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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细则(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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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酒店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酒店,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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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劳动局,民政局及烹饮协会的有关法规条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以供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将座落于市(县.区)地段的厨房给乙方做技术和管理工作,职务为,有效期为年月日止。

二.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工资:人民币元,(大写:万千百元整)。每月号为支付上月工资发放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如甲方拖欠工资自每月的工资发放日起7日后,乙方则无需再遵守本协议,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工资(上月未发工资加本月实做天数的工资)。如协议未果,乙方有权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解决。

三.在乙方工作期间中,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约定的生活待遇《包括免费提供乙方的食宿》。如对乙方安排烹调技术的所异议,可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改进,达到双方满意。乙方在工作期间期应遵守甲方制定的文明规章制度。甲方在营业期间若生意红火,增收营业额,应相应增加乙方工资。

四.乙方自行组织及安排厨房工作分配,管理,厨房内洗碗工,洗菜,煮饭由甲方承担工资工作。乙方为了保证出品,并对甲方清洗,清洁,煮饭进行监督。

五.乙方为了保证质量出品,并对甲方采购进行要求(乙方会明确指导甲方对菜品调料干货进行检验)甲方进行采购质量不行不收货,数量不够不收货,严格把好质量关,并希望甲方采购配合厨房工作。

六.乙方需给甲方明确指导工作,以免甲方铺张浪费。

八.乙方工作人员患病因需要妥当安排工作,保证甲方正常营业运转。

七.甲,乙方欲解除本协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提早30日向另一方提出,以便安排工作,否则,一方应加倍赔偿另一方相对应的经济(公费)损失。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方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本着互相谅解的精神,共同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果,按原则协议执行。

九.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日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协商未果,则合同到期本协议自动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盖章(手印)后生效。同时产生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患病或非工负伤,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用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

签名盖章(手印)

乙方:

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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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初中生班级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初中,班级,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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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经费是指专项调查经费,即在常规调查之外,国家统计局下达的普查和一次性专项调查(不包含国家预算内的专项调查经费)、地方财政经费的专项调查以及由各专业岗从政府有关部门承接到的委托专项调查的经费。

(一)各专业岗的专项经费都必须纳入XX单位财务管理范围,集中管理,统筹兼顾、专款专用。在使用前要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提出使用预算报告,交办公室审核,按审批权限报分管的副队长或队长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并按预算计划执行;没有经过队领导班子审批的预算计划,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如中途因故新增大额开支内容,经过以上程序,方可在原预算内追加支出。

(二)专项调查工作会议的会务由办公室和相关专业岗负责,会议标准按县财政有关制度执行。按照先预算、审批后报销的程序,会议结束后,财务人员按预算拨付经费。

(三)属于国家统计局下达且指定专门用途的专项经费,专项工作尚未完成的,经费可结转到下年度使用;工作任务完成后经费如有结余,由队统筹安排;属于各专业岗(不含各部门主动找队领导的委托调查)从政府有关部门争取到的委托调查专项经费或非预算内经费,本队根据需要按10%的比例提取计算机更新和统筹管理资金(不含地方财政调查项目经费),结余部分留给各专业岗由办公室监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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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班级管理细则范文两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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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秩序盥洗,用正确方法洗手、擦手,不玩水,洗好后关紧水龙头,节约用水。

2、值日生协助分发餐具、点心,餐后主动擦桌子,整理桌面。

3、专心进餐,不挑食、偏食,尽量不掉饭菜,保持桌面地面干净。餐后正确使用毛巾擦嘴、脸,用温开水漱口。

4、吃饭时一手应扶碗,一手拿汤匙。餐后自己清理桌面,把骨头、菜渣倒入垃圾桶,用抹布抹自己的桌面,将自己的椅子拿到柜上。值日生自觉留下维持秩序并整理教室。

5、要求幼儿吃饱,鼓励幼儿添饭,打饭时应自觉排队,饭后轻放餐具,餐具摆放整齐,餐后组织幼儿进行安静地活动,如散步、看书等。

6、能接适量的水,不过多,不过少,不把水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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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校保洁员聘用合同范本_学校保洁员聘用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卫生,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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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聘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受聘人的担保人(丙方):  身份证号码:

聘用方甲方__________决定聘用受聘方乙方___________从事学校保洁工作,经过甲方、乙方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工作内容:

a) 学校清洁卫生(教学楼门厅、楼道及各课室门窗、玻璃的擦拭、庭院卫生的清扫)

b) 其他交代事项

2.  协议时间:

本协议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届时乙方按照甲方的安排执行。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对于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的情形,都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互相谅解的情况除外。

3. 劳动报酬:

甲方按照每月 _____ 元的标准,每月月底支付。

4. 补充条款:

双方一致同意,在上述约定的工作都完成,而且甲方满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利用周一到周五的上午的空余时间,适当的从事一些兼职的工作。乙方自行承担兼职过程中产生的责任。 在兼职的过程中,甲方不承担此期间产生的责任或连带责任。

5. 未尽事项,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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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车间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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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所辖区域划分成若干片区分配给各班组承包负责,班长负责指挥、协调、监督、带领本班员工随时对自己负责区域进行日常清洁、整治;车间组织对各责任片区进行检查、评比和考核。

第二条整理清洁标准可按本规定和其他专项规定要求执行。

第三条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服工作鞋必须保持整洁干净,要防止交叉污染,发现或怀疑有传染性疾病时,应及时就医。

第四条要保持操作区地面和墙壁无垃圾、无污迹,门窗无积灰、无污迹,工作凳放置在制定位置并摆放整齐,电缆沟要保持清洁。

第五条控制台无积灰,台面干净,台面上只能放置与工作有关的记录本、当班分析单和传达文件等物品,不能堆放其他物品。

第六条通讯设备、饭盒、水杯等个人工作生活用品要收拾整齐,放在规定的位置上。

第七条各班工具箱要保持整齐干净,公用工具要定位摆放,报废工具要及时处理,无关物品不允许放在工具箱内。

第八条污水沟要保持清洁、通畅。

第九条车间油桶要在专属的区域内摆放整齐,好油桶、废油桶、空桶要区分放置。

第十条操作时产生的垃圾和洒落的物料当班人员交班时要清理干净,禁止推至下一班。

第十一条各槽罐、机泵、管线等设备表面干净无油污,操作中造成设备污染的要及时清理干净。

第十二条各种操作工具、运送工具、辅助材料等均按指定地点整齐摆放,并保持其清洁。

第十三条未使用的工具、材料要堆放整齐,并且要与回收材料区分开。报废的材料要送到指定地点整齐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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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全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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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验证登记制度

对入住旅客,要严格检验其有效证件真伪,凭证登记,做到人证相符。证件查验核对无误后,应将旅客姓名、证件号码、户籍住址、入住时间以及房间号码等信息录入酒店客房管理系统,同时将旅客信息录入苏州市公安局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内容应齐全、准确,不漏登、错登,确保旅客入住、退宿登记率达到100%。

(二)访客登记制度

对前来访客的非住宿人员,前台服务人员应审查登记其身份证项目、记录会客来去时间。

(三)值班巡查制度。

1、酒店应设立专兼职安保人员,负责门卫、内部安全保卫和停车场所等重要部位安全管理。

2、酒店安保人员要加强对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登记簿。

3、酒店监控室,要明确专人值班,并建立监控室值班记录簿。工作中不擅离职守,巡逻检查时应精神饱满,携带对讲机,保持信息畅通,按规定路线和间隔时间执行巡逻任务。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巡逻中一旦接到案情指令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处理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4、保安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酒店内各类应急预案,熟悉案情疏散通道,消防设备和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巡查中应及时关闭应该关闭的门窗。日常巡检中注意观察安全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录。

(四)贵重物品寄存制度

酒店应专门设置免费的旅客财物保管室,并专人负责对寄存物品检查、登记,领取登记物品时要签字确认,寄存物品管理人员要做好交接班登记。旅客领取被保管物品时必须验证,亲自领取。

(五)旅客遗留物品、携带违禁品处理制度

1、对可疑物品、危险物品和其他违禁物品,应及时送交公安机关或报请公安人员处理。

2、旅客遗留的其他物品,应详细登记后,想办法归还旅客,较长时间无法归还的,应按捡拾物品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侵占挪用旅客遗留物品,严禁擅自处理违禁品。

(六)可疑情况报告和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酒店从业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本酒店的可疑人员、可疑情况和违法犯罪情况,并注意公安机关的通缉、通报,及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协查工作。前台服务员在实施住宿登记时,应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切实做好有关通缉、协查核对工作,发现可疑人员采取内紧外松,先安排入住,后设法报警,避免打草惊蛇。

(七)安全防范宣传制度

酒店从业人员应当主动向旅客宣传住宿酒店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醒旅客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如应当提醒旅客将贵重物品交酒店报告;旅客或访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酒店;旅客严禁在酒店内寻衅滋事、斗殴、酗酒、赌博、吸食毒品、卖淫嫖娼,或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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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校卫生管理计划_卫生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卫生,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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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管理计划

为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增强师生环境卫生意识,培养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态度,为创建一个干净、整洁的校园现对学校卫生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一)、教室卫生要求

1.教室、楼道清洁,无纸屑、无果皮、无积水、无痰迹,墙壁无蛛网、无积尘、无印痕,门窗、玻璃干净明亮,窗台、窗棱、灯管、灯架无积尘,桌凳及学习用品摆放整齐,拖把在教师指定位置摆放。

2.教室布置要美观大方,既要按学校要求统一布置。

3.卫生清洁工具必须整齐存放在指定位置。

4.按学校统一要求,在指定的位置悬挂:国旗、眼保健操图、三表(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值日表)等。

(二)、校园环境卫生要求

1.校园内要做到路平、路净,无纸屑、无果皮、无碎砖烂瓦,树坑、花坛及绿篱内无杂物、无积存垃圾。

2.校内绿化带内无纸屑、果皮、包装袋等杂物。

3.校园内建筑物要做到墙壁干净,无泥迹,无画痕。

4.垃圾桶每天清空一次,并保持干净。

5.水池每天清洗两次,保持干净、畅通。

6.厕所要每日清扫,要做到地面无杂物,用完之后记得随时冲洗。

(三)、校园集体环境卫生划分

一年级卫生区:从前院到后院的东边走廊皆餐厅和图书室外面的台阶,教学楼刚进门的台阶。

二年级卫生区:从前院到后院的西边走廊和地下室到一楼的楼梯和自己教室外面的楼道。

三年级卫生区:幼儿前院玩具以西(皆范围内的绿化带)还有一楼到二楼的安全出口,和自己教室外面的楼道。

四年级卫生区:幼儿前院玩具以东(皆范围内的绿化带)还有一楼到二楼的楼梯,和自己教室外楼道。

五年级卫生区:学校后大院以升旗台为中心以西(皆校园内的绿化带),还有二楼到三楼的安全出口,和自己教室外楼道。

六年级卫生区:学校后大院以升旗台为中心以东(皆范围内绿化带),还有二楼到三楼的楼梯,和自己教室外楼道。

两位保安卫生区:刚进校门的院子皆两边的上楼楼梯。

一楼厕所卫生由范师傅负责打扫。

二楼厕所卫生由三年级、四年级按周轮流打扫,班主任负责检查。

三楼厕所卫生由五年级、六年级按周轮流打扫,班主任负责检查。

二、卫生责任制

各班级卫生、校园卫生由班主任负责督促打扫。

三、检查考核

1.每天早晨必须由学校值日教师带领值日学生进行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作为评选文明班级的重要条件,完毕后把教师登记表交给负责人。如果当时有班级有卫生区有不干净的现象检查教师要及时通知其班级进行再次打扫,并且在学校的黑板上公布。

2.周五中午由各班中的值日学生将学生检查登记表交给负责人进行汇总,结果纳入考核分数。

3.每月月底把卫生汇总登记表上交,如有班级屡次不进行打扫卫生者在月奖金中进行酌情扣除(5元——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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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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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级卫生委员职责

1、每天要随时随地的进行检查班级级卫生,一旦发现垃圾,卫生委员要及时督促劳动组长安排组员把垃圾清扫干净。

2、协助老师在本班贯彻卫生公约,检查记载组长工资分配情况;

3、每天派值日生管理清洁工具。

4、负责大扫除卫生安排工作。大扫除工资参照第二条也实行浮动工资制度。

5、重大活动,如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月考等必须及时提醒值日组按规定时间搞好卫生。

二、常规卫生工作

1、每天值日生必须认真打扫班级和卫生区卫生。卫生委员负责检查。

2、每周一下午按学校要求全体同学进行卫生大扫除。卫生委员负责检查并分配好工作。

三、清扫时间:

早晨:--------下午:---------晚上:-----------

四、教室与包干区清扫细则

1、室内地面扫、拖、扫,做到干净、清洁,无污水,物见本色;注意死角。

2、室内墙角线擦面,擦棱,水多而净。除墙角线外,墙围子也要擦拭,做到干净无污。

3、教室前后门窗、窗台玻璃及框干净无尘,明亮似无。

4、宣传框、饮水机及桌、暖气、窗台、机箱、讲桌、前后黑板及框、投影框擦

拭及时,一尘不染。

5、饮水机前面要做到维持24小时干洁,脸盆里的水要及时倾倒。

6、抹布、水盆、水桶、扫把、畚箕、拖布等摆放整齐,物归原位。

7、灯管、灯罩、宣传字要做到干净无尘。班中的四扇窗户玻璃要明亮似无,玻璃夹缝要干净无尘。

8、楼道楼梯要扫,做到干净、擦,做到清洁,无污水,物见本色。

9、楼道地面扫、拖、扫,做到干净、清洁,无污水,物见本色;注意死角。楼道墙角线擦面,擦棱,水多而净。除墙角线外,墙围子也要擦拭,做到干净无污。

10、楼道窗台干净无尘,明亮似无。

11、室外花池要及时清理里面的塑料袋等从宿舍楼上掉下的垃圾,做到干净整洁。

六、卫生维持要求及处罚:

1、值日组长要按时带领组员清扫班级垃圾,不按时的组罚值日一天以上。由老师决定。

2、值日组在重大集体活动,如期中考试等期间不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值日的,值日不彻底的,罚该组三天,并扣除全组工资

3、除卫生组同学负责全班卫生外,个人卫生区由本人负责,注:个人卫生区域为自己的座位下方和桌子下方所形成的矩形区域。甬道垃圾位于离甬道最近的同学座位横向延伸出去的范围内,由横向离垃圾最近的同学负责。最边上靠墙的同学负责边上卫生。每一次发现个人卫生区不干净,罚值日一天,

4、每天放学都把自己板凳放起来方便值日生打扫

5、班级环境靠大家维护,动动手,垃圾务必要入桶,不准练“定点投球式”扔垃圾。谁扔垃圾就罚扫一天地。

6、值日生必须按时到校清扫卫生,无特殊原因的,未曾向老师、卫生委员和组长请假,不劳动的同学,除扣除工资外,还要由老师决定加罚值日一天以上。

7、到班后有不主动清扫卫生者,累计二次者,罚卫生清扫一周

8、有不按要求打扫卫生者,累计二次者,罚卫生清扫一周

9、值日生有不服从卫生委员、卫生组长命令并顶撞的,累计二次者,罚卫生清扫二周

10、如屡犯条例多次,惩罚后仍不改者,写1000字心理说明,并停课叫家长处理。

11、每人自备一个垃圾袋自己装自己的垃圾,垃圾袋不准放在地面上。

七、监督及检查:

由卫生委员监督;卫生组长协助,老师检查

发现情况及时记录在本上,进行公布,并处罚。

八、评比及奖励:

卫生优胜组:根据学校检查情况及平时观察到的情况综合考评,。

九、保持个人卫生

1、服装整洁、勤剪指甲、常洗澡,每天晨会进行检查。

2、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吃零食和不干净的东西,不喝生水。

3、认真做好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做到读、写姿势和握笔方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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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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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更好地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顾客的身体健康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施的日常运转、保养、清洗、 消毒、安全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设施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三、二次供水水箱的清洗、消毒工具及设备必须专管专用。

四、设施必须加盖加锁以防范不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五、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所用防护涂料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规范要求,不对饮用水水质造成影响。

六、无水箱水质消毒设施的场所,必须配置水质检测余氯盒、专用饮用水消毒剂。每日测定水箱水质游离余氯含量并记录。管网末捎水游离余氯不应低于0.05mg/l,测试记录本必须保存以备检查。

七、通过设施所供给的饮用水感官性状不应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不应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引起肠道传染病发生或流行。

八、每年应对二次供水用水箱进行1—2次全面清洗、消毒,设立清洗、消毒记录,并对水质进行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如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卫生监督部门。

九、水箱清洗、消毒应按照卫生监督部门的有关要求,按规范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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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中班级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初中,班级,全文共 2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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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班级日常治理制度

1、学习:

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

1.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

1.2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批准方可,否则,按旷课处理。

1.3积极配合相应科代表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1.4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体现出大学生应有的风度。

1.5课堂会议上应把自己的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班委会定期研究本班同学生活、学习情况。制定帮教计划,充分调动同学积极性,使学习优良的同学更上一层楼,学习差的同学迎头赶上来。

2、卫生:

宿舍是大学生活动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同学们的生活环境,因此,宿舍卫生必须保持:

2.1宿舍内部要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实行责任到人制,宿舍长及班干部负责监督,由生活委定期检查。

2.2宿舍卫生每日打扫,值日生要尽职尽责,认真对待,为同学们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2.3切实执行宿舍社区的各项规定,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认真对待卫生检查。

2.4注重个人卫生。

3、活动

因为班级、院、校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规定:

3.1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界奋进的班级体。

3.2对于院、校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

3.3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班委定期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取其优处,应用于班级工作。

二、班级奖惩制度

1、评优、评先依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手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规划评价手册》、《国家、高校奖助学金评选文件》进行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公示时间不少于6天。

2、推荐党校学员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选,做到绝对公平、公正、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6天。

3、在校为班级争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4、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院级以上(包括院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5、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6、在班会及其他须到的班级活动中迟到、早退的同学将给予批评并根据实际情况在评优、评先给予适当处罚。

7、班会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学,将予以批评,并影响其本学期考核成绩(需要点到的班级活动处理方式同上)。请假的同学需出请假条及相关证实,经班级辅导员批准方可请假。

8、对有重大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9、每周由学习委员对课堂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每周抽查不少于3次,辅导员临时抽插不少于2次。对是否旷课迟到将做记录上报辅导员并作为期末评优参考。

三、班委管理制度

班委会由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组织与宣传委员、科创委员共同组成。班委会下设寝室长、小组组长负责定项工作。

(1)要求班委责任心强,热衷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2)恪守职责,认真负责,按时出色的完成任务;

(3)积极预备各项活动,努力为班级争取荣誉;

(4)团结同学,带动同学积极参加各项班级活动;

(5)思想保持先进,积极向上,心胸宽广;

(6)班干部之间要团结互相协作,严禁搞小团体主义。

4、班干在工作中,要积极征求同学们的意见,维护班级的利益,有情况要及时向辅导员反映。

5、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并造成重大失误的,进行教育批评,严重者可考虑免去班干部职位。

6、班干严禁以权谋私,凡是在财务上,有盈私行为的,查证属实,免去职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并对其公开通报批评。

四、班级管理制度

1、学院及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1) 体育活动由体育委员(或各队队长)组织队员参加比赛,由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艺委员配合召集本班同学前去助威。

(2)学习活动(如学习经验交流会每学期至少一到两次)由学习委员负责组织、召集本班同学参加。

(3)团委活动等由团支书和组织委员负责召集同学参加;

(4)娱乐活动由文艺委员策划安排;

(5)主题班会由班委共同策划,会议记录由宣传委员负责,会后由班长做会议总结。

2、各项活动的预备,进行过程,结果必须存档(由活动负责人或宣传委员负责写出报告书视情况而定,超过5元的经费支出必须有发票证实)。

五、例会制度

1、每月举行至少2次班级例会(全体学生参加)。

2、准时到场参加各项要求的会议,如有要事提前向班长请假,并将工作内容交由辅导员,如有迟到者按迟到处理,若有不到者按旷课处理。

3、俗话说“没规矩不成方圆”,班级是每位同学的根源,因此,要求本班成员按时参加班级例会,不允许任何人以学生会有会为由而推脱,必须弄清楚:学生会会议固然重要,但是,班级例会并不亚于学生会会议!

六、班级资产治理制度

1、班级用品由生活委员管理。

2、体育器材由体育委员和生活委员统一保管,本班同学如要借用需到体育委员和生活委员处登记。如有遗失,则相关责任人由班委视器材使用情况处以现金折旧赔偿。

3、其他相应器材或用品由相应的班委治理。

七、班级财务制度

1、班费收支:

1.1班费收取每学期每人50元,由副班长管理,生活委员记账。

1.2班费支出必须由班长和生活委员中至少一人同意方可提出申请。100元以上(包括100元)必须向班委提出申请,并至少有三名班委同意,且班长,团支书都不反对。

1.3日常采购,至少有一位同学陪同前往,并开出收据.并凭发票、收据、证实报销。若因票据遗失或非凡情况不能出具证实且情况属实的,需经班长及生活委员签字补证。

1.4班级组织的大型活动(如春游、秋游等)后要向全班公布支出细则及收据凭证;学期结束时打印出全学期班费收支情况,交全班同学及辅导员审查。

1.5全班同学可以在任何时间对班费收支情况要求审查,或提出批评或建议。

1.6全班同学都有权申请使用班费,只要用途符合班费使用规定(个人开支概不批准),经班委会讨论可以考虑划拨。

1.7申请及证实必须使用正式的材料纸,并认真写好。

1.8每学期末生活委员应在全班公开所有费用支出明细。并交由辅导员审核。

2、班费使用范围规定:

2.1各种班级活动材料、文具、文体用品。

2.2各项班级活动的报名费按固定条款划拨。

2.3奖励先进分子购买奖状使用。

2.4各项球赛的报名费及必要后勤支出(包括买水等)。

2.5筹办晚会等集体活动支出。

2.6其它支出,视情况而定。

七、其他

1、本制度若有纰漏之处,经班级辅导员同意,班委有权增删。

2、本制度解释权归班委所有。

3、本制度若与上级单位制度冲突,以上级单位制度为准。

4、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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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卫生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3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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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卫生区域

1、各处室、各班的教室、宿舍及室外卫生包干区。

2、值周班“服务周”打扫区域。

3、学校分配的临时或突击性清扫区。

二、清扫要求

1、每天各处室、各班值日小组要清扫两次,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

2、每天两小扫、每周一大扫,周一为全校大扫除日,以确保各处室、教室和卫生包干区及宿舍洁净无死

3、节假日、临时突击性清扫任务的完成既要迅速更要高标准。

三、卫生标准

1、各处室、教室:地面、墙壁、黑板、门窗、用电设备、桌椅、讲台等室内所有的物品,清扫工具,室内布局均要做到整齐、整洁、表面干净,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污渍,无积灰蜘蛛网,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糖迹、污垢,无垃圾。教室坚持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

3、楼梯、走廊:楼梯、走廊地面要打扫干净无污垢;墙壁、室外护栏用抹布擦干净、天花板、墙角等无蜘蛛网;垃圾及时清倒。

4、厕 所:地面、便池要及时冲刷,无乱涂乱画。

5、室外卫生包干区:整洁、美观。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无积土、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废弃物、无垃圾。

6、个人卫生:养成讲究个人卫生的良好习惯,做到“四勤”即: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

四、保持要求及处罚措施:

1、尊重他人劳动,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做到“五不”即:不带食物进教室,不乱丢果皮纸屑,不倒垃圾脏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在墙壁、门窗及其他设施上乱刻乱画。

2、对于不认真打扫卫生,不遵守卫生制度的班级及个人行为,要给予批评教育或劳动教育,严重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3、每天早上检查室内外环境,要求学生离开座位做操或到专业教室去上课,课桌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或放到抽屉里。要始终保持教室及室外走廊墙壁洁白,窗玻璃明亮,课桌椅排列整齐,地面清洁无杂物,卫生角整洁,清洁用具摆放整齐,真正做到室内外洁、齐、美。

4、纸屑、果皮、废弃物品要及时入垃圾篓,并及时倾倒清理至垃圾屋,禁止乱倒乱堆,违者严惩。

五、通报表彰

1、每周向全校通报各班卫生检查评比成绩,并纳入各班的综合考评。

2、对在卫生检查评比工作中敢于大胆管理,严格要求,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学生干部,学校进行表彰。

3、对敢于检举、纠正乱丢果皮纸屑,乱倒垃圾脏物,乱刻画等不文明行为的学生,学校进行表彰。

希望并相信,通过全校师生的积极努力,辛勤劳动换来的洁净校园,将成为我们平阳职教中心一道亮丽的风景,为学校创建全国一流名校工作打下扎实的 基础。

六、组织

1、搞好卫生环境。

(1)教室、办公室、环境包干区、厕所坚持每天一小扫,每月一大扫,逢节加一扫,每周一评比制度。要求地面清洁,桌登整齐,门窗、黑板干净,沟渠无污水,顶上无蜘蛛网,室内无杂物。

(2)教室内设有卫生角,备有扫帚、撮抖、纸篓等卫生设施, 做到放置有序。

(3)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清洁,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脏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乱刻乱画、乱涂桌凳、墙壁、板报。

(4)教室、办公室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

2、讲究个人卫生。

(1)做到天天刷牙,讲究饮食卫生,不喝生水,在校不吃零食,饭前、便后要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勤剪指甲,勤理发。

(2)每班每周进行个人卫生检查一次,各班要做好记录。

(3)按时睡觉,按时起床,按时到校,吃饭要定时定量,坚持天天早锻炼,认真做广播操,积极参加课外活动。

(4)定期进行体检,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

(5)立如松、坐如钟(铜钟)、行如风,卧如弓。

3、注意用眼卫生。

(1)要认真作准眼保健操,并注意用眼卫生,看书写字时眼离书本或本子一尺,胸离桌边一拳,手指离笔尖一寸,不要在走路、阳光下、黑暗处看书或写字,看书看电视有所节制,预防眼睛近视。

(2)每班每学期调换桌位为四次。

(3)全校每学年根据年级高低,课桌凳调换配套一次。

4、做好教学卫生。

(1)教师板书字迹工整、清楚,讲课声音要符合要求,让全班学生看得见,听得清。

(2)下课不拖堂,坚持静校制度。

5、建立卫生检查制度。

每天由值日岗队员、值周导师认真检查环境卫生,并在日况牌上记分,每周由值周老师汇总成绩,表扬先进。

6、健全学习评比制度。

认真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定时刊出卫生专栏,积极参加消灭四害活动,积极做好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每学期要进行一次个人、集体单项的卫生评比工作。

7、加强饮食卫生管理,防止病从口入。

(1)食堂要严格遵守制度,严格实行食具清洗、消毒、严禁出售腐烂霉烂食物。

(2)食堂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无传染病发生。

(3)生食、熟食分开,严格管理做好防腐、防霉、防蝇、防鼠工作。

9、厕所卫生制度。

(1)厕所坚持每天早中晚三小扫,逢节加倍扫,每周一次评比制度。

(2)厕所管理实行包干到班,责任到人,要求天天有人管理,个个相互监督。

(3)厕所里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涂画墙壁,不得破坏公共设施。

(4)不得将硬纸和杂物丢入便坑内,不得将污水、泥沙倒入便池内以免堵塞。

(5)宿舍放大便卫生纸篓,每天要倾倒一次,讲究清洁。

(6)大小便后要用水把便坑冲洗干净,养成便后洗手习惯。

(7)厕所开窗通风,擦洗门窗,清洗灰尘,讲究洁具卫生。

(8)经常清扫洗刷,用各种药水药剂,杀菌消毒,用樟脑丸、清新香剂等使厕所不但无臭无蝇虫,便池无尿碱,而且香气扑鼻。

一、成立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二、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1、按时作息,积极参加早操、午间操和课外活动。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六勤”、“六不”。“六勤”为: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晒被褥。“六不”是指: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吸烟、酒,不乱用毛巾、茶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壳、纸屑杂物。

3、保护视力,做到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认真正确地做眼保健操;教室座位由班主任每月调换一次;不要躺着看书;不要在光线暗弱或强光下看书写字;不要在行进途中或坐在动荡的车船里看书;不要把字写得太小、过密;不要边吃饭边看书或电视。

4、不要用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

三、学校环境卫生制度。

1、年级组长、班主任要把检查该年级,该班级的卫生工作排在每天的第一件事处理,用自己高尚的思想意识和道德情操影响学生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实行每周一、五下午进行大扫除,周一至周五每天早晨实行小扫(教室、公共区)的卫生制度,并做好保持工作。各年级、各班级卫生区的安排要进一步明确,每天小扫要落实,周一、五下午大扫除值周老师要落实检查,并评出卫生先进班级,颁发卫生流动红旗。

3、教室内门窗玻璃齐全,窗明几净,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纸屑杂物,桌凳整齐,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4、寝室严格服从生活辅导老师安排,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打扫寝室和宿舍楼卫生区,整理内务,保持整洁,不乱放用品,不乱扔脏物、不向室内、走廊、楼下乱倒水。宿舍中午、早晚开窗通风透气,保持空气清新。

5、教室内要有扫帚、废纸篓、畚斗、拖把等清洁卫生器具。

6、严禁学生带零食进教学区,经发现有带零食进教学区或随地乱扔废弃物的,视为违纪扣该班的纪律分。

7、设立流动红旗,将卫生评比情况纳入量化项目。

七、饮食卫生。

2、文明用餐,确保食堂餐厅卫生整洁。倡导“饮食是文化,请从窗口文明做起。”购买饭菜要在窗口自觉排队,必须统一使用餐票,严禁在食堂使用现金进行消费,严禁进入窗口内售菜处买菜,严禁随意进入食堂厨房操作间。在餐厅用餐要注意用餐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3、珍惜粮食,远离浪费。要牢记“饮水要思源,吃饭要节俭。粒粒盘中餐,皆是辛苦换”的古训,倡议“节约光荣,人见人赞;浪费可耻,谁闻谁恶”,珍惜粮食,不随意浪费粮食,用餐时根据自己饮食饭量不多盛饭,不乱倒饭菜。

4、协助学校,共同管理好食堂工作。每位学生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协助监督学校食堂的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自觉抵制卫生及其他工作不规范的食堂,共同创造卫生健康的食堂用餐环境。

张 桥 中 学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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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全文共 4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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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1986年11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4号令修正并重新发布。

为了进一步搞活管好城乡集市贸易(以下简称集市),根据《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集市规划和建设

第一条 集市场地必须纳入上海市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由区、县人民政府实施。集市场地规划按下列规定:

(一)新建住宅区和卫星城镇,应当按公建中心菜场使用面积的50%另行配建室内集市商场。

(二)旧城区改造,应当根据改建基地的条件,配建面积适当的室内集市商场或者棚顶集市商场。

(三)郊县,可以根据县属镇每2万人建1个集市,乡镇和新建农村集镇每镇建1个集市的原则,进行规划。

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另外规划设置专业或者批发市场,并配备必要仓储、住宿等服务设施。

第二条 集市建设资金和材料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运用多种手段筹集。

新建住宅区和卫星城镇集市的建设资金和材料应当纳入公建配套计划内。

集市商场内的柜台布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资金从集市管理费收入中支付或者用集资办法解决。

第三条 设立集市,按《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办理。

第四条 已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暂时不能迁入室内的露天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城建、公安等部门和街道的配合下,建造简易棚顶和必要的服务设施;在环卫部门配合下,设置简易环境卫生设施。

第二章 集市管理委员会组成和职责

第五条 区、县集市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区、县长任主任,下设副主任若干人,委员会成员由工商行政管理、商业、供销、粮食、农牧水产、物价、计量、税务、卫生、环卫、公安、市政工程等部门人员组成。

乡、镇基层集市管理委员会的设置和组织形式,由上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六条 集市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全体会议和主任、副主任会议制度;会议的各项决定应当及时下达给各有关部门执行。

第七条 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集市的专职机构,应当负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执行集市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第八条 集市管理委员会职责是:

(一)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管好集市。

(二)监督、检查有关集市管理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规划集市建设。

第三章 集市管理办公室组成和职责

第九条 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集市建立集市管理办公室,税务、物价、公安、卫生、环卫、畜牧兽医和计量等部门可以派员参加或者组成联席会议,协同加强集市的管理。

第十条 经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集市管理办公室可以聘用退休职工担任集市协管员,从事公益劳动,协助管理集市。

集市协管员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由集市管理办公室负责;业务、技术和法规的培训及指导工作,分别由工商行政、公安、卫生、环卫、计量等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 集市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物价、治安、卫生、环卫、计量等法规和政策。

(二)对集市管理人员定工种、定岗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卫生、服务、财务、统计、内勤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对在集市设摊营业的商贩加强教育管理。

(四)建立监督岗,受理群众反映和检举,及时处理违章违法行为,保护群众利益。

(五)调查研究,积累资料,掌握动向,按时将商品购销,以及集市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情况,向区、县集市管理委员会报告。

(六)领导集市服务工作,做到方便购销,疏理渠道,引缺泄余,繁荣市场。

第十二条 集市管理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文明管理,做到: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集市管理的法规和政策。

(二)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勇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坚持文明管理,礼貌待人。

(四)执行任务时,必须按照分工佩带有关主管部门制发的标志或者穿着标志服。

第四章 集市入场登记管理

第十三条 凡需进入集市营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集市管理办公室的审核,并主动出示如下证照:

(一)国有、集体企业应当出示本单位证明。

(二)个体工商户(含帮手、学徒)应当出示营业执照,经营食品饮食的还应当出示卫生许可证和本人体格检查证明,经营肉品的还应当出示宰前检疫证明、宰后卫生检验印章。

(三)行医的应当出示本市区、县卫生部门开业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出售中药材的应当出示本市区、县卫生局的中药材鉴定证明。

(四)出售大牲畜的应当出示村民委员会以上基层行政单位和兽医检疫证明。

(五)农民出售自养家畜应当出示兽医检疫证明。

(六)出售自有旧商品的,要出示身份证明,出售旧车辆的还应当出示车辆牌证。

第十四条 在职职工、在校学生,以及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退休职工、待业青年、无业居民,不准在集市设摊营业。

第十五条 集市管理办公室对同意设摊的国有、集体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含帮手、学徒)、行医和卖药人员等,按证换发设摊证和场标;临时照顾设摊的,由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放临时设摊证和场标。

第十六条 设摊证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集市管理办公室负责发证和管理。

第五章 交易活动和价格管理

第十七条 在集市设摊营业,必须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八条 经营准许自由上市、自由交易商品的,必须在政府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不准随地设摊;批量交易的只准在指定的贸易货栈、批发市场和集市内进行,不得场外交易。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在本市粮店、商店、菜场以零售价格购得的商品,加价后再在本市集市上出售。

第二十条 凡在集市进行批量交易,均应当使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发票,作为进货者的进货凭证。

第二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购进商品,必须有进货凭证;经营活动,应当建立帐册。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集市经营商品,必须按质论价,买卖公平。

国有、集体企业在集市出售商品,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的价格规定。

个体工商户出售从国有、集体企业批购的商品,应当执行国家的价格规定。出售自产或者自行组织的商品,政府物价部门有限价规定的,应当执行限价规定;没有的,由购销双方自由议价。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集市经营商品,必须保证质量;经营副食品、食品和饮料还应当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并接受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管理。

集市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管理。

第六章 集市管理费和兽医检疫费

第二十四条 集市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是:

(一)单位和个人出售大牲畜,国有、集体工业销售自产产品,国有、集体商业销售工业品,均按商品成交额的1%计收。

(二)单位和个人出售农副产品、旧货、副业产品,个人出售工业品、手工业品,均按商品成交额的2%计收。

(三)凡经营修理服务业或者饮食业,按营业额的1%计收,行医、卖药的按营业额的2%计收。

第二十五条 国有、集体商业受命出摊营业,调节供求,平抑市价的,可以免缴管理费。

第二十六条 兽医检疫费标准,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兽医检疫部门在检疫时收取。

第二十七条 收取集市管理费及兽医检疫费时,必须发给与收费额相同的收据,收据上必须有收费单位印章。

第二十八条 集市管理机构要加强对集市收费的监督、检查;发现乱收费和徇私舞弊现象,应当立即制止、纠正。

第七章 违章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 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区别不同情节给予处理:

(一)未经批准,从事购销活动或者无证经营的,予以教育制止;不听教育的,处以商品价值30%以下的罚款。

(二)经批准进入集市设摊经营的固定商贩,不按规定亮证经营、明码标价的,予以教育;不听教育的,处以当天商品销售额20%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不按指定地点设摊交易的,劝其到指定地点交易;不服从规劝的,处以商品价值20%以下的罚款。

(四)偷逃集市管理费的,责令补交,并可以根据情节,加处应交管理费1至5倍的罚款。

(五)出售文物、珠宝、玉器、金银及其制品和国家规定不准上集市的外货的,责令其到国家指定的收购单位交售;已售出或者倒卖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六)出售不准自由上市交易的工业品和农副产品,如商业部门需要,可予收购;已售出的,处以销售额50%以下的罚款。

(七)从本市粮店、商店、菜场套购计划粮食或者工业品、农副产品,在集市上加价出售或者换取其他商品的,没收其部分或者全部的商品和货款;屡教不改的,加处其非法所得或者换取商品值1至5倍的罚款。

(八)买卖计划票证或者以票换物的,没收票证、商品及非法所得;屡教不改的,加处其非法所得或者换取商品值1至5倍的罚款。

(九)抬价抢购,转手倒卖的,按规定处以罚款。

(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缺尺少秤的,责令其赔偿消费者损失,没收以假充真商品;屡教不改的,处以出售商品值1至5倍的罚款,其中属工商企业或者有证个体工商户,可以并处短期停业,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十一)无证游医、药贩在集市行医或者卖药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及药品。

(十二)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视不同情节给予处理。

第三十条 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欺骗消费者,非法牟利的,由计量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出售幼鱼、幼蟹及偷、抢、毒、炸水产养殖品的,按《上海市水产养殖保护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违反卫生管理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分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本市卫生、市容环境卫生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税务管理的,由税务部门依照税法处理。

第三十五条 违反兽医检疫管理的,由畜牧兽医部门依照《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没款,应当出具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财物收据。

罚没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

第三十七条 集市管理人员纪律松弛,工作不负责任,假公济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必要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屡教不改的,是派驻干部,由派出部门进行处理;是集市协管员,除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外,应当及时撤换;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也适用于经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菜场附近交易点。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所称的以下,均包括本数。

第四十条 本细则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自1986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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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保洁员劳动热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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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公司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对_________提供日常保洁服务,协商如下:

一、服务期限及费用

1、保洁服务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 ____年__月__日止;

2、本协议保洁服务费用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元(包括:保洁工具及材料费、员工工资费、福利费、管理费、上缴税金等);

3、支付方式:自合同生效后每半个服务期限甲方向乙方支付保洁费用的50%,如发现保洁质量问题,甲方按照保洁费的10%先行扣款,然后双方协商解决。

二、保洁的形式和范围

1、保洁形式为日常保洁;

2、保洁范围是甲方指定的室内环境和公共区域的卫生;

3、保洁标准,按甲方具体要求执行(具体标准附后)。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用;

2、甲方有权指派专人定期不定期按照卫生保洁标准进行检查,如发现卫生不符合甲方要求,先以口头形式通知乙方立即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附后);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保洁正常用水、用电,并及时对供水、排水管道进行修理;

4、甲方为乙方提供简单存放清洁工具的房屋。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洁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2、乙方保洁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仪容端正、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纪录;

3、乙方对保洁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征求甲方对保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4、乙方可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和甲方的保洁要求自行安排工作程序;

5、乙方应遵循安全操作、文明作业的有关规定,在卫生保洁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保洁工的培训,保洁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上岗;

7、乙方自行提供保洁工作必需的设备和工具;

8、乙方应爱护室内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

9、因乙方在保洁工作中给甲方设施、物品等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服务费用的5%承担违约责任。

五、合同解除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2.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3.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保洁标准完成保洁工作,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卫生保洁标准》、《处罚标准》及其他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和新增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公司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日 期: 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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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保洁员劳动热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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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同意在甲方指定地点从事清洁工作,遵守指定地点的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作好清洁工作。

2.甲方不可无故拖欠、苛扣乙方工资,按时支付乙方的劳动相应所得工资、报酬。

3.如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其赔偿责任。

4.甲、乙双方如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提前15天在本合同截止日期前通知对方。

5.如指定地点主管不满意乙方的工作或得到指定地点主管的投诉,甲方有权调换乙方的工作地点和终止本合同。

6.甲方在指定地的清洁工具及清洁药剂,乙方应妥善使用保管,如有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

7.如乙方在指定地点须添加清洁药剂和更换工具须提前3 5天通知甲方。

8.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_________元,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9.试用期内,如乙方被甲方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本合同有效期通常为一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

本合同截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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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班级卫生管理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卫生,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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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室卫生

1、制定值日表。

2、.班干部轮流检查.

3、教室卫生每天清扫一次,做到湿扫湿抹,防止灰尘飞扬;达到地面干净、桌凳干净、桌椅整齐、卫生用具整齐,有扫把、有簸箕、有抹布、有拖把。

4、每天拖地一次,学生进入教室打开窗户通风,离开教室关好窗户。

5、安排好平日卫生要求,负责到人。

6、卫生大扫除或较大卫生活动班主任要亲临指导, 与学生在一起。

二、个人卫生:

1、衣冠整齐。

2、男生不能留长发,女生不能烫发。

3、桌兜内摆放要整齐。

4、不能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吃不卫生食物。

5、手、脚、脸、头要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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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全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7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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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施《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

市、区政府财政、规划国土、人居环境、交通、卫生、公安、监察、司法行政、机构编制、文化体育、住房建设、水务、药品监管、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对学校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费用应当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并主要用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设施、设备及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费用。

第四条 政府建立和完善学校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制度。

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招标购买。

学生监护人可以自愿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费用由财政、教育发展基金和学生监护人按1∶1∶1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牵头组织相关行政部门制定学校安全宣传方案。

本市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等媒体应当在每学期开学初开展学校安全知识宣传,播出或者刊登有关学校安全的公益广告。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应当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学校和安全管理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市、区政府应当采用现代科技防范措施,建立学校与辖区公安派出所直接联网的电子安全防范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卫生、司法行政、药品监管、应急管理等行政部门制定学校安全手册,指导学校建立学校信息化安全管理平台、学校网络安全、学校治安防范、预防学生滥用处方药物成瘾、教职工和学生心理健康咨询等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卫生、药品监管、应急管理等行政部门协助学校对教师、安全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八条 各有关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每年对学校及周边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帐,并跟踪、指导、监督学校及周边区域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第九条 学校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学校和学校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三)制定学校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激励机制,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依法进行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六)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七)依法先期处置突发安全事件;

(八)依法建立健全安全事故赔偿机制。

第十条 学校应当配备1名注册安全主任,协助校长专门负责学校安全工作,负责所在校区的学校安全工作。

学校注册安全主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校长贯彻执行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协助校长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安全工作档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表,拟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三)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四)监督落实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协助校长处置突发事件;

(五)检查、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协助校长落实整改;

(六)拟定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教务、学生管理和德育机构开设学生公共安全教育课程;

(七)组织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培训;

(八)协助校长依法处理其他学校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 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时应当及时制止。

第十二条 学校应当根据安全管理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在学校注册安全主任领导下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在非教育教学时间段内承担维护学生安全、午餐午休服务以及全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

政府举办的学校可以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安全管理人员,其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比例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行政部门、市机构编制部门另行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有关人员定额的规定设立卫生室。

学校(独立校区)应当至少配备1名具备医师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寄宿制学校,应当至少配备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1名具备医师资格。

学校卫生室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履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的职责,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学校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配备心理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

具体人员配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聘任公安、司法行政、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兼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应当指导、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预防学生犯罪、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等工作。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应当每2周到学校工作1次,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协助学校处理。

第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对注册安全主任进行不少于40小时的任职资格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任职。

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校长、注册安全主任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10小时的安全业务培训,参加业务培训的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学校安全知识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新聘教师、新任班主任的岗前培训应当包括学校安全知识内容。

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维护人员、校车驾驶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应当参加培训,并依法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 学生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将其有效的信息联系方式及时告知学校,听取学校教师告知的未成年学生在校信息,采取合理的家庭教育方式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第三章 学校环境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新建学校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可能发生洪灾、山体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雷击等灾害的区域以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新建学校的抗震设防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新建学校的选址应当符合《条例》相关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行政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学校类建设项目,规划国土行政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或者拟定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前,应当征求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合理意见,规划国土行政部门应当采纳。

第二十条 规划国土、水务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安全状况巡查学校周边的山体、水流、斜坡、挡土墙,发现对学校建筑物、活动场所、通道存在安全隐患的,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 公安、城市管理、科技工贸信息、人居环境、住房建设、应急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周边垃圾站(中转站)、垃圾处理厂、加油站、加气站和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仓库的管理,依法查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加油站、加气站和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仓库。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发现隐患的,应当及时整改。

住房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安全隐患的监督检查。

对安全隐患严重、危及师生安全的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住房建设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

第二十三条 交通、水务行政部门应当在高速公路和水库紧邻学校的一侧设置保护性围栏和安全警示标识,对紧邻学校的高速公路、水库加强巡查。

第二十四条 学校周边区域的单位和个人超过国家规定噪声标准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人居环境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制止、查处环境噪声污染违法行为。

第二十五条 交通行政部门、学校所在的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在学校周边区域道路设立限速标志、减速线及其他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学校上学和放学时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学校所在的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应当设置护学岗,协助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维护交通秩序。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学校所在的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在学校教育教学期间,应当每日定时对学校周边区域进行治安巡逻,保护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七条 公安、卫生、市场监管、文化体育等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学校周边的书报刊零售点、歌舞厅、发廊、酒吧、网吧、商店、餐馆及其他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依法及时查处生产、销售、租赁非法出版物、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第二十八条 有关行政部门开展学校周边区域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整改验收等工作,应当听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和附近学校的意见。

第四章 学校设施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建筑物、场地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规范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安全围栏,并及时整改。

对于难以判断的建筑物、场地安全隐患,学校应当委托建筑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采取措施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学校建筑物、场地维修竣工后,应当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条 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应当组织对学校设施设备进行消防安全和质量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将学校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对学校消防安全日常管理进行指导。

第三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建筑物、场地、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管理,作好记录,并分类归档保存。

第三十二条 学校应当在学校区域内具有危险性的教育教学和生活服务设施设备、建筑物、易发生碰撞和滑倒的场所及校内施工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安全警示围栏。

第三十三条 交通行政部门应当协助学校对学校道路进行交通安全规划,设置规范的学校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和机动车泊位标志。

发生学校交通事故,学校应当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禁止学生在学校内驾驶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和使用滑轮、滑板。

第三十四条 学校应当在教学区和生活区的多层建筑物的每一楼层及楼梯间设置安全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备、施划区分上下楼梯标线。

学校应当保证学校教学区、生活区照明设施和照明灯具的正常使用,发现照明设施和照明灯具损坏,应当即时维修和更换。

第三十五条 学校食堂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市场监管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按照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卫生安全状况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安全情况。

学校内的食品经营场所,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相应的营业执照,不得无证、照或超范围经营。

市场监管行政部门应当每年根据学校安全状况监督检查学校经营场所的卫生、经营情况。

校外配餐单位应当遵守《深圳市中小学校外配餐管理办法》,保证学生食品安全,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寄宿制学校和有寄宿学生的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宿舍管理岗位责任制,实行学生宿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点名和夜间巡查制度,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未经学校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

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当按照《深圳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校车管理制度,明确司乘人员责任,规范学生乘车行为。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查处的校车违法情况及时告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五章 学校活动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条 对小学四年级以下的学生应当建立上下学交接制度。

学校应当安排专人看管晚离学校的四年级以下学生。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校信息化安全管理平台,将学生到校和离校情况,迟到、早退、旷课情况,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情况以及其他关系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和协助学校建设学校信息化安全管理平台。

第四十条 学校发现教职工患有精神性疾病、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疾病,应当及时将患病的教职工调离与学生直接接触的工作岗位或者离岗治疗。

患病教职工经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临床治愈的,学校应当恢复其原有的工作岗位;疾病确实不能根治的教职工,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保护有《条例》规定情形的学生。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条例》规定的特定疾病、特异体质或者其他异常生理、心理情况及其处理措施作出具体规定。

第四十二条 学生患有精神性、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疾病,学生监护人应当及时送学生到医疗机构治疗。

患病学生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监护人应当向学校申请休学。

学生监护人不申请休学的,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病情作出休学决定,并送达学生监护人。

学生监护人对学校休学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司法鉴定条例》的规定申请司法鉴定,经鉴定,学生无需休学治疗的,学校应当撤销休学决定。

患病学生康复的,可以向学校提交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书申请复学。

患病学生及其监护人不得妨害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十三条 公安、卫生、药品监管等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学校建立预防学生吸毒和滥用药物成瘾的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发现学生吸食毒品和滥用药物成瘾的,应当及时告知学生监护人和公安机关,学生监护人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十四条 学校应当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并将其纳入课程计划,开展学生生存教育、自护自救能力教育和健全人格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避险、救生和报警的方法。

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及周边环境情况,在安全教育周期间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生存自救演习,使师生熟悉学校及周边安全环境,增强师生防灾、自救、互救能力。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生存自救演习应当作好记录,并归档保存。

第四十五条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与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军训和体育活动。

任课教师在体育活动前,应当询问学生的身体状况,并针对学生的身体状况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或者安排适当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 学校在学校内组织学生人数1000人以上的集体活动,应当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由活动的组织者制定安全预案,经学校注册安全主任核准并报校长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七条 学校组织学生到校外集体活动应当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事前应勘察活动场所,对活动场所、行进路线、交通工具、器材设备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活动开始前,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以书面形式将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注意事项、活动结束时的地点、是否同意参加等告知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在回执上签字并送交学校。

第四十八条 学校组织的校外大型活动,应当将安全方案报送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超过1000人以上的大型集体活动,应当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报活动所在地公安机关批准。

学校组织学生到校外活动,应当事前告知活动所在地有关单位,有关单位应当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协助学校组织活动。

第四十九条 非教育教学时间是指《条例》规定的教学日中,7时至18时内除去规定的教育教学时间(小学6小时,中学8小时)以外的剩余时段。

非教育时间的学生安全管理的具体规定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六章 应急救助与事故处理

第五十条 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部门统一建立应对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恐怖事件及其他紧急事件的学校应急处置机制。

第五十一条 学校出现紧急事件时应当优先救助学生,稳定学校秩序。

学校教职工应当履行保护、救助学生的职责。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学校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减少紧急事件对学生的不良影响。

第五十二条 学校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予以处置:

(一)采取合理的急救措施,及时进行救助,防止学生伤(病)情扩大;学校无法处置时,应当及时送往医疗机构治疗;

(二)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信息告知学生监护人,按有关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进行事故调查;

(三)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涉嫌违法犯罪的,学校应当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第五十三条 鼓励学校、保险机构、学生监护人就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等事宜进行协商。

第五十四条 学生之间因违反学校纪律造成的伤害,当事双方的监护人请求学校主持进行调解的,学校应当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能就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当事人自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受理调解之日起20日内达不成调解协议的,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终止调解。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办或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一)违反第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

(二)违反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安全围栏的;

(三)违反第三十条规定,发现学校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四)违反第四十四条规定,未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程或者未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应急演习的。

学校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对政府举办学校的校长应当给予撤职、开除公职处分,民办学校或者合作举办的学校的举办人、学校安全责任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依法予以处理:

(一)违反第四十五条规定,组织体育活动时未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的;

(二)违反第五十一条规定,发生紧急事件时不优先救护学生的。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依法予以处理:

(一)注册安全主任违反第十条规定,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宿舍管理人员违反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值班时擅自离开岗位、发现异常情况不记录或者不向学校注册安全主任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五十八条 相关政府行政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监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第十九条规定,规划国土行政部门在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时,对学校选址不进行审查或者虽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而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

(二)违反第二十条规定,规划国土、水务行政部门对学校存在安全隐患建筑物、活动场所、通道未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处理的;

(三)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住房建设行政部门对安全隐患严重、危及师生安全的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不及时处理的;

(四)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交通、水务行政部门在水库和高速公路紧邻学校的一侧未设置保护性围栏和安全警示标识的。

第五十九条 学生监护人违反第四十二条规定,拒不执行学校休学决定,妨害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本实施细则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制定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自本实施细则实施之日起1年内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第六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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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财务管理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1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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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财务管理实习报告

今天是我实习的第一天,来到学校的财务管理办公室刚开始我只能在旁边看,会计师做各种会计报表,原始凭证,财务报告,编制财务报告,核对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帐余额是否相符等等。我看的眼花缭乱,第一天就这样慢慢的过去了。第二天,我开始学如何填制原始凭证,会计师跟我讲“1、记录真实,必须事实求是地填写经济业务。原始凭证上填制的日期,业务内容数量,金额等必须与实情情况安全符合。确保凭证内容真实可靠。2、内容完整,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字盖章。对凭证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完全的责任了,填制、及时。应当根据经纪业务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及时填制原始凭证。4、书写清楚,原始凭证上的文字和数字都要认真填好要求字迹清楚,易于辨于,不得任意涂改,刮擦或挖补。如果填写错误的不能在凭证上更正应加盖“作废”戳记。重新填写,以免错付。第三天,会计师教我如何审核原始凭证。他说“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国家赋予对财务人员监督权限。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的原始凭证开行审核: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是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计划、合同等为依据,审核原始凭证所放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有吴违法反财经制度,是否按计划预算等等。还有审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正确性等等。第四天,教我如何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确定应借应袋的账户。第五天,教我如何对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应按所使用的记账方法。加计合计数以检验对应账户的平衡关系。第六天,教我如何对记账进行编号。第七天,教我如何审核记账凭证他说:“1)记账凭证是否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相同。2)应借应的会计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金额是否正确。3)记账凭证中的项目是否齐全填制完整摘要是否清楚,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第八天,开始我就一个人开始写原始凭证、计算、填制、记账凭证。第九天,会计师对说你的记账凭证阿拉伯数字怎么没有人民币的符号啊?我问要么?会计师说:“币种符号与金额数字之间不能留有空白,凡在阿拉伯数字金额前面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还有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书写。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等。第十天,我就开始慢慢熟悉不管是原始凭证,还是记账凭证都有一定的熟悉了。接下来半个多用时间就不段去学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还有一些时间只能在打杂咯。

x大学本部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金华市,地处浙江中部,北依沪杭,南联闽粤,交通便捷。学校占地面积33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校园环境清幽,绿树成荫,芳草似锦,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双龙洞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地。

x大学前身为杭州师范专科学校,创建于1956年。1958年升格为杭州师范学院。1962年,杭州师范学院与浙江教育学院、浙江体育学院合并,更名为x学院。1965年,x学院从杭州搬迁至金华现校址。1980年被列为省属重点高校。1985年更名为x大学。XX年、XX年、XX年浙江财政学校、浙江幼儿师范学校和金华铁路司机学校相继并入x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现有初阳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法政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杭州幼儿师范学院、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工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行知学院(独立学院)等18个学院61个专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5480余人,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4300余人,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15000余人。在职教职员工2640余人,专任教师1460余人,具有正高职称教师300余人,副高职称教师68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7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共享中国科学院院士4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6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4人;省特级专家1人,省有突出贡献专家2人,省“百人计划”入选者1人,省“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5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38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53人。学校为首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之一,并拥有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铁道部确定的铁路机车司机培训基地、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浙江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浙江省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等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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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浙江省物业管理业主公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1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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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业管理业主公约

【颁布单位】 浙江省建设厅

【颁布日期】 1999-09-08

【实施日期】 1999-09-08

【有 效 性】 有效

为加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和省政府令第113号《浙江省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非业主使用人。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改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有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 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不得擅自将住宅及附属用房如架空层、储藏室用于营业、办加工厂、幼儿园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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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中生班级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初中,班级,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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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当月负责班组要及时维修。

二、卫生间必须每日清理、清扫卫生间,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三、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

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卫生间地漏过滤网起到放至堵塞作用,请不要为方便下水而移除。

五、 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卫生间照明、洁具设施若损坏,负责班组应联系车间办公室进行及时回复。

七、员工应爱护好卫生间的设施,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

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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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2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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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职责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职责;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职责;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持续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务必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务必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务必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持续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务必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持续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务必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贴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资料,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务必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带给分拣和包装服务,带给给消费者贴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应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贴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四、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务必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状况等,并按入库时光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持续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必须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光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一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善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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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县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_年终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2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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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卫生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为健全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底,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为广大农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1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皖政[XX年]77号)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年内在尚未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全面建设规范化村卫生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底,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使全县村级卫生室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疗活动明显规范,公益性质得到体现。为实施新农合门诊统筹奠定基础,从而满足人民群众预防保健及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三、建设范围

全县所有尚未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原则上均应按“一村一室,一室不少于2名医务人员”的要求,全面建设规范化村卫生室。卫生院和卫生分院所在行政村可以不设村卫生室,人口少于500人或面积较小且交通方便的行政村也可以不设村卫生室,未设置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其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由卫生(分)院或相邻村卫生室提供。人口超过XX人,面积超过30平方公里且交通不便的行政村,可增设一个卫生站。

四、创建方式

(一)建设标准。规范化村卫生室医疗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实行诊室、药房、治疗室和观察室四室分开。

(二)选址要求。规范化村卫生室应建在人口集中、交通方便、便于群众就医的处所,原则上设在村部或学校附近。以当地群众步行30分钟能到达为宜,医疗机构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

(三)建设模式。规范化村卫生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创建,实行“院建院管”,可以利用原村小学、村部的房屋改建,也可以租赁房屋进行改造。

(四)人员准入。乡村医生进入规范化村卫生室工作,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经个人申请后,由乡镇卫生院聘用。每室2-4名(其中有1名女性为宜),实行近亲属“回避”制度。

(五)运行管理。规范化村卫生室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按照“八统一、两独立”的原则,对其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等实行一体化管理,即:统一机构设置、统一房屋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制度建设、统一档案规范、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规范化村卫生室经考核合格,可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六)执业风险承担。规范化村卫生室实行“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进入规范化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应预先交纳1—1.5万元执业风险责任金,用于在卫生室执业期间发生医疗纠纷时属于个人责任的赔偿。执业风险责任金不计利息,由乡镇卫生院保管,乡村医生离开规范化村卫生室时,执业风险责任金予以退还。建设初期乡镇卫生院可将该责任金用于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然后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取的事业发展基金中归还。

(七)养老保险。进入规范化和标准化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应逐步办理养老保险,由乡镇卫生院统一购买,保险费由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村医个人按一定的比例负担,由县卫生、劳动等部门制订具体办法。

五、工作步骤

(一)试点阶段(2009年7月至8月)

县卫生局选择一个乡镇进行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试点,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二)全面建设阶段(2009年9月至12月)

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进行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12月份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使全县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走上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为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奠定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是县委、县政府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卫生工作方针,关心农民健康、保护农村生产力的具体体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职责。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是卫生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县卫生部门负责制订全县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总体规划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指导各乡镇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县发改、财政、土地、建设等部门,要从民生工程的高度,加大对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的支持力度,为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岳西县标准化公益性村卫生室设置建设规划》(岳政办秘〔XX年〕121号)精神,负责制订辖区内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落实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及时解决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村民委员会要为规范化村卫生室提供良好环境。

(三)加强督导。建设“院建院管”的规范化村卫生室,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的前提和基础,是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抓紧实施。县政府将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列为民生卫生工程的重要考核内容,加强督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通报各地进展,推动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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