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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莞中考录取分数线公布时间(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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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中考前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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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上午好!

初春时节,乍暖还寒,春寒料峭,憧憬火热的六月,我们似乎看到了那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仿佛闻到了剑拔弩张的火药味。昨天,我们仿佛还沉浸在篮球场上的拼搏,跑道上的冲刺,领奖台上的荣耀中,但今天,我们离中考决战仅有三个月的时间,三个月就是90次的冲锋,三个月就是90次的搏击!记得作家柳青说过:“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其实中考就是我们人生旅途中的一个转折点,它是我们迈向成功的第一块奠基石。面对中考90天,我们必须加倍努力!

老师的期望是你们拼搏的动力。你们只有不停的攀登,才能不断的充实、完善自我。你们要不放弃,寻找竞争,寻找挑战,寻找快乐,寻找梦想,不能停留,你们也决不会停留。“三年磨剑,六月试锋”,破釜沉舟,背水一战,无论困难再大也吓不到我们,我们有能力有条件参与竞争, 每一个人都要敢于面对现实,挑战现实,挑战人生,为了在这场激烈的战斗中获得最后的胜利,让我们心中的理想化为现实,我们要脚踏实地认真复习,不断完善我们自己的知识结构,逐步提高自己的应试能力。无悔这90天的光阴,无悔这3年的积累,无悔这一生的梦想。

也许前段时间学习的放松让我们输在了起跑线上,但这90天的时间是我们最后的机会——一次反败为胜的机会。曾经有人对我说,不怕输给别人,只怕输给自己。是的,也许我们与别人不能相比,但我希望的是与自己比时一次胜过一次,一次比一次成功。到最后,我们超越了自己,我们是成功的,我们不后悔。

王静安(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古今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静安先生第一境写的是预期。第二境写的是勤奋。第三境写的是成功。

在这90天中,我们能做的不是玩乐,是更多时间投入地学习;不是与同学的嘻笑怒骂,是一个人的静默;不是叛逆的青少年,是懂事的乖孩子。认真地听课、按时地完成计划,争取在最后的90天打一场漂亮仗。

也许我们会感到从没有过的寂寞,那就让我们一起寂寞吧,一起分享这寂寞,在寂寞中看到希望的曙光。不管以前我们输了多少次,难道我们还要放弃这最后的机会吗?不,我们需要胜利,我们也输不起。拼吧,抓住这最后的机会!

知足者沉迷不前,不知足者奋勇前进,很少有人能知道需付出多少努力才能实现心中的梦想,我们只能不断前进、前进,再前进,“一万年太久我们只争朝夕”!

我从来不相信口号,我相信的是脚踏实地,但今天,我还是用这样的号召结束今天的讲话:

相信吧,这个夏天属于我们!

奋战90天,给父母一个惊喜!

奋战90天,给学校一个奇迹! 奋战90天,给未来一片光明!

相信吧,三中中考的辉煌史上一定留下我们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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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初中生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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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珍惜时间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在我们还来不及回味20xx年的丰硕成果时,20xx已经迎笑走来。在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时,你是否已经满怀希望和憧憬,做好奔向20xx的准备。是啊,岁月如梭,年复一年,我觉得无论做什么,都要懂得珍惜时间。

有人说:人的一生有三天,昨天、今天、明天,这三天组成了人生的三步曲。但我说,人的一生是由无数的今天构成的,因为不会珍惜今天的人,既不会珍惜昨天,也不会憧憬明天。

一年过去之时,给我们带来的感受决不像撕去日历上一页小小的纸片那么简单。过去一年,我们在老师和家长的呵护下,懂得了做人的道理,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快乐与悲伤、成功与失败……都化作人生的财富。而今天,成长中的我们将又一次迎来充满希望的新年。我们不禁要感叹时间过得太快了。期中奋斗的硝烟似乎刚刚消退,期末考试的战鼓又敲响了。面对紧张的期末考试,有两个办法教给大家:一是统筹计划,惜时如金。二要见缝插针,持之以恒。只要我们有恒心与韧劲,锲而不舍,就一定能把枯燥变成愉快,把有限的时间变成无限的力量。那时,我们就能充满自信地、捧着优异的成绩奉献给我们的父母,奉献给辛勤的老师,奉献给即将扣响的新年的钟声!

同学们,让我们在新的一年即将来临之际,共同珍惜今天,珍惜现在的分分秒秒吧!

我的国旗下讲话结束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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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体育中考前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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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初三的同学们,离初三体育考试更是只有7天了,7天对于你漫长的生命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它又是举足轻重的。体育中考是中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考开始的第一枪,如何占有先机,获得中考信心,不留遗憾,只有从各方面作好充分准备,才能事半功倍,正常发挥,甚至超长发挥,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注意: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每分必争

中长跑男生3分48秒,女生3分39秒;坐位体前屈男生16.1厘米,女生17.4厘米;立定跳远男生2.46米,女生1.96米就是各单项满分,这就是你们应该奋斗的目标,切记别倒在这个标准之下,因为这意味着你们的体育成绩每个单项和满分就是2分的差距,3项就是6分啊。在中考的录取中6分就可能影响到大家今后的就读学校及分班。以前这方面的教训太多了。换一种说法就是我们现在读书就是在挣钱,以前省重点中学的调招费就是8000元,每差1分另交200元,市重点中学也要4000元,每差1分另交100元。

参考上面的标准,做到查漏补缺,利用最后几天时间多练习现在还不能得满分的项目,向满分50分进军。

二、注重细节,杜绝失误

(一)做好心理调节

在体育考试前,许多考生会出现尿频、出汗、心跳加快以及记忆力减退,甚至头脑一片空白无法集中精力参加考试的现象,最终造成发挥失常。因此要调整好心态,稳重,以一个平常心来对待考试,另外体育考试前要学会自我心理调节,把心态放平稳,不要考虑太多。考生在考试中要专心考试,考一项就想一项的事。也不要受天气、场地等其他客观因素的干扰,如果看到其他同学在考试中有失误、受伤的情况也不要过于担心自己。

心理调节方法:(1)呼吸法 可用深呼深吸的方法调整情绪。(2)自我暗示法 在临场前,说一些如“我能行,我是最棒的,球太轻了”等自我激励的语言,提高自己的自信。 (3)临场前多想想动作技术,特别是关键部位如腰部发力,速度要快等,以及自己经常出问题的地方,提醒自己加以注意。(4)多和同伴交流,互帮互助,相互激励(5)释放激情,增强班级、学校氛围。

(二)、注重饮食卫生

要注意饮食卫生,考前几天要加强营养,多吃高糖类食物,考试当天吃八成饱,要有营养,要易消化,考前、考中要少饮水,切记不能喝碳酸类饮料,考试前30-40分钟可以喝150毫升左右浓度为40%的葡萄糖水,吃两到三片维生素C,这样可以提高糖元代谢,有助于提高运动成绩。另外考试当天不要吃糖果和巧克力,以免口腔内发粘,影响呼吸。

(三)、做好体能储备

要保证睡眠,精力充沛,切记考前一天不能熬夜,体育考试前两天一定不要泡热水澡,以免影响体能发挥。考前一周注重调整放松,把自己在考试当天调整到最佳状态,主要以强化动作为主,切记不能受伤,感冒。

(四)、重视准备活动

人的心理和生理从安静到运动状态,需要一个准备适应的过程,使人的注意力集中,情绪高涨,同时使血液循环逐步加快,肌肉、关节、韧带的活动能力提高。在气温较低的情况下,人的机体惰性大,准备活动尤为重要。因此准备活动要充分,大约半个小时时间,以活动韧带为主。具体活动安排:首先慢跑2—3圈,让身体有一个预热的过程,稍微冒汗结束;接着做徒手操,主要以活动关节,拉韧带为主,一般拉韧带时间大约为5分钟左右;其次做几组素质练习和徒手动作练习。如单脚跳、直腿跳、收腹跳、原地高抬腿,立定跳远2—3次,摆臂练习等,各项目考试前的预习和练习动作,以70%-80%的能力去完成动作。

需要注意的:1、到场后,先做准备活动,再检录。准备活动要考试半小时来做,合理掌握时间。2、进场后,在开始测试前,也要简单地活动一下韧带,做几组适应性练习。3、做准备活动时要把外套穿上,单项考试时才脱去外套。避免身体过快冷下来。

五、完善考试装备。考前一天晚上准备好考试的装备,服装、鞋子等。建议穿短裤,鞋最好穿质地轻便、柔软,鞋底摩擦大的,带雨具,雨天建议同学们跑步时准备好橡胶足球鞋,或专用橡胶田径鞋(考试时不允许穿钉鞋)。考中注意系好鞋带,保管好准考证。

六、各项具体注意事项考试

要合理安排体力,调整好心态,可利用考试换项间隙抓紧休息,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下一个项目。考生要根据自己的水平,按照预先制定的计划参加考试,如对待自己的优势项目,它虽有2次或3次测试机会,但尽可能在第一或第二次的测试中取得满分,免去后续二、三次的再测,以节省体力准备下一项考试。特别强调参加中长跑测试时要注意体力分配、呼吸调整、跑的节奏、路线、终点冲刺的距离,切记不能走,遇到“极点“要想办法尽快克服。

我相信,只要同学们认真对待、奋力拼搏,我们一定能取得最好成绩。同时预祝我们有更多的同学取得50分满分的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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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东莞住房限购新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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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购房需有国内认证

《通知》还明确了对学历的认定,其中“海归”需有国内认证。《通知》要求,购房人能同时提供国(境)外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能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上通过查验的,予以认可;对只提供学历证书的,不予认可。

此外,《通知》还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房、拍卖所得住房也进行“限售”。《通知》明确,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于20xx年4月11日零时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交易。

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于20xx年4月11日零时后通过拍卖所得的住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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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东莞门面店铺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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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单位(甲方):

代表人:

承租人(乙方):

甲方x 年 月 日将坐落在 路 号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租赁期限:x 年 月 日起至x 年 月 日止,租期 年。

二、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乙方以月租人民币 元,经营甲方店铺,付款办法:三年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在合同签订时交清。

三、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缴交店铺设施抵押金人民币 元,押金不计息。

2、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店铺的所有权和水电房籍及主水管至水表处理。

3、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除店铺租赁税外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爱护店铺设施,如有或损坏,乙方应按市场价赔偿或负责修复。乙方如需对门店进行改装,须经甲方同意同意后方可讯息工期,基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不得在租赁范围堆放带腐蚀性或危险性物品,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未经同意甲方擅自转包他人,按违约处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变动而变更。

10、如因乙方人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店铺如在租赁期内遇风灾地震自然灾害而造成重大损失,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期满规定:

1、乙方应在期满前两天内搬迁完毕,近期将租赁范围交还甲方。

2、租赁届满,店铺的用水电设施无偿归甲方。

3、乙方在租赁期间装修的固定设施无偿归甲方,可动设施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五天内处理完毕,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4、乙方缴交甲方的押金,待双方交接清楚后由甲方付还乙方。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对方人民币 元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暀机关存查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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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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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3.职责

3.1生产保障部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工作。

3.2生产运行部负责装卸用叉车的调度和管理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以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3.4生产保障部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维修。

4.程序

4.1资格要求

4.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1.2没有厂部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

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生产保障部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4.3.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3.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3.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

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4.3.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4.3.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4.3.13严禁超载行驶。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4.4.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4.4.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4.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4.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4.4.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4.5.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4.6保养规定

4.6.1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联系生产保障部处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生产保障部进行检修。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4.6.3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4.6.4各部门指定保养叉车的司机,每年应协助维修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4.6.5叉车保养责任人所保养的叉车及厂内的叉车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失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和进行处罚。

5.相关记录

5.1叉车检查记录

5.2制作维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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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中考语文复习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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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初三年级学生基础知识,提高阅读和写作能力,本学期初三语文教学的重中之重是搞好中考复习,现初步拟定复习计划如下:

全年级统一于假期补课开始进入中考复习。复习分为三轮进行。

第一轮:基础知识复习。

第一阶段(4月15日――5月1日),利用《考标》的资料复习基础知识,内容为:字词、病句、成语、标点、仿写、标语和口语交际。

第二阶段(5月2日――5月15日),选择二十篇文言文重点篇目进行复习。内容为通假字,古今异义词、一词多义,词类活用,重难句翻译,课文主要内容理解等。利用午读进行默写过关,并定期辅以阶段性检测。

第二轮(5月16日-6月初),为专题复习。

分为文言文专题、记叙文专题、说明文专题、议论文专题。备课组成员分工合作,搜集整理考题,按学情以及文体特点进行分类归纳整理,并形成检测。

复习时做到心中有数,练和讲评指导都围绕一个中心、一个主题、一个专题进行。通过反复训练达到强化巩固进而形成能力的目的。

第三轮复习。

5月份月底模拟考试后,进入综合复习阶段,综合复习期间进行3-4次模拟考,考后认真做好测评工作,通过不断考试巩固提高复习成绩。特别注意做好培优补差对象的评析工作,要求学生有自查、自评、自析以及教师的分析建议指导,以确保培优补差工作的成效。

备注:

1、作文训练和古诗文默写背诵在三轮复习期间反复训练巩固,力争能力不断提高。

2、从五月分起开始全年级的培优补差工作,利用培优时间以及晚修前对培优补差对象进行辅导。

3、6月份开始后,预留一两周时间让学生自行复习消化,指导学生查漏补缺,并予以适当的考前心理指导和应试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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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中考家长寄语

范文类型:寄语,适用行业岗位:家长,全文共 1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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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儿静静的吹动,凤凰花吐露着嫣红,亲爱的朋友请握一握手,明天就要各奔西东!但不要忘记彼此的约定:中考成功!

十二年苦读,十二年付出,十二年挥洒自如,十二年寒窗无数。睡个好觉,做个好梦,让信心更加充足,你必须会取得锦绣前途。

考试的日子到了,希望你干自愿事,吃顺口饭,听简单话,睡安心觉。使自己持续良好平静的心态,不要太紧张,相信你的梦想会实现的!

你:大步迈上新的征程,并留下一串串闪光的脚印!

一晃半年的时间又快过去了,中考也快来了,不要紧张,不要心慌,按照自己的计划来,不要受别人的影响,相信自己。我也相信你必须会考出水平,考出满意。

考试着实是一种丰收,它包蕴着太多的内涵。无论考试成绩如何,你的成长与成熟是任何人无法改变的事实,这三年的辛勤走过,你获得的太多太多。

中考结束了,刘有为仅考入了市第三高中,可聊以自慰的是他的数学是全市第一,但这又有什么用呢?

健康身体是基础,良好学风是条件,勤奋刻苦是前提,学习方法是关键,心理素质是保证。

也许时间真的是那么的不等人,我们眼睁睁的看着中考倒计时上的数字一天天变小,直到我们逐渐感受中考的来临,感受这份离别的酸楚与战斗的紧张。我们合影留念,为的是记下每一张我们以前共同生活过的笑容。我静静地仰望蓝天,我以前在它的怀抱下生活了三年,那分眷恋,那分难忘。

到了,到了,中考就在眼前了;快了,快了,梦想就快实现了;微笑,微笑,把完美明天拥抱。

考试了,希望我的问候信息会为你送去一份简单清爽的情绪,不要太紧张哦!不然可会把答案忘掉的!我在那里支持着你,鼓励着你,为你祝福!

第一行歪斜的脚印,已被岁月的风尘抹平;而生活的道路呀,还在你的脚下延伸。我祝愿

孩子,你是爸爸妈妈生命的延续,也是爸爸妈妈未来的希望,你的一举一动时刻牵动着爸爸妈妈的心。今后的路还很长,你要勇敢地应对任何挑战,爸爸妈妈是你坚实的后

仰望天空时,什么都比你高,你会自卑;俯视大地时,什么都比你低,你会自负;只有放宽视野,把天空和大地尽收眼底,才能在苍穹泛土之间找到你真正的位置。无须自卑,

人都是在跌倒与爬起之间学会坚强,都是在风雨与阳光之间走过成长的路。失败所能带给你的只应是一些教训,一些冷静的思考,而不该有绝望颓废不知所措。

在知识面前,人没有笨拙与聪明之分,只有勤奋与懒惰之差。韩愈曾说过:“业精于勤而荒于嬉。”只有勤奋,我们才能在高手云集的中考场上站得住脚。也只有勤奋,我们才能在知识的海洋里有所得。辛勤的劳动换来丰硕的成果,勤奋的学习才能考出好的成绩。

生命之中最快乐的是拼搏,而非成功,生命之中最痛苦的是懒散,而非失败。

风儿悄悄的吹动,凤凰花表露着猩红,亲爱的友人请握一握手,明天即将各奔西东!但不要淡忘彼此的商定:中考胜利

让我们共同摒弃对幸福的一味幻想,把希望寄托在对事业的执著追求上!

一向告诉自己尽人事,听天命,但旅程中总有遗憾的花朵,它弄伤我的手但弄不伤我的心,我的明天,我会坚强走下去,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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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体会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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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认为,只要对自我的父母克尽奉养,就是孝顺了.我不反对这种看法,这是孝顺了,只是这个孝顺只限于父母罢了.虽然这种孝是最基本的,但已是孝了。

但此刻,这种看法也许会被人否认,因为许多家长都曾对孩子说:你要真的孝顺我,就拿出点成绩来.虽然此刻已不是什么功成名就、光宗耀祖的时代了,但知识却是要的,事业也总是要的。许多贫困山区的父母宁可累死饿死也要送自我的孩子上学,如果孩子真的能拿出点成绩来,那也是可谓尽孝了。

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孝顺的为什么偏偏只有父母呢.不可否认,是父母给了我们生命,而且养育了我们,也许我们无法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所以我们需要尽孝道.但我们又能报答老师的培育之恩吗?不能.可为什么我们不对老师也尽孝道呢.要明白,是老师给了我们知识,给了我们潜力,给了我们机会,在老师的耐心指导下,培养出了大批的人才,我们为什么就不对老师尽孝道呢?我们是就应的,我们需要以优秀的成绩来回报老师的努力,我们需要才华来回报老师的培育,同样需要以成就事业来证明自我。

孝道,一个永恒不变的话题,随着时代的进步,也就应扩大范围了.也许真的要我们对整个民族尽孝对一切众生尽孝是大了点,听起来也觉得十分困难,但是整个民族养育了你,你是就应尽孝的;是许多许多的人给了你一个爱的世界,所以你也是就应尽孝的;是一切的生灵给了你一个美丽的生存空间,所以你也就应尽孝的。

成就事业方能显出你的价值.尽你自我的努力,去创造属于自我的辉煌,给生你养你的父母,给辛辛苦苦培育你的老师,给养育了你的整个民族一个满意的答案,也许这是孝的一种吧!别人给了你,你就就应懂得回报别人,中国有句老话: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对父母的尽忠尽责克尽奉养并不是孝的全部。

成就一番事业,然后在自我的事业上默默地奉献,用自我的成绩与爱心来回报世界上的种.种,这也是孝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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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时间简史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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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的脚伤从另一方面说应该算好事,为什么呢,因为脚的“罢工”直接促成了学习的“上岗”。脚受伤让我终于安下心来坐在那里看几本书,就这样我无意中便邂逅了霍金的《时间简史》。这本书是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著作,他教会了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世界以及我们周围的许许多多的奇异的事情,让我们学会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事物。里面偶尔有一些我不了解的理论和公式,但绝大部分内容是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的。书中从人们对星空的观察而产生对宇宙的思索,然后分别介绍了宇宙演化的图像、科学理论的本性、牛顿之宇宙、相对论、大爆炸黑洞和宇宙的演化、时间旅行等,最后将这些内容进行了归纳写了自然的力和物理学统一。所有的内容是逻辑严密、字字珠玑;所有的词句是铿锵有力、大义微言;所有的观点是有条不紊、旗帜鲜明的表达中心思想。由于受个人理解能力所限(加上大爆炸、黑洞、虫洞、时间旅行等还没有读到),下面我只介绍一下简易的相对论和弯曲空间。

相对论包括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狭义相对论成功的解释了“光速对所有观测者都是相同的,以及质量和能量是等效”的用方程式表示就是E=mc2;用几何语言解释而成的引力理论,统合了狭义相对论和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将引力描述成因时空中的物质与能量而弯曲的时空,这就是广义相对论。相对论的横空出世“从根本上改变了时间和空间概念,时间不能完全地和空间分离并且独立于它,而是和它相结合,形成一个称作时空的客体”。弯曲空间是爱因斯坦广义相对论的一个假设,“引力和其他力不同,它不是力而是时空并非平坦这一事实的结果。在时空中质量和能量的分布使时空弯曲或“翘曲”,星体沿着弯曲的轨道运行是因为它们所处的空间是弯曲的,它们遵循着一条最接近直线的路径即测地线来运动”,所用的这些革命性的设想就是弯曲空间,正是弯曲空间的出现形成了爱因斯坦广义相对论的理论基础。

知识的获取是这本书给我的重要恩惠,它让我晚上面对上天充满童意的“眼睛”、面对嫦娥那宁静甜美的“玉面”时不再那么迷茫,那么不知所措;然而时间简史还送给了我一份最有价值的礼物:严密的逻辑推理、追求真理的精神、思想上的感悟和人生价值的思考。

“如果你相信宇宙不是任意的,而是被明确的定理制约的,你必须把部分理论结合成一个完备统一的理论,它描述宇宙万物。但是,追求这一理论过程中存在一个基本矛盾:科学理论思想中,假设我们是理性的生物,可以从看到的事物中得出逻辑结论;在这样的方案中我们可能不断地趋近制约我们宇宙的定律,然而,如果的确存在一个完本统一的理论,它也可能决定我们寻求它的结果!而为什么它必须决定我们从这些证据得到正确的结论?难道它不会同样的决定我们得出错误的结论吗?或者根本没有结论?”为了化解之间的矛盾,回答这一诘问,作者用了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的思想“宇宙以规则的方法演化至今,自然选择赋予了我们的推理能力,对于我们寻找完备统一理论的方面也是有效的,因此,这样就不会误导我们得到错误的结论。”

作者利用反证法先把要证的结论当做条件,进而利用条件对推理结论的条件进行推理,最后得到结果是现有的条件和要求证的结论是矛盾的,为了消除这里的自相矛盾作者引用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进行解释,经这一解释以前的自相矛盾变成了推导结论的有利条件了。这就是霍金,他用理论证明了假设宇宙中完备统一的理论存在的话,我们人类是可以探求到的。逻辑推理虽有些难懂(我看了好几遍才理解),但体现了霍金的科学研究的态度——严谨、求真。做事的能力有时候很重要,但无论做任何时候态度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无论做什么事,无论做成做不成,我们都应该用认真、严谨、真诚的态度去对待,这样事情估计成功不了一半,也成功了三分之一!

霍金说:“为了实用的原因,似乎没有太多的理由去寻求于宇宙的终极理论。因此,发现完备统一的理论也许无助我们人类的存活,它甚至对我们现在的生活方式毫无影响,但是从文明开始以来,人们总是不满足于把事物视为互不相关和神秘莫测的。我们可求理解世界的根本秩序,我们为何在此,从何而来,哪怕仅仅出于人类对知识的最深切渴求,我们就应该继续探索。”也许现阶段没什么实用价值,没给人类带来什么实实在在的好处,但出于对未知的好奇、对神秘的了解、对知识的渴望就应该不断地探索,穷极其中的奥妙。未知催生好奇心,好奇心升华求知欲,不为别的,就是为了深切探求知识、不断穷极真理,这是科学的崇高境界:纯粹的学者为了纯粹的真理进行纯粹的科学研究。从另一方面说这是一种纯粹的职业精神,他们把科学研究当做一种职业去做,不因为利益和自身的困境而停止探索真理的脚步。中国呢?中国现在的纯粹的学者可以说是屈指可数,至于把科学研究当做一种纯粹的职业并进行纯粹的研究探求至高的真理的人更是凤毛麟角。这些我想是中国人应该进行深思的,尤其是在经济发展造成的矛盾丛生、物欲横流、利益膨胀、人心浮躁的今天,这种精神更是难能可贵!

“牛顿的运动定律终结了空间中绝对位置的观念。现在我们已经看到相对性理论如何摆脱了绝对时间。”这一句话内涵颇深,它让我从思想上彻底的明白,世间最有可能永恒不变的东西现在也被证明是会变的。那么所谓的爱你到海枯石烂、天涯海角一生一世不改变的诺言就不真实了,就像电影非诚勿扰中葛优对-说的“我怎么可能拿对未来的担保来骗你,因为未来是变的,不可靠的。”从这点看其实周星驰的那句“如果非要加个期限的话,那是一万年”倒挺靠谱的,无论怎样,起码这里面承认了变化,就是不变也是在期限里,没有所谓的永恒。客观事物都是这样变化运动着,更不用说主观的东西了。这是一种哲学的思想:世间万物都是运动变化着的,因此,我们要用运动的观点看问题,了解事物之间的联系,把握内在的深刻规律。这种思想是很重要的,当代的年轻人,尤其是大学生具备这样思想是很有必要的,是有助于我们快速健康的成长的!

读后感,要的就是读书之后的感。好书可以让你感动,感慨书中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品质,甚至作者的精神。就像霍金是值得让我感动的,我被他身患重疾仍坚持探求真理的精神感动,更是被他那种将自己的科研成果用朴质的言语和大众人们分享的无私奉献的境界而感动。好书也可以让你感悟,这也许是我们读书的最深层价值。读《时间简史》让我对自己的人生价值开始了思考,我有时候就在想我为什么来到这个世上?我来这个世上究竟是为了什么?我在茫茫的星河宇宙中到底应该成为什么,是微暗的晨星,还是耀眼的日月,或是一闪而过的流星?也许我不知道答案,但最起码我开始思考了,就像于霞老师所说:“人生也许因为痴心妄想而变的更加美好。”是的,很多时候痴心妄想就是一种感悟,一种思考,一种不懈的追求!趁着我们现在年轻赶快好好的“痴心妄想”一番吧,或许你的人生会因这书而“痴心妄想”起来,而奔腾不息起来!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一本好书犹如一幅山水春居画“最是无尽春江意,柳如鹅黄桃半开”意意欲无穷;一本好书好似一位心地善良的美人,不仅可以一饱眼福,满足视觉上的美感,而且赋予了我们发现美的眼睛,进而不断地追求美、创造美、享受美;一本好书更似一杯好茶,品尝不仅可以摄取茶的营养,而且还会激发我们对人生的品味!书是营养品,滋补你贫乏的精神和干涸的心灵。读书使你变的聪明,读书之后的写作思考更是让你变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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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公布_细则_网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全文共 1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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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公布

近日,由国土资源部发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业主可对小区内道路绿地等进行登记。下面跟中国人才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实施细则》的最新内容吧!

原房产证仍有效

对于老百姓来说,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不动产登记后,之前的房产证等证书是否依然有效?是否需要立即申请更换呢?

对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05条明确规定:“本实施细则施行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不动产权利未发生变更、转移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简单来说,就是在产权未变更、转移的情况下,可以一直持有旧证书,老百姓不用着急去换新证。

如何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呢?《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专家还表示,如果当事人不申请,登记机构不会主动或强制登记。

三类主体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关于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问题,《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并把查询主体限定为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而这三类主体 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范围也不一样。

根据细则,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执行公务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照本条规定办理。

专家表示,将查询主体限制在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这意味着不是任何人不需要任何条件就可以随意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如何才能进行查询呢?根据实施细则,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查询申请书;查询目的的说明;申请人的身份材料;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他人代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权利人查询其不动产登记资料无需提供查询目的的说明。有关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工作人员的工作证。

小区内道路绿地登记为业主共有

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业主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能否也对此进行登记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提出,包括道路、绿地以及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可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

在去年3月份发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相关条款要求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当事人应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

虽然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这些建筑共有部分应当实施登记,但并未明确具体的登记方式。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该登记在谁的名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对此进行了明确。根据实施细则,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将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依法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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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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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寒冷的冬季,我却感受到了胜于夏日的温暖。

——题记

随着冬令营的同伴们的高歌欢舞,这草原之上的篝火晚会正式拉开了帷幕。而那一堆木头也随之被点燃。

那火是这黑夜中的点缀,让这单调的黑夜不再单调,给予我们一个美丽而特别的舞台。那也是光明之火,照亮了天地。在这黑夜之中,它便是我们的眼睛。

那火大有钻到天空之势,愈燃愈烈。也因此,暖了我们瑟瑟发抖的身体,让我们暖至心底。

随着火的疯长,火花也随之绽放,漫天遍地地飘洒下来。这虽绝美无比,但仍是火,于是,我下意识地想要闪躲。可还没等我移动半寸,它便化作灰烬跌落在地,风华不再,粉妆尽褪。

值得吗?我心中不由得生出了这样的疑问。值得吗?真的值得吗?用一生的时间去绽放这一秒真的值得吗?尽管那一秒再风华绝代,可仍是一秒的事。一秒过后,灰烬一片,百年过后,黄土一堆。

这答案我自是不知,因为这本便是一道无解之题。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居里夫人舍弃了少女的青春年华,只为换来镭面世的一刻;蝉在地底沉睡十七年,只为换来那个充满歌声的夏天;昙花吸收阳光雨露默默生长,只为换来那绽放的夜晚,哪怕无人欣赏。他们为了那个瞬间不顾一切,耗费一生可仍无怨无悔。

这是他们的答案,他们的选择。而我亦同他们一般,为了那个瞬间,为了那一秒,我哪怕付诸一生的时间,全部的心血,乃至生命也在所不惜,只因那是我的追求。而人,如若没有了追求,还得以称之为人吗?倒不如称之为傀儡更为恰当。

在我思索时,时间已慢慢流逝而去。那火也渐渐熄灭,没了昔日的光彩亮丽,但却仍燃着一株小小的火光,走进火堆,也亦能感受到那留下的温热。尽管它已悄然逝去,但那留下的余光余热仍在发光发热,照亮人的心,温暖人的心。使人不难想象它昔日的倾国倾城。

人的一生,总有那么一件事让你飞蛾扑火可仍无所抱怨。我有,而你,应该也有吧。

让我们一同朝着梦的彼岸,用一生去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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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毕业生中考百日冲刺誓师大会发言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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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真叫累,有人这么感喟.

活着真叫烦,有人这么虚叹.

活着真的美丽,而我却喜欢这么对生命绾结.

生命就像玫瑰,有人只看到它的刺,有人在被玫瑰刺伤后仍会欣赏它的美丽.生命不缺少美丽,只是缺少发现.

生命的美丽在于奋斗后的坦然."天空没有留下鸟的痕迹,但它已飞过."泰戈尔对生命的美丽是这样诠释的.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一位学术界的权威,在烈日下为一位年轻学子看守行囊近一个小时,而后对学子的惊诧报以坦然的一笑,北大教授季羡林是这样来谱写生命的美丽.无论是森林中的参天之木,还是荒漠中的柔软弱小的树,只要它的存在,对于别人,对于于它生存的环境是有意义的,那么它的生命就是美丽的.没有蓝天的深邃,可以有白云的飘逸;没有大海的壮阔,可以有小溪的悠雅;没有原野的芬芳,可以有小草的翠绿,我们应该懂得对生命美丽的珍惜.

生命的美丽在于痛并快乐着.一味的快乐未免肤浅,一味的痛苦未免沉重.苦与乐并存才是生命的味道,你无法选择其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陶渊明是快乐的.而他怎能没有"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的痛苦呢你能说他的生命不美丽吗是乐与苦填充着生命的美丽,是哭与笑拨动着生命的旋律.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以不同形式存在的,而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精彩的.岳飞以"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来总结了自己的一生.曹操以"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抒发了对生命的感慨.李清照以"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将相思忧愁蕴于生命之中.苏轼却钟情于"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的激狂的生命.其实,一缕阳光透入,你会发现一杯清水中也会折射出七色之光,何况是你的生命呢去珍惜,奋斗吧,暴雨之后,你会发现,阳光下你的生命也很美丽,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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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中国旗下珍惜时间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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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品格不是天生的,也不是不变的。优秀的品格,可以培养,可以树立,可以锻造,并且这种锻造大多不是体现在波澜壮阔的运动中,惊天动地的事业里,而是在平凡的学习和生活上,寻常的交往中。从日常学习、生活等一些司空见惯的小事中就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格。所以平淡无齐的小事,习以为常的言行,都会成为培育人生命亮点的因子,决不可有半点忽视,忽视了它,就是忽视了习惯,忽视了品格,忽视了生命。

当我们吃完点心、零食,随便将果壳、垃圾扔地时,多了一分放纵,缺少的是文明和修养;当我们看见地上有果壳、纸屑却视而不见时,又多了一分冷漠,缺少的是关爱;当我们在考试时,想通过作弊使自己获得好的成绩,那就多了一分虚荣,缺少的是人应有的内在;当我们在自习课,宿舍休息时随意讲话,那就多了一分自私,缺少的是制度的遵守和社会道德意识。

态度往往是一个人成功的关键;国内、外的许多CEO之所以能成功,不仅在于过人的专业知识、技能,更重要的是他们坚持到底的做事态度。不论是霸气的郭台铭、还是柔软的张忠谋;他们的目标一经定下,不容任何打折,不达目标绝不终止。

在最近总经理级人物问卷调查中,有80%以上的人承认,并非特殊才能使他们达到目前的地位。这些人当中没有一个人在读书时是名列前茅的,之所以能达到目前的地位就是凭借严谨、坚持的态度。

在学校紧张学习气氛下、在老师和学校领导的陪伴下,我们要珍惜高中三年的学习生活,因为这其中的点滴都将是人生的宝贵财富。要能理解和认可学校为我们所做的一切、认可老师和班主任的苦心和付出,只有这样每个班,每个年级,全校的师生才能统一认识、才能上下一心、才能步调一致。激情STU英语创始人祁国芳老师在这里说过:“要成功,先发疯,头脑简单向前冲!”我们的学生一定要崇拜我们的老师、班主任以及学校的领导,做到奉若神明的敬仰。这样才能更好的亲其师、信其道,在学习的路上走的更好,走的更远。

让我们从现在开始行动起来。凭借优秀的品格和坚持不懈的态度,同甘共苦、戮力同心,超越每刻、卓越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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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学校录取通知书样板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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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我校XX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已经开始发放。大连市外的考生已经用ems特快专递寄出,大连市内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XX年1月27日8:00-17:00到研招办领取,我校应届生以各学院为单位统一到研招办领取。

自筹经费的考生中有部分人因为证件原因无法办理缴费卡,名单如下:国际商务英语,芮雪银、李勇;社会学,杨婧;信息经济,程雪娇;财务管理,史海波;行政管理,贾垚、孟厦。请这几位考生在入学报到时再缴费。

财经大学研招办

XX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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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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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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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中考总结学生大会教学副校长讲话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学生,教研,校长,全文共 4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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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过: “只有矢志不渝的拓荒者,才能最先捕捉到春的第一缕气 息。 ”20__年的中兴学校,弥散着浓厚的文化知识气息,蕴蓄着执着的开拓创新精神。

转眼间半个学期已经过去,期中考试已于上个星期落下帷幕。整个考试过程组织严密,秩序井然,达到了预期的检测效果,考试结果真实。今天,我们在此召开中考总结大会,表彰在过去的半学期里,在学习生活中涌现出来的志向高远、勤奋好学、成绩优异的学生和各班进步较快的同学。值此,我代表学校向为同学们的成长、进步而勤奋耕耘、默默奉献的老师们表示衷心感谢!向品学兼优的同学们表示热烈的祝贺!

半个学期来,全体教师团结齐心,努力工作,全体同学刻苦学习,奋勇拼搏,学校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师德教育成绩显著,教师素质明显提升。

二、学生管理力度加强,形成了良好的校园氛围。本学期学校德育处利用各种手段加大了学生的常规管理力度,打击了歪风,树立了正气。学生都能较好的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提高了学生的文明程度。

三、成功承办了中方县第七届中学生运动会。在运动会上,我校全体师生同心协力、努力进取,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其中中学部获得此次运动会的第一名,小学部获得第二名。

四、 教学管理工作细致,本学期教导处和教科室加大了教学工作的 过程管理力度,课程改革也在稳步推进当中,并取得了可喜的进步。

五、 公物管理卓有成效,食堂伙食深受好评。本学期以包代管制度执行的较好,公物破损率明显降低。公物管理取得显著成就。在物普遍上涨的情况下,食堂千方百计降低运营成本,尽量提高伙食标准,让大家花最少的钱吃最好的饭。

六、在校团委和制作室的共同努力策划下,办起了校园电视台,提高了学校的校园文化品位,为全校师生提供了一个展示才华的平台。

老师们、同学们,成绩是明显的,但认真想想还存在许多不足:比如 有些班级之间的分数差距拉得较大,有的同学学科发展不平衡;仍有极少数同学无视校纪校规,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部分同学不思进取,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不遵守纪律,上课打瞌睡,作业不完成......终日一无所获,荒废学业。

针对以上问题,我在这里要给各位同学学习提几点建议:

首先,各班要很好地总结这次考试,认真分析得与失的原因。进一步 加强学风、班风建设,增强集体荣誉感,端正学风,弘扬刻苦学习精神,努力学习先进典型,争创文明班级,争当学习标兵,掀起学习高潮,以实 际行动,以优异成绩迎接期末考试。

其次,要调整好自己的学习态度和作息时间。“态度决定一切。”只 有认真、负责的对待自己的学习,才能取得进步。调整好自己的作息时间也很重要。给自己列一个作息表,定好学习计划,根据作息表学习。只有 合理安排时间、充分利用时间,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时间不会因为我们的懒惰而放慢脚步,必须自己去追赶时间。当然,我们也不能一味 的学习,适当的休息也是十分必要的。

第三,要多读书。书本是知识的来源,我们的学习离不开书本。上课之前,把书上的内容预习一遍,了解大致的知识点,这样上课的时候才不会跟不上老师的节奏。上完课以后,再把书上的内容复习一遍,复习必须 认真仔细的看。边看边回想老师上课讲的内容,多向自己提问,争取把知识点都记住。复习的时候,把知识点都从头到尾看一遍,理清楚知识框架, 找出每个知识点之间的相互联系, 做一个整体性的了解, 这样更便于记忆。 到了考试之前,再把书翻一遍, 看看其中概念性的东西自己是否都记住了, 把不清楚的知识都理清楚。“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多读书,非常有利于知识的融会贯通,最终内化为自己的知识体系。

第四,要注重听课环节。课堂是我们学习的重要途径,所以,保持听课效率是一个关键。上课时要带着问题听课,跟着老师的思路积极思考,在课堂上把预习时自己不懂的问题弄懂。并且要认真记好课堂笔记。记笔记要记重点,把老师讲的主要内容记下来,课后再多看多思考,把不完整的地方补完整。

第五、要学会复习。不能在复习这一环节做简单的重复,而是要对所学内容分出层次,浅显的已经掌握的在复习中只做协调运用,不再花气力记忆和训练。

关于成长成才,我还想提以下几点希望给大家:

一、教育是艺术,艺术的生命在于创新。教师在创新中承担历史使命, 学生在创新中传承历史文明。教育创新,一定会让我们收获累累硕果。先进的教育理念是学校之灵魂,精良的教师团队是学校之根本,现代化的教 学设备是办学之基础,优良的教育教学质量是发展之动力。我们是中方教 育界的新生儿,我们更要成为尽快崛起的教育新秀。 我们的楼宇是崭新的, 我们的墙面是空白的,我们需要用全体师生砺志磨剑创造的一面面耀眼的锦旗,一樽樽镏金的奖杯,一篇篇论文,一本本论著来填补空白,刷新纪 录。这不仅是厚实而丰富的学校方志,更将是中兴学校灿烂而辉煌的历史画卷,是跌宕而激越的中方教育乐章。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以创建学习 型学校为契机,继续发扬艰苦创业的拼搏精神、精诚合作的团队精神、润物无声的奉献精神、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优化管理模式,追求品牌建设, 力争把我校打造成一所可持续发展的区域性示范学校。 这些, 都需要我们 大家的不懈努力,卓然付出。 这副重担不仅是我们朝气蓬勃的青年教师的, 也是我们持重稳健的中年教师的。 (我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老年教师)

二、各位同学,你们是“新时代的主人” ,你们今天的状态预示未来, 看到你们欢快地在中兴校园里生活、学习,我满怀憧憬,无比兴奋和激动。这里,我还要给务必打好基础,成为真正的“新时代的主人”几点建议和 希望:

第一、学会“包容”,养成泰山不弃抔土、河海不择细流的胸怀。新 儒家的代表人物杜维明说:“中华文明是学习的文明、对话的文明、包容的文明。”我对杜先生的这些理念是非常认同的。上个世纪初,北大老校 长蔡元培先生曾以“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理念,成就了北大的辉煌。我们从大人物的大道理过渡到小校园的小事情,对同学们来说,包容是眼 界、是胸怀、是气度,但也是修行。特别希望大家努力放下身段,要谦虚谨慎,善于学习,甚至要善于向“不如自己”的人学习。不仅欣赏自己的 优点和长处,也要认识并欣赏他人的优点和长处,不为小事计较并摩擦,大家互相尊重、互相欣赏、互相学习、互相促进。

第二、学会“生存”,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理念,倡导绿色环保生 活。相比大中型城市,我们可能更接近“绿色生存”,因为我们相对更贴近自然,希望各位新同学,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养成绿色、低 碳、环保的学习、生活方式,与垃圾食品绝缘。

第三、学会 “专注”,要静得下心、沉得住气,坐得了冷板凳,从专 注学习中使知识获益最大化。校园有形的围墙不可能带给你内心的宁静和专注,海量的信息会带来很多新的诱惑,很容易把你们的注意力从学习上 带走,使你们忙着追热闹赶风潮。但是,要成就大学问、大事业,就必须保持平静的心态、练就专注的本领。我希望同学们能珍惜好利用好学校为 你们提供的优质资源。我还向同学们特别强调,学习期间不仅要掌握学科知识,更要培养强烈的求知欲、好奇心和对现有知识的反思与批判精神,不断提升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创新能力。

第四,要学会“担当”,培养“士以天下为己任”的使命感、抱负和 情怀。没有胸怀,就没有气度,没有气度就没有担当。只有学会担当,才会有责任心。责任心是成就事业最核心的因素,所以请大家直面自己的责任,事事树立责任心。

最后,我就学校下半学期的工作做进一步的要求和部署:

一、安全教育要常抓不懈。安全稳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教育发展的基本底线。①进一步提高校园安保力量,加强门卫及保安的业务培训及安全防范意识,认真执行各项门卫制度。②完善学校食品卫生 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做到专人管理,责任到人。③加强师生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④ 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常规管理与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⑤进一步明确校园安全职责,层层落实到人。完善学校、家庭及相关部门 的联系制度, 形成齐抓共教网络, 确保学生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不留死角。

二、进一步抓好常规、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县教育局将 20__年定 为全县“学校管理水平提升年” ,落实精细化管理,以强化教育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因此,在下半学期里,我校要继续坚持把教学工作作为学校 发展的生命线。健全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建立职能清晰、责任明确、运转有序、绩效明显的工作机制。积极创设教育教学经验交流平台,推广先进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抓好常规教学,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坚持月考制度,认真做好月考分析,不断改进教学措施,扎实抓好教学质量;抓好毕业班级的教学工作,力争今年初三毕业会考再创佳绩。

三、教研教改要有新突破。继续深入开展课改实验,创建特色课堂教学。下半学期中,我们要进一步转变课改观念,增强课改信心,建立课改机制,落实课改措施,扩大课改班级和成果,在让“我快乐、我参与,我是课堂小主人”的理念进一步升华,举办课改经验总结大会,逐步形成具有中兴特色的课改之路,并在全县进行推广。同时力争成功申报省级课改样版校。

四、 加强校本培训与开发, 力争开发出符合我校学生实际的校本课程。

五、 抓好双语教学,提升学校的办学品味。

六、加强对教辅人员业务学习,改变观念,加强微笑服务。从专业素质、动手操作能力、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培训,并开展后勤人员经验交流会,提升教辅人员的内涵。

七、总务处加强对食堂、超市的管理力度,督促食堂提高质量,刺激学生合适消费。坚持保本不盈利的的原则,走适合中兴学校实际的勤工俭学之路,为教师谋福利,为学生谋健康。要让全体师生在学校吃得好、住得好、学得好、工作好,要让大家感觉得中兴学校有家的温暖。

八、抓好学校的三期工程建设,督促学校二期食堂的装修进度及中学教学楼的建设工程.日月如梭,时光荏苒,转眼我们又将迎接下一次挑战。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趁着我们风华正茂,正处于学习的黄金阶段。 让我们行动起来! 鲲鹏展翅正此时, 扶摇直上九万里。

最后,祝全体同学在下半学期的学习中取得优异的成绩,祝全体老师工作顺利,天天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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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中考考场老师鼓励学生的口号_口号标语_网

范文类型:口号,提示标语,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学生,全文共 1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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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考场老师鼓励学生口号

口号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即实现某项任务而做的具有鼓动作用的短语。下面有小编整理的中考考场老师鼓励学生的口号,欢迎阅读!

贵在坚持难在坚持成在坚持。

灰心生失望,失望生动摇,动摇生失败。

忘时,忘物,忘我。诚实,朴实,踏实。

每天都是一个起点,每天都有一点进步,每天都有一点收获!

十年一博六月梦,赢得寒窗锦绣程。

不思,故无惑;不求,故无得;不问,故无知。

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做一题会一题,一题决定命运。

要成功,先发疯,下定决心往前冲!

拧成一股绳,搏尽一份力,狠下一条心,共圆一个梦。

理想是力量的泉源智慧的摇篮冲锋的战旗斩棘的利剑。

脚踏实地,心无旁骛,珍惜分分秒秒。紧跟老师,夯实基础。

再露锋芒,宜将剩勇追穷寇。一展鸿图,不可沽名学霸王。

辛苦一年,收益一生

天道酬勤勤能补拙拼搏一年天高地阔

鹰击天风壮,鹏飞海浪春。

站在新起点,迎接新挑战,创造新成绩。

心无旁鹜志在必得

浪费今天,是明天的遗憾。

珍惜现在,是中榜的资本。

今日拼搏努力,他朝谁与争锋!

十年磨剑为一博,六月试锋见真我。

眼泪不是我们的答案,拼搏才是我们的选择。

静下来,铸我实力;拼上去,亮我风采。

不苦不累,中三无味;不拼不搏,等于白活。

拼一分高一分,一分成就终生。

拼一载春秋,搏一生无悔。

我会成功,因为我志在成功。

让心动完善理想的美梦,用行动追求现实的成功。

勤也一年,怠也一年,弹指挥间就一年。

学亦快乐,嬉亦快乐,今时拼搏终身乐。

宁吃百日苦;不留终生憾。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冲刺中考舍我其谁。

把汗水变成珍珠,把梦想变成现实!

人活着要呼吸。呼者,出一口气;吸者,争一口气。

做一题会一题,一题决定命运。

遇难心不慌,遇易心更细。

站在新起点,迎接新挑战,创造新成绩。

把汗水变成珍珠,把梦想变成现实!

人活着要呼吸。呼者,出一口气;吸者,争一口气。

三年寒窗磨一剑,只待他朝问鼎时!

百日积淀,百日辉煌。

背水一战,冲刺中考。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九载拼搏,一朝同梦; 百日会战,三天定夺。

要成功,先发疯,下定决心往前冲!

不思,故有惑;不求,故无得;不问,故不知。

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

加油!我们的时间利用率应达到:NBA第四场最后一分钟!

中考百日冲刺标语

师生莫等闲,协力齐心,共同铸就新辉煌。

天道酬勤厚积薄发初三三班非比寻常。

以克人之心克己以客已之心客人。

站在新起点,迎接新挑战,创造新成绩。

拼一分高一分,一分成就终生。

拼一载春秋,搏一生无悔。

宁可战死,不可吓死。今朝不搏,更待何时?

背水一战,冲刺中考。

三年磨一剑,八班铸辉煌!

不要迷恋八班,中考后就是个传说。

八班无敌,秒杀同级;齐心协力,永创佳绩。

做一题会一题,一题决定命运。

争分夺秒,鏖战百日,百日冲刺,成功在望。

班必胜,永不落后,向前奋战,鹤立鸡群。

超越梦想,展翅高飞一班无敌,秒杀同级;齐心协力,永创佳绩。

提高自己中考,决胜中考,改变人生。

宁可战死,不可吓死。今朝不搏,更待何时?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九载拼搏,一朝同梦;百日会战,三天定夺。

要成功,先发疯,下定决心往前冲!

拧成一股绳,搏尽一份力,狠下一条心,共圆一个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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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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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自取的录取通知书包括:20xx年全日制硕士新生、博士新生,20xx年在职MFA、在职工程硕士新生。

二、自取时间:7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7月11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

三、自取地点:研究生院招生办(北院44号楼5层505多功能教室)

四、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2. 替他人代领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委托书、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因录取通知书对考生非常重要。材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发放。

2.未自取的录取通知书,将在7月11日下午,以挂号信的形式按照网上确认过的地址寄出,请考生注意查收。

3.录取通知书信封内包含: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调档函、新生入学须知、银行卡、行李签、家庭情况调查表、助学贷款申请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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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初三中考前的励志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初三,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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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

没有什么比时间跑得更快的了,昨天,你们还是七年级,青涩懵懂,而如今,你们站在了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上,即将迎来中考

有人说,大学梦是人生梦的起点,没有经过大学的人生是有缺憾的;而高中梦又是大学梦的起点,你们的未来就要从这里启航!面对即将到来的中考,有的同学正在为自己成绩不理想而彷徨,有的同学为时间的短暂而叹息,有的同学还在挥霍着所剩不多的日子。如果你还在犹豫彷徨,还在浑浑噩噩百无聊赖,时间就会悄悄从你身边溜走,最后留给你的就只有失败和遗憾了。

朋友圈里有人分享了这样一番话:混一天和努力一天,一天看不出任何差别,三天看不到任何变化,七天也看不到任何距离……但是一个月后会看到话题不同,三个月后会看到气场不同,半年后会看到距离不同,一年后会看到人生道路截然不同。

同学们,我们要以一往无前的勇气和破釜沉舟的决心,勇往直前!要牢牢抓住每一天,积蓄前进的力量!

现实的成功,依赖梦想而前行。永远不要低估梦想的力量,永远不要嘲笑怀抱梦想的自己。中考不单单是知识的较量,更是心态、耐力的较量。相信自己能,你就一定能。一个池子里的荷花,它每天开放的速度都会是前一天的两倍,直到第三十天时,就能把一个池子开满。那么,荷花开了半个池子时是第几天吗?很多人会不假思索地回答是第十五天,其实是第二十九天,也就是说最后一天荷花就从前一天的一半,开满了整个池子!成功,需要厚积薄发,要忍受煎熬,要耐得住寂寞,坚持,坚持,再坚持,直到最后成功的那一刻。

同学们,能够叫醒你的已不再是起床铃声了,应该是你的梦想。当你感觉到快要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其实你离成功也就不远了!

在这最后的三个月里,你们将面对书山题海,接受魔鬼式的训练,你也许会因学习的压力而烦恼,也许会因成绩的停滞不前而苦恼,甚至还会因紧张焦虑而想放弃。但是,同学们,不要怕,老师与你们同在!我们全体老师都是你们的助梦人,将会助你们扬帆远航。

我自努力,静待花开!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后天将会很美好,让我们师生一起携手共同奋斗,再创新坝中学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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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国旗下讲话稿中考经典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0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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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时间,是一首无声的歌;时间,是一缕无痕的风;时间,是一张没有回程的车票。向前看,仿佛时间悠悠无边;猛回首,方知生命挥手瞬间。回首三年的初中生活,曾经有欢畅的笑,曾经有痛快的哭,曾经有挥洒的汗,曾经有收获的甜……是的,经过了春耕夏耘,我们终于迎来了收获的季节。如今,宝剑在手,寒梅飘香,背水一战的时刻到了,我们的心在一起跳动。

同学们,决战的号角已经吹响。俗话说:三分甜注定,七分靠打拼,爱拼才会赢!中考的战鼓已经擂响,我们别无选择。“狭路相逢勇者胜”,此时不搏何时搏?卧薪尝胆的勾践,闻鸡起舞的祖di,面壁静修的达摩,程门立雪的杨时……告诉我们:目标引导行动,行动决定命运,衣带渐宽终不悔,不到长城非好汉。没有经历风雨的果实不会甜美,没有远大目标的人不会成功。

伟人告诉我们:只有勤奋才是通向智慧圣殿的唯一道路。鲁迅说过:“不耻最后。即使慢,驰而不息,定能达到他所向德目标。”在这最后的冲刺中我们决不气馁。青春的理想,成功的钥匙,生命的意义,都包含在两个字中---奋斗!阿基米德曾经说过:“给我一个支点,可以撬起地球。”其实,我们可以相信,给谁一个支点,谁都可以把地球撬起来。人本来没有多大的区别,关键在于是否正确地把握一个最佳的支点,让我们用我们奋斗来做支点,迎接命运的撞击。

同学们,我希望你不要做过客的流星。因为,你曾用智慧培育理想;不要摘青色的青果,因为你曾用汗水浇灌希望;不要做漂泊的扁舟,因为你曾乘风破浪,渡过学海茫茫;不要做退缩的懦夫,因为你曾披荆斩棘,踏过书山坎坷。

秣马厉兵三个月,敢抒凌云之志;砥砺磨剑意百天,誓酬蹈海雄心。一百天,愿你们奋发图强,持之以恒。举胸中豪情,倾热血满腔,与雷霆碰杯,同日月争光。“三年砺剑今日策马闯雄关,一朝试锋六月扬眉凯歌旋。”

你们看:

老师们已经为你们点燃决战的狼烟。

学弟学妹也正为你们的冲刺擂鼓呐喊。

满怀期望的微笑也挂满了父母那饱经风霜的脸。

立壮志,展雄风,振翅搏长空,

战百日,迎中考,誓志扬一中!

同学们,努力吧!是船,就要搏击风浪;是浆,就要奋勇前进;是雄鹰,就要以飞冲天!我坚信,今年六月的笑脸将更加灿烂。现在,送给所有同学一副对联:

上联:十载寒窗,百天苦练,何人健步登今榜?

下联:一腔热血,万丈豪情,我辈英才夺桂冠!

横批:百日圆梦

同学们,让我们拥抱理想,以青春的名义宣誓:

不负父母的企盼,不负恩师德厚望,逐鹿中考,舍我其谁!奋斗百日,名题今榜!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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