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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旅游攻略5日自助游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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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业发展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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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按照县政协今年的工作安排,6月上旬,县政协组织政协常委分成四个调研组,由政协领导带队,分别以我县已开发经营旅游项目、正在开发重点旅游项目、生态乡村游项目及旅游产业配套设施项目为重点,对我县旅游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到部分镇、旅游景区和旅游服务单位,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和座谈讨论,广泛听取各方面对我县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建议。6月29日,县政协主席梁广枝主持召开县政协八届十五次常委会议,围绕我县旅游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议政。县政府副县长李漫军参加会议并通报了我县旅游业发展的情况,县政协四个调研组也就会前开展专题调研的情况作了专题发言。与会政协常委围绕议题展开认真的讨论,大家畅所欲言,献计献策,提出了一些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意见。现将调研议政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积极实施旅游旺县和旅游强县战略,以我县丰富的旅游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打造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格局为目标,在旅游部门的全力推动下,我县旅游业实现了从无到有、由弱到强的转变,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通过出让旅游资源开发经营权,极大地促进旅游项目的建设发展。XX年,我县以出让开发经营权的方式,引进知名旅游品牌企业南湖国旅和本地能人开发经营燕岩、世外桃源景区和燕山景区、燕峰峡温泉漂流景区等旅游项目。燕岩、世外桃源景区通过南湖国旅的规划设计,投资包装、宣传策划,景区的知名度越来越高,吸引了以珠三角自驾游和港澳地区团队为主的大批旅客前来游玩,旅游业绩良好。燕峰峡温泉漂流景区至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2300多万元,建设酒店、温泉别墅、露天温泉、漂流及矿泉水生产等项目。景区成功举办了两届广东省漂流大赛,—XX年间,年接待游客15—20万人次,年营业总收入平均达500多万元。

(二)积极谋划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旅游资源开发。XX年,我县引进香港锋华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岳山温泉旅游度假村,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为720亩,经省政府批准首期建设用地为60.6亩。作为市、县重点建设项目,XX年6月,该项目征地工作全面展开,目前首期建设用地已征地50.6亩;二期规划建设用地也初步与农民签订了200多亩征地意向,二期规划建设用地的土地修编、用地报批等工作正有序开展。

此外,我县还引进广东国叶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六祖禅宗文化旅游区,该项目不但是市、县的重点建设项目,而且在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被省政府列为我省XX年重点建设项目。项目规划用地为1379.3亩,投资估算12亿,计划以冷坑镇上爱岭“六祖岩”为主线,向左右山岭延伸,建筑设计以“六祖禅宗”宗教场所为主体,配套禅宗文化展区、国际会议中心、居士区和服务区等区域,是一个集文化、旅游、饮食、休闲于一体的禅宗文化旅游项目。目前,已完成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和项目用地规划工作,正进行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用地申报、林地审批等相关工作。

(三)生态乡村游项目逐步推进,将更有效地发挥我县旅游资源的整体效应。我县的大稠顶和三岳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林木葱茏、物种丰富、景致优美,是进行科学研究和生态养生、旅游探险的好去处。保护区以其清新脱俗的自然生态景观,成为我县生态养生游的亮点,正越来越受到现代人的青睐。目前保护区正努力寻求合作开发生态养生游项目。而以梁村何屋、坳仔六德堂等为代表的乡村休闲游项目也伴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文明卫生村建设逐步进入人们的视野。

(四)强化旅游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改进旅游综合服务工作。多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旅游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各要素建设,一是通过大力招商引资,目前全县拥有四星级酒店1家、三星级酒店5家、二星级酒店2家、一星级酒店3家,其它大小旅业87家,共有客房2790间,床位5510个,是全省50个山区县中拥有三星级以上标准酒店最多的县(区)之一,能较好满足游客住宿的需求;二是推出了以粟米鸡、石山羊、六十日黄菜等具有怀集地方特色风味菜肴为主料的“燕都风味宴”和“乡土风情筵”系列菜色,深受游客好评。此外,被称为“中华一绝”的燕岩徒手攀岩采燕窝绝技成为我县游乐观赏的一大卖点,赢得游客的普遍欢迎。还有县城不少的休闲娱乐场所和旅游商品、土特产专卖店,基本能满足各方游客到我县旅游娱乐、购物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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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旅游局述职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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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在深入贯彻学习党的xx大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下,围绕全年重点工作,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强化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为完成全年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现将一年来我局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局党组切实发挥部门领导核心作用,自觉按照省、市委的要求,严格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有效地把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聚焦到旅游事业监督管理和发展上。党组及班子成员把党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形成合力狠抓党建工作落实,注重落实党组书记是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支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领导干部认真落实 “一岗双责”制度。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党建工作与旅游产业发展、旅游市场开发、旅游行业管理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三是大力支持党支部建设。领导带头学习,认真落实“一把手”讲党课制度,定时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汇报,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全体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对党支部开展党建教育活动给予充分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二、求真务实,不断提升机关党建水平

一是强化党员素质,改进工作作风。目前我局党支部共有党员31名,其中在职党员25名,退休党员5名,预备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2名。党支部加强对党员的管理,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在全局认真组织学习《党章》以及系列讲话和省市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将理论学习与旅游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开拓创新能力,以学促做、以做践学,为推动旅游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理论指导。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的问题,制定了18项制度。签订了科级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更好的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二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机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征集廉政格言,制作廉政长廊,建立局内部微信平台,在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警示信息。依托“廉政文化墙、廉政文化专栏、电子大屏幕”等打造特色廉政文化,宣扬先进人物事迹,通报反面案例,营造扬善抑恶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拒腐防变能力。以旅游线路推介为依托,加大对沙石峪、李大钊纪念馆、开滦国家矿山公园、地震遗址公园、潘家峪惨案纪念馆等红色旅游景区的宣传推广力度,实现“以旅游为媒、广泛传播文明与廉政理念”的目标。

三是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和争当人民满意机关”为内容的“三创一争”活动。激发了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工业旅游、滨海旅游、文化旅游等重点项目持续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扎实开展,近百座改扩建任务积极推进;清东陵于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填补了我市没有国家最高等级景区的空白;另外,第二十一届北方旅游交易会,旅游商品展,河北经贸洽谈会等活动的开展,推进了我市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三、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确保落实到位。

一是按照市政府要求,积极推进“爱唐山、做贡献”活动。紧密围绕旅游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及时上报工作成果、亮点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振奋精神,勇挑重担,争创佳绩。在我局办公楼内制作宣传口号,并积极号召所管辖景区、酒店、旅行社利用电子屏幕等媒介播放宣传标语、图片,进一步浓厚活动氛围。

二是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党支部认真组织,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党员学习计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各阶段学习活动开展,并及时上报学习情况。党组书记、局长邢京林围绕“履行八项义务、强化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这一专题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高质量的党课。党支部按照工委要求,印发两学一做试卷,全局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按时上交答题卡,参与率95%以上。

三是开展“爱唐山,做贡献”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行动。党支部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活动的要求,认真制定交通志愿服务行动安排表。我局共安排14名同志作为志愿服务人员,在卫国路与西山道交叉口,披挂绶带、手持黄旗,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对路口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等候红灯和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和协助纠正。

四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每年春节、国庆节前夕,党支部都结合单位实际,购买慰问物品,到每位老干部家中进行走访慰问,让每一位退休老干部都能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五是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工作。今年共转出党员2名,现共有党员31人。上半年共收缴党费8040元。下半年按照工委要求认真进行党费补交核算工作,旅游局全体党员20xx-20xx年共补交党费10819元,现已按时此项完成工作,并将全部补交党费上缴。

四、20xx年党建工作计划

20xx年市旅游局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省、市旅游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四个干”工作机制,围绕全局重点工作,继续深化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我市旅游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思想保障。

一是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化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旅游重点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之中。

二是加强理论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及系列讲话精神。按照省市要求和局党组的部署,高度重视,及时把党的xx大精神系列讲话精神,以及省、市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以专题培训、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中进行理论学习。局党支部及时将各类学习资料发送给每位党员,并加强对学习教育活动的统筹安排,同时及时上报学习中取得的好的经验。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设学习专栏和专题,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我局学习贯彻情况,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是举办建党96周年纪念活动。按照市委要求,以讲党课、座谈会、主题实践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抓好建党96周年主题系列活动。通过活动,宣传党的光荣历史和丰功伟绩,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党的建设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针对当前我局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以提高能力、强化思想教育为主线,以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抓手,突出为民、服务和清廉主题,继续开展好学雷锋志愿活动和走访慰问活动。围绕实际工作和思想建设情况,选树我局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激发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形成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和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五是抓好各项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好积极分子培训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做好党费收缴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把党建工作与干部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我局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后,我局仍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方法、务实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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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区农业生态旅游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页5]_可行性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旅游,园区,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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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态旅游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总投资7,473万元,根据财务评价结果,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4年,动态投资回收期6年,表明项目具有较好的资金回收能力;投资利润率25.02%,财务内部收益率21.87%,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项目净现值npv=4,759万元,大于0,表明项目具有财务上的可行性。根据国民经济评价结论,项目投产后,可带动农民发展花卉7,000亩,果树8,000亩,无公害蔬菜10,000亩,水产养殖1,000亩,农民增收9,300万元,财政收入增加500万元,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因此项目具有经济上的可行性。

项目投产后,不但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而且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因此投资该项目是可行的。

共5页,当前第5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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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旅游计划方案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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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20__相约汕头,清凉一夏。

二、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广大员工的文化生活、完善公司福利,感谢各位员工辛勤的付出和努力的工作。通过本次活动促进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增强相互之间的团结及友谊。

三、活动宗旨:

1、加强团队凝聚力与团队协作能力;

2、激发职员参与公司各项活动的热情;

3、加强和巩固职员对公司的管理制度、企业理念、产品知识等的熟悉;

4、休闲娱乐,缓解工作疲劳;

四、活动项目:

汕尾龟龄岛露营、抓海胆、烧烤+风车岛浪漫之旅二日游龟龄岛,位于广东汕尾捷胜镇南面海岸对开海面。其周边有牛皮洲、赤腊、鹰屿、青屿和捞投屿等五个小岛,它们与一些明礁相呼应成为岛群。岛群北面距陆地海岸1.8公里;而主岛面距陆地海岸3.17公里。距离国际海道亦只13海里,是厦门、汕头、至香港、广州航线的必经之地。

五、活动时间:

20__年7月1日至20__年7月2日

六、参与范围:

全体职员工

七、主办部门:

行政管理部

八、协办单位:

__________

九、活动特色:

感受海边露营、烧烤、海鲜粥、抓海胆、孔明灯、烟花、抓螃蟹、日出、日落浪漫之旅

十、活动流程:

第一天:

08:00集合上车,途中我们会向驴友讲解线路、相关安全注意事项,然后介绍大家互相认识。

12:00左右到达汕尾市,直接到海边的饭店吃海鲜午饭。

13:00饭后坐快艇上龟龄岛,大家帮忙抬取我们的公共物质、约15分钟,上岛后在指定营地扎营,收拾个人物资,集中公共物资。下午自由活动游泳、泡海水、堆沙人、沙滩排球、足球(可自带)牵手心爱的人在海边散步一起看夕阳。有钓鱼用具者可在海边和码头钓鱼,没有者可在海边拣海螺及青口等贝壳,可供晚上食用。

17:00集体分工准备晚餐海鲜粥。大家一起帮忙、男的帮忙抬取物资,女的帮忙杀下螃蟹以及烧烤物质。领队会负责监督垃圾回收,不让人随意丢垃圾,用完餐后,负责场地清理。发现违规现象可就地处罚,罚唱歌罚跳舞。

20:00晚会开始,团队游戏、兔子舞等、晚会点燃孔明灯许愿。放飞许愿孔明灯:(一起放飞梦想、放飞希望、放飞爱情誓言,两人送一个孔明灯)传说,天灯具有神奇的灵气,只要你将心愿写在天灯上,随着天灯冉冉升向苍穹,凝视星空便能实现心中美好的愿望。人们充满希冀的称它为向上天祈福的“愿望之翼”。

当漆黑的夜空天灯灿烂之时,会给都市的夜空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让天灯普照大地,照亮未来,光辉灿烂,降福人间。你,是否有几多心愿,那么让天灯带着你五彩的梦,遨游天际。燃起天灯,冉起希望,让我们心想事成,美梦成真!21:00美味海鲜烧烤开始,一边欣赏夜景一边吃烧烤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啊,不喜欢烧烤的自由活动,杀人、吹水、看星星。

23:30在海边扎营,聆听着浪花之声入眠。

第二天:07:30统一早餐或者睡个懒觉(如果想看日出就要早点起)

08:00拍照(合影留念)、沙滩冲浪,游走龟岭岛点、领略龟岭岛的另一处美丽的风景线。

10:30收拾营地、清理垃圾(大家都要动手哦),然后坐快艇返回码头。11:40海边餐厅吃海鲜大餐。运气好还可以买到刚捕来的海鲜

13:00午餐后休息片刻集合上车,前往风车岛游玩摄影,尽情挥洒您的艺术热情吧:文艺范,萝莉范....游风车岛,蓝天白云之下,一排排例队的风车,犹如一队队巨人,从天而降,景象尉为壮观。

14:30左右结束二天愉快的行程。

17:30分左右回到温馨的家--梅城。

十一、活动其它项:

【活动费用】成人388元(全包,此费用与绿野谈过,80人的报价,原价438元)

【费用包含】

1、全程空调大巴、全程高速路费、司机吃住、快艇费

2、3正餐一早(餐标40元)、烧烤费、烟花、孔明灯

3、岛上卫生费、岛上冲凉费、两名“龟龄岛”多年领队

4、露营帐篷套装、公共装备、出行药品、上车每人一瓶矿泉水

5、32万元个人旅游意外险(注:18岁以下保额20万/人)

【费用未含】如需发票另加8%

十二、注意事项:

1、活动中听从指挥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

2、岛上四面环海,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和身边同行队友的安全;两人同行原则,勿单独行动,以免发生危险无人知道。

3、活动产生的垃圾一律带离,不采摘岛上植物,做到“留下的只是你美丽的回忆,带走的只是你的留影和垃圾;任何垃圾请不要随意丢弃(包括纸巾),自备垃圾袋,带出岛或烧掉,不准随意丢。

4、所有人必须统一购买户外保险。

5、爱钓鱼的请自备鱼杆,爱摄影的一定要带上单反。

6、秋季雷雨天气比较少遇到雨天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安排做相应调整,以大多数人的意愿为准;

7、自备零食及少量饮用水。

8、岛上蚊子较多,自备防蚊水,蚊香、花露水。

9、不要去捉岛上供妈祖放生的黑山羊和鸡。

10、山上烧香时请注意防火安全,自备零钱买香火,如果小店没开门,可以拿庙里的烧,但是要给香油钱。此岛是当地的圣岛,不要亵渎神灵。

11、岛上风景非常好,四周风景如画,可以随便走动,东面有南海观音,非常适合看日出和拍拖。

12、海里有海胆,请下海时留意,不要受伤,想捉海胆的,请自备手套和军胶鞋。

十三、旅行中请大家注意自身形象,做一名精神尚佳的__人,谢谢!

祝大家旅途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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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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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20xx相约,清凉一夏。

二、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广大员工的文化生活、完善公司福利,感谢各位员工辛勤的付出和努力的工作。通过本次活动促进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增强相互之间的团结及友谊。

三、活动宗旨:

1、加强团队凝聚力与团队协作能力;

2、激发职员参与公司各项活动的热情;

3、加强和巩固职员对公司的管理制度、企业理念、产品知识等的熟悉;

4、休闲娱乐,缓解工作疲劳;

四、活动项目:

漂流,一天游(仅作参考)

五、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日

六、参与范围:

全体职员工

七、主办部门:

行政管理部

八、协办单位:

东莞市明珠旅行社

九:活动安排:

1、在东莞驶往两个钟头的路程中,在车上组织全体职员及领导猜谜、男女同事集体对歌;

2、就地组织全体参与的娱乐活动,包括文艺节目表演、企业知识竞答;

十:活动流程:

1、车上2小时的猜谜与唱歌由导游及领队主持,全体同仁积极互动;

2、首先到达景区后跟随导游游览美丽的湖光山色,欣赏青山夹着碧绿宁静的江水,仿佛沉静在美的画中,全身心的放松,感受这一刻的宁静吧。旅游活动策划书。3、午餐后在导游的带领下来到漂流景区,依次先更换好衣服,在指定地点按顺序登车,前往漂流起点,经验票后领取救生设备、划桨、头盔。并按要求穿好救生衣,在救生员指引下开始漂流。漂流过程请服从救生员指挥。

十一、活动其它项:

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按45-53座车,600人,共安排11辆旅游大巴)一车安排一个导游及一个公司领队

门票:旅行社购买景点首道门票

餐饮: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

导游:优秀中文导游服务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建议客人购买)

十二、注意事项:

1、在旅游过程中,请大家随时注意自身安全,如无特殊原因,请勿擅自离团自由活动。全程必须服从旅行社统一安排。

2、在游览过程中请大家务必遵守时间,听从导游和领队安排。

3、去旅游前请大家准备点现金、身份证,以备旅途中使用。旅游活动策划书。旅行中务必小心保管自己的行李、手机、钱包、相机及其他贵重物品。

4、如有晕车、晕船等现象者,请提前备好药品。并在出行时提前告诉导游和领队。以防途中发生异常反应。

5、旅行中,每次出发或返回时,请各小组组长认真确认本组成员是否到齐。如有任何异常请知会领队及导游。

6、旅行时,请大家特别要注意服装和鞋子,尽量要轻装出行,少带杂物,以减轻负荷;鞋子要选用球鞋、旅游鞋,勿穿高跟鞋,以免造成行、走登山不便和有碍安全。

7、大家在游览景区、景点时应注意无照游商围追兜售和宰客欺客的现象。这些无照商贩经常向过往行人和旅游团队兜售水果、饮料和小纪念品,请大家谨慎购买。

8、大家在景区游览时要注意景区内的各个标识牌,避免造成走失或迷路等不必要的麻烦。必要时请用笔记录下来,以便查看。

9、大家在景区游览时如果要暂时离开团队,如去洗手间,请告知导游、带团负责人、组长或其他团友。

十三:漂流前的准备:

1、多带套衣服:漂流不可避免会“湿身”,上岸后没有干衣服换是很难受的。参加漂流不要穿皮鞋,平底拖鞋、塑料凉鞋和旅游鞋都可以。坏天气水上冷,好天气水上晒,要注意防寒防晒,太名贵的服装鞋帽最好不要用于漂流。

2、上筏只带饮用水,另手机、证件和现金……怕水的东西都不要带。

漂流注意事项

★游客参与漂流请先更换好衣服,在指定地点按顺序登车,前往漂流起点,经验票后领取救生设备、划桨、头盔。并按要求穿好救生衣,在救生员指引下开始漂流。漂流过程请服从救生员指挥。

★游客漂流前请将自己的贵重物品保管好或交保管室保管,一切怕湿物品不要随身携带。

★游客在漂流过程中不得脱掉救生衣等救生设备,遇有急流险滩时双手紧抓游艇两边的扶手,禁止在非游水区游泳。

★漂时不要做危险动作:一般来说,漂流河段都是比较安全的,只要不自作主张随便下船、不互相打闹、不主动去抓水中的漂浮物和岸边的草木石头,漂流筏不会翻。一旦“翻船”也没关系,憋住气,小心不呛水就行,因为你穿有救生衣;

★漂流船通过险滩时要听从船工的指挥,不要随便乱动,应紧抓安全绳,收紧双脚,身体向船体中央倾斜;

★漂流过程中注意沿途的箭头及标识,它可以帮助你找主水道及提早警觉跌水区。

★近视的朋友请记住用小绳子固定眼镜

十四、工作职责:

领队:

导游:(一)(二)(三)

小组组长:第一组长:第二组长:第三组长:第四组长:第五组长:

十五、行程安排:

空中漂流,一天游

行程特点:领略中国最出名漂流之乡万种激情,探出人生感悟真谛,感受岭南温泉文化,品尝广东第一鸡,品味北江小三峡渔家风味餐。

8:00

于指定时间地点集中出发,途经广深高速、北二环高速、广清高速到达美丽的广州后花园——清远市。一路上参与开心娱乐节目。全程高速约2、5小时。

11:00

前往码头乘船游览,它位于升平镇以南1公里处的北江河上,平静、莲碧、倒影、绿意构成一幅百里北江山水画廊,两岸连绵的青山夹着碧绿宁静的江水,还有许许多多曲折幽深的库湾,形成一幅湖光山色的崭新图景,如画廊般连绵百里,慷慨地呈献在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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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旅游项目策划书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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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不断的发展,人民的消费观念也逐渐开始发生了变化。以前很多人只要一有钱就存在银行里,而不是花出去。到现在居民的消费观念开始变化,很多人已经开始将手中的闲钱构建自己更好的生活了。旅游就是居民消费的另一增长点,发展旅游对扩大内需有着巨大的作用。现在名山大川的旅游资源都已经被开发殆尽,我们应该发展新的旅游资源,乡村旅游成为了其中发展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乡村旅游,以农民为市场经营主体,以农民所拥有土地、庭院、经济作物和地方资源为特色、以为游客服务为经营手段的农村家庭经营方式。换言之,乡村旅游是以乡野农村风光和活动为吸引物、以城市居民为目标市场、以满足旅游者娱乐求知和回归自然等为目的的一种旅游方式。无论如何理解,乡村旅游作为一种旅游形式,其在旅游业中的产业关联带动、吸纳当地就业和促进改革开放、脱贫致富等诸多方面,都能够发挥独特而显著的作用。

西沟生态村简介:

西沟生态村位于两省(河南、山西)、三县(辉县、修武、陵川)交界处的薄壁镇境内,面积20平方公里,平均海拔在800---1500米之间。森林覆盖率95%,河水流径10余公里,是国家级重点生态林和太行猕猴保护区。

西沟生态村主要特征是:高山林立、奇峰怪石;峡谷万丈、壁立陡峭;泉涌溪流、瀑大潭深;古树参天、鸟语花香;野果遍坡,桃梨满园;深秋时节,红叶漫山;名贵药材,亨誉中原;自然冰雕,别有洞天。生态村内现有景点:潭头瀑布、西沟四级瀑、龙浴湖、黑龙洞、黄龙潭、龙王寨、青苔岩、小寨河、千年龟石、香炉石,还有众多奇峰待命名,这里集雄、秀、奇、幽于一体,揽山、水、林、洞于一沟。专家赞誉西沟生态---贵在原始,美在天然----。

一、项目背景分析

旅游产业的发展必须依赖于一定的旅游资源。旅游资源虽包罗万象,但无外乎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两类。我国众多的旅游胜地中,有的以自然资源突出为特色,有的以人文资源突出为特色。随着人们思维方式和审美情趣的改变,自然资源成了旅游中最具魅力的优势资源,并直接影响着该地区经济的发展。而西沟生态村却隐藏着与世隔绝的自然资源。

(一)国家对旅游产业开发的政策形势

当前国家正在大力提倡发展旅游产业,争取把中国发展成为旅游强国,目前我国旅游产业的规模位居世界第7位,但与世界旅游强国还有很大差距,发展旅游业已经成为我国一项基本产业政策。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中国旅游业将尽快改变政府的主导地位,变政策调节为市场调节,以加速与国际旅游市场的接轨步伐。

(二)国际国内旅游业发展的趋势

1.21世纪世界旅游的发展对景区内涵提出了新的要求。众多旅游专家一致认为,生态、绿色、极限、人与自然、度假、文化、体育等将是未来旅游业的主题。

2.中国旅游景点的开发将从以政府为主导转变为以市场为主导。

3.旅游市场越来越呈现出细分化的特点。

(三)西沟生态村资源开发现状分析

1.成功点

(1)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良好(景区内的水、空气、植被等未受污染和破坏)

(2)近三年来具备一定的知名度(在河南省内)

2.不足点

(1)配套设施几近空白(住宿、饮食、娱乐等设施匮乏)

(2)景区自然景观尚未开发(峡谷内没有步道和安全保护);

(3)景区运营机制未制定(国家所有国家开发的运行模式难以适应市场需求);

(4)尚未市场定位。

(四)景区旅游资源优劣势分析

1.优势

(1)景区有丰富的水资源,适合开展一些水上项目,;

(2)峡谷内有多处适合速降和攀岩运动的天然石壁;

(3)具备良好的植被覆盖,生态环境良好;

(4)景区内有林果种植特色农业。

2.劣势

(1)景区内峡谷较窄,地势复杂,汛期水大无路可行。

(2)景点地理位置相对较偏,交通不便。

二、西沟生态村总体开发规划原则

坚持保护生态、倡导环保,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坚持突出特色的原则

坚持传统特色与现代理念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坚持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追求最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原则

三、景区远景规划目标

建设成为“河南著名、全国知名”的生态休闲避暑度假区 ;

1.发展特色运动,如短矩离剌激漂流、拓展等,使自然景区成为河南知名的野外拓展训练基地;

2.成为河南省乃至全国知名的青少年生态环保教育基地。

3、建一个世外桃园。

四、阶段性开发规划

(一)第一阶段:立足景区现有景点,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开发乡村旅游,加大营销力度,实现景区游客量的较大增长。

1.在景区内统一规范若干个农家旅馆

2.在景区附近建设一座集住宿、餐饮、停车、娱乐于一体的宾馆;(潭头、平甸)

3.对景区内现有游览线路上的泥石路、栈道进行改造或新建;

4.沿游览路线开设数个游客休憩亭,兼营饮品、副食和地方特色小吃;

5.新建景区内的邮电通讯、水电等基础设施;

6.新建景区内的简便医疗点一个、生态环保厕所若干间;

7.建一烧烤一条街

8.设置两处篝火场。

9.开发乡村旅游(农家乐项目)

考察国际上流行的绿色旅游、旅游农业等不同的旅游方式,其实质都是以生态农业、生态林业为背景或载体、人们环境保护意识和旅游回归自然的生活质量意识的加强而发展起来的。因此,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尤为重要,应视为取得发展的根本要求和基本保证。如新加坡为了对有限的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和高效利用,有关部门将高科技引入农业并与旅游事业相结合,兴建了10个农业科技公园,游人不仅可以漫步其中,而且可尽情品尝,如同生活在仙境中,让人大饱眼福和口福。还有日本的观鸟旅游和观光农园及务农旅游、马来西亚的农林旅游区、澳大利亚的牧场旅游、美国的农场旅游、法国的远离城市的绿色旅游、意大利的乡村度假旅游、德国的“森林轻舟”旅游等等。乡村旅游的内容涵盖了上述多种旅游方式,甚至比其更为广泛。

在我们国家,有很多的有特色的乡村遗留下来,特别是像安徽宏村、湖南凤凰村这样的乡村,在全国旅游中都是很重要的、很有名气的乡村。我们重点发展乡村游也是符合旅游发展的客观规律的,相信随着时代不断的发展,乡村旅游又可以成为带动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为国家经济作出贡献,又陶冶了城市人的情操,还增长了农民的收入,三管齐下,我们一定要把乡村旅游做到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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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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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__________________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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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游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3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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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条款

第一条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重庆市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4.旅游者如属景点门票优惠对象(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学生等),在得到景点确认后,有权要求旅行社退还已支付的景点门票优惠部分票款。

5.有权拒绝旅行社安排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和其他自费项目。

(二)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资料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安排。

3.旅游活动中发生纠纷或安全事故,应当协助调查,配合旅游经营者防止损失扩大。

4.旅游者如属景区门票优惠对象,应主动出示相关有效证件。

(三)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

2.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四)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

2.提供的旅游车、游船应具备旅游客运资质。

3.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费用发票。

4.及时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生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二条 合同的变更

(一)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应退还旅游者或退回组团社。

(二)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下同)。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过半数以上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如无法达成过半数以上多数意见或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旅行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合同变更后,旅行社应将未发生的费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三)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应将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已发生的费用后退回旅游者。

第三条 旅行社转团

当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在旅行社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旅行社应按协议条款第四条第一款约定的时间及时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如未按约定时间及时通知旅游者的,还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

(二)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1.在出发的3日前(不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应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如因旅游者的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已为旅游者购买了游船票,旅游者应承担承运部门规定的退票费等船票损失。

2.在出发前的3日以内(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按第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三)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相关约定处理。

(四)旅游者在行程中擅自离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如因旅游者疾病等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旅行社应积极协助,妥善安排,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已发生的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旅游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旅游者的原因,旅游者在出发前3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承运部门规定的退票费和其他实际已发生的费用。

2.因不听从旅行社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或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过失,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并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二)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因旅行社的原因,旅行社在出发前3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并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旅行社全额退回已交的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3.旅行社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

4.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协议条款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

第一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出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具体集合时间__________________,集合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二)结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解散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三)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次行程游览景点共________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次行程舱位安排:特等舱__________人。一等舱__________人。二等舱__________人,其中上铺__________人,下铺__________人。三等舱,其中上铺_________人,下铺__________。其它舱位__________人,其中上铺__________人,下铺__________人。

第二条 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一)旅游者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二)保险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旅游费用与支付

(一)旅游费用(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代收费:游船票__________元;景区门票__________元;

保险费__________元;其__________它__________元。

2.综合服务费(按代收费总额的__________ 收取)__________元。

3.旅游费用总额(代收费+综合服务费)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4.旅游费用总额不含用餐、索道、缆车及游船上的其他费用。

(二)费用的支付

1.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2.旅游费用支付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一)旅行社最低成团人数:__________;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__________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二)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出团。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合同选填项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三)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旅游者签字(盖章):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签字(盖章):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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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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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组团施行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一、内容与标准

第1条?主要约定事项旅游团团号

|旅游团团号||

|?旅游线路?||

|出发及散团||

|时间和地点||

_____

|主要浏览点||

|及游览时间||

_____

||飞机|

|交通工具及|火车|

|?标准?|轮船|

|(不含景区观光车)|汽车|

|用餐次数及标准|早餐?次,标准为?元/餐;正餐?次,标准为元/餐(含?菜?汤)?|

|住宿标准|每1晚:房间标准为星级房间,费用为元/人;|

|?(住宿天数多于?|每2晚:房间标准为星级房间,费用为元/人;|

|6晚,可在本条?|每3晚:房间标准为星级房间,费用为元/人;|

|备注栏内增列|每4晚:房间标准为星级房间,费用为元/人;|

|或使用加页纸|每5晚:房间标准为星级房间,费用为元/人;|

|约定)|每6晚:房间标准为星级房间,费用为元/人;|

||详见团队运行计划表或旅_____程表(购物根据游客自愿,?|

|购物点、住宿点|每日不得超过一次,每次时间不超过40分钟)|

_____

|导游安排及费用|安排持证导游,费用标准为元/人(天)|

||详见乙方提交的团队运行计划表或旅_____程表(在四川境内旅游的|

|?行程安排?|团队应使用四川省旅游局统一拟制的“团队运行计划表”,出川旅|

||游团队应提交列明每日活动安排的“旅_____程表”)|

|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发的、现行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

|?标准?|?(或甲、乙双方约定标准)?|

||旅游费用:成人元/人,|

|费用及支付办法||

||小孩元/人,合计元。|

|如因人数不足无法单独成团,将转旅行社出团?|

_____

|?备注?||

_____

第2条?旅游费用说明

1、(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团队运行计划表》(旅____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团队运行计划表》(旅____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旅游景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住宿地至游览地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项所列的交通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_____》第六十三条办理;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2、(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括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游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超重行李托运费,旅游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行李保管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以及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旅游人身意外_____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其他项目费用。

5)其他非前述项目的费用。

二、双方义务

第3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妥善监护随行小孩,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_____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4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承担补办手续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3、按合同约定无领队或全陪的旅游团队,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

4、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其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上列经营者索赔。?5、乙方应当按照《团队运行计划表》(旅_____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与商品经营者串通欺诈甲方购物。

6、乙方应当提醒甲方出游时携带____________等证件。

三、甲方违约责任

第5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应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约定旅游开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约定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4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约定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约定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约定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6条?(延误出行)甲方未准时到达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5条第5项的约定处理。

第7条?(中途退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违约责任

第8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退还甲方已交旅游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9条?(旅_____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因飞机、火车、轮船晚点造成旅_____程延误除外)造成约定出发时间被延误2小时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延误旅___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第10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第11条?(擅自转、并团)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甲方转给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按总团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12条?(运行计划不规范)乙方未在约定出发日一天前将填写完整的{团队运行计划表》(旅_____程表)提交甲方,或提交的《团队运行计划表》(旅_____程表)内容与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13条?(压缩游览时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点约定游览时间被压缩一小时以上,乙方应按减少游览时间占该景点约定游览时间的比例,退还甲方该景点相应比例的游览费用(含该景点门票费、实际交纳的观光车和缆车索道费)。

五、其他约定

第14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16条?(_____)乙方推荐甲方自费投保旅游人身意外_____。

第17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由双方合理分担,其中甲方承担__%,乙方承担__%。

第18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19条?(补充约定事项)?1、?2、?3、

第20条?(委托招株)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第21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执法机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21条?(合同效力)本合同。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2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口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代表):身份证号码:?电话(传真):?通讯地址:?甲方同行人员名单、身份证号附后。

乙方(盖章):负责人:电话(传真):?通讯地址: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四川省旅游局?监?制?四?川?省?旅?游?总?队?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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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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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跟团出境旅游合同

一、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的词语定义

1.组团社,是指合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取得组织中国公民以团队形式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公布。

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是指组团社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代办旅游签证/签注,并亲自或者委托经境外旅游目的地政府指定的当地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服务等经营活动。

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必要的签证/签注的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 (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组团社、地接社、境外导游等服务费。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境外小费;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与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10.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

11.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2.黄金周,是指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的7天节假日。其具体日期以当年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放假时间为准。

二、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组团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明确交通工具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3)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的服务设施);

(4)景点/景区及游览活动等旅游线路内容(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5)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

(6)购物安排(组团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 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7)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项目);

(8)自费项目(如有安排,组团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自费项目表》,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代收的自费项目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零售价);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优秀导游(领队)服务”、“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计划书》和《境外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

组团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组团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5.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组团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所到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组团社境内、境外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资质要求的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项证件。

5.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个人保险及其他保险。

6.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

7.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8.对《出境旅游报名表》的各项旅游者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应当履行协助义务,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组团社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4.有权拒绝组团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和签证/签注资料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向组团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应当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还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 (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四、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1.组团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组团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应当扣除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

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 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 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组团社转团

当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旅游 者转至其他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 就受让出团的组团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五、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不同意转团和延期出团的合同解除

在组团社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组团社解除合 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组团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 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组团社应当 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组团社提出解除合同的,不得扣 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

旅游者或者组团社在旅游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 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组团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组团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组团社的违约责任

1.组团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取消出团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组团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组团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组团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旅游者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组团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组团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组团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组团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组团社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组团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组团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组团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组团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得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组团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

旅游费用。

2.因不听从组团社及其领队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过失,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组团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其他自身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组团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组团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协议条款

第十八条 出发与结束日期

出发日期 ,结束日期 ;具体集合时间、地点及解散地点见《计划书》。

第十九条 旅游费用与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条 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组团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组团社最低成团人数: ;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 旅行社出团。

第二十二条 黄金周的特别约定

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房,旅游者应当支付组团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组团社取消出团,组团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牛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汀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组团社签字(盖章):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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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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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201X相约,清凉一夏。

二、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广大员工的文化生活、完善公司福利,感谢各位员工辛勤的付出和努力的工作。通过本次活动促进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增强相互之间的团结及友谊。

三、活动宗旨:

1、加强团队凝聚力与团队协作能力;

2、激发职员参与公司各项活动的热情;

3、加强和巩固职员对公司的管理制度、企业理念、产品知识等的熟悉;

4、休闲娱乐,缓解工作疲劳;

四、活动项目:漂流,一天游(仅作参考)

五、活动时间:201X年 月 日

六、参与范围:全体职员工

七、主办部门:行政管理部

八、协办单位:东莞市明珠旅行社

九:活动安排:

1、在东莞驶往两个钟头的路程中,在车上组织全体职员及领导猜谜、男女同事集体对歌;

2、就地组织全体参与的娱乐活动,包括文艺节目表演、企业知识竞答;

十:活动流程:

1、车上2小时的猜谜与唱歌由导游及领队主持,全体同仁积极互动;

2、首先到达景区后跟随导游游览美丽的湖光山色,欣赏青山夹着碧绿宁静的江水,仿佛沉静在美的画中,全身心的放松,感受这一刻的宁静吧。

3、午餐后在导游的带领下来到漂流景区,依次先更换好衣服,在指定地点按顺序登车,前往漂流起点,经验票后领取救生设备、划桨、头盔。并按要求穿好救生衣,在救生员指引下开始漂流。漂流过程请服从救生员指挥。

十一、活动其它项:

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按45-53座车,600人,共安排11辆旅游大巴)一车安排一个导游及一个公司领队

门票:旅行社购买景点首道门票

餐饮: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

导游:优秀中文导游服务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建议客人购买)

十二、注意事项:

1、在旅游过程中,请大家随时注意自身安全,如无特殊原因,请勿擅自离团自由活动。全程必须服从旅行社统一安排。

2、在游览过程中请大家务必遵守时间,听从导游和领队安排。

3、去旅游前请大家准备点现金、身份证,以备旅途中使用。旅行中务必小心保管自己的行李、手机、钱包、相机及其他贵重物品。

4、如有晕车、晕船等现象者,请提前备好药品。并在出行时提前告诉导游和领队。以防途中发生异常反应。

5、旅行中,每次出发或返回时,请各小组组长认真确认本组成员是否到齐。如有任何异常请知会领队及导游。

6、旅行时,请大家特别要注意服装和鞋子,尽量要轻装出行,少带杂物,以减轻负荷;鞋子要选用球鞋、旅游鞋,勿穿高跟鞋,以免造成行、走登山不便和有碍安全。

7、大家在游览景区、景点时应注意无照游商围追兜售和宰客欺客的现象。这些无照商贩经常向过往行人和旅游团队兜售水果、饮料和小纪念品,请大家谨慎购买。

8、大家在景区游览时要注意景区内的各个标识牌,避免造成走失或迷路等不必要的麻烦。必要时请用笔记录下来,以便查看。

9、大家在景区游览时如果要暂时离开团队,如去洗手间,请告知导游、带团负责人、组长或其他团友。

十三:漂流前的准备:

1、 多带套衣服:漂流不可避免会“湿身”,上岸后没有干衣服换是很难受的。参加漂流不要穿皮鞋,平底拖鞋、塑料凉鞋和旅游鞋都可以。坏天气水上冷,好天气水上晒,要注意防寒防晒,太名贵的服装鞋帽最好不要用于漂流。

2、上筏只带饮用水,另手机、证件和现金……怕水的东西都不要带。

漂流注意事项

游客参与漂流请先更换好衣服,在指定地点按顺序登车,前往漂流起点,经验票后领取救生设备、划桨、头盔。并按要求穿好救生衣,在救生员指引下开始漂流。漂流过程请服从救生员指挥。

游客漂流前请将自己的贵重物品保管好或交保管室保管,一切怕湿物品不要随身携带。

游客在漂流过程中不得脱掉救生衣等救生设备,遇有急流险滩时双手紧抓游艇两边的扶手,禁止在非游水区游泳。

漂时不要做危险动作:一般来说,漂流河段都是比较安全的,只要不自作主张随便下船、不互相打闹、不主动去抓水中的漂浮物和岸边的草木石头,漂流筏不会翻。一旦“翻船”也没关系,憋住气,小心不呛水就行,因为你穿有救生衣;

漂流船通过险滩时要听从船工的指挥,不要随便乱动,应紧抓安全绳,收紧双脚,身体向船体中央倾斜;

漂流过程中注意沿途的箭头及标识,它可以帮助你找主水道及提早警觉跌水区。

近视的朋友请记住用小绳子固定眼镜

十四、工作职责:

十五、行程安排:空中漂流,一天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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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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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旅游局

二○○九年六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经营国内组团旅游服务业务的旅行社(简称组团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法律法规对合同内容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2.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和《专用条款》各条款。合同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组团社保存复写联。

3.名词解释:

(1)国内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组织旅游团队并将其或异地成团的旅游者送到国内除_____、澳门、_____地区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接待社为旅游者提供的客票代订、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综合性旅游服务活动。

(2)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的行为。组团社委托接待社提供具体旅游服务的行为不属于转团。

(3)脱团:是指旅游者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4)实际损失:是指因违约所实际导致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_____、重大传染性_____、政府行为等。

(6)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影响旅_____程的列车和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误或取消、恶劣天气变化、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事件。

4.双方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其中书式、邮件、传真等能够以有形形式长久保存的证据证明力要明显优于口头、电话等形式。

北京市旅游局旅游服务热线电话:12301。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邮编:100022。

通用条款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合法旅游组团资格的组团社。

(二)有权要求组团社如实提供《旅_____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组团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有权自愿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

(四)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_____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有权拒绝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

(六)有权拒绝组团社的擅自转团行为。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对组团社的服务活动或应急处置予以积极配合。

(三)应当在行程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在自由活动期间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四)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五)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脱团。

(六)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得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

第三条?组团社的权利

(一)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

(二)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

(三)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并安排旅游配套服务,有权在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四)有权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约定的旅_____程安排,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五)有权制止旅游者违反法律、当地风俗习惯的言行。

第四条?组团社的义务

(一)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含有“国内旅游业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服务网点应当同时出示设立社和自身的《营业执照》);提供《旅_____程表》,书面告知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具体内容和时间,自费项目和价格,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购物场所名称、主要经营品种和停留时间等旅_____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以及委托的接待社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提供《行程须知》,书面告知行程涉及地区的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应急联络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项。

(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统一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并应当将旅游者不参加统一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的情况写入《专用条款》。

(三)应当对旅游者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向旅游者推荐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并在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旅游者开具发票。

(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旅_____程表》安排旅行游览,服务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五)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六)行程中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

(七)应当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的投诉,在旅游者遇到困难时应当履行协助义务。

第五条?旅游费用

第六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但累计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应当自行承担;由此给组团社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明确表示放弃某一旅游项目后又要求组团社安排相应服务的,或超出合同约定要求组团社增加服务的,相应费用和可能无法安排相应服务的责任应当自行承担。

2.组团社违约责任

(2)擅自将旅游者转团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还有权在出发前解除合同。

(3)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擅自改变旅_____程(“第六条(五)3”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游览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服务标准降低的,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未能补救或超过三分之一的团队成员不同意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的,每次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组团社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的,每次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5)无正当理由中止对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当承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6)组团社委托的接待社在受托范围内享有组团社的权利并承担组团社的义务。接待社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承担责任。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另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或故意扩大损失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行前解约责任

1.旅游者的行前解约责任

(1)应当提前7日(不含本日)通知组团社,并承担组团社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

(2)未提前7日通知组团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组团社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约,应当按照“(2)”的规定承担责任。

2.组团社的行前解约责任

(1)应当提前3日(不含本日)通知旅游者,并自行承担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自行承担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_____程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_____活动、重大传染性_____、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延期出团或更改行程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在行前通知对方解约,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责任。

(四)行程中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约、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或脱团的,组团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按照领队或导游规定的时间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

2.组团社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约,否则应当按照“第六条(一)2(5)”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五)其他责任

1.旅游者因其自行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等自身原因或政策调整等其他非组团社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旅游活动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组团社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组团社代订的航空客票执行的是团体优惠价格,附有严格的限制使用条件。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载有客票限制使用条件的《行程单》等书面资料。客票限制使用条件中明确规定不可退票的,行前解约后客票价格作为实际损失。

3.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响旅_____程或服务标准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补救措施应当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成员同意;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的,由组团社决定,但应当就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情况以及据以做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或证据。因采取补救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退还旅游者。

第七条?合同生效与组成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合同中印刷字体确定应当由组团社承担的责任的,仍以合同印刷字体为准。

经组团社盖章的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_____程表》、《行程须知》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专用条款

根据《_____》、《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____________人,具体情况为:(表格不够可以另附,但需双方签字确认。)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健康状况__________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代表应当保证其在合同中的签章能够代表表格中列明的所有旅游者对合同约定的认可。表格中列明的任一位旅游者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维护权益并履行义务。

第二条?旅游手续

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手续:□航空客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成团人数为________________人。

(二)成行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行程时间共计__________天__________夜(含在途时间)。

(四)出发地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返回地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途经地及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人,儿童(不满12周岁)旅游费用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八)遇单人房间时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交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购物安排:累计不超过_______________次,购物场所名称、主要经营品种和停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自费项目和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接待社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通知方式:本合同中的通知应当采用□书式、□电子邮件、□传真、□短信、□电话、□口头方式。

第五条?不成团安排

(一)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组团社不承担责任。但组团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本日)将不成团情况通知旅游者,双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组团社为旅游者办理延期出团或更改旅游线路,费用如有增减,由组团社退还或由旅游者补足。

2.解除合同,组团社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

3.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4.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提供受让旅行社盖章的《旅_____程表》、《行程须知》等关于旅游内容和安排的资料以及受让旅行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由旅游者签收确认,并仍由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二)组团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六条(三)2(2)”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_____条款或_____协议申请_____。

第七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或其代表(签章):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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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旅游局防控甲型H1N1流感猪流感应急工作方案_预防甲型H1N1流感范文专题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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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防控甲型H1N1流感(猪流感)应急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省和市预防甲型h1n1流感(猪流感)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积极预防甲型h1n1流感发生,保护来我市的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健康安全,维护我市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和我市良好旅游形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立工作机制

(一)市、各区(市、县)旅游局建立健全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工作方案,成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机构,确定联络员,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严格值班制度,保持值班电话(手机)24小时有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能及时应急处置。

(二)旅游企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总经理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

二、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

(一)旅游管理部门

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向所辖区域内旅游行业通报预防信息,向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提出预防要求,开展防控宣传教育。

(二)旅行社

1、各旅行社要认真落实出、入境旅游团队台帐日报和零报告制度,按要求填报,做到每日上报及时、全面、准确,填报的内容要增加团队行程计划表,其中包括组织接待社、团号、游客人数及名单、国籍、出入境时间和口岸及航班号、负责人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同时密切关注来至四川、北京和上海等三地游客。

2、旅行社要加强对员工的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知识的教育,带团的导游、领队和一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当前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熟练掌握该流感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同时要做好发生疫情的各项应对准备,发现游客有流感样症状时,要立即协助其就医,一旦确认为疑似病例,要迅速向当地卫生、防疫和旅游等部门报告。

3、在认真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注意自身的卫生防疫与保护。旅游团队行程中发现客人疑似症状或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联系医院或疾控中心,同时必须服从、配合当地预防指挥部的指挥和管理,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有关工作。

4、对旅游团队相关接待单位要实行严格选择制度。对接待旅游者的饭店、餐馆、景区(点)、娱乐场所、旅游车船公司等,事先要进行调查,看这些单位是否按要求开展了防控工作及各项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尽量不地接疫情发生地团队和不组团到疫情发生地旅游。

(三)宾馆饭店

1、饭店的对客区域及后台操作区域,要按照有关疾病防控机构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必须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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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区农业生态旅游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页4]_可行性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旅游,园区,全文共 1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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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态旅游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 元。

对财政的贡献

财政年收入增加 500 万元。

投资盈亏

以产量表述的盈亏平衡点为估算产量的 30.14% ,表明项目有较好的资金回收能力。

风险分析

项目中产品的价格和产量相对比较稳定,表明项目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七、项目资金筹措(单位:万元)

预算筹措渠道

一、财政投入

1600.00

1 、申请中央财政补助

800.00

2 、省级财政投入

320.00

3 、市地财政投入

320.00

4 、县级财政投入

160.00

二、项目单位投入

3,098.7

三、银行贷款

四、其它资金投入

2,774.3

预算投资总额

7,473

八、项目投资估算(单位:万元)

项目预算明细

预算金额

合     计

7 , 473

新品种引进费

50.00

50 个品种

新技术引进费

40.00

40 项

专家活动经费

10.00

国家和省十名专家

柏油路

306.00

公用部分

水泥路

621.6

公用部分

绿化美化

41.2

29 , 200 延长米及森林浴场植被 110 亩

引水上山

719.00

机电井 500 眼,提水站 50 个,蓄水池 50 个及配套电缆管道

治河架桥

259.00

治理河道 3 条,架桥 9 座,(含水上娱乐垂釣区铁索吊桥一座)

田间排水沟水泥板护坡

156.00

40 , 000 延长米

硬化田间作业道

72.00

60 , 000 平方米

场地平整

33.00

别墅渡假区运土方 30 , 000 立方米

无公害农产品检测室

17.00

公用部分,含主体建设及仪器设备、运输费用。

30 栋别墅主体及配套设施

1 , 239.38

含室外给、排水管网,自来水、照明电、动力电。

凉亭

10.00

10 座

果园扩建

1 , 050.00

农民自筹

210 栋高标准日光温室

2 , 100.00

农民自筹、招商引资

综合服务楼

270.00

3 , 000 平方米,公用部分,招商引资

60 座休闲屋

216.00

招商引资

6 座水上木屋

12.00

招商引资

人工湖

240.82

招商引资

向国家缴纳的费用

10.00

九、结论

根据以上研究成果,项目投产后,年增加收入2,870万元,并通过示范基地的示范辐射作用,引导和带动周边农民发展花卉、果树、水产养殖和无公害蔬菜生产,可有力地推动我市农业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项目区位于×市近郊,距市中心12公里,项目投产后,在发展水果、蔬菜、水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的同时,还可发展现代生态农业旅游观光服务项目,随着×市对外开放工作的进一步发展,项目在旅游观光服务方面将有更加广阔的前景。

共5页,当前第4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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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旅游网站策划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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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背景

1.开展原因:

春暖花开,正是一年一度出游的好时机。校园里,集体春游、自费旅游已成了大学生们多彩生活的一部分,同学们也可以通过旅游了解不同地区的风景和气候。

2.基本情况:

__国家自然保护区位于__市东南45里的__县境内,是国家“AAAA”旅游胜地。它海拔高,气温寒冷湿润。山里雨量充沛,植被丰富,深林茂密,峰峦叠翠。其主要景点如下:

天然雪场:位于兴隆山山脚,由于气温低,一进入冬天就会结冰,形成天然的雪场。可供同学们免费玩耍。

云龙桥:云龙桥是兴隆山古建筑之一,也是兴隆山的标志之一,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它是一座画廊式木拱桥,桥身为木体拱形,精巧玲珑,似彩虹跨越山涧。桥身长155米,宽3米,桥上设廊7间,桥的两头各有一阁。桥头篆刻着一副醒目的对联:“云比泰山多,霖雨苍生仙人悦;龙入沧海外,扑峦翠霭灵气来”。

太佛殿:大佛殿中间有大殿三间,两旁各有配殿两间。斗拱重檐,雕梁画栋,均以蓝、绿、红三色相间彩绘,庄严肃目。殿前三株云杉挺拔高大,院内有蒙古包五顶。

刘一明与自在窝:在兴隆山西峰雷祖殿南侧的山湾中,有上,中,下三台组合而成共计106.73平方米的建筑群,系刘一明“修真”处,称“自在窝”。自在窝前系舍身崖。舍身崖原称炼真崖,其险处通往自在窝的羊肠小道,宽不盈尺,下为百米山崖,行其路稍有疏忽,便可“一失足成千古恨”。

3.执行对象:

__级广告2班的全体同学

4.社会影响:

促进__县兴隆山的旅游收入。从一定程度上促进__旅游业的发展。

二、活动目的及意义

大学,一个充满青春与活力的激情世界,旅游既丰富了我们的课外生活,又陶冶了我们的情操。春天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是学生踏青春游的好季节。通过踏青春游活动,让学生亲密接触大自然,欣赏春天美景,拓展学生的视野,进一步感受兴隆山的美丽景色。同时通过爬山活动,进一步培养我们的环保意识、集体意识,加强同学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促进集体的团结协作,增强班级的集体荣誉感,同时也能增进师生之间的相互了解,让彼此的感情得以升华。

三、资源需求

1.人力资源

参加对象:__级广告(2)班全体学生(身体不适者可以不参加)

组织领导:班级建立的春游活动领导小组

成员:全体同学及老师

2.物力资源

活动场所:__市__县兴隆山西峰

四、活动开展

1.时间:于20__年3月14号上午08:30启程;于20__年3月14号下午18:30返程

2.地点:__市__县兴隆山西峰

3.活动单位:__级广告2班全体同学,诚请各科老师。

4.管理方面:以班委会为核心,并由班干,团干所组成的领导小组进行统一管理,全班同学分为四组,每小组10人左右,便于领导管理。

5.饮食及其他方面:由于本次活动的人数比较多,食物和自身用品皆由同学们自带。如:带合适的干粮,如面包,饼干等,带1—2瓶饮料,带小零食1—3种,不宜太多;有相机的同学,可以自带相机,不过要注意保管好;每人自带一个塑料袋,以便装垃圾,同时自备一块塑料布或者一长报纸,以便休息;身穿舒适的运动鞋,以便爬山。还要准备游戏时的用品。每个同学要记得带上学生证。

6.活动流程:

(1)预定的时间(08:30)提前十五分钟在校门口集合,由班长清点好人数,然后再乘车到达兴隆山脚下。

(2)预计09:30能够到达兴隆山脚,由班长收好学生证,统一购买门票。

(3)在爬山之前观赏云龙桥。云龙桥是兴隆山的古建筑之一,也是兴隆山的标志之一。同学们可以在此欣赏兴隆山的古建筑,了解古代劳动人民的建筑成就。在桥上,可以拍纪念照片,但是不能破坏周围的环境

(4)爬山途中观赏太佛殿。在太佛殿内,同学们可以自由选择参观的地方。参观完毕,继续向山顶前进。

(5)真正的进入了兴隆山后,各小组可以欣赏风景的同时举行爬山比赛。为调动大家爬山的积极性,可为最先爬到山顶的优胜者及小组颁发小礼品。在爬山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每个小组的人都要紧密的团结在一起,不能私自行动,也不要随意到处乱跑,有特殊情况的需征求班长和小组长的同意。在险峻的地方,大家要互相帮助。

(6)到达山顶,预计1:00左右,全班休息、吃午饭、玩游戏。各小组清查人数,确保每个同学都安全到达。午餐后产生的垃圾一定要自己收好,不能随处乱扔。游戏由文体委员组织大家进行,班长为最先到达山顶的人或小组发送小礼品,同学们也可以玩自己喜欢的游戏,比如_之类的,但是严禁赌博。

(7)3:00开始下山,下山途经刘一明自在窝,同学们可以自己参观。

(8)5:00所有同学到达山脚。兴隆山脚下有一块天然的滑雪场,喜欢和爱好滑雪的同学,可以去体验一下。不喜欢的同学可以再去看看兴隆山附近的一些景点。

(9)6:00所有同学在山脚集合,乘车返校。

五、经费预算

经过初步预算活动费用(车票+门票)为950元。每个同学收取25元作为门票和车票费用。

门票:15元_40人=600元

车票:学校到__县往返,2_2.5元_40人=200元;从__县到兴隆山,15元一辆车_5辆_2=150元

注:另外从班费里拿出100元用来应对临时出现的情况。

六、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和细节

1.在活动前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告诉学生一切行动听从组织者指挥,不准随意离开队伍单独行动。

2.往返前认真清点人数。每个小组由班干部担任组长,以负责小组的相关事宜,小组成员要互相记住各自的电话号码,以备需要保持通话;每个同学都要听从班长和小组长的统一安排,登山时注意行路安全,切勿过分嬉戏打闹,队伍要有序地行进,同学间做到互相照应。

3.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看食品信息,确保食品安全。

4.审查学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不适或患有疾病的同学劝其不参加此次活动。

5.文明行事,不得随意破坏公共设施;保护环境,严禁学生攀摘花草树木和乱仍垃圾;自己的垃圾袋一定要仍在指定位置,返回时清理好环境卫生。

6.带上一些必要的应急物品。还需带上创可贴、晕车药等常用药;女生记得带遮阳伞或者遮阳帽,水须多带。

7.定点返回,离开时必须集合人员,各组组长一定要清点本组人数,确保大家都安全后坐车返回。

七、安全应急预案

(一)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怎么办?

1.要维持好队伍秩序,不要慌乱,互相检查是否有成员受伤;

2.如果有成员受轻伤的,则应及时地予以正当处理(如用创可贴进行伤口包扎等);如果伤势比较严重的,负责人要立即通知就近的医疗卫生单位,请求派出救护车和救护人员。

3.保护现场,立即报案。事故发生后,应尽一切努力保护现场,并尽快报公安110或交通事故122报警台,请求派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4.立即联系调动其它车辆,终止本次出游活动,组织成员安全回校。

(二)发现成员食物中毒了怎么办?

1.设法催吐并让食物中毒者多喝水以加速排泄,缓解毒性;

2.立即将患者送医院抢救,请医生开具诊断证明;

3.留有中毒事物的样品,以作追究食品销售单位责任的证据。

(三)在旅游活动中,遇到歹徒行凶、诈骗、偷窃、抢劫等怎么办?

1.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人及时将同学们转移到安全地点,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力争追回钱物;如有成员受伤的,应立即联系院方组织抢救。

2.进行安全报警。负责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破案。报案时要实事求是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案情和经过,提供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受害者的姓名、性别、伤势及损失物品的名称、数量、型号、特征等。

3.负责人要安定同学们的情绪,维护队伍秩序,提高大家的警惕性。力争使活动按行程计划进行,实在不行,则要组织大家安全返校。

(四)若因路滑,同学摔伤了怎么办?

1.迅速察看摔伤成员的伤势,如果情况轻微的,则可用备用的药品加以处理;如果摔伤严重,应及时把受伤同学送往就近医院进行医治,并配有同学予以照顾;

2.向大家说明情况,要求大家提高警惕性和注意力,谨防路滑,小心摔倒。

(五)如果登山过程中发生了火灾怎么办?

1.组织成员有序地就近取水,第一时间内把较小的火源扑灭;

2.及时报警119或者可以先向景区管理人员求助;

3.倘若火势实在很大,无法进行简单扑灭,负责人则要及时组织成员迅速撤退到安全的地点,清点人数和财务确保人身安全;

4.若有成员受伤的,应视伤势而定,及时做出处理办法,或者进行就地抢救或者送往就近医院。

八、活动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

组织者:__级广告2班班委

参加者:__级广告2班全体同学及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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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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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旅游活动顺利进行,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组团项目及行程

旅游路线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共计_____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束时间________________,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行程和景区详见附件一 (旅游服务及行程安排表)

第二条 主要服务内容

1.餐饮:膳食以口味清淡为主,保证营养卫生,有利消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出入方便、安静、舒适;入住旅店前, 乙方应提醒甲方查看房间家具和设施是否齐备、安全,检查后再行入住;根据甲方需要, 乙方应详细介绍家具、设施的使用方法;入住后, 乙方应将自己的房间号告知甲方和总台,并每晚巡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车况良好,安全舒适、整洁,方便中途休息;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好甲方座位。

上下车时, 乙方应在门边引导、搀扶,帮助甲方提放行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随团人员应注重个人形象,配带明显标识;领队、导游、医护人员等全程陪同,各司其职;主动询问和帮助乙方;医护人员应携带常用药品和器械,随时观察、了解甲方身体状;

3.乙方应做好自我介绍,告之联系电话;做好景点、景区介绍;对旅游中的注意事项、情况变化以及可能危及安全的情况,向甲方做出明确、具体的解释和提示;

4.乙方应随时、全面掌握旅游团的情况,作好组织安排工作;行程安排应休闲,舒缓,合理,劳逸结合,保证游客的休息时间;对游客间发生的纠纷, 应耐心调解,维持好旅途中的秩序;

5.乙方应每天一次向甲方的亲属发短信报平安(以甲方所留亲属电话为准)。

第三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1.旅游费用:成人______________元/人;儿童______________元/人;人数______________人(______________大______________小),共计______________元;

旅游费用包括:办理旅行证件的费用;交通客票费(含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往返的接送费用);餐饮住宿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2.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

□分期付款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要求乙方详细说明与本次旅游活动有关的情况及注意事项;

1.2要求乙方开具发票;

1.3甲方如属景点门票优惠对象,在得到景点确认后,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景点门票优惠部分票款;

1.4自愿选择和购买保险;

1.5自愿选择乙方推荐的自费项目,依照合同约定自愿购物。

2.甲方的义务

2.1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出具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

2.2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

2.3文明旅游,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团成员,配合导游完成旅游行程;

2.4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宠物。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1核实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1.2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

1.3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游客权益及时合理处置突发事件。

2.乙方的义务

2.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

2.2向甲方详细介绍与本次旅游有关的情况及注意事项;

2.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2.4不得擅自安排购物或强制甲方消费。

特别提示

一、旅游者应选择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的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址应与实际营业场所相符。

二、本合同特别针对老年人旅游活动的特点而制定,突出了老年人旅游时间长、节奏慢、景点精、服务优,安保措施细致、到位等特点和要求。

三、本合同文本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补充约定。

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变更的内容,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旅游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时,应当就相关旅游服务及行程安排等情况作出客观、真实的介绍,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五、旅游者应妥善保管旅游合同及消费凭据等资料,以便维权。

六、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对旅游服务质量有异议时,可与旅游社协商解决,也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依照合同约定申请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_______

地址:重庆市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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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旅游发言致辞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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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在这美好的金秋时节,由国家旅游局和四川省共同举办的首届中国西部国际旅游发展论坛隆重开幕了。我们很高兴与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朋友,相聚在神奇的九寨,共同研讨西部旅游合作发展大计,展望21世纪西部旅游的美好前景。这是四川旅游发展史上的一次盛会,也是西部旅游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盛会。我们相信,论坛的成功举办,必将对西部旅游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西部地区的共同繁荣注入新的活力。在此,我谨代表四川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向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出席论坛的各位嘉宾表示诚挚的欢迎!

众所周知,中国西部旅游业发展,有着极其丰厚而独特的资源优势。西部地处长江、黄河上游,涵盖12个省市区,幅员面积68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71%,人口约4亿,是中华民族的主要发祥地。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雄奇壮丽的自然景观,积淀了悠久深厚的文化底蕴,延续了古朴浓郁的民族风情,有“世界天然博物馆”、“世界历史文化博物馆”之称。改革开放特别是西部大开发以来,西部旅游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去年,西部地区实现旅游总收入超过1660亿元,约占全国旅游总收入的三分之一。但总体上看,西部旅游业的发展水平与我们自身资源优势的特殊地位还不相称。如何更快地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更好地实现旅游资源向旅游资本的转变,加快旅游业发展,成为我们共同关注的重大现实问题。

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旅游区域合作已经成为当今旅游发展的一大潮流。适应这一趋势,我国于x年、x年分别在桂林和北京成功举办了博鳌亚洲旅游论坛和东盟与中日韩“10+3”旅游部长特别会议,就促进亚洲旅游业加强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国内地区间旅游合作也已经拉开了序幕,长三角区建立了“15+1”无障碍旅游圈;鄂渝两地整合三峡区域旅游资源,共建“长江三峡无障碍旅游经济协作区”;泛珠三角区的旅游合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掀开了国内旅游区域合作新的一页。

西部12省市区地缘相连、特色相异、利益相关。在旅游区域合作不断加深的大背景下,全面加强西部旅游合作是大势所趋,也是实现西部旅游经济腾飞的必由之路。加强西部旅游合作,既有利于充分发挥西部旅游资源比较优势,形成特色互补、协调发展,又利于优化整合西部资源,提升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既有利于西部地区间自身旅游发展,促进与东部旅游市场的互动、交流,又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快与国际旅游市场接轨步伐。同时,还将为西部旅游在未来发展中面对各种机遇与挑战创造条件、铺平道路。

我们高兴地看到,西部旅游合作已初见端睨。今年五月底,我们四川与云南、西藏就联手打造“中国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项目达成了重要共识,并建立了一整套合作运行机制。西藏、青海和甘肃敦煌地区宣布正式开展区域旅游合作,共同塑造中国青藏高原旅游整体形象。这些探索和尝试,为促进西部旅游全面合作起到了先导、示范的作用。同时也充分说明,加强旅游区域合作已经成为西部各省区市的广泛共识和一致行动。西部旅游全面合作,犹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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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日本来华旅游舆情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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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本来华旅游舆情调查报告

第一部分 日本出境游趋势

自1964年日本实行海外旅行自由化以来,出境旅游人数迅速增加。1990年突破了1000万人次,2019年达到1782万人次。此后,受日本泡沫经济破灭、非典和世界金融危机等事件和因素的影响,长期处于低迷和徘徊状态。2019年,在经历了“失去的十年”之后,日本经济出现转机,表现在失业率逐渐降低,国民消费信心逐步恢复,从而再次引发了日本国民出境旅游的热潮,出境旅游人次首次超过1800万。

2019年,受日中、日韩关系恶化以及日元贬值的影响,日本出国旅游人数减少到1747万人次(比上一年减少5.5%)。总体来看,日本的出境游未来会以1700万人次为中心上下徘徊,很难有进一步的上升空间。

2019-2019年 日本出境旅游总人数情况(数据出处:日本旅游发展局)

一、七成以上日本人有海外旅游经历

从调查结果看,在近5年,6成以上的日本人有海外旅游的经历,超过三分之一的人有3次以上海外旅游经历。

日本人有过海外旅游经验的比例

其中,女性平均海外旅行次数略高于男性,随着家庭收入的增高,女性海外旅行的次数明显增多。

出境游客中男女比例的变化

二、出境旅游意愿偏冷

从调查结果看,超过2成人对过去一年的家庭收入满意,并认为未来一年收入会有所增加。但认为未来一年收入会减少的也有2成。

而对于当前是否是海外旅游的好时机这一问题,认为是好时机的不足两成,不好也不坏的为3成左右,持正面和中性看法的接近5成,持否定态度的占4成以上。

对当前是否海外旅游好时机的看法

综合来看,日本人的海外旅游消费信心指数为39.65,出境意愿处于偏冷的状态。

三、旅游目的地从亚洲转向欧美

从海外旅游目的地看,迄今为止,日本游客到访最多的地区是美国,其次是中国、韩国。

在有关今后3年最想去的目的地这一问题上,回答美国的占36.8%,第二位和第三位分别是法国和澳大利亚,香港和中国台湾排第5位,中国大陆则在第10位。

未来3年想去的国家和地区

其中,20-39岁的中青年人群选择想去欧洲旅游的比例高于4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群,亚洲国家中,20-39岁的中青年人群更偏爱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和新加坡,中国大陆的吸引力不高。

第二部分 日本来华旅游进入停滞期

截至2019年,日本一直居中国入境游国外游客的第一位。2019年虽然被韩国超越退居第二位,但入境人数一直保持增长。2019年,日本来华游客达到创纪录的397.8万人次,2019年和2019年,因世界金融危机的爆发而有了大幅度下降,2019年和2019年虽然开始有所恢复,但从2019年起,受中日政治关系影响,开始又进入下降趋势。2019年,日本来华游客为287.8万人次,同比下降18.2%,较2019年减少了110多万人次。

日本来华旅游人数的增长

以2019年为例,日本出境游整体增长8.2%,其中,增长比例最大的是泰国,达21.8%,其次是越南,为19.7%,第三位是新加坡,增长15.3。在主要国家中,中国是唯一例外,减少了3.8%。

2019年日本出境游主要国家、地区的增长比率

一、日本来华旅游的特点

从日本游客来华旅游的目的看,回答观光旅游的占8成,回答美食、购物的均为4成左右,其次是度假,占3成,商务出差的接近3成。

来华旅游目的

与此相关联,在日本出境游游客中,男女比例接近1:1,但在来华游客中,男女比例为6:4,男性多于女性。

日本来华游客与海外游客的性别比较

从年龄来看,在有过来华旅游经验的人中,45岁以上年龄层的比例超过总体的一半以上,较日本出境游客的平均值来说,来华游客中中老年的比例偏高。

日本来华游客的年龄构成

从以上分析看,日本来华游客中男性和中老年人偏多,来华旅游多是为了观光游览而非休闲度假。而从日本出境游的总体来看,休闲度假旅游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且女性和青少年旅游者正处于不断上升的阶段。由此可见,日本来华旅游的游客属性与日本出境游的主流有一定偏差。

二、来华旅游的概况

1.来华旅游的方式

从本次调查看,日本来华旅游的方式,以选择“自由行”的最多,超过半数;其次是“全包价旅行团”。通常来说,高收入人群、二次旅游的人多选择自由行,而低收入人群和第一次来华旅游的游客倾向于选择参团旅游。其中,男性选择自由行的比例明显高于女性,女性更偏好全包价旅游团。

来华旅游方式

2.在华游览的城市数量

接近60%的日本游客到中国旅游会选择走访2至3个城市,但也有三分之一的人只到1个城市。

来华旅游的城市数量

3.逗留时间

关于旅游期间在华逗留时间,3-5天为最多,占总体的61.6%。一周以上的占8.3%。

来华旅游的逗留时间

4.在华旅游花费

日本游客每次来中国旅游的花费以1000-1500美元最为普遍,以此消费为界高低两边大致相当,2500美元以上仅有10%,平均值为1300美元左右。其中,男性每次来中国旅游花费在2500美元以上的比例最高。

在华旅游花费

三、对来华旅游满意度:得分为76分

在旅游满意度方面,对于最近一次来中国旅游体验的回答,绝大部分人喜欢选择“一般”这样的中性评价。如果以50分为基线,将“比较满意”+“满意”视为高评价,将“不太满意”和“不满意”视为低评价,则旅游住宿、整体体验、旅游景点、旅游餐饮四项明显是高评价,而旅游交通、购物体验、旅行社服务、旅游娱乐和出入境服务等软性指标则为50分以下的低评价。而对中国旅游整体体验明确表示满意的为66.7%,按照百分制换算的话,得分为76分。

对中国旅游的满意度评价

其中,女性对旅游景点、旅游信息和整体体验的满意度均明显高于男性。50岁以上人群对中国旅游的整体体验满意度高于其他年龄段的人群。

四、今后来华旅游意愿

对来华旅游表示“非常有兴趣”和“有些兴趣”的总计为37.8%。而回答“没有兴趣”的接近6成。没有兴趣的多于有兴趣的超过两成。其中,50岁以下中青年男性对来华旅游表示有兴趣的比例更高。

对中国旅游感兴趣程度

在各项来华旅游的因素中,悠久历史占的比例最高,为总体的34.5%,其次是优美的自然风光,国宝熊猫居第三位。其中,40岁以上中青年人群对自然风光最感兴趣,女性对大熊猫感兴趣的比例高于男性。

对中国旅游感兴趣的因素

具体到今后几年有没有去中国旅游的打算这一问题,表示“没有去过,以后也不打算去”的为73.4%,加上“去过,所以不打算再去”的10.7%,意味着未来几年,完全没有计划来中国旅游打算的达84.1%。表示“有去过,但以后打算去”和“去过,以后还打算再去”的为15.9%。

今后几年是否有去中国旅游的打算

关于不愿来中国旅游的原因,选择空气污染的比例最高,占总体的一半。其次是治安不好和不喜欢中国,均为4成。近年来,中日关系的现状直接影响了日本游客的来华意愿。

不愿来中国旅游的原因

第三部分 中国主要旅游目的地在日本的形象

一、中国主要城市在日本形象

北京和上海在日本拥有极高知名度,认知率均为96%以上,属于第一梯队。南京、天津、青岛、广州、大连认知度均在50%左右,属于第二梯队。西安、重庆、哈尔滨、苏州和敦煌、桂林为第三梯队,认知率在30%以上。其他城市的认知度在30%以下。

中国主要城市在日知名度

在希望去旅游的中国城市中,上海的比例最高,达67.8%;其次是北京,为50.3%;其余城市均低于10%。其中,成都9.5%、青岛7.6%、洛阳5.9%,相对较高。

去中国主要城市旅游的意愿

二、中国主要景区在日本形象

对中国旅游景区认知度最高的是万里长城(94.4%);其次是少林寺和故宫,认知度在40%-50%之间,这些属于第一梯队;桂林、兵马俑、九寨沟、景德镇、黄山、布达拉宫、苏州园林等属于第二梯队,认知率在10%左右及以上。

对中国主要景区的认知

从日本游客对中国主要景区感兴趣的程度看,万里长城遥遥领先,43.6%的人表示想去游览。几乎凡是对中国旅游感兴趣的人,都希望到长城一游。接下来是故宫、少林寺和桂林。兵马俑、莫高窟和九寨沟也有一定的人气。

对中国主要景区的旅游意愿

三、感兴趣的旅游带

对中国哪些旅游带感兴趣的调查中,回答万里长城旅游带和丝绸之路的比例最高,均超过半数,属于第一梯队;其次是京西沪桂广旅游带、黄河旅游带和长江旅游带,占3成左右。但对于刚刚被评选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京杭大运河感兴趣程度总体不高,只有1成多一些。

其中,男性对青藏铁路沿线游和内蒙古草原之旅感兴趣的程度高于女性。

感兴趣的旅游带

第四部分 中国对日旅游传播效果的评价

一、互联网是日本游客获取中国旅游信息的最主要途径

关于获取有关中国旅游信息的途径,互联网被排在第一位,占7成;其次是电视,为57.2%;第3位是报纸,为两成左右。而中国媒体/网站、广播、户外广告、邮寄广告、交通工具(巴士、地铁)和推广活动等,均低于5%。

获取有关中国旅游信息的途径

二、对中国主要城市在日旅游传播活动的接触情况

随着近几年中国旅游市场的繁荣,中国更多城市及景区开始加强对旅游宣传促销的投入,除了结合自身资源加大对旅游产品的开发外,还积极主动向海外推介自身的旅游形象。从调查结果看,接近半数的日本民众一定程度上接触过上海和北京旅游传播活动或相关信息。其次是西安、青岛、南京、桂林、敦煌等城市,接触率均在10%以上,其他城市均低于10%。另有3成的人从未接触过类似的旅游推广活动或信息。

对中国各省区旅游传播活动的认知

对于国家旅游局组织的各项以“美丽中国”为主题的活动,表示“非常了解”的为2.6%,“有些了解”的为7.6%,总体认知率只有一成多。

对“美丽中国”推广活动的认知

在调查中,我们选择了7个国家的对外旅游传播口号请调查对象进行评价。其中,“日本,精彩无限(Japan Endless Discovery)”受到的评价最高,其次是“迷人的泰国(Amazing Thailand)”,“美丽中国(Beautiful China)”居第五位。

对各国旅游口号的评价

第五部分 总结与建议

一、尽管日本的出境游在2019年出现一次高潮,但从2019年开始,又出现下行趋势。从调查结果看,日本人的海外旅游消费信心指数总体偏冷,未来很难有大的增长空间。

从日本来华旅游来看,存在多种不利的影响因素。除了中日关系、雾霾、安全问题等外部客观因素外,更主要的是日本人来华旅游意愿较低。从调查结果看,明确表示未来几年有来华旅游打算的只有15.9%。这种心理的变化往往会有很长时间的影响。

二、在这种大背景下,对于日本来华旅游的营销推广应把侧重点从量的扩大转移到质的提升上来,逐步推进日本来华旅游的升级换代。目前,日本来华游客中以男性和中老年人偏多,来华旅游的目的多集中在观光游览而非休闲度假。而从日本出境游的总体状况来看,休闲度假旅游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且女性和青少年旅游者正处于不断上升的阶段。由此可见,日本来华旅游的游客属性与日本出境游的主流有一定偏差。随着对中国怀有特殊情感的老一代日本人逐渐减少,日本老年市场的开拓会越来越困难。这需要我们要逐渐把重点转移到面向年轻人、女性等日本主流消费者,开发适合他们需求的旅游产品。

三、改善和提升中国的旅游形象,特别是塑造主要旅游城市的鲜明形象和旅游目的地形象是中国开拓对日旅游市场的重要课题。在中国的主要旅游城市中,除了北京和上海拥有极高的知名度和信息传播影响力外,其他城市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一些城市,如南京、天津、青岛、广州、大连等虽然在日本拥有较高知名度,但主要是历史上形成的。日本民众在日常生活中很少有机会接收到这些城市的旅游信息。

此外,日本游客认知度较高的旅游目的地,如万里长城、少林寺、故宫、桂林、兵马俑、九寨沟、景德镇、黄山、布达拉宫、苏州园林等均属于有着悠久历史的古迹或自然风光景观,对中国近年来新兴起的旅游目的地认知度非常低。在继续强化优势城市和景区的对日传播的同时,有计划地对日本推出一些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旅游城市及旅游目的地,特别是加大一些旅游带的传播,如青藏铁路、京杭大运河等,是开拓日本旅游市场的关键所在。

四、利用在华日本人开展传播

从调查结果看,日本民众获取中国旅游信息的途径主要是互联网和电视。但在中国旅游机构针对日本开展的旅游传播活动中,这两种手段的优势并未得到充分发挥。首先,从互联网利用来看,社交媒体的作用越来越大,但由于语言与传播方式的特点,中国旅游部门开展社交媒体作用非常有限。目前,在中国长期居住的日本人约有14万人,他们很多都拥有脸谱等社交网络,有些还开设了自己网页或网站,对中国社会生活及旅游资源都比较熟悉,较之日本大众媒体,能够更加充分客观地向日本民众传递中国的信息。为此,有必要在今后的对日传播中,让在华长期居住的日本人在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其次是电视。虽然伴随互联网的发展,电视的作用有所下降。但在部分人群中,电视依旧是第一媒体,特别在形象化传播中国旅游资源与形象方面,电视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1979年,日本NHK与CCTV合作拍摄的《丝绸之路》在日本播出后,在日本引起巨大反响,对之后的中国旅游热起到了很大作用。此后,NHK与中国合拍或独立拍摄了大量与中国相关的纪录片,如《话说长江》《话说运河》《望长城》《故宫》 《中华文明502019年》《新丝绸之路》《关口知宏之中国铁道大纪行》等,成为日本民众了解中国的最直观的渠道和途径。

五、借鉴日本开发入境游的经验

日本为促进经济复苏,制订了“观光立国”战略,取得了明显成效。日本的成功经验包括:(1)确定重点市场,优先投入预算,积极开展持续性宣传。(2)开发适合外国游客的旅行线路和旅游产品。(3)发动地方政府和企业参与日本旅游推广。(4)放宽签证。日本几乎对所有发达国家都实行了旅游免签政策。(5)改进和完善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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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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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出境社”)与出境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出境旅游(不含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出境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出境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

2、旅游者,指与出境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内地居民及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中国台湾地区居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及赴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和出境社、境外接待旅行社(简称“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2)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3)合同约定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行程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出境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

(8)购物安排(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项目(如有安排,出境社应当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另行付费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项目的价格、参加该另行付费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项目应当以不影响计划行程为原则);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计划书》和《境外另行付费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国家或者地区的重要规定和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9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出境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及依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出境社及其工作人员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保障卡,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出境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向出境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时,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9、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10、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境社可以在征得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出境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出境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可以扣除)。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境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境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出境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由出境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出境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出境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出境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出境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出境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另行付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出境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出境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出境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出境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出境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出境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出境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出境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出境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出境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出境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出境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出境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出境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应当支付出境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出境社取消出团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出境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年 月 日

备 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由 出 境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出境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 出境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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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投资担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投资,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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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代表人:

电话:

地址:

乙方:

代表人:

电话:

本着敬老爱老的精神,以爱心照顾长者,让老年人享受高品质晚年生活的愿望,打造全球最新理念,适于华人老年高端旅游、度假、养老、医疗、养生、康复、休闲为一体的大型国际养老新城。双方就为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投资担保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一、 甲方与公司。合资注册万美金,公司主要用于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的开发与建设。

二、 目前,乙方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中存有储备美金。(详见后附文件)用于全球老年事业发展。甲方向乙方申请,乙方向甲方提供美金的担保,用于甲方所开发的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首次银行担保函不得低于一亿美金,用于甲方在大连汇丰银行抵押贷款使用。

三、 乙方为项目提供投资担保,不参与甲方所开发项目的管理与股份分配。在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担保抵押银行贷款后,收取甲方贷款额,,如需继续转贷,收。

四、 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执照一套、汇丰银行资金证明一份,存款交易表一份,担保函样本一份。并承诺投资担保事宜按不可撤销原则实施。

五、 项目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外资使用证及项目其它的手续均由甲方负责,手续完善后乙方出具投资担保函,并协助银行抵押贷款。

六、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将新城项目配合好,共同为老年事业尽微薄之力。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补充协议按本协议同等生效。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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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华东五市旅游考察报告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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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五市旅游考察报告--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

“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华东五市旅游考察报告

10月23日到10月28日,江津市旅游局、四面山管理委员会机关、单位、村(居)共27人赴华东五市进行旅游考察。在6天时间里先后参观考察了杭州、无锡、苏州、上海和南京,一路上的所见所闻,使我们感受颇多、收获很大,触动很深。 一、华东五市旅游发展的概况 华东五市旅游资源丰富,人文景观独特,是江南鱼米之乡,山清水秀之处,历史文物之都,名人荟萃之地。华东五市(苏州,无锡,南京,杭州,上海)这条旅游线将都市风光线与名山名水融为一体,是集风景名胜游,文物古迹游、佛教文化游为一线。华东五市地区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该地区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重点产业、先导产业来发展,作为拉动内需、刺激消费、发展经济、改善环境的助推器。 1998年10月,南京、无锡、苏州、上海、杭州作为54家全国第一批申报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之列的城市,经国家旅游局考核、检查、验收,同时被授予“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且在考核得分上位居全国前列。近几年来,华东五市先后确定了大旅游发展战略,坚持政府主导型旅游业发展思路,在旅游产业定位、旅游规划、资源开发、市场管理、市场促销等方面摸索出一些可借鉴的经验。2002年,上海、杭州、苏州、南京、无锡旅游总收入分别是1182、294.3、198、220.4、150亿元,占GDP的比重分别是21.8%、16.5%、9.5%、17%、9.4%。近年来,华东五市旅游收入又有大幅度的提升,而江津市旅游经济总量小,旅游产业规模虽得到一定发展,但旅游经济总量还很小,只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1.4%。 江津要在新一轮的发展潮中,寻求经济发展新的突破点,在打造渝川黔旅游“金三角”这艘“生态航母”中发挥好龙头作用,更要发挥“拿来主义”的精神,科学地借鉴华东五市发展旅游业的成功经验,把我市的旅游业做强做大,使之成为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加快实现建设“两地一中心”的宏伟目标。 二、华东五市旅游发展的成功经验 我们可用七句话来概括华东五市旅游的经验:自然风光优美是前提、思想观念更新是基础、景区特点鲜明是关键、旅游市场规范是重点、管理体制科学是难点、文化底缊深厚是核心、科学技术支撑是动力(如上海)。  (一)在产业定位上确立了发展大旅游的思想。 南京市的旅游产业定位于第三产业的支柱产业;无锡市则定位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第三产业中的重点支柱产业;苏州市定位是国民经济的重点支柱产业;上海市定位是第三产业重点发展产业、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杭州市定位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同时,各市在城市定位上,突出了旅游产业的重要地位:南京市是“六朝古都、十朝都会,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无锡市是“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区域性交通枢纽,著名的旅游胜地”;苏州市是“中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杭州市是“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上海市是“西太平洋沿岸国际旅游中心城市”。 (二)在城市规划上体现了大旅游的发展思路。 华东五市坚持城市规划与大旅游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城市规划中充分体现大旅游发展规划因素,以保护旅游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南京市政府成立的“市旅游指导委员会”下设“旅游规划委员会”。该委定期会同计委、规划等部门对旅游项目论证审批;上海市形成了“旅委”与计委、规划部门集中审定表决旅游改扩建项目的议事制度;苏州市在旅游立法中明确规定:“新建、扩建、改建旅游项目应当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审核同意后,再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并规定县级市、区的旅游建设项目应当报苏州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苏州市政府在建设发展中,为保护苏州古城及古典园林风貌,作出保留旧城区、建设新城区和工业园区的决定,使苏州古城、古典园林这一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得到了充分保护,使苏州旅游走上了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杭州市政府也明确提出: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应当坚持“统一规划、依法开发、体现特色、合理利用、科学保护”的原则,必须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三)在市场管理上实施了依法综合治理的措施。 华东五市认为建立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是保证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为此、旅游主管部门采用联合公安、工商、市政等部门综合执法等形式,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取得明显成效。南京市旅游指导委员会下设“旅游管理委员会”,其职能就是负责协调公安、工商、市政等部门,对旅游市场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治理;无锡市政府针对日趋升温的“一日游”市场,专门颁布了《无锡“一日游”公告》,并责成各景区(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对景区点及周边环境进行严格管理,依法整治;杭州市建立“一日游”经营活动专项审批制度,有力地维护了当地旅游市场秩序。 (四)在旅游资源开发上形成了社会办旅游的局面。 杭州市在景区点的建设上,市政府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大力倡导内资外资、国有民营一起上,并努力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供政策扶持。三年内就共投资40多亿元人民币,建设了宋城(有天灯节,宋城歌舞演出等)、未来世界等一批文化品位高、具有高科技内涵的新景区,打造了“层层叠叠山、弯弯曲曲路、高高低低树、叮叮当当泉”的特色,形成了旅游资源开发的良性循环,并得到了丰厚的回报。苏州全市60多家星级宾馆,有90%都是利用外资、吸收内资兴建的,社会资金在旅游饭店业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江苏仅灵山寺一个景点,就投入了2个多亿进行着力打造。“桨声灯影连十里,歌女花船戏浊波”的秦淮河,由于历史的变迁,昔日繁荣景象早已不复存在。1985年以后,江苏省、南京市拨出巨款对这一风光带进行修复,秦淮河再度成为我国著名的游览胜地,夫子庙恢复了“梨花似雪草如烟,春在秦淮两岸边,一带妆楼临水盖,家家粉影照婵娟”的繁华景象。 (五)在旅游产品上突出地方特色创名优品牌。 华东五市在旅游六要素“行、游、住、食、购、娱”中充分体现本地文化特色,用特色文化包装旅游、包装城市。充分体现了“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间天堂”杭州西湖全力打好了白居易,苏东坡,白娘子传奇等文化品牌,其中“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名句为其增色不少。乌镇水乡古镇凭借水阁而天下闻名。南京市政府依托“六朝古都,十朝都会,历史文化名城”的优势,利用国际互联网、中央电视台1—7频道等各大媒体,隆重推出“南京国际梅花节”,南京的花车巡游驶进了上海滩,在国内外产生深远影响。同时,培育和发展当地饮食文化,使秦淮河美食文化形成南京旅游的一大特色。苏州向世界推销“三古一湖”(古城、古典园林、水乡古镇、太湖),在住、食、购上充分展示吴文化的特色,即住——古典园林饭店,食——吴越菜,购——苏州工艺品、苏绣等,同时,举办国际“苏州丝绸节”推销苏州旅游;无锡充分挖掘本地旅游资源,推出中国第一桥——江阴长江大桥、神州第一佛——灵山大佛、华夏第一村——华西村、太湖第一渚——鼋头渚;上海着重推介都市旅游(都市风光、都市文化、都市购物);杭州以“三江两湖”树立杭州旅游形象。夫子庙、“闻钟声,烦恼清,智能长,菩提生”的寒山寺、“夫妇归田隐居”的藕园等无不如此。通过富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形象包装,使华东五市旅游形象充满个性化,城市充满个性化。近几年来,华东五市海外旅游者人数、创汇收入连年攀升。 (六)在政府主导上给予政策扶持。 上海市政府为发展都市旅游,建立旅游“两委体制”,采取征收旅游企业旅游附加税的政策,保证上海旅游发展基金,同时,市财政每年拨款5000万元,用于上海旅游促销;南京市政府从第三产业发展基金中列支1000万元每年递增15%用于发展南京旅游业;杭州市政府制定了按全市饭店利润的10%征收旅游附加税的制度,每年征收1300万元作为旅游发展基金;苏州市每年旅游市场促销费为500多万元。 (七)在城市环境建设与治理上为大旅游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华东五市旅游业发展得益于基础环境建设与治理。上海市政府为开辟“黄浦江夜游”旅游项目,动用巨额资金搬迁上海外滩所有货运、军用码头;南京市政府近年来改造了60多条道路,实现绿、亮、洁、美,投入4000多万元治理秦淮河、玄武湖;无锡市政府近年来投入巨资改造、扩建通往景区点道路50多条。此外,在城市的建设上,着眼于树立国际大都市的形象,与国际接轨,在旧城改造和建设中,考虑了盲人和残疾人的设施建设,也考虑国内国外游客方便,设立了中英文对照指示方向的路牌等。华东五市从抓城市环境建设、治理城市环境入手,创造了良好的城市环境,增强了城市旅游的可进入性,有力保证了大旅游的发展。 近几年来,华东五市海内外旅游者人数、创汇收入连年攀升。对比之下,江津旅游产业发展结构不平衡,地方特色不突出,“吃、住、行”要素所占比重较大,“游、购、娱”结构不尽合理。游客构成单一,周边游热,国内游冷,国际游几乎空白。 三、华东五市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景点的环保和水质污染问题不容忽视。如雨花台的环境不够优美,乌镇和藕园的水质存在污染问题。 二是部分景点存在幽默式的“宰客”。我们到达乌镇时,在外买矿泉水,一瓶一元钱,一件24瓶要24元,买3件却要75元,而且是要买就买,不买就算了。 四、江津市旅游发展的差距及原因 (一)城市打造缺乏个性。 旅游业是以城市形象、城市特色为品牌。城市形象建设是发展旅游业成败的关键因素,旅游业建设重在突出城市的个性。比如,苏州是以古典园林为标志、千年古城为依托、吴文化为内涵突出城市的个性化,以此定位城市形象。 江津旅游资源丰富,是重庆旅游资源大市之一。形成了“一山二联三居四园四镇”(“一山”是指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四面山;“二联”是指天下“第一长联”和“第一奇联”;“三居”是指聂帅陈列馆和旧居、陈独秀旧居;“四园”是指大圆洞、云雾山、临峰山、滚子坪省级森林公园;“四镇”是指中山、塘河、石蟆、白沙四大历史文化古镇)的旅游格局,文化旅游异彩纷呈,有开国元勋、有革命志士,更有墨客骚人、“三教”文化,有蜚声中外的“四大文化品牌” 等。但由于我们长期没有注意塑造城市的个性,旅游发展缺乏准确定位,旅游资源核心价值不突出,缺乏大策划,旅游目的地形象塑造不够,旅游产品较为单一,文化资源挖掘不够,历史文化景观打造乏力,缺乏休闲度假、商务会展、美食购物、文化娱乐、民俗风情等丰富多彩的旅游形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旅游业的发展。因此,要构建我市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发展格局,关键在于挖掘内涵,突出特色创新,把城市建设和帅乡文化融合在一起,用文化包装城市,形成具有帅乡品味的旅游特色。 (二)宣传促销缺乏创新。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下,江津的旅游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特别是今年新华集团入驻四面山投入旅游开发,为四面山旅游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但江津乃至重庆的旅游业还是相对滞后。创新的宣传促销是旅游业的生命线,是塑造旅游品牌,打造旅游形象,提高知名度的重要手段。“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杭州西湖闻名于世。这次我们在途中给江苏的导游提起江津四面山,虽然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但他这个“老导游”也没听说过。四面山在成渝两地之外为什么会“寂寂无名”呢?主要原因是缺乏有创意的包装和宣传,没有形成鲜明、独特的形象。因此,要强化宣传、推介、促销意识,用一系列好的创意确立江津的旅游城市形象,同时把江津介绍给外面的世界。 (三)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华东旅游业发展快,主要原因是政府在基础建设上舍得投入,同时,把旅游投入列为经常性政府支出。如南京市政府从第三产业发展基金中列支1000万元,每年递增15%用于发展南京旅游业。杭州市政府制定了按全市饭店利润的10%征收旅游附加费的制度,每年提取1300万元作为旅游业发展基金。更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地方都舍得投入资金发掘独特的旅游主题,形成我有人无的旅游项目优势。比如,杭州的茶文化旅游主题和江南水乡文化旅游主题等等。我们江津的旅游业投入明显不足,特别是发掘旅游主题上的投入严重匮乏。旅游基础设施比较差,同时缺乏统一规划,没有形成旅游大格局。在旅游主题的开发上,四面山过去基本空白,人有我有的项目,我们不精。今年新华集团进驻四面山后,把四面山定位为“丰富多彩、风情万种之山”,主要特点是:千瀑千姿、赤壁丹霞、先巴文化、原始森林。但人无我有的项目,我们没有很好地开发。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四面山为代表的绿色旅游,以聂荣臻元帅陈列馆和陈独秀旧居为代表的红色旅游,以聂荣臻元帅陈列馆和陈独秀旧居为代表的红色旅游,以“天下第一长联”和“天下第一奇联”为代表的楹联文化旅游这些都是江津的独特资源,但至今没有形成独特的旅游主题。 (四)旅游市场很不规范 从华东五市回来,我们烈感受到规范旅游市场,建立行业协会的重要性。目前,四面山正处于旅游市场的培育阶段,失信的事,欺客宰客和相互杀价行为恶化了人际关系,影响了四面山旅游的健康发展。华东五市的旅游产品全是一个价,一致对外,不会给你讲价还价。我们到达乌镇时,在外买矿泉水,一瓶一元钱,一件24瓶要24元,买3件却要75元,而且是要买就买,不买就算了。有点“宰”的味道,但却折射出市场的统一性。反观江津四面山,相互杀价行为比比皆是,恶化了旅游环境和市场。 五、对江津旅游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抓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培植一批旅游精品。 随着旅游市场的逐渐成熟,以数量扩大为目标的粗放型已不适应时代的要求,要求旅游资源的开发向深层次、质量型和内涵丰富型发展。江津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资源,这是江津发展旅游业的先天优势。但从实际来看,还有很多景点存在功能单一、品位不高等问题。如朝源观等,由于缺乏深度开发,内涵不够,而显得平淡无奇。在旅游产品的开发上,华东每个城市都有地方氛围浓郁的特产。如杭州西湖龙井茶,无锡酱排骨,南京盐水鸭等无一不让游客心动。江津四面山也有不少土特产,比如老腊肉等,但大都没有在包装上下功夫,没有形成与当地文化、风土人情相联系的富有传奇色彩的精品。这些富有地方特色的资源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实在是一件遗憾的事情。 (二)抓宣传,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促销的广度和深度,树立江津新形象。 面对激烈的竞争市场,加大市场促销力度和深度,是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措施。一个好的商品需要好的推销术,旅游产品更是如此。江津要依托各种活动载体、现代新闻宣传媒体,筹划热点,精心包装,制造轰动效应,刺激旅游消费热点,培育品牌,吸收游客,不断拓展周边客源市场。以四面山的山色风光为依托,精心布局大旅游圈,推出江津旅游的拳头产品。 (三)抓精品,调整旅游结构,扩大产业规模,不断开发旅游精品项目。 深入挖掘区域旅游资源,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在充分发挥四面山观光的基础上,重点建设一批高品味、高文化内涵的特色文化旅游。以“四大历史文化名镇”和聂帅陈列馆及旧居、陈独秀旧居为中心,打造几个江津叫得响、打得出的旅游精品,丰富旅游的文化内涵,吸引更多的海内外游客来江津旅游。(全文共6116字)                       200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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