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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塞《快乐教育》读后感【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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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论人生》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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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定不是平庸,是一种生活态度,是一种人生境界,是智慧的不争,是荣辱的不惊,是对简单生活的一种追求,这也是我这个时代需要的“淡定”。参加工作以来已有15 个年头,每天忙忙碌碌的总是围着孩子和工作转,对于自身修身养性方面的学习,反而减少了很多,很多时候被繁华的生活所遮蔽,浮躁穿插在自己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中。当今社会,随着人们对物质生活的需求与渴望,对于精神方面的追求渐行渐远,个人道德修养的提升被淡漠了。

《淡定的人生不寂寞》,这本书通篇七辑,百余个情、理故事,在作者流畅优美的笔下,淡淡地从心灵深处流淌出成熟、睿智、沉稳、平和。全书从头至尾没有蓄意煽情,却使读者情不自禁的被其点石成金的人生感悟深深打动,它激励人们,一定要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那份属于自己的平淡生活,唯此这般保持淡定,就一定能够获得幸福。

淡定是一种从容。从容的人有所争有所不争,有所为有所不为。我们生活的现实社会日新月异,变化无穷,我们面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但我们切不可忘记也不要忽视“礼让”。利益的冲突时生活中产生矛盾的根源。当我们和别人发生利益冲突的时候,应该多为对方想一想,互相之间都退一步,那些可能发生的冲突就会想烟消云散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工作、更好的锻炼自己、提高自己。公正永远是相对的,理想与现实永远存在差距,用从容去面对就不会有所抱怨,方能感受“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意境。

淡定是一种豁达。豁达的人没有烦恼,遇事想得开,不计较;豁达的人心胸开阔,遇人宽容,友善。“如梦人生,人生如梦”这是苏东坡对人生哲理的界定,也是一种豁达的心态,激进的感悟。晚年遭受贬谪的苏东坡面对人生的挫折,平和地吟出:“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正视挫折、淡化苦痛的豁达情怀成了苏东坡在逆境中奋进的精神支柱,正是有了这样的支柱,才让苏东坡找到了更多的热爱生命的理由。保持一颗豁达的心去对待工作,我们才能做到遇事冷静思考,对待同事真诚和善,我们整个监控中心就能做到团结一致,互帮互助,共同进步。有一副对联:“荣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空云卷云舒。”这是一种心境的平和,一种对生活的淡定豁达。

淡定是一种幸福。幸福就像手中的沙,你越是害怕失去,越是紧握不松手,沙却流失的越快。学会与人分享,生活将是一种意想不到的幸福。一位老禅师在院子里种了一株菊花,第三年的秋天,院子成了菊花园,香味一直传到了山下的村子里,村子里的人开口向老禅师要菊花,没几天,院子里的菊花就被老禅师送得一干二净,弟子看到满院的凄凉,忍不住说:“真可惜,这里本应该是满院的花朵与花香的。”老禅师对弟子笑着说:“你想想,这岂不更好吗?三年之后,将是一村的菊香。”是啊“不舍一株菊花,哪得一村菊香”?老禅师把美好的东西拿出来与别人一起分享,当别人脸上洋溢着笑容时,他感到很欣慰,因为他明白与别人分享幸福比自己占有幸福更幸福。快乐与人分享,快乐会加倍‘悲伤与人分享,悲伤会随风而逝。懂得分享,生活便是彩色的。

总之,我们需要淡定的心态去面对问题,热情地对待工作,珍惜自己的岗位,热爱自己的家人,友爱自己的同事,只有这样才能在生活上、工作中处之泰然、荣辱不惊、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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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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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结尾处,面对飓风卷走的那些百年七代生活过的痕迹,画音静止,无声无息地消散,承载太多重量的历史灰飞烟灭。那种心境不是武侠世界高手谢幕时的荡气回肠,不是穆斯林葬礼孑然身影的喟然叹息,也不是余秋雨笔下历史文迹毁失时的憾恨。而是对理应如此,也只有如此这样时的平静,是如果再重来一次,也改变不了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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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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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著《李鸿章传》,第一句就是“天下惟庸人无咎无誉”。梁氏文风总是这样干脆而旗帜鲜明,读起来让人感觉很是带劲。

书中叙述了李鸿章一生的所作所为,言语犀利,但又不失客观。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他将李鸿章与一些古今中外的名人作比,挺有意思的,现摘记如下:

第一,李鸿章与霍光。(之前我对霍光一无所知,因有这样的比较,所以就找了些他的资料来看,顺便也长了点历史知识。)梁启超的原文是这样写的:

史家评霍光曰不学无术。吾评李鸿章亦曰不无术。(人家李鸿章24岁就考上了进士,他还这样批评人家,我们这些人岂不跟目不识丁差不多了!)

李鸿章谨守范围之人也,非能因于时势行吾心之所安,而有非常之举动者也。其一生不能大行其志者以此,安足语霍光?(志向不能跟人家比啊!)虽然,其于普通学问,或稍过之(竟然比霍光还强。这位梁同志对学问的要求实在是高。)

当然了,上面括号里的现代语就不是原文了。

第二,和诸葛亮比。

李在用人、用兵、廉洁奉公方面远不如诸葛亮。但在艰苦创业、鞠躬尽瘁、赤胆忠心方面,二者还是有共同之处的。

第三,和王安石比。

都实行变法革新,见识超过常人。但在规划和眼光方面,李比不上王安石。

第四,和秦桧比。

这一段很精典:“中国俗儒骂李鸿章为秦桧者最多焉……出于市井野人之口,犹可言也,士君子而为此言,吾无以名之,名之曰狂吠而已。”哈哈哈,梁同志极富正义感和公正性。

第五,和曾国藩比。

“犹管仲之鲍叔,韩信之萧何也。”曾是他的恩师啊!无论是学业还是事业,他都靠曾的一手提携才得以成就。世人也有定论,他们两人比,李是不如曾的。他们两个的区别是:曾是儒者,常有急流勇退之心。而李则坚韧不拔,毫不畏难。这也是他的一大优点。

还比了十几个人,个个精辟,因对那些人不是特别有兴趣,就不记了。

梁启超对李鸿章作了这样的总结:“要而论之,李鸿章有才气而无学识之人也,有阅历而无血性之人也。”虽然这样,但梁还是认为当时举朝上下五十岁以上的大员,没有一个能比得上他的。因此,梁启超甚为国家前途忧,在著作的最后用了下面这首诗:

九州生气恃风雷 万马齐喑究可哀

我劝天公重抖擞 不拘一格降人才

看过这本传记之后,我感慨良多。一感慨有人能把文章写得如此精妙,而且他还勤奋得很,人家李鸿章九月底才刚死,他梁启超十一月中旬就把这部传记写出来了;二感慨成为一代伟人得需要多么高的道业和造化,即便象李鸿章那样一生勤奋不缀,也仍然无法突破先天不足带给他的局限性;三感慨自己的渺小和无知,本来就天份有限,还不知进取,且沉溺于小小情调,甚至于低级趣味,实在另人汗颜。

愿作此记之后,我的人生态度从此会有所不同。肯定会有所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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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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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 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余华第七天读后感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这帮文~时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 的一次教育吧,尽管文~年代的事我早就从各种海外文章中有过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谁能想到那只是一场十年浩劫呢,人们以为就那样一辈子了。可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恐怖没有一丝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时常感觉到人性的温暖与善良,李兰和宋凡平那动人的爱情,李兰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头的忠诚,宋凡平为了信守爱的承诺要去上海接李兰拼了命;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读着读着时不时也令读者感动。

对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间惨剧我们都明白那是时代犯的错误,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两人各自不同的悲剧又是因为什么呢?是谁给造成的呢?我们说这兄弟俩的命运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争, 不争气的争!

我用差不多与上部相同的时间读完了下部,因为余华在下部里,省略了很多细节的刻画,更多的是在平平的叙说整个时代的故事,几乎是一目十行了。余华用黑色幽默的写作方式再现了这个时代的荒谬古怪滑稽和丑陋的现实世界,他所描写的现实恰是我眼中的,所以我感激他道出了我想说的话。

哦!所谓亿万富翁就是这样发家的,余华用李光头这样一个人因为捡垃圾发家真是妙极了!这个社会的财富是过剩的,不停的生产,商品过剩,就是这个商业科技高速发达的社会,有些人没有饭吃,有些人为了孩子的学费要去卖血,有些人却富得钱对他的意义只是一个数字。富足的人们把完好的商品扔进垃圾箱,而穷人的孩子还要忍受寒冷和饥饿。这就是现实世界。真实存在的现实世界,只是在余华的笔下放大了,爱情铜臭化了,红灯区普及化了,美女都一个样了,单纯的女子变成虚荣的追逐富贵的荡妇,金钱决定着一切,人们像苍蝇追逐腐尸一样扑向金钱,种.种的种.种让曾经坚不可摧的兄弟情谊千疮百孔,爱情何尝不是?

评论说《兄弟》的社会意义胜过了文学意义,我很赞同,而这正是我尊敬余华的主要原因,一个作家若是没有引导社会道德的使命感不可能是一个好作家,好作家不会脱离社会埋头写作,好作家所应作的事就是洞穿这个社会的千疮百孔,引导人们更清楚地去看,去感知,我们都是迷茫迷失的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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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女生日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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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书,名叫《女生日记》。我是一名10岁的小学生,这个年纪的我们,是拥有属于我们自己秘密的天地,我也不例外。书中的主人公名叫:”冉冬阳“,她有一个即幸福而又温馨的家庭:妈妈是一个开朗和善解人意的人;爸爸是一个严肃而又不失幽默的人,而冉冬阳 自己是一个活泼开朗,善于思考的女孩子。

冉冬阳是一个聪明的学生,在班里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受到同学们的爱戴,受到老师们的夸奖,使她的父母深感欣慰,而冉冬阳最喜欢的科目就是语文,尤其是作文。冉冬阳自己就说:”语文是世界万物知识中最美丽的花园世界。“因为语文的知识天地拥有让人流连忘返的境界;字里行间有让人陶醉其中的美妙之感等等。

冉冬阳独特的思考思维,使她获得过学校多次作文大赛的第一名,知道她成功的秘籍是什么吗?是阅读。伟大的高尔基先生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冉冬阳把每天大部分时间都投入到了阅读中,在阅读之中,不仅她的脑子在思考,而且她的双手也在纸上不停的圈圈点点,记下有趣的知识点。她总是津津有味的阅读完每一本名闻著作,长久的日积月累,使她脑里的知识越来越多,也使肚子里的知识消化的越来越好。

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内心已下定了决心:从现在起,我要学会”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的习惯。我要善待读书,让自己成为一个拥有知识魅力的女孩,我要学习冉冬阳对阅读的强烈精神,我要让自己成为像冰心奶奶一样的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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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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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把《小团圆》看成虚构的小说。整部书,字里行间,张爱玲都在用平板、单薄的声音叙述者她一生前三十多年的流水帐。所有她小说里的人物,在她的生活中都找得到原版。她所知道的可以写的亲朋都被她写光了。对于故事以及人物,她似乎缺乏想象力,不过也应了那句话“小说来自生活”,闪光的是她的文字,也只局限于早年作品。进入五十年代后,她的文字逐渐干瘪,可能与自身际遇不好有关,忙于生存,而且生活在没有母语环境的地方。最关键的是自闭幽居,乏人来往,只好闭门造车。全靠她早年的名气挽救了她,不然那几篇如同嚼蜡的小说怎么会有人看。

看的人也不过是在窥伺她。如同看如今这部《小团圆》。

《小团圆》重复了许多她从前的东西,又一次被写出来,而且完全撕去面纱,可能都是些压在她心底噬咬着她的往事,不吐不快。因为一生从来没有获得过真正的爱,无法安然看自己一生时光就此流逝,所以必须写出来,白纸黑字,也让那些使她的人生黯淡无光的丑人们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她曾说她是嘉宝的信徒,可事实上她完全不是。嘉宝从不曾谈论自己。张爱玲从出名前就非常喜欢谈论自己(十七岁时的作品《天才梦》),出名时更是无所顾忌地写自己以及自己的家庭(比如《私语》)。她晚年深居简出,是因为中年以后的自己确实无可暴露,也许是自卑。从她的许多文字可以看出一直跟随她的某种虚荣,她不善于交际,但很喜欢引人注目。在她那冷漠自私失色的成长背景中,她母亲一直是她瞩目的亮点。所以她母亲和她父亲离婚时,惨淡中她竟然觉得得意,因为那时候离婚的人少,她的至亲出了这样的事,就象那时候某家出了个科学家一样骄傲。她母亲到香港她的大学去看她,她和母亲没有话可说,但她最遗憾的是当时四周无人,她因此无法炫耀她美丽洋派的母亲。

她母亲大概与国内八、九十年代那批刚刚接触到西方文明、滥用自由的部分女性一样,作为最早一批娜拉,不知道该怎么使用到手的豪华自由,从一个男人到一个男人的床上,胡乱度过一生,最后黯淡收场。这样的母亲曾经是她少女时代的偶像(虽然年纪越大,她越恨她母亲)。但她又远缺乏她母亲的交际手腕与漂亮面容,一方面极其自卑,另一方面极度羡慕,同时又觉得自己站在一旁看清了一切,好像很理智,凡事自己拿主意,因此也不可能听得进旁人的言语。实际上事到临头,她仓皇失措,完全无防备,只能布偶一样让人摆弄。

胡兰成就是这样趁虚而入。而且游刃有余地同时玩弄着其他女性。

最后她从胡兰成那里得到的不过是妇科检查报告里的一句“子宫颈曾折断”的诊断。

就是这么一个让她可以“低到尘埃里的”男人。

胡兰成固然没有爱过她。她后来遇到的男人没一个对她真心。桑狐与她同居三年从来没考虑过和她结婚。她为赖雅堕胎,最痛苦不堪时,赖雅竟在一旁津津有味地啃烤鸡。

她倒不是想在这作品里为自己粉饰,所以经历的都写出来,只不过在现在才出版,许多可以视为惊世骇俗的东西已经很平淡了。但我觉得最具讽刺意味的是柯灵这个人。很久前读过柯灵声情并茂的《遥寄张爱玲》,文章娓娓道来柯灵和张爱玲的相识,他如何发现初出茅庐的文坛新星,如何为她在当时低气压环境下执意出名的举措担忧,又对她在他落难时的救援如何感激。好一个温儒的书生。可是《小团圆》里,他不过是一个在她不得志时落井下石对她进行性骚扰的低等男人。难怪张爱玲没有回应他文~后那篇深情呼唤。张爱玲的记忆力非常好,尤其对人性最卑劣的地方。

这本小说可能只对很熟悉张爱玲作品的人有吸引力。它的文学价值并不会很高。张爱玲即使在她的全盛时期,也只是言情小说作家群里的佼佼者,她有天赋,但从来没有成为大家。

而《小团圆》这部结构松散,充满平淡的喃喃自语的小说,我看完后,也只能叹息着说一句:“很傻,很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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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散步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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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学了一篇文章,题为《散步》,颇有感触。文章讲的是一家四口人:我、母亲、妻子和儿子,吃完晚餐在一起散步的事。

这篇文章在末尾写了一句点睛之笔:我和妻子背上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我觉得,这是无可厚非的真理。为什么?因为它代表了一切:自然界的永不更改的守恒原则以及我和妻子对母亲和儿子的爱。

因为我的背上,是母亲;妻子的背上,是儿子:这是大自然的终极原则,这是任何一个生命体都必须经历的过程:生老病死。

但更让我感触深刻的,使他们的亲情。

我见过无数子女,在长大成人后,便抛弃了父母,在练习册上,都有着这样一个悲惨的故事。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在经历了社会后,都会变成这样的人。

直到我看到了这一家人,直到我读懂了他们的选择,我终于得到了一个令人欣慰的答案:人性的伟大光辉,不会因为任何东西,而泯灭、而凋亡。

我便更坚定了我孝尽父母的原则,因为我明白了:一切的美德,都不会凋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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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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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科波菲尔》(DavidCopperfield)是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的第八部长篇小说,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事,述说了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从幼年至中年的生活历程,以“我”的出生为源,将朋友的真诚与阴暗、爱情的幼稚与冲动、婚姻的甜美与琐碎、家人的矛盾与和谐汇聚成一条溪流,在命运的河床上缓缓流淌,最终融入宽容壮美的大海。

《大卫·科波菲尔》是世界文学宝库丛书48本中的一本,尽管世界文学名著宝库中的书我已经看了好几本,但我还是对狄更斯的这本自传情有独钟。

文中的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的父亲在大卫出生六个月就去世了,大卫八岁时,她的母亲又嫁给了摩德斯通先生,而摩德斯通先生和他的姐姐都是铁石心肠,他们不喜欢大卫,总想着法子虐待大卫,还将大为的母亲给折磨死。

大卫的母亲死后,他的继父就不再让他上学,并逼着大卫去做童工,做了童工的大卫生活变得更加困难,一个星期6个先令让大卫省吃俭用,很快他就偷跑了出来,投奔他富有的姨婆,并被姨婆送进学校,受到了好的教育。

尽管大卫童年时受尽了磨难,但他善良,乐于助人的性格没变,并且他最终也取得了幸福美满的爱情。

《大卫·科波菲尔》让我懂得了自传的书写方式,也让我明白了只有磨练自己,你才可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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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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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一把通往知识殿堂的金钥匙,文学是一种富有神奇力量的精神食粮,文学是一双可翱翔于碧蓝天波的隐形的翅膀,文学是一座比彩虹还美的七色彩桥……

我常泛舟在浩瀚的书的海洋里,领略到了书的无穷魅力。

列夫.托尔斯泰是俄罗斯的作家,他的每一部作品都富有自己的思考、感情。他的《战争与和平》这一部名著,共分上下两册,主要记叙了拿破仑与亚历山大之间为争国土、输赢的持久战争。在这部书中,托尔斯泰是有爱有恨的,他并不单单表示自己对哪一路人马的支持,他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记叙并议论着眼前所发生的一切,也适时地做了一些批评,称赞,或只是一些简单的个人感受,但这所表现出来的令人振奋的感觉是极其巨大的。

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不仅描写了一个时代的转化过程,更添加了那个时代中人物的观念,拿破伦作

为一个国家的统治者,所到之处无不受人们的热烈欢迎和爱戴,但与之相同的是,亚历山大也受到了他的国民的支持,这些足以证明,一个时代的成功或是灭亡,取决于这个时代的统治者的影响力。

记得托尔斯泰这样说过:“认为苹果之所以落下是因为细胞组织衰退分解的植物学家和那个认为苹果落下是因为他想吃而祈祷结果的树下小孩一样都是正确的。”这确实是一段极富寓意的话,如果将它与战争联系在一起,我们不妨可以这样理解它:说拿破伦去莫斯科是他愿意去,他的毁灭是因为亚历山大希望他毁灭,这二者同样无法判定谁对谁错。

其实,这历的每一个有名的人物,并不是因为他们本身的魅力而让人们记住的,而是由于在他们身上发生了一件或几件让世人为之振奋或震撼的事件,所以人们才记住他们的。从历史角度来看,他们都是不能自已的,因为他们的所有行为都与历史的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早就注定的了,他们的自以为是通过世人允许而表现出来的。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给我们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敌对或友好的关系,展示了人性,它是本值得赏读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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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世界是平的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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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读了《灰姑娘》深受启发。灰姑娘的母亲已死,她的爸爸找了一个新母亲和两位姐姐,仙德蕾拉很高兴,又有两位姐姐,但母亲让她做家务。

仙德雷拉的这种精神我很佩服她,但是母亲和这两位姐姐不应该这么做,只要新母亲能向你们的女儿一样照顾仙德蕾拉,我也会支持你们的。

仙德蕾拉为了找到自己的幸福,为了自己的爱情,不顾一切,遇到重重的困难不退缩,用自己的耐心与善良去化解,这样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前几天,我读了《灰姑娘》深受启发。灰姑娘的母亲已死,她的爸爸找了一个新母亲和两位姐姐,仙德蕾拉很高兴,又有两位姐姐,但母亲让她做家务。

仙德雷拉的这种精神我很佩服她,但是母亲和这两位姐姐不应该这么做,只要新母亲能向你们的女儿一样照顾仙德蕾拉,我也会支持你们的。

仙德蕾拉为了找到自己的幸福,为了自己的爱情,不顾一切,遇到重重的困难不退缩,用自己的耐心与善良去化解,这样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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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呼兰河传》读后感400字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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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骓马一声长嘶似闪电划破黑暗的时空。身后是四面楚歌眼前是浩浩乌江。

哦我的霸王!黑色的虚空压得你喘不过气来没有千军万马没有呐喊嘶杀你孤寂如同深秋的残塔……力拔山河兮气盖世!是的霸王你可以拔山可以扛鼎可以号令三千铁甲的征战但此刻你已无力再拔心头的那缕悲伤。

那些因你在鸿门宴中释了刘邦而唾你为“妇人之仁”的人焉能知道在狼烟四起的秦王朝中你一声巨吼扛起天下苍生凄楚目光的胆量;你披甲上阵任铁蹄踏遍关山万里的勇猛;长城内外你挥臂奋斫在刀光剑影中划出一道血色风景时的豪气万丈。

你是英雄!你不懂得诡计阴谋未必只是小人伎俩败为贼寇胜为王!你西楚霸王不是君王你不会知道猥琐小亭长也会唱出“大风起兮云飞扬”!“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是的霸王你是个君子可是你是否知道在战场上没有道义只有伎俩!在万骑逐鹿年代的君子正如那痴想飞过沧海的蝴蝶顷刻间跌落在大海腐烂或永恒。在四面楚歌中那个在主帐翩翩起舞的窈窕身姿微微颤抖。只一瞬一道银光划过。血如纱一般杜撰在绝望的空气中。“虞姬虞姬奈若何”。虞姬只有以死来报你的满腔柔情。

而你仍不醒悟么?霸王!虞姬翩翩起舞祭你柔情万丈。宝马凄凄长鸣泻你一世悲凉。你的一生中只有这两个知己啊我的霸王!江水汩汩唤你回寂寞的岸边。 你拔出长剑最后一丝亮抖抖过楚歌飘扬的夜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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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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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读南怀瑾先生写的《论语别裁》,虽然还没有读完,但是,感慨颇多。几乎每翻开一页,没读完一章,都能让我心情愉悦,思如泉涌,让我不得不写点东西出来。正如论语里所说的,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然而,正是在《论语别裁》的“学而第一”部分里面提到的“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话,让我开始感叹于南怀瑾先生的睿智,感叹于他对《论语》一书深刻的洞察力和精辟独到的分析。

看到这句话,就回想起上中学时,在课堂上跟着老师一丝不苟认真地读孔圣人经典的情景。对于老师的讲解,学生都深信不已,一字不差地记录下来。考试时解释“子曰”,大家也是千篇一律的标准答案。当时的学生,现在看起来,似乎是只求只字片解,其实只是因为文学修养还不够,自然没有能力去分析甚至批判了。正如南怀瑾说的,文学革命,你都不知道什么是“命”,如何去“革”?

读了南怀瑾先生的《论语别裁》开篇的“学而第一”部分,才发现这三句耳熟能详,曾经以为意义再明显不过的“子曰”,在南怀瑾先生看来,居然还有另外一层完全不同的意思,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做学问,要有思想,不断地见习和体验,并反省,就是学问。能够从不断的体验反省中经常得到“会心一笑”,那就是“不亦说乎”了。做学问是件清苦的事,可能一辈子都没有人了解,没有人欣赏。但是孔子说只要有学问,自然有知己。因此他接着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寂寞凄凉的时候,有一个知己来了,那是非常高兴的事情。而这个“有朋自远方来”的“远”字,并不一定是指空间距离上的远,也有可能是时间。孔子的学问,是五百年后的汉武帝时期才兴起的,董仲舒弘扬孔学,司马迁撰《史记》,非常赞美孔子,这个时间间隔得有多远!这五百年间,孔子是非常“寂寞”的!第三句“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就是说做学问的人,乃至一辈子没有人了解,也“不愠”,不怨天尤人。

孔夫子还说过,“无友不如己者”。在中学时学到这句话就很诧异,如果每个人都只交比自己强的朋友,那世间没有人能有朋友了!孔老先生岂不很势利?其实,夫子的意思是,对朋友要“敬”,“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看待朋友,有看到他们的长处,看到他们做的比自己好的地方。亦如民国时期佛教大德印光法师所言,“看一切人都是菩萨,唯我一人实是凡夫”。这是多么高的境界啊,孔子的智慧,有多少竟被我们轻率地误解了——甚至加以嘲讽和打压。

《论语》,经历了汉朝董仲舒的篡改和宋朝朱熹的注解统一思想……到当今的大师、教授、专家……拿它说事,其真实面目已经不为大多数人所知。明朝以后,朱家皇帝下令以四书考选功名,而且必须采用朱熹的注解。因此六七百年来,所有四书五经,孔孟思想,大概都被限制在“朱熹的孔子思想”中。换句话说,明代以后的人为了考功名,都在他的思想中打圈子。因此,这也成了孔子思想为再后来的人们说诟病的一个重要起因。

从《学而》中,我们还能感受到孔子立身处世的态度,“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入则孝”,我们都能明白,这个学生在家里是个孝子;“出则弟”就是在外面,对朋友,对社会,对一般人就能够友爱,扩而充之爱国家,爱天下……记得有人说过:要看一个人是否能与你交朋友,就先看他在家里是否是一个孝子。这就是“入则孝”,若在家里,连自己的家人都不能做到“入则孝”,何况在外,怎能做到“出则弟”?与别人交朋友呢?在学校同样如此,同事之间也要做到“出则弟”,学校是一个大家庭,老师之间要讲友爱,讲团结,才能把人作好,才能把事作好,才能爱自己的学生,才能教书育人。

“谨而信”也提到做人做事要非常地谨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为人处世要言中有信,也要谨慎处世而信,在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一切都要言而有信,答应了别人的事要做到,老师要求学生做到的,首先自己要为人师表。同时又“泛爱众”,一个人有了伟大的胸襟,能够爱人,在学校里,彼此之间的友爱,对学生的爱,扩而充之,就能爱天下人就如爱自己一样。假如一 个人对这些都做到了,就能“而亲仁”,就能再亲近那些有学问,有道德的人,就能与他人和睦相处,也就能做到“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了。也就是说,学会了做人,做好了人,还有更多更好的心情,更多更好的精力再去“学文”,热爱文学的就做文学家,热爱科学 的就做科学家,热爱艺术的就做艺术家等等,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志向所在,兴趣爱好,去以量力而行。

近年来,“国学热”渐渐兴起,曾经抛下的经典,今朝又被重拾起。人们开始重新解读祖先的遗产,圣哲的智慧,国学大家们逐渐走入了我们的视线。我尊重每一位内心纯良的学者大师,没有他们对历史的悉心研究,哪里来的社会进步?但是我们没有必要亦步亦趋追随高人的脚步。今天是这个声音,我们顶礼膜拜,明天有人出来反对,我们又趋之若鹜,唯其马首是瞻。从众心理,是社会心理的普遍现象之一。所谓从众,是个体在群体的压力下,放弃自己的意见或违背自己的意见,使自己的言语、行为保持与群体一致的现象。从众、迷信权威是给自己内心的禁锢。其实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众所周知,《论语》是孔子及弟子的言行记录。作为大政治家、大教育家、大思想家的孔子生活在距离我们约2500年前的春秋时期,真实的孔子不复存在,唯有思想流传百世。而对他思想的理解,我们也只能揣测和研究。孰是孰非全靠自己内心的判断。

《论语别裁》是南怀谨先生对《论语》的解释。整本书都在教我们做人做事的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包括为政还是做学问都是以做人为基础的。我不是一个善于总结反思的人,对于《论与别裁》可能理解的不深,只能记下自己一些零星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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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描写有关于简爱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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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时代,山上住着一个巨人氏族叫夸克族。夸克族的首领叫夸父,他身高奇高无比,力大无穷。

有一年,天大旱,人们热得难受,实在无法生活。夸父看叫这种情景,就立下雄心壮志,发誓要把太阳抓住。一天太阳刚刚从海上升起,夸父就从东海边上迈开大步开始了他逐日的征程。

太阳在天空飞快地转,夸父在地上像疾风一样的追。可是,夸父实在是太累太渴了,当他走到途中时,身体再也支持不住了,慢慢地倒下去死了。夸父死后,他的身体变成一座大山。这就是夸父山,夸父死了,但他并没有抓住太阳,可是天帝被他的牺牲、勇敢的英雄精神所感动,惩罚了太阳。从此,夸父的子孙居住在夸父山下,生儿育女、繁衍后代,生活过得非常幸福。

夸父追日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中国远古故事,我阅读了许多书籍,其中夸父追日最令我印象深刻,因为夸父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而夸父追太阳时那锲而不舍的精神,真是令我佩服,所以我想把这个故事分享给大家。看完夸父的故事,我觉得夸父既有毅力,又有决心,虽然夸父追日的故事,有些人觉得夸父很愚蠢,因为凭着我们人类是无法抓住太阳的。

但是夸父的精神却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学习他永不放弃及不半途而废的毅力,所以夸父留下的可能是后世的嘲笑,但也可能留下了拼命追求的精神,我想这是夸父这个故事一直被流传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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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天环游地球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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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书迷,在两天内把80天环游地球看完了,第一天看了大部分,第二天把剩下的10页也看光了;

故事中主人公福克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到达了终点,完成了他了任务,在80天内环游地球一周。在这个过程中他使用到了各种各样的工具,比如船,火车,和马车等等交通工具。在这里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物,警察费克斯误认把福克当成了抢劫银行的土匪,因此福克浪费了好多时间。还有奥妲夫人她最后成为了福克的妻子,因为她在印度被福克救助,如果没有救奥妲夫人的话,福克会在第79天就能到达终点,可是如果没有救奥妲夫人的话,福克也就不会娶到这么好的妻子。

说到福克,我先给你们介绍一下,他是一位绅士,因为打赌要在80天内环游地球一周之后,浪费了他好多财产,他一共带了20万美元的钞票,是一个正人君子,做什么事情都稳稳当当,可是有一次确被误认为土匪,最后才知道他是一个正人君子。

现在我来说一下路路通,他是福克的仆人,他被叫成路路通,是因为他好多事情都知道,而且还长的又大又肥又强壮,一头乱乱的棕发,人很善良。另外还有贪财的卖象人和上校等等人物。好了,我就先写到这里了,这是个神奇的故事,讲述了这个故事的过程,福克通过自己的智慧在这么短的80天以内环游地球的过程,我相信在科技发达的今天,人们能在更短的时间内环游地球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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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苏东坡传读后感悟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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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泰勒·本-沙哈尔的《幸福的方法》之后,想到许多,学到许多。我觉得这的确是一本让我们可以触摸到幸福的书。其实,幸福很简单。只要你留意,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幸福里。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微笑的表情、一个健康的体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每一样都可以是幸福的源泉。

泰勒·本-沙哈尔说,快乐学习、开心工作和美满婚姻是实现幸福的基础与根本。幸福并不取决于我们得到了什么或身处何种境地,而是取决于我们选择用什么样的视角去看待生活。作为一名教师,我是幸福的。在我的工作中,孩子们的成长、孩子们的进步都让感到由衷的幸福。

三年三班有一名众所周知的女孩——__。刚教三年级时,我发现她性格十分内向,很少说话,单词认得不多,平时课堂上也不爱动脑筋思考,从不主动举手发言。记得一次英语课上,我们照例进行以小组为单位开小火车练句型的活动,读了好几遍,结果轮到她时她又不会读了,我经不住大声地批评了她,但当我看到她看我的那双畏惧的眼睛时,我觉得自己好像一个可恶的巫婆,伤害了这么一颗稚嫩的心。她的嘴巴似乎想说些什么,但是却又紧紧地闭了起来。为此我的心里很难过,也很后悔,为什么不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呢?我想,任何一个孩子,只要用真心、爱心、耐心,就一定会开启她的心灵之门的。为了帮助她重新树立自信,我下课找她聊天谈心。除此之外,上课的时候,我也特别关照她,我常有意无意地让她回答一些问题,就算有的时候她回答的声音很小,我也鼓励她、奖励她。慢慢的她面对我时,不再像一只受伤的小鹿。有一天听写英语单词,她写出了一个正确的单词,我就及时表扬她“今天小凤能准确地写出一个单词,让老师看到了她的进步,很是欣喜,老师相信通过她的努力,还会对两个、三个甚至更多的单词!咱们一起给小风一些掌声好吗?”结果小凤在全班同学热情的掌声中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可是,我却不知道,我不经意地表扬,却能给孩子带来如此巨大的改变……

第二次上课听写时,小凤竟写出了所有单词!我又适时地表扬了她“今天小风让老师很是激动,更多的是感动,你们知道她写对几个单词吗?——所有七个单词都写对了!”全班孩子立刻报以雷鸣般的掌声,小风也在掌声中不由自主地坐直了身子,脸上露出喜悦的微笑。“你的进步这么大,老师喜欢你!希望你持之以恒、保持下去,并且向更大进步进军——朗读和背诵课文,好吗?”她看着我狠狠的点了点头。令我意外的是,下一次上她班课之前在走廊上小风看到我就雀跃着跑到我跟前说:“MissLiang,我已经背会课文了!”“真的吗?那你太棒了!老师真的太喜欢你了!”上课时,小风在全班同学惊讶的目光中背诵了课文,虽然不是很熟练,也有些单词发音不是很准确,但较以前已经是进了很大一步,我当然不吝表扬,并且奖励了她五颗学习星。从此以后小风变了,上课时不时能主动举手发言了,下课有事没事愿意围着我转,在她的脸上能看见笑容了……教师节前夕,我收到了她的贺卡,上面写道:老师,您辛苦了!因为您,我觉得上英语课是一件幸福的事!

我的心灵受到了震撼,感觉到自己也拥有了一份小小的伟大,还有一种强烈的幸福感油然而生。只要有爱的阳光,只要有爱的雨露,总有一天,每一株稚嫩的幼苗都会成为参天大树,那时就是我作为一名幸福的教师最幸福的时候!

归根结底,幸福是一种精神的追求,是超越物质的。用心感受生活,悦纳自然,体会生命,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用感恩的心善待他人,幸福就会悄然而至,这就是幸福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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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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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泉》这本书刚开始的时候我不爱看,结果,看着看着,入了迷。原来,它讲的是有一口泉,谁喝了谁就长生不老,塔克他们一家就是这样的,有一个叫温妮的小女孩,无意之中知道了这个秘密。可是,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也知道了这个秘密,想尽办法得到他。

自从我读了《不老泉》,我感受到了温妮善良、关爱的心。也学到了很多好词好句。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在一片茂密的树林里,住着一家人:温妮和她的姥姥、妈妈、爸爸。某一天,温妮出来玩,玩着玩着,她在树林里迷路了,然后,就坐在一棵大树下,忽然,她看见旁边有一个男孩,他叫:杰西。正趴在那里喝水,这么一想,自己也渴了,就问:“这水好喝吗?我也想喝。”杰西说:“不行。”“为什么”温妮说。因为,这是不老泉,你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就可以喝。这时,迈尔斯和梅也来了,这是杰西的弟弟和妈妈,最后,温妮跟着他们一起回家了。不过,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偷听了他们的谈话,心中暗暗的笑了,因为,他了解一个不老泉的秘密。

这个穿黄衣服的人真坏,是个坏人,随便偷听别人的谈话,这样做很不好。

在这里,让我心里想到的最放心的事情是:塔克一家非常善良,关爱温妮;他们一家人还会照顾温妮。特别是杰西对温妮很好,他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的水,让她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喝下去,然后就去找他。

穿黄衣服的人不幸没有得到泉水,而且还被梅用枪打死了。警察把温妮送回了家,把梅给抓起来了,然后,温妮又把梅给救了,让他们赶紧逃脱。

最后,温妮没有喝珍贵的不老泉水,而是给了那只大蟾蜍,因为,这只蟾蜍能听懂她说话,是她的朋友。

这本书真有意思,我最喜欢里面的杰西,杰西非常善良、友好,帮助迷了路的温妮。我不喜欢温妮,温妮离家出走,害的爸爸妈妈非常着急。你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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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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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浩瀚的书海里,随手捞起的都是一颗颗璀璨的夜明珠,指引着我们向前进,一幅幅美妙的画面让我们兴奋莫名。那是纯美的童话故事、最奇妙的科幻世界、最激昂的奋斗故事历程、最博大的文化内涵……让我们来一次“时空旅行”。

《时间机器》是威尔斯的第一部科幻小说。这部书讲述的是一位科学家发明了一台可以穿越时空的机器,并利用这台机器来到了八十多万年后的地球。那时的地球,人类已经分裂成为两个不可调和的种族。柔弱的埃洛伊人和野兽一般的莫洛克人,两种人最终都灭绝了,所有的生命随着太阳的变冷而凋零了。

《时间机器》这部小说第一次提出了“时间旅行”的概念,通过描写爱冒险的科学家的历险经历,向我们展示了一幅在未来社会上演的人吃人的悲剧画面,是一部惊心动魄、发人深省的警世预言书。

《时间机器》告诉我们,为了世界的和平,不应该有等级区分,应力求公正,消除社会偏见和虚伪。地球是世界人民的家,我们应该保持生态平衡,不能做破坏环境,污染环境的事情,这样我们才能健康愉快的生活在美妙的大自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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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呼兰河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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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呼兰河传》,这本书中的情节很有趣,景色描写也非常生动。

这本书是萧红写的。这本书写的是作者丰富多彩的童年回忆。

这本书主要写小时候作者和她爷爷的快乐生活,作者有时候听天真的,不过干的傻事也不少,比如说:把韭菜当野草扔掉、把狗尾巴草当谷穗留着……她爷爷是一个为人非常耐心,和蔼可亲的人,因为他面对作者干的许多蠢事,不是骂他,而是耐心地教她。

作者对自然景色的描写也非常细致,可以说是妙笔生花,不管是昆虫、动物、植物,只要被她添上一笔,都会变得富有生机。

读了这本书后,我的感想是:童年,是让人记忆犹新,令人终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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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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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过的书里边,除了教科书工具书之外,看的最多还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记得最早看金庸先生小说是在上初中的时候,那时只觉得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情节精彩生动,书中的主人公行侠仗义惩恶扬善,让人大快朵颐。而在近二十年后的今天,再次阅读金庸先生的《鹿鼎记》,却有了不同于以往的一些感受。今天就在此将这些零碎的感受整理成文,权当作对那些逝去的青春做道别。

《鹿鼎记》无疑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里最另类的一部,而韦小宝也无疑是最富争议的一位主人公。他从扬州一个过气娼妓的私生子成为位极人臣的满清国鹿鼎公,从一个混迹于青楼的小痞子变成反清复明的组织、天地会的香主,其极具戏剧性的经历看似荒谬,实则是中国社会和传统文化的安排。在金庸先生笔下,韦小宝这个亦正亦邪、亦俗亦雅的形象,也彻底把人们心目形成的固有的大侠的高大全形象给消解了。

将反清复明视为毕生使命的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可谓是光明磊落的大丈夫之典范,奈何遇到了作威作福的小人郑克爽;而陈近南一生刚正不阿,结果还是被天地会老大郑经的不肖子孙郑克爽陷害致死,最后还要靠并不怎么光明磊落、甚至是有些行为卑劣的韦小宝来替他复仇,真是个绝妙的讽刺!

而对待权倾一时的鳌拜和拥兵自重的吴三桂,即便是英明神武的康熙也轻易不敢下手,结果一样被韦小宝给设计办了。如果按照我们对大侠的传统理解,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韦小宝与大侠二字联系到一起;但如果从韦小宝做的一些事情来看,例如,冒着极大的风险以狸猫换太子之计救下茅十八,拼死救下天地会众多弟兄的生命,以计谋绊倒权臣鳌拜,以机智击退罗刹人 …… 哪一个不是义薄云天,哪一个不是为国为民?然而当把这些事迹与韦小宝关联到一起的时候才发现反差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在十多年前读《鹿鼎记》的时候,只觉得是小说的创作而已作不得真,而在走入社会,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之后,尤其是在我从事了四年多的管理咨询工作之后,再读《鹿鼎记》之时也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韦小宝虽然出身卑微,甚至连斗大的字也不识得几个,但他却在汇集了各色人等的妓院这个小社会里练就了一身市井智慧,并且靠着这身市井智慧在吃人不吐骨头的官场和宫廷里如鱼得水,更为可贵的是,韦小宝在民族节气、在大是大非面前从不含糊,这一点远比那些口口声声家国天下的正人君子要强上百倍。而韦小宝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的启蒙教育,也被金庸先生给善意的恶搞了一次:他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是在妓院里给说书先生完成了的,而非私塾里的教书先生所教授的孔孟之道。

在妓院里出身的娼妓的私生子,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的韦小宝,最终成为了民族英雄;而出身名门之后,从小饱读圣贤书的郑克爽,最终成为了民族败类。《鹿鼎记》里除了能看到金庸先生对正义与邪恶、对侠客与恶霸、对阳谋与阴谋、对正侠与反侠的另外一种解读之外,也看到了文学作品中的两难结构与未知结构(见余秋雨先生的相关论述),虽然最后金庸先生也为了照顾中国人的阅读习惯,给韦小宝安排了一个相对圆满的结局,但整部作品还是给我留下了许多思考,我想,这或许是金庸先生有意而为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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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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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假期,我看了《我们一起走,迪克》!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这样一只丑狗。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们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们不就是那个软弱的阿炯吗,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条忠诚的狗,每分每秒都保护着我们,生怕我们受一丁点伤。几乎干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干的吧。而我们呢,就是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在电脑桌上玩玩电脑,看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这个世界上,也许长得丑的,美的只有几个。其他人都相貌平平,可是,长得美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长得丑的呢,也许长得美的心灵不美好,也许长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就比如说迪克吧,他虽然长得丑,可是,他对主人却忠心耿耿

我还是这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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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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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母爱、父爱十分伟大,沈石溪的著名中篇动物小说《再被狐狸骗一次》当中,证实了动物之间的母爱、父爱也很伟大。

《再被狐狸骗一次》描写的是知识文化青年沈石溪,初到西双版纳时,曾遇到一只狐狸。那天黄昏,他买了一只鸡,准备回家炖汤喝。这时,一只皮毛华丽的狐狸趴在在石板上,看起来奄奄一息。沈石溪动了心,这张狐皮肯定可以买很多钱,他就把捆着的鸡放到了树下,转身去抓那只狐狸。没想到那只狐狸忽然“活”了过来,朝他狡猾的一笑,消失在了石板路的尽头。忽然他听到了唧唧的声音,扭头一看,一只黑狐狸正轻轻松松的叼着被绳子捆住的鸡跑向茫茫的树林里。可恶,这对狐狸用了“调虎离山”计!哎,沈石溪真是偷鸡不成反倒蚀把米啊!

过了几天,沈石溪来到树林里砍柴,来到一棵松树边。忽然,那只装死的狐狸又出现了。它故伎重演,不过这次的目的是为了引开沈石溪,因为它的孩子就在松树洞里,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它将腿都咬断了。沈石溪感动的甘愿受骗,甚至还希望狐狸能像原来一样,狡猾的看他一眼,然后逃走。可是,狐狸只是狡猾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喷出一口血,轰然倒地。它流血太多了,它死了。

狐狸这种狡猾而有灵性的动物,骗了沈石溪两次。第二次的本质上是沈石溪受骗,可是沈石溪是“一厢情愿”的被骗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动物的母爱、父爱尚且如此,我们父母对我们的爱会更大、更深、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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