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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难救助定义【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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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救助申请报告_申请报告_网

范文类型:申请书,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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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救助申请报告

范文一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是——市——街——社区居民——,借住父母家。我父亲由于脊椎折断、并患有糖尿病,退休的薪金还不够吃药药费的开销,糖尿病已到严重时期,不能进食,四肢浮肿,随时都有危险。母亲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加之年岁以高不能操劳。同时家庭收入仅靠老父亲的微薄退休金来维持全家生活。 现在生活举步维艰。我本人由于长期失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一直靠政府的低保补助维持生活,我的妻子也没有工作,只能在照顾父母的空余时间打打零工贴补家用。今年春节我又添了一个女儿,但遗憾的是没有母乳吃,只能靠昂贵的奶粉供养,这一切在我的生活中都无疑是雪上加霜。这真是“屋漏偏遭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希望政府伸出援助友爱之手拉我们全家一把,特恳请困难补助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我深信政府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我们全家期待着您的佳音.

范文二

民政部门:

本人,女,族,现年xx岁,家住x村。

我于XX年8月份,突感心跳异常,并伴有头晕等症状,后经遵义医学院、重庆西南医院确诊为风湿性心脏病,心脏瓣膜钙化病变,必须马上做心脏手术,换心脏瓣膜。于是,XX年9月5日住进遵义医学院,并于XX年9月10日进行了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在遵义医学院住院手术治疗11天,花去费用9万余元。由于这种手术后仍须定期检查和终身服用药物,后续治疗费用也是个无底洞。

由于我家住农村,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之前的手术治疗已让我的家庭负债累累,我又失去了劳动能力,我的家庭已经不堪重负,后续治疗怎么办呢?万般无赖之下,我只有向民政部门求助,恳请市民政部门给予帮助!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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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救助管理站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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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救助管理站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按照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要求,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于xx年10月21日成立,依托市救助管理站负责主城区流浪乞讨青少年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xx年至xx年,保护中心共救助流浪乞讨青少年1200人,占救助总人数的6.5%。其中男性占70%,女性占30%。目前,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救助站)作为市民政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10人,主要负责年龄在6-18岁,身体基本健康,无严重智力障碍且入站时身边无监护人,正在流浪乞讨的儿童实施保护性救助。该中心是目前全省面积最大、设施最全的流浪乞讨青少年管理机构,被省政法委和省民政厅分别授予“全省政法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和“全省民政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xx年,被民政部评为世博会和亚运会亚残运会举办期间“救助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区位于市委、市政府驻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全区现辖9镇4街道,400个村社区,一处省级工业园和一个县级商城管委会。总面积59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2万,流动人口30万。各类学校在校生14万余人,在园幼儿3.4万人。按照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关于建立规划民政建设项目储备库有关问题的函》文件要求,“人口在60万以上的县(区、市),以及地处重要交通枢纽、省际交界、口岸、风景旅游区等流动人口多、救助任务重的县(区、市)应成立流浪人口救助站”。为此,区民政局积极协调,为救助站争取到副科级编制单位,定岗定编,目前正在进行救助站人员的招考和配备工作,流浪乞讨人员的安置帮扶工作由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具体负责。

二、区流浪乞讨青少年群体的基本情况

(一)分类

xx年,全市实施救助流浪乞讨青少年总数102人,占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2356人)的4.3%,其中,护送返乡56人,寄养亲戚家并落实上学费用32人,他人收养登记14人。

从性别上看,流浪青少年男性74人,占73%,女性28人,占27%。

从年龄分布上看,6岁以下12人,占12%,6-14岁36人,占35%,14-18岁54人,占53%。

从受教育程度看,文盲44人,占43%,小学39人,占38%,初中19人,占19%。

从流出地看,来自农村81人占79%,城镇21人,占21%;来自市外68人,占67%,本市34人,占33%。

从离家次数看,初次流浪的89人,占87%,有两次以上流浪经历的13人,占13%。

上述数据突出反映两个问题:一是本市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年龄主要集中在义务教育阶段;二是主要来源于农村,多数为异地乞讨。

(二)生活状况

1、居住条件。流浪乞讨青少年居无定所,一般住在街头、车站、工地、桥下或废弃的房屋等,具有不稳定性和不安全性,生存权利时刻受到威胁,常常遭到一些人的歧视、辱骂和驱赶。

2、生存方式。

(1)未成年人乞讨。这一类情况最多。这些青少年衣着破旧污秽,见到路人经常采取下跪作揖、死缠烂打、紧跟不舍的做法,讨到钱后交给不远处所谓的“父母”。他们是常会因为“不卖力工作”,遭到幕后操作者的打骂,急需得到解救。

(2)残疾青少年沿街乞讨。这类流浪乞讨青少年将自己残疾的躯体暴露于来往的行人面前,甚至有人故意残害青少年躯体,以换取他人的怜悯。

(3)“母亲”怀抱婴儿当街乞讨。在市区人流密集的地方经常可以看到面黄肌瘦孩子依偎在“母亲”身旁,等待路人的施舍。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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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残疾困难救助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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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镇民政所:

我叫,现年28岁,家住。

家现有五口人,父亲98年因患胃癌,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先后两次在九江171医院治疗,并做了三次手术。医疗费、复查费、化疗费、生活费等共花七万多。后因病情恶化,不幸过世。现有82岁的祖母,近来摔伤卧床不起。母亲腿脚不便,强劳动没法做,妻子又患心脏病曾在南昌人民医院治疗,共用去人民币六万余元。还有年幼的孩子要开销。家庭经济实在困难,更无偿还借款的能力。

在百般无奈之下,我特向彭泽县定山镇民政所申请家庭困难救助,望贵单位伸出援助之手,拉我一把,我及全家对贵单位的帮助感谢不尽!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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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贫困户年度救助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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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村委:

我叫___,男,19__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妻子___,女,19__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现均住__县__镇__村_组。因我们夫妻二人年老多病,尤其是我多年半身不遂,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致使家庭异常困难,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生活十分拮据。

为此,为我们夫妻二人享受国家对我们老弱病残的照顾。

特申请领取低保,让我们能安度晚年!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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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贫困户救助申请书格式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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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中学各位领导:

我叫___,女,汉族,系七年级六班的新生。我来自___乡___村一个贫穷的家庭,住着三间下雨就漏水的破房子,一家六口人。上有患病多年的奶奶,常年吃药,卧病在床。还有一个患有精神病的大伯,他整天东走西逛没有劳动能力,全靠父母照顾日常的生活。有一个弟弟正在上六年级。由于是住校生,每天吃住在校,每年也需要一笔不小的伙食费。我的母亲前年出了车祸,脑部受到创伤,严重影响生产生活,我常常帮助母亲收拾家务,放学回家后就要忙着洗衣服做饭。家里有几亩农田,平时都是父母去地里劳作,父亲农闲的时候就出去打工挣些零用钱,一家人的全部费用均靠父母的辛勤劳作得以维持。我由于是住校生,离家较远,每月也要一笔不小的伙食费,增加了家庭的负担。每每念及这些,我总是心存深深的愧疚,惟有以加倍的努力学习来报答他们。

我本不愿给学校添麻烦,但觉得若能拿到困难补助,也可以减轻些家里的负担,所以特此提出申请,望能批准。此致敬礼

学生:____

家长:__20__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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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3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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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会议安排,我就XX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汇报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展情况

6月22日,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工作会议之后,我们及时召开了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制定了《XX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7 月9日召开了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工作会议,对全县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和目标任务。通过入户摸底调查、发放政策宣传资料、上门发证催收参保费、审核建档、报销医疗费等有效措施,使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目前,全县已有 7426人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占应参保人数9908名的75%。其中学生参保3285人,占应参保人数3800人的86%;持《再就业优惠证》的1512名下岗失业人员全部进行了参保;退休人员参保890人,占应参保人数1124人的79%;其他居民参保1739人,占应参保人数 3472人的50%。居民个人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31.94万元,财政补贴到位资金8万元。共为35人报销住院医疗费6万元。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程中,我们重点做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上及时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社保、财政、人事、卫生、民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各乡镇、水洛街道办事处XX县直有关部门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意见,加大工作力度,倒排工作日期,迅速启动开展工作。社保、卫生等部门加强了工作调研和督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了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确保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财政、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都按照各自职责,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落实配套政策,规范工作程序。县政府制定下发了《XX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对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并组织社保、财政、人事、卫生、民政等部门,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配套政策,及时出台了财政资金配套拨付办法、门诊费发放办法、参保居民住院管理办法、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药品目录等相应的配套政策,制定了参保人员就医流程、统筹基金支付和大病医疗救助业务流程、劳动保障事务所与经办机构衔接流程、经办流程,规范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业务流程,为全县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提供了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是强化舆论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为了使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这一惠民政策能够规范实施,我们加大了舆论宣传力度,共印制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资料10000余份,同时,组织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干部深入村社和居民家中,上门宣讲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介,积极向社会宣传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大意义,使医疗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给了每一位参保人员,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深入调查摸底,建立个人档案数据库。为了全面掌握城乡居民人口情况、城市人口就业情况、应参保人员年龄结构和人员分类情况,县社保局组织18 个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干部,会同各基层派出所,集中半个月时间,对各乡镇参保人员情况进行了详细摸底,分类建立了翔实的档案资料。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协管员的优势,逐家挨户,上门向参保对象发放参保通知单,动员参保登记。教育局在9月份开学之后,集中对城区9所学校学生进行了宣传动员,共有 3285名学生办理了参保登记手续。同时,我们按照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对所有参保人员分类建立了电子档案和个人账户数据库,推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

五是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按照《XX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规定,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城镇居民分布情况,按照 “方便居民就诊就医、便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原则,考察确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南湖卫生院为城镇居民定点医疗医院,签订了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各定点医疗机构都能严格执行“三个目录”规定,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改革,严格执行医疗设施范围、支付标准及有关诊疗项目管理规定。医疗经办机构从一开始,就成立了医疗保险住院管理巡查领导小组,抽组专人,每周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报告登记制、住院管理抽审制和转诊转院审批制,认真审查登记住院病人。自7月份实施以来,全县共审核登记住院居民35人,报销医疗费6万元,确保有限的资金能保障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六是加强协调配合,推动了工作落实。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启动以来,宣传、社保、财政、公安、教育、卫生、民政、审计等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有力地保障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县社保局还建成了“一站式”服务大厅,充实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加强了业务培训,印制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表、册、卡、证和宣传资料。财政等部门积极筹措政府补助资金,确保了财政补贴资金的及时到位。民政、监察、物价、药监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在参保登记工作中,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保证了所有城镇家庭居民全员参保。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居民参保费标准较高。在动员居民参保过程中,有一部分居民反映城镇居民的医疗缴费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标准高,人均在20元到60元之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参保的积极性。二是参保对象居住分散。我县共有城镇居民9908名,其中散居在乡镇的就达2364人,加之一部分大、中专毕业生流出县外,难于管理,给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带来了一定影响。

三是部分住在农村的非农业人口已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不愿再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全县参保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截止目前,我县城镇居民参保率仅为75%,距离市上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借鉴兄弟县(区)的经验和做法,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工作措施,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推动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摸清对象,靠实工作基础。抓住春节前外出人员返乡探亲的有利时机,组织社保等相关部门人员,按照居住地与户籍地相结合的原则,以家庭和学校为单位,对参保对象再进行一次清理,将未参保人员落实到具体单位,通过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动员并督促其尽快参加保险,确保十二月底全县参保率达到85%以上。

二是加强资金调度,提高报销效率。积极做好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衔接,确保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同时,要制定科学合理、安全便捷的费用结算流程,进一步简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登记和报销手续,提高报销效率,方便居民就医需求。

三是做好个人帐户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办法,合理确定个人帐户基金的开户银行,为参保职工建立门诊帐户,及时将个人帐户基金划入帐户,确保个人帐户基金的安全。建立健全参保职工纸质和电子档案,逐步推进医疗保险参保、住院、报销管理信息化进程。

四是加强人员经费保障。根据工作需要,我们将按照不低于5000:1的比例,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增加编制和人员,并协调解决好工作经费,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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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贫困救助申请报告范文_申请报告_网

范文类型:申请书,汇报报告,全文共 2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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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救助申请报告范文

范文一

敬爱的学校领导:

本人是07级机制本科三班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特申请贫困补助。

我来自贵州的一个偏僻山区。那是一个生活简单中小农村,从我懂事开始就知道父母都是认为只有凭读书跳出山区,跳出农村。所以爸妈不尽辛苦的让我跟妹妹上学,在农村来讲,有两个儿女可以读书的真的是件很惊奇的事情,同龄的孩子都羡慕我们,可是又有谁知道背后的父母是多么的辛苦与劳累,尤其是交通不怎么方便的农村。妈妈是一个文盲,什么都不懂,就只会在家里种田,种一些可以换钱的农作物。由于山路不方便,有东西爸妈都得提前一天准备马车,将货物托运到市场。爸爸是一个给别人修房屋的建筑工,考的是苦力,每当我小的时候放学回家在路上看到爸爸在给别人拌水泥浆,那汗水直往下流的时候,我那幼小的心灵就告诉我一定不要辜负爸妈的期望。爸虽然是做建筑,但收入很不稳定。在我大一的时候,更是雪上加霜,爸爸在一外地修建筑,在送水泥浆的时候升的木架子突然断掉,爸就摔了下来,从此脚就开始行动不便,也就不能再去工作,但是他却还是要我坚持读书,不要就这样放弃。否则就浪费了他的一条腿。从此家里就只有妈妈了,妈妈比往常更累,而现在我妹妹正在处于高考阶段,营养是最重要的,而我在学校里也是时常做兼职,赚取生活费。村子里看到我家这样的环境,都让我和妹妹不要读书了,我爸爸却是死都不同意。就这样村里没有办法,也只能每年补助一些口粮。

在校期间:我始终以“奉献学院,服务同学”为宗旨,真正做到为同学服务,代表同学们行使合法权益,为校园建设尽心尽力,工作中大胆创新,锐意进取,虚心向别人学习,做到有错就改,有好的意见就接受,同时坚持自己的原则;在学生利益的面前,我坚持以学校、大多数同学的利益为重,决不以公谋私。在班级,积极参与院里的各项活动。最终,我连续两年被授予“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所在支部连续两年被授予“校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

我们班的贫困生是比较多的,我想有贫困生也不是什么坏事,贫困能更磨练我们的意志.我是一名贫困生,我有我自己的经历,我的经历使我认识到,贫困不能给我们带来什么阻碍,我们最大的阻碍在我们心中,只有你克服了自己的贫困心理,你才能做的更好,”人穷志不穷”,‘穷且益坚”,这么一句古语已经告诉我们了,我想我自己不会被贫困击倒.而且会更加努力.来改变我们的现状,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摆脱贫困,否则我们会一直贫困下去.贫困不是我们的绊脚石,相反塌实我们的动力.我会更努力!!

因此希望能够得到学院的补助,缓解一点父母的经济压力。

此致

敬礼!

范文二

尊敬的学校领导:

您好!

我叫,来自计算机系06级软件开发专业0717班。我是一名喜爱读书、热爱集体并且性格温和的男孩。我出生在一个贫穷而又落后的小村。家中有五口人,父母文化浅薄,在家务农,由于多年的劳累,父母两人身体状况较差,农业收入低微,所以全年收入十分微薄,我还有一个哥哥正在在*大学读书,家中一年省吃俭用的钱大多都供给了我和哥哥读书,与此同时家里也欠下了一定的债务。从很小的时候起,父母就教育我: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将来可以对国家和社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所以需要的不仅是丰富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个人道德修养。今年我圆满的完成了XX年的学业,光荣的参加了高考。

当我得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全家人都很高兴。因为我们俩是我那个家族里难能可贵的大学生,也是我们村子里多年才出的大学生。但是对于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说两个大学生的学习费用真是一个天文数字。为此家中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家中实在是再拿不出足够的钱来供我上大学,可是我又不想因为贫困而丧失上大学的机会,我知道这个社会如果没有知识没有文化是无法生存下去的。这种深深扎根在心中的观念使我力争成为一名全面发展的学生。所以我一定要完成我的学业。故向学校证实我的家庭情况,定于特困生类型,以便我能在校获得各种补助,帮助我顺利完成学业。

此致

敬礼!

范文三

尊敬的xx学校领导:

您好!

我来自中国湖北省十堰市陨县的一个偏僻的农村。家中的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父母亲均是农民,因为没有文化、没有本钱,只好在家务农以种田为生,且母亲一直有病在身,全家的开支几乎由父亲一个人承担。为了能让我上学,父母亲日夜劳碌奔波,可收入仅仅是维持家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几十年来一直过着贫苦的生活。尽管家庭贫困,经济捉襟见肘,但我并不因此而放弃我的大学梦,经过我的奋斗努力,终于圆了我的大学梦,但是高昂的学费,让全家在高兴之余,也随之多了一份负担。每当开学时父母亲便愁容满面。

几经周折,父母终于向亲戚朋友借来了我的学费,但现在我们家早已是负债累累。我并没有被家庭情况所困扰,始终坚持学习,没有把自己的情况当成一种负担,在校期间我曾获得一次二等学习奖学金和一次三等奖学金。在学习上,我努力刻苦,还参加了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在生活上,为了尽量减少家庭负担,在空闲和休息期间,在不影响自己学业和学习的同时,我还参加了图书馆里面勤工俭学,这不仅减轻了家庭的生活负担,还学会了一些书本上不曾有的知识。在大一署假期间我到天津去做过短工,大二时在学校图书馆里找了份工作。 对于之后的生活我有了更明确的目标和追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保持共青团员的先进性思想,为加入共产党做好准备,作一名合格的大学生。为了能给父母减轻负担,解决我的后顾之忧,遂向学校申请贫困助学金,希望各位老师能给予批准。谢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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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政委爱心互助协会救助贫困大学生最新工作计划_大学生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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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爱心互助协会救助贫困大学生最新工作计划

现在是20xx年8月11日上午,根据政协委员爱心互助协会会议章程,现将20xx年度爱心互助协会救助贫困大学生工作计划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救助对象名额、金额:

初步拟定20xx年救助对象为30人。按照每人年救助400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

二、救助大学生必须具备的条件:

主要救助家庭贫困(指家庭年生活水平在本地年平均生活水平以下的贫困家庭),政治思想好、道德素养好、学习成绩好的大学生。应优先考虑社会孤儿、农村低保户、农村纯女困难户和特困户。爱助贫困大学生家庭贫困情况和录取院校是否正规属于合格院校,需要提交县资助贫困大学生领导小组中心网络验证。

三、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

根据主席办公会议安排,20xx年救助贫困大学生名额按照政协乡镇联络组和县直活动组组织申报,每一个联络处或活动组推荐申报1名贫困大学生。时间从现在起至8月10日。

2、填写表格:

根据推荐名单,由联络处和活动组在20xx年7月20日至8月10日前组织贫困大学生填写好救助表格,与大学生本人身份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起报送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

3、核实对象:

根据联络处和活动组申报的名单和填写的表格,由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对每名救助对象进行实地审查核实,主要审核救助对象家庭贫困程度和学生个人表现、道德素养。时间从8月10日至22日。23日提交县贫困资助中心网络验证。县资助贫困大学生中心网络验证不合格的大学生取消救助,不再补充。

4、协会初审:

根据联络处和活动组推荐申报的名额,由爱心协会组织会长办公会议进行审查核定,提出审核意见报请主席办公会议决定。

5、主席会议审定:

根据协会办公会议初审意见,主席办公会议决定救助贫困大学生终审名单。

四、组织发放:

初步定于20xx年8月25日组织受救助的贫困大学生集中发放求助资金,每人4000元。并录像存档。

五、跟踪管理:

对20xx年度受救助的贫困大学生,爱心协会将加强跟踪管理并建立受助贫困大学生管理档案,让爱助贫困大学生健康成长。服务社会,回报家乡。

县政协委员委员工作委员会

20xx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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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可行性研究报告定义与作用_可行性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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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可行性研究报告定义作用

可行性研究报告定义

可行性研究是运用多种科学手段(包括技术科学、社会学、经济学及系统工程学等)对一项工程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的综合科学。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投资)之前,双方要从经济、技术、生产、供销直到社会各种环境、法律等各种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项目是否可行,估计成功率大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程度,为决策者和主管机关审批的上报文件。

研究方法

可行性研究的方法是融合工程、技术、经济、管理、营销、财务和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分析方法加以运用,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创新而形成的方法体系。主要数据资料来源国家权威统计部门、协会、中商情报网细分市场数据库等。

可行性研究的方法体系由三部分构成:哲学方法、逻辑方法和专业方法。

1、哲学方法

哲学方法是关于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探索实现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相一致的最一般的方法。

2、逻辑方法

逻辑方法是用概念、判断、推理、假说等逻辑思维形式,对事物进行归纳、演绎、综合。

3、专业方法

专业方法是各门学科中常用的研究方法。研究的专业方法具有综合性、专业性、创新性的特点。

方法作用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在制定某一建设或科研项目之前,对该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有效性、技术方案及技术政策进行具体、深入、细致的技术论证和经济评价,以求确定一个在技术上合理、经济上合算的最优方案和最佳时机而编制的书面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是要求以全面、系 统的分析为主要方法,经济效益为核心,围绕影响项目的各种因素,运用大量的数据资料论证拟建项目是否可行。对整过可行性研究提出综合分析评价,指出优缺点 和建议。为了结论的需要,往往还需要加上一些附件,如相关数据、论证材料、计算图表、附图等,以增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说服力。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前具有决定 性意义的工作,是在投资决策之前,对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论证的科学方法,在投资管理中,可行性研究是指对拟建项目有关的自然、社会、经济、技术 等进行调研、分析比较以及预测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综合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财务的盈利性,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应性以及 建设条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可行性研究的作用

1、可行性研究是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和编制设计任务书的依据;

2、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建设单位筹集资金的重要依据;

3、可行性研究是建设单位与各有关部门签订各种协议和合同的依据;

4、可行性研究是建设项目进行工程设计、施工、设备购置的重要依据;

5、可行性研究是向当地政府、规划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有关建设许可文件的依据;

6、可行性研究是国家各级计划综合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实行调控管理、编制发展计划、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投资的重要依据;

7、可行性研究是项目考核和后评估的重要依据。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作用

1、建设项目论证、审查、决策的依据。

2、编制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的依据。

3、筹集资金,向银行申请贷款的重要依据。

4、申请专项资金,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5、股票发行,向证监会申请股票上市的重要依据。

6、取得用地,向国土部门、开发区、工业园申请用地的重要依据。

7、与项目有关的部门签订合作,协作合同或协议的依据。

8、引进技术,进口设备和对外谈判的依据。

9、环境部门审查项目对环境影响的依据。

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意义

可行性研究是确定建设项目前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工作,是在投资决策之前,对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的科学论证,在投资管理中,可行性研究是指对拟建项目有关的自然、社会、经济、技术等进行调研、分析比较以及预测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综合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财务的盈利性,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应性以及建设条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分为政府审批核准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融资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核准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侧重关注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影响;融资用报告侧重关注项目在经济上是否可行。具体概括为:政府立项审批,产业扶持,银行贷款,融资投资、投资建设、境外投资、上市融资、中外合作、股份合作、组建公司、征用土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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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残疾困难救助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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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__社区领导:

您们好。我是本社区居民___,现年_岁。

我自幼患外伤癫痫,至今已46年。患病后,我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需有专人照顾。我的爱人杨乃彬无职业,在家照顾我。我的女儿___,现年24岁,正在读大学。我母亲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及糖尿病,每天都要服药及注射胰岛素控制病情。

现我们全家仅靠母亲每月几百元的退休金及姐、弟资助维持生活。现特向您们申请残疾人补助,诚盼领导批准。

我相信亲民爱民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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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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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为鼓励主动排查并及早发现案件、减少损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0xx年12月31日前发现的发生在20xx年1月1日前案件的问责工作适用原规定。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或修订本机构案件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并于20xx年1月1日前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20xx年11月11日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落实案件风险责任,促进案件风险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其他财产杈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当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涉嫌犯罪或存在其他与案件直接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恶性案件;

(一)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千万元(含)以上的;

(二)性质恶劣,造成挤兑、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等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恶性的案件。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问责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案件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的行为。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责任人员是指对案件发生负有责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包括作案人员,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施人或参与人以及对案件发生负有管理、领导、监督责任的人员。

对案件发生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是指不履行或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导致有关环节内部控制失效,致使案件发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

对案件发生资有监督责任的人员是指不履行或未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发现而未能及时发现、报告案件及风险的人员。

第七条 案件责任人员范围应当根据相关岗位和业务条线的职责内容、管理权限、履职情况等因素予以认定。

第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杈责对等、责任明确、逐级追究的原则。

第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应当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问责主要方式

第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二)经济处理:包括扣减绩效工资、降低薪酬级次、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等。

(三)其他问责方式:包括通报批评、责令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十一条 案件问责方式可以合并使用,但对于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不得以经济处理或其他问责方式代替纪律处分。

第三章 问责基本标准

第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追究案发层级机构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对其上一级机构涉案条线部门负责人、机构分管负责人、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案件责任人员做出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进行问责。

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除追究案发层级机构及其上一级机构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外,还应当对案发层级机构上一级机构的上级机构涉案条线部门负责人、机构分管负责人、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案件责任人员做出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进行问责。

第十三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发生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百万元(含)以上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案发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记大过(含)以上处分;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案发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上一级机构分管负责人降级(含)以上处分。

第十四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免予追究有关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违法违规的;

(二)因紧急避险,被迫釆取非常规手段处置突发事件,且所造成的损害明显小于不釆取紧急避险措施可能造成的损害的;

(三)受他人暴力胁迫实施违法违规行为,且事后及时报告并积极釆取补救措施的;

(四)案发前已发现相关环节内部控制问题并及时提示风险、提出整改要求,或主动反映、举报案件线索的;

(五)在集体决策的违法违规行为中明确表达不同意意见且有记录的;

(六)其他可以免责的情形。

第十五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对有关案件责任人员从轻或减轻处理:

(一)情节轻微且未造成损害的;

(二)因抵制无效,被迫执行上级错误决定或命令而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但执行上级明显违法违规决定或命令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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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慈善救助3分钟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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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是总结今年的慈善募捐情况、研究讨论今年的慈善救助工作。刚才大家分别介绍了各市的情况,对今年的慈善救助方案和今后的慈善工作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借此机会,我就今年的慈善工作情况和下步的慈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今年慈善工作的形势

~~年是我省慈善事业迅速发展、成绩显著的一年。一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各级慈善总会把握发展机遇,注重实践创新,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促进了全省慈善事业的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政府推动力度进一步加大,群众慈善意识有了新的提高。今年我们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慈善大会精神和~~的重要讲话,各级党政领导把慈善事业提高到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列入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放到重要议事日程。山东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山东慈善大会,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宣传典型、表彰先进、发出号召,产生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山东慈善大会召开后,省慈善总会及时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山东慈善大会精神的通知》,组织全省各级慈善组织、慈善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山东慈善大会的精神,学习姜异康书记、刘伟副书记的重要讲话,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发展慈善事业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慈善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各市慈善总会在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的同时,迅速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结合召开市慈善大会,同时启动“慈心一日捐”活动的建议。省、市慈善大会的召开,迅速扩大了慈善事业的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并通过持续广泛的宣传,营造“加快慈善事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增强了全社会的慈善意识,山东慈善事业进入了一个加快发展的新时期。

二是慈善捐赠实现新突破、出现新亮点。受~~年抗震救灾部分单位的捐赠能力透支、国际金融危机以及多方竞争慈善资源的影响,今年的慈善募捐工作难度加大。全省各级慈善总会抓住省、市召开慈善大会的有利时机,在今年“慈心一日捐”工作中积极寻找应对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使得慈善捐赠工作参与面更广,募捐渠道更宽。截至今年十月底,全省共募集善款6.48亿元,设立慈善专项基金37.1亿元。其中省慈善总会募集善款1703万元,设立慈善专项基金5亿元。

今年的慈善募捐有两个新亮点:1、慈善专项基金有新的突破。各市积极推广威海经验,按照省慈善总会领导的要求把设立专项冠名基金作为今年“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重点,加强了与企业的沟通协调,主动了解捐赠单位经济状况和捐赠意图,向捐款单位汇报善款使用和救助项目的开展情况,找准双方结合点,主动把慈善工作、企业发展战略、企业救助和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实现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自身发展的双赢。济南、济宁、临沂三市的基金都超过6亿元。全省的慈善专项基金总额已达到55.2亿元。2、农村互助基金成为新亮点。在今年的“慈心一日捐”活动中,各市结合建立完善农村慈善工作联络站,积极设立慈善互助基金,通过多种形式发动居民、驻村企业踊跃捐赠,拓宽了农村互助基金的募集渠道,增强了农村基层的慈善救助实力。济宁市的农村互助基金已达5600多万元,菏泽市的农村互助基金已达216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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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县社会救助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2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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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市民政局统筹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社会救助的综合管理。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设立社会救助经办机构,落实经办人员,在便民服务场所设置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建立多部门合作办理机制(即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具体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本区域的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应视发展需要适时组织编制社会救助专项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救助资金保障机制,落实社会救助工作机构及人员编制。

第五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根据各地财政状况、社会救助资金支出情况和工作绩效评估情况等给予适当补助。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社会救助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最低生活保障

第七条 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八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另行确定、公布,并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市人民政府将按照不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曲靖市的保障标准。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25%确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35%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依照《曲靖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执行。

第九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经民主评议后提出初审意见。初审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

(三)县(市、区)民政局应在收到初审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无异议后给予批准;对公示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组织核实上报,由县(市、区)民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对拟批准的申请重新公示7天;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作出不予批准决定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各县(市、区)民政局按照保障标准的差额或分类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应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无金融服务网点的乡镇,农村低保金可以按季度发放,于每季度初10日前发放到户。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可在给予最高档次补助金额的基础上,再统筹考虑采取高龄补贴、孤儿救助、临时救助等必要措施增强生活保障。

第十一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市、区)民政局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定期进行核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市、区)民政局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章 特困人员供养

第十二条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第十三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要创造条件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供养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另行确定、公布。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特困人员供养所需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市级财政视工作情况对各县(市、区)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四条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细则第九条规定。

第十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实行年度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要全部纳入供养范围。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主动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市、区)民政局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第十六条 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有条件的供养服务机构,应当主动为智力残疾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供养对象提供供养服务,接收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特困供养对象的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治疗护理能力。

第十七条 0岁—18岁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孤儿和父母因重残、重病、失踪、服刑等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纳入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第十八条 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费由各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城乡生活水平、儿童、青少年成长需要和财力状况,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最低养育标准。具体标准可参照民政部关于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指导意见确定。养育标准包含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日常用品费、教育费、基本医疗费和康复费,不包含儿童大病医疗救助费、寄养家庭劳务费等。

申请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费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监护人向特困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符合认定条件的,由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签署审核意见、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署审查意见,并按照有关要求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

(二)县(市、区)民政局应在收到初审意见和有关材料后10个工作日作出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对初审通过的特困儿童的有关材料录入并上传至《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系统逐级上报至市民政局、省民政厅审批。县(市、区)民政局及时将审批结果告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由县(市、区)财政局将基本生活费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或福利机构账户。

第四章 受灾人员救助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

(一)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项目主要包括: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

(二)救助对象:受自然灾害影响导致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的受灾群众。

(三)救助内容:

1.应急救助。对紧急疏散、转移、安置的受灾群众,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帐篷)、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

2.过渡性安置。对因灾造成住房损坏严重、倒塌的受灾户进行过渡性安置,给予必要的资金和物资帮助。

3.恢复重建。经县级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核查确认后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户,给予资金补助和物资帮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四)救助标准:

1.应急救助:结合国家、云南省标准,由各县(市、区)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2.过渡期生活救助:结合国家、云南省标准,由各县(市、区)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3.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结合国家、云南省标准,由各县(市、区)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如遇特殊自然灾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4.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由各县(市、区)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如遇特殊自然灾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自然灾害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行政领导负责制。

第二十一条 县(市、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项目补助标准由同级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和省级救助标准,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自然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对受灾人员实施转移及救助,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受灾地区的救助政策和支持措施。灾情稳定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及专家核查和评估灾情,分析灾区对过渡期受灾人员的安置能力,制定救助方案,对住房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开展过渡性安置。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规划,对经过申请(提名)、评议、公示、提交、审核、审批程序确定的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落实重建优惠政策,安排重建补助资金。

第二十三条 受灾地区县(市、区)民政局应当在每年10月15日前,评估、统计、上报本行政区域内受灾人员当年冬季和次年春季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困难和救助需求,制定专项救助工作方案,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第五章 医疗救助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家庭困难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四)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二十五条 医疗救助采取以下方式:

(一)对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及特困供养人员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二)对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且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

(三)城市和农村实行统一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优先对医疗费用高、社会影响大的病种实施救助,对未纳入救助病种范围但医疗费用较高、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应当予以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第二十六条 医疗救助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对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的,应提高医疗救助最高封顶线。

第二十七条 申请医疗救助,应当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公示后,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等救助对象,在本人所在行政区域内指定的医疗机构可以凭有关证件或者证明材料实行“一站式”医疗救助。

第二十八条 各县(市、区)民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相衔接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以定点医疗机构作为结算和管理单位,通过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第二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疾病应急救助。申请程序和基金管理使用按《曲靖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管理实施细则》和《云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第六章 教育救助

第三十条 教育救助对象为在校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幼儿园)全日制就读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智障儿童。

第三十一条 教育救助的目的是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采取减免有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保障教育救助对象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第三十二条 继续做好全市现有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学生资助、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做好各教育阶段各项资助的协调工作。

第三十三条 教育救助标准,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 教育救助申领程序。每年10月30日前,申请救助学生根据本细则规定条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按规定报相应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负责审定,并向社会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将救助金拨付学校,由学校负责核发。学校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将教育救助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手中。

第三十五条 建立教育救助备案制度。学校每年要将经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审定的教育救助学生名单及救助金额存档,同时上报属地教育行政主管的学生资助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学校要建立教育救助的退出机制。学校不仅要及时发现需要教育救助的学生,同时也要及时了解和发现因家庭生活条件好转,已经不符合教育救助对象的学生,及时配合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对其做好教育救助的退出工作。

第七章 住房救助

第三十七条 对符合住房困难规定标准的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住房困难标准和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价格水平等因素确定、公布。实行农村危房改造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的住房救助,要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有关政策规定。

第三十八条 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救助对象,按照以下方式进行住房救助:

(一)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救助。通过实物配租方式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优先予以安排,租金标准按保障房标准交纳租金。符合原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救助对象,租金按照廉租住房标准执行;

(二)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救助。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发放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按照规定申请发放廉租住房补贴救助;救助对象到房屋租赁市场解决住房问题;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救助。住房救助对象房租费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救助对象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房租费;

(四)适当减免租金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住房救助对象,可以向民政部门提出减免租金的申请,经民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程度适当减免租金;

(五)农村危房改造救助。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住房救助对象,需要进行农村危房改造救助的,应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的有关程序申请危房改造。

第三十九条 住房救助申请审核流程。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救助对象,根据不同的救助方式,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请审核:

(一)保障性住房救助审核(含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发放)。救助对象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派人或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民政、公安、社保部门审批并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优先安排保障。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核。对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可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提取人条件。职工家庭租房居住,家庭月平均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并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一定比例的,具体比例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

2.应提供的审核材料。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材料申报。

3.提取额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租金,提取金额不超过缴存职工的年缴存额。

4.提取方式。转账提取:提取人租住个人出租的住房,转账至提取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提取人租住公共租赁住房,转账至公租房公司。

5.提取次数。每年提取1次。

6.办理流程。具体办理流程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农村危房改造的审核。申请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程序,并进行公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解决住房救助家庭。

第四十条 廉租房救助申请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属于本地辖区内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住房低于13平方米;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

(二)申请廉租住房需要提交的资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3.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

4.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5.家庭现住房情况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

第四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救助的条件、申报程序及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本地常住户口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职工,在城镇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云南省籍或在城镇有稳定职业3年以上的非云南省籍农业转移人口或外来务工人员。

2.在曲靖无住房或住房困难人员。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曲靖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下同)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转让住房;申请乡镇公共租赁住房或各类共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在申请点无私有产权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转让住房。住房困难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家庭。

3.符合城镇中低偏下收入标准,即月收入不高于国家规定“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85%的人员。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

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由户主或者委托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二)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已填写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各街道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本街道内进行15日的公示。

3.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符合条件的家庭材料,由街道办事处集中送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

4.经各县(市、区)审核申请人的户口、收入、车辆、保险交纳、资产等情况,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材料,集中送市住房保障部门。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复审申请人的住房情况,符合条件的家庭在市级媒体上进行15日的公示。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符合条件的家庭,市住房保障部门联合市保投公司组织实物配租。

(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曲靖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薄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单身人士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工作、收入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

四十二条 廉租房租赁补贴救助申请条件及程序按廉租房程序进行。

第八章 就业救助

第四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的失业人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是就业帮扶和援助的重点对象,应给予就业救助。

第四十四条 对申请就业救助的人员提供就业创业帮扶。对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救助的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可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享受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提供就业援助等服务,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或安置到公益性岗位工作等就业援助扶持政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落实好“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为救助人员提供创业扶持。

第四十五条 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要通过企业吸纳就业、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方式,帮助其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

第四十六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连续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及时向同级民政部门通报情况。

第四十七条 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使符合政策的就业救助人员及时享受各项社会保险政策扶持。

第九章 临时救助

第四十八条 临时救助对象范围:

(一)因火灾、溺水等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二)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案件终结后,造成当事人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

(三)因家庭成员突发重特大疾病,连续3个月支出的月均重特大疾病医药费自付费用达家庭人均月收入的3倍及其以上,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四)因基本生活费、基本医药费和子女基本教育费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月人均生活必需支出连续3个月达家庭人均月收入的3倍及其以上,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或个人;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办法。

第四十九条 临时救助的申请和受理:

(一)申请临时救助一般应以家庭或自然人为单位提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附带有关证明材料),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对于具有居住证或在当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居住1年以上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和审核、公示,并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上述情形之外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上述规定中的具备申请条件的对象向县级民政救助机构申请救助;

(二)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损失或无法改变严重后果的,应先行救助,再按照规定补办有关手续;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主动了解、掌握、核实行政区域内村(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建立主动发现、主动受理、及时救助机制,发现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该主动帮其提出申请。

第五十条 临时救助的方式和标准:

(一)临时救助以家庭或自然人为单位,1个家庭或自然人每年接受临时救助的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原则上为一事一救,不得以同一事由反复申请,避免临时救助长期化、固定化;

(二)临时救助标准,一次性救助一般不高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3倍的救助金,特别困难的,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但1年内累计临时救助金额一般不高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的6倍;

(三)临时救助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特殊情况且金额较小时可采取现金发放;

(四)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视实际情况发放临时救助金和等价实物,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和实物后仍不能解决其困难的,应根据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对需要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形式给予帮扶的,应及时转介;

(五)临时救助的具体事项、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困难类型和救助内容具体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五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市、区)民政局、救助管理机构对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并能提供有关报案证明、遭受家庭暴力或因年老、年幼、急病等原因处于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生活无着落状态,并自愿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原则上不向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现金救助。

各县(市、区)要加快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救助管理机构的建设。各救助管理机构要做好24小时接待服务工作,保障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乞讨状态人员的在站安全及基本生活。对无家可归或无法查明个人情况的救助对象,县(市、区)民政局、救助管理机构应当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发布寻亲公告。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返乡车票或乘车凭证;对丧失(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流浪乞讨人员、行动不便人员联系监护人接回,监护人无力接回的应当提供护送返乡服务;有疑似走失、被遗弃或被拐卖情形的,县(市、区)民政局、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查找。对个人信息确实无法查明、公告寻亲无果或无认知、表达能力,且无法联系亲属、住址的救助对象,可由流入地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对已查明具体信息的救助对象,县(市、区)民政局、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接送返回。对跨省、州(市)受助人员原则上送市救助管理机构中转,由市救助管理机构负责接送,但根据工作需要,县(市、区)级救助管理机构也可以直接接受和送出外省、外地州(市)受助人员。

第五十二条 公安、城管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告知其救助政策、救助管理机构地址、求助方式等,为其求助提供方便。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并与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送往或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对危重伤病、疑似传染病、精神障碍疾病等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及时控制现场,并通知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待病情稳定后,流入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再行甄别救助;对醉酒的流浪人员,应当约束至酒醒再依法处置;对外籍流浪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安机关应依法打击强讨强要、拐卖妇女儿童、吸毒等违法犯罪;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做好求助、受助对象信息查实等工作,对无户籍信息的人员应当帮助其开具户籍信息,方便救助返乡;卫生部门应当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医治工作;财政部门应当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列入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加强对好逸恶劳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帮教引导,对不履行监护、赡养义务的家庭成员进行法制教育;对不听劝诫,拒不履行监护、赡养义务的,可告知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救助管理机构可根据受助人员真实意愿和自身条件,提供心理健康辅导、职业教育、就业帮扶等拓展性救助服务。

第十章 社会力量参与

第五十三条 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人民团体和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社会组织应当根据各自职能大力开展社会帮扶活动,积极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物质帮助、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等服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参与社会救助。

第五十四条 鼓励单位、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主办、承办、协办、冠名、合作、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将社会救助中的部分服务项目通过委托、承包、采购、聘用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公布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建立社会救助项目社会化运作的评估、考核、竞争、退出机制。

第五十六条 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及有关机构应当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机制和渠道,提供社会救助项目、需求信息,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搭建平台、提供便利。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积极培育和发展能够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提供社会救助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

第十一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八条 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市级及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具体负责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范围和测算标准严格执行《曲靖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第五十九条 市级及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根据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的请求、委托,可以查询、核对其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户籍管理、税务、社会保险、不动产登记、工商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车船管理等单位和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提供救助家庭有关信息。市民政局应当建立申请和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为审核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依据。

第六十条 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可以先向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县(市、区)民政局求助。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县(市、区)民政局接到求助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办理或者转交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跨部门、多层次、分类别的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更新数据,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救助资源配置。

第六十二条 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其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进行报备;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增加或者减少相应的救助项目;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当及时停止救助。决定停止救助的,由有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在决定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给予当事人书面说明材料。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或者个人,对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三条 社会救助资金原则上应当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定期发放的,从批准的次月起按月计发。

第六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社会救助对象的具体情况,组织人员定期对其进行入户调查,进行关怀访问,开展救助活动。

第六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规定,及时公开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依法对全市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实施监督。

第六十六条 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明确受理机构,公开举报和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受理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举报和投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设立社会救助公开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凡举报查实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报有关救助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取消相应救助。

第六十七条 履行社会救助职责的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个人有权对履行社会救助职责的工作人员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受理举报、投诉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举报或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处理。

第六十八条 履行社会救助职责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除按照规定应当公示的信息外,应当予以保密,不得非法向与社会救助工作无关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或泄露。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六十九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救助实施方案。

第七十条 本细则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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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最新公报命令公告通知定义

范文类型:公报,公告,通知,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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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的写作格式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属于公开宣布的告晓性公文,它与其它告晓一般事件的"通知"和用于表扬、批评和传达重要情况的"通报"不同,它具有高度的庄严性和权威性。 公告分发布性公告、告知性公告、关涉国内外有关方面的公告。 公告包括标题、正文、签署和日期等。

(1)标题

①发文机关加事由加文种。如《中共中央、全国人大会、国务院关于宋庆龄副委员长病情的公告》;②发文机关名称加文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告》;③事由加文种,前加"关于"; ④只写"公告"。

(2)正文

直述公告缘由,宣布事项。内容必须是真正的要事,要高度概括;大多是消息性,一般不提出执行要求。

(3)签署

写明公告发布机关全称。公告标题系发文机关名称加文种的,也可不写公告发布机关名称。

(4)日期

公告的年月日一般标在签署下一行。

公报和公告有什么区别?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它一般以国家各级领导机关的名义发布,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不使用这一公文文种。但事实上,公告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已经扩大化,如法院的开庭公告、公示公告等等。

通告与公告有相似之处,这就是都面向全社会,都是知照性的。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这种区别,一方面表现为制发的主体有受限与不受限的不同——公告是有资格限制的,而通告则是任何机关、团体和单位都可以采用的;另一方面表现为涉及的内容有重要程度的差异——公告涉及的是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而通告涉及的则是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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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检查的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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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检查自查报告

按照万民[20xx]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河口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分管领导牵头,财政、民政业务人员对我镇XX年度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等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城乡低保资金

我镇对城乡低保资金已实行社会化发放,由民政业务人员按照市民政局的审批结果提供花名册和发放标准,财政所按月划拨到河口农村信用社,暂存到低保户的个人账户,民政员通知低保对象到信用社领取。无他人代领或村(居)干部代领导现象,低保金全部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档案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20xx年度医疗救助金

我镇的医疗救助工作是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出院后,先到新农合办报销,再凭新农合报销时出具的审批表、户口簿复印件、低保证(或其他证件)复印件一起交到镇民政办公室,并留下电话号码。民政办公室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当场填写医疗救助金审批表,再送往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出文件通知镇民政办拿文件,民政办拿到文件后送往镇长签阅后,按通知文件制花名册,交财政所,由出纳支付医疗救助金。自查结果:XX年度全部按照市民政局的通知文件已全部发放,个别无法走动的对象由村干部代领,民政办打电话核实。

三、五保资金

我镇五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市民政局按月划拨其经费,无代领现象。证件全部发放到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由对象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组织所在组的村民召开村民会通过后报镇民政办,民政办接到报告,由镇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集中地方公示无异议交市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再通知民政办拿文件,档案集中放在市民政局。

经过自查,我镇的城乡低保金、医疗救助、五保金等专项资金是按时全额发放到对象手中,无截留、挪用等现象。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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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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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按照州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调研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抽调人员对全州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低保

XX年,全州城市低保人数为53489人,全年下拨低保资金8355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110元。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9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1号)精神,从XX年1月1日起,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0元统一提高到240元,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73元。同时,将城市“三无”对象、城市孤儿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贫困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240元给予了全额补助。

(二)农村低保

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大力争取下,全州农村低保人数扩大到15万人,全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7832万元,人月均补差45元,其中,一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80元,二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50元,三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30元。XX年初,省民政厅批准我州再增加农村低保5万人,达到了20万人。目前我州农村低保资金通过金融机构按照“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五保供养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门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探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不断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院办经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保对象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国社会报、新华社等先后作了宣传报道。目前,全州共建立了农村福利院110所,五保对象13441人,集中供养9800人,集中供养率为73%,XX年共下拨资金1386万元。根据省厅文件规定,从XX年起,集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以及分散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将各提高300元,分别达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四)大病医疗救助

我州于XX年开始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几年来,全州累计救助20多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的医治困难。XX年,我州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的改革发展。在救助范围、起付线、救助金额等方面重新规定。同时,对住院治疗的低保对象免收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观察费、住院床位费优惠50%,手术费、辅助检查费优惠30%,常规性药品优惠10%。

(五)临时救助

为及时缓解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我州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8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400元。对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或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另一方因其他原因死亡的患艾滋病和结核病孤儿,按照人月均200元(生活费150元、抚养服务费50元)给予生活救助。XX年,全州临时救助人数5000多人。另外,从XX年3月1日起,对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享受40%救济的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5元,不符合40%条件的其他救济对象(含国民党宽释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救助对象致贫原因多样

一是长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致贫。救助对象因患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而且医疗费用偏高等问题加重了负担。二是缺乏劳动力,家庭成员年老或残疾致贫。部分贫困户因年老或残疾没有劳动力,无经济收入,生活贫困。三是文化水平低、收入少。由于多种原因,许多人因贫困而失学,文化水平低。在发展家庭经济时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少,缺乏脱贫致富能力。四是交通闭塞,生存环境恶劣的外界因素等造成的贫困。五是自然灾害大量存在。我州因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雪灾、雨灾、冰雹灾害时常发生。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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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慈善救助3分钟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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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主任~~~董事长、各位理事: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召开内蒙古李琳公益慈善基金会首届理事会全体会议,我对各位的出席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基金会三月份挂牌,到现在已经走过了一百多天,短短一百多天,对于我来说却意义非凡,内容丰富,期间有些许的艰辛,有些许的遗憾,但是更多的是感动!

首先,我要感谢各级领导,是你们对我本人以及李琳公益慈善基金会的关心和厚爱给了我前进的信心;其次,我要感谢在坐各位理事,是你们的大力支持给了我走下去的勇气;再次,感谢兰君秘书长和基金会的全体工作人员,是你们的辛勤付出给了我走下去的力量;最后感谢全社会对我李琳以及基金会乃至慈善事业的关注和鼓励,是你们给了我在慈善道路上一无反顾的坚定信念!

谢谢大家!(鞠躬)

我国首部关于基金会的法律法规——《基金会管理条例》于20__年6月起实施,首次明确区别了公募基金和非公募基金,自此我国基金会事业正式步入了正规化,但是这个时候西方的基金会已经经过了一百多年的发展,整个行业体制已经相当完善。所以,跟西方成熟的基金会运作相比,我们在起点就已经落伍了。但是慈善不分先后,爱心不论大小,我坚信只要我们有一颗敢于承担、勇于奉献的爱心,我们的事业就永远不会落伍!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清醒地意识到,公益慈善是社会财富再分配,实现共同富裕的无可替代的手段。但是,由于中国人口多,贫富差距大,仅仅依赖政府来扶贫救难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我们这些有社会责任感,有爱心的优秀企业家勇于承担责任、回馈社会,利用各种途径扶贫帮困、缓解社会压力,为建设和谐社会添砖加瓦!承蒙陈光标先生点化,让我有幸成为这方面的的探索者和实践者。当看到那些被自己帮助的人重新拾起生活的勇气、笑对人生的时候我的内心感到莫大的安慰和满足,那个时候我感到了一种灵魂的自我提升,一种人生价值的最大化。俗话说“雁过留声,人过留名”,我感觉我留下的`不光是一个名声,更是自己生命的延展,灵魂的继续!但是,随着自己对弱势群体的关注,我慢慢发现我一个人的力量是多么的渺小。玉树地震的时候,我虽然捐出了500万,但是面对顷刻间的天崩地裂,家园毁灭,区区500万简直就是杯水车薪。所以我就想联合更多的人,大家团结在一起,众人拾柴火焰高,用我们最大的能量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同时我也感觉到,我们的财富来源于社会,只有把这些财富回馈给社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才能使我们的万年基业,永葆长青!

江河或水无,英雄从来有。让我高兴的是,我看到有这么多热心公益的企业家朋友愿意加入到这个大家庭来,让我们能够在慈善的道路上相互扶持,把慈善当成一项事业来做,成为我们终身为之奋斗的目标。

日前,由于体制的弊端,国内基金会中一些不和谐音符的出现,也提醒我们做慈善基金光有一腔热忱是不够的,必须有严格的制度、专业的团队、高素质的人才长远规划、科学运作才能保证我们的基金会事业长青!很高兴,在各位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在这些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相信,有各位的鼎立相助,有基金会全体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我们的基金会一定会乘风破浪、奋勇前行。在此,我代表基金会全体人员郑重承诺:我们一定会秉承基金会“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宗旨,竭尽所能,扶贫帮困。同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科学管理,透明财务,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对各位理事负责,保证基金会每一分钱都能用在慈善事业上。对得起大家的信任,对得起社会的期待。

最后,祝本次大会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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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残疾困难救助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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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XX镇XX村XX街10号委居民李,年龄38岁。父亲于1980年转业回地方后,在XX镇政府武装部工作。可是在1994年5月份父亲因车祸去世了,当时我正在辽宁盘锦服役,家里的生活负担全部都落在了体弱多病无职业的母亲身上,当时妹妹只有15岁在读书。母亲靠在街道上干零活,打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更可怕的是母亲由于积劳成疾,患上了肺心病。这时候的她已经干不了重活。一年连吃药、住院的钱都没有。只好向亲属们借钱治病。最后只好把仅有的两间民房卖掉来还外债。

1996年我复原后,扛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在一家私企开货车,赚钱给母亲治病,供妹妹上学。由于急于赚钱,我加班加点的工作,使身体过度劳累,患上了腰间盘突出病,为了养活这个家,我还在坚持出车。由于无钱医治使病情越来越重,基本开不了车了。屋漏偏逢连夜雨,我又患上了肺结核病。因没有钱去大医院治疗,使病情一直没有好转,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家庭收入仅靠老母亲每月300元的微博遗属生活补助费和妻子每月打工挣的800元钱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可不幸的事情再次降临到我这个不幸的家庭,母亲于20xx年10月4日因心脏病离开了人世。现在一家三口人的生活费仅靠妻子每月

打工的几百块钱来维持这个家。我连租房的钱都付不起,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好投奔妹妹住在她的家里。就连母亲去世的丧葬费用也都是向亲属和朋友们借来的。在这十多年来母亲带领我们过日子,遇到很多很多的困难,但是,从没向政府伸过手,没麻烦过政府。现在我真的是走投无路,才向政府递交这份申请书,希望政府伸出援助之手拉我们全家一把,特恳请困难补助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日子。

我深信政府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我们全家期待着您的佳音。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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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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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根据xx县民政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总体方案的要求,XX年4月13至17日,我带领局生救办、低保办、优安股、福利股等股室负责人到华阳、板桥头、上庄、金沙、伏岭等乡镇就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调研采用召开座谈会,与乡镇主要负责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干部、部分村(居)民代表和救助对象进行座谈,并深入社区、村组各别走访,全面调研我县社会救助工作中的情况,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途径。调研活动得到乡镇、村干部群众的配合,调研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收获。

一、我县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概况

我县共辖11个乡镇、81个村(社区),总人口18万,其中农业人口14.6万,占总人口的81%。由于我县是皖东南山区小县,受区域和交通等条件制约,经济发展滞后,贫困面大,致贫因素多样,加之自然灾害频发,社会救助任务重、困难多。目前,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涵盖了自然灾害救助、城乡低保、优抚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慈善救助和社会救济以及教育、科技、司法、住房、再就业救助等。就民政部门而言,XX年重点落实了以下工作:一是灾害救助做到透明化。推行个人申请,村(社区居)委会审核,乡(镇)审核,村(社区)张榜公布,民政审批,财政“涉农资金一卡式”发放到户,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逐步提高。全县现有纳入财政供养的五保对象810人,其中集中供养176人,分散供养634人。投资130万元先后完成了上庄、长安、板桥头、伏岭、家朋、瀛洲、临溪、扬溪等乡镇敬老院新建和改扩建。三是低保工作实现规范化。在城乡低保上,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特别在低保金发放上,推行了银行化发放制度,减少了诸多中间环节,堵塞了各种漏洞,确保了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四是慈善工作实现社会化。XX年在省慈善协会大力支持下,共争取慈善资金236元,为解决特困群众救助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了资金保障。五是医疗救助实现标准化。城镇和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明确了救助标准,城镇和农村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全额救助年最高不超过4000元。六是优抚对象救助标准稳步提高,优待面扩大。七是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全年共列支经常性救助和临时性救助困难群众的资金物资达1815万元。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抓思想教育,抓目标管理,抓责任落实,抓资金保障和积极开展为弱势群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活动,使困难群众老有所依、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医有所保、少有所助、孤有所养,为创建和谐和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我县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近年县政府在社会救助中力度不断增大,并初步建立了社会救助管理体系,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作为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1、救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随着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灾害救助、医疗救助和优抚救助等制度的逐步建立和运行,城乡困难群众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但专项救助制度有待完善。医疗、教育、住房、再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尚不完善,造成贫困家庭医疗难、子女上学难、住房条件差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现行的优抚、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主要解决了民政对象的生活困难,他们患小病的医疗费用还可以解决,但患大病、老病的医疗费用少则上千元,多则几万元,虽然新农合给予一定的比例报销,但只是杯水车薪,根本解决不了大病医疗费用。在救助实施中,生存性救助多、发展性救助少,输血型救助多、造血型救助少,无法使救助对象通过全面的、综合的救助从根本上彻底摆脱贫困状况。救助内容的简单化,难以满足救助对象的特定需求,达不到救助目的。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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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残疾困难救助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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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王国雄,今年87岁,是鄱阳县芦田乡舍头村的一位孤寡老人,由于年事已高,不仅不能从事力所能及的活,而且长年生病,卧床不起,只能靠侄儿帮助料理生活。可是现在侄儿也已经60多岁了,且长期有病缠身,无力再继续帮助照顾我这个孤苦伶仃的老人了。

现在,我没有了任何的经济来源,无法承受医药费用,生活非常拮据。为了我这无依无靠的老人今后的生活,请求政府给予解决一些困难补助,望各位领导批发为感!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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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大病医疗救助申请书怎么写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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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

本人,女,族,现年xx岁,家住x村。

我于20xx年8月份,突感心跳异常,并伴有头晕等症状,后经遵义医学院、重庆西南医院确诊为风湿性心脏病,心脏瓣膜钙化病变,必须马上做心脏手术,换心脏瓣膜。

于是,20xx年9月5日住进遵义医学院,并于20xx年9月10日进行了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在遵义医学院住院手术治疗11天,花去费用9万余元。由于这种手术后仍须定期检查和终身服用药物,后续治疗费用也是个无底洞。

由于我家住农村,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之前的手术治疗已让我的家庭负债累累,我又失去了劳动能力,我的家庭已经不堪重负,后续治疗怎么办呢?万般无赖之下,我只有向民政部门求助,恳请市民政部门给予帮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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