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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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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解读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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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住宿费仅仅是房租费用,利用居住的饭店发生的洗衣费、夜宵费原则上都不应混迹其中。 4、伙食补助费

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机关差旅费不实行餐费报销,只能实行伙食补助。对于企业,并无类似限制。

市内交通费

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中翰税务合伙人王骏(中国财税浪子 公共微信为taxlangzi):机关差旅费中对于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都实行包干制,实务工作中不少企业也效仿之,将两者合并为出差补助予以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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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全文

20xx年最新药品注册管理方法,药品注册管理方法全文,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20xx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规范药品注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药品进口,以及进行药品审批、注册检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药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第四条 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药,对创制的新药、治疗疑难危重疾病的新药实行特殊审批。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注册工作,负责对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进口进行审批。

第六条 药品注册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注册实行主审集体负责制、相关人员公示制和回避制、责任追究制,受理、检验、审评、审批、送达等环节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 在药品注册过程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八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查询的药品注册受理、检查、检验、审评、审批的进度和结论等信息。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行政机关网站或者注册申请受理场所公开下列信息:

(一)药品注册申请事项、程序、收费标准和依据、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二)药品注册受理、检查、检验、审评、审批各环节人员名单和相关信息;

(三)已批准的药品目录等综合信息。

第九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单位以及参与药品注册工作的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技术秘密和实验数据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十条 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提出药品注册申请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机构。

境内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境外合法制药厂商。境外申请人办理进口药品注册,应当由其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由其委托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

办理药品注册申请事务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药品注册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

第十一条 药品注册申请包括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进口药品申请及其补充申请和再注册申请。

境内申请人申请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境外申请人申请进口药品注册按照进口药品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十二条 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

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仿制药申请,是指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但是生物制品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进口药品申请,是指境外生产的药品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补充申请,是指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者取消原批准事项或者内容的注册申请。

再注册申请,是指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满后申请人拟继续生产或者进口该药品的注册申请。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可靠的研究数据,证明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药品注册所报送的资料引用文献应当注明著作名称、刊物名称及卷、期、页等;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外文资料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中文译本。

第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可以组织对药品的上市价值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 药品注册过程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进行现场核查、有因核查,以及批准上市前的生产现场检查,以确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 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作为申请人的,应当向其中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均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向申请生产制剂的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均不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向样品试制现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注册的药物或者使用的处方、工艺、用途等,提供申请人或者他人在中国的专利及其权属状态的说明;他人在中国存在专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对他人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声明。对申请人提交的说明或者声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行政机关网站予以公示。

药品注册过程中发生专利权纠纷的,按照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解决。

第十九条 对他人已获得中国专利权的药品,申请人可以在该药品专利期届满前2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本办法予以审查,符合规定的,在专利期满后核发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第二十条 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获得生产或者销售含有新型化学成份药品许可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交的自行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批准该许可之日起6年内,对未经已获得许可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其未披露数据的申请不予批准;但是申请人提交自行取得数据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临床前研究,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中药制剂还包括原药材的来源、加工及炮制等的研究;生物制品还包括菌毒种、细胞株、生物组织等起始原材料的来源、质量标准、保存条件、生物学特征、遗传稳定性及免疫学的研究等。

第二十二条 药物临床前研究应当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其中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第二十三条 药物研究机构应当具有与试验研究项目相适应的人员、场地、设备、仪器和管理制度,并保证所有试验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所用实验动物、试剂和原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委托其他机构进行药物研究或者进行单项试验、检测、样品的试制等的,应当与被委托方签订合同,并在申请注册时予以说明。申请人对申报资料中的药物研究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 单独申请注册药物制剂的,研究用原料药必须具有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且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研究用原料药不具有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第二十六条 药品注册申报资料中有境外药物研究机构提供的药物试验研究资料的,必须附有境外药物研究机构出具的其所提供资料的项目、页码的情况说明和证明该机构已在境外合法登记的经公证的证明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审查需要组织进行现场核查。

第二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或者承担试验的药物研究机构按照其申报资料的项目、方法和数据进行重复试验,也可以委托药品检验所或者其他药物研究机构进行重复试验或方法学验证。

第二十八条 药物研究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有关技术指导原则进行,申请人采用其他评价方法和技术的,应当提交证明其科学性的资料。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获得药品批准文号后,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生产工艺生产。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对申请人的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药物的临床试验

第三十条 药物的临床试验(包括生物等效性试验),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且必须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批准的临床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申请新药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仿制药申请和补充申请,根据本办法附件规定进行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分为I、II、III、IV期。

I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此阶段的研究设计可以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采用多种形式,包括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试验一般应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

IV期临床试验: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

生物等效性试验,是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一种药物的相同或者不同剂型的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份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

第三十二条 药物临床试验的受试例数应当符合临床试验的目的和相关统计学的要求,并且不得少于本办法附件规定的最低临床试验病例数。罕见病、特殊病种等情况,要求减少临床试验病例数或者免做临床试验的,应当在申请临床试验时提出,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

第三十三条 在菌毒种选种阶段制备的疫苗或者其他特殊药物,确无合适的动物模型且实验室无法评价其疗效的,在保证受试者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进行临床试验。

第三十四条 药物临床试验批准后,申请人应当从具有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机构中选择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机构。

第三十五条 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车间制备。制备过程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申请人对临床试验用药物的质量负责。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可以按照其拟定的临床试验用样品标准自行检验临床试验用药物,也可以委托本办法确定的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应当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

临床试验用药物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临床试验。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临床试验用药物抽查检验。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在药物临床试验实施前,应当将已确定的临床试验方案和临床试验负责单位的主要研究者姓名、参加研究单位及其研究者名单、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书、知情同意书样本等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抄送临床试验单位所在地和受理该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发现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违反有关规定或者未按照临床试验方案执行的,应当督促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要求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并将情况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完成临床试验后,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统计分析报告以及数据库。

第四十条 药物临床试验应当在批准后3年内实施。逾期未实施的,原批准证明文件自行废止;仍需进行临床试验的,应当重新申请。

第四十一条 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研究者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申请人,并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第四十二条 临床试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责令申请人修改试验方案、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

(一)伦理委员会未履行职责的;

(二)不能有效保证受试者安全的;

(三)未按照规定时限报告严重不良事件的;

(四)有证据证明临床试验用药物无效的;

(五)临床试验用药物出现质量问题的;

(六)临床试验中弄虚作假的;

(七)其他违反《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

第四十三条 临床试验中出现大范围、非预期的不良反应或者严重不良事件,或者有证据证明临床试验用药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紧急控制措施,责令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申请人和临床试验单位必须立即停止临床试验。

第四十四条 境外申请人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应当按照本办法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是已在境外注册的药品或者已进入II期或者III期临床试验的药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受理境外申请人提出的尚未在境外注册的预防用疫苗类药物的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申请;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批准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同时,可以要求申请人在中国首先进行I期临床试验;

(三)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时,在任何国家发现与该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和非预期不良反应,申请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临床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将完整的临床试验报告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取得的数据用于在中国进行药品注册申请的,应当符合本办法有关临床试验的规定并提交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全部研究资料。

第四章 新药申请的申报与审批

第四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下列申请可以实行特殊审批:

(一)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

(二)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

(三)治疗艾滋病、恶性肿瘤、罕见病等疾病且具有明显临床治疗优势的新药;

(四)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

符合前款规定的药品,申请人在药品注册过程中可以提出特殊审批的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组织专家会议讨论确定是否实行特殊审批。

特殊审批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六条 多个单位联合研制的新药,应当由其中的一个单位申请注册,其他单位不得重复申请;需要联合申请的,应当共同署名作为该新药的申请人。新药申请获得批准后每个品种,包括同一品种的不同规格,只能由一个单位生产。

第四十七条 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注册申请,应当采用新技术以提高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且与原剂型比较有明显的临床应用优势。

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以及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应当由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提出;靶向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等特殊剂型除外。

第四十八条 在新药审批期间,新药的注册分类和技术要求不因相同活性成份的制剂在国外获准上市而发生变化。

在新药审批期间,其注册分类和技术要求不因国内药品生产企业申报的相同活性成份的制剂在我国获准上市而发生变化。

第四十九条 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应当一次性提交,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后不得自行补充新的技术资料;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注册申请或者涉及药品安全性的新发现,以及按要求补充资料的除外。申请人认为必须补充新的技术资料的,应当撤回其药品注册申请。申请人重新申报的,应当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且尚无同品种进入新药监测期。

第一节 新药临床试验

第五十条 申请人完成临床前研究后,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报送有关资料。

第五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五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对药物研制情况及原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申请注册的药品属于生物制品的,还需抽取3个生产批号的检验用样品,并向药品检验所发出注册检验通知。

第五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审查意见、核查报告以及申报资料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并通知申请人。

第五十四条 接到注册检验通知的药品检验所应当按申请人申报的药品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对申报的药品标准进行复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并抄送申请人。

第五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收到申报资料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技术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完成技术审评后,提出技术审评意见,连同有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技术审评意见作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二节 新药生产

第五十六条 申请人完成药物临床试验后,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申请生产的申报资料,并同时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报送制备标准品的原材料及有关标准物质的研究资料。

第五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五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对临床试验情况及有关原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除生物制品外的其他药品,还需抽取3批样品,向药品检验所发出标准复核的通知。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审查意见、核查报告及申报资料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并通知申请人。

第五十九条 药品检验所应对申报的药品标准进行复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复核意见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时抄送通知其复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申请人。

第六十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收到申报资料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经审评符合规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通知申请人申请生产现场检查,并告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经审评不符合规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将审评意见和有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技术审评意见,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六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生产现场检查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提出现场检查的申请。

第六十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在收到生产现场检查的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组织对样品批量生产过程等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核定的生产工艺的可行性,同时抽取1批样品(生物制品抽取3批样品),送进行该药品标准复核的药品检验所检验,并在完成现场检查后10日内将生产现场检查报告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第六十三条 样品应当在取得《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车间生产;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其样品生产过程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六十四条 药品检验所应当依据核定的药品标准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时抄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申请人。

第六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依据技术审评意见、样品生产现场检查报告和样品检验结果,形成综合意见,连同有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综合意见,作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新药证书,申请人已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生产条件的,同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以及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获得批准后不发给新药证书;靶向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等特殊剂型除外。

第三节 新药监测期

第六十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保护公众健康的要求,可以对批准生产的新药品种设立监测期。监测期自新药批准生产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5年。

监测期内的新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批准其他企业生产、改变剂型和进口。

第六十七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考察处于监测期内的新药的生产工艺、质量、稳定性、疗效及不良反应等情况,并每年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生产企业未履行监测期责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

第六十八条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及检验、监督单位发现新药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或者非预期的不良反应时,应当及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六十九条 药品生产企业对设立监测期的新药从获准生产之日起2年内未组织生产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批准其他药品生产企业提出的生产该新药的申请,并重新对该新药进行监测。

第七十条 新药进入监测期之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批准其他申请人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可以按照药品注册申报与审批程序继续办理该申请,符合规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该新药的生产或者进口,并对境内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该新药一并进行监测。

第七十一条 新药进入监测期之日起,不再受理其他申请人的同品种注册申请。已经受理但尚未批准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其他申请人同品种申请予以退回;新药监测期满后,申请人可以提出仿制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

第七十二条 进口药品注册申请首先获得批准后,已经批准境内申请人进行临床试验的,可以按照药品注册申报与审批程序继续办理其申请,符合规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其进行生产;申请人也可以撤回该项申请,重新提出仿制药申请。对已经受理但尚未批准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其他同品种申请予以退回,申请人可以提出仿制药申请。

第五章 仿制药的申报与审批

第七十三条 仿制药申请人应当是药品生产企业,其申请的药品应当与《药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范围一致。

第七十四条 仿制药应当与被仿制药具有同样的活性成份、给药途径、剂型、规格和相同的治疗作用。已有多家企业生产的品种,应当参照有关技术指导原则选择被仿制药进行对照研究。

第七十五条 申请仿制药注册,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有关资料和生产现场检查申请。

第七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已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自中药品种保护申请受理之日起至作出行政决定期间,暂停受理同品种的仿制药申请。

第七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对研制情况和原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并应当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组织进行生产现场检查,现场抽取连续生产的3批样品,送药品检验所检验。

样品的生产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符合规定的,将审查意见、核查报告、生产现场检查报告及申报资料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同时通知药品检验所停止该药品的注册检验。

第七十九条 药品检验所应当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时抄送通知其检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申请人。

第八十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审查意见和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第八十一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依据技术审评意见、样品生产现场检查报告和样品检验结果,形成综合意见,连同相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综合意见,做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批准文号或者《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八十二条 申请人完成临床试验后,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报送临床试验资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技术意见,发给药品批准文号或者《审批意见通知件》。

第八十三条 已确认存在安全性问题的上市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决定暂停受理和审批其仿制药申请。

第六章 进口药品的申报与审批

第一节 进口药品的注册

第八十四条 申请进口的药品,应当获得境外制药厂商所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的上市许可;未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获得上市许可,但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认该药品安全、有效而且临床需要的,可以批准进口。

申请进口的药品,其生产应当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中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八十五条 申请进口药品注册,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报送有关资料和样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第八十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并通知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组织对3个生产批号的样品进行注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组织对其研制和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抽取样品。

第八十七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收到资料和样品后,应当在5日内组织进行注册检验。

第八十八条 承担进口药品注册检验的药品检验所在收到资料、样品和有关标准物质后,应当在60日内完成注册检验并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报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特殊药品和疫苗类制品的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应当在90日内完成。

第八十九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接到药品注册检验报告和已经复核的进口药品标准后,应当在20日内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必要时可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再复核。

第九十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完成进口药品注册检验后,应当将复核的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和复核意见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并抄送申请人。

第九十一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第九十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依据技术审评意见和样品检验结果等,形成综合意见,连同相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综合意见,做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九十三条 临床试验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章及有关要求进行试验。

临床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按照规定报送临床试验资料及其他变更和补充的资料,并详细说明依据和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九十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报送的临床试验等资料进行全面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综合意见,做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中国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制药厂商申请注册的药品,参照进口药品注册申请的程序办理,符合要求的,发给《医药产品注册证》;不符合要求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九十五条 申请进口药品制剂,必须提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用于生产该制剂的原料药和辅料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原料药和辅料尚未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应当报送有关生产工艺、质量指标和检验方法等规范的研究资料。

第二节 进口药品分包装的注册

第九十六条 进口药品分包装,是指药品已在境外完成最终制剂生产过程,在境内由大包装规格改为小包装规格,或者对已完成内包装的药品进行外包装、放置说明书、粘贴标签等。

第九十七条 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该药品已经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二)该药品应当是中国境内尚未生产的品种,或者虽有生产但是不能满足临床需要的品种;

(三)同一制药厂商的同一品种应当由一个药品生产企业分包装,分包装的期限不得超过《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

(四)除片剂、胶囊外,分包装的其他剂型应当已在境外完成内包装;

(五)接受分包装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进口裸片、胶囊申请在国内分包装的,接受分包装的药品生产企业还应当持有与分包装的剂型相一致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六)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应当在该药品《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届满1年前提出。

第九十八条 境外制药厂商应当与境内药品生产企业签订进口药品分包装合同,并填写《药品补充申请表》。

第九十九条 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的,应当由接受分包装的药品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由委托方填写的《药品补充申请表》,报送有关资料和样品。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将申报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时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和药品批准文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零一条 进口分包装的药品应当执行进口药品注册标准。

第一百零二条 进口分包装药品的说明书和标签必须与进口药品的说明书和标签一致,并且应当标注分包装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分包装药品生产企业的名称。

第一百零三条 境外大包装制剂的进口检验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包装后产品的检验与进口检验执行同一药品标准。

第一百零四条 提供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应当对分包装后药品的质量负责。分包装后的药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撤销分包装药品的批准文号,必要时可以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撤销该药品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第七章 非处方药的申报

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仿制的药品属于按非处方药管理的,申请人应当在《药品注册申请表》的“附加申请事项”中标注非处方药项。

第一百零六条 申请仿制的药品属于同时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的,申请人可以选择按照处方药或者非处方药的要求提出申请。

第一百零七条 属于以下情况的,申请人可以在《药品注册申请表》的“附加申请事项”中标注非处方药项,符合非处方药有关规定的,按照非处方药审批和管理;不符合非处方药有关规定的,按照处方药审批和管理。

(一)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非处方药改变剂型,但不改变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给药剂量以及给药途径的药品;

(二)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非处方药活性成份组成的新的复方制剂。

第一百零八条 非处方药的注册申请,其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应当符合非处方药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进口的药品属于非处方药的,适用进口药品的申报和审批程序,其技术要求与境内生产的非处方药相同。

第八章 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

第一百一十条 变更研制新药、生产药品和进口药品已获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中载明事项的,应当提出补充申请。

申请人应当参照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评估其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技术研究工作。

第一百一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填写《药品补充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有关资料和说明。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二条 进口药品的补充申请,申请人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有关资料和说明,提交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批准变更的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三条 修改药品注册标准、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等的补充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时通知申请人。

修改药品注册标准的补充申请,必要时由药品检验所进行标准复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等的补充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批,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五条 按规定变更药品包装标签、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说明书等的补充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进口药品的补充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其中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变更进口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进口药说明书、补充完善进口药说明书的安全性内容、按规定变更进口药品包装标签、改变注册代理机构的补充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药品生产技术转让、变更处方和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等的补充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其《药品注册批件》附件或者核定的生产工艺,组织进行生产现场检查,药品检验所应当对抽取的3批样品进行检验。

第一百一十八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补充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九条 补充申请获得批准后,换发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原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增发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原批准证明文件继续有效。

第九章 药品再注册

第一百二十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或者进口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再注册。

第一百二十一条 在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申请人应当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控制情况,如监测期内的相关研究结果、不良反应的监测、生产控制和产品质量的均一性等进行系统评价。

第一百二十二条 药品再注册申请由药品批准文号的持有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按照规定填写《药品再注册申请表》,并提供有关申报资料。

进口药品的再注册申请由申请人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第一百二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再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再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对药品再注册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再注册;不符合规定的,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进口药品的再注册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并在6个月内完成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再注册;不符合规定的,发出不予再注册的通知,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不予再注册:

(一)有效期届满前未提出再注册申请的;

(二)未达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时提出的有关要求的;

(三)未按照要求完成IV期临床试验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

(五)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评价属于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

(六)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应当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

(七)不具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生产条件的;

(八)未按规定履行监测期责任的;

(九)其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一百二十七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后,经审查不符合药品再注册规定的,发出不予再注册的通知,并说明理由。

对不予再注册的品种,除因法定事由被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外,在有效期届满时,注销其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第十章 药品注册检验

第一百二十八条 药品注册检验,包括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

样品检验,是指药品检验所按照申请人申报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定的药品标准对样品进行的检验。

药品标准复核,是指药品检验所对申报的药品标准中检验方法的可行性、科学性、设定的项目和指标能否控制药品质量等进行的实验室检验和审核工作。

第一百二十九条 药品注册检验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承担。进口药品的注册检验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组织实施。

第一百三十条 下列药品的注册检验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药品检验所承担:

(一)本办法第四十五条(一)、(二)规定的药品;

(二)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药品。

第一百三十一条 获准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药品,药品检验所应当优先安排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

第一百三十二条 从事药品注册检验的药品检验所,应当按照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计量认证的要求,配备与药品注册检验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和设备,符合药品注册检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要求。

第一百三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提供药品注册检验所需要的有关资料、报送样品或者配合抽取检验用样品、提供检验用标准物质。报送或者抽取的样品量应当为检验用量的3倍;生物制品的注册检验还应当提供相应批次的制造检定记录。

第一百三十四条 药品检验所进行新药标准复核时,除进行样品检验外,还应当根据药物的研究数据、国内外同类产品的药品标准和国家有关要求,对药物的药品标准、检验项目等提出复核意见。

第一百三十五条 要求申请人重新制订药品标准的,申请人不得委托提出原复核意见的药品检验所进行该项药品标准的研究工作;该药品检验所不得接受此项委托。

第十一章 药品注册标准和说明书

第一节 药品注册标准

第一百三十六条 国家药品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其内容包括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

药品注册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给申请人特定药品的标准,生产该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执行该注册标准。

药品注册标准不得低于中国药典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 药品注册标准的项目及其检验方法的设定,应当符合中国药典的基本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技术指导原则及国家药品标准编写原则。

第一百三十八条 申请人应当选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标准的研究工作。

第二节 药品标准物质

第一百三十九条 药品标准物质,是指供药品标准中物理和化学测试及生物方法试验用,具有确定特性量值,用于校准设备、评价测量方法或者给供试药品赋值的物质,包括标准品、对照品、对照药材、参考品。

第一百四十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标定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可以组织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药品研究机构或者药品生产企业协作标定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对标定的标准物质从原材料选择、制备方法、标定方法、标定结果、定值准确性、量值溯源、稳定性及分装与包装条件等资料进行全面技术审核,并作出可否作为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结论。

第三节 药品名称、说明书和标签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申请注册药品的名称、说明书和标签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由申请人提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根据申报资料对其中除企业信息外的内容进行审核,在批准药品生产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核准。

申请人应当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准确性负责。

第一百四十四条 申请人应当跟踪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及时提出修改药品说明书的补充申请。

第一百四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根据核准的内容印制说明书和标签。

第十二章 时 限

第一百四十六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遵守《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药品注册时限要求。本办法所称药品注册时限,是药品注册的受理、审查、审批等工作的最长时间,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止审批或者申请人补充资料等所用时间不计算在内。

药品注册检验、审评工作时间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应当说明理由,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百四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报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报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资料的,应当受理药品注册申请。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药品注册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药品注册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一百四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完成对研制情况及原始资料的核查、对申报资料的审查、抽取样品、通知药品检验所进行注册检验、将审查意见和核查报告连同申请人的申报资料一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工作,同时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四十九条 药品注册检验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样品检验:30日;同时进行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60日;

(二)特殊药品和疫苗类制品的样品检验:60日;同时进行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90日。

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由药品检验所进行临床试验用样品检验的,应当按照前款样品检验的时间完成。

第一百五十条 技术审评工作时间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新药临床试验:90日;获准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品种:80日;

(二)新药生产:150日;获准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品种:120日;

(三)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和仿制药的申请:160日;

(四)需要进行技术审评的补充申请:40日。

进口药品注册申请的技术审评时间参照前款执行。

第一百五十一条 在技术审评过程中需要申请人补充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发出补充资料通知,申请人对补充资料通知内容提出异议的,可以当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意见。申请人应当在4个月内按照通知要求一次性完成补充资料,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按照特殊审批程序的要求办理。

收到补充资料后,技术审评时间应当不超过原规定时间的1/3;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不得超过原规定时间的1/4。

药品注册过程中申请人自行提出撤回申请的,其审批程序自行终止。

第一百五十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主管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时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一百五十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自作出药品注册审批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送达有关行政许可证件。

第十三章 复 审

第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批准:

(一)不同申请人提交的研究资料、数据相同或者雷同,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在注册过程中发现申报资料不真实,申请人不能证明其申报资料真实的;

(三)研究项目设计和实施不能支持对其申请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进行评价的;

(四)申报资料显示其申请药品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存在较大缺陷的;

(五)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补充资料的;

(六)原料药来源不符合规定的;

(七)生产现场检查或者样品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应当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五十五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一百五十六条 申请人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不予批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不予批准的通知之日起60日内填写《药品注册复审申请表》,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复审申请并说明复审理由。

复审的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及原申报资料。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复审申请后,应当在50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维持原决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受理再次的复审申请。

第一百五十八条 复审需要进行技术审查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原申请时限进行。

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五十九条 有《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有关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第一百六十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受理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评、审批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或者不批准药品注册申请理由的;

(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第一百六十一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药品注册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百六十二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注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注册决定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注册决定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未履行保密义务的。

第一百六十三条 药品检验所在承担药品审批所需要的检验工作时,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六十四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百六十五条 在药品注册中未按照规定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或者《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六十六条 申请人在申报临床试验时,报送虚假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和样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对该申报药品的临床试验不予批准,对申请人给予警告,1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该药物临床试验申请;已批准进行临床试验的,撤销批准该药物临床试验的批件,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3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该药物临床试验申请。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报送虚假资料和样品的申请人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布。

第一百六十七条 申请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时,申请人报送虚假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和样品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对申请人给予警告,1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已批准生产或者进口的,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5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六十八条 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需要进行药物重复试验,申请人拒绝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申请人拒不改正的,不予批准其申请。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药品批准文号,并予以公布:

(一)批准证明文件的有效期未满,申请人自行提出注销药品批准文号的;

(二)按照本办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不予再注册的;

(三)《药品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或者缴销的;

(四)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撤销批准证明文件的;

(五)依法作出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六)其他依法应当撤销或者撤回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情形。

第十五章 附 则

第一百七十条 中药和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补充申请、再注册的申报资料和要求分别见本办法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监测期的规定见附件6。

第一百七十一条 药品批准文号的格式为:国药准字H(Z、S、J)+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J代表进口药品分包装。

《进口药品注册证》证号的格式为:H(Z、S)+4位年号+4位顺序号;《医药产品注册证》证号的格式为:H(Z、S)C+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对于境内分包装用大包装规格的注册证,其证号在原注册证号前加字母B。

新药证书号的格式为:国药证字H(Z、S)+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

第一百七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受理、补充申请的审批、再注册的审批,均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事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可以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药品注册事项的其他技术审评或者审批工作。

第一百七十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批准上市的药品实行编码管理。药品编码管理的规定另行制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注册申请,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外,还应当符合国家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进口中药材的注册管理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药品技术转让和委托生产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一百七十七条 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xx年2月28日公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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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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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目的

为公司员工(劳务工除外)提供有关企业的基本背景情况,使员工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基本内容,明确工作职责、程序、标准规;向员工灌输企业及其工作部门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帮助其尽快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

二、培训内容

(一)公司基本概况

1、介绍公司的经营历史、宗旨、规模和发展前景,激励员工积极工作,为公司的繁荣作贡献;

2、介绍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市场定位、目标顾客、竞争环境等等,增强员工的市场意识;

3、介绍企业的文化、价值观和目标的传达,让员工知晓企业反对什么、鼓励什么、追求什么。

(二)公司管理制度

1、介绍公司员工行为和举止规范,如关于职业道德、作息制度、接洽和服务用语、仪表仪容、精神面貌、谈吐、着装等的要求;

2、介绍公司的行政、人力资源、财务、生产现场等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使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工作行为符合公司的管理规则要求;

3、介绍公司的安全措施及管理规定,让员工了解安全工作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何发现工作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对生产环境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如何进行应急处理,加强其安全工作意识。

(三)企业组织架构

介绍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各部门之间的服务协调网络及流程,有关部门的处理反馈机制,使员工明确在企业中进行信息沟通、提交建议的渠道,了解和熟悉各个部门的职能,以便在今后工作中能准确地与各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并随时能够就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建议或申诉。

(四)业务培训

1、针对所在岗位开展岗位职责、工作知识、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技能、工作标准等业务培训,使员工熟悉并掌握完成各自本职工作所需的主要技能和相关信息,从而迅速胜任工作;

2、针对生产技术人员的品质管理培训,主要介绍品质管理的内容、具体要求和标准,以及工作流程,让员工掌握品质控制与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则,确保产品质量;

3、针对生产技术人员的产品知识培训,主要介绍产品生产工艺、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让员工尽快掌握产品基本知识、工作中应急处理办法,学会自我防护,确保安全生产。

4、针对生产技术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主要介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帮助员工尽快掌握基本的生产操作技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五)职业化素养塑造

1、介绍职业化的概念,让员工理解什么是职业化,职业化素养包括哪些内容(人生价值观、工作思维观念等),如何进行职业化的塑造等,明白塑造职业化对公司发展、对个人成长的积极作用;

2、介绍职业生涯规划的概念,让员工掌握职业生涯规划的目的和实现职业目标的路径,清楚在公司发展的路径和方向,帮助员工少走弯路,早日实现职业梦想。

(六)职业化管理技能提升

针对现职管理者和储备管理者,在管理工作的思维观念、技能技巧、方式方法等方面予以培训引导:

1、了解管理者塑造职业化素养和技能的重要性,并清晰、准确定位自己在组织中的角色;

2、深刻认识管理者自身职业化能力提升与企业战略发展的关系,并掌握相关的方法和技巧;

3、通过管理者自我管理和领导能力的提升,推动企业健康、高效率的向前发展。

三、培训方式

员工培训根据培训内容不同,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

(一)公司基本概况、管理制度、组织架构培训,采取图表演示与内容讲解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员工增强知识记忆。

(二)业务培训,采取知识讲解、操作演练、师傅带徒等相结合的方式,让员工通过亲自动手操作尽快掌握基本业务技能。

(三)职业化素养塑造与管理技能提升培训,采取幻灯展示、案例讲解、分析研讨、角色扮演等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员工深刻领会其中的道理和方法。

四、培训职责

(一)员工培训由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司基本概况、管理制度、组织架构知识培训,由公司职能部门负责讲授。

(三)业务培训中的岗位知识由用人部门负责讲解,品质管理知识由品控部门负责讲授。

(四)职业化素养塑造与管理技能提升培训,由公司办公室安排相关管理人员或外聘讲师负责讲授。

五、培训考核

(一)考核内容

1、出勤记录

(1)迟到或早退:提前请假扣2分/次,未提前请假扣5分/次;试用期内的新员工,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即辞退。

(2)请假:提前请假每0.5天扣2分,未提前请假每0.5天扣5分;试用期内的新员工,累计请假达3天扣5分,超过6天即辞退。

(3)旷会:1次(0.5天)扣10分;试用期内的新员工,旷工1次即辞退。

2、培训笔试:笔试测试题实行三选一方式抽选考题。

3、实操演练:以各岗位工作的实操要求进行实操演练。

(二)分值比重

1、生产技术岗位

出勤记录20分,培训笔试70分,实操演练10分。

2、行政后勤岗位

出勤记录20分,培训笔试50分,实操演练30分。

3、销售岗位

出勤记录20分,培训笔试40分,产品送样或销售业绩40分。

(三)考核周期

1、新员工于试用期届满前进行培训考核;

2、在职老员工每隔半年考核一次。

六、考核成绩应用

(一)综合考核成绩85分以上为及格。

(二)试用期员工

1、试用期届满,初试综合成绩低于85分者,试用期延长一个月;

2、试用期延长一个月届满,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试用期再延长一个月;

3、试用期第二个延长月届满,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予以辞退。

(三)在职老员工

1、初试综合成绩低于85分者,一个月后复试;

2、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自复试所在月起的连续六个月内进行再培训,期间基本工资按80%的标准发放;

3、在再培训期满所在月月底进行再试,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予以辞退。

4、考核成绩将作为个人薪资调整标准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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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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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服从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保质保量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出勤,有事提前请假,主动与主管领导联系作好工作安排。缺勤天数工资按规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旷工者双倍扣除当日工资。

三、来校工作半年以后,可享受(不含教育局规定发放的补贴)因工作需要利用休息时间加班,学校发给加班补助,特殊工种可发放一定的劳保用品。

四、各类临时工,因工作性质不同,按各岗位规定的作息时间进行作息。寒暑假原则上无休假,安排值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安排休息。

五、聘用期间,若本人因病住院,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凡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经济损失的,学校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损失,直至辞退。

七、学校因工作变动需要辞退者,工作十年以上补发一个月工资。自动离职者,无论工作年限长短,学校不发任何补助。

八、每年年终,凡工作成绩显著、本人表现突出、受到师生一致好评,学校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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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办公室物品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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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用品发放管理责任部门

办公用品发放管理统一归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到办公用品发放统一管理,统一配发。严控指标,厉行节约。

二、办公用品

本制度所称办公用品为:办公耗材、易损配件、办公家具等。办公耗材包含:笔、刀、纸、墨水、笔记本、复写纸、胶水、钉书机(针)等;易损配件包含:墨盒、硒鼓、U盘、鼠标等;办公家具包含: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等。

三、办公用品领用标准

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个人所需用品和部门所需用品。

(一)个人所需用品

1、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橡皮、文具刀、尺子、墨水、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胶棒)、钉书钉、回形针、大头针、燕尾夹、双面夹、橡胶手套等。

2、个人所需用品的领用标准

各部室工作人员每人每月按规定标准领用,如有所需,另行申报。

各部室工作人员物品领用时要求做到交旧领新;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物品损坏,由个人负责。

(二)部室所需用品

1、部室所需用品包括:复印纸、打印纸、墨盒、硒鼓、鼠标、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等。

2、部室领用标准

部室负责人每月按需要和规定标准领用向经理申报。

四、其它规定

1、部室使用的办公家具桌、椅、文件柜等应由个人负责保管,公用文件柜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管理,单位监督。综合办公室对在用办公家具负责统一检查管理,统一登记、存档。每年核对1次。

2、职工如有调动,所领办公用品不可随身携带,由接替人使用或由综合办公室收回;新安排或新调入的管理人员,提交申请方可办理领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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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学校管理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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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的学校管理中,如何提高管理水平,根据自己数年来的学校管理经历和借鉴他人的成功经验,谈几点拙见:

一、以人为本。

学校管理,所要的效益是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的所有干部、教职工学生都是校长的管理对象,目中有学生,充分尊重学生,视学生为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个体,相信学生的潜能,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教学中倡导教师发扬教学民主,营造宽松的教学氛围;创设能让学生展示个性的舞台,培养学生的自主性、独立性,引导学生形成创造思维,具备创新能力和精神,使学生真正成为一切教育活动的主人。

为此,学校领导、支部更新教育思想和观念,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引导:

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提倡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师生共同研究讨论问题,以真诚的相互了解沟通师生的情感,本着尊重人及其完整人格的精神培养人。

树立培养创新精神的教育观念。

培养有创新精神的学生,必须有富于创新精神的教师。所以教师必须转变以知识传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思想、具备创新能力、树立创新精神意识的教学观念。

力求成为学生学会学习的指导者。

教师必须自身具备不断学习提高的精神,通过学习,使自己的知识水平和思想境界始终处于时代的前沿,使自己由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引路人,而不是单纯的知识讲授者。

德育为首,树立全面育人观。

学生的综合素质中最重要,也最根本的是思想素质教育,忽视学生的德育及政治思想教育是没有灵魂的教育。

为此,需抓好如下的一些工作:

坚持不懈地抓师德教育

用科学的世界观武装教师,用正确的价值观引导教师,用奉献的人生观启迪教师,努力使教师成为为人师表、教育学生生动有效的教材。

树立德育工作人人有责的思想。

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不仅仅只是干部和班主任的任务,而是全体教职员工的神圣职责。努力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互相结合联系,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结合实际,联系社会

对学生的教育,不单纯是学校的教育,必须依靠家长,甚至社会力量的共同协作。学校需加强家访、校访和与村社的联系、组织多项校外德育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形成了学校、家长、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教育网络。

以人为本、和谐民主的管理体系和开放意识,才能为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发展、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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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范文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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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特制定管理暂行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3、引用法规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xx】16号)

4、术语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5、实施程序

5.1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5.2安全技术科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使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相关二级单位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由公司财务科负责)。

5.3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送主管副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

5.4公司财务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5.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各相关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预算表。由公司安全技术科审核,财务科确认(需有关领导审批),方可使用。

5.6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材料,在领用时二级单位开具材料领用单,到安全技术科加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后,到物资供应科办理领用手续。物资供应科要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出库材料单独建帐,并每月向财务科提供一份《安全生产投入材料出库明细表》。对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规定范围内的材料,如未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物资供应科严禁出库。

5.7财务科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按时入帐,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每月进行记录。安全费用当年结余,可转入下年使用 ;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列支。

5.8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按照本单位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一览表

序号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

提取标准

备注

1

1000万元(含)以下

4%

2

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部分

2%

3

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部分

0.5%

4

100000万元以上部分

0.2%

5.9安全生产费用因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1)、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监控、检测、痛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泻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完善、维修和改善支出。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10公司在本办法第9条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5.20xx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5.12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5.13公司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6、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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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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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绩效考核制度

一、考核范围

各科工作岗位的科级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驾驶员考核另行规定。

二、考核资料

(一)业务工作

主要考核岗位职责的履行状况和所承担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状况。

(二)共性工作

主要包括参加政治业务学习、群众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状况;机要保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保值班状况;精神礼貌建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状况。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按百分计算,其中业务工作占60%,共性工作占40%。

1、业务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日常考核评分标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状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状况记入《日常考核记录表》。

2、共性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日常考核评分标准,对工作人员的共性工作状况进行定期汇总,汇总状况记入《日常考核记录表》。

《日常考核记录表》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保管,年终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总。

(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成绩按百分计算。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政府公务员管理部门的安排部署,组织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被考核人员总结年度工作状况,填写《年度考核表》;

2、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被考核人员进行述职,述职资料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和存在的不足;

3、组织民主测评,以填写民主测评票的形式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测评。民主测评按县级干部(a票)占50%、中层正职(b票)占30%、其他人员(c票)占20%的比例计算得分。

四、考核结果的计算及运用

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被考核人员总分数=日常考核得分×60%+民主测评得分×40%。

考核结果作为提出优秀、称职(合格)及其他考核等次人员和优秀共产党员名单的主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市政府法制办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六、日常考核评分标准

(一)业务工作

1、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无扣分状况的,得60分。其中,宣传工作占10分。

2、工作中有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或为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适当加1-5分。

3、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2分。因一项工作受到重复表彰的,按最高等次表彰加分,不重复计算。

4、超额完成年度宣传工作任务的,按下列标准加分(一稿多投的,按照最高标准加分,不重复计算):

(1)在国家、省、市级报刊发表与工作有关调研或理论文章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3分、2分、1分;发表新闻稿件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2分、1、5分、1分。

(2)在国务院法制办、山东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发表调研文章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1、5分、1分;发表信息稿件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1分、0、5分。

5、因自身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的,视状况扣1-10分。

6、未按时报送重点工作督查事项进展状况的,每发生一次,科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各扣0、5分;未按时完成重点工作督查任务的,每发生一次,科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各扣2分;未完成重点工作督查任务,或完成任务质量不高,影响单位政务考核事项成绩的,每发生一次,科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各扣5分以上,直至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7、工作不规范,不按工作程序和制度办事,导致工作失误或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一次扣1分;造成较坏影响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科负责人和直接职责人一次各扣2-5分。

(二)共性工作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无扣分状况的,得40分。

2、代表单位参加全市性群众活动,获得较好名次的,每次加2分。

3、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扶贫济困等受到社会好评,为单位争得荣誉的,加2分。

4、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政治业务学习和其他群众活动的,每缺勤一次扣2分。

5、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工作人员遵守机关办公制度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每发现一次扣0、5分;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发现一次扣2分。

6、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拖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分。

7、无故不按规定值班或擅离职守的,发现一次扣1分,贻误工作或造成较坏影响的,扣2分。

8、违反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有关规定,发现一次扣1分,造成较坏影响的,扣2分。

9、因饮酒或其他原因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分。

10、不服从领导,不维护团结,与他人发生争吵的,一次扣5分;遇事以大局为重,主动避免争执的,一次加5分。

(三)否决事项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1、违法违纪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造成较坏影响的。

2、本年度旷工累计超过1天,事假累计超过30天或病假累计超过60天的。

3、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炒股,参与打扑克、下棋、玩电脑游戏、网上交友聊天等娱乐活动,一经发现的。

4、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保密工作等方面出现问题的。

七、其他事项

其他需要加扣分的情形,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状况研究确定。未尽事宜,参照《山东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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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进料验收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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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规定年满18岁以上具有行为能力的暂住人口应在到达暂住地三日内,持身份证、租房协议、《房屋所有权证》等证明文件,到当地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办理《暂住证》。

二、年满16岁具有行为能力的暂住人口拟暂住一个月以上的,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三日内到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办理有关手续,年满16岁以上没有行为能力的暂住人口暂住一个月以上的,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三日内由监护人带领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办理有关手续。

三、探亲、防友、旅游、就医、公出等暂住人口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旅客登记,不申领《暂住证》,暂住人口离开暂住地时,应当到原登记部门申报注销登记。

四、发现暂住人口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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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学校食堂管理实施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食堂,全文共 1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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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体系:

1、成立学校食堂伙食委员会。

校长()、教导主任(.)、报账员()食堂管理员()、食堂炊事员()组成学校食堂伙食管理委员会。

2、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

校长:负责审批学校食堂经营方案、审批管理制度、对食堂重大事情的决议进行审批、审批食堂帐务。

食堂管理员:负责制定食堂食谱,制定食堂管理制度,负责召集食堂管理委员会成员对食堂重大事情进行讨论研究并形成决议,监督伙食质量,组织伙委会全体成员每月定时召开安全、卫生及伙食营养搭配的专题工作会议。核对炊事员所购买食品的重量、价格,不定时到供货店铺核查;如有出入,需将核查情况报校长处理。

报账员:核发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审核食堂帐务;管理食堂日常开支帐务;落实伙委会决议,保障食堂正常运转,向伙委会负责;

炊事员:负责食堂的具体事务,负责食品的购买、加工、烹饪、分发;食堂卫生打扫。

二、财务管理制度:

1、食堂购买的各类物品凭票报帐,票据上要注明品名、重量、价格、总价、供货方、需有经手人(如食堂管理员或炊事员等)签字,证明人(学校老师)签字,交学校校长处审批,方可报帐。

2、大米、油、调料品、煤气等储备物资由学校(某某负责)定点采购,与供方(某某琳琚超市)建立长期供货合同,货主凭有食堂管理员(某某)、炊事员签字的发票到报账员(梁建英)处结帐,每周五定期结算一次,校长负责不定时核对。

3、蔬菜、肉类、海鲜等日常食品的采买,由校长、食堂管理员负责列出一周食谱,再在每一天前由食堂管理员协同炊事员列出购买品种名称和数量,报校长审批后,由食堂炊事员(两人)负责共同采买;发票(或购买凭证)在第二天交到食堂管理员(某某)处核对重量和价格后,再由食堂管理员将票据拿到校长处审批后,方可拿到报账员(梁建英)处报帐。

4、炊具或其它厨房用具的添置,须由炊事员列出品种名称和数量,报校长审批后,由食堂管理员协同炊事员一起购置,发票必须手续齐全,再到报账员(梁建英)处报帐。

5、食堂帐务独立,专款专用,多还少补,每月由报账员结算一次,再由校长审核后公示食堂账务情况,接受伙食管理委员会、全体教师、家长的监督。

三、采购制度:

1、食物采购尽可能定点,学校与供货商应建立长时段供需关系,并尽量签定合同,争取食品价格优于市场价,采购时须向货主索要经营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肉、禽类食品必须是经过有关检役部门检验的,以保证食品卫生质量达标。

2、供应商送米、油、调料品等食品到食堂后,由食堂管理员某某同志核准数量和检验质量后签收,然后送进保管柜,由炊事员验收签字。

3、蔬菜、肉类、海鲜等日常食品采买回来后,由食堂管理员某某同志核准数量(重量、价格)并检验质量后签字验收。

4、伙委会成员随时抽查购物的数量、记帐、价格、质量等,发现问题,提交校长处理。

5、事务管理员应加强市场行情的调查了解,尽量多想办法,督促供货商和采买员采购价廉物美的物品,以降低成本,减少支出。

四、保管制度:

1、食堂管理员为食堂物资(含餐具、厨具)保管第一责任人。

2、食堂管理员(某某)应及时做好食堂实物帐,如实填写入库单。

3、食堂管理员(某某)应做好保管食物柜子的卫生和“四防”工作(防鼠、防霉、防盗、防火),杜绝霉烂变质物品进入食堂。

五、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提高安全作业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工伤事故等工作。

2、上班时要全面检查水、电、消毒柜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下班要关好水、电源开关及门、窗等,做好防范工作。

3、切肉、切菜及电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贯例和相关操作规范进行,严防工伤事故。

4、食堂内不准会客,更不准陌生人及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5、严格管理杀虫药品,防止误用、误食药物。

6、注重饮食卫生,食堂管理员要认真做好每天的“试吃”工作,防止食物中毒,认真做好每天食物的留样工作,每餐的各样熟菜要留样4两,并在留样冰箱中停放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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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办公楼物管值班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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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公司的办公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办公管理,提高办公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一、 日常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办公纪律,按时到岗,坚持岗位责任制,因事离开办公室半小时以上,需向部门经理招呼;部门经理不在,中途离开不汇报或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作事假处理。

2、办公时间保持安静,不串室、聊天、闲谈说笑或做影响于他人办公的事。不看以工作无关的书籍。

3、办公时,要有认真钻研探讨,相互切磋琢磨的严谨庄重的气氛。

4、办公室布置整洁、美观,桌椅、工具以及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办公桌上经常清理,保持整洁。

5、进办公室、会议室等,要注意仪表端庄、衣着整洁、坐姿端正,夏天不穿背心、田径短裤和拖鞋,举止文明,礼貌用语,同事间互相尊重,团结协作。

6、所有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7、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8、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9、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10、吃饭时间轮流值班负责接电话。

11、保证断开电源,锁好门窗才能离开办公室。

12、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出办公室

二、 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1. 基本礼仪守则:办公室人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

2. 日常工作守则:正确使用并爱惜办公室的物品和设备,不能随意损坏或挪为私用;

3. 接洽来访人员的礼仪守则:

1) 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迟到,不缺席;

2) 来客多时应按次序接待,因有紧要事项须先接待后来客人的,须向先到客人简要说明原因,征得同意;

3) 待客人时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4) 登记来客信息;

三、文件规定 :专人负责收发绝密资料

A级别的处置由总经理统一处置、销毁。

B、由行政部统一处置、销毁。

C、禁止带出公司范围

等级分类:A、绝密 公司核心资料

B、仅次由A级公司资料

C、公司普通资料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四、 物品管理制度

1.要及时登记造册,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明确分管人员。任何人不得私自侵占、处置或销毁物品;

2. 物品分类存放,统一管理。

3. 各部应在每周例会上,把下周的活动所需物品情况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借用物品须办理登记手续。

4. 物品管理人员和物品借用人要爱护物品,严禁损坏。

五:办公室值班、签到制度

一、 值班人员根据各部门排班情况,按时值班。

二、 值班时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需请假者须事先向办公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书上附上补班的确定时间,经批准后方可请假。如不在确定的时间进行 补班,仍视为缺勤处理。

三、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有要事需马上离开,务必向当班负责人说明,或在留言板上详细说明原因 。

四、 每次交接班时,上一班的值班人员要与下一班的做好交接班工作:如文件的整理与管理,财务的出借与归还,上级领 导下达的紧急通知、文件等,若有紧急通知或文件处理,上一班人员务必完成任务,没完成时必须向下一班人员做好详细交代,否 则,将追究上一班值班人员的责任,并由该部门负责人对其实施必要的处罚。

五、 值班人员务必保持办公室环境整洁,同时要做好文件、整理和借出登记等工作,但不能将文件刊物自行带出办公室。如有文件、刊物有借不登记丢失,将由值 班人员负责。

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详尽处由本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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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学2024学年工作规划:精细管理 精优发展_学校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校,全文共 1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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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2016学年工作规划:精细管理 精优发展

小学XX学年工作规划:精细管理 精优发展

一、工作目标与指导思想

(一)文化信念与指导思想

1.文化信念:灼灼其华,硕硕有成

(1)愿景:创建“精致华成”办学品牌,推进富有现代感的中华经典传统文化教育,引领学生优质可持续成长。

(2)理念:启发潜能,追求卓越。

(3)校训:立心正命,致知雅行。

(4)价值追求:爱静美。

2.年度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内涵发展”道路,弘扬“灼灼其华,硕硕有成”的文化信念,凝聚师生、家长与社区的共识与力量;以精细管理为重点,依法治校,创设和谐的成长环境;创建“学习型课堂”,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发展学生思维,提升学习效率;完善校园办学条件,创建绿色学校,优化教育服务;制订“精致华成”成长指南,改革评价制度,引领学生优质可持续成长。

(二)年度目标与工作重点

1.领导与管理:依法治校,继续提升团队执行力,提升精细管理水平,培养全体师生注重细节、重视过程的意识与习惯,继续完善项目负责人制度,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完善。

2.常规与德育:班级文化建设形成特色,组织班级文化开放活动;文明礼仪教育显成效,学生自主管理;完善家长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建设,组织家庭教育论坛活动。

3.教学与科研:提升课程领导力与执行力,继续推进学业评价改革,继续推进学习型课堂建设,开展教育建模与创新活动,确保教学质量保持在全区前列,追求优质高效低负的学习生态;申报市级课题。

4.队伍与培训:培养青年教师与新班主任,提升教师自组织发展社团水平,向校外开放ie分享会与读思自由谈;结合创模与经典教育培养名师。

5.品牌与特色:创建省绿色学校、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组织体育艺术节与校内音乐会,参加器乐、经典诵读、武术、书法比赛;建设学校网站,推出校刊;做好学校整体改造的规划与各项准备工作,提升学校文化气息。

二、分项任务与实施策略

(一)加强领导力建设,强化执行力,推进管理的精细化

1.注重领导力建设,建设团结高效的行政团队

学校校长要按照名校名校长的要求,充分利用ie共同体、华师基础教育与培训院等平台,加强学习,注重实践,不断总结反思,深化对基础教育改革、学生素质培养、学校品牌建设的认识与思考,提高对教育教学改革、学校发展与教师团队建设的领导力。

在校长的领导下,通过培训、学习、实践、反思来提高整个行政团队的领导力。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行政组合为教学、德育与后勤三个团队,各团队每周例会,对负责的行政工作进行检讨,不断提升管理认识,改进管理策略;每月一次行政团队学习研讨,结合本团队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不断加深行政团队的领导力。

2.依法治校,制订精致管理手册,完善管理流程,优化管理细节

在学校管理与教育工作中,坚持依法治校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章程与管理制度去处理教育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在学校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完善学校章程,整理修改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制订华成小学精致管理手册,规范管理流程,优化管理细节。

本学期,学校计划申报广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在规范完善学校管理的同时,切实做好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师生权益保障相关措施,不断提升师生的法制意识,切实保障师生家长的合法权益。

3.强化执行力,推行项目负责人制,提升管理效率

提高学校管理的执行力,从行政团队开始,明确分工,责任落实。本学期,根据学校工作重点,在依法治校示范校、绿色学校、体育艺术节、教学开放日、家庭教育系列讲座等专题活动中,继续安排项目负责人,由负责人统筹专项任务,放权与分工相结合,责任与荣誉相结合,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优势,提升管理效率。

4.提升服务意识,优化后勤总务安全管理

后勤、总务与安全管理是学校平衡发展、师生安心工作学习的重要保障。结合学校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绿色学校,开展体育艺术节、组织家庭教育系列讲座,推进教学建模、经典文化教育等重要工作,进一步提升后勤总务部门的服务意识,努力做到预先介入、早做准备、全程跟踪,提供充分的后勤保障。在常规工作中,加强与后勤服务商、供应商的联系,强化对后勤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改进后勤服务质量。进一步依规加强资产管理,切实保障学校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在财务管理中,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纪律,做好预算与报账工作,让每一分钱都用得清楚,用到实用处。高度重视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坚持开展安全大检查,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疾病控制、防火防盗等管理与教育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师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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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校疫情管理防控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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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书记、各位领导:

按照会议要求,下面我就zz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简要汇报如下。

湖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县清醒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德阳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织密“四张网”,做到严阵以待、严防死守。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现报告病例和疑似病例。

织密“责任网” 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成立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zz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明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下设zz个工作组,实行集中办公,统一指挥、统一信息发布,具体负责各项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认真落实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zz条措施,先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指挥部会议、专题会议、每日工作研判会议zz次,听取防控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疫情防控、科学救治等工作,并就加强重点人群防控、交通管制、停止举办各类群体性活动、关停娱乐场所等zz个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制定《zz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若干具体工作方案,形成1+N工作方案体系,部署安排涵盖疫情防控、医疗救助、交通管控、舆论引导、教育防控动物检疫、物资保障等各个方面的具体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织密“防控网” 确保排查管控到位

紧盯已排查出湖北(武汉)返zz人员及外出返乡人员zz人,落实属地责任,确保不出任何疏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驻村工作队、脱贫工作委员会、乡镇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室的作用,组建zz县疫情防控排查小分队zz个,对全县所有村民小组、社区进行地毯式排查和登记,确保不漏一人,不漏一户,不留一个“死角”和“盲区”。实施最严格的交通管制和通道进出口管制,从zz日零时起,除经过批准的军警、公务用车、医疗活动、物资运输车辆允许进出zz县,其他车辆和人员只允许出zz、不再允许进入zz。

对全县z家农贸市场进行检查,确保各餐饮单位、农贸市场内无从事活禽及野生动物宰杀、交易行为;已关闭所有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景点、图书馆、规划馆等公共场所;停止举办各类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和各类赶集活动;学校(含幼儿园)推迟开学,全面暂停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和线下培训补习等聚集性活动;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严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严厉打击造谣生事、哄抬物价、囤货炒货等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织密“宣传网” 确保宣传引导到位

严格落实24小时网上舆情巡查机制,及时发现、依法查处网上散布虚假疫情或相关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共排查微信朋友圈网络谣言z起,已妥善处置。在电视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预防知识宣传,利用应急广播平台,每天早、中、晚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闻动态和防疫知识,覆盖z镇z乡z个村z个社区z个村民小组。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抖音等宣传平台,开展公众预防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正面宣传教育,普及口罩使用、中药配方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发布有关信息z条,着力提高公众自我防控能力。及时公布全省、全市及县内设置的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及时在官方媒体平台发布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信息,做到透明权威,疏导大众情绪。

织密“应急网” 确保反应处置到位

紧急启动应急物资采购,确定zz县人民医院为我县定点救治医院,确定zz留验站z个,可容纳z人。成立县级专家组、治疗组,对县、乡、村三级医务人员进行全覆盖专题培训,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制度。全力保障防控经费,截至目前已紧急调拨经费z万元,用于保障医疗救治设备、防控消杀物资采购和留观、隔离病房改造;拨付医保基金z万元,确保医疗机构防控救治疫病患者、疑似疫病患者医疗报销基金结算。

疫情无情人有情,众志成城防疫必胜。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按照云南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进一步完善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各方面保障工作;加强对武汉返乡人员“网格化”管控,做到“人盯人”“点对点”,务必严防死守;扎实做好重点场所、重要交通节点管控,杜绝疫情出现、扩散;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扎实做好舆情引导,公开透明发布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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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学校食堂管理实施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食堂,全文共 2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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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工作将根据学校的总体计划全面展开。所有员工将义无返顾地团结在校领导周围,服从管理、专心工作,打造一个名副其实的服务团队。下面我将以“超前的服务、厉行节约、规范化的管理”等三个方面为本学期的工作核心做以详细计划:

第一、超前的服务:服务是后勤工作的天职,超前服务是我们对本职工作必然要求。只要具备这一条件,才能避免工作的疏漏,才能使我们的工作在上升一个台阶。

1、搞好食堂的整体卫生,为广大就餐者创造良好的就餐环境。

2、搞好师生关系,了解他们的口味,为其送上可口的饭菜。

3、发现问题要做到及时地解决,不犹豫、不塘奢。

4、按卫生标准做好餐厅的清洁工作,经常保持个人良好的卫生。

5、得分管的使用设备做到经常检查,餐桌摆放整齐,桌布干净、无破损,餐具无污迹。

6、根据任务要求做好餐前准备工作。

7、对就餐者做到主动热情、文明礼貌、优质服务。

8、凡食堂工作人员务必提高服务意思,对待师生员工做到象对待宾客一样热情,不得带情绪工作,不准讲脏话,说别人坏话,如发现就范者立即停岗。

第二、厉行节约: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厉行节约是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一种工作观念。节约方面是食堂工作重点之一,如:从用油、用水、电、汽、洗洁净、消毒液、清洁球等都定时定量领用,专人保管。并合理利用下脚料与能够再次食用的剩菜剩饭充分加热后降价出售,坚决杜绝了不必要的浪费,从中提高了成本的效益。

1、精打细算,杜绝浪费,降低伙食成本,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

2、要节约水电,爱护使用工具,用完后妥善保管。

3、严禁原材料外流,售饭时不讲私情、不送人情。

第三、规范化管理:规范化的管理对于食堂来讲是很好地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成本不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工作方向明确、人员工作情绪稳定等重要意义。

1、食堂主管要充分做到对各岗位工作分工明确,讲主次,抓重点。

2、餐厅工作人员九大禁令

(1)凡餐厅工作人员严禁将食品带出餐厅或送给他人。

(2)凡餐厅工作人员严禁随意处理食品,有留用价值的必须妥善保管,以备他用。如少量剩菜没有留用价值须报主管同意后方可处理。

(3)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岗位,严禁中途脱岗或早退。

(4)在岗期间必须着装整洁,严禁对着食品大声喧哗。

(5)凡购进食品原料必须分类存放,严禁交叉污染。

(6)食品制作过程必须认真执行“食品加工制作管理规定”。

(7)对有疑问的食品原料、过期食品坚决杜绝加工,报主管同意后方可处理。

(8)使用设备要定期清洁、保养、严禁借用、挪用、更不得占为己有。

(9)工作人员下班后不经允许严禁再次进入操作间。

3、食堂员工工作须知:为加强食堂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措施,规范安全管理,有效地预防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员工能够熟知食堂整体管理的要领,有助于正确、正常、积极有序的开展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员工须知手册”望大家认真执行。

(1)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的合理工作安排,坚决杜绝“自由主义思想”的产生,认真完成每天的本职工作,需要时必须协助他人工作,工作计划《后勤食堂工作计划》。

(2)、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如发现本人携带有任何传染性疾病者,无条件离岗。

(3)、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佩带胸卡上岗。

(4)、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将头发制于工作帽内,不得留在外面,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晒被褥。

(5)、凡食堂工作人员务必提高服务意思,对待师生员工做到象对待宾客一样热情,不得带情绪工作,不准讲脏话,说别人坏话,如发现就范者立即停岗。

(6)、凡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在未开饭时间吃拿任何食品,制作过程中不得对着食品大声喧哗、打喷嚏等不文明举动。

(7)、凡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将任何食品、食品原料、调料送人情;售饭人员严禁打人情饭;使用工具不经允许不得外借、挪用;公共财产不得占为己有。如有就范者严惩。

(8)、凡食堂工作人员严禁随意中途离岗、窜岗、无大事请假、无故旷工、电话请假。

(9)、凡属个人卫生责任区的卫生务必保持清洁,做到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

(10)、当日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各项收尾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上报主管,做好记录。关闭所有的门、窗、水、电、气,最后一个离开餐厅。

(11)、食堂技术人员务必经常学习业务技能,提高业务水平,为更好地提供营养可口的饭菜打好基矗

(12)、服务人员必须听从技术人员的工作要求,根据程序进行操作,不按规章程序操作者,一但出现事故责任自负。

(13)、勤杂人员(配菜工)必须根据食谱的安排,认真将每种原料进行处理,对不明的原料要问清楚,对变质的原料杜绝切配。

(14)、凡是因工作失误造成物品、食品等一切使用工具损坏及浪费的,必须造价赔赏。

(15)、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校园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打架抖殴,不得传播非正常的小道消息扰乱他人正常工作,如有就范者,立即停岗。

(16)、凡食堂工作人员在会场上必须关闭手机,不得随意离开坐位走动,不得与他人小声说话、玩钥匙,如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17)、凡食堂工作人员在岗工作期间严禁开过分的玩笑,严禁追逐打闹,挑起是非者重罚,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因玩闹受伤休假者每天扣除考核工职30元。

(18)、采购人员必须根据食谱计划单进行采购,坚决杜绝贪图便宜购买劣质原料,做到对市场各种原料物品的调查,进行合理采购,并上供货商索取三证做为采购依据,在原料运送过程中注意交叉污染,确保原料的质量。

(19)、库房保管员要对所购回的所有原料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先进先出,掌握入库时间,严格规范库房制度,杜绝其他人员随意进出库房,非领料时间不得发放,没经主管同意不准处理任何原料。若有登记不明,出库不详,帐目不清等事件发生,立即停止工作。非库房工作时间,必须配合协助服务员工作。

(20)、餐厅主管负责本部门的管理工作:

1、负责制定每大周的营养食谱,整体食堂工作计划,督促规章制度的实施

2、负责召开伙食管理会议,督察食品的质量及卫生情况。

3、负责检查验收食品原料和食堂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4、负责食堂每月的成本核算及统计报表工作。

5、负责工作人员的考核。在管理过程中必须依照学校的各项制度灵活管理,不得人情化、帮派化,不得以权欺人,假公际私报复别人。必须了解每个员工的个性、业务能力,根据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掌握每个班组工作情况,督促食品加工过程,有效地调节每个人员的工作情绪。带头参加学校的各项大型活动。组织召开意见、建议征求会,定期进行业务培训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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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学籍管理使用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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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技能职业教育是我国技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能中心的基本任务之一。为健全本班级成人技能职业教育学员学籍管理制度,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学、注册和学籍

第一条 班级按照国家成人招生规定录取新生。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凭本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规定日期缴费并到各专业班级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方能取得学籍。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本人所在单位证明或相应证明,事先向各专业班级请假,无故不缴费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各班级将按规定进行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由成教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第三条 凡在籍就学学生,每年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向学校缴费,每学期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到校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凭所在单位或相应证明向专业班级书面请假。 不缴费或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四条 成教学员的班级以入学的年份称。如20xx年入学的简称“06”班级。

二、考勤与请假

第五条 成人技能职业教育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学校规定的面授课、上机课、实验课,考试等都实行考勤。教学考勤的结果与学员的成绩、奖惩挂钩。

第六条 学员因病因事一定要做到事先向班主任请假。病事假者,需凭乡、镇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或单位证明。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超假者均按旷课论处。

第七条 面授学习期间,请假应由学员本人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须经班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送班级办公室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五天以内(含五天)须经班级办公室同意并签署意见,送班级分管领导审批。

第八条 请假者必须及时销假。

第九条 对缺、旷课情况作如下规定:

1)期 缺课累计10天以上(含10天)者作重读一年处理;旷课累计5天以上(含5天)者作退学处理。

2)一期年旷课累计5天以下者,将视情节轻重作相应的纪律处分,并通报学员工作单位。

3)缺课超过某门课程面授时间的三分之一者,该门课程的结业考试成绩无效。在补足课时后,经本人申请,由班级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班级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

4)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按缺课1节计;旷课1节按缺课6节计。

三、成绩考核

第十条 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考查成绩可采用五级记分制(优、良、中、及、不及)。课程成绩由卷面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包括考勤、作业、提问、测试等方面情况,其比例根据课程不同分别占总评成绩的30%,详见《成教学员平时成绩评定办法》。

第十一条 每门课程一般只举行一次全面的结业考试。开课两学期以上的课程中途是否安排考试(或测验),由主讲教师决定。每门课程只计一次总评成绩。

第十二条 学员一律凭学员证参加考试。无证者不得进入考场,已进入考场者该门课程的考试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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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学校德育教学管理的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德育,教研,全文共 2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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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我校德育处坚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强化德育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德育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为主线,以深化精细化管理为杠杆,扎实有效地推进学校德育工作。更新德育观念,进行德育常规评价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对德育的目标、内容、方法、途径及运作机制的创新。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德育管理工作层次及水平,形成良好的校风校纪。

一、工作目标:

本学期抓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使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进一步好转,抓好法制教育、安全教育、青春期和心理健康教育,坚持抓好班级常规、突出德育工作重点、攻克德育工作难点,结合班级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校风、班风,促进学校德育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进一步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配合的德育网络,使德育工作由学校向家庭辐射,向社会延伸。认真讨论、组织好主题班会,做好教师节、国庆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的庆祝活动。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1.建好“三支队伍”

一是建好学校德育工作管理队伍,完善学校德育管理网络。德育处全体人员做到分工明确,工作到人,责任到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心尽职做好每一项工作;加强团结协作,倡导奉献精神;讲究工作方法,注重工作实效;加强理论学习,维护学生权益;确立服务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班主任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理论学习,强化班主任的岗位职责,要求班主任养成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及时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科学评价和量化班主任工作,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是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学生会、团支委干部的培养力度,发挥学生组织在学校、班级管理中的作用,使其成为学校管理队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2.强化年级组管理功能

各年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由年级级长组织各年级组老师实施各种教育活动,督促并落实班主任管理工作,做到年级组工作的自主性、创造性、相对独立性的开展各种教育管理工作,召开班主任工作周例会、传达学校工作要求,解决年级组存在的共性问题,加强各年级组教师凝聚力,发扬团队精神,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同时根据本年级学生的年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有关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健康发展。

3.发挥整体育人作用

配合学校整体工作,充分发挥三个育人队伍的功能,即由德育处、年级主任和班主任组成的管理育人队伍,由教务处、教科室和任科教师组成教书育人队伍,由总务处和行政后勤人员组成的服务育人队伍。

4.加强班级文化建设

从学校、班级的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学生管理,积极展示班级风采、反映班级变化、学生思想动态。利用好班团课,加强主题班会的改进和开展。各班每月召开一次主题班会,班主任和学生共同探讨,精心安排,有计划地开展活动,德育处将安排专人检查,防止流于形式,真正彰显班会的德育功能。

5.认真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对问题突出的学生要建立师生帮扶对子、进行专题教育、不断激励,家校紧密结合等方法,班主任、任科老师要重视并在实践中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帮助学生找回自尊、自信,学会自律,发奋图强。

6.积极开展主题教育

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升旗仪式、黑板报、主题班会、兴趣小组等德育教育形式着重抓好爱国主义和传统美德、文明守纪意识教育。

7.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举办法制、安全教育讲座以及通过政治课、观看影视资料、参观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社会公德意识及安全防范意识,对违反校纪校规学生严肃处理,做好受处分学生及单亲家庭学生的思想工作,使之感受关怀、增强自信、改正缺点,树立正确人生目标。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以良好的心态对待学习和生活。

8.搭建家校互动平台

充分利用好社会教育网络,拓展德育工作资源,积极争取家长、社会对学校德育工作的支持与参与,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网络,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各种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使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重视家庭、社会与学校教育相结合,抓好家庭、社会与学校“三位一体”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定期召开形式多样的家长会,开展家教交流。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在家校合作委员会建设方面有所突破。利用好家长资源,提高期中家长会的有效性,做好违纪学生的家长解释工作。家长委员会可组织家长对全体教师以及学校工作进行监督,反馈广大家长要求,并通过健康有效渠道提出合理化建议,让学校及时了解家长的心声。积极带领广大家长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以及家长学校的活动,促进学校与社区、家庭建立更加密切的联系。让家访回归学校工作常规。积级开展以家访为基础的校本调研,完善家访制度,采用有效措施使家访纳入老师工作的基本范畴。通过形式不同的家访,做好学生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促进老师、家长、学生之间的相互理解,架起理解的桥梁。利用不同形式,沟通学生在校和家庭情况,提出学生在家、在校的学习生活常规要求,使学生在教师、家长的指导下茁壮成长。

9.抓好传统文化教育

中华古诗文兼跨德育、智育、美育三大范畴,凝结了前人对于人生、社会和大自然的观察和理解,闪烁着中华民族智慧的光芒。让儿童在记忆力最好、心灵最清澈的时候,直面经典,吸取中华文化的精华,使其受益终生。用经典武装孩子们的头脑,成为使他们走向成功的捷径开展“中华经典诗文的诵读”活动。可以在学生的心灵中不断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可逐渐培养学生的仁义敦厚和高尚的人格品德、开启学生的创新思维,从而奠定学生一生中具有高远的智慧和优秀的人格与秉性的基础,让我们的下一代更文雅,更具文化气质,都能生活在真正优质的教育环境里。

10.抓好养成教育

以“养成教育”的深入实施为核心,以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学习习惯和礼仪习惯为重点,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求真、求实、求细、求效。进一步完善《班级量化管理制度》,根据制度实施以来的效果,有针对性完善《班级量化管理制度》,并在修订时积极听取老师的意见。加强管理力度,力求量化公平合理。做好每周规范班、每月先进班的评比工作。

继续探索实践,努力创新德育工作的内容方法,切实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为创建学校的德育品牌,凸现德育成效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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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校食堂管理实施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食堂,全文共 1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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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切实做好食堂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把学校食堂安全工作列为头等重要大事来抓,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回顾一学期来,我校在上级主管部门、镇卫生所及学校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学校食堂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之首,重中之重。本学期,我们的做法具体如下:

一、领导重视

1、学校成立食堂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担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食堂负责人、会计及采买人和验收人担任。明确责任,分工到人,各负其责,校长负总责。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人员会议及采买人员、验收人员会议,研究部署学校食堂安全工作,制订安全工作计划,注重落实,狠抓过程管理,将安全隐患消失在萌芽之中。

2、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管理。本学期定期对食堂工人、采买人员、验收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极大地了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和防范意识。

3、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的教育,提高食堂工作人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并与全体食堂工作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确保师生在校的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

4、定期与不定期地对食堂的设备、设施及餐具、调料、大米等进行检查。

5、关心师生饮食安全,在满足师生的前提下严把病从口入关。

二、措施扎实

1、每周一的全体食堂人员例会上,我们始终强调按食堂操作流程环节进行。对违反学校规定的,考核中一票否决,更不得参加评先,同时还要追究其相关责任。对食堂临时工予以辞退。

2、请卫生监督所的同志给全体食堂工作人员做食品卫生讲座、国家法律和法规讲座。使全体食堂人员学法、知法、懂法,做合格的、称职的餐饮人员。

3、每天记好食品采购安全工作台帐、体检台帐、餐具消毒记录、备餐间的消毒记录、食品留样记录。

4、严格执行食堂采购制度。我们要求采买人员坚持购买索证制度;食品购回后,验收人员严把验收关、观察食品是否清洁卫生、是否变质、斤两是否准确,若发现问题,一追到底,决不姑息迁就。严把采购食品的源头关,确保师生每天能吃上既营养、卫生又经济实惠的可口饭菜。

5、对食堂从业人员要求严,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体检身体,对不健康者绝不录用,隔绝传染源。

严格食堂管理的操作流程,做好浸洗、消毒、切配、烹饪关,认真做好食堂和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同时我们还安装了灭蝇灯、紫外线消毒灯、空调等设备,确保师生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

5、更新餐厅内的设备,改善师生就膳条件。本学期投资两万多元添置不锈钢餐桌。

6、在下半年的创A级食堂工作中,我们加大食堂做硬件投入,同时也认真对照A级食堂的标准进行软件资料的准备。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在验收过程中,深得南通和如皋专家组的好评。顺利通过A级食堂的验收,在市局及镇中心初中的工作检查中多次得到好评。

7、一开学,我们将收来的学生伙食费全部足额上交给镇中心初中食堂专户账上,严禁坐收坐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实行报账制,做到采买公开,问质询价,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还大家一个明白,接受师生及家长的监督。

8、进行多种形式的饮食教育。本学期,我们利用晨会、黑板报、广播对学生进行饮食方面的教育,教育他们不要挑食,不要浪费粮食,使之营养全面,身体才能健康(用他们身边的实例来进行教育,如:挑食、偏食、厌食的坏毛病,导致身体欠佳的事例,有例有证,使同学们有了更清醒的认识)。

三、配合工作

我们食堂工作人员配合学校中心活动,积极工作,如搬运图书室的橱、撤并学校的校产校具、清理车棚、挑杂草、打扫校园环境等等。为学校校园环境建设做出贡献。

当然,工作中我们还有做得不到位的和疏忽的地方,有待今后工作中去改正、去充实,更加完善我们的食堂工作,使我校的食堂管理更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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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太仓市新区中学学校网络管理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学校,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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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新区中学学校网络管理自查报告

学校网络管理自查报告

1、校园网络安全保护管理组织、人员配备及工作开展情况

我校校园网络安全保护管理由校长亲自抓,由一位分管副校长主持,再配备两位计算机专业教师负责具体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负责人:        陶正新(校长)

安全组织负责人:朱燕红(副校长)

安全成员:      张利平(计算机教师)  主要负责校园网络维护,FTP文件服务器

徐建芳(计算机教师)主要负责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

2、校园网络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贯彻落实情况

学校专门设有网管中心,由专人负责服务器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能及时解决,闲杂人员一般不允许进入学校的中心机房。

3、校园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等方面情况

学校中心机房为了安全,在硬件和软件方面都做了些技术工作。外面的光纤经防火墙进入中心机房的三层核心交换机,再经过光纤到达学校的每幢楼,而每幢楼又划分成不同的局域网络。

软件方面,中心机房的服务器安装的操作系统是正版的Windows2000server,并同时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诺顿)。

4、对学校信息网络进行全面的摸底情况

掌握学校网络基本结构,主要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配置,绘制校园网络拓扑结构图。

学校现有计算机200多台,教师每人配一台,另外建有两个网络教室。安全方面的措施主要有:采用固定IP地址,每台电脑都分配一个IP地址,并登记在册。网络教室采用实名登记,学生每次使用电脑都做记录备查。

5、对本校各部门网络提供的互联网服务类型及管理部门和人员统计情况

学校暂时开设的网络服务类型主要有两个:WWW服务和FTP服务。上述两个网络服务器分别由两个计算机专业教师负责日常的维护工作。

太仓市新区中学

200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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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心得体会范文_安全心得体会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41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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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全面建设平安幸福学校的重要举措,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心得体会

安全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之重,责任重于泰山,必须高度重视。我校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种安全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的原则,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育工作秩序。

本学期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制。

我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坚持做到安全工作校长亲自抓,实行“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制,与班主任签定安全责任书,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

二、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制度。

为规范学校安全管理,我校逐步建立、完善了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工作值班制度》、《安全工作巡查制度》等,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校园各区域安排教师,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处理问题,确保学生安全。

对学校的突发事件,我校制订了《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火灾、交通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件、突发治安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制定了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处理的具体方法,并通过每月一次的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师生的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防范管理。

加大门卫和值班教师的管理力度。做到校内有学生就有老师,巡视和规范学生活动。放学时,确保学生安全离校。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师生出入学校要请假,学生到校后无特殊情况不准外出,确需外出的要有家长来接,班主任同意其才离开。校外人员来访要登记才同意其进入。

四、树立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教育。

学校领导对安全工作进行讲解宣传,针对部分偶发安全事件进行剖析,带动全校师生对安全知识的重视和预防。每周的班级例会,把安全放在首位,教育的内容有:火警报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不准在马路上追逐、嬉耍、猛跑;学生骑自行车规定:严禁十二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或其他机动车辆,自行车严禁搭人;注意个人卫生,不吃过期食品,不饮小摊上的饮料,不买“三无”食品等。以此来带动全校师生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整改机制。

定期全面展开校园安全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限期整改。在每学期初和每月进行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检查,针对出现的问题及上级要求整改的地方及时整治,对教学楼二楼东面做了防护,重建停车场,在学校操场外绿化,加围栏防护,拆除破旧幼儿园滑梯,转椅,重新购置灭火器,调整电线线路等。定时召开安全工作会,使大家充分认识“学习和知识固然重要,但孩子的生命比一切更主要”的思想。

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齐抓共管,我校的安全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力争把我校安全稳定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首要工作,为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安全,依据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我校持之以恒地开展创建平安校园工作。一学期来,我校本着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通过安全教育及演练,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校教职员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的局面,从而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序,消除学校大环境和班级治安秩序的各种不安全隐患。现将本年度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强领导,措施有力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学校成立了由一把手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具体抓的安全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具体工作内容成立了校园设施设备、教学活动、食品卫生、周边环境整治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安全综治工作的领导、督查及检查。

二、强化安全, 警钟长鸣

一学期来各级领导对学校的安全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与关心,这也表明了安全工作在学校整体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因此,我校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学校的首要工作来抓,定人定岗抓安全,大会小会讲安全,人人心中有安全,为创建平安校园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在每学期初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提出安全第一的工作要求,反复强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部署本学期安全工作重点,提醒大家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注意安全问题;每周全体教师的政治学习,提出的第一件工作就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的事常提,安全的经常念,严防死守,防患于未然。使学校上自校长、下至普通教职工,每个人都把安全工作当成做好本职工作的基本点,在思想上时时刻刻绷紧安全弦,在工作中处处防范安全隐患,做到警钟长鸣,极大提高了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忧患意识和安全责任感。

三、制度保证 措施到位

1、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校长负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签订责任书。学校与班主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学校还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家长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不断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保卫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管理、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火防灾、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体育器材检查、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严禁私自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严禁组织学生从事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性工作,严禁教师个人利用假期(日)私自带学生外出,在校外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就近、徒步原则。对涉及学校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工作预案及疏散预案。学校建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应急工作预案及疏散预案。

5、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教育及周边安全等各类材料分门别类归档。

四、齐抓共管 群防群治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我们积极与公安、交警、卫生、综合治理等部门通力合作,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组织开展一系列道德、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加强教育,促进自护

要确保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通过防地震及疏散演练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1、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学校安全教育以"校园安全"为主题,组织学习安全教育工作文件,对校内易发事故类型、重点部位保护、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消除隐患,有针对性地扎实地开展教育和防范工作。

2、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利用班队会、活动课、学科渗透等途径,通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还利用黑板报、手抄报、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及举行主题班会、讲座、安全征文与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学校积极推行一周安全提醒,学校利用周前会议和周一升旗活动时间,小结上周安全工作,强调安全事项。通过教育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加强检查,及时整改

开展常规检查。每学期开学以后,学校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汛前,学校对校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同时,积极配合卫生局对学校饮水卫生进行检查。冬季,学校对电线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学校还不定期对周边安全进行检查等。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心得范文

根据学院领导的要求,我们会计系在12月份开展了“学校安全月” 教育活动。活动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学生的自护自救能力,切实加强 安全教育与管理,进一步推进学校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时时讲安全, 处处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制定了活动方案,落实了工 作责任。

一、学校安全月活动重点: 主要是提高学生们对违章电器的使用和安全教育宣传, 提高学生的自 护自救能力。

二、学校安全月活动内容: 1、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 2、强化了各项安全措施。 3、集中开展了安全检查。 4、加强师生安全教育。 结合我校实际,通过一期黑板报、展板、橱窗专题宣传。 一次组织 动员。利用升旗仪式讲话,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多主题活 动的开展进行动员,号召师生积极参与。 一周广播安全宣传。每天 课间休息时间、课外动时间,通过学校“校园广播”节目,对全校 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一次安全大检查。学校安全办、各科室、各年级组、 各班对所属范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及时妥善处置。 向全校师生印发一份安全宣传教育资料,并组织学 习。 组织一场安全讲座。 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演练。 进 行一次活动专题总结。肯定成绩,查找问题,探寻解决问题的有效措 施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总之,在本次活动中,学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造大造足了舆 论宣传声势,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通过举办安全知识讲座, 丰富了安全知识,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全面安全活动检 查,排除了安全隐患,整改了一些用电线路,增设了一批灭火器材; 通过黑板报、展板、橱窗专题宣传,认识到安全事故的严重后果,受 到了深刻的思想教育。在本次活动中,师生思想认识到位,学校安全 措施到位,学校、师生都没有发生安全事故,此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 效果,得到了居民的好评与认可。 在以后的工作中,学校将以此次安全教育活动为契机,高度重 视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学校的重点工作,定期长期开 展下去,并将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思路,争取取得更好的教育效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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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学校物业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学校,物业,全文共 3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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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是最新学校物业管理合同样本荐读,供各位查看,希望看完后让您有所收获。更多精彩内容更新尽在,敬请关注。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服务。乙方将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热情优质的服务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创造整洁、优美、舒适、安全、宁静、便捷,及时、可靠的环境,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对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及设备享有所有权,并有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使用和监督权。

2、负责对乙方管理与服务进行工作查询与质疑。

3、负责制定学校绿化、美化及设施的更新改造计划。听取和采纳乙方对校园绿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经费和运行费。

5、负责了解掌握乙方经费运行情况,对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提出意见。

6、甲方可视完成物业管理的优劣向乙方提出奖励意见和处罚意见。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按协议内容保质保量地完成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按文明校园建设标准保持学校的花园式单位及文明校园的称号。

2、对院内的公共设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变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内容和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5、乙方应建立并保存详细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三、委托管理主要内容

1、全院的绿化、美化工作。

2、教室的卫生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不含专用教室)。

3、公共环境、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

4、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工作。

5、公共建筑部分的维修保养工作。

6、自管家属楼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7、水电暖的维修管理与服务工作。

8、院内创收经营水电费和供暖费的收支工作。

9、节能工作。

10、家属水、电费的统计、收缴工作。

11、饮用水供应和洗浴工作。

12、院领导办公室的保洁和开水供应工作。

13、家属门卫的管理工作。

14、校内各商业网点的管理工作。

15、学校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16、其它甲方需要委托的工作。

四、服务标准

乙方应按以下标准实现物业管理目标。

(一)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1、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并承担甲方大型活动及重大节日的花卉摆放工作。

2、按不同季节对花卉苗木的养护要求进行养护,并做到:树灌木完整,长势茂盛,无枯枝死杈,无病虫害,树木无钉枪捆绑;绿篱、绿地无杂草、杂物,无堆物料。完好率应达到98%以上。

3、校园绿化面积应达到应绿化面积的95%以上。

4、绿地、各种树木的种植和调整工作应本着美观合理的原则进行规划管理。对各种古树应重点保护,防止损伤和坏死。

5、院内的建筑物能进行立体绿化的,应进行立体绿化。

6、绿地微喷面积应达到总面积的80%以上。树木浇水应有计量。

(二)环境卫生工作

1、道路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2、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

3、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污水外溢。

4、垃圾楼应保持无蛆、无蝇,四壁清洁,地面和周围无堆放垃圾,应封闭集装箱上盖。应根据垃圾日产量及时调整集装箱数量。垃圾楼吊装设备应及时检修和保养,杜绝事故发生。

5、院内垃圾应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应完好清洁,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

6、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亭廊、石桌椅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7、校园主要干道的地面卫生应在每日早7:30以前清扫完毕。公共场所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上课期间不得有任何影响授课的清扫活动。

8、道路、地面不得直接搅拌水泥沙浆,建筑材料应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建筑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的现象要及时管理和清运。

9、门前三包工作应符合门前三包的标准和要求。

10、应及时清理院内主要干道的积雪,保证道路通畅和安全。如洒盐水除雪,不得将积雪清扫堆放到绿篱和绿地内。

11、根据节假日的要求及时挂收国旗、彩旗、灯笼;开关大门彩灯、射灯。

(三)教室卫生工作

1、教室卫生应在每日晚自习后清扫完毕,锁门。第二天早7:00应将各教室门打开(特殊情况除外)。

2、应保持教室地面清洁、四壁洁白、墙裙完好无污渍、黑板完好光亮、无粉笔痕迹、粉笔沫应及时清除;门牌完好、装订美观;门窗、玻璃、纱窗、窗帘、小五金齐全完好;桌椅完好、摆放整齐、桌内外无杂物灰尘。

3、吊扇、黑板灯、照明灯、各种开关及各类设备应完好无损。维修要及时,保持良好状态。

4、粉笔(白色、彩色)板擦应保证供给并摆放整齐。要保持讲台、讲台桌的完好整洁。

5、制定教室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制度,确保教学需要。

以上要求的完好率应在98%以上,各阶梯教室和大教室的照明灯完好率应在90%以上。

(四)公共场所维护工作

1、各楼道(包括家属楼物业范围)地面清洁、门窗、玻璃、纱窗、小五金齐全完好,墙裙、楼道灯的照明完好率及满意率应在98%以上。

2、电梯应按规定做好年检并取得合格证及运行证,两证应挂在电梯间内。电梯应定期维修保养,不允许带病开梯,运行应正点。电梯间应干净、整洁、明亮。电梯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电梯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运行记录。严禁脱岗,确保安全。

3、要保证全院正常供水、供电、供暖工作。水、电、暖设备齐全,服务维修及时到位,设备完好率应在98%以上。

4、水、电、暖维修应24小时值班。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服务安全、到位。

5、节能措施得力,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6、按规定做好饮用水箱的卫生防疫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7、按要求供应全院饮用水和洗浴。对茶浴炉房要制定卫生安全工作制度,确保正常供水和安全。对浴室内卫生、各种设施应及时检修,杜绝发生事故。

8、按要求每年应集中时间对外收取供暖费,并支付供暖费。

9、按要求努力回收学校创收水电费。

10、按要求统计、收缴、上报家属住户水电费。

11、按要求对院内人防工程进行检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和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视不同情况限期向甲方提出解决意见(双方协商)。如逾期仍未解决,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或未达到的服务标准,或师生员工反映强烈且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双方协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业管理机构替代。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3、乙方违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降低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清退多收费用。

六、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本协议之委托协议书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共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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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校管理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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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以传授人类文化知识为己任,故学校的发展离不开校园常规管理的建设,很多成功的学校的经验也表明,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建设,不仅仅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学校的教育教学以及人的发展目标,确保师生在校身心都能健康发展,它对于优化学校校园环境、促进学校的发展等都有重要的意义 。做好常规便是奇迹,因为常规形成习惯,习惯常决定一切。

一.持之以恒,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实行常规管理的重要目的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使全体师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而习惯的养成来自于“时间”,没有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来约束,便没有长期一贯的坚持执行,没有一视同仁的严格要求,良好习惯的养成就会落实到实处,如我校制订了客观公正的量化考评制度,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全体教职工都能自学的遵守从而形成自然有序的工作氛围。

二、抓常规制度的系列性,促进制度的和谐发展。

制度是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为了让教育教学常规制度与新课程相适应,我们将与时俱进,对常规的教育教学制度及时修改,及时补充,及时完善,让教育常规制度与新课程和谐发展。

1、完善备、教、批、辅、考教学常规制度。严格按照教育局规定的教育教学常规完善我们学校的教育教学常规制度,备课以备教学理念为突破口,引导教师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提高备课的实效性;教学以学生的需要为切入点,引领教师追求平实常态的课堂。从教师的业务需要出发,增补和删减学校原有的一些教育教学常规制度,让教学常规制度既能规范教师的教育进行行为,又能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

2、创新学习、反思、培训等教师专业发展制度。学习型教师、研究型教师是新课程对教师提出的高要求。为了让学习、反思成为教师的一种习惯,必须制定相应的学习制度、反思制度、培训制度来督促。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改变学习手段,让教师自觉学习,用学习来为教师服务,用学习来修炼教师学识和品性。

三、抓常规习惯的细节性,促进素质的和谐发展。

细节决定成败,抓好教育教学常规的细节处,就能促进师生素质的和谐发展。 课堂上要效益。让课堂实实在在。课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阵地,观察课堂,研究课堂,评价课堂,让课堂实实在在成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主阵地。在继续开展课堂主题观察的案例研究外,可开展“校外学一点、课堂用一点”的两点活动,引导教师学以致用;开展“让学生说教师、让教师说特色、让同行说质量”的三说活动,引导教师提高教学效果;开展“教学小窍门”交流活动,让教学效果落实到每节课的每个教学细节中。

四.防患于未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在学校各项工作稳定运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背离目标的苗头,偏离正常轨道的趋向和意想不到的突发事件。有问题并不可怕,关键是要及时发现并进行有效的调整,这里所说的“问题”实际上是指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应有状态与实际状态之间存在的差距,要及时察觉问题,如在每一次的期中期末统测前后,进行师德教育防止有个别教师为成绩而对学生发急,造成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又如我们的班主任老师对班组的事要做到明察秋毫。如班级气氛和班级舆论的变化本来很活跃的学生突然变得沉闷,纪律状况突然变得很差,这些都预示着班级内部有了问题,及时找到问题的根源,进一步确定问题的性质,采取及时有效的办法解决问题,否则“问题”就真会发展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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