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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合同怎么做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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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合同试行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2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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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合同(_________版)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委?托?方:

设?计?方:

签订日期: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委托方:

设计方: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_____标准。

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

规模?:?用地人口其他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

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比例尺)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

时?间

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套

彩图?套

说明书或文本?套

时间?

第七条?费用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万元。

7.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计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_____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5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以第种方式解决:1、向武汉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2.3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12.6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名称:设计方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住所:

编码: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

主题词:推行?合同?示范文本?通知

抄送:省工商局,省建设厅,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武汉_____委员会。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办公室?_________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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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标志设计委托合同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3173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合同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受托方):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合同联系人: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标志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委托项目内容:

第二条 项目设计时间

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设计预付款之日起协议生效,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初稿。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此项目设计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设计预付款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 元整。

2.当甲方确认最终设计稿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企业标志设计的矢量电子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第四条 作品提交形式

甲方定稿并付清所有设计费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标志设计电子文档一份。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本协议中甲方所要求制作的信息内容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甲、乙双方指派专人代表负责此标志设计的联络协调工作。甲方在此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提供与此标志设计相关的背景资料。

3.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标志设计初稿。

4.甲方收到乙方设计的初稿后,及时向乙方反馈修改建议,乙方收到建议后及时调整修改。

5.甲方确认设计稿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矢量电子文件一份;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设计费。

第六条 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需另外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但乙方享有署名权并保留用于参展,评选,展示的权利。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付清所有设计费后,乙方不得把此设计方案交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协议在下述情形下可以解除: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已经展开设计工作,如甲方提出终止协议,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设计定金,乙方不退还;如乙方提出终止合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设计定金,乙方 倍退还给甲方。

(2)在乙方提交给甲方的设计初稿得到甲方认可后的时间里,乙方已经全面展开印刷应用的设计制作工作,甲方如提出终止协议,甲方需要支付乙方全额的设计费用。

第十六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情形下终止:

1.乙方的工作全部结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

第十七条 保密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标志设计、制作的细节。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标志公开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标志设计制作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本标志的主要设计人员、技术人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标志设计迟延,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甲方;因此而未能按原计划完成本标志设计制作,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本标志的设计迟延超过 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本合同正本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自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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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电梯轿厢广告设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设计,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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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芜湖XX公司

依据《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

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 合同内容及要求:

1、项 目:

2、项目要求:(附件)

3、双方 计划周期: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

(大写: 元整)。

2、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

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

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

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

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

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

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动力广告设计服务合同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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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服务,全文共 3914 字

+ 加入清单

委托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受托人: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订约时间:______

订约地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的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其项目的广告推广事宜,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设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以平面设计服务为限。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同结束之界定以完成______工作为准,但总体工作认定时间不得超过合同期限,若有相应延迟,以双方口头商定时间为准。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费用

为确保项所服务之品牌形象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同时保证双方利益,合同采用分阶段计费方式。

合同服务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或银行个人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

2、付款时间: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项目启动金,计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整。

项目设计完成,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尾款:计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整。

乙方在收到相应款项后,将所有涉及之设计文件移交于甲方,合同结束。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及时对乙方所提交的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提出口头或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按双方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及时提供乙方服务所需的各种图片、文字原形资料和相关信息,并对以上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因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乙方的任何法律纠纷和违规行为,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责任或者间接责任。

3、甲方应出具授权委托书确定甲方的对口衔接人,全权代表甲方对委托项目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进行控制负责,并有对所有稿件签字确认的权利和义务。

4、甲方对委托项目各阶段整体设计方案、创意稿等有权提出书面或口头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对乙方修改后最终认可的设计方案予以书面确认。

5、甲方在各阶段整体设计方案确定后,有权提出局部修改完善意见,但每次提出的修改意见不应超出上次提出的原则性修改意见。

乙方的工作成果经甲方签字认可即为合格。

6、为配合乙方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清单形式列出阶段工作及时间要求,双方签字确定。

7、甲方有权每季度对乙方进行考评,如考评不合格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

8、下季度如果考评再不合格,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担甲方广告推广服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和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务。

2、乙方由于使用甲方指定文图资料而侵犯他人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权利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需安排专门人员组成项目工作组,人员如有调整,乙方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识等,但使用时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5、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修正意见,应在甲方发布实施、制作执行等允许的时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

6、乙方承担广告推广服务的各项内容以及文案等应以电子文件或打印稿形式向甲方交付设计稿。

乙方在最终设计方案确认后,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推广执行工作。

7、由乙方单方面原因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负责。

8、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的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六、知识产权的约定

1、甲方承诺对于未支付费用的乙方的创意、设计作品,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在任何环境或条件中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改动、模仿使用,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2、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和付款方式支付全部服务费用后,即拥有本合同约定的创意/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和专有使用权。

因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双方另行协商。

3、所有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提供给乙方供设计使用的图片、文字应不存在任何权利缺陷、法律纠纷,若乙方因采用甲方所提供的图片、文字而产生的法律纠纷及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4、所有由乙方签字确认的提供给甲方使用的图片、设计应不存在任何权利缺陷、法律纠纷,若因甲方采用此图片、设计而产生的法律纠纷及其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协助甲方从第三方购得的设计素材,包括涉及他人著作权、肖像权的图文资料等,甲方对其使用范围将按照甲方实际支付购买的版权使用空间和时间加以限定。

6、乙方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含著作权),否则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7、乙方因自身宣传之需而需采用甲方资料和图片图纸等须先征得甲方的认可,不得将为甲方提供的等设计方案和文件用于任何第三方。

8、乙方在不影响广告效果的情况下有权在设计作品和载有该作品的媒体广告、印刷品上署名。

七、保密约定

1、甲乙双方应保守因履行合同而知悉的商业秘密,乙方对于为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甲方的一切业务信息和资料以及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等相关信息,乙方应严守机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此类信息资料。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素材和合作期间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中德置业及中德英伦联邦项目的所有策划、创意、营销策略和销售状况等)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得将甲方提供的素材和商业秘密提供或泄露给其它第三方,亦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项目服务以外的其它目的,否则,乙方须按照合同总金额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此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再支付后续款项。

八、违约责任

1、在规定付款时间里没有付款,属甲方违约。

若甲方逾期未付款,乙方提交工作成果时间亦相应顺延,同时,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支付乙方总金额______%的违约金,逾期累计达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延迟工作进度,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2、乙方无合理原因/或非不可抗力,在规定时间里推迟交付稿件,属乙方责任。

3、未能事前采取(或通知甲方采取)合法手段取得第三方版权、肖像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导致向甲方提供的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属乙方违约。

4、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而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及相关资料,属透露方违约。

5、如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变更或终止合同。

一方因另一方严重违约需要变更或终止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就变更或终止合作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在就终止合作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前,双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仍然依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甲方已授权进行的服务等等。

6、若乙方提供的稿件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应提出明确的书面要求,否则视为满足甲方要求)。

若由于乙方提供设计方案经过多次修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致使甲方工作进度延误。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双方因“不可抗力”而未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时,将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双方全部或部分责任(“不可抗力”是指我国法律所明确规定的各类情形)。

8、除合同已经有约定的以外,无论任何一方违约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对方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由于乙方工作原因出现失误导致甲方遭受实际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且乙方未在______个工作日内采取令甲方满意的弥补措施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九、人才保护制度

为保障乙方的正常发展,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有效期结束后的______个月之内,不得雇用乙方的工作人员。

同时,甲方也不得安排第三方人员在乙方工作环境内工作。

十、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

1、根据项目进程和广告服务内容制订工作计划,双方协商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本月工作清单,甲方应按实审核并签字确认,月工作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不得无故不对乙方提交之本月工作清单签字确认。

无故拒绝签字的,视为其认可该工作清单。

2、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的稿件,制作为成品之后如果发现错误,由甲方承担损失;如乙方没有按照甲方书面意见进行修改,由乙方承担损失。

因没有履行法定广告审批手续或者广告内容不实造成发布广告违规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3、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认可的报价、工作计划、工作任务书(单)、协议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由于甲方特殊需要而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实报实销;

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

甲方代表: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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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设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1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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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家装设计任务: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

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元/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不含电脑效果图),估算总收费

元,金额大写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1、量房前付预付款1000元(其中200元上门测量费和800元方案费);

2、方案通过后,出全套施工图,客户付清余款并可带走全套图纸;

3、出电脑效果图,价格:800元/张(A4);

第三条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一)乙方提供的设计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二)平立面图

1、原房型图

2、墙体改造图

3、平面家具布置图

4、地面图

5、天花图

6、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7、门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6、厨房、卫生间局部立面图(定做的厨房除外)

7、电视背景墙立面图

8、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三)剖面图

1、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

2、门窗套剖面图

3、玄关剖面图

4、天花剖面图

5、电视背景墙剖面图

6、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四)水电施工图

(五)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完成平面方案图;

平面方案甲方通过后,乙方在7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物业认可的房型图、结构平面图),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预付款和工程设计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甲乙双方确定方案后,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方案的(如整体风格的变动、整体方案的推翻等,不包括个别房间布置和摆设的局部修改),甲方须一次性付给乙方30%设计返工费,再进行第二次方案设计;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向甲方赔偿延误设计损失100元违约金/天;

(二)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预付款,同时返还已收取预付款外的全部设计费;

(三)甲方未通过乙方所做的方案,乙方退还甲方预付款中的方案费,但测量费不退,同时方案图纸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通过方案,但不认可施工图,则甲方不退还所有预付款,同时不得带走施工图纸。

第六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非法人公司需负责人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家装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设计师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2、设计师免费提供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上门服务二次);

3、设计师免费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工地现场图纸验收)(一次);

4、设计完成后由工程助理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5、设计师提供陪同挑选家具和软装饰的服务(一次);

第九条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转包设计工程。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五、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签约地址: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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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广告设计发布委托合同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设计,全文共 1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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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产品广告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甲方委托_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为其公司设计_________广告_________个,公司并负责在媒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发布

二、委托设计费用:

公司广告发布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广告委托总费用的30%通过支票或银行转账到乙方公司账户。

2.广告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付广告费用的全部余款,乙方将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进行广告推广。

四、乙方广告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三七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公司的广告初稿。

2.乙方以电子稿或移动存储方式交付设计的广告作品,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结清后的有关凭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或邮寄的方式把广告发布电子稿交予甲方。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广告作品享有著作权。

甲方将委托广告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需另行签订转让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广告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广告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广告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广告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广告作品。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广告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广告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30%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广告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下载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公司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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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委托设计实施融资方案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方案措施,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融资,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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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要求: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要求: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要求:

二、合同金额:

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四、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设计和制作工作。

2.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完成,并送交甲方签字认可。

3.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五、产权约定:

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才享有著作权,否则,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因设计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经过大量调研工作的同时更需设计师的精心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七、其他事项:

八、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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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网站设计制作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1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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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设计制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总则

1.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网站策划,网站制作服务。

2.网站的信息发布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各项相关法律,若网站的信息发布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各项相关法律的内容,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服务,即关闭此网站乙方发布的信息。

二、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根据双方达成共识的网站建设方案,负责乙方的网站策划,网站制作。

2.甲方必须保证网站上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可看性及合法性。

3.在收到乙方的预付款后,甲方开始制作乙方的网站并保证在双方议定期限内完工。

4.甲方有为乙方网站进行一次维护的义务和权利。

5.网站完工验收后如乙方未能按期付清所有款项予甲方,甲方有权终止所有服务,并按司法程序向乙方追讨赔偿。

三、乙方责任与权利

1.乙方与甲方就网站建设方案达成共识并不得随意要求甲方更改方案。

2.乙方根据方案在双方议定的期限内把网站制作的详细资料递交给甲方。

3.乙方有权利了解和要求甲方通报网站建设和网页制作的详细情况。

4.网站的网页制作完成后,将请乙方审阅确认,在确认之前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并基于建站方案进行调整和少量的修改。确认后,上传至虚拟主机。网站制作完成。乙方不得随意要求甲方修改网站网页。

5.在网站工程验收程序中(_________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局部的调整和修改,不得以不恰当理由要求甲方作过多的更改。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局部的调整和修改,对于无理的要求和过激的言论伤害到人格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四、网站制作要求,收费标准,验收程序

1.企业介绍级网站要求:

(a)网站有_________种语言版本:_________;

(b)网站页数范围:_________;

(c)网站建设方案:_________。

2.企业介绍级网站收费标准:见本网站中网站设计报价。

3.付款方式:

(a)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付网站建设总金额的1/3作为网站建设预付款。

(b)乙方应在网站验收合格之后,二天之内,一次性付清网站建设的所有款项。

4.客户预付:客户预付制作费用的50%以上,同时提交网站所需资料。预付金额比例:

(a)建站总金额在_________元以上预付50%制作费;

(b)建站总金额在_________元以下_________元以上预付60%制作费;

(c)建站总金额在_________元以下_________元以上预付70%制作费;

(d)建站总金额在_________元以下(包括_________元),一次性付清制作费。

5.乙方网站制作实际费用为:_________。

6.验收程序:

(a)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为网站网页制作期,制作时间根据网站的复杂和简单程度来看,一般为10—25天,验收期限为_________天。

(b)网站网页策划及制作完成后,应在两天内交与乙方确认并作最后的调整和修改。

(c)网站制作完成并经甲,乙两方最后的调整和修改后,上传至虚拟主机。

(d)成功上传至虚拟主机之后,网站建设全部完成。

五、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因天灾,行政指令等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违约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因乙方资料不齐全,不详尽而造成的甲方不能按时完成制作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因乙方提供非法图文或乙方非法操作而造成网站被关闭的,其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4.因甲方上传非法图文或甲方非法操作而造成网站被迫关闭的,其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5.因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向甲方付款而造成违约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每逾_________天按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六、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过程中遇争议问题可协商解决。

八、有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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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广告设计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设计,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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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项目设计具体工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作内容及费用标准: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即支付乙方总费用的50%;

2、设计完成经甲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即支付乙方总费用的50%。

三、双方责任: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所必需的所有文件以及与设计相关的各种必需资料,以确保乙方迅速和准确地掌握有关的设计要素和信息;

2、乙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内容;

3、由于甲方原因变更原有的指示,甲、乙双方应另行协议,并达成书面性文件,因此而延误的交付期由甲方负责,由此所增成本亦由甲方承担;

4、双方须积极配合进行不定期交流,甲方须在约定期内完成校对工作,因延误校稿而导致的延期由甲方负责;最终确定之设计,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设计实施后的任何影响由甲方承担;

5、由于甲方或乙方的责任而出现的改版费用或延误制作时间,由责任方承担其费用和相应的责任;

6、甲方结清本合同工作费用后,方拥有乙方所提供创意设计稿件(包括广告文案)的使用权。

四、其它:

1、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与合同正本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署:___________乙方签署: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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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动画设计制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3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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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大写:)。

3、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

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着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

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着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

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

帐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平面设计委托合同阅读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设计事项,双

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

二、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总共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总设计费的40%即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2、设计方案经甲方认可,只需进行细节调整时,甲方应当付总设计费的50%即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3、乙方将设计制作正式稿及电子文档交付甲方前,甲方需付总设计费的10%即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设计费到帐后的个工作日内设计出初稿;

2、乙方以光盘电子稿的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并设计修改至甲方满意为止。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甲方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日期:

有关广告平面设计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商业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画册设计□海报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印刷其他 _____________

具体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设计费用

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___%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到乙方公司帐户(乙方收到甲方的银行划帐凭据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总费用的___%)。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______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__________设计(委托事项)初稿。设计完成的时间为______个工作日左右。

2.乙方以电子稿交付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结清后的有关凭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或邮寄快递的方式把设计作品电子稿交予甲方。(广州地区包送服务)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但乙方保留用于参展、评选的权利。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____%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下载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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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申请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1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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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

1.格式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

────────────────────────┬───────────

使用该外观设 │⑴

⑶ │

计的产品名称 │

──┬─────────────────────┤ (外观设计)

⑷ │姓名 ├───────────

设├─────────────────────┤

计│地址 │⑵

人│ │

──┼─────────────────────┴───────────

⑸ │姓名或名称 电 话

├─────────────────────────────────

│ 邮 政

申│地 址 □□□□□□

请│ 编 码

人├─────────────────────────────────

│国籍或总部所 经常居所或营业所

│在地国家名称 所在地国家名称

├─────────────────────────────────

│代表姓名

──┼─────────────────────────────────

⑹ │名 称 地址

专├─────────────────────────────────

利│专利局给出的 代理机构所在地区

代│ □□□□□ □□□□□□

理│代理机构代码 邮 政 编 码

机├─────────────────────────────────

构│代理人姓名 登 记 号

──┴─────────────────────────────────

□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请求费用减缓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

⑻申请文件清单 │⑼附加文件清单

1.请求书 份 每份 页 │ □代理人委托书

│ □要求优先权声明

2.图片或照片 份 每份 页 │ □优先权证明材料

│ □不丧失新颖性的证明文件

3.说明书 份 每份 页 │ □

────────────┬────┴────────┬─────────

⑽上述以外的设计人 │⑾上述以外的申请人 │⑿申请人或代理机构

│ │ 签章

│ │

│ │ 年 月 日

────────────┴─────────────┴─────────

2.说明

(1)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应当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

图片照片(必要时有图或照片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2)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代

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

(3)填写本表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时应当注明

原文。

(4)表中的“□”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性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

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5)本表第⑴⑵两栏由专利局填写。

(6)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使用单位全称。申请人是单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

应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作为联系人,填在第⑸栏“代表姓名”后面;两个以上单

位共同申请的,应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人的代表,并在该单位指定一

名代表联系人,分别填在第⑸栏“姓名或名称”及“代表姓名”后面。申请人委托

代理人的,第⑸栏“代表姓名”不必填写。

(7)有多个设计人、申请人时,在本表第⑴、⑸栏中只填写一个,其余的分

别填写在第⑽、⑾栏中。本表第⑿栏应由第⑸栏或第⑹栏中的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

字或盖章。

(8)本表第⑹栏中代理人登记号指代理人在中国专利局的登记号。未向专利

局登记的人不具有代理人资格。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时,不得超过两人。

(9)通讯地址应详细、准确、符合惯例,以能迅速投递为准。

(10)本表各栏填写不下时,可另附与本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

续写时,应注明所续栏编号。

(11)个人申请专利缴费有困难请求费用减缓的,应在本表第⑺栏中作出标

记。申请人在请求书中未作出请求费用减缓的标记,申请日后提出费用减缓,申请

费不予减缓,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局原则上不批准费用减缓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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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路牌广告设计和制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设计,全文共 1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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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________________(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的宣传策划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宣传策划的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宣传策划原则

乙方按甲方规定,提供全程宣传策划包括广告策划与设计的服务,为甲方市场定位及市场区域提供参改依据,为决策服务。

第三条:代理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全程宣传策划,并委托平面设计、广告代理等业务,全面负责本次项目的宣传策划工作。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约定期限内要求乙方提交有关宣传策划方案,从市场调查依据确认后再由甲方协助组织实施。

2、有权要求乙方在委托范围内从策划角度提供书面意见和建议。

3、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策划方案及调整宣传策略和建议。

4、批准乙方制订的整体宣传策略,承担有关宣传推广、广告等所需的各项费用。

5、按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宣传策划费并按时支付。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宣传策划费。

2、负责根据甲方要求和项目进度的不同阶段,提报广告计划,经甲方认可后组织实施。

3、乙方提供:

⑴、项目报纸软性文章撰写;

⑵、项目各种展销、促销、优惠活动的策划。

4、承担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

第六条: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宣传策划期限分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七条:项目宣传策划费的给付标准和方式

1、宣传策划费共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预付款。

3、活动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提供有关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资料、活动优惠政策而造成损失的,则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不及时提供宣传策划方案,甲方追究责任或终止合同。

3、甲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支付给乙方宣传策划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在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泄露商业秘密或将有关资料提供给第三人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

5、任何一方单方擅自中止合同或解除合同均属违约行为,需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违约责任。

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应由双方协商,妥善解决,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而中止合同或改变合同的有关条款的不视为违约。

第九条:附则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4、本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节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6、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7、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签章)代表人:____________(签章)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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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路牌广告设计和制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设计,全文共 3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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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广告主):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广告设计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设计广告等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广告的设计

1.内容: 乙方为甲方设计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提供广告设计样稿并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负责在本条约定期限内向甲方交付广告设计成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设计样稿。

2.设计期限:共 天,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 执行以上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定。

4.验收标准及方式:

验收标准按本条第3款“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约定内容执行。

乙方在本条第2款约定期限内设计完成相关广告内容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广告设计成果及报告;甲方收到后 日内,甲、乙双方指派专人,根据本条约定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对广告设计成果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进行整改、重作,并承担整改、重作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在甲方指定时间内整改或重作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合同价款;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 广告设计内容的报批

乙方负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广告设计内容等事项进行审查,办理广告设计等相关事宜的行政管理报批手续,保证广告设计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第三条 广告设计费用及付款方式

广告设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包括如下项目:广告设计费、报批费、税费及 。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即在 年 月 日前,甲方支付广告设计费用总额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

2.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设计完成广告并经验收合格的,甲方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即在 年 月 日前,支付广告设计费用总额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

3.乙方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完毕广告设计等相关事宜报批手续后 个工作日内,即在 年 月 日前,甲方支付广告设计费用总额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至此,广告设计费用全部支付完毕。

第四条 知识产权保护与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合作之前已存在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双方合作之后设计的广告的知识产权归 方所有;

乙方保证为甲方设计的广告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形,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乙方保证为甲方设计的广告中,使用具有合法来源的图片并拥有该图片著作权人许可使用授权,乙方如果使用无合法来源的图片或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许可使用的图片,发生侵权情形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乙方提供与图片版权使有者、肖像所有者或代理的图片公司签订的授权许可使用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2.对于合作中甲、乙双方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等,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广告设计费用;

4.甲方应为乙方设计广告提供相关广告信息,并应保证所提供广告信息的真实性。

乙方: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广告信息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3.乙方为甲方设计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有违法情形;

4.乙方负责办理设计广告所需相关行政管理手续的报批,保证广告设计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5.乙方如在广告设计过程中造成第三方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6.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作品设计,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并交付广告设计成果。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合同,否则,不发生变更、解除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七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因政府政策、法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书面证明;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发生此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标的总金额15%的违约金;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2.如因乙方过错造成广告设计延期的,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标的总金额 0.5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如因甲方过错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则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之日起,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 0.5 %的违约金。

4.在本合同有效履行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同和终止广告设计,否则,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标的总金额 15 %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其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如乙方设计广告违反《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违法情形的;或者乙方未能依据本合同约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等事项申请审查,办理或及时办理广告设计等相关事宜的行政管理报批手续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补充约定事项 1. 2. 3.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生效或履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本合同项下某一条款的争议,不应影响甲、乙双方对其他条款的履行。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一条 附则

1. 如任何一方需续签本合同,应于本合同期满前 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本合同。

2.甲、乙双方承诺遵守以下反商业贿赂条款:

(1)甲、乙双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相关法律规定;

(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给与或提供任何手续费、好处费、中间费等不正当的金钱、实物或服务;现在和将来也不会给予或提供以上金钱、实物或服务,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3)甲、乙双方严格禁止各自工作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如任何一方工作人员发生本款第(2)项所列行为的,均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

(4)甲、乙双方如因任何一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甲、乙双方就与上述有关的事项,愿意接受对方的监督与调查。

(6)本反商业贿赂条款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有 份,乙方执有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本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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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规划设计合同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2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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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北京XX公司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名称暂定)概念规划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包含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费如下:

1.本合同设计内容为在概念规划设计,该项目规模约?万平方米。

2.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提供概念性规划设计,此部分工作费用?万元。

3.概念规划设计工作内容为:

(1)概念性总平面布局

(2)交通、园林、功能等分析图

(3)建筑方案选型

(4)建筑总体造型设计

(5)设计说明

第三条?设计成果及提交数量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概念性规划设计成果为:

(1)规划设计说明

(2)总平面图(彩色、黑白图各一张)

(3)功能分区图

(4)交通分析图

(5)景观示意图

(6)建筑方案选型

(8)总体鸟瞰图(不超过2张)

(9)主要人视点效果图(不超过4张)?注:中期以草图形式深入沟通,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最终完成正式成果。

以上设计成果1式3份,装订成册(A3)。

第四条?设计周期

1.概念性规划方案: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

注:1.以上设计周期不包括政府审批及甲方确认成果时间。

2.如在乙方开始设计后甲方变更设计任务书内容,则设计周期需由双方另行商定。

3.?中期以草图形式深入沟通,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最终完成正式成果。

第五条?设计取费

1.本合同总价为:?(即人民币:万元)

2.付款进度:

注:1.乙方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甲方应支付相应阶段设计费,若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

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则乙方有权暂停下一阶段的设计工作,此后设计成果的提交时间则根据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设计费万元。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内容、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

设计费、返工费,相关费用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甲方关于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指令必须由指定的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以正式传真形式下达给乙方,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政府批件及附图;乙方据此开展各阶段设计工作并以此作为相应阶段设计工作开始时间。

甲方在接收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时,须由指定的项目负责人签署图纸签收单。

甲方指定的本项目负责人为?(手签)。如甲方中途更换本项目负责人,需提前1周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各阶段图纸后3日内给乙方回复成果确认单或修改意见单,否则乙方下一阶段设计工作时间根据实际确认时间相应顺延。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法律法规执行。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4)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5)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6)乙方应与甲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及时联络,积极合作。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修改变更指令应尽快做出回应(最多不超过3日)。具体修改或变更的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8)如因乙方原因的修改,则乙方应配合修改,并不再收取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

甲方支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用。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该阶段应支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超过3个月,甲方应按乙方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设计费。

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人员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负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

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已收定金。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费用中不包含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

2.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份数时,甲方自付费用。

3.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需另行支付费用。

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洪水、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可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5.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后,在设计过程中任何对本协议内容的变更或修改以及甲方对设计的修改意见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加盖双方公司公章确认。

(以下无正文)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北京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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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勘测设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1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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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勘测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任务的依据和内容:

1、任务依据(双方签定的协议或甲方委托书):

2、 设计内容(工程名称、规模和设计阶段等):

第二条、勘测设计基础资料的提供与设计文件的交付:

1、甲方应按如下所列内容和时间提供设计基础资料

(1)

(2)

(3)

2、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勘测设计基础资料后拟订主要设计方案,并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在 确认方案。

3、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完成设计任务,并按如下所列时间交付设计文件。

(1)

(2)

(3)

4、设计文件交付数量按照《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执行,增加数量另收工本费,其费用在交付时计价付款。

5、提供设计基础资料与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均以送达或寄发邮戳为准,由于甲方提供基础资料不全或未按时提供,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予以后延。若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的日期推迟15天,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另议。

第三条、勘察设计取费与拨付:

l、根据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工程勘察取费标准》、《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规定,勘察设计取费总额 元。

2、勘察设计费的拨付:

(1)本合同生效后十天内,甲方向乙方拨付勘察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测设计费);勘测设计文件交付后15天内,结清全部费用。

(2)勘察设计工作开展后,甲方应按下表规定的日期向乙方拨付勘察设计费。

勘察设计费拨付表

次数 金额(万元) 拨付期限 付款方式 备 注

l

2

3

(3)其他说明: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

1、甲方:

(1) 按时提供合同规定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金额拨付勘察设计费。

(3)在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工作时,提供工作、生活、交通和通讯方面的便利。需要邀请乙方人员到甲、乙方驻地以外的地方协助处理本合同范围内的有关问题,乙方的差旅费应由甲方支付。

(4)尊重并维护乙方的设计成果,乙方所提交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除本工程项目以外,甲方重复使用乙方提供的图纸,须征得乙方的同意,其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

(1) 按时交付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对交付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 所交付的设计文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本合同范围内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超出合同范围的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负责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因工程需要派现场设计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4)对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乙方有保密的义务。如属甲方的专有技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用于其他工程。

第五条、违约责任:

l、甲方:

(1)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除乙方推迟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外,甲方还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新设计时,按中途停止设计办法结清设计费,加订合同,重新设计。

(2)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金额拔付勘察设计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违约金。

(3)由于甲方要求,乙方中途停止设计,予付定金不退。勘察设计工作已进行到初步设计或施工图阶段的,按该阶段已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勘察设计费后,结束本合同关系。需重新设计时,另订合同。

2、乙方:

(1)由于乙方原因或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设计文件,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该部分设计费5‰的逾期违约金。

(2)因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交付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除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外,必须视造成损失浪费的大小,减少或免收该部分的设计费,对于因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乙方除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应另付与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费。

(3)乙方单方停止履行合同,应当加倍返还定金。

第六条、附则

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系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末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进行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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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设计,全文共 22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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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合同协议

发包人(全称):________

设计人(全称):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规划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约平方米,地下约____平方米);地上____层,地下____层;建筑高度____米。

4.建筑功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5.投资估算:约______元人民币。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设计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副本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设计人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

纳税人识别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

纳税人识别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发包人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发包人就工程项目的目的、范围、功能要求及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范围和内容等提出相应要求的书面文件,又称设计任务书。

1.1.1.7技术标准:是指构成合同的设计应当遵守的或指导设计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8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

1.1.2.2发包人:是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设计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4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设计工作,并与设计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1.2.5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指定负责工程设计方面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1.1.2.6项目负责人:是指由设计人任命负责工程设计,在设计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主持人。

1.1.2.7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设计人联合,以一个设计人身份为发包人提供工程设计服务的临时性组织。

1.1.3工程设计服务、资料与文件

1.1.3.1工程设计服务:是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工程设计基本服务、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1.1.3.2工程设计基本服务: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

1.1.3.3工程设计其他服务:是指发包人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要求设计人另行提供且发包人应当单独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总体设计服务、主体设计协调服务、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服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竣工图编制服务等。

1.1.3.4暂停设计:是指发生设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情形而暂时中断工程设计服务的行为。

1.1.3.5工程设计资料: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工程设计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

1.1.3.6工程设计文件:指按照合同约定和技术要求,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的阶段性成果、最终工作成果等,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载体。1.1.4日期和期限

1.1.4.1开始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和实际开始设计日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始设计日期;实际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1.1.4.2完成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和实际完成设计日期。计划完成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完成设计及相关服务的日期;实际完成设计日期是指设计人交付全部或阶段性设计成果及提供相关服务日期。

1.1.4.3设计周期又称设计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设计人完成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1.1.4.4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设计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设计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1.1.4.5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

1.1.5合同价格

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

1.1.5.2合同价格又称设计费: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1.1.6其他

1.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语言文字

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1.3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技术标准

1.4.1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2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提供方及提供标准的名称、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设计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设计费用。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6)发包人要求;

(7)技术标准;

(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6联络

1.6.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1.6.2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1.6.3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

1.7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设计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成果、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保密期限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发包人

2.1发包人一般义务

2.1.1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核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批准、施工图设计审查等许可、核准或备案。

发包人负责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

2.1.2发包人应当负责工程设计的所有外部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的协调,为设计人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1.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设计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设计人。

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2.3发包人决定

2.3.1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设计人的设计工作、设计项目和/或设计文件作出处理决定,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决定执行,涉及设计周期和(或)设计费用等问题按本合同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处理。

2.3.2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如发包人不在确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决定,设计人的设计周期相应延长。

2.4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2.5设计文件接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接收设计人提交的工程设计文件。

3.设计人

3.1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设计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提供施工配合服务。

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设计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责任。

3.1.2设计人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其他服务。

3.1.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3.2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经设计人授权后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

3.2.2设计人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确因患病、与设计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

3.2.3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对于发包人有理由的更换要求,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3设计人人员

3.3.1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负责人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

3.3.2设计人委派到工程设计中的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设计过程中如有变动,设计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设计人更换专业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业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职情形外,还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执业经验等资料。

3.3.3发包人对于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设计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设计人员的,设计人认为发包人有理由的,应当撤换。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4设计分包

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设计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设计人不得进行违法分包。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的,设计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设计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4.3设计分包管理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工程设计人员名单、注册执业资格及执业经历等。

3.4.4分包工程设计费

(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工程设计费由设计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设计人合同价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3.5联合体

3.5.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5.2联合体协议,应当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工作分工,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3.5.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工程设计资料

4.1提供工程设计资料

发包人应当在工程设计前或专用合同条款附件2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提供工程设计所必需的工程设计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工程设计开始后方能提供的设计资料,发包人应及时地在相应工程设计文件提交给发包人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设计人的正常设计为限。

4.2逾期提供的责任

发包人提交上述文件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的,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外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工程设计文件的时间。工程设计资料逾期提供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并相应延长设计周期。

5.工程设计要求

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1对发包人的要求

5.1.1.1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技术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工程设计,降低工程质量。

5.1.1.2发包人要求进行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钢材用量、混凝土用量等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设计标准的要求,且应当在工程设计开始前书面向设计人提出,经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5.1.1.3发包人应当严格遵守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前提条件,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的,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5.1.2对设计人的要求

5.1.2.1设计人应当按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发包人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有关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设计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有问题的,设计人应当及时通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确认。

5.1.2.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发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由发包人承担。

5.1.2.3设计人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和专业技术协调要求,合理确定基础类型、结构体系、结构布置、使用荷载及综合管线等。

5.1.2.4设计人应当严格执行其双方书面确认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由于设计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设计文件超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设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1.2.5设计人在工程设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及适应性,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5.2工程设计保证措施

5.2.1发包人的保证措施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各项工作。

5.2.2设计人的保证措施

设计人应做好工程设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

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1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

5.3.2工程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够实施。

5.3.3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5.3.4工程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5.3.5应根据法律、技术标准要求,保证房屋建筑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应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注明相应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5.4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

5.4.1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5.4.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的延长由发包人承担。

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设计实践惯例,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设计进度的依据,发包人有权按照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列明的关键性控制节点检查工程设计进度情况。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的设计周期应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明确约定各阶段设计任务的完成时间区间,包括各阶段设计过程中设计人与发包人的交流时间,但不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对设计成果的审批时间及发包人的审查时间。

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设计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5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提交的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2工程设计开始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设计所需的许可。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一般应在计划开始设计日期7天前向设计人发出开始工程设计工作通知,工程设计周期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

设计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定金或预付款后,开始工程设计工作。

各设计阶段的开始时间均以设计人收到的发包人发出开始设计工作的书面通知书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

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情形主要有: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资料或所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足额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进度款的;

(3)发包人提出影响设计周期的设计变更要求的;

(4)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开始设计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始设计日期顺延完成设计日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5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10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供发包人审查。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5天内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延长设计周期及延期天数向设计人进行书面答复。

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予答复,则视为设计人要求的延期已被发包人批准。如果设计人未能按本款约定的时间内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并提交详细资料,则发包人可拒绝作出任何延期的决定。

发包人上述工程设计进度延误情形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6.3.2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设计人应当按照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设计人支付逾期完成工程设计违约金后,不免除设计人继续完成工程设计的义务。

6.4暂停设计

6.4.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设计的,发包人应及时下达暂停设计指示。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

6.4.2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因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且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复工指示后15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设计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设计人应按第16条〔合同解除〕的约定承担责任。

6.4.3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当出现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

在上述情形下设计人的设计服务暂停,设计人的设计周期应当相应延长,复工应有发包人与设计人共同确认的合理期限。

当发生本项约定的情况,导致设计人增加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6.4.4暂停设计后的复工

暂停设计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设计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发出复工通知,设计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除设计人原因导致暂停设计外,设计人暂停设计后复工所增加的设计工作量,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发包人应向设计人下达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指示,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设计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设计人认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指示无法执行的,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设计周期。

6.5.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或设计人提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1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

7.1.2发包人可以要求设计人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具体形式的电子版设计文件。

7.2工程设计文件的交付方式

设计人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给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

7.3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时间和份数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中约定。

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查同意。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人要求中约定。审查的具体标准应符合法律规定、技术标准要求和本合同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收到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设计人的通知之日起,发包人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期不超过15天。

发包人不同意工程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并说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书面说明,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

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

8.2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设计人应当严格按照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如果发包人的修改意见超出或更改了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

8.3工程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设计人应予以协助。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设计人需按该审查意见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应根据新提出的发包人要求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

8.4发包人需要组织审查会议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的,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会议,并承担会议费用及发包人的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审查会议的费用。

设计人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有义务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工程设计文件,并提供有关补充资料。

发包人有义务向设计人提供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设计人有义务按照相关设计审查会议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8.5因设计人原因,未能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发包人增加费用的,设计人应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设计人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6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8.7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依据法律应当承担的责任。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9.2设计人应当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服务。如果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服务时限外仍要求设计人负责上述工作的,发包人应按所需工作量向设计人另行支付服务费用。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1合同价款组成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中明确约定合同价款各组成部分的具体数额,主要包括: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3)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经同意或接受或已经使用的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工作的相应费用等。

10.2合同价格形式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或实际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等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它价格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10.3定金或预付款

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不应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预付款的比例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一般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20%。

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前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的,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有权不开始设计工作或暂停设计工作。

10.4进度款支付

10.4.1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时向设计人支付进度款。

10.4.2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已付进度款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10.5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0.5.1对于采取固定总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的约定及时支付尾款。

10.5.2对于采取固定单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结清工程设计费,并将结清未支付的款项一次性支付给设计人。

10.5.3对于采取其他价格形式的,也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及时结算和支付。

10.6支付账户

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设计人账户。

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1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等,应当向设计人提供书面要求,设计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设计。

11.2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或因提交的设计资料存在错误或作较大修改时,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设计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7的约定,与发包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11.3如果由于发包人要求更改而造成的项目复杂性的变更或性质的变更使得设计人的设计工作减少,发包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7的约定,与设计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

11.4基准日期后,与工程设计服务有关的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颁布及修改,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

11.5如果发生设计人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于该事项发生后5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在该事项发生后10天内,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其中包括设计人关于因该事项引起的合同价款和设计周期的变化的详细计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关于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

12.专业责任与保险

12.1设计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知识,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1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

12.3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应承担由于设计人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的赔偿责任。

13.知识产权

13.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设计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设计人,发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设计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3.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设计人在工程设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3.4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13.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4.违约责任

14.1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

14.1.2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时,设计人有权书面通知发包人中止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15天内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应及时根据发包人要求恢复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超过15天后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有权确定重新恢复设计工作的时间,且设计周期相应延长。

14.1.3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进行审批或本合同工程停建、缓建,发包人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5天内按本合同第16条〔合同解除〕的约定向设计人结算并支付设计费。

14.1.4发包人擅自将设计人的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或交第三方使用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赔偿设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14.2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发包人或设计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4.2.2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约定的时间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经双方确认后可在发包人应付设计费中扣减。

14.2.3设计人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原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通过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14.2.4由于设计人原因,工程设计文件超出发包人与设计人书面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4.2.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解除未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分包合同,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5.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7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5.2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15.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16.合同解除

16.1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发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深度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经设计人催告后,在30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180天,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6)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16.3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对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应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

16.4合同解除后,发包人除应按第14.1.1项的约定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期限内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的设计费外,应当向设计人支付由于非设计人原因合同解除导致设计人增加的设计费用,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7.争议解决

17.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7.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7.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28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14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各承担一半。

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技术标准及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14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本事项另行约定。

17.3.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17.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7.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合同

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技术标准

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联络

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____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1.8保密

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包人

2.1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发包人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发包人决定

2.3.2发包人应在____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设计人

3.1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设计人(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设计人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

姓名:________;

执业资格及等级:________;

注册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____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设计人人员

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________。

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设计分包

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联合体

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设计要求

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2.4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5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____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____天。

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____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____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定金或预付款

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________或预付款的比例________。

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____天前支付。

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____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____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____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设计人____(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知识产权

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全称):________

设计人(全称):________

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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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委托设计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1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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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 ¥ 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 )。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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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家装设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2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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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设计方(乙方)住所: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设计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设计项目概况

1、甲方委托设计工程项目地点:区(县)路小区号幢室。

2、工程设计期限:天,自交纳定金次日起计算。

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设计项目选择(选项打√,不选项打“×”):

1、装饰设计:室内六面体及水、强电、弱电

2、软装饰设计:家具、布艺、窗帘、画框、插花、挂(摆)件

3、环境艺术设计:绿化、庭院、雕塑

4、其它设计:

第三条设计收费

1、设计费总价:(大写)元,¥。

其中:(1)装饰设计费(含水、强电、弱电):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小计元。

(2)软装饰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小计元。

(3)环境艺术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小计元。

(4)其它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小计元。

2、设计定金(大写)元。(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设计文件标准与深度:

1、甲、乙双方约定,设计文件标准为南京市装饰装修行业标准NJBZ·A-05-1《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制图统一标准》和NJBZ·A-05-2《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甲、乙双方约定,初步设计方案应包含以下图纸:(选项打√)

(1)室内平面布置图

(2)地平布置图(如能在室内平面布置图上标明各房间地面材料,可省略)

(3)室内顶棚布置图

(4)主要空间的透视图(甲方无要求的可以不提供,如提供,费用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5)主要立面图:(指具有装饰效果的背景墙,含有固定家具的墙立面等)

(6)其他图纸:

3、甲、乙双方约定,全套设计文件除初步设计方案所包含的设计图纸外,还应包含以下图纸和材料:

(1)设计图纸目录

(2)设计及施工说明

(3)原始房型勘察图

(4)改建设计平面图

(5)剖立面展开图

(6)部分节点详图

(7)各类电器插座位置分布图

(8)电源控制线路示意图

(9)弱电控制线路示意图

(10)冷、热水管安装示意图

(11)装饰装修材料表

(12)其他材料:

第五条设计程序及设计支付方式

1、第一阶段:

乙方收到设计定金后应于日内上门为该项目勘量。勘量结束后,甲方应于日内支付乙方第二阶段设计费(占设计费总价的%,计人民币(大写)元)。已收定金抵作第二阶段设计费。

2、第二阶段:

乙方收到第二阶段设计费后,应在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和扩初设计方案,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日内与乙方沟通。双方对第二阶段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应于日内支付乙方第三阶段设计费(占设计费总价的%,计人民币(大写)元)

3、第三阶段:

乙方应在收到第三阶段设计费后日内完成第三阶段全套图纸,并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日内与乙方沟通。双方对全套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应于日内付清设计费余额,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共计套设计图纸。

4、第四阶段:

乙方在工程开工时应到现场进行图纸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到现场指导施工不少于次,以达到设计效果。

第六条设计方案修改: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文件的,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所变更的项目进行重新设计的,需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支付相应费用。

2、修改后的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图纸

(2)项目造价

(3)主要材料明细单

(4)其他材料:

3、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需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与乙方及时沟通,并对设计方案进行确认。

2、甲方对设计方案确认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支付所约定的费用。

3、乙方进行图纸交底时,甲方应参与。同时安排该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参加,做好交底记录,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设计方案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完成售后服务。

3、乙方负责依据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文件对施工方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设计效果进行监督,并在工程竣工后日内,向甲方交付以下工程隐蔽项目的竣工图纸:

①电源控制线路竣工图;

②弱电控制线路竣工图;

③冷、热水管安装竣工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收设计费不予以退还。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双倍返回甲方已付的定金和设计费。

2、甲方对设计文件延期确认的,乙方设计期限顺延,甲方超过天不确认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3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用的,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按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4、乙方延误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的设计费。

5、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元的赔偿金。

6、乙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时间向甲方交付隐蔽项目的竣工图纸,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赔偿金。

第十条其他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甲方变更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应向乙方支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双方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可申请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协助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按下列第方式解决:

①提交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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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网站设计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1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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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设计协议书

合同编号:

执行单位(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箱: 邮编:

法人:

联系人: 手机:

委托单位(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箱: 邮编:

法人:

联系人: 手机:

一、双方权利义务

1. 乙方

a、乙方需制作网站为: 、域名 、空间 m、邮局 m

b、乙方对网站的制作要求:

c、乙方需优化推广的网站关键词为:

要求在 搜索引擎上通过输入该指定关键词可以迅速查询到本网站。具体要求:相关搜索引擎查询结果的 ,并保持实现之日起

月;实现结果以搜索引擎搜索约定的关键词的查询结果在指定页出现为准。

d、乙方提出明确的网站制作(推广)要求和与网站制作(推广)有关的材料及图片;以及整个网站的结构规划。

e、乙方有权并有义务及时对甲方制作的半成品和成品提出指导意见。

2. 甲方

a、甲方按照乙方提出的制作(推广)要求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乙方的网站制作(推广)。

b、甲方在网站制作(推广)过程中应协助提醒乙方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

c、甲方对网站进行日常技术支持和基础维护。首年包括 次以内文字、图片免费后期维护。

另甲方经乙方授权后可代乙方进行网站备案。(注:网站建成后版权归乙方所有)

二、合同项目

a、甲方向乙方提供上网框架。

b、甲方完整填写整个网站数据库开发。

c、甲方将负责录入该项目的首页、内页动态和相应静态页面的文字图片资料。相应资料的准确性以乙方提供的电子文档为准。

d、甲方对有约定的网站负责相应的优化推广。

三、工作进程与合同金额

1、网页制作完成时间:甲方在合同生效的 个工作日内完成首页的设计提交给乙方,按照乙方的意见修改确认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页的制作并提交乙方确认。乙方需对网页制作及时确认验收,方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2、合同价目明细表: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费用

备 注

1

网站建设

2

优化推广

3

合计总价

合同总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合同签定后三日内乙方先预付 %款计 元,剩余 %款 元在 完成后三日内

付清,乙方应按时支付费用。备注:

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邮局汇款 □支票 □

3、乙方第二年如需继续使用网站,续费标准为:域名费 元、空间费 元、邮局费 元、维护费 元, (其它)费 元,合计 元。

四、验收标准

乙方网站正常访问,不存在坏链接和无法打开的页面,以实现乙方合同约定要求为准。

五、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1、除不可抗力等原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视乙方损失做部分赔款至全额退款。

2、乙方未按要求提供必需的资料,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未按要求即时付款的,视为违约,甲方已收款项不予退还。

3、双方合作中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六、保密条款: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得知的有关双方的保密信息和知识产权在任何时候都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七、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总部、甲方分公司或办事处、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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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服装设计制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2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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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收购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与乙方签定协议,负责处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污水)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洁工作必须按照深圳市卫生防疫站,卫生局和环保局的规定进行。如有违反深圳政府的规定及行为,甲方将负全部责任。甲方必须全部负责为乙方处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认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费用。

2、甲方指定一个或几个人员做专职的“垃圾处理服务人员”。他们将负责从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里所规定的垃圾。无论何种天气(雨天、雪天、冷天、热天等),垃圾的清运工作每天都要照常进行,包括节假日在内。

3、甲方准备一份其指派的专职服务人员的值班安排表,并必须在每周星期四交一份给乙方的管事部经理。每两周一次。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每天的值班时间如下:

4、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要时刻听从乙方管事部经理、其助理或当值负责人的管理,并必须把待运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齐、妥当,保证垃圾处理周围环境整洁、干净达到乙方规定的卫生要求。

5、在乙方人员对垃圾房和周围环境进行定期的维修,清洁卫生工作时,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必须给予大力协助,使得此地区的卫生状况符合深圳市卫生保疫站及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对于将在乙方管辖区内工作的甲方的全部指派人员,甲方要提供他们的登记照(两张),身份证和完整的人事资料。此外,每个甲方的指派服务人员必须交有效健康证,以证明他们没有传染病或其它健康问题。

7、如甲方指派人员不具备第6项要求,这些人员不可以在乙方管辖区内的酒店任何地区工作或逗留。甲方需另指派符合第6项条件的人员替代。

8、对于在乙方管辖区内工作的甲主指派人员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遗失、人身意外、伤及第三方(财产或人员),甲方必须为他们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及索赔。

9、甲方必须承担垃圾处理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堆放、运输、处理管理和其它),这些过程与清洁乙方垃圾房里的垃圾相关。甲方处理全部垃圾时,必须严格遵照深圳环卫局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其全部后果及责任均由甲方承担,而不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赔。(甲方不负责酒店任何装修垃圾。)

10、乙方员工不得擅自售卖酒店承包给甲方范围内的垃圾及废品。乙方负责给甲方水、电清洗垃圾房,房内外地面、墙壁、地沟、天花、窗户等环境设备。乙方垃圾房的灭蚊、灭鼠工作、药物由乙方提供服务。

11、工作或逗留于乙方管辖区的甲方人员,当他们履行其职责时,甲方必须保证指派的人员守时、忠诚、老实、吃苦、肯干、品行端正。

12、在清理和处理垃圾时,如果甲方指派人员发现垃圾中有乙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无论酒店用品或餐具是否完好,甲方及其指派人员都必须及时归还给酒店管理部。

13、除了此合同里规定的可卖垃圾外,任何情况下,甲方指派人员都不准从乙方管辖区拿走乙方任何物品。如果发现甲方指派人员正在拿乙方物品,而这些物品并不属于可卖垃圾范围,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罚金。如甲方指派工作人员有严重过失,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此合同,并且乙方不会退还甲方按规定已预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过失情节的轻重程度将以酒店“员工手册”为标准。

14、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员,当值时必须穿制服及配戴工卡。

15、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保安及卫生的规章制度。

16、甲方必须按此合同规定的次数及时清运全部垃圾。此外,甲方垃圾运输车必须凭乙方保安人员(或其指派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的出入通行证出入乙方管辖区域。

17、此项协议中所有费用将由甲方负责,自签定本协议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缴交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任何违例事故,协议期满时退还给甲方。甲方应于每月十日前按时向乙方缴纳该月管理费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18、由乙方从其管辖区各处收齐合同第19条规定的全部可卖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里。

19、以此合同的各项条款及要求为前提,乙方在此声明:下列物品属于“或卖垃圾”。

甲方可以拉走:

各类剩菜剩饭等 (乙方不再使用)

各类纸包装及空盒 (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制品 (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铝、锡制盒或罐 (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玻璃瓶 (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用过的食用油 (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泔水(不可以倒进市内排水系统里)

各种供动物食用的垃圾 (人适合人类使用)

除非乙方要求使用可卖垃圾,这类情况时,请参考第20条规定。

20、对于需要在酒店内使用的某些可卖垃圾,乙方可以随时要求不予出售。如果乙方不愿出售,甲方不可以因失去这些垃圾而提出赔偿或补偿。不过,乙方会保证这些垃圾在第21条规定的时间处理。

21、乙方声明:按此合同规定,甲方是可卖垃圾处理的独家代理,乙方不可在此合同期内,就可卖给垃圾处理一事,再与第三方签约。但是,若深圳市环卫局有指示或要求,此规定就不适用。

此合同的终止:

a、乙方将有权提前解除协议而无须作任何解释。

b、如果有关省市或政府部门通知乙方终止合同(或者省、市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如果发生此情况,甲方无权要求赔偿或补偿损失。但是甲方可得到预付风险抵押金的退款。

c、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算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通知书告知对方其要求终止此合同。

d、如果甲方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而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且甲方无权要求乙方退还已预付给乙方的款项。

23、如果双方合作良好,服务到位,则会在此合同到期时,续签合同。

24、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立即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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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室内设计委托协议样式一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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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细则

一、在正式进行设计制作前,甲方应提出设计的基本要求以及补充说明。

二、甲方委托乙方室内设计,甲方须于签约同时支付设计定金(设计工作完成后抵做设计费)。

三、乙方将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________天完成全套设计图纸。全套图纸交付甲方时,甲方应支付设计费余款。

四、乙方于上述时间范围内,与甲方沟通协商后,乙方应配合甲方意见做必要之修改。甲方每次审核稿件时间须自接到稿件时起四日以内确定稿件内容;甲方审核稿件时间如逾四日,乙方交稿时间则依甲方所逾时间顺延之。

五、在施工图纸制作阶段,如果作业内容有大幅变动或追加稿件制作时,交稿时间得由双方另行议定,并另行追加制作费用。

六、乙方如未按预订进度交出上述作品,则甲方有权以每日扣除其设计费百分之一为罚金,并累计直到扣完所有设计费为止。

七、乙方设计制作稿件进行中,因天候、情事变更或不可归责乙方之事由等因素而终止时,依下列方式计费:

1.草稿阶段:按照总设计费之________%计算。

2.正稿阶段:按照总设计费之________%计算。

3.完稿阶段:按照总设计费之________ %计算。

委托方(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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