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防水工程施工标准合同热门27篇 施工合同精彩20篇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24-

浏览

478

范文

1000

服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建筑,工程,全文共 3513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甲方):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5、工期:本工程自____年___月___日开工,于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

6、工程质量:____________

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折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四、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五、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________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____次进行,拨款____%,金额_____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天内,结清尾款。

七、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___%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元,作为奖励。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五条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元,作为奖励。

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可按下列第(__)种方法处理:

(1)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附则

1、就保修或保险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

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

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代理人: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代理人: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表一:______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______

材料或设备名称: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

型号:______

单位:______

数量:______

供应时间:____________

送达地点: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公路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74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为了深化养护体制改革,保障农村公路畅通,推进市场化管理,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农村公路养护承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养护 线 至 段 公里。

二、养护承包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养护内容

1、坚持全年养护,保障公路畅通;

2、按照甲方下达规定的养护工程数量完成清扫路面,整修路肩、边坡,定期清理边沟、桥涵淤塞、清除5立方米以下坍方及路阻路障等具体日常养护工作;

3、做好路政管理工作,对沿线养护设施、路树进行养护管理,发现路政案件及时处理并汇报,标志、路树无丢失、损害;

4、及时上路巡查,出现水毁及时处理并汇报;

四、养护质量要求及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领导和技术指导;

2、乙方要坚持全年养护,认真完成下达的养护生产工程量,达到以下标准:

A、路面清洁,翻浆、坑槽等病害及时处理,无路阻路障。整体美容美观,确保畅通;

B、路肩边坡保持稳定,无车辙坑洼,边缘顺直,表面平整,杂草等植物高超不过10公分,宽度保持涉及宽度;

C、清除边沟、桥涵淤积物,边沟尺寸达到设计尺寸,无杂草,确保排水畅通;

D、维护修理各种防护、桥涵、构造物及三桩;

E、坍方、泥石流在5立方米以下,路肩边坡冲沟在2米以内,边沟淤塞在6米以内的公路水毁,由乙方自行解决,超过部分另行计价;

F、上路率要达到规定要求,要坚持雨天上路,及时排除积水,铺垫沟槽,发现水毁等自然病害及时抢修并汇报。

3、养护料要科学采备,最好采备风化料,在没有风化料的情况下,采备沙砾要按比例配置粘土。

4、乙方是承包段的兼职路政管理员,要抓好所养护路段的路政管理工作,及时清理路阻路障,对侵占公路和违章建筑及时制止并向甲方汇报。

5、沿线设施包括:里程碑、百米桩、界碑、指示牌等,专业户要对所养护路段内的设施进行看护,如有丢失、损坏按实价扣除乙方相应承包费用。。

6、汛期出现水毁要及时向甲方汇报,进行抢修,保障畅通。

7、乙方要管好养护路段内的路树,防止丢失和认为损坏。

8、乙方要坚持日常养护和规范化养护,(乙方要与分包人员签订用工合同,服从甲方管理),用工合同签订后交甲方一份备查。每天上午8:00-12:00,必须出勤上路并穿戴标志服,甲方进行检查,缺勤1人次扣除养护承包费50元,缺勤5人次终止养护承包合同,为穿戴标志服视为缺勤。

五、双方的责任和权力

1、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到保险部门办理人身保险(包括雇佣人员)。

2、乙方承建本工程过程中,甲方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乙方要服从甲方管理,要遵守甲方对本想工程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3、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如发生质量问题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设立施工标志,确保车辆安全通过,因标志不健全、工地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甲方对乙方有施工管理权,质量监督权。

7、有下列情况时,甲方对乙方有处罚权。

(1)没按甲方的要求达到工程进度时。

(2)没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达到甲方要求时。

(3)在施工过程中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声誉损失时。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制度时。

六、承包费及付款方式

乙方按规定时间完成甲方下达的养护工程量,甲方按县级公路养护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养护承包费每月 元/公里,(养护承包费包括甲方应付乙方的一切费用)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按照百分评分制扣除相应养护工程承包费,乙方凭甲方养护工程量验收清单和正式发票领款。

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承德仲裁委滦平办事处仲裁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电站水利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74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电站水利工程总长2800,两单项工程须在____年底前竣工。现乙方自愿带队来要求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限包水沟工程长500,包砌护墙500。

二、水沟单价按每米_____计,砌护墙按每立方______元计。

三、乙方施工水沟、砌墙伍佰米竣工后续包。

四、甲方为工程负责供水泥、石粉、片石、角子板、水、电、搅拌机、人力车等到位,供给乙方棚布由乙方搭棚。

五、结算方式:包伍佰米竣工后百分之百结账付款清楚,期间甲方随时付给乙方生活费用,结账时甲方如数扣回。

六、乙方自备砖刀、敏刀、小锤、棉被及日常用品菜锅、饭锅、碗筷,车费_元,5天生活费_______元,每人从家自带大米20斤,乙方施工五天后甲方付给生活费。

七、施工规格要求:

1、乙方施工时,应先砌护坡墙高1.4,平面宽50公分;

2、随后架角子板、两边高1.4,沟口宽1.7,沟底1.4,实际便是沟底窄、沟口宽三面光水沟,如图样凹,总之,施工时以甲方技术员现场指导为准,乙方任何人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指导。

八、上述两单项工程乙方完工时,经工程指挥部验收合格后,次日结账付款。

九、乙方施工期间,晚上或雨天一律严禁打牌、赌博、喝酒、打架斗殴、内外偷抢行为。如发生类事情况,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发生的个人负责其后果,甲方概不负责任。

十、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在施工中如发现与合同条款相抵触的,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取得双方同意后进行合同条款的增减、修改,补充合同条款与原合同条款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护。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工程指挥部持一份。

十二、乙方在施工中,一定搞好安全生产第一,如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任。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公司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1550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方,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772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 扣回时间和比: 。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广告牌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工程,全文共 979 字

+ 加入清单

公路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我村新农村建设道路维修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合同工期:   天。

四、甲、乙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全权负责工程施工中的协调及质量监管工作。

2、乙方全权负责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质量监管及维修保护。

3、甲方的义务:

⑴为乙方提供施工场所及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期间的协调工作,审查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

⑵负责工程质量的控制、检验。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严格施工,确质量和进度。

⑵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及时返工,其费用及工期由乙方承担。

⑶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金额、付款原则和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工程合同金额:

¥:       ,大写:                        (不含税金)。

2、工程款支付:为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后,按实际工程量办理结算,并支付齐全部工程款。

3、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则按承包总额50%支付违约金。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问安镇郑家井村新农村建设公路维修

工程验收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招标单位

承包单位

项目法人单位

工程名称 工 程 量 质   量

设计要求 验收结果 设计要求 验收结果

村监督委员会及村民代表意见:    年  月  日

村委会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公路维修工程预算表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备注

公路维修工程结算表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备注

20__年12月5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关于防水工程施工热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87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总价计算以屋顶实际施工面积为准

三、单位面积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

四、防水材料:_________________沙渠弹性体(SBS)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4毫米厚,卷材生产日期不超过施工前天

五、施工要求:_________________要求乙方施工步骤要科学规范

1、基层要求:_________________先去隔热板,基层必须平整、清洁、干燥然后用冷底子油均匀涂刷基层表面,待其干燥后方可继续

2、卷材铺帖顺序方向:_________________顺序为先高后低,同等高度先远后近,同一平面从低处开始铺帖

3、铺帖方法:_________________热熔法或冷粘法

4、搭接处理:_________________长边搭接时应大于等于150毫米,粘贴要均匀,不可有漏熔或漏涂,应有少量多余的热熔沥青或冷粘剂挤出形成条状

5、墙边处理:_________________转角和墙边需高出地面至少40厘米

6、卷材要求:_________________卷材层施工完毕后,要进行彻底检查,确保防水面无鼓泡、褶皱、脱落和大的起壳想象,做大平整美观,以保证卷材的防水寿命

7、保护层要求:_________________使用峨眉水泥铺设至少4厘米厚的水泥砂浆,要求表面要做到平整、干净和适量的斜坡度,以保证屋顶的排水通畅

六、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甲方先付乙方定金,合人民币,带防水工程施工完毕后,经测试滴水不漏后,再付剩余全款

七、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由于施工材料,施工质量等出现问题,甲方有权收取乙方按合同总价的%的违约金,并有权拒绝付清剩余全款

八、质量保证:_________________从乙方施工完毕之日起,乙方需保证甲方施工的屋顶至少年滴水不漏,如果期间出现滴漏现象,乙方需免费在出现漏水后24小时内到场进行施工整改和维修。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房屋外墙施工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57 字

+ 加入清单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东方家园

、工程名称:外墙涂料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东方家园

3、工程内容:外墙涂料装饰

4、承包范围:

5、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甲方通知____日内进场,60天内完工。

6、承包方式:双包

7、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每平方米单价28元,约计壹拾万平方米,约计总价贰佰捌拾万元。工人与材料进场后应付工程款30%,刷好外墙涂料再付总价的60%,竣工后经甲方和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全部结清工程款。

8、工程质量:要求刷面不脱皮,不变色,光泽均匀,分色线平直,颜色一致。

二、乙方的责任

、严格按照规范设计和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施工,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严格按照设定的竣工日期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3、保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承担因自身施工安全措施不当而造成的事故责任与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甲方的责任

、严格按施工进度及时给付乙方工程款。

2、保证施工所需的水电并承担水电费用,负责协商有关部门的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3、保证在收到乙方竣工通知后____日进行验收。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第2条全面履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2、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给付工程款,则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甲方如未按约定组织验收,超过二十天则视为乙方施工质量已符合工程质量标准

五、其他合同价格28元2,包工包料,约计工程款为280万元估价,竣工按实有面积结算。实有面积为实际涂刷面积,即竣工后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六、门面58元平方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工程劳力施工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609 字

+ 加入清单

劳力施工承包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九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一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二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5日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结算款支付额以扣除劳务管理费后的数额为基数)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_______%的劳务管理费。

第十三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四条 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二十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 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二十二条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50 字

+ 加入清单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资质等级: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内容

3、工期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

12、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岳阳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128 字

+ 加入清单

岳阳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 室 厅;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日

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 %即人民币(大写) 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指派 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 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 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 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 竣工结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 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 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 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 保险

第16条 合同生效

16.1合同生效日期:

第17条 合同份数

1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8条 合同备案、鉴证

18.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关于防水工程施工热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78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位于连云港市 住宅小区长年的防水维修项目委托给乙方,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连云港市 住宅小区所有防水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连云港市 路 住宅小区。

3、工程数量及部位:(以甲方所接的报修单和派工单为准)。

二、合作模式

考虑维修工程涉及范围较广,我们采取先论证后定价,乙方包工包料的模式。

1、具体技术指标参照国家规定的《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程》和行业标准,特殊问题以双方专家论证方案为准。

2、具体工程项目定价依据国家定额和行业标准,特殊问题以双方协商结果为准。

3、甲方的派工单和报修单及施工过程的协商内容为构成协议的一部分。

三、结算方式

每项派工单工程竣工后,甲方经验收合格,支付乙方工程量90%的工程价款,余款10%作质保金,保质到期无质量问题甲方全部付清。 乙方收到甲方工程价款时,应向甲方开具税务发票(税收由甲方负责)。

六、工程工期与质量保修要求

1、工程工期:

在乙方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如:雨雪天气大风雷电地质灾害等工期顺延。

2、质量保修要求:

(1)乙方保证施工时按《*小区防水工程施工方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范施工,工程质量需达到合格标准。

(2)质量保修期内不渗漏水,但因房屋主体结构变化造成渗漏水的,不为质保质量问题。

(3)质保期为两年,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合格,验收合格后,甲方将质保金付给乙方。

(4)乙方所有材料及施工工艺必须达到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标准。

七、验收方式

乙方竣工后,须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应积极组织验收,验收时间甲乙双方代表必须全面到场,有监理方的监理方必须到场。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职责

(1)甲方驻现场代表为: 同志负责甲方一切现场工作,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安全、质量及施工进度。

(2)负责协调住户和周边关系,30平方米施工用房及用电用水的协调。

2、乙方职责

(1)乙方驻现场代表为: 同志负责乙方的一切现场工作;

(2)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与管理;

(3)遵守国家级行业的有关规范,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4)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包括乙方人员工伤、乙方人员人身及财产受到损害、乙方对他人人身及财产造成损害等)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负责处理全部善后工作。

(5)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保卫、保管工作,如发生工程材料、设备等丢失、损毁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负责任。生产资料入库后被盗丢失由甲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中关于甲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甲方未按本合同支付工程款,应承担违约责任,未支付部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付两倍未支付款的利息。

2、本合同中关于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乙方接甲方维修通知需在48小时内处理,每延误一天处乙方违约金500元;

(2)工程质量缺陷,经乙方整改后仍不合格,甲方对该部分不予结 算。

十、争议解决及诉讼管辖

双方约定,未尽事宜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起诉,诉讼管辖法院为:人民法院。

十一、质量保修

1、乙方承诺保证本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两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工程完工后乙方及材料供应厂家向甲方提供质量保修卡,并建立相关电子档案,保修期内每年回访一次。

十二、约定

本工程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工程款。

甲方在乙方合同履约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其他同类单位发生协议关系或者乙方不负责质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施工工程承包安全环保职业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全文共 8703 字

+ 加入清单

道路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工程施工进度需要,现将昆山协多利金属有限公司新建厂厂区道路工程由乙方施工。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公平公正以及完全清楚并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当地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合同工程的具体情况,签署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昆山协多利金属有限公司新建厂区

1.2 工程地点:昆山市陆家镇华阳路东白杨路南

1.3 工程内容:昆山协多利金属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内道路施工

1.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施工需要,负责组织本工程的施工、维护、竣工验收、修补、保修和工程服务等工作。

1.3.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工程范围等),由此而引起合同价款的调整,按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任何形式的补偿。

2.工程的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 本合同工程的承包范围:昆山协多利金属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内道路施工 。

2.2 本工程性质为合格工程,其中的工程造价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合格的固定总价。

2.3 乙方应做好合同工程范围内的施工、维护、验收、保修、工程服务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厂区内道路垫层施工、基层施工、原道路清理、钢模支设(含钢模材料)、砼面层施工、路面养生、切缝、路面刻纹、路边平侧石安铺、汽车和自相车停车场的垫层、草坪砖铺设以及过路管道切除原路面和市政道路连接等工作。

2.4 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包调试、包维护、包验收合格。本合同的保修期按合同文件之《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执行。

3.合同工期:

3.1 开工日期为20__年  4月  10日。

3.2 竣工日期为20__年  5月 25  日。

4.技术要求

4.1 路面层体结构要求(从下至上顺序依次为):路基碾压密实(200mm分层来回夯实3次,压实系数不小于0.94)、400厚3:7灰土夯实、200厚级配碎石灌M2.5水泥砂浆、250厚C30混凝土面层。

4.2 施工基层厚度允许偏差:路基层300mm±20mm,灰土层为400mm±20mm;碎石层200mm±20mm;混凝土面层250mm±5mm;如果达不到以上要求,每发现一处,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0.5%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在确保甲方及本合同明确的质量标准的基础上,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符合《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市政道路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标准。

4.4 如因工程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5.合同工程量、合同价款及计价结算方式

5.1 合同工程量:路面施工面积暂定为  6200  ㎡,路边石暂定为 1200  m,汽车停车场暂定为 170㎡,自行车停车场暂未计。(具体以甲方与乙方双方确认的实际施工发生量为准)。

5.2 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即¥        (暂定总价,具体以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的实际发生量核算为准)。

5.3 各综合单价如下:

(1) 混凝土路面清理、定位、支模、测水平、浇筑、切缝、刻纹、养护综合单价为              元/㎡;

(2)混凝土路沿石495mm×200mm×100m、混凝土路侧石495mm×250mm×100mmm路边石安铺综合单价为    元/m;

(3) 停车场地面平整、垫层浇筑、草坪砖铺设工程综合单价

为             元/㎡。

以上综合单价对应的结算工程量以甲方现场场地实测并经签字认可的数量为准。

5.4以上的所有综合单价均已包含了完成此项工程所应发生的所有费用,且已含下列各项费用:

(1)甲方要求的局部更改发生的费用;

(2)施工期间人工工资上调和其他未见因素所发生的费用;

(3)乙方人员和机械的进出场费用,各类机械设备的损耗和修理费,以及涉及本工程所需的小型工具的购置费;

(4)本协议第2条所列全部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所需费用。

5.5 乙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及签订本协议前已充分了解、研究并考虑到对乙方的施工将会造成的各种影响因素和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费用,并均已在投标报价和合同计价方式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费。

5.6 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其他工程的施工,保障道路畅通,保证甲方(或厂区内其他施工单位)材料、机械顺利进出,如因道路施工而致使其他车辆不能正常通行,乙方须无条件提供援助,保障车辆运行。

6.付款方式

工程全部结束,甲方验收合格,双方将实际施工的工程项目折合成总费用,经核算无误,签字确认后,工程款付至50%(含总价4%安全、文明施工费)。待使用两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再支付工程款45%,剩余5%,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7. 甲方责任及权利

7.1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7.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7.3 甲方应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供给乙方,并于现场书面交验。便于乙方据此安排施工,如有变动,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4 甲方有权根据施工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设计图纸、工期和工序等进行变更或调整。

7.5 在乙方请求和承担甲方发生的有关费用的前提下,为了工程的顺利实施、竣工或修补缺陷,或为了达到合同约定的其他预期目的,甲方应本着合作和尽力的原则给乙方以协助。

7.6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由甲方和监理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8. 乙方责任及权利

8.1严格按施工图纸及相关质量规范、规定进行施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进度计划安排施工,保证节点及总体工期。

8.2根据工程需要,自带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小型机械器具、围护设施,并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8.3乙方有责任在工程开工、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档案验收过程中为甲方提供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的服务,并办理相应手续。

8.4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5 乙方应作好对市政及环保设施的维护,确保路政的畅通。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8.6 乙方未能履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有关损失。

8.7乙方应自费雇佣所有职员和劳务人员,为施工人员和乙方其他人员办理相关保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或减少按照法律法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并为此承担相应的费用。

8.8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均有义务约束和制止其人员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和本项目的施工,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甲方和本项目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合同款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8.9在本园区作业造成意外伤亡事故及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作业或操作失误造成材物损失及地下隐蔽工程损坏由乙方按价赔偿。

8.10乙方委派负责本工程的负责人为乙方的派驻工地代表。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合同约定及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代表乙方与甲方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签收甲方发送的文件。

8.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必须向甲方报验,由甲方向监理公司报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

8.12乙方不得将本工程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本条款乙方责任如下:

⑴ 工程总造价中已包括所有安全管理费用,不再另行计算。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地方有关安全方面管理规定管理人员及施工,安全设施工具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在施工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⑵ 工程验收后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质量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⑶ 乙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专业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全过程中必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尤其要加强对触电事故的防范及火灾隐患的排查。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自身及第三者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⑷ 文明施工:工程总造价中已包括所有文明施工管理费用,不再另行计算。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文明施工标准施工,如由于乙方不文明施工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及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⑸ 乙方必须保证文明施工。每日施工完毕,应将作业场地清理干净,清除的杂物袋装封存,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外运。

9. 施工组织和工期

9.1 乙方组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施工人员;

9.2 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9.3 乙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

9.4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相应顺延工期。

9.5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及时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6乙方必须按甲方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9.7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伤害及影响等,同时每延误1天处以合同总价的5‰罚款。并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9.8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有权合理调整施工的顺序和工期的安排,乙方不应提出异议。

9.9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⑴ 如属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认可后,可以顺延工期。

⑵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9.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造成甲方其他工作安排时间延误,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11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时,乙方不得因不合理的原因擅自延迟或拒绝工程的验收交付工作。

10. 工程质量

10.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0.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0.3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统一标准》的规定及满足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的合理要求。

10.4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昆山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10.5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因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工程施工、工程管理、质量标准、施工规范、检验验收等方面的调整,以任何形式或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无论这种调整是否会增加乙方的费用。但工程量变化的除外。

10.6 质量管理处罚规定

⑴ 经监理和甲方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隐蔽工程除外),验收两次仍不能通过,其后每次扣除乙方工程款RMB500元。

⑵ 监理、甲方在质检中发现乙方同一类质量问题累计重复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其后每次扣除乙方工程款RMB500元。

⑶ 当月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低于80%(含80%)扣除乙方工程款RMB20__元。

⑷甲乙双方在执行10.6条款时,并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的执行。任何一方不应以任何理由或任何形式拒绝本条和其它合同条款的同时执行。

⑸根据甲方、监理或者合同条款的要求需进行验收的,但未经监理及甲方验收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常规做法除外),监理及甲方有权要求将已施工部位拆除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⑹乙方须有完善的交接检验制度,并且签认手续齐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该部分的工程款。

⑺乙方不按图纸及有关洽商、变更施工,应限期改正,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该部分的工程款,发现一次另扣除乙方工程款RMB1000元。

⑻乙方在施工中关键部位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修复;如自己无法修复,则由甲方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修复,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扣除乙方工程款RMB1000元。

⑼乙方应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对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成品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如自身无法修复的,按修复费用双倍扣除乙方的工程款。

⑽乙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标准,因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原因最终未达到合同标准,乙方按合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⑾ 以上罚款经监理、甲方签字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如有异议,应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逾期视同乙方接受。如乙方有异议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10.7在进行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须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甲乙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进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视同工期延误。

11.安全文明施工

⑴ 工程总造价中已包括所有安全管理费用,不再另行计算。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地方有关安全方面管理规定管理人员及施工,安全设施工具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在施工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⑵ 工程验收后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质量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⑶ 乙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专业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全过程中必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尤其要加强对触电事故的防范及火灾隐患的排查。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自身及第三者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⑷ 文明施工:工程总造价中已包括所有文明施工管理费用,不再另行计算。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文明施工标准施工,如由于乙方不文明施工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及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⑸ 乙方必须保证文明施工。每日施工完毕,应将作业场地清理干净,清除的杂物袋装封存,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外运。

12. 工程变更

12.1 设计变更

⑴ 为了使工程能顺利竣工验收以及其他原因,甲方有权对工程的设计、施工、用材、乙方的工作范围和内容等与合同实施有关的事项进行变更,乙方应及时按变更进行施工。

⑵ 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批准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乙方才能按图进行施工;由于甲方不能及时反馈设计变更通知单,导致施工进度延误及错过更改时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但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⑶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工程变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范围和内容、标准等),因乙方擅自进行工程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⑷ 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甲方签字批准后实施。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被甲方采用,或乙方在施工前及时纠正图纸错误,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奖励。

12.2 其他变更

⑴ 甲方提出的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于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小心保护,属乙方拆除时未采取保护措施或拆除后保护不当的,由乙方负责。

⑵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它重大变更(设计除外),由双方协商解决。

⑶ 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下令实行计日工作,乙方在继续进行这项工作期间,应每天向甲方提交这项工作所雇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种和工作时间的清单,以及用于这项工作的各种材料和施工机械名称和数量及相应的使用时间的清单,一式两份,每种名单和清单核实无误或商定后,应由甲方在一份副本上签字交还给乙方。

⑷ 乙方不得拒绝甲方的工程变更和其它指令要求,必须严格遵照甲方和监理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否则甲方将另外委托施工单位完成,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将双倍作为罚款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12.3确定变更价款

⑴ 甲方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28天内,进行初步审核后,在结算时予以最终确认。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28天后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

⑵ 工程变更价款的支付应符合合同其他部分和甲方程序的要求。

13. 竣工验收与结算

13.1 竣工验收

⑴甲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未通过验收的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⑵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乙双方进行工程量确认和工程款支付事宜。

14. 违约、索赔和争议及合同解除

14.1 因乙方违约,甲方对乙方的任何罚款和违约金的扣除等并不意味着乙方可以不履行完成工程的义务,也不免除乙方履行合同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14.2 如果乙方打算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索取合同外的费用补偿,他必须在合理预见到将导致增加合同外费用的事件发生时,尽快将其索赔的意向书面通知甲方,但无论怎样,该通知不得迟于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否则视为乙方的索赔不成立,乙方将无权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

14.3 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除此之外,乙方不得提出其他补偿要求。

14.4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5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向乙方提出索赔。

14.6 合同解除

⑴ 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⑵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⑶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解除合同条款。

15. 补充条款

15.1 乙方应该自费铺设和养护所有必须的道路和进出通道,并且在甲方提出要求时,拆除上述道路和设施,恢复原貌。乙方应当允许甲方或甲方另行专业发包单位使用乙方所铺设的任何道路,但这种使用以不得使道路造成不适当的损坏或过分妨碍乙方的工作为前提。

15.2 乙方应负责对本工程的放线,并做到准确无误。工程各部位的位置、标高、尺寸的正确性,以及有关的必要的仪表、器械和人员也均由乙方负责。如果在工程进展的过程中,甲方和监理发现工程某一部分的放线、位置、标高、尺寸或校准出现误差,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自费校准这些误差,直到符合合同规定为止。但是,如果发生的这种误差的原因是由于甲方提供的不正确的数据而引起的,应由甲方负责。甲方和监理对任何放线、测线或标高的检查都不减轻乙方为保证这些方面的正确所应负的责任,并且乙方要仔细地保护和维护好工程施工所需的放线用的所有水准标志,观测杆、测标及其它事项,直到甲方同意放弃上述水准标志,观测杆、测标及其它事项为止。

15.3 乙方不应认为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场地在开工之日就具备进入这些场地的正式通道。除甲方明确划给乙方单独使用的场地外,乙方所使用的其它场地不得独家使用,应按甲方和监理要求共同使用。

15.4 除非工程施工需要且持有甲方签发的书面许可,否则乙方的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由其他施工单位管辖的或已交付使用的甲方的建筑、场地或现场。乙方应警告其人员,未经许可擅自进入这些场所,将按规定调离现场。

15.5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退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30日内退出施工现场,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乙方未能按要求退场,应参照当地标准支付场地租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⑴ 乙方未能有效履行投标前发承包双方达成的有关协议;

⑵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实际进度滞后于合同进度  30 日(含节点进度);

⑶ 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有效履行本合同,导致甲方权益已受到重大侵害时,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无法确保甲方的权益或在14天内仍无实质性改进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⑷ 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生3次以上质量不合格的;

⑸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的人员发生聚众斗殴或有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等干扰正常秩序的行为时,甲方有权要求其退场,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壹万元违约金每次,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⑹ 因乙方原因受到媒体曝光达2次,对于甲方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⑺ 因乙方原因受到行政机关处罚2次以上;

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⑼ 乙方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舞弊、欺瞒甲方的

⑽ 合同签订后,经进一步查实乙方不具备工程所要求的技术力量和施工人员的;

⑾ 乙方不能履行、明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愿履行合同义务的。

16. 协议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土木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846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施工、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铁路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化工地》、《标准化作业》等一系列标准规程,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劳务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劳务内容: 拌和站设备安装工程

2、工期工程项目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本项目竣工。

第二条 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

3.1杜绝责任安全一般A类及以上事故。

3.2杜绝职工因工责任死亡事故。杜绝职工因工重伤,轻伤率控制在5‰以内。

3.3杜绝责任火灾爆炸事故。

3.4 杜绝责任工程质量大及以上事故。

3.5杜绝因我方责任引起的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3.6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100%。

第四条 主要控制指标

4.1无重伤及以上事故;年度轻伤率控制在5‰以内。

4.2工序施工安全风险受控。

4.3无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4.4无因我方责任引起的交通亡人事故。

4.5无火灾事故。

第五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条款

5.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的国家及天津市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遵守国家及铁道部、湖北省有关部门的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5.2甲乙双方均有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的义务,有责任制止任何不安全作业行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3甲乙双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当甲乙双方在工作中发生矛盾时,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但一切问题的解决均应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

第六条 甲方责任及义务

6.1双方劳务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整齐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6.2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和检查的责任。

6.3甲方应联合乙方对乙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6.4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须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6.5甲方应联合乙方对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6.6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有权勒令退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时有权采取下发整改通知单、没收或经济处罚等措施。

6.7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6.8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素质差的施工、管理人员(年老体弱有碍建筑施工的疾病人员、未成年、无证的特殊工种和有前科、调皮捣乱、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等)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

6.9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四级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场,直至中止分包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6.10负责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工作,保证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有效。

6.11对出现的安全事故及时上报,保护现场,配合上级有关人员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措施、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12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6.13采纳劳务单位对安全生产提出的合理建议、办法和措施。

第七条 乙方责任及义务

7.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7.2乙方要严格服从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及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确保管辖范围内的职工不发生不安全作业行为和违章、违纪现象,实现标准化工地和标准化作业。项目经理部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7.3乙方应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和前三年因工伤亡事故记录的企业安全资格证明资料。

7.4乙方负责人的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确保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发挥有效作用。

②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及时如实向项目经理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7.5乙方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至少1人),认真履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特别是在设备安装期间,应在现场配有专业的起重工和指挥人员,现场跟班作业。

7.6乙方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上岗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上交甲方。没有持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7.7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7.8乙方应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7.9乙方要组织施工班组积极开展班组周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技能,保证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每日的班前必须召开成一个集中的安全会议,并进行点名上班,不允许不进行班前教育、交底,班后进行交班,杜绝无签字、代签字或漏签字及管理人员比作业人员晚上班等现象的发生。每周一安全例会,必须以班组为单位,立队准时到会,不允许擅自安排职工不参加安全活动去生产。

7.10乙方在安排工人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要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7.11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

7.12乙方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不允许擅自拆除和违章用火,确保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自备的安全防护用品、设施、设备必须符合甲方有关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勒令其退场、严禁使用,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1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电源正确使用,且应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TN-S)的规定用电,不得违反“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规定。不违章用电、擅自开启机械和私拉乱接用电设施,所自备的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工必须持有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局有效的操作证,严禁无证作业。

7.14所有施工人员须有合法的务工注册手续,并齐全有效,严禁掺杂刑事犯罪人员和私招乱聘,雇佣童工及内存有再次分包的现象,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戴好安全帽,严禁职工中午或班中有喝酒行为。

7.15对甲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指令和下达的安全隐患通知无条件服从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拖延不完成,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7.16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纪律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7.17因乙方未履行甲方对安全管理的要求,如安全管理松散,不按要求做好各类安全防护,无安全技术交底、盲目施工、擅自改动施工方案,不履行班前讲话、签字记录、擅派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属内部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7.18人为造成机械设备损坏,及因乙方原因造成甲乙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企业形象受损等一切费用和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7.19每月组织召开至少二次全员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改进意见,并能及时、认真、公正地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隐患事故作出决定等。

7.20每月10日、20日、30日亲自组织项目班组以上管理人员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切实解决本项目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21严格执行甲方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措施、制度和办法,并纳入甲方的月安全考核计划,因乙方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或擅自安派未经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人员及有妨碍建筑业施工的疾病人员而造成事故的均有乙方承担。

7.22该工程项目在施工中不得被铁道部、武汉铁路局、湖北省及湖北城际铁路公司、各级质监站、监理单位等单位处罚,如若被罚,项目部将会对该工地再次处罚和通报批评。

7.23乙方因工程需要应设置的安全、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等购置的各种防护设施用品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并做好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

7.24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7.25发生伤亡事故时,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并立即组织事故处理组和善后处理组,按照“四不放过”得原则,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排除,预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并由乙方出面做好善后安抚工作,接待伤亡者的家属,妥善处理好抚恤补偿工作,不得出现其家属进入施工现场或其它区域集中闹事等,建立保密制度,有效的控制事故影响,必要时小范围解决,甲方对此将积极配相关工作,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根据各方所负的责任大小,协商费用分摊等事宜。

7.26文明施工,实现标准化工地和标准化作业,控制噪声,防止扰民,加强环保,避免污染、破坏环境,保证百姓利益,否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罚则

8.1因乙方未能履行上述责任、义务或违反国家安全法规程序和铁道部、湖北省、项目部的有关部门的规定,而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8.2没有按上级部门、中建公司和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应报的资料手续、交代的事项,每次罚款20__~20000元,并因拖延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3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处罚乙方施工队长及,工长、班组长负责人和责任人1000元。

8.4发生打架斗殴现象,每发生一次处罚乙方1000~10000元,并一切费用、责任自负。

8.5发现未在项目安质部注册和未经安全培训的职工擅自上岗,每一位处罚20__元,退离施工现场,由此造成伤害事故的乙方自行负责。

8.6在现场大门以外和生活区宿舍大门以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交通、违法乱纪事故的由乙方自负。

8.7在信用评价中扣分的(包括安全、质量)、上级部门检查出现较重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每分每项处以20000元罚款。

第九条 法律条款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9.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天津市仲裁委员会或者天津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9.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从乙方人员进场第一天起至人员全部撤退为止或工程安装合同终止时,此协议同时废止。

第十一条 乙方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必须如实填写完整):

安全管理网络图见附件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01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为兴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 )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个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双方各执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施工便道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38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工程概况

第一条: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内容:

第二条: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以开工准确日期 日内完工。(注:需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完工)。

第三条:工程造价

总造价:

第四条:承包方式: 。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甲方责任

1、甲方按双方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2、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申报施工手续。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工期顺延。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自行解决食宿。

2、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泄露双方合作关系、合作内容。

3、乙方不能私自与甲方任何员工泄露合作关系及内容(除甲方采购部经理及法人)。

4、乙方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要求,全面负责本次工程项目的施工。

5、乙方在合同签定时,甲方向乙方提交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及主要材料。

6、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以及按时完成和交付工程。

7、乙方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工程与人员安全。施工中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负责施工材料的搬运工作,甲方只负责采买。

第三章 工程款支付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

第四章 工程质量和验收

第八条:工程质量

1、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保证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2、 乙方施工工程竣工质量应达到双方约定工程验收质量标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的修改,增补须经双方协商成书面意见(条文)并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本着平等互利,相互体谅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应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各项条款执行完毕后终止。

5、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土方工程标准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648 字

+ 加入清单

物业维修是指物业自建成到报废为止的整个使用过程中,为了修复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对物业造成的损坏,维护和改善物业使用功能,延长物业使用年限而采取的各种养护维修活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物业维修工程标准合同范本篇,欢迎参考阅读! 物业维修工程合同范本一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结构类别: 预算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决算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物业管理企业:

3、施工单位:

4、监理单位:

5、其他:

第二条 合同内容(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 ( )

1、甲方委托乙方编制该工程预算(或概算); ( )

2、甲方委托乙方审核该工程预算(或概算); ( )

3、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工程造价技术经济鉴定; ( )

4、其他。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技术经济报告;

2、甲方可向局方询问委托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政府有规定者例外);

3、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书面资料;

5、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6、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7、其他。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接受本合同

第二条

第三项委托内容的,应当加强维修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检查;

5、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6、其他。

第五条 合同费用

1、甲乙双方按照市房地资源局____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基本费: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差额费: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双方商定: 按______________元,一次确定,不另调整。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5、上列三款费用不得同时计取,如发生差异,应按其中金额最大一类收费。

6、付款方法:

第一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有余款,待合同履行完毕时,一次结清。

第六条 合同时效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双方确定,本合同所含工作内容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

3、双方完成工作,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乙方______%违约金;

2、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甲方______%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法 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编码: 编码: 合同订立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维修工程合同范本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代表人:___地址;____联系电话:

第二条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法定代表人:___注册地址:___联系电话: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座落位置:___市___区___路(街道)__号四至: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四条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

2、保洁费:__

3、保安费: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

5.维修养护费:__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时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 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 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 无偿使用;

(2)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方式偿付;

9.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

(2)__

10. 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 按本合同

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

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 每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_%

1、房屋外观:__

2、设备运行: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

4、公共环境:__

5、绿化:__

6、交通秩序:__

7、保安:__

8、急修:__ 小修: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 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收取;

2. 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元或按套每户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 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 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6. 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车位:____

2、 车库车位: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____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十八条第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__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附: 业主公约 为加强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 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 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 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____市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贪污处理。

八、业主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 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

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 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

一、 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 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 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 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 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 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 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 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 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 随意停放车辆; (1

1) 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

2) 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

3) 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

二、 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

三、 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

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

五、 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

六、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物业维修工程合同范本三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结构类别: 预算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决算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物业管理企业:

3、施工单位:

4、监理单位:

5、其他:

第二条 合同内容(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 ( )

1、甲方委托乙方编制该工程预算(或概算); ( )

2、甲方委托乙方审核该工程预算(或概算); ( )

3、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工程造价技术经济鉴定; ( )

4、其他。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技术经济报告;

2、甲方可向局方询问委托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政府有规定者例外);

3、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书面资料;

5、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6、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7、其他。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接受本合同

第二条

第三项委托内容的,应当加强维修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检查;

5、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6、其他。

第五条 合同费用

1、甲乙双方按照市房地资源局____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基本费: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差额费: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双方商定: 按______________元,一次确定,不另调整。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5、上列三款费用不得同时计取,如发生差异,应按其中金额最大一类收费。

6、付款方法:

第一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有余款,待合同履行完毕时,一次结清。

第六条 合同时效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双方确定,本合同所含工作内容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

3、双方完成工作,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乙方______%违约金;

2、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甲方______%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法 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编码: 编码: 合同订立日期: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94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全称): 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

本履约保证金协议由双方于 年 月 日在订立。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金

鉴于甲方与乙方签署了 _________ 施工合同,乙方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为保证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诺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愿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

第二条 保证金缴纳时间

乙方应当在施工合同签订后7日内(日历天)向甲方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未能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第三条 保证金额

乙方应当向甲方账户交纳现金,金额:大写人民币 _________ 元(¥ _________元 )作为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 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隧洞混凝土衬砌 7日内。

保证期内乙方如约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甲方分三次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划回乙方账户:第一次为隧洞主体工程开工(洞脸形

成),返还履约保证金的30%,及人民币陆拾万元;第二次为隧洞掘进贯通,返还履约保证金的40%,及人民币捌拾万元;第三次为隧洞混凝土衬砌完成,返还履约保证金的.30%,及人民币陆拾万元。

第五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并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陆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关于防水工程施工热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762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有防水材料生产、经营资质和防水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承担甲方所属X项目地下室防水工程施工的技术、经济实力。乙方在充分了解本工程实际情况后,全面接受甲方提出的以施工承包方式合作本项目地下室防水工程施工。双方经充分协商,按照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承包X项目地下室防水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包方式:双包(包工、包料)

二、承包工程内容及价款:

三、质量要求:

1、使用材料要求:

出厂合格证、人防工程防水材料准用证等出厂检验报告齐全并在现场使用前按国家现行标 准抽检合格(现场按已送样品批准使用);再生料含量不能超过20%;卷材芯层厚度不小1.5mm。甲方对乙方材料进行抽验试验,质量达不到以上要求者,将承担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赔偿。

2、施工要求:地下防水达到GB50208-20__规范要求,并满足设计要求。

3、保修期叁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事故乙方负全责免费维修,因乙方防水材料及施工质量造成渗漏,由乙方返修,并由乙方赔偿因渗漏造成的所有损失。

四、工期:本项目工期遵从甲方安排统一进行施工。

五、结算及支付条款:

1、本项目地下室底板及外墙防水工程完工后甲方验收认可,回填完成后20日内支付已完成工程价款的60%;主体工程封顶20日后支付已完成工程价款的10%;甲乙双方结算完毕支付工 程总价款的25%,留5%的质保金待期满后支付(质保期3年,无息)

2、本项目地下室顶板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认可后,20日内支付该项已完成工程价款的60%; 甲方主体工程封顶20日支付已完成工程价款的10%;甲乙双方结算完毕支付工程总价款的25%, 留5%的质保金待期满后支付(质保期3年,无息)

3、本项目屋面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认可后,20日内支付该项己完成工程价款的70%;甲乙 双方结算完毕支付工程总价款的25%,留5%的质保金待期满后支付(质保期3年,无息)

4、本项目厨房、卫生间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认可后,20日内支付该项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70%;甲乙双方结算完毕支付工程总价款的25%,留5%的质保金待期满后支付(质保期30年,无0息)

六、验收办法:

工程完工经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政府相关质检部门共同验收。

七、甲方责任:

1、负责向乙方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图一套;

2、协调各配合单位和工种之间的关系;

3、按时办理结算的拨付工程款;

4、负责施工面、进度要求、质量检查、组织竣工交验;

5、负责与各施工方协调工作,协助并配合乙方对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

八、乙方责任:

1、严格按设计图纸规范要求及《施工方案》、合同工期及质量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施 工和交工,《施工方案》由甲方及有关单位审批;

2、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3、做好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4、材料检验及闭水试验,达到监理及业主、甲方的要求,保证本工程能通过人防工程验收。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在合同签订后5天提供本工程所使用材料的人防工程防水材料准用证,若5 天后未能提供,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同时甲方有权重新与第三方签定承包合同,且乙方已施工的防水工程不予结算。

2、乙方如不按合同质量要求施工,造成的一切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每延期1天须向甲方赔偿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3、工期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天,累计计算,从工程款中扣除;累计拖延3天以上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随时还将乙方所承包的工程收回后另行分包,同时还将追诉乙方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不得有异己同时 承诺放弃抗辩权。

4、任何一方因违反合同而给另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应按损失大小给予赔偿。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合同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250 字

+ 加入清单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

1.5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工程总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__)、《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__)、《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__)、_____________。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_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___________________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日

第11条 进度计划

11.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 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____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_____________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______________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____________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__________________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19.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20.1 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_______方式确定。

21.2 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_______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_______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______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___%,结算总价的______%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 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_________________

24.3 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_________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25条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 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 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 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 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绿化种植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喷泉、喷灌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

(4) 其他附属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 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 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

第34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 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5 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36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8条 不可抗力

38.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_________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 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 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 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附件: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园林局 制定

二〇〇四年二月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29561 字

+ 加入清单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章 一般条款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

3.工程性质:_________。

4.承包范围:_________。

二、批准单位

1.批准文号:_________。

2.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三、开工日期

1.竣工日期:_________。

2.总日历工期:_________。

四、质量等级:_________。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

六、合同价款: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_________。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三、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___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图_________份、现场存放的_________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_________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_________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_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_________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______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_________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______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_________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_________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_________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_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其中: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间的需要。其中:

3.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在_________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线路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的协议。要求甲方_________。

6.在_________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在_________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_________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_________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要求乙方:_________。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_________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_________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_________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_________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____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_____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_________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_________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_________,工期顺延_________天。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_________计取违约金。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_________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三、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一、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_________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二、乙方在分部试运的_________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理,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三、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四、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_________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五、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六、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七、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八、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_________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_________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三、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待工程保修期满后退还。

二、合同价款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消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三、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

四、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一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_________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一、甲方按_________在_________向乙方预付工程款_________元,开工后在_________按比例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约定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_________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一、乙方 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_________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二、甲方在进行计量_________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三、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_________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_________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一、甲方按其“供应材料、设备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期限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_________小时前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三、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表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甲方委托乙方处理材料、设备缺陷,双方另行商定费用计取、结算办法。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五、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六、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一、乙方根据_________,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甲方指定供货单位的,乙方的采购则适用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的双方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

三、在材料、设备到货_________小时前,乙方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四、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

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七、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二、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_________前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三、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四、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一、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三、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_________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_________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

四、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六、按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运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甲方_________套。要求

七、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的净利润

八、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九、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十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十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_____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_________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一、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_________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一、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二、保修项目、内容、范围:

三、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保修期:

(1)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2)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

四、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1.5%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

五、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达到现场与甲方共同辩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收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和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七、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计算方法:

二、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_________利率给付利息。乙方应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四、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索赔

一、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_________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_________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_________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其为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二、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一、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二、乙方承担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一、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请、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休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施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四、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在应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一、乙方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可分包的工程: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甲方指定分包单位(人)的,不适用本款约定。

三、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包括_________级以上的地震、_________级以上持续_________天的大风、_________mm以上持续_________天的大雨、 年不遇的持续_________天高温天气、_________年不遇的持续_________天严寒天气等灾害。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_________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2)条中的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

一、甲方办理工作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二、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三、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_________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一、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二、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三、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四、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五、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_________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一、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二、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处,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侯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度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则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签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