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拆迁房屋合同协议书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
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
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
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
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六,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_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
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
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计委,建委,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 设计单位(乙方):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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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房屋建筑工程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方雇请乙方在 建造两层砖混结构房屋一栋约240平方米(结算时按实际面积进行决算),为了明确双方各自职责,确保工程质量,明确经济目的,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达成以下条款:
一、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予以承建
每平方米的单价1016元计算(大写:壹仟零壹拾陆元整),大包干价一旦签订后不受任何市场、物价、国家对建筑业单价调整的影响,不作任何调整。
二、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的钢筋用法
钢筋采用昆钢,钢筋型号为:柱子φ16,地圈梁4根φ16二层圈梁为4根φ16,板面分别采用φ8和φ6的钢筋,间距15厘米,架空承重梁用φ22和φ18,按要求布设墙体抗震钢筋,其他钢筋按甲方提供设计图布设。
三、水泥的用法
1、现浇梁、板、柱、刚性屋面均采用滇西普硅42.5级;
2、毛石灌浆、砌砖、抹灰、贴瓷砖、地板砖、波型瓦采用剑川普硅32.5级。
3、梁、板、柱、刚性屋面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25。
四、装修包括以下内容(如果购买材料的实际价格超过以下规定的各项价格,由甲方补贴给乙方)
1、地板为烤漆小木地板,价格为每平方米120元(大写:壹佰贰拾元整每平方米);
2、卫生间、操作间、第一楼门外走道及其他需贴瓷砖及地板砖的地方,瓷砖及地板砖的价格为每平方米35元(大写:叁拾伍元整每平方米);
3、每樘门的价格700元(大写:柒佰元整)
4、卫生间门为铝合金或塑钢门,每档案门的价格为200元(大写:贰佰元整每樘),防盗门1樘,价格为20xx元(大写:贰仟元整);
5、卫生间、操作间吊顶为塑料扣板,价格为每平方米35元(大写:叁拾伍元整每平方米);
6、整幢楼的窗户为实德塑钢窗(国家免检产品),单框玻璃;
7、花瓶柱、栏杆、楼梯扶手由乙方购买安装,价格为每米180元(大写:壹佰捌拾元整每米);
8、工程内的灯具、卫生洁具、厨具、窗套由甲方采购,乙方负责安装。
五、线路及管道用料
线管用建材市场销售的中等价格的国家免检产品,电线均为铜芯线,主线用6平方和4平方,插板线用2.5平方,灯头、开关用1.5平方。
六、供水和排污
1、供水管材采用PP-R管,用建材市场销售的国家免检产品;
2、排污管采用PVC管,用建材市场销售的国家免检产品,规格为75mm和110mm管。
七、内墙刮瓷贴石膏线条及外墙漆
内墙刮瓷用的瓷粉、石膏线条及外墙漆采用建材市场销售的国家免检产品,中等价格。
八、屋面工程
整幢楼的屋面为刚性屋面,包括刚性屋面冷拔丝、水泥、砂采购、运输、冷拔丝制安、砂浆制作浇捣、成型、伸缩缝及沥青补缝处理、养护、波型瓦铺贴。
九、层高
一层为3.2米,二层为3米,两层层高共计6.2米(不包括楼板及屋面板厚度)。
十、付款方式
1、开工划线时由 甲方预付乙方材料费肆万元整;
2、基础完工时,由甲方预付乙方肆万元整;
3、第一层板面完工时由甲方预付乙方肆万元整;
4、第二层板面完工时由甲方预付乙方叁万元整;
5、内外墙抹灰完工时由甲方预付乙方贰万元整;
6、在装璜中需要买材料由甲方预付乙方叁万元整;
7、工程竣工时,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付清乙方所有工程款,甲方应扣乙方3%的质量保证金,在一年后整个工程没有质量问题,甲方应退还乙方3%的质量保证金。
十一、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20xx年4月28日,竣工日期:20xx年7月30日,总工期108天。
十二、乙方责任
一是严格按设计图纸、设计图附注或说明、相关工程施工规范和规定组织施工;二是有效防范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施工过程中的一切质量和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三是确保工期;四是设计图和附注中未明事宜及时与甲方反映协调,对设计缺陷提出合理化建议。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
设计人(全称):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规划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约平方米,地下约____平方米);地上____层,地下____层;建筑高度____米。
4.建筑功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5.投资估算:约______元人民币。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设计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副本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设计人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
纳税人识别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
纳税人识别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发包人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发包人就工程项目的目的、范围、功能要求及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范围和内容等提出相应要求的书面文件,又称设计任务书。
1.1.1.7技术标准:是指构成合同的设计应当遵守的或指导设计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8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
1.1.2.2发包人:是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设计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4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设计工作,并与设计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1.2.5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指定负责工程设计方面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1.1.2.6项目负责人:是指由设计人任命负责工程设计,在设计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主持人。
1.1.2.7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设计人联合,以一个设计人身份为发包人提供工程设计服务的临时性组织。
1.1.3工程设计服务、资料与文件
1.1.3.1工程设计服务:是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工程设计基本服务、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1.1.3.2工程设计基本服务: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
1.1.3.3工程设计其他服务:是指发包人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要求设计人另行提供且发包人应当单独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总体设计服务、主体设计协调服务、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服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竣工图编制服务等。
1.1.3.4暂停设计:是指发生设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情形而暂时中断工程设计服务的行为。
1.1.3.5工程设计资料: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工程设计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
1.1.3.6工程设计文件:指按照合同约定和技术要求,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的阶段性成果、最终工作成果等,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载体。1.1.4日期和期限
1.1.4.1开始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和实际开始设计日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始设计日期;实际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1.1.4.2完成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和实际完成设计日期。计划完成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完成设计及相关服务的日期;实际完成设计日期是指设计人交付全部或阶段性设计成果及提供相关服务日期。
1.1.4.3设计周期又称设计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设计人完成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1.1.4.4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设计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设计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1.1.4.5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
1.1.5合同价格
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
1.1.5.2合同价格又称设计费: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1.1.6其他
1.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语言文字
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1.3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技术标准
1.4.1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2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提供方及提供标准的名称、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设计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设计费用。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6)发包人要求;
(7)技术标准;
(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6联络
1.6.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1.6.2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1.6.3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
1.7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设计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成果、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保密期限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发包人
2.1发包人一般义务
2.1.1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核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批准、施工图设计审查等许可、核准或备案。
发包人负责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
2.1.2发包人应当负责工程设计的所有外部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的协调,为设计人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1.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设计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设计人。
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2.3发包人决定
2.3.1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设计人的设计工作、设计项目和/或设计文件作出处理决定,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决定执行,涉及设计周期和(或)设计费用等问题按本合同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处理。
2.3.2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如发包人不在确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决定,设计人的设计周期相应延长。
2.4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2.5设计文件接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接收设计人提交的工程设计文件。
3.设计人
3.1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设计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提供施工配合服务。
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设计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责任。
3.1.2设计人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3.1.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3.2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经设计人授权后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
3.2.2设计人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确因患病、与设计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
3.2.3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对于发包人有理由的更换要求,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3设计人人员
3.3.1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负责人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
3.3.2设计人委派到工程设计中的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设计过程中如有变动,设计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设计人更换专业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业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职情形外,还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执业经验等资料。
3.3.3发包人对于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设计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设计人员的,设计人认为发包人有理由的,应当撤换。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4设计分包
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设计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设计人不得进行违法分包。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的,设计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设计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4.3设计分包管理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工程设计人员名单、注册执业资格及执业经历等。
3.4.4分包工程设计费
(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工程设计费由设计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设计人合同价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3.5联合体
3.5.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5.2联合体协议,应当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工作分工,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3.5.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工程设计资料
4.1提供工程设计资料
发包人应当在工程设计前或专用合同条款附件2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提供工程设计所必需的工程设计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工程设计开始后方能提供的设计资料,发包人应及时地在相应工程设计文件提交给发包人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设计人的正常设计为限。
4.2逾期提供的责任
发包人提交上述文件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的,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外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工程设计文件的时间。工程设计资料逾期提供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并相应延长设计周期。
5.工程设计要求
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1对发包人的要求
5.1.1.1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技术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工程设计,降低工程质量。
5.1.1.2发包人要求进行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钢材用量、混凝土用量等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设计标准的要求,且应当在工程设计开始前书面向设计人提出,经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5.1.1.3发包人应当严格遵守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前提条件,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的,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5.1.2对设计人的要求
5.1.2.1设计人应当按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发包人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有关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设计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有问题的,设计人应当及时通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确认。
5.1.2.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发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由发包人承担。
5.1.2.3设计人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和专业技术协调要求,合理确定基础类型、结构体系、结构布置、使用荷载及综合管线等。
5.1.2.4设计人应当严格执行其双方书面确认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由于设计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设计文件超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设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1.2.5设计人在工程设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及适应性,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5.2工程设计保证措施
5.2.1发包人的保证措施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各项工作。
5.2.2设计人的保证措施
设计人应做好工程设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
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1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
5.3.2工程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够实施。
5.3.3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5.3.4工程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5.3.5应根据法律、技术标准要求,保证房屋建筑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应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注明相应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5.4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
5.4.1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5.4.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的延长由发包人承担。
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设计实践惯例,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设计进度的依据,发包人有权按照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列明的关键性控制节点检查工程设计进度情况。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的设计周期应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明确约定各阶段设计任务的完成时间区间,包括各阶段设计过程中设计人与发包人的交流时间,但不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对设计成果的审批时间及发包人的审查时间。
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设计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5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提交的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2工程设计开始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设计所需的许可。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一般应在计划开始设计日期7天前向设计人发出开始工程设计工作通知,工程设计周期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
设计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定金或预付款后,开始工程设计工作。
各设计阶段的开始时间均以设计人收到的发包人发出开始设计工作的书面通知书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
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情形主要有: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资料或所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足额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进度款的;
(3)发包人提出影响设计周期的设计变更要求的;
(4)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开始设计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始设计日期顺延完成设计日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5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10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供发包人审查。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5天内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延长设计周期及延期天数向设计人进行书面答复。
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予答复,则视为设计人要求的延期已被发包人批准。如果设计人未能按本款约定的时间内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并提交详细资料,则发包人可拒绝作出任何延期的决定。
发包人上述工程设计进度延误情形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6.3.2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设计人应当按照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设计人支付逾期完成工程设计违约金后,不免除设计人继续完成工程设计的义务。
6.4暂停设计
6.4.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设计的,发包人应及时下达暂停设计指示。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
6.4.2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因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且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复工指示后15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设计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设计人应按第16条〔合同解除〕的约定承担责任。
6.4.3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当出现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
在上述情形下设计人的设计服务暂停,设计人的设计周期应当相应延长,复工应有发包人与设计人共同确认的合理期限。
当发生本项约定的情况,导致设计人增加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6.4.4暂停设计后的复工
暂停设计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设计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发出复工通知,设计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除设计人原因导致暂停设计外,设计人暂停设计后复工所增加的设计工作量,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发包人应向设计人下达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指示,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设计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设计人认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指示无法执行的,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设计周期。
6.5.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或设计人提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1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
7.1.2发包人可以要求设计人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具体形式的电子版设计文件。
7.2工程设计文件的交付方式
设计人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给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
7.3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时间和份数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中约定。
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查同意。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人要求中约定。审查的具体标准应符合法律规定、技术标准要求和本合同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收到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设计人的通知之日起,发包人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期不超过15天。
发包人不同意工程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并说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书面说明,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
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
8.2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设计人应当严格按照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如果发包人的修改意见超出或更改了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
8.3工程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设计人应予以协助。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设计人需按该审查意见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应根据新提出的发包人要求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
8.4发包人需要组织审查会议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的,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会议,并承担会议费用及发包人的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审查会议的费用。
设计人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有义务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工程设计文件,并提供有关补充资料。
发包人有义务向设计人提供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设计人有义务按照相关设计审查会议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8.5因设计人原因,未能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发包人增加费用的,设计人应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设计人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6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8.7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依据法律应当承担的责任。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9.2设计人应当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服务。如果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服务时限外仍要求设计人负责上述工作的,发包人应按所需工作量向设计人另行支付服务费用。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1合同价款组成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中明确约定合同价款各组成部分的具体数额,主要包括: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3)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经同意或接受或已经使用的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工作的相应费用等。
10.2合同价格形式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或实际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等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它价格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10.3定金或预付款
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不应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预付款的比例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一般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20%。
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前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的,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有权不开始设计工作或暂停设计工作。
10.4进度款支付
10.4.1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时向设计人支付进度款。
10.4.2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已付进度款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10.5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0.5.1对于采取固定总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的约定及时支付尾款。
10.5.2对于采取固定单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结清工程设计费,并将结清未支付的款项一次性支付给设计人。
10.5.3对于采取其他价格形式的,也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及时结算和支付。
10.6支付账户
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设计人账户。
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1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等,应当向设计人提供书面要求,设计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设计。
11.2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或因提交的设计资料存在错误或作较大修改时,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设计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7的约定,与发包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11.3如果由于发包人要求更改而造成的项目复杂性的变更或性质的变更使得设计人的设计工作减少,发包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7的约定,与设计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11.4基准日期后,与工程设计服务有关的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颁布及修改,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11.5如果发生设计人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于该事项发生后5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在该事项发生后10天内,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其中包括设计人关于因该事项引起的合同价款和设计周期的变化的详细计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关于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
12.专业责任与保险
12.1设计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知识,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1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
12.3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应承担由于设计人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的赔偿责任。
13.知识产权
13.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设计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设计人,发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设计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3.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设计人在工程设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3.4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13.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4.违约责任
14.1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14.1.2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时,设计人有权书面通知发包人中止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15天内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应及时根据发包人要求恢复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超过15天后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有权确定重新恢复设计工作的时间,且设计周期相应延长。
14.1.3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进行审批或本合同工程停建、缓建,发包人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5天内按本合同第16条〔合同解除〕的约定向设计人结算并支付设计费。
14.1.4发包人擅自将设计人的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或交第三方使用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赔偿设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14.2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发包人或设计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4.2.2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约定的时间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经双方确认后可在发包人应付设计费中扣减。
14.2.3设计人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原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通过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14.2.4由于设计人原因,工程设计文件超出发包人与设计人书面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4.2.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解除未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分包合同,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5.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7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5.2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15.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16.合同解除
16.1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发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深度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经设计人催告后,在30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180天,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6)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16.3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对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应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
16.4合同解除后,发包人除应按第14.1.1项的约定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期限内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的设计费外,应当向设计人支付由于非设计人原因合同解除导致设计人增加的设计费用,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7.争议解决
17.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7.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7.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28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14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各承担一半。
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技术标准及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14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本事项另行约定。
17.3.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17.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7.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合同
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技术标准
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联络
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____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1.8保密
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包人
2.1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发包人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发包人决定
2.3.2发包人应在____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设计人
3.1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设计人(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设计人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
姓名:________;
执业资格及等级:________;
注册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____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设计人人员
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________。
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设计分包
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联合体
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设计要求
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2.4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5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____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____天。
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____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____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定金或预付款
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________或预付款的比例________。
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____天前支付。
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____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____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____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设计人____(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知识产权
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全称):________
设计人(全称):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篇3: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兹有甲方 钢结构工程,按每平方米 元单价人民币承包给乙方 。包工不包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地址: 区 镇 (乡)。
二、工程内容:
在此工地进行文明施工,电焊机等工具上下班要进行收放,下班后关闭电源。
1、分墨放线
2、下料制作
3、油漆制作
4、安装制作
5、清扫场地
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计算方式:按瓦面收方计算。
五、付款方式:
1、进场三天后由甲方支付乙方生活费总工程款的 %(人民币);
2、主架完成80%后付工程的 %。
3、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后,在三日内付清工程余款。
六、本合同工程完工后,工程款支付完毕后合同自动失效。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篇4:2024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房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准备在新建x间x层带尖子的房屋一栋。经与乙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从主体结构开始到粉刷完毕)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建设,工程从x年 月 日开始动工,至x年 月 日竣工;房屋建设采用费用包干制的形式;乙方按照甲方的图纸保质保期来进行施工。
2、采取费用包干的方式。乙方负责房屋建筑时所需的设施(比如:脚手架、跳板等),甲方负责材料的供应;工程开工,从协议签定之日开始,历时 天内完成;房屋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按每平方 元计算,费用金额共计 元整。
3、付款方式:主体结构工程完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项。
二、质量要求:
1、工程验收标准,甲方按照下面的规定执行。
2、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主体结构建设时,墙体要垂直、整体平整,所有的门及门窗的安放与墙体成一条线;粉刷时墙体厚度均匀,无裂缝,内墙面达到整体水平、平整、无裂缝,门及门窗与墙接触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缝隙,天面要达到厚度均匀,无裂缝,所有刷白颜色均匀,大门墙体及卫生间的瓷砖要平整完好的粘贴,达到水平;阴阳角与墙体成一条线,与墙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进行雨水排除的处理,待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三、安全问题:
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需要说明: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双方证明人
甲方证明人(签字盖章):
乙方证明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篇5: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建筑工程承包项目合同是明确承包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同时也是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的重要依据,你知道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怎样的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光彩怡园
第二期C、D栋。
2、工程地点:____县云集镇迎宾。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价格
1、以包工包料形式按1269元㎡包干结算(含税金及全部相关取费标准计取的全部费用,劳保基金不在内)。
2、包干价格包括资料、各项检测及各项验收等费用(如桩基检测、实物检测、水电检测、消防检测验收、材料送检、铝合金检测及各分部工程验收等等)。
三、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工期24个月。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五、承包工程内容:
1、基础工程:桩基础深度为10米。超深部分按实签证,(挖土方及护壁人工工资140元3,入岩、流砂单独签证,入岩按土方2倍,流砂按土方3倍)。
2、主体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及相关规定和强制性规范规定。(未包含内容见附表
一)
3、屋面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及相关规定和强制性规范规定。
4、外装修:按设计施工图施工(含565中空双层钢化玻璃窗),
第
一、二层干挂除外。
5、内装饰:内墙为混合砂浆抹灰,天棚不抹灰,楼地面不找平,进户门不安装,室内所有门不安装。
6、水电工程:水、电工程到户,预埋部分到位。
7、消防工程:按设计施工图施工及相关强制性规范规定。
8、施工围墙由甲方负责,临时水电由甲方接至施工场地。
六、材料要求:
、钢材采用和链钢。
2、水泥采用金X和。
3、给水管采用 现场确定 (国标)
4、排污及雨水管采用 现场确定 (国标)
5、外墙砖采用现场确定4595砖
6、铝合金窗采用565中空双层玻璃窗,品牌为现场确定,规格____正品。
七、双方职责:
(
一)甲方
1、甲方派出常驻工程师代表 ,对工程跟踪监督,杜绝不合格材料用在工程上,由此造成工程质量的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乙双方及时对隐蔽工程和材料涨价签证。
2、甲方负责办理各项报建手续及费用(因报建手续不到位所引起的行政职能部门处罚)。
3、开工前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水电并满足施工需要。
4、提交施工图捌套。
5、提供工程坐标控制点、地下管网资料及勘探、设计地质报告。
6、负责施工期间周边关系的协调。
7、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各部分工程)、隐蔽工程签证、工程质量监督。按合同约定定期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款。
(
二)乙方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设备、材料、半成品的进场计划,并在收到施工图后组织进行图纸会审。
2、施工场地的临时设施、临时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道路畅通,保持安全文明施工。
3、及时向甲方报送施工计划和已完成工程进度报表。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
第三方。(如转包第三方,甲方有权收回,并终止合同)
5、提供施工报建所需的证照和资料。
6、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7、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不得拖欠和克扣民工工资。
八、付款方式:
1、按层付工程款(备注:每层完工后付工程款,基础不付工程款)。主体每层按平方造价付工程款60%。内、外装饰按每层平方造价付工程款25%,竣工验收合格按平方造价付工程款5%,资料备案到位按平方造价付工程款5%,剩下5%作质保金________年,________年到期付清5%质保金。
2、挡土墙付款方式按每月工程量付定额直接费总造价85%结算付款。
九、履约金的交纳及返还办法:
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陆佰万元整,签约当天交人民币壹佰万,5个工作日内交人民币叁佰万,余款在20个工作日内交剩余人民币贰佰万。
2、转换层完工退还履约金壹佰万元整,到主体
第十层完工退还履约金壹佰万元整,主体全部完工退还履约金壹佰万元整。
十、结算方式:
1、以包干价加签证工程量结算。
2、包干建筑面积以房地局产权面积为准。
3、在施工中有增减部分工程,按设计变更签证,结算按____省建筑消耗定额计算,人工土建按6
2.5元工日,水电安装按6
2.5元工日,装饰装修按7
5.5元工日,材料按市场价加采保费和运费。按综合费用计取27%。(含税金及全部相关取费标准计取的全部费用)
4、挡土墙结算方式套用增减工程量结算方式。
5、材料价格超过5%调价,调价按当时市场价减附表二材料所定基价。材料价格浮动在5%以内不予调价
6、材料基价见附表二
十
一、违约责任
、乙方如延迟工期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超过10天以后每延期一天,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3予以处罚,从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立即进行返工,其费用乙方自行承担:若返工后还是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则自动退场,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乙方若无能力在规定时期内履行自筹资金,未完成部分施工责任,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接管乙方施工单位的施工任务,并将乙方交纳甲方的履约保证金抵交违约罚款,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只按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结算。
4、由于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影响乙方施工超过10天,每个月甲方要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资、设备折旧、工程垫付资金利息的两倍(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息)、钢管脚手架的租金。
5、从甲方收到乙方竣工结算资料30天内委托中介机构审查,审查时间为30天,审查报告经甲方、乙方确认后3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结算款,从第31天起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合同价款
1),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贰倍计取。
6、竣工验收合格后,在三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整套完整备案资料(包括验收备案表),否则按每延误一天处罚5000元。
7、由于甲方甩项影响房屋不能验收、备案,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不影响建设方向施工方付款,付款参照原条款。
十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甲乙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承包修建甲方_________改造___附属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 工作内容
宣传栏、教学楼内墙刮瓷粉, 刷乳胶漆, 外墙刮腻子粉, 刷外墙涂料, 挖排水沟土方, 现浇混凝土散水排水沟, 花池等各项工作内容,并满足规范和甲方要求。
二、 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
1. 工程价款:宣传栏单价_________元。办公区域改造单价____元。合计_____元。
2. 该建筑工程为包工包料承包方式,机械设备、水泥、砂、砖、工具、水、电、保险费、杂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3. 工程结算以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价,工程款由乙方垫资,竣工验收合格, 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款.
三、 材料与施工组织
1. 砖、砂、水泥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运至施工地点。
2. 机械设备、工具、人员:乙方自行组织机械设备、工具和施工人员,并保证满足甲方的工程进度要求。
3. 组织协调:乙方积极组织协调所需材料、车辆、人员和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配合。
四、 甲乙双方义务与权利
1. 甲方负责现场指导、协调。
2. 甲方监督乙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乙方服务甲方的管理。
3. 工程质量:乙方严格按规范进行施工,如果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规范、规程而留下质量隐患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利制止继续施工,并责令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4. 乙方负责所完成工程的施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的保养工作。如在质量缺陷责任内,乙方不进行缺陷修复,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
5. 工程安全: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 工程进度:乙方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组织相应的人力、物力确保工程进度。
7. 治安管理: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不得打架斗殴,发生纠纷和矛盾积极与甲方联系,通过正当方式解决。
8. 凡是与乙方相关的债权与债务均归乙方承担。
五、 其它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手印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工作完成,乙方对内、外债务结清完毕后自行失效。
3.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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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3
发 包 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1.4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保修的方式履行建筑施工承包责任。
第2条:承包范围
2.1乙方承包范围:
2.
1.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以及图纸会审记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等的要求进行施工,除 工程外,均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内容如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
2.
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2甲方可指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委托乙方施工:
2.
2.1首层大堂装修、户内豪华装修、高低压配电、弱电工程、空调通风、煤气、智能化系统及周边防范、电信(包括宽带网)、电视、电梯及监控系统、幕墙、消防、市政园林工程、幕墙、中央空调及配套工程的专业设备安装等项目由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承包,由甲方与专业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乙方须承担配合施工的责任。
2.3 甲定生产厂家乙负责采购的材料:
钢筋:
水泥:
防水卷材:
门窗:
第3条:工程质量标准
3.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合格标准。
3.2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第4条:保修期
4.1本工程保修期为:
1、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年限。
2、防水工程________年。
3、管线设备工程________年。
4、装修工程________年。
5、缺陷责任期:6个月。
第5条:工期
5.1总工期: 天(本工期为从甲方下发的开工文件起到完成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不包括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各专业工程的工期)。
5.2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下发的正式开工令为准。
5.3节点工期:
5.4合同文件中提及的工期,不包括劳动假日、公众假日和恶劣天气日子。
5.
5.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
3)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5.5承包方必须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5.6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6条:承包方式
6.1本工程采用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的形式进行总承包施工。
6.2在施工期间,其它有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项目(合同外项目、图纸会审变更部分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相应费用、工期应经双方确认后调整。
第7条:合同价
7.1工程款计价方式:
7.2付款方式:
预付款:
工程进度:
工程结算款:
第8条:合同生效
8.1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8.2合同订立地点: 。
8.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4本合同文本正本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9条:其它约定
9.1甲方付予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乙方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2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须符合国家或省、市等的规范要求,且须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索回已经支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因乙方未履行上述约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9.3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9.4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篇6: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发 包 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1.4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保修的方式履行建筑施工承包责任。
第2条:承包范围
2.1乙方承包范围:
2.1.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以及图纸会审记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等的要求进行施工,除 工程外,均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内容如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
2.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2甲方可指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委托乙方施工:
2.2.1首层大堂装修、户内豪华装修、高低压配电、弱电工程、空调通风、煤气、智能化系统及周边防范、电信(包括宽带网)、电视、电梯及监控系统、幕墙、消防、市政园林工程、幕墙、中央空调及配套工程的专业设备安装等项目由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承包,由甲方与专业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乙方须承担配合施工的责任。
2.3 甲定生产厂家乙负责采购的材料:
钢筋:
水泥:
防水卷材:
门窗:
第3条:工程质量标准
3.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合格标准。
3.2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第4条:保修期
4.1本工程保修期为:
1、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年限。
2、防水工程5年。
3、管线设备工程2年。
4、装修工程2年。
5、缺陷责任期:6个月。
第5条:工期
5.1总工期: 天(本工期为从甲方下发的开工文件起到完成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不包括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各专业工程的工期)。
5.2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下发的正式开工令为准。
5.3节点工期:
5.4合同文件中提及的工期,不包括劳动假日、公众假日和恶劣天气日子。
5.5.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5.5承包方必须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5.6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6条:承包方式
6.1本工程采用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的形式进行总承包施工。
6.2在施工期间,其它有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项目(合同外项目、图纸会审变更部分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相应费用、工期应经双方确认后调整。
第7条:合同价
7.1工程款计价方式:
7.2付款方式:
预付款:
工程进度:
工程结算款:
第8条:合同生效
8.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8.2合同订立地点: 。
8.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4本合同文本正本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9条:其它约定
9.1甲方付予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乙方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2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须符合国家或省、市等的规范要求,且须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索回已经支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因乙方未履行上述约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9.3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9.4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建筑房屋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甲方:_____乙方: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_____承包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
篇8: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 项目消防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图纸及乙方完善、优化后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和招标答疑记录、设计变更、乙方投标预算和招标文件范围规定内容,以及经双方确认、消防局审核批准的自动报警系统优化设计方案,供货及安装内容为:
1) 与泵房连接、与消防中心连接的水、电管线工程
2) 消火栓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 喷淋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自动喷淋系统
4) 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的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及消防中心须增补的设备
5) 消防广播、电话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消防广播兼做背景音乐。
6) 整个商住楼通风防排烟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各设备从相对应的双电源转换器直接取电。
7) 消防电梯系统相关消防控制线路,由消防施工单位向电梯专业提出配合要求。
8) 移动灭火器设备配置。
9) 风机、防火卷帘设备及控制线路;双电源转换器的后面部分全部由消防施工单位完成。
10)切断非消防电源线路。
11)消防水池水位报警系统、线路等。
12)消防设备的监控及反馈系统。
13)气体灭火的设计、施工。
上述消防设计图纸,由乙方负责报送 消防局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消防工程施工;如需在上述图纸基础上增加工程内容才能通过消防局审核和验收的,增加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于间隔或功能改变的增加工程除外。
上述1~13项工程内容涉及的材料、设备、设施均由乙方采购供货、运输和安装,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1.4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本工程乙方必须包报建及费用、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调试、包验收通过、包施工安装发生水电费、包利润及税金等方式进行,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属于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工程造价(大包干价)
2.1 本工程大包干承包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2.2 超出合同范围外的子项内容,必须在施工前报甲方确认,施工后由本项目监理公司和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工程量,按 进行计价结算。增加工程造价总计在万元内的,不支付工程款,多于 万元部分按实支付。
第三条:工期
3.1 乙方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工,须于 年 月 日前施工完毕, 年 月日前完成消防验收。如因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未达到乙方进场施工条件,工期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3.2 自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正式开工之日起算,至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称为本合同实际总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等级以上,乙方并保证工程如期开通使用和质监、消防验收通过。
4.2 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自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告正式批出之日起计 贰年 时间。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5.1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5.2 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5.3 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5.4 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
6.1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2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3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4 所有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且消防系统全部开通后,付至大包干造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5 工程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 份完整竣工图纸资料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0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合同结算价的 %;
6.6 余款 %作为质保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满后10天内支付。
6.7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8 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现场签证与结算
7.1 现场签证
7.1.1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合同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合同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 五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7.1.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合同外现场签证项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7.1.3 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按含税造价处理(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双方协商的计费方式计付。
7.2 结算
7.2.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2) 工程量计算书打印稿及电子文件一份;
3) 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4) 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5) 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6)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7.2.2本工程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甲方签证计算。工程师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60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签证及本合同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7.2.3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套。
8.1.2 开工前 天内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监理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8.1.3 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图纸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 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8.1.4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8.1.5 保证按第六条支付工程款的办法进行工程款项支付。
8.1.6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返工、材料等损失。
8.1.7 协助乙方解决施工期间水源、电源及材料堆放和施工人员的住宿场所。
8.1.8 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8.2 乙方责任:
8.2.1 收图后,在开工前 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开工前 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8.2.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并保证安全施工,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场地清洁卫生,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监理方及有关部门。
8.2.3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8.2.4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8.2.5 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8.2.6 乙方负责办妥消防报建、验收手续(注:由于本合同范围外项目引致不合格的问题不属乙方责任)
8.2.7 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8.2.8 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 天内清理场地并撤离施工现场。
8.2.9在施工中,甲方发现乙方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等与合同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等不符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如因乙方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而导致工程不能按期通过质量监督站或广州市消防部门的验收,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9.2 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验收表,以书面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9.3 单项工程竣工前 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 天内验收完毕。甲方不按时验收,则视作甲方认可乙方单方验收。
9.4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安装完毕,应在完工前天由乙方申请要求市消防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保证验收通过和开通使用,属于交钥匙工程,并按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延迟的,乙方应承担延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9.5自动报警系统和相应部分经乙方优化设计修改后,如市消防部门验收通不过而需重新整改所需的工程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工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9.6 属于甲方负责完善的消防工程项目(包括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管井的封堵等)应在消防验收前达到验收标准,否则乙方竣工验收时间顺延。
9.7 工程竣工后,在工程结算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资料各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8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 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优化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设计及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10.2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修改、补充、增减原有工程设计,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其增减工程量由监理单位和甲方签证确认,并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内容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
11.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1.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1.4乙方如将甲方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1.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1.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1.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1.6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1.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12.1 甲方已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建设监理,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公司的管理,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验收、工程签证必须经监理公司和甲方盖章确认。
12.2工程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的质量投诉或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逾期处理,甲方将另行委托,其所有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 施工用水源、电源设施甲方接到工程主体内,由乙方接到施工现场内各施工地点并按表向总承包单位缴交水、电费。
12.4甲方对乙方工程进度或质量不满意时,虽经甲方提出要求改善,而乙方并未执行,则甲方有权不须提出任何理由而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遵从在天内退场,甲方保留对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的索赔权。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3.2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乙方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五条:附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3.1 《消防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14.3.2 《报价一览表及工程量清单》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篇9: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国际工程承包是指一个国家的政府部门、公司、企业或项目所有人(一般称工程业主或发包人)委托国外的工程承包人负责按规定的条件承担完成某项工程任务。国际工程承包是一种综合性的国际经济合作方式,是国际技术贸易的一种方式,也是国际劳务合作的一种方式。之所以将这种方式作为国际技术贸易的一种方式,是因为国际承包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包含有大量的技术转让内容,特别是项目建设的后期,承包人要培训业主的技术人员,提供所需的技术知识(专利技术、专有技术),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
一、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内容
招标成交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不是采取单一合同方式,而是采取另一种合同方式,这种合同是由一些有关文件组成的,通常称为合同文件(contract documents)。
合同文件包括:招标通知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和协议书等。
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合同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权责条款
合同中应该规定,发包人须将其任命的监理工程师及时通知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是发包人的代理人,在监理工程师中选定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监督工程施工和处理履约中出现的问题。
2.工程承包的转让和分包条款
合同一般规定,承包人未经发包人或其代理人同意,不得将全部合同、合同的任何部分、合同的任何利益和权益转让给第三者。经发包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承包人方可把部分工程分包给他人,但原承包人仍对全部工程负责。
3.承包人一般义务条款
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应该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部设计和施工,并无偿提供为施工所必备的劳务、材料、机器设备及管理知识。
4.特殊自然条件和人为障碍条款
工程承包合同,一般来说履行合同时间较长,在履行合同中,可能会由于特殊自然条件和人为原因给工程的施工带来困难,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才能排除,例如,增加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材料等,这样就要增加承包费用或推迟工程进度。以上问题须经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的代表确认,发包人才能偿付额外增加的费用或同意工程延期。
5.竣工和推迟竣工条款
合同中规定竣工时间和标准,工程完成后承包人经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验收无误后发给竣工证明,标志着工程项目已全部竣工。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如,工程变更、自然条件变化、人为障碍使工程延误,承包人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可以延长工程的竣工期限。
6.专利权和专有技术条款
承包人或分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专利和专有技术,并承担被第三方控告合同范围内专利权为非法、以及专利权被第三方侵犯时的责任;承包人提供的专有技术,双方应订立保密条款。
7.维修条款
合同中的维修条款是说明维修期限和维修费用的负担问题。维修期限一般是从竣工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一般土木工程维修期为十二个月。在维修期内,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工程缺陷进行维修、返工或弥补等。如果工程的缺陷是由于承包人的疏忽造成,由承包人负担由此而引起的费用。如果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由发包人负担费用。
8.工程变更条款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有权改变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项目,承包人应按变更后的工程项目要求进行施工。因工程变更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应在合同的总价中予以调整,工期也要相应改变。
9.支付条款
支付条款一般规定在合同条件的“特殊条件”之中,主要包括:
(1)预付款: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给承包人一部分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一般是合同总价的5-15%以便承包人购置机械设备和采购材料等。
(2)临时结算:发包人每月向承包人支付一次,发包人每月支付的金额应扣除承包人的保留金,保留金通常是每月支付金额的5-10%左右,但保留金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总价款的5%时,就不再扣留,承包人交付的保留金应在工程竣工和维修期满后全部退还给承包人。
(3)支付期限:一般规定,在监理工程师签发给结算单之日起十五至三十天以内,发包人要向承包人付清费用。
(4)迟付加息:如果发包人不按规定付款,应按工程项目所在国中央银行放款利率加息。后结算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发包人付清全部价款。
10 .违约惩罚条款
合同项下的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违约的行为,针对各方违约的情况,分别订立违约惩罚条款。
(1)对承包人违约的惩罚:承包人凡是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而转让和分包承包工程;承包人凡是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开工;承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标准准备材料;承包人不听从监理工程师的正当警告;承包人忽视工程质量等,均属承包人的违约行为。对此,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惩罚措施。
(2)对发包人违约的惩罚。凡是以下情况即构成发包人违约:
未向承包人按时支付费用;
干扰、阻碍或拒绝向承包人签发付款证明;
无正当理由中途决定停工,故意制造事端,挑剔和责难承包人等等。对于发包人的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发包人须赔偿承包人因准备开工或施工中所有费用的支出和机器设备折旧费用,运输费用等。
除上述合同条款外,还要订立仲裁条款,特殊风险条款等。
二、工程承包合同的招标方式
招标(tender, invitation to invite tender) 是一方(招标人)欲出售、购买商品,或欲建设工程项目按一定程序征求应征人,不经磋商而进行交易的一种方法。应征人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出具体方案并寄交招标人称为投标(to submittender 或 submission of tender)国际竞争性招标的程序大致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1.招标前的准备工作
(1)项目招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委员会应由国家主管部门组织,聘请工程、商务、外汇、法律等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解决项目招标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具体指导招标工作。
(2)招标公告
在进行招标前,应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发布招标公告。它包括招标通知和招标广告两个部分。招标通知是指分别送给与项目有关的与所在国建立了外交和商务关系的各国有关部门的书面通知。招标广告是指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所刊登的招标广告。
篇10: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第一条 工程名称(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称)
____。
第二条 工程地点
____。
第三条 工程范围
____。(可用列附表办法)
第四条 质量标准
____。(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 承包方式
____(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方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 工程总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元整。
第七条 工程包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方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 付款办法
第九条 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范围自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年__月_ 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 中间交工
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___工程,自__年__月__日开工于__年__月 __日开工于__年__月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 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 ______。
第十二条 关于工程保密办法 ______。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______。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 ______。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式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总承包方收执____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____份。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总承包方:
负责人:____地址:____电话:____
分包方:
负责人:____地址:____电话:____
__年__月__日订立
篇11:2024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房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准备在新建x间x层带尖子的房屋一栋。经与乙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从主体结构开始到粉刷完毕)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建设,工程从x年月日开始动工,至x年月日竣工;房屋建设采用费用包干制的形式;乙方按照甲方的图纸保质保期来进行施工。
2、采取费用包干的方式。乙方负责房屋建筑时所需的设施(比如:脚手架、跳板等),甲方负责材料的供应;工程开工,从协议签定之日开始,历时天内完成;房屋建筑总面积平方米,按每平方元计算,费用金额共计元整。
3、付款方式:主体结构工程完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项。
二、质量要求:
1、工程验收标准,甲方按照下面的规定执行。
2、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主体结构建设时,墙体要垂直、整体平整,所有的门及门窗的安放与墙体成一条线;粉刷时墙体厚度均匀,无裂缝,内墙面达到整体水平、平整、无裂缝,门及门窗与墙接触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缝隙,天面要达到厚度均匀,无裂缝,所有刷白颜色均匀,大门墙体及卫生间的瓷砖要平整完好的粘贴,达到水平;阴阳角与墙体成一条线,与墙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进行雨水排除的处理,待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三、安全问题:
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需要说明: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双方证明人
甲方证明人(签字盖章):
乙方证明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篇12:包工包料房屋建筑工程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工程质量,圆满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建筑工程概况:楼加层,面积大约为 平方米左右。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按实际建筑面积甲方每平方米付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三、施工概况:
1楼挖四个井桩深度为3米,4个柱子为14毫米钢筋,4个柱子之间拉梁钢筋为12毫米的钢筋,圈梁为12毫米钢筋。四楼上口圈梁为14毫米的钢筋。楼梯天井为18毫米的钢筋,三楼悬梁下底为三根18毫米钢筋,上层为二根16毫米钢筋,一个门按照300元标准计,铝合金窗子每平方按140元计,地板砖每平方按25元标准计,厨房卫生间砖按每平方18元,天井现浇按照每平方800元,电线众邦线,主线为4平方,副线2.5平方,4楼扎筋之间15公分,主筋为12毫米的钢筋,副筋为8毫米的钢筋,四楼加两道以上钢筋均为18毫米的主筋。
四、工程工期:
1、甲方规定动工时间为年___月___日至年___月___日完成,工期为2个月,不得延期。
五、施工安全责任: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的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发生此类的一切费用。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
六、付款方式:
挖井桩挖到三楼付 万元,三楼封顶付 万元,四楼进砖付 万元,四楼楼面支钢筋付 万元,四楼封顶现浇好付 万元,粉墙付 万元,买地砖、厨房卫生间墙砖付 万元,整个加层完工后,甲方留 万元验收。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13:房屋建筑工程合同范本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规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二、 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规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且必须提供本人资格证书。
三、 工程承包范围:
1. 建筑价格为每平方米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檐口高度为 米,屋脊高度12.8米,桩石基础,四层现浇,屋面不现浇。乙方不负责水电,不包括门窗、水电、内贴面材料。
2. 本工程所需的施工工具及工人均由乙方负责,且不得转包给别人。
3. 材料需要及钢筋配比、沙石配比、水泥配比按附件要求。
4. 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图纸施工,做到无渗水、无空洞、阴阳角分明。
四、合同工期:开工日期自年日起,竣工日期:自___月括法定节假曰)计算承包天数。另注:雪雨冰冻等恶劣天气应延时,不计入合同总天数。
五、工程质量标准:承包人(乙方)向发包人(甲方)承诺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施工,竣工后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六、同价款总金额支付方式,按比例分期付款。合同价款总金额支付比例为:
1. 进场做好基础第一层结束后付元。
2. 第二层结束后付
3. 第三层结束后付
4. 第四层结束后付
5. 房屋结顶后付元。
6. 验收合格,留保证金元,在一年内付清。
七、施工用原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但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材料型号产地进行购买,并向甲方提供样品(包括质保书、合格书原件等),钢筋指定用沙钢3级,砌墙八五砖用 牌,现浇水泥用 牌,自拌混凝土,沙子、水泥品牌双方约定。经甲方认可方可施工,并封存样品做为竣工验收的标准。如发现乙方使用与双方预定不同材料。立即停止施工,同时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的违约金。
八、安全责任:施工工地安全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为施工的工人办理意外保险。合同期内发生任何意外事故,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建房所用材料说明:
1. 基础:承台大梁按小区图纸施工;桩,采用沉桩,6个16mm电焊圆盘下沉1.5米;小梁采用2根*18mm加2根*14mm,箍筋6mm,间距20cm,高20cm。
2. 柱子:大梁柱用20mm*8支,阳台柱用16mm*6支,外角柱子14mm*6支,其他构造柱用12mm*4支,箍筋间距为15cm。
3. 楼面:楼面用10mm三级钢双层双向,间距18cm*18cm,楼面厚度为11cm,水泥用量每搅拌一次2包水泥,底层地面由乙方负责浇好,地面厚度为10cm。单层双向采用8mm和10mm钢筋。
4. 大梁采用钢筋按图施工;承重梁采用3根*18mm和2根*16mm钢筋制作;构造梁采用2根*16mm和2根*12mm钢筋制作。注:瓦5元/张
5. 砌墙每搅拌机水泥一包,粉刷1.5包,用中沙和水泥,内粉刷须冲饼子;沙采用中粗砂和石粉按3:1比例配制,不可以用石灰王。外墙贴面价格每平方米 元。屋面采用木结构,正梁现浇220*450,5根*18mm。出边轮220*250= Φ124根,挑出400,用Φ8,150*150。桁条小头不小于l5cm,木板厚1.5cm以上,挂瓦条2.5*3cm。
6. 瓦面桁条间距1.1米/根,面板厚2.2cm。
十、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以物价波动或任何本协议约定外的一切理由而停止施工或在施工中途要求加价,否则乙方属于违约,并应支付总价30%的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合同开始生效。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协商解决。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4:建筑安装工程拆迁房屋合同协议书
合同样本范文
合同编号:_______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政府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年____月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甲方根据国家计委颁发试行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____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后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元。
第四条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支付违约金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___%收费。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数罚款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甲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人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一经签订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别交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建委、____等单位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 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说明:
1、本合同示范文本只是提供给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的一种参考,当事人须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正确选择适用的条款并作相应的调整,切勿套用。订立重大合同或者内容复杂的合同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
2、本合同示范文本由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提供。
篇15:2024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一、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以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等补充文件。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等补充文件。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时间: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五、合同价款
本工程为总价包干合同,完成招标范围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中标价为合同价(除合同专款另有约定外);经相关部门审定的工程结算价为最终工程价。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按照合同约定方式结算。
合同价为:金额(大写) ¥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
(2)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价款
(6)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
(7)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图纸
(10)其他合同文件
(1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提供履约保函后正式生效,至本工程竣工结算完毕且保修期满,同时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意见 年 月 日
篇16:建设工程建筑市场监理合同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
监理人(全称):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____________。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____________。
五、签约酬金
监理酬金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最终工程结算价为计费基数,结合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方式进行计算。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为____万元,监理服务投标中标费率为 ,签约酬金为(大写):____________(¥:元)。
六、期限
1.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应为自委托人通知监理进场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原则上招标人应设定为与所监理项目的施工工期一致,特殊情况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均不能大于施工工期的110%。如施工工期超过110%,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相应延长但要追加延期费用。)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____无 。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____无 。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____无 。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2.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3.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盖章)监理人:____________(盖章)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
篇17:房屋建筑工程合同范本
鉴于乙方承包装修之甲方装修工程已于 年 月 日交付使用,有关细项质量需进一步观察,目前有关工程细项已需维修养护,故甲、乙双方就工程的保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为:
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合同项目内(以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预算明细表及 年 月 日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列明为准)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鼓包,壁纸鼓包、脱落,房顶出现脱落,所有器具因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属于甲方使用不当、天灾、原土建质量造成的损坏除外。
3、目前工程已存在的问题及乙方责任:
1)花岗岩地面有5块有1/3空鼓,1块4cm缺角,1块1/3断裂,若在保修期内有空鼓的花岗岩出现断裂,乙方应予更换,材料费及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或由乙方返还断裂部分的材料费及相应各项取费。
2)护墙板的板面目前变形较重,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进行更换或整修。
3)木门现已变形,乙方应予 年 月份前进行整修。
4)壁纸卷边,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进行整修。
5)厨房洗菜盆下水管无反水弯,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新购反水弯并进行更换。
6)前述各项问题的整修或更换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4、乙方工作方式
在甲方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后7日(节假日包括在内)内,乙方须安排 熟练的技术工人带料完成整修或更换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5、法律责任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故拖延达14个工作日,不予整修或更换的,甲方有权扣除工程尾款人民币 元;若甲方因该质量问题造成其他损失,甲方除有权扣除工程尾款外,还可采取法律许可的其他措施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6、结算
保修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或虽出现质量问题但乙方整修及时并令甲方满意,保修期结束后七日内,甲方将尾款如数结算予乙方( 年 月份乙方将第3条所述问题整修结束后,若甲方感到满意,可以结算)。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盖章: 盖章
篇18:房屋建筑工程合同范本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房屋建筑标准和质量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愿意将住宅楼工程施工承包给乙方,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及地点:私人住宅楼,工程位于翟港路与三胞街交叉处。 工程结构:基础为混凝土浇灌桩基础,一至十层为框架结构。 二、工程承包形式及承包内容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承包内容: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要求施工,其内容为房屋基础工程(正负零以下);(正负零以上)砖混结构主体工程(含女儿墙、顶层楼梯屋)和房屋内外砂浆抹面装修工程;四周明沟散水工程。
三、工程质量的要求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房屋建设合格工程标准。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管理,每道工序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如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工程质量的全部责任。
四、工程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 因甲方责任或遇不可抗力事件延误施工工期,工期顺延。
五、安全生产
本工程施工要求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税费缴纳
甲方负责“三通一平”及房屋建设相关手续,并承担一切税费(含建安工程税金);乙方只承担施工过程中用的水电费用,除此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价款
工程承包面积为 平方米,包工包料单价 元/平方米(未含建安工程税金),本工程总投资约为人民币: 元。结算时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
八、工程款支付
基础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 元;每层主体工程完工后(各楼层顶板混凝土浇筑结束)甲方付乙方 元;内外墙砂浆抹面装修完工后甲方付乙方 元。
工程完工并交付甲方后,双方结算,除留质量保证金 元外由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余款。乙方自房屋竣工验收交付甲方时起,乙方保修期为一年,无质量问题,到期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内如有房屋漏水,沙灰墙体裂缝等施工问题,乙方接到甲方房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地进行处理,直到甲方满意,否则甲方请人处理,工时及材料从保证金中扣除。
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九、甲方有义务、责任处理和协调好周边各项关系,并负责承担土地占压费以及与房屋建设管理部门协调关系。乙方施工时应处理好周边关系。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篇19: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_合同范本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篇20:建筑房屋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为保证首贵谷脚农场道路改造工程在合理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与基础、毛石挡土墙、砼路面、排水等全部施工内容。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担所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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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挡土墙工程为5年;
3.砼路面工程为3年;
4.路基排水泄洪工程为3年;
5.其他约定:无。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需紧急抢修的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该工程结算价款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以结算价款5%核定。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无。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5日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返还时间和方式。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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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年月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证意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