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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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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代会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1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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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园风建设,稳定教学秩序,加强制度建设,使教职工有章可循,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总则:

1、病假、事假天数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2、婚假、丧假、放环假天数连续计算。

二、细则

(一)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须凭医疗单位证明,并经园领导批准,如果急症当天之内应电话联系并补交病假条。

2、病假,一天扣发40元,如用调休单替代,不扣工资并视作全勤。

3、教师病假满7天,扣发半个月班主任费;病假满半个月以上,扣发全月班主任费。

4、超过6个月,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事假:

1、教职工因事请假,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园领导批准。

2、事假天数按实际工作日计算,一天扣发工资60元。

3、一学期中事假超过5天者,从第6天起扣发工资120元/天。

(三)旷工:

1、教职工未经准假擅自不上班,或对安排的正常工作不接受,做旷工处理。

2、旷工一天扣工资200元,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四)其他假

1、公假:因公外出,视作全勤。

2、婚假3天,必须在婚期前后三个月内连续使用。视作全勤。

3、晚婚假10天,奖励7天不扣(开具调休单),视作全勤。

4、丧假3天,视作全勤。

5、晚育:奖励30天晚育假。

6、产假:按上级规定发放。

7、哺乳假及取、放环假:按本园《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五)迟到、早退、中出

1、学期中2次迟到或早退在5分钟以上应主动向园领导说明情况取得谅解。第三次起视作事假处理。

2、上班发现擅自外出作事假处理,第一次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起视情节轻重扣奖50—100元。

(六)看病:

教职工看病不占用上班时间,特殊情况需经园领导同意酌情处理。

(七)照顾假:

1、根据教职工工作年限将适当照顾,每学期照顾假为:对工龄在5年以下的照顾1天;6~20xx年的照顾2天;11~20xx年的照顾2.5天;16~20xx年的照顾3天;21~20xx年的照顾3.5天;20xx年以上的照顾4天。

2、怀孕满7个月及以上并能坚持上班的女教工,每天减少1小时工作时间,直至生产。

(八)调休:

1、调休应提前半天向园领导提出申请,在不影响幼儿园及班级工作的前提下,征得同意且在完成本人当天工作量的情况下利用空班时间调休。

2、连续利用空班时间调休最多不超过两天。特殊情况需经园领导同意后酌情处理。

(九)代班:

1、教职工因病、因事、因公外出造成缺课,由园领导或各条线负责人安排。

2、教师代班半天发代班费30元,中午休息代班作调休。后勤代班1天发代班费30元,半天15元。

三、附则:本细则于20xx年4月23日由幼儿园第四届第六次教代会讨论通过,并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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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政务,全文共 1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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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示范建设的通知》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强化监督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反复讨论,制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水利行风的根本好转为目标,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精神,科学组织、全面实施,进一步增强水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

二、工作原则

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与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与加强廉政建设、完善监督机制相结合,与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与政务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具体实施中要坚持以下原则:㈠依法公开原则;㈡真实公正原则;㈢突出重点原则;㈣讲究时效原则;㈤注重实效原则。

三、工作目标

局直各科、室、站要基本做到100%政务公开。所属企业单位也要积极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已实行政务公开的单位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四、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是行政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事机构设在防汛办。

1、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陈安生

副组长:姜政安

成 员:戴世雄刘青山姜守维张铁牛呙滨辰

匡朗初李传军刘晓春阙志华佘高甲

2、政务公开办公室

主任:佘高甲(兼)

副主任:朱青云曾立宏

成员:李清华毛业品王伟靖王孟武胡立志

傅功年龚智勇李永忠梅新伟覃业坤

凌慧毛海锋蹇尚文王文珍 刘捷

刘志炜

五、公开内容

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凡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务活动内容都应当公开。主要对单位简介、领导班子、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办事程序、防汛抗旱、建议提案、政务公开、效能监察及日常工作等进行公开。

六、公开形式

(一)建立政务公开专栏。在操坪建立政务公开专栏,公开领导班子等。

(二)在大厅设科室职能公告牌和科室楼层指示牌。只要对科室职能、办公地点对外公示、引导。

(三)互联网。在单位简介、领导班子、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办事程序、防汛抗旱、建议提案、政务公开、效能监察及日常工作等方面内容进行公开。

(四)在大厅设公告栏和电子显示屏。对有关需公开的工作及时公开。

(五)采用会议、通报、简报、新闻传媒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七、工作职责

1、各科、室、站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为本单位政务公开责任人,政务公开责任人必须认真审定所要求公开的内容。

2、局监察室负责局机关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及时分析处理。

3、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联合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检查,抓好政务公开示范建设,抓好情况综合,负责政务公开网站的建立及有关文件、资料的拷贝和传送。

八、工作要求

(一)力戒形式主义

政务公开要有领导、有程序、有具体的形式作为载体。做到凡需公开的项目必须公开,凡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全面、及时。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蒙骗群众。要坚持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政务公开工作成绩的主要标准。要广开言路,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评价,及时改进工作。

(二)严格责任考核

根据局政务公开工作职责要求,责任到人,严格考核机制,明确奖惩措施。对于不按程序办理,或公开事项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弄虚作假、蒙骗群众,影响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严肃批评或处分,对工作做得好、有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各科、室、站要精心组织实施,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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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全文共 4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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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1986年11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4号令修正并重新发布。

为了进一步搞活管好城乡集市贸易(以下简称集市),根据《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集市规划和建设

第一条 集市场地必须纳入上海市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由区、县人民政府实施。集市场地规划按下列规定:

(一)新建住宅区和卫星城镇,应当按公建中心菜场使用面积的50%另行配建室内集市商场。

(二)旧城区改造,应当根据改建基地的条件,配建面积适当的室内集市商场或者棚顶集市商场。

(三)郊县,可以根据县属镇每2万人建1个集市,乡镇和新建农村集镇每镇建1个集市的原则,进行规划。

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另外规划设置专业或者批发市场,并配备必要仓储、住宿等服务设施。

第二条 集市建设资金和材料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运用多种手段筹集。

新建住宅区和卫星城镇集市的建设资金和材料应当纳入公建配套计划内。

集市商场内的柜台布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资金从集市管理费收入中支付或者用集资办法解决。

第三条 设立集市,按《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办理。

第四条 已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暂时不能迁入室内的露天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城建、公安等部门和街道的配合下,建造简易棚顶和必要的服务设施;在环卫部门配合下,设置简易环境卫生设施。

第二章 集市管理委员会组成和职责

第五条 区、县集市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区、县长任主任,下设副主任若干人,委员会成员由工商行政管理、商业、供销、粮食、农牧水产、物价、计量、税务、卫生、环卫、公安、市政工程等部门人员组成。

乡、镇基层集市管理委员会的设置和组织形式,由上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六条 集市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全体会议和主任、副主任会议制度;会议的各项决定应当及时下达给各有关部门执行。

第七条 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集市的专职机构,应当负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执行集市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第八条 集市管理委员会职责是:

(一)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管好集市。

(二)监督、检查有关集市管理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规划集市建设。

第三章 集市管理办公室组成和职责

第九条 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集市建立集市管理办公室,税务、物价、公安、卫生、环卫、畜牧兽医和计量等部门可以派员参加或者组成联席会议,协同加强集市的管理。

第十条 经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集市管理办公室可以聘用退休职工担任集市协管员,从事公益劳动,协助管理集市。

集市协管员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由集市管理办公室负责;业务、技术和法规的培训及指导工作,分别由工商行政、公安、卫生、环卫、计量等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 集市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物价、治安、卫生、环卫、计量等法规和政策。

(二)对集市管理人员定工种、定岗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卫生、服务、财务、统计、内勤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对在集市设摊营业的商贩加强教育管理。

(四)建立监督岗,受理群众反映和检举,及时处理违章违法行为,保护群众利益。

(五)调查研究,积累资料,掌握动向,按时将商品购销,以及集市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情况,向区、县集市管理委员会报告。

(六)领导集市服务工作,做到方便购销,疏理渠道,引缺泄余,繁荣市场。

第十二条 集市管理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文明管理,做到: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集市管理的法规和政策。

(二)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勇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坚持文明管理,礼貌待人。

(四)执行任务时,必须按照分工佩带有关主管部门制发的标志或者穿着标志服。

第四章 集市入场登记管理

第十三条 凡需进入集市营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集市管理办公室的审核,并主动出示如下证照:

(一)国有、集体企业应当出示本单位证明。

(二)个体工商户(含帮手、学徒)应当出示营业执照,经营食品饮食的还应当出示卫生许可证和本人体格检查证明,经营肉品的还应当出示宰前检疫证明、宰后卫生检验印章。

(三)行医的应当出示本市区、县卫生部门开业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出售中药材的应当出示本市区、县卫生局的中药材鉴定证明。

(四)出售大牲畜的应当出示村民委员会以上基层行政单位和兽医检疫证明。

(五)农民出售自养家畜应当出示兽医检疫证明。

(六)出售自有旧商品的,要出示身份证明,出售旧车辆的还应当出示车辆牌证。

第十四条 在职职工、在校学生,以及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退休职工、待业青年、无业居民,不准在集市设摊营业。

第十五条 集市管理办公室对同意设摊的国有、集体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含帮手、学徒)、行医和卖药人员等,按证换发设摊证和场标;临时照顾设摊的,由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放临时设摊证和场标。

第十六条 设摊证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集市管理办公室负责发证和管理。

第五章 交易活动和价格管理

第十七条 在集市设摊营业,必须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八条 经营准许自由上市、自由交易商品的,必须在政府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不准随地设摊;批量交易的只准在指定的贸易货栈、批发市场和集市内进行,不得场外交易。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在本市粮店、商店、菜场以零售价格购得的商品,加价后再在本市集市上出售。

第二十条 凡在集市进行批量交易,均应当使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发票,作为进货者的进货凭证。

第二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购进商品,必须有进货凭证;经营活动,应当建立帐册。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集市经营商品,必须按质论价,买卖公平。

国有、集体企业在集市出售商品,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的价格规定。

个体工商户出售从国有、集体企业批购的商品,应当执行国家的价格规定。出售自产或者自行组织的商品,政府物价部门有限价规定的,应当执行限价规定;没有的,由购销双方自由议价。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集市经营商品,必须保证质量;经营副食品、食品和饮料还应当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并接受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管理。

集市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管理。

第六章 集市管理费和兽医检疫费

第二十四条 集市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是:

(一)单位和个人出售大牲畜,国有、集体工业销售自产产品,国有、集体商业销售工业品,均按商品成交额的1%计收。

(二)单位和个人出售农副产品、旧货、副业产品,个人出售工业品、手工业品,均按商品成交额的2%计收。

(三)凡经营修理服务业或者饮食业,按营业额的1%计收,行医、卖药的按营业额的2%计收。

第二十五条 国有、集体商业受命出摊营业,调节供求,平抑市价的,可以免缴管理费。

第二十六条 兽医检疫费标准,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兽医检疫部门在检疫时收取。

第二十七条 收取集市管理费及兽医检疫费时,必须发给与收费额相同的收据,收据上必须有收费单位印章。

第二十八条 集市管理机构要加强对集市收费的监督、检查;发现乱收费和徇私舞弊现象,应当立即制止、纠正。

第七章 违章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 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区别不同情节给予处理:

(一)未经批准,从事购销活动或者无证经营的,予以教育制止;不听教育的,处以商品价值30%以下的罚款。

(二)经批准进入集市设摊经营的固定商贩,不按规定亮证经营、明码标价的,予以教育;不听教育的,处以当天商品销售额20%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不按指定地点设摊交易的,劝其到指定地点交易;不服从规劝的,处以商品价值20%以下的罚款。

(四)偷逃集市管理费的,责令补交,并可以根据情节,加处应交管理费1至5倍的罚款。

(五)出售文物、珠宝、玉器、金银及其制品和国家规定不准上集市的外货的,责令其到国家指定的收购单位交售;已售出或者倒卖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六)出售不准自由上市交易的工业品和农副产品,如商业部门需要,可予收购;已售出的,处以销售额50%以下的罚款。

(七)从本市粮店、商店、菜场套购计划粮食或者工业品、农副产品,在集市上加价出售或者换取其他商品的,没收其部分或者全部的商品和货款;屡教不改的,加处其非法所得或者换取商品值1至5倍的罚款。

(八)买卖计划票证或者以票换物的,没收票证、商品及非法所得;屡教不改的,加处其非法所得或者换取商品值1至5倍的罚款。

(九)抬价抢购,转手倒卖的,按规定处以罚款。

(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缺尺少秤的,责令其赔偿消费者损失,没收以假充真商品;屡教不改的,处以出售商品值1至5倍的罚款,其中属工商企业或者有证个体工商户,可以并处短期停业,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十一)无证游医、药贩在集市行医或者卖药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及药品。

(十二)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视不同情节给予处理。

第三十条 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欺骗消费者,非法牟利的,由计量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出售幼鱼、幼蟹及偷、抢、毒、炸水产养殖品的,按《上海市水产养殖保护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违反卫生管理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分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本市卫生、市容环境卫生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税务管理的,由税务部门依照税法处理。

第三十五条 违反兽医检疫管理的,由畜牧兽医部门依照《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没款,应当出具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财物收据。

罚没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

第三十七条 集市管理人员纪律松弛,工作不负责任,假公济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必要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屡教不改的,是派驻干部,由派出部门进行处理;是集市协管员,除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外,应当及时撤换;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也适用于经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菜场附近交易点。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所称的以下,均包括本数。

第四十条 本细则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自1986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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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职工工作综合评价考核方案_实施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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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作综合评价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市沪教院实验学校发展规划》为纲领,进一步推进我校管理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增强职工的服务与责任意识,提高职工为教育教学服务的质量,建设一支品德优秀、业务精良的职工队伍,以适应推进学校在省一级学校基础上稳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与全面客观的原则。考核要以事实为依据,以考察和发现成绩、优点为主,突出实绩和贡献,并以此为主要评价标准,采用多角度、多层次的评价手段,把统一管理和自主考核有机结合起来。

2、坚持敬业爱岗与服务育人的原则。考核要侧重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效与时效。侧重为教育教学第一线服务、为教师和学生服务的实绩。

3、坚持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的原则。考核要突出日常工作的落实,突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突出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

4、坚持优质服务和改革进取的原则。考核要强调职工的工作态度以及主动性、积极性,强调职工创造性地工作,强调有利于职工办事效率、服务意识等各项能力的不断提高,不断进行改革和调整。

三、考核内容

以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常规、工作业绩与自身发展作为年度考核的一级指标。

五、考核方式

1、采用自我评价、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同事评价、领导评价的方式,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调查问卷与访谈相结合组织评价。

2、阶段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3、考核程序为个人述职、民意测评、领导小组评价。

六、考核等级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90-100分)、称职(70-89分)、基本称职(60-69分)、不称职(59分以下)四个等级。

2、考核结果作为职务和工资晋升、奖励和辞退的主要依据。考核称职以上的,给予奖励及按学校有关规定晋升职务或工资;学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的按规定再培训,合格后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附《职工综合评价考核表》

xx市沪教院实验学校职工综合评价考核表   (         学年度) 姓名

姓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来校工作 时间

所在部门

工作岗位

自评分

个人述职报告(总结)

奖惩情况

学生评价

同事评价

家长评价

考核结果 考核得分

考核等级

考核领导小组意见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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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微信公众号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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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保定市人大会党组书记马誉峰建议,尽快出台微信公众号管理细则

马誉峰提出,微信公众号的健康发展需要基于程序健全下的公平网络环境,然而当前微信公众号官方所设定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却较为粗放,没有设置投诉理由分类,且投诉人无需承担责任,恶意举报、无故投诉也因此成为网络一害。

由于公众号面向人群较广、受众思想较为复杂等原因,损害公众号利益的情况经常出现。一些积极宣传正能量的微信公众号所发布的原创正能量作品,以及正面的报道、发布的信息,常遭受恶意投诉。当公众号管理方申诉时,却只能得到制式的“此内容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请查看对应规则”的简单回复,至于法犯哪条,概不说明,导致被投诉人一头雾水,无从申辩。按照民事法律“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理应由投诉人举证,而不是被投诉人举证。投诉人的个人信息理应保密,但其投诉理由必须公开,这是投诉人的义务,也是被投诉人的权利。

马誉峰建议,尽快出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自媒体管理细则。在解决有法可依的同时,不断加大监管与执法力度,切实强化政策导向,在充分发挥网络积极性的同时,充分保护自媒体、原创作者的积极性,按照管理细则引导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自媒体迈进良性发展轨道。同时,加强申诉管理,维护原创者权益,严防乱投诉等恶意阻挠自媒体发展的行为。如确定是恶意举报,必须拿出具体措施并给出相应惩罚,切实遏制乱投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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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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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是造成人类死亡的第二大原因,全球大约有一半吸烟者最终死于吸烟所导致的疾病。青少年更是其中受害严重的群体。为了落实“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的控烟工作,促进健康成长,我校组织全校师生开展无烟日活动,让每一个学生都参与到活动中来。

一、活动主题:

我要健康成长,我爱无烟环境

二、活动时间:

5月30日-6月5日

三、活动内容:

1、根据世界无烟日的主题,积极开展“无烟校园”健康教育主题活动,结合健康教育广播、10分钟队会、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在校园内营造戒烟、拒绝吸烟的健康氛围。

2、上一节“吸烟有害健康”健康教育课。

要求:健康教育教师自行设计一节有关吸烟与健康的健康教育课,课后组织学生讨论并写下心得体会。

3、组织全校学生参加“吸烟的危害”主题升旗仪式。

4、组织各班开展“我要健康成长,我爱无烟环境”主题班队会。

5、出好一期相关内容的黑板报。

要求:围绕青少年拒绝吸烟、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对戒烟的建议,如何争做校园禁烟小卫士等。

6、组织各班开展“签名活动”活动,小手牵大手,告诉家人吸烟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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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县社会救助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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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各乡镇民政办:

为进一步加大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良好的舆论氛围,让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理解、支持和监督民政工作,推动我县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打造强势民政,更好地为弱势群体服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以电视媒体、网络媒体等为载体,宣传社会救助政策,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打造强势民政,更好的为弱势群体服务,为推动蒙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社会救助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县民政系统成立社会救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社会救助宣传周活动的协调、保障工作。

三、宣传的主要内容

民政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大病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等民政民生工程的政策、救助对象、申办流程等内容。

四、宣传活动安排

1、4月28日在历史文化广场举行以 “宣传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题的社会救助宣传活动,为期一天;

2、4月29日至4月30日,出动宣传车到乡镇进行宣传;

3、5月1日至5月4日,各乡镇在村村通广播中播放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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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9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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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权利,更好地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各级各类公办、民办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区域性教职工代表大会、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教育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学校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方针,确保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发挥教职工主力军作用的重要平台。

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开展工作;组织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出的有关决议和决定,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

第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个人的利益关系。

?第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

第七条? 公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听取和审议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校务公开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审议通过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教职工聘用聘任、考核、奖惩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及其他校内分配方案,学校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三)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福利费管理使用、教职工生活福利和教职工住房分配、管理与使用办法,困难教职工补助办法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五)其他职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学校党政工协商确定,需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民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可结合自身实际,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学校关于学校发展、建设、运行情况工作报告、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实行校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奖金分配方案、教职工考核奖惩办法、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医疗制度、社会保险费缴纳、教职工福利基金和公益金使用方案及劳动安全卫生方案等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安全的事项,学校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三)协商议定校务公开具体内容、工资集体协议、裁员方案、女教职工特殊保护措施、教职工培训计划、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四)监督学校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实行校务公开,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缴纳教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情况;

(五)民主评议管理人员,并提出奖惩建议;选举、罢免教职工董事、监事及教职工参加平等协商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代表。

(六)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学校与学校工会协商确定,需要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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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代表

第十一条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和劳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以学院、系(部、所、年级)、室(组)为单位直接选举产生。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届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在全体教职工总数中所占比例,可结合本校实际,在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中规定。一般情况下的比例为:

(一) 教职工人数在80人以上,代表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50%;

(二) 教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上,代表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30%;

(三)教职工人数500人以上,代表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20%;

(四)教职工人数1000人以上,代表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15%,原则上不超过400人;

(五)教职工人数5000人以上,代表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8%,原则上不超过500人;

(六)教职工人数10000人以上,代表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5%,原则上不超过600人。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一线教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人数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0%;其他人员不超过20%;少数民族教职工代表应当不低于其在本校教职工中所占比例,青年教职工、女教职工和民主党派教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第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向选举单位教职工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选举单位教职工全体会议有权更换或者撤换其所选举的教职工代表。选举、更换和撤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程序,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予以明确规定。

第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权利:

(一)对本校涉及教职工权益的事项有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和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意见、诉求的权利;

(三)对本校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办法、方案和落实提案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本校领导干部进行评议监督;

(四)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向教职工群众征集大会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质询和监督;

(五)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权参加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巡察巡视、质询等代表团(组)活动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活动;

(六)因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或经本单位同意,参加工会组织的行使教职工代表职权的其他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的,其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受影响。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关于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任务;

(三)办事公道,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及时向本选举单位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教职工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教职工代表选举,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候选人一般应多于正式代表名额的20%,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应有本选区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参加方为有效,当选的代表应当获得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

第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的管理:

教职工代表在任期内退休、调离本校或离岗6个月以上,其代表资格终止。在本校内部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参加调入部门代表团 (组)活动。代表连续一年以上不能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的,其代表资格不予保留。代表出现缺额,应及时补选。

教职工代表因违法违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被学校开除、无故不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而严重失职、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教职工代表的义务而失去选举单位教职工信任的,原选举单位教职工有权要求撤换。

第二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列席代表与特邀代表: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一般为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领导干部、工会干部或其他管理人员;特邀代表一般为有影响、有声望的专家、学者、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领导、获得较高荣誉称号的教职工或其他具有相当代表性的人士。

(二)列席或特邀代表由工会提名,经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确定。列席和特邀代表人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总数的20%。

(三)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当选为主席团成员。

第四章? 组织规则

第二十一条? 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由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须有正式代表总数的2/3以上代表出席方可召开。

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工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办法、方案和教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办理情况,应当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3年或5年为一届,届满应当及时进行换届选举。

第二十四条? 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应当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而未提交的,学校就此事项作出的决定无效。

第二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本细则规定确需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外,其他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委员会召集由教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或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组成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其结果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教职工代表大会对联席会议通过的事项具有最终审定权。

第二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决定的事项,对学校及全体教职工都具有约束力,应当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应到会正式代表半数以上同意和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八条?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及教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由学校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九条?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承担以下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相关规定,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工会提交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报告,报告内容为拟召开教代会次数、上次换届时间、本次召开日期、主要议题议程、选举方案和大会筹备委员会建议机构及名单。

届中会议,报上级工会备案。

(二)制定选举方案,组织各选举单位教职工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三)提出教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建议,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和会务工作。

(四)提出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设立方案及建议人选;提名教职工董事、教职工监事和学校劳动人事关系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五)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进行民主管理、参政议政程序方法的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教职工代表的素质。

(六)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进行调查研究,征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办理、落实提案的情况。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各代表团(组)及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活动,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组织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教职工代表巡视、监督和调查研究。

(八)建立教职工代表联系与管理制度,受理教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

(九)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十)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为学校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第三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任务。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一)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一般由3-7人组成,其成员在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中选举产生。

(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根据学校实际需要设定,

一般可设提案工作、民主评议、教育教学、规章制度和生活福利等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其任期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同。

(三)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主要职责:

1、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相关专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2、收集整理、讨论研究相关意见、建议,制定方案草案;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专门工作的决议或决定情况。

第三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接受大会主席团的领导。大会主席团成员在正式代表中推选,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党政工主要领导,一线教职工代表应当超过半数。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一般设常务主席1人和执行主席若干人,由大会筹备委员会或本届工会委员会提名,在第一次主席团会议上举手表决通过。

常务主席的职责,主要是研究处理大会的有关重大问题和主持召开主席团会议。大会执行主席的职责,是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按照大会日程和议程,主持全体代表大会。

大会主席团可视实际情况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大会主席团的主要职责:主持召开大会,领导组织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研究需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事项;听取和汇总各代表团(组)对各项会议议题的讨论意见和建议;研究需要提交大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组织大会审议文件的修改、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六章 工作制度

第三十三条? 学校应根据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完善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任务的各项相关制度。一般包括基本工作制度、有关会议制度、教职工代表活动制度、专项工作制度等。

(一)基本工作制度。学校应按照本细则研究制定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是学校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工作依据和操作规程,力求明确具体,切实可行。要根据学校的发展和教职工队伍变化及时进行修订。

(二)有关会议制度。学校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会议制度,确保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落实。会议制度一般有联席会议制度、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会议制度、代表团(组)会议制度、代表质询会议制度等。

(三)教职工代表活动制度。教职工代表活动制度是教职工代表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一般有:教职工代表调查研究制度、教职工代表巡视督查制度等。

(四)专项工作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项工作制度一般包括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代表选举及管理办法、提案征集处理办法、教职工代表大会档案管理制度、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制度、代表培训制度、代表述职制度、教代会评估办法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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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大会召开

第三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分为筹备阶段、预备会议、正式会议和闭会期间四个阶段。

(一)筹备阶段主要任务:

1、成立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学校党、政、工负责人组成,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工会主席为副主任之一。筹备委员会通常设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提案组、会务组等若干临时工作小组。

2、工作小组分工:

——秘书组主要负责起草领导讲话、上报文件、大会报告、大会总结及其他大会文件、函件;负责大会记录,收集和整理代表讨论情况及意见、要求;按主席团会议指示,修改报告、决议(草案)等。

——组织组主要负责提出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方案、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制定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名额分配,制定代表选举条件、选举办法,代表团(组)划分方案。组织代表选举,审查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组织代表资格审查、大会选举专门工作委员会、集体协商代表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代表;制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方案及程序,编印民主评议表、民主测评表,组织领导干部民主评议与测评工作。

——宣传组主要负责会前、会中、会后宣传教育、大会新闻报道,重点代表、英模人物专访、大会精神宣传解读;编写会议简报、新闻通稿;媒体联系与接待、收集媒体评论、友邻学校函电、贺信;会议宣传专版专栏制作、评比与表彰;会议期间的文化艺术活动安排与组织。

——提案组主要负责提案征集与审议工作。起草印发提案征集通知;指导各代表团提案初审工作;负责提案专业会审;起草提案工作报告;收集大会分组审议立案提案情况、起草大会审议通过提案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务组主要负责大会会务保障工作。负责拟定会议议程、日程、编制会议经费预算。设计和布置会场,安排主席台座次;组织代表签到、分发大会文件和资料、安排代表食宿、保健医疗及交通工具;按照大会日程安排组织大会,承担大会的各项联系、联络与通知、统计工作;处理会议期间的会务保障事项;负责大会会场和代表驻地的安全保卫工作等。

(二)预备会议阶段主要任务:

教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全体代表参加。预备会议通过各项议题可以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预备会议主要议程:

(1)听取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情况报告;

(2)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或代表增补情况的说明;

(3)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议程;

(4)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

(5)通过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方案;

(6)教代会换届时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组成方案;

(7)通过、决定大会其他事项。

(三)正式会议阶段主要任务:

1、大会开幕式主要议程:

(1)学校行政负责人作学校工作报告。

(2)有关负责人作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3)提案委员会(小组)负责人作提案工作报告。

(4)有关负责人作校务公开工作报告或其他专题报告。

(5)工会负责人就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召开联席会议所决定的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向大会做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6)教代会和工代会合开的,应当增加以下内容:学校工会主席作工会工作报告;学校工会财务负责人作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作经费审查情况工作报告。

原则上学校应分别召开教代会和工代会。

2、召开代表团(组)会议:

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会议报告、文件、方案、各项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讨论、审议,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归纳整理后向主席团报告。

3、大会选举与表决:

(1)教代会换届时组织选举新一届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

(2)教代会和工代会合开的,如遇工会换届,应组织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3)对大会决议、决定、方案进行表决;

(4)宣布选举或表决结果。

4、按民主评议方案组织民主评议领导干部。

(四)闭会期间主要任务:

1、学校向各部门和教职工提出贯彻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的计划、要求;各代表团(组)和代表,向各自的选区传达大会精神,组织和带领全体教职工落实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按照教职工代表大会赋予的职能要求开展工作。

3、组织代表团(组)活动、代表调查研究活动、监督检查活动、巡视咨询活动等。

4、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或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专门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急需解决的问题。

第八章? 提案工作

第三十五条? 提案是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是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教职工智慧、表达教职工诉求的重要渠道。

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在教代会召开前至少15天,将提案征集表发给代表,在教职工群众中广泛征集提案。

(一)提案内容。主要为本校改革发展、学科建设、校风学风教风、师德师风建设、建功立业、创先争优竞赛、教职工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工资奖金分配、生活福利待遇以及牵涉到本校内涵建设、长远发展、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二)提案原则。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原则。即所提提案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以内。二要符合学校职权范围的原则。即所提提案必须是学校权限所能解决、安排、处理的提案。三要符合议大事的原则。即提案人所提提案必须是关注学校整体建设、学科建设、质量建设和教职工群体利益和全面发展等重大问题的提案,个人意见、个人建议不宜提交大会审议。四要符合规范填制的原则。即提案人必须遵守提案格式,工整填写,一事一案,提案由一名或多名正式代表提出,两名(含)以上正式代表附议;一案多事或没有附议人的提案为废案,不得提交大会审议。

(三)提案处理。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将立案提案,以书面形式转交学校主要行政领导,由行政领导召开提案处理专题会议,对提案进行逐条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在提案处理单上签署意见,明确处理部门与落实时限。对于条件不具备或近期不能办理的提案,要做出解释。

立案提案的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要向提案人进行反馈,征求提案人对提案落实情况的意见。

(四)提案检查。提案委员会(小组)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要随时检查和督促。

(五)提案奖励。学校应对优秀提案、落实提案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九章? 民主评议

第三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是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评议监督权的重要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重要内容,也是教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的重要体现。

第三十七条?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在本校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民主评议工作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民主评议工作。

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可以和各级党组织考核领导干部工作、年终考核等工作结合进行。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负责对辖区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并将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学校和主要领导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九条? 各地(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可根据本细则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

第四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科技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同时废止。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由自治区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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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_细则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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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为保证产品质量,决定对化学试剂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制定了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

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84)54号文件及原国家经委(84)526号文件精神,为保证产品质量,决定对化学试剂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实施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生产许可证)发放范围是225种化学试剂中有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产品(见附件一)。

第三条 凡生产和进口分装第二条规定的化学试剂产品的企业,不论其隶属关系和经济性质,都要向化学工业部提出申请,由化学工业部统一组织审核,发放生产许可证。其他部门、地区和单位无权发证(包括临时许可证、准产证等)。

第四条 企业申报生产许可证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1.必须持有本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与申请生产生产许可证产品相符的营业执照和计量部门颁发的三级计量合格证书。

2.产品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

3.产品必须具有按规定程序正式审批的正确完整的生产工艺规程(进口分装产品除外)。

4.必须具备按工艺规程规定的生产装备(进口分装产品除外)。

5.必须具备按技术标准规定的检测仪器和设备(见附件三)。

6.必须有一支专业技术队伍,在专职质量检验测试机构,并具有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和经培训获得上岗操作证的化验人员。

7.必须具有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基本管理制度。企业具备上述必要条件方能取得申报资格,否则不予受理。

第五条 实施生产许可证监测中心是化学工业部化学试剂监测中心,其职责是:

1.负责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质量检测,检查监督并指导化学工业部化学试剂各地区监测站和省级监测站的工作。

2.负责向化学工业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提供产品检测结果,并写出检测报告。

3.在化学工业部地区监测站或省级监测站与被检单位在产品检测方面发生争执时,有权仲裁。

4.负责组织化学试剂行业检验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全行业的测试水平。

5.化学工业部在全国六个大地区设有下列地区化学试剂监测站(以下简称地区监测站),协助化学试剂监测中心工作。

化学工业部华北地区化学试剂监测站——设在天津化学试剂研究所

化学工业部华东地区化学试剂监测站——设在上海化学试剂总厂

化学工业部东北地区化学试剂监测站——设在沈阳新城化工厂

化学工业部中南地区化学试剂监测站——设在广州化学试剂厂

化学工业部西南地区化学试剂监测站——设在成都化学试剂厂

化学工业部西北地区化学试剂监测站——设在西安化学试剂厂

第六条 凡本细则第二条规定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有关生产企业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向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单列市化工厅局、(公司)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简称地方许可证办公室,下同)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的企业,作自动弃权处理。

第七条 企业申请书(见附件二)要逐项如实填写。地方许可证办公室接到申请后,根据化学工业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和化学试剂省级监测站或所在地区监测站,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提出申请的企业严格按本细则第四条所规定的条件及《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和审查,在填写审查考核结果后将《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和《申请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考核表》一式五份送化学工业部化学试剂监测中心。监测中心签署意见后报化学工业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审核。

第八条 产品质量检测是在地方许可证办公室统一组织下,由化学工业部化学试剂监测中心或地区监测站会同省级监测站按本细则的考核办法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填入《化学试剂产品质量检验情况汇总表》一式五份送化学工业部化学试剂监测中心。

第九条 经检查审核,凡符合发证条件者,由化学工业部生产许可证领导小组审批后发给生产许可证,并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 新申报企业经检查审核不合格者,允许进行一般不超过半年时间的整顿,再次提出申请并交申报费。第二次审查仍不合格者,取消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的资格。

第十一条 企业对生产许可证颁发和注销有异议时,可向化学工业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复审。复审不服时,企业可向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申请裁决。复审和裁决所需的检测费、审查费,由败诉方支付。

第十二条 根据化学试剂产品的特殊性,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采用正、副本制。凡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发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作为正本,每种产品发给《工业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无正本,副本无效。

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标记和编号:

正本编号:XK13-001-(X记号前两位代表省别,后两号代表厂别)。

副本编号:接正本编号I(X记号代表225种化学试剂产品序号,I代表产品级别)。即XK13-001- Ⅰ为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凡获证产品必须在产品标签上注明获证编号。

第十三条 生产许可证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5年。

第十四条 生产许可证到期或虽未到期,而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作了修改的产品,要按新标准执行,否则发现不合格者,按本细则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有关规定注销生产许可证。

第十五条 已取得产品许可证的企业要加强对产品的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化学工业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将组织定期复查和不定期抽查。地方许可证办公室也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将获证产品纳入本地区定期监督检查的《受检产品目录》。发现不合格产品或不具备生产或测试条件者,限期半年整顿,再经检查仍不合格者,按本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注销生产许可证。

第十六条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注销或收回其生产许可证。

1.产品质量经复查不合格,注销相应的副本。

2.经复查企业不具备生产或测试条件者,注销相应的正本。

3.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撤销的,收回相应的副本。

4.国家决定淘汰或停止生产的产品,收回副本。

5.将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转让其他企业使用的,注销正本或副本。

6.企业转产,不再生产化学试剂或副本全部被注销(收回)者,收回正本。

第十七条 生产许可证注销后,企业必须将已注销的生产许可证交回化学工业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同时停止该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并报国家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 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和销售该类产品。违者按原国家经委等六部委经质〔1987〕180号文“关于实行《严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的规定》的通知”处理。

第十九条 凡申请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都要向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缴纳生产许可证申报费。向检测单位缴纳检测费,作为产品检测、审查人员的旅差费和管理费(包括申请费、会议费、资料费等)、工作费用。

收费标准和办法:

1.凡申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向所在地方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缴纳700元的申报费,由地方许可证办公室将其中70%(490元)交化学工业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开户银行及帐号:北京地安门分理处8901512,汇款时须注明“许可证”字样)。

2.产品检测费,每抽检一个规格的样品,企业应向当地检测单位(省或地区检测站)交纳300元的检测费。检测费的70%留给检测单位,30%上交。将上交部分汇至化学工业部化学试剂监测中心(开户银行及帐号:北京工商银行九龙山分理处144038-41,汇款时须注明“许可证”字样)。

第二十条凡申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只承担本细则规定费用,不再承担其他费用。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化学工业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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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小学象棋兴趣小组活动实施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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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从健身体育出发,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及自我锻炼的意识。根据学生生理和心理特点,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活动的空间,改变原有的教学模式,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充分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挖掘学生内在潜力,尊重每个学生的个体差异,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培养学生创新意识。通过多种教学方式,培养学生自学、自练、互评能力,在愉悦的气氛中完成任务。

二、活动内容:

主要是短绳和长绳练习,跳绳是深受小学生喜爱的体育教材内容,经常进行跳绳,对于促进运动器官的发育和内脏机能的发展有重要的作用,尤其能够对发展弹跳力和提高灵敏、协调、速度、耐力等身体素质具有显著的效果。本课结合新课程标准的理念,根据二年级学生身心特点,将跳绳教材游戏化,培养学生练习的积极性,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采用分层次教学的方法,满足学生们的不同需求,确保每个学生都受益,通过游戏提高团结、协作、竞争以及群体意识和集体荣誉感,使学生得到全面的发展,在学习中体会快乐,在运动中体验成功的同时培养学生的终身体育意识。

三、兴趣小组训练要求:

师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训练内容。

四、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

1.训练时间安排:每周二下午第四节活动课。

2.活动场地:体育场。

五、兴趣小组达成目标:

通过近一个学期的课余训练,拟成以下目标:

1、单摇

2、花样跳

3、集体项目需求编排新颖,配合默契、协调。

4、让每一个成员都热爱跳绳,并把跳绳作为自己日常的一种锻炼身体的常备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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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程施工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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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高新基地Ⅰ段地下室及2、5、7号楼室外工程位于太白南路以东、电子四路以南。建筑面积平方米,由陕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

二、小区道路灰土基础施工方案:

施工前,应作好水平高程的标志,在地坪上钉好标高控制的标准木桩。将地坪上的积水或杂物、垃圾等有机物清除干净。室外道路为400mm厚3:7灰土回填,分二皮回填,每皮200mm厚,压实系数≥0.94。拌合时必须均匀一致,至少翻拌两次,拌合好的灰土应与灰样颜色一致。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设计压实系数,土料种类、施工条件等,合理确定土料含水量控制范围。并根据厚度、面积、计算施工时需要添加的灰土量。铺灰土的厚度和夯打遍数等参数。夯打密实:夯打(压)的遍数应根据设计要求的干土质量密度或现场试验确定,一般不少于三遍。人工打夯应一夯压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接,纵横交叉。灰土、素土回填每层夯(压)实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灰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设计要求时,才能进行上一层灰土的铺摊。若含水量过大应翻松、晒干,防止出现橡皮土。

1、找平与验收:灰土最上一层完成后,应拉线或用靠尺检查标高和平整度,超高处用铁锹铲平;低洼处应及时补打灰土。

2、雨期施工:基槽灰土回填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应防止地面水流入槽坑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上遭到破坏。雨天施工时,应采取防雨或排水措施。刚打完毕或尚未夯实的灰土,如遭雨淋浸泡,则应将积水及松软灰土除去,并重新补填新灰土夯实,受浸湿的灰土应在晾干后,再夯打密实。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要配备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或配合比错误。

3、灰土地基打完后,应及时进行基础的施工和地坪面层的施工,否则应临时遮盖,防止日洒雨淋。

4、应注意的质量问题:未按要求测定干土的质量密度:灰土回填施工时,切记每层灰土夯实后都得测定干土的质量密度,符合要求后,才能铺摊上层的灰土。

5、灰土配合比不准确:土料和熟石灰没有认真过按配合比,或将石灰粉花洒在土的表面,拌合也不均匀,均会造成灰土地基软硬不一致,干土质量密度也相差过大。应认真做好计量工作。

6、灰土表面平整偏差过大,致使地面混凝土垫层过厚或过薄,造成地面开裂、空鼓。认真检查灰土表面的标高及平整度。

7、施工时严格执行施工方案中的技术措施,防止造成灰土水泡。

三、小区道路混凝土施工方案:

小区道路为200mm厚C25混凝土面层,砼的浇灌和振捣,是保证安全和砼工程质量的关键,应分块捣制,振捣密实,随打随抹平,每块道路长不大于6米,沥青砂子或沥青处理松木条嵌缝。对于现浇砼工程施工,根据本工程的结构特点和施工方案的特点,组织分段分层浇水施工,确定每工作班和每工程量,根据现有设备条件,严格按照《砼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以确保砼工程质量。

1、模板和支架应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符合设计要求,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2、检查的具体内容,模板的尺寸、位置、垂直度、支撑系统是否牢固,模板接缝是否严密,浇捣前,模板内的垃圾,周围材料是否清除干净。模板是否浇水湿润,有无积水等。

3、检查完毕后,做好隐蔽工程纪录。

4、浇捣砼时,应清除淤泥和杂物,并有排水和防水措施。

四、浇捣砼应注意的问题

1、严格控制好砼的配合比和塌落度。

2、砼的浇捣方向和砼数量的控制高度,严防超重。

3、砼自由倾落高度不宜超过2m。

4、根据工程需要和气候特点,应准备好抽水设备、防雨、防暑等物品。

5、浇捣的时间间隔:浇捣混凝土应连续进行。当必须间歇时,其间歇时间应尽量缩短,并应在前层混凝土凝结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前层混凝土凝结时间的标准,不得超过规定值。否则应留施工缝。

6、采用振捣器捣实砼时,每一振点的振捣时间,应将混凝土捣实混凝土捣实至表面呈现浮浆和不再沉落为止。并应尽量避免碰撞模板。

7、表面震动器,其移动间距应能保证震动器的平板覆盖已振实部分的筒边缘。对于表面积较大的平面构建,最好先用插入式振捣后,再用平板震动器振实。

9、浇筑应按施工方案合理分段、分层进行,浇筑应室外气温较高时进行,但砼浇筑温度不宜超过28℃。

五、现浇砼道路的技术要求

1、施工缝的处理,在砼施工缝处继续浇筑砼时,其操作要点见表:

已浇筑砼的最低强度>1.2Mpa

已硬化砼的接缝面

1、将水泥浆膜、松动石子、软弱砼层的旧浆等彻底清除;

2、用水冲刷干净,但不得积水;

3、先铺与砼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厚度10-15mm。

新浇筑的砼

1、不宜在施工缝处首先下料,可由远及近地接近施工缝;

2、细致捣实,使新旧砼成为整体;

3、加强保湿养护。

2、现浇砼结构的允许偏差

3、应具备的技术资料:商砼应有砼出厂合格证及原材料试验报告。砼试块实验报告及质量评定记录。配合比、计量、搅拌、养护和施工缝处理的施工纪录。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纪录。

六、安全措施

1、使用前检查各部应连接牢固,旋转方向正确。

2、振捣器不得放在初凝的混凝土、地板、道路和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如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切断电源。

3、插入式振捣器软轴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并不得多于两个弯,操作时振动棒应自然垂直的沉入混凝土,不得用力硬插、斜推,也不得全部插入混凝土中。

4、振捣器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混凝土粘结在电动外壳上妨碍散热。

5、作业转移时,电动机的导线应保持有足够的长度和松度。严禁用电源线拖拉振捣器。

6、振捣器与平板应保持紧固,电源线必须固定在平板上,电器开关应装在手把上。

7、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8、作业后,必须做好清洗、保养工作。振捣器要放在干燥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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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实施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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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实施 项目。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受托方实施 项目。

二、委托方责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受托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 不得委托受托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 其他受托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受托方责任:

1.在委托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实验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5.承担合同价款取得的相关税费。

6. 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的设备材料及相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

7.其他应由受托方承担的义务。

四、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1、 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为 万元,项目完成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1.委托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负责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现商业机密泄露问题,受托方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受托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受托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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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创建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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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定,扎实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深化中小学德育序列化工作,全面提升广大师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市教育局决定大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特制订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宗旨,认真落实《晋中市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20xx年)(市厅发〔20xx〕19号)和《“市民素质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校园“培德健体”工程,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实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学校德育管理更加规范,教师职业形象更加优良,师生举止言行更加文明,校园卫生环境更加整洁,学校育人氛围更加浓厚,学校各项工作达到文明城市创建的标准,确保高水平地通过省检查组的考核验收。

三、重点工作

1.组织文明常识培训。要开设文明礼仪教育课程,依托《晋中文明常识读本》,组织全市道德模范、行业名人、党员干部、专家学者等,通过事迹报告、现场交流、座谈研讨、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全体师生进行文明礼仪、励志成才、勤俭节约、法律科普、心理健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知识培训,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市民素质提升组;开展美德少年评比,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引导青少年在家做好孩子,在校做好学生,在社会做好公民。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以“八个倡导、八条禁令”为准则,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各学校每学期要至少开展1次“学生评教师、教师评校长、家长评学校、校长教师访家长”为内容的“三评一访”活动;建立完善师德评价体系,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评模、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积极开展先进人物学习活动,学习和宣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和省市级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

3.抓好学校常规管理。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结合“六大创建”活动,制定学校“日常管理细则”,开展文明学校、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食堂评比,做到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用水用电勤俭节约、校园广播音量适度、国旗升降操作规范、课间活动井然有序、楼道走廊轻声细语、社团活动丰富多彩、校园文化特色鲜明、师生关系民主和谐、校容校貌健康向上“十个规范要求”。

4.规范师生文明行为。要参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文明出行、文明观演、文明游园、文明排队、文明用语、文明餐桌、文明养犬、文明装修、文明娱乐、文明停车等“十大文明行为引导”项目,结合“八大习惯”养成教育,制定符合教师和学生特点的“一日常规”,开展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比,引导他们在校外自觉做到言谈举止、公共场合、与人相处、行路驾车、旅游观光、网上交流“六个文明有礼”,在校内自觉遵守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待人接物、尊老爱幼、出入校园、运动集会、读书学习、劳动值日、就餐消费、环境卫生“十项文明公约”。

5.强化志愿者社会实践。要组建学生志愿者队伍,并进行登记注册,写清楚成立时间、主管部门、人员组成等,注册人数占学生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0%;制定鼓励学生参与志愿者服务的措施,做好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工作;定期组织学生志愿者,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文明交通以及文化、科普、环保、卫生、全民健身等各种志愿者服务活动。

6.丰富主题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晨会、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综合实践课,以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

①“中国梦”系列活动。认真学习关于“中国梦”系列讲话精神,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组织贴近时代、贴近生活的教育活动,把“中国梦”变成学生的“成才梦、报国梦、创新梦”,让广大青少年成为“中国梦”的追梦人、实践者。

②节约与诚信教育。开展“低碳经济与低碳生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节约资源能源理念,纠正奢侈浪费现象,大兴勤俭节约之风;经常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与实践活动,培养广大师生的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

③“我们的节日”活动。利用“七一”、“八一”、“十一”及“九月份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加强爱国主义、民族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深入挖掘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组织开展感恩教育,加强传统美德教育,增强未成年人对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写作模板

④中华经典诵读。利用校园文化节、科技节、读书节,组织多种形式的红色经典和传统经典诵读,让学生在诵读中学会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从小树立“读圣贤书、立君子品、做有德人”的思想。

⑤形势政策和国情教育。高度重视形势政策和国情教育,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基本理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结合国家重大政策事件,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内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形势政策和国情教育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县(区、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创建文明校园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机构,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党团、处室、年级齐抓共管、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2.全员参与。各县(区、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局域网、板报、宣传栏等渠道,加大宣传造势,鼓励教师、学生、家长全员参与,为文明创建活动献言献策。通过家校合作、共同参与,构建和谐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实现家庭、学校、社会的有效对接。

3.评比检查。各县(区、市)教育局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定期不定期地对学校开展检查,督促其按照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任务。市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深入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未按质完成任务、影响工作顺利进行,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

4.建全档案。各县(区、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文明校园创建的专门档案,并不断进行补充和完善。对文件中提到的每一项重点工作及其中的每一类活动都必须认真组织开展,评估检查时要提供相应的汇报资料和详实的活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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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六一儿童节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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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的:

为丰富我校师生校园文化生活,给我校儿童搭建一个培养能力, 展现才华的舞台,激发学生热爱生活、热爱学习、热爱校园的情感, 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让学生度过一个快乐、意义的“六一”国际儿 童节。以“六一”国际儿童节为契机, 扎实推进“4+2” 特色教育 活动, 全面落实素质教育。

二、活动主题: “中国梦、我的七彩梦”

三、活动内容和时间:

活动时间 20xx年 5 月 29 日 20xx年 5 月 30 日 20xx年 5 月 31 日

(上午 8:30—11:30)

活动内容 六一活动彩排 优秀绘画作品展 20xx 年“六一”

活动地点 学校舞台 学校操场 学校舞台

总策划 杨正军 杨凤萍 杨正军

文艺汇演

注:受天气影响,若调整的学校将作临时通知。

四、活动地点:

坪地场小学操场及学校舞台。

五、 “六一”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永刚 仪、任守洋、杨正军 勇、 王 伟、

副组长:金 成

六、 “六一”儿童节文艺汇演节目具体要求:

1、本次节目内容以反映庆祝“六一”儿童节为题材,要健康向 上、主题鲜明、题材新颖、富有感染力,突出少年儿童天真、活泼的 年龄特点。

2、节目形式以歌曲(独唱、合唱) 、舞蹈(独舞、集体舞) 、健 美操、童话剧、课本剧、小品、讲故事、诗朗诵、快板、器乐、武术、 杂技及语言类节目为主,由老师和学生共同创作编排。

3、每个节目要体现“精” 、 “新” ,每个节目时长不超过 5 分钟。

4、以班级为单位参赛,每个单位出 1 个节目,参赛节目由班主 任和其他科任教师调配时间进行指导与训练。

5、为了保证节目的质量,各单位在 5 月 16 日将节目内容、参演 人数上报学校少先队以便学校统一安排。

6、演出服装、伴奏带、道具由节目负责人自行解决。

7、各班的伴奏音乐,要精心挑选,必须下载 mp3 格式,同时提 前到少队处进行拷贝, 若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各班的原带也要准备好, 以防不能读碟的意外)

8、坪地场小学音乐兴趣小组组织一个节目。

9、坪地场乡幼儿园三个节目加入本次活动。

10、美术兴趣小组开展优秀绘画作品展,在展出前做好展出准备。

七、活动议程:

①举行游行活动→②请各位来宾和评委就坐→③举行升旗仪式→④ 请李校长作开幕词→⑤

请来宾代表讲话→⑥主持人宣布文艺汇演开 始→⑦颁奖仪式→⑧宣布活动结束。

八、具体工作分工:

1、文艺舞台布置以及场地规划组: 组 长:任(舞台设计和场地规划)

副组长:杨正军(负责具体工作指导) 成员:金x、郜、戴、王 x、王 x、黄x、 雷x、唐x、任 、白、黄(负责在星期五晚必须完 成布置舞台背景、铺设地毯、布置评委席以及音响安装)。

2、电子音响组: 毛、杨(负责收集各班级伴奏曲目、演出时协助按节 目单更换、负责播放每一个节目的音乐切换)

3、评委组: 唐x、甘、张、杨、余、代、张x、 任、王x、(秦x、陈、毛负责收集各位评委计分并雷芬, 累分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并 计算出总均分,按照分数评出名次后,秦仁新负责书写奖状)

4、后勤保障组:余、白x(负责活动的正常开支,并做好后 勤保障服务)

5、安全保卫组: 组长:任 成员:徐、徐x、秦 x以及各班主任(负责做好校园安 全保障工作,活动期间严禁学生出入校园,协助维护会场秩序)

6、主持人:郜x、黎 x、鲁 7、摄像:黄x 8、化 妆:班主任自己负责。

9、催场:王 x、黄x(按照节目单负责催促下一个节目的班级)

10、礼仪接待员:李x、杨、张x(负责接待领导和来宾)

九、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当场打分,去掉一个 最低分和去掉一个最高分,所有节目均按照总分排出名次。 2、按照名次评比出:一等奖 1 名(奖金 120 元); 二等奖 2 名(奖金 100 元); 三等奖 3 名、奖金 80 元;组织奖若干名(奖金 50 元) ; 十、注意事项: 1、各班班主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认真做好活动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2、 注意个人周边环境卫生, 不得在操场上和校园乱扔废弃物和垃圾。 3、各班主任必须指挥本班学生按指定区域、位置就坐,不得中途退 场。 4、比赛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评出奖次,进行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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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绩效考核方案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细则,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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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设计思路

(一)考核目的

为了全面并简洁地评价公司技术研发人员的工作成绩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结合技术研发人员的工作特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技术研发人员

(三)考核指标及考核周期

针对技术研发人员的工作性质将技术研发人员的考核内容划分为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考核。

(四)考核关系

由技术研发部门主管会同人力资源部经理、考核专员组成考评小组负责对生产人员的考核

二、考核内容设计

(一)工作业绩指标

工作业绩考核表

人员类型关键业绩指标考核目标值权重得分

研发人员新产品开发周期实际开发周期比计划周期提前天30

技术评审合格率技术评审合格率达到1025%

项目计划完成率项目计划完成率达到20%

设计的可生产性成果不能投入生产情况发生的次数少于15次

研发成本降低率研发成本降低率达到以上10%

技术人员技术设计完成及时率技术设计完成及时率达到30%以上

技术方案采用率技术方案采用率达到25%以上

技术改造费用控制率技术改造费用控制率达到25%

技术服务满意度相关部门对技术服务满意度评价的评分在10分以上

技术资料归档及时率技术资料归档及时率达到10%

(二)工作态度指标

工作态度考核表

标准得分标准得分标准得分标准得分

工作责任心强烈30有24一般18无630

工作积极性非常高25很高20一般15无525

团队意识强烈25有20一般15无525

学习意识强烈20有16一般12无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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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微信公众号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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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宣告成立,在会议讲话中明确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20xx年3月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20xx年10月13日云南省人社厅组织召开的《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省人社部门、乡镇、社区视频会议中强调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并强调微信在宣传和提高服务能发挥很大作用。为提高丘北人社信息化水平及工作办公效率,进一步扩大微信公众号宣传、影响力度,推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打造阳光人社,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特制订《使用微信公众号进行就业创业培训报名的实施方案》。

一、 具体内容

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广泛宣传(参加就业创业培训所需条件、需提供材料及培训的益处等方面),对有意向参加就业创业培训的人员,在人社公众号里进行培训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可优先安排参加创业培训。

二、实施流程

1.网络中心在公众号创建培训报名平台;

2.整个人社系统(含乡镇社保中心)对社会开展宣传;

3.各类人员在公众号报名参加培训;

4.网络中心通知报名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及材料;

5.劳动就业服务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安排参加培训;

三、具体措施

(一)每期从报名人员中选出10名参加培训,如不足10名,则只要符合条件的都提前安排参加培训;超过10名则按报名顺序先后安排参加培训,一直顺延至当年培训结束,合并至下一年培训。

(二)已在就业局登记报名的,也可以重新在公众号内报名,不过需在报名时备注具体情况说明(如:已在劳动就业服务局登记过),方便工作人员整理报名信息,针对重复报名却没有备注的,工作人员将删除其报名所有信息及相关材料,其参加培训需再重新报名审核。

(三)各类人员报名时需填写真实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将被永久取消其培训资格。

(四)各类人员报名以后,由网络中心通知其携带相关材料到劳动就业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就业局安排参加培训。

四、 其他相关说明

(一)符合创业培训的人员

1.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自主创业人员;

2.退伍军人;

3.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以下;

5.在丘北境内创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6.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7.具有良好的品行;

其他相关要求。

(二)需提供材料

1.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

2.退伍军人:退伍证,身份证

3.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身份证

(三)就业创业培训相关政策

1.免费参加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2.技能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求职登记的,可由公共就业服务部门介绍就业;创业培训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人员,自主创业或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以申请创业贷款、微型企业“两个10万元”政策。

3.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或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网店的,可以申请创业贷款、微型企业“两个10万元”政策、创业补助等相关政策。

4.详情请咨询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咨询电话:0876-4121530;0876-4121185。

(四)报名时间及上课时间

20xx年1月11日开始报名,上课时间另行通知。(关注丘北公众号,会在公众号公示报名情况及上课时间)。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支持创业人员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丘北实际,通过上街摆摊、单位设点和进村入户,向广大群众宣传创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受理群众提出的就业援助、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贷款等政策咨询。

(二)认真调查分析。县劳动就业服务局要认真调查分析,结合各类人员创业特点、需求,结合县域经济特色,编制实施专项创业培训计划,开发适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实际的培训项目,使每一个愿意参加创业培训的创业人员都能参加创业培训,学到一定的创业能力。

(三) 加大贷款扶持力度。20xx年起,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为10万元,对符合条件返乡的创业人员发放“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规定由财政给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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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改造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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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5号)和自治区保障办《关于做好—x年全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和x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编制的通知》(桂保障办〔〕2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有效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地方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使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各类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量力而行、逐步推进。市中心城区要结合郁江堤路园工程、东湖整治工程、高铁工程、园博园项目、白凹窝整治、城中村改造以及城区交通干道建设征拆工作,分步实施棚户区改造。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公益性强。要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和协调,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棚户区改造的实施工作,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要发挥好各级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要按照小户型、齐功能、配套好、质量高、安全可靠的要求,科学利用空间,有效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坚持整治与改造相结合,合理界定改造范围。对规划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维修加固、完善配套设施、环境综合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要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及不可移动文物。

(四)完善配套,同步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五)因地制宜,多式改造。对列入改造计划的项目,要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精确测算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对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应当通过房地产综合开发方式进行重建。对改造难度大、经当地政府认定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可由政府直接组织实施改造,择优选择业主单位,其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建设由政府及有条件的工矿企业承担。

三、改造范围

列入改造范围的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建筑面积超过20xx平方米或改造户在50户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中居住区:一是房屋破损严重,房龄超过40年的房屋比重达到50%以上;二是符合《建设部关于修订〈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29号)规定的三、四类条件的房屋占50%以上;三是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供热、供气、消防等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列入改造范围的工矿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管理的建筑密度大、年久残旧、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活环境差、建筑面积在20xx平方米以上或改造户数超过50户以上危旧房集中连片的筒子楼或职工住宅区。

国有林区、垦区危房改造参照国务院《意见》和本要点执行。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x年8月30日前)

1.城镇部分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调查摸底,由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国有林区部分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有垦区部分由西江农场负责。各责任单位于8月25日前汇总并上报摸底情况。

2.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改造过程。

3.汇总整理全市摸底情况。由市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于x年8月30日前完成摸底情况汇总。

(二)动员部署阶段(x年9月1日—10月31日)

1.编制《贵港市-x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和《贵港市x年度棚户区改造实施计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上报自治区。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10月4日前完成编制、审批和上报工作。

2.召开动员大会。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七秘具体负责。10月20日前完成。

3.各级政府和责任单位签订《棚户区改造工作责任状》,10月31日前完成。

(三)组织实施阶段(x年至x年)

x年完成282户;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务总数的25%;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务总数的30%;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务总数的30%;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务总数的剩余任务。

上述任务,在每年初连同各县(市、区)年度保障房目标任务一并明确和下达。

(四)检查验收阶段(每年第四季度)

1.列入“三年目标行动计划”的项目,每月督查1次以上,通报1次以上。由各项目督查组负责。

2.列入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项目,每月督查1次以上;每季通报1次以上。由各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3.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四季度对各县(市、区)完成年度改造任务情况进行验收。考评结果列入当地绩效考评和问责内容。

五、组织领导

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强合作,共同研究解决棚户区改造的重大问题,主动提供服务,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县(市、区)政府: 制定实施细则,搞好前期摸底调查和宣传动员,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负责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资金监管和社会稳定工作,制止棚户区内乱搭乱建行为。

发展和改革部门: 协助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负责安置住宅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牵头组织国土、规划、环境、卫生、住房保障等部门落实棚户区认定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组织新建小区的综合验收;编制拟改造片区和异地安置地块的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相应的回迁安置和商业开发用地,审批棚户区改造中新建小区规划方案,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财政部门: 协助业主争取国家、自治区的支持资金,落实本级财政建设资金和其他补贴资金。

国土资源部门:协助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根据规划预留棚户区改造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提供异地安置住宅建设地块,确保土地供给;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手续。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协助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中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住房保障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政府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

监察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全程监督、问责。

林业部门:负责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汇总上报、项目实施的督导、检查工作。

西江农场:负责本垦区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规划、汇总上报,以及项目的实施、督导、检查工作。

市建投办:负责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平台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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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班语言教案设计方案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教学设计,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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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目标:

1、感受童谣的韵律美,学习有节奏地朗读童谣。

2、丰富词汇:搬来搬去、晃来晃去。

3、明白"人多力量大"的道理。

活动重点:感受童谣的韵律美,学习有节奏地朗读童谣。

活动难点:随童谣做出相应的动作并能大胆表现。

活动准备:背景图,蚂蚁指偶,蚂蚁头饰若干。

活动过程:

1.出示纸偶,激发兴趣。

今天小蚂蚁要搬米,他是怎么搬的呢?请小朋友们听一听一首好听的童谣,名字叫做《搬米》。

2.教师示范朗诵童谣。

提问:童谣里讲了谁?他们在做什么?

3.出示背景图,操作指偶,教师以富有节奏的声音朗诵童谣。

提问:一只来,蚂蚁来搬米,怎么办?结果怎样?学习词语(搬来搬去)两只蚂蚁来搬米,怎么办?结果怎样?学习词语(并用动作表演,晃来晃去)三只蚂蚁来搬米怎么办?结果怎样?

教师边做动作边用富有明快节奏的声音示范朗读。

5.幼儿边学习动作,边有节奏的朗读童谣。

(1)幼儿集体跟读,引导幼儿读准字词。

(2)分组进行朗读表朗读练习,注意提醒幼儿用富有明快节奏的声音朗读童谣。

6.表演游戏。

幼儿戴头饰扮演蚂蚁,在老师的带领下,一边朗诵一边自由组合,体验游戏的乐趣。

搬米一只蚂蚁来搬米,搬来搬去搬不起,两只蚂蚁来搬米,身体换来又换去,三只蚂蚁来搬米,轻轻抬进泥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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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中医药文化建设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医药,全文共 1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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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医院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医药学发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精神财富和物质形态,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认识生命、维护健康、防治疾病的思想和方法体系,是中医药服务的内在精神和思想基础。中医医院是中医药文化继承和创新、展示和传播的重要场所,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更好地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有利于提高核心竞争力。为促进我院中医药文化发展。根据各级卫生主管部门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医院作为中医药文化继承和创新、展示和传播的重要场所,坚持突出特色。以中医药文化为主体,融合时代文化特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与时俱进,充分体现我院中医药文化特色;坚持统筹规划。中医药文化建设与医院总体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医院文化建设相结合,做到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的有机统一;坚持因地制宜。按照总体要求,从我院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建设工作充分体现医院个性特征和区域文化特征;坚持促进发展。紧紧围绕医院发展的中心工作,以中医药文化建设促进科室建设、技术服务、人才培养以及科学管理等各项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主要目标 在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进一步增强我院中医药文化底蕴,彰显中医药文化氛围,弘扬医院 “团结勤奋、敬业严谨、创新立业、博爱济世”精神,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扩大社会影响,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管理文明的有机统一,通过中医药文化建设,使人民群众从诊疗环境、就诊方式、服务态度等方面切实感受到我院独具的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

二、医院文化建设的内容

(一)价值观念 中医药文化的价值观念是中华民族深邃的哲学思想、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卓越的文明智慧在中医药中的集中体现,主导着中医医院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方向。要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中“医乃仁术”、“大医精诚”等价值观念,认清自身价值需要、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关键,在思想理念、价值取向、培育方针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医生和护士是直接为病人服务的人,必须确立和强化“文明行医、亲情服务、廉洁自律、人诚勤和”的服务理念,把维护患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感动人,通过开展以“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次详细的入院介绍、一张舒适的病床、一壶热水、一个整洁的环境”的活动,为病人提供温馨、细心、爱心、耐心的服务。各科室要在医院价值观念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切实改进科室建设、技术服务、医德医风建设等各方面的工作。

(二)医院宗旨 医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我院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坚持“真诚关爱、信守承诺、规范服务、科学管理”的宗旨,推动医院文化建设,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即待人处事真诚、讲信誉,言必信、行必果,本义就是要诚实、诚恳、守信、有信,反对弄虚作假。仁德即是要对患者做到想起所想,急其所急,心系患者。这反映时代特征,具有前瞻性;有利于激发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

(三)医院方针(发展战略)近年来,我院坚持“科技兴院,树立品牌,患者之上,关爱生命”方针,不断强化科技技术含量,引进现代化的诊疗设备,营造专科特点,打造专科优势,为每一位患者提供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现代化的医疗服务。同时,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保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灵魂,不断改进医院各方面工作、增强员工凝聚力。这是提高医院创造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源泉,是中医药事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证。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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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办法,细则,全文共 1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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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调动医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员工规范服务的自觉性,促进各项业务的稳步增长,并协助提高医院院长的管理质量,在院内各岗位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指导原则坚持按劳分配,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以本绩效工资考核。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医院的临床、护理、药房、医技及后勤、领导岗位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实行本绩效工资考核以体现工作业绩为主,分“德、能、勤、绩”四个部分。“德”占20分,指工作纪律、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医风医德、病历和交接班记录书写质量与管理、环境卫生以及领导在执行规章制度不公正时所承担的处罚等。“能”占20分,指职工工作能力、专业知识临床运用能力、疾病治愈率、患者评价程度、在国家或省级医学专业杂志上发表的医学论文质量和数量、在领导岗位上的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及执行规章中的公平合理性等。“勤”占40分,指出勤率、工作中坚守工作岗位、超假或旷工、以及领导岗位上的人员擅离职守等。“绩”占20分,指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作出的成绩。处罚实行积分制考核,处罚积分每分按2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考核方式:医院内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

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实,每月根据检查、核实结果进行奖惩,并接受全体职工组成的医院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组长代表医院管理委员会每月定期向医院监督委员会汇报考核结果并提请审议投票表决通过后执行,医院监督委员会如对组长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必须经全体成员2/3票数通过才可否决组长的报告,并责令组长重新考核并将结果提交医院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扣除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德、能”积分各1分,以警醒他们公正执行医院规章。

五、考核小组按员工所在岗位设立处罚积分档案,处罚等级分为四级:

即:(1)A级警告;(2)B级警告;(3)C级警告;(4)报办公室处罚。

1、处罚条件:

(1)A级警告

①上班迟到、早退。

②擅自离岗。

③上班时间玩电脑或看电视。

④上班无视患者疾苦打电话聊天。

⑤服务态度及工作质量差,病人不满意并向医院领导投诉。

⑦带小孩上班。

⑧接受病人吃请或接受病人红包。

⑨在规定的时间内,因采购不及时影响病人治疗,或由于计划不周造成器材药品积压半年以上者。

⑩医疗文书不按时书写或书写不规范的。

(2)B级警告

①接受病人吃请或收受病人红包、礼物。

②有关人员私收、私吞、私分各种回扣。

③冒名顶替或搭车开药,采取不正当手段索取药品、药材或其他材料者。

④科室或个人收取不开发票的医疗费用和各种检查费,或未经收费,擅自给病人做检查、治疗。

⑤擅自介绍病人到院外治疗,到院外购药或作辅助检查等。

⑥工作责任心不强,给病人发错药、打错针、开错处方、做错检查的。

⑦在货物订购中由于工作失误,药品中有假药、劣药进入临床,引起纠纷或被有关部门查处。器材型号、规格订错,品名不符,造成浪费和损失。

⑧损坏医疗设备或其他设备,价值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

(3)C级警告

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擅自离岗,超休假达3天以上。

②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上。

③服务态度差,经常吵架,引起医疗纠纷或顶撞领导,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④消极怠工,出工不出力,经常发牢骚,讲怪话,影响医院形象,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

⑤工作极不负责,延误病人治疗,造成不良后果或发生严重差错。

(4)报办公室处罚。

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连续超休假5天以上,或累计超休假超过7天。

②一个月内连续2次C级警告。

③私拿私分公家财物、药品、设备,造成不良影响。

④参与不法活动,受到公安机关传讯、拘留或受到医疗行政部门通报批评。

⑤有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等不法行为。

⑥工作责任心极差,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医疗规章制度,发生严重差错,给病人造成严重效果,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

3、处罚标准

依据医院积分实施细则的规定逐项处罚。其中A级警告中违反一项扣1分,B级警告中违反一项扣2分;C级警告中违反一项扣3分。报办公室处罚中违反一项扣4分。

六、医院不实行浮动工资制,以减轻医生的工作压力,从根源上祛除医生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出现的“大处方、乱开药、乱检查”等不正之风。但对于违纪行为必须加大处罚力度,以端正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七、医院可根据上一年度的门诊、住院、辅助检查、护理、合作医疗服务人次确定不同职称职工的工作任务,并列入“绩”的考核范畴。实行奖励。奖励金数目的确定以职工工资总额的20%为标准确定。

八、为了加强医院的科学管理,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证以医疗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正常惯性运行,进一步实现“以人为本,诚信服务”的建院宗旨,制定本管理规定以一次性奖励优秀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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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计划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方案措施,全文共 6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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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解决当前我市乡村教师队伍存在的资源配置不均衡、结构不合理、补充渠道不畅通、优秀骨干教师缺乏、整体素质不高等制约乡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问题,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提升乡村教育质量,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根据《河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x5—x0年)实施办法》(冀政办发〔x5〕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四个全面”战略要求为指导,实施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工程,力争到x7年,使全市乡村学校优质教师得到多渠道补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明显改善,教师队伍整体结构更加合理,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x0年,努力培育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师德为先,以德化人。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乡村教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重视发挥乡村教师以德化人、言传身教的作用,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保乡村教育正确导向。

(二)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坚持满足教育教学需求,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的原则,加强薄弱学科建设、统筹考虑学校地域分布和办学规模,合理规划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集中人财物资源,实施优惠倾斜政策,加大乡村教师培养补充力度,推进县域教师校长交流,加强乡村地区优质教师资源配置,有效解决乡村教师短缺问题,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

(三)提升质量,提高待遇。立足市情,聚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关键领域、最紧迫任务,多措并举、定向施策、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加强培养培训,提升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基本素质,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改善乡村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四)改革机制,激发活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适应乡村教育发展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使用机制、交流机制和促进乡村教师成长的培养培训机制,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通过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带动建立相关制度,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加强乡村教师师德建设,提升乡村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和师德素质。加强师德教育,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师德教育的首位,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活动。特别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乡村教师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学习制度,实施50学时师德教育全员培训。坚持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培训班、读书班等行之有效的学习方式,建设信息化学习平台,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吸引力感染力。努力探索乡村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载体,保证政治理论学习的经常性、规范性、针对性、创新性。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重视从优秀乡村教师中发展党员,加强教师党员日常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充分发挥乡村教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培树师德典型,开展丰富多彩的师德建设活动,使广大教师学有榜样,赶有标兵,培养高尚师德。不断完善师德考核机制,探索过程性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师德考核办法,突出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师德考核结果与教师的晋职、晋级、评优、评模相挂钩。完善教师师德档案,记录教师师德成长的全过程,不断激励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

(二)有效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

实施“省级监督指导,市、县组织招聘”的乡村教师公开招聘补充机制,规范招聘条件和程序,加强聘后教师管理,着力破解结构性矛盾,优先补充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为乡村学校持续输送优秀人才,新招聘毕业生由县级教育部门优先安排到乡村中小学任教。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县级政府结合实际需求,积极争取“特岗教师计划”招聘名额,特岗教师全部安排到乡村学校任教。实施特岗计划的县,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全部入编,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对到贫困地区乡村学校任教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生,予以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创新教师培养体系。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培养、双向选择、定岗服务”的原则,改革师范院校教师培养模式,构建专业化的教师培养机构,推动高等院校教师教育学院的建设与发展,积极推动保定学院建立教师教育学院。探索卓越中小学教师培养途径,初步建成政府统筹培养需求、高校实施教育工作、中小学校参与实习的教师培养机制。实施小学全科教师免费培养计划。x0年前,启动市级小学全科教师免费培养试点工作;强化县级政府在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做好培养计划申报、安置和使用工作。

实施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讲学计划,每年选聘一定数量的城镇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开展帮扶,认真落实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有关补助政策。

(三)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

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通过编制倾斜、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加大对人口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学的支持力度,重点解决教师全覆盖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寄宿制学校应合理配置专职生活教师。

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体制,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县级编制、人社和教育部门,按照专任教师“退补相当”的原则,及时拟定每年乡村学校教师补充计划并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实施,确保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和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探索采用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农村教师队伍中的遗留问题。按省有关要求,结合县(市、区)、开发区实际,探索创新乡村幼儿园用人机制。

深化中小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对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学辅助等服务,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纳入当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所需资金通过合理渠道和方式妥善解决。

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时聘用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违反编制管理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有序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

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在试点基础上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为教师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

县(市、区)、开发区要按照保定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保教人〔x4〕24号)要求,以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积极推动教师校长在县域内城区学校之间、城区和农村学校之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中心小学和村小(教学点)之间的合理流动,符合交流条件的骨干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15%,普通教师交流比例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县域内要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到x7年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全面实施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到x0年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

各地还要结合本地实际,探索通过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方式,提高乡村教育教学水平,缩小城乡教育资源差距。

(五)大力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全面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县、乡政府要严格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冀人社发〔x5〕34号)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发放乡镇工作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按《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冀教财〔x4〕37号)执行,省定补助标准由省级财政负担。其他县(市、区)、开发区可参照实施意见,积极谋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补助标准,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负担。省、市财政对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贫困县给予适当奖补。县(市、区)、开发区要制定出台具体发放实施方案,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重点向村小学和教学点倾斜。

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确保乡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县域内统一缴费及补助标准。

积极实施乡村教师帮扶计划,市、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因遭遇突发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乡村教师进行救助帮扶。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为学校捐助资金,用于教师帮扶。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切实推进乡村教师定期体检工作,每年组织乡村教师进行一次体检。各地医疗机构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合作,积极制定适合乡村教师需求的体检方案,加强对体检教师的跟踪指导,保证体检质量。

加快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力争到x0年,再帮助1500名乡村教师解决周转宿舍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统筹规划,将乡村学校教师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在乡(镇)政府或边远山区中心校所在地修建,并享受上级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纳入住房保障范畴,同等条件下优先轮候、优先分配。

(六)稳步推进乡村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严格落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降低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积极争取提高乡村中小学校中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在规定的比例上限内上浮1-2个百分点;对于办学规模较小的山区村小、教学点在核定岗位数量基础上,上调1-2个中、高级岗位数量。试行向长期坚守乡村学校的教师职称聘用倾斜政策,尝试凡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用到相应岗位。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七)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加大乡村教师奖励力度,省级政府对长期扎根农村,为农村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教师,给予奖励。奖励对象原则上为在乡村学校从教15年以上的在职农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逐步加大支持力度,并积极鼓励引导企业、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和有关国际组织捐资助学,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奖励,并适时提高奖励标准。

国家、省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县(市、区)、开发区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予以鼓励。各地举办的各类评优评先,要切实向乡村教师倾斜。

(八)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省级政府将乡村教师培训纳入教育法制建设范围,并将其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市财政自x6年起,每年至少安排4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中小学教师、校长的培养、培训,并逐年提高。县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实施主体责任,将教师校长培训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严格按照农村中小学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的保障机制,保证中小学教师五年一周期360学时的全员免费培训和中小学校(园)长任职资格、提高、高级研修、专家型校长等免费培训。落实“河北省边远困难地区乡村学校校长素养提升工程”,对全市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乡村中小学校长进行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其他乡村学校校长培训,按照职责分工,由市、县分别组织实施。依据《教师法》要求,实行教师培训归口管理,统一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将教师参加培训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县级政府要重视县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整合县级教师培训、教育科研、电教、仪器装备等机构,形成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合力,发挥教师培训的整体效益,到x0年全部完成实质整合。

提高乡村教师培训效益。大力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积极利用远程教学、数字化课程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教师培训全覆盖。积极实施教师培训推荐课程与自选课程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乡村教师省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名师的培养,实施骨干教师和学科名师“5235”工程,即:到x0年,全市培养500名省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名师,选拔培养20xx名市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名师,建成30个省级名师工作室,50个市级名师工作室,每个县(市、区)、开发区要建立1-2个省级名师工作室、2个以上市级名师工作室,市直属学校要根据学校名师队伍情况相应建立名师工作室,重点发挥对乡村教师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各地建立县级名师工作室。积极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积极争取“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财政经费集中支持乡村教师校长培训。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实施方案由市、县、乡三级分级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谋划支持办法,统筹安排推进步骤,有效推动支持工作。各级教育、发改、财政、编制、人社、住建、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要加强衔接沟通,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有效合力,统筹推进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教育部门要总体谋划和部署乡村教师发展工作,为精准支持提供依据;编制部门要加强乡村学校编制管理,确保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满足教育教学实际需求;发改、教育部门要加快编制周转宿舍规划,进一步改善乡村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人社、财政部门要完善并督促落实乡村教师补助政策,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人社、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改革办法,加大对乡村教师倾斜支持力度;卫生计生、教育部门要制定乡村教师体检和就医工作方案,积极服务乡村教师健康需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保障性住房优先政策;财政、民政部门要做好困难教师救助帮扶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市级财政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重点支持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点保障领域之一,将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形成稳定投入机制,确保各项乡村教师支持政策落实到位。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要着力改革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四)积极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争取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理解和支持,着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大力宣传广大乡村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五)严格督导考核。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对各地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纳入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重要内容,及时通报督导结果并适时公布。对在乡村教师支持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要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县、乡级政府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精准把握支持重点,因地制宜提出符合自身实际的乡村教师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于x6年3月底前将本地的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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