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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行车调度员安全管理办法【精彩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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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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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租赁厂房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将新北区 路 号 楼 平方米的房屋(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附属设施有: 特种设备有: 。

二、乙方从事的主要生产经营内容:

;从业人员数量为: 人。

三、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出租的厂房,场所或特种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具备出租时确定使用内容的安全生产条件。

2.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同一厂区,场所范围内多家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统一协调。

3.对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4.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存在隐患时,及时督促乙方整改,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报告。

五、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并服从甲方对其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检查和督促。

2.对承租区域或生产经营(生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责任,对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

3.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制定安全应急救援,疏散预案。

4.在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对设备和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5.承租厂房(场所)的装修(改造)和设备安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破坏,改变建筑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的设备和建筑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发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事故时, 甲方及时和所在地的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报告。

六、乙方在生产经营中有关安全管理要求:

1.应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要加强对从业人的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治安教育,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生产经营区域,严禁非生产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区域。

2.一旦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房屋,场所,特种设备,就确认具备了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须做到凭有效证件使用和持有效证件上岗。

3.生产场地或仓库应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灭火器材,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严禁违章动用明火。

4.因生产需要使用动火,须到防火监督部门登记备案,经认定许可后方可使用,严禁在宿舍,仓库,办公场所区域内使用。

5.严禁生产,储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如生产确需使用的须经安监,消防,环保,公安等部门批准,方可使用,并制订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定点存放,专人负责。

6.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严禁在生产、经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

7.不得随意变更厂房,场地的用途和破坏建筑物的结构,在铺设,装修水,电,煤,气,线路或管道时,不得违反安全规定。

七、甲乙双方安全生产有关人员名单:

甲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

甲方安全生产分管直接责任人为:

甲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为:

甲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为:

乙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

乙方安全生产分管直接责任人为:

乙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为:

乙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为:

八、附则

1.本协议书须与租赁合同同时签订。

2.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薛家镇安监科备案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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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管理最新办法范文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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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营造安全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身心健康,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外协厂商、外来联系业务的各人员。

第二条 安全生产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公司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采取三级教育,即分为公司教育、部门教育和班组教育三个层次进行。

第三条 公司特殊岗位的员工必须要求持有国家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第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整个公司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对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更换工作。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和安全事故调查小组,义务消防队队长由综合管理部安全员兼任,成员由保安员和各部门指定兼任的义务消防员组成;安全事故调查小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各部负责人和公司安全员组成。

第六条 公司将安全责任按区域落实到各部门,各部门再具体分解落实,直至具体的个人,形成安全管理责任区,非责任部门在责任区工作的人员必须服从责任部门的管理。

第七条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对本部门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

2.负责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本规定及其它有关消防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3.明确各自的消防管理责任并将本部门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个人;

4.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对照本规定进行各项工作的开展;

5.负责改善消防等安全条件及保护消防等安全设施;

6.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扑救;

7.负责协助调查火灾等安全事故原因。

第八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掌握以下消防小知识:

1.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油浸变压器、电容器、多油开关、发电机、甲、乙、丙类液体和一般固体物等火灾。

2.水不适于扑救油、带电的火灾,发生电器火灾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用水灭火。

3.易燃液发生火灾时,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砂土、干粉灭火器等扑救,自燃物品发生火灾时可用水、砂土扑灭,也可用干粉。

4.凡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严禁同一仓库或同一室存放。

第二章 安全生产规定

第九条 公司员工工作时间严禁穿拖鞋、二头空凉鞋、裙子、短裤(含西装短裤)、赤膊或穿背心。工作中须严格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操作旋转机床、钻床不允许戴手套。

第十条 生产制造部生产员工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操作各类设备。开动设备前,必须严格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不得对运转中的机械装置进行润滑或清理、调试,暂时离开设备或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并关闭电源。操作完成后,应关闭机床和电动机,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夹、量具,清除切屑时应使用钩子、刷子或专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因违章操作而造成工伤事故者,严肃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十一条 凡有外露的机械设备传动机构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并经常检查,预防脱落,运转中的机器或传动机构装置发生故障时,操作者应立即停机。

第十二条 电器焊割操作时,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程,危险现场(周围有可燃物的)须配备灭火器材和监护人员,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焊割现场,不得把点燃的焊割器具随意乱摆,焊割结束后,必须关闭电、气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 本公司电工必须持有劳动供电部门核发的电工合格证才能上岗,如只有低压电工证人员严禁操作高压部分。电器维修操作人员应按《电气安装、维修的标准》和《电工手册》的规定操作,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 不准乱接拉电线,严禁使用临时用电线,若确实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由专业电工布线,且临时电线的使用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天。

第十五条 各类用电设备上的照明灯座应使用安全电压;各类电源开关,插座应完整无缺、安全可靠,200伏以上插座应安装接地线;堆放的物品距离各类开关、插座、电源线、照明及用电设备保持0.8米以上,并要留人行通道作紧急使用,不准在仓库、易燃易爆场所擅自安装用电设备,严禁把茶具、雨具、杂物放在电器设备的箱盖上,以防触电和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 对用电设备的裸露部分,裸露导线,不论有电无电,不得随意触摸,严禁用湿手或赤脚拉电器开关,触摸电器设备,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运行,本公司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绝缘性能是否良好,线接头是否牢固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和线路要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测时如发现火花、短路、发热及电源线损坏等不良情况,应立即停电维修。公司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隐蔽线路进行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 公司配电房内须制订安全可靠的操作规程和完善的交接班记录制度,必须配

备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测、检查所有电器设备,电器设施的各种保护装置要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地预防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配电室内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要保持清洁和经常维修,发现有损坏或有问题的应及时汇报。配电房内严禁吸烟,禁止存放任何杂物。

第十九条 除划定的吸烟区外,严禁任何人在本公司厂区内吸烟,储存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仓库严禁带火种和使用明火,机动车辆进入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第二十条 公司范围内,严禁私带、私藏易燃易爆危险品,未经公司批准,严禁在厂区内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鞭炮。凡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油类物品,要设特定地点专人保管。

第二十一条 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显眼的位置并划出固定的停放点,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车辆、木踏板、纸箱其它杂物等阻塞消火栓设备系统以及安全出口。

第二十三条 消防器材是消防专用器材,未发生火警时,任何部门、人不得乱动定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或蓄意损坏消防器材,违者按消防器材价值的两倍扣罚(除特殊情况外),并按消防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有人乱动乱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任何人都有权力和义务劝阻,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经常性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如发现消防器材损坏或存在隐患的或需报废的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到综合管理部,由其负责更换和重新购置。

第二十五条 仓库的货物应遵守公司消防安全规定,货物必须按要求堆放整齐并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仓管员有责任有义务统一安排一切进仓货物的摆放位置,各生产部门要给予仓库管理人员工作上的配合。

第二十六条 装货叉车及中转车辆在厂区内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装运货物。装货叉车除驾驶员外严禁载人,严禁在运行中的叉车上站人。

第二十七条 在公司厂区内有基建、零星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范围内划出施工区域,并悬挂警示牌。严禁公司员工擅自进入已标明危险的施工区域,如因施工方未划定施工区域而造成本公司员工人员伤亡的,由施工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二十八条 公司各生产部门使用的电器设备和电房内的各用电设备必须保证要有完整的操作规程(指南)或使用说明书,对一些有消防隐患或安全隐患的区域各部门必须标明警示牌或警示标语。

第二十九条 综合管理部安全员每半个月须对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查看各车间、仓库内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摆放、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等。并将结果上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发现问题后应将问题及时通报给责任部门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如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未整改的报总经理处理。

第三十条 任何人员发现火警时,都应当立即报火警“119”,报“119”的程序是:镇定拔号、说明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燃烧部位及燃烧物质的性能。任何部门、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三十一条 发生火灾时,消防队未到达之前,各部门消防责任人有权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火场扑救,必要时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1.通知部门切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2.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3.待扑救火灾后安排人员保护现场。

第三章 一般性处罚规定

第三十二条 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原则,为引起公司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提高员工的警惕性,公司对一些尚未引起安全事故但已构成安全隐患的行为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对象为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找不到直接责任人的则处罚责任部门)。情节严重的公司在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还将给予责任人辞退、开除等处分。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穿着和使用劳保用品的、公司生产车间的设备操作工在工作期间违章操作的或酒后上岗的将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四条 公司电焊工违规操作的将给予100~300元的经济处罚。叉车上站人的或载驾驶员以外其他人员的将给予100~2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乱拉电线、擅自安装用电或危险设施的将给予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在安全消防通道处或在消防器材规定放置范围内乱堆杂物、阻塞通道和消防器材的将给予50~3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七条 没按规定要求放置消防设备、灭火器,或配置器材未检查维修而造成消防器材不能使用的(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予以警告或处以该部门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加倍处罚。

第三十八条 未发生火警时,如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或者堵塞乃至损坏消防设施行为的部门或个人予以警告或者处以100~500元罚款,并按价赔偿。

第三十九条 厂区内未在指定区域内吸烟的按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相应的法律。

第四十条 私带、私藏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司的,违者一次罚款100~500元,造成事故者按消防法律规定追究责任。未经批准取用有毒、易燃易爆及油类物品的,违者一次罚款100元以上。

第四十一条 在厂区内未经批准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鞭炮的,违者一次罚款责任人(部门)300元,在存放危险品的仓库内使用火种或明火的罚款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安全事故、I级安全事故、II级安全事故、III级安全事故。其分级标准如下:

1. 一般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员轻伤的,即员工负伤后需休假1日以上,一周以内的;

⑵ 公司造成直接损失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事故(包括公司财产损失和工伤医疗、赔偿等,下同)。

2. I级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员次重伤,但伤后有关部门评定伤残级别为5~10级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事故。

3. II级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员重伤,伤后有关部门评定伤残级别为1~4级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的事故。

4. III级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员死亡的工伤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xx0元以上的事故。

第四十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各部门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发生消防事故后各部门要及时报警并组织本部门力量迅速扑火并保护好现场。

2.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听从上级领导安排。

3.开展事故调查,出具事故调查报告,弄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归属。

4.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5.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罚规定如下:

1.根据职责权限所有的安全事故必须将责任追究到相关的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

2.对于公司内发生的II和III级安全事故,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由上级部门或董事会决定对总经理的责任追究和考核意见,同时追究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考核办法有罚款、降职、免职、辞退等。

3.对于公司内发生的I级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由总经理决定追究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考核办法有罚款、降职等。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公司综合管理部将发出整改和考核通知书,无正当理由延期整改或不整改的部门负责人或人员将加重处罚。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制订和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XX有限公司

二○xx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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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地铁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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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为了切实落实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鉴于出租人与承租人已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双方就设备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1 、出租方单位基本情况

出租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

营业执照编号: 有效期止: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责任范围:乙方出租的特种设备在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的人身安全和设施及环境的安全。

3 、双方义务

3.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3.2 设备进场前,双方应共同确定设备的型号、规格和安装平面位置。

3.3 设备安装、拆卸过程中,双方应共同与拆装单位确认周围环境、确定警戒区域的设置,配合拆装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人员进入。设备安装后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经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4 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5 发生事故或险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并按规定上报。

4 、乙方权利和义务

4.1 遵守工程建设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并随时接受甲方、业主、地方政府、监理等单位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4.2 出租的特种设备结构件均应在合理的使用年限内,超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结构腐蚀磨损严重、属淘汰或限制、禁止使用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应当对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吊具、索具等进行定期校验、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应当对设备至少每周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在对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做到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况,安全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设备自身原因或违章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4.3 负责向甲方及时提供设备基础图纸、合格的预埋件和经拆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安装/拆卸方案和技术措施、应急预案。

4.4 设备进场,应及时如实提供设备相关资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出厂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设备备案证明、最近一次的检测报告、自检合格证明)和设备安装相关资料(营业执照、起重设备安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辅助机械的定期检验证明和起重性能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供甲方查验,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5设备安装、拆卸、顶升和附着等过程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和安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如遇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发生设备事故后,以及停止使用半年以上再次使用前,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4.6负责对操作、指挥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派驻现场的操作、指挥、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负责为本单位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使用;严格执行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严禁安排操作人员带病上岗和连续加班。本单位现场人员在工作中伤亡或患职业病、突发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其工伤保险待

遇。

4.7 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4.8 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并同时告知甲方和相关方现场人员采取应急措施。

4.9 负责为本单位现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保险义务。加强对本单位人员非工作期间的安全管理,并对非工作时间和施工现场以外发生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负责为本次出租的设备办理保险,并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4.10 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迅速组织救援、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规定立即如实向甲方和有关单位报告。配合甲方和有关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做好家属的安抚、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甲方权利和义务

5.1 负责向乙方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总交底,配合乙方做好设备安装、拆卸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5.2 有权审查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和安装/拆卸单位资质及安装拆卸工、设备操作、指挥人员的资格,并按照规定负责审查和报批安装/拆卸单位编制的安装/拆卸工程施工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3 按照乙方提供的设备地基、基础施工图纸和安装方案,配合乙方做好设备地基、基础和附墙预埋件的施工,并做好设备基础周围的排水及防护。应当向乙方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地质资料、混凝土的强度报告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基础施工资料。

5.4 负责向乙方提供办理设备使用登记所需的工程报建相关资料。

5.5 设备安装、拆卸、顶升和附着等作业过程,协助乙方设置警戒区域。

5.6 负责协调劳务分包企业、其他相关方与乙方在设备使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7 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止使用。

6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书作为《设备服务合同》的附件,同《设备服务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7 、协议份数及资料性附件

7.1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7.2 本协议书的资料性附件(由乙方提供)

7.2.1 出租人的营业执照、行业确认书复印件及现场负责人法人委托书。

7.2.2 本次出租设备备案证明、最近一次的检测报告、安装前自检合格证明等资料复印件。

7.2.3 乙方拟委托的拆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现场负责人法人委托书。

8、 补充条款

甲 方:( 公 章 ) 乙 方:( 公 章 )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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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办公场所公共安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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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本队组的安全操作规程,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班组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

2、贯彻执行本企业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对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法指导,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抓好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带领工人经常学习安全生产知识,认真组织工人搞好安全活动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4、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生产工具、防护工具、安全装置,并教育工人注意环境安全,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隐患。

5、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加强现场管理。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安全情况,工作质量和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把安全质量关。

6、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切实作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向调度室及值班室领导汇报,在现场积极组织抢救,尽可能保护好事鼓现场。参加事故的原因分析,吸取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8、充分发动群众,不断开展反“三违”,防事故安全互保活动,做到人人管安全。虚心听取各级领导和安全员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处理不安全隐患。

(2)采煤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组织和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2、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组织管理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的完成任务。

3、负责组织实施采煤工作面的作业规程既安全措施,组织本班职工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制止“三违”现象。

4、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5、认真组织本班(组)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切实解决好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设备质量等问题,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6、加强采煤工作面现场管理,必须实行日常现场安全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措施,组织职工进行处理,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请示上级。

7、对矿和队指定的制度,如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有权建议修改。

8、对那些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有严重失职的管理人员,提出批评或向上级反映情况。

9、发生事故时,要组织好本队工人处理,避免脱险,参与事故分析,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以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10、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奖惩工作。

(3)掘进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组织所管辖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对本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组织本队严格实施“三大规程”,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切实解决好掘进工程质量、设备质量等问题,及时制止“三违“现象。

3、组织所管辖的队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落实矿提出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对本矿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排除重大事故等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或违章违纪造成严重事故和经济损失者,进行表扬或批评,并有权建议上级给与奖励或批评。

5、在无作业规程、主要设备和材料不合格的情况下,拒绝开工。

6、生产现场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并威胁工人的人身安全时,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停止生产,及时处理。

7、对那些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行为的管理人员,提出批评或向上级反映情况。

8、对矿和队制定的规章制度,如有不符合实际情况,建议修改。

9、发生事故时,要组织好本队 ,避灾脱险,参与事故分析,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10、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奖惩工作。

(4)井下机电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负责主排水泵、人车、副井绞车、井下变电所设备管理的领导工作。

2、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本队人员模范遵守。

3、努力提高本队职工业务技术水平,做到勤学互帮,提高职工素质。

4、抓好本队职工的安全工作。

5、带领本队职工搞好本职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5)运输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负责井下大巷及斜井地面运输系统的全面工作,大巷轨道的维护工作及地面皮带的安全运转,对主绞车绳松紧状况及时调整适度及更换钢丝绳以及对电机车的管理工作。

2、随时掌握全线运输系统的状况,及时解决处理故障,保证全线畅通。

3、负责提高本队人员的思想业务水平等方面的技能工作,带领全队人员履行好各自的岗位职责。

4、参加逢五检查及时对运输系统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召开半月一次的工人思想动态会。

5、加强班前会的召开,及时要求学习各项措施。

6、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6)通风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在总工程师和科长领导下工作,负责通风技术工作。

2、负责编制矿井通风计划,反风试验措施和排放瓦斯措施的贯彻执行。

3、负责编制通风、防尘、瓦斯、防火安全技术措施经批准后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4、负责主扇技水性能、试验、鉴定和资料管理工作。

5、经常深入井下检查各工作面风量供给情况及通风设施的完好,包括风筒悬挂,局扇安装使用,主要通风巷道失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负责井下各测风站的设立及测风状况,做好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7、完成领导按排的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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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地铁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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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贯彻和执行《安全生产法》,明确双方在甲方所属港区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保卫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保卫措施,确保码头生产有序、安全、高效地进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管理职责及措施

一、甲方职责:

1. 甲方提供的生产设施、现场办公场所和工属具等应具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保证乙方的安全生产条件。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3. 制定甲方与本协议相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治安管理规定;

(3)人员车辆进出港管理制度;

(4)车辆进出闸口通告;

(5)道路交通事故预案;

(6)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集装箱拖车、驾驶员进港管理办法》;

(7)其他相关安全保卫补充规定。

4. 甲方安保部负责对港区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负责组织现场的工作监督、检查和违章违纪考核。

二、乙方职责:

1. 乙方必须遵守《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 乙方必须设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装卸、运输作业的流程实施安全管理和督查,并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程序。

3. 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学习甲方港区安全、治安管理的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依法办事。

4.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如安全帽、工作制服(带反光条)、雨衣、劳保鞋等,保证务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5. 集装箱拖车驾驶员应取得国家合法有效的驾驶执照,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取得进港作业资格后方可进入甲方港区参与生产经营活动。

6. 乙方对甲方安保部的评价记录、事故处理意见应予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和处理相关人员并作出相应的反馈。

7.乙方在组织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要求,严禁违章作业。

第二条违章责任及事故处理

一、安全事故、治安案例处理:

1. 甲乙双方明确甲方安保部为事故处理的业务主管部门。

2. 任何人尤其是事故当事人不得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3. 事故调查处理应按照实事求是,依照法律、法规办理的原则。对于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甲乙双方应及时召开必要的事故、案件分析会,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的处理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意见。

二、责任划分:

由于对管理规定落实不力造成的一切后果,如货物丢失案件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后,由甲、乙双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其他违章违约处罚标准参照甲方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对拖车单位车辆、驾驶员进行纠正、处理、追究事故责任同时进行违章积分处理(标准见附表一)。

1. 拖车一次有两种以上违章行为,应当分别计算,累加罚款及分值。

2. 拖车司机因违章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除按照违章行为记分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追加记分:造成轻微事故的,追加1分;造成一般事故的,追加3分;造成重大事故的,追加6分。事故等级按码头事故处理办法划分。

3. 积分周期为一年,拖车每年12分,所属车队每年6分,分值达到相应档次的按相关规定处理。一个积分周期期满后,该周期积分分值给予消除,不带入下个积分周期。

4. 拖车司机违章积分,依车队车辆总数不同分档追加所属车队记分。具体为:以15部车辆为基数,车队车辆数在15部以内(含15部),司机违章积分每3分追加所属车队记分1分;16部—30部,司机违章积分每6分追加所属车队记分1分;依此类推。

5. 拖车积分管理:

(1)拖车积分扣罚一次性6分的违章,码头开出书面警告通知拖车单位,同时禁止该拖车进入码头14天。拖车积分累计扣罚达到6分,码头开出书面警告,同时禁止该拖车进入码头7天。

(2)拖车积分扣罚累计达到9分后,码头开出书面警告通知拖车单位,同时禁止该拖车进入码头1个月。

(3)拖车积分扣罚累计达到12分后,码头开出书面警告通知拖车单位,立即吊销该司机《拖车进港证》,同时该拖车禁止进入码头3个月。

6. 拖车单位积分管理:

(1)拖车单位所属拖车数量15部(含15部)以内的拖车,累加扣罚3分将扣罚车队分1分,拖车数量15部以上的,累加扣罚6分将扣罚车队分1分。

(2)拖车单位累计扣分超过3分,码头开出书面警告通知拖车单位,并要求限期整改。

(3)码头向拖车单位开出书面警告之日后3个月内,如拖车单位继续存在扣罚车队分的情况,将对该车队下属所有拖车进行禁止进入港区作业1周的处罚。

(4)拖车单位在年度内扣罚分数累计达到6分,拖车单位下属所有拖车在收到安保部通知后即时暂停进入港区作业,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整改结果,决定禁止该车队全部或部分车辆进入港区作业1周到1个月的处罚。

7.事故若造成码头财产损失,所属车队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违章违规违约处理金额不计入赔偿金内。

8. 每一起违章违规违约行为,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会开出“违章处罚通知单”,当事人签名后,第一联由甲方安保部存档,第二联交给责任当事人,第三联由甲方财务部存档。

9. 对于拒不执行甲方违章处罚或者屡犯者,甲方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加重处罚措施,以确保甲方生产顺利进行。

第三条附则:

一、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采用甲方最新的版本规定。但经甲方或甲乙双方认定的“补充规定”或“会议纪要”未纳入最新版本时,可优先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双方安全生产和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甲方应无偿提供相关文件,以便指导工作,但乙方应保护甲方文件的保密性。

二、双方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其奖励办法参照甲方相关制度奖惩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附表一:集装箱拖车及驾驶员港区违章违规违约处理标准及说明

序号行为说明违约金额扣分值

1无证驾驶拖车进入港区或驾驶套牌拖车进港无合法有效驾驶证件驾驶拖车进入港区800元12

2酒后驾驶拖车进入港区醉酒进入港区报辖区派出所处理800元12

3违反以下事项,造成安全事故肇事逃逸或伪造现场500元6

4违反港区治安综合治理规定偷窃、聚众赌博、打架斗殴、违规用火,携带违禁物品进入码头区域的等违反相关辖区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500元6

5抵制公司安全制度执行的抵制、刁难公司安全治安相关制度执行的400元6

6提前行车吊具或集装箱未完全脱离前行车400元6

7违反特种作业规定无特种作业证,特别是危险品300元6

8未经允许进入港区限制区域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码头重点工作岗位、重点设备设施限制区域以及桥面作业区域等;

未经允许擅自攀爬大型设备、流动设备等;300元6

9交/提箱时车架旋锁未完全打开司机未检查或旋锁故障100-300元6

10不服从甲方管理指挥插队、堵塞闸口,扰乱交通秩序,谩骂码头作业人员;影响码头生产秩序100-300元6

11闯关车辆未经码头闸口人员、码头保安员检查直接出港的;

车辆运载集装箱或货物未提交有效出闸口单据强行出闸的;造成闸口设施损坏的另行赔偿。300元4

12强闯“关路”进入行驶龙吊视线盲区或强行从吊具及货物下方通过200元4

13违规载人进入港区携带人员(包括直系亲属)进入港区100-300元3

14与作业设备抢道未主动避让港区作业机械100-200元3

15提供虚假证明或未持有效《拖车驾驶员进港证》无进港证或涂改、伪造单据、证明、执照等票证;提供虚假证件、单据及虚假公章。100-200元3

16违章行驶不按交通标线、标志行驶:占道、逆向、鸣喇叭、堆场内调头;交叉路口不减速100-200元2

17违章停放港区内、外未按标线标志乱停放、乱甩车架、占道停车100-200元2

18在港区作业现场吸烟及乱丢垃圾进入封闭线,无论是上车还是下地;

视吸烟区域的危害性质为处罚标准。100-200元2

19擅自挪用、损坏办公设施未经许可擅自挪用、损坏办公设备或设施的,损坏另照价赔偿100元2

20行驶过程中打电话或进行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发生事故的另按事故类别处理100元2

21车辆行驶过程中未关好车门或集装箱门发生事故的另按事故类别处理100元2

22车辆在港区内故障,影响作业或道路交通达半小时未能离开未及时报告、有效组织抢修,影响码头生产100元2

23违反港区安全生产作业规范场内擅自开启箱门;

提破箱回场前,未能关好箱门;

已办理交提箱,但未按时到达指定场位;

无故场内下车,司机在场内行走;

违反其他作业安全相关管理规定的。

24未按规定开启车灯或指示灯转向灯、夜行灯、防雾灯、双闪灯等100元2

25超速行驶港区限速30KM/H,路口、堆场内通道限速15KM/小时,闸口、通道口、地磅、库门口、轨道等限速10KM/小时100元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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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全管理最新办法范文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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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负责管理的物理大楼、加速器楼、技物楼是大家工作、学习的重要场所,为了给广大的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规范物理学院各办公楼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因此,特制定本规定: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所有消防安全通道、出入口、消火栓周围一律不得堆放杂物。 消防安全通道包括:楼道、楼梯、出入口以及大楼周围的道路和通往消防井的道路等。为了大家工作、学习环境的安全、整洁,请自觉遵守政府、学校及我院的各项法规与制度,不得随意在各楼内外的所有公用场所和消防通道、出入口堆放杂物、废弃物或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对不遵守规定者,学院综合办公室有权令其搬出,对无理取闹者,将予以不要的经济处罚。如因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引发严重后果者,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办公室、实验室在节假日期间和每天下班后无人工作时,必须认真检查水、电、气、火的阀门等,要切断电源,关好水管,锁好门窗,确保安全。一旦发生意外,各单位负责人须就事发原因、责任等写出书面报告,经查证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市政府及学校、学院的有关规定,所有教工、学生在未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综合办公室备案(技物楼、加速器楼在主管人员处备案)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私自在办公室、实验室留宿。如确实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夜间值班或工作时,须由各系、所、中心负责人或科研组负责人、导师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每次批准期限不得超过7天)、综合办公室备案后,由保安人员监督执行。但各单位负责人在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时必须对申请在夜间工作的老师、学生逐一说明物理大楼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为其在夜间值班、工作期间的违纪行为及安全责任负责。

学院授权保安人员每晚11:00 负责督促滞留在各办公室、实验室的人员,所有师生必须配合学院的管理工作,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将通报各单位、导师对其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对屡错屡犯、无理取闹者,给予必要的处罚,对不服从管理酿成严重后果者,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不得在办公室、实验室违章用电,不得使用非工作或实验所需的电器,包括取暖、做饭等,更不得使用“热得快”及其它劣质电器烧水、做饭、取暖等。

自觉遵守学校“关于严禁在实验室等地吸烟的决定”,杜绝火险、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

爱护消防器材、设备及其它公物,任何实验室、办公室及个人不得私自拆卸、移动消防探头及其它消防设施,对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如因损坏消防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严禁私自带领小商、小贩进入楼内。

携带公物或私人物品出门时,必须持学院综合办公室出具的“携物出门条”,否则,保安人员有权阻止携物外出。

遵守物理大楼门卫制度,按规定时间出入,不准跳墙、翻越栅栏。

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造、装修任何公用房屋及原有的室内设施。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改建、装修者,须首先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办公会讨论同意后,再报请学校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动工。否则,一切后果由各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承担。

物理楼大院及物理大楼各门开放与关闭时间为:

开门时间:物理楼大院正门(南门)和物理大楼西门(大台阶二层)均于每天早晨6:00开门,其它各门于每天早晨7:30开门,但周末、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只开放大院正门和物理大楼中楼二层西门(大台阶二层)。

关门时间:物理楼大院正门(南门)和中楼二层西门(大台阶二层)每晚11:30关闭;物理大楼其它各门每天下午6:00关闭。

技物楼、加速器楼的开、关门时间由其主管人员与有关单位负责人协商确定。

上述规定适用于在物理学院管理下的物理大楼、加速器楼、技物楼工作、学习的所有单位及师生员工。

物理学院

20xx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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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安全管理最新办法范文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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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 停电 B 验电 C挂接地线

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1、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5、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位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把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

6、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电缆头杆挂有“电缆在试验中,禁止攀登”标志牌时不许在本杆上作业;

二、验电:

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应有自行检验;

2、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3、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近平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4、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三、挂接地线:

1、线路验明无电信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

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四、辅助保安线:

1、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吞防止小发电,低压反电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由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

2、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3、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在主地线附近本杆或想念杆无地线时,应加挂辅助保安线,防上返电源;

4、高压停电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辅助保安线封挂在低压线上,高压可不另挂,下杆时拆除;

5、挂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6、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线。

7、辅助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

第二章 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第五条 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六条 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第七条 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第三章、高空作业的一般规定

第八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第十条: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扣、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可靠,小绳工具袋是否齐全。

第十二条:人在导线或磁瓶串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小白绳)或采取其它防止导线坠落的措施,安全带、绳应连接在牢固的结构上。

第十三条: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须时应采取铺板子等防坠措施。

第十四条: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进入工作地点应穿无钉软底鞋,沿瓷瓶串到导线上工作时必须先在架构上栓好安全绳,在进行中应检查瓷瓶串弹簧销子有无脱落,发现有脱落时应补齐再前进。

第四章、低压带电作业

第十五条: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第十六条: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忍气吞声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上杆前应分清火、地线路灯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复杂的工作应先做好相位记录,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 应先将两个线头接实后缠绕,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一颗杆上只许一人断、接导线,上杆断接户线时不许在死头杆上大放,并应照看行人、车辆。

第十八条: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保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第十九条: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第五章、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第二十一条: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第二十二条: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第二十三条:位于行道树间的变台,在最大风偏时,其带电部位与树梢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米。

第二十四条:水泥电杆不应掉灰露筋,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应糟朽、劈裂;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第二十五条:沟槽沿线的架空线路,其电杆根部与槽、坑边沿应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第二十六条:塔式起重机附近的架线路,应在臂杆回转半径及吊物1.5米以外,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七条: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二十八条:高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

第二十九条: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第三十一条: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第三十二条: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

第三十三条: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第三十四条: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第三十五条:三相胶盖闸一般只可人微言轻断路开关使用,使用三相胶盖闸时,应加装熔断器胶盖闸内不许设置熔丝。

第三十六条: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第三十七条: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第三十八条: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套缆线,其长充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第三十九条: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第四十条: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四十一条: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第四十二条: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各级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第四十五条:触电急救:

1、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脱离电源的方法:

(1)、断开电源开关;

(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2、急救: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第四十六条:其余未列项目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章、用电管理奖惩制度

第四十七条:奖励制度

1、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电工班长责任制,年度内无责任事故的单位给予用电安全奖励20xx元;

2、对于各项自检记录齐全,标牌齐全,能支持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无违章行为的单位每年奖励20xx元;

3、对于能够及时发现严重违章行为消除重大用电隐患的个人一次性奖励1000—5000元;

第四十八条:处罚制度

1、每发现一次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用电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操作者罚款100元;

2、对于现场或办公室、宿舍电器线路安装不合规格者罚款100元;

3、对于不按要求安装电器设备造成电气设备损坏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人员罚款1000元;

4、无证人员善自安装或拆除带电设备的人员及违章指挥人员各罚款20x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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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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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了保障公司设备、财产安全,规范办公室门锁的管理,落实锁匙管理责任,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内容:

1 、公司办公室、文件柜、办公桌钥匙统一由行政部管理登记分配,备用钥匙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2、办公室钥匙,由行政部登记,办公室负责人签字领取一把,其余均由行政部存档备用。

3、文件柜、办公桌钥匙,由行政部统一登记,办公桌、文件柜使用人签字领取一把,其余均由行政部存档备用。

4、严禁将钥匙借给他人使用或另复制钥匙,如因工作需要复制锁匙,行政部统一复制;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自行复制,到行政部领取申请单,由本部门总经理签字后方可自行复制。

5、个人分管钥匙分管人必须随身携带,不准任意乱放以防丢失或被无关人员使用,当有关人员需使用钥匙时,要亲自持钥匙开门。

6、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备用钥匙,必须填写好《锁匙借用登记表》行政部批准后,办理相关借用与归还手续。

7、如果钥匙有遗失或损坏,请速报行政部,以便及时更换并记录在《锁匙领用/变更登记表》。

8、任何锁头的增加、更换、移动都必须填定《锁匙领用/变更登记表》经行政部批准后进行更正锁匙或编号。

9、行政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各部门领用的钥匙,检查内容包括:数量、损坏、丢失、是否为复制等,并填写相关的检查记录。

10、员工离职其办公场所使用的锁匙必须回收验证。

11、 如员工自行离职未交接相关工作及锁匙时,行政部将与其有关的所有锁匙重新更换并填写完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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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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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思想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不违反学校和药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人才的思想,努力提高教育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

二、学术水平要求

在三年任期内,受聘助教岗位的教师应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1. 在本门学科上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指导教学实验的能力,积极参加教学法活动。

2. 具有协助高年资教师指导本科生毕业实习的能力,协助至少完成一届本科生的毕业实习,培养质量良好。

3. 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得低于应完成全部工作量的80% 。

4.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积极参加学科组的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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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安全管理最新办法范文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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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网络安全运行,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1、各单位网络管理人员必须精心维护好单位的网络设备,做到防尘、防热、防潮、防水、防磁、防静电等,以增加设备使用年限。县政府办将定期对各单位的网络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能达到以上要求的单位,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对由于管理人员疏忽造成网络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管理员及单位领导责任。

2、各联网单位不得随意更改政务网络接入设备配置,不得擅自切断电子政务网络设备电源,不得擅自挪动相关设备和切断、移动相关传输线路,不得擅自与其他网络对接,不得随意增加交换机、集线器以及接入信息点数量,如需进行以上变动,应向县政府办信息科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各联网单位要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严禁登陆浏览黄色网站(网页),禁止下载、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软件,不得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附件,不得随意使用计算机文件共享功能,防止计算机受到病毒的侵入。

4、工作时间禁止玩网游、下载电影及大型软件,以保证本单位网络速度。县政府办信息科将采取技术措施对互联网出入口的数据进行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政务网计算机使用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政务网信息与网络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所有关于本单位网站、论坛、信息录入等密码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一旦泄露立即报政府办信息科进行密码修改。

6、各接入单位应当定期制作计算机信息系统备份,备份介质实行异地存放。对可能遭受的侵害和破坏,应当制定灾难防治预案。

7、要配备计算机系统补丁升级和病毒防治工具,定期进行系统补丁升级和病毒检查。使用新机、新盘及拷贝的软件、数据,上机前应进行系统补丁升级和病毒检查。

8、办工人员严禁下列操作行为:

(1)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和联网设备操作系统;

(2)未经授权对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和干扰,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

(4)将非业务用计算机或网络擅自接入政务内网,将业务用计算机或网络接入互联网或其他非政府机关的网络;

(5)在政务网使用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在未采取安全隔离措施的情况下同时连接政务网和其它网络;

(6)将存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擅自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网络;

(7)擅自在政务网上开设与工作无关的网络服务;

(8)发布反动、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

(9)擅自对政务网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进行扫描;

(10)对信息安全事(案)件或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

(11)擅自修改计算机ip或mac地址。

9、在发生紧急事件时,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信息科有权或者要求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1)拆除可能影响安全或有安全隐患的设备或部件;

(2)隔离相关的终端、服务器或网络;

(3)关闭相关的终端、服务器或网络;

10、各节点单位要加强计算机病毒的防治工作,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1)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2)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3)对本单位节点微机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

(4)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与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网络安全产品,定期检测,做好杀毒软件的升级,清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并备有检测清除记录;

(5)禁止在政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可能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带有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正版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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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地铁运营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营运,全文共 3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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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高度重视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明确提出要逐步构建以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城市公共综合交通体系,建立安全便捷、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轨道交通模式,更好地服务于公众。自1965年北京地铁一期工程建设开始,经过4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截至20__年6月,全国运营线路总里程达到585km,总投资6000亿元,同时还有10余个城市拟规划建设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面对轨道交通大发展的现状,运营安全管理工作越来越被广大轨道运营单位所重视。

1地铁运营安全管理的理念

1.1安全为命,打造平安地铁

运营服务作为地铁最大的服务载体,任何故障都可能引发媒体和民众的高度关注,对运营造成巨大的社会压力,甚至对地铁的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必须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以铁的手腕、铁的纪律、铁的面孔来抓安全工作,始终坚守“没有安全就没有运营”的理念,落实各项运营安全工作措施,打造平安地铁。

1.2人人有责,全员促安全

任何一名员工都是运营安全工作的重要力量,运营服务的高品质体现着每名员工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水平,企业强大、运营稳定有序与每名员工的成长、利益、价值是一个共同体,是唇齿相依,唇亡齿寒的关系。安全运营离不开每名员工的努力,企业和员工只有相互依存,才能共同发展.持不懈地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培育企业安全氛围,让员工深刻体会到安全工作与自己息息相关,形成“人人想安全,人人会安全,人人善安全”的文化氛围。

1.3警钟常鸣,安全工作永无止境

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这项工作永远都没有干完的时候,是永远都不可能结束的,长期下去容易使人麻痹大意,提出用“投石头原理”防麻痹,经常地“敲打点击”,使员工警钟长鸣,保持警惕。同时要求各级领导一定要带着责任抓安全,带着感情抓安全,带着使命抓安全,抓重点部位,抓重点环节,抓重点岗位,力求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4严格管理,降低事故发生率

事实证明,98%的事故是由人为因素引起的,主动控制住事故链和风险源,消除安全隐患,事故是可以防止的。基于此认识,地铁运营单位必须不断加强运营安全管理,提高防范和处理事故故障的能力,努力做到“三个最低”,将安全风险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将安全风险的损失降到最低,将安全方面产生的干扰降到最低。

1.5创新管理,安全工作难题

推进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是抓好运营安全工作的支撑。坚持创新的原则,各项工作的难点,保持运营安全工作可持续稳步发展,这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更是运营安全工作发展的需要。积极参与国家建设部等有关部委组织的国家标准研究和参编工作、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等活动,及时掌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最新的发展动态。

2地铁运营安全管理主要措施

2.1建立完善安全规章,安全生产有章可循

完善安全规章制度是抓好运营安全工作的保障。规章制度是管理工作的基础,建立科学的、完善的、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使安全生产有章可循,是非常重要的。在地铁开通运营前狠抓安全规章制度的建设,用规章制度约束员工的工作行为,为员工提供安全生产指引。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各项安全法律法规的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奖惩办法》、《行车组织规章》等制度和各类操作规程,涵盖公司的各个专业、运营生产环节,使各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都有章可循,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目前,国内许多地铁都开展了ISO9001质量体系和OHSM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国家也出台了《地铁运营安全评价标准》,都为规范运营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标准,应不遗余力地宣传贯彻。

2.2建立三级安全网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强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安全管理。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各级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的原则,有效发挥“纵管到底、横管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网络作用,形成安全工作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一级监督一级的网络化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上自总经理,下至基层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和社会综合治理目标责任状,将安全生产目标纳入考核内容,明确各层级的安全职责和安全生产目标,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2.3建立安全检查制度,预防运营事故发生

加强监督检查机制是抓好运营安全工作的关键。安全检查是对安全工作实施有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学习运用“破窗理论”抓隐患,抓漏洞,漏洞不补必酿大祸。建立班组每周一查,中心每旬一查,专业管理系统每月一查,公司每季一查的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坚持安全检查以自查自纠为重点,自下而上,查找不足。严抓隐患整改,按照“五个落实”,即任务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质量落实、时间落实,按期整改完成;在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的同时,逐步建立安全隐患管理机制,将安全检查和隐患管理统一起来,并落实到工作制度中,形成健全的检查网络,实施有效监控。

2.4建立安全培训制度,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是抓好运营安全工作的基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各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法》培训,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对新进员工实行三级(公司级、中心级、岗位级)安全教育;除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外,规定内部特种作业项目,如:LOW操作、客车司机证等;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利用安全宣传月、119消防日等活动,在车站、列车等宣传阵地,向市民派发安全实用手册,不断提高员工和市民的安全意识。通过广泛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有效地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文化素质。

2.5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根据国内外地铁运营救援抢险的经验和突发事件的特点,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针对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发生火灾、列车脱轨、列车冲突、大面积停电、爆炸、自然灾害以及应设备故障、客流冲击、恐怖袭击等其他异常原因造成影响运营的非常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国家和地方发生紧急事件、疫病传播情况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另外,还要针对部分预案经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进行评审,报市政府。

组织员工对各种预案进行学习,按计划进行演练,演练的方式包括培训式、桌面式、突发式,在演练的过程中,每个安全点都安排评估人员把关,使演练活动有序、安全的进行。定期的实战演练可以及时暴露预案的缺陷,发现救援设备是否足够、发现运营设备是否完好、发现员工是否熟悉掌握各种规章,改善各部门间的协调作战的能力,增强员工的熟练程度和信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通过演练检验规章、设备和预案,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增强员工对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2.6建立事故处理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健全事故处理机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安全奖惩办法”,定因、定性、定责,严格惩处,通过教育和处罚使员工吸取教训,提高认识,增强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将“降低故障率事件率”作为一项长效工作机制专题研究,开展地铁事故案例研究,学习先进一流的运营安全管理,博采众长,取长补短,用“投石头原理”防员工思想麻痹,不断在“在平静的水面上荡起水花”,让每个员工认识到任何时候都不要把安全生产形势估计得过好,要始终保持一种危机感和忧患感;同时,转变观念,对发生的事故由此及彼,由表及里,透过现象看本质,从领导层、管理层上剖析深层次原因,从加强管理上,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变事后惩处为事前预防,不断提高事故分析处理能力。

2.7建立警地联动机制,共保地铁一方平安

目前,国内地铁都建立了相应的公安部门,地铁运营单位要加强与地铁公安的合作,充分依靠公安力量,保障地铁的平安秩序,建立《警地联动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联动例会制度,工作联系机制及联动应急机制。通过双方精诚合作,共保地铁平安。

3结束语

地铁作为为大众服务的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大容量、准时快捷、安全高效的优势,对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出行,促进城市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以上为作者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对运营安全管理实践的总结,通过与国内地铁运营安全管理人员互相交流,共同提高地铁运营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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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地铁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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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甲乙双方在项目承包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生产经营中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2 本协议书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5《______省安全生产条例》

3 承包内容(范围)及合同金额:见施工总承包合同

4 承包期限: 见施工总承包合同

5 甲方责任和权利

5.1 要求乙方提交承揽该项目应具备的相关资质复印件备查。

5.2 要求乙方提供承包工作安全措施方案、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事故应急预案、安全规程、安全管理负责人名单及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及安全使用许可证、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合格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资料的复印件备查。

5.3 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管理考核办法,按照甲方用工安全教育培训要求,负责组织对功能承包单位用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根据各个具体的施工项目,组织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交底教育,告知乙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的基本情况、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各项安全措施,提供作业范围地下、上方和相邻关系可能影响施工安全的资料,向乙方提出安全管理要求。

5.4 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5 对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备案,便于协助支持乙方执行。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未落实的有权停止生产作业,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5.6 对乙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向乙方提出指令性整改意见。对不按期完成隐患整改的,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对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并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7 甲方发现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生产作业,撤离现场作业人员,待隐患整改完毕,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才能恢复生产。

5.8 甲方按其监管职责配合地方政府、上级部门对乙方在合同约定作业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督促乙方按调查组要求落实整改工作,未经调查组批准,不得同意乙方恢复生产。

5.9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承包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互助协作关系。

5.10 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方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生产作业。

5.11 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12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工作中需用的风、水、电、汽等动力能源,并负责指定接点。

5.13 乙方人员在该项目承包工作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甲方负有责任的,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中划分的责任范围,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6 乙方责任和权利

6.1 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是乙方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6.2 乙方对承包期内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设计、管理、资金、技术、设备、设施和人员)实行自主管理,对生产现场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6.3 乙方负责将相关安全资质证照复印件交甲方备案,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保证从甲方承揽的工程项目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

6.4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围绕本工程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标准。

6.5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6.6 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7 乙方必须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6.8 乙方用工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6.9 乙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为在高危行业岗位或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6.10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对所属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档案备查。对所属从业人员经常性进行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本作业区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6.11 乙方必须为所属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劳动工具、劳动防护用品和自救器材,保证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职业卫生标准。

6.12 乙方必须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所属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依法对用工职业危害后果负责。职业健康检查费由乙方承担。

6.13 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

6.14 乙方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和器材,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将评审发布的应急预案交甲方备案,便于配合救援。

6.15 乙方必须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向甲方相关部门报告隐患情况及措施落实情况。

6.16 乙方负责对所属区域内的各级危险源点的日常控制和管理。

6.17 乙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生产现场前进行查验,确保符合作业安全要求。

6.18 乙方投入现场所使用的各种特种设备,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定期监督检验合格,并将《检验报告》和《安全使用许可证》复印件送甲方备查。

6.19 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和管理,杜绝“三违”行为。

6.20 乙方必须在作业现场入口处、起重机械、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溜井口、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根据作业要求安排相关管理责任人进行管理。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6.21 乙方必须根据具体施工项目、不同生产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定期对生产现场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防范措施,作为本协议附件报甲方备案。生产现场暂时停止生产作业的,乙方必须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22 施工中需要使用到甲方的水、电、汽等动力能源,必须到甲方指定地点搭接,保持规范,不得到指定点以外的其它地点随意私拉乱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乱动自己所承担项目范围以外的设备、工具及设施。

6.23 乙方指派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与甲方协调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24 乙方必须接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甲方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

6.25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向甲方报告。事故发生后,乙方应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级别,立即抢救伤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谎报。

6.26乙方人员在该项目承包工作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中划分的责任范围,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 安全工作考核

7.1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7.2 乙方出现“三违”行为的,按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8 协议效力

8.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动或终止。

8.2 本协议与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与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一致。

9 其他: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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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地铁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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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落实___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起重机械施工安全责任,确保工程其中机械施工安全,甲乙双方达成一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安全生产目标

伤亡控制指标: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事故控制在1.2%以下,火灾事故为零,。

1.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无安全事故

2.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建设部办法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及省建设厅、市建委、市施工安全监督站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安全、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二、甲方责任

1. 审核乙方的从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资格,是否符合本工程建筑机械施工的要求

2. 将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概况和要点向乙方进行交底,对乙方施工全程进行监督。

3. 甲方和乙方安全负责人,应统一协调工程起重机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4. 提供本工程目前安全生产的动态,提供相关的安全宣传资料,指导乙方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5. 指导乙方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协助乙方的安全管理,提高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6. 指导、协助乙方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7. 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指出并责令整改,整改合格后才能进行施工,如乙方拒不整改,甲方必须采取强硬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8. 如发生重大上伤亡事故,必须派人指导,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和救援工作。

9. 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方法》,控制好本工程安全生产设施费,按进度分阶段验收乙方的安全措施,经安监机构同意、监理通知,收到业主付款和甲方审核安全生产措施费落实情况后,支付乙方安全措施费,支付比例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方法》执行。

三、乙方责任

1. 遵守国家、省、市、建筑公司所颁发的各项安全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程序、应急预案),建立和健全与现场安全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2. 应按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措施费专款专用,遵守有关工伤保险的缴费规定,为所有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降低生产安全风险。

3. 严格按照劳动保护法,定期发放工资。

4. 进入施工现场后,服从甲方的管理,落实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指定安全生产责任人,成立安全生产架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工前把指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报甲方项目部。落实安全管理职责,指定安全管理措施,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保证员工持证上岗,减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

5. 开工前将指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方案、措施报甲方和监理按相关程序审批,审批后严格按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方案、措施施工。

6. 进场前将施工中需使用的设备、设施书面报甲方项目管理部,同时遵守设备设施的安全施工规定。

7. 施工中需要搭设、安装安全设施、临时用电、使用设备、施工方案的编制、材料的检验、装拆资质、施工人员的从业资格、完工后的检验、检测等,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安全管理要求。

8. 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或危害,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同时向项目部报告,由项目部通知其他施工单位,共同防范。

9. 必须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管理规定,填写好安全运行记录,定期上交给甲方。

10. 做好现场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教,自觉遵守《施工现场防火规定》。

11. 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条例》的规定编写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四、其他约定

1. 乙方在施工时间,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没有达到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每次罚款300元,安全生产责任人不参加检查的每次罚款300元。

2. 乙方不及时编写方案、安全运行记录,每次扣款300元。

3. 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措施费台帐,填写好安全生产措施费报表,安全生产措施费必须专款专用,甲方对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没有建立安全生产措施费台帐或将安全生产措施费挪作他用的,从重处罚。

4. 乙方被国家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通报,提出停工整顿,造成甲方停工扣分时,在工程款中扣除所有的安全生产措施费。

5. 甲方项目安全员有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的权利,对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实,安全隐患较多,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排除的情况,有进行限期整改和罚款的权利。

6.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生产奖罚条例》的规定

7. 甲方统一购买安全生产管理资料,施工质量管理资料,安全设备材料,安全管理教育培训资料等发放给乙方(成本费由乙方支付)。

8. 乙方未按施工所在地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平安卡的,每人罚款50元。

9. 甲方发现乙方的安全员、电工、焊工、装拆工未持证上岗,每人罚款50元。

10. 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安全知识考核,未参加人员每人罚款50元。

11.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管理人员戴白色安全帽,专兼职安全员戴红色安全帽,生产工人戴黄色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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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安全管理最新办法范文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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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资质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二、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三、分包单位的选择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四、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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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地铁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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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深入开展“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有关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双方订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职责:

1、进行安全工作检查、监督、管理、协调,发现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如拒绝整改,甲方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2、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及时告知乙方停止违法行为,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消防部门、质量技监部门报告。

乙方职责:

1、加强租赁场所(地)内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如不按期整改、整改不彻底或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2、必须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营场所(地)内的消防器材必须配齐并保持有效。

3、应经常性的对经营场所(地)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涉及甲方的隐患要及时沟通共同整改。

4、对经营场所(地)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告知甲方,不得隐瞒。

5、对室内固定的电源线路,严禁私自更改或违章搭接,对必须更改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若私自接线,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拆除,有权拉闸停止供电。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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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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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核目的

1.1改善基层班组长的工作表现,提高员工工作质量,加强和提升班组绩效,促进经营目标的完成。

1.2对基层班组长进行量化考核,更准确地评估班组长的绩效,为评比活动和实施奖惩提供公平、可观的参考数据。

2.考核范围

管理制度考核范围是班组长,QC组长。

3.职责范围

3.1生产主管:根据本制度负责对班组长进行考核,综合统计相关数据并填写“班组长 月绩效考核表”;

3.2品质主管:根据本制度负责对QC组长进行考核,综合统计相关数据并填写“班组长 月绩效考核表”

3.3厂长:编制班组长考核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按制度执行考核;核准“班组长 月绩效考核表”,对其提出改善建议。

3.4总经理:批准班组长考核管理制度。

4.考核指标和方式

4.1生产班组长的考核

4.1.1考核指标:

(1)班组长业绩考评: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工具维护和管理、5S和现场定置;

(2)个人态度考评:出勤状况、工作积极性、服从领导和纪律性等。

4.1.2考核实施

(1)各班组考核根据工段的特点和内核内容制订“班组长 月绩效考核表”和打分细则。

(2)考核采用检查打分形式进行。

5.考核实施细则

5.1生产部和品质部根据班组工作特点确定检查周期,检查周期内进行不定期检查。

5.2结合部门班组特点制订检查表格的打分细则。

5.3生产部和品质部每月读一班组长量化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填写到“班组长 月绩效考核表”中。

5.4为使班组长考核做到及时、严格公正,考核者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5.4.1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班组长做一次全面的检查。

5.4.2在考核期内,必须根据各类确认了的检查事实进行考核。

5.4.3不被个人情感左右,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今次那个评定。

6.考核原始数据的保存

6.1班组长考核原始数据和考核汇总结果需保存一年以上。

6.2每月考核汇总表需在下月10号前分发至人事行政部。

6.3班组长考核管理制度和各类考核表格须在人事行政部备案。

7.其他

7.1“班组长 月绩效考核表”参见附表一。

7.2本班组长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保留继续修订的可能。

7.3本班组长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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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安全管理最新办法范文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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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入当地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2、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3、分包单位的选择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4、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5、分包队伍进场

(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总包方负责协助解决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笔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6、分包队伍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1)分包队伍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应由分包单位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协助总包方对施工全过程执行监控。

(2)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接受总包的监督管理。

(3)分包队伍自带各类机电设备,必须向总包提供有效的验收合格证明。

(4)分包队伍各施工班组必须进行“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并设立台账记录。

7、业主指定分包队伍的管理

(1)原则上总包单位有权利和义务对其检查、监督和管理。

(2)业主指定的分包方与总包签订分包合同,总包应同自己选择的分包方一样实施评价、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评价档案。

(4)项目部对分包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资料的积累,为以后对分包方的业绩评定提供证明材料。

(5)公司有关部门对分包方安全管理状况和能力进行年度安全业绩评定。

(6)分包方如对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频发,总包方将给予处罚,还可作清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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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管理最新办法范文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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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办公室为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检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各部门、机构应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总公司全体人员,各部门应遵照执行

第二章 用电安全管理

第五条 公司办公室区域应配电容量配置设施设备,并留有余地

第六条 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第七条 员工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

第三章 加班事项

第七条 每日19点后仍需在办公室进行办公人员视为加班

第八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九条 加班人员应填写各楼层加班领取钥匙表格(附表二)后领取各楼层钥匙,并于下班后进行锁门工作

第十条 加班人员离开前需确认周围电器设备及空调开关关闭后方可离开(包括洗手间各项设施)

第十一条 加班人员离开前应确认锁门事项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 20xx年9 月1 日开始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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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范文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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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特制定管理暂行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3、引用法规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xx】16号)

4、术语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5、实施程序

5.1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5.2安全技术科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使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相关二级单位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由公司财务科负责)。

5.3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送主管副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

5.4公司财务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5.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各相关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预算表。由公司安全技术科审核,财务科确认(需有关领导审批),方可使用。

5.6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材料,在领用时二级单位开具材料领用单,到安全技术科加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后,到物资供应科办理领用手续。物资供应科要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出库材料单独建帐,并每月向财务科提供一份《安全生产投入材料出库明细表》。对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规定范围内的材料,如未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物资供应科严禁出库。

5.7财务科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按时入帐,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每月进行记录。安全费用当年结余,可转入下年使用 ;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列支。

5.8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按照本单位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一览表

序号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

提取标准

备注

1

1000万元(含)以下

4%

2

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部分

2%

3

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部分

0.5%

4

100000万元以上部分

0.2%

5.9安全生产费用因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1)、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监控、检测、痛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泻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完善、维修和改善支出。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10公司在本办法第9条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5.20xx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5.12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5.13公司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6、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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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安全管理最新办法范文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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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写目的

为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良好正确运行,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和公司形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降低电力设施不完好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和浪费,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公司各生产制造车间、管理科室。

3. 引用文件

无。

4. 名词术语

无。

5. 职能职责

5.1. 设备部门职责

5.1.1. 负责公司用电设施管理工作,负责保证公司用电设施正常运行。

5.1.2. 负责安全用电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建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5.1.3. 负责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5.1.4. 负责对全公司用电设施的使用进行检查。

5.1.5. 负责组织用电设施的外委维修工作。

5.2. 安全部门职责

5.2.1. 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执行。

5.2.2. 负责组织《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培训。

5.2.3. 负责对用电设施的安全状态进行评价。

5.2.4. 负责对违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行为和结果进行裁定。。

5.2.5. 负责对违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激励建议。

5.3. 使用单位职责

5.3.1. 负责本单位用电设施日常安全使用的管理工作。

5.3.2. 负责本单位用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5.3.3. 负责本单位用电设施自检自查和整改工作。

5.3.4. 负责本单位部分用电设施的维修工作。职能科室由机修车间维修。

6. 控制内容

6.1. 电工作业人员技术条件

6.1.1. 从事电气工作的职工必须遵守《电气安全管理规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的电气管理规定。

6.1.2. 必须参加国家认可部门进行的电工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电工作业。

6.1.3. 禁止非电工人员从事任何电工作业。

6.1.4. 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6.1.5. 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6.1.6. 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及急救措施。

6.2. 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6.2.1. 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6.2.2. 必须采用两级及以上漏电开关。

6.2.3. 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时,其线路上严禁装设开关、熔断器,及任何断开零线或地线的保护电器,并做重复接地。所有的用电设施外壳和人身所能接触及到的、与用电设施相连接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6.2.4. 严禁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6.3.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A停电、B 验电、C挂接地线,即“三措”。没有经过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无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6.3.1. 停电

6.3.1.1. 停电操作时,应先停负荷,再拉断路器,最后拉开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线路作业应停电的范围:

 与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

 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 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和同杆非同一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 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到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

 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标志牌,作业完毕后应将标志牌取下。

6.3.2. 验电

6.3.2.1. 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在装接地线之前必须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器使用前应先确认其功能良好;

6.3.2.2. 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近平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并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6.3.2.3. 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6.3.3. 挂接地线

6.3.3.1. 线路验明无电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6.3.3.2. 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先放电;

6.4. 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6.4.1. 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6.4.2. 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6.4.3. 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6.5. 临时用电安全

6.5.1. 临时用电必须使用部门申请,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安技环保科批准方可实施。

6.6. 安全用电管理具体内容

6.6.1. 电缆线路

6.6.1.1. 电缆线路主要由电力电缆、终端接头、中间接头及支撑件组成。电力电缆的终端头和中间接头,应保证密封良好,防止受潮。电缆终端头、中间接头的外壳与电缆金属护套及铠装层均应良好接地。

6.6.2. 配电柜

6.6.2.1. 配电柜内各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应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柜内无积尘、积水和杂物。

6.6.2.2. 保护线连接可靠。

6.6.2.3. 触电危险性大的环境应安装封闭式箱柜。

6.6.2.4. 配电箱应坚固、完整、严密,箱门上喷涂红色“有电”字样或红色危险标志。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6.6.2.5. 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6.6.2.6. 配电箱、配电盘应经常进行巡视和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变色;配线是否破损;各部连接点是否牢固;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缺陷及时处理。此外,还应经常进行清扫除尘工作。

6.6.2.7. 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6.6.3. 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式设备

6.6.3.1. 手持电动工具包括手电钻、手砂轮、冲击电钻等工具。这类设备的安全使用条件是

 Ⅰ类0类设备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措施。

 Ⅱ类、Ⅲ类设备没有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要求。

6.6.3.2.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或地线)不应单独敷设,而应当与电源线采取同样的防护措施,即采用带有保护芯线的橡皮套软线作为电源线。

6.6.3.3.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电源插座和插销应有专用的接零(地)插孔和插头。

6.6.3.4. 绝缘电阻合格,带电部分与可触及导体之间的绝缘电阻Ⅰ类设备不低于2MΩ,Ⅱ类设备不低于7MΩ。

6.6.3.5. 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6.6.3.6. 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6.6.4. 电焊设备

6.6.4.1. 电焊时应当戴帆布手套、穿胶底鞋。在金属容器中工作时,还应戴上头盔、护肘等防护用品。

6.6.4.2. 固定使用弧焊机的电源线与普通配电线路要求相同,移动使用弧焊机的电源线应按临时线处理。

6.6.4.3. 弧焊机的电源线上应装设有隔离电器、主开关和短路保护电器。

6.6.4.4. 电焊机外露导电部分应采取保护接零(或接地)措施。

6.6.4.5. 弧焊机一次绝缘电阻不应低于1MΩ,二次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 MΩ。

6.6.4.6. 移动焊机时必须停电。

6.6.4.7. 露天使用的电焊机应有防潮措施,机下应用干燥物体垫起,机上有防雨罩。位于沟槽附近的焊机应防止土埋。

6.6.4.8. 电焊机的外壳应完好,侧接线柱防护罩安装要牢固。

6.6.4.9. 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橡套缆线,其长度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6.6.5. 照明

6.6.5.1. 生产现场照明灯线路的敷设,除护套缆线外,应该分开设置或穿管敷设。

6.6.5.2. 办公室、宿舍的灯,每盏应设开关控制。灯具对地面垂直距离不应低于2.5m。

6.6.5.3. 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一般不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

6.6.5.4. 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供电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24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6.6.6. 接地、接零及防雷保护

6.6.6.1. 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器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6.6.6.2. 当外接电源时,应首先了解外接电力系统中电气设备采用何种保护,方可确定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不可盲目行事。

6.6.6.3. 工作零线兼作接零保护时,零线应不小于相线的1/2。零线不得装设开关和熔断器。

6.6.6.4. 用电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采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多股铝线。

6.6.6.5. 接地线或接零线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应设在明显处,导线不应承受拉力。

6.6.6.6. 采用接零保护的的单相220伏电气设备,应设有单独的保护零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工作零线兼作接零保护。

6.6.7. 停电和送电

6.6.7.1. 线路故障和设备检修,需经有关领导,调度室和设备能源科的许可方可停电。

6.6.7.2. 停送电应由专职人员负责,严禁非工作人员任意停送电。停电作业时,要穿长袖衣服,用防护用品,站在专用的绝缘物上操作。操作时要由技术熟练和对本系统设备熟悉的人监护。停电先停负荷侧,送电先送电源侧,严禁带负荷停送电。

6.6.7.3. 高压变配电因检修或工作需要而停电时,要将线路上的隔离开关和跌落保险拉开,并在停电设备可能发生感应电压的部件接地线。电容器放电后接地,对施工设备的进出线各相进行验电,确认设备无电。

6.6.7.4. 工作人员必须在停电设备的范围内作业,并与带电部件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并在隔离开关和跌落保险处悬挂禁牌,设专人监护,着装安全,保护用品齐全方可开始作业。

6.6.7.5. 作业现场工作人员除正常检修工作人员外,还要有专人巡回检查和监护。各部位监护、检查人员在未得到命令前不许随便离岗。

6.6.7.6. 作业完毕在恢复供电前,要对工作范围进行全面认真检查,接地线,短路线,及各种安全保护设施要全部拆除,供电线路、变配电设备上无任何遗留材料、工具、杂物等,通知所有作业人员撤离工作地点,由作业组长检查无误后办理送电手续,有关领导下达送电命令后方可恢复供电。

6.6.7.7. 变电站线路跳闸时,有重合装置的,若重合不成功,不得强送;无重合装置的,不得试送,必须经线路运行管理单位确认确无断线,方可按正常程序送电。

6.6.7.8. 变电站出现线路接地信号后,应立即判明接地线路,按调度命令停电并通知运行管理单位巡线处理。

6.7. 电气作业中注意事项

6.7.1. 禁止非持证电工装接电气设备。

6.7.2. 严禁任何人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6.7.3. 破损的电气设备应及时维修或调换,禁止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6.7.4. 禁止利用电热和灯泡取暖。

6.7.5. 设备检修切断电源时,严禁任何人启动挂有警告牌的电气设备。

6.7.6. 禁止用水、煤油冲洗擦拭电气设备,禁止用压缩空气吹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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