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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旅游攻略5日自助游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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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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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第一部分 特 别 告 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且明码标价的旅游经营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游经营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游经营者出具由江苏省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

三、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他人代为履行合同,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

五、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提前3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

六、旅游合同订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旅游经营者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经营者代为组织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旅游者(甲方)同意的,应将被委托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视作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行为,仍由旅游经营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权知道旅游经营者是否已办理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同时也可自行选择投保旅游意外保险,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险条款处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收费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收取服务单据。

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印制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况的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并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经有认定权的部门认定后,有权要求组团旅游经营者赔偿。

十、旅游者属于单位所订立的合同,双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合同鉴证;办理合同鉴证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督促该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游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诉;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约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旅游投诉、调解机构:

江苏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55号,邮编:210003。

江苏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电话:-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邮编:210024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邮编:210024

各省辖市均有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工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合同当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

第二部分 协 议 条 款

甲方: (旅游者或旅游团体),联系电话: 。

地址: ,邮政编码: 。

乙方: (组团旅游经营者),联系电话: 。

地址: ,邮政编码: 。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订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时,应按约定交纳旅游费。

3、甲、乙双方对“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的另行约定:“

(如无另行约定,按“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规定执行)。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游单位 ,人数 (男 人、女 人),名单附后。

旅游者 ,性别 ,年龄 ,人数 。

团号 。

行程共计 天, 夜(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 。

主要游览景点 。

交通工具 ,标准 。

用餐次数 ,标准 。

住宿次数 ,标准 。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 。

保险情况 。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

应交纳团费总额 。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 。

付款方式 。

2.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双方损失的,各自承担责任;

3.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情形:

1.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减轻责任:

1.有证据证明属非过失、非故意的违约;

2.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五)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责任:

1.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已事先对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提醒、劝戒、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的;

2.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六)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管理监督所、消费者协会投诉提出赔偿请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当事人双方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补充条款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旅 游 者]:

身 份 证 号 码:

(单位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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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旅游局的党建工作总结汇报范本_工作总结范文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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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旅游局的党建工作总结汇报范本

首先对各位领导百忙之中来检查指导旅游局支部的党建工作表示热烈欢迎。经过一年的积极努力,旅游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赢得了各级领导和社会的认可,在此成绩中支部党建工作的助推力发挥了巨大作用,不容忽视。为此,旅游局也始终将党的建设纳入到全局工作的重点来抓,奉行虚功实做,追求实效的原则。下面我就把20xx年旅游局支部的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以简要汇报:

一、抓好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1、按照年初工作计划,20xx年我们主要以“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打造自治区新的经济增长极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从三个方面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一是深化“一把手”负责制。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年工作安排中,一把手负全责,并坚持一把手理论学习的领学制度;二是强化理论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正确处理公学矛盾,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把学习党的政策、方针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xx大精神、区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及党的有关理论知识,开展学习“吴大观”、“王瑛”等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在机关兴起浓厚的学习赶超之风;三是培养党员干部的岗位荣誉感。结合旅游局业务工作的开展,以党员为先导在机关兴起“爱岗敬业”之风、弘扬“我为成为旅游人而骄傲和自豪”的主题思想,使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和精神风貌都有了大幅的提升和转变。

2、20xx年支部在党员干部中提出了“手拉手、同进步,开创旅游事业新突破”的口号,形成了以党员带动群众,以群众促动党员的互帮互学、整体进步的良好机制。全体同志甘于奉献、团结协作,使旅游局20xx年再次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尤其是在“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区” 、“创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区”等中心工作中更加凸显,使旅游局获得了创城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3、拓宽沟通渠道,创建和谐支部。旅游局党支部始终高度重视民主生活会召开的质量,切实开好、开实民主生活会。以此为抓手,在支部成员和全体职工中营造了畅所欲言,彼此借鉴、坦诚相见,共同提升的良好氛围,全年目前共召开了分别以“践行科学发展观,推动旅游事业新发展”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为主题的两次民主生活会,形成了共谋发展的合力,推动了和谐支部的创建。

二、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党的活力和形象

(一)扩大党的阵地,增强党的生命力

通过谈话、交流学习等各种形式,使20xx年一名党员顺利转正,并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局领导班子努力为她们创造环境,搭建平台,使她们成为机关各项工作的骨干力量,为党支部增添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也使党的新鲜血液融入到整个旅游业发展的热潮中。

(二)发挥党员作用,提升党的形象

深入开展“我为党旗添光彩”主题活动,形成“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的联帮互助氛围。全面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考核方案、岗位职责、考核细则等,使活动从两个层面共同开展:一是根据旅游局工作实际情况设立事业责任岗、党建工作岗、行业服务岗、联动协调岗、组织服务岗、宣传学习岗六个岗位,设岗定责,全局党员和重点积极分子根据自身实际自愿选报岗位,党支部最终确定岗位,公示上墙,制作监督牌,摆放党员工作案头,真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二是作为“三创一落实”活动的延伸,以配合旅*业“十佳”评选活动,在全行业中首次将“党员文明岗”的活动评选活动纳入到全行业评“十佳”活动中来,发挥了党员带动行业发展的先锋作用,掀起了行业“创文明服务、树旅游形象”的新高潮。

(三)抓两新组织,带行业发展

1、旅游局支部本着继续深化“两新”组织引领作用,增强党员感召力和号召力的工作思路,09年为一直扶持的“党员柜台”旅游企业—绿然食品有限公司排忧解难,促进企业发展。绿然食品有限公司一直苦于没有场地扩大再生产,提升企业规模档次。旅游局经过积极协调努力,在取得**区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协助下,准备建设实施区旅游纪念品销售基地项目,届时将吸纳其进入基地,实现“前店后厂”的新型现代销售模式。此举将会极大推动行业发展,使旅游购物市场呈现出良性竞争、诚信经营的发展态势。

2、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旅游诚信服务单位、“十佳导游员”、“优秀导游员”、“十佳文明服务岗”等七项系列评比活动,60余家旅游企业参与到了此次活动,充分调动了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推动了区旅*业精神文明的建设进程。

(四)警钟长鸣,抓好源头建设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负总责的要求,将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人,推行政务公开,形成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一是观看警示教育片《贪婪人生》、《数典忘祖》两部警示教育专题片,同时组织全体同志观看了区纪检委主办的反腐倡廉图片展;二是开展学习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活动。学习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包含xx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相关的党纪政纪条规,全面提升政治素养和水平。三是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区旅游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于11月底将召开本年度政风行风动员大会,旅游局全体员工及全区60家旅游企业代表参加大会,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旅游环境奠定了基础。

三、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推动产业快速发展

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旅游局党支部20xx年工作重心,为此,支部高度重视活动开展的质量和实效, 真正做到将学习实践活动落到实处,为大旅游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助推力。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确保高质完成各阶段活动

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1、结合产业发展需求,提出“构建优质旅游环境、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活动主题;2、精心制定《**区旅游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3、召开主题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旅游事业快速、跨越发展”的动员大会 ;4、制定学习计划,深入细致的学习了《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毛泽东、邓小平、论科学发展》等有关材料,领导班子成员还配备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并进行了系统学习,撰写心得、笔记近3万字;5、 以“要不要科学发展、怎样科学发展、如何科学发展”为中心开展调研活动,发放征求意见表40余份并召开了征求意见情况梳理反馈座谈会;6、围绕制约旅游产业发展、旅游产业深化改革、进一步解放思想等几个方面问题撰写调研报告4份,提出了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二)、将学习实践活动虚功实做,推动产业发展进程

1、将深入学习实践活动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落实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

为全面推动科学发展,应对全球性的经济危机,拉动内需,旅游局积极参加“全国百城旅游宣传周暨美丽的草原我的家”宣传活动,有效宣传本地旅游资源,协调景区,推出发放免费门票及代金券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发放价值59.5万元的景区免费门票及代金券,发放了价值19.5万元的免费门票及代金券,为引导和培育旅游消费市场、保障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旅游收入及人数持续增长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做好深入调研,推动产业科学发展

为更加准确地掌握制约发展旅游业的因素,群策群力,深刻领会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旅游局领导班子深思熟虑,提出调研提纲,深入基层去发现和解决当前制约旅游产业发展不利因素,合理安排部署,保证旅游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形成了调研材料《关于旅游业发展的成效和建议》、《旅游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的建议》、《关于大旅游建设专业人才需求的思考》、《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导游队伍建设》四篇,为旅游产业发展起到助推作用。

3、以“服务基层,解忧助推”为内容开展实践活动,使学习实践活动真正惠及基层和百姓。

旅游局领导班子在基层蹲点调研过程中了解到市区重点旅游景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纪念园由于缺乏培训资源而无法在旅游旺季来临前实施讲解员全面培训提升讲解水平的实际需求,便积极为园区确定培训目标,制定培训计划,联系出外考察学习、参与指导园区举办讲解员风采大赛活动等等,并派一名副局长亲自带队带领讲解员分两批赴、国门红色展厅、铁人王进喜纪念馆、东北烈士博物馆和侵华日军七三一部队遗址等地参观学习。在为园区解决实际需求的同时也推动了景区的整体接待水准;在了解到随着自助游的悄然兴起,出租车已成为自助游客短途旅游的重要交通工具这一市场变化,出租车司机亟待培训旅游知识的需求困难时,旅游局主动与运管部门联系,为其举办的出租车司机培训班聘请具有丰富旅游工作经验的老师授课,并将、**市情、区情、以为中心暨周边旗市的旅游资源和民族风俗、旅游服务礼仪及地区旅游常识等内容首次纳入培训课程中,受到了出租车司机的热烈欢迎,参培人员近4000人次,填补了出租车司机旅游知识的空白,为使每个出租车司机都成为旅游和城市新貌的义务宣传员,更好营造良好的大旅游环境、实现区委提出的“人人都是文明窗口、处处都是城市形象”的市民文明教育工程奠定良好基础。这些工作的开展是旅游局俯首为民的体现,也深刻诠释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要惠及于民的精神实质。

4、激活资源,发挥旅游产业关联带动作用和增收效能,使学习实践活动真正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强力助推力。

旅游局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去思考和确定如何激活自身资源,发挥联动带动作用,以旅游产业的发展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的目标。以此为指导思想,确定了三个层面的工作思路和方向。一是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把重点项目的招商引资、实施建设作为工作重中之重,着眼于留住人,改变旅游“中转站”被动局面。因此近两年重点旅游景区相继落地,法国雅高宜必思酒店完成招商已正式投入使用,同时一批如民族文化园、遗址文化公园等旅游重点项目又即将落地。二是科学发展,创新思维,推动产业发展。旅游局针对海地区旅游发展现状,确定了“创新思维、寻找产业抓手、实现以点带面,推动产业全面发展”的工作思路。具体表现在以加强重点景区、宾馆酒店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档次;以“旅游优质服务年”创建活动为抓手,营造中心城市的优良、诚信、安全旅游服务环境;以找准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切入点为抓手,全面提升旅游城市市场外宣的范围和层面;以举办各层面培训班,采取多种培训形式为抓手,全面提升了海地区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服务形象和素质。

以上是旅游局支部的工作汇报,在此也恳请各位领导能够给与批评指正,使我们支部今后的工作能够越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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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旅游热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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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团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个。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

第三条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__日交清。

第六条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

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

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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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旅游旺季客房紧缺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客房,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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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旅游旺季客房紧缺调查报告

七、八月间,是舟山新区接纳五湖四海游客的高峰期,许多游客有的跟团,有的自驾游,已不同的方式来到美丽的舟山群岛游玩、避暑。今年暑假,我的外公、外婆家也在国家级旅游景区——朱家尖,开了家别出心裁的渔家客栈,我通过近一个假期生活在外公客栈里的观察,发现旅游旺季住宿问题是许多游客关心的热点话题。

1、天气炎热、学生放假等原因正是一年中旅游最旺的时候,朱家尖每天都会接待大量的游客,特别是周五、周六,可以说家家宾馆都“人满为患”,连一些小客店也都全线爆满,好几个周末的晚上,我在外公外婆家的客栈里,经常会看到还有很多的游客“披星戴月”上门订房,都因客满,他们只好怏怏回去。

2、很多游客来舟山景区游玩,都会通过很多途径订房,有网上预订、朋友推荐、看广告等,他们每天都会入住不同标准的宾馆、客栈,但因为旅游旺季,宾馆大都呈现无房可订的情况,房间的紧缺也让客房价格水涨船高,一些宾馆的客房价格都比平常高出了一倍,甚至几倍。

通过以上的观察,我觉得想在假期出门玩得尽兴,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尽管我们学生在七、八月假期出门游玩是最佳的时期,但也应避免周末出行。

2、外出游玩前,一定要通过不同途径事先预订好房,以免“无处安身”。

3、旅游旺季房价很高,我们其实不用在热门景区订房,只要交通便利,景区的周围也是理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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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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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出团日期:

出团线路: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境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

(7)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3)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境内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应急联络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4、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

5、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7、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旅行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旅行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旅行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旅行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转团、拼团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旅行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旅游线路、出团时间、地接旅行社信息

1、报团人数:成人: 。儿童(不满14岁): 。

2、旅游线路: 。

3、旅游团集合始发地在: ;旅游结束散团地在: ;

4、旅游团出发时间: 年 月 日。结束时间: 年 月 日,共 天,

酒店住宿 夜。

5、地接旅行社信息:

A、地点: ;旅行社名称: ;联系人: 。

地址: ;电 话: 。

B、地点: ;旅行社名称: ;联系人: 。

地址: ;电 话: 。

C、地点: ;旅行社名称: ;联系人: 。

地址: ;电 话: 。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付款方式(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旅游费用:

成人费用: /人。

儿童费用: /人。

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其他费用:

合计:(大写) (小写)¥

2、付款方式: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付清。

□分期付款: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预付团费(大写)

(小写)¥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乙方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金信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金湖北支行

账户: 1320 0930 0019 073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旅行社购买(旅行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

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旅行社委托 旅行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旅行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旅行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2.在签约时尚未明确或需要变更的,须以《行程单》、《出团通知书》、《补充协议》、《情况说明》等经双方确认件的合同附件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持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广西 南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地 址: 邮 编: 附件1: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各 栏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旅行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 旅行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可另纸附上)

具体时间地点购物场所名称主要商

品信息最长停留时间(分钟)其他

说明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

附件4:

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可另纸附上)

具体时间地点项目名称

和内容费用(元)项目时长(分钟)其他说明

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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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旅游职员实习工作报告_工作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职员,全文共 2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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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职员实习工作报告

一 实习时间:

20xx年XX月10日——20xx年XX月15日

二 实习地点: 1大同旅行社 2大同中国旅行社 3云冈建国大酒店 4云冈美高酒 5金地豪生大酒店

三 体会及收获:

这次的认知实习使我获益匪浅。这次活动使我们有机会走出校园,走出课堂,去看一看真正的酒店,旅行社是如何运作的。同时我们也学到了许多在课堂上接触不到的东西。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大同国旅崔经理的一番话。作为一位从业十年之久的资深业内人士,他给我们提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她说,梦想之于人类,就像翅膀之于鸟儿。首先,要确定好自己的目标,再朝着努力。下面是她对我们的一些叮嘱。主要是关于带团注意事项的。

发团前准备工作:

1、检查出团单(核实游客领队、地接导游、送机接机司机的姓名和电话,充分理解行程,了解目的地的概况和景点情况)、机票(核对航班时间、机场、游客姓名)、旅游包帽、导游旗、导游证、自己的身份证件;

2、与领队联系(核实时间及地点,对天气、路况及乘机时间做充分估计,以免误机),并叮嘱 游客务必随带有效身份证件(儿童随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

3、通知送机司机(核实车型大小、出发时间和地点),并叮嘱其准时到达;

4、针对团队出发直至地陪接团这一段行程做充分准备:准时接团、车上讲解、登机手续办理、注意事项等情况。

出团当日的处理步骤:

1、使用闹钟,绝对不能迟到,尽量在时间之前赶到地点等候游客,所有必备物品绝对不能遗忘;

2、游客上车,核对人数后进行车上讲解(切记微笑服务);

A:致简短辞、公司介绍、个人介绍;

B:检查游客的身份证件,并顺便将身份证收齐,核对姓名及身份证有效期;

C:告诉游客作为全陪导游的职责与任务;

D:行程内每天游程的分解介绍(景点尽可能介绍简单,可以设置一些疑问,使游客提起游兴便已达到目的);

E:旅游目的地在旅游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六方面的具体体现(结合自己的知识与了解为游客展现当地的风貌,比如餐饮特色、酒店状况、入住注意事项、行车安全等);

F:行程中其它常见的、必须引起注意的事项(如景区安全、出入安全、卫生等);

G:机场登机手续及相关的注意事项(如禁带物品、托运行李、安全检查、登机口、登机牌、机上注意事项等);

3、到机场后办理相关手续,替游客办理托运(既好又快);

4、将机票、身份证、登机牌交给游客,后一起过安检,至登机口休息,将机票收回,登机时或招呼游客登机,所有游客登机后自己再登机;

5、到达目的地机场后,游客,查点人数,取回托运行李,接客厅内尽快与当地导游接上头。

游览过程中的全陪服务:

1、照顾游客旅途中的食、住、行、游、购各方面,解决旅途中遇到的麻烦,与地陪互相合作,提供优质服务,务必使游客轻松旅游,心情舒畅,并尽最大努力,发挥监督职责,维护旅行社及游客的切身利益;

2、与地陪多沟通,多交流,每天的行程了然于胸,遇到问题及时解决;

3、及时了解领队和游客们的意愿,并协助地陪满足游客正当的愿望,满足不了的,要及时向游客说明原因,并请游客谅解;

4、按照行程安排严格执行,监督地陪和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各项标准及质量要求认真操作,保障游客权益。与行程不相符时,要及时干预,并征询游客与地陪的意见,如果游客提出加点或与行程不符的要求,必要时可以请游客代表另外签字证明;

返程时的工作:

1、提前与接机司机联系,提醒对方接机时间和地点;

2、按照确认的传真件及行程单,将团款数目与地陪进行核实,双方签字;

3、最后一天如有行程安排,务必提醒地陪掌握送机时间,以免误机;

4、机场手续办理,托运行李,登机(与出发时相似);

5、安全返回,与接机司机一起为游客提供最后一段的服务,致欢送辞,请领队填写意见反馈单,送游客就近下车。并按规定向公司领导将团队情况作简要汇报;

6、回公司后尽快结清账款,书写带团小结。

我们接下来参观的是云冈美高大酒店和金地豪生大酒店,这两座酒店作为大同酒店业的新起之秀实力不容小觑,它们以优质的服务见长,金地豪生的人力资源部经理为我们讲解了酒店服务的注意事项。

1、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态度决定一切。这里态度包括对工作的态度、对客人的态度、对学习态度和对解决问题的态度等等。

2、管理理念强调的是友好、高效和温馨的服务氛围;我们要求员工要热爱这份工作,保持愉快的心情工作,并且把工作当作乐趣。

3、客人到酒店买一杯咖啡时,也许咖啡本身没有多大的差别,但这杯咖啡是通过什么方式端上来的,客人是否能从服务员的服务中体验到尊重、微笑和认同等,才是 差别所在。我们希望为客人提供的每一杯咖啡都是充满了尊重与微笑的。

4、每一位员工(含管理者)都要做到眼里有活,要有眼色。

5、每一位员工(含管理者)都要有预见客人服务需求的能力。

6、有工作激情才能做好每一件事。

7、追求个性化服务:既要为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又要给客人以惊喜的服务;既要想客人所想,又要想客人之所未想。

8、追求人性化服务:一切从客人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而不是让客人来将就和适应我们。

9、追求零缺点服务。

10、服务无小事。

11、服务无止境。

、无数点点滴滴的服务小细节(冬天马桶的座垫套,客房牙刷、漱口杯的区分等)升华成为让客人满意的优质服务。

、展现在客人面前的启示是最美好的、高品位、高质量的东西。

14、服务公式:100—1≤0.

15、服务准则: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快捷、准确、安全、大方。

16、茶水要烫、心要热、腿要勤、嘴要甜、手要麻利、眼要灵。

17、接电话时即使对方看不见也要脸带微笑,毕恭毕敬。

18、服务员也好,厨师也好,做什么事情多想想为什么是这样做,有没有更好的方法?另外,还要能吃得了苦和吃得了亏。

19、每个人都应该经常进行换位思考:如果你是客人,…… 等等,这样你就能体会到客人花钱是来享受的而不是不受气的。

20、服务员值台时要做到分工不分家:该帮忙时要帮忙,该出手时要出手,协同作战,互相帮助。

总而言之,这次认知实习使我增长了见识,希望以后能有更多这样的机会,让我们走出象牙塔,与外面的世界多多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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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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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旅游者:

出境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旅游局监制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出境旅游组团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适用本合同。本合同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和《专用条款》第四条。本合同中旅游者简称为甲方,出境旅游组团社简称为乙方。

2、填写本合同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乙方保存复写联,甲方保存原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三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甲方在签订合同前请问清行程有关事宜。

4、甲方请保存好旅_____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游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拆电话:。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_____程表》、《行程须知》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专用条款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

出境旅游组团社(乙方):________

根据《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情况

甲方应当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中国公民。

甲方人数为______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__。

第二条?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甲方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_______?。

第三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乙方负责组团为甲方提供出境旅游服务。合同报价以__人成行为基准。

行程时间共计______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成行团号:___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

返回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____________。

旅游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元。

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间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因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而不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甲方,双方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乙方建议甲方与其他旅行社拼团;若甲方接受建议的,应当与拼团旅行社另行签订旅游合同。

3、建议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甲方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4、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八条中成行前解约责任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国内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有关_____申诉,协商、调解或申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_____条款或_____协议申请_____。

第六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出境旅_____程表》和《行程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

(四)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_____程表》安排旅行游览;有权要求乙方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乙方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六)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八)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甲方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权利和利益。甲方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方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五)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应当遵守团队纪律,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旅游团队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当参加乙方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行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出境旅游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货币及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甲方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享有核实甲方提供资料的权利。

(三)享有按照服务标准安排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权利。

(四)不成团时,有建议甲方转入本社其他团队或者其他社团队的权利。

(五)享有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置问题的权利,但不得损害旅游团队的根本利益。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一)应当向甲方出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应当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

(三)应当就出境旅游的具体行程、标准、购物等情况向甲方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四)应当召开行前说明会,并向甲方提供《出境旅_____程表》和旅游项目具体内容,书面告知出境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并向甲方推荐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拼团。

(六)应当本着谨慎、周到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七)出境旅游过程中安排合同约定之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强行安排甲方购物。

(八)应当向甲方出具或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护照费、境内地面服务费、出境机场税、国内段交通费、行李物品的保管费及超重费、自费项目有关费用、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费及餐费、计划外行程费用、境外小费。

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乙方代为办理,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有关协助。双方约定由甲方自行办理的,甲方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线路、交通、食宿等标准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可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的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的,由乙方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除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外,乙方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由于甲方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令而被惩罚、拘留、遣返或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2)乙方擅自增加、减少、变更旅游项目,以及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以外,若出境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的规定》由_____公司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赔偿。

(4)乙方委托的境外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拼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甲方在出发前才得知存在擅自拼团情况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甲方解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乙方,在扣除手续费100元后,乙方应当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剩余旅游费用。

(2)出发前15日(含)至9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出发前8日(含)至4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4)出发前3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5)圣诞、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出发前15日内(含)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乙方解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并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

(2)如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圣诞、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3、?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_____活动、重大传染性_____、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甲方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成行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甲方,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双方对解除合同的通知时间和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甲方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甲方未能按照合同安排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乙方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4、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第九条?换汇规定

乙方为甲方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甲方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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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游局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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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3月份我很荣幸被评为优秀员工,奖项是外出旅游。4月24日终于迎来了这一天,心情激动无法言喻,从未去过北京的我,对这一次旅途有几分憧憬,几分祈盼。

我们一行七人,旅途是1天,23号晚上我们准备好了衣物和少量用品,21:00从店里出发到沧州,24:00从沧州到北京,到达北京已经是凌晨4:00了。当时心里已经没有当初的激动,只用一个字来讲就是一个“累”,我们基本上整宿都没有睡觉,还没有玩就已经疲惫不堪了。

第一站是天安门升国旗,广场上的人真的可以用人山人海来形容了。当国歌奏起,五星红旗冉冉升起的时候,当时的疲惫已经忘却,心里激动澎湃,看着我们的解放军战士那整齐的步伐,英勇的身姿,让我们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接下来我们来到了鸟巢和水立方,以前总是在电视上看到,很希望自己亲眼体会一下,当它呈现在你的眼前的时候,它就像一件艺术品,让你离不开眼,不论从形象、感观上都给人以心灵与视觉的冲击,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顽强的中国人用他们的思维、智慧打造了这个又一被世人瞩目的奇迹!

最后是动物园和海底世界,各种奇珍异宝都迎来我们几个顽皮孩子的尖叫与好奇,我们不停的拍照片留念,只为了记录下这一切又一切的新奇与美好,我们不愿停下疲惫的脚步,这里的人、事、物都是那么的奇妙,等待我们去挖掘,流水的时间冲淡了匆忙的脚步,到返程的时间了,坐在大巴上心里默念“北京我来过,北京再见”

这一旅程真的让我们反差很大,感谢酒店领导给我们这一次机会,我会更加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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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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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

旅游者:出境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监制

20__年十一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国内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或异地成团的旅游者送到国内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国内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3条。填写《专用条款》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合同编号: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专用条款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旅游者人数为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人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岁)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

合同编号:

出发前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第三人承担。

(二)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二)旅行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其他约定

旅游者(签章):旅行社(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证照号码: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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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旅游客运包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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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旅游客运包车合同示范文本,旅游客运包车甲乙双方应当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甲方向乙方购买旅游客运包车服务所订立的购买服务合同。

三、甲方需为经旅游主管部门审批并领取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分社);乙方需为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道路包车客运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企业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字样。

六、甲乙双方用车前需提前签订包车合同,以便乙方办理合法营运手续。合同签订后,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没有约定的以《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附件)确认为准。《旅

游客运包车行程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旅游客运包车合同

甲方: 乙方 :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甲方咨询投诉电话: 乙方咨询投诉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保障旅游交通运输安全,维护包车双方合法杈益,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 合同期限与标的

1.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2本合同标的为乙方为甲方提供车辆、驾驶员及运输服务。

第二条 甲方义务

2.1 甲方应承担乙方驾驶员在行程计划内的食宿,食宿标准双方可另行约定。

2.2 甲方应提前 天预约包车,以当面签订或互发《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传真确认,确认件应由经手人签字并加盖印章。

2.3 甲方应按团队人数包租相应车辆,不得超员。如有超员,

乙方应当拒绝,甲方仍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包车费用

2.4 甲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向游客说明集合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做好安全提示,并有义务向游客宣传交通法规。每次开车前督促游客系好安全带。落实禁止游客携带禁止物品上车的相应措施。

2.5 甲方有义务向游客宣传社会公德,提倡共同维护车辆安全与卫生,如游客造成车内财产损坏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向游客索赔。

2.6 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包车费用,包车费用包含车辆使用费、路桥通行费、停车费及国家法定税费、保险等。甲方应该提前告知乙方驾驶员详细旅行线路,便于乙方驾驶员熟悉线路并做好线路行驶规划。

2.7 甲方一旦发现乙方使用非法营运车辆和人员,可拒绝使用该车,也无需支付其费用,同时可以向乙方追讨因此产生的费用。甲方导游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乙方驾驶员友善配合,甲方导游 不按常规习惯指挥车辆绕行、重复线路运行造成车辆行驶里程不合理增加的,甲方应支付相应增加的用车成本。

2.8 行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积极协助做好救助、安抚等工作。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随车携带《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

3.2 乙方不得搭载合同外乘客上车,不得以未满载为由临时拉客。

3.3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派出的车辆投保,且承运人责任保险每座不低于40万元,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承运人责任保险高于每座40万元的,从其规定。

3.4 乙方应保证其车辆各种证照齐全有效、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并处于适驾状态。特别是要保证车辆座位安全带使用状况完好、车辆动态监控设备正常。

3.5 乙方应保证出车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齐全有效、热情服务、文明规范、遵章守法,其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出车前确保驾驶员身体健康,达到安全驾驶出车条要求。

3.6 乙方应当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相关内容提供旅游包车客运服务。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在条件许可和不损害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甲方提出的计划行程变更的建议,相应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但游客擅自要求变更行程及路线或提出影响行车安全的要求时,驾驶员应该拒绝执行。当游客出现意外发病或受伤,在无法获得或使用其他交通工具的情况下,驾驶员应在以人为本和安全运输的前提下,先行运送伤病游客寻求救治,再行协商费用,不可以费用未定为由延误送医时间。

3.7 乙方必须按行程出发时间提前抵达指定地点。

3.8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运行。

3.9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通堵塞或乘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继续扩大,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行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保险公司报告,并积极做好事故处置及善后工作,伤亡人员的治疗费用和其它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

3.10 乙方必须将导游座椅设置在驾驶员后方合理位置,设立明显标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导游人身安全。

3.11 乙方应履行有关道路运输安全宣传、告知、承诺义务。

3.12 乙方必须提示并要求游客系好安全带,拒绝旅客携带禁止物品上车。在车辆运行过程中,由于驾驶员开车无法监督乘客使用安全带的情况,甲方应配合驾驶员做好监督乘客使用安全带。

3.13 乙方应遵章守法,确保行车安全,若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财产损失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14乙方驾驶员要熟悉行车线路,或者提前问询准备好行车线路。

第四条 包车费用

4.1 签订用车合同后 日内甲方预付 %定金给乙方,用车结束后 日内一次性结清余款。超出时间按约定运费每天收取千分之三滞纳金,滞纳金佥额不超过约定运费上限。

4.2 包车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并提供有效发票;甲乙双方各自保存《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和结算单。应出甲方承担的相关包车费用主要有:

(1)车辆租用费;

(2)路桥通行费;

(3)停车费;

(4)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4.3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的账号“公对公”转账结算包车费用。

4.4付款方式选择:

¨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月的最后一天为结算截至日期;

¨每团结算一次,团队行程结束后 日内进行结算;

¨其他。

4.5 旅游包车过程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修理费、驾驶员违规

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甲方取消包车或减少约定用车数的,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包括但不限于邮寄、传真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否则按下列时限和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的 %违约金;

(2)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的 %违约金;

(3)在约定用车日期当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的 %的违约金。

(4)甲方超出租期处延时用车的,甲方除支付原包车费外,另行支付延时用车费。

(5)在约定用车时间到点8个小时后,甲方仍未用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甲方超出约定包车期仍未用车的,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包车费,乙方不再受租期限制。

(6)约定出发时间已到而游客不准时到达造成包车期外延时用车的,甲方除支付包车费外还应另行支付延时用车的费用。若由于游客迟到原因导致车辆在凌晨2-5时停运或22:00时至凌晨6:00不能在三级及以下公路行驶而停运或改道运行的,由此产

生的各种运输成本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5.2 乙方不能提供车辆或减少约定用车数的,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否则按下列时限和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在合间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 %的违约金;

(2)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 %的违约金;

(3)在约定用车日期当天通知的,支付包车费 %的违约金。

5.3 发生以下情况,引起游客投诉的,乙方应支付包车费 %

的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1)乙方提供车辆未保持车况清洁整齐,车内卫生脏、乱、差;驾驶员未及时打扫车辆卫生。

(2)在未违反交通法规前提下,没有按照约定将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的;

(3)游客在约定时内返回,乙方驾驶员不到岗或不及时打开车门的;

(4)未经甲乙双方同意,驾驶员擅自变更行车路线的;

(5)驾驶员有在车内吸烟、开车时接听电话或其他有害于

行车安全的行为;

(6)5-10月期间未提前开放空调,或行车过程中空调停运

超过1小时。

5.4 乙方擅自变更约定车辆或降低用车标准,造成甲方团队

不能按时出发的,乙方退回已收取的预付金,并支付包车费用 %

的违约金。

当乙方迟到达到 小时或预计超过 小时,应计价赔偿或者双方协商另行安排车辆接替,事后对因此产生的金额予以扣除。

5.5 因乙方车辆故障未能及时安排接驳或乙方驾驶员对线路

不熟悉严重延误行程,导致旅游行程取消或变更的,乙方应退回已收取的预付金,并支付包车费用 %的违约金。

5.6 除不可抗拒力因素外,乙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到达

乘车约定地点,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不可抗力

因素,导致无法提前到达约定地点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相关情况。

5.7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

物品。车内物品丢失并经公安机关认定是因驾驶员过错造成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资任。

5.8 如乙方提供的车辆或驾驶员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查扣,乙方应在接到报告 小时内调派车辆接驳,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

5.9 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原因截留包车费用。确因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甲方需出具有 %游客签字的服务反馈表做为协商扣费依据和证明,通过相关法律程序追索损失。甲方不按时结算的,滞纳金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给乙方,滞纳金不得超过包车费用上限。

5.10 因游客损坏车上物品,弄脏车内卫生的,甲方应督促旅

客支付相关赔偿、清理费用。游客拒不支付的,甲方应协助乙方

向游客追偿。

5.1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6.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以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 人民法院(双方可约定管辖法院,但应约定与合同关系紧密的人民法院,如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合同签订地等)起诉。

(3) 本合同因交通事故请求损害赔偿产生的纠纷,双方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或甲、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 合同签订地位于市区

第七条 合同生效

7.1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7.2《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为本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合同数量

8.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咨询投诉电话: 乙方咨询投诉电话:

旅游客运包车行程单

车辆及人员约定

车辆号码 车 型 车辆行驶证有效期

车辆道路运输证号 道路运输证有效期

车辆核定载人数 驾驶人数 除司乘人员 外的座位数

驾驶员 1 姓名 驾驶证号准驾车型驾驶证有效期道路运输从 业资格证号道路运输从 业资格类型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有效期

驾驶员 2 姓名 驾驶证号准驾车型驾驶证有效期道路运输从 业资格证号道路运输从 业资格类型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有效期

甲方导游 联系电话 导游证号

出发时间年 月 日结束时间年 月 日

出发地点 结束地点

主要途经

详 细 行 程

用车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天

时 间行程及地点

备注

包车费用合计(大写): 万 千 百 拾 元 (¥ )

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咨询投诉电话: 乙方咨询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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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故宫旅游心得体会小学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小学,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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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我和爷爷奶奶来到了美丽的云南。游玩了许多景点,而我最喜欢的还是—丽江古城,他那种清纯、古朴的美令我至今难忘。

漫步在镇北商业中心四方街上,便见美丽的青龙河自建筑群的中央穿城而过,河渠流水淙淙,河畔垂柳拂水。居民或门前架桥、或屋后有溪。街头巷尾涓涓细流穿墙绕户蜿蜒而去。听导游说,这股股清流都是来自象山脚下的玉泉,玉泉水一分为三,三又分成九,所以泉水满城可见,家家流水。

青石板铺的小道上,人群川流不息。木头建造的小屋里,人山人海。各种各样的纪念品:蜡染布、五彩缤纷的羊皮画、用动物身体做成的各种小饰品、纳西文化的东巴文字图书……这许许多多精美的东西,配上古城一律的土墙、灰瓦、石路,我仿佛置生于古代的城镇,也仿佛看见了古代马帮在这里以茶换盐的场景。

当夜幕降临后,有纳西古乐的乐队在演奏他们本民族的音乐。各种各样五彩的灯光,把古城装扮的美轮美奂。“叮咚、叮咚”是什么声音?我好奇地问奶奶,奶奶用手一指,原来是水车转动时发出的美妙乐曲,每滴一下水,下面的灯就亮一次。这清脆、悦耳的声音,哪怕是最杰出的音乐家也无法演奏出来吧!

小桥倒映在彩灯照亮的水中,各种鱼儿在翡翠般地水草间欢快地穿梭着。这时的古镇已是灯的海洋,“放河灯”、“对山歌”、浓浓的咖啡味弥漫在空气中,原始与现代气息的交融给美丽的丽江古城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丽江古城有着看不尽的美丽景色,有着读不完的悠久历史,让我流连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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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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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团体或个人):

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的《佛山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其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条第2款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违约金。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条第1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出团日期 路线与景点 (见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责任保险最高保额

用餐标准 早餐 次,正餐 次,标准: _____元/人天

导游、司机 服务 派全陪 不派全陪 含不含导游服务费 元/人天

含不含司机服务费 元/人天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 主要事项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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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旅游担保书

范文类型:担保书,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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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久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本人___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愿意为贵公司员工___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按下列条件向贵公司提供担保:

一、 担保范围

(一) 保证被担保人严格遵纪守法,严格遵守贵公司规章制度;

(二) 保证被担保人在贵公司履行职务或工作期间,不以盗窃、商业侵占、挪用公司资金、收受贿赂等任何手段侵犯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利益,不做有损于贵公司形象和声誉的事;

(三) 保证被担保人不出资经营或不从事与贵公司相同或相似的营业,不做任何兼职工作;

(四) 保证被担保人严格保守贵公司营销网络、工艺、技术等商业秘密;

(五) 保证被担保人对因其工作失职、渎职、失职以及损毁公司财物而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时赔偿;

(六) 保证被担保人在因离职以前向贵公司移交有关的业务、帐务和相关资料,并办理贵公司规定的一切相关手续;

(七) 保证被担保人在因任何原因离职以前,清理完结其经办的相关客户全部拖欠货款或其他形式的债务,如未能及时足额清结,应与工作交接人列明交结明细,交接清楚。

二、若被担保人因不遵守、不履行上述约定给贵公司造成损失而未能及时进行赔偿时,本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对被担保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向贵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期间:

担保书项下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签字确认生效日起三年止,采用三年一签。

四、不可撤销

(一) 本担保书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不因贵公司与被担保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内容发生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而撤销或变更;

(二) 本担保书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不因贵公司与被担保人的劳动关系解除、终止而撤销或变更;

(三) 本担保书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不因被担保人向贵公司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而撤销或变更。

五、附件: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户籍证明复印件。

六、担保人概况(本项由担保人自行填写或对保人协助填写后请担保人签字确认,若填写错误或故意隐瞒实情,仍需负人事保证责任);

与被担保人关系:________

工作单位名称: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工作单位地址: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

家庭详细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保证信:

我保证上述内容正确无误,并欢迎就上述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我声明,我和安徽久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达成的协议完全是自愿的。

担保人签名: 被担保人签名: 公司盖章:

日期:X年X月X日 日期: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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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旅游市场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营销,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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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ATM的行业资源集中度较高。在中国ATM市场上,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六大银行由于网点多、客户群大、资金雄厚,拥有大部分的ATM市场份额,约占中国ATM市场总量的85%左右。已安装运行ATM机最多的是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到20xx年年中,分别拥有ATM机26,135台和26,014台。

在市场容量方面,中国的ATM人均拥有量与市场成熟的德国、美国、韩国等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甚至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还有明显的差距,国内ATM市场增长空间巨大。从区域分布来看,国内ATM的分布极不均匀,ATM终端布放量最多的广东(除深圳)、上海、北京、浙江、深圳、天津等18个城市和地区集中了6.12万台ATM。其中ATM布放量超过5,000台的分别为广东(除深圳)、江苏、浙江和上海,其他大部分城市的ATM终端数量仍然严重不足。

外商产品依然占据市场主要份额。从ATM供应商的分布情况来看,当前中国ATM市场可分为进口品牌与国产品牌两大阵营。国外ATM供应商主要有:NCR、Diebold、Wincor Nixdorf、Hitachi、Fujitsu、Hyosung等,其中NCR、Diebold、Wincor Nixdorf在中国市场上占有较大的份额。同时,在全球ATM市场上,前三位也分别被这三家所占据。国内ATM供应商主要有:广电运通、东方通信、广州御银、深圳兴达通、神州数码、深圳辰通等。其中,广电运通ATM市场份额最大;御银股份则以ATM营运业务为主,在营运市场上占有较大的份额。广电运通和广州御银都于20xx年在深交所上市。东方通信则以贴牌生产Wincor Nixdorf的ATM为主,自有品牌所占份额较小;其他几家国内ATM厂商所占的市场份额则普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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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旅游局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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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爱卫会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工作,县旅游局在10月份开展了一次秋季爱国卫生运动活动,现将活动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结合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活动,按照“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要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室内外及责任区环境卫生进行了彻底清理整治。活动期间,我局清理内外污水沟100余米,清理杂草600余平方米,清理卫生死角16处,通过整治,我局室内卫生干净整洁,室外及责任区无杂草、无纸屑、无卫生死角,彻底消除了“四害”孳生地,卫生面貌焕然一新。

二、深入开展秋季除“四害”活动

坚持“环境综合治理为主,化学药物防制为辅”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清除卫生死角、疏通水沟、铲除暴露垃圾、堵塞鼠洞、整理杂物,消除鼠类孳生地。及时补充了除“四害”药物,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有效的控制了“四害”密度。

三、深入开展了健康教育活动

活动期间,我局派出工作人员针对秋季卫生防病工作特点,到全县各景区景点、旅游饭店、责任小区向游客及市民宣传普及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虫媒传染病等秋季传染病等知识,传播疾病防治知识,宣传吸烟有害健康和控烟的重大意义,动员和倡导群众革除陋习和不卫生的习惯,自觉养成科学、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这次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共向来往游客散发防治传染病卫生知识宣传单500多份,刊出健康宣传栏一期,向广大群众传递健康知识,提高了广大群众的传染病防治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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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旅游部个人年终总结与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全文共 1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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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背景:

大学三年的时间是短暂而又漫长的,这三年中,我们法律文秘班的40位同学共聚首,一起经历了军训、法政之周、特团活动、助班毕业、男生节女生节、毕业实习等等大小的活动,我们有过欢声也有过笑语、有过泪水也有过争吵,或许当多年后我们重回首时,记忆中每个人的影像都是模糊的,但这期间发生的事、停留在自己身边的人都会在我们的心底留下深深的印记。

在毕业前夕,值此寒冬来临之际,为了给我们的大学生活划下最后的原点,为了营造团结进取的良好氛围,特开展厦门汽车纯玩三天毕业旅游活动。

活动主题:“涛声镌刻我们友谊,海浪记录我们回忆”

活动时间:xx年11月4—5日

活动对象:08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全体同学

活动安排:

11月4日:

早上06:00集中出发前往汕头(约6小时);车观 海湾大桥(过桥费已含)位于汕头港东部出入口妈屿岛海域处,为跨海公路桥;汕头接团中餐后游览:林百欣国际会展中心光行 约50分钟汕头林百欣会展中心总建筑面积三万五千平方米,面向十二万多平方米的会展中心广场,位于汕头城市中心的黄金地带;人民广场 约45分钟;后乘车前往厦门 约3.5小时,厦门接团后入住酒店;

午餐自理,晚餐后入住厦门酒店(干净整洁的双人间,不挂星)

11月5日:

早餐后始建于唐代的闽南古刹的南普陀寺(参观时间约50分钟);寺内天王殿、大雄宝殿、大悲殿建筑精美,雄伟宏丽,各殿奉弥勒、三世尊佛、千手观音、四大天王、十八罗汉等,妙相庄严。车游厦门大学外景,车游美丽彩带环岛路;随后前往“海上花园、音乐之岛” 鼓浪屿(含船费,过渡约15分钟 )整天在岛上自由活动(也可以安排导游带领游览);晚餐后可自行选择前往厦门最繁华的商业步行街--中山路自由逛街(时间客人自己安排);

含早餐,午餐,晚餐自理,入住厦门酒店(干净整洁的双人间,不挂星)

11月6日:

早餐后游览:被毛主席誉为“华侨旗帜”的爱国华侨陈嘉庚先生的故乡集美(参观时间约为1个半钟),参观集美学村,陈嘉庚先生故乡,归来堂;后乘车返回佛山市(约9小时);含早餐,午餐

费用: 398元/人(两人一间双人房)、380元/人(四个人一间双人房)

随行教师:

活动安全保障措施说明:

1、本次活动由本班与狮山风光假日旅行社合意组织,旅游期间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本班与狮山风光假日旅行社共同承担;

2、本次活动将由狮山风光假日旅行社购买团体险(保险费8万/团),同时,我们会建议参加旅游的同学购买个人意外险(10元人,保险费10万人);

3、在外出旅游前,我们会提醒各位同学务必随身携带个人的一些常用医用物品,班委也会集中购买一些必备的感冒药、肠胃药、跌打损伤类药品随行;

4、在外出旅游期间,我们会要求各位同学务必保持通讯工具随身携带、正常使用;

5、在外出旅游期间,我们会提醒各位同学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贵重物品,做好防盗、防骗工作;

6、考虑到天气原因,我们会在出行前一周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情况,并提醒各位同学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7、外出旅游期间,我们将由旅行社统一安排入住厦门酒店,既安全方便又一定的保障;

8、外出旅游期间,一切活动均按照旅行社既定行程进行,全体同学务必听从导游指挥,切勿擅自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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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境内旅游团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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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_________________详见旅游产品确认单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见下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见下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见下_________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详见旅游产品确认单及行程单)

旅游产品名称。

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方式(三选一)

□自行组团

□委托组团(委托社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拼团(其他社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途经地点(经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行程与标准(乙方提供旅*程单,须含下列要素)

(详见旅游产品确认单及行程单)

景点名称和游览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往返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览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安排(名称)及标准和住宿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接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接社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第三条旅游者保险(详见旅游产品确认单及行程单)

乙方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元,保险费:元。

第四条旅游费用及其支付(详见旅游产品确认单及行程单)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元,大写元。(含导游服务费用元/人,合计元)。

旅游费用交纳期限。

旅游费用交纳方式□现金;□支票;□信用卡;

□其他。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自觉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安全警示规定,遵守团队纪律,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旅*程。

2.甲方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拒绝乙方未经协商一致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4.在旅游过程中,甲方应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

5.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6.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拒绝上、下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在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出行的,须由监护人书面同意。

8.甲方购买旅游产品、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参加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机构或乙方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9.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乙方。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2.乙方提供旅*程单应与本合同团号一致,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乙方应在出团前,如实告知相关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提醒甲方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宗教禁忌。在合同订立时及履行中,乙方应对旅游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适当措施(可另附安全告知书,由甲方确认签字)。

4.甲方属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5.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等费用遇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6.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委派的导游人员,应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

7.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情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六条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二选一)

□最低成团人数__详见旅游产品确认单及行程单__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7日通知甲方,本合同解除,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本团成团不受最低人数限制。

第六条甲方解除合同及承担必要费用

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二选一)

□(一)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并从其约定: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______日至______日,旅游费用%;

(2)行程前______日至______日,旅游费用%;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______%。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______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

(二)双方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__1__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___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___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___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__30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行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选一)

□1.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并从其约定。

(1)行程前______日至______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违约金;

(2)行程前______日至______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违约金;

(3)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2.双方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行程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

(2)行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3)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__30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逾期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旅游费用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不真实而造成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因不听从乙方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甲方在行程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的15%支付违约金;甲方在行程开始当日或者行程开始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七)乙方未经与甲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甲方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甲方有权在旅*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乙方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八)乙方具备履行条件,经甲方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甲方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甲方除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还可以要求乙方支付旅游费用__一__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九)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此条删除,详见补充条款)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向旅游质监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或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有行程单、安全告知书和补充条款均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1.团费:含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

2.由于第三方(例如,航空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有权机构等)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等,应由旅游者自行协商解决,旅行社除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予以协助外,不再承担其他责任,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行社保留一切追偿权。

3.节假日,包括但不限于,春节,国庆节,劳动节,元旦等法定节假日或其它国家性或者地方性的重大节日期间如圣诞节等,节假日的具体时段以国家颁布的为准。凡委托人预订的产品部分或全部涉及节假日的,都属于节假日产品。节假日产品,鉴于资源的特殊状况,甲方取消的,乙方将不退还任何费用。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战争、罢工、*、恐怖事件、政府行为、公共卫生事件等客观原因,造成旅*程安排的交通服务延误、景区临时关闭、宾馆饭店临时被征用、出境管制、边境关闭、目的地入境政策临时变更、我国政府机构发布橙色及以上旅游预警信息等,均会导致旅游目的无法实现,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5.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程的,双方达成变更意思一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双方未能达成变更意思一致的,均可解除合同,旅行社应扣除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旅行社采取安全措施保护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而支出的费用,旅游者应承担比例不少于50%;造成旅游者滞留当地而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旅游者应承担比例不少于50%。

6.由于某些产品有一定的特殊性,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扣除费用条款及旅行社的违约金条款可能发生变更,如与主协议发生冲突时,以产品中的“预订限制”为准。

7.团队机票不得签转、更改、改期或退票。

8.如果发生航班延误、航班取消等特殊情况,请及时致电旅行社,已实际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9.旅游者参加高原地区旅游或风险旅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游泳、浮潜、冲浪、漂流等水上活动以及骑马、攀岩、登山等高风险的活动)或患有不宜出行旅游的病情(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血管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癫痫、怀孕、精神疾病、身体残疾、糖尿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健康受损),须在报名前自行前往医疗机构体检后,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并向旅行社提供体检报告副本;旅游者须保证提供的身体健康状况真实,如隐瞒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旅游者系18周岁以下(含18岁)参加旅游,应至少有一位18周岁以上人员陪同出行;旅游者系70岁以上(含70岁)参加旅游,应有亲属同意,且非单人出行,同时在出行前如实填写并提交《身体健康申报表》;旅行社已经给予旅游者出游安全提示(旅行社已经提示并劝阻,但如旅游者仍坚持参加旅游活动,由此造成任何人身意外及不良后果将由旅游者本人全部承担)。

10.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和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严加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旅游者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为了更全面的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旅行社建议游客出游时根据个人意愿和需要自行投保个人险种。

12.旅游者务必带好所需物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如迟到半小时以上视为自动放弃行程。

13.旅游者擅自分团、脱团的,旅行社有权反馈至相关行政机构。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任何费用。如旅行社因此遭受损失的,旅行社有权向旅游者追偿。

14.旅游者经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可暂时离团,但应与旅行社签署书面协议,旅行社应扣除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15.若旅*程内含有购物店,旅游者有权选择是否参加,如旅游者不愿参加,可选择预订其他旅游产品线路,或届时直接向导游或领队提出,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另行协商安排。旅*程中的自由活动期间内,旅行社将会视旅游者需求及实际情况推荐部分自费项目,如旅游者自愿参加,应与旅行社另行签署书面协议,并不得影响同团其他客人在此期间的活动安排。

16.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内向旅游质监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长宁区法院诉讼。

17.度假产品确认单作为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旅行社经营资质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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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旅游局党组2024年度述职报告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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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党组2016年度述职报告

关于XX年度述职报告 江津市旅游局党组江津市旅游局 江津市委: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党政一班人率领旅游系统全体职工,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旅游兴市”发展战略和打造蜚声中外旅游胜地的宏伟目标,励精图治,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创新发展,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在体制创新、招商引资、规划发展、产品定位、宣传促销、市场体系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为我市打造蜚声中外的旅游胜地开好了头,为江津旅游赢得了较好声誉,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 一、健康发展的XX年 (一)旅游大发展经济大振兴 XX年,全市旅游经济继XX年非典重创、XX年恢复后实现全面振兴。全市今年接待游客10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6%;旅游综合收入2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其中:四面山接待游客20.24万人次,同比增长13.33%;旅游综合收入8498万元,同比增长15.2%。无一例有效投诉,无一例旅游安全事故。 (二)旅游大发展实现大跨越 1、体制大创新。一是今年8月,成立了市政府正局级特设机构四面山管理委员会,由市领导兼任党委书记,形成责、权、利相统一,人、财、物相匹配,规划、建设、管理相衔接的新模式。全面理顺了景区管理体制,使四面山进入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加快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良性发展轨道。体制创新经、等媒体报道后受到业界人士广泛传授和学习。二是成立了重庆区市(县)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旅游监察执法大队,使旅游监察执法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 2、招商大突破。为全面开发四面山,抢占“渝川黔生态旅游金三角”的制高点,我们把合作开发四面山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重点。在重庆、江津市两级领导的关心和各个部门的努力下,成功引进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合作开发四面山旅游资源,为实现“两地一中心”奋斗目标,打造蜚声中外的旅游胜地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引进重庆高投司对四面山景区公路进行建设,渝南精品线全面开工。 3、规划大手笔。一是配合重庆市旅游局、中科院地理研究所做好《“渝川黔生态旅游金三角”旅游发展规划》已通过评审,上报三省市审批。二是编制完善《江津市旅游业发展规划》(草案)。三是邀请了新加坡规划大师刘太格博士专程赴江津进行旅游规划指导;聘请深圳锦绣时代旅游投资顾问公司对四面山进行整体策划,对四面山重新进行定位,提出了“千瀑千姿、赤壁丹峡、先巴文化、原始森林”新四面山概念。四是编制完成了红色旅游发展纲要和中山古镇、塘河古镇旅游发展规划。 4、文化大挖掘。今年我们对红色文化、名人文化、先巴文化、移民文化、宗教文化、楹联文化、抗战文化、建筑文化、饮食文化等进行了进一步挖掘和开发。尤其是开展中山古镇主题形象和楹联征集活动,共收到海内外30多个地区以不同形式寄来的作品2750件,既弘扬了传统文化,又提升了旅游的文化品位。同时,开展挖掘中山古镇文化内涵课题工作,组成调研组对中山古镇深入调研,形成了《保护开发中山古镇,打造江津旅游亮点》的调研报告,引起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媒体广泛关注。中山古镇已被评为全国历史文化名镇。 5、区域大整合。为加强区域合作,提升我市景区内涵,我们积极探索并创新区域旅游合作新路,初见成效。一是江津旅游融入三峡大旅游圈。其中四面山风景名胜区被纳入了重庆十大旅游精品线近期开发的五条线之一;二是以聂帅陈列馆和聂帅故居为核心的“红色旅游”项目已纳入国家红色旅游100条旅游精品线。同时,我们完成了“红色旅游”项目总体规划和建设方案,并通过重庆市评审上报国家相关部门审批。三是按照渝川黔金三角发展规划积极策划旅游产品,推出旅游线路,强化宣传促销和找准市场定位,争取在区域合作中抢占制高点。 6、设施大改变。加大了旅游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旅游景区的可进入性。一是四面山客运车站、游客接待中心已投入使用,为游客提供咨询、休闲一站式服务。二是对四面山龙潭路进行了硬化改造。三是新修四面山停车场,整治洪海码头,规范旅游景区(点)的商品摊区管理。四是望海公路5.6公里完成硬化并投入使用,对付家至四面山公路加装生命工程。五是硬化中山古镇入口公路520米、修建停车场1个、公厕2个。六是双福至四面山旅游观光线的综合整治成效显著。七是完成中山至水口寺公路的可研,初次协助完成部分相关手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引入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机制,重庆高投司已介入我市旅游公路建设,将进一步加快旅游发展。 (三)旅游大发展形成大格局 1、领导重视保障有力。去年12月王鸿举市长在重庆经济工作会上提出“要将四面山打造成为蜚声中外的旅游胜地”后,市委审时度势,在十一届六次全会上提出了“两地一中心”发展目标,明确了在期间及今后一个时期努力把以四面山为龙头的江津旅游业建设成为蜚声中外的旅游胜地的宏伟目标。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旅游。经过集思广益,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提出了把“旅游兴市”作为与“工业强市、农业稳市、商贸活市、和谐江津”共同作为促进江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把加大以四面山、中山古镇为主的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作为近期旅游开发的重点。市委书记唐林身体力行,坚持每半个月亲自对旅游工作督查一次;每1个月,四大班子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召开一次旅游工作专题会,听取当月旅游工作进展情况并安排部署下月工作;全市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集中力量抓,部门联动一起抓的新格局。 2、部门参与形成合力。年初,市委、市政府提出“围绕全市旅游业发展,特别是四面山、中山旅游开发,全市每一个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为旅游发展每年干好一件实事,并纳入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考核”后,得到市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一年来,市级各部门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切实为我市旅游业发展办了106件实事,不仅营造了良好的旅游环境,进一步提升了旅游整体形象,而且促进了我市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3、社会联动全民参与。打造蜚声中外旅游胜地帷幕拉开后,在全市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举全市之力,抓好旅游发展”的鏖战。各

行各业以饱满的激情融入到“人人都是旅游形象,处处都是旅游环境”中来。交通、商贸、服务、金融等窗口行业开展了文明示范岗活动;职业中学加大对旅游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江南职高专门成立了“江津市旅游人才培训中心”;市商会、消费者协会等行业机构加大对旅游消费品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社会有识之士积极投入旅游开发;旅游资源富集地区农民转农从旅,大力发展农家乐,从事旅游接待、商品、运输和种养殖业发展。全市形成旅游进学校、旅游进社区、旅游进农户、旅游进百姓生活的良好局面。 4、企业发展循序渐进。截止XX年底,全市旅游企业(个体经营户)已由期间的不足100家发展到十五期末的近千家。直接从事旅游业的员工近万人。特别是今年初市委、市府领导班子审时度势提出“旅游兴市”发展战略,从政策体制、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市场监管等方面积极地营造出一个宽松、健康、有序的发展平台,旅游发展环境得到极大提升,今年除吸引了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重庆高投司等大集团外,还吸引了一批企业或个体投资者加盟江津旅游业,使我市旅游业得到不断壮大,旅游经济指标得到不断攀升。 5、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在我市涉及吃、住、行、游、购、娱六大体系方面,目前已建成了一套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为了加大旅游监察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旅”进程,年初成立了“江津市旅游监察执法大队”;为使四面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更好地融入国际国内旅游大舞台,今年8月成立了江津市四面山管理委员会,按照工业园区模式进行考核,由市委分管副书记兼管委会党委书记;为强化行业自律,打造江津诚信旅游,12月中旬成立了“江津市旅游协会”。目前,全市旅游市场形成了主管部门、行业部门、市旅委会三级管理体系和市旅游执法大队、行业监督执法部门、市旅游协会三重监管体系,旅游市场繁荣兴盛。尽管今年面临景区公路改造、城市建设力度加大以及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接手四面山后在管理、开发、经营上还存在一个磨合期等诸多因素,由于制度健全、监管有力,全年未出现一例车祸、伤亡、火患、食品中毒、禽流感疫情事故,也未接到一例因旅游而引起的有效投诉。 6、行业自律有效提升。针对我市旅游市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恶性削价竞争,拖欠团款、虚假广告、拉客宰客等问题,我局采取了积极有效的举措:一是依靠法规来引导市场。从领导到一般干部,从决策者到管理者,善于运用所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知识,通过执行法规来引导市场趋势,建立市场准则,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违规违章的经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收效明显。二是依靠标准来管理市场。我们坚持运用国家颁布的行业标准,在全系统积极推行建立标准化体系。目前旅游企业、定点宾旅馆、农家乐、旅行社等旅游生产企业和接待、经营单位(业主)均建立了一套规范有序的生产、经营体系。旅游质量投诉明显下降。三是依靠质量来培育市场。在服务上,我们大力推广iso9000标准,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培训来提高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在价格上,引导企业制定措施和约定俗成的规范制度,使部分企业仅以价格竞争为争夺客源的唯一手段的现象成为历史,较好地增强了企业的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地解决了旅游企业不正当竞争形成的恶性循环现象。四是依靠行业协会来规范市场。今年我们成立了江津市旅游协会,首批吸纳了60家会员单位。我们发挥行业协会所具有的既是行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补充,是联系政府、企业的重要桥梁,又是旅游行业整体利益代表的特性,达到旅游经营者自己管自己,自己督促自己,形成利益共同体,构建和谐江津旅游、诚信江津旅游。 7、整合资源共谋发展。在产业定位上,按照江津旅游实际,经过多方论证,首次将我市旅游资源进行重新组合定位,即“三色”旅游定位。以四面山为代表的生态绿色旅游产品;以聂帅陈列馆为代表的红色旅游产品;以中山古镇为代表的古色旅游产品。在产业布局上,我们提出了坚持“一条主线,两个中心,三大资源,四大文化古镇的产业布局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推出精品的基本思路;在跨区域发展上,我们配合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全力打造四面山,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争取在渝川黔旅游金三角跨区域中抢占先机,占领桥头堡。 (四)旅游大发展构建大安全 安全工作是旅游工作的生命线。一年中,我们始终牢牢把握这一准则,将安全工作当作中心工作,首要工作和重点工作来落实。在组织工作上,除一把手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外,我们成立了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专门的安全工作责任人。各旅游镇(街)、旅游定点企业也建立了旅游安全工作机构,落实了专人负责,形成了局—镇(街)—企业三级旅游安全网络。在制度建设上,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局行政和市安委会的领导下履行职责,认真指导、督促各旅游镇(街)、旅游定点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安全责任人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责任人的业务能力,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日常工作中,除了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向各重要景区、重点企业、主要旅游镇(街)派驻安全督导员24小时蹲点,安全工作责任领导巡回检查、指导外,在平常时间坚持不定期地组织安全大检查。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旅游景区和旅游企业的安全比率。 (五)旅游大发展作风大转变 振兴江津旅游需要广大旅游工、管理者、生产者以及服务人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我们结合全市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开展了一系列生动形象且卓有成效的工作。 1、先进性教育活动成为满意工程,党员和机关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有了根本转变。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全体党员在思想上有了新提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政治上有了新进步;强化自觉性和责任感,纪律上有了新加强;确立了为人民服务和廉洁自律意识,作风上有了新转变;激发开拓进取精神,工作上有了新举措;理论联系实际,促进了旅游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2、深入基层排忧解难,群众得实惠,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我局联系的中山镇高滩村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村民生活相当贫困。现在家的村民多系老弱病残。我局推出“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举措就是帮助该村谋划和探索脱贫致富的发展思路。党政一班人先

后深入该村10余次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并请教市农办、农业局、林业局等专家,结合该村的具体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出扶贫发展计划。帮助和引导该村发展山羊、养蜂和蛋鸡等养殖项目。我局已支持该村3万元,改造了8公里村级机耕道,扶持该村4户发展养羊80头和5户养蜂40箱,均收到很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3月初,我局又开展了党员与高滩村群众“一帮一”的结对活动。3月11日,我局13名党员将自愿捐款3499元购买的170只德国引进的良种蛋鸡(年产蛋290个/只)、饲料和饲养资料等送到高滩村群众手中。 3、励精图治效果明显,工作得到肯定干群倍受鼓舞。干群的工作作风有了根本好转后,各项工作有了创新。一是确立旅游业为重要的经济产业,实现了发展观念的新突破。二是创新旅游管理体制,实现了管理模式的新突破。三是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旅游硬环境的新突破。四是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和旅游市场秩序的综合整治,实现了树立旅游形象的新突破。五是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实现了拓宽客源市场的新突破。六是加速旅游产品开发,实现了旅游业持续发展的新突破。七是狠抓旅游商品开发,实现旅游商贸经济的新突破。八是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实现了旅游软环境的新突破。九是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实现了旅游经济指标的新突破。7月日,我局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这是建局以来获得的第一个荣誉称号。广大职工倍受鼓舞,以更紧迫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投入到打造蜚声中外的旅游胜地的系统工程中。 (六)旅游大发展廉政建设大深化 要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必须要建立一支勤政廉洁、作风过硬、打硬仗的干部队伍。为此,我们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以反腐败“三项工作”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上不断地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收效明显。 1、抓班子廉政建设,身先士卒树楷模。一是加强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学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增强班子成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明确党风廉政责任分工,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促进了廉政建设深入扎实开展。三是深化班子成员廉政教育和纪律约束,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自觉做到自励、自省、自警、自重。四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申报,配偶及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一年来班子成员及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没有一人违法乱纪。五是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杜绝弄虚作假。从而保证每一项决策、行使每一项权力,获取每一项荣誉都是实实在在的。党政一班人以正直、廉洁、民主、团结、务实、高效的面貌在职工中起好表率作用。 2、抓队伍廉政建设,树勤政为民新形象。一是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干部,知晓率达100%。二是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提高办事办交质量。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为民排忧解难51件次,办实事12件次,个人捐款3499元。四是深入开展政务公开,认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通过深化职工队伍勤政廉政建设,不仅提升了旅游工的形象,而且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抓制度建设,标本兼治重落实。我们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将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纳入职工年终述职内容一并考核,每年6月和12月份两次组织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对症下药,从而较好地保证了建立的各项制度不走过场。 二、存在问题 我市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存在旅游资源保护不力,整合不够。旅游产品缺乏策划,旅游产品整体形象不够鲜明,资源垄断性与特色性尚未发挥。缺乏上档次、上规模的旅游商品,没有集中的旅游商品市场,旅游综合效益低。基础设施相对滞后,景区道路、住宿、电力、通讯也亟待完善;旺季出现宾馆、停车场等接待能力不够,景区车辆运力不足,道路随时都有塌方的可能。旅游市场有待拓展,目前仍是周边市场,由于投入不足,宣传的形式不多,规格不高,重点目标市场拓展不够,没有形成大投入、大宣传、大市场的营销机制和体系。旅游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旅游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整顿。 三、XX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两地一中心”奋斗目标,深入实施“旅游兴市”战略。举全市之力,加快大开放、拓展大市场、发展大旅游、形成大产业,促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经济优势、效益优势转化,全面提升江津旅游产业的整体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接待游客12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5%;旅游综合收入23788万元,比上年增长15%。其中:四面山接待游客共24.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5.5%;旅游综合收入10667万元,比上年增长16%。 (三)工作重点 1、实施规划、打造品牌,增强旅游吸引力 (1)加快以四面山为主的景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科学实施规划,全面启动四面山“红石寨”接待设施和中山至水口寺公路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景区标识等配套设施建设。突出特色,延长旅游旺季,扩大旅游产业,开发人文景观,将观光旅游向度假、生态旅游发展。将四面山建设成为国家级旅游精品景区,真正成为江津旅游业的龙头。 (2)加快培育“川黔渝生态旅游金三角”世界名品。一是加大“川黔渝生态旅游金三角”发展协作会的联系沟通力度,集中两省一市、四县市的各种优势,做好“川黔渝生态旅游金三角”的广泛宣传和项目启动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利用“川黔渝生态旅游金三角”独特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争取优惠政策,推出建设项目,广泛招商引资。 (3)发展一批旅游名品和旅游新品。完成黑石山滚子坪景区的总体规划。着力培育“古色文化旅游”、加大对中山古镇的开发力度。积极开发和改造旅游商品,重点包装金银花、花椒、四面山腊肉等旅游产品。 2、更新观念,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1)积极推进《江津市委、江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经济发展的决定》出台,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发展定位、政策支撑。召开全市旅游工作大会,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旅游经济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制定完善《江津市旅游业发展规划》。 (2)全力做好项目包装和招商引资工

作。重点做好四面山、中山古镇、红色旅游建设项目的包装、立项,争取专项政策扶持,推出一批招商项目,重点是中山古镇,实现民间资本对旅游资源的整合。 (3)创建服务型政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大对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合作开发四面山的指导和管理,对其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合作开发达到预期目的。 3、强化宣传促销,拓展旅游市场 创新宣传促销方式,加快旅游市场的拓展;邀请中省(市)电视台拍专题片,成渝等地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到成渝及沿海地区召开旅游推介会;组织参加旅游交易会;与成渝及周边城市旅行社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进一步提高江津旅游报刊和网站的质量,加强信息交流,增强服务功能。 4、积极做好四面山创建国家aaaa级景区工作 借助我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契机,在继续巩固其成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积极做好四面山创国家aaaa级景区工作,争取一次性申报成功。 5、加强行业管理,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加强对江津市旅游协会的业务指导,以行业自律来规范旅游市场。强化旅游执法管理,加大旅游执法培训力度,以整顿景区客运市场为突破口,打击非法营运、拉客现象;围绕旅游景区环境保护,彻底解决脏、乱、差现象。以游客满意为关注焦点,创新服务观念,塑造最佳的旅游服务形象。 6、建立旅游人才管理培训制度,提高旅游管理者和旅游服务人员的素质 加强对旅游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把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作为旅游业的基础工作来抓,坚持不懈地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岗位培训,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培养实用人员,以一流的旅游服务、一流的旅游环境提升我市旅游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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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旅游景区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景区,全文共 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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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复始,万象更新。刚刚过去的XX年,我们山庄在各位的辛勤劳作及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XX年各项指标。时值岁末年初,今天,我们欢聚一堂。在此,我谨代表山庄为山庄的运营发展付出了辛勤汗水的全体同仁,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我们山庄运营已一年有余,我们的业绩、工作效率、工作质量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各主管部门分别都作了XX年工作总结汇报,对20xx年工作思路也做了安排,其目的是总结过去,分析现在,规划将来,我表示完全同意。过去的一年中,全体员工在管理班子的带领下,齐心合力,共同协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卓越的业绩,圆满完成了XX年各项指标.我们继续保持开拓创新和勇于进取的工作作风,带领全体员工开拓美好的未来。

当然,在感受成功喜悦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并深刻的认识到,在过去的一年工作中自身存在的不足,以便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得以布置并改善。诸如:管理上需要加强;员工各个方面素质与能力要不断提高;加强员工的团结意识的规范工作范畴,做到各司其职,各辖其司;礼节和文明礼貌要加强培训;团队的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协作力的进一步提升;招聘及留住新员工;建立完善的培训及考核制度;全员绩效考核的奖罚制度需要落实;加强山庄文化建设;抓好山庄运营发展模式的多元化等等都要作为我们20xx年工作重点,进行布置安排,并落到实处。

我们在肯定成绩,反思过去的同时,要认真目前旅游业的竞争优势。我们要推出激励机制,丰富人力资源,稳定现有员工,引进人才,增强团队的凝聚力,稳定和扩大员工队伍,拥有了雄厚的团队资源后,拓展山庄的运营模式,实现运营多元化。

20xx年,我们迎来了新的喜悦,我们山庄与广西西部旅游联盟已达成合作伙伴,我们的客源逐渐增多,对我们山庄的发展趋势有美好的前景。同时,山庄有你们这样一支团结向上,富有战斗力,勤奋敬业,吃苦耐劳的队伍与山庄共拼搏,并肩进,我深感骄傲。

20xx年,面临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我坚定不凝,自身不断的完善,提升服务品质,拓展山庄运营模式。我们势必在新的起点,新的发展方向有新的突破。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一致,勤勤恳恳的工作,踏踏实实的做好每一件小事,快快乐乐的生活,用我们勤劳的双手去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最后,时值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我谨代表山庄向在座的各位并通过在座的各位向你们的家人致以最诚挚的新年问候,祝你们春节快乐,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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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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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国?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第一部分特别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____》、《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旅_____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且明码标价的旅游经营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游经营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游经营者出具由江苏省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

三、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他人代为履行合同,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

五、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提前3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

六、旅游合同订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旅游经营者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经营者代为组织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旅游者(甲方)同意的,应将被委托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视作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行为,仍由旅游经营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权知道旅游经营者是否已办理了符合旅_____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_____;同时也可自行选择投保旅游意外_____,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_____条款处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_____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收取服务单据。

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印制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况的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并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经有认定权的部门认定后,有权要求组团旅游经营者赔偿。

十、旅游者属于单位所订立的合同,双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合同鉴证;办理合同鉴证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督促该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游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诉;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约定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旅游投诉、调解机构:

江苏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邮编:210003。

江苏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25X8185。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106X5315。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电话:025X1128-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邮编:210024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邮编:210024

各省辖市均有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工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合同当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组团旅游经营者),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订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时,应按约定交纳旅游费。

3、甲、乙双方对“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的另行约定:“______________?(如无另行约定,按“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规定执行)。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游单位______________?,人数?(男___人、女___人),名单附后。

旅游者______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人数___?。

团号_________。

行程共计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_________?。

主要游览景点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用餐次数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住宿次数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______________。

_____情况: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应交纳团费总额: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

付款方式: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指:《_____》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双方损失的,各自承担责任;

3.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情形:

1.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减轻责任:

1.有证据证明属非过失、非故意的违约;

2.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五)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责任:

1.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已事先对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提醒、劝戒、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的;

2.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六)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管理监督所、消费者协会投诉提出赔偿请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当事人双方提交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_____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_____协议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补充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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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委托代理人]:

[旅?游?者]:

身?份?证?号?码:?(单位章)

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经办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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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旅游项目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申请报告_申请报告_网

范文类型:申请书,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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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项目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第一章 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略)

第二章 项目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略)

第三章 项目发展的必要性

3.1有利于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

依据《河北省规划》、XX年全省旅游业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保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规划纲要》要求。

建设精品景区,打造旅游龙头品牌。打造一批主题特色鲜明、基础设施配套、活动内容丰富、文化品味较高、市场吸引力较强的精品旅游景区,加大改造提升力度,做精、做细、做大、做强,创全国知名旅游品牌。

虽然云花溪谷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优美的山水环境,但限于地方经济、道路交通以及意识形态等因素,其旅游资源一直处于原生态保存状态,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随着区域旅游一体化、高速公路网络化、市场消费多元化等条件的深化,云花溪谷旅游开发迎来了新的机遇。在项目期内积极制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保障政策,吸引社会各界参与云花溪谷旅游开发,整体提升阜平旅游产业格局,更好更快带动地方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实现贫困山区依托地方优势资源脱贫致富。

3.2有利于促进阜平旅游资源整合,提升旅游形象

一个地区旅游资源的开发设置与安排,通常要做到主题鲜明,既有统一感,又有层次感。如果旅游资源都只是同一种风格,就不能做到有张有迟,高潮迭起。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以通过人为安排来进行有序的组织,可使游客在旅程中不会出现审美疲劳,这样有利于区域旅游形象的提高。

本项目建设风格极富生态古朴气息,它的建成将极大的弥补阜平县旅游资源的缺憾,使旅游线路的安排能够更加灵活主动。这样可以吸引众多的旅游爱好都到阜平县观光旅游,使游客在旅程中不会出现审美疲劳,充分发挥阜平县各大景区之间的联动作用,提高区域旅游形象,使的阜平县旅游业有长足的发展。

3.3有利于“兴县富民”目标的实现

根据省“规划”及XX年全省旅游业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省提出了重点发展旅游业开发战略的重大决策,这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阜平县是保定旅游资源富集的地区之一,把潜在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使旅游产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成为率先见效的产业,是促进阜平县社会经济更加协调、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

阜平要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本目标是早日实现“兴县富民”,使地方财政增收,人民收入增加。目前,阜平县第一产业比重偏高,第二产业比重较低、效益不高,第三产业发展相对不足。本项目的开发涉及到旅游经济诸多方面,包括旅游食宿、交通、购物、邮电通讯、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收入与分配、旅游辅助建设、环境保护、旅游宣传与景区文化教育等多个部分。利用本项目的开发可以缓解当前产业结构中存在的主要矛盾。以本项目的建设为契机,借助其强关联带动作用,可以带动阜平县旅游经济的全面发展,从而带动阜平地方经济诸多方面共同发展,加速地区经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协调发展。

3.4有利于增加就业

与其它行业相比,旅游产业可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主要体现在:

(1)旅游产业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许多工作需要手工操作,且需直接面对客人提供富有人情味的服务,因而需要大量劳动力。

(2)旅游产业是就业层次较多的产业,许多工作不需要很高的技术,只需短期培训即可很快胜任,因而为刚步入社会的青年人就业和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了机会。

(3)旅游产业是个具联带性的产业,不仅自己可以直接提供就业机会,而且能够联带其它行业提供就业机会。

旅游业发展经验表明,每一个旅游直接就业人数,可产生多个相关就业需求。XX年世界旅游理事会(wttc)一项专门针对中国旅游卫星账户的研究以及加拿大学者s.史密期的系统模型理论研究表明,旅游业每增加3万元收入,将增加1个直接就业机会和2.5个间接就业机会。

目前阜平县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发展迅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存在一些社会问题,例如劳动力资源的持续增加,农村需要转移的剩余劳动力的增加,使得未来城乡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本项目的开发将增加就业机会,有利于缓解就业矛盾,有其重要的现实社会意义。

3.5有利于加速对外开放进程

旅游业作为一个窗口,在促进对外开放进程中具有先导作用。旅游本身就是一种开放行为,旅游业是衡量一个城市国际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良好的旅游环境就是良好的开放环境。许多外商以及国内的投资者都常以旅游者的身份寻找投资沃土,通过旅游探路,了解当地政策,考察投资环境,寻找投资伙伴,为正式合作做准备。而很多地区所热衷的旅游节庆活动,如风筝节、采摘节、登山节,其本上都是“旅游搭台,经济唱戏”。阜平县历史悠久,旅游资源丰富,其潜力还未充分挖掘出来,需要引进外资及加强与周边发达县、市的交流与合作。

本项目的开发,使云花溪谷景区及阜平县的其他旅游景点一道形成对外开放的窗口,有利于促进阜平县旅游业的飞速发展,扩大与其它地区的交往和联系,将有力地促进阜平各项事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1)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为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创造有利的条件;

(2)直接扩大旅游商品和旅游服务的对外贸易,吸引游客和外商投资开发;

(3)形成一种开放的意识和氛围,提高整个阜平的开放程度,对于积聚信息流、资金流和人流,改善投资环境,增加开放度,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总之,通过本项目的开发,可以促使阜平形成以旅游推进开放、以开放带动旅游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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