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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热器加工流程(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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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定做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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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1010004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愿着公平,公正,公开互信的原则,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乙方结合甲方的现场条件,按其技术要求出具方案和图样,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签定本合同

二.甲方订购乙方以下产品: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应付给乙方总合同款的____%(即:_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乙方开始生产并运作(包括进入现场做预买件),在全部工程安装施工完毕,把产品完全交付给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对其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一个工作日内再付给乙方总款的____%作为尾款(即__________元

四.工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止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安装竣工自然灾害,地震,不可抗力等因素耽误工期除外

五.安装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安装前甲方提前提供如下准备工作:

1.提供产品安放位置和清除障碍物,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2.组织安装所需的220V(800W)电源和即到即装的现场条件;

3.负责产品到场后的安全保护工作七.甲方未付清全款前,产品的所有权归属乙方,如甲方无故拖辞付款,乙

方有权从安装地点收回本产品,相关损失由甲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照甲方示意或合同,造成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订;由于质量原因未及时维修,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解决争议: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产生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到合同签发地仲裁委员会解决或诉诸海淀区人民法院解决

十.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甲方执,乙方执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代理人):签约(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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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机械设备零件加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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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的,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合同条款:(共12条)

1、合同签定双方就以下 加工零件签定加工合同。

2、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额20%支付乙方加工预付款。

3、乙方完成加工向甲方交货时,所有加工的产品零件必须符合甲方所提供的图纸尺寸。

4、所加工的零件经过甲方复检合格后,甲方可按合同总额的50%支付乙方。

5、所余合同总额的30%在零件装配调试完成,乙方开具税率为17%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后,15日内甲方酌情付清余款。

6、合同的交货日期根据双方要求确定,若乙方推迟交货,违约金每天合同总额的1%从总额中扣除。

7、加工件所需材料由乙方负责,加工完毕后,乙方负责加工件运送至甲方所在地的运费。

8、甲方复检时,出现加工件不符合图纸要求、不合格的现象,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负责及时修复或补件;如甲方通知后,乙方未做出补救工作,甲方代替乙方修复或补加工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从合同总额中扣除。

9、若乙方在一次性完成零部件不合格率在5%以上时,不合格件处理方法除按合同条款的第六项、第八项执行外,再处以合同总额10%的扣款。

10、本合同附件:甲方外协加工检验格式书及加工图纸,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乙方必须妥善保存甲方所提供的图纸,不得外泄,同零件一同交还甲方。 12、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敬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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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烹调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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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建筑施工企业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建筑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__]478号)规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取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井巷)工程为2.0%;

(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规费中单列,并按照规费的计算规定计取。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业、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照工程类别测定并公布安全生产费率,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第五条的提取标准。

第七条 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主管部门测定的相应费率,确定安全生产费用。

第八条 依法进行工程招标投标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单列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方未按本规定单独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投标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和主管部门测定的安全生产费率单独报价,不得删减。

招标方对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生产增加项目清单。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生产增加项目单独报价。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

第九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十条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预付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7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或报批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交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和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障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

第十二条 施工企业在工程量或施工进度完成50%时,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__)填报《其余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申请表》,并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监理企业。监理企业应当在3日内审核工程进度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监理企业审核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经审核符合要求或整改合格的,总监方可签署《其余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证书》,并提请建设单位及时支付。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收到监理企业《其余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证书》后,5日内支付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凭证报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变更,应当按施工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工程变更价款,按照主管部门测定的相应费率确定安全生产费用增加费,作为与其余安全生产费用同期支付的依据。办理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应当以工程竣工结算价为依据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五条 进行竣工验收或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凭证。

第十六条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由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措施及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七条 工程监理企业发现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及时提请建设单位支付。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__]478号)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和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核算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第二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委托的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据现行的标准规范定期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对于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应当督促该项目立即整改。

第二十二条 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总责,分包单位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责。总承包单位或其委托的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定期检查评价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第二十三条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对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情况进行监理。

工程监理企业发现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权要求其改正,施工企业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依法责令其暂停施工。

第五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单列情况、投标报价按本规定确定安全生产费用情况。

第二十六条 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或审批开工报告时,应当审查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及其余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计划。建设单位未提交的,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

第二十七条 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建设单位办理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备案手续、进行竣工验收或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验证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凭证。

第二十八条 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改善和安全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不按规定计取、支付以及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未按本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单列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提供虚假的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申请施工许可或报批开工报告的,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施工许可或报批开工报告。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提供虚假的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取得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的,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撤销许可,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单位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施工许可或报批开工报告。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撤回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备案手续、在竣工验收或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未提交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凭证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未按本规定明确安全生产费用有关内容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十八条 施工企业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费用提而不用导致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 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一条 监理企业未按本规定及时签署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证书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监理企业有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行为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 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未提交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及支付计划的建设单位核发施工许可证或审批开工报告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行业、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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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钢结构构件加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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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定做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遵守执行。

一、   加工制作内容:

1、     按甲方提供之(电子版图纸签字确认加工),甲方提供图纸项目全称为:

2、     制作内容:

(1)主钢构:               材质:

(2)总吨位约:            吨 单价:           元/吨

以上单价主构件抛丸除锈,刷                      ,每道漆膜厚度为30μm。

二、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总价暂定为¥          元大写                    。(理算结算,损耗按3%计算)

2、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付¥                 元大写           元给乙方作为合同定金(定金最后一次提货时抵冲货款)

3、结算方式:按合同规定及甲方图纸制作,成品按照理论重量进行结算,计算规则参照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755-20__》。

4、甲方自接到乙方决算书5日内,应对该决算书作出回复,双方确认后作为结算凭据,逾期未作出回复即视同认可乙方报送的决算书。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钢结构制作、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__)加工制作,确保构件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原材料质量保证书、合格证、自检探伤报告,所有原材料必须是大型钢厂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四、提货地点及时间

1、     提货地点:甲方付款后在乙方加工厂内提货。

2、     提货时间:         年       月      日开始提货,      日内提货完毕。

3、     提货顺序:                                                           。

五、包装及运输

1、         负责装车,装车时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装运。

2、         负责运输,运输标志应按甲方要求实施(具体由甲方在发货前另行交底)。

3、运输费由        承担,构件到现场后由甲方负责卸车。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订  3  日内向乙方提供签字盖章确认的完整构件加工图纸一套。

2、甲方应对乙方加工制作过程中的疑问及时给予解答,并提供修改或书面变更通知。否则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按顺延处理。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检验,乙方应按甲方委派的现场质量监理的合理要求制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因乙方质量问题导致返工,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返工费及直接费用。

七、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民法典》第七章及第十五章规定执行。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甲方定金到账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 双方货款两清,自动终止。

2、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均不得擅自对合同内容作任何单方面修改,如发生修改必需经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

3、本合同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

九、附则:

1、为本合同顺利执行,确保加工构件质量,乙方特设以下机构:

集团公司投诉联系人                 联系电话                。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立补充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户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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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简单加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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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_______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____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_____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______%,若超过_____%,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努力,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______”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_______%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原材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_____天内)后第______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_______万箱以内的,第____天不低于_______万箱,月订货量_______万箱的,每天不低于_______万箱,_______万箱以上的,每天_______万箱。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其他

1、争议解决途径: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合同生效时间: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委托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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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木门加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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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供方:

(乙方) 合同编号:NO(门窗) 0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为了规范建筑门窗购销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建筑门窗用途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层次: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门窗供应要求

2.1本合同中的单价是指门窗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的价格。

2.2交货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其它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和付款方式

3.2结算方式:

3.2付款方式与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术要求

4.1乙方供应的产品应严格执行并符合__________标准,(标准名称代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应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

4.3产品运输方式及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5.1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5.2 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5.3 如发现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甲方应在48小时内向上海市建材业质量监督管理中心和门窗分中心报告,同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及时分析解决。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6、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及双方的约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6.2 如另行商定责任赔偿规定的,应在8.5“其他约定”一栏中予以写明赔偿方式、方法与金额。

7、解决争议的方式

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或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8、其他约定事项

8.1 乙方在门窗运抵交货点后,甲方应提从堆放场地,并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

8.2 乙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供货时,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乙方负责。

8.3 甲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缴付货款时,应及时主动通知乙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8.4 如遇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洪水等)和其他不可预见事故发生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8.5 其他约定:

9、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建筑门窗分中心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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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海鲜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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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委托方”)

地址: ____________(邮编: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

传真: (__) ___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

增值税号码:______

加工方: 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加工方)

地址: ______________(邮编: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 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 ____________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_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4)委托方必须提前10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5)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6)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7)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9)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10)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年__月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11)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12)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13)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 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 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 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14)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15)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16)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17)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19)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0)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21)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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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北京市加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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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 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加工物

加工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报酬

单价

金额

工艺手绣鞋垫

38-45#

元/双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工艺布制鞋料

38-45#

一等

第三条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签定合同当日,检测方法:目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承揽方不得擅自更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

第五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__当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当_____日内答复。

第六条

定作方(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割绒鞋垫加工全过程,但必须保证产品质量问题。

第七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______定作人免费为承揽人提供加工原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针脚相等,刀割均匀,绒面平整,绒面无漏底,颜色清晰干净,图案准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包装由定作方负责,运费凭单据由定作方负责报销(累计200元以上)。

第十条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期限及地点:_____产品由承揽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发送至定作人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加工物的验收、方法、期限及地点:____验收方法见第八条,具体以样品为准。验收期限定作人收到产品后三天内,验收地点定作人处。

第十二条

承揽人对加工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协商)。

第十三条

承揽人应在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定作人交付承揽加工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元。

第十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承揽人在交付合格定作物后,定作方必须付清加工费.现金结算,批交批结,批清批领,合同有效期限见第十条。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该文章由www.diyifanWEN.COM(第一§范┆文网)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二)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但应及时书面通知定作方并承担由此给定作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定做人违约责任:___除双倍退还承揽加工定金外,并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承揽人违约责任:   除所交承揽加工定金金额扣除外,并赔偿定作人的损失。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笔名,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二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对方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另议

定作人

定作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

承揽人

承揽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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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委托加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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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烧酒精业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属生产基地黄酒酿造所产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烧酒精。

糟烧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黄酒生产,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生产加工

乙方具备相关生产场所,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配备与甲方生产规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烧酒精生产能力,即具备加工日产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现生产的重大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生产能力的也应提前半年告知对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与正常值有偏离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计量和计价上作调整。

三、结算办法

1、酒糟数量:按甲方冬酿年度主粮投料的 %计算;

2、酒糟价格:以每公斤 元计算;

3、酒精价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吨价格4,500元计算;

4、总价结算:甲方发出的酒糟总价与乙方返回糟烧酒精总价相抵,其差额由各自给付。

5、结算时间:以每一黄酒酿期结束为结算时间。

四、成品质量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辅料,糟烧酒精质量指标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须符合国家食用酒精要求;

乙方不得外购酒精充当自产酒精,或在自产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购酒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酒糟堆放在固定地点。

乙方负责酒糟装运、现场清理,并保证装运及时,环境清洁。

糟烧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酒类生产、消防等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对生产、运输、装卸等业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五年有效。

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上海酿酒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x厂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协议签订日:

协议签订地:上海x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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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加工的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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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以乙方下单为准。

_________款号,______件,单价:________

_________款号,______件,单价:______

3、交货期限:按甲方接单日起_____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提供面料,辅料,样衣,图纸,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制作出样品,经乙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______保存。

四、甲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3、乙方允许甲方制作误差率为_____%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乙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甲方必须对乙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乙方订单之外利用乙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乙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技术员跟单(检查质量),其食宿由甲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甲方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乙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交货。

3、运输方式为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__负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经跟单员验收确认后,当天交付货款

九、结算方式:

1、在甲方交货后,由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乙方。

2、乙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甲方结算。甲方银行帐户为:

十、合同条款的变更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x年xx月xx日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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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加工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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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主控部门备案编号:

建筑(安装)构配件委托加工定作(安装)合同

(标准文本)

工程名称:

加工产品:

建筑安装构配件委托加工定作(安装)合同

定作方:_ 承揽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名称及基本描述:

注:加工成品规格可设附图。

第二条 加工成品基本要求

加工成品除满足第一条“加工成品名称及基本描述”表中的质量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原材料/构配件基本要求: 1、定作方提供原材料/构配件的要求:

(1)未经定作方同意,承揽方不得自行补充、调整、更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构配件。 (2)对于定作方未提供的辅材,承揽方按照定作方要求或规范、标准等要求,匹配相应的辅材。

(3)承揽方根据定作方加工要求,提出原材料/构配件使用计划,经双方审核确认后,按照本合同的《定作方提供原材料/构配件提供数量及消耗标准》表履行合同,承揽方承担原材料/构配件检验试验费用以及超额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费用,超额原材料/构配件必须由定作方提供。

(4)原材料/构配件由定作方负责运送至承揽方加工现场,经双方确认后,卸于指定位置,其保护和照管等责任由承揽方负责。

(5)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构配件超量的(正常合理节余除外),由定作方负责收回,或者经双方协商折抵加工成品价款。

2、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构配件的要求:

承揽方除满足本合同的《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构配件标准要求》表的原材料/构配件质量要求外,尚需满足以下条件:

(1)按照定作方要求提供原材料/构配件出场合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印章的复印件,规范、标准等要求进场复检时,承揽方还应按照要求出具市级以上相关检测部门的复检证明,并承担一切费用。

(2)对于辅材,定作方有明确要求的,承揽方应当按照定作方要求进行加工,定作方未明确要求的,承揽方应当按照相关现行规范、标准等的要求,予以匹配。

(3)承揽方应当对进场的符合合同要求的原材料/构配件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确保不因保管不当出现质量隐患或缺陷,造成损失由承揽方负责赔偿。

(4)原材料/构配件的进场与装卸费用均由承揽方承担一切费用,不论何种原因,定作方对于承揽方提供的原材料/构配件均不承担除按加工产品支付价款外的任何责任。

3、本合同约定原材料/构配件由 (二)加工成品基本要求:

1、无论何方提供原材料/构配件,加工成品均由承揽方负责按照合同要求期限进场,并承担运输、装卸等费用。

2、加工成品采用焊接工艺时,要保证成品不变形、扭曲、翘曲等,保证焊缝均匀、饱

满、无夹渣且保证焊缝长度和宽度;采用车丝工艺时,要保证丝扣均匀、无断丝、无跑丝、无缺损,要保证丝扣长度和深度,做好上油润滑,必要时要包装到位。

(三)承揽方安装基本要求:

4、承揽方同意遵循定作方或定作方同意接受的各项现场管理和考核标准,同意接受定作方或定作方同意接受的有关部门依据标准做出的奖罚决定。

5、承揽方对其安装的加工成品以及安装过程中的未完作业成果承担保护责任,加工成品以及安装期间未经验收的作业成果在安装期间发生的损坏、丢失等损失,均由承揽方承担。

6、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承揽方自身财产损失、员工或雇员人身损害赔偿、承揽方及其员工和雇员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的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等均由承揽方自行承担,以上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赔偿由定作方代为承担的,定作方有权向承揽方全额追偿,并可追究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7、本合同约定加工成品由 第三条 原材料/构配件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本合同约定原材料/构配件有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一)用承揽方原料/构配件完成工作的

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构配件标准要求

(二)用定作方原材料/构配件完成工作的

双方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发生上述情况承揽人对定做人负责赔偿。

定作方提供原材料/构配件提供数量及消耗标准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一)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二)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三)定作方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关于图纸等资料的其他约定事项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一)约定的验收手段:__依据定作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和技术要求,使用相对应的通用检测工具,采用清点、测、量、称、标准容器对比的那个手段进行验收,验收工具以定作方工具为准。

(二)验收执行标准:(按以下优先顺序执行) 1、_

2 (三)验收发生异议时约定的仲裁机关:__济南仲裁委员会 (四)验收出现问题时的约定处理意见:

验收出现争议时,首先应本着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的直接责任人保持理智地商谈解决,确实达不成一致意见,各自如实及时向自己的上级反映客观情况,由双方的上级领导相互沟通,未在双方领导协商前,任何一方不得作出过激行为或私自退场,否则做出过激行为方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五)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第六条 价款或酬金

(一)该合同商定的产品价格调整范围:

清单表中未列明的加工成品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单价,所有加工成品单价为固定单价,不随合同履行期间的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

2、定作方提供原材料/构配件的,承揽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损耗标准仍有节余的(按照定作方最终确认的加工成品推算),余材归承揽方所有,如承揽方需退还定作方的,按照退还余材原采购价的50%给予承揽方奖励,余材由定作方收回。

(二)该合同商定的产品货款结算办法: 1、定作方提供原材料/构配件的结算办法:

(1)合同签订后,承揽方按照本合同《定作方提供原材料/构配件提供数量及消耗标准》表中的计划数量领取原材料/构配件,并向定作方出具收料证明。

(2)承揽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加工制作,并接受定作方的随时监督和检查。

(3)承揽方对加工成品负责运至定作方指定位置,经定作方指定的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出具合格加工成品验收单,定作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单价和该合格验收单数量如实结算。

(4)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加工成品,定作方同意接收利用的,按质论价,按照合同约定单价(定作方原材料款扣减后)的50-80%标准结算;定作方不同意接收的,承揽方负责返修或重做,发生重复用料的,自行到定作方处领取,并按照定作方原材料/构配件实际采购价的120%扣减费用,定作方有权自合格加工成品价款中自行扣除;因验收不合格导致延误定作方使用的,承揽方还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2、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构配件的结算办法:

(1)合同签订后,承揽方按照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准备各种材料或构配件,定作方可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给承揽方 的定金或预付款。

(2)承揽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标准加工制作,并接受定作方的随时监督和检查。 (3)对加工成品负责运至定作方指定位置,经定作方指定的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出具合格加工成品验收单,定作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单价和该合格验收单数量如实结算。

(4)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加工成品,定作方同意接收利用的,按质论价,按照合同约定单价的50-80%标准结算;定作方不同意接收的,承揽方负责返修或重做,所有增加的费用均由承揽方承担;因验收不合格导致延误定作方使用的,承揽方还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定金 预付款 (6)本合同约定支付上述款项的比例为 % 。 3、承揽方负责安装的结算办法:

(1)承揽方按照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安装完成后,经定作方指定的负责人,有监理等第三方监督的,还应经过第三方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合格证明,定作方对已完验收合格部位支付安装款。

(2)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作业成果,定作方同意接收利用的,按质论价,按照合同约定安装价格的50-80%标准结算;定作方不同意接收的,承揽方负责返修或重做,所有增加的费用均由承揽方承担;因验收不合格导致延误定作方使用的,承揽方还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3)安装期间承揽方需用定作方资源(该资源合同约定本由承揽方承担)的,定作方如实扣减费用。

(4)本合同约定安装价款以下列 方式进行结算:

①安装固定总价 元; ②安装固定单价 元/(每约定计量单位); ③计日工(含安装辅材) 元/工日。

(5) 固定单价计量单位以安装面的验收合格工作成果计量单位计或验收合格工作成果所需的加工成品计量单位计,数量以实际验收合格数计。

(6)安装期间如需发生安装辅材的,其辅材费用均由承揽方承担。

(7)对于加工成品定作方需要承揽方拆除再次周转安装的,承揽方应当保证连续提供服务,直至定作方解除为止;再次周转安装需要更换辅材的,承揽方应当按照与原成品同材质的标准要求予以更换。

本合同约定拆除再次安装费用标准(含更换的辅材及装运卸): 及时到场确认,未及时确认或有异议的,双方同意以第三方(监理、发包人等)的检验意见为准。

验的方法,承揽方应诚实信用,若定作方检验发现数量少于承揽方提供数的,承揽方同意该批次或此次进场至上一次检验日期间的所有同类型产品均按照此次检验的数量误差或差率进行结算(正常的允许偏差除外)。

收据与实际收款账户的单位保持一致。

确不能出具税票时,定作方可代扣代缴出租方应缴的税费。

(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一般规定:

所有加工成品进场验收合格后(需安装的,安装工作验收合格后),定作方支付合格成品或工作成果价款的30—70%,全部完成加工工作或安装工作成果付至合格成品或工作成果的50—80%价款,定作方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竣工后,付至合格成品或工作成果的95%价款,余款自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保修期满后一月内无息付清。

2、本合同约定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为: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及包装要求

(一)产品的接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接货单位:2、到货地点: 。

3明的,自定作方通知进场日期起的3日内。

4、该合同商定的交货方法及运输方式:

(1)加工成品进入合同约定到货地点的运输费均由承揽方承担; (2)运输方式由承揽方根据经验自行选择,定作方在到货地点实施验收。

(3)所有加工产品以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双方指定负责人现场验收数量为准,交货地点以外的产品损耗、损坏、灭失、交通事故等所有费用或损失均由承揽方承担责任。

(二)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以及维护或维修

1、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 2、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

3、该合同商定的产品包装、回收以及维护或维修要求:

(1)承揽方应当按照规范、标准等要求,对产品进行有效包装,尽量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损耗、损坏或丢失,保障定作方验收通过。 (2)承揽方还应在运输过程中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实施覆盖、防遗撒、防防尘等措施,并承担因此可能出现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逾期交付部分价款总额或酬金总额的10—30%的违约金。

(五)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六)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20__%或酬金总额的_30___%(两者取高值)的违约金。

(七)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八)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九)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一)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九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定作方可中途变更或退(换)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承揽方接到定作方的变更或退(换)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加工或其他生产行为。承揽方已经加工或生产的成品或半成品货物,由定作方帮助协调消化;确实消化不了的,由承揽方自行消化,定作方向承揽方偿付已生产成品或半成品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二)中途因定作方原因废止或终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10__%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15_%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给予一定期限的书面敦促通知,通知内敦促最终期限届满定作方仍无法满足合同要求生产条件的,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实际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应向定作方发出要求领取的书面通知,通知内要求领取的最终期限届满,定作方仍不领取的,自通知最终领取日期起,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12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定作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承揽方应在一定期限内向定作方发出要求付款的催函,在催函最终要求付款的期限届满或30日内定作方没有明确答复的,定作方应自催函发出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应自催函发出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万分之三偿付违约金。)承揽方自定作方应付款之日起30日内未按照约定提交书面付款催函的,视为同意延期付款。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一)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30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二)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遭遇不可抗力方逾期提供证明的,合同相对方有权选择是否予以认可,不予认可的按照未发生不可抗力情形处理。

第十一条 纠纷的处理

1、于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

2、加工定作(安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1)项处理: 1.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履行期间和生效

(1)本合同的履行期间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定作方与发包人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中定作方承包工作内容所需要承揽方产品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之日;包括定作方与发包人就同一个工程施工合同签署的补充内容中所需要承揽方产品的工作内容。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以定作方项目部名义签订,须经定作方法人书面授权或予以追认后方可对定作方法人产生法律效力,否则实际施工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承揽方承担。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二_份,双方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附表一: 原材料/构配件收料单

注:

1、该单为收料单位与发料单位之间的材料往来凭证,收料单位未按照收发双方合同约定完成所收材料的工作任务,应当及时负责返还发料单位,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2、该单未经收发双方另行签订协议,不得进行任何转帐。 3、收料单位未按照收发双方合同约定完成所收材料的工作任务,发料单位有权单方选择或收回所发材料或按照单中所列总价的120%索赔收料单位;单中未列明总价的,发料单位有权按照单中所列材料当期市场价格的120%索赔收料单位(完成任务的剩料除外)。

发料单位: 收料单位: 发料人(签字): 收料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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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钢结构构件加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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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_____》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钢结构加工制作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加工方式

甲方提供钢结构工程施工图纸,乙方包工包料加工。

二、加工内容

本合同所涉之加工内容为甲方提供的锦绣物流仓储楼工程的施工图纸中的钢结构的加工制作(含抛丸除锈,刷红丹防锈底漆一遍)。

三、加工工期

从乙方收到甲方的第一笔预付款(或定金)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四、加工量、单价及总金额

1、以上价格均为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_________)。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并签字盖章,乙方须严格按图纸要求加工制作。

2、上表所列之加工量为暂定加工量,结算时按加工厂分解图、下料单、理论重量加量__________%损耗计算。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合同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变更。

3、上表所列之“金额”的“合计”项为暂定总价。

4、本合同采用的定价方式结算。

五、运输方式:需方自提,运费自负。

六、结算、付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万元为定金,__________/万元为预付款。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定金和预付款后开始组织生产。如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定金和预付款,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已支付的定金不退还。

2、乙方生产、制作钢结构过程中,甲方付款提货,且甲方累计所提货物的价款不得超过甲方实际已支付的货款数额(定金除外)。甲方最后一次提货前,双方办理结算,货款应全额付清,乙方财务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额货款并确认后,安排发货。

3、如甲方在现场安装时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问题。

七、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时提供给乙方完整、详细的工程施工图纸壹套。

2、甲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提货、验货,支付货款、办理结算。

3、本合同所涉及工程如中途有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在变更实施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因变更导致的材料增减按实结算。甲方书面通知前产生的半成品由甲方承担,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支付乙方价款。

4、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需交乙方审核,对乙方提出的图纸错误,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后12小时内解决。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5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甲方最后提货期限。因甲方原因造成在期限内未提完所订的全部货物,甲方应在最后提货期限届满后7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否则甲方提货时,市场价格上涨的,按照涨价后价格结算;市场价格下跌的,按照下

乙方责任

1、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内钢结构构件的材料采购和加工制作。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提出的技术要求、质量、数量、包装等具体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并做好自检工作,确保质量、进度。加工完后,保存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

2、乙方负责成品构件的捆扎、装车等工作。

3、乙方在钢构件出厂时,需提供所采购钢材的材质证明,产品的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技术资料一式四份(注:不含带MA章的探伤报告及第三方材料复检费)。

4、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供应第一批构件,供货要求详见甲方书面需货计划,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全部钢构件供完。

八、质量验收

1、甲方在钢构件出厂前进行质量复检。复检合格后,由于运输的原因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加工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在48小时内解决。

2、质量异议期限:甲方收到产品后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48小时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派员到现场查验并与甲方协商解决。如甲方未在以上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甲方收到货物后1个月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全部合格,甲方不得再以货物质量问题为由要求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约定,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存在缺陷,乙方仅对质量缺陷产品本身的价款损失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

九、违约责任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返工及原材料、构件报废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直接损失。

3、乙方无故延迟交货的,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4、本合同生效后履行完毕前,任何一方不得毁约,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十、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在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必须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人。保密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商业秘密之日起,至对方将该商业秘密公开之日止。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所涉之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后生效,至构件交付完毕货款付清后自然终止。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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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制作加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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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做方(甲方):大唐国际红牧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制作

(乙方):内蒙古集宁美乐电脑装璜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

一、依据甲乙双方确认施工,道路牌采用厚型不锈钢压制高精度背胶、钢管采用圆形镀锌管,其它工程做法及选材标准详见明细附表。加工数量按甲方要求。

二、验收标准、方法:按样品工艺为检验标准。

三、承包方式及费用负担

本项目由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乙方加工制作广告牌。乙方负责广告牌的结构配件加工及钢结构配件运输。材料由乙方自理。 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交货方式及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安装地。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甲方开始制作广告牌,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完成后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工程款。

六、违约责任: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出现问题根据问题所属承担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

八、其它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户名:内蒙古集宁美乐装璜部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工商银行乌兰察布支行

签单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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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柜台、货架加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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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台货架加工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 名

规格(长、宽、高cm)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

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_________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__________________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_________,由_________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_________元计算,共计______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________元计算,共计_____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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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设备加工定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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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本着相互尊重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业务,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完成任务,共同信守合约,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所有设备加工、生产、制作时需要用到的材料及工具由甲方提供,工具由乙方负责人办理借用、归还手续,丢失或者损坏由乙方按照甲方进价赔偿。

2、本劳务合同内的总承包范围。以上设备总工资人民币整(包括保险费)。

3、乙方在施工前,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图纸及资料,乙方弄清后方可按图施工,如图纸有误及时告知甲方更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权擅自更改,如不按图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同时需负责做好材料预算工作交给甲方。原材料卸车到设备装车为止,施工时现场每天打扫一次。

4、本合同内容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毕。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包含气候原因)延误工期,若有延误,每延误一天,甲方将扣除合同总额的1%作为惩罚,同时甲方有权拒付工资。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节材、节电、节时,同时施工时必须注意安全,制作现场及进入车间需佩戴安全帽;同时制作施工时需要注意各方面的安全,水电、动用气割焊具、行车的使用要符合规范。乙方必须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其费用可由甲方垫付,手续乙方办理)。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且工期不能延误,若有延误按照合同第四条规定处理。

6、如乙方用错或者开错材料,由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在甲方的用户单位运行时出现乙方制作的质量问题,也有乙方负责(包括车旅费)。

7、验收标准:按照甲方企业标准和图纸及相关国家标准由甲方初步验收,最后以甲方的用户单位验收为准,在制作过程中乙方要绝对服从甲方的监督及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8、赔偿办法:乙方要以房产等财产作为抵押。

9、总承包工资支付办法:年终一次性结清工资(按实际完成量结算)。

10、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按照国家民法典执行。

1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1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仲裁机关裁定。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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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成都某材料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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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某材料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原审被告)湖南省双峰县华峰冶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双峰县甘棠镇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朱锦华,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伟,湖南定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成都锦鹏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头道建材路6号。

法定代表人傅正清,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曹斌,湖南省双峰县民生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湖南省双峰县华峰冶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峰公司)为与被上诉人成都锦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鹏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双峰县人民法院()双民二初字第8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XX年7月2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魏正宇担任审判长,审判员万江国、陈辉参加的合议庭,于XX年9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谢继雄担任记录。上诉人华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朱锦华及其委托代理人陈伟,被上诉人锦鹏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曹斌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是一家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原名成都鑫众化工有限公司,XX年12月5日经工商部门批准变更名称为成都锦鹏新材料有限公司,被告是一家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原、被告经协商一致订立了一份委托加工协议,该协议约定了如下主要事实:1、原告委托被告加工生产高锰、铬钢系列产品,并按产品图纸生产;2、加工产品的数量为冲击块20件,材质均为锰8铬15(其他元素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交货期限为定金给付后12天;3、产品价格为13500元/吨(不含税价),以后遇价格调整,双方另行协商;4、关于产品质量,双方约定,加工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期限为出厂之日起120天,期间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加工方应负责退货,并负担因此产生的运输、差旅费等费用和损失;5、产品交付地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加工方负责将生产合格的产品运到邵东托运站,并发到成都龙泉驿区,运费由委托方承担,产品运到成都龙泉驿区后由委托方自已提取、验收,如有异议应在收到后一个月内提出,双方如产生争议可聘请第三方进行鉴定;6、委托方应预付所定产品总额的50%做为订金,产品交付时付清余款;7、如一方违反约定,则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8、合同有效期为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以补充协议方式延长协议期限;协议签订后,原告向被告交付了产品图纸并分别于XX年9月18日、10月15日分两次预付货款5457元打入被告法定代表人朱锦华之妻戴聪英设在中国农业银行双峰县支行的6228481700799029318帐户上;被告并未按协议约定为原告加工和交付委托加工的产品,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仍未交付,原告要求被告返还交付的订货定金,被告亦未返还,原告遂向该院起诉。

原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经协商一致订立的委托加工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协议的约定;原告按约预付加工费后,被告没有按约定为其加工交付委托定做的产品显属违约,理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系私营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原告的预付款打入被告法定代表人朱锦华之妻戴聪英的账户,应认定是按被告指定而为,并不违反双方约定的交易规则,被告所辩称的原告定金没有打入公司帐户,不履行加工义务并不构成违约的理由不成立,故对原告要求终止合同履行、返还预付货款5457元的诉讼请求,该院予以支持;因双方约定的违约金XX0元,相对双方本次加工产品的数额来说,显然过高,该院酌情予以核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判决:一、解除原告成都锦鹏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省双峰县华峰冶金有限责任公司于XX年9月12日订立的《委托加工协议》;二、限被告湖南省双峰县华峰冶金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成都锦鹏新材料有限公司预付货款5457元,支付违约金6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0元,由被告湖南省双峰县华峰冶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上诉人华峰公司不服原审法院的上述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1、原审法院未追加戴聪英作为当事人系程序违法。2、原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汇款是按上诉人指定的没有任何依据。3、原审判决要上诉人承担违约金是不妥的。4、本案总交易额为10914元,却约定违约金2万元,明显具有欺诈性。综上,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虽然订立了委托加工协议,但因上诉人未收到被上诉人的预付款,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上诉人的行为并未违反协议约定,故不须返还所谓的预付款,更不须承担违约责任。请求撤销原判,将本案发回重审或予以改判。

被上诉人锦鹏公司答辩称:1、上诉人虽然是有限公司,但其没有将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完全分开,预付款打入到戴聪英的账上,可以视为预付款打到了公司账上。2、戴聪英的账号是上诉人告知的。3、违约金的判决是正确的,双方合同明确约定了的。4、双方签订的合同是长期的合同,并不是只加工一次产品就没有生意往来了,故不存在有欺诈性。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审理,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上诉人华峰公司与被上诉人锦鹏公司订立的委托加工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协议的约定。被上诉人按约预付加工费后,上诉人没有按约定为其加工交付委托定做的产品显属违约,理应承担违约责任。上诉人系私营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被上诉人的预付款打入到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朱锦华之妻戴聪英的账户,应认定是按上诉人指定而为,并不违反双方约定的交易规则,上诉人称被上诉人定金没有打入公司帐户,不履行加工义务并不构成违约的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因双方约定的违约金XX0元,相对双方本次加工产品的数额来说,显然过高,故原审判决酌情予以核减合理。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朱锦华之妻戴聪英不是本案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故上诉人要求将其追加为本案当事人的理由不成立。综上,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均不成立,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予以维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40元,由上诉人湖南省双峰县华峰冶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此页无正文)

审 判 长 魏 正 宇

审 判 员 万 江 国

审 判 员 陈 辉

XX年九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谢 继 雄

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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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委托设计加工产品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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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产品购销协议书

供方:

住所:

电话:

需方:

住所:

电话:

为了增强供需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时间地点:

产品名称:

品种规格:

数量:

金额: 元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二、产品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供方交货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要求。

四、验收方式及时间、地点:产品到达供方指定仓库后,供方及时通知需方(不迟于 小时),需方指派人员到供方仓库现场验货。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需方自行到供方指定 仓库提货,该运费及装车费用由需方负责。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设备包装执行相关国家及行业包装标准。供方不回收包装物,设备出厂的包装费用全部含在设备单价内,需方不再支付任何包装费。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全额付款。

八、违约责任:

(一)供方如不按期交货,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供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使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及延误工期而实际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需方如不按期付款,应向供方偿付未付货款 %的违约金。

九、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其他约定事项:产品保质期为 年,合同签订之时,供方需提供产品质量保修书。

十一、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代表: (签章) 代表: (签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办人: (签章) 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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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烹调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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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烹饪人员(厨师)要严格检查待烹饪加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绝不烹制。

二、加工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不得只讲食品颜色而造成食物外熟内生。菜肴着重体现菜品特色,感观性强,做到可口易于消化。

食堂加工四季豆,扁豆等高危食品一定要煮烂、煮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肉类食品烹调后应无血、无毛、无污物、无腥味、无异味,严防外熟内生。

三、烹调好的菜、加工后的熟制品必须使用清洁、经消毒过的菜盆、瓢、碗、盘等专用容器盛装,并有序排放于熟食台。

烹调后的菜必须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未经消毒清洗的餐具,工用具,容器、抹布等不得使用。

四、供应后剩余的食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成品、半成品与原料、生食品与熟食品要分冰箱放置。

五、凡冷藏的隔夜、隔餐的食品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在经过试尝后、确认感观无异样、无异味后方可出售。

六、烹饪加工工作结束后,调料容器要加盖收好。灶上灶下,工具、用具都要冲洗干净。随时保持操作间清洁,无油垢。地面无食渣、垃圾入桶,地面用水冲洗干净。

七、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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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原料加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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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鲜食品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电话:传真: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食品厂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双方公平、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营养餐包,该产品单个净含量不得低于60克,每件规格为1_10_10,每件净含量不得低于6千克。该产品的生产主料由甲方指定品牌使用,配方必需经过甲方审核通过(面团配方:面包粉25公斤、白糖5公斤、全统玛雅琳2.5公斤、鸡蛋25个、奶粉500克;皮料配方:全统玛雅琳1000克,白糖粉500克、低精粉500克、鸡蛋10个,奶香粉25克),在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派人进住乙方工厂进行技术监督,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生产。

二、本合同期限为一年,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合同总产量为60吨,合同总产值为75万元;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下一年度合作事项,若本次合作愉快,可续签合同。

三、交货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以每个0.75元的单价供货给甲方。

2、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托运部,所产生的托运费由甲方承担,若是甲方派车到乙方工厂提货,由乙方负责安排工人装车。

3、甲方按月结算货款给乙方,在每月最后一天对帐,于次月10号以前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

四、甲乙双方应保守此次合作的商业机密,如合作方式、配方、工艺流程、价格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五、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和包装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应按GB/T20981的标准生产,不得滥用、乱用非食品添加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退换货,如包装出现漏气现象、配方错误导致产品质量发生改变、烘烤过度产品焦糊、烘烤时间不到产品夹生等。

六、乙方应提供此产品相对应批次合格的检验报告,若工商局、质检局抽检此产品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责任;在甲方所在地送检的样品检验费由甲方支付,若产品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如产品有质量问题,经有关部检测,确定是产品本身问题,乙方承担责任。但由于运输过程或由于甲方销售、储存不当,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但乙方可以退换货。

八、由于乙方要生产中秋月饼,所以在中秋前两个月,乙方不供货给甲方。

九、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放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十、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一、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双方均不得违约,若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由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鲜食品有限公司乙方:食品厂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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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加工订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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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下称甲方):

供方(下称乙方):

甲方因购买乙方 服装、服饰 (以下简称产品),现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明细、服装款式及面料

服装款式及面料确认

1、 面料成分: 。

2、 款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成品样衣为标准。

3、质量及服务承诺(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 包装方式

包装标准、包装方式及包装材料为: 衣架、透明罩带、防尘罩带 。

第三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4、保险:由乙方自行决定保险事宜。产品自正式交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之前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验收

甲方采取全面检验方式,自产品交付甲方之日起 5天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同该部分产品验收合格,如遇甲方员工出差或外出培训等情况可延至产品交付之日起 30 日内。在以上期间内,如甲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对异议产品予以修改或更换。

第五条 货款支付与发票的开具

1、货款的支付时间:甲方自签定本合同之日起 3 日内以电汇或汇票方式支付(遇节假日及双休日顺延,下同)乙方合同总金额的6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初步验收合格后(初步验收包括数量差异及产品无表面质量问题) 5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余下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全部返修和更换产品结束后 7 日内一次性付清。

2、发票开具时间及要求: 。

3、运杂费和其它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多交付产品的,应事先经甲方书面认可;合同标的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第六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产品的同时,自收到产品后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如遇甲方出差或外出培训等情况可延至货品交付之日起 30日内。甲方未在以上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产品合乎约定。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5 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

2、甲方逾期付款的(如遇节假日或周末付款应顺延)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约定的,如甲方同意接受的,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接受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各项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要求导致产品受损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 1‰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5、乙方提前交付的产品,如不符合产品的品种、花色、工艺、质量的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将产品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相应违约金等。

7、乙方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产品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5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权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1、乙方上门量体,确保衣服定做合身,如有不适,退还返修,直至满意为止。

2、按本合同规定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日内,按电汇或汇票结算方式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赔偿方应按每日赔偿金额1‰的计算向被赔偿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约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变更,应在变更后的 3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一式 四 份,双方各执 二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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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加工制造业劳动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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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制造业劳动合同

编号: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条 乙方担任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工种)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产品质量管理、职业道德、职业技能、企业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第四条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六条 甲方采取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甲方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甲方前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_日。

(三)计件工资: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任务不足导致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事先报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 甲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大病医疗社会保险。

第九条 乙方违反岗位质量规范、加工产品的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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