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合同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雇佣乙方(非全日制用工)完成工程期间,根据国家及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安全职责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束之日终止。
二、甲方的职责:
1、甲方应遵守国家的劳动安全法规和规范,搞好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并对乙方遵守劳动安全规范的状况进行检查、监督。
2、甲方对于检查当中发现安全隐患和乙方不贴合安全规范的行为,有权责令乙方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和纠正。
三、乙方的职责:
1、乙方在作业期间务必服从甲方的管理,务必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施工安全规范和技术规范,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乙方在作业前,应按照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戴安全帽、系安全绳等;
3、乙方在任何状况下都不得酒后上岗、疲劳作业、违规作业;
4、乙方不得在该项目工作时间里进行其它作业,不得随意进入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以外的其他施工区域,不得随意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
5、乙方应对自己使用的工具经常保养、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
6、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7、: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一岗双责,既是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8、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
四、其它事宜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
甲方:乙方:
盖章或签字: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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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施工安全协议书
为加强本项目的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火灾事故危险,保障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以及北京市地方有关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宣传贯彻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本项目施工消防安全的统一协调、管理。
2、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要求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
3、负责将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施工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管理、同落实、同总结、同评比”,确保施工消防安全。
4、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检查,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1)、监督、检查公司施工项目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签定情况。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前消防安全教育及制定与实施防火措施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3)、纠正施工单位的违章作业行为,必要时责令其停止作业。
(4)、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逾期未进行整改的,必要时责令其整顿。
5、要定期组织例会,协调解决施工项目中出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的消防安全管理经验和施工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6、组织建立相关单位参加的火灾事故灭火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协调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施工和消防安全协议。
2、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施工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具体负责施工项目的消防安全协调与管理。
3、设置合格的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须报送甲方备案,与甲方建立日常联系和协作。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外出不能正常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时,须另外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会议、保卫会议和各项消防宣传活动,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甲方消防安全要求。
5、开工前应成立义务消防组织,根据不同施工阶段,施工任务、作业条件、周边环境、季节及火灾危险性等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灭火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及防火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6、在施工前进行消防安全交底,并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存档备查),提高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施工现场灭火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开展灭火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扑救,防止火势蔓延,同时向公司及相关部门通报。
8、火灾扑救结束后,应封闭事故现场,配合火灾事故调查,经公安消防部门或公司主管部门允许后方可恢复工作。
三、施工项目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工作现场设置严禁烟火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
2、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交叉同时进行时,双方应提前签定施工消防安全协议,并落实各自的防火措施。
3、施工单位应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所用材料,库房应采用不燃材料。
4、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安装电气设备等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严禁乱拉临时电源线路,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电闸箱内、照明灯周围严禁堆放可燃物。公司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5、施工单位现场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手续,审批合格后方可动火。
6、施工单位动火时须逐级办理动火手续
7、批准动火手续前,审批人应到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消防措施有效,无火灾隐患后,方可批准动火手续。动火证应明确动火时间、动火地点、动火人、看火人及其他注意事项,动火证应一事一办。
8、要害部位、易燃易爆危险区域严禁动火,确需动火时须报请项目责任单位审批,落实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结束后,认真检查,确认未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9、煤气、氧气等区域施工工作动用电、气焊前,须项目责任单位专业人员出具检测合格证明,在施工单位落实相应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动火。
10、动火人须持证上岗(动火证、操作证)。
11、施工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做饭、焚烧垃圾。
12、施工单位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施工工作现场消防通道宽度不应小于3。5米,应成环形并保持道路畅通。
13、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必要时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要有明确的标识,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灵敏有效。
14、施工工作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严禁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15、施工单位不得在施工工作现场内设置宿舍。在施工工作现场以外设置生活区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建筑材料搭设,严禁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宿舍内严禁卧床吸烟,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16、生活区食堂、锅炉房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操作间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并经常检查有无泄露,停火时要将总阀门关闭。
17、施工工作现场、生活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18、施工工作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时,应当制定放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使用后废气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
19、施工工作现场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20、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21、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毫米,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做为施工用水管线。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工作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甲方: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___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协议
发包方(章) 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章)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机关团体 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协议。
本协议为合同补充条款,在双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 在甲方监督下,乙方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
三、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 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施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 承包方应履行如下职责:
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 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作好记录,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2、 对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坚持现场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 施工人员进场前应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做到预防为主。
4、 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时,禁止吸烟。
5、 施工现场生活区与施工区应分离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及放火有关规定。
6、 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专人负责。
7、 承包方应负责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如出现意外伤亡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8、 接受甲方安全监督,参加安全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9、 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 管理和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10、 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11、 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童工。
12、 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并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13、 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4、向甲方申报劳动保护用品和机具设备的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15、 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 通风 照明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符合卫生要求。
16、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经批准并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用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17、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包括伤害自己及甲方),每发生一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2、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重伤安全事故(包括伤害自己及甲方),每发生一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5000元。
3、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死亡事故(包括伤害自己及甲方),每发生一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
4、 上述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此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方(甲方)(章) 承包方(乙方)(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无锡市燃气管理条例》、《水平定向钻进管线铺设工程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为了保护厦门市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三方协商,就太湖国际社区C1地块项目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本协议管辖范围仅限甲方提供相关施工图纸范围及相关施工内容,超过上述范围,三方应另行签订保护协议并另行办理燃气管线安全咨询。
第一条甲方在工程办理开工手续前,应将位于厦门市 区 路的
工程的施工范围、内容、工期、相关施工设计图纸(根据需要须提供相应地下构筑物、基槽、桩基主体施工图、道路施工图及地下管线设施平、纵断面图、)、施工组织设计、顶管或定向穿越作业方案、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落实专人负责与丙方联络具体事宜;甲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二条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应指定一名工程项目联系人,该联系人负责在整个施工期间各自所辖责任范围内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和协调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其他联系人签发的通知书或联系函;联系人如需变动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
第三条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完整的资料后,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施工图纸所确定的施工范围,向 甲方提供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和甲方预约确定现场交底的时间,并由甲方通知乙方三方共同进行现场交底。甲方应负责将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移交乙方,该工程项目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施工由不同施工单位负责的,甲方负有向其所有施工单位移交资料和交底的责任。由于周边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图纸标注与现场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甲方和乙方必须对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实际位置进行现场探测和地下物探,否则发生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甲方依据已取得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用仪器探测或人工探挖方式勘定核实施工现场地下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实际具体位置,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现场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甲方和乙方应在已探明的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第五条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一)安全保护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范围内的区域。
(二)安全控制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的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至10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六条甲方应根据已探明的地下燃气管道情况、燃气管道保护和控制范围,组织编制相应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报送丙方备案;甲方应负责向本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所有施工单位分别送达所编制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监督落实。否则由此造成事故和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施工单位不认真遵守执行《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造成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丙方应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该工程《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厦门市地下燃气管线安全咨询意见书》。
第八条乙方在工程动工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将已制定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通过技术交底方式落实到相应工作层面作业班组负责人和具体作业人。
第九条甲方应在工程每个涉及燃气设施安全的分项工程动工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24小时再次通知丙方。丙方在接到通知后,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市政工程(含各种地下管线施工)按不少于1次/周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房地产项目除基础工程及后期各种地下管线施工、绿化工程按不少于1次/周外,其它按不少于1次/月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若甲方动工前不告知丙方,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工程设计变更或施工作业方案发生变更需修改燃气管道保护方案时,甲方应及时函告丙方,同时,乙方应按照第八条要求落实到具体作业人;丙方在接到变更告知函后,应及时安排好检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频度进行检查。
第十条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保护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负总责,乙方负责燃气管道具体保护措施的实施及管道警示标识的保护;丙方应落实燃气管道的检查工作,做好紧急应对准备。
第十一条甲方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以下规定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3.进行机械开挖、爆破、起重吊装、打桩、顶进等作业。
(二)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停留、行驶载重车辆、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三)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线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 米。
(四)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二条丙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施工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发放《违章施工停工通知单》;甲方应督促予以整改,经丙方确认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因素已经消除,乙方方可恢复施工。
第十三条 丙方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危及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时,应发放《违章整改通知单》通知甲方项目联系人,由甲方项目联系人负责督促隐患整改,甲方不得拒绝接收,若甲方拒绝接收, 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任何一方发现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危害行为,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制止无效时,丙方有权向市(区)市政园林局、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区)建设局等单位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立即报110请求协助。
第十四条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损坏后的处理方式
如施工过程中造成燃气管道设施防腐层损坏,燃气管道设施损坏及燃气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乙方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拨打抢修电话并通知甲、丙方联系人;丙方应立即组织应急抢修并现场取证;因甲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丙方, 因乙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先赔偿丙方, 甲方可向乙方追偿。若甲方拒绝赔偿, 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的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期间甲方、乙方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裸露、悬空等破坏燃气管道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修复相应的标志桩;若甲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因此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本协议内容甲、乙、丙三方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自愿按本协议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工程项目联系人: 工程项目联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燃气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工程项目联系人:
年 月 日
篇4:路基爆破施工劳务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由云南荣顺建筑有限公司沾会项目部承建的云南沾会高速公路2-5工区岱海连接线工程。为了加快施工作业进度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将EK1+720~EK1+840段石方爆破工程交由 班组(乙方)组织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和法律经济关系,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特拟定下列各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承包项目内容、工期:
甲方根据施工项目特点和乙方施工技术和设备力量,将本工程中的土石方爆破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工期按甲方与项目部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工期为准,乙方有义务全面配合甲方的各项工作、和保证工期的按期完成。
二、工程质量及安全: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爆破工作技术操作规程和爆破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快速完成爆破相关的工作;甲方在施工条件方面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甲方在施工质量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指导,并进随时行监督检查。如果乙方在施工中不按国家颁发的爆破工作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返工浪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三、安全管理及责任:
1、乙方主要负责人必须进驻工地,严禁指派他人顶岗,由要事外出需向甲方说明情况,准许后方可离岗。
2、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以前,要自行做好安全教育,必须注意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按照相关国家颁发的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及时与甲方约定爆破公司沟通,杜绝一切安全事故。
3、乙方在深坑作业时,必须要有防护措施。施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帽,防护用具由甲方提供,乙方使用时不得损坏和丢失,用后合面归还于甲方。
四、爆破机械及现场爆破器材的管理:
1、乙方在施工中,使用乙方自带的爆破相关机具(如钻孔机具、发电机具等)自行看管,乙方在开工作业前,必需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施工技术教肓和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做到每个工人全面熟悉爆破的各种机械的性能、操作规程、安全知识、指定专人操作;乙方应对机具、材料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损坏和丢失,施工中乙方必须按施工图施工,听从现场施工员的指导,测量、放线、技术资料由甲方负责。施工爆破现场所有从业人员严禁违章作业!
2、爆破炸药材料的管理: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的关于炸材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法律。所有的炸药材料,由爆破公司统一管理,每天、每次施工完毕后的剩余材料必须按规定交回爆破公司,任何炸材不得丢失于现场,不能私藏。甲方每天由专人进行现场检查,将对相关的人员及责任人员进行警告和处罚,严重危及生命安全时甲方将相关人员和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和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五、工程量及单价、工期:
1、工程量:按设计图纸中石方数量结算。
2、单价:爆破石方按图纸工程量 元/m3的包干价结算。此单价包含爆破施工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爆破炸药及材料费、材料管理费等。
3、工期:计划施工工期为1个月,开工时间20xx年12月1日,完工时间20xx年1月1日。
六、工程结算及支付方式:
1、工程结算:爆破的土石方工程量以设计图纸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如发生合同外的计时工等其它费用,凭甲方出具的零星用工签证手续及其它相关的签证票据为依据进入结算。
2、本工程不预付进度款,由于工程量比较少,完工后一次性结算,甲方应在总的款项中扣除乙方因其它原因(如果有业主方违规处罚费用、和各项损失费用等)导致的费用金额后按照项目部支付比例支付。
七、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1、因操作人员不听从管理人员指挥违章操作而造成的误工、返工,发生的人工费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发生的材料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2、如果因乙方安全事故所导致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服从业主、监理、项目部以及工区日常检查管理,对检查管理人员提出的整改措施必须及时处理,否则,造成返工或者罚款,损失由乙方承担,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
4、爆破后超过3吨以上石料,乙方需进行二次解炮,小于3吨(含3吨)可由甲方机械破碎。
5、甲方提供挖机(带破碎锤)一台辅助施工,配合乙方重型机具搬运,装车、以及破碎3吨以上石料。
6、甲方有权对本工程爆破的施工成本进行全程的监督和管理;每天、每次进场的施工作业人员,甲方将进行全面的登记,乙方有义务如实上报人员数量,不得谎报和隐瞒事实。
7、爆破前甲方派安全人员配合乙方警戒,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协调。
八、其它条款:
本合同未提及或施工中的不可预见相关事宜,需由甲方与乙方平等协商后解决,如有争议可向相关的劳动主管部门和机构申请调解和仲裁。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公司备案一份,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4页,涂改无效。在工程施工完毕并完清结算手续后自行作废。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篇5: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投标书、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6、施工图纸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3.2.1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2.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不限于上述明示的法律法规。本合同订立时国家及相应部门颁布的其它法律法规同样适用。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4.3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驶的职权: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5.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证号: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⑵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⑷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⑸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⑹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⑺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⑻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⑼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⑵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⑶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⑷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⑸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⑹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⑺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⑻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⑼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方审核的时间: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6.工程验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单位,组织各相关部门按施工图纸要求及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16.1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 标准。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五、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⑴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⑵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⑴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⑵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⑶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⑷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⑸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⑹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⑺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报送甲供材供应时间计划表及要求。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工程变更
1、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变更要求,作为变更依据,通知监理和承包人,变更需经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变更意见,经发包方、监理签署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期违约):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
⑴请双方主管部门调解;
⑵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其它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⑴发包人投保内容:
⑵承包人投保内容: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⑴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作为本合同附件。
⑵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作为本合同附件。
⑶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正副本份数:
47.补充条款:
第四部分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 ;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屋面防水工程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甲方派遣乙方担任甲方铲车的司机。为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铲车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工作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培训,要求乙方遵守铲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操作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4.甲方及其委托的公司管理人员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操作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筑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自己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和甲方委托公司的监督、检查,对甲方和甲方委托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6.乙方操作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及其甲方委托的公司,并积极配合调查
7.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保障后,先鸣笛,后起步。起步时不得突然加速,应平稳起步。
8.运载物料时,应保持动臂下铰点离地面400mm以上,不得将铲斗提升到最高位置运送物料。
9.禁止在前后车体形成角度时铲装货物。取货前,应使前后车体形成直线,对正并靠近货堆,同时使铲斗平等接触地面,然后取货。
10.不准边行驶边起升铲斗。铲斗铲装货物应均衡,不准铲斗偏重装载货物。
11.驾驶员离车前,应将铲斗放在地面,禁止在铲斗悬空时驾驶员离车。
12.起升的铲斗下面严禁站人或进行检修作业,若必须在铲斗起升时检修车辆,应对铲斗采取支撑措施,并保证牢固可靠。
13.禁止用铲斗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14.在架空管线下面作业,铲斗起升时应注意不要碰到上方的障碍物。在高压输电线路下面作业时,铲斗还应与输电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5.在为载重汽车倾卸物料,铲斗前翻时不得刮碰车辆,卸载动作要缓和。
16.在卸车作业时,应注意铲斗不要刮碰车厢。在推运或刮平作业中,应随时观察运行情况,发现车辆前进受阻,应审慎操作,不得强行前进。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协议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发现乙方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委托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4.乙方对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完工之日止。
第七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篇7: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甲方: 乙方:_____(施工单位)
鉴于甲方通信业务发展及建设需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通信工程施工。为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保密管理,有效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生命、财产和通信安全,促进施工顺利进行,明确施工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施工安全保密协议。
第一条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促进通信建设事业发展。
第二条 乙方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任职或上岗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第三条 乙方为该项目的安全责任人,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循通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之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工程建设期间,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他电信运营商通信网络中断,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工程建设期间(验收前),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材料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爆破材料的管理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 乙方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通信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条 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 甲方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督导各专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与落实;
2、督促各专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宣贯与落实;
3、按规定足额及时支付安全生产管理费,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乙方依照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乙方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六条 乙方的作业人员从事渡江过河、跨电力杆、跨公路、交越其它线路(杆路、埋式)等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相关的技术标准,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和技术规范教育,再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七条 乙方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其从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 乙方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 乙方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二十条 乙方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二十二条 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现场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寻求解决方案。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二十三条 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时,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发生与联通公司经济合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时(包括运输、中暑、中毒、高空坠落、火灾等),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依照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及时将事故起因、性质、轻重及处理情况通知联通公司。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二十五条 乙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施工建设工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限期整改、停工整顿、终止合同等处罚或处理:
1、对不符合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2、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4、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5、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6、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7、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8、乙方将所建工程项目转包给其它单位的;
9、乙方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没能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10、乙方主要负责人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第二十七条 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情况随时进行抽查,乙方应予积极配合。若在检查过程中被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按要求在甲方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做好甲方工程设计资料、竣工资料、机房设备状况等甲方机密的保密工作,在未征得甲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甲方上述资料机密,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或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并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损失,并按甲方损失额的20%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十条 协议安全条款适用期限自乙方承揽甲方工程开始,至乙方退出甲方工程施工为止;本协议保密条款适用期限自乙方承揽甲方工程开始,至乙方施工相应工程完工验收后十年止。
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签 字 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代表: (签字)
日 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代表: (签字)
日 期:
篇8:2024施工安全协议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乙方施工现场和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协议内容:
(一) 登高上架要求
1. 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2. 高空作业时,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周边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并设专人巡查。
3.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4. 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外,必须各施工班组长向施工人员进行班组交底及履行签字手续。
5. 特殊工程施工项目如;电气、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须持有效证件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
6. 拆除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临时急救人员及药品或设立临时救助站。
7. 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许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应穿防滑鞋。
8. 进入施工现场须服从领导和安检人员的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岗位、不串岗,作业时思想要集中。
9. 严禁随意拆除或损坏防护栏杆、拉杆、安全网、跳板、脚手板、支撑等防护设施。
10. 面砖搬运、安装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砖翻倒而受伤。
11. 各种材料加工时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电,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
12. 施工现场各周边洞口,必须有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若因施工作业场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复。
13. 脚手架上禁止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上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浆、砖块、面砖等物料。
14. 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以防突然事件,不准从高处往下跑、跳;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悬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井架吊篮禁止乘人。
15. 作业中不得往下投掷物件、碎砖、灰渣等,清理物料时应设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随时放在工具袋中。
16. 年龄未满18周岁者,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低血压、癫痫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病症者严禁从事外墙施工作业。
17. 遇到雷雨、大风等天气外墙施工应暂停作业。
18. 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转移工作点应切断电源,潮湿场所严禁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19. 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调整机器或更换刀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由机械员进行。
(二)用电要求
1. 配电箱的箱柜门处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系统接线图,以防失误操作。
2. 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
3. 电工和用电人员用电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 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锁,班中停止工作1小时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应断电上锁。
5.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6. 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
7. 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8. 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9. 现场临时用电及照明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由专业电工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10. 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用插头与插线板连接,禁止将线头直接插入插线板。
(三)电焊机使用要求
1. 操作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2. 所有交、直流电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属和结构本身接地。
3. 电焊机二次焊把线,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地线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 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应先清除施工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5. 焊接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所有防护用具。
6. 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
7 无铬牌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接通电源,各种电气设备应铬牌齐全。
(四)动火要求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向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及动火知识教育。
2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随意动火,如需动火必须向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
3 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须设专门的临时存放库房并设置灭火器,沙袋等,由专人管理。
4 施工现场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对木制品的刨花、锯末、料头,作到每天工完场清,各类材料都要码放成垛,整齐堆放。
5 电焊、气焊作业前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出动火危险区域,并立出明显标志,危险区内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须移走,对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6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能进行操作。
7 属一、二、三级防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8. 五级风以上禁止动用电气焊。
(五)室外吊篮施工要求
1. 施工前必须检查吊篮的焊接点、杆件、钢丝绳、葫芦,是否存在损坏和生锈,如存在则必须进行除锈补焊、更换等,方可使用。
2. 上架的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防滑鞋,并正确佩带安全带,并与钢丝绳稳固连接。
3. 吊篮内的施工人员,只能保持三人,携带的油漆、涂料等不得多于2桶,并用结实的绳索或挂钩固定在吊篮上。
4. 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熟练工人进行施工,严禁由小工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吊篮操作。
5. 上吊蓝进行上下移动操作时,必须有两人协同操作。
6. 吊篮底部必须采用建筑用的竹胶板,且用结实的绳索捆扎牢固。
7. 吊篮四周必须设有护身栏及挡脚板,并用安全网将篮身围护严密。
8. 篮内放置的钢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须用袋子装好并固定于篮身上。
(六)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1 安装队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要选择合格产品,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系好下额带,以防发生高处坠落,帽飞人落的现象。
2 高空施工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选用合格产品,有厂家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进入现场必须先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结实的地方。
3 施工人员应配制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内。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时距洞口及楼板沿水平距离为1m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场清。
(七)安全管理
1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设置专职安全员检查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时,都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3 做好各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组每天开班前会,对工人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得上岗。
4 保证和完善各项安全宣传措施,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生产宣传牌,场内安全生产宣传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及进行各种等违法违章行为,轻者清除现场,重者送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2.寝室休息时间,除夜间加班外,必须保证晚上十点后休息,以保证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状况。
3.严禁带病上岗操作,一经发现必须由各施工班组长负责安排换岗或休息,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5.严禁现场人员出现偷盗工具及材料现象,一经发现,必须清除现场,并视情节对班组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6.施工现场严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员,更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7.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违反所有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对班组负责人及违反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九)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1.施工现场分别设置一座10平米的砖砌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砖砌封闭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运施工垃圾。
2.施工现场细颗散体材料装卸运输时,必须采取遮盖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库存放,出入厂汽车要保证不将渣土遗撒在厂区。
3.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的油库、油漆库,必须做防水处理,容量必须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乱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4.施工现场各种机械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频率,对强噪声机械采取封闭措施。
5.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尘、降尘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十)工程质量的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篇9: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合同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安全网络体系,达到全面创优规划,确保作业人员现场的安全操作,实现安全零事故。项目部对各部室及施工部位负责人签订年度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书。
1、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活动,自觉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做到每个人都能够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安全指导,维护现场一切安全消防设施及安全标示、标牌。不得擅自拆改或挪用。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本岗位作业规范。
5、严格执行安全消防法规,严格落实安全用电、用火制度,不随意动用消防器材。
6、同事间团结合作,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7、遵规守纪,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拒绝违章命令。
8、搞好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卫生和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
9、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遇险情可撤离现场或采取果断有效措施。
10、切合实际,提出有利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合理化建议。
保证人:
日期:
篇10:变电站施工安全合同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20__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__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保卫消防标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北京市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有权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对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保卫消防标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有权对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3.甲方如有直接分包的工程(专业分包等),分包单位违反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保卫消防标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及不服从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与生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主要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及兴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总责。
2.施工现场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项目经理部领导小组的组长并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定期检查及每周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消防工作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消防工作。
3.制定消防工作总体方案及绘制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图,并根据冬雨季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定出易发生火灾部位的防火预案及灭火方案。建立并执行消防工作检查制度,制定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
4.成立现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经过培训与定期进行演练及实行昼夜巡逻制度,当发生意外火情后可立即组织抢险灭火。
5.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6.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设置的消防器材、消火栓要做到布局合理,成组设置,水龙带齐全,要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干管、消防立管及消防栓口设置要符合标准规定。
7.电焊工、气焊工、防水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要按规定开具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
8.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气石油气“钢瓶”。
9.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10.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存放与使用安全。
11.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要符合防火要求。库房要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
12.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及明显的防火标志并有专人负责。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13.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场时要进行检验,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1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筑工程内设置宿舍。
15.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寒冷季节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16.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全体作业人员签字手续,时要有具体的防火措施,必须派专人看护。
17.现场搭设的各种临时建筑,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要有厂方及安装单位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使用。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18.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煤气罐等)不能再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三、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火灾及其它生产安全事故,按《北京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若干规定》执行。
四、本协议如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等不符的,以其相关规定为准。
五、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北京市公安消防部门一份。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后自行终止。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1:建筑工地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的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此协议,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租用乙方所有的钩机一台,在位于 使用,租凭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
二、租金计算方式:
三、在签订此协议之日起:甲方租赁期间如因生产或其它原因造成钩机被有关部门扣留,甲方应及时将车辆取出,所需的机关费用均由甲方自行负担,车辆被扣期间,甲方仍应按________________。
四、钩机进现场,甲方应向乙方付________万元订金。
五、每天工作完毕,甲方应即时结算当日费用。不可托欠。
六、如果工作现场因某种原因(如地质、道路运输等)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超过2日,乙方可自动退出。终止合同。
七、在履行此协议期间,钩机司机的食宿费用均由甲方负担,如此车辆发生故障由乙方负担。
此租赁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此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施工安全协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国家企业财产免遭损失,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制定安全责任如下:
1、乙方在入场前三天建立本单位与甲方相应配套的安全管理体系,由乙方项目经理组织落实《__________市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施工规模及职工人数,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和群从安全员组织督促安全生产工作。
2、乙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中严格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将安全生产纳入施工生产全过程。
3、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安全管理、机械安全管理、机械安全管理负全责。
4、乙方施工前,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必须佩带胸卡,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佩带胸卡,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乙方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乙方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电气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现场使用临时用电时,甲乙双方必须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8、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经乙方安全管理人员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9、乙方在施工现场施工时,提前向甲方上报施工地点申请单及作业人员人数。乙方材料出场时,提前向物资部上报,并开据出门条。乙方施工车辆进场,车速不得大于5Km/h,出场必须经门岗值班人员检查。
10、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站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乙方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现实情况进行罚款,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2、因在本施工现场施工,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包括土方及渣土外运)未达标被开发方、监理及政府执法部门处罚的,一切损失费用均有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原基础上加倍处罚。
13、甲方有依据《项目部分包管理手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相关文件和项目处罚规定(附后),对违反本协议书的乙方单位进行处罚。
14、本协议将贯穿整个施工全过程,未包含内容按国家及__________市相关标准执行,若有北京市最新法令法规按新法令法规执行。
甲方(签字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3: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保证双方生产安全,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就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
乙方的资质: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安全生产条件:________
说明:乙方应将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送给甲方审核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料复印件交到甲方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三条 乙方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乙方现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对违章、违规行为有权制止,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3.对乙方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和检查落实,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
2.乙方的安全目标应与甲方总体安全目标相一致。
3.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甲方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标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及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现场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5.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乙方投入现场的全部机械及种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并遵守操作规程。
7.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将保单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查。
8.根据工程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必须持本岗位有效证书上岗。
9.施工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进行施工,杜绝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和违章作业现象出现。
10.乙方施工现场的控制,由乙方单位负责人负责。服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1.按部颁JGJ59-99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控制。如有严重违反JGJ59-99标准保证项目条款的情况,甲方单位有权提出停工并罚款。
12.平时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甲方单位签发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单位应无条件进行整改。
13.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14.每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上报各种安全事项的统计数据。
1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必须明确事故的责任主体为乙方,不得将经济损失和矛盾转移到甲方。不得对事故隐瞒不报。
1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由于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负面影响,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17.向甲方单位交纳安全保证金时,缴费额为承包合同总额的____%,并在进场前划到甲方单位。
18.如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条款,甲方将取消承(分)包资格,不再与其合作。
第六条 其他
1.本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动或终止。
2.本合同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与工程合同一致;如果工程合同工期有变动,本合同期限也随之变动;工程施工结束以后,本合同也一同解除。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篇14:施工安全协议书含罚款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乙方施工现场和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协议内容:
1、登高上架要求
(1)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2)高空作业时,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周边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并设专人巡查。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外,必须各施工班组长向施工人员进行班组交底及履行签字手续。
(5)特殊工程施工项目如;电气、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须持有效证件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
2、用电要求
(1)配电箱的箱柜门处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系统接线图,以防失误操作。
(2)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
(3)电工和用电人员用电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锁,班中停止工作1小时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应断电上锁。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6)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
(7)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8)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9)现场临时用电及照明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由专业电工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3、电焊机使用要求
(1)操作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2)所有交、直流电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属和结构本身接地。
(3)电焊机二次焊把线,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地线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应先清除施工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5)焊接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所有防护用具。
(6)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
4、室外吊篮施工要求
(1)施工前必须检查吊篮的焊接点、杆件、钢丝绳、葫芦,是否存在损坏和生锈,如存在则必须进行除锈补焊、更换等,方可使用。
(2)上架的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防滑鞋,并正确佩带安全带,并与钢丝绳稳固连接。
(3)吊篮内的施工人员,只能保持三人,携带的油漆、涂料等不得多于2桶,并用结实的绳索或挂钩固定在吊篮上。
(4)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熟练工人进行施工,严禁由小工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吊篮操作。
(5)吊篮四周必须设有护身栏及挡脚板,并用安全网将篮身围护严密。
5、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及进行各种赌博等违法违章行为,轻者清除现场,重者送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2)寝室休息时间,除夜间加班外,必须保证晚上十点后休息,以保证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状况。
(3)严禁带病上岗操作,一经发现必须由各施工班组长负责安排换岗或休息,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5)严禁现场人员出现偷盗工具及材料现象,一经发现,必须清除现场,并视情节对班组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6)施工现场严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员,更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1)施工现场分别设置一座10平米的砖砌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砖砌封闭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运施工垃圾。
(2)施工现场细颗散体材料装卸运输时,必须采取遮盖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库存放,出入厂汽车要保证不将渣土遗撒在厂区。
(3)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的油库、油漆库,必须做防水处理,容量必须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乱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4)施工现场各种机械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频率,对强噪声机械采取封闭措施。
(5)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尘、降尘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7、工程质量的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保存_____份,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5: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
甲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莆铁路XPZF-3标项目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铁路消防管理办法》和铁路防火安全的有关规定,为强化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经甲、乙双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按照《消防法》的法律法规,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乙方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乙方应认真执行《消防法》规定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防火管理职责,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制定用火用电等防火安全制度并加以落实。
三、乙方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必须使每位从业人员掌握“三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四、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数量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五、乙方若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存在火灾隐患,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如乙方未及时整改,甲方将给予信用评价考核直至提前终止施工合同。
六、乙方要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火灾隐患。
七、乙方要自觉接受公安部门或甲方管理职能部门的消防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和整改要求,乙方应积极落实整改。
八、由于乙方消防管理不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访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施工合同到期后,协议自行废止。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16:钢结构安全施工协议书
发包单位(甲方):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乙方): 有限公司
甲方将本工程钢结构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 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承包范围及内容:以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工程项目期限:以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和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必须设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抓安全工作,并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教育,教育全员工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3、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应当场检查验收(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有效、电路接触情况是否良好,使用是否正常等。)乙方自备的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等安全事故,全由乙方负责。
4、施工前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中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有关规定。
5、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接受甲方督促、检查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6、在施工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正确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施工人员的防护劳动用品、用具均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有权应督促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具。
7、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时刻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处处应遵章守法,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统一安排,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操作,不私拉乱接电器设备,不带小孩、妇女进入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对在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及苗头及时排除并上报。
8、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教育职工不做违法事,不偷拿工地财物和他人钱财,不无理取闹、不吵架,遵守社会公德,做文明公民。如有违者按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细则及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大小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
10、本协议同工程承包协议同日签字后生效,望双方严格执行,如由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的,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补充:
1、 施工期间,在乙方施工区域内,乙方必须指派专职安全负责人负责 现场安全工作。
2、 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乙方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严禁违章操作。施工期间造成甲方建筑物损坏的,应按实赔偿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篇17:爆破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项目部
乙方:
甲方施工的华电望亭至无锡供热管网工程,涉及到部分桩基工程交由乙方进行施工作业,双方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人员和设备不受损害,特签定本作业安全协议。
1、乙方进场的打桩机械,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性能良好,操作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及时了解和掌握自己的作业环境,认真执行所制定的措施方案,由于违章导致机械设备、人身事故或影响工程进度,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经常对打桩机各部件、安全系统进行检查,确保运转正常,提供相关部门检验鉴定合格证和操作人的上岗证复印件。
3、作业区应设明显的禁行标志或警戒线,有专人监护。在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必须离桩锤中心5米以外见识,配合操作人员应离机10米以外。
4、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
5、因所处的工作位置在河面上,配额和作业人员时刻都不能有疏忽,夯锤下落后,当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不得提前进入该区域挂钩,严禁挂钩人站在锤上随锤提升,参施人员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2米以上用好安全带,当班期间严禁饮酒。
6、甲方负责相关事宜的协调,双方就安全、质量均应服从业主、监理等单位的监督,注意做好对地下管线、路面路牙周围绿化的保护。
7、乙方负责机械进退场装卸车及运输途中的安全。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篇18:土木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月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为了保证本工程安全施工,搞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商定一致同意签定安全协议书,该协议书与《工程施工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见施工合同。
第二条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2.1甲方向乙方介绍所承包工程项目的作业环境。
2.2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无证操作现象,对违章违纪现象下整改通知单,必要时进行经济处罚。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管理制度及业主关于本工程的安全规定,要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破坏、砸坏成品,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
3.2每项作业开工前,要根据工程特点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施工用电符合安全用电规范,各种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员,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和绝缘鞋等。
3.3乙方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作业区设立警示标志,及时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安全保证体系、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证、施工对安全资质证书。
3.4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身伤亡、机械事故责任自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月_日
篇19:装修施工安全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1、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61”号令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为此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以下条款:
2、 甲方对本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全面给予配合,同时对乙方的安全治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违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3、 甲方有权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对乙方装修中无视装修工程安全、存在治安、消甲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公司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存档备防安全隐患、违规操作等行为进行处罚。
4、 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影响甲方正常营业。要保护好甲方已有的和正在使用的设施设备、如监控、消防线路等,如有损坏、乙方必须承担修复、赔偿等相关责任。
5、 乙方必须有明确的法定安全责任人,对施工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负责,做到施工和安全“五同时”。
6、 施工进场前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登记和出入证等手续,指定专人做好检查工作,无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 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由乙方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讲清楚有关安全规章和工作要求,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8、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治安员,具体负责落实施工中的安全、治安防范措施。
9、 乙方在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必须限量并且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0、 乙方在施工中动用火、电、焊时必须由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动火、动电、动焊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万无一失。(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倒置,并有减震圈,严格控制使用数量。摆放间距大于5米,明火距乙炔瓶必须大于10米。备有专人消除易燃物,现场放有灭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确认无问题方可离开)
11、 乙方的电工、电(气)焊工须凭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行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按施工现场规范的要求实施操作。
1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装修的行业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13、 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设备时,必须充分考虑楼层的承载和防震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坚决禁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14、 乙方在对施工中有危险的孔洞(通道口、电梯口、预留口、楼梯口等),必须架设安全防护网,高空作业必须结好安全绳。
15、 严禁装修区内吸烟、动用明火、留守施工人员和使用电热水器。
16、 严禁在施工区长时间大量堆放废弃物料,堵塞疏散通道,坚持每天清除一次,特别是玻璃胶、油漆等空瓶要妥善处理。
17、 乙方必须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设备、器材、工具、材料必须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8、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符合规范标准的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19、 乙方若忽视安全治安管理或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事故和案件的,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均由乙方承担。
20、 本责任书签字之日起生效,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失效,一式二份,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20:安全施工合同书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1.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 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4. 搬运钢筋时起重臂和吊起的物重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不准吊。
5.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6. 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得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7. 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8. 斜屋面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在临边洞口,应配置防护网、防护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9. 随身所带的作业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防滑落伤人。
违章操作后果自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