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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姑娘的读书收获是什么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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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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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三国演义笔记

滚滚长江水,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三国演义》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罗贯中。该书艺术地为人们描绘了三国时期的历史画卷。从东汉末年宦官之祸到黄巾军起义失败,直到魏蜀吴三国鼎立,终于西晋灭吴,统一中国,共约90年的烽火岁月,大体上分为军阀混战、封建兼并、三国鼎立、西晋统一四个阶段。

《三国演义》之所以流芳百世,千古传诵,主要有赖于精彩惨烈的战争场面描写和对主要历史人物的个性刻画和他们之间纷繁复杂的关系分析。例如:官渡之战,此战发生在东汉末年三国鼎立局势之前,曹操不仅兵力少,且南面有荆州刘表,江东孙策与他为敌处于不利位置。但曹操客观地分析了局势(公曰:“吾知绍之为人,志大而智小,色厉而胆薄,忌克而威少,兵多而化分不明,将骄而政令不一,土地虽广,粮食虽丰,适足以为吾奉也。”)决定以自己所能集中的近万兵力抗击袁绍的进攻。元220xx年,袁、曹两军在官渡作战。在这场战斗中,曹操善于捕捉战机,能够跟据战场姿态的发展灵活地变换战术,以正兵抵挡袁军的进攻,以奇兵袭击袁军的屯粮库(乌巢),烧毁了袁军的全部粮草,使袁军军心动摇,内部分裂,最后击败了袁军,创造了中国历史上以弱胜强的著名战役。其间各人性格展现的淋淋尽致,战场画面的描述也可圈可点,不失为精典。

《三国演义》毕竟是小说其中有不少不属实的记载,什么诸葛亮火烧博望、新野;关羽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美人计...还有许多历史冤案:周瑜,“性度恢阔”、“曲有误、周郎顾”,与《三国演义》中周瑜完全相反;鲁肃本是一代英雄,结果被说成胆小怕事,唯唯诺诺。曹操……

在我还未看《三国志》前,常为诸葛亮“出师未捷身先死”沉吟良久,并为关公华容放曹、败走麦城而捶胸顿足,还对在彝陵火烧连营大败刘备的陆逊恨之入骨。先在回想,儿时美好的回忆被真实打碎,失望、后悔、伤心最后脸红。

而今吾已长大,理智少许,当我爱上“是非成败,转头空”后不再为得失而叹息。分久必和,和久必分。我开始钻研每一场战役的天时、地利、人和与人物间复杂的关系。于是我了解到了让国家强大不应只靠武力。在政治上,应联和其它势力,互相帮助。而对内在经济上应跟据民情收税,兴立屯田,发展农业生产。正所谓修内而安外。待时机成熟,再一鼓作气,完成霸业。这说起来很轻松,但要实施并完成,需要大家的不懈努力,并非易事。

其实每个人也是如此,故有“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行,增益其所不能。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还46天就开学了,这个班里个个都是高手,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可不学,当效吴下阿蒙。

2、

公元220xx年,袁绍挑选10万精锐步兵、1万骑兵,以黎阳为大本营;命令颜良为先锋,渡河进攻白马。曹操用荀攸之计,扬言渡河抄袭袁绍后路,袁绍命令颜良分兵一半到延津阻击曹操渡河;曹操命令于禁固守延津,以张辽、关羽为先锋,自己亲自领主力直扑白马,与东郡太守刘延夹击颜良,颜良遂阵亡。袁绍大怒,命令全军渡河;又命另一心腹大将文丑与刘备为先锋,直扑白马。曹操放弃白马,向延津撤退,并亲自帅精锐殿后,并故意放辎重;文丑、刘备带6000多骑兵追击,四散抢辎重;曹操乘机命令攻击,袁军大乱,文丑本人也被杀;曹操为诱敌深入,退回官渡。袁绍又不听田丰的计谋,并将他押送到邺城。袁绍摆开联营,步步进逼;曹操作出反应,命令于禁、乐进攻击两翼,大胜。袁绍为赢得胜利,在南方向李通、刘辟策反;李通不背叛反而领兵消灭暗通袁绍的地方豪强;曹操又命令曹仁、徐晃带领骑兵星夜前往镇压刘辟、刘备。袁绍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写书让江东孙策北上偷袭许昌;曹操谋士郭嘉认为孙策过于轻佻,必死于刺客之手,果然不久,孙策受到仇人阻击,伤重而亡(一说乃郭嘉暗中派遣曹操手下猛士杀孙策)。曹操与袁绍相持日久,军粮不足,意欲退回许昌,荀文若力劝曹操坚守,并最大限度支援前线。公元220xx年10月,曹操命令曹仁、徐晃等偷袭袁绍大将韩猛,烧毁韩猛押运的几千车粮草。袁绍谋士许攸建议袁绍派偏师偷袭许昌,抢走汉帝,遭到拒绝后又因为家属被审配收监,许攸无奈投靠曹操,并建议曹操偷袭袁军粮草堆放地乌巢;曹操留下曹洪等守大营,自己领夏侯渊、张辽、曹仁等直扑乌巢,同时命令徐晃偷袭袁军另外一粮草堆放地故市;曹军假装袁军,骗过袁军的盘查,偷袭乌巢。消息传到袁绍耳中,袁绍不听从大将张合应重兵救乌巢的建议;却听从谋士郭图意见命张合、高览率重兵强攻曹军大营,只派出少量骑兵救乌巢。救兵到达乌巢,曹操先集中全力攻下乌巢袁军营,擒守将淳于琼,烧毁所有物资;再回头击败来救的袁军骑兵;同时徐晃也攻下故市,烧毁所有的物资。消息传到袁军大营,郭图为免获罪,造谣说张合为乌巢之败而幸灾乐祸,同时派人通知张合说袁绍要杀张合,张合无奈投降曹军。曹操遂大举反攻,袁军毫无斗志,大部分投降曹军;袁绍等人仅仅与800亲兵逃走;后7万多投降的士兵被曹操下令活埋,天才谋士沮授为曹操诚意所动而投降,后得知家属在河北安好意欲北逃而被杀;袁绍另一重要谋士田丰被听信谗言的袁绍所杀。官渡大战,可以说是三国时期最精彩的战役,也是战争史上著名的范例;它标志着曹操正式称雄于北方,为北方的统一打下了基础。

2.赤壁之战

公元220xx年,刘表病重,孙权于是加紧时机向荆州进攻;投靠刘表、驻扎新野的刘备也借口抵御曹操和孙权,把所属军队扩充到几万人,并命令关羽于樊口大力训练水军,准备抢夺荆州;刘表长子刘倚为后母蔡氏家族所逼,进驻夏口。8月,刘表病死,次子刘宗在实力派舅舅蔡瑁兄弟、张允、蒯越等的支持下,任荆州牧。曹操于是率领大军迅速从叶、宛的小路南下,击败刘备守军,占领新野;刘宗在王粲、蒯越、蔡瑁等人的建议下投降曹操。刘备企图占领南郡(江陵),依靠那里大量的物资抵抗曹操;曹操得知刘备意图后,自己亲自率领5000精锐骑兵星夜追击刘备,由于大量百姓跟随刘备南下,曹军于当阳长坂为追上刘军,而关羽、诸葛亮已经事先撤退到夏口,刘军大败,刘备、赵云等“仅以身免”;刘备无奈只好改变主意,退回夏口。曹操取江陵后,又攻取、招降了荆州8郡,受降刘宗水、陆军达10万人;刘备于是派诸葛亮与孙权结盟,孙权在听取了周瑜、鲁肃、诸葛亮的分析后,决定抗曹,并命令周瑜、鲁肃、程普带3万多水军与刘备回合。11月,曹操率领10余万大军,进攻夏口的刘备;曹操水军在赤壁与孙刘联军遭遇交战失礼,曹操领主力到达后,大军在乌林驻扎;由于水土不服,曹军大量染上血吸虫病。为了克服曹军不适应水战的缺点,曹操命令把大部分船只用铁索连起来,形成为日后惨败致命的“连环船”。周瑜、黄盖等人发现连环船有不易躲避火烧的致命弱点,决定利用火攻;通常冬天吹北风,而江南由于气候问题,每年在12月有几天是反常吹东南风;为方便纵火,周瑜、黄盖使出“苦肉计”,曹操被蒙骗上当。在一个北风转东南风的夜晚,黄盖诈降,成功纵火,曹军大乱,联军乘机进攻;曹军大量烧死、淹死、投降,曹操在亲卫队的保护下,仓皇从华容道逃回江陵;为避免战船落入联军手中,曹操命令放火烧毁其他营寨的所有战船。同时孙权在南方进攻合肥,曹操无奈命令张辽、乐进、李典星夜驰援合肥;留下曹仁、徐晃守江陵,自己退回许昌。一年后,曹操命令曹仁、徐晃退出江陵,防守襄阳、樊城,荆州大部分于是落入刘备、孙权手中。220xx年,孙权从东线进攻合肥,于合肥为刘馥所挡。曹操10余万大军,败给了只有5——6万的孙刘联军,主要的原因是血吸虫病的流行和水土不服令北方军队丧失了战斗力,而曹操过于骄傲轻敌是主要的主观原因;而联军充分的利用了各个有利的条件,所以赢得胜利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赤壁之战,曹操的所有水军全部丧失,而刘备、孙权在赤壁之战后实力大大增强,曹操失去了在短时间内统一中国的机会,对后世的影响相当大。

3.汉巴之战

公元220xx年,曹操以张合、朱灵为先锋,带5000兵马在前面开路,自己带领带领10万大军从陈仓出发。张鲁提议投降曹操,其弟弟张卫与大将杨昂等实力派坚决反对,张卫、杨昂率数万人坚守阳平关;曹军多次强攻不下,于是决定假装退兵迷惑张卫,张卫遂减少守军。曹操马上命令乘夜强攻,由于守军兵力薄弱并戒备松懈,阳平关于是失守,杨昂战死;曹军继续攻击其他的营寨,惊动了山上的几千只夜糜,夜糜冲进张卫大营,引起人喊马嘶,曹操以为张卫反击,于是命令夏侯敦、许褚等将领主力大举进攻,张卫不敌,遂投降,夺取阳平关集中体现了曹操的军事指挥艺术才华。张鲁再次提议投降,遭到阎圃的反对,张鲁于是封藏而前往巴郡。曹操知道张鲁有心投降,于是用高官收买了巴族七姓首领,张鲁无奈投降。曹操又命夏侯渊、徐晃、张合攻下三巴,同时关中的程银、侯选等叛将也投降曹操,曹操于是占据了汉中、巴郡。

刘备得知曹操平定了汉巴(其中巴东的首府为现在的重庆),对自己威胁极大,只好向孙权妥协,孙权也想借此在合肥发动攻势拿下淮南,于是双方中分荆州。于是刘备命黄权攻取三巴,杀投靠曹操的巴族首领杜获等人,曹操命张合反攻,攻下巴东、巴西,并迁移百姓往汉中,又与张飞大战50多天,被张飞所败。曹操采取了一系列稳定汉巴的措施后留下夏侯渊等人留守而自己班师回洛阳(继续进攻刘备是否合适后面有分析),并迁移8万多人民回关中。刘备集中力量后,先以张飞、马超、吴兰进攻武都,在下辩一带随时阻挡关中曹军增援汉中;自己领法正、黄忠、赵云等人率主力进攻夏侯渊据守的阳平关。曹操马上命令曹洪、曹休(本来是曹植当主帅,由于曹丕作怪——)增援汉中,在下辩与刘备军展开激战,破吴兰,吴兰逃入阴平,为当地人所杀,后击败马超、张飞,平定响应刘备的地方首领雷定等部。刘备向诸葛亮求救,诸葛亮号召“男子当战,女子当运”,最大程度集中力量支援前线,形势对曹操相当不利,曹操亲自驻军长安,并命令曹仁平定向关羽投降的宛城守将侯音。刘备亲用法正的计谋,调动夏侯渊的一半军队增援张合,然后乘夜偷袭夏侯渊,第二天凌晨,刘备派黄忠偷袭正在指挥修补鹿角的夏侯渊,夏侯渊遂被杀,张合被逼收集残兵回守阳平关。由于形势更加严峻,曹操于是亲自到汉中前线,命令徐晃偷袭陈式据守的马鸣阁,恢复了汉中与下辩的联系;刘备命令部下坚守阵地,同时袭扰曹操的补给线,又命令赵云、黄忠偷袭北山,烧毁了曹军万余袋粮草。曹操无奈,只好让曹真去下辩接曹洪,放弃汉中,同时迁移几万户百姓回关中。汉中之战的结果,基本决定了三国鼎立。

4.关羽失荆州

公元220xx年10月,南阳百姓因不堪剥削暴动,宛守将侯音乘机叛乱,致函关羽求助;关羽反映迟钝,侯音为曹仁所擒杀。220xx年7月,关羽受刘备取汉中胜利鼓舞,北上取襄樊;曹操以于禁为将,督7军救曹仁,同时命徐晃率军进驻宛城。8月,山洪爆发,淹于禁等7军,关羽乘机攻击,庞德不降被杀,于禁投降;曹仁沉白马坚守樊城。关羽以偏将攻襄阳,自己亲自攻打樊城,并于樊城北布下阵地,以防北方曹军援兵;同时派人向附近郡县策反,荆州刺吏胡修、南乡太守傅方投降,许昌以南部分官吏也暗中策应关羽;陆浑人孙狼聚众暴动,响应关羽,邺城魏讽乘机企图发动政变;即所谓“威镇华夏”。曹操听取司马懿、蒋济等人意见,与孙权结盟,同时命徐晃率军救曹仁,并命名将张辽火速援曹仁。孙权故意派陆逊代吕蒙,关羽大意,遂抽走荆州部分守军;闰十月,孙权令吕蒙为大督,率军袭取江陵,孙皎后继,另派右护军蒋钦督水军进入沔水(汉水),防关羽顺流而下。吕蒙至寻阳(今湖北黄梅西南),将战舰伪装成商船,兵士扮为商人,昼夜兼程。至公安,迫蜀守将傅士仁归降,继用傅士仁劝降了江陵守将糜芳,并厚待关羽将士眷属,释放关羽俘获的魏军将士,抚慰百姓。同时,令陆逊进至夷陵(今宜昌境),西防刘备。徐晃到前线后,与曹仁取得联系,曹仁军士气大增;为离间孙刘,从中渔利,乃令部将将孙权来信射入关羽营中,关羽见后,犹豫不决,军心动摇。徐晃乘机大举进攻关羽据点,大破关羽,并乘机打通樊城路线。是时,洪水退,曹仁引军配合徐晃攻击关羽,文聘从水路短关羽粮道,关羽节节败退。关羽知荆州已失,急忙退军,士兵得知家属获厚遇,士气剧降;后关羽败亡麦城。

5.夷陵之战

公元220xx年,关羽被吕蒙擒杀,荆州为孙权所有,刘备在巴山以东的势力全部消亡。为挽回既得利益,并为关羽报仇,不顾大臣劝告,决意东出,令车骑将军张飞自阆中(今属四川)会师江州(今重庆)。张飞出发前被部将刺杀,刘备仍令诸葛亮留成都,赵云在江州为后军督,自统大军于七月东征。孙权向刘备求和不成,进一步与魏修好,八月再次遣使称臣。曹魏趁势封孙权为吴王,加紧离间孙、刘。孙权接受封王,同时命右护军、镇西将军陆逊为大都督,统率朱然、潘璋、徐盛、韩当、孙桓等部5万人拒蜀军;令平戎将军步骘领兵万人守益阳(今属湖南),企图阻止武陵(今湘西、黔东及鄂西南一带)土著部族助蜀。当4万蜀军进攻巫(今四川巫山)、秭归(今属湖北)时,陆逊针对蜀军势盛、求胜心切以及地形于己不利的状况,采取先让一步、集中兵力、相机决战的方略,令守将李异、刘阿率部退至夷陵成亭(今湖北枝城北,长江东岸)一带,据守有利地形,将几百里峡谷山地让给刘备,以疲惫蜀军。次年正月,刘备遣将军吴班、陈式督水军进入夷陵地区,锁江东西岸。二月,亲率诸将自秭归南渡,经崎岖山道,进至夷陵、夷道(今枝城)一带连营,坐镇I亭指挥;以黄权为镇北将军,督江北诸军至夷陵北,与吴军相拒,兼防魏军袭击;派侍中马良进至武陵郡,接应反吴投蜀的部族首领沙摩柯,争取更大支援。当刘备遣前部督张南围孙桓于夷道时,吴军众将请求陆逊派兵救援,陆逊知孙桓得人心,且夷道城坚粮足,坚持不予分兵。蜀军频繁挑战,吴将急欲迎击,陆逊耐心劝止,坚守不出。有的老将和公室贵戚出身的将领企图各行其是,欲贸然出动,陆逊绳以军纪,严加制止。刘备埋伏8000蜀兵于山谷,派吴班在平地扎营,企图诱陆逊出战。陆逊识破其计,仍不与战。两军相持达半年之久。蜀军远道出师,速决不成,且营地分散,运输困难,兵疲意懈。时值暑热,刘备将水军移驻陆上,失去主动。闰六月,陆逊认为时机成熟,决定由防御转入反攻。先以火攻破蜀军一营,继令诸军乘势进攻,迫使刘备西退。张南闻讯,亦弃夷道北走,受朱然、孙桓南北夹击,战死。陆逊即令水军封锁江面、孙桓等扼守夷陵道,分割蜀军于大江东西,进而各个击破,火烧连营,克营40余。蜀军死伤惨重,将领杜路、刘宁投降,大督冯习及沙摩柯被杀。刘备败退西北马鞍山,依险据守。陆逊集中兵力,四面围攻,歼蜀军数万。刘备领余部趁夜向西突围,后卫将军傅肜等被吴军斩杀。刘备军退向秭归,并令驿人于险道上烧铙铠阻塞道路以断后。吴军将领纷纷请战欲大举追击。陆逊为防曹魏袭吴,仅派李异、刘阿跟踪至南山(指秭归南岸之山)。黄权因归路被吴军截断,率众投魏。刘备收集散兵后由秭归退回白帝城(今四川奉节东)。李异、刘阿于八月还守巫。次年四月,刘备病亡。

6.诸葛亮北伐

公元220xx年,曹丕病死,诸葛亮乘机出兵汉中,自己带领大军直扑曹魏据守的祁山;同时派老将赵云、邓芝带领偏师从斜谷出发扬言攻打湄城,然后进攻曹魏中心城市长安;由于蜀军经过2年多的养精蓄锐、准备充分而曹魏准备不足,蜀军很快攻下祁山,曹魏的天水、南安、安定投靠蜀,曹魏朝野震动。魏明帝曹睿马上命令大将军曹真率领15万大军由长安出发,驰援湄城;智勇双全的名将张合领5万精兵星夜截击诸葛亮部队;自己也亲自到达长安坐镇。诸葛亮以马谡为先锋,抢先占据战略要地街亭,马谡不听副将王平的苦告,把军队驻扎在附近小山,同时让王平在附近驻扎;张合到达街亭后,分一部分兵马阻止王平与马谡合兵,自己带领主力把马谡军队围在山上,同时命令放火烧山;马谡大败,不敢见诸葛亮,而逃回成都,后病死在狱中。蜀军失去街亭后,基本为张合所钳制,无法突破张合防线;而东线的赵云部也为曹真的优势兵力所败;诸葛亮无奈只得退回汉中,第一次北伐失败。在北伐前,大将魏延提出由他带领5000精兵从斜谷出发抄近路直取长安,为诸葛亮所拒绝。

当年冬天,曹魏大司马曹休在石亭为吴所败,关中主力东下救曹休。诸葛亮乘机杀出散关,包围战略要地陈仓;由于曹魏大将军曹真早料到诸葛亮必定会有此着,事先让智勇双全的将军郝昭领3000兵马守陈仓。由于陈仓地势险要,易守南攻,再加上郝昭在上任后准备了大量的滚石、油脂、火箭等物资,还加固了城墙。蜀军在强攻了20多天后还没有攻破,蜀军粮草不足,曹魏名将张合也带领大军前来支援;诸葛亮只得命令退回汉中,设伏兵杀前来追击的魏将王双;第二次北伐以失败告终。

公元220xx年春,诸葛亮派陈式(陈寿之父)取武都、阴平两个小郡。第三次北伐虽然是获得了两个郡,但无法扭转被动的劣势。

公元231年,诸葛亮第四次北伐,再次攻打曹魏据点祁山。曹睿命令司马懿、张合等带大军迎战诸葛亮;诸葛亮留下王平领一部分人马继续攻打祁山,自己率领主力与司马懿决战;在路上击败曹魏凉洲牧郭淮部,抢收当地小麦当军粮。司马懿知道蜀军远道而来,再加上补给线漫长而艰辛,于是坚守不出;后诸葛亮设计败司马懿,司马懿更是坚守不出。但蜀军由于负责后勤的第二号实权人物李严(李平)粮草供应不上,而假传后主命令让诸葛亮退兵,诸葛亮无奈只好退兵;司马懿得知诸葛亮退兵,命令大将张合追击,张合抗议,司马懿强行命令张合追击,张合为诸葛亮所置伏兵射杀;第四次北伐也是以失败告终。

公元234年,经过3年修养生产的蜀军,一改过去从祁山出发的老路子,从斜谷出兵,同时发函让孙权配合作战;曹魏也司马懿带领大军与诸葛亮对峙。诸葛亮到达五丈原后,为了和曹魏军队长期作战,在当地进行屯田;孙权军队也为魏明帝曹睿亲自带领大军击败,孙权退回建业;司马懿知道蜀军不可能长期作战,也采用坚守不出的老办法等待蜀军粮尽而退,不论诸葛亮怎样激将,还是坚守不出。由于军旅生活的艰辛和胜利遥遥无期,诸葛亮病重;诸葛亮抛开副统帅魏延与姜维、杨仪等商量后事。诸葛亮死后,以杨仪为主帅,让魏延殿后;魏延与杨仪不合,先南归烧阁道,为杨仪所败,和儿子逃回成都路上被杨仪派马岱所杀。诸葛亮的五次北伐以失败便告终。

在三国时代众多的英雄人物中,刘备一直是一个谜。这个谜,就像他的字一样,玄之又玄。刘备出道的时候,一无所有,一文不名,只能东奔西走地寄人篱下,反复无常地投靠他人。然而他所到之处,总能受到尊重和款待,曹操甚至认为只有自己和刘备才是真正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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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把梦留住》有感

看完这本书,眼睛像是被什么蒙住了,一切都变得模糊了:那几位到西部 支教的老师,那些宁夏朴实的相亲,那些西坳学校里可爱的孩子……如此多的感动让人着迷,如此多的情绪让人沉醉。

深深地被书中的一个情节打动着,老师刚到学校,找谁喝,打井水还要当地人教,否则打到的就是浑浊不堪的水。老乡帮忙打的水还被“我们”“嫌弃”,还期望在那儿买矿泉水,谁知老乡都不知矿泉水是个什么玩意儿,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超市,貌似有压箱底的矿泉水,看着那模糊不清的“娃哈哈”,“我们”对于这个小镇,这个即将工作的地方多了几丝担忧……看到这样的描述,我不禁为之震撼:到底是怎样环境的恶劣,才会让一瓶矿泉水也变得弥足珍贵,到底是要有怎样的觉悟,才能支撑那些支援西部的同志撑下去,到底是什么力量,让那些生活在当地的人们对未来充满希望!

依稀记得曾经看过一个西部支教的分享会,其中,有许多故事让我不住泪流满面。有一位老师这样讲道:在一次课前演讲时,班里一位叫何磊的胖胖学生谈到自己的理想。他说,他长大以后想当一名司机。在场的人都哈哈大笑,班里其他人谈到理想时要么当科学家,当明星,当宇航员等等。何磊继续说:“每次周末放假,看到有的同学5分钟就回到家了,而我还要走上3个半小时的山路才能回去。我想,如果我是一名司机该多好啊。”在场的同学也受到了感动,响起热烈掌声。我决定,我要跟学生走一回这样能产生理想的回家之路。

这样的师生情谊怎不让人为之动容,怎不让人为之心生敬意?为了坚守住一个孩子的梦想,老师能够毅然陪同学生步行山路,这不仅是一段回家的路,更是一段通向理想的光明坦途。这样的孩子又怎么不让人心疼呢!那么质朴却又真实的言语,流露出多少不可言传的对于明天的期待,对于人生的憧憬啊!

另一位老师这样说道我带来了什么呢?我能给他们什么呢?对新课程理念的解读?对新教材的诠释?新课程教学建议?对新课程的反思?其实,这些外在的东西他们以后会在实践中慢慢地领悟、梳理清楚的;我以为我真正带给他们的是一种意识、一种精神! 或许,我们真的不能改变什么,可是我们至少可以给黄土高坡带去一缕清新的空气——这是我的真纯心声。我们能做到的,应该做的是带给那里的教师放眼看待世界和对未来希冀的勇气与力量,触发他们追求自身价值的信念和决心;引领他们拥有积极向上、健康人生的生活态度;增强面对困苦艰难永不言败的身心承受能力。我们努力为他们插上一个理想的翅膀,因为他们总有一天会展翅飞翔!真的要感谢这次支教活动。我耕耘,但我更有着收获,因为它重新点燃了我内心的美好东西——回归本真,感悟人性的真、善、美。可以不夸张地说,在咸阳,我们经受了灵魂的洗礼,完成了生命的蜕变!

这本书带给我们的绝不仅仅是颂扬一群热血青年志愿西部的壮举,我想他带给我们更多的是一种心灵的启迪与情感的宣泄,我们在物质生活极度膨胀的都市感到受挫空虚之时,还有那么多无法满足基本温饱的人们在为生存忧心伤神,这不能不说是作为都市人的一种失败,一种不能正确对待生活,不会用正确的态度为生活寻求一个出口,一个可以让大家都过得更好的出口。如果,每个人都能认真地生活,也让他人能够认真的生活,那么整个社会就能够变得美丽一些,纯粹一些,温暖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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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看这本书。这是一本与科学有关的书。并与我们生活中的数学也有联系,但是十分好奇,想把这本书看完,可惜由于时间短暂,我只读完了一部分。在这一本书中,让我感到有意思的内容《蜂窝为什么都是六角形的》开始我读完题目,想蜂窝也有圆的啊为啥都是六边形的?我拿着问题就认真的读了起来。边读边想,让我联想到现实中的真实的蜜蜂窝了。从正面看上去或者侧面看上去却是整齐的,但是六角形的蜂窝确实也有一定的科学性,而有法国的科学家“乌拉尔奇”,在18世纪初他测量了;他告诉我们一个规律,那就是蜂窝,每个菱形的钝角度是109°28′(读作109度28分)但有什么奥秘吗?由于计算得出,结果竟与蜂窝的角度完全相同,也存在稳定性,而与我们猜想的圆形有太大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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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鲁迅的小说中,《伤逝》是最令我喟叹的一篇,看过后很久都不能释怀。子君给了我相当深刻的印象,她的温顺、柔和和悲哀的死亡令人不胜感慨。涓生和子君本性上都是善良的人,为什么子君会在这个小圈子中一步步走向灭亡呢?究竟是什么害死了子君呢?

“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句表达上还略嫌生涩的话曾令涓生非常兴奋,他从中看到了子君的独立和坚强。然而,事实上子君是没有学会独立的。所谓“独立”应该是自己主宰自己,而这一点又建立在有能力养活自己的基础上。可是子君不行,她首先没有维持生计的本领,所以她刚从家庭中脱离出来,又把自己全权交给了另一个人来主宰。表面上看来私奔是一种了不起的举动,实际上却只不过是一次权力的转手罢了。她拒绝做一个封建家庭的乖女儿,却心甘情愿地做了小知识分子的家庭主妇。

倘若子君目光远大,投奔一个成熟的,有经济能力的人,也尚不致落到如此田地。可惜涓生也不过只是一个思想尚还幼稚,却又自以为进步的青年。他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进步思想,但又喜欢将生活理想化;另一方面他又很贫寒,经济上十分拮据,还没考虑清楚面包和爱情的关系,就不负责任地接子君一起生活。他将子君理想化了,他以为她是坚强、独立、富有进步气息的新女性,他不知子君的勇敢完全是出于对他的信任和依靠。一旦子君见了他的无力,见他也必须为生计奔波,她也不得不为他变成一个家庭主妇。涓生和子君其实都厌倦这种生活,但他们都无力改变,当现实和理想产生了太大的落差,子君便逆来顺受了,然而涓生却不能忍受,他认为子君违反了他的理想,于是归咎于她。再加上子君非常的软弱、善良,他赶她,她就走了。其实他们合筑一个家时子君也卖掉了自己的金首饰,她完全有留下的权利。但子君压根儿没想到这些,她归根到底太幼稚,太单纯了,她过于浪漫,看爱情重过一切,所以当涓生说不再爱她时,她便心如死灰,什么都不想争取了。

究其根本,子君和涓生都是太幼稚的人,只是子君要更浅一些。她似是而非地学到一些新鲜的思想,造就了一种浪漫的氛围,这种对爱情的向往使她敢于冲破封建家庭的牢笼,然而她只知依靠涓生,以他为一切的出发点。说明她还未摆脱封建夫权思想的束缚,她适应不了社会,看不透生活,最终便被生活所吞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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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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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伟大的苏步青说过:读书不忘报国,报国不忘读书。这是我最喜欢的格言。

我非常喜欢读书。记得我最早读书时是在我四岁时和妈妈到广场买东西,突然发现了一个书摊上有许多我爱看的动画书,我便被里面精彩的内容所吸引进了书中。上小学后,我学会了认字,拼拼音等。我便更爱读书了,慢慢地,我看的书就从小人书,漫画书"进化"到了《西游记》,《童年》等。有一次,我回家后,津津有味地读着《西游记》,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爸爸问:"这么开心,是不是有什么大喜事呀?"我好不容易忍住笑说:"不是,《西游记》中的猪八戒喝了生胎水,马上就要生孩子了。"爸爸听了也哈哈大笑起来。

我爱读书。读书让我知道怎样去读好书,怎样去品味书。当我读完>,被吉姆对狼强大的爱感动了,人和狼之间竟然也有深厚的感情。当我读完《大角羊克拉格》时,我又为克拉格的死而感到可惜!

我爱读书。我虽然读的书不足百本,但是我的目的是要像宋朝的小彭年一样:读变天下书,通晓天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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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描述鲁滨逊漂流记的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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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出身在英国一个中产阶级家庭。青年时代,他便私自离家,到海外去冒险。一次在海上遇难,他独自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开始很悲观,后来为了生存,他搬来了破船上的衣服,淡水,食物,工具等,开始了新的生活。他种植谷物,驯养山羊,取得足够的事物。若干年后,一群到此举行人肉宴,他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去名“星期五”。此后,星期五成了他忠实的朋友和仆人。在岛上生活了20xx年后,他们搭乘一条路经荒岛的英国船回到英国。

当初我读完这本书时,被鲁滨逊他敢于冒险,勤奋进取的精神震撼住了。他漂流到荒岛上,不但没有悲观失望,而且利用岛上的条件,种植,驯养,使荒岛成了可以自由生存的乐园。我们还可以看出他是个身心健康,勤奋进取的男子汉。在荒凉的孤岛上,他要独自一人跟风雨雷电搏斗,跟蚊虫野兽搏斗。他还要面对死亡的威胁,生存的艰辛。可他最终精神没有垮,而是乐观地生活下去,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生活,创造明天。在旁人看来,这一切多么不容易,多么令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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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双城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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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林肯传》,我渐渐了解林肯的一生,无论从他早年的生活、事业、爱情乃至婚姻,甚至到别人所知道的美国总统的权势地位和那场以林肯或者说整个北方胜利结束的南方战争,还是即使在我们所认为的他达到了权力的巅峰时刻,他可以说,都是不幸的,或者至少,他并没有我们想像中的快乐。

但是伟人就是伟人,他从头到尾,用超乎常人的毅力和勇气,用坚忍不拔的信心对真正伟人的胸怀应该是什么样的做了最好的诠释:上帝在世不过如此,林肯是苏格拉底第二。林肯隐忍有术,我惊叹如此自成美好的人格的壮举。

他似乎习惯一次次失败和一次次遭人耻笑的经历。他似乎也不忘自己应该持续对莎士比亚的激情和充满风趣却不失度的幽默笑话,更有他那可以称之为天生般的演讲口才和优美的遣词造句的手法。当小贩,他可以多收了别人五美分而走几十里路去还钱;当律师,他可以无偿地无私地为正义的一方服务,可以抛弃能够为他带来丰厚收入的某些不正义的人辩解的业务。无论他做什么,从不忘职业道德和凌驾于权力和金钱之上的真理。

走仕途,艰辛无比。从社会的最底层,直至权利的巅峰。在每一次升级的攀登中,林肯都不可避免地走上了一条荆棘密布的道路。似乎,顺利与他无缘,失利与他结缘。

幸运的,是无论过程如何,他最终还是迎来了人生的巅峰成为了美利坚呵众国的总统。但是,他在特殊情况下成来总统,注定就要为这个职业付出更多的代价。中国古语有云:在其位,谋其政。林肯,用他的人性光辉和智慧,证明了自己就会是一个国家的伟大总统,一个最受人崇敬的总统。

他悲天悯人。他不忍于见到南方奴隶地狱般的生活,他难以接受几百上千年来的奴隶制度,他更不可接受,一个合众国在他的眼皮下分崩离析。战争中,他自责,他伤心欲绝于民众士兵的生灵涂炭&&为了统一,他忍下了阁员对他的侮辱,他忍下了麦克莱伦之类无理的要求,他忍下了民众时不时对他的恶语相加,他忍下了面对战场万古枯的悲凉心境,甚至他以更博大的胸怀认为,南方人的举动是可以理解的。他常常换位思考,他从不随便呵斥某个人。因为他博爱地认为:如果我是他,我也会那么做。不要对任何人怀有敌意,要把善心施予众人。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直至牺牲。

除了非常牛的忍受力,他也有着自信的决断力和难以撼动的魄力。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战争的非常时期,频繁的走马换将将搅得他心神不宁,可在用人的关键时期,他坚持己见,在旁人的反对声中坚持启用自己认为优秀的将领。果然,他的坚持收到了实效,大将格兰特等一批军事人才的使用,最终迎来了整个美国所期待的和平统一。

如果要我总结一下我究竟从这本书中获得了什么,我想说:人格是锻炼出来;博爱的胸怀才能成就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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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读书心得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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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造书香环境。

(1)拓展图书来源,建立班级图书角。学校继续开放图书室,各班级安排学生随时到图书室借阅图书。各班级教育学生充分利用好平时零花钱,让家长有目的地帮学生买书。同时为了使有限的图书发挥最大的效益,各班级定期在班级内进行图书交流。

(2)学校的橱窗经常展示学生优秀的日记;推荐优秀的课外读物、展示“书香学生”读书事迹和图片。黑板报向学生介绍优秀的读书方法,采用多种方式激发学生的读书热情。

(3)保证阅读时间。实行“三读”(晨诵、午读、暮省),设置“阅读课”,大力开展“大阅读”活动。“晨诵”、“午读”时间为学生到校后到预备前,“暮省”时间为下午课外活动时间。“阅读课”由语文老师确立主题,并加以指导。各班小助手,组织班级晨间、午间及下午活动课的阅读活动。

2、加强读书交流。

(1).低年级的读书笔记以摘抄为主,中高年级的读书笔记以写心得体会为主,教师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对于好的读书笔记在班级、学校进行交流。各班安排课前演讲,让学生介绍自己读过的书,一方面检验了学生的读书效果,另一方面锻炼了学生的口才。

(2).学校对学生的读书作具体的安排,读书活动以学生自主管理、自主锻炼、自主学习、自主发展为指导思想,课内外互动、读评讲写结合,让校园真正成为学生的精神乐园。为了培养学生的读书习惯,学校规定,各班每天开一次读书交流会,每天记一句名言,每周背两首古诗词,每周精读两篇文章。

(3)学校在本学期进行了以下读书活动:举办了古诗词积累考级竞赛;课本剧自编自导自演比赛;师生同读活动。每个班级开展了六个一活动,即一日一句名人名言;一日一张阅读卡;一日一次学习回顾;一日一张习字;一日一次风采展示;一日一节阅读课。并且定期开展朗诵会、故事会、读书知识竞赛、征文比赛、读书论坛、读书笔记评比等展示读书成果。

3、继续以“每日一诗”为主要形式,广泛开展“走近经典”诵读活动。六年级熟读背诵比较简单、易理解的诗词80首;七八年级熟读背诵经典诗词80首;九年级熟读背诵有一定难度的经典古诗文80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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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心得体会1000字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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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激励了不少人,我也是其中之一。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源泉我爱书,爱这些为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导航的航标针。

我与书有着不一样的感情,书是陪伴我成长的好伙伴,我跟他之间有着很深的渊源呢!

记得,我第一次接触书是一岁时,奶奶给我买了《看图说话》。那是,我是一个什么都不懂得小孩,看到美丽的图案就很高兴,咿呀咿呀的,说一些胡话。但是我接触了书,让我觉得是一个有趣的东西。

后来呀,我上了幼儿园,妈妈给我买了图画书,让我根据图画来想想这是一个怎样的故事。每次我都说得差不多,妈妈总夸我是个聪明的乖宝宝。

再后来,奶奶每天晚上给我讲故事,哄我入睡。当早晨醒来时,总会看上几眼故事书。到了大班,我就会尝试着给妈妈、奶奶讲故事,她们都很高兴。

到了小学,我认识了拼音,我读起书来就更顺畅了。接着就认识了《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我可高兴了,每天晚上看一看,找一些成语。记得有一次,已经快九点钟了,但我还在床上津津有味的看着书,妈妈喊我睡觉都没听见。由于妈妈喊我几次我都没回应,妈妈生气了,到房间一看,吼了一声“朵朵”,吓了我一跳。妈妈这次没打我,只是说:“书要看,但睡觉也是必须的呀!”。从这次后,我每天只看一篇,再也不敢多看了。

我还从中学到了做人的启示,如《雷锋日记》使我明确:人类生存的最高意义,便是做一颗为人民服务的螺丝钉。我明白了:奉献了一生最美丽;《茶花女》让我铭记:只要心存真情,人格将永具魅力!《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懂得:一个人只要在挫折中才能展示出惊人的毅力。有了它,人们就不会向困难和挫折低头。

到了高年级,我看的层次又高了一段,开始看中外名着了。常看一些名人写的小说,如:《巴黎圣母院》、《青鸟》、《怀念母亲》……

同学们,书是人类的朋友。任何人都要像高尔基说的那样:“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对,书中的乐趣实在太好了,让我留恋往返,让我们一起读书吧!读出我们的才华,读出我们的精彩,让书香充满每个人的心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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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双城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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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个人他的童年饱经风霜历经坎坷他整日梦寐以求过上等人的生活.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受到一个曾被他搭救过的囚犯的安排.接触到了上流社会的形形色色无与伦比的幸福生活蒙蔽了他的双眼改变了他原本纯朴善良的性格忘记了帮助过他的朋友和亲人.他的这一举动被一个叫赫薇香的诡计多端的老妇人所利用使他受尽了精神上的摧残.此刻的他忽然醒悟:自己这几年的"上等生活"是多么空虚丧失了以往的追求目标的动力真正的朋友与正确的人生道路.他开始改过自新要重新回到真实的生活中去找回应当属于自己的真正的人生追求——靠自己的能力与本领闯出自己的前程来.他就是《远大前程》一书的主人公——小浦.

读罢小浦的坎坷人生我反复斟酌小浦带给我的启发:

一个真正的人心中必然会定下自己将来的目标在社会上体现自己的价值所在但在这漫漫路途中又该如何奋斗的问题上出现了错误的思想.

在我们学生一代人身上会出现这样的想法:现在我只管享受今后的事靠父母打理我长大后要过好的生活父母现在赚钱就可以了总之我全靠他们了.除了这种无所事事全靠父母的一些人的想法外还有许多人也是被逼迫在学校里学习的.他们认为来学校学习是为了逃避父母的唠叨.对今后的学习抱以渺茫的态度父母应该会替我们安排的吧!这是他们所想的.

现在普遍的学生都在父母打造的舒适安逸的家庭环境下生活根本不考虑自己的前程靠父母嘛!这是我们这一代的口头禅.

可又有谁想过这种幸福的生活还能维持多久一辈子吗父母会老我们会长大会担起养活家庭的重担到那时靠的是知识与智慧才能立足扎根这知识便来源于现在所学的知识学的多学的好根才扎的深站的住脚这就足以说明一切的前程靠自己拼搏进取在父母创建的舒适的学习环境下静心学习投入地学习这才是真正的通往远大前程自己美好蓝图的捷径.

没天我们都会接触到公共场所这就会发现在整洁、美观的环境下有不和谐的东西——垃圾现在正在提倡文明型社会"八荣八耻"荣辱观的教育面对这样刺眼的垃圾有的人会停下脚步将它投进垃圾箱而有的人呢明明看到了却视若无睹他们会想:总之别人会处理的我拣不拣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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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00字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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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时节,送些甚么给学生呢?就送他们一些读书的方法吧。

首先声明,我要谈的是为知识而读书的方法,不是为考试而读书的方法。后者,香港的学生都是专家——猜题目、背课文之能,世间少有。但为知识而读书可以帮助考试,为考试而读书却未必可助知识的增长。知识是读书的目的(An End);考试只是一个方法(A Means)。然而香港学生(或教育制度),却很显然地将这两佯东西颠倒过来。

我可在四个大前提下给学生们建议一些实用的读书方法。若能习惯运用,不但可以减轻考试的压力,而对更重要的知识投资会是事半功倍的。

一、以理解代替记忆

很多人都知道明白了的课程比较容易记得。但理解其实并不是辅助记忆——理解是记忆的代替。强记理论不仅是很难记得准确:当需要应用时,强记的理论根本无济于事。明白了理论的基本概念及含义,你会突然觉得你的记忆力如有神助。道理很简单,明白了的东西就不用死记。但理论的理解有不同的深度,也有不同的准确性。理解愈深愈准确,记忆就愈清楚,而应用起来就愈能得心应手。所以读书要贯通——理论上的不同重点的联带关系要明白;要彻底——概念或原则的演变要清楚。

要在这些方面有显著的进步易如反掌,而学生也不需多花时间。他只要能改三个坏习惯,一年内就会判若两人。

第一个坏习惯,就是上课时“狂”抄笔记。笔记是次要、甚至是可有可无的。这是因为抄笔记有一个无法补救的缺点——听讲时抄笔记分心太大!将不明白的东西抄下来,而忽略了要专心理解讲者的要点,是得不偿失。我肯定这是一般香港学生的坏习惯。例如好几次我故意将颇明显的错误写在黑板上,200 多学生中竟无一人发觉,只知低着头忙将错误抄在笔记上。

笔记有两个用途。①将明白了的内容,笔记要点。但若觉得只记要点都引起分心,就应放弃笔记。明白了讲者的内容是决不会在几天之内忘记的。很多讲者的资料在书本上可以找到,而在书本上没有的可在课后补记。老师与书本的主要分别,就是前者是活的,后者是死的。上课主要是学习老师的思想推理方法。②在上课听不懂的,若见同学太多而不便发问,就可用笔记写下不明之处,于课后问老师或同学。换言之,用笔记记下不明白的要比记下已明白的重要。

第二个坏习惯,就是将课程内的每个课题分开读,而忽略了课题与课题之间的关系,理解就因此无法融会贯通。为了应付考试,学生将每一个课题分开读,强记,一见试题,不管问甚么,只要是似乎与某课题有关,就大“开水喉”,希望“撞”中——这是第二个坏习惯最明显的例子。

要改这个坏习惯,就要在读完某一个课题,或书中的某一章,或甚至章中可以独立的某一节之后,要花少许时间去细想节与节、章与章、或课题与课题之间的关系。能稍知这些必有的连带关系,理解的增长就一日千里。这是因为在任何一个学术的范围内,人类所知的根本不多。分割开来读,会觉得是多而难记;连贯起来,要知要记的就少得多了,任何学术都是从几个单元的基础互辅而成,然后带动千变万化的应用。学得愈精,所知的就愈基本。若忽略了课题之间的连贯性,就不得其门而入。

第三个坏习惯,主要是指大学生的,就是在选课的时候,只想选较容易的或讲课动听的老师。其实定了某一系之后,选课应以老师学问的渊博为准则,其他一切都不重要。跟一个高手学习,得其十之一、二,远胜跟一个平庸的学得十之八九。这是因为在任何一门学术里面所分开的各种科目,都是殊途同归。理解力的增长是要知其同,而不是要求其异。老师若不是有相当本领,就不能启发学生去找寻不同科目之间的通论。

二、兴趣是因思想的集中而燃烧起来的

我们都知道自己有兴趣的科目会读得较好。但兴趣可不是培养出来的。只有总想能在某科目上集中,才能产生兴趣。可以培养出来的是集中的能力。无论任何科目,无论这科目是跟你的兴趣相差多远,只要你能对之集中思想,兴趣即盎然而生。

对着书本几小时却心不在焉,远比不上几十分钟的全神贯注。认为不够时间读书的学生都是因为不够集中力。就算是读大学,每天课后能思想集中两三小时也已足够。要培养集中力也很简单。第一、分配时间——读书的时间不需多,但要连贯。明知会被打扰的时间就不应读书。第二、不打算读书的时间要尽量离开书本——“饿书”可加强读书时的集中力。第三,读书时若觉得稍有勉强,就应索性不读而等待较有心情的时候——厌书是大忌。要记着,只要能集中,读书所需的时间是很少的。

将一只手表放在书桌上。先看手表,然后开始读书或做功课。若你发觉能常常在30分钟内完全不记得手表的存在,你的集中力已有小成。能于每次读书对都完全忘记外物1小时以上,你就不用担心你的集中力。

三、问比答重要

很多学生怕发问的原因,是怕老师或同学认为他问得太浅或太蠢,令人发笑。但学而不问,不是真正的学习。发问的第一个黄金定律就是要脸皮厚!就算是问题再浅,不明白的就要问;无论任何人,只要能给你答案,你都可以问。

从来没有问题是太浅的。正相反,在学术上有很多重要的发现都是由三几个浅之又浅的问题问出来的。学术上的进展往往是靠盲拳打死老师傅。很多作高深研究的学者之所以要教书,就是因为年轻学生能提出的浅问题,往往是一个知得太多的人所不能提出的。虽然没有问得太浅这回事,但愚蠢的问题却是不胜枚举。求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学甚么问题是愚蠢或是多余。若不发问,就很难学得其中奥妙。

老师因为学生多而不能在每一个学生身上花很多时间。认真的学生就应该在发问前先作准备工夫。这工夫是求学上的一个重要过程。孔子说得好:“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要分清楚“知”与“不知”,最容易就是做发问前的准备工夫。这准备工夫大致上有三个步骤——

第一、问题可分三类——A、“是甚么”(What),B、“怎样办”(How? ),C、“为甚么”(why)。学生要先断定问题是那一类。A类问的是事实:B类问的是方法:C类问的是理论。问题一经断定是那一类,学生就应立刻知道自己的“不知”是在那方面的,因而可免却混淆。若要问的问题包括是多过一类的,就要将问题以类分开。这一分就可显出自己的“不知”所在。第二、要尽量去将问题加上特性。换言之,你要问的一点是愈尖愈好。第三、在问老师之前,学生要先问自己问题的答案是否可轻易地在书本上找到。若然,就不应花老师的时间。大致上,用以上的步骤发问题,答案是自己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的。若仍须问老师的话,你发问前的准备工作会使他觉得你是孺子可教。

四、书分三读——大意、细节、重点

学生坐下来对着书本,拿起尺,用颜色笔加底线及其他强调记号。读了一遍,行行都有记号,这是毁书,不是读书。书要分三读。

第一读是快读,读大意,但求知道所读的一章究竟是关于甚么问题。快读就是翻书,跳读;读字而不读全句,务求得到一个大概的印象。翻得惯了,速度可以快得惊人。读大意,快翻两三次的效果要比不快不慢的翻一次好。第二读是慢读,读细节,务求明白内容。在这第二读中,不明白的地方可用铅笔在页旁作问号,但其他底线或记号却不可用。第三读是选读,读重点。强调记号是要到这最后一关才加上去的,因为哪一点是重点要在细读后才能选出来。而需要先经两读的主要原因,就是若没有经过一快一慢,选重点很容易会选错了。

在大学里,选择书本阅读是极其重要的。好的书或文章应该重读又重读;平凡的一次快读便已足够。在研究院的一流学生,选读物的时间往往要读书的时间多。

虽然我在以上建议的读书方法是着重大学生,但绝大部分也适合中小学生学习。自小花一两年的时间去养成这些读书的习惯,你会发觉读书之乐,实难以为外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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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色鹿读书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4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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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卡夫卡。冷静、深邃、迷人。

一个好作家知道怎么写开头。

“一天清晨,格雷戈尔从一串不安的梦中醒来时,发现自己在床上变成了一只硕大的甲虫。”

开头第一句就设立冲突,这个开头潜藏了多少即将爆发的能量?

他为什么变成了甲虫?他以后怎么生活?变成了虫子他心里怎么想的?其他人变了没变?这是个科幻故事?或者青蛙王子的童话故事?他在地球上还是某个虫子星球?最重要的是,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卡夫卡开创了这么吸引人的开头。

既然开头写好了,也简略介绍了虫子的外形,就要开始规划交代读者心中这几个问题了:为什么变成了甲虫?他心里怎么想的?他以后要怎么生活?这到底是科幻还是童话还是魔幻故事?来看卡夫卡是怎么写的。

“我出什么事了?”他想。这里开始写他变成了虫子,心里是怎么想的。如果我们变成了虫子,第一反应是什么呢?打量周围环境,确定是不是在做梦,然后大叫一声跑出去。

卡夫卡写的这个虫子,第一反应也是打量周围环境,他的房间没变,墙上也挂着他的美女图片。确定了这不是梦,是不是应该大叫着跑出去看看了?

可是卡夫卡是这么写的——“如果我再继续睡一会儿,将所有这些蠢事忘个干净,这样会不会好一些呢?”然后格雷戈尔挣扎着想翻身继续睡。结果他的虫子腿太多了没办法翻身睡觉。

人物个性就是从这里开始确立的。正常人都想赶快跑去出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却满不在乎,还想睡觉忘记这些不愉快。他活的很麻木,自己身上什么变化都无所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性格呢?

“天啊,我选了个多么累人的职业啊!”——卡夫卡把他的麻木无所谓性格的原因介绍出来了。他躺在床上竟然在想工作,后续开始很大篇幅的抱怨工作待遇差、老板恶劣、快要迟到了、单位不轻易请假。这简直和我每天朦胧睡醒想的一模一样。从这里可以说明作品风格不是科幻,也不是童话。

开始进入故事情节,第一节内容很简单,发现自己变成虫子——无法起床——公司代理来找他——他挣扎起床开门走出房间——吓跑所有人——父亲一脚把他踢回房间。

第二节故事,妹妹开始给他送吃的——妹妹打扫他房间——妹妹和母亲一起搬走他房间的家具——他不能忍受搬家的乱糟糟状况,跑出来吓坏了妈妈——父亲回来追打他,他被吓晕送回房间。

第三节故事也简单,他发现家里的房间被租出去了——妹妹给租客拉小提琴——他跑出来想和妹妹说话——租客被他吓坏要退租——妹妹建议他必须离开——他返回房间,死了——收拾他的尸体——全家展望新生活。

他三次跑出来吓人,这三次故事情节分成三节来写,结构工整,视点始终集中在格雷戈尔上,按照顺时序逐步发展,没有倒叙闪回等等技巧,言语非常朴实,没有过多的修饰和渲染,这是卡夫卡的一个写作特色,也是我喜欢的原因。

他三次跑出来吓人是层层推进的,至于为什么要跑出来吓人,每一节都用了不少心理描写,这些心理描写是格雷戈尔独自在房间时的所思所想,用白描刻画的比较详细:

第一节心理描写主要是关于他的工作。令人厌倦的工作,但是迫于生计和家庭,不得不跑出来继续面对这份鸡肋差事。

“如果不是为了父母而强加克制的话,我老早就辞职不干了,我会到老板那儿去把心底话一吐为快。”

“怎么我就这么命定得到这家公司干活,在这儿出了最小的差错马上就会遭受最大的怀疑。难道所有职员全都是无赖?难道在他们中间就没有一个忠心耿耿的,早上几小时没有为公司干活就受尽良心的折磨,并真的是下不了床?”

有了这些心理变化,他就跑出来准备去上班了,结果当然是吓坏了所有人,并被赶回房间收场。第一节完。

因为吓跑了公司代理,已经丢了工作,他的所有想法就是现在丢了工作,他的家人该怎么办,家人怎么生活?所以第二节主要描写就是他的家庭。

“我们一家过的是多么平静的日子啊。”他打量着自己为家人买的房子,思索着。

“可是,如果现在这一切的安静、富足、满意都可怕地结束了,那可怎么办呢?”

“总的结论是,目前他必须镇定从事,要有耐心,要极端体贴家人,使他们比较容易忍受他在目前的状况下不得已给他们造成的烦恼、难堪。”

“维持生活的钱得去挣,而父亲虽还健康,但年龄已大,他有五年没有上班了。”

“难道让老母亲去挣钱?她患有气喘病,在屋里转一圈就累的不行。”

“难道让妹妹去挣钱?她还只是个十七岁的孩子,至今为止受着宠爱。”

因为塌懂得这些生活的苦衷,他再次从房间里跑出来想见见母亲,并给母亲一些安慰。可是母亲被这只虫子吓晕了,父亲回来追着他满房间跑,他也被父亲吓晕送进自己房间。第二节完。

第三节的心理描写很少,侧重在他观察家人,在他丧失挣钱能力后都有了哪些变化:

“父亲穿戴整齐地坐在他的位子上打瞌睡,好像随时准备去上班,在家也在等着上司的吩咐似的。”

“父亲为银行的小职员跑腿买早点,母亲为陌生人的内衣出命卖力,妹妹随着顾客的命令在柜台后跑来跑去。”

他的心理描写:“有时候他想,等下一次门开的时候,他要完全像以前一样管起家中的事。”他依旧这样愿意承担责任并爱着家人。

但是最终因为妹妹拉小提琴激起了他心中对妹妹的思念,他第三次跑出去,吓跑了租客,最让他伤心的是,他听见了妹妹对父母说的话:“它必须离开,这是唯一的法子,你只有设法不去想它是格雷戈尔,可我们一直相信它是,这才是我们真正的不幸。但它怎么会是格雷戈尔呢?如果它是格雷戈尔,他老早就会明白,人和动物是不可能共同生活的,他就会自动走掉,虽然我们会失去一位哥哥,但是我们可以继续生活下去,并且会怀着敬意纪念他。”

他最爱的妹妹伤透了他的心,所以他这次主动返回了房间。

“他满怀爱意和感动地回想着家人。他认为自己应该消失,这想法可能比妹妹还坚决。”

他就这么死了。情理之中,意料之中。

“那好,”他父亲说,“现在我们可以感谢上帝了。”

“随后家人一起坐上电车,到郊外去,他们舒适地靠着椅背谈论着对未来的展望,他们发现,仔细想想事情并不算糟,因为三个人的工作都相当不错,特别是以后还会有发展。”

变形记的情节,不仅仅是主角变成了虫子,其他人也在“变形”,他的公司代理同事,家人,对他最重要的这些东西,都随着他的变形而一步步变化,直至他的死亡。

但是这样的故事,源源不断的文学创作里,总会有人写,某个人生活平静,干着微不足道的工作,挣钱养活全家老小,和家人其乐融融,忽然有一天得了场大病,下不了床,他的家人原来依靠他挣钱生活,现在家人开始逐渐改变,对他整天躺在病床上也慢慢有了看法,从最初希望他恢复,悉心照料起居饮食,到失去耐心敷衍义务,最后丧失任何希望,再也不管不顾他的死活,家人开始忙着各寻出路,这时他听到家人希望他痛快死去。最终他被家人抛弃,躺在病床上逐渐饿死。他死后家里生活虽然不如意,但只要大家继续努力工作,总还有希望把日子过好。

这样简单的故事很多作家都可以写,而且肯定也出版过,但是为什么卡夫卡写的最好呢?因为卡夫卡把人写成了虫子,不是简单的几笔漫画式的写法,笼统地把人变成虫子就完,而是工笔细描的写虫子的动作,虫子想吃的腐烂食物,虫子倒挂着爬墙的行为习惯。

“他朝天仰卧,背如坚甲,稍一抬头就见到自己隆起的褐色腹部分成一块块弧形硬片,他那许多与身躯比起来细得可怜的腿正在他眼前无助地晃动着。”

“他身躯的左侧像是一条长长的、紧紧地绷得很不舒服的伤疤,他只能一瘸一拐的用那两条细腿走路,此外有一条腿在上午的事故中受了重伤——只有一条腿受伤,简直是个奇迹——他毫无力气地被拖着走。”

“他在墙上和天花板上纵横交错地爬来爬去,他特别喜欢倒挂在天花板上,这样可以更轻松地呼吸。”

这些句子,字里行间读不出戏谑与黑色幽默,几乎没有修饰词,笔触严肃详实,卡夫卡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写虫子的生活与烦恼——怕光、怕吵、倒挂着才舒服、对新鲜事物不感兴趣等等,使读者不得不相信这不是玩笑,这是事实。想象奇特而能使想象读起来变成严肃冷峻的事实,这是怎样的功力!

读者开始时只是抱着读奇幻故事的心态在读,并不真的相信人变成了虫子,而读到后来,卡夫卡对这只虫子的生活刻画越来越详尽,密不透风的描画,细节越描越多,越来越立体,读者甘拜下风,不得不心服口服的承认格雷戈尔真的是一只虫子!

荒诞的不仅仅是简单的两笔写人变成了一只虫子,而是这只虫子逼真可见。想象独特还需好笔力支撑,才能把这个无聊生厌的世界描绘的荒诞离奇又真实可见。

冲突式开头、想象奇特、笔触严肃朴实,这些特色使得卡夫卡已足够流芳千古,然而要举世无双,这些还不够。

假设我们要模仿卡夫卡写一个故事。

开头引爆冲突——警长观察一个房间,正中躺着一具尸体,墙上鲜血四溅,保险柜门开着,里面空空如也。

情节是某个无恶不作的变态杀手,在夜晚会变成一只蚊子靠动物血液维生,他没有一点人性,因为贪恋钱财,禁不住诱惑走进深渊,杀人无数,满城谜案重重,最后警长终于破案,将他绳之以法。虽然作者恨透了这个杀手,下笔毫不留情,极力渲染他的嗜血、冷酷的性格,又向蚊子一样来无影去无踪,大家都厌恶此人,但要让结局表现人间还有一丝温暖与希望,在他下葬的时候,就不能写大家都希望这个变态杀手死了也不得好死,诅咒他永世不得翻身之类的宣泄,或许可以写在他的葬礼上听到有人朗诵某句诗:

“我们绝不向恶投降,但斯人已逝,请宽恕他的罪过。”

但是这样的写作风格,整篇都在渲染变态杀手有多可恨,忽然结局加这一句诗,显得很做作,那怎么写才能使结局厚重又不做作?

我看一部关于食人魔的电影,食人魔的儿子被杀了,他抱着尸体,对着镜头悲怆地仰天长啸,观众就知道他要报复了,好戏即将上场,同时,观众也带着一丝同情与理解看食人魔开始报复计划。金庸写四大恶人,臭名昭著,可是结局却给四人机会自己解释他们恶的根源,他们都曾被抛弃、被欺骗、被利用、被伤害。三国演义刻画曹操,起始是个逆贼形象,直到他临终交代后事,却不忘吩咐女眷日后生计着落,一句脉脉温情,使逆贼顷刻转型成枭雄。

要给人物一个机会自己解释他的苦衷和情非得已,留机会给他展示心底残留的一丝温柔。

所以上面的故事,不能让别人在杀手死后读一首诗就完,要让警长发现他的旧书信,在葬礼上念给大家听:

“亲爱的丽萨,我生于幽暗,从不曾看见光辉,世界遍地肮脏虚假,我活着卑微,唯有你给我安慰,你要尽快恢复健康。愿你祥静如昨。”

但是这样的结局大逆转,一个变态杀人狂升级成为女友健康不惜盗窃杀人,赴汤蹈火无所畏惧的英雄,并不能使人彻底信服,怎么办?

下笔留一分。不要到结尾才想起人物还有一分的善意。把这一分善意分成若干小份让它贯穿文章始末。卡夫卡就是这么写的。格雷戈尔的家人虽然恶,然而恶也是迫于生计的无奈,从家人出场开始,卡夫卡就在写恶的同时,混合着一点点善。

“妹妹轻轻的带着担心的声音:“你是不是不舒服?需要什么吗?””

“母亲声泪俱下地喊起来了:“说不定他病的很厉害,而我们还在折磨他。””

一家人都是自私的,大家都在想格雷戈尔如果丢了工作,他们会没办法继续生活,可是他们也真心实意的关心格雷戈尔,毕竟是家人。

妹妹和母亲在格雷戈尔变成虫子后,都保留着许多的善良,只有父亲,一直是个冷酷的角色,然而冷酷里,卡夫卡还写出了一层悲哀:“他在沙发椅上越坐越往里靠,看看母亲,看看妹妹,说:“这是什么生活呀,这就是我平静的晚年呀。””

回到前面的变态杀人案,要写的非常好,不仅仅需要高潮迭起,吸引读者,还要让那分善意贯穿全篇,从杀手杀第一个人开始,写他双手开枪时不经意的颤抖了一下,好过写他看着那些钱瞪红了双眼咬牙切齿,到高潮,已经杀人如麻不再回头,写他换子弹的时候低声祝福女朋友健康,好过大篇幅描写子弹飞射鲜血淋漓。

如果只是描写大场面大情节,人物扁平,恶的像魔鬼,善的像天使,这样的故事,酣畅淋漓的读完,过几天就忘了,转头埋进下一本书,故事不同,但还是相似的人,善良的人没有丝毫歹意,邪恶的人看不到一点善念,读完了,又忘了。

即使写一出简单的家庭故事,也要写出家人的善与恶。人无完人。好作家不以好人坏人贴标签刻画人物,他们写的都是实实在在的人,即使写人变成了虫子,还有人格存在。

一鸣惊人爆点十足的开头,脑洞大开奇幻有趣的想象,朴实冷峻的笔触与情节,下笔留一分善意,这些共同组成了卡夫卡,公子世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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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书心得体会600字左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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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一种享受,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体会;

读书是一种体会,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乐趣;

读书是一种乐趣,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知识;我爱读书。高尔基先生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还能带给你许多重要的好处。多读书可以让你觉得有许多的写作灵感。可以让你在写作文的方法上用的更好。在写作的时候,我们往往可以运用一些书中的好词好句和生活哲理。让别人觉得你更富有文采,美感。读书还可以让你多增加一些课外知识。

培根先生说过:“知识就是力量。”不错,多读书,增长了课外知识,可以让你感到浑身充满了一股力量。这种力量可以激励着你不断地前进,不断地成长。从书中,你往往可以发现自己身上的不足之处,使你不断地改正错误,摆正自己前进的方向。所以,书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多读书,可以让你变聪明,变得有智慧去战胜对手。书让你变得更聪明,你就可以勇敢地面对困难。让你用自己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样,你又向你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迈出了一步。多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特别是关于亲情的。

人间最难割舍的莫过于亲情。为了亲情,人们可以献出自己的一切乃至生命。孔融四岁让梨、花木兰替父从军、孟姜女哭长城等等,古往今来,说不尽儿女忧伤、父难子承、夫唱妇随的美丽故事。现在的社会是发展的,而浓浓的亲情依旧。今天我就读了一篇关于亲情的故事——《父亲的拐杖》。

而这片文章讲了一位患有腿疾的父亲,很想得到儿女们的关心,但他的心一直有在远在千里的老大知道,二老大已经年过半百,她只能把父亲的心意写信告诉弟弟。他的弟弟以前忙于工作,从不与父亲聊天,但他看完信后,失声疼哭,并且每天抽时间主动与父亲聊天,使父亲不再孤单。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悟到很多。我想呼吁大家,不要在自己的未来上演“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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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1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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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初三年级的时候就开始看这部“名著”,这部只有150多页的书,但是直到最近才把它结束,真是马拉松似的阅读。在抱怨丹还不出新书的时候,只好抱起了这些文字。其实也是很好的,像从前就很羞于告诉别人:我,没有看过《红楼梦》。

名著无愧于名著,那些过去我居然看不懂的东西。

看完它最大的感受可能是很大众,普遍的,最泛面的认识到封建的思想观念,风俗信仰,教会教条对人们纯洁美好的爱情的扼杀和侮辱,剥夺人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悲剧的源头也许在此吧。

当海丝特被老罗杰看中,并被迫嫁与他的时候,我们不会预料到这个故事的发生,因为如果海丝特是一个麻木,中庸的平常妇人家,生活也一切照旧。可是她不是,她身体里流动的是年轻澎湃的血液,涌动着无法抑制的追求欲望,她不希望就此落寞。这是一个直接的原因,但我们并不能说海丝特有什么错,她没有错,她只是做了自己意志支持与支配的事情。

当海丝特佩带红字耻辱的站在刑台上,我们无法想象那种痛苦,无数双眼睛注视着她,注视着她胸前的那罪孽的字母A。但她勇敢坚强,毅然生下小珠儿,并把她抚养长大。孩子的出现给故事频添了许多色彩,文字中把她描绘的真的跟精灵一样,漂亮,活泼,动人,调皮,诡异,并充分体现着母亲身上过去那燃烧的激情。孩子当然更没有错,她只是个孩子啊,亲近直觉上的亲人。

当眼看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一天一天的病重,样子越发憔悴,用手按抚胸口成为习惯,大家都不难猜到,那个男人就是牧师。七年来,哪一天他又有过安宁呢?何尝不是过着痛苦扭曲的日子,甚至比海丝特更可怜。她的“耻辱”已经被世人所知,无畏的佩带着红字,乐观的过着新生活,当然是在学会压抑之后。而牧师并不能,形势所迫。他被人们所热爱和崇拜,看作最纯洁的上帝使者,得到先知赐福的神人。但这更使他倍受折磨和煎熬,以致对自己实施酷刑。解脱的是最终他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以求解脱,得到珠儿的吻,并死在海丝特的怀中。那刻他是幸福的,相信天堂也会容纳这位可敬的人。这样看来我们并不能指责牧师先前的懦弱。

加重牧师痛苦的还有那个老罗杰,他伪装成真诚心灵交流的朋友,接近牧师,怀着报仇的恶心,血腥的挖掘牧师内心的“耻辱”秘密,借此使牧师更加痛不欲生。但故事发生之前,老罗杰可是一位可爱的学者,平静的过自己的日子,多么安详呐。如今却物是人非,人心的善变与叵测也就展现。读后直感到背后冰凉的冷汗。

大概这是一点新的感悟,小说里人们失真的面具生活,表象平静如圣实际罪恶纠结的生活,自欺欺人。有点无奈,更多可怜,为什么不能坦坦荡荡地活着自己?活在自己的属灵里,得到父神的安慰和赐予,那牧师被人们奉为至尚难道不懂这些简单的道理?末了,我觉得他是最值得怜悯的人,他被害最深,被伤最深:被罗杰,被海丝特,被小珠儿,被他自己,被他所居的社会,被那社会所奉行的观念,思想。

这样还是之前所说,悲剧的源头便如是。封建,民主;专制,自由:永恒对立,不得妥协。于是我们后人从这些悲哀里看到希望,看到曙光,看到前进的路。于是我们站在先人的肩上,为追求美好和谐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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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萤窗小语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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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读过刘墉的一些作品,就喜欢上了他,因他的朴实无华,更因他的文字给人读后的无限深思……

闲暇之余,又重读了刘墉的《萤窗小语》,这是他的早期作品,

萤窗小语读后感5篇。他善于以小见大,从生活的繁琐点滴中悟出人生的各种真谛,深入浅出,又耐人寻味。

《戒烟》是文集中不太起眼的一篇文章。说的是刘墉有一位"瘾君子"学生,某一日,忽未见其抽烟,于是询问何故,学生答曰:戒了!并笑言戒烟并非大不了的事,他早戒过好多次了。文中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动人的情节,就是借着戒烟这样的小事,在三言两语之中,道理已经清清楚楚地摆了出来:"把成功看得容易,将失败不当一回事,勇于发誓而怯于实践,这大概是人们的通病!"

《锣》原文只有很短的两句:"为山九仞,常功亏一篑。经过了长久的努力,成与不成常决定于最后的一刻啊!"一段精练的文字,一段直白却很实在的文字,也许每个人都明白其中的道理,然而却说不来其中的奥妙。

就是这样一本简简单单,直直白白的书,讲述的却是贴近生活,贴近你我,贴近大众的一本书。当然,书里还有很多很多经典之处,让我们读者回味的亮点也是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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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武松打虎的读书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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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读书的女人。因为爱读书的女人,她不管走到那里都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她可能貌不惊人,但她有一种内在的气质:幽雅的谈吐超凡脱俗,清丽的仪态无需修饰,那是静的凝重,动的优雅;那是坐的端庄,行的洒脱,那是天然的质朴与含蓄混合在一起,像水一样的柔软,像风一样的迷人,像花一样的绚丽……

我有一位同学,出身于书香世家,她从小就在做老师的父母熏陶下,读遍中外名著。她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走在花团锦簇、浓妆艳抹的女人中间,格外引人注目。是气质,是修养,是浑身流溢的书卷味使她显得与众不同。“腹有诗书气自 跟她说话总能使人神清气爽,俗气全无;跟她交往常使人了无城府,阳光灿烂。的确,一个女人,在读过足够的好书之后,她会变得很优秀,因为书给了她底气,熏陶了她至真、至美、至纯的情感,使她变得温文娴雅,善解人意,充满书卷气息。

我感到 :爱读书的女人是善于思考的人,有思想的人。因为读书能使人变得睿智与坦荡,无欲则刚,心底无私天地宽。读书能使人修德养性、智慧无穷、目光远大、美化心灵。人生在世,吃山珍海味是一种享受,读一些震聋发馈的书更是一种享受,前者只能饱一时的口福,后者会让你终生受益。

诚然,在物欲横流充满着金钱和欲望的今天,已经没有几个女人能静下心来读书了,闲暇时间不是看电视就是逛商场、上美容院、打扑克、搓麻将、闲聊……漂亮的女人尤其如此。虽说漂亮是一张“门票”,但我却觉得那些漂亮女人过于依赖于上帝的恩赐,上帝爱她们,却把她们给宠坏了,而有钱有势的男人,总以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上帝。漂亮女人总能轻而易举地在男人那里得到她们想要的一切:金钱、爱情、房子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男人并不在乎她们是不是爱读书,是不是有知识、有品味、有情趣,男人们关心的是她们是否赏心悦目,是否拥有足以让他们在众人面前笑傲江湖、畅谈人生的漂亮资本。所以,从根本上说是男人纵容了女人,为漂亮女人远离书本制造了足够的理由。

有一天,在医院病房,我看见一位中年女人在陪护腿部受伤的丈夫。她静静地坐着病床旁,手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看得津津有味。我有些好奇,于是问她看的是什么书——这大致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味。她给我看了封面,原来是《中国作家散文选》。我心里有些佩服这位显得瘦弱的女人,现在喜欢看这类书的女人可不多见。于是我们兴致勃勃地谈起了梁实秋、鲁迅、朱自清、丰子恺、巴金,张爱玲、林语堂等作品,还有沈从文、余秋雨等。在我的印象中,女人多半是在牌桌上的好手,而爱读书的女人很少有打牌的嗜好,因为打牌于她而言太浪费时间,热衷于牌桌的女人也多半不喜欢读书。所以我猜她肯定是不打牌的,果然如此,让我十分敬佩。

书使女人变得聪慧,变得成熟,使女人懂得包装外表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心灵的滋润。“和书籍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息。”罗曼·罗兰如是劝导女人。

勿庸讳言,一个女人如果不读书,没有知识就会变得无知、粗俗,就会被时代抛弃。即使长相貌若天仙,穿得华贵时髦,而那些用物质涂抹起来的面具,终归是浅薄的,再好看也不会长久。相反,只要她喜欢读书,充满书卷气质,即使穿戴朴素,她依然会显得那么高雅雍容,衣服对她来说,只是一种饰品和点缀,只会让她更加美丽,更具风韵。

爱读书的女人,心里有一盏明灯,守得住心灵这个宁静的港湾,始终视书籍为精神的伴侣。不挂金戴银,底气十足,她敢于素面朝天,心清气爽,身居闹市,却能远离红尘的繁琐与喧嚣。她爱听属于自然的一切声音:风声、雨声、浪涛声,犬吠、鸡鸣、蟋蟀叫。听到它们的时候,是心情最宁静的时候,耐得住寂寞,没有争逐的安闲,没有贪欲的怡然。

爱读书的女人,视读书为人生的最大快乐。她沉浸在文字编织的故事之中,用眼睛作划桨开波浪,去寻找遥远的精神彼岸。她没有时间唠叨饶舌,没有时间拨弄是非,当别的女人正津津乐道时尚流行、张家长李家短时,她正陶醉在书的世界里,洗涤自己,充实自己,忧伤自己,快乐自己。偌大的阅览室内,爱读书的女人一个人坐读,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没有嘈杂,没有纷争,没有虚伪,没有疲惫,只有愉悦惬意。

爱读书的女人,能交上一群高尚的朋友。林黛玉说:“我一生与诗书做了闺中伴”。毕淑敏说:“好书对于女人,是她们召之即来的永远不倦的朋友”。例如,列夫·托尔斯泰、罗曼·罗兰,或者巴金、冰心、钱钟书、张海迪等。在书籍的海洋中游弋,她们与这些伟人共同投入和痴迷,决不亚于对高级时装、化妆美容的仰慕。她们往往在不经意的瞬间,获得了人生的充实和安宁,寻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和真谛。

爱读书的女人,心有梦想,即使平凡如叶,仍能创造叶的美丽和生活的乐园。把自己引向有花鸟树木、有蓝天白云、有繁星明月的地方,那永不失去的梦想更是她们生活中的一首诗、一幅画、一段遐想、一片心境、一点安慰、一些希望。

爱读书的女人,喜欢写点东西。日记是她真实心灵的坦白,是每日里最愿完成的功课。日记里盛满她的心情,是心灵憩息的小阁楼。所有的甜酸苦辣、喜怒哀乐都能在这里得到合理又合情的宣泄,最终使她归于平静、坦然。当有所意会和感悟,她就随意写来,投寄出去,偶尔发表,得到一份额外的欣喜,独自发出满足的微笑。

爱读书的女人看世界,觉天蓝地阔人美。她们以聪慧的心灵,宽广朴质的挚爱,善解人意的修养,将美丽写在心灵。她把生活读成诗,读成散文,读成小说;把生活读成诚实、友善、自尊、正直、让爱和美充实了自身的心灵世界,让崇高和尊严引领着女性的目光;对世人,她不装腔作势,不阿谀奉承,总透着一身书卷气、一股清高味。

爱读书的女人都懂得:人生有风有雨,书是能遮风挡雨的伞;人生有险滩有暗礁,书便是明亮的灯塔;人生有山穷水尽时,书中有柳暗花明处;人生会失去很好的朋友和恋人,书却永远忠诚如一。

爱读书的女人很美,爱读书的女人美得别致。她不是鲜花,不是美酒,她只是一杯散发着幽幽香气的淡淡清茶。即使不施脂粉也显得神采奕奕、风度翩翩、潇洒自如、风姿绰约,秀色可餐。

所以我喜欢读书的女人。并希望自己也做一个喜欢读书的女人.坚持经常读书,使自己变的越来越聪明、拥有一颗年青的心,学会做事,学会工作,在现实工作中,彰显自己的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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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萤火虫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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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们成长的经历与记忆中,自然少不了书的存在,书不仅传授我们知识,而且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的思想。在我印象中还真没有几本书会被我反反复复的阅读、品味、感叹,唯有一本《古典之殇》。几年前偶尔在书店里看到这本书,我被书上那强烈的视觉冲击和幽蓝色的神秘所吸引,于是买下了这本书。初读,大概因为那时思想还未成熟,初步的体验只是这本书不同一般,阅读中,感觉似乎是在拉家常,可当时我却认为这本书没有多少“营养价值”,对我的写作不会有多大帮助,自然地它就被放在书柜的一个角落,静静地等待着我的再次发现。再次发现它,是几个月后一个无聊的节假日,我又打开它阅读起来,渐渐地我了解了原来的大自然与现在的大自然,了解了真实与本质,也看清了一些社会现象。看到这些文字,心里产生了一些共鸣,产生了那种不能言传的特殊感受。但这种感觉太缥缈,太朦胧。往后的日子里,我开始听起新闻,观察起生活,注意到周围人身边事,渐渐地对一些社会现象有了自己的看法。我开始渐渐明白这本书的价值。这本书有一个副标题是“纪念原配的世界”,意思是为了表达与原配世界的离别之意。在作者眼中,原配世界是一个天光明澈、风物灿烂的世界,我们今天正在告别这样一个世界,正在用自己过度膨胀的欲望,抛弃延续数千年之久的传统与习俗。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原始大自然的美,让我理解了作者回忆往事时所流露出来的感情,我们产生的共鸣越来越多了。作者揭示了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一些不道德的行风。他把最现实的生活,彻底展示在我们眼前,使我学会了道德、责任的坚守,学会了诚实、善良地对待他人,懂得了要与大自然和谐相处。于是,我一口气读完整本书,那种正义、善良的品质已深深感动了我。那种百分之一百的实话的文章,虽没有任何华丽的词藻,却用真实诉说着永恒。

这本书唤醒了沉睡的自然美景,这本书洗涤着我心灵的污垢,它告诉我许多道理,这些道理将伴我一生,让我无时无刻不提醒自己,改变自己。与高尚的人谈话你也会变得高尚,读好书就如同与一个高尚的人谈话,他会改变你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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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学三字经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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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小说家契诃夫在一部作品《凡卡》中塑造了一个由乡下来城里做学徒的9岁男孩——凡卡。讲述了凡卡童年的悲惨生活。读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凡卡是个孤儿,只有爷爷一个亲人。而爷爷也因为经济困难,不得不将9岁的凡卡送到城里当学徒。凡卡在城里无依无靠,备受欺侮。他受尽了折磨——老板动不动就打他,食物也少得可怜,可那里,没有人同情他。

读着《凡卡》,我不禁为自己出生在社会主义新中国而暗自庆幸。在家有父母疼,有爷爷、奶奶爱;在校还有老师、同学的关心。我们现在能享受国家的九年义务教育,在学校上学,老师教我们各种知识,使我们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渐渐长成一个有一定知识的少年。而凡卡呢,本来可以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才,可他却只能在老板家做苦工……凡卡是多么可怜啊!再看他的食物也少得可怜——一点面包和一口稀饭,每天一成不变。而我们每天都有美味可口的饭菜,甚至有些同学还浪费粮食和挑食,多么不应该啊!

凡卡童年的生活十分悲惨,和他相比,我们是多么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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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00字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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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的道路上,处处弥漫着书香,在书香的熏陶下我快乐的成长。这些伴我成长的书籍,。书给予了我很多的启迪,不同的书给予了我不同的教育,这也让我变的更加成熟。

我爱读书,我享受于读书,因为读书是快乐的!读书是美丽的!它给我们带来了智慧的源泉和精神的力量,让我们增长知识、丰富见闻、明白事理、开阔眼界,陶冶性情。

读鲁迅的《阿Q正传》,别人欺侮阿Q,阿Q则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小尼姑;所有这一切,让人感到一股透骨的寒意。鲁迅对他们的态度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人人都应该有一颗爱心,关爱弱小的人,社会的最底层的人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不应该给予他们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如果每一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吗,世界就会更加美好。那些社会的最底层的人,也应该能够自立、自主、自强,拥有做人的原则。

读《最后一次演讲》,我深深的体会到闻一多的爱国情怀。抗战八年,他留了一把子发誓不取得抗战胜利不剃去,表示抗战到底的决心。毛泽东同志在《别了,司徒雷登》一文指出:“许多曾经是自由主义者或民主个人主义者的人们,在美国帝国主义及走狗国民党反动派面前站起来了。闻一多拍案而起,横眉怒对国民党的手枪,宁可倒下去,不愿屈服。”最后被特务暗杀明知演讲的后果,但任然冒这生命危险宣布:前脚踏出大门,后脚就不准备踏入大门,展示在世人面前的,是一个巨人“闻一多”,是一个伟人“闻一多”,是一个大写的“闻一多”!“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闻一多先生虽然早以逝去,但他的精神与灵魂却在每一个人心中,如凤凰涅盘般获得了永生。

“一诗一文一烟斗,一个脊梁一声吼。”

“一画一印一全集,一代英豪一红烛。”

我深知:在千千万万个“闻一多”的带领下,中华民族正以让世界惊叹的速度,腾飞着,我们的民族将在无数伟人志士努力下,将光环继续传扬下去,让所有的人仰视我们,仰视我们这个伟大的国家!中华这头沉睡的狮子已经醒来,他在像世界怒吼。“东亚病夫”“华人如狗不的入内”不会在出现,它将永远是历史的昨天。让我们努力起来,让我们的国家更加强大!中华!

读苏联作家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保尔勇于献身,拼命工作;他酷爱学习,如饥似渴;他嫉恶如仇,爱憎分明;他不畏艰难,挑战病魔。他永不言败,顽强生活……这一切都可歌可泣。他有自知之明,他的深刻自我反省、严于解剖自己的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精神风貌和特征:为共产主义理想献身的精神;崇高的道德品质;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不畏艰难困苦一往永前的革命气概。

他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这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它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合群部精力都已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是他对生命价值的理解,说明了他惊人的革命毅力,他勇敢的投入生活和斗争,去实现自己的理想。他只活了32岁,他的一生很短暂,但他的生命真正充实和极大的幸福。

他是我的偶像,也是我们每一个青少年的楷模。我从他的身上得到了极大的教育和鼓舞。他让我从一个遇事只会哇哇大哭,只会逃避的我,变成一个坚强,勇敢,敢于承担的女孩。每当我遇到困难想要逃避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就会出现他的身影,似乎在告诉我,要有铁一班的意志,做一个战士,这时我就会勇敢的站出来,与之战斗。顽强、执着、刻苦、奉献、勇敢、奋进的人格操守应成为青少年永恒的人生精神坐标。这种精神也将永留在我心中。

我热爱于读书,享受于读书。读鲁迅的《阿Q正传》,我明白;要有一颗爱心,平等对待帮助每一个人;读《最后一次演讲》我明白;要不断的努力学习,为国家做出贡献;读苏联作家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我明白;做人要顽强,勇敢,执着、刻苦,勇敢的面对困难。我读书,我快乐。书给予了我很多的启迪,不同的书给予了我不同的教育。在书的世界里,我知道了太多太多。花季的我,漫步于花之园圃,徜徉于书之殿阁,发现了读书也是一种别样的别样的生活。体味生活,品读好书,个中滋味,怎一个“乐”字了得!读书,真是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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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书心得100字左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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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个故事,它非常的有教育意义,使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

故事是说:有一头鹿,在和同伴的搏斗中被刺瞎了一只眼睛。从此它只能看见一侧的情况,而对另一侧的情况却不得知。于是,这头鹿脑子一转,想了一个办法,自己到海边吃草,把好的眼睛对着草地,把坏的眼睛对着大海,就不会有危险了。起初,这只鹿是很幸运的吃到了草,它觉得自己的主意太棒啦!终于有一天,有人乘船从海边驶过,发现了这头鹿,然而鹿却没有发现人,对于人的逼近,一点儿反应都没有,结果船上的人射死了鹿。

可怜的鹿到死也不会明白,原本以为危险会来自陆地,总在防范中,而把大海作为依靠,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事情是复杂多变的,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三思而后行,一意孤行,总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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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图腾读书心得7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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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主人公们的感受和发现,我获得了最直接的感动。微风习习的夜晚,温暖的蒙古包里旁边是忠诚的犬士兵;广阔的草场上,一群群健硕的马自由飞奔,儿马子竞相追逐美丽的小母马。然而,当农区的汉人闯入额仑,发生的一切都令人揪心,未经开拓的处女地成为新的牧区,杀狼打狼的好手获得奖励,高贵的天鹅沦为大锅里的下酒肉,无比圣洁珍贵的芍药被一车车拉走……陈阵默默把这一切看在眼里,盼望自己偷偷养的小狼能够健康成长。与狼相处的日子是他快乐和力量的源泉,透过小狼他深入进蒙古人民的草原文化、狼图腾文化。

就这样,我一直看下来,看到小狼的离开,看到狼王带领家人穿越边境,看到一片片草原被沙子覆盖掉,看到毕利格阿爸带着遗憾魂归腾格里,泪水模糊了双眼。

当草原上再也看不到狼群,当砖房取代了传统的蒙古包,当牧民也开始欣欣向荣地圈起围栏饲养家畜,甚至漫天黄沙遮住腾格里的天空,草原不再鲜绿,芦苇不再丰茂,山上再不见悠闲玩耍的獭子,这一切逝去的美只能从书中欣赏,只期许在梦中畅想了。

《狼图腾》第十九节的下半部分,讲的是,杨克一行人到达了宿营地以后,巴图去打猎,杨克又开始看那片天鹅湖。过了一会儿,桑杰回来拉牛车,说巴图打到了几只野猪,顺便让包顺贵去看看。包顺贵就带杨克去看巴图打的野猪了,他们走了一会儿,就看到被野猪垦过的黑土地。这时他们看到巴图身旁放的烂野猪肉,还有两只完整的野猪躺在地上,大家把两只大野猪,拖到车上后,拉了回来。他们大吃了一顿烤野猪肉。饭后,杨克又坐到可以看到湖水的地方,拿着望远镜尽情欣赏天鹅湖全景。后来他们又发现了一个大狼洞,接着烧着了火,往洞里灌烟,包顺贵还拿了辣椒粉烧着,也往洞里罐了好多好多。这时只听洞里传出了母狼的撕心裂肺的咳嗽声,像是把肺都快咳出来了。可还是不见母狼出来,这时,“轰”的一声,石头洞塌方了,母狼把自己活埋在了洞里。最后,杨克等人用静静站立的仪式送母狼的灵魂,升上腾格里。

狼真是比人还勇敢,母狼的这种宁死不屈的精神,我觉得很值的我们学习,宁愿自杀也不出来向敌人投降。狼和人一样,都很珍惜自己的生命,狼为了逃命,会把一条中弹的残腿,连骨戴筋一起咬掉,然后逃命,可当它发现已无法脱身的时候,就会采取非常果断的自杀行为,军人在打仗的时候,队伍中有人为了活命,还会逃走,或投降或当了走狗,但在狼的队伍中,无论小狼、母狼、病狼、弱狼,没有一个逃走的。如果我们的军队也像狼群一样,勇猛无比,那我们的国家还会畏惧其他强大的国家如美国之类国家的侵略吗?关键还是从古至今人类社会中总有一些出卖同胞的叛徒,这些人真是简直连狼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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