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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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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青诗选寒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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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白落梅写的《林徽因传》,感叹于林徽因爱情与事业的传奇经历,尤其佩服于她对待情感上的果敢和淡定。

我总认为经受了大痛大难的人,才可能对人生的感悟更深刻。当有人说我已不敢付出真爱时,是多么的难受和无奈啊。其实你付出的就是假爱,也日久生情,难以割舍。

可林徽因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在情窦初开时,遇见了极具浪漫气质的徐志摩,相拥在康桥。徐志摩愿为她抛妻离子,证明他们当时是已经多么的激情四溢。然而她却果断地离开了徐志摩。当印度诗人泰戈尔来中国时他们两人又作陪、又演戏,相聚在一起。难道林徽因一点儿也不留恋他们之间的感情吗?决不可能!

当那种情感像潮水般呼啸而来时,两人却不在一起,心应该就像刀割一样,都在流血。如果是冲动的人,早已不顾一切了,所以我们的历史上才留下这么多缠绵而悲壮的爱情故事。就是一般的人也很难控制住这种相思之苦。况且他们还有这么多的时间在一起,和梁思成当时其实还没有真正在一起。林徽因真是个奇女子!

试问芸芸众生,能有几人能做到。

爱真是个双刃剑。当爱来时,轰轰烈烈、甜甜蜜蜜,时间过得飞快。如果有一方稍有怠慢,就很伤心、痛苦,天昏地暗,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甚是艰难。当真的长时间在一起时,又会被无情的岁月打磨的卿卿我我成了传说。有的更是反目成仇。问青天:情为何物?

“你想过普通的生活,就会遇到普通的挫折;你想过上最好的生活,就一定会遇上最强的伤害”。爱情可能是你最大的拥有,也可能是你最大的伤害,可以让你疯狂,可以置你于死地。

学一点林徽因吧,更何况我们都是平常人,承受不了爱得迷离和疯狂。不轻易言情,不轻易去爱。爱情像一杯浓烈而甘醇的美酒,能让你意乱情迷,神魂颠倒,但酒醉后的难受向谁诉说!

我很欣赏林徽因的这种性格,但我做不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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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冰心散文读后感的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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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表达了我们对父母、对长辈的尊重。然而,现在的我们,有几个人真正的做到了孝呢?我读了毕淑敏的《孝心无价》这篇文章,有了很多的感触。

这篇文章主要表达了毕淑敏对“孝”的理解。我对她文章中的语言有着自己的理解,有着自己的感悟。“父母走了,带着对我们深深得挂年,父母走了,遗留给我们永无偿还的心情。你就永远无以言孝。”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对自己的父母说过长达以后要孝顺他们,可这句话是有期限的,我们却都忽略了这一点,总想着拼命的学习、工作,总想以更好的条件来孝顺自己的父母,从而使我们对父母的孝一拖再拖,但人生是短暂的,父母可能在我们尽孝之前离开我们。

那是对父母深深的愧疚,是在我们心中永远无法弥补的对父母造成的伤害。作者在文中也提到了两个关于“孝”的例子,其中一个是苦孩子求学的故事,他的家庭十分困难。

父亲逝去,弟妹嗷嗷待哺,母亲只有去卖血供他上学……我认为他很自私,或许他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使生活更好,但他在实现这个理想的过程中已经对母亲造成了莫大的伤害,这种伤害是无法愈合的。

孝,其实很简单,它可以是父母劳累时递过来的一杯热茶,可以是父母工作一天回到家后吃到的喷香的饭菜,可以是父母辛苦时的捏肩捶腿……无论这种行动是大是小,是轻是重,只要是我们发自内心的,这就是孝,就是我们对父母无限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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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天环游地球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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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轮船+八十天=环游地球一周?!这看似不成立等式却在一百多年前被一个名叫福格的人变成了现实,而且还是在一百多年前实现的,真叫人觉得不可思议呀!带着疑惑和敬佩,我阅读了法国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的著作《八十天环游地球》。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绅士福格因为在改良俱乐部同牌友打赌,而从伦敦出发,用八十天的时间环游地球一周的故事。途中他不幸被误当作偷窃英格兰银行的大盗,被苏格兰场通缉、追捕。随后他和仆人万事通克服了路途中的重重艰难险阻,路径地中海、红海、印度洋、太平洋、大西洋,游历印度、新加坡、中国、日本、美国等地。在环绕地球一圈并回到伦敦时,迟到了五分钟,他自认为失败了,没想到却意外地获得胜利。原来他自西向东绕地球一周,利用时差正好节省了一天的时间,因此他得到了一笔丰厚的奖金。为此他创造了当时的一个伟大纪录——十九世纪环游地球比十八世纪环游地球快了整整十倍!

合上书,生活中的一幕幕犹如电影般的在我脑海闪过。回家作业一遇到难题,我就理所当然的空着,等妈妈回来教我;作文没了思路,我便跑去请教大妈妈;手抄报搞不定时,就把“烂摊子”甩给了妈妈;学轮滑摔了个“嘴啃泥”,就放弃不干了……看了这本书,我决心痛改前非。福格让我找到了胜利的“秘诀”,那就是坚强的意志力,准确的判决力,满满的自信心!我们都知道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会遇到许多困难和不可思议的事,但如果你能像福格先生那样,做任何都有毅力,不管面对多大的困难,都要不气馁,不灰心,再难也要把它做到底、完成好;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沉着冷静地想办法攻克它,最后胜利一定属于你!

我要用我的“秘诀”打败学习和生活中的所有“敌人”,做生活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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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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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读这本书之前,我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简·奥斯汀》。此书十分全面地介绍了奥斯汀的生平,也让我对《理智与情感》的创作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奥斯汀的其他小说一样,这本书同样以当时英国中产阶级人家女儿们的情感生活为题材。奥斯汀关注女性,尤其是年轻貌美的淑女们的感情与婚事,她的所有小说几乎都离不开这一话题,我想,这正是奥斯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吧,身临其境,所以有感而发。 小说以dashwood先生的去世作为开头,他躺在病床上,妻子女儿围着床无助地站着,她们知道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是她们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而现在,dashwood先生即将去世,她们失去的不只是丈夫或父亲,更是这座庄园里的一切。按照当时英国的法律,女性在家中无继承权。所以,dashwood先生去世后,他拥有的norland庄园将由其唯一的儿子john继承,这就意味着dashwood先生的妻子mary,大女儿elinor,二女儿marianne,和小女儿margaret的生活将由john来安排。老先生似乎了解他去世后妻儿们面临的处境,所以临终前他再三叮嘱john要照顾她们的生活,他的做法让妻儿们很欣慰,但对她们来说,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转眼间将拱手让于他人,这将是多沉重的打击啊! 小说第一卷的第一章节就开门见山地交代了elinor和marianne这两位女主角的性格。

姐姐elinor多才多艺,虽只有十九岁,但做事理性谨慎,为人善良体贴,显得比同龄人更成熟。十七岁的妹妹marianne的才艺与姐姐相比毫不逊色,妹妹的性格与母亲很像,浪漫又多情,所有的悲伤与愉悦都直接表现在脸上。因此,当得知john的妻子fanny要住进norland时,她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相比之下,elinor就显得十分淡定,她甚至安慰起母亲和妹妹们来。姐妹俩的性格如此不同,似乎分别代表了“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中提到,《理智与情感》这本书的原名是《elinor与marianne》,这更让我坚信了之前的猜测:奥斯汀把elinor定义为“理智”,把marianne定义为“情感”。虽然john与三个妹妹并非同母所生,但他想过要遵循父亲的遗愿,照顾后母和妹妹们的生活。可以看出他对父亲很尊敬,继承了这样一份巨大的财产他也应该很感激父亲。

然而,我想,若john真的承担起了做哥哥的责任悉心照料继母和妹妹们的生活的话,那这本小说似乎就少了一些看点。fanny想方设法说服 丈夫降低给妹妹们的生活费,还以norland庄园新女主人的身份在庄园里我行我素,她太爱炫耀,一味的追求财富与荣耀,虽然表面上看来她是在为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维护财产,似乎是个懂得持家的好妻子,但她夸张做作的行为显得自私又虚伪,让人实在无法喜欢上她。 小说开头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elinor的妈妈mrs.dashwood。能成为dashwood先生的妻子,她显然也是出身名门。习惯了享受惬意的她无法忍受fanny的冷嘲热讽,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了装满回忆的norland庄园。她尊重女儿们的想法,面对fanny的我行我素,她没有正面攻击,表现得优雅又从容,正式当时英国社会典型淑女的代表。 fanny的弟弟edward在norland借宿时与elinor相遇。edward性格沉稳,亲切又随和,向往简单平凡的生活,elinor渐渐喜欢上他。但marianne却觉得他身上缺少浪漫气息,又没什么才艺和志向。对啊,这样一个“淡定”的男子自然不会入她的眼。edward和elinor都将对彼此的喜欢深深藏在心里,机灵的marianne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能看出两人彼此钟情,就连年仅十三岁的小妹妹margrate都看出了其中的暧昧,但他两人谁都没有向对方表明心意。

姐姐elinor做事一向沉稳镇定,她并未完全信任edward,所以,除非是他先向她示爱,她是不会主动追求爱情的。 然而,爱情面前谁都会迷失方向,面对爱情谁都无法做到完全理智。母亲和女儿们找到了合适的新住处便立刻搬走了。刚刚陷入爱河的elinor不得不和edward分别,两人以朋友

的名义简单地挥别,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母亲和妹妹marianne都替elinor感到惋惜,但她却表现得十分镇定。搬入新家后,她立即适应了新环境,在家人面前很少主动提到edward。其实,分别让她很失落,她仍爱着edward,盼着他能来看她,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年仅十九岁的elinor面对生活环境的巨变,面对朦胧爱情的幻灭时怎能表现的如此沉着冷静!在母亲和妹妹眼里,她如此理性有时甚至显得不够通情达理。她正是“理智”的象征,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她都具备了,她体贴入微心思缜密,但却懂事得如此让人心疼。 marianne又结识了三十四岁的brandon上校,她的美貌和气质感染了上校,上校喜爱他,也大胆地追求她。但marianne却钟情于大雨中英雄救美的 willoughby,对上校接二连三的殷情表示不屑。willoughby勇敢又不乏浪漫,正是marianne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她全身心投入到爱情中,沉醉在甜蜜的热恋里不能自拔,willoughby在大雨中英雄救美,又坚持每天拜访受伤的marianne,短短几天内就得到了dashwood太太的肯定,也得到了marianne的芳心。他年轻貌美、才华横溢,和marianne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爱好相同的名著、相同的作者、甚至是相同的文章节选;他们的性格也出奇地相似,两人都毫不掩盖自己的语言和情绪,对待某一话题的看法也惊人地同步。

他们的结合像是年轻女孩心中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与公主,十分梦幻,令人向往。 在我看来,willoughby有时是幼稚的。她一心追求marianne, 似乎忽略了其他人的感受。众人聚会时,他只顾与marianne你侬我侬,沉浸在二人世界中,还时不时丢出几句话嘲讽木讷的branton上校。他对branton上校太过刻薄,几乎句句话都很针对他,就像一个赢得比赛的孩子蔑视失败的对手一样,还希望带动周围人一起讨厌branton。当然,在marianne眼里,他集天下英气与浪漫与一身,他是完美的! 不幸的是,marianne和willoughby的爱情未能如童话般圆满。willoughby来辞别了,这样突然放弃令人无比羡慕的爱情,他怎么舍得?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失去了心爱的王子,marianne一蹶不振,陷入漫长的思念与等待中,整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她相信willoughby会回来找她。但是,故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到伦敦后,marianne不停歇地给willoughby写信,希望与他再次相聚,最终两人在一场聚会中见面。

分别数日后再次与恋人重逢的marianne别提有多高兴了,她一向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见到朝思暮想的恋人更是激动地大叫他的名字,姐姐拉都拉不住。可是呢,willoughby却出奇地冷漠!似乎他不曾结识过这位姑娘,见面时一再躲闪marianne热情的目光,始终面无表情。与elinor一番客套寒暄之后,他丢下不知所措的marianne,假装什么时候未曾发生过,就这样离开了。 这次聚会上的相遇对marianne的打击是致命的,这还不够,几天后willoughby送来的分手信更让可怜的marianne深陷悲痛之中。事情传开后,willoughby的身世和恶行也被一一揭发了: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负心汉,一度沉迷于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感情泛滥的他玩弄过年幼的少女后残忍地将其抛弃,又 为得到财富与上流社会女子结婚。如今真像水落石出,这无疑摧毁了marianne的全部憧憬,以至后来她无法从痛苦中走出,身体极度虚弱的她不幸染上重病,悲剧达到顶峰。

幸好上帝是对她是公平的,没有让年仅16岁半的她就此倒下,反而让她有机会重新审视成熟稳重的branton上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甜蜜爱情。 marianne的悲剧让我想起了曾听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性来领会则是个悲剧”。按照这句话来分析,marianne的“感性”会酿成悲剧,而elinor的“理性”可能会迎来圆满的结局。但读完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发现其实“理性”的elinor也难逃悲剧的命运。自诺兰庄园分别数日后,edward的突然造访让原本死寂的家庭重现活力,一家人热情迎接了这位期待已久的客人。elinor仍然拼命克制自己的情感,她就是这样,必须要得到充分的证据证明edward真的钟情于她,否则她不会表现出来。同elinor一样,edward也是个理性之人,善于隐藏内心情感。原本以为edward的到来会使两人的感情有所升温,可事实却不尽如人意。edward不追求名利,一心想过简单舒适的生活,只希望做一名牧师满足自己的兴趣,但来自家族的压力和母亲的众望压得他喘不过气,无奈只能暂时逃离家庭。 偶然间结识了一位叫lucy的机灵姑娘,elinor从她口中得知了心爱的edward已有四年婚约,而且订婚对象正是眼前这会视她为贴心好友的lucy。

那一刻,理智的她仍坚信在没有得到充分证据之前lucy口中的edward与她所爱的edward不是同一个人,但当她看到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袖珍肖像时,她倔强的自信心终于被击垮了。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她仍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lucy有所察觉,并答应为她保守秘密,甚至没有向至亲的妹妹宣泄一悲伤。她的选择是明智的。眼下妹妹正被爱情深深折磨,她不忍心让她任何更加悲惨的消息。她要一个人承担起所有的痛苦,她要默默忍受他姐姐的刻薄冷漠,他妈妈的蛮横无理,还要一遍遍故作坚强地听着lucy的愿望和自鸣得意,一边拼命掩饰深知自己无法与edward相爱的痛苦,一边又不停歇地安慰伤心欲绝的妹妹。终于,在marianne的逼问下,她吐露了掩埋了四个月的心声,那一刻,年仅19岁的她终于忍不住了,她向妹妹宣泄了所有的痛苦,直到这里,我才发现其实我和marianne一样,一直忽视了elinor。 与marianne轰轰烈烈的性格相比,elinor显得不温不火,有时似乎太过冷淡。父亲去世后,她承受的痛苦有增无减。母亲和妹妹一样过于冲动,elinor常常要站出来帮母亲收拾 残局,她要协助母亲管理家庭开支,帮助妹妹度过感情难关,还要孤身一人带着妹妹应付伦敦上流社会中的种种应酬与调侃。她善良体贴,几乎没有心思和时间为自己考虑。她答应为lucy保守秘密,就真的履行了诺言;她得知edward因坚持履行婚约而被逐出家门,不但没有埋怨他辜负了自己,反而担心起他的未来生活,并一心希望帮助他渡过难关。

最终,lucy因贪恋财富与名利主动要求解除婚约,edward顺利在branton上校家附近的教堂求得牧师职位。摆脱了婚约与家族的束缚,他如重获自由的骏马径直奔向elinor并毫不犹豫地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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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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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阅读了《大王书》这本小说,我颇有感受。

小说主要讲了,出逃自地狱的熄在篡夺了王位后,剥夺了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分别封在了金山、银山、铜山、铁山之上,有黄狗、白狗、红狗、黑狗分别看守。同时熄又担心智慧而美丽的文字总有一天会使人们觉醒。为此,他又发动了一场浩劫……

可是,熄没有想到,有一本书从火焰中壮丽的飞上夜空。它是书中之书,大王书。它的新主人是牧羊少年茫,一个沐浴天地灵气而长大的少年,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立的少年王。

在刀光剑影的征途中,茫与熄军展开了殊死较量。作为王,茫深感困顿和拘束,渴望回到从前放羊的时光,但却有一种力量推动着茫勇往直前。曹文轩的这部小说融合了史诗、人性与审美。既可领略万里沙场的雄壮,又可感受凄美的儿女情长。深度描写了一个少年王对王者之路的苦苦探寻。

这本书也让我明白”去奋斗,去追求,但不要放弃。“当茫军陷在一片黑暗的迷谷中不能自拔时,没有一个人放弃,要临阵脱逃。茫军通过自己的坚持,等来了后方的援助。而身为学生的我们又何尝不用一下这个道理呢?只有努力奋斗,才能勇攀高峰,战胜自己。

在金山被攻克后,还有银山、铜山、铁山等待着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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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描写有关于简爱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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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沈石溪《经典动物小说》。这本书共有《天命》,《象冢》,《仇恨》······等九篇以动物为题材的经典动物小说。其中《罪马》这篇动物小说使我感受颇深。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从前一匹品种优良的表演马出生在阳光大马戏团,出生后就由当时著名的马戏表演大师娄阿甲精心照顾下长大,这匹马在这位大师的调教下,所有表演都万无一失,没有一点点瑕疵和漏洞。然而,再一次表演中,意外发生了,它因为看见了一条蛇,他受到了惊吓,狂奔在马戏场里误伤了娄阿甲,娄阿甲因失血过多在去医院的路上,不幸身亡。这匹马成了一匹“罪马”。从此以后,它觉得自己内心非常愧疚,每天都忧心忡忡,最后跑出了马戏团,来到了娄阿甲的坟墓前,每天守护在他的坟墓旁,孤独的走完了它的一生。

读完之后,我非常的惋惜,其实这件事的罪过不在马,事情的原因是因为娄阿甲在驯马的过程中从来都没有考虑到在表演的过程中会有蛇出现的这样一个因素。因此,马在演出过程中受到惊吓,而酿成了这场悲剧,我为娄阿甲的不幸而痛心,同时我也为马的这种忠义所感动。

通过这个故事我想,我们今后再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到每一个细节,要谨慎,否则,就会有可能因为自己的一个小小的过错或者失误酿成大祸。左右的读后感,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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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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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假期,我读了《简爱》,产生了许多自己的感受。

夏洛蒂勃朗特,《简爱》的作者,从小就失去了母亲,没有母爱,家境贫寒,加之其相貌平平,让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自尊。而其笔下的简爱,与作者本人一样,也是一个拥有强烈自尊心的人。

简爱出生在一个贫寒的家庭,从小失去了父母,跟着自己的舅妈长大,而舅妈却十分的厌恶自己,经常侮辱简爱。经过这些,简爱形成了一种坚持不懈,忍耐,努力追求自己梦想的一种精神。

而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简爱去了一所条件极差的学校开始了自己的学习生涯。而她通过刊登广告,她在桑菲尔德成为了一位家庭教师。她的直率,不因身份低下就感到自卑,深深地吸引了罗切斯特,很快的坠入爱河。

可在他们婚礼时,她得知罗切斯特有一位妻子,她选择了离去。在结尾部分,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

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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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名著围城读后感悟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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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闲来无事,便拿起了世界名著——《简爱》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出生于一个穷困的牧师家庭。不久父母又相继去世,幼小的简爱只能寄养在舅父母的家里。可是好近不长,舅父里德先生去世后,简爱的舅母就开始虐待简爱,整日把她视为眼中钉并把她和自己的孩子隔离开来,却在儿子对简爱毒揍是不劝阻。从此,她与简爱的对抗更加的公开·坚决,最终被舅母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还被那恶毒的舅母说成爱撒谎的孩子。她遇到了这么多的坎坷,可以说是很不幸的了,但是她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的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这本参透这女性独立思想的书另我爱不释手,为简爱一次次的悲惨遭遇而感到伤心;为里德太太的偏心而感到愤怒;为罗切斯特先生失去一只手和一只眼睛而感到同情。

也许世界就是那般的冷酷无情,人类只会向那些身上有着光环的人们投目光,而导致那些卑微的人们孤独又无助,最终只能选择认输。像简爱那般倔强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

书中还有另外一个人物,她就是简爱在罗沃德学校认识的好朋友海伦彭斯,她的观点和简爱是截然不同的,海伦彭斯主张凡事能忍就忍,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佩服的,我们没有必要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可以从中悟出什么来。我十分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个人能记住她说的这句话,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景物,去乐观的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就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读完名著《简爱》后我明白了:脚下的路不会一直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勇敢地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后达到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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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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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周列国志》是一本经史典籍,古文和白话夹杂,典故很多,阅读难度很大。我几次捧起这本书都是东挑西捡看几回就放下了。今年暑假,我决定继续读这本书。慢慢地,终于读懂了一些,并且想写写读后感

这本书以春秋五霸和战国七雄为主线,描写了从宣王中兴到秦灭六国这段动荡的历史。当时列国争雄,豪杰辈出,对于中华文明的形成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书中涉及了一系列重大的历史事件,如管仲相齐、重耳出亡、吴越争霸等,还写了不少脍炙人口的小故事,如烽火戏诸侯、完璧归赵、纸上谈兵、毛遂自荐等。

当我读到"石蜡大义灭亲"时,我不禁感慨!石蜡的儿子石厚和为桓公的弟弟州吁和谋杀死了为桓公。州吁当了皇帝后战火四起,民不聊生!石蜡对自己儿子的行为深恶痛绝。他设计把州吁和石蜡处死,国家才得以安宁。这和成语故事《大公无私》非常的相似。故事里的晋国官员祁黄羊,为了国家的利益,分别推荐他的仇人和儿子去不同的地方担任不同的官职,并得到了百姓的好评!

石蜡和祁黄羊他们都热爱自己的祖国,为了国家的利益,不惜牺牲个人的利益。但是现在有很多的人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在和平的国家里,不珍惜。为了个人的一些利益,去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生产出不安全的食品,毒害大家的健康。

我希望大家都能从国家利益出发,做一个大公无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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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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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读完了冯仑的《野蛮生长》,清晰的看到了一个民营企业家的心路历程,探讨了民营企业的种种现象,也分析了同经营有关的投资、管理、金钱,以及关系、政商关系等问题,还谈及正反两个企业家——王石与牟其中,还探讨了与人性有关的伟大、幸福以及死亡等问题,有一定的观点和深度。读完一本书留下印象的就是书中那“冯式”的哲理语言,这里摘录汇总下来。选择就是“放弃”,自由就是“枷锁”

在时间的投资上有一个叫排挤效应。它既是生产资料,也是消费资料。当你大量的时间用于生存和工作,你就不能大量的享受和消费你自己的时间。所以如果我们在有效的时间内,尽可能的去做好一件专业的事情,用持久,专注的办法来对待,我们可能会得到很多金钱,同时我们又能省出很多时间来,而省下来的那些时间,就相当于投资的回报,我们可以拿出来消费,可以独家,可以去画画,去满足个人的兴趣。(时间管理,精力管理)

管理和爱情一样,都清楚又都不清楚,都有道理又都没道理(在过程中体验感悟)人生会有三个钱包,一个是现金或资产,一个是信用,一个是心里的钱包书中提到关于钱:挣钱,看钱,花钱。提到欧洲如何有一套财富保障体系,美国如何挣钱,其中提到亚洲的花钱的一段很有意思:亚洲有钱的历史短,富起来的时间大概是120xx年。刚富起来的人一定是恶性消费,要过一把瘾。在中国,再高雅的人,就是北大的授,关了他5年,天天都饥饿状态,放出来第一件事,是扑黑格尔的哲学论著看,还是扑到馆子先吃一顿肉?我想一定是先吃肉——因为曾经太痛苦太贫穷,所以一开始消费都是先吃肉,肉吃完了喘口气,弄套好房子、好车,接着谈个恋爱,扩大消费范围,旅游、健身什么的一顿折腾;等这些也满足了,接下来该光宗耀祖了,给家里修个坟;高雅了之后玩个艺术品,搞个文化;等这些都弄完了,开始认真投资、做慈善。亚洲人基本都在修坟以前的阶段,肉还没吃上,坟还没修,现在马上做慈善,那是骗人的。

伟大是熬出来的。伟大是管理自己不是领导别人伟大是时间的函数。所谓创造历史,就是在伟大的时刻、伟大的地点和一群伟大的人做一个有价值的事。(确实平庸的人在平庸的时刻在平庸的地点去聊伟大的事)历史只有成败没有是非。历史永远没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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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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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幼儿园大班的时候,妈妈给我讲图画书《爷爷一定有办法》,那时候我就认识了小朋友约瑟,和他的白胡子爷爷。约瑟的爷爷很能干,他在约瑟刚出生的时候,给他缝了一条奇妙的毯子。这条毯子既舒服又保暖,还可以把噩梦赶跑。不过,约瑟渐渐长大了,奇妙的毯子变得老旧了,爷爷用针缝进缝出,把它”变“成了奇妙的外套;后来,爷爷缝进缝出,把老旧的外套”变“成了一条奇妙的背心;把老旧的背心”变“成了奇妙的领带;把老旧的领带”变“成了奇妙的手帕;把老旧的手帕”变“成了一颗奇妙的纽扣……

我觉得老爷爷好厉害啊,他就像一位魔术师。约瑟好幸福啊,有一位魔术师爷爷。我说:”如果我的爷爷也这么神奇,那该多好啊!“爸爸笑着说:”你爷爷也是一位魔术师啊!“爸爸骗我!谁都知道,我的爷爷是种田的农民。

今年暑假,我又读了《爷爷一定有办法》这本书。我发现老爷爷 不光能干,还很爱约瑟,他把爱藏在毯子里,藏在外套里,藏在背心里,藏在领带里,藏在手帕里,藏在纽扣里……他是一位爱的魔术师。

我的爷爷是农民,他不会缝衣服,但他也是魔术师。他对我的爱藏在大地妈妈的怀抱里。

春天,爷爷给我们送来绿油油的香菇菜,圆滚滚的土豆……

夏天,爷爷给我们送来红彤彤的西红柿,紫滢滢的茄子,香甜可口的白银瓜……

秋天,爷爷给我们送来金灿灿的稻谷,酸酸甜甜的柚子……

冬天,爷爷给我们送来有营养的花菜,风干的落花生……

我也要做一位魔术师,爱的魔术师,我把爱藏在凉拌番茄里,让下班回家的爸妈品尝我做的菜;我把藏在手指间,给劳累了一天的爷爷奶奶捶捶背;我把爱藏在积攒的零花钱里,帮助灾区的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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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描写有关于简爱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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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春节的祭灶习俗,想必不少孩子都不陌生。但是灶王爷在人间掌管什么?长着又是一副什么模样,孩子们知道吗?别着急,这本《灶王爷》绘本,一定能解决你们心里的困惑。

在这本书里,小主人公家里也有一个大大的灶台,中间贴着一张大大的灶王爷。每年腊月,他都会到天宫去向玉皇大帝报告主人公一家的生活,堪称人们生活行为习惯的观察员和监督者:

比如,主人公想偷吃,灶王爷便会盯着他看!

他打碎了花瓶,想要说谎,灶王爷立即瞪起大眼睛,他就只好乖乖认错。

不过灶王爷也不总是那么严厉。主人公一家吃饭时,他就笑眯眯地看着。……

而除了向孩子普及中国传统的“灶王爷”文化,这本书的作者熊亮也是大有来头。

他是推动中国原创绘本发展的先锋和导师,作品曾多次被翻译成海外版本并获奖。同时,他也是第一个在中国提出和推动绘本“纸上戏剧”概念的绘本作家。

他的作品画面注重线条和墨色感,但结构和语言表达却不受传统束缚,现代、简练、纯真,有着独特的幽默感和诗意;能轻易被孩子、甚至不同文化的读者理解,极富情感表现力。相信有了他的加持,孩子们通过这本绘本了解“祭灶”文化绝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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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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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著名的杯具之一,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剧作家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齐组成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杯具”。

《哈姆雷特》讲述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大学密友霍拉旭所说的:“你们能够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主人公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该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然而,使他不能理解的是,他不但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并且目睹了母亲和他叔叔克劳迪斯也就是新任国王的婚礼。最敬佩的父王的死去已经使年轻的王子倍受打击,母后对父王的背叛更使他感到痛心不已,并且疑窦在心。雷雨交加之夜,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的哀诉,使哈姆雷特知道这桩暴行是他的叔叔所为,他发誓要为父报仇。至此,哈姆雷特就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和叔叔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与此同时,哈姆雷特也难逃一死哈姆雷特不是那种意志坚决、激情澎湃的人:他思想深邃,情感细腻;他远不是英雄的主角:他年轻、纯真,充满理想与热情,拥有一颗敏感的心灵。然而他却又成了命运的玩偶,特殊的处境扭曲了他的天性。他似乎没有周密筹划的潜质,他的行动都是在情境的逼迫下无暇思考时所采取的极端之举,他错杀波洛涅斯就是例子之一。而在最需要行动的时候,他却感到迷惑、犹疑、彷徨,从而错失良机,他又会编出借口,重新沉入恍惚的思虑之中他永远都在只是下决心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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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中《柳家大院》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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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什么原因,在最紧张的高三临考前的一个月里我才遇见了它,却执意在一周内看完。二本平装上下册,黑白色的封面,米切尔的大名也隐在了思嘉的裙中......读它时被思嘉的任性,自信,大胆,疯狂还有对自认为的爱情的执着所征服,同样也对白瑞德宽容、勇敢、自信自主,对小蓝妮的那份父爱所迷恋,当时就想要是能找个像白瑞德一样的老公伴自已终老一生就是最幸福的事!呵,就在那一刻在书的结尾,自已就像洞悉思嘉的心,想到了塔拉的红土地就充满了希望和力量,要重新征服离开的白瑞德,感觉仿佛在云端,就像飘一样。

思嘉是个幸福的女人,因为她最终看到真爱,白瑞德是个大丈夫,因为他知道爱不是一种占有的形式,而是一种情感的征服。呵,这是我读飘,这是一部好书,每个人读它都会有不同的感觉,但它值得你一读,永不后悔。飘——我向别人提起古典文学总要提起它。

我一直在想,如果米切尔没有出车祸去世,她所写的其他小说会是什么样呢?一个作家如果要让人爱上,一定要多写点作品,让读者从不同侧面去了解他。因为一本书虽然可以反映作家的很多侧面却不是全部。可是米切尔就像是杜鹃啼血,仿佛她的一生就是为了这本《飘〉。写完她就去世了,让人惋惜。我个人认为《飘》是有两道主线的。爱情和战争。

我们之前所接触的历史很冰冷,仿佛就是一场为黑人解放而运行的必要手段。北方是正义,南方是无知。可是在《飘》中,南方的视角将这场战争表现得居然让不爱战争的我想哭。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在战争中的表现,被米切尔写得十分浪漫,不论是正面关系还是负面关系。我认为我比较像斯佳丽。而我认为其实瑞德也没有什么不好,甚至非常棒!跨越几十年的感情,在来来回回中辗转,最终尽管结尾十分含蓄,但是大家都可以想象得到,以斯佳丽的性格和瑞德的情,最终二人仍然会走在一起的。

它的续集《斯佳丽》(自然不是米切尔写的)就十分好得续写了这段情缘。我认为续集也是难得之作!

本书还将爱尔兰人与土地的关系写得十分坚定,十分令人折服。

读完它让我有种回味,有种震撼,有种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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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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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哥哥借给我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如获至宝,立即就看起来了。

这里面主要是神探福尔摩斯如何破案的。他破案的时候非常仔细,从每一个脚印,每一个手印,每一个指纹等地方进行仔细的观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他对男尸的身上进行了,甚至对屋外的小路也进行了搜索,而且还问了周围的一些人,将屋子里的边边角角都搜索到了。最后,他不一会儿就破了案,虽然他因为在观察的时候用的时间比较长,但这让他在破案的时候有了更好的事情来想象。

这本书主要都是讲了福尔摩斯如何探案的,讲了福尔摩斯的严谨态度。我体会到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仔细认真的人,但有时候他却有些骄傲和自以为是。由于这本书太厚了,我只读了一点点,所以等以后我再接着给大家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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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李开复自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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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前从姐姐的书架上借来了李开复的自传《世界因你不同》,看完后心中感慨良多。李开复,这个中国乃至世界级IT界的传奇,总是不走寻常路,每每在获得在外人看来很有荣誉的成就后就会另辟新路,寻求新的刺激,开辟属于自己,属于自己这个民族的IT之路。

李开复曾在他的自传中说过,我常常说追随我心,当然追随我心必须是要在负责、守信、守法的前提之下。在这个前提之下,冒一些风险也是值得的。虽然经历风险的日子可能会比较艰难,但如果我不这样做,那蹉跎十年、二十年后,我可能会后悔终生。 我步入丛林,因为我希望生活得有意义,我希望活得深刻,并汲取生命中所有的精华。然后从中学习,以免让我在生命终结时,却发现自己从来没有活过。我觉得,在读这本书之前,他在我的印象中,只不过是一个两次跳板侥幸的喝过洋水的IT界很有影响力的人士。但是,当我听说了两家全球最大的IT公司,微软和谷歌对簿公堂,演绎了一场轰动世界的世纪官司,这只为争夺一位优秀的华人职业经理人的新闻后,心中不禁对这位IT传奇人物多了几分好奇心。究竟是一位怎么样的人物让两大IT巨头来争夺他呢,又是有怎么样的影响力让中国那么多的青年从他的事迹中得到启发,受到鼓舞。

与传统的教育方式不同,在接受了美式教育之后,他的传统中国思想也逐渐发生变化,开始融入西方的元素。最重要的就是“创造力”和“teamwork”。teamwork通过和他的一帮死党一起搞恶作剧,一起尝试创业中慢慢的积累着,而创新则在学习的过程中的思考中慢慢培养起来的。这两条给他以后的发展做了很好的铺垫。我对其中“teamwork”感受很深刻。在国内,团结一致的口号从来没有停止过,但是,实际工作和学习中的分工合作真的太少了。我们大部分更习惯于单干,而单干恰恰让我们少了很多互相交流沟通的机会。而沟通交流会使不同的思想之间产生火花,这样的火花往往蕴藏着很大的能量。作为未来的IT人士,我们也必须要从这两方面来认真思考下自己未来之路怎样才能走出自己的精彩。

正如同他所说的,一个世界有你,一个世界没有你,让两者的不同最大,这就是你一生的意义。怎么样从他的身上汲取经验来创造这个最大的不同,将是我们未来需要思考的,也是这本书带给我们的最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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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王二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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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儿还在吃草,放牛的不知哪去了……”这首让人心酸的歌使我回想起王二小的故事。

我读第一遍《王二小》时,不由地想:王二小死了太可惜了,鬼子太可恨了,连小孩子都杀!我想着想着不由得泪流满面。王二小真的太厉害了!他镇定,不怕鬼子凶恶,走到山坡上引鬼子上钩;他机智,在鬼子拔刀时,装成害怕的样子,骗过鬼子;他勇敢,能将敌人引入埋伏圈,又把乡亲们带到长城脚下躲避,自已出来应付可恶的鬼子。而鬼子呢,太狰狞了!他们凶恶,在村子里烧杀抢掠,连小孩都杀,杀人时,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任凭鲜血直流;他们残忍,连自己人都不放过,屠杀后,弃尸山野;他们野蛮,会把人煮了吃,或直接掏心挖肺,然后把肠子挂在树枝上,让太阳把肠子晒干,再放入他们的肚子里……

王二小为了救老百姓,他出色地完成了自己赋予自己的使命,最后却英勇牺牲了。王二小,小小的孩子,在敌人的刺刀面前,那么从容,那么机智,那么勇敢。我们怎么不会油然而生敬意呢?对比他的英雄行为,想起自己离开妈妈去上学时,眼泪鼻涕,不停哭泣的情景,真是羞愧得无地自容。

读了这个故事,我有很大的收获:做一个像王二小一样勇敢、机灵、遇事沉着的人,是我的目标。我还知道了做人要有责任感,要义无反顾地去完成肩负的任务, 同时我更领悟到做人要懂得奉献,这种奉献不一定是为了国家奉献生命,而是可以为建设国家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或者为此而奋斗!

“牛儿还在吃草,放牛的不知哪去了…… ”随着这首歌又一次响起,我的读后感落幕了,王二小感人的故事,我们要永远铭记!

点评:这篇读后感首尾都出现了思念王二小的歌曲,可谓构思巧妙,情感真挚,意味深长。习作第二段的对比描写非常出彩,对敌人的憎恨,二小的热爱之情溢于言表。之后,又通过自己和二小的行为对比来表达自己的羞愧之心。层层对比,层层递进,最终自然地化为自己丰富的阅读收获。这篇习作也告诉我们:王二小的事迹和精神将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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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克雷洛夫寓言全集读后感7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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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心得:已过午夜,丈夫和儿子发出轻轻的鼾声,我仍在捧着一本书读得惊心动魄,还差最后三十页,绝对等不得睡一觉的间隔。小说写得太精彩了,尤其是作为一位母亲,读来更是寸断肝肠。

这本叫《无声告白》的小说,出自一位美籍华裔女作家之笔,扉页上的她很年轻,也很漂亮,很难想象如此深刻、如此刺痛灵魂的故事是这位优雅、温婉的女士所作。小说探索了身份危机、人生成就、种族、性别、家庭以及个人道路。写的是成为“异类”的那种负担与压力,这种负担与压力,通常会摧毁一个人,而不是塑造一个人。

先说说故事梗概:莉迪亚死了,她是家中老二,李先生和李太太的掌上明珠,她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父母深信,莉迪亚一定能实现他们无法实现的梦想。莉迪亚的尸体被发现后,她的父亲内疚不已,母亲则一心报复。莉迪亚的哥哥觉得,隔壁的坏小子铁定脱不了关系,只有莉迪亚的妹妹看得一清二楚……

莉迪亚的妹妹看清了什么呢?

原来,李先生是一位出身穷困的华人移民后代,从小受到排挤、孤立,最大的梦想就是融入白人的世界。李太太由单身母亲抚养长大,虽是地道的白人,却不愿屈从母亲期望的女性传统角色,她梦想拥有自己的事业,比男人更加卓尔不群。俩人的结合有爱,也有很深的误解和由误解产生的期待。等到孩子相继出生,误解越来越深,差点导致家庭的崩解。此后,莉迪亚就成了维系家庭表面安稳的纽带。她既要安抚父亲对友谊的渴求,又要满足母亲对出人头地的期盼。她被亲情绑架,被父母的懦弱压垮。

在小说中,每个人都有心中的梦想,在现实中却都举步维艰。当成人的梦想遭到现实困境,当成人解决不了自己内心的痛苦,这种愤愤不满,这种失魂落魄,就会转嫁到幼小而柔弱的孩子身上。

痛苦像瘟疫一样,不但互相传染,还会感染给所有的家人。当内心的痛苦深藏成秘密,这些秘密就会让家庭产生裂痕。我想,每个人都难免心意难酬,难免伤痕累累。但是,这些决不能成为勒索他人的借口,尤其不能转化成催逼孩子的重压。每个人,每个时代,都有不可避免的困境,都有绕不开的难题,那么,这些都应该由每个时代里的每个人去求索,去抗争。转嫁痛苦是一种怯懦,自己消化不了,扛不下来,也只好自己认,至少不要让它再去毒害孩子的心灵。“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封皮上的这行字像针一样刺进你的心里,告诫你:要有勇气活出自己,否则,你不但成为不了他人期待的样子,还会因此自我毁灭,带给他人更大的打击。因为,每个人的问题只能自己解决,在别人哪怕是最亲近的人身上也得不到彻底的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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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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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现在才看这本书应该会被人笑话吧,因为我之前只听过没看过,所以就在这假期里看一下吧。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觉的还是蛮不错的,这里面虽然大部分我都知道也学过,但是也还有很多我没听说的和没学过的,所以我读起来还是挺费解的。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的作者应该是叶永烈写的吧,我也不太清楚。这本还是中国儿童经典必读书系中的其中一本,我还不知道呢。

第一章是 宇宙天体,我已开始光是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有点不想看第一章了,因为我觉得宇宙这种的东西太让人费解了,周航阳在科学课上那说的什么东西我根本都听不懂。果然,不出我所料。虽然前面说的我都知道,可是后来越看越晕,所以我就放弃看第一章,以后再看。

第二章说的是植物,这里讲的都是一些平常的问题,所以我也不多说了。

第三章说的是生活常识,这个我就更不用多说了,我相信大家都知道。

第四章说的是科普知识,这里我和第一章的宇宙天体一样,虽然看的懂,但是很多都不懂,所以在这一章我看了很久。所以我的收获也挺大的。

第五章说的是动物,这里我也有很多不懂的,比如说猴子的屁股为什么是红色的,我看后原来是和兔子的眼镜为什么是红色是一个道理,原来都是血管比较多所以显露出来了。

第六章说的是自然环境,这个也都比较简单,大家都应该会知道,就是我不知道黑霜是什么,我看后原来是西北地区,由于春季很少雨,气候干燥,空气中的水汽很少,如果有寒潮侵袭,天气会突然变冷,到了零度摄氏度以下,空气中虽然没有水汽凝成的白霜,但是庄稼叶子会受冻变成黑褐色的,所以叫黑霜。

第七章是关于地球上的陆地什么的。

第八章是关与人类社会,这里面说了,人类在地球生命演化的过程中的地位。大多数都是说人类刚进化来时的生活。

读完了这本书,还算是让我大开了眼界。也挺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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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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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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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有关于《呐喊》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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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三年也读了不少名著,但没有几篇是能撼动我内心的,前几天读完鲁迅先生的《呐喊》,那份触动令我久久不能忘怀,不论是《孔乙己》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阿q正传》的阿q,都带领我走向一个又一个情感的高潮。

鲁迅先生是我很崇敬的一位作家。他笔下的三味书屋、闰土、社戏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些文章就像小草一样清新自然。

在那个时代摇曳出别样的自然。可他的另一本小说集《呐喊》却像声声惊雷,在那个陈腐黑暗的年代唤醒了许多铁屋子里的清醒者,让黑暗的旧社会有了反抗的力量与希望。惊醒了无数莘莘学子。《呐喊》是拯救民族,为革命先驱助威的号角,是让沉睡者觉醒,让勇士们振奋的战鼓。

我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在书中的一句话,他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高度概括了当时的人民,这不也渗透着他对当时人民的怜惜和悲伤么。

我听见,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的孔乙己的呐喊,他在酒店里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以终日偷盗为业,一步步走向枯竭。后来因偷了有钱人家的书被打断了腿。他的悲惨遭遇,不恰恰反映了中国当时教育的腐败么。鲁迅先生对人物外貌心理的描写连接的十分好,也一定撼动了更多的的有志青年。

我听见,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戴银项圈的闰土,一声声点头哈腰地叫着“迅哥儿”老爷。他欢喜又凄凉,兴奋又畏缩,懦弱又封建,将当时中国人民收封建压迫下的无奈写的淋漓尽致。

书中那么多一声声发自肺腑的呐喊里,最令我触动的当属阿q这个人物。他质朴又愚蠢,简单又复杂,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有权有势之人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受愚弄而思想落后,最后竟被迫害致死……所以说,当时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是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

在读过初三初二那么多的名著后,最后“余音绕梁”之感的当属《呐喊》,那声证明中国人民力量的呐喊,久久无法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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