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合同
甲方:
乙方:
因工程建设需要,甲方给乙方供应砂石,为了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给乙方供应砂石。
二、数量、单价及金额:乙方所需砂石数量为 立方米,每立方米砂石单价为人民币 元,合同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元。
三、质量要求:以乙方提供的所需清单质量要求和乙方的验收票据为准。
四、供应和验收方式:由 方运输至施工地点。乙方需向甲方书面委托验收人员负责砂石验收事宜。
五、砂石供应数量、时间和地点
(一)、乙方所需砂石量为: 立方米。
(二)、甲方供应时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施工地点为:若九路灾后恢复重建整治工程(第三合同段)。
(四)、乙方所需砂石的数量、质量、时间、交付方式需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
六、结算办法和付款方式
(一)、砂石量结算:甲方凭乙方验收签字的票据与乙方审核结算。
(二)、付款方式: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由乙方给甲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预付款。其余 ﹪在工程验收结算后一次性付清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甲方应按要求向乙方提供砂石,如需甲方运送的,应按时、按质、按量送到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的日内,向甲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元,合同即生效。合同规定的砂石量履行完后,乙方立即付清余款,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时,按合同总额由乙方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提供砂石所需数量、质量、运输方式和交付时间的清单。否则,由乙方承担迟延履行的民事责任。
八、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视为违约,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未违约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的违约金给另一方。
(二)、乙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给甲方承担违约金,并按合同总额的 ﹪进行赔偿。
九、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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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供应合同含延期费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工程土方供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需用方量:
5.工期: 。(实际供应日期按甲方通知为准。)
6.土方质量:素土,要求密度均匀,适宜回填;不得掺有建筑垃圾、冻土、草皮、木头、烂泥等杂物。
二、回填土方计量、接收方式
1.土方计量:以到达现场车辆实拉方量据实开具票据(票据中写明每车方量)。原则上乙方应固定拉土车辆(十辆自卸汽车,每车实拉应在16m3以上),第一天拉土时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并固定车辆牌号,以便计量。乙方如临时更换拉土车辆,必须将回填土运至现场甲方指定地点,甲方现场人员验收后开具收据(票据必须经甲方人员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如现场抽检中发现劣质土或方量不足的现象,甲方人员有权视情况拒收或按方量最低的车辆计量前后数车,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单价每车含税 元(包含人工、运输等一切费用、)。
2.支付方式:待土方全部供应量至甲方指定地点后,依据甲方实开的收据(票据必须经甲方人员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一次性结算。
四、双方责任
甲方:
1. 负责引导乙方车辆将土方运至现场指定位置。
2. 安排人员据实接收土方。
3. 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
乙方:
1. 乙方供应土方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2. 乙方进入现场后必须听从甲方指挥,如因乙方原因对工程现场机具、设备或实体工程造成损坏的乙方 负全部责任,应据实赔偿。
3. 乙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开挖、运输、装卸等全过程),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 乙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自行处理自采土起包含运输、装卸等全过程一切社会事务,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顾问责任和一切费用和损失。
5. 乙方进场前应对机械、人员投保。保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乙方应遵守现场的规章制度,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造成的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五、其他事宜
甲方有权确定需用土方方量及供应时间,即甲方通知乙方停止 供应时,乙方应无条件停止,否则,超运土方不予签认。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章后合同生效。其 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消防器材供应合同书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二、质量标准:按消防部门要求。
三、验收方法:货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人员验收。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自收到货验收合格后直接把货款付给乙方。
五、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
六、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消防器材必须是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产品
2.乙方无条件把关合同中消防器材本身的质量保证。
3.乙方对上述消防器材确保维修期内免费上门检修维保,确保 产品设备的正常使用(保修期为一年)对甲方的报故或诉求必 须及时上门服务。
4.乙方对所承诺的技术标准或充灌标准必须明确在标签上如实填写。
附注:
1.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
擅自变更或解除,因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
2.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供应合同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公司地址:
甲方施工地址: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
编号产品或
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
(张/元)需量备注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模板按样品收货,整板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备注:参照所提供的模板使用说明资料使用,产品合格率为95%)若出现质量问题如大面积开胶起层包调包换,有一张换一张。
二、乙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四川省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三、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二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二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计算货款方式及付款约定:货到工地一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货款。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需方(公章)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4:材料供应合同
项目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经双方协调,就有关材料供应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材料内容及暂定价格:
1、黄砂: 元/吨;2、石料: 元/ 1车(农汽);3、标砖: 元/块。(材料价格根据每月市场行情价格调整)
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前通知乙方用材料计划安排。
(2)以龙腾世家、沁园铭城、莲花小区量方数量为准,原车辆不变。
(3)按月及时对材料进行对帐、结算、挂帐。
2、乙方责任
按质、按量、按时将材料送达甲方指定施工现场,严禁供送劣质材料和在供材数量上投机取巧、弄虚作假。质量方面:石料含泥量过大或规格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甲方材料员有权拒绝签收并退货。如因乙方责任影响甲方工期,按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罚款方式对待。
3、乙方负责本工地材料、治安等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如本工地发生材料扯皮事件,乙方必须负责解决。
三、付款方式
工程款按每达到五万元一结账,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工程款。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一至三项条款,如出现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赔偿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合同有效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5:供应及安装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设备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二、通讯联系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定义
1、“合同”:系指甲方、乙方已达成的协议,由双方共同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它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3、“货物”/“材料”: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向甲方提供的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乙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5、“甲方”:系指合同货物的采购方。
6、“乙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供应的乙方,即在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合同货物供应及配合指导安装的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7、“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和运转的地点。
8、“验收”:系指甲方依据本合同确定的技术规格规定接受合同货物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四、合同价款及交货期
1、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合同价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合同总价以实际测量现场安装平米数*综合单价为准;综合单价包括:设备(材料)生产、供应、检测、运输、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保险、国家及地方规定的任何收费(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手续费)、税金、因要符合政府有关单位规定而必须改善或替换的任何费用、装卸费(必须使用大型机械而现场又不具备)、办理相关手续、抽样检测、现场测量及安装、安装所需所有辅材、特种设备检测(如果有)现场清理费和质保期内保修等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除合同条件另有说明外,金额不得以任何方法调整或变更。任何计算承包金额的错误皆由乙方承担并视为已被双方接受。
3、供货周期:乙方承诺,在签订合同后内将合同产品运抵甲方指定的工地现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4、安装周期:乙方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工地现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负责在现场进行安装,安装期为安装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
五、质量要求
1、本合同所供应设备(材料)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应技术验收标准,达到合格工程对设备(材料)要求的全新产品。本合同的技术要求见若上述标准之间出现差异,须遵循最严格的标准执行,且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等要求。
六、付款结算方式
1、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______%;
2、货物到达工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合同全额发票,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______%;
3、质量保证金:合同总价的5______%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年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将质保金无息返还。但乙方必须执行质保期为两年的承诺。
4、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合法足额的税务发票将是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前提之一。
5、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不能收取费用;
6、为确保款项的及时支付,供方向需方提供的收款银行账户为:_________
注:开具发票事宜按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要求约定。
七、交货、包装与验收产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一)交货、包装与验收
1、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
2、工期:在签订合同后内将合同产品运抵甲方指定的工地现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安装完成,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每逾期一天收取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逾期违约金。安装质量应当通过甲方的验收,未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当进行整改,且工期不予顺延。
3、每批次货物到达甲方指定施工现场后,甲方需在两天内完成验货工作并签字确认,如有异议,甲方在七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逾期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供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4、乙方将货物依据甲方工程进度需要运至交货地点。并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设备(材料)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材料)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6、设备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
7、设备(材料)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且供货期不应顺延,逾期的主有权按照乙方迟交货物处理。货物到达现场后,甲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乙方应认可并负责解决。
8、乙方负责设备(材料)指导安装及调试,直至正常使用。最终验收在此之后进行。
(二)产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材料及零部件均为全新未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设备须经技术检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出厂。
2、乙方负责为甲方或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
3、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乙方应定期回访使用方。
4、乙方应在附件中明确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范围、方式、收费标准等,并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八、货物的检验及安装竣工验收
1、货物到达工地现场后,由甲方组织乙方的代表共同开箱检验,检验内容包括产品的规格、质量、数量、外观的验收。
2、经检验合格的,在安装竣工验收之前货物保管责任及相应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3、安装完毕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除因乙方原因之外,货物损失风险转移。
4、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限内,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发现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质量保证条款向乙方提出索赔。
5、乙方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如果在7个日历天内不答复,应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一切索赔。
九、索赔
乙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合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已于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或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限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退货,并将退货金额全额退还甲方。乙方并负担因退货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货而发生的费用、为追偿货款而发生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为完成工程订用其他乙方设备(材料)的差价等,以及因上述原因造成总承包合同工程的工期延误等全部相关费用。
2、按照货物的疵劣和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计价结算价款。
3、调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负担甲方遭受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换货所发生的费用、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以及因上述原因导致工程工期延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十、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对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价格体系及相关服务承诺绝对保密,不向第三方透露;
2、甲方有义务知会乙方必要的项目状况;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察、现场监造;
4、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乙方联系方式的变动;
十一、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保证满足甲方开发项目的需要及规定提供供货的能力及履行保修期内保修的义务;
2、乙方有义务确保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相关国家、地方与行业标准。存在多个标准的,应保证符合所有标准。乙方有义务确保所提供的产品经国家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通过验收。对于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准用检查要求的产品,乙方保证已经通过当地政府部门的准用检查,并获得了当地颁发的准许使用证明;
3、乙方有义务保证所提供产品无国家或地区不合格抽检记录,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来源可靠、产品生产规范,无材料掺假等行为;
4、乙方有义务在签订供货合同之前向甲方提供乙方产品的详细资料,包括产品样本、性能介绍、技术数据、检验报告、图片资料等;
5、乙方有义务在签订供货合同之前及时与甲方沟通,确保合同签订后及时供货进场;
6、乙方有义务提供施工安装的技术对接、现场指导、调试验收等技术支持工作,并进行必要的确认。乙方保证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交付产品质量能一次性通过所有相关部门的验收;
7、乙方有义务确保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
8、乙方须接受甲方合理退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9、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人员对乙方工厂参观考察及临时抽查;
10、在安装过程中,乙方应当极尽注意之义务。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乙方应当为在甲方安装的工作人员缴纳保险,并对其行为、安全负责。
1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商定;
13、乙方应保证乙方提供的材料正常使用年限满足国家规定标准;
14、乙方须保障甲方或在使用其提供的设备、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向甲方或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5、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联系方式的变动;
16、乙方有义务对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内容;
17、严格执行双方本合同所约定之内容;
18、安装完成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完成后移交设备,并承担保修责任。
十二、质量保证及保修期限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乙方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
3、乙方须在货物进场至安装验收完毕期间由专职的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解决出现的问题,对提出问题的解决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日历天。
4、质量保证期是指设备安装调试后,经质检等有关部门及甲方验收合格并发出竣工证书之日起24个月。
5、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无偿提供服务,以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十三、维护保养
乙方有责任在保修期内根据产品维修需要,派遣有能力的技术人员来货物使用地点进行维护和修理服务。若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坏,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24小时内派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受损的零部件,使货物恢复正常使用,直至甲方满意为止。若乙方未能履行此职责,甲方有权扣除其保修款项,用以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若保修款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追偿。
十四、违约
(一)1、乙方有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1)甲方收到对乙方的产品或服务的投诉达到3次并经调查属实的;
2)乙方有任何其他违约行为达3次的。
2、乙方产品未获得准用许可,甲方有权选择单方终止合同。
3、任何一方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单方终止履行的,必须向对方赔偿因提前终止合同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采购相对于本合同价款货物产生的差价损失。
4、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或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的,除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全部损失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迟交违约
1、如延迟交货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者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千分之五的款项作为每逾期一天的违约金,在届时的应付款项中扣除。
2、本合同货物中已经注明的分区域、分类型安排的详细的供应到场的时间计划,因非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照上述时间完成各项工作,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区域(或类型)货物总价(含供应、安装调试及综合费用)的千分之五的款项,作为每逾期一天的违约金,在届时的应付款项中扣除。
3、如迟延交货超过原定期限二十天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乙方仍应承担上述逾期违约金,且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因延迟所发生的费用、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以及因上述原因导致总承包工程工期延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质量缺陷违约
1、因乙方的货物或者安装有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给全部损失,并且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______%的违约金。
十五、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它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⑴、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⑵、乙方供货的质量不能达到合同的约定及甲方的要求。
⑶、乙方不遵守本合同的安装调试及服务承诺。
⑷、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目的任何其它义务。
2、一旦因乙方原因导致终止合同,乙方需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乙方向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能够正常运行并达到其说明书所述的使用目的,且不会给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损害。无论任何时候,因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
4、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_________
1)合同项目需为甲方特殊制造的货物的图纸、设计或规格;
2)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
3)乙方须提供的服务;
4)安装的地点和安装方式。
5、若上述变更导致了乙方履行合同项目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款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变更指示后3个日历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
十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期间双方仍应履行合同。
十七、其他
(一)合同转让
1、除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目的义务。
2、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项目所授予的所有供应合同。但该通知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项目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二)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_________设备(材料)检验报告;乙方提供。
附件2:_________报价及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三)合同生效和份数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
2.合同正本份,甲方、承乙方各执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双方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地:_________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9号勒泰中B座八层
甲方:_________(公章)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章)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篇6:供应合同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应保障情况
对采购商名称)类、干杂类、水产类、水果类(物资类别)供应保障。
二、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有效,有效期,超过有效期限合同作废。
三、组成合同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食品质量标准;3供应商管理规定;4供应商处罚管理规定。
此四项合同文件作为一体,共同具有法律效应。
四、物资类别乙方对甲方要求的蔬菜类、禽肉类、干杂类、水产类、水果类(物资类别)进行配送,所配送的物资必须同甲方明确的品牌规格相一致,甲方可及时对品牌规格进行调换。
五、质量要求
副食品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通过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及质量检验,具体标准参见合同文件2:食品质量标准执行。
六、配送方式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于周五将物资供应的品种数量将下周副食品配送计划发放乙方。
2乙方按甲方提供所需副食品品种数量进行打包装箱或装塑料袋,、按甲方提供的时间个地点配送到位,并且按规定价格和金额开好相关票据,经甲方签收人验收签字确认,经营所需的人力、运力、物力和采购运输中的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
其中蔬菜肉类等每日配送一次,干杂副食调料等每周二配送一次,特殊情况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及时供应。
3乙方配送到甲方各伙食单位的副食品必须经甲方伙食单位司务长、给养员、当日厨房值班员验收质量、现场过称,并同甲方共同签字确认。
4、乙方配送甲方副食品因质量有问题,甲方有权拒收。
乙方必须在甲方就近的副食品市场按甲方的需求购买并准时送达。
七、经费结算
甲方每月以银行转账支付的形式办理结算乙方的货款(节日顺延),乙方携带甲方生活服务中心开具的签字单据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主副食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如因使用乙方供应的质量不合格的主副食品,造成(采购单位)食物中毒、染病、身体不适等,乙方必须承担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无条件中止协议。
甲方持有副食品质量检查监督登记本,用于登记乙方配送的问题副食品情况,若同一供应商有两次以上(含两次)的登记记录。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2乙方不能按时组织供应且事先没有协商,造成不能正常开展生活保障。
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无条件中止协议并按要求赔偿1日至3日份副食供应金额的损
失。
情况严重的,赔偿加倍,同时追究相关具体负责人责任。
3甲方如不能按时向乙方提供计划,乙方可及时催促,所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自行负责。
4乙方配送的副食品如被甲方发现有缺斤短两,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补送,连续两次发生质量和数量短少的,甲方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元作为处罚,三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5乙方配送的副食品因市场短缺不能及时保障的,应在甲方规定送货时间的3小时前通知甲方;如因价格问题故意不配送的,发现一次处罚一次,每次从抵押金中扣元。
6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下进行经济往来,收受回扣,变相收受回扣或者商业贿赂,双方均不得赠送和索取钱物,已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合同,扣除质量保证金的50%作为处罚,并追究相关甲方和乙方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约计划时,应提前电话或以其它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
8甲方因下,甲方有权暂时单方终止合同,同时及时通知乙方。
9甲方的(具体负责部门)具体负责对乙方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定时对乙方配送情况进行检查。
九、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不可抗力
若因自然灾害、战争、封锁、政府禁令等因素引起的合同失约情况,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解除合同或延迟履行而不承担责任。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乙方在甲方活动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密规定等法规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制度和纠察、巡检察人员管理,不得在从事与保障无关的其它任何活动。
不得影响和干扰甲方的任何活动,遵守市场规定,正当、合法、诚信经营。
如有违反,按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国家法律的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合同数量
本合同一式叁份,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副本壹份,甲方壹份。
甲方:
乙方:
篇7:中小学营养午餐供应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采购计划表编号:柳政采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及编号:
签 订 地 点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
1
2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 、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期: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 。
3.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货物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 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余下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过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 质量保证金
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十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 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二十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或应答)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合 同 附 件
一般货物类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保修期责任:
4.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篇8:奶源供应协议
奶源供应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鲜奶供应协议如下:
一、甲方承诺
1.利用_________银行对_________政府的奶牛发展专项贷款_________元(以下简称_________贷款),用_________时间,为乙方在_________投资的_________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企业)建立牧场,提供所需奶源。
2.新企业享有上述牧场(养牛户)及所辖奶区的独家收奶权。这种权利不受任何其它协议的约束。不转让给除新企业以外的第三方。当新企业该权利受到侵犯时,将迅速进行干预、制止。
3._________贷款用于发展_________头以上规模的牧场(养牛户)。在_________年内使这种牧场(养牛户)所提供的鲜奶完全满足新企业的需要。
4._________贷款将用于下述牧场(养牛户)的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当政府有其它奶源设施(收奶站、挤奶设备、贮运设备等)方面的投资时,向新企业享有独家收奶权的牧场倾斜,重点扶持,优先配备。
6.在同牧场(养牛户)签订_________贷款养牛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所产牛奶交售给新企业。
7.根据新企业对鲜奶收购量的要求,在_________天内增减鲜奶供应量。
8.及时向新企业提供相关信息。在制订有关规定时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协助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其它问题。
二、乙方承诺
1.在鲜奶收购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企业标准。
2.制订合理的牛奶收购价格。实行以质论价,不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
3.按时足额发放奶资。
4.收奶量需调整时应提前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实行奶证管理。为牧场(养牛户)提供相关服务。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6.根据甲方提供的牧场(养牛户)贷款合同及通知可为其代扣_________贷款本金和利息。牧场(养牛户)如有疑议时,此代扣即不在执行,由牧场(养牛户)与甲方另行协商。
三、试产期及正式投产时的奶源供应。
1.新企业维修、改造。(从合同生效、资产交接完毕开始计算以下同)完成后进入试产期。试产期开工所需鲜奶量新企业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2.试产期第一天需提供鲜奶_________吨。以后按每_________天增加鲜奶_________吨的速度增加。到试产期结束时达到日供鲜奶_________吨。
3.试产期间新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计划内鲜奶。遇特殊情况时,新企业应同甲方友好协商共同处理。
3.新企业试产期及正式投产所需鲜奶甲方将制订具体计划组织实施。试产期间及正式投产_________天内由甲方组织奶源到厂交售。
四、_________乳业有限责任公计划:
1.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处理鲜奶能力达到_________吨;
2.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处理鲜奶能力达到_________吨;
3.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处理鲜奶能力达到_________吨。
五、违约责任:在试产期内,如甲方不能保证乙方鲜奶量计划供应,则由甲方与_________市政府连带承担,按协议收奶量价格乘以天数赔偿损失,同时应切实保证在试产期内稳定持继供应,不详部分以主协议为准。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年度钢材供应合同
供方:简称甲方。
用方:简称乙方。
乙方在黔江城内承建丽都花园二期房建工程,需要钢材。甲方多年经营建材业务。为了双方互惠互利,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不同型号的建筑钢材800吨,价格按重庆市场同期同类供货(建筑钢材)时的双方认可价格结算,所供钢材质量包检并附质检报告书,数量以乙方选择的过磅处过磅数量为准。
二、 供货方式:
1、 乙方在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月30日前根据乙方工程需要钢材数量和甲方书面通知,由甲方组织约300吨建筑钢材供给乙方。
2、 由甲方组织车辆根据乙方所需的钢材及时装运至乙方建设工地(黔江城内)并由乙方组织装卸及验收,卸货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另外500吨在20xx年1月30日后,根据甲、乙双方供需另行协商。
三、 货款结算方式:
1、 垫资5个月。
2、 中途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可以预支付部分货款。
3、 乙方在20xx年3月30日前与甲方结算货款,如货款不能及时支付,则由乙方按农村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叁倍支付甲方利息。
4、 甲方组织的货运车辆由重庆至黔江(城内)所产生的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钢材运费160元/吨,吊装费30元/吨(限重庆市场)乙方补助甲方差价650元/吨。
四、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合同约定事项,若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履约方的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
五、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六、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篇10:货品供应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在零售企业的整个供应链管理中,对货品的跟踪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仓储管理中,如果不能保证货品正确的进货、库存控制以及发货,将会导致仓库库存管理费用的增加,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货品供应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货品供应合同范本一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合同编号: 合同及附件共 ______ 页
卖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买卖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此合同经买卖双方共同制订,买方愿意购入、卖方愿意售出下述进口货物,谨此签约。
1.本合同项下的合同金额、交货地点(即交货港口)、交货期限(即交货时间)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单价、包装等内容见《新连锁商品进口供货清单》(见附件1,简称《供货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买方签字后生效)。
2.包装:
卖方应对本合同所售货物进行适当完全的包装,以适于长距离的远洋或内陆运输,能够很好地保护货物,防止潮湿、湿气、震动、生锈、粗暴处理。
3.装运标志:
卖方须在每个运输包装物上标明本合同的合同编号,并标出包装号码、体积、毛重、净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装运标志。
4.供货履约担保:
(1)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即担保人)提供的以本合同为主合同的“供货履约担保”,买方与卖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同时与卖方、担保人签订《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见附件2),并由担保人通过买方当地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下属的业务服务网点(简称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向买方转交由担保人出具的《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见附件3,简称《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2)买方支付的货款由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代收后汇入担保人和卖方指定的帐户,3个工作日内卖方委托担保人向买方开具《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单》(见附件4,简称《供货担保单》),该担保单以传真和邮寄方式由担保人送达给买方。
(3)买方若因贸易融资原因需要将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由担保人向买方出具的《供货担保单》项下的《供货清单》中的赔款款项转让给他人,买方在向卖方提交本合同时,须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和担保人提交申请书并由卖方和担保人进行确认,申请书应注明该赔款款项受让人的详细资料,包括:公司全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5.商品检测及货物交割:
(1)买卖双方指定境外卖方所在国(地区)当地的瑞士sgs集团下属营业机构(简称sgs)对上述货物进行品种和数量检测,并由其出具品种和数量检测报告。
sgs中国营业机构(sgs-cstc)联系方式如下:
(2)双方确认上述货物的承运人为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简称承运人),买方承担从境外卖方装运港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
承运人联系方式如下:
(3)卖方备妥上述货物后,卖方须在不迟于每批货物交货期限前10日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交sgs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新连锁进口商品检测报告通知单及回执》(见附件5,简称《检测报告通知单》)由买方确认。
(4)如买方对卖方以传真方式提交sgs出具的品种和数量的检测报告内容无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和《装运通知单》(见附件6);如买方对检测报告的内容有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按本合同“7.违约处理”规定处理。
(5)买卖双方以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上载明的交货时间和装运地点为货物实际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该实际交货时间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最迟一批货物交货期限内;如因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时间或交货地点的变化,买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变更后的货物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6)因为买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卖方《装运通知单》或者因为上述(5)中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延迟,卖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7)如买方所购商品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进口批文和许可证,卖方可协助买方办理,所需费用由买方承担。
(8)买卖双方同意由承运人为买方提供国际运输、进口报关报检(中国商检机构规定的进口商检)、国内配送的全程物流服务;进口所需费用(包括国际运费、保险费、报关、商检、国内运费等费用)由买方承担,具体支付方式由买方与承运人另行商定。
(9)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应由买方在接到卖方书面通知后向卖方支付,卖方在货物完成进口通关后按实际发生多退少补,并按实际收取的货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总额向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10)如买方没有按承运人及卖方的要求交纳上述货物进口所需费用、进口关税及增值税,视为买方自动放弃货物,卖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6.货款支付:
(1)货物总值详见附件1《供货清单》。
(2)自本合同签字之日,买方将《供货清单》项下的100%货款交纳给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买方须在交款单上填写《供货清单》编号以及担保人指定的卖方货款帐户(见以下(3))后,领取《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3)卖方货款帐户
开户行:
供货方开户名称:北京新连锁商业销售网络有限公司
帐 号:
7.违约处理:如卖方未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地点、品种或数量向买方供货,买方可以按照《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的规定向卖方和担保人书面提出索赔。
8.质量异议:买方若对所购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应向卖方提交相关索赔文件,包括:索赔书,瑞士sgs集团下属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gs-cstc)出具的相关商品质量检测报告。
9.退货:卖方如要求退回有异议部分货物并承担相关费用,买方须委托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将该部分货物运至卖方指定港口。
10.不可抗力:卖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延迟履行;如双方决定终止执行本合同,卖方须在交货期限后15日内全额退回买方已支付的货款及利息(期间存款利息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11.争议:买卖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则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
12.有效:
(1)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如买方支付的货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没有存入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指定的帐户,本合同自动失效。
(3)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须经买方、卖方和担保人三方共同认可。
附件(略)。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日期: 日期:
货品供应合同范本二
基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拟从乙方采购的乙方提供的货物。基于于甲方依据乙方(本合同供货方)提交的各项的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的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双方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 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1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2.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1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2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 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
4.1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 定价与结算
5.1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5.2 最低价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国内当地市场最低价。
5.3 付款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帐后30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如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6.1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6.2甲方标识的使用:甲方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违约条款
7.1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参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处理。
7.2商业欺诈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5.1条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7.3违反最低价保证:乙方违反第5.3条约定,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供货物的差价。
7.4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该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7.5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两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 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行贿赂和提供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1倍的罚款。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
相关的合同范本
·食品供货合同 ·钢材供货合同 ·办公用品供货合同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12.1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1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采购方):江苏秀强玻璃工艺有限公司(章) 乙方(供货方):
签约人:签约人:
货品供应合同范本三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花色|规格(毫米)及型号|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计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
以上项目表格略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____%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 )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篇11:供应合同
需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供货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销售酒水饮料等产品一事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产品名称、品种及价格
1、乙方同意向甲方销售酒水饮料等产品;甲方同意乙方作为甲方酒水饮料供应商向甲方销售酒水、饮料等产品。
2、甲、乙双方确认:乙方销售甲方的酒水饮料产品的目录及销售价格,以本协议附件—酒水饮料价目表为准。若酒水饮料市场价格发生变动,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待甲确认后,方能对价目表进行相应修正。
3、甲、乙双方结算价按合同附件目录结算价为准。
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质量标准
1、乙方向甲方销售的酒水饮料等产品应当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2、在产品的有效期内,乙方对产品的质量负责,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顾客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事件,经有资质的质检部门提供检测报告或经司法机关裁判确认是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系假冒产品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之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订货、送货
1、合同期内,甲方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乙方发出订单;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订单之时起12小时内向甲方交货。
2、交货地点在甲方经营地 杭州西湖区转塘街道叶埠桥3号
3、乙方承担甲方所有订货的运输任务及费用。
4、甲方在收到货物后,经由甲方授权代表 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在送货单签字确认前,应当对货物数量、品种、规格进行验收;乙方凭借经甲方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的单据作为结算货款的凭证。
五、结算与付款
1、甲、乙双方确认以月结形式结算货款,甲方上月 1 日至当月 31 日发生的进货款在下个月 15 日前结清并支付乙方。
2、乙方应先开具每批货品所应支付款项的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发票后,经甲方核对后3-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支票的形式支付。
六、甲方承诺
甲方承诺采取“先入先出”方式出货,切实保障酒水饮料在保质期内销售给顾客。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酒水饮料经相关部门检验鉴定属于假冒产品的,乙方需承担对甲方所造成的经济与名誉损失,并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能满足甲方需求,未及时将所需酒水送达到甲方所指定的地址的,乙方需承担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甲方若违背本协议之规定,按报价单为主,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则应当按照逾期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逾期付款时间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
4、甲、乙任一方违反协议其他规定条款的,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若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守约方所受到的相应损失。
八、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2、就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冰箱(陈列柜)甲方只有使用权,双方合同结束需归还乙方。
4、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就下一年度的合作意向进行友好协商,如双方均未提出任何异议,本合同视为自动顺延一年。
5、本协议一式两份,每份 叁 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篇12:最新供应合同范本
需求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诚信、友好、自愿的原则,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合作流程顺畅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就 有限公司(厂)的食堂蔬菜、粮油、食材购销质量、单价、到货时间、付款方式等达成以下协议:
一、订货方式
在甲、乙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乙方严格按照定单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和时间交货给甲方。
二、供货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定单按照甲方要求的物品数量及质量、重量、到货时间准时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并接受甲方对乙方所送货物的品质及数量做检查。
2、甲方在接收乙方货物时发现有掺假,以次冲好,质变等现象的应当场提出异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小时内以换货的形式将该货换回。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定单的数量送货到指定地点,如无特殊原因若有短交或缺交,甲方有权将由乙方对此为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
4、乙方以一式两联的送货单并将两联中的一联交付甲方,一联底由乙方存根;收货时单据上必须有甲、乙双方的签名方为有效单据。
5、甲、乙双方每周进行一次协商定价,乙方在每周 前将下周的报价一书面的形式报给甲方,甲、乙双方协商一经定价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价或减价,由于市场因素单价上涨或下浮百分三十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6、节假日按照甲方要求照常运作,特殊情况停止供货乙方必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在取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停止供货,否则将按照单次货款总额的10%进行罚款。由于乙方不履行购销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结算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每 周结算一次,甲方应该在 天内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2、甲方应遵守合同的约定准时与乙方结算并付清货物款项。因双方单据不付或节假日原因最多可延误5个工作后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按照单次支付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约定结算日的第六个工作日开始计算),逾期十天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全部货款和违约金。
四、权责划分
1、乙方供给甲方的货物必须是由正当渠道进货,必须保证对人体无毒、无害;由于乙方所送货物造成事故,由双方将情况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责任承担。
2、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该尽快向对方通报原因,在不影响甲方正常营运的前提下可允许延期履行而不追究对方责任。
五、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周一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六、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有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七、本合同期为 年,即自200 年 月 日起到200 年 月 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开始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供应合同_合同范本
供应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日期
超欠幅度%
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1.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运输)办法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结算方式及限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少交而需方仍需要的,应按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每天误期货款的千分之三违约金。
(2)品种,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根据供方所经营的品种,任意挑选,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允许退货。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经济责任:
1)对无故变更品名,数量,不履行合同,给供方造成损失,应给付供方实际损失的千分之一赔偿金。
2)对无故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取货,事前未声明,每延期一天,应承担每天迟取货款的千分之一违约金。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由审核机关查实证明,经政府批准,可以减轻或免于经济责任。
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可另订附件。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方(盖章)
年 月 日
需方(盖章)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篇14:大型超市蔬果供应合同
供方:
需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一、 产品名称
编号
数量
金额
品牌
规格
色彩
编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备注
合计人民金额(大写):
二、 质量要求及检验标准:按现行标准执行。
三、 交货地点:
四、 运输方式:
五、 包装标准及费用:纸箱包装,由供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六、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提货时由须方任意抽验收货,提出异议期限为提货之日起五日之内,超出期限,责任自负。
七、 结算方式:现款提货,合同签订后需方付总款的 为定金,以后按先打相应的款再发相应的货方式结算:其定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
八、 供货时间: 年 月 日开始第一批货,需方如分批提货的,应拟订分批提货时间并按时提货,并在 年 月 日前将最后一批货提完,否则视需方违约。需方实际进货数量必须达到合同数量的99%以上,否则视为需方违约,如违约,合同定金供方恕不退还给需方。
九、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十、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地所在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异议期内提出异议,供方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验处理。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及时做出处理,如继续铺贴,供方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及时供货,供方不属违约,双方重新协商供货时间。
十三、货款必须汇入供方指定账号,否则由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供方不负责。
十四、验收标准;以双方封样为准。
十五、其他;供方收到定金后,此合同生效。
十六、有效期;从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至需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完最后一批货后十日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供货单位一份,购货单位三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开户行: 帐号:
法人代表(委托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委托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篇15:工矿产品供应调拨合同GF----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规格、牌号、质量、供货时间及数量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名称
品种规格
_____牌号
计量单位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本合同仅适用于系统内部工矿产品的供应与调拨三、本合同按《_____》、《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及_____有关部委制订的合同管理条例、法执行。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号:
编码: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号:
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印制单位:____________
篇16:大型超市蔬果供应合同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产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费的条件和期限:低位热值>5500大卡 水分25% 硫
三、交(提)货地点 方式: 货至江阴长虹码头,水上船板交货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费用负担:
运输与船运费由供方承担,包含在煤炭总价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
数量以货到港商检吃水,结合码头电子磅计量为准。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散装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验收标准以合同约定标准执行,如发生争议,以双方认可的具有国家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化验为准。
八、随即备品 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无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到江阴长虹国际码头,水上船板交货,先付总货款的50%,卸货结束按实际总吨位支付20~30%,余款在供方增殖税发票到后7个工作日内需方付清。
十、如需提出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福建: 无
十一、合同约定
如低位热值超过5500大卡,每100大卡加9.5元,每地于100大卡扣9.5元,低于4800大卡拒收,水分超过9%以上,有一个百分点扣一个百分点吨位,挥发分低于25%一个百分点扣5元,超过一个百分点加5元,硫超过0.1百分点扣6元,超过1.5拒收。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自盖章签字后起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长葛市第三粮油供应站诉杭州铁路分局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_合同范本
长葛市第三粮油供应站(以下简称粮油供应站)于1998年4月23日在郑州铁路分局长葛站托运玉米五车,货票记载到站为杭州铁路分局宁波北站,货物重量及计费重量均为61吨,每车玉米670件,每车运杂费543551元,五张领货凭证的收货人均是张岩(河南省粮食贸易公司工作人员)。随后,粮油供应站依收货人张岩的要求,将五张领货凭证邮寄给在宁波市良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茂公司)任经理的同学薛飞。承运当日,粮油供应站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南长葛市支公司货运险长葛市代理处投保货物运输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张岩,投保金额30万元,交纳保险费1200元。同年4月28日、5月1日、5月2日,五车玉米到达宁波北站后,该站依据宁波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市政(1988)55号文件批转的《关于宁波铁路北站货物疏运暂行规定》,将五车玉米交宁波铁路北站客货运输服务公司,该服务公司在上述日期内又将五车玉米交于宁波市汽车运输总公司。1998年5月7日,良茂公司向宁波北站出具介绍刘孝君提货的介绍信,从宁波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将五车玉米提走。1999年4月7日,粮油供应站到宁波北站查询时,宁波北站货运安全室阮时平向其出具了“请客货运输服务公司查交付情况,共五车”的字据。1999年4月16日,收货人张岩向粮油供应站出具证明称:至今未收到这五车玉米,未给任何单位、任何人出具有关身份证件。
1999年4月26日,粮油供应站向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称:被告所属宁波北站在未见到领货凭证及张岩身份证明情况下,将争议货物让与其没有关系的“宁波铁路北站客货运输服务公司”提走,致使货款无法收回。请求判令被告赔偿货款及包装费损失43.3万元,赔偿运费及保险费用67881.60元,赔偿追索货款支出的差旅费5000元。
被告杭州铁路分局答辩称:原告是于1998年4月23日托运的货物,宁波北站至次月2日先后将货物交付给持领货凭证的收货人,已交付完毕。原告于1999年4月7日才来人查询货物,已超过《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第五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所规定的索赔时效,丧失了实体请求权,应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货物运单是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形式,故《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货物到站应向货物运单内记载的收货人交付。本件货物运单记载的收货人为良茂公司,又有良茂公司的介绍信及有关领货凭证,故对持证人办理了交付,此不构成误交付。因按货规规定已将货物运单随货交给了收货人,现已无法取证。但根据编组记录、卸货记录、发站回函,均能证明货物运单载明的收货人是良茂公司;特别是良茂公司提货时出具了与五车货物票号、车号相符的领货凭证,表明原告已将领货凭证即领货权利交给了良茂公司,良茂公司是真正的收货人。原告因发货后未收到货款,欲将商业风险转嫁给已履行正常交付义务的铁路运输企业,不符合《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
【审判】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按铁路运输的规定填写了运单,提交了所运货物,交纳了运杂费,与铁路运输企业建立了货物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应受法律保护。被告未按货票和领货凭证记载的收货人交付,属于误交付。被告辩称五车玉米运单记载的收货人是良茂公司,却又提供不出该运单,应负举证不能的责任。误交付行为发生后,被告未编制货运记录。原告于1999年4月7日到北站查找货物时得知误交付,至同月26日向法院起诉,不超过《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关于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的时效期限180日的规定。除去丢失的1件货物不属于到达站的责任外,被告应赔偿原告五车玉米款37991656元、运杂费2667755元、货物运输保险费1200元。原告请求被告支付的包装费及其他费用因缺乏证据不予认定,其主张的差旅费因不属于货物运输规定赔偿的范围,亦不予保护。依照《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第三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三款,《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该院于XX年1月31日判决如下:
一、被告杭州铁路分局赔偿原告粮油供应站玉米款、运杂费、运输保险费407794.11元。
二、驳回原告粮油供应站关于运输玉米包装费、利息及差旅费的诉讼请求。
杭州铁路分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称: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1)被上诉人对领货人张岩未如期提到货早已“知道”,其诉状中的表述即是明证。拖了近一年的时间因货款未收回而到宁波北站查找该批货物由谁提走,原判关于被上诉人在时效内不知权利被侵害的事实认定,显然不能成立。(2)《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第五十四条第一项、《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对赔偿时效期限起算均有规定,且其内容经国家公布,明示于众,作为合同当事人的被上诉人“应当知道”。被上诉人未在已知的法定索赔期限内向上诉人主张权利,其实体权利已经丧失。2原判适用法律不当。3本案不构成误交付。上诉人向法庭提交了多份按货物运单记载的书证,均记载本案所涉货物的收货人是良茂公司,交付时已按《铁路货物运输规程》三十四条规定办理,货、单一并交付给了运单记载的收货人。4上诉人企业已依法分立,原所属宁波北站已移交萧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萧甬公司),上诉人现已非本案诉讼主体。请求二审法院裁定变更萧甬公司为本案诉讼主体,依法改判上诉人在本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上诉人粮油供应站答辩称:其是在张岩明确答复未收到货后前往宁波北站追查时才知道张岩确未收到货。从1999年4月7日宁波北站书面同意查询至我方起诉未超过六个月,未丧失追偿权。铁路货物运输中运单、货票和领货凭证所记载的收货人是相互吻合的,未经发货人同意,他人无权变更。上诉人称运单记载的收货人是良茂公司,但又不能提供运单,所罗列的编组记录、卸车记录及货运记录,都不能和货票、领货凭证对抗,应负举证不能的责任。
一审判决正确。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经审理还查明:1998年4月24日,粮油供应站作为供方与需方良茂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约定品种玉米,以实收数为准;供方货到需方宁波北站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价格、数量以双方协商后需方电报为准。1998年5月4日上午,良茂公司收到粮油供应站吴金刚发来的传真件,内容是五车玉米的车号。1998年5月15日,良茂公司以汇票方式给吴金刚汇款16万元。另上诉人提交的编组记录、卸车记录上记载的收货人是良茂公司。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当事人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适用180日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粮油供应站于1998年4月23日办理托运五车玉米,随后将领货凭证寄给良茂公司经理薛飞,5月4日良茂公司收到粮油供应站发来的关于五车玉米车号的传真件,5月7日良茂公司从到站将五车玉米提走,5月15日粮油供应站收到良茂公司给付的部分玉米款16万元,此时粮油供应站就应当知道所托运的玉米不是由领货人张岩领走,粮油供应站即应在自此时起180日内向铁路运输企业请求赔偿。但粮油供应站于1999年4月26日才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显然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故上诉人关于本案已过诉讼时效的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上诉人关于其现已非本案诉讼主体的上诉理由,因上诉人未当庭举证,故不予审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该院于XX年9月1日终审判决如下:
一、撤销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民事判决。
二、驳回被上诉人粮油供应站的诉讼请求。
【评析】
处理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如果超过诉讼时效,一切赔偿都无从谈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托运人向铁路运输企业的索赔时效为180天,但诉讼时效如何起算,有不同的理解:第一种意见认为应自运到期限届满后第30日起算;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自铁路企业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起算;第三种意见认为应自原告向到站查询得知误交付时起算;第四种意见认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第二种意见明显不妥。因为本案情况特殊,承运人一直未编制货运记录,当然不存在交给货运记录的事实,所以不能以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作为起算日期。第三种意见也不妥,因为从本案情况看,托运人并非在查询时才得知误交付。第一种意见的不妥之处在于其引用的自第30日起算,是司法解释对于承运中的货物发生损失或逾期的一般规定,并非对误交付的专门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法交(1993)14号《关于运输货物误交付法律责任问题的复函》中明确指出:“承运人应编制而未编制货运记录交给收货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因此,第四种意见是正确的。原告作为托运人与良茂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后又将车号告知,随后又收到良茂公司的汇款。在其于5月15日收到良茂公司的汇款时就应当知道货物已被良茂公司领走,其权利被侵犯。所以,以此时间作为起算日期,是恰当的。
被告能否构成误交付也是处理本案的一个难点问题。被告向法庭提交了多份按货物运单记载的书证,如编组记录、卸车记录,这些记录均记载货物的收货人是良茂公司。但是,领货凭证上显示的收货人是张岩。根据《铁路法》的规定,应以货物运单记载的收货人为准,但双方都不能举出货物运单。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判定哪个证据效力更高。通常来讲,领货凭证与货物运单是一致的,并且在发站经过承运人的检查,在效力上高于编组记录、卸车记录。但难点在于,本该托运人举证的货物运单,其未举证,却只举证了领货凭证,给法院认定事实带来了难度。
责任编辑按:
在本案中,原告托运的五车玉米,从其与案外人良茂公司签订有玉米的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的到站为宁波北站、1998年5月4日原告向良茂公司传真五车玉米的车号、此后收到良茂公司的部分货款以及原告依领货凭证上收货人张岩的要求将五张领货凭证寄给良茂公司的经理薛飞这些事实来看,实际是为了履行与良茂公司的供货合同中其作为供方的交货义务。在其已实际收到良茂公司给付的部分货款时,无论是货物运单,还是领货凭证均已失去了主张提货权利的效力,且表明其从此时起应知其权利(全部货款的差额)受到侵害。也就是说,无论货物运单、领货凭证上的收货人记载为谁,只要托运人(发货人)与真正的实际收货人,也即托运人作为合同供方与合同需方之间发生托运的货物交付的有关指示和实际结算关系,就应该认为托运人已放弃了凭货物运单向承运人主张误交付的权利。特别是在本案这种情况下,作为托运人的原告的有关行为,实际上已成为作为到站的被告向良茂公司交付货物的基本原因。因此,在原告自己十分明确真正收货人是谁,且又在真正收货人提取货物中起了帮助作用,并接受了真正收货人的合同部分对价的履行情况下,原告就尚未收到的部分货款向到站的被告主张权利,应属转嫁商业风险的行为,是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的,原告只应当向其合同需方主张供货合同下的权利,不能再依运输合同主张其作为托运人的权利。从上述意义和本案事实上认定,被告向良茂公司交付货物的行为是构不成误交付的。故而既便原告依运输合同享有的追索时效尚未超过,其诉讼请求也是应当被驳回的。
篇18:工程供应原料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遵纪守法、诚信平等、互惠互利、双方共赢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的具体位置:
3、供应沥青材料要求
用量以乙方与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按工程实际计划编制的沥青用量和正式使用通知书为准。品牌与质量以乙方与招标单位确定的材料品质为准。
二、合作方式
(一)甲方
1.提供完成合作工程项目所需要的资金(具体款项待乙方中标后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详细资金运作流程协议为准)
2.甲方负责将乙方购买的沥青从交货地铁路站运送到客户指定场地的公路地点。
(二)乙方
1、负责标书的编制、投标;
2、负责中标后外贸业务及报关、质检、铁路运输等相关事宜,以确保资源,为客户提供保质、保量、及时合格的服务。
(三)相关说明
乙方负责国际购销合同的实际操作,甲方对于国际购销合同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如出现不能按时按期交货或者是由于沥青的质量问题引起的违约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合作期限
1、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合作项目材料供应期结束止。根据路面进度需要供应的具体供货期确定实际的供货期。
2、合作期限为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上方式可以选择确定合作期限)
四、合作项目管理机构
(一)部门名称、设置及人员
经双方协商同意,在乙方公司的办公地内设立小康工程项目组,场地由乙方提供,对双方合作的项目进行监督和财务管理。
小康工程项目组由甲乙双方各指派人共同组成,部门负责人由甲方担任。
甲方的联系人及电话:
乙方的联系人及电话:
(二)部门职责
1、在乙方设立一个专门共管的银行账户,用于本项目合作的财务往来。
凡是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资金往来必须经过本账户并接受本共管部门的监督。
2、对本项目的财务往来进行严格审查,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经甲乙双方签章认可才能作为财务往来凭证。
3、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项目的专项资金用于合作项目无关的任何用途。
4、监督乙方在运营过程当中,严格按照标书合同中约定的时间结算款项并将款项在结算日后的____日内转入共管账户。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在乙方投标时提供万元的保证金,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现金/其他方式支付给乙方。
2、保证将沥青从交货地铁路站运送到客户指定场地的公路地点的运输。
(二)乙方
1、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安排招标活动。
中标后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购买货物,并办理外贸业务及其所有的相关事宜;
3、为甲方提供的资金投入提供有效的担保,确保甲方的资金安全。
乙方的担保包括:
4、乙方中标后,使用每一笔资金以前,必须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的资金使用计划书,以便甲方准备;
5、关于投标的报价和物资的采购价格,乙方均应向甲方通报,双方协商;
6、中标后,乙方在运营过程当中,应严格按照标书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及时结算款项并将款型转入共管账户;
7、保障资金的正常回收,如由于客户的原因导致资金无法及时回款,引起的资金周转问题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六、合作利润的分配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项目工程完成以后,对项目毛利润的分配,甲方占80%,以方那个占20%。
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发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质量保证金的分担,甲方占2%,乙方占0.5%。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需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万元;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3、因甲方资金不到位造成乙方对外无法开立信用证、缴纳关税及增值税时,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4、因乙方原因造成无法对外开立信用证及其他情况发生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互谅互让。
协商不成的,提交法院解决。
九、合同解除及终止
1、因政府政策调整、战争、动乱、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可解除协议,后续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2、因客观情况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双方可协商变更原合作方式。
协商期间,合同可中止执行。
3、乙方负责工程项目结算款的回收,在合同约定的回收期间以内,共管帐户内如果没有该笔款项入账,甲方有权中止该合同的履行,并由乙方承担中止期间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其它问题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可约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共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篇19:材料砂石料供应合同书
合同编号: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 产品供应:
甲方在工程建设中,使用乙方生产的砂石料,乙方保证分批按需按时向甲方供应总方量 立方米砂石料。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地点: ;
2、交货方式: 签收发货单 ;
3、交货时间、数量:由甲方电话通知,发货的时间、品种、数量以“藤县丽新吉祥石场”开出的发货单为准。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价格以人民币/立方米的供货价格为准。其中:
运费: 元/立方米;1-3石________元/立方米
石粉: 元/立方米;石渣_________元/立方米
片石:__________元/立方米。石料的价格不包含运费和税费。
付款方式以转账或者现金给付。
2、甲方向乙方预先支付 元的预付金,超过预付金部分乙方按月结月清,在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时,乙方可以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5天。
四、技术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五、验收标准:以甲方现场验收为准,在乙方开出的“发货单”上签字后的单据作为验收结果,确定乙方材料等级、数量、质量及价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单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15天内仍未履行:
5、单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民法典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该项目完工。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供方: 需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0:供应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向甲方供应 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数量、价款
二、质量标准:
1、 甲方授权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甲方施工要求的货物。乙方的货物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质检文件要求。
三、验收标准
1、 验收地点:甲方工程地点:
2、 按照合同第二款验收,如有异议在货到甲方工程地点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视为产品合格。
四、付款方式及运输方式:
(1)、甲方根据合同资金量先预付款。
(2)、在广东省范围内乙方免费送货,超出成都市区范围运输费甲乙双方各支付一半。
五、供货方式及时间:乙方在以扫描电子文档或者传真的方式报价,合同以该时报价签订1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准备至仓库。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如果供应的货物行情有较大幅度的变化,乙方根据市场价格对供货产品的价格做出必要的调整。
2、 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乙方应包装产品是崭新的、未使用过的,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手续。
4、 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
5、 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导致甲方生产成本增加、第三方使用质量问题,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
6、 双方都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
七、乙方违约责任:
1、甲方已向乙方付款,乙方不能交货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八、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接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此原材料供应合同范本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月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合同的履行地为供方单位。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