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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薪酬管理制度(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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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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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上课前,务必检查所用设备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以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学生务必爱护室内的一切电教设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凡是有意损坏电教设备的需要按价培偿。

三、教师务必严格遵守有关电教仪器的使用规则,做好完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室内务必持续清洁,桌椅摆放整齐,每一天上最后一节课的班级,学生要把室内打扫干净。

五、课后,教师务必把所有的电教设备收放整齐,关窗锁门。

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一、电教器材和电教教材是学校开展电化教育的专用设备,不得移作它用。学校应确定专(兼)职人员统一妥善管理。

二、学校须建立电教仪器室,各种电教器材、教材要统一粘贴标签,专室、专柜、定位存放,并做好防尘、防潮、防盗和环境的净化、美化工作。

三、要单独建立电教器材和电教教材明细账,统一分类编号,造册登记。新添器材及时验收入账、入室,做到账物相符。

四、添置器材、教材须经电教管理员签字后方可报销;出借要办理借还手续;外借须经学校领导同意,若有损坏,酌情赔偿;每学期末,对所有电教器材和电教教材进行一次集中清查维护。

五、管理人员变动要办好交接手续。

六、学校领导对电教设备管理工作应定期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电教媒体使用登记制度

一、为了能长久、有效、充分发挥和利用现有计算机资源,便于电教设备的管理,真正做到职责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二、任何教师在使用电教媒体之前,应先向电教管理者提出申请,以免冲突。

三、教师在使用各种电教媒体之前,应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以便使媒体发挥更大效益。

四、教师在使用电教媒体之后,应及时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电教媒体使用登记表。如有损坏,应查明原因,并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教室上课管理制度

1、进电脑室内要换鞋,自己的鞋袜要经常换洗。

2、不准带水、糖果、水果等与上课无关的东西进来。

3、讲究卫生,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东西。

4、进出电脑室要排队,不得拥挤。

5、电脑室内要持续安静,不准争吵、打架。

6、不准摇晃电脑和乱扯电脑连线。

7、上课时要听从老师安排、认真听讲,不懂就问,不要乱操作。

8、爱护公物,不准损坏桌椅板凳、电脑、门窗、窗帘、墙壁等物,损坏者要酌情处理。

9、同学之间要互相尊重、团结互助,共同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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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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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用

(1)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有序地运作,将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

(2)好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的运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企业经营运作成本;

(3)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来讲服从规章制度,比服从主管任意性的指挥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规章制度能满足职工公平感的需要;

(4)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员工为企业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

(5)良好的规则制度为企业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企业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制定规章制度既是用人单位的法定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根据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可见完善的劳动规章制度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使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行为规范化,从而排除用人单位任意发号施令,乱施处罚权,保障劳动者合法权利。然而不合理的违法的规章制度会大面积的侵犯职工权益,当然最终受损失的还是企业。

合理的规章制度有助于职工明确自己的权利职责,同时遵守规章制度比完全听从随意性的长官意志更容易接受。好的规章制度通过赋予特定的职位特定的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可能对自己和单位产生的结果,激励职工的工作热情。

对法律明确规定需有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的规章制度,企业制定该类规章制度时必须通过职代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这是职工通过民主程序参与单位民主管理的形式。

2分类

公司规章制度涉及面很广,包括经营企业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办公总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员工勤务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代理连锁业务管理制度,广告策划制度,CI管理制度,进出口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紧急预案,涉危涉化紧急预案,公司产品、技术、信息保密制度等方面。我们的兴趣是从合法性的角度和规章制度制作技术层面的视角来对待规章制度。

3注意事项

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对于规章制度内容的设置要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合法合理

就是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这是企业规章制度能够被法律认可的大前提。

具有可操作性

不具有可操作性的条款对企业来说没有比有更好,比如很多企业规定:“员工不遵守执行领导合理指示的视为一般违纪”,何谓“合理”?各有各的说法,实际可操作性极弱。企业一旦按照此条款操作,往往引发劳动争议。因此,规章制度的条款需要可操作性强的表述。

4完备性

尽可能多地考虑生产经营、员工管理中可能发生的情况,避免发生情况后“无法可依”。

5逻辑性

特别是在奖惩制度中,对于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采用逻辑递进的惩罚模式,能够较好地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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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1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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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住宿生常规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起床后迅速整理内务工作,由值日生打扫卫生,离开前关好门窗。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准备就寝,舍长查清人数后报宿管人员,值班人员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2、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吵闹,影响其他人休息;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熄灯就寝;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及时关灯,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若有特殊情况,经允许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安全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能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门前或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手机、随身听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6、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三、检查、评比标准:

(一)宿舍纪律:

1、晚寝熄灯铃响后不就寝,说话、打闹等每人次扣2分;玩手机、游戏机等每人次扣5分;外出玩耍(上网等)夜不归宿者或留宿他人者,每人次扣10分; 打架者扣10分。

2、私自更换床位房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3、值班人员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4、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查不到具体人,扣宿舍集体分。

5、课间无故进入宿舍而无批条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6、宿舍纪律较差,扣5分,若是混合宿舍,不明确责任人则分别扣宿舍内班级5分。

7、没有班主任批准而私自回家、在亲戚、同学家过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并给与相应处分。

8、吸烟、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0分;

9、破坏室内外设施,除索赔外,每人次扣5分。

(二)、宿舍卫生、内务整理:

1、卫生(5分):要求打扫干净,垃圾清除,无污水,床底等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宿舍经常开窗透气,保持空气新鲜,不能有异味;暖壶、洗刷用具等相关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乱放。值日生未打扫者扣班级5分,垃圾未清除、打扫不彻底、垃圾倾倒于门口处、物品摆放杂乱等酌情扣1——3分。

2、床上:要求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无饭渣、杂物等;.不叠被每人扣2分,卷苫、席者每人次扣2分。

3、鞋、盆:每人的鞋、脸盆必须整齐摆放在床下;否则每次扣所在班级1分/每人次。

4、墙壁: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否则每次扣1分/每人次。

5、门前大小便者每人次扣10分。

(三)、奖惩

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纪律、卫生、内务等管理事务;

2、值日生负责好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物品排放等情况;舍长要做好督促、指导;

3、宿舍纪律、卫生、内务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值班教干、班主任、学生会检查,成绩记入班级量化管理积分。

4、宿舍内有违纪现象,而不能明确具体学生的扣本宿舍学生所在班级积分;

5、对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扣分、卫生得分为各班共有;

6、住宿生自行车摆放与走读生自行车摆放一同抽查记分;

7、根据检查积分等情况,每月评选“文明宿舍”,学期末根据宿舍纪律、卫生、内务整理等情况评选优秀舍长,并给所在班级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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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考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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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息制度

1、机关干部职工统一按市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缺岗。

2、实行考勤签到制度,每天上、下午两次签到,时间按规定作息时间。签到时间为10分钟。

3、严格请销假制度。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审批;科长请假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包括副科长);一般同志请假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一天以内由科长、主管领导审批。机关人员请假期满后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上班,并及时销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中途外出办事的,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向办公室打招呼,事后办理请销假手续。

4、集体活动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集合地点,无故不参加的以缺勤对待。

5、未请销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随意缺勤者,按实际天数视为旷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三次,按旷工一天计算。

二、假期有关规定

1、婚假、产假、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丧假。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病故时可给丧假3-5天。

3、全年事假参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按工作年限执行。

三、奖惩措施

1、上班期间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从事在电脑上打游戏,乱串科室,大声喧哗等影响正常工作的不良行为,否则以脱岗论处。

2、除按国家规定假期外,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规定的休假天数每天扣发年终奖10元。

3、旷工一天扣发30元。年度累计旷工超过10天的,取消本人评先资格及所在科室先进集体荣誉。

4、若发现一次代签,对代签人和被签人双方各罚款10元。

5、办公室设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每周结束后汇总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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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项目管理专员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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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现场土建施工各专业协调管理,协助前期手续,涵盖项目设计、技术审查、报规报建、施工过程管控及工程验收等;

2、编写专业施工进度计划,控制工程进度;

3、负责巡视、检查、评定在建项目的本专业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监理单位的监理质量等,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专业整改意见,及时解决施工现场有关技术问题。

4、协调与相关专业配套等各分包间相互交叉事宜,帮助解决各项问题;

5、控制现场签证,确认现场工程量,协助项目成本组控制投资成本;

6、协助土建类甲供材料的验收等工作,参加监理例会,解决会议中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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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培,培训,全文共 1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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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出差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达到节约高效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报销原则

1.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私发生的费用严禁报销。

2.原则上要一人多差,减少多人出差。

3.公司采用在核准的标准内实报实销原则。

二、出差实施细则

第三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1.出差前3日内应该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部门主管负责人视情况,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审核。

2.出差人依实际情况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门暂借一定数额的备用金,返回后7日内填写“费用报销单”,并结清备用金。

3.出差人员返回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延时的应及时请示,不得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延时期间费用不予报销。

第五条:出差后必须每日向部门负责人以邮件形式汇报当日工作情况。

第六条:出差返回后,3日内向主管负责人汇报出差的工作情况。 第七条:出差费用分为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

三、 出差人员费用报销标准

第八条:住宿费、伙食费报销标准:

1.出差人员住宿费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凭当日的住宿发票按实报销,高出标准部分原则上自理。如属特殊情况,出差人员应在报销单据上注明超标事由,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按费用报销程序审批后,财务部门给予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给予免费部分,不得报销费用。 3.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期间,由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的,凭会议通知或学习证明,据实报销。会议及培训未统一安排伙食及交通的,按照补助标准执行,超过会议安排天数的住宿及其他费用不予报销。

4.陪同领导及业务单位有关人员外出办公,经主管领导批示后,按照核定标准执行。

5.出差人员提供的住宿票、餐票必须和出差车票、出差日期吻合,不能使用其他发票冲抵,经财务审核的发票一律不得报销。

6.公司同行两人同时出差的,须合住一个房间,出差住宿标准为公司核准住宿标准的50%。

7.出差人员需在公司指定酒店住宿(待定)。 第九条:交通费报销标准:

1.外出办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严格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2.出差人员在出差城市要首选公共交通,如有特殊情况需注明详实理由,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签批后,财务部门审核后给予报销。

3.出差人员乘坐的火车票、轮船票、长途汽车票据实报销,车、船票与住宿发票时间必须吻合。

4.出差人员带公车出差及到外地参加会议、学习、参观、培训期间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0xx年7月19日

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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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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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杂物电梯为载货提升设备,严禁乘人。

2、电梯严禁超载运行,货物的重量应≤呼梯面板上所规定的载重量。

3、严禁将厅门安全开关短接。使用电梯前检查各层厅门是否关闭,切勿开门呼梯或在电梯运行中开启厅门。

4、每日运行前应对电梯进行检查,确保无异味及异常声响。

5、放置物品时,应轻拿轻放,避免用力撞击轿厢或厅门任何部分。并保证将物品放正,不得歪斜,防止运行时倒下。

6、装放货物时请往轿厢中间放置,(距轿厢边≥5CM)以防卡住轿厢。

7、电梯在工作时,严禁揩拭、润滑或修理机件。

8、开关各层门是必须轻开轻关,以防止门绳出槽或砸坏门安全开关。

9、取出货物后应将该层厅门随手关好,以保证其他层站的正常使用。

10、保持杂物电梯井道、厅门、门滑道、按钮的清洁,底坑不得有积水。

11、当电梯工作完毕,应将电梯停返回基站(或下端站)切断电源。

12、如遇紧急情况或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由维修人员及时进行修理。

维修电话:

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文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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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2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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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保管职工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

(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

第九条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五)政审材料;

(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奖励材料;

(八)处分材料;

(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四章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第十条职工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第十一条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第十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材料统一使用16开规格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第十三条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实行统一的制作标准(见附件一)(附件略)。

第十五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职工档案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第五章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条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二)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三)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授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五)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第六章档案的转递

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附件略)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1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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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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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xx‟3号)和市国资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国资党发„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单位共产党员(含预备期党员)。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二章 党员交纳党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按季度或年度发放的津贴补贴,与发放当月工资收入一并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在当月交纳党费。

第五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在《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相应栏目注明交纳数额和交纳时间,经流入地党组织加盖公章有效。

第二节 交纳比例

第六条 党员党费按以下标准分段计算并交纳:

(一)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二)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三)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四)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

第七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八条 其它规定:

(一)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参照第六条规定交纳党费。

(二) 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人员补贴)或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分段计算。

(三) 流入到国有企业且转移了正式党组织关系的农民工党员,以每月固定收入作为计算基数,参照第六条规定交纳党费。

(四) 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五)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六)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报送集团党委,再通过市国资委党委转交市

委组织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三节 交纳时间

第九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三章 党组织上缴党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党费实行逐级上缴。子公司党委或集团直属子公司党总支,按下管一级原则,对各所属的党支部党费进行收缴。子公司党委、集团直属党总支、集团直属党支部向集团党委缴纳党费;集团党委向市国资委党委缴纳党费。

第十三条 各级党组织按如下标准上缴党费:

(一)党支部每年按照全体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0%上缴上级党总支或党委并附党员交纳清单;

(二)党总支每年按照全体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0%上缴上级党委并附支部交纳清单。

(三)子公司党委每年按照全体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0%上缴集团党委;

(四)集团党委按照市国资委党委规定比例上缴党费。

第二节 汇缴时间

第十四条 子公司党委每年12月15日前,向集团党委上缴当年党费;集团直属党总支、集团直属党支部,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15日前,向集团党委分别上缴上半年和下半年党费。上缴党费要在规定期限内汇入XX集团党委党费专用帐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交纳党费的党组织、缴费期间、金额,不得少缴或拖延。各交纳党组织凭汇款回单到集团人力资源部开具党费交款收据。

第四章 党费的使用和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二节 使用范围

第十六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

(一)培训党员;

(二)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五)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十七条 有关党费使用的其它规定

(一) 集团党委留存党费的使用向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二) 申请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 党组织日常工作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部分必须得到保证,原则上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纳入企业全年财务预算,在财务单列,由党委掌握使用。大型活动、专项工作要单独划拨经费。

第三节 管理规范

第十八条 留存党费的党组织,应建立完善的党费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范围,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对数额较大党费的使用和下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十九条 党费由各级党组织指定专门人员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子公司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组织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制度另行颁布。

第二十条 党费应当以党委的名义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一条 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五章 日常管理及违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子公司党委应当每年向集团党委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基层党组织通报。党总支、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三条 各子公司党组织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集团党委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中共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印发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号)停止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授权集团人力资源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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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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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配合预算部参与标书审阅工作,协助定价,参加甲方安排的询标及答疑等环节;

2、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控制,实施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3、负责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组织,参加技术交底、过程监控,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

4、协助项目经理部落实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与制度;

5、对项目的施工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处理在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与各单位进行良好的沟通;

2、有较强的社交能力,代表企业进行必要的公关活动;

3、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对项目管理有策略的推行,对各项流程执行到位;

4、责任心强,诚信正直,廉洁自律,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

5、有五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者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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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商会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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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商会定名为:xx市商会(英文名称为:)

网址:

第二条 本商会由籍人士在xx企业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核准注册登记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本商会宗旨是“弘扬徽商、传承创新、和谐共赢、服务社会“,即秉承徽商精神,随形势发展不断创新,团结全体在徐企业,诚信立业,加强交流,资源共享,参与、两地经济建设,做好两地牵线搭桥工作,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商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徽商在徐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参与社会公益和光彩事业。

商会致力于提高会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社会竞争力;依法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为会员企业提供各项服务;组织会员充分发挥综合群体的优势,吸引更多的xx企业和商人来徐发展,为徐皖两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本商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遵守江苏省和xx市地方各项规定,促进徐皖两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本商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核准登记的章程,走民主自律、自我发展、自成实体的道路,把商会建成有徐皖特色的社会团体。

第四条 xx市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市工商业联合会,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民政局,本会接受xx市工商业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和xx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xx市商会办公地址,在xx市中山南路152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走访会员企业,征求工作意见,了解会员企业经营情况,帮助排忧解难。

(一)定期开展讲座培训、联谊交流活动,提高会员素质促进优势互补,实现协作发展,树立在徐企业的良好形象。组织商务考察活动,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开阔视野,转变理念,为会员企业持续发展提供借鉴;加强异地商会、协会特别是江苏省商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宣传中央、江苏和、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科技、金融、商贸等方面的,政策信息,报道工作动态,介绍徐皖政治社会动态,交流发展经验和会员企业信息,指导会员企业开展各项业务。

(三)组织徐皖两地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在徐的皖籍企业家成功发展经验,扩大影响,提高会员企业和皖籍企业家知名度。

(四)开展与横向经济协作与科技、文化交流,联系中外工商界人士来徐投资创业,充分发挥苏皖两省经济技术合作桥梁的纽带作用,为和经济建设作贡献。

(五) 加强徽商在徐企业的党团、工会等组织建设,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会员企业健康发展。

(六)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人才招聘、融资牵线、企业诊断、投资理财等各项服务。

(七)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并组织会员企业进行相关评比活动,编辑出版商会会刊、开办商会网络。

(八)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商会吸收团体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籍人和xx企业在开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xx企业驻机构;

(二)拥护本商会章程;

(三)自愿申请加入本商会,执行本商会的决议并按时交纳会费;

(四) 积极参加本商会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企业向本商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经本商会秘书处资格审查后报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商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商会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三)优先享受本商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四)有权对本商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 遵守本商会章程,执行本商会决议;

(二) 维护本商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 完成本商会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向本商会反应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提出书面申请,交回会员证,终止会员资格。会员证实行年审制度,有效期为一年。如一年不参加活动或一年不交会费的会员,将视为自动退会,并以一定方式给予公示。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是本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本商会的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参加方为有效,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及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xx市工商业联合会审查并经xx市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幕期间领导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制定商会年度工作计划;

(七)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

(八)通过会长提名的秘书长聘任人选;

(九)领导本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接受监事会主席提出对本商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

(十二)提出下届理事会的候选人;

(十三) 领导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商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的一、三、五、六、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商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商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商会的法定代表人为会长,任期五年,连续任期最多两届。

第二十六条 本商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秘书长实行聘任制。秘书长为专职,由会长提名经会长办公会通过聘任;

(二)主持商会的全面工作,对商会的人、财、物管理负责;

(三)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

(四)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五)代表本商会签署重要文件;

(六)研究、讨论、部署商会重要工作事项;

(七)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七条 本商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主要负责人人选,经会长同意后聘任。

(四)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

本会设监事会,一般由五人组成,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

(一)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

(二)出席相应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

(三)监督本商会及领导成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

(四)监督本商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

开展活动;

(五)对本商会会员违反本会纪律、损害本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六)对本商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七)对本商会的违纪违法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

第二十九条 顾问和名誉会长

本商会聘请顾问和名誉会长若干人,原则上是老领导、老同志,由会长聘请、并经会长办公会同意通过,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商会的重大活动;

(二)围绕商会中心工作献计献策;

(三)帮助商会排忧解难;

(四)由顾问召集人牵头协调组织开展年度活动。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条 本商会经费来源:

(一) 会员缴纳的年会费;

(二) 企业单位和个人像商会提供的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商会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商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职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商会的资源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接受会计大会和财务部门监督。资源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对外公布。会费支出主要如下:

(一) 办公费(含办公费用品购置费、文印费、书报费、邮电费、电话费、商会会刊、简报设计、印刷费等);

(二) 差旅费;

(三) 办公地租赁费、水电费;

(四) 主持日常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及福利费;

(五) 会务费(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秘书处工作会、以及以商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费用);

(六) 商会举办为会员服务的各项活动支出;

(七) 与商会有关的其它正常开支。

第三十六条 本商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xx市民政局和xx市工商业联合会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商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本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商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xx市工商业联合会审查同意,并报xx市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商会终止、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

第四十二条 本商会终止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经xx市工商业联合会、xx市民政局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商会终止前,须在xx市工商业联合会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商会经xx市民政局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xx市工商业联合会和xx市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x年1月23日xx市商会第一届五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商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xx市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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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商会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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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经xx乡镇党委批准,决定成立贵港市港南区xx乡镇商会

第二条 本会是由xx乡镇的企业经营者、工商界人士等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商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组织全体会员贯彻国家有关工商业发展的方针、政策,通过举行各种形式的交流合作,推动会员之间协作,以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全镇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第四条 本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接受上级工商联的业务指导。

第二章职能与任务

第五条:本会的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是:

(一)引导会员学习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提倡爱国、敬业、守法、文明经营;

(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意见和建议,协调会员企业与各有关方面的关系;

(三)推动会员间的交流,组织会员参加有关展销会和外出考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合作的平台;倡导行业间建立公序良规,避免会员间恶性竞争;

(四)组织会员进行学习培训,帮助企业搞好党建和工会建设,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能力和外在形象;

(五)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

(六)引导会员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为各级人大和政协推荐把有参政议政能力的会员到中;

(七)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开展有益于本会的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入会条件:

凡是在xx乡镇经营的企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出经商的桥圩人,只要承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都可以申请加入本会;本会也可以邀请相关人士加入,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七条 会员权利:

(一)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二)向本会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

(三)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权和表决权。

第八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二)执行本会决议;

(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关心支持本会工作;

(四)按时交纳会费。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商会章程;

(二)选举执行委员会;

(三)听取和审议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条 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xx乡镇党委批复后,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它是商会的最高领导机关,其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

(三)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会长助理。

执行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下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名额分配、产生办法由上一届执行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人,会长助理一人;正、副会长、秘书长、会长助理候选人报港南区统战部批复后由执行委员会从执委中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会长助理组成会长会议,研究决定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 会长召集召开会长会议、执行委员会会议,全面主持商会工作,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四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在会长、副会长领导下处理日常工作。

第五章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十五条 本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会员费、赞助、资助及其他合法的收入。

第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的监督,并每年进行公布。

第六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财产处理

第十七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执行委员会提出终止建议,并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十八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算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第七章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x年12月13日首届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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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钥匙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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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电梯钥匙(包括层门三角钥匙、轿内操纵盘钥匙、基站开关电梯电气钥匙、机房钥匙)是对电梯进行运行和维护的重要专用工具,对其进行严格管理和规范的操作是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防止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电梯钥匙的管理制度

1、1电梯的钥匙(包括层门三角钥匙、轿内操纵盘钥匙、基站开关电梯电气钥匙、机房钥匙)务必由专门人员保管。

1、2应做好电梯钥匙使用和交接登记制度,并建立专门的记录档案,个性要预防电梯钥匙的丢失

1、3电梯钥匙未经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因工作需要使用时应做好记录,不能借给与电梯无关的人员使用。

1、4电梯钥匙使用完毕后务必及时交回保管人员,并放回原处。

1、5电梯钥匙遗失,务必在第一时光汇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并承担相应职责。

2、电梯钥匙的安全使用制度

2、1、电梯层门三角钥匙的使用人务必经过电梯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2、2使用层门三角钥匙时应注意:

2、2、1、当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时,应看清电梯是否停在本层,以防踏空;上轿顶前先打急停开关,后把电梯置检修位置,确认后方可上轿顶。

2、2、2、紧急救援时务必先切断电梯控制电源,确认好轿厢位置后再使用层门三角钥匙进行救援作业。

2、3、操纵盘钥匙的使用人务必经过电梯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如有司机,应交电梯司机保管,按规定开、关梯。

2、4、电梯的基站开关电梯电气钥匙的使用人务必经过电梯安全知识培训,按规定开、关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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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采购原材料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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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医疗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迎接医院创“三乙”等级检查,根据院长办公会有关精神,按照卫医管发〔____________年〕38号(《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卫办医政发〔____________年〕82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狠抓核心制度落实,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狠抓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扩大社会影响。

二、指导思想

以病人为中心,以点带面,示范先行,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活动步骤

(一)第一检查阶段(____________年1月1日~3月31日)

重点督查疑难病案讨论制度、查房(三级医生、科主任、院长查房)制度。

(二)第二检查阶段(____________年4月1日~____________年6月30)

重点督查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

(三)第三检查阶段(____________年7月1日~____________年9月30日)

重点督查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会诊制度。

(四)第四检查阶段(____________年10月1日~____________年12月31日)

重点督查首诊负责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五)总结交流阶段(每一阶段结束后)

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同时召开活动经验交流会,对工作成效好的个人予以表彰。

四、工作措施

(一)本科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提高对落实核心制度重要性的认识,科主任为本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活动的所有工作。

(二)本科必须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有效防范、控制医疗风险,及时发现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

(三)本科必须对照本活动方案要求,开展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自查活动,查找医疗隐患和薄弱环节,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等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四)本科必须加强核心制度的学习,强化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要求所有医生尤其是毕业10年以内的医生必须人人能背诵,人人能过关。

(五)本科每一阶段结束后均必须进行总结,总结通过周会汇报和书面汇报形式进行,周会汇报由办公室安排,书面汇报在每一阶段结束的下一周必须交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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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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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税收入资金管理,逐步理顺分配关系,适当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出,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预算内外资金综合运用的整体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29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筹管理的原则。无偿性,即非税收入资金属于政府性资金,政府从委托各单位代征的非税收入资金中统筹调剂部分资金,具有无偿性;公平性,即政府对纳入统筹范围内的单位或项目,按照同一比例征收统筹资金;合理性,即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在剔除上缴上级、返还下级、征收成本费用等因素后再进行统筹。

第三条统筹管理的范围。本区行政区划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所收取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都要按率征收政府调剂统筹款。统筹资金具体包括下列项目:未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照章纳税后的其他收入等。

对各单位收取的有法定专门用途的非税收入、专项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往来性资金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所收取的各类款项暂不统筹,具体项目由区财政局按规定予以界定,但须按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四条统筹管理的方法。非税收入调剂统筹实行“核定收入基数、固定调剂比例、超收比例返还、短收调剂不变”的管理办法。每年初,区财政局根据各单位前三年的实际收入平均数核定收入基数,基数内的非税收入在扣除上缴、分成和成本性支出后,按20%的比例统筹,超基数的按50%统筹;对未核定收入基数的单位,原则上按实际收入的30%统筹。各执收单位如果完不成收入任务,调剂统筹部分仍按收入基数计算,短收部分相应核减该单位综合支出预算。

第五条统筹资金的用途。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资金,由财政结合预算内资金,纳入政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计划,统筹安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主要用于解决社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公益事业等补助性转移支出。

第六条统筹资金的缴拨。按规定应纳入统筹范围的非税收入,在各单位将其缴入财政专户时,由区财政局直接提取。集中统筹的资金,由区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中所掌握的实际情况,适时提出使用计划报财政局局长办公会审核,局长办公会对其进行初审后,上报区政府批准后拨付。

第七条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收入,不得无故短收。收取的非税收入资金要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足额缴存财政专户。对无故出现收入下滑的单位,区政府将组织人员查找原因,研究处理意见。财政部门要定期向区政府报送非税收入资金收支分析等资料,并定期会同监察、物价、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非税收入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和统筹收入的单位,除了按《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外,违规收入一律按“小金库”资金全部收缴国库,并由区财政局采取暂停拨付预算经费,停办控购手续,停发收费票据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区政府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非税收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财政收入分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以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之外的下列财政收入: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通过出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

(四)按规定应当上缴国库的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以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以及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经营收益;

(五)国有的土地、海域、矿区、场地和其他公共资源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

(六)按照国家规定的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筹集的彩票公益金;

(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时取得的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所形成的罚没收入;

(八)以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已指定具体捐赠对象和项目的定向捐赠收入除外);

(九)主管部门通过提取管理费、收入分成、下级上解资金或者其他方式集中的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

(十)纳入非税收入账户体系的各类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含税收利息收入);

(十一)其他依法设定的非税收入。

前款规定的收入属应纳税的,依法纳税后上缴非税收入。

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非税收入管理应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非税收入项目的设定、收支管理和监督应当依法进行。

非税收入按照不同的类型和特点,实行科学、有效的分类规范管理。

第五条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实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切实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第七条市财政部门主管本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并具体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的编制草案和组织执行等工作。

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审计、物价、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权,做好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征收管理

第八条向缴款义务人征收或者收取(以下统称征收)非税收入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为执收单位。

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已规定执收单位的,由规定的执收单位征收;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没有规定执收单位的,财政部门为执收单位。

执收单位征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委托其他单位代征非税收入。委托应当签订委托协议书。受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征非税收入。

第九条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负责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及其依据、范围、标准、时限、程序,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编制本单位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草案,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三)依法向缴款义务人足额征收非税收入;

(四)记录、汇总、核对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定期报送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五)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严格依法征收非税收入,确保应收尽收,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减征、免征、缓征,不得隐瞒、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存私放、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所收非税收入款项。

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范围、标准和征收非税收入。

第十一条依法应当缴纳非税收入款项的单位或者个人为缴款义务人。

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方式、途径缴纳非税收入款项,不得逃避缴纳义务。

第十二条缴款义务人符合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条件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由财政部门批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批准部门应当明确申请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的依据、范围、条件、时限、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前款规定的缓征、减征、免征事项,只适用于本级管理的非税收入。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依照公开、公平原则确定非税收入的代收银行,并可在代收银行设立用于归集、记录和划解非税收入款项的汇缴账户。财政部门根据双方约定,按银行代收非税收入的业务量或者收缴金额向代收银行支付手续费。

执收单位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开设只收不支的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归集本单位现场征收的或者零散的非税收入并按规定上缴财政。

第十四条缴纳非税收入采取直接缴款或者集中汇缴方式。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当场收款或者纳入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的非税收入采取集中汇缴方式外,均应采取直接缴款方式。

采取直接缴款方式的,缴款义务人凭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开具的缴款凭证,到代收银行的营业网点或者通过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缴款途径,将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采取集中汇缴方式的,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向缴款义务人收款并开具财政票据或者发票后,在同级财政部门规定期限内,汇总填制缴款凭证,并将非税收入按收款项目编码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本级的非税收入账户体系,包括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资金收支活动的国库单一账户,在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未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及其支出活动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及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非税收入的汇缴、集中支付和特殊专项支出等活动的其他账户。

第十六条根据分级财政管理体制,为国家代收的非税收入,全部缴入中央国库;涉及市与国家、省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应当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涉及市与区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由市政府或者市财政部门规定。

上、下级分成的非税收入,按照就地缴款、分级划解、及时结算的原则,由财政部门定期划解、结算,不得拖延、滞压、隐瞒、截留。

第十七条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后,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办理退库:

(一)多缴款、重复缴款、错缴款的;

(二)由于调整非税收入征收标准,需要退还款项的;

(三)财政部门规定应当办理退库手续的其他情形。

非税收入的退库,应当通过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办理,其他账户不得办理。

第十八条办理非税收入退库,需退还缴款义务人的,由缴款义务人向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需退还执收单位及其委托单位或者代收银行的,由请求退款的执收单位或者代收银行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发现需要向缴款义务人退款的情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经批准后主动向缴款义务人退款。

财政部门接到资料齐全的退库申请后,属于本级管理权限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并退款;涉及上级财政部门管理的非税收入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上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九条非税收入应当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统筹安排。

除有规定用途或者弥补征收成本性支出外,非税收入应当与执收单位的支出分离。

具有专项用途的非税收入,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时,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安排,专款专用,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部门预算。

执收单位的基本支出,按照其职能、定员和部门预算核定的支出标准统筹安排;项目支出由同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核定。

执收单位委托其他单位征收非税收入的费用,通过部门预算安排。取得国有资产或者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所必需的征收成本,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核定。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第二十二条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由财政部门核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具体办法按市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财政票据管理

第二十三条财政票据是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代收银行在征收非税收入时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的财政部门印制的收款凭证,是财务收支的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征收非税收入时应当开具财政票据,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代收银行不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开具财政票据的,缴款义务人有权拒绝缴款并向财政部门投诉。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及其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购领、保管和发放财政票据,并对财政票据的使用进行稽查和核销。

第二十五条执收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和收入级次或者财务隶属关系购领、开具、保管、核销财政票据,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保证财政票据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二十六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转让、转借、串用、代开、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和销毁财政票据;禁止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者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征收非税收入;禁止使用非法财政票据。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收、入库、支出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篇的行为。审计、物价等部门应当依法对非税收入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处理。

监督检查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受移送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告知移送部门。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单位应当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的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接受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阻挠、拖延,并应严格执行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检查处理决定。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检举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篇的行为。受理的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有联络方式的检举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负责受理和查处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及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的单位和个人。

对举报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或者财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属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所列违法行为的,依照该条例规定予以处罚或者处分。

第三十一条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审计部门责令改正,追缴应收、应缴的非税收入,退还违法多收的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执收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征收、代收非税收入的;

(二)违法多征、少征非税收入的;

(三)违反收缴分离规定的;

(四)转移、私分或者变相私分非税收入的;

(五)不按规定办理非税收入退库的;

(六)不按规定购领、开具、保管、销毁财政票据,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者使用非法财政票据的;

(七)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的。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审计部门责令改正,追缴应收的非税收入,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作为缴款义务人逃避缴纳非税收入义务的;

(二)不按规定执行部门预算的;

(三)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

(四)不履行内部监督义务或者拒绝接受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市财政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部门预算、综合财政、分类管理、收支分离、监督检查等实施办法。

税务部门实施本办法的具体操作程序由市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条县级市非税收入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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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考勤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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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考勤及请休假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考勤管理的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员工考勤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除高级管理人员外,所有人员上、下班必须刷脸或签到、签退,考勤管理人员将依据“人脸考勤系统”或“日常签到表”的统计信息来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二、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正常考勤的,须及时按要求填写《考勤结果调整单》,并经直接管理层级领导签字后生效,如填写不规范、信息不全或签字不全的,考勤结果不予调整,以“人脸考勤系统”或“日常签到表”统计信息为准。

三、加强请销假及外出去向管理,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请销假管理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各部室负责人要及时掌握不在岗人员去向,加强对不在岗人员的管理。

四、各部室要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本部室的考勤工作,考勤情况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考勤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责任心不强的,一经核实,部门负责人和考勤员同时给予处罚。各部室考勤员确定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更换考勤员请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五、公司以各部门考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为重点,不定期对各部室考勤及考勤填报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凡抽查不在岗又没办理相关手续者,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各部室《考勤结果调整单》及假条必须在每月XX日前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完全根据“人脸考勤系统”或“日常签到表”以及《考勤结果调整单》的统计信息,按《员工考勤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计发当月工资。

以上规定,自XX月X日起严格执行,请大家相互转告。 此通知

有限责任公司 XX年XX月XX日

抄送:公司高管。

XX公司综合部 印发

共印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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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资源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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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薪酬的含义

薪酬作为等价交换的结果,包括员工由于为某一组织所作出的杰出贡献而获得的各种经济回报形式。

根据是否能以金钱来衡量,分为两种类型:经济性报酬和非经济性报酬。经济性报酬:工资,津贴,奖金和各种福利等。非经济性报酬则不能以金钱的形式表现,如参与决策的机会,较大的职业发展空间,良好的工作氛围与工作环境等。

薪酬≠工资≠报酬,在现代分配制度中,对人力资源实行的是工资制,对人力资本实行的是薪酬制。报酬强调的权利,薪酬强调对等。

薪酬=岗位工资+年终奖+人力资本持股+职务消费+福利补贴

2.薪酬的构成:

基本薪酬:根据员工所具备的工作技能,能力或资历,而向员工支付的稳定性报酬。

基本薪酬变动取决于三因素:1)社会经济发展导致基本生活费用的变化,如通货膨胀;2)市场薪酬水平的变化;3)技能,能力的增加,或由此引起的职位升迁。

可变薪酬:根据员工是否达到或超过某一事先确立的绩效标准而浮动的报酬。绩效标准既可以是员工个人绩效也可以是组织绩效或是部门绩效。

作用:1)对于组织提高效率;2)实现组织目标;3)加强部门协调。

福利:国家福利和组织自愿福利。我国法定福利项目包括法定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法定休假等。

组织自愿福利:企业年金计划,补充的健康保险计划,心理咨询服务,子女教育补助等等。

3.薪酬的作用

员工方面:1)提供经济保障;2)产生激励。

组织方面:1)吸引和留住人才;2)控制经营成本。

社会方面:薪酬构成了全社会的可支配性收入。薪酬水平的高低决定整个社会的消费水平,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如果薪酬分配不公平,则引发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4.薪酬设定的主要制约因素

内部因素:1)本单位业务性质与内容;2)组织的经营情况与财政实力;3)组织管理哲学和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组织分配思想,价值观,目标追求,价值取向和制度的土壤。

外部因素:1)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关系与竞争状况;2)地区及行业的特点与惯例;3)当地生活水平;4)国家的有关法令和法规。

5.薪酬管理及主要内容

薪酬管理服从于企业的经营战略,要为企业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薪酬管理不仅是让员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还要引导员工的工作行为,激发工作的热情;给员工发放工资只是薪酬管理最低层次的活动。

薪酬体系的确定:

1.确定制定组织基本薪酬的基础:

(1)职位薪酬体系以及工作本身的价值来确定基本薪酬;

(2)技能薪酬体系

(3)能力薪酬体系;

2.确定薪酬水平:是组织支付给各职位,各部门或整个组织的平均薪酬水平,薪酬水平决定了外部竞争力;结合市场竞争和组织能力,来决定采取领先型,追随型,滞后型还是混合型的薪酬水平政策;

3.确定薪酬结构:同一组织内部不同职位或不同技能等级所获得的薪酬之间的相互关系。

薪酬形式一般表现为基本薪酬,可变薪酬和福利。薪酬构成是指薪金报酬的各组部分在薪酬总体中的结构和比例。

特殊群体的薪酬:需要根据不同员工群体的工作特性制定不同的薪酬方案。

薪酬管理政策:薪酬成本控制,薪酬预算,薪酬沟通等问题。薪酬调整是指企业根据内外部各种因素的变化,对薪酬水平,薪酬结构和薪酬形式进行相应的活动。薪酬控制是指企业对支付的薪酬总额进行预算和监控,以维持正常的薪酬成本开支,避免给企业带来过重的财务负担。

6.薪酬管理的原则

公平性原则:

1)外部公平性:不低于同一行业,同一地区或同等规模的不同组织中的类似岗位;

2)内部公平性:同一组织内部不同岗位所获得的薪酬应该与所作出的贡献成正比;

3)个人公平性:与其他人获得的薪酬具有可比性。

激励原则:按贡献分配,实现真正的公平。

竞争性原则:组织提供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经济性原则:必须考虑企业的支付能力,尽量控制劳动力成本,在竞争力,激励性和经济性之间寻求一个平衡。

合法性原则:最低工资规定,反歧视法和社会保险法等。

7.薪酬管理的地位与作业

薪酬管理对整体的组织具有管理的作用:

1)薪酬管理是管理者人本管理思想的重要体现;

2)薪酬战略是组织基本战略之一:一个组织有许多子战略:市场战略,技术战略,人才战略等,其中的薪酬战略作用:

1)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

2)对各类员工的积极肯定;

3)合理控制企业人工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产品竞争力;

4)谋求与员工共同成长;

5)薪酬管理影响组织的盈利能力。

薪酬管理与其他人力资源管理环节的关系:

1)薪酬管理与工作分析的关系;

2)薪酬管理与人力资源规划的关系;

3)薪酬管理与招聘录用的关系;

4)薪酬管理与绩效管理的关系;

5)薪酬管理与员工关系管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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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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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员在采购材料和物质前要遵循“货比三家,性价比最优”的原则,采购物美价廉的材料。

二、 采购员不得在采购过程中违规操作(拿回扣,暗箱操作),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和全年奖金,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三、 采购员所购买的所有原材料本着“以质为命,以诚为本”的原则,必须保证100%合格,若因材料不合格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追究其责任,给以从重处罚。

四、 采购人员应随时了解原材料的需求、供给、价格,以确保公司生产所需,控制降低采购成本。

五、 公司所有的材料采购必须先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计划,填写采购通知单,财务签字确认交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采购。

六、 公司所有采购付款必须先以书面形式上报,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在交由财务签字方可付款。

七、 每月月末必须把采购报表交由总经理审核,报表内容包括(采购的物质材料、数量、单价、总价,目前所欠的款项等)。

八、 采购部门所采购的任何东西必须要供应商本单位的原始依 据,交由财务做账,以确定月末财务与采购部门账账相符。

九、 采购的付款方式,原则上采取转帐方式,尽量避免用现金购买。

十、 若采购中用现金购买的物品,必须三天之内报帐并清帐。

十一、 采购人员所采购的物质材料,若数量、金额等与实际不相符,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自行负责。

十二、 采购人员为了熟练掌握各项指标,应逐步的以书面形式建立适合我公司生产所需要采购材料的各项指标,从而制定相应的产品材料采购标准,形成文件,交于办公室归档。

十三、 采购员所采购的原材料单价、厂家不得向不相关的部门、人员透露,原则上只能财务和总经理知道,否则视为泄露公司机密处理。

十四、 采购部门人员不得向其它厂家提供采购的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泄露公司机密处置。

十五、 采购员因公误餐,公司给予10元/天的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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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银行,全文共 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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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地点矿车由运输队统一管理,使用单位必须经运输队统一调配。使用后要及时交还给运输队,如使用单位不按运输队规定的时间交还者,每辆罚使用单位30元。

2.所有矿车要用漆打号,料车用黄漆,矿车(斗车)用红漆,每班车辆必须保证完好,坏车及时升井维修。

3.矿车不及时修理而耽误运料,罚运输队队长20元/辆。修理不及时者,罚机电主任20元/辆。

4、所有矿车每半月加油一次,减少轴承磨损,降低材料费用,由运输队打到车间,车间负责加油。

5、干部下井如发现有死轮、无销子、矿车乱停乱放、占压、车架和车斗不一体等现象,见一次罚运输队队长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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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项目管理助理的岗位职责说明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助理,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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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1、负责执行项目管理,规划及收尾。 保证工厂及客户按合约条款执行。

3、配合工厂顺利导入新产品生产与客户确定产品出货形式等相关工作。

4、主导产品BOM的建立和维护,项目产品,生产物料的准备/管控及产品设计变更和控制。

5、负责订单接收/客户资料审核/客户交期确认及订单展开/订单报价/异常处理/客户关系维护/客户接待等事项。

7、定期主导CFT会议并带领CFT按照客户需求日期达成出货目标, 保证品质,减低库存。

8、达成利润及P&L目标,保证报价利润达成。

9、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具体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英语听说写良好,计算机操作熟练。

2、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逻辑思维,条理清晰。

3、强烈的责任心,良好的沟通技巧和抗压能力, 良好的项目执行力及服务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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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卫生,全文共 1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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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钱湖旅游学校食堂、小卖部卫生检查制度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学校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三、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间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宁波东钱湖旅游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规范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规范。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宁波东钱湖旅游学校食品采购验收制度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加强过程管理,验收食物时一定要坚持

一、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2.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3.验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

4.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

5.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6.手感,是否有异样

二、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2.闻:是否有异味;

3.手感受有无异样;

4.蔬菜是否新鲜。

宁波东钱湖旅游学校疫病防治制度

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预防传染病的流行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传染病防治措施如下:

一、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设立疫情登记簿,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人,必须登记按要求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二、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三、根据社会疾病流行情况,有目的性预防传染病,适当购入一些药物,提前预防,及早诊断,一旦发现传染病,应及时通知学生、学校领导、家长、进行隔离、学生回家或去医院治疗,待康复后还校。

四、以防疫部门联系,及时检查,并注射相关预苗,如乙肝疫苗、麻疹疫苗、水豆疫苗等。

五、要加强学校传染病的管理。如果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时,必须及时向卫生防疫及上级教育部门报告,对患有结核、肝炎、痢疾等传染病的学生必须进行隔离,以防止其传播。甲类应于6小时内向卫生防疫站发出传染卡,乙类应于12小时内向市卫生防疫站发出传染病报告卡,丙类应于24小时向市卫生防疫站发出传染卡。

六、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的特点,容易在学生中发生的常见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传染病等,应用黑板报、宣传栏、讲座、宣传卫生知识等,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有效地预防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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