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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协议书范本【推荐20篇】

彩钢瓦厂房施工合同范本_彩钢瓦厂房施工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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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电梯安全、环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环保,全文共 1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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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单位: _______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为履行甲方天______________的需要,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船舶租用事宜达成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安全环保协议:

一、租用船舶名称

船名

二、租期

租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合计 月。

乙方进场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退场时间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集团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我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2、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全面进行现场勘察,对涉及到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交换意见,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

3、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

环保技术措施交底,并留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双方确认后各执一份。

4、施工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火灾、船舶海损、机损、污染等事故,双方应全力组织抢救,防止事态和损失扩大,同时双方按事故报告程序通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同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严肃处理,并提出有效的改进和防范措施,防止重复性事故发生。

5、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本工程实施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制度。抵押金用于(一)对乙方所发生事故的抢险、救灾和事故善后处理(二)因乙方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而由总包方强制进行的隐患整改和处罚等。因乙方自行对所发生事故的正常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不在风险抵押金列支范围。

乙方应缴纳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数额必须按照甲方的《工程协作单位与租用船舶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租船合同终止结算时,项目隶属单位安全、船机等部门应出具安全、环保评价书,作为乙方结算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依据。

6、双方应坚持在签订租船合同时签订本协议。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1、在乙方提供所属船舶相应证书后甲方负责办理航行通告、施工许可证及有关手续。

2、甲方对租用船舶进行安全技术文字交底,介绍本工地的特点、环境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及预防措施。

3、甲方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届时出席,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形成纪要后并监督实施。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进行超出船舶性能的作业。

5、现场调度负责对租用船舶的协调与指挥。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甲方和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2、乙方须提供有效的船舶检验报告及船舶性能资料,确保证书齐备,并向甲方提供证书复印件备查

3、乙方必须按海事部门规定配足适任船员,并向甲方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复印件备查。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调度部门的统一调度与指挥。

5、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各项有关安全、环境保护措施和各类应急预案,提交甲方审查备案。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指导和违章处理。

7、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时,乙方安全管理负责人应陪同进行,对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如不及时整改,甲方有权强制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按规定做好所属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职业健康工作。

9、船舶在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当地港口航行、施工中的有关规定,确保航行施工安全,有效保护海洋环境。

10、船舶在进行电气焊作业,须经当地海事部门审核批准,并办理“动火许可证”。按批准部门和甲方的要求方可进行作业。

11、乙方船舶在防抗热带气旋、防风暴潮应按照应急预案做好防范。

12、乙方在施工期间造成人员(包括他方人员)伤亡、火灾、海损、环境污染等事故,乙方在组织现场抢险救援的同时应立即报告甲方,并按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程序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及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非甲方责任过失造成的各类事故,乙方单位应承担一切责任。

六、附加条款

1、甲乙双方不得违章指挥,严禁超载作业。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事故责任方负责。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事故,各自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协议不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终止后自动失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盖章) 公司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

代表: (签字)代表: (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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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施工安全环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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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国际酒店(以下简称甲方)同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二、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甲方负责提供施工人员作息场地、材料、设备的对方和使用场地。乙方进场后必须认真贯彻文明施工的精神,服从甲方安全管理,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三、乙方进场时需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 施工单位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2) 现场施工负责人的委任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地址和电话。

(3) 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户口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和身份证编号。特殊工种人员的操作证复印件。

四、本次装潢工程是在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的,为了确保客人安全和维持良好的经营环境,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必须佩带“施工证”,上下楼层应走后扶梯。严禁使用客梯和同客人抢道。后楼梯严禁堆物,保持畅通。

(2) 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夜间不得进行有噪声的、登高、动用明火等施工。

(3) 在休息场所,严禁酗酒、打斗、赌博,禁止乱甩烟蒂和使用明火。

五、施工人员必须办理“施工证”后才能进入客房区施工,“施工证”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花名册进行发放,宾每人收取押金10元,在完工后退证时退还押金。

六、乙方在施工时必须认真贯彻劳动局和消防局有关安全生产、防火安全的有关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材料时严禁现场吸烟及使用易产生明火的电动工具,并做好防火、灭火等准备工作;电动移动工具、临时电源、插座等必须完好无损。如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七、动用明火的管理规定:

(1) 动用明火(电焊、气割等),必须办妥动火证后才可动火。

(2)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操作证,持证上岗。

(3) 申办动火证前必须做好一切防火、灭火准备工作。如:在易燃物体周边动用明火,要用难燃物阻隔、洒水等;在隔层内动用明火,要有难燃物遮挡和隔断;在每个 动火点5公尺内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等。

(4) 每个动火点都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在动火时离开现场;动火结束后,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消除隐患,在规定的守护时间后,确定安全后才能离开。

(5) 甲方如发现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时,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

八、高空作业管理规定:

(1) 高空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防止高空坠物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 在建材吊运、安装等作业时,现场地面要设置防护区域,增设安全监护人员,加强对行人的引导。

(3) 施工时需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工具要有防脱手坠落措施。

九、其它双方需补充的条款:

如有造成人员伤亡(行人、施工人员及饭店职工)均由施工方负责。甲方有协助伤亡人员的抢救义务。

十、乙方在施工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的,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以上协议经双方签订盖章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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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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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建(轻包)甲方房屋建设2幢,建筑面积约1920平方,具体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负责房屋建筑材料(砖、钢筋、水泥、石子、河沙等)。

2、乙方负责房屋建筑轻包为主,并负责钢筋工、泥水工、木工等。并负责场地看护,解决食宿(包括施工人员)。

3、浇筑时按甲方要求,其它建筑方面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二、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规范施工。

2、施工日期自20__年9月1日开工起180天完工。

三、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本工程共计费用(轻包工)约48万元,工程结算待竣工后按实结算。工程开工后基础做平付25%,每做好一层付15%,结顶后付10%,工程竣工后扣留总结算价的5%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四、质量保留金工程全部完成后,甲方扣留工程总结算价的5%为缺陷责任期的质量保留金。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后1年,期满,经甲方验收有工程缺陷时,乙方按合同标准修复缺陷或按缺陷情况扣除修补费用于修补工程缺陷;工程无缺陷的按本协议分期付款时退还质量保留金。

五、事故责任施工期间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施工人员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等造成的后果、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其它条款施工期间,乙方应按规定设置施工标志,做好“三度一排”,确保道路正常通车。施工期间,乙方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建筑材料应妥善保管,以防流失、扬尘扬沫。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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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1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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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一、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健康安全环境业绩、设备设施安全状况、人员上岗资格等进行审查。

2、甲方应提供本单位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责成乙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停工直至终止合同。

3、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监督约束本单位职工在进入乙方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环保责任。

二、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公司的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乙方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贯彻落实。

3、乙方必须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乙方应为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设备设施,保证合格的安全环保生产条件。

5、乙方应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培训,特殊工种必须确保100%持证上岗。

6、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法规为参与项目施工的全体人员、设备办理保险,并为施工人员配发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7、乙方应当要求甲方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双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相关规程。

8、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安全环保情况,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

三、生产组织与协调

1、施工作业过程的生产组织由乙方全面负责。乙方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应成立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明确项目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及职责,确保安全环保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发生事故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乙方在项目开工前,组织对项目施工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并根据识别评估结果,制定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以及有关规程和制度,并在施工作业中落实。

3、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或委托地方政府对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电气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施工前应组织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参与项目施工人员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4、乙方应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必须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5、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管理,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工业动火等作业由乙方负责到地方政府办理审批手续。

7、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8、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9、乙方在购置、使用、运输、贮存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危险物品时,必须按规定到地方政府办理审批手续。

10、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或个人进行施工。

四、其它补充条款(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制定)

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2条款中增加乙方在施工期间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制度、法律法规。

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4条款中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责任。

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3条款取消。

五、事故处理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总包方应立即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

六、违约责任

1、工程未经过验收交付,甲方提前动用相关设施引发事故时,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引发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害、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其它

1、本协议争议解决办法与承包合同争议解决办法相同。

2、本协议作为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承包合同同时生效或终止。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按有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单位(盖章): 承包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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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筑施工安全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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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协议

发包单位:团风县十力中学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湖北恒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团风县十力中学学生宿舍改造

2、工程地址:十力中学院内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学生宿舍改造及附属工程

4、分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4 月 30 日起开工至 年 7 月 26 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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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2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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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健康安全环境业绩、设备设施安全状况、人员上岗资格等进行审查。

2.甲方应提供本单位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责成乙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停工直至终止合同。

3.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监督约束本单位职工在进入乙方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环保责任。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XX公司的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乙方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贯彻落实。

3.乙方必须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乙方应为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设备设施,保证合格的安全环保生产条件。

5.乙方应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培训,特殊工种必须确保100%持证上岗。

6.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法规为参与项目施工的全体人员、设备办理保险,并为施工人员配发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7.乙方应当要求甲方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双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相关规程。

8.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安全环保情况,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

三、生产组织与协调

1.施工作业过程的生产组织由乙方全面负责。乙方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应成立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明确项目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及职责,确保安全环保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发生事故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乙方在项目开工前,组织对项目施工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并根据识别评估结果,制定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以及有关规程和制度,并在施工作业中落实。

3.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或委托地方政府对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电气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施工前应组织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参与项目施工人员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4.乙方应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必须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5.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管理,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工业动火等作业由乙方负责到地方政府办理审批手续。

7.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8.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9.乙方在购置、使用、运输、贮存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危险物品时,必须按规定到地方政府办理审批手续。

10.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或个人进行施工。

四、其它补充条款(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制定)

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2条款中增加乙方在施工期间还应严格遵守XX公司的相关制度、法律法规。

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4条款中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责任。

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3条款取消。

五、事故处理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总包方应立即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

六、违约责任

1.工程未经过验收交付,甲方提前动用相关设施引发事故时,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引发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害、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其它

1.本协议争议解决办法与承包合同争议解决办法相同。

2.本协议作为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承包合同同时生效或终止。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按有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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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20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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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工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

3.工程内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

(1)_________。

(2)应注明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6.资金来源: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 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定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四条 工程造价: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第二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 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与承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第六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发包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承包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发包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承包方应接受并执行。

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八条 技术标准

双方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同发包方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 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条 联络

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系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十一条 图纸

1.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三章 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 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2.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

4.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1)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十五条 发包方代表

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发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发包方工作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八条 承包方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发包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发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承包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发包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第十九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发包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承包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6.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 交通运输

第二十条 交通运输

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

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第五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二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发包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方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进度计划

1.承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条款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承包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二十三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五条 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 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章 质量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 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3.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以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八条 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4.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_________

5.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 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负责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设备制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承包方采购,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发包方承担。

7.发包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三十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章 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条 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十二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三十四条 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八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六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应当在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三十七条 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 计量与支付

第三十九条 计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计量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5.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第十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十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四十一条 发包方提供材料

1.发包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方,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一起验收。无论承包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承包方验收,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发包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发包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发包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供应材料

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十三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发包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十一章 工程变更

第四十四条 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第四十五条 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价款变更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十二章 验收与结算

第四十七条 验收

(一)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承包方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发包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发包方承担;

(1)工程验收,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二十四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代表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时,承包方承担支出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二)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5.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1款至4款办理。

7.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四十八条 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

3.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支付结算价款。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方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6.发包方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 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承包方向发包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

第十三章 违约、索赔和争议

第五十条 违约

1.发包方违约

(1)提到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2.承包方违约

(1)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五十一条 争议处理

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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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装修施工安全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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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安全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业主)____________ 联络方式: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工程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家庭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范围: 卧室、客厅、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套内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弱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地面龙骨、毛地板铺设、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房门等设施的安装,储藏室、搬运工程等其他双方约定以及住宅室内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打孔工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6.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人民币______元整。 人工费:人民币______元整。

管理费: 无。 设计费:无。

垃圾清运费:无。 税金:无。

材料搬运费:无。

其他费用:无。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为闭口价款,包含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所有的人工和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外其他所有辅料费用。

如因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而产生的额外材料费用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

第二条 关于双方职责的约定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4)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按时提供自购材料。

2.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并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甲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

(2)乙方在装修期间全面全程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管理和施工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质量、向甲方提出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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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施工工程承包安全环保职业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全文共 8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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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工程施工进度需要,现将昆山协多利金属有限公司新建厂厂区道路工程由乙方施工。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公平公正以及完全清楚并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当地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合同工程的具体情况,签署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昆山协多利金属有限公司新建厂区

1.2 工程地点:昆山市陆家镇华阳路东白杨路南

1.3 工程内容:昆山协多利金属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内道路施工

1.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施工需要,负责组织本工程的施工、维护、竣工验收、修补、保修和工程服务等工作。

1.3.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工程范围等),由此而引起合同价款的调整,按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任何形式的补偿。

2.工程的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 本合同工程的承包范围:昆山协多利金属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内道路施工 。

2.2 本工程性质为合格工程,其中的工程造价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合格的固定总价。

2.3 乙方应做好合同工程范围内的施工、维护、验收、保修、工程服务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厂区内道路垫层施工、基层施工、原道路清理、钢模支设(含钢模材料)、砼面层施工、路面养生、切缝、路面刻纹、路边平侧石安铺、汽车和自相车停车场的垫层、草坪砖铺设以及过路管道切除原路面和市政道路连接等工作。

2.4 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包调试、包维护、包验收合格。本合同的保修期按合同文件之《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执行。

3.合同工期:

3.1 开工日期为20__年  4月  10日。

3.2 竣工日期为20__年  5月 25  日。

4.技术要求

4.1 路面层体结构要求(从下至上顺序依次为):路基碾压密实(200mm分层来回夯实3次,压实系数不小于0.94)、400厚3:7灰土夯实、200厚级配碎石灌M2.5水泥砂浆、250厚C30混凝土面层。

4.2 施工基层厚度允许偏差:路基层300mm±20mm,灰土层为400mm±20mm;碎石层200mm±20mm;混凝土面层250mm±5mm;如果达不到以上要求,每发现一处,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0.5%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在确保甲方及本合同明确的质量标准的基础上,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符合《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市政道路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标准。

4.4 如因工程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5.合同工程量、合同价款及计价结算方式

5.1 合同工程量:路面施工面积暂定为  6200  ㎡,路边石暂定为 1200  m,汽车停车场暂定为 170㎡,自行车停车场暂未计。(具体以甲方与乙方双方确认的实际施工发生量为准)。

5.2 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即¥        (暂定总价,具体以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的实际发生量核算为准)。

5.3 各综合单价如下:

(1) 混凝土路面清理、定位、支模、测水平、浇筑、切缝、刻纹、养护综合单价为              元/㎡;

(2)混凝土路沿石495mm×200mm×100m、混凝土路侧石495mm×250mm×100mmm路边石安铺综合单价为    元/m;

(3) 停车场地面平整、垫层浇筑、草坪砖铺设工程综合单价

为             元/㎡。

以上综合单价对应的结算工程量以甲方现场场地实测并经签字认可的数量为准。

5.4以上的所有综合单价均已包含了完成此项工程所应发生的所有费用,且已含下列各项费用:

(1)甲方要求的局部更改发生的费用;

(2)施工期间人工工资上调和其他未见因素所发生的费用;

(3)乙方人员和机械的进出场费用,各类机械设备的损耗和修理费,以及涉及本工程所需的小型工具的购置费;

(4)本协议第2条所列全部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所需费用。

5.5 乙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及签订本协议前已充分了解、研究并考虑到对乙方的施工将会造成的各种影响因素和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费用,并均已在投标报价和合同计价方式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费。

5.6 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其他工程的施工,保障道路畅通,保证甲方(或厂区内其他施工单位)材料、机械顺利进出,如因道路施工而致使其他车辆不能正常通行,乙方须无条件提供援助,保障车辆运行。

6.付款方式

工程全部结束,甲方验收合格,双方将实际施工的工程项目折合成总费用,经核算无误,签字确认后,工程款付至50%(含总价4%安全、文明施工费)。待使用两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再支付工程款45%,剩余5%,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7. 甲方责任及权利

7.1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7.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7.3 甲方应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供给乙方,并于现场书面交验。便于乙方据此安排施工,如有变动,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4 甲方有权根据施工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设计图纸、工期和工序等进行变更或调整。

7.5 在乙方请求和承担甲方发生的有关费用的前提下,为了工程的顺利实施、竣工或修补缺陷,或为了达到合同约定的其他预期目的,甲方应本着合作和尽力的原则给乙方以协助。

7.6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由甲方和监理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8. 乙方责任及权利

8.1严格按施工图纸及相关质量规范、规定进行施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进度计划安排施工,保证节点及总体工期。

8.2根据工程需要,自带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小型机械器具、围护设施,并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8.3乙方有责任在工程开工、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档案验收过程中为甲方提供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的服务,并办理相应手续。

8.4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5 乙方应作好对市政及环保设施的维护,确保路政的畅通。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8.6 乙方未能履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有关损失。

8.7乙方应自费雇佣所有职员和劳务人员,为施工人员和乙方其他人员办理相关保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或减少按照法律法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并为此承担相应的费用。

8.8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均有义务约束和制止其人员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和本项目的施工,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甲方和本项目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合同款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8.9在本园区作业造成意外伤亡事故及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作业或操作失误造成材物损失及地下隐蔽工程损坏由乙方按价赔偿。

8.10乙方委派负责本工程的负责人为乙方的派驻工地代表。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合同约定及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代表乙方与甲方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签收甲方发送的文件。

8.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必须向甲方报验,由甲方向监理公司报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

8.12乙方不得将本工程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本条款乙方责任如下:

⑴ 工程总造价中已包括所有安全管理费用,不再另行计算。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地方有关安全方面管理规定管理人员及施工,安全设施工具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在施工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⑵ 工程验收后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质量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⑶ 乙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专业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全过程中必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尤其要加强对触电事故的防范及火灾隐患的排查。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自身及第三者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⑷ 文明施工:工程总造价中已包括所有文明施工管理费用,不再另行计算。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文明施工标准施工,如由于乙方不文明施工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及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⑸ 乙方必须保证文明施工。每日施工完毕,应将作业场地清理干净,清除的杂物袋装封存,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外运。

9. 施工组织和工期

9.1 乙方组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施工人员;

9.2 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9.3 乙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

9.4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相应顺延工期。

9.5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及时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6乙方必须按甲方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9.7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伤害及影响等,同时每延误1天处以合同总价的5‰罚款。并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9.8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有权合理调整施工的顺序和工期的安排,乙方不应提出异议。

9.9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⑴ 如属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认可后,可以顺延工期。

⑵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9.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造成甲方其他工作安排时间延误,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11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时,乙方不得因不合理的原因擅自延迟或拒绝工程的验收交付工作。

10. 工程质量

10.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0.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0.3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统一标准》的规定及满足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的合理要求。

10.4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昆山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10.5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因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工程施工、工程管理、质量标准、施工规范、检验验收等方面的调整,以任何形式或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无论这种调整是否会增加乙方的费用。但工程量变化的除外。

10.6 质量管理处罚规定

⑴ 经监理和甲方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隐蔽工程除外),验收两次仍不能通过,其后每次扣除乙方工程款RMB500元。

⑵ 监理、甲方在质检中发现乙方同一类质量问题累计重复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其后每次扣除乙方工程款RMB500元。

⑶ 当月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低于80%(含80%)扣除乙方工程款RMB20__元。

⑷甲乙双方在执行10.6条款时,并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的执行。任何一方不应以任何理由或任何形式拒绝本条和其它合同条款的同时执行。

⑸根据甲方、监理或者合同条款的要求需进行验收的,但未经监理及甲方验收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常规做法除外),监理及甲方有权要求将已施工部位拆除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⑹乙方须有完善的交接检验制度,并且签认手续齐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该部分的工程款。

⑺乙方不按图纸及有关洽商、变更施工,应限期改正,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该部分的工程款,发现一次另扣除乙方工程款RMB1000元。

⑻乙方在施工中关键部位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修复;如自己无法修复,则由甲方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修复,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扣除乙方工程款RMB1000元。

⑼乙方应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对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成品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如自身无法修复的,按修复费用双倍扣除乙方的工程款。

⑽乙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标准,因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原因最终未达到合同标准,乙方按合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⑾ 以上罚款经监理、甲方签字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如有异议,应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逾期视同乙方接受。如乙方有异议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10.7在进行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须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甲乙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进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视同工期延误。

11.安全文明施工

⑴ 工程总造价中已包括所有安全管理费用,不再另行计算。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地方有关安全方面管理规定管理人员及施工,安全设施工具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在施工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⑵ 工程验收后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质量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⑶ 乙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专业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全过程中必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尤其要加强对触电事故的防范及火灾隐患的排查。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自身及第三者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⑷ 文明施工:工程总造价中已包括所有文明施工管理费用,不再另行计算。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文明施工标准施工,如由于乙方不文明施工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及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⑸ 乙方必须保证文明施工。每日施工完毕,应将作业场地清理干净,清除的杂物袋装封存,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外运。

12. 工程变更

12.1 设计变更

⑴ 为了使工程能顺利竣工验收以及其他原因,甲方有权对工程的设计、施工、用材、乙方的工作范围和内容等与合同实施有关的事项进行变更,乙方应及时按变更进行施工。

⑵ 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批准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乙方才能按图进行施工;由于甲方不能及时反馈设计变更通知单,导致施工进度延误及错过更改时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但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⑶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工程变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范围和内容、标准等),因乙方擅自进行工程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⑷ 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甲方签字批准后实施。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被甲方采用,或乙方在施工前及时纠正图纸错误,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奖励。

12.2 其他变更

⑴ 甲方提出的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于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小心保护,属乙方拆除时未采取保护措施或拆除后保护不当的,由乙方负责。

⑵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它重大变更(设计除外),由双方协商解决。

⑶ 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下令实行计日工作,乙方在继续进行这项工作期间,应每天向甲方提交这项工作所雇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种和工作时间的清单,以及用于这项工作的各种材料和施工机械名称和数量及相应的使用时间的清单,一式两份,每种名单和清单核实无误或商定后,应由甲方在一份副本上签字交还给乙方。

⑷ 乙方不得拒绝甲方的工程变更和其它指令要求,必须严格遵照甲方和监理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否则甲方将另外委托施工单位完成,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将双倍作为罚款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12.3确定变更价款

⑴ 甲方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28天内,进行初步审核后,在结算时予以最终确认。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28天后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

⑵ 工程变更价款的支付应符合合同其他部分和甲方程序的要求。

13. 竣工验收与结算

13.1 竣工验收

⑴甲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未通过验收的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⑵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乙双方进行工程量确认和工程款支付事宜。

14. 违约、索赔和争议及合同解除

14.1 因乙方违约,甲方对乙方的任何罚款和违约金的扣除等并不意味着乙方可以不履行完成工程的义务,也不免除乙方履行合同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14.2 如果乙方打算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索取合同外的费用补偿,他必须在合理预见到将导致增加合同外费用的事件发生时,尽快将其索赔的意向书面通知甲方,但无论怎样,该通知不得迟于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否则视为乙方的索赔不成立,乙方将无权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

14.3 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除此之外,乙方不得提出其他补偿要求。

14.4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5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向乙方提出索赔。

14.6 合同解除

⑴ 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⑵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⑶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解除合同条款。

15. 补充条款

15.1 乙方应该自费铺设和养护所有必须的道路和进出通道,并且在甲方提出要求时,拆除上述道路和设施,恢复原貌。乙方应当允许甲方或甲方另行专业发包单位使用乙方所铺设的任何道路,但这种使用以不得使道路造成不适当的损坏或过分妨碍乙方的工作为前提。

15.2 乙方应负责对本工程的放线,并做到准确无误。工程各部位的位置、标高、尺寸的正确性,以及有关的必要的仪表、器械和人员也均由乙方负责。如果在工程进展的过程中,甲方和监理发现工程某一部分的放线、位置、标高、尺寸或校准出现误差,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自费校准这些误差,直到符合合同规定为止。但是,如果发生的这种误差的原因是由于甲方提供的不正确的数据而引起的,应由甲方负责。甲方和监理对任何放线、测线或标高的检查都不减轻乙方为保证这些方面的正确所应负的责任,并且乙方要仔细地保护和维护好工程施工所需的放线用的所有水准标志,观测杆、测标及其它事项,直到甲方同意放弃上述水准标志,观测杆、测标及其它事项为止。

15.3 乙方不应认为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场地在开工之日就具备进入这些场地的正式通道。除甲方明确划给乙方单独使用的场地外,乙方所使用的其它场地不得独家使用,应按甲方和监理要求共同使用。

15.4 除非工程施工需要且持有甲方签发的书面许可,否则乙方的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由其他施工单位管辖的或已交付使用的甲方的建筑、场地或现场。乙方应警告其人员,未经许可擅自进入这些场所,将按规定调离现场。

15.5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退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30日内退出施工现场,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乙方未能按要求退场,应参照当地标准支付场地租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⑴ 乙方未能有效履行投标前发承包双方达成的有关协议;

⑵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实际进度滞后于合同进度  30 日(含节点进度);

⑶ 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有效履行本合同,导致甲方权益已受到重大侵害时,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无法确保甲方的权益或在14天内仍无实质性改进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⑷ 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生3次以上质量不合格的;

⑸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的人员发生聚众斗殴或有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等干扰正常秩序的行为时,甲方有权要求其退场,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壹万元违约金每次,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⑹ 因乙方原因受到媒体曝光达2次,对于甲方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⑺ 因乙方原因受到行政机关处罚2次以上;

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⑼ 乙方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舞弊、欺瞒甲方的

⑽ 合同签订后,经进一步查实乙方不具备工程所要求的技术力量和施工人员的;

⑾ 乙方不能履行、明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愿履行合同义务的。

16. 协议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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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劳务分包安全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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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施工需要,现将_________工程的部分 工作,分包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就安全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作业现场。

2. 甲方安全员有权检查乙方自制设备或施工设备(切割机、电焊机、乙炔瓶等)是否符合标准,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安全员有权制止施工。

3. 甲方对工程有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指出,有权对乙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对违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4. 甲方负责办理本工程的意外伤害保险。

二、 乙方责任

1. 服从甲方工作指令,非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一律不得接受。

2. 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龄必须在法定的工作年龄范围内,及在18周岁以上及法定退休年龄以下,达到退休年龄的、童工、及未成年人一律严禁使用。若使用此类人员,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消防等方面的教育,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按照安全纪律、制度法律、法规施工。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有权终止协议。

4. 乙方在施工、制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焊工、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携带特种作业许可证,以备随时接受检查,作业人员名单必须报甲方一份备案。

5. 施工前,乙方应组织所属人员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的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7. 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向甲方借用的安全帽、安

全带,工程结束后及时归还,若遗失照价赔偿,乙方应督促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8. 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9. 乙方子施工期间使用的各种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签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借入适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的伤亡事故均由借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0. 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确实需要拆除更改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用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承担。

11.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用他用。

1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财产安全及相关协助人员的人身安全。在施工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本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加一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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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湖北省农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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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合同

甲方(农贸市场开办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农贸市场食品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乙方进入甲方开办的农贸市场经营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下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具备开办市场的主体资格,对乙方的食品质量安全履行以下义务

(一)查验乙方具备应有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建立市场经营者档案;定期组织乙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体检费用由_______方承担。

(二)查验乙方应具有的食品质量检验、检疫及检测合格证明;对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查验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查验散装或自行分装食品名称、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或分装日期、保质期,查验定型包装食品中文标识及相关说明。

(三)定期公布乙方食品自检、抽查信息及食品质量安全状况记录。

第三条 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食品经营资格证件,保证不销售以下食品

(一)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食品;

(二)没有质量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的食品;

(三)没有商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地址、生产日期或者分装日期、保质期等中文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含有“瘦肉精”等有害成分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五)施用过甲胺磷等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来源不明或不合法的食用农副产品;

(六)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食品。

第四条 甲方配备与市场规模和市场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检验设备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免费对乙方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查检测。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停止销售该食品。乙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到法定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合格的,该食品重新在本市场销售,复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检结果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知悉并遵守甲方有关市场食品经营的管理制度,并于本合同签订日向甲方缴纳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合同期内乙方未发生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甲方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食品安全保证金全额返还;合同期内乙方发生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办理。

第六条 甲方负责接待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协调解决食品质量安全纠纷。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乙方侵害且不能获得赔偿的,甲方可先行赔偿,赔偿经费从乙方缴纳的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支付,事后向乙方追付。

第七条 发现乙方出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应在第一时间告知乙方和相关消费者,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第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向乙方双倍返还食品质量安全保证金。

第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指出,并督促其改正;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可实施以下措施

(一)发现乙方经营不合格、有毒、有害食品的,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销毁;

(二)发现乙方经营来路不明或来自非法渠道的食品的,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阻止该食品转移;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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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工业氯化钠处理合作安全环保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环保,全文共 4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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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以及国家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油水井常规作业施工工程项目服务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中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主协议中的安全生产事项订立本协议如下:

1.定义及解释

1.1违约、违规、违章:指安全协议当事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安全规定、标准,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

1.2事故:指在安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

1.3不可抗力:指协议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雷击、雪灾、风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罢工、当事人之外的破坏行为等社会事件。

1.4 HSE“两书一表”:指承包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及将该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具体是:项目HSE计划书、HSE作业指导书、HSE现场检查表

2.项目作业概况

2.1 工程项目名称:油井大修

2.2 工程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 月 日

2.3 工作量:

2.4 工程项目内容

2.4.1 油井检换泵常规作业基本内容:起出杆、管、泵,更换损坏部件,重新按设计要求下入管、杆、泵,使油井恢复正常生产。

2.4.2 水井常规作业基本内容:起出原井管柱检查,更换损坏工具,重新按设计要求下入完井管柱,磁性定位合格后憋压释放封隔器,交井恢复生产。

2.5安全环保要求:

油井: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施工,憋压合格。

水井:按照设计标准施工,磁性定位合格,验封合格。

2.6 主要危害

油井施工现场易对环境造成污染,遇明火易发生火灾,易引起油气中毒。

注水井起管柱时封隔器不解封易发生飞管,施工现场易对环境造成污染。

3.双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工程项目情况编制HSE“两书一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规、标准,遵守油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控制危险点源。

3.1.2有权现场检查乙方的施工作业项目HSE计划书和作业指导书落实执行情况。如发现存在重大隐患问题,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

3.1.3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各种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设施和器材,对使用不符合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规定的设备及器具有权要求其更换或停止使用。

3.1.4有权禁止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的乙方人员上岗。有权要求更换、调整施工现场内身体条件和安全技能素质不具备岗位要求的乙方人员。

3.1.5有权对乙方的HSE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有权制止和纠正,并按协议规定的条款视情节给予处罚。

3.1.6 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由于乙方设备、设施或操作、管理等因素造成的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赔偿责任。

3.1.7对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或植被破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项目验收前治理恢复,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施工作业费用中扣除。

3.1.8发生事故后,甲方有权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通报或上报。

3.1.9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乙方进行经济索赔、要求其停止施工进行整顿。

3.1.10 有权要求乙方配备防污染设施,采取防污手段,预防各类环境污染等事故发生。

3.2甲方的义务

3.2.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2.2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两书一表进行审查、备案并保密。

3.2.3根据主协议约定为乙方提供满足协议规定的作业现场条件。

3.2.4从事有毒物质施工井作业,开工前必须向乙方进行施工前设计交底。

3.2.5甲方必须指定有关专业人员按照协议规定的内容,对乙方施工作业有关HSE技术要求进行交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2.6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对乙方发生的HSE事故进行统计、报告。

3.2.7按双方约定完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3.3乙方的权利

3.3.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协议中规定的HSE环境和条件。

3.3.2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3.3.3在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

3.3.4乙方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抢险,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3.5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但应立即报告甲方有关部门。

3.3.6对乙方存在严重安全问题,视情节退出油田公司市场。

3.3.7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3.4乙方的义务

3.4.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HSE管理组织机构,设立HSE现场协调员,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HSE两书一表,供甲方审查备案。

3.4.2按规定组织好本职范围内的HSE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

3.4.3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甲方要求报告事故。

3.4.4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4.5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3.4.6自觉维护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和器材。

3.4.7 动火须按甲方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落实防火措施。

3.4.8做好防喷预案,落实防喷措施。

4.事故调查

在主协议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的与甲方有关的安全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定责任。事故调查应按照国家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油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

4.1乙方发生轻伤两人以下事故由乙方自选组织调查,并进行登记,报甲方备案。

4.2乙方发生重伤、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的,应立即报告甲方,并按事故上报规定报告当地政府。甲方将参加事故调查。

4.3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调查组提出的调查处理意见进行处理,并将员工死亡事故调查情况书面报送甲方。

4.4乙方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时,乙方应尽予以治理,必要时停工进行治理被污染的环境,并将污染事故的原因及治理措施报甲方审核。

4.5乙方发生诸如有毒气体泄漏等严重污染环境事故时,应立即疏散周边人员,并报告当地政府和甲方,进行紧急抢险。同时成立有甲方参加的联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5.违约责任及处理

5.1施工作业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2甲方项目安全监督及相应管理人员有权按照HSE有关规定制止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拒不接受监督管理的,有权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终止乙方施工的建议,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3若甲方未能按照协议履行甲方应负的安全职责而导致发生事故,影响施工进度的,除顺延竣工日期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损失。

5.4甲乙双方对发生的事故都负有责任的,按各自责任的大小分担相应责任。如甲乙方之间发生责任纠纷,可请求上一级部门调解或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5.5由于乙方人员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超指定区域、超指定时限作业等违章作业而造成的HSE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损失。

5.6 乙方在施工中,不遵守环保规定或未按甲方指定地点,随意排放污染物,不采取防喷措施等,属乙方责任,造成的各类环境污染,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7 乙方不按照甲方指定的施工作业范围施工,或不按甲方指定的路线行驶,造成破坏植被污染环境,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8乙方在实施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已颁布的有关环保安全方面的法规、法令和条例,应防止对大气、河流、湖泊、陆地和生态的污染和损害,并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和污染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9当政府主管部门以及甲方派人员依法检查作业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和安全时,乙方应为检查人员提供必要的协助,并事先告知现场的安全规则和规定。

5.10乙方完成作业后,应按当地有关规定对作业现场的土地进行平整、还原或恢复,甲方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交井。

5.11在甲方指定的施工作业范围外由于机油、柴油等油品及泥砂、污水造成的环境污染而发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5.12施工中发生的井喷、冒油等造成的环境污染而发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5.13在履行协议时,乙方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制度而造成机械事故或人身重大伤亡事故,其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作业过程中保证不淹地、不喷管,出现淹地、喷管伤人等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5.14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各单位安全科对安全生产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初审,并作为安全协议附件上报审查。

5.15在施工中发生井喷、溢流等现象,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汇报。

5.16乙方不制定安全生产和环保措施、上岗人员不具备资格、不按照安全规程施工或服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积极进行整改时,在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的,每缺少一项,甲方有权扣 ——元。

5.17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每发生一项,有权扣 ——元,情节严重的,取消进入甲方市场的资格。

6.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主协议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当事人双方依据主协议中双方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7.协议的履行期限

本协议的履行期限与主协议保持一致,如果主协议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协议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8.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本协议与主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随主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9.保险

乙方协议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其自选承担。

10.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按照主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11.附则

11.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协议专用章后生效。

1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协议与主协议同时生效,并作为主协议的组成部分。

11.4以下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在安全部门备查:

HSE两书一表(HSE计划书、HSE作业指导书、HSE现场检查表);

甲方(协议专用章): 乙方(协议专用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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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装修安全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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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安全协议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将装修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装修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分包形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止完工。

三、乙方在甲方装修工程项目进行施工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为了方便于双方的管理,确实保证施工和施工场所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协议书:

1.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现场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责任人。

2.施工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施工人员及现场安全负全责

3.施工单位必须有国家认可的相关施工资质,施工人员需有“人生意外伤害保险”。

4.施工队入场施工前,须提供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施工许可证》、《出入证》。

5.施工单位必须教育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商场各项内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高空作业安全规程»、«装修施工规范»、«装修管理流程»、«装修规程修安全违规处罚细则》等规范安全文明施工,对教育仍不服从管理者,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者家甲方有权将其清理出商场外。6.乙方施工人员夜间进场施工,应办理临时出入证并填写楼层装修申请单,两项缺一不可,凭出入证进场施工,并按甲方规定的入口进出。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禁止饮酒后上岗,发现烟头每个50元,发现当众吸烟或酒后上岗一次扣款500元,依次类推。

8.施工时现场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到商场办理动火手续,经批准动火现场必须有专人进行现场监护,配备灭火器材和水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9.动用工地各类电器、线路和接照明动力电源,必须报甲方部门审批,经批准方可施工,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饭煲、电炒锅、碘钨灯等大功率电器,施工中严禁楼面积水,防止水下漏,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施工时不得损坏施工单位原结构的承重柱和梁及其他公共设施,严禁动用和损坏单位各类消防设施,擅自动用者视情节扣款500—10000元,造成消防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损坏的,按价给予赔偿,造成报警和喷淋功能不能运作而发生事故的,将由消防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1.施工人员不得到甲方单位非施工办公场所地乱窜、闲逛,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其清理出场并停止乙方施工。

12.根据甲方装修安全规定,装修过程中或验收时发现不用阻燃线一米扣款1000元,一处防火涂料未刷扣款100元,一米电线不穿管保护扣款200元,易燃易爆品超量扣款1000元。

13.乙方了解所有规程、规范后双方签字生效。

14.公用工程施工单位的以上违规所扣款项在施工款项中予以兑现,其他单位或个人装饰施工单位则在保证金中扣除。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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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工程施工安全环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全文共 3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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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管理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本着自愿、公平、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工程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环保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性质:资本性支出工程项目(新、改、扩建设项目)、检维修“√”。(对应划“√”)

三、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

四、相关附件:(如工程合同等)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的资质和安全环保业绩进行审查。

2.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甲方和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3.有权要求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的安全保证措施方案,并进行审查和备案。

4.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甲方的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和器材。

5.有权对乙方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6.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或其它处理。

7.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

二、甲方的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和甲方及其上级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2.对乙方进入甲方区域作业的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及办理相关入厂手续。

3.在作业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交底,如向乙方提供与乙方作业相关的甲方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线等状况的数据。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4.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作业需要的环境条件。

5.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环保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业的环境条件。

4.有权要求甲方在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提供有关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线等状况的数据。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5.发生严重危及乙方人员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强化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环保意识,服从甲方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

2.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和上级的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3.根据工程服务安全施工作业的需要,乙方应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根据甲方要求编制《安全风险评价报告书》,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措施方案,经甲方审批并备案。

4.乙方应编制并提供的相关资料:(1)安全组织机构及网络图、安全工作计划、安全防火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专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2)安全教育与培训;(3)现场安全检查和日常检查;(4)现场安全施工的协调;(5)现场安全卫生与急救;(6)现场运输与交通安全;(7)高处作业与脚手架;(8)用火作业与消防;(9)起吊作业;(10)有毒有害作业与防护;(11)施工用电安全;(12)现场照明;(13)粉尘作业防护和噪声防护;(14)有限空间内作业;(15)防暑降温与防寒防冻;(16)废料、废气及废水的处理和排放;(17)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批准;(18)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19)其它。

5.在作业前要组织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接受甲方的入厂安全教育,同时,乙方要对直接参加施工的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法、企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规章制度、作业现场的危险性及安全措施、作业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急方法等,并进行安全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7.在作业前,必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与施工作业相关的各种票、证、书,如动火票、临时用电票、高处作业票、进车票、动土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等,要按照票、证、书及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各种安全规定;作业人员要随身携带各种票、证、书,以备检查。

8.在施工区域内搭建临时建筑物应事先提交申请,并有具体区域相邻建筑、管线位置图,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搭建。

9.在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有安全警示标志,施工作业现场危险区域,夜间设红灯警示。

10.严禁进入非施工作业区域或场所,不得乱动乱碰或拆卸甲方任何设备零件或附件;自觉维护作业区域内的建构筑物、设备管线和安全消防设施,在作业中可能对其构成影响和威胁时应立即提出并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护。

11.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配戴安全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殊工种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12.未经允许,不准占用消防通道,需占用或破路工程,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后,立即恢复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13.发现作业过程中有不安全行为、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

14.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事故。

15.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16.承担所属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以及施工期间的自有及租用设备的保险责任。

17.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废料,必须达到环保排放要求方可排放或按要求回收,存放到指定场所。

18.产生噪声污染的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采取消音措施,达到环保要求后,方可施工。

19.在环保设施施工中影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穿越或迁移污水管线等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施工。

20.注重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结束后,须经甲方安全环保部门和施工主管部门及上级部门检查验收签字。

21.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经甲方审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专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要求,未造成事故时,依据协议约定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二、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上报。

三、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检修质量及购买的原材料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上报。

第五条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发生事故,由事故责任主体单位上报事故;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七条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协议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八条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第九条纠纷解决的方式: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工程服务合同所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是工程服务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工程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与工程服务合同的实际履行期限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协议相应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第十二条协议中的有关名词如违章、事故、不可抗力等,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释。

第十三条针对协议需明确的具体安全环保要求另行说明。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甲方安全环保负责人(签字):___ 乙方安全环保负责人:(签字):__

甲方工程建设负责人(签字):___ 乙方工程建设负责人(签字):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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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电梯安全、环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环保,全文共 2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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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

一、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资质、健康安全环境业绩、设备设施安全状况、人员上岗资格等进行审查。

2、 甲方应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环保规定,提供本单位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需要动土、动火等作业由甲方办理相关的作业证。

3、 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各类作业过程中的违章和不安全行为,责成乙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并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停工直至终止合同。

4、 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监督约束本单位职工在进入乙方生产现场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环保责任。

二、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必须持有法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资质登记证书、安全资格许可证,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合作协议生效前乙方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排污申报登记注册证、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的复印件提供给甲方留底。

2、 乙方必须确保处置过程符合环保及安全要求,生产、储存、利用必须得到消防、环保部门认可。

3、 乙方在运输、装卸、储存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运输单位必须持有效的运输证,驾驶员、押运人员必须持从业资格证,同时运输过程必须采取恰当的安全环保防护措施。做到不滴漏、不倾倒、不洒出,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环境影响一切由乙方承担责任。储存场地由专人负责管理,并符合要求。在甲方厂内乙方人员必须佩戴胸卡且不得擅自闲逛。

4、 乙方在使用及处置回收氯化钠盐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安全规定,如出现任何事故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

5、 乙方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并在各类作业过程中贯彻落实。

6、 乙方在甲方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应在甲方安环管理部登记备案,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7、 乙方需要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教育、施工规定以及相关考核细则的学习。

8、 乙方应为所有作业过程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设备设施,保证合格的安全环保条件。

9、 乙方应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人员进行作业,组织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培训,特殊工种必须确保100%持证上岗,乙方必须定期开展内部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

10、 乙方负责自身所有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并设立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如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安全环保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1、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法规为参与项目的全体人员、设备办理保险,并为作业人员配发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12、 乙方人员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作业,不得做与自身作业无关的事,不得擅动甲方的生产设备装置,确因需要须征得甲方有关负责人批准,否则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13、 各项特殊作业要在办证后方可施工,严禁无证作业。

14、 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安全环保情况,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

三、 生产组织与协调

1、 乙方作业过程的组织由乙方全面负责。乙方在作业开始前明确项目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及职责,制定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以及有关规程和制度,并在作业中落实,发生事故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 乙方在项目开工前,组织对项目施工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根据项目风险识别和评估结果,编制事故应急预案,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甲方安全环保管理部备案;乙方应加强应急培训和演习,落实应急责任。

3、 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或委托地方政府对参与项目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并在开车前组织所有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参与项目人员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4、 乙方应定期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必须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5、 乙方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管理,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涉及到动火等特殊作业的,乙方必须指定专人在现场监护。

6、 乙方在作业过程中,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管道、阀门、仪器等设施上不允许站人,如因违反规定而造成后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 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8、 乙方在购置、使用、运输、贮存与有关的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危险物品时,必须按规定执行。

9、 乙方应定期组织安全环保例会,并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环保例会,汇报其安全环保情况,认真落实甲方的有关安全环保工作要求。

10、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11、 乙方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照甲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四、 其它补充条款

1、 严格落实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日常工作中新增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2、 乙方需公摊我公司的公共卫生费。

五、 事故处理

乙方项目过程中发生事故时,乙方单位人员应立即通知甲方安环管理部人员(_____________。并于24时间内向优士化学安环管理部提交事故报告,包括事故时间、地点、事故原因、伤亡情况以及补救措施等。若不及时通报所发生的事故,则作为隐瞒事故处理,并给予20__元的罚款处罚。

六、 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原因引发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害、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 其它

1、 本协议争议解决办法与合作协议争议解决办法相同。

2、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3、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按有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签章: 乙方单位签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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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生安全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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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格做到“四不准”即:不准横穿马路、不准私自下河塘洗澡、不准购买零食或饮用不洁水和不准在非上课期间随意进入校园。凡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学校概不负责。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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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协议范本含工人管理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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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定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扩建生产车间及辅助用房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范围): 土建总承包、安装总承包

2、工期

工程项目施工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范、规程。

第三条 安全管理目标

乙方在承担本工程施工期间,必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并达到以下目标:

1、杜绝重伤及以上级别事故。

2、负伤率控制在10‰以内。

3、现场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

4、杜绝火灾事故。

5、杜绝爆破器材事故事件。

6、杜绝交通事故。

7、杜绝铁路交通安全事故。

8、杜绝机械设备事故事件。

9、杜绝管线破坏事故事件。

10、杜绝职业病和急性中毒事故事件。

第四条 甲方指定本项目安全总负责人为________ ,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为________ 。乙方指定本项目安全总负责人为 ,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为 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严格服从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活动部署。乙方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应交由甲方审查、审核或批准。

2、乙方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料。

3、乙方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专职或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上设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5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至少1人),认真履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乙方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死亡事故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退场,直至中止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应对对乙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将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培训记录和签字手续)交甲方备案,接受甲方监督。

4、乙方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符合要求的上岗证,自行承担费用,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上交甲方。没有持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5、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

6、乙方必须对进场作业人员认真进行身份核查,拒绝使用身份可疑或患有职业禁忌的人员。同时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实行按需配置,并到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甲方指定的地点采购,确保质量过关。同时乙方要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同时为作业人员提供防暑、防寒等防护用品。

7、乙方必须对进场员工进行工前和经常性安全教育,确保员作业人员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并完善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定期将资料收集齐全后必须报送甲方审查、存底。乙方对甲方安排的生产任务,须与甲方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8、乙方在安排作业人员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交至每一名作业人员。

9、乙方要组织施工班组积极开展班组周一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技能,保证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乙方负有对双方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义务。乙方接收后,视同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完整齐全且符合安全要求,乙方独立的对工程承担安全责任。

10、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

1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__)的要求正确用电,不得违反“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规定。

12、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作业人员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13.乙方违章作业的,甲方有权制止,乙方重大违章行为的,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同时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乙方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应当予以及时处理,消除隐患。甲方也有权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以消除安全隐患。

14、对甲方人员的指挥乙方无权拒绝,若甲方的指挥乙方能够证明确属违章指挥或者能够证明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乙方可以暂缓执行,并报甲方复核。若甲方复核后查明不属实,乙方需立即履行甲方的指挥,同时乙方应承担停工期间的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15、乙方施工作业人员有变动的,须及时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或转岗安全教育,并将教育记录和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

16、乙方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符合安全要求,自行验收后报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和拆除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如乙方单独办理困难,甲方可协助办理,但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将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甲方对以上设备的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承

担相应的责任。乙方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甲方有权采取下发整改通知单、没收、经济处罚甚至勒令退场等措施。

17、乙方必须书面委托固定的爆破器材领取人员负责领取和退库,并对过程使用安全负责。

18、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临街地段、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或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必须在开工前10日将书面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报甲方批准,改变方案时,必须重新报批。虽经批准,但并不能免除乙方应该承担的责任。

19、乙方必须做好现场施工安全防护,采取一切严密、可行、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机械设备免遭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乙方对施工安全、工地相邻关系独自承担全部责任,如甲方因此受到损失或导致赔偿的,乙方应全额对甲方进行补偿并承担甲方所有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

20、乙方必须虚心接受甲方、监理、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

21、乙方的着装(含安全帽)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22、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扰民行为,对工地的“三废”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处理,费用自行承担。

23、乙方对自己的驻地安全、保卫工作自行负责,配备医务人员、应急药品和器械。过程中对作业人员进行各种安全知识、卫生知识、职业道德进行教育,做到举止文明、行为规范、礼貌待人,杜绝班前喝酒、寻衅闹事。

2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任何人员均无权通过任何渠道向新闻媒体、网络透漏信息、接受采访或提供相关材料,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需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工程总价 0.5 %的违约责任。

25、乙方应将每月完成的合同价款中 3%的费用作为安全保证金预留甲方。由甲方每月/季组织一次对所管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如达到要求,则从当月/季预留 0.03%的费用中拿出返还乙方,否则,甲方有权将此费用作为改善安全管理之用。

第六条 事故报告、处理与责任

1、乙方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事件必须立即报甲方,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上报。

2、发生事故后,乙方要积极组织抢救工作,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设备或设施时,必须做好记录或拍照。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现场勘察。

3、因乙方管理或防范、防护措施不力或乙方作业人员违章等原因导致发生的各种伤亡、机械设备损坏、职业病、中毒、火灾、交通事故、铁路交通事故、爆破器材事故事件、管线破坏、建筑物破坏和其他方面安全事故事件(含未遂事故事件),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均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含声誉影响)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可在计量支付中直接扣除。同时,乙方还要接受甲方上级单位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罚。

4、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独立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若因乙方迟报、瞒报、做伪证或擅自破坏事故现场,造成损失扩大的,乙方除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同时乙方应按照扩大部分损失的一倍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对乙方施工项目所享有的监督、指导和检查等第五条所列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并不免除乙方承担工程中的安全义务。乙方对施工的工程独立承担所有的经济法律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保险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第八条 争议

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按照主合同纠纷处理方式解决;解决争议的所支出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安全管理方面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其它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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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安全生产协议书范本含安全隐患保证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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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协议书范本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采用__________________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全技术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4.对乙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6.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7.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9.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员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和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3.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

4.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发生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童工。

5.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50名施工人员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6.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7.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8.设置必要的员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单位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1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

甲方:(章) 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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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施工安全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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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和他人生命安全,保护工程四邻财产,建筑物安全。甲乙双方特定此合同。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劳动用工、劳动纪律等,完善施工手续、合法进行施工。

二、甲方对现场不安全因素须向乙方做安全交底,双方应有书面记录。同时进行安全技术处理,做好安全防护,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和标志,确保安全施工。(具体部位可在补充条款中加以说明)

三、乙方须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管理,施工人员须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懂得必要的安全生产常识,同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设施。

四、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措施以及警戒标志,双方人员都必须自觉维护及遵守,不得损坏和有意破坏。

五、严禁违章作业,冒险施工,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正确指挥。

六、孔桩和深坑作业,必须检查各孔护壁和深坑四周支护是否达标和安全,如因护壁、支护不达标,出现掉渣、裂缝、垮塌等不安全因素,应该立即停工进行处理,如因此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为保障合同的严肃性,此合同须经双方现场施工负责人签字,并将有关人员名单附上,方可生效。

八、以上各款双方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财物受损害者,其责任自负,并接受有关部门处罚,触犯刑法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此合同一试三份,双方各持有一份,报公安机关审批一份,工程完工后合同自行消失。

十、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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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安全协议范本扩建生产车间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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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合同编号:________安字第________号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工程的顺利进行,就本工程施工生产中的有关事项,制定本安全生产协议。凡由________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管理的工程项目必须签订本协议,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责任。

第一条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建设单位不得对承包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理工期。

3.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承包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4.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并在开工前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部门备案。

5.承包单位拒不按照条款规定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的,建设单位有权责令承包单位退出施工现场。

第二条 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

1.承包单位从事工程的活动,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条件。

2.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工程定期和专项的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记录。项目负责人应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承包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4.承包单位应设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5.本工程由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责。总承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的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6.垂直运输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培训作业,并取得相应操作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计算书,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作业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涉及到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8.承包单位在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确认签字。

9.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隧道口中、基坑边缘、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的标准。承包单位应当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和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承包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10.承包单位应将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应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承包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搭设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定设置施工标志牌、现场平面布置图、现场文明施工等规章制度牌。

11.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毗邻建筑物、构造物和地下管线等安全隐患的应当采取专项的防护措施。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并设置硬质围挡。

12.承包单位应当在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3.承包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4.承包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及时报废。

15.承包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承包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16.承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后方可任职。并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17.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现场作业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承包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8.承包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意外保险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19.承包单位必须服从上级行政安全生产管理监督部门及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管理。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内容组织施工,建设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有权利对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直至符合安全标准。

20.承包单位对违反上述条款内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第三条 承包单位文明施工责任

1.按照JGJ59--99标准和____市有关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搞好文明施工,保证该施工项目文明施工合格(评分检查70分以上),争创优良或样板工地。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围墙、大门坚固、美观,门头书写企业和工程项目名称。

3.五牌一图及各种标牌齐全,挂设整齐美观,施工现场布局合理、规范。

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大门口、材料堆放场、宿舍、办公场所、仓库、厨房、厕所等实现硬地化。

5.临时工棚采用砖墙铁皮屋顶,或选用其它安全实用的金属结构活动房屋,禁止使用石棉瓦搭设工棚。

6.施工现场卫生、干净,排水畅通。

7.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周围社区工作,保证不出现周围居民投诉或纠纷。

8.材料分类堆放整齐,并有标识。

9.制定防止或者减轻噪声污染扰民的措施,确需在夜间施工的工程,施工前必须经建委部门审查批准,并到环保部门备案。

10.落实____市施工工地防治扬尘污染措施。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组织进行本工程建设。如违反协议条款的相关内容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责任承担法律责任。自双方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承包合同终止后此协议即告终止。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协议书与承包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效力,此协议书具有优先权。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建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法人:________(签字)

承包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法人:________(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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