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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7]_合同范本
30.3 如果在施工期间或以后任何时间,承包人因施工损坏公路或桥梁而被索赔,他必须立即报告工程师,其后,业主将商洽解决并支付索赔款,并保护承包人免受该索赔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如果工程师认为造成此种索赔或部分索赔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没有履行本条第1和2款规定的义务,由工程师确认的因此种不履行而损失的款额必须由承包人支付给业主。
30.4 如果工程性质需要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本条上述规定必须按“公路”包括船闸、码头、防波堤或其他有关的水路设施,“运输工具”包括船只来予以解释,并由此而施行。
31.1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的要求,为业主雇用的其它承包商及其工人,以及为业主或其它合法当局雇用的工人提供合理开展工作的机会,这些工人可受雇在工地上或附近,从事不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或由业主签订的与工程有关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它合同规定的工作。然而,如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书面要求,为其他承包人、业主或其它合法当局提供由他负责维护的道路,或准许使用其在工地的脚手架或其他设备,或提供其它任何类似性质的服务,业主必须向承包人支付有关此种使用或服务的费用,只要工程师认为合理。
32.1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证工地没有任何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善储存或处置建筑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将所有残余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清理出工地。
33.1 完工之后,承包人应将所有建筑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设施清理出工地,使整个工地和工程显得整洁合乎标准,让工程师满意。
劳工
34.1 承包人必须自己安排雇用所有当地或其他地方的劳工,并负责劳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资,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4.2 只要合理可行,承包人应视当地情况,向工地的职员和工人提供充足的饮水和其他用水,让工程师代表感到满意。
34.3 除非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承包人不得进口、销售、赠予、以物交换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任何烈酒或毒品,或允许或让其转包人、代理人或雇员参与任何此种物品的进口、销售、赠予、交换或处置。
34.3 如上所述,承包人不得向他人赠予、交换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任何武器或弹药,也不得准许或容忍同样行为发生。
34.5 在处理与雇工的关系时,承包人应适当注意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或其他习俗。
34.6 一旦爆发传染病,承包人必须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机构为治疗此种疾病所制定的规章、命令及要求。
34.7 承包人应随时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制造或在雇员中发生违法、骚乱或混乱行为,以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地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4.8 承包人必须负责让其转包人遵守上述规定。
34.9 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34条就所有其他有关劳工和工资的条件作出规定。
35.1 如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格式和时间向工程师代表或其办公室提交一份详细报告,汇报其在工地随时雇用的监督人员和不同等级劳工的数量,以及工程师代表可能要求的有关建设设备的情况。
材料和工艺
36.1 所有材料和工艺均应符合合同的规定和工程师的指令,且应随时在制造或加工地、工地或合同具体规定的其它地点,同时或在某一处,接受工程师可能命令进行的检验。承包人要为任何工程或任何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检查、测量和检验提供正常所需的帮助、工具、机械、劳力和材料,承包人还必须应工程师可能的选择或要求,在材料应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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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20]_合同范本
任何此类变更均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但有效变更应按第52款规定估价。
如果变更指令是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引起的或应由其负责的,则变更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1.2 变更指令
无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不得进行任何这类变更。若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并非由于执行本条规定发出指令的结果,而是由于工程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规定者,则该项增加或减少不需要任何指令。
变更的估价
52.1 估价的基本原则
所有有关51款规定的变更及据52款(为此条起见定义为“变更工作”)规定对合同价的增加,如监理工程师认为适当,应以合同规定的单价和费用予以估价。
如果合同中未包括可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单价或费用,则合同中的单价及费用只要合理可作为估价的基础,如果上面情况均不成立,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单价或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一个其认为适合的单价或费用,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上述单价或费用未取得一致意见或决定之前,监理工程师决定一个暂定单价或费用,以便按60款规定发出支付证书。
上述任何有关确定或决定单价或费用的协议,应包括外币及其所占比例。
52.2 监理工程师确定单价的权力
如果任何变更工作的性质或数量关系到整个工作或其任何部分的性质或数量,在此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认为合同中包含的任何工作项目的单价或费用由于上述变更,不恰当或不适用时,则在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单价和费用。在双方意见不能一致的情况下,则应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情况定出他认为恰当的单价或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单价或费用未取得一致或确定之前,监理工程师可确定暂定单价或费用,以便按照60款发出支付证书。
但是,包括在计日工费率表中的单价或费用不得作任何变更(尽管该表中的工程已经实施),同时,工程量清单中的其他任何项目的单价或费用也不得作任何变更,除非这类项目单独计算其价值已超过中标通知书中所列明的合同价的5%,以及该项下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原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的25%。
同时,如果没有监理工程师按第51款规定发出的变更工程指示,则无需用第52.1款
或本款进行估价,除非在发出这种指示的14天之内(且不属于省略工程情况),在变更工程开始之前:
(a)由承包人将其要求追加付款或调整单价或费用的意向通知监理工程师,或(b)由监理工程师把其改变单价或费用的意向通知承包人。
上述任何有关确定或决定单价或费用的协议,应包括外币及其所占比例。
52.3超过15%的变更
如果在签发整个工程移交证书时,发现由于:
(a)所有按52.1和52.2规定定价的变更工程;及(b)对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概算量进行计量所做的全部调整费用,不包括所有暂定金额,计算工作费用及按第7o款规定所作的价格调整。
而不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使合同价的增加或减少值合计超过了“有效合同价”(就本条而言应指不包括暂定金额和计日工的合同价)的15%时,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在考虑据本款采取的任何步骤后,再将合同价减少或增加一笔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的金额,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监理工程师考虑承包人的工地费用及总管理费开支,确定这笔金额。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据本条做出的决定。这一数额应仅以增加或减少超过有效合同价的15%的数额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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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维修工程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甘溪卫生院,将对综合办公楼修缮,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就门厅吊顶及室内粉刷等事项签订如下合同,确保双方共同遵守执行: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维修项目及质量标准要求
维修项目:________________
_l、门厅吊顶;
2、办公室墙体乳胶漆粉刷及油漆墙裙;
3、安装塑钢窗防护网;
4、更换防盗门、电器、线路安装;
5、走道及梯间地面贴地板砖;
6、其它零散工程。
维修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维修动工之前,材料进场须通知甲方进行验收,保证合格产品,方能施工。
2、乙方自行组织维修施工队,并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工作,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完成该项工程任务,要求清除原墙面涂料,滚刷乳胶漆,保证平整、结实、牢固、美观,达到合格工程。
4、乙方对甲方的维修项目负责,确保维修范围内的所有设施的正常使用,乙方维修正常交工后,在维修范围内的设施属于人为破坏的,属于乙方责任。
第二条维修付款方式
l、甲方在乙方完工后,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2、在合同执行期内,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全额的费用,按实际施工量的现行市场指导价决算。
第三条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后解决,如无法解决,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时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篇4: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合同
一、合同名称:
二、签约时间与地点
本许可证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签订。
三、合同当事人及法定地址
公司(以下简称受方)为一方, 公司(以下简称供方)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双方法定地址以及电报、电传号)
四、鉴于条款 鉴于供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 产品的专有技术,供方是该项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愿将该技术转让给受方。
五、合同所涉及的关键名词的定义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语的定义是:
专有技术 系指为制造 产品所需的,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识、经验和技能,包括技术资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种经验和技能。
技术资料系指上述专有技术的全部文字资料(或扼要指明资料的范围)。
合同产品系指受方根据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转让的专有技术制造和销售的产品。
净销售价系指销售合同产品的发票金额扣除产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货、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余的价款。
合同期限系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为止的期限。
六、合同范围与内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用技术(或专利技术)。
在该地区受方享有利用该技术独占性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的权利(或这是一项非独占的许可证)。
2.供方负责向受方提供 技术的研究报告、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试验、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一切技术数据、资料(详见附件×)和经验,以便受方能实施制造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3.供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参加 的性能考核(详见附件×)。
4.供方负责接受受方有关人员自费赴供方进行培训,使受方人员能掌握合同规定的上述技术(详见附件×)。
5.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受方在合同产品上有权使用属于供方所有的 商标(或牌号)。
6.供方有责任(或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方提供为制造合同产品所必需的设备、测试仪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责任帮助受方为实施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配套件,从第三方取得有关技术许可证,或者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生产)。
七、价格或许可证使用费
1.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等,受方应向供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 万美元,其中:技术使用费 元;资料费 元;技术服务费 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格。
2.受方有义务对根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
(1)入门费 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3%。
八、技术资料的交付
1.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 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
2.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 机场。
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料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24小时(或48小时)内,供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三份航空邮寄给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30天内通知供方,说明所缺或损坏的资料,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方。
如果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60天内没有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验收。
5.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英文(或其它文字),计量单位为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准为 工业标准。
6.技术资料的包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LIS85001)、收货人(中国技术进出口公司 分公司),目的地(中国 市机场)、毛重( 公斤)、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志等。
九、交换改进技术及对技术资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应免费提供受方。
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供方,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供方有责任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十、性能考核和验收
1.在合同产品首批生产后,由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共同进行产品性能考核。
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性能考核合格证明书一式四份。
每方各执二份。
3.如经考核,合同产品性能不符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
如责任在供方,供方应自负费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进行第二次考核。
如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应继续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三次试验。
如第三次考核有不合格时,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如果考核不合格责任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协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试验。
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则由双方协商如何再执行合同的问题。
供方协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术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方负担。
十一、保证与索赔
1.供方保证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提供给受方的技术资料是供方掌握的最新资料,并保证向受方及时提供任何发展和改进的技术资料。
2.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正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与供方生产使用的技术资料完全一样。
3.供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日期交付技术资料,如果未按时交付资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罚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0.5%;
(2)拖延五至八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1%;
(3)拖延八周以上,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罚款并不解除供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5.如果供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供方应将受方已支付的金额,并按年利 %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受方。
6.如果合同产品考核验收三次仍不合格时,受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外,受方还有权收回已付给供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 %的利息。
如果产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时,受方减少支付合同总价的 %。
7.供方保证合同转让中的一切权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以及其它有关技术的合法性,并保证不受第三方的指控。
如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一切责任。
十二、税收
1.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国内的由受方负担。
在受方以外的则均由供方负担。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许可证使用费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或按 国与 国的税收协定)纳税。
十三、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诉方的国家进行。
如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如在 国则由 仲裁协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过程中,除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水灾、台风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可延迟履行本合同,延迟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期限。
2.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本合同的问题。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终止及其它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 年 月 日在 市签字。
签字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争取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以最后批准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
如签字后六个月仍得不到批准,双方有权撤销本合同。
2.本合同从生效日起 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
如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经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后可延长 年。
3.本合同期满时,债务人对债权人未了债务应继续予以支付。
4.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两种文字写成,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受方:
代表 (签字):
供方:
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篇5:国际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内派遣_________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_________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_________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_________个日历日(包括_________个旅途日和_________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_____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_________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银行向乙方支付。
a._________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_________(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二号附件)。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___天通过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银行向乙方支付。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c.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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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软件工程实训的心得体会案例
我们是20xx年3月7号进入宏天实训公司参加软件开发实训的,在此次实训中,除了让我明白工作中需要能力,素质,知识之外,更重要的是学会了如何去完成一个任务,懂得了享受工作。当遇到问题,冷静,想办法一点一点的排除障碍,到最后获取成功,一种自信心就由然而生,这应该就是工作的乐趣。有时候不懂的就需要问别人了,虚心请教,从别人的身上真的能学到自己没有的东西,每一次的挫折都会使我更接近成功。还有学会了在工作中与人的合作与交流,同乐同累,合作互助,这是团体的精神,也是必须学习的东西。
经过之前的在校学习,对程序设计有了一定的认识与理解。在校期间,一直都是学习理论知识,没有机会去参与项目的开发。所以说实话,在实训之前,软件项目开发对我来说是比较抽象的,一个完整的项目要怎么分工以及完成该项目所要的步骤也不是很明确。而经过这次实训,让我明白了一个完整项目的开发,必须由团队来分工合作,并在每个阶段中进行必要的总结与论证。
一个完整项目的开发它所要经历的阶段包括:远景范围规划和用例说明、项目结构和风险评估、业务功能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代码实现、测试和安装包等等。一个项目的开发所需要的财力、人力都是很多的,如果没有一个好的远景规划,对以后的开发进度会有很大的影响,甚至会出现在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项目或者完成的项目跟原来预想的不一样。一份好的项目结构、业务功能和详细设计说明书对一个项目的开发有明确的指引作用,它可以使开发人员对这个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在总体上有比较明确的认识,还能减少在开发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代码的实现是一个项目开发成功与否的关键,也就是说,前期作业都是为代码的实现所做的准备。
我深刻的认识到要成为一名优秀的软件开发人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仅要有足够的干劲和热情,还要有扎实的编写代码基础,必须要有事先对文档进行可靠性报告,功能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等的编写和一些风险评估的编写的能力。
除了图书馆,最能让我感觉到身在大学的就是实训机房,在匆匆过去的两个月内,我往返于实训机房与宿舍之间,使我享受了一个充实的学习时期,让我感受到了大学的魅力,对自己充满信心,对大学充满信心,以积极的心态迎接明天挑战。
实训中要求有扎实的理论基本知识,操作起来才顺心应手,我这时才明白什么是“书到用时方恨少”。这就激发了学习的欲望。
“学以致用”,就是要把学来的知识能运用到实际操作当中,用实践来检验知识的正确性。我想,这是实训的最根本目的。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训过程中,让我深深感受到自己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以前总以为自己学的还不错,一旦应用到实际就大不一样了,这时才真正领悟“学无止境”的含义。
经过为期两个月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开发的实训,我对Visual 软件开发平台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对微软基础类库的认识与使用也有了大大的提高。以及如何使用SQL Server数据库进行连接操作方面有了本质的提高。
短短的实训结束了,为我将来的就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提高了我的软件开发的水平,今后我将会更加努力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做一个优秀的软件开发工程师。
篇7:工程材料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
需供双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基本准则,本着公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供、需双方利益、责任与权益,经双方友好充分协商订立合同,以便合同双方共同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总价
本公司订购产品,单价为_______元,共______套,合计人民币总金额为_______元,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动按实际调整。
二、付款方式和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天内需要支付合同总金额的预付款,货到施工现场需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货款。
2、安装完毕,经需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需方供方把所有钥匙交给需方自行保管。
四、产品交货安装
1、交货时间: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后下货并安装,并在____天内安装完毕,相关费用由供方自理。
2、在供方安装过程中,需方应同施工单位协调供电力、堆放场地、安装后的修补、产品的保护。
3、供方在安装中要做好施工全过程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以免施工单位造成损失,并要及时与施工单位协调好各方面关系。
五、验收标准方法
1、按生产要求验收,验收时需供双方及施工单位在场。
2、所有产品进行核对无误后,并填写验收交接单。
六、双方责任:
1、需方责任:
1)需方向供方下达生产书面通知时,应向供方提供详细的窗洞尺寸,洞口尺寸应符合国家规范,并经双方盖章认可后作为合同附件;
2)需方应提供干燥场所存放成品,并提供现场安装所需的水、电、照明;
3)需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供方付款。
2、供方责任:
1)供方按合同要求,按时交货、安装;
2)双方责任;对于不可预见因素及影响双方工期的因素均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3)合同双方互有书面相互通知的义务,接到通知的乙方应及时向对方反馈已收到的信息。
七、违约责任
1.需方工期延长造成合同推迟履行的,供方不承担以上条款责任。
2、需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支付货款的,每天按合同总价的____‰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需方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30天仍未履行付款的义务的,供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需方支付货款总额____%的违约金。
八、其他
1、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本着有好的互利的原则认真履行协议款到工程保值期满,结清所有款项后,自然生效
2、法人代表、签约代表及现场管理的变更,并不影响需供双方遵守本合同。
3、全合同一式____份,需供双方各执____份。
4、若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需供双方协调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提交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5、若本协议有后续的补充说明附件,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材料销售合同正规
供货方(甲方):
采购方(乙方):
项 目 名 称: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日期:
兹有乙方向甲方订购水泥、木材一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以下共识,签订本合同。
一、订货内容: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甲方将合格产品运至需方所在工地,随车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质保书)及性能检测报告。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供货时需乙方提前三天以电话或传真形式通知供方,由甲方负责送货至乙方工地,乙方派人签收。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公路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产品数量的确认: 甲方将货送至工地现场,随车携带已填写好的材料送货清单。乙方组织现场清点,以现场清点数量为准,并在甲方提供的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
七、验收标准、方法: 根据厂家提供的企业标准或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八、结算方式及时间: 甲方在供货完后,乙方一次性付清货款450万元,剩余货款在一年内付清。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在施工中供方与需方及施工单位密切配合,保证工程施工进度。在施工中遇到技术问题应及时提供现场炯术服务。甲方应与乙方密切配合,保证工程进度。
2、甲方应对提供相应技术资料承担技术及经济法律责任。甲方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性能检测报告等能确保验收一次性合格通过的相关技术资料。如有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验收无法通过等事项,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3、本合同成立后,货品价格如有涨跌,概不影响本合同所订数量、价格,甲、乙双方均不得有异议。
4、合同未尽事宜当事各方协商解决。
5、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采购方(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供货方(乙方)章:
篇9:工程维修合同
甲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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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签定合同前的确定
在签定合同前,双方需共同确认所要维修/保养设备的状况并对其进行登记。乙方需检查保修设备的主要部件完好程度及附件的完整性,并登记机器型号、整体状况等相关情况,建立客户档案。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所包括的办公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以协助乙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判断。
2.甲方决定对故障机进行维修时,更换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报价中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该设备的生产商在本市授权的维修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
3.甲方因擅自维修或购买使用外单位非原装耗材、及配件所造成的机器及配件损坏,乙方不予负责,对已磨损应更换的部件,甲方若坚持使用所造成的机器及配件损坏,乙方不予负责。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应自行更换或雇佣第三方更换或拆卸机器部件,一经发现乙方有权利无条件单方中止合同。
篇10:方债务调解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现甲乙丙三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各方确认,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欠乙方本金利息
合计,乙方欠丙方本金利息合计,现甲乙丙三方同意由甲代乙方直接向丙偿还债务。
二、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代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债务的本金利息合计。
支付方法:
三、甲方代乙方向丙方偿还上述债务后,甲乙双方之间基于【合同】的债权债务消灭,乙方无权再以同一理由要求甲方向乙方履行偿还义务。
四、甲方代乙方向丙方偿还上述债务后,乙丙双方之间基于【合同】的债权债务消灭,丙方无权再以同一理由要求乙方向丙方履行
偿还义务。
五、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之规定履行还款义务,则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未付款的分之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份,签约各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年月日
篇1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 扣回时间和比: 。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篇12:大学生工程造价毕业实习报告范文3000字_实习报告_网
为了对实际工程工地有所认识,有所了解,学校安排了这次实习。通过今天的实习,我更加深刻的认识了课本上的理论,认识了一些基本的工地知识。通过工程师的讲解和自己的观看,使我基本上对工地上的大概情况有了了解。这将有助于我们今后立足与实际来学习理论,为以后能更好的学习专业知识,更好的更快地融入工作做好准备。
一、实习性质
认识实习,由指导老师带队去工地。
二、实习目的
了解建筑业特别是现代建筑企业的管理系统及现代建筑业的管理的技术、方法、手段和建筑企业管理过程中的各项职能活动,并能对建筑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步分析研究;通过工地实习,对一般房屋建筑的功能丶构造及其特点有一定的了解;对一般的房屋建筑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和整个施工过程有较深刻的了解,增加对专业的感性认识,为将来的工作打下基础。
三、实习时间
20xx年4月1号
四、实习地点
五、实习内容
该主体的梁高为1.2m,因此支模时需加螺栓加固。上翻梁为施工方便,可以二次浇筑。而且,我注意到该工地的防护措施做得很好,还延水平方向差不多2m的防护网。电梯井下需设缓冲装置,自电梯井下不小于1.6m,以防止电梯井钢丝绳断裂没有缓冲而意外事情的发生。同时我们看到了客户电梯,该电梯有专门的齿轮轨道,一侧一个吊厢,可以使员工不会因为楼层太高而辛苦。后来,我们来到有塔吊的地方,从塔吊附着开始讲起,塔吊附着可增加其稳定性。而随着楼层的增加,塔吊也需要增高,可是如何增高的呢?项目部负责人给我们进行了详细的解说,塔吊有一个爬升节,其余都是普通节。横吊臂的前端吊着一节普通节,通过移动小车找到横吊臂的平衡位置,爬升节的液压千斤顶顶升,当达到普通节的长度时将横吊臂上的普通节通过爬升节的洞口安装在塔身上,而且一般每次塔身升高都加5至6节,约20多米。
同时,给我们讲了塔吊的司机为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听从信息指挥人员,做到“十不吊”: 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后来,又给我们讲解了基坑的斜坡表面喷的是混凝土,而其中插得管可以渗水,而且因为地下水过多,他们不止在集水坑处有水泵,还在地下压入水泵使其始终处于工作状态。楼梯柱的强度等级C20,柱的筋预埋在地面一部分,最短应不小500mm,长的要错开搭接面。浇筑楼梯时,在浇筑完该层楼梯的同时浇筑上层楼梯至少三个踏步。该主体有一部分需要回填而外墙做防水处理,为防止防水层被破坏需在外墙处加一砖墙(该砖为120mm),无需抹灰。回填时还需要把钢带从地下引导上面,钢带的材料是镀锌钢板,有避雷作用。
鲁南厚普科技公寓16#楼由山东天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107项目部承建。该工程占地面积784m2,总面积15984m2,建筑层数地下一层,地上17层,层高均为2.9m建筑物总长70.5m,宽13.0m,建筑高度53.8m,主体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等级7度设防,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一级。进入工地现场,来到钢筋堆放处,钢筋
六、实习总结
通过这次实习,我对以后将要奔赴的工作岗位有了深刻的了解与认识,加深了对理论的理解,也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东西,这对我们以后专业知识的学习有很大帮助。通过本次实习我还对以后的工作环境,工作性质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以后的工作就在工地现场可以说很累,很苦,所以我要从现在起锻炼自己的吃苦能力,养成不怕苦不怕累的好精神。另外通过本次实习,我对建筑工程的现场施工和管理有了直观的认识,对建筑工程的各方责任和角色有了更切实际的了解,深刻的体会到了工程建设中所包含的种种矛盾丶种种限制丶种种实际问题;亲眼所见了建筑工人的辛苦,在工地上的所见所闻,更见激发了我对本专业的热爱和憧憬,也深刻的体会到了要在建筑这个行业上有所作为必须付出更多的怒力,不仅是在理论上,更是在实际应用中。我坚信通过这一次的实习,所获得的知识对我终身受益,无论是对以后的学习还是工作都有很大的帮助。总的来说,还是收获颇丰,受益匪浅。
篇二:工程造价实习报告范文3000字
通过本次是实习经验积累,使我对工程造价的知识有个更多的了解和认知,下面是本人实习的报告:
工程造价的业务范围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分析、控制、管理和服务;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合同价款的签订和调整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
程造价设置的管理
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下设总审室、质量监督室、办公室、财务部、造价审核及投资审核部。制定了一整套符合现代企业经营和行业规范的规章制度。具有完备的企业组织章程、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业务质量控制制度以及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本着“服务为先、诚实信用”的经营理念,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
工程造价业务的开展情况
一、情况说明
1、为了全面掌握2019年度本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中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方面的业务开展情况,今年第一季度,根据协会的要求和布置,会员单位上报了相关材料,协会对此作了专门的汇总。本市具有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资质的会员单位共198家,截止3月20日,上报材料的单位有160家,占应报单位总数的80.8%,还有近20%的单位没有上报。虽然行业内一些主要企业的资料均已收到,但还是不够全面。在上报的材料中,我们发现有些数据不尽合理,或是合同额、营业收入报得太高,或是从业人数报得太少。对这些不切实际的情况,我们在了解核实后已作了一定的更正。当然,还有可能存在一些尚未发现的问题。
2、在汇总统计160家企业2019年所签合同额以及营业收入时,我们主要计算了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的合同额和业务收入,对以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业务为主的企业,也计算了他们项目管理与工程咨询的合同额及营业收入。
二、几项主要数据
1、本市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企业2019年合同额和营业收入情况
根据以上说明,2019年160家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所签订的造价咨询合同额约11.88亿元,约为本行业协会所有企业年合同额的22.7%;具有招标代理资质的企业所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额约4.07亿元,约为本行业协会所有企业年合同额的7.8%。2019年具有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资质企业的营业收入分别约12.48亿元和约4.31亿元,为本行业协会所有企业年营业收入的28.4%和9.8%。另据不完全的统计,2019年承接的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的项目数分别为19778项和5934项。
从以上情况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行业2019年的营业收入与2019年相比,均有一定幅度的提高,其中造价咨询方面增长了18.2%,招标代理方面增长了33%。与2019年相比,2019年所承接的项目数在造价咨询方面增加了12.9%,在招标代理方面增加了51%。
2、本市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企业所接本行政区内业务与外省市业务的情况
在认真分析了今后本市基本建设的发展趋势后,一些具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资质的企业审时度势,开始走向外省市承接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业务。据统计,2019年在所签的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合同额中,外省市的业务分别占7.7%和6.1%。由此可见,本市的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企业已对向外省市的拓展予以关注。
3、本市具有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资质的企业中从事该两类工作的从业人员和注册人员情况
根据对上报材料的汇总,到2019年期末,在160家具有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资质的企业中,造价咨询的从业人员共有3103人,招标代理的从业人员共有1353人(部分单位在填报从业人员数时,因为对从业人员也应该包括注册人员的情况不够清楚,所以存在着少报的现象);注册造价工程师为2602人;上海市招标工程师为1281人。三、对本市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合同额及营业收入情况的一些分析
1、对160家企业2019年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的合同额和营业收入情况的具体分析 合同额:2019年所签合同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5家(他们的合同额占全市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企业总合同额的24.3%);所签合同额在3000~5000万元的企业有12家(合同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17家企业占总合同额54.2%);所签合同额在1000~3000万元的企业有26家(合同额在1000万以上的43家企业虽然只占160家企业的27%,但却占合同总额的83%)。
营业收入:2019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7家(他们的营业收入占全市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企业总营业收入的28.2%);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5000万元的企业有11家(合同额在3000万元以上18家企业的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54.1%);营业收入在1000万~3000万元的企业有23家(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41家企业虽然只占企业总数的25.6%,但他们的营业收入却占总营业收入的78.8%)。
从以上情况可见,约25%左右的企业,在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行业中占据了主导地位。
2、对这次上报材料中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年人均营业收入的分析 实习报告
为简便起见,此次在对企业营业收入作分析时,未将企业的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两类营业收入分开计算,而只考虑了企业总的营业收入和期末生产人员数。上述41家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以上的企业,其年人均营业收入基本都在40万元左右,而一些具有建设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三种资质的企业和一些只具单独造价咨询或招标代理资质的中小型企业,其年人均营业收入都低于此水平。
2019年,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企业的年人均营业收入一般都不超过60万元,但确有个别企业超过80万的。据我们分析,这些企业在上报的人员数上可能有所遗漏,或是存在着人均营业收入提高的其它有利因素,如前期咨询业务开展得较好,所接项目规模都较大,且能保证合理收费等。
四、工程造价的咨询
对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上报材料的汇总工作,今年是第一次由行业协会比较认真地来操作。虽然大部分企业对填报工作都比较认真,但因为此项工作尚未列入政府统计的范围,所以有个别企业在数据的填报上还不是十分专业。协会迫切希望此项工作今后能列入政府的统计范围。同时,协会要求企业在填报前,要做一定的宣传工作,并就填报的具体要求作出详细说明,以力求能够准确反映行业的基本情况。此外,在企业上报的材料中,还要反映在为委托方提供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中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便于协会全面掌握行业的真实情况,使协会在向政府提出建议时有更加充分的依据,在编制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也能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 在现阶段,国有资产仍占工程建设投资的主体,出于对国有资产管理控制的需要,在工程建设的诸多环节上仍存在较多带计划经济色彩的行政干预,在工程造价领域内市场经济的改革比较滞后,这一因素制约了工程造价咨询的市场需求。
由于国家为了规范建设市场领域,强制推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因此,产生了工程标底编制与审核的市场。国家为了控制工程建设投资推行工程决算审计制度,于是出现了工程决算审核的业务。至于其他领域,由于缺乏国家强制推行的某种促进制度,或者是虽有制度,但长期以来个别行业的保护仍然比较明显,没有把相应的工作留给社会中介咨询机构去做,而是控制在行政权力部门,因此难以形成相应的造价咨询市场需求。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该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预算(标底)编制与审核、结算审核等环节,因此应该有足够的空间去发挥自身的作用。有数据显示,目前为建设工程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在全球己形成了一个年营业额达4000多亿美元的产业,行业产值占全球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的比例达到6%以上。其中工程咨询公司的市场份额占据一半。而我国造价咨询业提出要为工程建设全过程提供服务的口号已经有多年,但不要说项目经济评价、可行性研究、造价数据分析等高端的咨询服务领域,即使是对全过程的造价服务,现在真正能做到的也寥寥无几。绝大多数造价咨询企业还只是沉酒于周期短、见效快、程序简单的服务。比如,依照业主提供的图纸和政府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进行标底制作、预结算编制或审查业务等等.
篇13:建筑工程设计合同_合同范本
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设计单位:
设计编号:
合同编号:
____年____月______日订
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六,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奖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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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简易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文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根据《_____》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与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
(4)暂列金额: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
2、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_____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质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3、乙方保修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联系人:_____________。
九、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本合同在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签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___份,承包人执_______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15:工程材料合同
工程材料供销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鉴于缙能办公室现场装修过程中实际综合情况,甲方所提出使用功能现场增加项目。现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 乙方按照原双方签订的《建筑装饰合同》规范对甲方提出的增加项目进行设计方案制作。并按照原合同附属价目表进行报价。
2、 甲方审定设计方案及预算后,通知乙方对增加项目进行制作。
3、 甲乙双方协商最终增加项目总体价格为元整)。补充协议签订后此款项分二次支付给乙方。乙方进场支付50%即:23850 (元),在乙方制作完成此增加项目后支付乙方45% 即: 21465(元)。留5%保证金即:2385(元),同原合同保证金于一年以后一起支付。
4、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材料供销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开拓市场的精神,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所销售的细木工板、饰面板、石膏板等一切板材应必须经过国家技术质量检测部门的检验,是符合标准的国家绿色环保材料,应具有检验报告。
2、甲方所销售的材料有多种,乙方有选择购买权。
3、甲方负责解释有关产品的知识,保证产品质量的说明。
4、 若因甲方的材料原因而引起的质量问题,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甲方应按双方事先约定好的价格进行销售。
6、甲方须按照当月的销售额为乙方做出相应的返点(返点暂按 %),其返点金额在每月甲方与乙方结算时冲减。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相关人员必须了解产品的使用性,做到准确的应用。
2、 现场材料验收,包括等级、品牌、数量等相关数据。
3、 乙方有权得到所购材料的相关资料。
4、 若甲方未能履行承诺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供货方式
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至甲方的店面购买材料,甲方须开出三联单据,由乙方材料采购员签字,运费由甲方承担。
四、产品价格
1、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合同附件——价格表所标准的价格。
2、若价格有变动,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调整价格。
五、结算方式
甲方凭乙方材料采购员签字单据每月结算一次,日期为每月30号。
六、共同责任
①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所售给乙方的产品必须标有“装饰”的商标。
②甲方应在其店面标注“材料配送中心”的字样,且要明显。
七、此合同尚有不足之处,甲乙双方将进行协商解决和完善。 注: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材料供销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本公司厂房墙面改造维修工程事宜,本着诚信、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厂房一侧墙面拆旧换新(钢结构总高12米,长108米)
二、期限:收到材料预付款3日内材料到场。
三、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总价款35800元(包括原材料、加工等费用,不含天沟材料)。
2、先预付该材料款30%,材料到场付清余款。
四、材料验收标准:
甲方对乙方所送材料按照要求进行验收,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的质量问题,在甲方通知乙方后48小时内到场进行解决。
五、在施工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合同签订辖区所在地法院诉讼。
六、原材料的提供规格、数量及质量均按附表标准提供(详见附表)。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条款
第一条 责任范围
本公司对承保的建筑工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根据保单明细表规定,负责赔偿:
(1)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
(2)雷电、水灾、爆炸;
(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4)盗窃;
(5)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6)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
(7)除本条款第二条除责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和突事故。
发生上述损失事故后,现场的必要清除费用,本公司也可赔偿,但以不超过附表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 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2)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暴动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3)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4)自然磨损、氧化、锈蚀;
(5)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6)换置、修理或矫正标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支付的费用;
(7)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失灵;
(8)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9)各种后果损失如罚金、耽误损失、丧失合同;
(10)文件、账簿、票据、现金、有价证券、图表资料的损失;
(11)保单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12)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13)盘点货物当时发现的短缺;
(14)本公司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第三条 保险期限
本保险在保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动工日或自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时起生效,直至建筑工工程完毕经验收时终止。但本保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保险期限的扩展,必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 保险金额
建筑工程应为保险标的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运费、安装费、关税等。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应按重置价值计算。其他承保项目应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额。
第五条 被保险人的义务
一、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二、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经过。
三、为便于调查,被保险人在检验损失前应保护事故现场。
四、为防止损失扩大,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对有益的合理措施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本项费用和赔款总额以不超过受损的被保险项目保额为限。
五、保险内容如有变化(如保险项目有增减、工程期限缩短或延长、保险金额应调整等),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发手续。
六、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对上述规定的义务,如故意不执行,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篇17:工程建设混凝土提供合同书
需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广州市建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交货地点
第二条 供应总量约3,按双方实际签认的供应量。
第三条 供货期限由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四条 施工单位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供方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之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14902《预拌混凝土》、50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并按委托书所确定的实际浇筑部位向需方提供相应的混凝土技术资料。
第六条 供砼方式:需方预约供砼。普通砼应于24小时前预约,并将供料计划书面通知供方,以安排生产,非采取书面通知方式的,供方有权视为未收到预约;经双方确认后,供方应按时、按要求将砼运送至交货地点。每次泵送之前,如需使用砂浆由需方自行解决。需方应保证工地内的道路顺畅、安全,为供方运送车辆的到达提供必要的帮助,因需方原因导致供方运送车辆无法按时到达交货地点,需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方的混凝土车司机要服从工地有关人员的指挥。每天供应的混凝土尾数至多只能有一车,如超出此车数,需方应按83保底,不足保底方数加收__________元/3的标准向供方补偿运费。供砼方应负责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一切安全及经济损失责任。
第七条 验收方法及期限:混凝土运抵交货地点后,需方应派遣具有资格的检验人员并在货物运抵后的20分钟内按规定完成坍落度和抽样检测;需方应配合供方在货物运抵后的90分钟内将整车混凝土卸清,若超过时间供方不负任何质量责任。需方应指定被授权人签认混凝土送货单,否则供方有权拒绝交付货物。供应数量应按供方实际供应量计算,需方对供货量和质量有异议时,应按14902《预拌混凝土》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抽检解决。砼重量按2350/3±2%计。需方有效签收人员名单:__________。
第八条 结算方式和期限:发货后每__________日结数。
第九条 违约责任:供方:所供应的混凝土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有关要求,供方应负责需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供料中断而导致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时,应赔偿需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需方:由于非货物质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由需方负责。逾期付货款,除应按拖欠款数额每天向供方付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外,供方有权停止供砼。如供需双方正在协商中止合同时,需方不得与其它供应方就本工程签订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如有违反,需方按履约未供的货款总值5%作违约金付给供方。
第十条 本合同如在执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实事求是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如协商和调解无效,可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文件,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任一方如果变更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文件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事项:以上单价随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供方提前三天提出提价通知,双方协商再确定新单价。
需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18:2024工程材料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材料名称及花色|规格(毫米)及型号|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计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
以上项目表格略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____%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篇19:建设工程材料采购买卖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的采购和安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内容:
第二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书和合同条款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招标文件
5、 国家法规、规范、行业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
6、 双方有关供货问题的协商、会议纪要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三条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交货方式为交钥匙工程。
第四条 合同价款
甲方向乙方订购(包括运输)计人民币________元, 安装计人民币__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 ,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整。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家、技术规格及功能、备品备件、易损件、进口和国产部件清单、维保计划表、五至________年的易损件报价单等详见附表。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货和施工、竣工,承担设备的质量问题,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七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存一份。双方约定合同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X)
乙方:(公X)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篇20:工程实习报告范文
工程测量作为专业的一项基本功,是我们学习土木专业学生必须很好掌握的一项技能。在这个寒假,我得到了一次了为期一个月的建筑工地测量实习的机会。
学测量不仅是获取书本的理论知识,更是培养我们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对课本理论知识的深入理解总结,以及体会测量思想“从控制到碎部,从整体到局部,步步检核”等原则对工程测量的指导意义。这项技能的熟练掌握对将来走向工地有极大的帮助,毕竟国内高校给予学子实践的机会远不足以满足学生的需求,为此,我们必须在有限的机会创造最大的知识收益。当然我们还可以通过测量实习这个平台,改善我们的思维结构,培养合作精神和领导能力。在这个寒假,我得到了一次了为期10天的土木工程测量实习的机会。
在实习了几天之后,我渐渐习惯了早上5点起床。为了保证测量的精确度和测量的时间进度,我们总是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起床,带上“家伙”到了主一、主二与公一交界处的测量场地开工了!早上回到宿舍,我们并不能清闲下来,一张张原本的空白数据表等着我们去计算、校验。要是数据满足条件还好,如果像我们小组第一天测量后的那超出容许范围外的角度闭合差,只好准备第二天更好起床,重新测量原本属于第一天的工作。在下午短暂的补充睡眠之后,当其它专业同学下午下课,准备享受丰盛晚餐之时,我们再次扛着仪器,在太阳下山之前再次出工测量。在夏天的傍晚,每当太阳下山,天色暗下之时,已是晚上7点多了。放回仪器,学校食堂已不可能再有饭吃,走出校门来到小店,抬头一看,简直就是班级聚会的景象,大家都在小店狼吞虎咽了。原本以为晚上的可以放松下来休息了,可事实并不是这样,我们还需对一整天的工作进行一番总结,并制定好第二天的工作计划,提高小组工作效率,确保进度的完成。
天气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期间,有下雨和大晴天,我们都需要认真处理这些工地测量中经常遇到的气候条件变化。下雨时和大晴天日光较强烈时,撑伞的要求是仪器先于人;全站仪等仪器的参数设置应遵循规范中的规定;避免地基沉陷等问题的出现,确保测量任务高效高质完成。各周的任务在前周周五或周末安排,周末的时候检查数据,这样我们每个学生能够更好的充实自己的理论知识,检查在测量过程所出现的问题。虽然这一个月艰苦而有益的工程测量实习结束了,不过在这四个星期里对我们真的是一种考验,期间有苦有累,也有甜有快乐;期间有困难有障碍,也有极大的收获以及更多的理论知识联系实践能力的提高。苦中作乐形容毫不为过。在测量实习开始之前,我把工程测量的课本从头至尾认真复习了一遍,以便于站在一个理论者的高度,去做生产实践。 野外实习采取的方式为模拟工地,野外即校园内西大门到世纪楼以及周边建筑物一大片区域。这种模拟也有模拟的优势,能全面地把现场工地的问题缩小到一个相对小的区域,可以节省时间并减少实习花费。不管如何,实习都是一项快乐的活,起码告别宿舍显示屏的强烈辐射,亲近自然,铁道校园在我眼里是愈来愈可爱。
实践总能发现许多问题,在这次测量实习中也同样存在。首先,我认为,最大的问题在于我们对仪器的使用上,课本上介绍仪器使用的知识都比较抽象,到了真正实践中的时候,我们未能很好把书本知识应用到实践中,还需要老师再次进行指导。其次,我们在实地测量的时候高效地完成测量。我们在第一天测量的时候,角度闭合差居然和容许值差距大于3倍。这个问题的出现就说明我们的能力还很有待于提高,我们忽略对中的要求要点,没有尽量对中点位,而寻求方便直接对中花杆,同时我们对天气对测量的影响没有重视。这些问题的发现也说明了我们的经验还较欠缺。最后在制图的时候,我们对陌生的地形图的绘制非常生疏,没有很好地把土木工程制图中的一些技巧方法运用到地形图的绘制中。这个也需要老师在今后教学中对我们更多的指导,促进我们水平的提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总能发现许多问题,在这次测量实习中也同样存在。
再来说说这次实习心得吧,通过本次的测量实习,考试吧网站整理我觉得最大的收获在于将书本上那些抽象的知识与现实的测量很好的结合了起来。不再是我们单纯看书本上的文字内容,而实际确不能很好弄懂在今后实践中的操作。测量仪器的使用和实地的测量实习工作的开展,让我们更直观接触到了土木工程测量这个学科,也为我们今后走上工作岗位后,更好更快地使用仪器、控制测量发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让我们明白了,土木工程专业的实际操作性强的特点,触发我们今后要更加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并要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方法,从本质上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总之,这次为期一个月的建筑工地测量实习使我学到了很多实践知识。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想我们最宝贵的是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实践经历。近距离的观察、学习,我对土木工程测量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掌握的一些实用的具体的施工知识,而这些知识往往是我在学校很少接触,很少注意的,但又是十分重要、十分基础的知识。对我将来的工作有着重大意义的知识。现场的体会,还让我了解到土木工程测量是一个艰苦的行业,所以,我们应端正思想,屏弃享乐主义,耐得艰辛,才能更好的为祖国的四化建设服务。我还要感谢辛劳为我们指导的老师们,还有工地上无私为我们传授经验的技术人员,你们的教诲让我们受益非浅。
请允许我在实习报告的最后向技术员老师们表示最真诚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