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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爱农》的读后感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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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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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我们学习了《小草和大树》这篇文章,我不禁为故事中的曲折情节感到不可思议,更是被主人公——夏洛蒂的精神所震撼,所熏陶。文章主要记叙了这样一个感人肺腑的而又真实故事。

1820xx年,夏洛蒂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母亲的早逝,使年幼的夏洛蒂不得不承担一一部分家庭生计的责任。生活的贫苦,并没有让夏洛蒂向命运屈服,她仍然坚持学习 写作,希望用笔敲开幸运之门。1837年,夏洛蒂把自己认为最好的几首诗寄给但是桂冠诗人罗伯特。骚塞,但不幸的是,她苦苦等了几个月的竟是一封浸透冷酷和偏见的回信。面对沉重的打击,夏洛蒂并没有悲观消沉,而是更加奋发刻苦。经过一番斟酌 反思,她决定把创作点从诗歌转向小说。夏洛蒂以自己为原型,开始撰写《简。爱》。她以罕见的毅力,抓紧时间孜孜不倦地书写着,全身心地投入到写作上。倔强 不服输的性格以及努力 勤奋的精神都让命运乖乖地向夏洛蒂低头。最后,《简。爱》这部小说得到了世界文坛的认可,更是轰动了所有人腐败重男轻女的观念。

”意志坚强,山岳可搬“这是一个千真万确的道理。你看,5岁就患脊髓病,全身三分之二瘫痪的张海迪,在轮椅这个小天地里奋斗,要想取得成就,比别人不知付出了多少倍的努力。然而,在残酷的命运折磨下,张海迪并没有沮丧和沉沦,她以顽强的毅力和恒心与病魔作斗争,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开始了她独到的人生。重重困难,次次阻碍,张海迪表现出的是勇往直前,高歌猛进。她虽然没有机会进校门,却奋发学习,自学完了小学 中学课程,前后又与英语 日语 德语和世界语结缘,并攻读大学和硕士研究生课程,编著了《向天空敞开的窗口》《生命的追问》《轮椅上的梦》等书籍,这些成绩,这些贡献,又有谁能把它们与一个残疾人联系在一起呢?再想想,如果张海迪向命运低了头,那她就有可能变成一个令人可怜的寄生虫。但她并没有这样,而是靠着坚强的意志,忍受着常人不可想象的煎熬,一步步登上了成功的高峰。

她们的故事给了我极大的鼓舞,巴尔扎克有句名言:”困难,对于弱者来说是一个万丈深渊,对于强者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是呀,如果一个人屈服于命运,屈服于困难,那么他只能是个弱者,但是,如果面对困难,意志坚强,勇于挑战,那么,他就是生活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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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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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克的郊外》是《时代广场的蟋蟀》续集,《时代广场的蟋蟀》很好看,《塔克的郊外》也一样好看。

《塔克的郊外》主要讲的是:柴斯特回到乡下了,他知道草原遇险了,就派了云雀——约翰去通知他的聪明伙伴——亨利猫和塔克老鼠。约翰飞呀飞,终于来到了繁华的城市——纽约,就开始催塔克和亨利动身了。他们赶上了最后一班车,来到了康涅狄格州。来到康涅狄格州了,看到是一幅郊外的画面,然后他们就来到了柴斯特的树桩,安息了下来。为了拯救小动物的家园,他们想了很多办法都没有成功。最后,他们想到了一个最好的办法,才拯救了草原,这个办法是一个“善意的欺骗”,他们连夜赶造了一个“善意的欺骗”,他们“淘宝”了艾伦·哈德雷家的一些物品,艾伦的妈妈开始怀疑有松鼠同他们的东西,最后,他们成功的淘了艾伦·哈德雷家的一块牌子,矗立在了一堆废墟上面。后来,人们发现发现了这堆废墟,同时也发现了这个牌子,他们的市长维西说,要保留这块草原的原貌,所以就没有破坏了。

我觉得塔克很聪明。塔克是唯一想出办法的一个人,他让草原恢复了原貌,他让草原不受破坏,也不让艾伦伤心,也不让她领着那些小朋友伤心,还不让草原的小动物们伤心。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是做事的时候动一动脑筋,不动脑筋的人是想不出办法。塔克就是爱动脑筋,所以就想出来了一个那么好的办法,亨利也想出了一些办法,所以就说凡是做事的时候动一动脑筋。这本书是我看过最好的书,不过还有哈利波特那一系列的也很好看,也写的很好,很生动;我还总是觉得《塔克的郊外》好看一点。我第一眼看《塔克的郊外》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个故事一定很好看。令人惊讶的是一只小老鼠竟然能想出那么好的办法,不用说老鼠是想不到的,何况有时候这个办法人都想不到。所以我觉得塔克很聪明,我真的觉得这本书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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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5《彼得潘》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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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都没有好好地看完这本书,总是觉得好像书里的文字认识我我却不认识他。可是看过之后有一种浅尝辄止的感觉。一本书文字不在于能看多少,在于你理解了认识了多少!其实它里面所谓的各种心理问题我不是很理解,可是我唯一看懂了就是应对和勇气。

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行拂乱其所为。应对苦,应对饿,应对困境,巴尔扎克有句名言:“困难,对于弱者来说是一个万丈深渊,对于强者来说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应对这么一个巨大的财富,我们当然要捡起来,人生就是积累的过程嘛。期盼成长就要应对所谓的生活烦恼,看过这本书,我突然明白了人生就三件事:微笑,应对,然后理解。

作者说过,放下人生的某些东西,必须会给心灵带来痛苦,而其剧烈的程度甚至如同应对死亡。任何的放下在必须高度上说都是放下自我--放下速度、放下情感、放下根深蒂固的行为模式甚至个人人生理念,这种痛苦可想而知;但若不经历这种痛苦,我们就无法超越自我、自我的灵魂。可为何要追求这种自我精神的发展呢作者坦言,“或许你能够找到答案,或许怎样努力,你都与最终的答案无缘。”应对放下,应对痛苦,其实人生重要的不是行为,重要的是态度。

我能理解的另一个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勇气,所谓勇者无敌,好多人都说年纪越大胆子越小啦。还是懵懂的小孩的时候,心怀大勇,好像上刀山下火海都不怕,都说青春期叛逆,可是仅有在青春期我们才能看到最完整的自我,一一光青春然后无畏。

作者首先让我们认识到问题,应对问题,并研究问题的根源,慢慢地教会我们爱的方式,鼓励我们坚定信仰,真正的爱,不是一味的追求,不是执着于痛苦,而是微笑,应对然后理解,树立人生追求,努力克服困难,战胜自我。生活就是这样一步一步的教会我们让心灵成长,让心智成熟。并且处处透露出沟通与理解的意味,它跨越时代限制,帮忙我们探索爱的本质,引导我们过上崭新,宁静而丰富的生活。归根到底,它告诉我们怎样找到真正的自我。

从明天起做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从明天起和每一个亲人通信,告诉他们我的幸福,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我将告诉每一个人,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个一温一暖的名字,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愿你有一个灿烂前程,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个一温一暖的名字,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读《少有人走的路》不知不觉就想起这样的诗文,做一个幸福的人其实很简单,给我们的心涂上幸福的颜色,应对困境,把它融入海一样的胸怀,应对痛苦,把他留在春天一般一温一暖的一一光下。

书中反复强调真正的爱,我们每个人对爱的定义不一样,有过爱才能了解爱,有过执着才能放下执着,有过应对,才能够真正无畏。

少有人走的路并不必须是所有成功人士的道路,而是一条充满幸福欢乐充满爱的指引人心灵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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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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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淖记事》是汪曾祺晚年的作品,写的是他的家乡高邮的风土人情。每当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总是会联想起其老师沈从文的《边城》。同样是描写家乡朴实的民风,同样是清新空灵的语言,连故事的主人公也有一点点相似。只是,和《边城》相比,《大淖记事》的情节更加淡化,就像是在静静的水中投入了一块小小的石子,荡起了几圈涟漪,又迅速地平静下来,融入大淖安宁和谐的生活之中。

有人物,有情节,的确是小说重要的元素——故事,但是在大淖这个足够大的生活背景下,这样的故事很容易就被湮没了。因此,《大淖记事》这篇小说,让读者记忆深刻的不是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而是获得了一种心灵上的平静。从这一点上来说,这篇小说收到的功效是与散文类似的。这就有悖于大多数小说的特征,打破了传统的小说和散文的界限。

首先,作者以绘制地图一样的热忱详细描述了大淖周边的环境。大淖就像是地标一样被定格在中央。北去是北乡各村,东去可达邻县兴化,而南面是一个废气的轮船公司。对地理的描述并没有到此为止,接着又以轮船公司为轴介绍了西面的瓦房和东面的茅草房,以及南面的东大街。在文章开始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感觉都像是一篇中规中矩的写景散文。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很能感受到散文的细腻。一方面,作者细致得唯恐有丝毫的遗漏,连雪白的粉墙上,黑漆大书的“鸡鸭炕房”四个字也不放过。另一方面,把人的感官也充分地调动了起来,“紫红色的芦芽”、“灰绿色的蒌蒿”、“雪白的丝穗”、“沙沙作响”、“吆吆喝喝”、“骚尿”让读者在视觉、听觉、嗅觉上都受到刺激,仿佛身临其境。汪曾祺就像一位临摹现实的画家,非常忠实于原貌,多少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些散文写实写意的味道。

在建构故事方面,汪曾祺并不急于让主人公登场,在叙述了足够多的乡土风貌后,才有了一个完整的人物形象——小锡匠十一子的亮相。故事开始了吗?似乎不是。作者让十一子露了一下脸就转而着手写与锡匠生活完全不同挑夫生活。看到第四节,文章过了一半,两个主人公终于接上头了,这才觉得有了故事。但是,如果想就此以看小说的心态,急急地期待情节的发展变化的话,就会再一次的失望。显然,在《大淖记事》中,每一个主要人物的出场都不是直白的。在作者写尽了锡匠如何打锡,日常如何消遣后,我们盼到了十一子;在了解了什么是挑夫,见识了豪爽的女挑夫后,巧云出现了;而认识刘号长前,作者也没吝啬笔墨讲述他的保安队。

渐渐的,读者已经习惯于人物出场前,故事被有意无意的阻隔。这种阻隔当然是在为每一个人物的出场做铺垫,但是感觉作者的意图并不仅限于此,他是在介绍他的乡亲们和乡亲们的生活,把故乡的方方面面都展现在读者眼前,这是一幅有声有色的乡村全景图,是作者熟悉的,感到亲近的,清晰印在大脑中的。这种阻隔也模糊了小说和散文的界限,没有了小说那种情节与情节的连贯,我们随时可以沉浸在风土人情的描述中,将故事远远抛在脑后。如果硬要给故事找一个高潮的话,应该是十一子被打这一段。但是就在读者的情绪刚刚紧张起来,并没有到达顶峰的时候,作者又使我们放松下来,似乎不愿意打破整篇文章追求的平静。有意思的是,在《大淖记事》中,和祥写故乡的物故乡的人相比,汪曾祺是惜墨如金地勾勒出了整个故事,而多使用短句和对话是推动情节发展的主要手段。这样的阻隔和写作侧重点的不同,达到了情节淡化的效果。

《大淖记事》没有惊心动魄,虽有波折也绝不是跌宕起伏。文章的基调始终是平和的,再大的事都有平静的时候,总之,生活在继续。汪曾祺的家乡的确是个很与众不同的地方,首先,没有多数乡村的保守,相反它在很多问题上是让人惊异的开放。这里的女人没有“三从四德”的束缚,可以做男人的工作,她们生活得很随意很自由,正是在这个并不富裕的乡村有着很多地方无法实现的男女平等。

其次,这里人人凭本事吃饭,几乎从来没有为生活担忧过,就算是巧云这样柔弱的女子也能靠劳动养活两个大男人。大淖的人没有生活的重担,也没有过多的欲望,他们是一群为了生活而生活的积极又简单的人。在这里,时间几乎是静止的。最后,是大淖淳朴的民风。人们不爱嚼舌头,也不背地里说长道短。当十一子受伤后,大家纷纷杀鸡凑钱,全都是真心实意的热情。所以,大淖本来就不是一个容易发生大事件的地方,当然也不会是小说理想的取材地,因为这里太闲适,太宽容,太和谐,只适合淡淡地品味。

把《大淖记事》当做小说来读是会失望的。或许汪曾祺没想让我们记住十一子和巧云,只是在向我们描绘他的家乡,让我们记住一个风光独特的地方,一群热情纯朴的乡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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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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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哥伦比亚作家,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百年孤独》的问世,为马尔克斯赢得了世界各方的声誉,马尔克斯也因该小说“把幻想和现实融为一体勾画出一个丰富多彩的梦幻般世界,反映了 拉丁美洲大陆的生活与争斗”[1]而于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初次阅读时,我们总会感觉到懵懵懂懂:它到底想表现什么?作者因本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这本书的内涵应该很深刻,它到底是什么?一个家族兴衰的过程及结束的原因?还是告诉读者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无法逃 避?抑或是拉丁美洲一个世纪的真实再现?

通过阅读,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 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这也是魔幻现实主义最独特的艺术表现手法。

通过阅读,我们可以领悟到,作家在讲述这个家族七代人所经历的神话般的故事时,也着力描述了马贡多的兴盛衰败,它浓缩了哥伦比亚的百年沧桑,也蕴涵了拉美人民在内忧外患下所受的屈辱与苦难。而作者正是要通 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 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那种孤独令你无所适从。

孤独是《百年孤独》的母题,也是这部小说悲剧精神的核心,在小说中,孤独不仅仅是一种情绪,它成为了人类一整生存状态,是作为一种社会性的精神特质来反映的。孤独是《百年孤独》无所不在的影子,它附着在每 个人的身上,笼罩着小镇马贡多,与之相随的是对宿命的恐惧,对生存的绝望。[2]布恩地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虽然这个家族的成员们孤独的缘由却不尽相同,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并在其中终其一生 。虽然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每一个灵魂都在孤独中游荡,家庭成员中没有情感,没有交流,没有沟通与理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关心他人,没有人 关心身外的世界。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着,却不知道为何忙碌。他们在忙碌中体味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

作者在表达这种孤独的思想时,并非是一味的消沉,他在剖析孤独的同时,也进行了深刻的历史反思和理智的民族反省。孤独意味着封闭,封闭意味着愚昧的到来,而愚昧的民族必然灭亡。[3]作者以冷静的眼光、犀利 的笔触剖析了因长期愚昧封闭而造成的迷信、落后、狭隘的民族心理。而这些狭隘的愚昧观念则会成为民族振兴、国家进步的障碍。从这种百年的家族孤独中,我们可以进一步设想,这只是一个家族的孤独,如果这种孤独、 这种人们之间的漠不关心,演绎成一个人民族、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的麻木,那这必将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人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员,有群体性;人又是独立的个体,孤独是存在于灵魂深处的,是 我们人性的一部分,它可以让我们冷静,善思,让我们浮躁的心有一份清凉。所以,我们一定要善于利用孤独,把它的麻木不仁从孤独的本质中剔除出去,充分把孤独有益的一面发掘出来,让孤独成为我们净化心灵、反省吾 身的利器!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色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 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觉陌生的感受,从而激起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魔幻现实主义必须以现实为基础,但这并不妨碍它采取极端夸张的手法。

《百年孤独》中充斥着神话与幻想,这些与现实相结合,营造出既魔幻又现实的小说境界。在这其中,引用了大量的印第安传说,东方阿拉伯民间故事和《圣经》经典,进一步加强了本书的神秘气氛。如本书写外部文明 对马贡多的侵入,是现实的,但又魔幻化了:吉卜赛人拖着两块磁铁“……挨家串户地走着……铁锅、铁盆、铁钳、小铁炉纷纷从原地落下,木板因铁钉和螺钉没命地挣脱出来而嘎嘎作响……跟在那两块魔铁的后面乱滚”[4 ]又如写夜的寂静,人们居然能听到“蚂蚁在月光下的哄闹声、蛀虫啃食时的巨响以及野草生长时持续而清晰的尖叫声”;再如写政府把大批罢工者杀害后,将尸体装上火车运到海里扔掉,那辆火车竟有200节车厢,前、中、 后共有3个车头牵引!作家似乎在不断地变换着哈哈镜、望远镜、放大镜甚至显微镜,让读者看到一幅幅真真假假、虚实交错的画面,从而丰富了想象力,收到强烈的艺术效果。而马贡多一连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的大雨则 是《圣经·创世纪》中有关洪水浩劫及挪亚方舟等故事的移植。

书中花了较多笔墨叙述的人物是次子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他步哥哥的后尘,成人后与庇拉尔。特尔内拉苟合,留下一个儿子,仍被送回家族,命名为奥雷里亚诺。何塞。差不多同一时期,他和一位叫做蕾梅黛丝的女 孩发生了一段爱情。书中被描述得几近完美的是马空多里正(相当于镇长一职)堂阿波利纳尔。摩斯科特的小女儿蕾梅黛丝。奥雷里亚诺自从第一眼见到年仅9岁的她,便无法遏制地爱上了她,以至于他上门提亲的时候,里正 家里炸开了锅,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明白,家里总共七个女儿,奥雷里亚诺居然会无视其余六位待字闺中的姐姐们的存在,单单看上还没有发育的最小的妹妹。表面看上去懵懂不谙世事的蕾梅黛丝,成为青春少女后嫁给奥雷里 亚诺,她很快适应了一家的女主人的生活。她为人敦厚善良,孝敬长辈,善待刁钻的大姑。她将私生子小奥雷里亚诺视为几出,她无微不至地照料被绑在栗树下、精神失常的的公公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这样一位几 乎没有瑕疵的完美女性,命运却是那样悲惨,死于乌尔苏拉的过失中。后者本想毒死情敌丽贝卡,却鬼使神差让蕾梅黛丝丧生,同时丧生的还有腹中的一对双胞胎。乌尔苏拉一辈子生活在内疚中,她将侄子奥雷里亚诺。何塞 抚养成人。痛失爱妻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在紧接下来的战乱期间,与保守党的代表——他的岳父堂阿波利纳尔。摩斯科特产生分歧,投身自由党。

又一个表现手法是象征的运用,《百年孤独》中象征主义手法运用得比较成功且有意义的,应该就是关于不眠症的描写。马贡多全体居民在建村后不久都传染上一种不眠症。严重的是,得了这种病,人会失去记忆。为了 生活,他们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例如他们在牛身上贴标签道:“这是牛,每天要挤它的奶;要把奶煮开加上咖啡才能做成牛奶咖啡。”[5]这类例子书中比比皆是,作家意在提醒公众牢记容易被人遗忘的历史。人类对 历史的遗忘,形成了悲剧的轮回,生存的麻木,人类也只有牢记历史与现实,才能在反思中前进。

另外,作家还独创了从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例如小说一开头,作家就这样写道:“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6]短 短的一句话,实际上容纳了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时间层面,而作家显然隐匿在“现在”的叙事角度。紧接着,作家笔锋一转,把读者引回到马贡多的初创时期。这样的时间结构,在小说中一再重复出现,一环接一环,环环 相扣,不断地给读者造成新的悬念。

《百年孤独》被认为是拉丁美洲“文学爆炸”时代的代表作品。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在世界各地掀起了拉美文学风。马尔克斯也因这部作品走向了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领奖台,成为拉美小说界的“掌 门人”。评论界称赞《百年孤独》为“20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 是“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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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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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故事是《三只小猪》。三只小猪有的聪明,有的善良,有的可爱。他们分别造了三个小房子,草房子、木房子和砖房子。当大灰狼来的时候,住草房子和木房子的老大和老二因为房子不结实,差点儿被大灰狼吃掉。他们不得不求助于住着砖房子的老三。然后三个人齐心协力的把大灰狼打跑。

这个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老三。它不仅聪明而且特别勤劳。当老大老二在美好的日子里唱歌跳舞玩耍时,他却为了能让自己有一幢结实的房子在努力的工作着。他不偷懒,不耍小聪明,一块砖一块砖的认真的垒着。当老大老二嘲笑他满身的汗水和泥水的时候他一点也不动摇,坚持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而他的努力没有白费,当老大老二被大灰狼追赶到他家门口时,他用自己辛勤劳动盖好的结实的砖头房子保护了大家,所以,我觉得老三还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

当老大老二有困难时,他并没有因为他们曾经嘲笑他而恨他们,而是用自己的宽容接纳帮助了他们,老三是一头善良、勤劳、聪明的小猪。他的故事让我知道我也要做一个善良、勤劳宽容和聪明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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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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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怀着一股激动的心境再次阅读了《林海雪原》这本书,这次,我对这本书又有了更高的见解了,更加感觉“林海雪原”这四个大字是由战士们的鲜血所凝成的了,它们在我心目中更加得辉煌,更加得耀眼了。

在书中,我看到了一位位智勇双全的解放军战士,他们为着自我的梦想,更为着祖国的伟大事业,在祖国大地上奋斗,每一个战士都与团队融为了难分难舍、患难与共的一体。在书中,每一位战士都有着独特的性格,多谋善断的少剑波,有胆有谋的杨子荣,骁勇威猛的刘勋苍,坚韧忠诚的孙达得,粗俗诙谐的栾超家,忘我拼杀的高波,甜美热情的白茹,机智聪颖的董中松……在书中,战士们吃苦耐劳,为了祖国,为了人民,克服了一切常人所难以忍受的艰苦,在冰天雪地里,他们侦查奔袭,与敌人斗智斗勇。

在书中,每一个战士,都有着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忠诚、敬业、团结、勇敢、顾大局、识大体、勇于拼搏、服从命令……少剑波痛失姐姐,却能够强忍悲痛,将悲痛和愤怒化成力量,用于剿匪;杨子荣只身一人混入匪穴,献礼座山雕,完全在想如何当一个不被发现的卧底;栾超家跨越涧谷,想得最多的还是怕自我的失误导致剿匪的失败。

他们的思想都是一种军人精神;高波以一敌百,与敌人殊死搏斗,完全没有想过自我能够逃离,他为了群众,最终英勇牺牲;白茹是个女兵,体质不如男兵,却从不要男兵帮忙,她认为,只要不拖部队的后腿,自我摔多少跤都是值得的。

对战士们来说,死,不可怕,流血,不心痛,因为他们心中有一个信念:我要解放全人民,解放全中国。这一股巨大的精神力量支持着他们在困难面前毫不退缩,直至最终的胜利,他们对自我的梦想,执着地追求着,不畏层层艰险,无论是到了胜利的时刻,还是到了失败的边缘,也毫不放弃那个信念,或许他们认为:为了那高高在上的梦,必须拼,也仅有拼,不管成败,可是毫无遗憾。

汉朝文学家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求为团体而死,必是重于泰山,战士们就是抱着这样一股信念,才能在战场上打得潇潇洒洒,毫无忌惮。生死,是战场的关键,贪生怕死的绝不是好士兵,看看古人活的多坦荡,更有人长叹一声:“生死有命,富贵永生在天。”生与死只是一线之差,便是有气与无气。

有人死得气壮山河,但他们还是活在我们心中,可得其所;有人死了,便遭万人践踏,因为那种人为了一丝生机而去拼命乞求,却照样成为了土灰。这也是为什么烈士受人敬仰,汉奸遭人唾弃的原因了,不必太看重生死,该来的迟早会来,既然自我无愧于世界中的万物,那么又何必执着于一个想法或一个迟早会来的结果呢?

那我们,要学习战士们的什么呢?

敬业、团体和奋斗。敬业是一种工作态度,我们此刻的工作是学习,对待学习要热情,如果总是冷冷淡淡的,又有什么意思呢?战士们从来不会忘记的:我们是一个团队,是一个团体,应对团体,他们总是舍小家,顾大家,个人利益总是小于团体利益,但我们,真的会以小换大吗?每个人总有自我的人生目标,朝着这个目标去奋斗,去拼搏,让人生充满精彩!

《林海雪原》这本书,讲述的不仅仅是解放战争时期的剿匪斗争,更体现出的是一种智慧,一股勇气,成为革命的一个影子。尽管有时,天灾与人祸齐头并进,战士们措手不及,但在一阵风雪和战斗后,天灾人祸成了战士们走向胜利的铺垫,战士们也圆了自我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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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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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红麦田。这本书十分好看,不信的话,我就给你讲讲吧!

红麦田作者:董宏猷。现任武汉市文联副主席,武汉作家协会主席。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创作委员会委员。曾三次获得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

他的作品红麦田用真挚的情感、纯真的美文来回忆并记述了他的童年和成长故事。

呼唤是红麦田里的一篇故事。它写到了作者发烧后,路人们说让作者的母亲去把他的魂给叫回来。他的母亲便踏破深山为儿子喊魂,希望让自己的儿子把高烧退了。表现了母亲对作者的爱。红麦田是本书书中唯一一个与书同名的文章。它讲到作者第一次读安徒生童话时的情景,他把他自己比喻成一个麦田的耕耘者兼守望者:有一天,他在梦中梦见一大片红麦田,他看见每一粒麦穗都是一粒粒金色的金粉,洒落在一大片红麦田,这,让他想到了那个姓“安”的叔叔,想起了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

我读了这本书后,知道了以前的生活是多么艰苦,知道了以前挣钱有多么辛苦,知道了以前的每一个农村小孩子是多么渴望拥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书……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所以就更加要珍惜父母的钱去好还读书,好好学习,来报答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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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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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里读了《双面猎犬》这本书,它讲述了一只豺和一只猎犬生下的一只豺犬——白眉儿,白眉儿生下来就没有了父母。虽然母亲给它创造了短暂的家,但那很快就结束了,它只能跟在成年豺的后面,过早地开始了的求生的历程,后来在磨难中白眉儿练就了超群的本领,但又遭到了豺王的嫉妒,以至于被赶出了豺群。幸好遇见了一猎户,它想生活会变得安定一点,但没想到这个猎户好逸恶劳,它几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但聪明的白眉儿“慧眼识英雄”,机智地奔向了村长、猎户阿蛮星—它的伯乐。后来虽然它经受了村民们的误会,但它以自己的智慧和勇敢赢得了村长和村民们的信任和尊重。真是逆境造就人才啊!

从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一个道理:逆境出人才。恶劣的生存环境,逼迫人或动物发挥潜能,适应环境,练就一身功夫,为后来的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用我们老百姓的话说就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最近,我看了中央电视台的一期节目,讲的是一个山村小姑娘,家境贫寒,她每天早上6点,天不亮起床,走上将近两个小时的山路,翻越七、八座山,去小学校上学,每天两顿玉米粥,吃个白米饭都是奢侈的,当记者问她苦不苦时,她说:“苦,但想上学,上大学,走出山村,脱离贫穷。”看到这里,我不禁流下了同情的泪水。

想想我自己,衣食无忧,父母为我提供了良好的生活、学习条件,我更要好好学习,努力进取,不辜负父母和老师的期望。小姑娘和我都是祖国的未来,“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我们只有努力学习,长大后,才能肩负起建设祖国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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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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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李鸿章,无人不晓,谁都知道他是那个签了一系列晚清屈辱条约的人,不少人好因此给他冠上了了卖国贼的称号。学习近代史可谓让每个学生难受的了极点。从古代史那引领世界好几千年,到近代落后挨打一百年,巨大的落差,感情上是难以接受。如果我有阿宽的超能力,我相信我回去修正历史的。于是,所有的愤怒发泄到李的身上。签了那么多条约,果然卖国贼无疑。

上学期无意去旁听了一个法律专业同学的商法课。碰巧那老师讲到晚清时期民商法律问题,其中他讲了一些对于李的看法。说他是晚清第一能人,大清帝国的裱糊匠。诧异呀,与我所知大有出入(不要笑我孤陋寡闻哦),他能牛在哪呢。之后很留意他向我们推荐的的一本书——梁启超的《李鸿章传》。说来惭愧呀,暑假借来竟没有读,原封不动的还给图书馆。终于,在这一星期下定决心,读完了。

李和梁分属不同的政治派系,对其所说,还是比较可信的。也可见梁对其还是相当敬重的。或许,维新派和洋务派还是一脉相承的关系呢。读完这本书,对李鸿章可谓大有改观。

书中说李鸿章是时势所造之英雄,而非造势时之英雄,我深表赞同。正像梁所说,吾敬李鸿章之才,惜李鸿章之识,悲李鸿章之遇。具体原因我也不讲述,未免有照搬之嫌。我只说说几点我所转变的看法。

看完此书后,不禁为李扼腕叹息。从镇压太平天国发家,之后又平了北方的捻乱,卓越的军功足以光耀门楣,就像郭子仪一样挽救了大唐。开办洋务,风云中外政坛四十余年,风光无限啊。到1895年,七十好几了,我倒情愿他死了,这样就不用背负国人的诟骂了,相反,绝对是十九世纪的伟人。但如果这样就不是李鸿章了。

他的由盛而衰犹如大清的命运,李的衰亡史即为大清的衰亡史。他不如曾国藩,他的老师急流勇退,保住了一生的好名节。试想,李鸿章也功成名退了,当时中国还有谁可以顶替他的位置。我们诟骂他,可我们如果坐在那个位置上,能保证做得比他好吗。人才匮乏,出了一个李鸿章,我们就应该谢天谢地了。没有他,还指不定会是什么样子呢。

大清的裱糊匠,缝缝补补而已,那时的人们不都是这么做的吗,他只是其中一个。兴办洋务,他比谁都渴望国家强大。签署屈辱条约,没有谁比他更撕心裂肺。书中有一情节让我不禁落泪。十年前,李鸿章在天津傲慢的接见了伊藤博文,根本不放在眼里。十年后却在日本低声下气的与其签订了马关条约。国内叫骂声一片时,谁又能理会李当时的苦楚。

在国内无一人之时,李鸿章站起来,独自承担了这一切(虽然他办的不那么好,可谁又保证办的比他好呢),他应该受到尊敬,他是个英雄,至少他是内心强大,敢于承担责任的人。

我们的历史教科书罗列式的史实,很容易误导我们在心里将李鸿章一棍子打死,对此我向好几年对其的误解表示“忏悔”。你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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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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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悲剧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悲剧,《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悲剧,《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悲剧,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悲剧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悲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

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莎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但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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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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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这是张爱玲说的,也是近来白落梅的一本书名。带点禅意,有点孤傲,让人感怀。

对于张,听过说多关于她的故事,也没有很好的看过她的文字,只是从人家那里,从电视电影之中,品过片言只语,虽美却不想陷于其中。或许是,她写得太好了,或许是,对于他们那一代人疏忽了,或许是,自己本不属于爱文之人。总之,看得不多,零零碎碎的读过他们的书,如梁实秋、沈从文等,文字都很美,或许,今后他们的文章还会给予一个更高的地位。因为,只有他们处于如此风云际会之时,中外皆通,风华绝代。

从那时起,许多都不一样了,没有那种意境和情怀,没有那份大气和深厚,没有那样贴切和恣意。虽然,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把自己的东西写下来,有钱可以出书,没钱也可留于网络,存之于世。可能,太容易了,就不值得珍惜,或也写不出什么太好的东西,有的也只是小花小草,不能达到一个高度,一个历史的以来的高度。不由得想到,何新曾说过,哲人或伟人的高度,不是想超越就能超越的。(原话已不记得了,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吧)于文字,或文章,我想也是如此,有些高度不是想超越就能超越的,况且在如此一个浮燥的时代,快速的社会,浅薄、快餐、读图自是时尚。

许多东西,或许就是如此,你在意,它在那里;你不在意,它也在那里。临水照花,尽由你去把握。过往与否,都是一生一世。

岁月往复,如是就是;光阴消磨,浅息如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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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呼兰河传》读后感400字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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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两天学的文章都跟母亲有关,这让我想起《疯娘》的故事了。她只是一个疯子,是一个人人讨厌,被人遗弃的疯子,是一个连猪草和稻草都分不清的疯子,她只是这样的一个疯子,她什么都不明白。但在他生完孩子后,就变了。她是母亲。一个深爱着自己的儿子的母亲,一个普普通通的母亲。在被婆家赶出之后的5年来,她始终没忘记自己的孩子,没忘记在5年后相遇的一天把找到的气球送给她只抱过不到三分钟的孩子,没忘记爱他,没忘记在他受人欺负的时候,站出来保护他,哪怕得罪了别人。

虽然,她只是一个疯子,跟正常人有些区别,虽然,她让儿子喊她一声发自内心的“娘”,付出了许多代价,但她至始至终都爱着她的孩子,深深地爱着,毫无怨恨地爱着。就连这样的一个疯子也有如此真挚,伟大的感情,而我们的母亲不也是这样爱着我们吗?让我感动的是,那疯娘为了儿子可以不顾一切,可以每天走上20多公里的羊肠山路,风雨无阻。可以为了孩子喜欢吃野鲜桃,而失去了生命。读到“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许多同学都哭了,趴在桌子上红着眼睛哭了。疯娘死了,带着满足和幸福死了,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她为儿子死了。当作者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回报母亲的时候,娘却永远地离去了……

母爱,圣洁的母爱,母爱,纯真的母爱,母爱,伟大的母爱,母爱,无处不在。妈妈,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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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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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杯具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杯具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杯具,《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杯具,《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杯具,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杯具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杯具。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杯具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杯具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但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

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但是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杯具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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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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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的《史记故事》,是节选自司马迁《史记》中的一些人物故事的白话本。这本书只节选了30篇史记中的故事。古人说过“一叶而知秋”,读《史记故事》我完全可以领略《史记》的历史、文化的精深。

仰望夜晚的苍穹幽深而遥远,繁星闪烁,又使多少人沉醉其中,迷恋、憧憬,感慨万千。《史记故事》犹如这深邃的夜空一样给人思考、哲理,前车之鉴的警醒。

走进《史记故事》一个个帝王将相,士族文人的音容笑貌、谈笑风生跃然纸上。跟随他们的脚步,我目睹了他们在那个时代留下的串串印记。有的人圣德,有的残暴,有的英武,有的昏庸,帝尧禅让开启圣德,商纣酒池肉林、炮烙之刑无不揭露其有多残暴,周厉王防民之口,让百姓道路以目的暴虐无道,周幽王为搏褒姒一笑烽火戏诸侯的昏庸,项羽刘邦的楚汉相争的风起云涌的治国策的较量,廉颇蔺相如将相和的美谈。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一个个鲜明的人物成为古今文学典范。这也许就是母亲说的几千年来我们中国人厚重的文化底蕴,是我们的文化树的根基。只有这如此丰厚的根基,我们中华民族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读史使人明智”说的一点也不假。《史记故事》作为历史书籍带给我们的思考无穷无尽,它的哲理让看过他的人一生受益。当我读到《卧薪尝胆》时,越王勾践的毅力,改正错误的决绝,让我心生佩服,他让我明白:面对困境时,我们的心态决定了我们的未来。《破釜沉舟》、《背水一战》让我对军事家项羽、韩信敬畏不已。“陷之死地而后生,置之亡地而后存”让我们这些后辈明白:身处绝境拼死一搏的能量有多么巨大!《纸上谈兵》赵括惨败秦军,让我明白“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一个语言的巨人,却可能是一个行动的矮子。我们要多思考、多实践。每一个故事,让我们读过之后,都是一种启迪;每一个故事我们领会之后,都将变成我们的一种智慧!

我读了至少五遍《史记故事》才敢拿起笔写这篇读后感,因为他的厚重、智慧、仁德,不容许我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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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书心得:《党员就该这样干》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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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们都仅仅把忠诚视为一种品德。最近,机械工业出版社推出一本名为《忠诚胜于能力》的图书,作者提出:忠诚不仅仅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而且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和核心。

《忠诚胜于能力》由美国海军陆战队的团队忠诚,引申到社会各种组织的忠诚。书中包括“忠诚是一种义务”、“与公司共命运”、“为荣誉而工作”和“以生命去执行”四部分内容,阐述了“忠诚胜于能力”、“忠诚是一种义务”、“你自己才是忠诚的最大受益人”、“忠诚是执行的最大动力”、“履行职责是最大的忠诚”等见解。

通篇阅读这本生动有趣的图书后,我们发现作者从下列几个方面来说明“忠诚是品德,更是能力”的观点。

第一,忠诚,已经成为人才的第一竞争力。人才越来越市场化,人才的竞争,已经从单纯的技能竞争,转向了品德与技能两方面的竞争。而在所有品德中,忠诚排在第一位。过去,包括企业在内的各种组织寻找人才时,大多数首先看重的是文凭和工作经验,这两方面过得去,基本上就录用了,至于品德方面,不反党反-社-会主义就行了。可是现在不同了,包括世界500强在内的众多优秀企业选拔人才时,所关注的范围已经扩大了许多,他们已经把忠诚排在第一位。很多企业会通过各种形式测试应聘者的忠诚,如果被认定是忠诚度不足的人,哪怕你拥有一百个博士学位,拥有一千项成功案例,都可能不会被聘用,因为招聘考官们很清楚,一个缺乏忠诚的人,不可能为企业所用,而且,这样的“能干人”一旦背叛企业,企业遭受的损失可能无法估量。忠诚,已经成为职业场上的第一竞争力。

第二,忠诚,已经成为一种立身之本,成为求生存求发展的重要能力。作者指出,一个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上,即使是一个自由职业者,他也会和各种团队、组织和人员发生往来,在这个过程中,忠诚是最基本的能力,如果你缺乏忠诚,组织不会聘用你,团队不会让你加盟,搭档不愿意与你共事,朋友不愿意与你往来,亲人不愿给你信任,你最终将被这个社会抛弃。

第三,忠诚能力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一个人如此缺乏了忠诚,其他所有能力,诸如计划能力、组织能力、控制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等,都将失去用武之地。作者把计划能力、组织能力等形成的能力组合称为“技能仓库”,把忠诚称为“技能运输通道”,技能仓库中的技能,只有通过技能运输通道,才能到达“价值仓库”。

第四,忠诚是获取回报的前提。企业首先不会给你什么,但你必须首先给企业以忠诚;如果你给了企业绝对忠诚,企业就会给你物质和精神回报。在书中,作者指出,忠诚和回报是有先后顺序的,忠诚是回报的前提。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年轻人在求职的时候,首先强调的就是回报,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最终导致他们无法获取理想的回报。

第五,忠诚,决定你在组织中的真正地位。在任何企业里,都存在一个无形的同心圆,圆心是老板,圆心周围是忠诚于企业、忠诚于老板、忠诚于职业的人。离老板越近的人,是忠诚度越高的人,而不一定是职位越高的人。很多高层管理者天天和老板打交道,却未必得到老板的信任,可能就和忠诚度不够有关。很显然,越靠近“同心圆”圆心的人,越可能获得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回报。

在中国企业界,尤其是民营企业界,老板有一块由来已久的“心脖,那就是对能人想用又不敢用。能人是一把双刃剑,忠诚则为老板创造巨额财富,不忠诚则给老板沉重打击。而在管理上面,老板也面临两难: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现在好了,《忠诚胜于能力》这本书可以消除老板的心病,它会告诉老板怎么使员工既有能力又忠诚。

“忠诚胜于能力”这话很好理解。是说企业员工首先要对企业、对上级、对老板忠诚,企业宁用一个10分忠诚7分能力的人,也不用一个7分忠诚10分能力的人。

这话我也赞同。今天许多企业,把“忠诚度”作为聘用、提拔员工的首要条件;把考察和培养员工的忠诚度作用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待。

古人曾论“德”与“才”,列出四类人:有德有才,有德无才,有才无德,无德无才。指出有德有才当然好,但少;剩下就只有“有德少才”可用了。用古人的论述来套“忠诚度”与“能力”,也未尝不可!

但是,仔细一想,只说“忠诚胜于能力”,好象还缺少点什么。毕竟这只是对员工的要求,如果仅仅强调员工的“忠诚度”,就有可能出现——

员工对企业、对老板、对上司都做到了忠心耿耿,但就是得不到信任、或充分的信任,时间稍长,员工的忠诚会不会动摇呢?

企业高级管理者,承担了相应的责任,但所得到的管理信息不对等、没有与责任相对的决断权、老板对他说话不坦诚等等,他会不会全力以赴地去负起管理责任呢?

员工中许多人、特别是生产一线人员,他们希望并不太高,较稳定的企业、较稳定的工作、较合理的收入(待遇),如此足矣!大家努力地干,提高质量、提高产量,多劳多得。但,如果工作环境差、收入低于同行水平、管理者态度生硬粗暴等等,员工会不会想着跳槽呢? ……

于是我想:“忠诚胜于能力”,是不是还应加上一句“信任重于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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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苦儿流浪记》读后感_读书心得体会_网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5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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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小说围绕着雷米的命运,展开了富有传奇性的情节,揭露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的一些冷酷无情的现象,是反映19世纪法国生活的一面镜子。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读后感,欢迎阅读借鉴,希望你们喜欢~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文学名著《苦儿流浪记》。作者埃克多 · 马洛是法国著名的小说家,《苦儿流浪记》是 19 世纪情节剧小说的代表作品。故事以跌宕起伏的悬念、生动离奇的情节讲述了一个弃儿 —— 雷米的流浪经历,塑造了一个意志坚强、有坚定信念的少年形象,读来让人情不自禁地为他遭遇的苦难流泪,并被他不屈不饶的性格深深打动。

《苦儿流浪记》让我读了第一遍还想读第二遍,小说处处充满了人性美、人情美、人与人、人与动物、动物与动物之间都蕴涵着深厚的人情味。小说的开头就是可爱的雷米在善良的养母家过着宁静的生活。虽然是养母,但这个妈妈却把雷米当成是自己的孩子,对他付出了全部的爱。当她发现雷米被狠心的丈夫卖掉时,发疯似地寻找,却再也没见到雷米。雷米虽然过着和师傅的流浪生活,却没有怨天尤人,因为有一股力量在支撑着他,使他没有因为眼前的困苦放弃了自己。和这位历尽艰苦的小主人公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地幸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都是父母心中的“小皇帝”、“小公主”,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无一天不享受着天伦之乐。而雷米呢?他小小年纪,父母就不在身边,还要跟着师傅到处卖艺,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我们的年纪和他相仿,却不知道珍惜眼前的幸福,成绩不好怨父母,身体不适怨父母,心情不悦怨父母,难道这就是我们新世纪的小主人该做的吗?

雷米的师傅维泰利斯对雷米的爱是一种深沉的爱。他教育雷米坚强地面对苦难,用自己的行动让他知道怎么样才是“一个伟大的人”,师傅在雷米失意的时候鼓励他,教他认字、读书、唱歌,带领他游历各地;在危险来临的时候,师傅把食物和温暖给了雷米,自己却在饥饿、疲惫和严寒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再看生活中,我们常常“小肚鸡肠”、“无理取闹”,其实遇到事情的时候,站在别人的立场进行换位思考,是一种明智的做法,不要为了一件小事闹得不可开交,世界上并没有那么多的道理,要看我们怎么去理解。就如那些不幸的人,在悲剧发生后,有的擦干眼泪,重新微笑面对生活,有的则永远沉浸在伤痛当中不能自拔。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再怎么伤心流泪也改变不了现状,何苦那么伤心呢?还不如换一种姿态乐观地面对未来,多笑,开心地度过一辈子。

《苦儿流浪记》让我领悟了人间亲情的真谛,让我有种自我幸运的感受。这本书真的不错,有空可以看看!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通过读《苦儿流浪记》,让我深有体会,也给现在的孩子们上了一课。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物欲洪流的社会,重现了以前的先人们曾经的苦难日子,这是当今社会的孩子不曾经历的。

对照现在的孩子,吃穿不愁,享乐在前,接受一次心灵的教育是很有必要的。如今的孩子爱攀比、追时尚、吃不得苦、受不了罪、忍不了委屈,个性太强,这不是靠一本书或一次感恩教育就能改变的,需要家校紧密合作,社会配合,大家共同努力,加上孩子自身的毅力、努力、天分、教育、环境等各方面的综合因素才能成功。

我觉得这些书应该家长先看,然后孩子看,这样就可以在孩子看时,结合社会现实和自己的经历给孩子适时讲解教育,这样对孩子的教育效果会更好,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结合这本书,主人公从小到大历经苦难,他没有怨天尤人,自暴自弃,听凭命运的安排,最后终于获得属于自己的幸福,有一个美好的结局,教育了大家,只要努力拼搏,最终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幸福。

通过读这本书,给了我们父子重新的认识,特别是对孩子起到了教育作用,明白了幸福的来之不易,更加体谅父母,善待人生,感恩社会。

通过读《苦儿流浪记》,让我深有体会,也给现在的孩子们上了一课。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物欲洪流的社会,重现了以前的先人们曾经的苦难日子,这是当今社会的孩子不曾经历的。

对照现在的孩子,吃穿不愁,享乐在前,接受一次心灵的教育是很有必要的。如今的孩子爱攀比、追时尚、吃不得苦、受不了罪、忍不了委屈,个性太强,这不是靠一本书或一次感恩教育就能改变的,需要家校紧密合作,社会配合,大家共同努力,加上孩子自身的毅力、努力、天分、教育、环境等各方面的综合因素才能成功。

我觉得这些书应该家长先看,然后孩子看,这样就可以在孩子看时,结合社会现实和自己的经历给孩子适时讲解教育,这样对孩子的教育效果会更好,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结合这本书,主人公从小到大历经苦难,他没有怨天尤人,自暴自弃,听凭命运的安排,最后终于获得属于自己的幸福,有一个美好的结局,教育了大家,只要努力拼搏,最终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幸福。

通过读这本书,给了我们父子重新的认识,特别是对孩子起到了教育作用,明白了幸福的来之不易,更加体谅父母,善待人生,感恩社会。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午后,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一杯红茶,伴着阵阵雨声,翻开《苦儿流浪记》,也许更能体会到这本书的意境。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一家农妇收养并且抚养长大。他天真善良,在慈爱的养母的呵护下在山村过着贫穷而宁静的生活。但风云乍起,他像一头牲口似的被卖到了陌生的人那里——一位有着神秘身世的流浪艺人,从此踏上朝天大路,常年与一些动物为伍,与他们相亲相爱,情同手足,他们一行靠杂耍为生,路途中风餐露宿,险象环生……最后终于获得了幸福。文中的雷米令我敬佩,他的孝心,他的勇敢,他的不屈不饶的精神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中。

文中曾有这样一段话:“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为了学习,雷米的口袋里常常都装满了小木块,树荫下,石子堆上,草坪上或路上,都是他们的课堂。雷米当时刚被卖掉,和师傅在一起,这样的遭遇,对雷米来说是落在头上的沉重、致命的打击,可他并没有被打到,而是努力地开始学习,几个星期,几个月,每天都在努力,都在坚持,我看到了他的不屈不饶。

“雷米认为150法郎要买一头奶牛有可能不够,他还想多挣点,买头漂亮的奶牛,让巴伯兰妈妈高兴。”此时的雷米拥有150法郎,可他想的却不是自己去享受,而是要为抚养他长大的养母买一头奶牛,让她高兴,而他自己每天吃的缺不过是普通的面。从这里,我看到了雷米的知恩图报。

相比之下,我便感到十分羞愧,我缺少的就是那种不屈不饶的精神。记得四年级时候的一节美术课,老师让我们自由创作。我苦苦思索了半天,终于想出了一个点子,我决定画一座小巧玲珑的带翅膀的房子,有人一样的眼睛、鼻子和嘴。正当我开始画的时候,别的部分都画好了,就差一双天使的翅膀,我怎么也画不好,要么偏小,要么不好看,最后,我放弃了,在该画翅膀的地方画了一双手,但那幅画并没有成功。我总拿时间不够做借口,可我自己心里清楚,如果我有不屈不饶的精神,再多去尝试,多去想的话,绝对可以制造出更好的效果。

相比之下,我缺少的就是那份永记心头的孝心。有一次,是妈妈的生日,那天正好是考试的前一天,我忙得忘记了妈妈的生日,知道放学的时候,我才想起来,就连忙在小店里挑了一张贺卡,匆匆写上祝词,边回家了,晚餐中,每道菜都那么可口,那都是妈妈花尽心思做的,最后,我们向妈妈送礼物,当妈妈接过我的礼物时,我看出妈妈并不高兴,以前,没一次妈妈过生日,我再忙也会为她亲手制作贺卡,可这次我却忘记了,我并没有向雷米那样把爱永远的记在心头。

生活中,难免会有困难和挫折,但只要有不屈不饶的精神,勇敢无畏的毅力就一定会成功!但也绝不能忘记那份孝心!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后,懂得了很多之前并不太明白的道理而且也改变了之前对社会的整体看法。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雷米本来悲惨的生活因一次偶然的事件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的坎坷人生的故事。

雷米曾经那悲惨又曲折的经历我没有体验过也不清楚生活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中到底是种什么样的感觉。想逃避这样的生活但似乎总有一种这样的力量告诉自己不要总想着躲避困难,只有迎接困难、并且凭自己的力量去战胜困难,才能成为最终的赢家。但在自身命运的捉弄下 ,雷米没有一句怨言,只是默默地忍受,并且认真的对待自己的生活,这种精神令我在讶异的同时又有种惭愧感,但最多的还是对雷米那种对生活的执着精神所产生的深深的敬佩感。

曾经很天真的认为19世纪的法国并没有什么苦难或者什么别人不为人知的残酷事情更没有像美国那样的残酷的奴隶制,但是事实证明我完全错了,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我对19世纪的法国完全不熟悉。读了这本书并且上网查了资料后才知道那时的法国正处于法国资产阶级建立第三共和国后的第三年,也是羽翼已丰的资产阶级准备实现工业化的前夕。并且作者埃克多·马洛写的正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最具象征意义的背景,农村破产、童工数量的逐渐增多、劳动人民恶劣的工作条件等诸如此类的让人难以想象的悲惨事件。但是虽然现在已经好很多多了,但还是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令人叹息的事件。

也或许只是我的无知,也或许只是我没有见识。现在正在思索的一个问题,为什么大家都是人却偏偏每个人的差别却如此之大?那些人为什么可以如此残酷?难道那些人的心都是铁做的吗?不管是谁,只要是自己厌烦或者嫉妒的人都要收到所谓的报复吗?这个世界真的是很奇怪,不喜欢大家好好相处处其乐融融的团结在一起,偏要走一些一般人不走的路。每天不知道有多少次会看到这样的事件,什么今天这个儿子杀了自己的父母啦,什么昨天某某官员又受贿啦,再来个多少天以前某某人去银行大抢特抢啦……这些事件不知道看了又多少遍了,但是确定的一点是我们已经麻木了,再看到这些事都已经见怪不怪了,最多说几句“现在的人怎么都这样?”,“这些被杀害而蒙冤死去的人真是令人痛心啊。”等等。可是就算有人想改变这样的现状,也已经奈何他们不了了吧?如果不是现在还有总统,警察之类的帮助人们走向正路的辛苦人们的话,这个时代还会这么混乱吗?或许会比以前好但也可能会使社会风气更加败坏。我不希望这个世界要变得多美好因为我知道如果凡事都跟自己想的一样那或许就不叫人生了吧!我只是真诚的希望每个人包括我能尽量每天都做一些小小的好事,能让这个世界的爱再多一点,再温暖一点。那我相信没个人都会幸福吧。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不仅是在面对困难时的又想要战胜的勇气,更多的是希望这个世界再温暖一点。而雷米的精神则是只得我们每个人去敬佩效仿的。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令人感受至深的书,它的名字叫《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净化了我的灵魂,激励了我的意志。对于我来说,它是一本不朽的书籍!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写的一部情节剧小说。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的长子。在他六个月的时候,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儿的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开始了以流浪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坚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

小说的第一章到第四章讲的是雷米的养父巴伯兰因生活所迫把雷米卖给了一个流浪艺人,就是我先前提到的维泰利斯。之后,一路上,雷米就与一些动物为伍,与他们情同手足相亲相爱。

故事的情节曲折离奇,情节跌宕起伏。我喜欢雷米的坚强;喜欢养母的慈爱;喜欢维泰利斯的善解人意;喜欢米利根夫人的爱子;喜欢马西亚的乐观;喜欢······同时,我又讨厌詹姆士·米利根的爱财胜过亲情;讨厌巴伯兰的狠心;讨厌······

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我体会到了主人翁雷米在外面流浪的艰难日子,他的师傅在一个寒冷的冬季被冻死后,为了生活,他只能自己带着伙伴玛西娅和小狗卡比一起在街头继续卖艺,并抽出时间认真学习知识。他为了给养母巴伯兰买一头最好的奶牛,在街头卖艺,风餐露宿,日夜兼程,非常辛苦。后来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原来是一个很有钱家的少爷,米根是他真正的母亲,他的叔叔为了夺取他家的财产把他偷出来仍在法国街头,被巴伯兰妈妈捡了去养活到六岁就租给了街头卖艺的师傅,开始了街头流浪生活,最后雷米用自己的智慧和不懈的努力终于找到了他真正的母亲。

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和雷米对比一下,差距实在是太大了,雷米在街头卖艺,手都被冻僵了,还在街头用树枝在地上写字学习。而我们现在坐在宽尚明亮,四季如春的教室里就更应该好好学习了。假如雷米在我们的街头卖艺,我一定把他请进家,让他和伙伴玛西娅、小狗卡比一起坐在火炉旁,手不被冻僵,身子暖合起来,吃着美味佳肴,然后用我的零花钱给他们买一些漂亮的暖和的衣服,和我一起过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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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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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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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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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口气读完《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这本书真有意思,我太羡慕爱丽丝做的梦了,她居然能和小兔子对话,还能与多多鸟、小老鼠、鸭子比赛,玩得那么开心。我也想做这样的梦,非常想与住在我家阳台顶棚外沿与铁皮之间的小鸟一起玩,可是我要接近它们,它们就飞走。我梦想与它们对话,告诉它们那里又窄又冷。我要在屋外管道间搭个窝,放些吃的、喝的,让它们在这里安家,宽敞又舒适,我还可以天天与它们玩。

我还喜欢爱丽丝善良、乐于助人的精神。当扑克牌王后让爱丽丝砍扑克牌士兵的头时,她把士兵藏起来,并机智地在刀上沾了红漆,充作士兵的血,骗过了王后,救了士兵。这使我想去帮助中华鲟:中华鲟的习性是不远千里游到长江上游生宝宝,然后带着出生的宝宝到下游生活,现在一座大坝挡住了它们到上游生宝宝的路,使中华鲟无法繁衍下代了。我梦想能象爱丽丝那样做个梦,梦到我告诉中华鲟,人们在大坝边专门为它们修建了一个大大的湖,可以到那里产宝宝。

我更羡慕爱丽丝能听懂青虫说话,在危急时刻青虫告诉她怎样能变大变小。我也梦想有一只青虫告诉我:哪里的空气被污染了,吸了会有害健康;什么样的牛奶有致癌物,喝了会得癌症;哪种香肠含瘦肉精,吃了会生病

我多想这些梦都能成为真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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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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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于1600~1601年的《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此刻,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总的来说,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应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好处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向学习西方正统思想。但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之后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但是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就应去复仇,但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联。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取,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取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取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取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主角。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发奋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也是杯具之所在。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却无力地忏悔。在之后,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可能会失去的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他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与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而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取中,莪菲莉霞选取了后者,她选取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取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在复仇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取都指向了同样的终点。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一样,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透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齐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能够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文章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杯具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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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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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读过《三个火枪手》吧,即使没有读过,也必须听说过。对,它就是很受欢迎的大仲马的作品。去年暑假,我读了这本书,完全被这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仿佛和作者一齐进入了这美丽的故事。

这个故事描述的是17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主人公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尼昂,他善良、淳朴、聪明,一次又一次把自我的朋友从危险中拯救出来,一次又一次粉碎红衣主教的阴谋。说到那里,我不得不提到达达尼昂的三个朋友——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他们是十分好的朋友,他们正直、勇敢,有绅士风度。说到他们和达达尼昂是怎样认识的,那真是一段奇遇,可谓不打不相识。达达尼昂无意间冒犯了这三位火枪手,他们为了荣誉要和达达尼昂决斗,达达尼昂只好硬着头皮理解了。

达达尼昂本来想去送死,谁知红衣教主的卫兵来了,他们人多势重,要和三个火枪手决斗,达达尼昂则加入火枪手这一边,就这样,大家同仇敌忾,一齐战胜了敌人。也正因为这次战斗,化解了大家彼此的误会,成了十分要好的朋友。达达尼昂经努力也加入了火枪队,从此,四个人形影不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家理解了反抗红衣教主的任务。

故事也就此展开。作者生动地描述了他们四个人战斗后面的场面,以高超的写作水平烘托出达达尼昂、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米这四个个性炯然不一样的人物。看了这部小说,我也受益匪浅,“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朋友能给自我带来很大的帮忙,就像这四个朋友互相帮忙,共渡难关一样,也就是因为这样,他们才能从一个个危险和困难中走出来。并且,人要证明自我就要以实际行动来证明,在经历了无数风险和危难后,达达尼昂最终获得了自我想要的一切!也许人生原本就充满酸甜苦辣!只要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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