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1.1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保障工作用车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有效控制车辆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务车辆、个人配车和自备车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车辆的分类
3.1 根据车辆资产归属和使用者的不同:分为公司公务车辆、个人配车和自备车三大类。 公司公务车指除个人配车外资产归属公司名下或以公司名义长期租用的车辆。
个人配车指根据公司管理需要为决策委员会成员、分公司总经理配备的工作用车。 自备车指凡由员工个人购买且用于上下班交通、工作外出交通使用的车辆。
第四条 车辆管理责任及职责
4.1综合管理中心行政部是公司所有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所有车辆调度、安全行车、车容车况检查、加油管理、新车购买及手续办理、车辆费用审核及缴纳等各项有关车辆管理的工作。
4.2综合管理部是分公司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车辆调度、安全行车、车容车况检查、加油管理、新车购买及手续办理、车辆费用审核及缴纳等各项有关车辆管理的工作。
4.3公司车辆只能由公司驾驶员和经公司行政部/综合管理部考核并批准同意自行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驾驶,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第二章 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第五条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
5.1 公司公务车辆使用申请
公务用车由使用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行政部/综合管理部统一调配用车。
5.2 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5.2.1 行政部/综合管理部根据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合理派车,记录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并由申请用车人签字认可。
5.2.2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外出前,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和油量情况,按照车辆使用申请表上的时间按时来回,并填好相关数据。如无法按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可延时返回公司。
5.2.3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车辆使用登记表及时上交行政部/综合管理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5.2.4 公司公务车不得擅自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过行政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批准。
5.2.5 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需持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法规和公司所在地区路况、路名。有效驾龄在半年以下者,禁止驾驶公司车辆外出公务。
第六条 车辆调度管理
6.1 公司公用车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调度;个人配车的日常使用由使用者进行调度,必要时须服从行政部/综合管理部的统一调度;所有用车原则上需在前一天下午17:00以前填写《用车申请单》,紧急情况下未取得用车单时,需电话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后方能派车,事后需补办手续。
6.2 公司各部门若需使用公司公务车、个人配车,须由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行政部/综合管理部办公室进行调度安排,并根据需要安排驾驶员,驾驶员凭《用车申请单》出车。驾驶员出车须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随车存放,一车一份,不得丢失并不定期存档,同时在行政部/综合管理部填写《用车登记表》。
6.3 公司车辆必须确保工作需要,下班后一律停在公司指定停车场(个人配备车辆除外),钥匙交回综合管理办公室。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开车回家过夜,须在《用车申请单》中予以标注并说明原因,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部/综合管理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车回家。
6.4 严禁私自借出公司车辆(包括公司内部员工之间的借用和向公司以外人员借出),各部门因对外协调等原因,需要外借公司车辆的,必须事先申请,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外借1天以内的,须经行政部/综合管理部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外借3天(含3天)以内的,须经综合管理中心负责人批准;外借3天以上报公司董事长批准。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伙食团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篇2: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是通过财务部门来反映的。建立、健全企业的财务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对于财务人员的规范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会计人员要不断学习《会计法》、《税收征管法》,并严格遵守其中的一些规定。会计人员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敬业爱岗、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事。
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会计、出纳分设清楚,其中王晴为本公司专职会计,张俊霞为本公司专职出纳,双方在工作上要做到互相合作、互相监督。
三、按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设置总账、现金账、银行账、库存商品明细账、多栏式明细账、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三栏式明细账。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摊销法。会计人员要正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要正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四、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从业人员需要预支款项时,必须向出纳人员打借条,并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出。当天的收入是现金的,每天下午下班前存入银行,保险柜内不得存放大量的现金。
五、制定财务室夜间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定期检查防盗门、防盗窗、保险柜的防护功能。
六、制定严格的商品入库、出库的仓库管理制度:商品入库时,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并填写商品入库单方可入库;商品出库时由仓库保管员填写商品出库单方可出库。
七、制定发票管理制度:
1、本单位开具发票的库房门窗牢固可靠,存放发票专柜保管,按发票种类、号码大小有序存放。
2、在保管方面,本公司采取了有效措施,作到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虫蛀、防鼠咬,确保发票安全。
3、发票管理会指定专人负责,而且会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领购发票不会让其他人代领。确因工作需要变动发票管理人员,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报告。
4、坚持逐月发票盘存制。如发生盈溢、短少和各种损失事故,会及时查明原因。未经查明原因和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会擅自调帐,作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
5、如发生丢失、被盗发票时,会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6、妥善保管《发票领购簿》及其他票管资料,不会损坏和丢失。
7、使用发票会全份按顺号填写,不涂改、挖补、缺页漏项、撕毁、拆本、转借、代开、倒卖或带往外地使用。因填错,逐联加盖“作废”戳记,全份妥善保管,不私自销毁,以备核查。
八、对于各种票据报销必须按规定执行,先由经手人签字,然后再由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
九、每月会按时在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交纳税款。
篇3: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二十八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学校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学校经济效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财务组织
第二十九条学校财务人员设专职会计员、出纳员、收银员、仓管员。
第三十条会计员
在经理的领导下,有权和必须监控出纳、收银、仓管的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第三十一条财务人员既有明确分工,又要互相配合和制约。经理不能兼出纳;会计员不能兼任出纳、收银、仓管,会计只管帐不管钱和物;出纳员管钱不管帐和物;仓管员管物不管钱;
第三十二条财务人员必要时应签订岗位责任书和劳动合同,保持相对的稳定。财务人员的任命、招聘、调动和离职,必须经部门经理审查批准,办理交接手续。擅自离职者,扣发工资并追究法律的后果责任。
第三十三条不称职的财务人员可由部门经理提出辞退请求,直接决定办理交接手续后予以辞退和调联动。
第三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守本单位的财务秘密,努力工作;遵守本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为学校教育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三节财务流程
报销流程
注:1、发生的经济业务付款金额在100元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签字后即可报销;100元以上的必须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2、对于手续不齐备的报销单据,财务部不予付款;使用违规报销单据的,学校有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借款流程
注:
1、借款金额在500元以上时,借款人须提前2天通知出纳,以便备款。
2、借款金额在100元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100元以上都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及总经理签字。
3、未结清上次借款前,不再予以借款。
收款流程
记帐流程
资产管理流程
第四节资金管理
第三十五条为适合资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收入,活动经费、员工工资、借款、报销等都不可以在收入中直接支出。
第三十六条学员的缴费收入,由收银员(程柳金、梁杏兰)负责代收保管。
出纳员必须每天把招生组的学费收入点算准确,与收银员交接时互相签字登记。
第三十七条收银员和出纳员必须认真点钞、验钞,事后发现短款或收取伪钞的,由当事人照额赔偿。保险箱内也不允许存放超1000元。如若超标并被盗,由直接责任人照额赔偿,部门经理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出纳工作必须凭有效凭证,办理审批手续,并要有领导和经手人签名方可支款登记。无经理、会计、经手人签字认可的支款,一律无效。每周应把所有的单证交给会计员审查登帐。
第三十九条出纳员必须设置《现金日记帐》及《银行存款日记帐》,逐日、逐项分别登记入帐,发现帐帐不符或帐款不合时,必须查明原因及时更正。
第四十条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借款。搞宣传活动、招聘等确实需要借款的,应手写借据,征得部门经理同意,方可借款。先斩后奏无获准借款的,由出纳员承担后果。所有借款必须从本月发放工资时一次性扣还,前欠不清,后不再借。
第四十一条借款、报销等支出低于100元的,可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如果在100元以上的,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核准,出纳方可支款。
第四十二条如一次性支付500元以上费用时,必须提前通知出纳员。
第四十三条发放辞职员工工资时,必须由总经理、部门经理、后勤部签名方可发放。
第五节库存控制
第四十四条购入学员教材、饮料等,仓管员凭购货单,清点购入的教材及饮料,确认无误后,填写入库单给财务部,方可登记入帐。会计分品种、规格记数量和单价及总金额。仓管员分品种、规格记数量。月末时,将各自的进销存数据进行核对。
第四十五条如发现购货单与实际来货不一致时,应及时与采购人员核对,更正处理。
第四十六条仓管员必须凭学员收款收据方可发放教材书。
第四十七条仓管员应建立库存商品的明细帐,做好库存商品进销存记录。
第四十八条每月末仓管应对教材书、饮料分别进行盘点,详细填写盘点表,包括品种、规格。盘点结果必须与帐面数进行核对,如有盈亏现象,应查找原因,作出结论,再由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第四十九条加强库存商品的管理和监控,如发生丢失,由仓管员负责;
第五十条每季度由后勤部、财务部组织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第六节费用报销
第五十一条办公教材/文具的采购本着价格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按实际需要统一采购,并指定专人兼职保管发放。领用时按人登记。员工离职时如数交还(除耗用品外),欠交物品的,从工资中扣回其物品价值。
第五十二条水电费的开支须凭有关部门的收据报销,并一定要附上当月起止的用量记录、单价,以便核查分析。
第五十三条加强电话通讯管理。私人电话、声讯电话杜绝打,无关重要不该打。
第五十四条业务招待费是指开展经
营需要与有关政部门发生的公关费,应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开支,不得铺张浪费、更不得虚报弄假。餐饮招待报销时,应注明事由、单位、个人姓名、人数,以便监察审查。
第五十五条费用报销需凭有效证据,由经手人签字,经负责人审批,由会计员审核无误,再由出纳员支付。如发现虚报多报重报的情况,按报销金额10倍予以处罚当事人。
第七节资料上报
第五十六条会计员必在每月六日前上报会计资料
第五十七条会计资料上报内容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库存商品进销存明细表
营业收入汇总表
管理费用明细表
篇4:公务车管理规定
根据公司各部门工作需要,公司为部分员工配备工作手机使用。为了更好使用工作手机,加强手机使用管理,经公司领导研究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 使用工作手机分类
1. 公司配备工作手机;
2. 工作手机根据岗位发放,在发放之日开通使用。
二、工作手机使用话费规定
公司与联通公司通过友好协商,为公司办理福建省范围内单项收费卡,;基础费用每月71元(月租、来显、手机邮箱都包含),由公司统一支付。
该套餐每月赠送不少于730分钟全国通话,超过一分钟拨打全国各地1毛5资费,接听电话全国各地免费;每月月送流量1080M;短信送200条每月。(超出基础月费71元,由个人支付超出话费。)
工作手机使用实际费用超出指定套餐标准,如确实因工作需要增加费用指标,使用人可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更换手机使用套餐资费标准。
三、工作手机使用约定
1.原则上公司配备工作手机所有权属于公司,因工作需要由使用的个人保管,如有丢失或不可抗拒力量等其他原因损坏的,由丢失人自行购机,拒不购机的,公司从使用工作手机员工工资里,一次或分期缴扣(丢失机型)的同等价值金额;不在保修范围内损坏的,必须由使用工作手机本人在最短时间内自行修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2.使用公司配备工作手机,必须保持工作时间内通信畅通。由于自身原因(退网、改号、拒接、不应答、或手机损坏等)造成通信不畅,影响工作联络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手机回收或更新
公司配备工作手机,中途发生人员变动或中途离职等情况,工作手机由公司收回重新分配。若丢失的或损坏的根据使用情况作出相应的赔偿。
另付:工作手机使用人员名单、号码。
篇5:商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商会全称为“xx店市建材行业商会” (以下简称“商会”)。
第二条商会性质是由在xx店市行政辖区内从事建材行业生产、加工、流通、研发、施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自愿联合组成的非盈利行业社会团体组织,在xx店市民政局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第三条商会的宗旨是:遵循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反映会员愿望和要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履行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与监督的职能,积极为政府管理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充分发挥商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开展行业内外信息交流、资源分享与合作,推进本地建材行业发展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天中建材行业的快速发展作贡献。
第四条 本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x店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xx店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商会的法定地址为:xx店市润升建材城二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商会的业务范围:
本会的业务范围: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员之间团结互助、敬业诚信、守法自律,不断提高会员素质,建立会员的良好信誉。
(一)制订行业发展规划,进行行业统计,提出对行业发展政策、企业税收、产品价格调整的建议和要求,供政府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二)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的愿望、要求、意见和建议,为行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三)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及时传达政府部门的政策意图,对行业工作进行引导,加强行业自律,开展企业信用评价,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和配合区域性的维护消费者权益、整顿经济秩序、安全检查等专项活动。
(四)制订行业道德准则并监督会员执行行业规范,协调行业内部会员关系,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
(五)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推动行业发展,致力于建材商品生产和流通的节能减排,推广建材商品绿色标识,倡导自然、简约、朴素、绿色建材商品消费观;
(六)推动横向经济联合,加强同其它行业之间的经济、贸易合作、经验交流和信息沟通,增强行业会员企业的竞争力和整体实力;
(七)开展咨询服务,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情报和市场信息,组织人才、技术、职业、管理、法规等培训,指导帮助会员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八)开展经济、贸易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组织会员参加或举办建材行业发展的报告会、研讨会、产品推广介绍会。
(九)开展行业和社会公益事业;
(十)组织建材行业的产品展览及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产品技术鉴定会;
(十一)与国内外同行业及相关组织建立联系,开展民间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有关事务;
(十三)开展符合本商会宗旨和业务范围允许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已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建材行业的企业、个人,自愿遵守本章程的,均可申请加入商会。本商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商会章程;
(二)有加入商会的意愿;
(三)在商会的业务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具有承担本会任务或义务的能力。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本会常务理事会授权的办公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商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商会举行的各种活动;
(二)优先享受商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三)参与商会的管理;
(四)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对商会的重大事项有表决权;
(六)对商会的工作、活动和经费开支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七)有要求商会帮助解决与政府间沟通协调、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的权利;
(八)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商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商会的章程和行业规范;
(二)执行本商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维护商会、行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商会布置的工作;
(五)按规定按时缴纳会费;
(六)向本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商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如果未经秘书处批准,无故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商会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制定会费标准;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商会的解散与清算;
(六)决定商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每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市工商联和市民政局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商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七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
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商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商会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三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会长为商会法定代表人;商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商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商会秘书长行使如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 根据不同专业需要,商会可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为商会的分支机构,在商会的领导下为企业提供有关专业服务,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专业委员会的名称为“xx店市建材行业商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立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后,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十一条 专业委员会须执行本章程,接受商会秘书处的管理和监督;专业委员会设秘书组,在专业委员会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日常业务活动,并定期向专业委员会理事会和商会秘书长汇报工作。
第五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 商会的经费来源为: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商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四条 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 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 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 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 商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xx店市工商业联合会和xx店市民政局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 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条 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 对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二条 商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xx店市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 商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四十四条 商会终止协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四十五条 商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 商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七条 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于x年 月 日经xx店市建材行业商会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商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篇6:物流仓库管理员工作职责
1. 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工作能力。
2. 负责仓库物资的进出工作,配合销售部做好成品仓库管理工作。
3. 要妥善保管好库存物资,分门别类摆放整齐,仓库整洁,并按月、季、半年、全年做好仓库物资的清盘及报表工作,配合财务,做到财务相符。
4. 加强仓库物资帐目管理,做到进、出、存相符,严格按管理权限发放材料,进出仓库材料应日清日结月报。
5. 领用材料,需填写好领用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领用。
6. 出借工具、物资必须凭公司领导签字同意的借条,严禁私自外借任何物资。
7. 经常检查仓库货架的存放货量,常规产品库存低于安全库存,及时通知销售部下单生产。
8. 定期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把各类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并做好放火、防盗、防潮的落实工作。
篇7:考勤制度管理规定_考勤制度管理细则
为了简化程序,方便操作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特对差旅费开支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车船费、生活补助费、城市市内交通补助、电话费。
二、差旅费补助标准
(一)住宿费、城市市内交通补助和生活补助费三费合一,统称为出差补助费,实行按出差补助天数凭据报销,其中:出差补助天数按出差往返天数减去一天核算。
1、一般工作人员两人以上一并同行出差的,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住宿费60元、城市市内交通补助费20元、生活补助费20元);
2、一般工作人员一人单独出差的标准:每人每天140元(注:指住宿费增加40元);一般工作人员异性两人一同出差的,按一人单独出差补助标准核算。
3、若临时出差办事一天往返的,只报销往返车船费、生活补助20元和城市市内交通补助20元;若临时出差参加会议当天往返的,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和生活补助20元。
4、参加会议不计算会议期间出差补助费,但参加会议往返期间,按往返天数减一天核算补助天数,并按标准计发出差补助。
5、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领导出差只报销住宿费,标准为:县市级(含县级市)以下住宿费每人每天150元,地级及以上每人每天200元;
6、随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领导一起出差的司机,若与领导分开住宿的,司机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100元;
7、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领导出差,若有专车随行的,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含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若无专车随行的,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含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
8、一般工作人员带专车出差,出差补助费(含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
9、若出差往返期间,乘坐长途火车,在火车上过夜,则相应核减在火车上过夜的住宿费。若连续出差在同一城市(两个月及以上的),必须采用在当地租房的方式解决住宿问题,公司据实予以报销。特殊情况,没有采用租房方式解决住宿问题的,必须事先向分管副总经理申请,并经同意,报销时,由经办人附分管副总经理签批的书面报告,否则,不予报销住宿费。
(二)车船费:实行按直线和规定标准据实报销,先由出差人员按实际直线路线分段填报(注:若出差人绕道的车船费,不予报销),一般工作人员出差可购买火车硬卧票,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出差可购买火车软卧票。
(三)乘坐飞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出差可乘坐飞机。出差人员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必须事先请示集团公司总经理同意,否则只能按同一出差路线的火车票标准报销。
(四)本公司人员到集团公司外地子(分)公司或办事处办事,只报销车票,住宿、进餐由外地公司统一安排;若未安排住宿和进餐的,另按制度报销;
(五)连续出差时间20天以上,凭话费清单报销出差期间电话费的80%。
三、差旅费审核责任界定
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核出差人员出差线路和相对应的票价,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核出差人员出差时间(若单位负责人出差,直接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部负责票据的合法合规合理性审核。
四、本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有约定的,仍按内部承包合同执行。
五、差旅费报销程序
公司所有人员出差,所需差旅费用一律不准在公司借款(注:参加会议费用准许凭会议通知的金额据实借款;小车司机出差准许借支过路费,并核定1000元/人以内的周转金,超过部分不准再借)。要
求出差人员回公司的次日五天内向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经理办理出差报销手续,不在规定的时间办理报销手续的,每超一天按报销金额的5%扣减工资(连续出差的以最后一次回公司时间计算)。报销程序为:
(一)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由出差人填报差旅费报销单,单位负责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再报财务部审核,企管办登记后,财务予以报销。
(二)公司副总经理出差,其差旅费直接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经企管办登记后,财务部按集团公司总经理批示予以报销。
(三)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轮船的费用,必须先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在机票或船票上签字认可后,再按以上报销程序办理。集团公司总经理未批准的,按第二条第三款执行。
六、出差规定
因工作需要出差,必须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安排(注:特殊情况必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同意),否则,其费用不予报销;副总经理出差必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同意。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长必须对 出差费用据实审核,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从20xx年2月10日起执行,同时,废除20xx年1月7日下发的《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和20xx年1月27日下发的《差旅费开支补充规定》。
八、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其解释权和修订权属公司财务部。
企业管理办公室
篇8:员工管理制度
一、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二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必须有部门领导批准签字,把备忘录交考勤员处
二、 违反上述规定,每次罚款10元,违纪三次以上除罚款外,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三、 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次扣1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扣半个月基本工资,八次停发当月工资,十次以上(包括十次)降工资一级。迟到早退半小作旷工处理
四、 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不办理任何手续者,作旷工处理。旷工按三倍扣除当月工资。连续旷工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
六、 考勤工作由人事部负责,考勤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做好各类假条、病假诊断书保存工作
七、 考勤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如有差错必须及时更正,并由考勤员负责加以说明并签字
八、 人事部必须将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核对无误后,方可计算工资
九、 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人事部领取统一请假单,正确填写,报有关领导签字后,送人事部处备案。具体程序如下:
一) 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须持有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书,报人事部考勤员处
2、如病重不能到岗者,须托人带信或打电话通知部门领导说明病情,事后补交病休证明
3、员工因病请假期限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不满一年的,为累计十五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
二) 事假
1、 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2、商城内员工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由经理批准,一周以内由分管经理批准,超过一周者须报总经理批准
3、部门经理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4、员工有急事不能上班,必须托人带信或打电话请假,经部门领导批准后,事后补办手续
5、 员工请事假,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内上班。特殊情况超假,应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证明,以补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便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
6、 事假期间遇有法定节日,应将节日假扣除。事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如当月请事假超过两周者,当月福利取消(伙食费
7、 员工在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一年内累计或一次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终福利、奖励待遇
三) 公假
1、 因参加社会活动、工作、业务需要或会议必须离开工作岗位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2、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到人事部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出差回来必须到人事部销假。手续不完善者作事假处理。
篇9: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车辆,确保教学、科研及公务用车,对车辆使用作以下规定:
一、校内车辆由学校总务处管理、由校长调度。驾驶员应根据学校领导的安排,完成行车任务。
二、驾驶员在正常工作时间,随时作好发车准备,保证随调随到,准时发车,工作之外的.时间中,服从学校领导安排,准时发车。
三、未经学校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随便出车或把车交给他人驾驶。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交通法规及监理部门的规定,安全行车,做遵纪守法的文明驾驶员。
四、车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收车或离开车时,须关好车灯,锁好门窗方能离开。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调度,保持通讯联系,做到随叫随到,积极完成出车任务。精心保养车辆,保持车辆的整洁。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节约燃油和修理费。
五、学校经常进行车辆维修,保证车辆的性能良好。未经同意驾驶员私自用车以严重违纪论处。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私自出车者自负。
六、经常清理车内外卫生,保持车辆的内外整洁与美观。
七、驾驶员下班后,车辆除次日有接送任务、担任班车外,应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学校车辆禁止公车私用。
这一管理制度可能还存在不当之处,望同仁们指教!
篇10: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 概述
1、 为规范公司车辆使用管理,提升公务车使用效率,确保使用人及车辆的交通安全,减少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适用于本制度。
3、严禁用公务车办私事,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二范围
1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管理部申请用车。
2 其他人员使用公务用车时,由本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管理部统筹安排。
三 权责
1、管理部统一负责公务车管理。
专人负责调度公务车辆,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调用公务车辆。负责人不在时,可由负责人指定人员负责调度。
所有公务车的使用、借用、日常管理以及车辆的钥匙管理等。 车辆的日常保养,投保事宜及保险单的管理。 公务车加油卡的日常监督管理。
2、财务部统一负责公务附属资料管理。
公务车车辆行驶证、保险卡及附属物品的保管(所有公务车的备用钥匙,备存一份于公司财务部保管)。 公务车加油卡办理、冲值。
四、公务车申请使用流程
(1)、工作时间使用
1、市内用车,用车人应提前半小时提出申请,填写《公务车用车申请单》(附件一)交管理部统筹安排。公司员工用车必须有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交于管理部领取车钥匙和填写《公务车出车登记表》(附件二),遇特殊情况可随时提出用车申请。
2、外出(除市区以外)用车,除履行上述手续外,必须提前一天报管理部和总经理批准。
3、为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凡可合并或不必要的用车,管理部综合考虑用车的先后、人数、轻重缓急安排公务车的使用。
4、因公务紧急来不及填写《公务车用车申请单》的,获得总经理或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可使用公务车,于事后一天内补办相关派车手续。
5、公务车使用人每次用车结束后,应自觉填写《公务车出车登记表》上的时间、里程等相关内容并及时将车钥匙交到管理部。
(2)非工作时间使用
1、非工作时间用车(夜间、节假日等)须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2、外单位借用车辆,需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相关规定
1、公务车使用者仅为取得有效汽车驾驶执照者。
2、驾驶员与使用者应爱惜车辆,公务车每次使用结束后,及时清理车上垃圾与物品,保持车辆的干净整齐。
3、驾驶员为公务车具体负责人,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并负责公务车日常管理与维护,做到定期清洗,定期保养。
4、公务车驾驶员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行车守则,出车前、行车中、返回后检查。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离开车辆时锁好门窗。
5、公务车驾驶员对公司公务车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检修,定期维护与保养,提前一天填写《公务车维修保养申请表》(附件三)。自觉维护使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如发现车况不佳或损坏及时向管理部报告车况,征求车辆处理意见。
6、公务车驾驶员每天及时向管理部汇报车辆使用情况,以便管理部对车辆进行有效调度。对不及时报告车辆情况影响车辆调度的驾驶员,公司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取消驾驶公司公务车辆资格。
7、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使用公务车辆,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100元罚款,如果造成车辆损坏的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8、 下列情况,违反交通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4)由于本身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发生交通事故。
9、对于领导特批的私人用车,对其期间产生的油费、过路费等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10、公司正式员工婚、丧(直系亲属)事件用车,可由公司派司机提供车辆一台并免费使用一天时间,如需车辆二台或二天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
11、公务车在使用途中如发生不可抗拒的事故,应先抢救伤患人员,及时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向公司管理部或总经理报告。
六 其它
1 财务部每月填写《公务车加油统计表》(附件四)与《公务车加油汇总明细表》(附件五),月度管理部与财务部核对车辆用油台账,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2 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制定标准以内,特殊情况下需要增补油料费用的须报公司批准。
3 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4公司公务车为公司财产,任何人无权损坏,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附件一《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 附件二《公务出车登记表》 附件三《公务车维修保养申请表》 附件四《公务车加油统计表》 附件五《公务车加油汇总明细表》
七 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盐(湖北)食品有限公司
篇11:教室管理制度
一、电教室是学校现代化教学设施,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指定专人进行设备和教学的管理。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必须经过一定的培训。
二、电教室内的设备应上帐登记管理,要严格进货入库、损坏赔偿、报废审批等手续。做到帐目清楚,帐帐要符,帐物相符。
三、室内严禁大声喧哗、吃零食、乱扔纸屑,保持安静和清洁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时进行室内清扫、除尘和设备保养,保证设备完好。
四、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电教室要有必要的防火、防潮、防盗、防尘的设施。
五、遵守借用、赔偿制度。电教室内的器材设备外借时要履行手续,及时收回。对器材设备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按价赔偿。
六、要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电教室内器材、设备要经常查看,及时处理。对报损器材、设备要按程序办理。
七、要建立工作日志或周志。学期初有工作计划,学期末有工作总结,做到课时安排得当。保存好电教室内的有关资料,并归档管理。
篇12:采购原材料管理制度
一、背景及意义
陕北:作为国家“十二五”确定的十四个国家级煤炭基地,有着得天独厚的能源发展优势,而神木,作为陕北的煤炭大县,处于能源大发展的核心区域,未来几年,经济必将高速增长,我公司作为一家陕西知名大型国有能源集团所属企业,在“十二五”规划第一年,举办一场名家讲堂,邀请国内知名经济学家与当地各大型及知名企业高层共聚一堂,让各企业家聆听知名专家解读国家发展战略,更好的了解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形势,为各企业长远发展提供决策支持,此举将为我公司与当地各知名企业家交流提供良好平台,也为公司各中心积累客户资源维护客情关系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并且举办此次名家讲堂将大大提升我公司在当地政府及企业中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二、拟定讲堂主题
国家“十二五”解读
中国能源行业发展现状与陕北煤炭基地可持续发展
三、拟定时间
20__年9月
四、拟定备选地点
神木县南亚华酒店
神木县天峰国际酒店
五、邀请备选名家及简介
张维迎:陕西人。
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前任院长、经济学教授,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研究所所长,同时兼任牛津大学现代中国研究中心研究员。
林毅夫:中国知名经济学家,原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八、九、十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于20__年获选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现任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兼负责发展经济学的高级副行长。
郎咸平:中国知名经济学家,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博士;现任香港中文大学讲座教授;曾任沃顿商学院,密西根州立大学,俄亥俄州立大学,纽约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教授。
作为世界级的公司治理和金融专家,主要致力于公司监管、项目融资、直接投资、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破产等方面的研究。
王健:(“十二五”解读)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主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兼职教授,中华外国经济学说史
研究会副秘书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
主要研究领域:宏观经济学,政府经济学
六、商务规划
(一)活动定位:
本次活动定位高端,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授课,邀请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邀请区域内各知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邀请相关媒体配合报道。
(二)邀请嘉宾:
本次活动计划邀请嘉宾有:
1、神南矿业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
2、陕北矿业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
3、府谷能源开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
4、神木煤化工产业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
5、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
6、神木县政府相关部门领导;
7、其他社会名人;
七、规模及参加方式
(一)根据本次活动地点,讲堂参加人数规模确定为260人,活动实行门票入场制,嘉宾佩戴嘉宾证,其他工作人员凭本次活动特制工作证入场;
(二)活动门票总数为240张,分为销售门票与赠送票两类,其中销售门票140张,赠票100张;
(三)门票价格为1800元张;
八、合作单位
(一)合作伙伴
北京中智信达国际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作为本次活动的主要合作伙伴,负责本次活动相关名家的商务邀请,负责配合对具体执行策划案的编写并参与执行。
(二)联合承办单位
陕北矿业公司
府谷能源开发公司
神木煤化工产业公司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
(三)赞助商
中国移动神木县分公司
神木南亚华酒店
当地其他知名企业1-3家
九、日程安排
(一)邀请名家于活动前一天下午到达,安排与主要领导用晚餐、座谈;
(二)讲堂于次日早上8:30分开始,相关领导贺词,神南矿业公司王忠义董事长做开场演讲;
(三)行政学院老师上午讲授,解读国家“十二五”规划;
(四)主讲名家上午与大家见面,安排下午讲授;
(五)12:00结束上午讲授,中午自助午餐;
(六)下午课程于13:30分开始,主讲名家授课,讲授
内容为“中国能源行业发展现状与陕北煤炭基地可持续发展”;
(七)下午暨活动讲授结束时间为17:30分;
(八)安排所有参加活动人员进行合影留念;
(九)晚上邀请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与名家一起举办“红酒晚宴”,为防止饮酒过度,每桌限定饮酒数量,在活动日程中提前告知;
(十)活动结束。
十、项目费用预算
(一)名家讲义费:主讲专家,次讲专家,合计;
(二)活动备选纪念礼品:
礼品一:本次活动主要合作伙伴北京中智信达公司发行的-国学大师翟鸿燊、华人培训大师艾莫等培训光碟套装,每套—元,合计—元
礼品二:高档精装名家签名图书一套,每套元,
(三)会场布置及租金:
(四)活动餐饮:
(五)门票及资料设计、制作:
(六)广告宣传:
(七)其他费用:
本次活动预计支出额为-元,由邀请名家、活动纪念礼品、会场布置及租金、活动宴请、门票及资料设计、
篇13:关于警车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公务车辆及公司属单位工作用车和工具车。
第三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从采购的厂家中择优选定两家。
第四条 后勤负责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五条 驾驶员职责
(一)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二)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三)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四)车辆需要维修与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五)负责车辆年检。
第六条 车队长职责
(一)协助后勤对公司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二)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三)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第七条 后勤专责职责
(一)组织监察室、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二)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三)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公司审批。
第三章 维修与保养
第八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第九条 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一)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三)后勤专责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四)经车辆使用领导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五)驾驶员持《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六)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第十条 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后勤,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第十二条 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章 费用报销
第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一)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二)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三)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四)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五)其它违反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 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后勤专责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保养申请》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第十五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原则上每季度报销一次。
第十六条 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车辆加油卡管理实行“总卡统管、一车一卡、现场签字”原则。非特殊情况,严禁未通过油卡直接为车辆加油。
第十八条 公务用车相对固定到班子成员,科室工作用车随对应的分管领导,特殊情况用车由后勤调配。因工作需要交换用车的,须在后勤登记备案,原则上由固定到该车辆的专职驾驶员驾驶,其费用与里程登记在用车领导名下。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篇14:班车管理制度
因集团为客户带给接送免费班车,为更好的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此制度。
一、开车管理
1、班车要严格遵守各站点发车时刻,到点发车,不延时等人,保证按时开车。
2、班车要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开车路线行驶。
3、原则上班车应按照公司规定站点停靠,如客户提出要求,在不违反交通法规
的状况下,在安全地点能够适当停靠。
4、班车应持续内外清洁,班车司机至少每周清洗一次班车。
5、班车每日回到后由当日班车司机负责登记每日行使里程。
6、班车司机要按照客户登记表的要求,每一天登记客户的数量。
二、驾驶员的管理。
1、班车司机务必为公司指定专人驾驶。
2、班车司机要求着装干净整洁。
3、班车司机要按公司要求使用礼貌用语,不说脏话。
4、班车司机如遇交通事故应立即通知公司负责人,同时报警。
5、公司负责人同班车司机每周开一次例会,对班车运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及总结。
6、凡是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扣发当月技考工资!
篇15:总经理助理管理职责
1.协助总经理对公司经营业务或项目业务进行管理,直接参与指定项目的跟踪,配合项目内各部门的工作开展;
2.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业务及项目业务经营计划并跟进业务/项目落地,推动并确保公司业务能按计划完成。
3.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项目及市场和行业信息,为总经理做决策提供必要依据;
4.协助组织实施公司各业务(项目)板块的进展会议,收集各业务(项目)板块过程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定期输出实施各业务(项目)板块进展汇报,有效同步业务日常信息及重要信息;
5.协助总经理针对各业务(项目)板块进行内部沟通/外联管理等相关工作;
6.及时发现各业务(项目)板块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跟进业务所出现问题的解决进展情况;
7.协助总经理进行各业务(项目)板块预算及成本控制追踪工作;
8.协助业务的拓展/参与业务的洽谈跟进工作;
9.总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篇16: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为保障维修质量,节约资金,堵塞漏洞,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指定的修理厂实施,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 强、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档的正规修理厂。
二、汽车维修定点企业的确认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领导、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成员共同确认。
三、驾驶员必须精心维护保养车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勤清洗,注重车辆出场前、执行任务途中和回场后的检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按规定里程及时例保,确保车况良好。
四、车辆需维修时应由驾驶员申报修理项目,车辆保养维修小组根据申报项目进行车辆检验,然后拟定修理项目,开具车辆定点修理单,驾驶员凭车辆修理单到指定的特约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维修所需更换的材料清单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更换大配件必须将旧配件带回交办公室(车队)审验。
五、车辆在维修过程中,车管人员、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确认维修质量后在修理结算单签名。驾驶员在修理过程中不得故意多报修车项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车辆长途在外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运输服务中心主任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根据其故障维修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决定修理地点,更换配件带回方可报销。
七、平时车辆日常自行保养,所需购买的机油及确需更换的常用小配件,必须经运输服务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购买,凡个人自作主张随意购买的不予报销。
八、车辆送厂维修保养费用一律凭车辆维修单,由运输服务中心统一与修理厂结算,并报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批。
九、车辆例行保养由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确认后实施;修理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
十、本办法由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修订、解释。
十一、本办法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执行。
为了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其机械性能,延长使用寿命,保障行驶安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司机要自觉爱护国家财产,细心维护保养,使用所管车辆。
二、要经常检查机油、水、刹车和转向系统,灯光、轮胎气压和仪表是否正常,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三、车辆例行保养按公里及时进行,换季保养每年进行两次,春季4—5月份,秋季10—11月份。
四、成立汽车维修管理小组,具体负责修车事宜。汽车维修管理小组组长由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行政医疗处、财会处及车队主管组成。
五、建立汽车维修登记档案,对所修的车辆实行单车登记,每季度在车队通报一次,年底综合通报。
六、需要一般维修的车辆,由本车司机填写维修报告单,经汽车维修管理小组核实同意后,到国管局指定的专修厂进行修理。
七、需大、中、小修的车辆,须由汽车维修管理小组写出书面报告,经办领导同意后方可到指定的专修厂进行修理。
八、维修费用在1000元(不含)以下的,由主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到财务处报销;维修费用在1000元(含)以上的,需经办主任审批,到财务处报销。
九、发生事故的车辆,须经汽车维修管理小组查验同意后,方能进厂修理,修理费用根据肇事司机应承担的责任,按汽车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十、需要购买汽车维护用品时,由车队报行政医疗处审批后统一购置。
篇17: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本事业单位健康发展,保障本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XX小学
第三条 本单位是经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额事业单位。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XX市XX镇XX村(居)
第五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XX市教育局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幼儿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相关社会服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 滕州市教育局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了解本单位的人事编制、使用和管理;
(三)查阅学校支部行政委员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条 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民主选举产生,经教育上级主管单位任命。
第十一条 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方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十二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决策机构的决议;
(二)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三)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四)人事工作安排;
(五)财务管理实施;
(六)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财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条 本单位的具体经费来源为:核定收支,定额(定项)补助,全额拨款。
(一)财政拨款。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捐赠。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 本单位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五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六条 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人事、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离任前,依法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二十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学校决策机构提出终止动议,并报滕州市市教育局、滕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因其它情形需终止的,经滕州市教育局、滕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举办单位和院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
(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申请注销登记前,须在举办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清算组织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至少发布三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五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六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20xx年8月31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一式三份。本单位和举办单位各一份,呈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一份。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篇18:厨房的管理制度
1、食物应持续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要确定做到勿将食物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大久。
2、凡易腐败的食物,应储藏在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冷藏室应配备脱臭剂。
3、地面天花板墙璧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蜜封,并持续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进出。
4、应备有密盖污物桶,潲水桶,潲水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厨房隔夜,如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潲水桶四周应经常持续干净。
5、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务必及时排除。
6、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亦不许随便悬挂衣物及放置鞋屐或乱放杂物等。
7、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8、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点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9、有传染病时,应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10、员工工作时,工作衣帽应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盛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1、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持续双手的清浩。
12、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务必持续请清洁卫生。
13、厨房清洁扫除工作应每日数次,至少二次清洁完毕,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虫剂应与洗涤剂分开放置,并指定专人管理。
14、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工作域抽烟咳嗽吐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15、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个性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篇19: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做到产品可追溯,根据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加强和规范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
第三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查验供货者资质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建档备查,同时加强台账管理,如实记录购销信息。
第四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设立相关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工作,及时整理有关档案文件,相关人员应当经过培训。
第五条应当按供货者、供货品种或供货时间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购销台账档案,有关文件应当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后1年,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
第六条涉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企业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章索证索票管理
第七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经营企业提供生产企业有关资质、产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以及产品销售单据等信息。必要时要审查并索取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
第八条生产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供货者的营业执照或有关证明文件。
(二)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和流通许可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涉及进口的,应当索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涉及检疫的,应当索取检疫合格证明。
(四)涉及商标、条形码印刷的,应当索取供货者印刷许可证和条形码印刷许可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无法提供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当逐页加盖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第九条生产企业索票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凭证应当至少注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售日期。
第十条经营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
(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流通许可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四)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当逐页加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经营企业索票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凭证应当至少注明保健食品的名称、注册证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售日期。
第十二条实行统一购进、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连锁经营企业,可由总部统一索取查验相关证、票并存档,建立电子化档案,供各连锁经营企业从经营终端进行查询索证情况。各连锁经营企业自行采购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要求自行索证索票。
第十三条生产企业购入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或经营企业购入保健食品的,应当索取同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第三章台账管理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实行台账管理,建立购货、销售台账,并如实记录。
第十五条购货台账按照每次购入的情况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地、购进价格、购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六条销售台账按照每次销售的情况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地、销售价格、销售日期、库存等内容,或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
生产企业和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详细记录购货者名称、住所以及联系方式等流向信息。
第十七条应当如实记录质量不合格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或保健食品的召回、退货、销毁等处理情况。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篇20: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上班前和大小便后要洗手。要有健康意识,定期作体格检查,预防疾病,当发现有感冒、咽喉炎、肝炎、皮肤病时应主报上司,休假疗养好再上班。管理人员应十分重视服务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要为他们创造一些必要的条件,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使个人卫生形成制度。
二、工作卫生
1、当班时避免触摸头发或面孔,不能对着食品顾客咳嗽、打喷嚏;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
2、手指不可接触到食物,亦不可碰触杯口、刀尖、筷子前端及汤匙盛汤部分。
3、服务员使用的抹布、垫布等每天要清洗干净,用开水浸烫,以减少或消灭细菌。托盘等工具必须保持清洁。
4、凡腐烂变质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坚决不出售。
5、从碟上掉落下来的食物不可给客人食用。
6、不可使用掉落地上的餐具及席巾。
7、对不干净的餐具和台布要及时送回洗洁处清洗,不可摆用。
8、严禁随地丢弃废纸、倒水、乱放茶水杯。
9、不同的食物不要随便混淆,以免有损味道。
10、在服务过程中要留心就餐者,发现病态者及带菌者,对其所用餐具要单独收拾,重点消毒。
11、收市时注意卫生,牙签、纸巾等杂料当尽力避免掉在地上,以免不雅和增加清洁困难。
12、在适当情况下,要经常使用托盘,训练自己成为一名出色的服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