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无法把《小团圆》看成虚构的小说。整部书,字里行间,张爱玲都在用平板、单薄的声音叙述者她一生前三十多年的流水帐。所有她小说里的人物,在她的生活中都找得到原版。她所知道的可以写的亲朋都被她写光了。对于故事以及人物,她似乎缺乏想象力,不过也应了那句话“小说来自生活”,闪光的是她的文字,也只局限于早年作品。进入五十年代后,她的文字逐渐干瘪,可能与自身际遇不好有关,忙于生存,而且生活在没有母语环境的地方。最关键的是自闭幽居,乏人来往,只好闭门造车。全靠她早年的名气挽救了她,不然那几篇如同嚼蜡的小说怎么会有人看。
看的人也不过是在窥伺她。如同看如今这部《小团圆》。
《小团圆》重复了许多她从前的东西,又一次被写出来,而且完全撕去面纱,可能都是些压在她心底噬咬着她的往事,不吐不快。因为一生从来没有获得过真正的爱,无法安然看自己一生时光就此流逝,所以必须写出来,白纸黑字,也让那些使她的人生黯淡无光的丑人们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她曾说她是嘉宝的信徒,可事实上她完全不是。嘉宝从不曾谈论自己。张爱玲从出名前就非常喜欢谈论自己(十七岁时的作品《天才梦》),出名时更是无所顾忌地写自己以及自己的家庭(比如《私语》)。她晚年深居简出,是因为中年以后的自己确实无可暴露,也许是自卑。从她的许多文字可以看出一直跟随她的某种虚荣,她不善于交际,但很喜欢引人注目。在她那冷漠自私失色的成长背景中,她母亲一直是她瞩目的亮点。所以她母亲和她父亲离婚时,惨淡中她竟然觉得得意,因为那时候离婚的人少,她的至亲出了这样的事,就象那时候某家出了个科学家一样骄傲。她母亲到香港她的大学去看她,她和母亲没有话可说,但她最遗憾的是当时四周无人,她因此无法炫耀她美丽洋派的母亲。
她母亲大概与国内八、九十年代那批刚刚接触到西方文明、滥用自由的部分女性一样,作为最早一批娜拉,不知道该怎么使用到手的豪华自由,从一个男人到一个男人的床上,胡乱度过一生,最后黯淡收场。这样的母亲曾经是她少女时代的偶像(虽然年纪越大,她越恨她母亲)。但她又远缺乏她母亲的交际手腕与漂亮面容,一方面极其自卑,另一方面极度羡慕,同时又觉得自己站在一旁看清了一切,好像很理智,凡事自己拿主意,因此也不可能听得进旁人的言语。实际上事到临头,她仓皇失措,完全无防备,只能布偶一样让人摆弄。
胡兰成就是这样趁虚而入。而且游刃有余地同时玩弄着其他女性。
最后她从胡兰成那里得到的不过是妇科检查报告里的一句“子宫颈曾折断”的诊断。
就是这么一个让她可以“低到尘埃里的”男人。
胡兰成固然没有爱过她。她后来遇到的男人没一个对她真心。桑狐与她同居三年从来没考虑过和她结婚。她为赖雅堕胎,最痛苦不堪时,赖雅竟在一旁津津有味地啃烤鸡。
她倒不是想在这作品里为自己粉饰,所以经历的都写出来,只不过在现在才出版,许多可以视为惊世骇俗的东西已经很平淡了。但我觉得最具讽刺意味的是柯灵这个人。很久前读过柯灵声情并茂的《遥寄张爱玲》,文章娓娓道来柯灵和张爱玲的相识,他如何发现初出茅庐的文坛新星,如何为她在当时低气压环境下执意出名的举措担忧,又对她在他落难时的救援如何感激。好一个温儒的书生。可是《小团圆》里,他不过是一个在她不得志时落井下石对她进行性骚扰的低等男人。难怪张爱玲没有回应他文~后那篇深情呼唤。张爱玲的记忆力非常好,尤其对人性最卑劣的地方。
这本小说可能只对很熟悉张爱玲作品的人有吸引力。它的文学价值并不会很高。张爱玲即使在她的全盛时期,也只是言情小说作家群里的佼佼者,她有天赋,但从来没有成为大家。
而《小团圆》这部结构松散,充满平淡的喃喃自语的小说,我看完后,也只能叹息着说一句:“很傻,很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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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我以前看过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我和小姐姐克拉拉》,它的作者是德国著名作家迪米特尔.茵可夫,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主要讲述的是“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之间发生的许多有趣的事情。故事太有趣了,我忍不住和大家分享一下。
某个星期天的早晨,妈妈爸爸到郊外散步去了。小姐姐和“我”想为爸爸妈妈做点好事,做什么事情呢?后来,他们想到了擦鞋,把家里的所有鞋子他们都准备擦一遍。说做就做,他们二个把家里所有的鞋和鞋油都拿了出来备好,然后把鞋按照颜色分开放好,把对照颜色的鞋油放在鞋子的旁边并且拧开了盖子。然后,就开始擦鞋了。
突然他们发现鞋油少了许多,而地上、地毯上到处都是斑点,小姐姐仔细一看,天啊,那些斑点竟然是沾了鞋油的爪子印!家里的地成了一个大调色板了,什么颜色的爪子印都有!原来是他们家的小狗嗅嗅和小公猫也来凑热闹,沾了鞋油之后来回的跑,才这样了!它们二个现在竟然还不知道自己闯了货,还在家里面四处乱逛呢!小姐姐和“我”哭笑不得,想想都怪他们自己没有把狗狗猫猫放好,或者把鞋油的盖子盖好,所以弄巧成拙了。
故事是不是很有趣呢,他们二个本来是想做好事的,可是因为考虑不周而反而添乱了。所以,同学们,今后我们做什么事情的时候啊,一定可要提前考虑周全,不能马虎啊,要不也像这二个小姐弟一样弄出笑话了!
篇2: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这天,我阅读了《大王书》这本小说,我颇有感受。
小说主要讲了,出逃自地狱的熄在篡夺了王位后,剥夺了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分别封在了金山、银山、铜山、铁山之上,有黄狗、白狗、红狗、黑狗分别看守。同时熄又担心智慧而美丽的文字总有一天会使人们觉醒。为此,他又发动了一场浩劫……
可是,熄没有想到,有一本书从火焰中壮丽的飞上夜空。它是书中之书,大王书。它的新主人是牧羊少年茫,一个沐浴天地灵气而长大的少年,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立的少年王。
在刀光剑影的征途中,茫与熄军展开了殊死较量。作为王,茫深感困顿和拘束,渴望回到从前放羊的时光,但却有一种力量推动着茫勇往直前。曹文轩的这部小说融合了史诗、人性与审美。既可领略万里沙场的雄壮,又可感受凄美的儿女情长。深度描写了一个少年王对王者之路的苦苦探寻。
这本书也让我明白”去奋斗,去追求,但不要放弃。“当茫军陷在一片黑暗的迷谷中不能自拔时,没有一个人放弃,要临阵脱逃。茫军通过自己的坚持,等来了后方的援助。而身为学生的我们又何尝不用一下这个道理呢?只有努力奋斗,才能勇攀高峰,战胜自己。
在金山被攻克后,还有银山、铜山、铁山等待着茫。
篇3: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我们一直在努力培养女儿的阅读习惯。
起初,她还没有上学,我们给她读简单的《千家诗》《三字经》,每天读一点,也不特别逼迫她背诵,就这么不求甚解地读着。
后来,她稍大一点,我们调整了阅读书目,换成童话故事,如《格林童话》《绿野仙踪》《夏洛的网》《小王子》等。
再后来,进入小学了,根据学校的推荐和我们的引导,她开始读各种各样的书。
昨天下午,她一个人坐在阳台上,靠着椅背,舒舒服服的,又拿起了克利斯提昂·约里波瓦的《不一样的卡梅拉》。
这套书买了一年多了。我们看见它在当当的图书畅销榜上,又是五星好评,便毫不犹疑地买了下来。只是一开始女儿的识字量不够,无法自主阅读,必须我们读给她听。兴许是时间长了,忘记的缘故,她又把这套书拿出来看。虽说识字依旧不多,但总算可以勉强自主阅读了,偶有不认识的字词或不理解的句子,她便会主动跑来问我们。
我在楼下坐了好久,上楼看见她还在读,就让他把书放下,我给读。她已经读到卡门把热气球当作太阳的那一篇,叫做《我去找回太阳》。
故事里说,早上,太阳还没有升起来,鸡舍里的小鸡们都钻到了妈妈的怀里撒起娇来。火鸡爸爸皮迪克要开始每天的工作——叫醒太阳。卡梅利多和卡门为有这样伟大的爸爸而骄傲。可是,第二天,天空布满了乌云,无论皮迪克怎么努力,也没能把太阳叫醒,而且还下起了大雨。更糟糕的是,连续两个星期,都不见太阳的踪影。于是,皮迪克用世界上所有的语言呼唤太阳,但是太阳还是没有被叫醒。一个月过去了,大家依旧见不到太阳。鸡舍里的小公鸡们开始策划一场阴谋,他们打算替换掉皮迪克。小鸡们也开始嘲笑皮迪克。卡梅利多和卡门非常难过,为了保住爸爸的工作,也为了挽回尊严,他们决定与小绵羊贝里奥一起去寻找太阳。
他们拿着向日葵,在向日葵的指引下寻找太阳。他们来到田野、草地、树丛、小山洞......一路上历经千辛万苦。最后,他们来到了科尔贝大磨坊,在小鸭子的帮助下,他们来到蒙特菲尔兄弟的厂房,找到了一个像太阳一样的大气球。“太阳”带着小鸡、小鸭和小绵羊离开了陆地,飞到了自己的家。这时,皮迪克用尽平生之力,昂首向天空发出一声鸣叫:“喔-喔-喔-喔-喔-喔-”,奇迹发生了,真正的太阳终于也升了起来,小鸡们又找回了生活中的乐趣。
在孩子的眼里,父亲似乎无所不能。因为年幼的孩子知识浅薄,父亲所懂得的对他们来说都是很了不起的、深奥的知识。卡梅利多和卡门坚定地认为父亲雷迪克具有能够召唤出太阳的本领,这让他们在小伙伴面前风光无限。妹妹卡门甚至不顾母鸡不会打鸣的事实,天真地宣称:“等我长大了,我也要指挥太阳!”。多么可爱的一只小鸡!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和女儿都忍俊不禁。
这个故事真正吸引我的地方在于:父亲皮迪克召唤太阳一再失败后,卡门和卡梅利多面对公鸡们的阴谋和小伙伴的嘲讽所采取的态度。兄妹俩和小伙伴们干了一架之后,毅然决绝地踏上了寻找太阳之路,而没有像其他小鸡一样去怀疑皮迪克得能力。大多数父母都可能不会有这样的意识:当一个孩子生活的重心从家变成学校,在学校加入了同伴、群体。
孩子在群体为了抬高自己会努力的向群体靠拢,接受团体的价值观。如果不能够给孩子足够的支持,让孩子感到物质或精神的满足,孩子轻则会产生自卑心理;重则会逐渐对父母由怀疑到失望,甚至产生怨恨。随着参加工作,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这种想法越来越重,觉得自己诸多不足和父母脱不了干系,于是“拼爹”成为他们面对挫折,聊以自慰的热门词汇。
然而卡梅利多和卡门偏偏不是这样的孩子,他们没有盲从团体价值观,坚信一定是太阳生病了。于是带着强烈的使命感,怀揣美好的希望到处寻找太阳:田野、草地、树林、小山洞……他们之所以能够有如此多古怪的想法,你能看到常态背后的独特性,这跟父母的教育和潜移默化的影响不无关系。应该说,卡梅拉家族里的每个人都是那样的与众不同。特
立独行、敢于幻想,更敢于去尝试别人不敢想的事情,最重要的是他们都真诚、善良、勇敢。比如,母亲卡梅拉非主流地拒绝下蛋,坚信“生活中应该还有更好玩儿的事可做”,于是她决定去看海(《我想去看海》);比如,妹妹卡门出生后,开口说的第一句话竟然引用了狄奥根尼对亚历山大帝说的那句名言:“走开,别挡了我的阳光!”(《我想有个弟弟》);比如,卡梅拉和皮迪克夫妇不顾鸡舍其他小鸡的反对,收容那只穿靴子的猫(《我爱小黑猫》)。这种强烈的反叛精神让卡梅拉一家显得个性十足。
细细想来,古今中外的诸多文学作品中都在有意或无意地彰显这样的反叛精神。《西游记》中的孙悟空、《红楼梦》中的贾宝玉、《水浒传》中的梁山好汉、《巴黎圣母院》中的爱斯梅拉达、《德伯家的苔丝》中的苔丝、《局外人》中的默尔索……无一不是对卑微的个体价值的强烈肯定。
只是这样的个体价值在我们的教育体系中太容易被忽视,甚至遭到扼杀。《功夫熊猫》中的阿宝在常人的眼里又懒又胖又蠢又笨,整天不切实际地幻想自己成为笑傲江湖的大侠。街坊邻居都对他冷嘲热讽。只有乌龟大师看上他,“因材施教”终将其培养成为神龙大侠。
当然,我们并不具备大师独特的慧眼,也没有高明的教育思想。只是,作为父母,我们要以赏识的眼光去看待孩子的那些似乎很难理解的个性想法,在孩子成长的道路上要保持他的那份调皮,那份天真。成功的关键,就是要有独特的想法和见解,不人云亦云,不随波逐流。因为他们都是“不一样的卡梅拉”!
篇4:藤野先生读后感心得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将要永不垂朽,但《简爱》这样深深的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多。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而此书也算是她的代表作。《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书中主要讲述了简爱的勇于反抗的一生。简爱是个孤女,寄住在李德家,并受尽了李德家的各种欺辱。当简爱准备进入渥德学校读书时,李德太太竟撒谎告诉布斯先生说她是个爱撒谎的小孩,然后谣言传布开了,简爱也因此受人排挤,只有田普尔相信她是被冤枉的,并帮他洗刷了冤屈。简爱在渥德学校当了六年的学生,二年的老师,然后离开了这所学校,找了一份家庭教师的职业。在那里,她受尽了温暖和理想的待遇,并对庄主罗彻先生有了好感。谁知,好景不长,罗彻先生的妻子竟然出现了,而她还背负着悲惨的婚姻。简爱选择了离开。在她新的旅途中,她认识了约翰、戴安娜、马莉这三兄妹,并受到了他们的照顾。而简爱终究惦记着罗彻先生,并决定重新去找他。她回到了她担任家教的地方,意外地得知罗彻先生那位患有精神病的妻子放火烧了这个庄,罗彻先生也因此眼睛瞎了。然而简爱并没有嫌弃他,她留在他身边照顾了他一身。
在这本书里渗透着最多的就是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了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旧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勇敢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但她却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我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
篇5: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托氏的书最先接触的是复活,这实在是个错误。小学时喜欢读故事,大仲马堂吉诃德一类,突然接触到俄国冬天那股子阴冷,沉甸甸的道德枷锁人性召唤还真是消化不能。从此把俄罗斯抛到脑后。
大一看安娜卡列尼娜,关于婚姻与家庭的巨著,却出乎意料地好读,大概是线索分明吧,两条并行——安娜与列文。安娜的形象实在是光彩照人,不分男女大概都会心生爱慕。可是这份光彩却在对沃伦斯基的情爱与对孩子的母性的无法平衡中慢慢磨尽,看着美好走向毁灭,把烛光吹灭。
安娜太过美好,相较之下,卡列宁与沃伦斯基都像是为安娜作陪衬而生的,都是那样的可憎,细细想来又觉得亦是常人。此外印象深刻的还有尼古拉的死,安娜与沃伦斯基私奔在外时拜访的那个画家,以及唯美的滑冰那一段,还记得书中的插图。书中最爱的人物是列文,看的时候只觉得与自己的感情思想有诸多贴合之处,他与妻子(我竟然忘记名字了)在小桌上以手书写心中所想之话的首字,实在是非常动人。
战争与和平大概看了一个月,期间夹杂着别的书,今天早上终于把第四本还给图书馆了(虽然有点草草收场)。四卷本一本本从图书馆借来,非常有成就感。没有读过别的译本,草婴先生的翻译读起来还是很舒服的,安娜的那部也是。另外上海文艺的这套精装整体做得都不错,字大看着不累,还有插图。
跟安娜比起来,战争与和平实在是宏大太多。整体来说是四条线,安德烈,皮埃尔,保里斯,尼古拉,不过后来重点似乎放在了前面二者身上,尤其是皮埃尔。此外,对各色人物的描写也是不厌其烦,一开场的舞会,安娜舍勒就是个让人难忘的人物(这应该算是扁平人物吧?);打仗泡妞赌博都有一手的陶洛霍夫,却偏被托翁添上了好儿子的身份,让人都来不及恨;永远在那里美丽着的海伦(这个名字是故意的?),最后的猝死却实在匆匆收笔。
写巨著必是大笔力,开合之间风云四起。这部书并非单一视角,而是时而透过娜塔莎的眼睛,时而穿过皮埃尔的思想,时而站在彼得堡的贵族聚会上巡视,时而俯视大地上的拿破仑与沙皇众生,时而是客观描绘战争画面,时而又作者主观议论连连。外国文学都喜欢心理描写,雨果是一节环境描写一节故事情节,托翁则好像有憋不住的议论一样。他反对个人英雄主义,大力嘲讽拿破仑(那白胖的小手哟),对沙皇也不算客气,他认为所谓英雄们决定往往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其实他们是被宏大的历史推着走的,就算他们做出了决定,也不能很好的传达到最下面。对于一场战争,他更强调士气,强调人民的力量,包括游击战之类……战争不是历史学家笔下的战争,托尔斯泰认为他们只是写自己心中的战争——首先有一个结果然而捏造出一个原因来。如何还原历史,什么才是真实的历史?也许就是最平凡的。好比法军没有那么伟大,俄军也没有那么英勇,士兵们被赶到战场上,凭着士气作战,看着运气逃跑,然后出结果……(但是老托的过于激烈让我觉得战争在他看来有种双方稀里糊涂就结束的感觉,应当还是有主战人员的谋略等因素在里面的)当然老托的思想还有很多,除了他直接发表的议论(这在越往后越明显,有说教之感,个人极不喜第四卷的最终结局),还借各位主角的思想转变有所表达。
说说各个主角。安德烈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躺在战场上仰望天空的画面以及最后的以死为醒,当然对娜塔莎的爱情也很亮眼,马车上的一瞥,舞会上自己给自己的赌约(她要是先去邀请……的话就做我的妻子,嘿),以及最后临死前回归朴实的爱。很喜欢这个人物,刚正笔挺,但是在现实中应该不怎么讨喜吧,笑。安德烈死后,娜塔莎与玛丽雅那种“极力让自己悲伤”的感觉也戳中了我,我们好像都有这样自我粉饰的真诚。
皮埃尔则让人联想到俄罗斯胖胖的大熊,总想到他尴尬又虔诚地参加共济会的仪式,对娜塔莎激动地说如果我没有结婚的话就会像您求婚,以及在战场上的天真和沦为俘虏后的思索,这个人说白了就是过惯了好日子的人需要来吃点苦,就明白生活的意义了。他最终娶到了娜塔莎,想起来就是眼睛闪闪亮、面上含着笑,然而婚后也变成了不修边幅、严管丈夫的妇人,不知道有没有老托自己的感慨呢。
尼古拉更多的时候以一个军人的形象出现,对战争及沙皇经历了狂热到思索的过程(书里很多人开始都有这种心理,见到皇帝热泪盈眶之类,后来有的变了有的没变),但这不是彻底的转化。对他印象较深的是他逃避家里的琐事、逃避索尼娅,沉浸在军队那种制度化的不需要思索的环境中,不知为何很有同感。打猎一段也很精彩,托尔斯泰本身很爱打猎。索尼娅一直是默默付出的形象,唯独在圣诞夜装扮狂欢那里,在不起眼的小女孩也闪闪发光了一把,想起来那夜的画面都是银白色的。另一位女性玛丽雅小姐某种意义上和索尼娅有共通之处,她们都是奉献型的女性。尤记得她与娜塔莎的友谊变化过程,托翁对女人的心理掌握的也很妙呢。
保里斯给我的印象就是野心,他对裘丽的求婚一段实在是令人拍案。保里斯的母亲公爵夫人(看过就忘啊)也是位精彩的人物,一开场就是为了儿子的前途丢下脸面去托关系缠人的描写。但是和罗斯托夫伯爵夫人的友情却让人感叹。
书里死去的人很多,但我印象最深的却是第四卷里那个年轻人的死,彼嘉,他是罗斯托夫家的最小的生命、最新的希望,红红的脸、给大家分葡萄干、善待法国小鼓手、年轻人常有的多虑,就是这样一个青年。托翁描写他骑着马往战火激烈处冲,那是一种缓慢冷静的笔调,说着到庄园门口时一只手不再挥动,然后身子歪斜下去,再往前就摔倒在地,然后,印象最深的一句“一颗子弹穿过了他的脑袋”。读到这里是整颗心猛地凉了。再回读时还有点不相信。
总的来说,战争与和平里有一种中青年人的朝气,包括托翁自己的。那种大篇的议论有时觉得挺拧巴,就是非常的自信想要表达出来,像阿细说的,“强加给你”。大概是因为横跨欧亚大陆的关系,俄罗斯文学展现出很奇特的一面,总觉得这个故事有点像中国的红楼梦之类的大家族风貌。有人说托氏是追求广度而忽略了深度,在这本书里大概有那么一点,每个人的转变稍显突兀了点。等到了安娜卡列尼娜里,就显得温润浑圆许多。复活则是老年人的沉思吧。
本来想稍微记录下的,结果絮絮叨叨又写了这么多,完全是临时所想,留给自个儿看吧。
篇6:《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怀着一股激动的心境再次阅读了《林海雪原》这本书,这次,我对这本书又有了更高的见解了,更加感觉“林海雪原”这四个大字是由战士们的鲜血所凝成的了,它们在我心目中更加得辉煌,更加得耀眼了。
在书中,我看到了一位位智勇双全的解放军战士,他们为着自我的梦想,更为着祖国的伟大事业,在祖国大地上奋斗,每一个战士都与团队融为了难分难舍、患难与共的一体。在书中,每一位战士都有着独特的性格,多谋善断的少剑波,有胆有谋的杨子荣,骁勇威猛的刘勋苍,坚韧忠诚的孙达得,粗俗诙谐的栾超家,忘我拼杀的高波,甜美热情的白茹,机智聪颖的董中松……在书中,战士们吃苦耐劳,为了祖国,为了人民,克服了一切常人所难以忍受的艰苦,在冰天雪地里,他们侦查奔袭,与敌人斗智斗勇。
在书中,每一个战士,都有着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忠诚、敬业、团结、勇敢、顾大局、识大体、勇于拼搏、服从命令……少剑波痛失姐姐,却能够强忍悲痛,将悲痛和愤怒化成力量,用于剿匪;杨子荣只身一人混入匪穴,献礼座山雕,完全在想如何当一个不被发现的卧底;栾超家跨越涧谷,想得最多的还是怕自我的失误导致剿匪的失败。
他们的思想都是一种军人精神;高波以一敌百,与敌人殊死搏斗,完全没有想过自我能够逃离,他为了群众,最终英勇牺牲;白茹是个女兵,体质不如男兵,却从不要男兵帮忙,她认为,只要不拖部队的后腿,自我摔多少跤都是值得的。
对战士们来说,死,不可怕,流血,不心痛,因为他们心中有一个信念:我要解放全人民,解放全中国。这一股巨大的精神力量支持着他们在困难面前毫不退缩,直至最终的胜利,他们对自我的梦想,执着地追求着,不畏层层艰险,无论是到了胜利的时刻,还是到了失败的边缘,也毫不放弃那个信念,或许他们认为:为了那高高在上的梦,必须拼,也仅有拼,不管成败,可是毫无遗憾。
汉朝文学家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求为团体而死,必是重于泰山,战士们就是抱着这样一股信念,才能在战场上打得潇潇洒洒,毫无忌惮。生死,是战场的关键,贪生怕死的绝不是好士兵,看看古人活的多坦荡,更有人长叹一声:“生死有命,富贵永生在天。”生与死只是一线之差,便是有气与无气。
有人死得气壮山河,但他们还是活在我们心中,可得其所;有人死了,便遭万人践踏,因为那种人为了一丝生机而去拼命乞求,却照样成为了土灰。这也是为什么烈士受人敬仰,汉奸遭人唾弃的原因了,不必太看重生死,该来的迟早会来,既然自我无愧于世界中的万物,那么又何必执着于一个想法或一个迟早会来的结果呢?
那我们,要学习战士们的什么呢?
敬业、团体和奋斗。敬业是一种工作态度,我们此刻的工作是学习,对待学习要热情,如果总是冷冷淡淡的,又有什么意思呢?战士们从来不会忘记的:我们是一个团队,是一个团体,应对团体,他们总是舍小家,顾大家,个人利益总是小于团体利益,但我们,真的会以小换大吗?每个人总有自我的人生目标,朝着这个目标去奋斗,去拼搏,让人生充满精彩!
《林海雪原》这本书,讲述的不仅仅是解放战争时期的剿匪斗争,更体现出的是一种智慧,一股勇气,成为革命的一个影子。尽管有时,天灾与人祸齐头并进,战士们措手不及,但在一阵风雪和战斗后,天灾人祸成了战士们走向胜利的铺垫,战士们也圆了自我的梦。
篇7:《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这本《少有人走的路》是自我内心感觉彷徨无助的时候看的,我想这本书,它给予我最多的是勇气,它告诉我人生苦难重重,人生错综复杂,人生悲喜参半,它告诉我应以勇气,以职责感,直面属于自我的职责,自我的人生问题,而不是逃避他。仅有直面自我的问题,才有可能解决问题,才能超越自我,自我的心智才有可能慢慢的变得越来越成熟。
这是一本通俗的心理学著作,也是一本伟大的心理学著作,在这本书里心理医生斯科特。派克他第一次说出了人们从来不敢说的话,提醒了人们从来不敢提醒的事,这就是:几乎人人都有心理问题,只可是程度不一样而已;几乎人人都有程度不一样的心理疾病,只可是得病的时间不一样而已。
在现今社会,很多人一遇到难题,就双手一摊:“这不是我的问题。”是他们果真技不如人,还是不敢应对自我的问题?……人能够拒绝任何东西,但绝对不能够拒绝成熟。拒绝成熟,实际上就是在规避问题、逃避痛苦。规避问题和逃避痛苦的趋向,是人类心理疾病的根源,不及时处理,你就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承受更大的痛苦。
故步自封,逃避挑战,可说是人性的基本特征之一。不管此刻如何变化,我们都有自我调节的本事。逃避挑战是人类的本能,但不意味着它是恰当的态度,不意味着我们无法作出改变。我们必须超越自然。和原始人相比,现代人已经发生诸多的变化,这说明我们完全能够在必须程度上,违背与生俱来的本性,发展第二天性。人之为人,或许就在于我们能够超越本性,乃至改变本性,尝试去做不合本性的事情吧?
斯科特激励我们要勇敢地应对自我的问题,不要逃避。直面问题,我们的心智就会逐渐成熟;逃避问题,心灵就会永远停滞不前。所有逃避者,都是阻碍自我心智的成熟;一切心智成熟者,他们的人生之旅都是从直面问题开始的。
理解挑战,才能够爱来真正的安慰……我们只要勇敢地应对自我的问题,我们就踏上了心智成熟的旅程。
引用书中的一句话,“人能够拒绝任何东西,但绝不能够拒绝成熟,拒绝成熟实际上就是在规避问题,逃避痛苦。规避问题和逃避痛苦的趋向,是人类心里疾病的根源。”
几乎人人都会出现心理问题,或者说我们的心灵总会应对天性的弱点。比如只顾当下,比如懒惰。然而让人觉得释怀的是,趋利避害是人类的天性,大部分人都是如此,都应对着如此的命运。
然而想要成长为一个心灵健全的人,就绝对不能够去选择逃避,可是懒惰,抱怨,借口,却总是与我们如影随形。我们时不时的还要应对来自外界的各种诱惑。所以我们总是在和我们的弱点抗争,并且时有输赢。
人生的问题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我没有勇气去应对它,如果能以坚毅果敢的勇气应对它,百折不挠的精神去解决它,那么问题这个东西,对我们来说将不在是一个问题,而是一笔十分难得的精神财富。是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所学校能教给你的。你的问题仅有你自我能解决,除了你自我谁也帮不了你。
人生是一个应对问题而解决问题的过程。问题能启发我们的智慧,激发我们的勇气;问题是我们成功与失败的分水岭,可是要做到战胜恐惧,克服懒惰,就必须要学会自律,缺少了自律人生不可能会解决任何问题。
每一天都规划好自我要干什么,每一天把自我要学的东西,要完成的进度都记在本子上,每一天都按照自我安排好的计划来进行学习,生活,工作,运动。我想这就是自律,经过自律,培养出自我的一种进取向上的心态,在应对麻烦时,能够以坚毅果敢的态度去选择,去应对。
自律的原动力是爱,觉得派克很了不起的原因之一,是觉得他十分睿智豁达,也十分平和包容。他所说的爱,并不是过去自我认为的狭义的男女之恋情。而是一种大爱。一种即包容自我,也包容他人的爱。自我越是爱自我,便越是爱他人。
内心没有爱的人,心灵里是必须没有能量的。
派克医生给爱下的定义是:爱是一种为了促进自我和他人心智的成熟,而具有的一种自我完善的意愿,爱能帮忙他人提高,也能帮忙自我更加成熟。
爱是什么呢?我觉得他使人有了信念,催发人生梦想,甘愿应对困难承担职责。
一个懂爱的人,一个有爱的人,他必须是一个自爱,自律,自立,自信,自强的人。
因为心里有爱,《老人与海》中的老人,一次又一次的和鲨鱼展开殊死的搏斗。
因为心里有爱,《黑客帝国》中的尼奥,明知有死无生,应对着强大无法战胜的史密斯,说出那句“Mychoice”。
因为心里有爱,《肖申克的救赎》中的安迪,能够忍受长达两年被“姐妹帮”殴打,而不屈意志,坚持尊严,历经将近20年,在长度约有3个足球场那么长的臭气熏天的下水管道中,逃出升天。
因为心里有爱,红军长征二万五,等等,这样貌的例子不胜枚举。
然而这条心智成熟的道路又是多么艰难,我们如何才能勉力克服自身的种.种局限?
我想如何做到,也仅有靠我们自我去走,“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书上也说了,没有任何一位先哲会拉着你的手向前走。一切或许只能靠自我。每个人都有自我应当经历的人生历程,都有自我应当应对的人生选择。
少有人走的路,期望越来越多的人会来走!
篇8: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今年我度过了一个香香甜甜的暑假,在假期里只要一有时间我和妈妈就会一起读书,其中最有意思的要数《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幽默风趣,特别是可爱的主人公——克拉克拉、克拉拉。克拉是一个憨厚、天真的小男孩。而克拉拉是位有爱心的小姐姐。姐弟俩都很调皮,爸爸妈妈上班去时,他们俩总是给家里添很多麻烦和做一些不该做的事。特别是双色狗和电闪雷呜的夜晚最有趣啦!
一天,爸爸带回一只毛色纯白的小狗,它一到家就四处嗅,所以起名叫“嗅嗅”。姐弟俩把嗅嗅的吃喝拉撒照顾的很好。有天,小姐姐想把这条狗涂成黄色的,小弟弟想把嗅嗅涂成黑色的,他们谁也不同意谁主意,于是他们给嗅嗅一半涂成黄色一半涂成黑色。
在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爸妈都没在家,克拉拉听异响怀疑是有坏蛋,怎么办?怎么办?姐弟俩紧张的不行,小姐姐想出了办法,把水桶接满水放在门上,他们俩安安心心的睡觉了。可爸爸回家后一开门像洗了澡一样,这调皮的一对活宝。
《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善良,有爱心,碰到一稀奇古怪的事,要勇于探索!让大家好好珍惜每一天,珍惜生命,不让生命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篇9:《野犬女皇》读后感
最近对人物传记类的书籍比较感兴趣在读完《毛泽东传》之后,又马不停蹄地看完了这本乔布斯传,由于从新疆成本公开课归来后,身体一直处于待恢复状态,再加上本周由于淋雨和吹空调而扎扎实实生了一场病,导致这本书的完成阅读和写读后感的时间都相应后延,实在对不住自己。
说实话,一向不喜欢看外国人的自传,一是里面的人名太复杂,很难记住;还有一点就是我们的价值观和世界观也存在差异,有些地方是读不懂的。近来,部门工作开展的不太顺利,闲来无事,将部门书柜的书翻了一翻,发现了本作为去年《学习型组织创建简报》稿酬的图书——《史蒂夫·乔布斯传》,读了起来。
此书出版在20xx年10月,而乔布斯在20xx年10月5日因病逝世,想必是在乔布斯去世不久就出版了。现在看来,书的封面符合他一贯的“至繁归于至简”的审美风格,一个乔布斯人生后期分头像照片就占据了封面的大部分,乔布斯标志性的络腮胡,“三宅一生”为其设计的套头衫以及那副无框眼镜和他标志性的思考姿势,底色是乔布斯最喜欢的纯白色。封面的背面是一张乔布斯年轻时的照片,占据了整个版面,一头长发,同样是深色的套头衫。对比乔布斯两张不同时期的照片,在容颜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不变的是他的眼神,深邃、犀利以及坚毅。
本书主题式的记录方式其实不是我喜欢的传记类型,时不时会有重复时段的事情描述,其实我更想看到的是从1955年到20xx年比较连贯的发展历程的描述。但不得不说,艾萨克森的这本56万字的书写得非常真实,让我了解到了一个非常真切的乔布斯。
一、乔布斯表达情绪过于直接,一度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短板。
看完这本书后的最大的一个感受是,很多的名人其实也有七情六欲,对自己和同事苛刻的要求一度也令乔布斯举步维艰,导致其在1985年被逐出苹果。我们现在无法评述如果乔布斯处事温和是否会有更大的成就,乔布斯这种追求完美的性格必然会导致其对周围事物苛刻的要求,这一点也很容易理解,在表达自己对方案的看法时,直言其是垃圾,让很多同事都承受不了,而在受到挫折时,他也会很动情地流下眼泪,其人的真性情跃然纸上。虽然很多的同事都很了解他的这个性情,但真正能接受他的这种性格的人的确不多,这也是其被逐出苹果的主要原因。
在这一点上,其实是有利有弊的,因为这样可以让对方很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原则和观点,在团队合作中,感于分享自己的观点和看法非常重要,但是,如果不注意方式方法,很有可能是一个好的建议,也会起到反面效果。就这一点而言,个人认为,乔布斯的处事方式不值得借鉴和模仿,但敢于真诚地坦陈自己意见的沟通方式值得我学习,当然,也别忘了表达自己的观点前,要确保自己已经深思熟虑过。
二、天才的想法和对产品质量完美的追求成就了乔布斯。
相比比尔盖茨而言,乔布斯虽然不是一个好的编程者,但是乔布斯对产品有着非常敏锐的洞察力,可以一眼看出产品的不足之处。本着大道至简的设计理念,乔布斯对所有的产品都经过了多轮次的推敲,而且有很多产品在临近发布时仍会被其全盘否定,他对产品的极致追求可谓是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在这种追求的过程中,他很早就尝到过甜头,但是接踵而来的失败几乎让他难以翻身,几个产品系列的失败和个人性格的缺陷导致其被逐出苹果。好在乔布斯也算是幸运的,关键时刻有人帮了他,让他有机会总结过去成功和失败的经验后去重新改变世界。
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的名人、伟人的成功都有幸运的成份在里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把它作为我们不努力的借口,因为,如果我们不努力,即使机会降临在你头上,你也没有能力把握住。
而联系到我们公司,对产品质量的完美追求的势头好像不如前些年强劲,一些低级的错误也较频繁地出现在我们的产品中,更注重1W的输出而忽视一线的输入,易用性的优先级慢慢被排到了后面,过多地去追求一些华丽的、高级的功能应用,而不是把每个界面都做到极致。试想,如果乔布斯来我们公司,会有一番什么样的景象?
三、强大的执行力是苹果和乔布斯成功的关键所在。
一旦有了一个好的灵感和想法,乔布斯会竭尽所能将其实现。当然,后期苹果的好创意一个接一个,从ipod到iphone,再到ipad,与乔布斯的麦金塔、丽萨、NeXT电脑的多次试错经历有关,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乔布斯的总结能力还是很强的。另外,相比很多人而言,乔布斯这种敢于尝试的作风是很多人都很欠缺的,在家想一万遍,还不如实打实亲手做一遍,即使做的效果不好或做错了,这种真实的经验也是人生最有价值的财富。记得有人说过,胆商重于情商,情商重于智商,以前还不太理解,现在我越来越认可这句话了。胆商里面包含的是想象力和执行力,而这一点,正是乔布斯成功的关键所在。
四、极强的控制欲让乔布斯成为了一个非常棒的整合者。
与其放任某些事情朝着不好的方向发展而长吁短叹,还不如行动起来,整合自己的资源将其解决。这是自身能力提升的过程,更是企业实力提升的关键所在。除了“操心”之外,还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这种“决心”会成为我们学习新知识、思考新问题的本质动力,才会逐步提升我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否则,看问题的深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都会停滞不前。
五、一点容易被人忽略的点:乔布斯很多的知识也是来源于阅读。
乔布斯除了在成长过程中有很多的高手手把手教他之外,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在他整个成长阶段,他的阅读量也是非常惊人的,书中多处都有提到这一点。这点也是很容易被我们忽略的点,我们不能被“天才论”迷惑了双眼,要看到乔布斯在积累方面的付出,阅读是付出的一部分,试错是付出的另一部分。
六、再好的产品也需要好的营销。
我们国度好像受到“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影响,很多都去追求“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境界。从书中可以看到,乔布斯在面对每一次的产品发布会时,都会花超出大家想象的精力和成本去做精心策划,不仅仅只是达到产品介绍的目的,更多的是传递苹果的价值观。每次演讲都会精心策划一个开场,动用各种手段推陈出新,在吸引大家眼球的同时又能引发人们的深思,使得苹果的追求卓越的领跑者形象深入人心。我们公司也可适当加强这部分的宣传。
人力资源与企业文化的融合
乔布斯是改变世界的天才,在他的极端世界里,他将人以及事情很简单地归为两类:天才与笨蛋;糟糕透了与棒极了。这一点在他的整个人生轨迹中都得到了十足的体现,更体现在苹果公司的人力资源与企业文化建设上。乔布斯推崇自由、创新的企业文化,无论是在苹果公司还是在后来的皮克斯公司,办公室的氛围都是自由轻松的,但同时也是适合创新的。乔布斯成功地利用自己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不断地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潜能,将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成功完成,数以千计的发明在他的公司诞生。这与乔布斯的找人、用人的理念是分不开的。他善于发现那些与公司企业文化相匹配的天才,同时也能够及时剔除那些循规蹈矩、成绩优异的绩优生。他的成功可以说和他敏锐的触觉及过人的智慧有着很大的关系,但同时也与他手下富于创新的天才们有关。
做人的简单与纯粹
乔布斯是一个性格直接的人,尽管他是个谈判的天才,善于运用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但他不是一个谄媚的人,不是一个会耍小心机的人,他有着做人的简单与纯粹,甚至可以说,在有些时候,他是一个感性大于理性的人。他善于欺骗别人,更善于欺骗自己,比如他明知丽萨是自己的女儿却拒绝承认,他明知道自己的癌症治疗需要手术,但仍然寄希望于意念疗法及极致的素食。但倘若他不是这样一个固执、执着的人,他就不是乔布斯,他也不会成为一个改变世界的天才。
追求完美的至简主义者
在阅读过程中,有感于乔布斯追求极致完美的个性,他可以做到对家具的不满意而让家里面大部分地方都是空着的,长时间都没有沙发,只是一些塑料泡沫的堆砌;他可以做到对产品每一个细节之处的极致完美的要求;他可以做到为了发布会的完美,一遍遍地演示自己的发言稿,一遍遍地完善发布会现场的各种细节。追求极致完美的人,才能做出如此完美的东西,麦金塔电脑、iPod、iTunes、iPad、iPhone等知名数字产品,这些风靡全球亿万人的电子产品,以近乎完美和极致的简约深刻地改变了现代通讯、娱乐乃至生活的方式。
新一代的iphone即将推出的消息令不少朋友激动不已,但看完这本书后,我会有个疑问,那就是——没有乔布斯按照苛刻的标准来折磨自己的团队,新的苹果产品会像以前那样让人心动吗?从感情上,希望能。如果苹果仍然延续这种创新和追求卓越的势头,相信到时候大家更多的会是探讨“如何保持一家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的话题。
篇10:海洋天堂读后感范文
从小就读苏东坡的诗,“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忧愁,“大江东去浪涛尽”的气势……无不流露出诗人的豪迈奔放。可我对苏东坡的了解甚少,直至读了林语堂笔下的《苏东坡传》,才知道苏东坡原来是千古奇人。
苏东坡既是虔诚的哲人,又是仁厚的长者,他始终富有青春活力。苏东坡的背后,几度升迁的辛酸只有他自己品尝。他一生为官,一生清廉,与大政治家王安石斗智斗法。他热爱生活,在美食方面留下了“东坡肉”“东坡壶”以传后世。东坡情感丰富,对其亡妻寄以青丝,在《朝云墓志铭》和《悼朝云》一诗中表达了自己的伤痛。苏东坡是刚直的,即使有过数次因诗而被捕受审,但他仍不改犀利的词风。他写诗讽刺“群鸟未可辨雌雄”,后又写“犹诵卖青春”他知己无数,兄弟情深,苏东坡又是幸福的。
苏东坡有一身浩然之气,王安石变法出现了种种弊端,苏东坡写出了上神宗皇帝万言书,包括他自己的政治哲学,也表现出他个人的气质与风格,机智学问与大无畏精神。苏东坡反对变法失败被贬至杭州,他远离了尘世的喧嚣,回归与清纯与空灵。他习惯了淡泊,他明白了如何应对困难。苏东坡具备至大至刚的浩然之气,超凡脱俗,刚正不阿,坦坦荡荡,使他任何环境中处之泰然,宠辱不惊。
苏东坡的一生坎坷,但也是豁达的一生。身处逆境也不觉痛苦,脚踏荆棘也不觉悲凉,始终保持开朗,像他的诗词一样千载有余情。
细读“大江东去浪淘尽”“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原来这些都是苏东坡开朗的态度和别样的人生哲理。
篇11: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重读了多年前阅读过的中国当代长篇小说《林海雪原》,发觉此次重读经典所看所想的和原先所读到的有了很大的不一样。之前的我阅读这部书完全是出于电视剧《林海雪原》播出,很多评论说和原著如何不符,所以当时就想看看原著。
我想也许正是这样的阅读初衷使我在第一次阅读《林海雪原》过程中更多关注的是书中所描述的传奇曲折的故事情节,而并非是故事思想和内涵本身。而此次我作为一名即将正式跨入党组织大门的一员去重新拜读这部经典,似乎受益斐然,也决不一样于前。下头我就对于我此次阅读印象比较深的地方,略谈下个人心得:
一、历史的感动永不泯灭
“以最深的敬意,献给我英雄的战友杨子荣,高波等同志”。这是全书的第一句,也是作者怀念战友赤诚的一颗心。看到此句,一种莫名的感动立马涌上心头。一九四六年解放战争初期,我军的一支精悍小分队,在严寒的冬天深入广大深山密林,在皑皑的东北雪原,凭借自我的大智大勇,与狡猾凶残的敌人搏斗、与恶劣的天气拼争,最终干净彻底地消灭了长期为霸一方、严重干扰我后方的土匪武装,这是这部小说的故事梗概。合上书卷,细细沉思,脑海中生动地展现的是一群骁勇善战而又不缺乏生动可爱的人物形象——即少剑波、杨子荣、孙达得等革命军人的英雄形象。他们为了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不畏层层险阻,“征服林海,踏透雪原”,应对流血牺牲毫不畏惧,只为了那一个心中执着的信念“真正地解放人民”拼搏至极,单纯而简单,却又艰难而伟大——我觉得我的感动源于此。
我想这其中体现的民族精神和革命气节是我们不能难以忘怀的,而他们执着于信念、不懈奋斗的精神及勇气我想也同样值得我们反省深思。在我们缅怀革命先辈的同时,更应当思考如何去向他们学习,如何能更好地实现其中进取的现实意义。尤其在物欲横流光怪陆离的现实社会生活中,还有多少人能够拒绝各种诱惑专心于自我最初的梦想,只为一个信念坚持到最终,付出再多辛苦也在所不惜呢
二、怀揣梦想,拼搏奋斗
透过书本,你会发现浮现于脑海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都有一个共同的鲜明特点——心中怀揣着高尚的梦想,执着地追求着自我人生的目标。无论是年青英勇的少剑波、足智多谋的杨子荣、攀登能手栾超家,还是身高力大的“坦克”刘勋苍,夜行千里的“长腿”孙达得、忘我拼杀的高波,小白鸽白茹等,他们都能够执着于信念,始终如一地坚持下去。这份动力来源于什么呢我想就是在于他们心中怀揣着高尚的梦想,有了梦想才有目标,有了目标就能看到期望。也正是如此,让无数浴血拼搏的革命战士能够看到胜利的曙光,让他们拥有了胜利的期望,才使得他们能够坚持战斗,十几年如一日,为了心中的梦想不断前进。
是呀,怀揣高尚的梦想是人前进的动力,我相信每个人在进入大学之初都怀抱着早日成才的梦想。不一样的是有些人的梦想随时间和环境慢慢消逝,甚至走向堕落的深渊。所以,我们应当多阅读红色经典书籍,看看革命战士是如何长期以往坚持着梦想的,并且要去学习他们那种精神,那份执着,那股勇气。
三、融入团体,学会团结
此次的重读脑海中还经常会萦绕着一个词的含义,那便是“团体”。故事中的每一个革命军人,如少剑波、杨子荣等,团体已经完全深入他们的骨髓,同他们的生命融为—体了。对于他们来说“团体”已经完全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字眼、词汇、概念,而是一股力量,一种战斗武器,一种生命灵魂。头可断,血可流,永远把团体利益摆在第—位,此志不可改。正是他们将“团体”进行了最好的诠释。
不论什么年代,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团体里的。大家在一齐共同工作、共同学习,所以,每一个人都要克服自身的缺点,要正视自我身上有损人格魅力的弱点并不断加以改正,惟此,才能融人这个团体。把自我融人团体,成为其中的一员,学会团结,并把团体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样才能发挥出团体的作用。
篇12: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读罢余华的《活着》,一种莫名的感觉涌上心头。我无法猜测当时作者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写的这部作品。但我作为一个读者,在读这个作品时候,深刻的觉得《活着》对于我来说是一次残忍的阅读。面对那黑色的书皮简洁的名字。更是给我一种沉重和沧桑的感觉。
在作品中,作者以第一人称富贵的形象,平静地讲述了他这一生的故事。用近乎冷漠的语调,编织了一幅人性的挂毯。作品的语言风格简洁而有力,直戳人心。让读者走进主人公富贵的世界,同他欢喜同他忧愁。
人生是一场奔向美好的,走向光明的,充满希望的旅程。可是书中的主人公福贵的命运却截然不同。他出生在地主家庭,命运却一次次与他开玩笑。他的顽劣使他的家庭败落在他手中。最亲密的人一个个离他而去,他承受着一个又一个的痛苦。可就算是这样,命运依旧没有放过他。悲剧一个接一个,整本书的故事很压抑。但也有转折,富贵的聋哑女儿凤霞托人找了一个对象。对象二喜出现后,富贵以为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会走向好转。可是最后就连他的聋哑女儿也因为生孩子大出血失去了生命。命运到最后,只有老黄牛陪伴着他。
每个人内心都有着纠结和挣扎。一方面是对于残酷现实的不满。一方面是对于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渴望。而正是在这种纠结和挣扎中,人们变得或勇敢,或懦弱,或消沉,或积极。就像这本书序言所说的那样,做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
篇13: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哈姆雷特》是著名的杯具之一,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剧作家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齐组成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杯具”。
《哈姆雷特》讲述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大学密友霍拉旭所说的:“你们能够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主人公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该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然而,使他不能理解的是,他不但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并且目睹了母亲和他叔叔克劳迪斯也就是新任国王的婚礼。最敬佩的父王的死去已经使年轻的王子倍受打击,母后对父王的背叛更使他感到痛心不已,并且疑窦在心。雷雨交加之夜,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的哀诉,使哈姆雷特知道这桩暴行是他的叔叔所为,他发誓要为父报仇。至此,哈姆雷特就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和叔叔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与此同时,哈姆雷特也难逃一死哈姆雷特不是那种意志坚决、激情澎湃的人:他思想深邃,情感细腻;他远不是英雄的主角:他年轻、纯真,充满理想与热情,拥有一颗敏感的心灵。然而他却又成了命运的玩偶,特殊的处境扭曲了他的天性。他似乎没有周密筹划的潜质,他的行动都是在情境的逼迫下无暇思考时所采取的极端之举,他错杀波洛涅斯就是例子之一。而在最需要行动的时候,他却感到迷惑、犹疑、彷徨,从而错失良机,他又会编出借口,重新沉入恍惚的思虑之中他永远都在只是下决心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篇14:高中《柳家大院》读后感800字
看了路遥的人生之后,心情有点沉重,路遥人生读后感1。有时候真的觉得戏如人生,人生如戏。当我们旅途不顺时应该怎样调节;当我们面对这一系列的艰难抉择时,我们该怎么办;在一些诱惑面前我们,是否能够把握好自己。人生这条路曲曲折折,走得越长,我们从中学到的东西越多,领悟得越多。
《人生》一书叙述了高加林回到土地又离开土地,再回到土地这样人生的变化过程。他与两个女人之间的事情构成了书的一个发展线索。我个人比较喜欢刘巧珍,她美丽善良、贴心,处处为所爱的人着想。当高加林是一个老师时,她站在旁边默默的关注他,虽然很爱他却不敢表达,觉得自己配不上他。当爱的人被人顶替了教师职位回到家种地时,看着他在山坡上拼命挖地把手弄伤之后,心里很心疼,给他送药水;当加林提着馒头到县城卖时,她在一旁悄悄的观察着他,心里很替他着急,当加林一个馒头都没有卖出去时,她帮他卖..........这些行动都深深的打动了高加林,他俩开始谈恋爱。恋爱中,有一次他俩在草堆中谈话,巧珍对加林说“当我们结婚之后,我要让你像在学校一样,过星期天”,还有一次她到县城里看着爱人的被子薄,便说要给加林续棉花..........这些我们都可以体会到巧珍对加林无私真挚的爱。对于巧珍,我是十分的佩服,一个女人到底有多大的胸怀才可以这样默默的付出,可以苦自己,却不愿意自己所爱的人受苦,处处为爱的人着想,把最好的东西留给爱的人。
对于高加林我有恨也有同情。恨他无情的抛弃了真心真意他好的人,同情他来来去去最后又回到了黄土,落下一个不好的下场。他是一个才貌双全、文武皆备的高中毕业生,自信、有抱负、有思想,毕业后当上了民办教师,但是被人不公平的顶替了。他的心里很不平衡,是巧珍慢慢的安抚着他。给予了他无私的爱,让他感受到快乐。但是当他进城工作之后,渐渐的觉得自己与巧珍有差距,开始抛弃在农村的相好。记得那次巧珍到县城看他时,对他说他家里的猪生了十二个猪娃,被老母猪压死一个.......他表现出反感,不耐烦,这预示着这段感情快走到了尽头。加上黄亚萍对他的热烈追求,他更是动摇了。黄亚萍是一个城里的女人,有知识有文化,大胆、开朗活泼,对高加林穷追不舍。她与高加林之间有共同的文学爱好,这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在这种情况下,最后高加林无情的丢下了巧珍,投向了那外一个女人的怀抱,我想换做现在的一些人也会这样做的。但是就像我们说的一样,任何事情有得必有失,有人告发了他进城工作是靠关系。他又回到了生他养他的那片黄土地,所有的东西顷刻之间又没有了,原有的爱人早已离开,邻居视他为负心汉。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世上没有后悔药,一切已来不及,只能认命了。我们不能把这些全怪罪在他自己身上,造成这种结局的也有社会原因。我们面对他这种情景时,也不敢保证不会像他那样做。在现实面前,有好多事情是被逼无奈。
到现在为止,看过路遥的好多作品,对《人生》和《平凡的世界》感触比较深。作为一个南方人,不太了解陕北的文化底蕴。但是黄土高原千沟万壑的印象是很深的。《人生》给了我很多想法和启示,其中有句话特别好“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是啊,人生这条路需要我们好好的走,要记得曾经对我们好的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能忘了。做事要凭自己的良心,不能被自己所处的环境所变化,保留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在面对一系列艰难抉择的时候,好好的想清楚,不要伤害那些深深爱你的人,我们可能会失去一些机会,但是它还有可能会得到,有些人我们一旦错过了就不会再有。
篇15: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初读这篇文章,大概了解了阿长的模样以后,不免有些失落。"阿长"在我未读书之前给我的印象是温柔的、纤瘦的、婀娜多姿的妙龄少女。可读了以后,却渐渐知道她原来是一个又矮又胖、唠唠叨叨的老妈妈。就是这样一个朴实的形象,却正让我感觉到文章的真实性。更增加了我的阅读兴趣。
长妈妈有些习惯确实招人烦:唠唠叨叨、大字型睡姿、各种古怪的礼节......全文中并没有怎么介绍阿长的优点,但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个形象鲜明的真实的人。
慢慢的,她开始让我又爱又恨。
她相信梦想、相信许愿,带着一颗纯真的心在这个复杂的世界里生活。最令我感动的便是她买《山海经》那一段。作者没有写这样一个不识字的人是怎么买到这本识字的人都很难买到的书的,谁又知道她走了多少路、问了多少人、去了多少店?一个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的人是怎么买到的,也许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答案,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长妈妈。这个长妈妈虽然有很多缺点,有时还会像个小孩子一样,但这都无关紧要。
因为她有一颗善良的心。
一些平平淡淡的事,一份真真切切的情。
篇16: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杯具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杯具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杯具,《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杯具,《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杯具,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杯具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杯具。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杯具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杯具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但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
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但是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杯具罢了。
篇17:儒林外史700字读后感
经过一星期的坚持,我终于读完了〈〈老人与海〉〉这本。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使我无法忘记它。这本小说主要写了一位老人独自在海上打鱼。他钓到了一条,把和上半身绑在小船边上。但是他遇上了,老人使出了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到的鱼肉都吃了却还有8磅左右。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位普通而又可敬的老人使我深深的懂得了:“做人不应该被任何困难所压服,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
桑提爷爷的精神实在令我佩服。每当我读到爷爷与鲨鱼进行激烈的搏斗时,我的心情不知是要紧张还是要为爷爷担心,可是爷爷,总是保持着乐观的精神去面对一些极大的困难。看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每当我遇到了一些困难时,总是觉得很不顺心,觉得很烦,很想逃避现实。再看看人家桑提阿果爷爷,不管遇到任何困难也毫不退缩,而是勇敢地去面对!
做人也应该这样,不要一副贪生怕死的样子,要对自己有信心。即使我们遇到重重困难,也绝不应该让它给打倒,应该勇敢地去消灭它。
我相信,在我的努力下,我一定会变得像桑提阿果爷爷那样勇敢。
篇18:《呼兰河传》读后感400字优质
乌骓马一声长嘶似闪电划破黑暗的时空。身后是四面楚歌眼前是浩浩乌江。
哦我的霸王!黑色的虚空压得你喘不过气来没有千军万马没有呐喊嘶杀你孤寂如同深秋的残塔……力拔山河兮气盖世!是的霸王你可以拔山可以扛鼎可以号令三千铁甲的征战但此刻你已无力再拔心头的那缕悲伤。
那些因你在鸿门宴中释了刘邦而唾你为“妇人之仁”的人焉能知道在狼烟四起的秦王朝中你一声巨吼扛起天下苍生凄楚目光的胆量;你披甲上阵任铁蹄踏遍关山万里的勇猛;长城内外你挥臂奋斫在刀光剑影中划出一道血色风景时的豪气万丈。
你是英雄!你不懂得诡计阴谋未必只是小人伎俩败为贼寇胜为王!你西楚霸王不是君王你不会知道猥琐小亭长也会唱出“大风起兮云飞扬”!“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是的霸王你是个君子可是你是否知道在战场上没有道义只有伎俩!在万骑逐鹿年代的君子正如那痴想飞过沧海的蝴蝶顷刻间跌落在大海腐烂或永恒。在四面楚歌中那个在主帐翩翩起舞的窈窕身姿微微颤抖。只一瞬一道银光划过。血如纱一般杜撰在绝望的空气中。“虞姬虞姬奈若何”。虞姬只有以死来报你的满腔柔情。
而你仍不醒悟么?霸王!虞姬翩翩起舞祭你柔情万丈。宝马凄凄长鸣泻你一世悲凉。你的一生中只有这两个知己啊我的霸王!江水汩汩唤你回寂寞的岸边。 你拔出长剑最后一丝亮抖抖过楚歌飘扬的夜空。
篇19: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大淖记事》是汪曾祺晚年的作品,写的是他的家乡高邮的风土人情。每当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总是会联想起其老师沈从文的《边城》。同样是描写家乡朴实的民风,同样是清新空灵的语言,连故事的主人公也有一点点相似。只是,和《边城》相比,《大淖记事》的情节更加淡化,就像是在静静的水中投入了一块小小的石子,荡起了几圈涟漪,又迅速地平静下来,融入大淖安宁和谐的生活之中。
有人物,有情节,的确是小说重要的元素——故事,但是在大淖这个足够大的生活背景下,这样的故事很容易就被湮没了。因此,《大淖记事》这篇小说,让读者记忆深刻的不是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而是获得了一种心灵上的平静。从这一点上来说,这篇小说收到的功效是与散文类似的。这就有悖于大多数小说的特征,打破了传统的小说和散文的界限。
首先,作者以绘制地图一样的热忱详细描述了大淖周边的环境。大淖就像是地标一样被定格在中央。北去是北乡各村,东去可达邻县兴化,而南面是一个废气的轮船公司。对地理的描述并没有到此为止,接着又以轮船公司为轴介绍了西面的瓦房和东面的茅草房,以及南面的东大街。在文章开始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感觉都像是一篇中规中矩的写景散文。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很能感受到散文的细腻。一方面,作者细致得唯恐有丝毫的遗漏,连雪白的粉墙上,黑漆大书的“鸡鸭炕房”四个字也不放过。另一方面,把人的感官也充分地调动了起来,“紫红色的芦芽”、“灰绿色的蒌蒿”、“雪白的丝穗”、“沙沙作响”、“吆吆喝喝”、“骚尿”让读者在视觉、听觉、嗅觉上都受到刺激,仿佛身临其境。汪曾祺就像一位临摹现实的画家,非常忠实于原貌,多少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些散文写实写意的味道。
在建构故事方面,汪曾祺并不急于让主人公登场,在叙述了足够多的乡土风貌后,才有了一个完整的人物形象——小锡匠十一子的亮相。故事开始了吗?似乎不是。作者让十一子露了一下脸就转而着手写与锡匠生活完全不同挑夫生活。看到第四节,文章过了一半,两个主人公终于接上头了,这才觉得有了故事。但是,如果想就此以看小说的心态,急急地期待情节的发展变化的话,就会再一次的失望。显然,在《大淖记事》中,每一个主要人物的出场都不是直白的。在作者写尽了锡匠如何打锡,日常如何消遣后,我们盼到了十一子;在了解了什么是挑夫,见识了豪爽的女挑夫后,巧云出现了;而认识刘号长前,作者也没吝啬笔墨讲述他的保安队。
渐渐的,读者已经习惯于人物出场前,故事被有意无意的阻隔。这种阻隔当然是在为每一个人物的出场做铺垫,但是感觉作者的意图并不仅限于此,他是在介绍他的乡亲们和乡亲们的生活,把故乡的方方面面都展现在读者眼前,这是一幅有声有色的乡村全景图,是作者熟悉的,感到亲近的,清晰印在大脑中的。这种阻隔也模糊了小说和散文的界限,没有了小说那种情节与情节的连贯,我们随时可以沉浸在风土人情的描述中,将故事远远抛在脑后。如果硬要给故事找一个高潮的话,应该是十一子被打这一段。但是就在读者的情绪刚刚紧张起来,并没有到达顶峰的时候,作者又使我们放松下来,似乎不愿意打破整篇文章追求的平静。有意思的是,在《大淖记事》中,和祥写故乡的物故乡的人相比,汪曾祺是惜墨如金地勾勒出了整个故事,而多使用短句和对话是推动情节发展的主要手段。这样的阻隔和写作侧重点的不同,达到了情节淡化的效果。
《大淖记事》没有惊心动魄,虽有波折也绝不是跌宕起伏。文章的基调始终是平和的,再大的事都有平静的时候,总之,生活在继续。汪曾祺的家乡的确是个很与众不同的地方,首先,没有多数乡村的保守,相反它在很多问题上是让人惊异的开放。这里的女人没有“三从四德”的束缚,可以做男人的工作,她们生活得很随意很自由,正是在这个并不富裕的乡村有着很多地方无法实现的男女平等。
其次,这里人人凭本事吃饭,几乎从来没有为生活担忧过,就算是巧云这样柔弱的女子也能靠劳动养活两个大男人。大淖的人没有生活的重担,也没有过多的欲望,他们是一群为了生活而生活的积极又简单的人。在这里,时间几乎是静止的。最后,是大淖淳朴的民风。人们不爱嚼舌头,也不背地里说长道短。当十一子受伤后,大家纷纷杀鸡凑钱,全都是真心实意的热情。所以,大淖本来就不是一个容易发生大事件的地方,当然也不会是小说理想的取材地,因为这里太闲适,太宽容,太和谐,只适合淡淡地品味。
把《大淖记事》当做小说来读是会失望的。或许汪曾祺没想让我们记住十一子和巧云,只是在向我们描绘他的家乡,让我们记住一个风光独特的地方,一群热情纯朴的乡亲。
篇20:玫瑰与教育读后感范文
当在同事那里看到这本书时,名字很吸引我。为什么浪漫的象征“玫瑰”,和在别人眼里严肃的职业“教育”,联系到一起的呢?好奇的拿起它,却怎么也不能放下,被它深深地打动了。心灵鸡汤不过如此吧!
在书的封面有这样一段小字:“我们萧萧的树叶都有声响回答那风和雨,你是谁呢,那样沉默着?我不过是一朵花。是的,我只不过是一朵小花,带着一丝芬芳,和着风和雨,我却执着地孕育着,盛开着,以最大的努力回报春天。”
除了自序“我在成长,我在写”之外,这本书有四辑:第一辑“清淡与忧患 ”写了作者的教学随感反思并就学生和自己身上引发的对家庭教育的思考以及与朋友的交流等。第二辑“在听说读写的背后”写了作者在语文教学的所做、所想、所感;第三辑“日本的教育管窥”写了作者到日本参观的见闻,并对中国和日本教育的进行了对比而产生了很深的体会,第四辑“在白纸黑字的沃野上”写了作者博览群书的读后感。
书中有篇文章《心中盛满阳光》,文章里的每个字都能触动自己的心,不忍割舍就全部抄写到读书笔记中永远保留着。开头是这样的,如果你把所处的环境看成是魔鬼,你就生活在地狱;如果你把周围的人群看成是天使,你就生活在天堂。如果你把所处的环境变化魔鬼,你就在制造地狱;如果你把周围地人群变成天使,你就在营造天堂。
好花要有好心情赏,有好的心情才能欣赏到好的风光。你的内心如果是一团火,你就能释放出光和热。因此,面对教育的系列让人不满的现象,面对自己的专业成长的困惑与压力,我们要从中寻找阳光、快乐的地方——根系教育的土壤,理想滚烫于心,紧贴地面行走,激-情向上生长。退去浮华留下平实。让我们踏实前进,留下深深的足迹。
如新课程改革在给我们带来了契机的同时,也随之会伴随着许多问题的出现,在探索的道路上我们肯定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出现许多新矛盾。需要我们所有的探索者手牵手,朝前走。“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懂得关怀,获得朋友;懂得开心,获得轻松;懂得遗忘,获得自由——就能是你心中盛满阳光。愿你我的心中都如窦老师所写,在彼此的心中盛满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