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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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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新福建物业管理条例及收费标准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收银,全文共 14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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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福建物业管理条例及收费标准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关于福建省物业管理相关条例。下面是最新消息!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物业管理推行业主自主管理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的社会化、市场化管理体制,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市场竞争、服务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 鼓励依法成立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指导和行业自律,公布物业服务收费价格行情,鼓励物业管理企业不断创新,促进物业管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出售并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以经批准的物业项目规划用地范围、社区布局、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等因素确定。

分期建设或者有两个以上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区域,其设置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该区域内已自然形成多个相对独立、封闭小区的,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已经实施物业管理的不同物业管理区域,经各自的业主大会同意后可以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同时,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分物业管理区域要求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但对已经自然形成且无争议的区域,当地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提议后,经其确认无异议的,不再重新划分。

需要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结合当地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布局划分物业管理区域。

第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符合本条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等文件资料;建设单位未提交书面报告或者建设单位已不存在的,业主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请求。

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的书面报告或者业主的书面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并确定筹备组召集人。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五至十一人组成,可以邀请建设单位参加。业主代表由业主推荐产生,所占比例应当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其成员名单。

第十条 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草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

(三)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权数的方法;

(四)确认业主身份和核计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五)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和产生办法;

(六)组织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七)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规定的第(一)至(六)项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对投票权数等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

第十一条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由委员五至十三人的单数组成。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日内召开首次会议,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业主大会可以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三至五人的业主监督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和业主公约的约定,行使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权。

第十二条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一)以住宅套数结合建筑面积确定;

(二)以住宅套数一套计一个投票权数确定;

(三)以建筑面积一平方米计一个投票权数确定。

以住宅套数结合建筑面积确定投票权数的,具体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一)住宅物业一套计二十个投票权数,建筑面积不足一百二十平方米的按一套计算,超过一百二十平方米的每满十平方米增加一个投票权数,不足十平方米的部分不计算,但未售物业部分的投票权数不得超过总投票权数的百分之三十;

(二)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每满一百平方米计二十个投票权数,建筑面积不足一百平方米的按一百平方米计算,超过一百平方米的每满十平方米增加一个投票权数,不足十平方米的部分不计算。

物业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能证明其权属的合法有效文件为依据确定。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参加。采用集体讨论形式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若干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也可以由业主决定以其他方式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会议以业主代表参加的形式召开的,到会业主代表应当能够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并根据委托内容进行投票表决。数人共有一个物业的,共有人可以推选其中一名共有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业主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告知业主和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业主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经过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数的确定方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补选和换届等事项作出规定。

第十六条 经过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业主公约是业主之间有关合理使用、维护、管理物业等事项以及处理相邻关系的共同约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共有或者共用物业的使用、维护要求;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公共费用的分担;

(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四)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应当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五)物业管理争议的处理方式;

(六)违反业主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七条 经过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业主委员会章程,应当就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委员的权利和义务、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相关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办法等事项作出规定。

第十八条 经业主大会会议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应当依法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

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协调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

(四)督促业主履行业主公约、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和专项维修资金,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就涉及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纠纷依法进行诉讼;

(六)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在金融机构开设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七)审议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维修、更新、改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报告;

(八)就全体业主共有的房产,办理登记手续;

(九)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十)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产生后,建设单位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提供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

(二)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三)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四)属全体业主共有的房产清单;

(五)物业管理所需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本区域内物业管理企业中兼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但不得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工作经费。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布,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业主公约;

(四)业主委员会章程;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上述文件之日起五日内发给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并出具业主委员会刻制印章证明。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刻制、使用和管理印章。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委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备案部门变更备案。

第二十二条 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人数的过半数以上同意。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二个月内,应当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未换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在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

换届筹备组由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换届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其成员名单,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任期届满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其他交接工作。

第二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资格终止:

(一)任期届满的;

(二)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三)因疾病等原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因犯罪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职的;

(六)不履行业主法定义务的;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的;

(八)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的。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前款第(一)至(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资格自然终止;有前款第(五)至 (八)项所列情形之一的,须经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五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经业主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二十六条 因物业管理区域调整等原因需要解散业主大会的,在解散前三十日内,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业主代表。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管理企业代表、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清算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下,做好业主共同财产清算工作。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七条 新建物业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在三十日内报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和物业的基本情况;

(二)物业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

(三)物业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办法;

(四)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义务;

(五)对物业服务投诉的处理;

(六)争议处理方式;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前期物业服务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日常环境卫生、绿化、公共秩序、公共停车场所管理;

(三)物业装饰装修管理;

(四)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业主有权拒绝接受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有偿物业服务事项。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在出售物业前,应当按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示范文本,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将业主临时公约报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违反有关规定和侵害物业买受人合法权益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重新制定。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出售合同,应将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说明书以及按规 划要求建设的共用配套设施设备平面图作为物业出售合同的附件。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业主公约生效后,业主临时公约即行失效。

第三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附属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归全体业主所有:

(一)物业管理企业办公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门卫房等物业管理用房;

(二)建设单位在出售物业时承诺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其他设施设备。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配建的公共绿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

前两款规定之外的地下室、底层架空层等配套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的权属在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归全体业主所有。

第三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管理服务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资料,交接双方应当做好查验记录。发现材料不齐备,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质量和使用功能问题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整改。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一)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四配置,但最少不低于五十平方米;

(二)建筑面积超过十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照千分之二配置。

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对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面积应当予以审查。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能够独立使用的房屋,并具备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

第三十五条 物业交付买受人之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物业交付买受人之日起,物业服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并接受业主监督。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下列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

(三)公共区域的保洁;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

(五)安全防范的措施;

(六)车辆的停放管理;

(七)物业使用中对禁止性行为的管理措施;

(八)物业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费用的账务管理;

(九)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十)物业服务的收费方式、标准及财务的监督管理;

(十一)争议处理方式;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其他约定的事项。

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一并委托。

第三十七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工作。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前,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一方要求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三十日前告知对方。

业主委员会接到物业管理企业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通知后,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是否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不再续订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向业主委员会或者新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移交物业管理所需相关资料、物业管理用房、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及其收支账目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必须移交的资料。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委员会与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成立移交小组,负责处理相关债权债务和物业管理资料移交等事务。原物业管理企业不得以未结清债权债务为由拒绝移交或者退出。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收费标准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其管辖的行政区域内制定统一的指导价,并定期公布。单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前期物业服务具体收费事项、标准,由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公布的指导价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服务标准等级、服务内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依据和标准等有关事项。

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四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一)业主自用的向业主收取;

(二)物业管理企业使用的向物业管理企业收取;

(三)公共使用的由业主分摊,按照合同约定收取。

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等管理责任及有关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前款所列单位不得强制物业管理企业代收本条第一款规定费用,也不得因物业管理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而停止提供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本条第一款规定费用的,可以根据双方约定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四十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

(二)侵占、损坏共用部位、公共场地、共用设施设备;

(三)违章搭盖建筑物、构筑物;

(四)擅自改变物业规划用途或者外观;

(五)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宠物;

(六)违反规定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七)违反规定倾倒垃圾、污水和抛掷杂物;

(八)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涂写、刻画或者违反规定悬挂、张贴宣传品;

(九)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十)违反规定从事妨碍业主正常生活的经营活动;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三条 业主或者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使用人,并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业主或者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和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发现业主或者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十五条 业主出租或者出售物业的,应当在物业租赁或者买卖合同中,对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作出约定,并在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将物业承租人或者买受人、出租期限及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等约定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十六条 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大会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车辆停放收取场地使用费的,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并支付代收酬金。收费标准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停放收取管理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业主大会成立前,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其收费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有收取场地使用费的,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及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第四十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开透明、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四十八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交纳,交纳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已竣工验收但满三年未售出的物业,由建设单位在三个月内交纳。

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代管,法定孳息归业主所有;业主大会成立后,专项维修资金的代管由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户存储、按幢设帐、核算到户。业主转让物业时,其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的剩余部分随房屋所有权结算过户。

第四十九条 首次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根据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等因素,按照建筑面积确定。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条 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已满;

(二)维修项目符合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三)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一条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报告由相关业主或者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业主大会成立前,经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二分之一以上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成立后,按照业主大会依法通过的使用方案执行;属紧急情况的,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决定。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接受业主监督委员会和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

代管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应当定期公布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监督。

第五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和监督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三条 物业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建设单位依法负责维修。

第五十四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时,相关业主应当及时维修养护,其他业主应当给予配合。相关业主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直接按照业主公约的约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代为维修养护或者采取应急防范措施,费用由相关业主承担。

发生危及他人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维修、更新或者采取应急防范措施,维修费用由相关业主承担。

物业出现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必须维修养护的情形时,业主或者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进行维修养护。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督促限期改正,仍未进行维修养护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实施,费用由相关业主承担。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对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或者处理结果及时答复投诉人;属于其它部门职责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受理后五日内告知投诉人向有关部门投诉。

第五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发生物业管理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可以向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报告和相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建设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业主委员会违反印章使用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后未按期移交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的,对业主委员会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财物毁坏、灭失的,相关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无法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的,责令建设单位按该物业管理区域物业销售平均价格向全体业主交纳规定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等价房款,并存入该物业管理区域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即时改正。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原物业管理企业拒不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一)侵占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公共场地的,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 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损坏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公共场地、共用设施设备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规定的,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公约约定进行协调、处理;协调处理不成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业主或者使用人的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因为没有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

(二)非法干预业主依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

(三)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处理或者不予查处的;

(四)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其他行为的。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 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物业费收取标准规定

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封闭;

2、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3、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

4、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

5、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

6、专用固定停车泊位1个/3户;

7、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8、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12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2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2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2次;扶手每天擦洗2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楼层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2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周擦洗1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级收费标准: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封闭;

2、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3、绿化率30%以上(包括水面);

4、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

5、固定活动馆所200平方米以上;

6、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一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7、体育活动场地不少于一项设施。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0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8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1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天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1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2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级收费标准: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封闭;

2、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

3、绿化率25%以上;

4、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500平方米以上;

5、固定活动馆所100平方米以上;有简单的体育活动器械、设施。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8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其中夜间巡逻不少于5次,每次巡逻不少于1小时,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6、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半个月擦拭1次。

2、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周擦洗2次,保持干净整洁。

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4、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1次。

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2次,无异味。

7、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1次。

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级收费标准: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基本封闭;

2、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

3、有简单的绿地、树木、植物。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配备门岗室,设专人24小时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

2、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周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

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

4、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1次。

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1次,无异味。

7、公共区域玻璃每2个月擦洗1次。

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在四级收费标准中,除基础条件、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外,《办法》中对房屋管理、设施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和综合管理服务也列出了相应的规定,物业部门需符合所有条件,方能收取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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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总分包安全责任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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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青少年活动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营员:_______________

营员监护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达拉特旗青少年活动中心)举办20__年寒假夏令营科技主题团队活动,乙方自愿选择参加主题活动,已包含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和保险费等。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就参加课外活动的安全责任问题签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组织本届团队活动,须选派责任心强的教师、教官管理营员,开营至闭营活动期间,随时了解营员的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对营员发生的问题及时解决,并每天向家长通报活动情况,发布活动信息。

2、甲方因客观原因(如气候异常、政府临时法令、营员不足等)未能开营时,须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交纳的营费,相关损失(预订交通、食宿、培训等)全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夏令营期间须制定详细的活动日程表,并提前告知营员及其家长,甲方须严格执行日程安排,甲方有权根据特殊情况调整日程并及时通报营员家长,甲方可根据活动要求对日程安排的活动细节进行个别调整。

4、甲方在夏令营期间为所有营员每人购买安全责任险一份,如有意外事故发生时,由保险公司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5、甲方安排营员住宿环境须安全卫生,卫浴消防等设施齐全便利,三餐实行营养配餐制,提供足量有利于孩子健康生长的饮食。

6、甲方负责准备常用药品如治疗普通感冒、腹泻、外伤、蚊虫叮咬等方面的药品,营员发生伤病时甲方及时予以用药,如需要时须第一时间送医院治疗并及时通报家长。

7、甲方负责每天摄录夏令营活动情况,负责每天将活动照片、活动视频编辑制作并发布于网络信息平台。甲方有权对包涵乙方影像在内的照片、视频作品进行编辑处理,并拥有对该作品的所有权益(包涵但不限于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8、甲方保证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组织各项活动,遵守营员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教师和教官在活动中起道德表率作用,不得打骂营员,否则甲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营员)自愿参加甲方组织的夏令营团队活动,并同意甲方对乙方于活动期间学习和生活的全部安排(包括交通、食宿、训练、学习、游览、网络信息发布、保险等)。

2、乙方需身体健康,保证没有传染性、精神性或遗传性等特殊疾病,无异常心理状态。乙方应如实向甲方通报营员的身体健康情况,否则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在交纳营费后因个人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夏令营时,需于开营前三日外(不含第三天)持营费收据、协议书、已领取的夏令营装备物品,到组委会当面办理退费手续。夏令营装备物品发生破损时按标价从营费中扣除。已购买交通票据(火车票、飞机票等)费用从营费中扣除,并将相关票据交由乙方自行办理退票手续和承担相关手续费。开营前三日内(含第三天)及开营以后不再予以退费。

4、乙方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品、刀具等危险品,一经发现没收处理,如造成损失追究责任。乙方禁止携带钱款,禁止携带相机、游戏机、首饰等贵重物品及娱乐用品,手机可以带,但丢失、损坏责任自负,由此造成注意力分散团队纠纷等后果责任自负。

5、乙方在活动期间必须服从老师和教官的指挥,不得单独行动和私自离开活动场所。在没有老师教官允许并组织、监护的情况下,不得自行参加有可能造成身体伤害的活动,如游泳、攀爬、打闹等,否则造成损失责任自负,并通知家长领回。

6、乙方在活动期间如有身体不适或其它特殊情况时,不论何时、何地,应立刻向老师报告。

7、乙方在活动期间要遵守国家法律及有关管理规定,诚实守信,禁止发生打架骂人等不文明行为。

三、备注: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不可协调时,双方均有权利诉诸法律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3、本协议从本营开营起生效,闭营后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青少年活动中心(公章)

乙方(营员姓名):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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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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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艺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劳务合同区别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期_____年,自签约后生效。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摄录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可以安排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体育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创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体育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影象,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商业或非商业演出。

4、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含吃饭、住宿、交通费)等资金应由主办方承担。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取得联系。

6、乙方有权与甲方相互约定所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体育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7、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

8、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经纪人。

9、乙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0、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五、酬金: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按照_________分成。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体育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若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____万元整。

风险告知:合同必须要有违约条款,应明确一般违约的后果以及严重违约的不同后果。二是若约定违约金,原则上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其损失的30%,违约金如果约定过高,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予以降低,最好是约定一方违约后向另一方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八:纠纷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双方确定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公司申请调解。

3、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调处。

风险告知:劳务合同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仲裁的。劳务合同不适应劳动法,劳务合同是由民法典和民法典所调整的,应当按照民法程序处理,只能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卖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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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病区环境的管理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2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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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环境管理条例

良好的病区环境是保证医疗、护理工作顺利运行,促进康复的重要条件,创造优美、舒适的休养环境是护士工作的责任,是医院管理的组成部分。

从管理角度看,病区既是一个具有特殊性质的人文环境,又是一个必须符合医疗、卫生原则,满足病人身、心需要的物理环境。它们构成了病区环境管理工作的重心。

一、病区物理环境的管理

物理环境对增进医疗效果,帮助患者适应病人角色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其管理的重点有以下一些方面:

(一)整洁 病区整洁主要指病区的空间环境及各类陈设的规格统一,布局整齐;各种设备和用物设置合理,清洁卫生。达到避免污垢积存,防止细菌护散,给病人以清新、舒适、美感的目的。保持环境整洁的措施;①物有定位,用后归位,养成随时随地注意清理环境,保持整洁的习惯。②病室内墙定期除尘,地面及所有物品用湿式清扫法;③及时清除治疗护理后的废弃物及病人的排泄物;④非病人必需的生活用品及非医疗护理必需用物一律不得带入病区。

(二)安静 清静的环境能减轻病人的烦躁不安,使之身心闲适地充分休息和睡眠,同进也是患者(尤其是重症患者)康复、医护人员能够专注有序地投入工作的重要保证。(1)根据国际噪音标准规定,白天病区的噪音不超过38db。(2)控制噪音 医护人员应做到;走路轻、说话轻、操作轻、关门轻。(3)易发出响声的椅脚应钉橡胶垫,推车的轮轴、门窗交合链应定期滴注润滑油。(4)积极开展保持环境安静的教育和管理。

(三)舒适 舒适的环境主要指病人能置身于恬静、温湿适宜、空气清新、阳光充足、用物清洁、生活方便的环境中,才有安宁、惬意,心情舒畅感。

1.温度、湿度病室温度过高神经系统易受抑制,影响人体散热;室温过低,使机体肌肉紧张、冷气袭人导致病人在接受诊疗护理时受凉。病室适宜的温度一般冬季为18-22℃,夏季19-24℃,儿科病室22-24℃之间,相对湿度以50%-60%为宜。湿度过高,有利于细菌繁殖,且机体散热慢,病人感到湿闷不适;温度过低,则空气干燥,人体水分蒸发快,热能散发易致呼吸道粘膜干燥,口干咽痛影响气管切开或呼吸道感染者康复。因此,应根据季节和条件因地制宜地采用开窗通风、地面洒水、空气调节器等措施,调节室内温湿度,使病人感到心境愉悦,安泰处之。

2.通风 病室空气流通可以调节室内温湿度,增加空气中的含氧量,降低二氧化碳浓度和微生物的密度,使患者感到舒适宜人,避免产生烦闷、倦怠、头晕、食欲不振等症状,有利于病体康复。合理的做法是:根据气候变化情况定时开窗通风,冬季一般每次通风30分钟左右;病室应为无烟区(不得在室内吸烟);及时清除污物及不良气味。

3.阳光 病室阳光充足,不仅能保护病人的视力,增加活力;且可利用阳光中的紫外线,发挥其杀菌作用,净化室内空气;适当的“阳光浴”还可以增进病人的体质,尤其是冬季的阳光,使病人感觉温暖舒适,激发情趣。但必须注意:阳光不宜直射眼睛,以免引起目眩;午睡时宜用窗帘遮挡阳光,不至于影响患者午休;室内的人工光源,既要保证晚夜间的工作、生活照明, 又不可影响患者睡眠。

(四)安全 病区管理工作中应全力消除一切妨碍病人安全的因素,安全保障好,病人心理松弛,可以避免意外事故,提高治愈率,增进护理的社会效应。①避免各种因素所致的意外损伤。如浴洗室地面潮湿,致使病人滑倒跌伤;昏迷病人未加床档、保护具而坠床或撞伤;神志不清或躁动病人触接电源而灼伤等等。②杜绝医源性损害。如粗心大意引发的护理事故、差错;服务态度欠佳,致使病人心理失衡等。③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详见第五章)。所有上述不安全因素,都可通过科学管理加以避免,收到满意的效果。首先应改善服务态度,事事将病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力争改善病区的安全设施,如厕所、走廊设有扶手,给功能障碍的病人带来安全感;电源插座远离神志不清的病人,夜间设有地灯照明,方便病人的生活;有严格的环境清扫、物品清洁、消毒制度;病房、治疗室设有符合卫生学要求的流水洗手设备等。(五)美观 病区美化包括环境美和生活美两方面的内容;

1.环境美 主要指布局、设施、用品整洁美,色调美。一般多采用浅蓝、浅绿等冷色,能给人以沉静、富有生气的感受;在病室和病区内走廊亦可摆设绿色盆景植物、花卉、壁画等,借以点缀美化环境,调节病人的精神生活。

2.生活美 主要指病人休养生活涉及到的各个侧面如护理工具、餐具等生活用品美观适用;护士的心灵、语言、行为美;患者医护人员的服饰美;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艺术设计美等等。所有这些都按审美规律来做,就能激励病人热爱生活,调适护患心理距离,满足病人的精神心理需要。

二、病区人际环境的管理

医院是社会的组成部分,病区医护人员与伤病员以及他们的亲属之间,医生与护士之间,由于工作的需要,构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人际环境,在这个特定的人际环境中,护士所施行的护理管理工作,无不与人际交往发生密切联系。因此,做好病区人际环境的管理工作,对于贯彻医院的管理制度,维持病区的正常秩序,改善医患关系,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运行,具有积极的示范、协调和推动作用。

病区人际环境管理的重点是医护关系和护患关系。

(一)处理好医护关系 医疗、护理工作是医院工作中两个相对独立的系统,服务对象虽都是病人,但工作侧重点不同。因此,协调的医护关系是取得优良医护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理想的医护关系模式应是:交流一协作-互补型。即:①有关病人的信息应及时互相交流;②医护双方对工作采取配合、支持、协作态势,尤其在病人病情突变或须急救时,能相互代替应急处理日常工作注意满足彼此的角色期待。③切实按医护双方道德关系即:尊重、信任、协作、谅解、制约、监督的原则处事。

(二)处理好护患关系 良好的护患关系取决于护理工作者的正确医学观和道德观。护士必须做到:①把病人视为社会的、不同心理与感情的人,而病人的心理状态又直接影响病人的治疗护理效果。因此首先应尊重、理解病人,视护患双方的地位平等;并重视病人的主诉,关心、满足病人对护理的需求。②充分发挥病人的主观能动性,一切治疗护理活动均应取得病人及其家属的理解。③以疏导、示范的方式帮助病人适应病区环境,积极配合治疗,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和制度。

(三)要尊重和维护病人的权利 病人享有的权利:

①平等治疗权;②知情同意权;③获得诊疗信息的权利;④要求保密的权利;⑤因病免除一定社会责任和义务的权利。同时,患者有积极配合医疗、护理及遵守住院规则的义务。护士应成为病人权利的忠实维护者,还要通过积极宣传和指导,使之承担患者应尽的义务。

(四)加强探视、陪伴制度的管理 患者亲友对病人的探视或陪伴,是对病人感情支持所必需的。但应遵守有关制度;控视者应按规定的时间探视;每次不得超过规定的人数和时间;探视者不得影响病人的休息和医疗护理。由医生或负责护士根据病情决定是否需要陪伴,病区签发或撤销陪伴证; 在班护理人员应经常与陪伴人取得联系,督促陪伴人遵守病区管理规定,维持病房秩序,在查房和治疗时间里,应嘱其离开病室;同时不得依赖陪伴做病人的护理工作。陪护率一般要求控制在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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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合同能源管理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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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商业条款

1.总则

乙方),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 项目 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 项目名称:

2.2项目内容: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运行成本,减少电费支出,减少维护费用,延长设备( )使用寿命,改善环境的目的。同时也为国家“”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作出了企业的一份贡献。

3.项目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为目合同总额的20%(人民币 元)给乙方,作为设备的保证金。收到甲方保证金此合同生效。

2.2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始,至。

2.3 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 。

4.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根据项目设计方案乙方对项目组织实施安装,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内,由甲方按设计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5天,试运行其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无任何异常现象后,由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5.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5.1 效益分享期内项目节能量/预计为

5.2 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 乙方分享 %的节能效益,甲方分享 %的节能效益。

5.3 每年测试一次节电效果。当节电率不超过或不低于确定的节电率的5%时,分享数额不变;当超过或低于确定的节电率5%时,调整分享期。

5.4 节能效益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A) 甲方应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后,自每个月后的1-7日内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数额为5.1中规定的乙方应分享的数额,直至分享效益数额届满。甲方付给乙方的保证金可作为尾款冲抵。

(B) 付给任何人。

(C)乙方应当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6.甲方责任:

6.1按合同之规定,按时付款给乙方。

6.2提供乙方安装与数据测试的便利,提供真实与准确的节能对比数据。

6.3维护节电设备( )使之不受人为破坏、受损或盗窃,否则其修理或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

6.4甲方应当按节电设备( )使用说明正确使用节电设备( ),非质量瑕疵导致第

三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责任:

7.1乙方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交货时提供该批产品的认证书,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乙方保证产品使用寿命 年,效益分享期内,节能设备的维修、零部件更换由乙方负责。

7.2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好甲方所订购的节电设备。

7.3负责节电设备有关使用方法的咨询、指导。

8.所有权

8.1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和乙方付清全部款项之前,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8.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按规定付给乙方应得全部款项之后,取得

设备的所有权。

8.3设备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同时移交设备的技术资料。

9.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

9.1.1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能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每日按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9.1.2甲方连续三次不能向乙方按时支付应分享的款项,乙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将全部节电设备撤走,并不退回甲方的保证金和前期已支付的款项。

9.2乙方违约:

9.2.1乙方应按期交货并安装完毕节电设备,逾期每日乙方应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9.2.2若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定属实,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部分 一般条款

10.乙方的服务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认真考虑,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化建议,爱护甲方的设备和其它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项目的安装运行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11.节电设备的改进、改动、拆除和损坏等风险

11.1设备的改进。在乙方没有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下,为了改善设备的运行状况,提高经济效益,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随时改进设备或修改有关程序。甲方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不得拒绝乙方的改进意见。

11.2设备的改动。甲、乙一方如需对设备进行改动,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11.3设备的拆除。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也不可以委托他人拆除设备或者进行实质性改动。如果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性改动,乙方有权立

即终止合同,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

上述设备的改进、改动和拆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书面文件予以认可,此种认可视为对方的接受。

11.4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本合同项下的节电设备经双方出具试运行正常文件后,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如果甲方不能证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员所致,则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11.5设备的意外损坏。由于意外事件导致设备损坏,如果甲方不能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应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如果甲方能够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11.6如果因为发生本章规定的情况而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超过10天停止运行,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弥补效益分享期限。

12.对节电设备的大规模改造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能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如果为提高节能效率,在合同有效期内,欲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甲、乙双方应事先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之后,方可开始施工。

13.节电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

13.1停止运行或关闭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设备,甲方应至少提前60天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应及时和尽可能地向乙方通报情况。任何停止或关闭行为都不能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

13.2如果因甲方关闭或停止设备运行而导致合同终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

14.甲方自有设备的使用和更改

14.1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与项目相关的自有设备能够完全正常运行。如果因甲方自有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到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降低,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项。

14.2如果甲方欲对自有设备进行更改或调整,可能对项目的节能量造成影响时,甲方应至少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说明这些变化可能对项目节能量产生的影响。当这些改变致使节能量下降时,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项。

14.3如果甲方对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减

少,甲方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款项。

14.4如果甲方对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大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或停止运行,大修期超过30天,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弥补效益分享期。

15.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5.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15.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责任。

15.3由于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项目无法进展或与本项目实施前相比根本不能达到节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

16.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转让

16.1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前,应征得乙方同意,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都是无效的。

16.2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将本合同及所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所属的分公司或者有关联的公司,此类转让无需甲方同意。

17.侵权和赔偿

17.1因乙方或乙方所聘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甲方的任何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除非甲方因保险而得到赔偿,乙方同意对甲方给予赔偿并使其不因上述损害或伤害而受到损失。但乙方职员或所聘人员的恶意违法犯罪造成的损害不在此列。

17.2因甲方或甲方所聘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乙方的任何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除非乙方因保险而得到赔偿,甲方同意对乙方给予赔偿并使其不因上述损害或伤害而受到损失。但甲方职员或所聘人员的恶意违法犯罪造成的损害不在此列。

17.3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

18.保密条款

18.1对于项目所涉及的属于乙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甲方应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

18.2乙方在项目建设和运作中获悉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亦应对任何第三方

予以保密。

19.不可抗力

19.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暴乱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15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详细情况告知另一方,并随后提供事件详情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延期履行或终止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

19.2本合同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的义务将中止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但中止最长时间不超过60天,超过60天应终止合同。

19.3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双方协商免除不能履行的条款,并对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其余条款继续履行。

19.4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如果因为未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应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0.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一方提出书面协商请求后15日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20.1调解

(A)任何一方均可向 (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或双方另行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提出申请,由其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就争议进行调查和调解,并出具调解协议,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同意接受该调查和调解。双方应根据第三方机构的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数据、资料,并接受其实地调查。

(B)如果双方无法对第三方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或者在一方书面提起调解申请后的45日内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采取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最终解决争议。

如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的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摊。

20.2诉讼/仲裁

双方同意不经由调解程序,直接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最终解决争议: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之外,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21.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21.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A:项目工程描述

附件B:节能量的确认

附件C:节能效益的计算

21.2本合同及附件之间规定不一致时,优先适用合同附件的规定。

21.3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应遵守行业惯例。

21.4甲、乙双方用电话、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过特快专递通知对方。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21.5本合同的修改应采用书面方式。

21.6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

21.7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人或授权代表于

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开户名: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开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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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企业管理业务咨询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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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聘用方):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聘用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公司咨询顾问。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协议期限及顾问费用

1、协议期限:自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月共______________年。

2、服务费用:乙方的咨询服务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乙方的咨询工作内容:

1、协助甲方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促进甲方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

2、对甲方的日常经营活动及业务开展进行法律上的分析、评估和预测,提出建议和意见。

3、参与甲方业务经营会议,并就会议议题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

4、协助甲方对业务合同进行法律评估,审查、修改合同及法律文书。

5、为甲方投资、资产重组、企业改制、产权界定等相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6、审查劳动合同,对公司人力资源、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职工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等进行法律评估和咨询。

7、参与甲方的重大民事法律活动;参与公司的纠纷调解。

8、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方面知识培训和法制教育;

9、协助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三条工作时间、地点及工作方式

1、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和工作方式,根据甲方需要和乙方的工作时间,灵活安排,不受甲方规章制度的管理。

第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到期后,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继续签订的,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重新签订。

2、本协议一式三份,涂改无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入乙方档案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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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技术管理人员辞职申请书

范文类型:辞职信,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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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们好!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提出辞职。来到公司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了,从项目基建到生产运行,从作为一个职场新人到一名技术管理人员,在这很感谢各位领导的教导、照顾和无私的帮助,非常感谢经理您一直对我的栽培与信任。

但是在综合考虑个人发展和家庭问题上,我决定向公司领导提出辞职,本人也很遗憾未能长期为公司服务。祝愿公司能够在往后的发展中更上一层楼,事业蒸蒸日上!

现正式向公司提出辞呈,希望领导给予批准,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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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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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建立安全阀装设选用、校验程序

2、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阀使用管理

3、责任者:安全部、工程部、采购部、使用部门

4、程序:

4.1安全阀的装设原则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装设安全阀。

4.1.1压力来源高于或有可能高于容器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容器上。

4.1.2由于工作介质的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由可能使容器的内压超过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容器上。

4.1.3盛装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容器上。

4.1.4加热蒸发、换热过程,有可能使压力超过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容器上。

4.1.5压力有可能超过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流体液压设备上。

4.1.6压力来源处没有安全阀的容器。

由于工作介质粘性大或其它原因,安全阀不能可靠工作时,应装设爆破片代替安全阀或采用爆破片与安全阀共用的重叠式结构。

4.2选用安全阀的要求

4.2.1用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介质的安全阀,应采用封闭式,以防止爆炸,伤害人员,污染环境。

4.2.2安全阀的材质,应满足介质条件的要求。

4.2.3安全阀的公称压力等级,应满足设备工作压力的要求。

4.2.4安全阀的弹簧压力等级,应符合调试压力要求的范围。

4.2.5安全阀的工作温度,应满足工作介质温度的要求。

4.2.6安全阀的最大实际排放量,应略大于压源的最大介质流量。

4.2.7在介质温度超过200℃,最好选用对于弹簧箱有隔离措施的安全阀。

4.2.8安全阀的连接方式和尺寸,应符合现场设备的要求。

4.2.9杠杆式安全阀,应有防止重锤自行移动的装置和限制杠杆越出的导架。

4.2.10安全阀的可调部位,应有便于铅封或锁闭的孔洞。

4.3安全阀的校验

4.3.1安全阀必须经校验后才能安装使用。

4.3.2使用中的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4.3.3校验合格后,由工程部将修理内容记入安全阀修理校验技术档案卡,检验执行者和修理人员,必须在档案卡上签字。

4.3.4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应由被授权的人员(或质量检验人员)负责铅封或锁闭。并在校验卡上填入校验数据和签字。

4.3.5校验安全阀时升压速度应慢,以免压力读数不准。

4.3.6校验安全阀用的压力表,精度应在0.5级以上。

4.3.7检验用压力表的取压点,应保证能取到安全阀进口腔内的真实压力。

4.3.8校验用压力表,因常受强烈震动和大幅度压力波动的影响,应经常用标准表校对。以免造成误差。

4.3.9校验用压力表的最大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1.5~3.0倍,压力表的分度,应小于最大量程的1%。

4.3.10开启压力偏差的规定:

开启压力≤1.0MPa时,允许偏差为20KPa,当开启压力>1.0MPa时,允许偏差为开启压力的±2%。

4.3.11对校验数值认可时,至少应连续两次以上的数据能重合,并且不允许对安全阀进行敲击。

4.3.12密封压力必须时回座后进行试验,在比设备工作压力高时稳压5分钟不降,则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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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管理咨询项目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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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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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委托物业管理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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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物业管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被告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和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 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 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 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 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

(5) 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 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费收费标准;

(9) 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 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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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仓储设施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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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洗车场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场地及设备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场地描述

1、甲方将其座落在湖南机床厂篮球场南边两间棚房及洗车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经营。

2、内附设备年的:洗车机一台(价格:20xx元)、泡沫机一台(价格:400元)、吸尘器一台(价格:400元)、打气泵一个(价格:300元)、抹布。

二、洗车场租赁用途

1、租赁场地只能作为汽车维修和美容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门面的原有结构及用途。

三、租赁期限

合同租赁期暂为一年,自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水电费、押金支付方式

租金为2800元一个月(贰仟捌佰元整),租金支付方式一季度一付,必须提前一个星期支付,水费按表计算,电费按表计算,押金为5000元人民币。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乙方支付首季度租金之日上述洗车场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租赁期满,除拆迁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续签合同。否则,乙方投资的维修费用及添置设备由甲方负责赔偿。

3、一年租期未满,乙方终止合同,押金不退,所有设备物品如损坏照价赔偿。

4、每年门面费按租金的5%递增。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场地,不承担门面的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场地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场地进行装修改造,甲方不得干预。如装修改造城管阻止,应负责配合乙方将其协调处理。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产生的卫生等费用及乙方的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约定交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应在两个月内向甲方续签租赁合同。

八、合同变更及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未按约定期限付租金超过十天以上的;

②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认可擅自更改场地的结构和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③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认可不可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场地。

2、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①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②因政府拆迁因素致使场地及附属设备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③在租赁期内乙方承租的门面及场地被征收或被拆迁的(甲方提前通知乙方)。

出租方(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承租方(乙方):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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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物业管理合同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1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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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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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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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危险、有害因素起到控制、预防、减少、消除作用而配备、设置的安全设施(装置、设备)始终保持正常、有效,特制定本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二.职责范围

1. 综合办公室

1) 为公司安全设施主要监管部门,负责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2) 协助最高管理者,确保安全设施、设备资金的投入,参与安全设施的设置、配备确认工作。

3) 参与保证安全设施正常和有效状态的日常、定期检查工作。

2. 生产部

1) 和办公室共同负责安全设施的选型、配制工作。

2) 负责安全设施保持正常、有效状态的 日常维修、调试、点检工作。

3. 车间

1) 负责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2) 负责安全设施的日常点检工作。

三.安全设施定义及分类

1. 定义: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以内

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2. 分类(分三类)

1) 预防事故设施

2) 控制事故设施

3) 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四.公司现有安全设施状况(参见公司安全设施一览表)

五.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

1.安全设施的设置和采购

1)新投资建设项目

依据建设项目设立时的国家相关劳动健康、安全生产法规要求,由设计单位按国家相关设计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设计、配制,和建设项目一起进行安全设施的购入和安装。 2)非新投资建设项目随国家新标准要求或既设安全设施的修缮、更换过程中需要配制的出现的采购,由办公室、生产部、车间协同选型、采购。

2. 重要安全设施日常、定期点检、强检和确认 1) 定期点检、强检标准和责任部门(见下表)

2)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司管理者,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设施检查,以确认公

司安全设施的正常、有效性,监督责任部门对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状况。

3. 安全设施异常情况的处置

1) 对安全设施发现有损坏需要维修、保养的,交维修班进行修复。

2)关联部门认为无效或设置不充分的安全设施,可提交办公室,经公司领导确认批准后,及时进行更新或添置。

3) 各责任部门日常工作中发现安全生产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提交责任部门领导,及时进行处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需同时提交给办公室,以便公司领导及时研究整改方案,消除安全隐患。

4) 各责任部门在日常、定期点检中发现安全设施存在异常的,应及时进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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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校物业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学校,物业,全文共 3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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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是最新学校物业管理合同样本荐读,供各位查看,希望看完后让您有所收获。更多精彩内容更新尽在,敬请关注。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服务。乙方将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热情优质的服务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创造整洁、优美、舒适、安全、宁静、便捷,及时、可靠的环境,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对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及设备享有所有权,并有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使用和监督权。

2、负责对乙方管理与服务进行工作查询与质疑。

3、负责制定学校绿化、美化及设施的更新改造计划。听取和采纳乙方对校园绿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经费和运行费。

5、负责了解掌握乙方经费运行情况,对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提出意见。

6、甲方可视完成物业管理的优劣向乙方提出奖励意见和处罚意见。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按协议内容保质保量地完成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按文明校园建设标准保持学校的花园式单位及文明校园的称号。

2、对院内的公共设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变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内容和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5、乙方应建立并保存详细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三、委托管理主要内容

1、全院的绿化、美化工作。

2、教室的卫生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不含专用教室)。

3、公共环境、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

4、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工作。

5、公共建筑部分的维修保养工作。

6、自管家属楼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7、水电暖的维修管理与服务工作。

8、院内创收经营水电费和供暖费的收支工作。

9、节能工作。

10、家属水、电费的统计、收缴工作。

11、饮用水供应和洗浴工作。

12、院领导办公室的保洁和开水供应工作。

13、家属门卫的管理工作。

14、校内各商业网点的管理工作。

15、学校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16、其它甲方需要委托的工作。

四、服务标准

乙方应按以下标准实现物业管理目标。

(一)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1、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并承担甲方大型活动及重大节日的花卉摆放工作。

2、按不同季节对花卉苗木的养护要求进行养护,并做到:树灌木完整,长势茂盛,无枯枝死杈,无病虫害,树木无钉枪捆绑;绿篱、绿地无杂草、杂物,无堆物料。完好率应达到98%以上。

3、校园绿化面积应达到应绿化面积的95%以上。

4、绿地、各种树木的种植和调整工作应本着美观合理的原则进行规划管理。对各种古树应重点保护,防止损伤和坏死。

5、院内的建筑物能进行立体绿化的,应进行立体绿化。

6、绿地微喷面积应达到总面积的80%以上。树木浇水应有计量。

(二)环境卫生工作

1、道路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2、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

3、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污水外溢。

4、垃圾楼应保持无蛆、无蝇,四壁清洁,地面和周围无堆放垃圾,应封闭集装箱上盖。应根据垃圾日产量及时调整集装箱数量。垃圾楼吊装设备应及时检修和保养,杜绝事故发生。

5、院内垃圾应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应完好清洁,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

6、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亭廊、石桌椅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7、校园主要干道的地面卫生应在每日早7:30以前清扫完毕。公共场所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上课期间不得有任何影响授课的清扫活动。

8、道路、地面不得直接搅拌水泥沙浆,建筑材料应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建筑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的现象要及时管理和清运。

9、门前三包工作应符合门前三包的标准和要求。

10、应及时清理院内主要干道的积雪,保证道路通畅和安全。如洒盐水除雪,不得将积雪清扫堆放到绿篱和绿地内。

11、根据节假日的要求及时挂收国旗、彩旗、灯笼;开关大门彩灯、射灯。

(三)教室卫生工作

1、教室卫生应在每日晚自习后清扫完毕,锁门。第二天早7:00应将各教室门打开(特殊情况除外)。

2、应保持教室地面清洁、四壁洁白、墙裙完好无污渍、黑板完好光亮、无粉笔痕迹、粉笔沫应及时清除;门牌完好、装订美观;门窗、玻璃、纱窗、窗帘、小五金齐全完好;桌椅完好、摆放整齐、桌内外无杂物灰尘。

3、吊扇、黑板灯、照明灯、各种开关及各类设备应完好无损。维修要及时,保持良好状态。

4、粉笔(白色、彩色)板擦应保证供给并摆放整齐。要保持讲台、讲台桌的完好整洁。

5、制定教室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制度,确保教学需要。

以上要求的完好率应在98%以上,各阶梯教室和大教室的照明灯完好率应在90%以上。

(四)公共场所维护工作

1、各楼道(包括家属楼物业范围)地面清洁、门窗、玻璃、纱窗、小五金齐全完好,墙裙、楼道灯的照明完好率及满意率应在98%以上。

2、电梯应按规定做好年检并取得合格证及运行证,两证应挂在电梯间内。电梯应定期维修保养,不允许带病开梯,运行应正点。电梯间应干净、整洁、明亮。电梯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电梯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运行记录。严禁脱岗,确保安全。

3、要保证全院正常供水、供电、供暖工作。水、电、暖设备齐全,服务维修及时到位,设备完好率应在98%以上。

4、水、电、暖维修应24小时值班。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服务安全、到位。

5、节能措施得力,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6、按规定做好饮用水箱的卫生防疫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7、按要求供应全院饮用水和洗浴。对茶浴炉房要制定卫生安全工作制度,确保正常供水和安全。对浴室内卫生、各种设施应及时检修,杜绝发生事故。

8、按要求每年应集中时间对外收取供暖费,并支付供暖费。

9、按要求努力回收学校创收水电费。

10、按要求统计、收缴、上报家属住户水电费。

11、按要求对院内人防工程进行检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和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视不同情况限期向甲方提出解决意见(双方协商)。如逾期仍未解决,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或未达到的服务标准,或师生员工反映强烈且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双方协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业管理机构替代。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3、乙方违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降低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清退多收费用。

六、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本协议之委托协议书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共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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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物料提升机安全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料,全文共 3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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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总承包方):____________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分 包 方):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航站楼项目部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机场新建T3A航站楼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国际机场

按照《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的消防安全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标准规范,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落实总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施工现场的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确保本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杜绝火灾事故。

根据总分包合同约定,按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配齐消防设施,各种移动式消防器材要有固定的摆放位置,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设明显标志;设立消防器材棚(箱),设专人维护保养,按照使用要求,按期更换药剂,做好铅封;器材实行挂牌制,载明配发日期,药剂更换日期,负责人,以便进行检查。

2、甲方的责任

(1)、建立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消防安全管理权,制定企业的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动火审批流程,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周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可以与安全生产例会合并召开)

(3)、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与每周安全检查同时进行),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进行奖罚;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对乙方施工工序中的明火作业、砂轮切割机切割作业和现场违章吸烟等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动火。

(4)、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乙方进场工人进行公司级(项目级)安全教育的同时,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技术、知识的培训。

(5)、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须组织编写对防水作业等重要分项或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并负责向分包单位交底的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同时督促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分包单位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必要时,可直接进行交底。交底人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时间。

(6)、负责建立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资料;负责编制施工现场总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对分包队伍违章动火、现场违章吸烟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

(8)、有让分包队伍按照规定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的权利。

(9)、有权对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消防安全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器材有权要求拆除、更换。

(10)、指导、协助乙方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火灾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对救火有功单位和个人由甲方奖励1000-10000元。

3、乙方的责任

(1)、杜绝火灾事故,对本单位的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__)、《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__)进行管理。

(2)、乙方必须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动火审批规程;乙方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到人。

(3)、队伍进场前,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按工程所需配齐持有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严禁无证操作;队伍进场后,调出和调进人员要事先向甲方通报。

(4)、把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交底人要签字,被交底人,每一个人都要签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要签上时间。

(5)、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参加甲方组织的周检查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整改通知单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6)、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负责组织对工人进行班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技术和知识培训,提高员工保养和使用消防设施的能力,适应扑救初期火灾的需要。

(7)、负责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本单位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并组织进行演练。

(8)、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消防管理制度,参加工地消防领导机构,出席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认真贯彻会议做出的决定,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现场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9)、对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做好维护保养工作,认真履行登记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无丢失、无挪用、无埋压、无损坏,随时保持良好的状态。损坏消防器材、设施,除赔偿损失外,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元罚款。

(10)、乙方动火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一切明火作业和砂轮切割机切割作业前必须到甲方安全部门备案,并办理动火证,动火时必须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备灭火器材,安排看火人员。证件不全或不按规定执行,罚款500元。

(11)、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需设专库存放,责专人看管,库房内严禁通电和住人,在使用过程中,作业现场必须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12)、除专设吸烟室、办公室、宿舍外,所有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和仓库吸烟,如发现每人次罚款200元。吸烟室、办公室、宿舍吸烟的烟头必须入缸,严禁乱扔烟头。

(13)、施工现场和办公区、生活区、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热的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加热烘烤易燃易爆品,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14)、防水作业按作业面积 1只/15㎡配备灭火器,防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面四周必须派专人监护,作业完后监护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施工前必须到甲方施工安全部门备案。当防水作业面四周距明火作业点小于10米或与明火作业形成交叉作业时,严禁进行防水施工;必须施工时应上报甲方进行协调。

(15)、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救火,及时抢救伤员,并同时报告现场项目管理人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处理

1、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由总包安排向有关方面报告。总包和分包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现场整改小组和事故善后小组。事故调查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现场整改小组,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然后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前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家属的接待、商谈有关赔偿等事宜。

2、事故责任清楚,双方意见一致的,由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上述规定的责任方对事故全面负责。

3、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的,协商解决。

4、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谁的责任就由谁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各负其应负的责任。

三、 需要说明的事宜

1、甲方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立即确认签收,并立即执行且按时完成达到要求,不签收或不执行或不能按时完成,则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除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乙方还应按事故的大小向甲方交纳叁--贰拾万元罚金。

3、上述罚款甲方可以从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中扣除,若当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不足罚款时,将视为乙方欠甲方的到期债务,甲方保留随时追讨该到期债务的权利。对乙方违规的处罚只要事实存在不一定必须征得乙方确认,甲方的处罚即可生效。

四、 其他

1、奖罚除按上述条款执行外,另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总包企业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下达并签字,由甲方财务负责收款并出具收款单;奖励,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建议,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乙方据此到甲方财务取款,奖励的标准:按《中建八局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奖罚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2、乙方对甲方的处罚有异议时,可书面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复议;对项目经理的决定仍然有异议时,可向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议。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3、本协议适用范围

(1)、人员:甲乙双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2)、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大门处门外边3米以内;

(3)、时间:自本协议书签字起至总包书面通知分包队伍退场的第三天止。

6、 上述未尽事宜,国家、地方和行业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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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物业管理装修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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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装修合同范本

物业管理项目:

电话:

委托人(业主):

栋 层 号:

电话:

受委托人/公司:

电话:

为加强庄园装修管理,保证装修质量及居民的居住安全和正常生活,特制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如下:

管理公司:

一、负责庄园楼内的装修管理。

二、保证装修期间正常水电供应。

三、协助业主定期对室内装修进行质量、安全的检查。

四、合理收费,严禁向施工队吃、拿、卡、要、乱罚款。

五、投诉电话: 装修负责人/装饰公司:

一、 开工之日起,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自备灭火器,确保户内的安全,并接受管理分公司检查和指导。

二、 破坏建筑结构,不擅自拆改水、电、暖气、电信等各种住宅配套设施。

三、 厨房、厕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时,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渗水等质量问题。

四、 装修、装饰住宅时,不得影响建筑物整体外观及周边环境,不得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装修、装饰住宅时,所产生的废料、杂物渣土等垃圾应自行及时清运,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堵塞排水道。

五、 对其他业主和公共设施设备(建筑、电气、给排水、采暖、空调、消防、电梯、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造成损坏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额度按受损失的设施或零部件的市场价及安装价格的和来考虑),设施恢复期限及赔偿期限从事发之日起计三日内结束,事故第一责任人为装修负责人,如业主和装修负责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的责任人执行。因设施设备被损坏而且影响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及给物业管理造成的不良影响而带来损失的赔偿问题由物业公司、业主、装修负责人三方来协商解决。

六、 室内空调机和安装要做到楼上楼下保持横平竖直。需要重新打洞的,请先到管理公司部协商,并由管理公司确定位置,空调支架必须采用不锈钢或喷塑支架,

委托人:

一、 按规定对住宅进行装修,并事先对装饰公司进行全面评价。

二、 对受委托方的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以上各项双方认真遵守,如有违反,请按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受委托人/公司(签章) 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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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承揽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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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电信协议

《基础电信协议》(Agreement on Basic Tele-communications)即“《服务贸易总协定》第四议定书”,是世界贸易组织1997年4月15日谈判达成的协议,于1998年2月15日生效。《基础电信协议》适用于电信作为提供服务手段的范围。“第四议定书”本身十分简短,只规定了生效时间等程序性事项,其后所附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关于基础电信的具体承诺减让表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第2条豁免清单,则是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协议的目的在于约束各成员在提供电信服务时不应以电信作为限制其它成员的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的行为,或对提供服务的行为造成障碍。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非歧视地向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承诺部分或全部开放国内的基础电信服务市场。协议涉及的服务领域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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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项目管理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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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住所:

邮政编码:

乙方:

法人代表:

住所: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员工派往乙方参与___项目管理工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员工______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派往乙方参加___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甲方员工________在乙方工作期间,须遵守乙方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的管理,完成乙方交给的工作任务。该员工如有严重违纪行为,乙方可将其退回甲方,由甲方进行处理。

三、乙方承担甲方员工_________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元/月。每月_______日支付上月工资。

四、甲方承担其员工________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为之办理缴纳手续。

五、甲方员工________若提出离职,应提前___日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___日通知对方。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未提出终止合同意向,本协议自动延续一个周期。否则,协议期满本协议即行终止。

七、本协议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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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委托物业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1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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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小区前期物业公司

乙方: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____市物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艺墅小区业主大会决议,就艺墅小区物业管理交接过程中达成以下协议:

一、关于物业管理费:甲方相关物业费收取问题由业委会协调解决,乙方正式进驻接管后从新制定物业费收缴周期,与业委会协定物业费收缴起止日期。

二、关于专项费用:专项维修资金属全体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园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应就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与乙方交接,如此资金至今未使用,甲方应出具公共维修资金未使用说明,并加盖其公章。

三、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应将涉及物业的水表、电表的表底进行抄底记录,以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据,之前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结清,之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需保证无拖欠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等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统一管理。甲方应协助乙方到相关单位办理用户名称变更手续,将小区使用用户变更为乙方。

四、在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如有队小区业主做出优惠事项的承诺,均应妥善解决。甲方向业主收取的押金(如装修押金、车证押金)应退还给业主,尚未退还业主的部分(附明细),应全额转交乙方保管。乙方不承担因甲方已收取其他押金而未退或未列入转交明细的责任。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五、根据物业相关法规的要求,甲方有义务完整移交小区的相关设备、设施、通讯器材、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必要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小区内的产业资料、竣工图纸、业主资料、物业费收缴明细、小区各项租赁协议、各类维修维保合同、广告及其他收入支出合同等资料交付乙方,并办好双方的书面移交手续,为乙方能够继续管理好小区创造有利条件(附各项清单)。甲乙双方均确认,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小区内涉及物业管理得公共设施、共用设备等运行良好,无任何故障,并由双方专业人员进行交接确认。

六、甲方应提供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止的财务报表和往来明细依据,作为本协议附件,以便乙方今后管理小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甲方所聘小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均由甲方妥善处理、安置,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秩序。

八、在本协议签订前,由于小区的物业管理而发生的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直至纠纷问题彻底解决。本协议签订之日,小区的物业管理即由乙方正式接管,乙方接管小区之后所发生的一切物业管理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设备交接过程中,如有短时间难以辨别的问题,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继续配合乙方对设备的检修、验收工作,确保交接无遗漏。

十、本协议中如有未列出的其他问题由业委会协调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业委会及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业委会: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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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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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为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工作,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并有效规范和完善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2公司和员工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本制度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1.3劳动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如下原则:

1.3.1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

1.3.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1.3.3权利和义务对等一致的原则;

1.3.4诚实守信的原则;

1.4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1.5所有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自觉履行劳动义务。

2.管理部门

2.1集团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2.2集团总裁办法务部是劳动合同及相关附件协议模板的审核部门,任何有关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模板内容条款的变更必须经过法务部确认。

2.3集团各事业部、各职能中心、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反馈信息并予以配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符合《离职管理制度》、《人事异动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人力资源制度的,并应当按照该等制度的规定执行。

2.4集团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各职能中心对于劳动合同的文本,及签署解除工作可以提出建议,共同完善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3.劳动合同的内容

3.1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书》及其附件组成。

3.2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附件包括:员工在公司服务期内所签订的各类专项协议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3.3专项协议的种类:

3.3.1薪酬协议;

3.3.2保密协议;

3.3.3培训协议及服务期协议;

3.3.4竞业禁止协议:限于需要进行竞业禁止的岗位与工种。

3.3.5双方认为应签订的其他协议。

4.合同期限

4.1试用期:

4.1.1所有首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分职级与工种,试用期均为6个月;

4.1.12对于试用期内评估已达录用条件及基本考核要求,满足其工作技能、态度、绩效等要求,根据用人部门最高负责人及行政人事总监共同签批,员工可以在试用期第3个月结束时提前办理转正手续;

4.1.3特别人才具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经部门最高负责人提议,行政人事总监及总裁审批同意的,可以提前至试用期第2个月结束时予以办理转正手续。

4.2合同期:

4.2.1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均为3年;特殊情况下需要签订短期限劳动合同的,由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中心共同确定;

4.2.2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视员工一直以来的工作绩效及其本人意愿,可续签3至5年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5.合同签订

5.1新员工入职时应提供前任单位离职证明(原件)或退工单(原件),方可订立劳动合同。

5.2新员工应在报到的第一天提供完成的入职资料,审验合格后,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安排与员工当面签订劳动合同,并在一周内返还员工一份,同时员工签署回执单。

5.3入职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力资源部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最高部门负责人及员工本人,视情节严重与否决定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5.4公司出资培训的人员,已经按有关规定与公司签订了《培训服务协议书》,再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合同期不得短于服务合同或协议尚未履行的期限。

5.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对出资培训的员工应按规定计算培训服务期;若培训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应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至培训服务期满。但主动权限归属公司。

6.合同变更

6.1合同变更是指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修改、补充、废止的行为。

6.2当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因经营、工作任务发生变化及机构调整等原因,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需将变更要求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相关内容,并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7个工作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6.3变更合同条款时,双方签署《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各执一份。

7.合同续订

7.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7.2在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向其部门负责人以及所属机构最高负责人发送劳动合同续订审批表,若部门同意续订或终止的,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向所属部门hrc(即人力资源顾问)发送续签或终止的通知。

7.接到通知后,准备劳动合同的续订或终止的相关事宜。

7.4同意续订的,应提前30日与员工面谈,并做好书面签字手续,并于期满前20日办理续订手续。

7.5已签订了服务期协议或其它专项协议后劳动合同到期的,公司与员工约定的服务期迟于部门拟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日的,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日以原签订的服务协议的终止日为准。

7.5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部门及相关部门应于终止之日办理完该员工所有的离职手续。

8.合同解除

8.1劳动合同在执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8.2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2.1对于重要岗位或特殊岗位的员工,合同内约定其辞职通知期为1至6个月,员工应遵守此项约定,并绝对服从和配合公司进行商业机密的脱密工作。

8.2.2提出辞职的员工,应至少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递交《解除劳动合同单》及个人辞职报告。部门签署意见后,交hrc及人力资源总监审批,人力资源部安排与辞职员工进行面谈,并做出回复。

8.2.3部门经理以下的辞职员工由hrc负责与员工进行面谈,并填写《面谈记录表》;

部门经理以上职级的辞职者,由人力资源部总监及其部门最高负责人面谈,并填写《面谈记录表》。

8..3员工有下列情形的,用人部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8.3.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8.3.2员工没有正当理由且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8.3.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本公司规章制度的;

8.3.4对公司的声誉、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8.3.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8.3.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的;

8.3.7按照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8.4重要管理岗位及涉及技术、财务、人事等敏感岗位的员工离职,公司会视交接情况,对其进行离任专项审计工作。

8.5劳动合同解除符合公司《离职管理制度》的,按该制度执行。

9.违约赔偿

9.1劳动合签订以后,公司和员工双方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依法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9.2员工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由此给公司损成损失的,视损失程度按双方约定的数额赔偿。

9.3员工因窃取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劳动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4员工不辞而别,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9.5员工对公司的声誉、形象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向公司支付赔偿金。

9.6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在服务期内的,应按服务期协议,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相关的约定,依法支付违约金。

9.7其它赔偿、补偿按《劳动合同书》中的特殊约定或专项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10.劳动争议的处理

10.1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各部门须及时妥善处理,无法调和时应向集团人力资源部门报告,不得推诿,禁止歪曲事实。向人力资源中心反馈的信息,应尽量以书面文件的形式提交,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10.2人力资源部及法务部应及时、积极处理群体性、突发性劳动争议,对失职渎职的,

严格追究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10.3公司应逐步建立人事争议应急处理机制,在员工入职、离职、辞退、解除及续签劳动合同等劳动争议高发期,需及时反馈争议事由,引入协商机制。相关人员应对于劳动争议的发生有一定的预判,对于可能发生争议的劳动关系,应及时向各相关人员反映事实情况。

11.劳动合同文本管理

11.1人力资源部对劳动合同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的程序、台账,应建立的劳动合同管理台帐有:

11.1.1劳动合同签订回执、试用期、合同期、变更、解除、终止台帐;

11.1.2员工违纪统计台账;

11.1.3员工特殊履行期统计台账,特殊履行其包括:年假期、医疗期、法定特殊事假期;

11.1.4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特别是本公司内同事展示所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否则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12.附则

12.1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今后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12.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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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最新物业管理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3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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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签订合同时为了维护交易更加公平的进行,无论是哪一方利益亏损,只要签了合同,就都有法可循,有法可依,从而使交易更加顺利并且完美化。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您提供的最新物业管理合同范本,想了解更多,欢迎访问第一范文网。‘

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____市 ____区 ____路(街道) ____号;

占地面积: 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 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 ____平方米;

物业类型: 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____)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____)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 年。自____ 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 ____年 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____。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____。),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元;支付期限:____;方式:____;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____%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____%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__元,由甲方负责在____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元,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____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元;

②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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