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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日本旅游的签证【推荐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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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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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的

为丰富分局全体职工的业余生活,促进同事之间的交流,开拓视野,以便更好地投身到日后港航事业中。

二、行程安排

D1(星期五):下午12:00六横出发,约4个小时到金华晚饭、住宿。D2(星期六):早上7:30出发,到龙游石窟(票价65元/人),午饭后出发去江郎山(游览约2.5个小时)(江郎山以雄伟奇特的"三爿石"著称于世,拥有中国丹霞第一奇峰、全国之最的一线天。天然造化的伟人峰、惊险陡峭的郎峰天游,千年古刹开明禅寺、千年学府江郎书院)。后游览清漾毛氏文化村(游览约1.5小时,江郎山、清漾联票价格110元/人)清漾村被国内外专家学者公认为"江南毛氏发祥地"、"毛泽东祖籍地"。晚上住市区的江山国际大酒店(288元/标间)。

D3(星期日):早上7:30出发,到天脊龙门(票价60元/人)。国家4A级景区,主要景点有:龙门石笋、三鼎山、龙潭飞瀑、天脊背瀑布龙洞等。主要美食:土鸡煲山药、石班鱼、野味野菜等都是当地的美食。午饭后返回舟山。

三、经费预算(费用合计约1.12万元)

门票:235元/人住宿:二晚328元/人餐费:50元/人/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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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旅游管理专业的实习报告样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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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专业实习报告样文

内容摘要:实习人:09级旅游管理专科班张庭兰。实习时间:XX年7月14日至XX年月14日。实习地点:长乐豪生长山湖国际酒店。实习目的:将专业与3接轨,逐步认识、体会,学会生存,学会感恩,学会做人,学会与人团结协作。更重要的是锻炼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从一个实实在在的学生向一个社会人的过渡。逐步的了解社会,认识社会,从而迈入社会。

实习酒店:长乐豪生长山湖国际酒店是福建省县级市里第一家五星级酒店,将致力于打造长乐市酒店业第一品牌。长山湖国际酒店是一家按五星级标准建造的旅游饭店,位于长乐市郑和路与广场路交叉口东南侧。酒店占地面积三十亩,总建筑为三万五千平方米;主楼21层,另有a、b裙楼各三层,集客房、餐饮、国际商务会议、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一体。酒店地处城区黄金地段,交通便利,商贸繁华,东侧是风景秀丽的长山湖。酒店营业部门配置齐全,有客房、中西餐厅、亚洲熟食餐厅日韩料理馆、东南亚风情烧烤吧、ktv、慢摇吧、桑拿部、美容美发、健体中心、室内游泳馆、露天网球场、男女spa馆、英美式台球、乒乓球馆、茶艺居、网络咖啡吧、休闲花园、名店街、高级接见厅及各种规格会议室及多功能厅,是长乐市第一家五星级饭店,距离福州市区三十公里,距福州长乐机场二十分钟车程。酒店特邀香港知名酒店设计公司专业设计,注重人文、生态和环境有机结合的设计理念,引进建筑风貌和休闲方式,以期为广大消费者打造一个高档的商务接待场所。

实习内容:我的实习岗位是房务部楼层服务员。班次分为早班、中班、夜班,这三个班次,我分别上过早班和中班。早班是从八点开始(后改到九点),每天早晨都要开早会,由主管交代一些注意事项和安排工作,然后领取所在楼层的房卡、对讲机,其次整理工作车,易耗品(也可前一天下班前整理);再次,做好所在楼层的公共区域的卫生工作;最后,如果有脏房的话就把工作车推出来开始清洁房间。住客房一般要在十点以后才能去敲门清洁。敲门方式是以轻两重,如果有客人来开门,我们就会微笑着说;“先生(小姐),您好!请问现在方便为您清洁房间吗?”经客人同意后方能进去。清洁好房间后,若有客人在房间,我们会以标准的站姿站好,面向客人说道:“先生(小姐)您的房间清洁好了,祝您居停愉快!再见!”然后出来轻轻地为客人把门关上。每天早晨的十一点,是每个楼层开始收取客衣的时间,当天下午六点前衣服会被中班服务员送进客人房间去。分配的房间清洁完了,把工作间整理一下,把走廊地毯吸一下尘,把楼梯拖干净,把工作表找领班签字,到房务中心交表,还房卡、对讲机,签退。一天的工作就这样完了。

中班是从下午三点半上到夜间十二点。一般中班只有两个人。主要的工作是送客衣,五点半左右去各个楼层开廊灯,早班没排完的房间也由中班清洁。六点左右就去开夜床,开夜床夜即是为客人的房间进行小整理,整理完后,把马桶盖揭开,把防滑垫放到浴缸里,把浴巾展开平放在淋浴间门前,把房间后帘拉上,调好夜读灯的柔和度,把一双拖鞋放到靠近主床头柜的旁边,将被子一角掀开折成四十五度角,并依次放上晚安卡、环保卡、早餐挂牌。这样,一间房间的夜床就开完了。一般开夜床只开到晚上九点左右就不开了。二十三点三十分就可以去关各个楼层的廊灯了,然后写交班,主要是一些注意事项和跟进事宜以及送衣的状况等。到二十四点就可以下班了。

实习体会:作为一名学生,我们都没有真正的踏入社会,也没有真正的亲身去体验社会生活,所以关于社会的好与坏都是道听途说。其实社会也没有比别人说的那么黑暗、勾心斗角,但或许是没有遇见吧。那么,我很庆幸我遇到了一个好的“小型社会”,上至总监,下至普通服务员,同事之间的关系都很好。老员工并没有因为我们是学生,单纯,就对我们恶语相向、处处为难。相反,看到我们不会的地方总是很耐心的为我们讲解、示范,看的我们做得很慢,如果他们做完了还会来帮助我们。与上司之间的关系,在工作上我们是上级下属的关系,我们尊重他们,遇到他们礼貌的问好,私底下和我们是朋友,跟我们嬉笑打成一片,不论身份、地位。在福利上,除了我们的工作比社招员工稍低外,其他福利我们都是平等的,如奖金、过节费等。

经过这为期半年的实习,我们学会的不仅仅是技能,更多的是对人生的思考。之间的心理变化也经历了几次成长,懂得了很多。酒店之所以可以称“小型的社会”是因为它罗列万象,陈列事态百千,之所以有普通员工和上层管理者是因为存在问题和需要解决问题的人,存在一种激励与督导的管理。半年的实习工作,初次体会到了生存的不易,原来社会现实是如此的复杂,生活可以如此百态,人与人之间还有这些相处之道。

对于酒店等服务行业来讲,服务质量无疑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是企业的生命线。高水平的服务质量不仅能够为顾客留下深刻的印象,为其的再次光临打下基础。而且能够使顾客倍感尊荣,为企业树造良好的品牌和形象。在豪生酒店我们看到酒店领导十分重视服务质量的提高,即使对我们短期实习生,也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后才能上岗。对老员工进行跟踪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和改善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在这里,我们学会了什么是责任;在这里,我们体会到了生活世事可以用“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来形容却不失真实;在这里,我们学会了正视现实,学会在适当的时候抚平不安和浮躁。

实习总结:1、打铁还得自身本事硬。想在工作中表现优秀,得到上司的赏识和提携,除了技能娴熟外,你的文凭、学历,知识的深度、广度等各方面的综合术能也是必不可少的。在我们楼层服务员中,有一个被升为领班的同事,也许他的铺床技术没有老员工娴熟,但就是恰好有一次机会,他帮经理处理了一个电脑技术上的问题,他就成为了经理常常关注的对象,发现他各方面的技能还可以,就把他升为了领班。别人不服气也得服气,因为别人有准备,且遇上了机会。所以想要以后有所建树,就必须学好各方面的专业技能。虽然机遇也不可缺少,但机遇从来都是为有准备的人留的。

2、社交是一项不可缺少的活动。经过这半年的实习,让我明确的认识到,以后的工作中,人脉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俗话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就是这样一个道理。有能力还得有人赏识、提携。比如这次我们实习过程中,自己的工作表现得到了管理层人员的肯定和认可,这样我们毕业后又多了一条就业渠道。

3、要有警惕感和责任心。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做服务员的有义务保护客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对不能确认身份的客人,我们不能随便给他开门,以免不法分子趁虚而入,给客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

4、每一位成功人士都是经过千锤百炼的。酒店的管理层人员一参加工作就是管理层人员的,他们都有自己在基层的奋斗史,并且很珍惜在基层打拼的机会。我们经理经常对我们说的是,他很遗憾以前没在洗衣房呆过,现在对那一块布是很了解。

最后,非常感谢长乐豪生长山湖国际酒店给我的这次实习机会,相信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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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散客旅游委托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1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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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衢州XX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衢州XX公司(以下简称“快马跑腿”)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 总则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配送服务事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确立合作关系,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ㄖ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

第三条 配送责任期 乙方的配送责任期是指从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提货车辆开始至货物到达甲方指定收货地点ㄓ杉追街付ㄊ栈跞嘶蚱湮托收货人签收完毕止。

第四条、配送范围、价格、送达时限 1. 配送范围、价格、及送达时限一览表见附件2。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

1、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货物晚点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2、货物到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造成的货物破损、丢失和晚到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承担货物到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所产生的仓储和保管费用。

3、对于甲方自行包装货物,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或在交接时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 货物毁损、短少或灭失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迟延或拒绝收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自行配备货物押运人员的,货物一切风险由甲方承担。

6、由于甲方错误提供收货人地址、收货人姓名或联系电话等信息,导致货物运送延误等损失,甲方承担责任。

7、甲方因下列过错,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在委托的货物中故意夹带危险货物品和其它易腐蚀、易污染货物以及禁、限运货物等行为;

(2)当收货人收货签收后,该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一切风险随之转移到收货人处,乙方不再承担责任。因收货人迟延或拒绝收货物的,一切风险自合同约定应收货时间起转移。

8、甲方认为货物没有正确、完好送达收货人的,应在工作单记载应收货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为货物已完好送到并正常签收且乙方已正确履行了合同义务。

第六条、 其它

1、 因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因货物的自然属性合理损耗或性质变化,乙方不承担责任;

3、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要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对方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方可变更;

4、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相关证明,由双方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调解决是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5、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或答复。

第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为方便执行本合同,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需以书面委托形式向乙方指定执行本合同的实际负责人如发货人、费用核算人等。如有变更,需在变更前____日内向乙方提交书面变更通知书。甲方指定人员的签字既视为甲方行为

第十条、 本合同文本壹式贰份ㄋ方各执壹份ň哂型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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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长白山旅游心得体会初中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初中,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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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了神农架。

神农架位于宜昌西北方,最有名的是神农架原始森林了。那里有许多珍稀动物,如金丝猴等。与城市的喧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出发之前,我还听说神农架有野人,我想:那里真的有野人吗?

来到神农架原始森林大门口,排队进入景区的汽车把售票处挤得水泄不通。好不容易来到顶峰,烈日却已经照到头顶上了――可我却一点也不感到热,谁叫那里四季气候宜人,冬暖夏凉呢?在城市里穿短袖时,在那里还要穿夹克呢!

我们开始从山顶上,边下山边游览了。石头小路两旁的树木郁郁葱葱,横在小溪上的树木已长上了绿油油的苔藓,潺潺的流水声十分清脆,还散发出阵阵来自大自然的芳香,一切都是那么静谧美好。

“看,金丝猴!”也不知是谁大叫一声,我们就往树林里看。果然,我们发现了它――金黄色的皮毛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它一会儿从这棵树上跳到那棵树,一会儿又从那棵树跳回这棵树,还不时把尾巴吊在树上用手摸人们的头,把人们逗得哈哈大笑。

再往下走就是一个约200平方米的水池,山泉流下来后都汇集到这里。水不深,大约半米左右,这是猴子洗澡的地方。“扑通!”一只猴子在空中做了个“凌空翻身”,然后使了个“大鹏展翅”跃入了水中。

下午我们准备返程的时候,天阴了起来。等我们回到住处后,便下起了雨。导游说:“别看山下雨下得小,可山上的雨大得可以发生滑坡!”果然,从山上下来的公路就被冲塌的泥土给阻断了,这就是“山下下小雨,山上泥石流” 说法的由来。

第二天,我们去了燕子洞景区。那里最有趣的要属“彩虹桥”了。“彩虹桥”是一座拱桥,宽约3米,长约10米,离地面高约有80米。这是一座连接两座大山的桥。登山这座大桥,只见一座座山峰被云海包围,颇有一番仙境的韵味。

后来,我们登上了海拔20__多米的神农顶,这里天天大雾弥漫,一年只有三四天才能看见山下的峡谷。我似乎感觉脚下轻飘飘的,仿佛我已化境成仙了。

这次游神农架,我觉得大自然是变化无常、高深莫测的,感受到了自然的无限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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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广州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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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团体或个人): 合同编号:

乙方(组团旅行社): 签约地点及日期:

乙方是具有出境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报名及签约

1、甲方应自备在团队返程日有效期半年以上的护照或通行证报名,自办的签证/签注应确保在出游期间有效;甲方应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含身体状况等),经甲方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付清旅游费用。旅游费用包括:乙方代订飞机票(含境外机场税)或火车票等城市间交通费用;旅游观光汽车费用;住宿费;餐费;非自费项目景点(区)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导游(领队)服务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身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4、乙方收取旅游费用时应出具合法的发票。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甲方提供列明旅行社经营范围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旅游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交通、住宿、餐饮安排及标准,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店名称,自费项目及价格,经办人及电话,服务监督电话等内容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的旅游广告、宣传单张如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也视为合同组成部分。

二、合同的履行

6、甲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2)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3)遵守合同约定,配合领队、导游人员完成旅游行程;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4)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是指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乙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拒绝甲方超出合同约定的要求。(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发给甲方,说明所到国家(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境外小费的支付标准、外汇兑换事项。(3)行程中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甲方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店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乙方应当负责为甲方索赔,自甲方提出交涉之日起60日内,甲方无法从购物店获得赔偿的,乙方应当先行赔付。(4)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旅游服务;在使用外语的国家(地区),应当能够为甲方提供普通话解说服务;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合同的变更

8、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9、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双方可协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由双方各承担50%。

10、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行程安排,并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费用由双方各承担50%。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如政府重大礼宾活动、交通堵塞、列车航班延误或取消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行程安排,增加的旅游费用由乙方承担,减少的旅游费用退还甲方。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可决定行程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

11、在行程中甲方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意外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甲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所致的伤病无法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作出妥善安排,但不负担其医疗及其它费用。

12、当成团人数不足时,乙方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在本合同“特别约定条款”中作出选择,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四、合同的解除

13、在成团人数不足时,甲方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乙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14条、第17条相关约定处理。

14、双方可在出行前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并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15、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自愿解除合同;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未按约定集合出发,视为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两者均按本合同第17条相关约定处理。

16、甲方在行程中脱团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在行程中甩团(是指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甲方提供住宿、交通、用餐、游览等服务的行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已交旅游费用,赔偿甲方回程所需合理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实际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17、出发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旅游行程取消的,乙方向甲方退还已交旅游费用,违约方按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1)违约方在出发前4天或以上(按出发日减去通知日之差计算,下同)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前3—1天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当天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2)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3)如旅游行程取消有可预见损失的,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告知对方,并在特别约定中载明,在索赔时还应出具实际损失的证据。

18、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10条约定的情况除外),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如旅游费用减少的,减少部分应退回甲方,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签字确认,安排甲方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该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9、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甲方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甲方在出发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20、甲方因不听从乙方及其导游人员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等故意或过失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21、乙方向甲方退还旅游费用及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在行程结束之日起15天内支付款项(进入调解或仲裁、诉讼程序的除外),逾期每日按应付金额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2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特别约定条款(含选项的栏目,选中的打√,不选的打×)

旅行团名(团号)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费用单价:成人 元/人;小孩 元/人;总价 元(不含签证、签注费)

个人投保旅游保险□ 同意 □不同意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保险名称: ;保险金额: 元;保险费: 元

组团安排□乙方组团 □转 旅行社出团

地接服务□同意 □不同意委托 旅行社提供服务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或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其他约定

(如黄金周解除合同特别约定、行程取消可预见损失、住房特别要求、小孩服务标准等)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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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徽省旅游服务合同WF2024-01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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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丙方:

为保证丙方在乙方专业技能培训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丙三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20xx级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全班 名学生专业技能培训实习,时间15个月,自20xx年4月5日起至20xx年7月4日止(含寒暑假);专业技能培训实习形式为“一帮一”带班进行,帮助甲方做好考勤、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免费提供食宿,并发给生活津贴(20xx年4月—20xx年10月每人每月发给丙方生活津贴人民币400元,20xx年11月—20xx年4月每人每月发给丙方生活津贴人民币500元,20xx年5月—20xx年7月每人每月发给丙方生活津贴人民币600元,从学生领津贴的第一个月起每人每月留发100元至满1000元止作为协议保证金,协议期满一次性全额发给,违者全额取消);专业技能培训实习结束时,有优先进行双向选择聘用丙方顶岗就业的权利。

二、甲方应安排班主任经常到乙方了解丙方专业技能培训实习情况,协助乙方做好丙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丙方在乙方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实习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甲方双方的规章制度,保证践行《学生实习期间安全责任承诺书》(附后),擅自离开乙方经动员不回者按自动退学论处;应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和专业素质水平,自觉完成乙方交给的专业技能培训实习任务,自觉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专业技能培训实习结束时,经双向选择落聘时,应自行联系顶岗就业单位。

四、本协议甲、乙及丙方代表班主任各执一份,应共同遵照执行。

五、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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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山东省国内旅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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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1、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为蓝本,结合杭州市旅游发展要求制定。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住所地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旅游(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合同时使用。

3、本合同文本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补充约定。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变更的内容,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4、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5、本示范文本由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和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解释,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推行使用。

6、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对旅游服务质量有异议时,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也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住址: 邮编:

固定电话及手机: 电子信箱:

旅行社:

住所地: 邮编:

经营范围: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联系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本次旅游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线路及时间

线路名称: ,旅游团号: ;

时间: 晚 天,共___日,出发日期: 年 月 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1、旅游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由下列项目组成:

(1)旅游者共 人,其中:成人 元/人,儿童( 周岁以下)占床 元/人,儿童( 周岁以下)不占床 元/人;

(2)导游服务费: 元/人,共 人,合计 元;

(3)其它费用: 。

2、旅游费用支付按下列第 种方式:

(1)报名时支付预付款 元,余款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付清;

(2)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款;

(3)其他方式: 。

3、旅游者逾期付款的,按日向旅行社支付逾期应付款0.3%的违约金。除非有特别约定,旅游者在出发前3日(不含第3日)尚未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参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项约定要求旅游者承担业务损失费。

第三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人: ,保险费: ,

保险金额(根据保单填写): 。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出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第五条 旅游者的权利

1、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的强制交易行为。

2、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3、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当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时,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确保身体健康状况适宜本次旅游;如实填写相关的个人信息,确保所持身份证在出游期间有效。

2、旅游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接受相关组织、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旅游者不得擅自脱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团的,必须征得导游的书面同意。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行程中,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

4、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6、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境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7、与旅行社发生纠纷时,旅游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七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3、劝阻旅游者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的行为。如旅游团队遇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4、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5、《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行社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2、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游行程单》,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2)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3)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4)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5)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旅游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等不确定性用语。

3、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的,应当在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代理社的基本信息。

4、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以及旅行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旅游者有权拒绝,也可以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5、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对旅游者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6、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7、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8、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相关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在组织、接待旅游者过程中,不得安排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

2、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由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等客观原因,造成旅游行程安排的交通服务延误、景区临时关闭、宾馆饭店临时被征用、出境管制、边境关闭、目的地入境政策临时变更、政府机构发布橙色及以上旅游预警信息等)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4)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按照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40%;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5%;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7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地点,也未能在出发途中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本条第1项出发当日相关约定处理。

3、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如脱团等;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后,旅行社应当参照本条第1项相关约定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由于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第十二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合同约定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支付同额违约金。

3、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旅行社应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并支付同额违约金。遗漏无门票景点的,每遗漏一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4、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赔偿金。

5、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赔偿标准未作出合同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关规定,亦可参照适用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旅办发〔20__〕44号)。

6、与旅游者发生纠纷时,旅行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特别提醒

1、为了确保旅游团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健康问题的病患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 50 克 / 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2、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参团,如危及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其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老年人、未成年人参团旅游

1、老年人报名参团旅游的,应如实填写年龄、身体健康状况及其家属的联系方式,须书面告知旅行社不宜参加的游程及项目(包括交通工具、饮食、特殊地域环境限制等)。

2、未成年人参团旅游的,应征得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共同参团旅游的,应当保护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

3、行程中,老年人、未成年人应注意自身安全,特别是在餐厅、浴室、卫生间及雨天步行时防止发生摔伤、滑倒等意外伤害事故,严禁参加高风险旅游及高风险娱乐项目。

4、老年人、未成年人因自身疾病等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旅行社应积极协助其当地就医或返回,就医及返程费用由其自行承担,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将余款退还老年人、未成年人。

第十五条 责任免除

1、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如违法犯罪行为、过失行为、行为判断失误、疾病、自甘风险参加某些旅游项目等)、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协助处理,因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2、旅行社就旅游活动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已向旅游者作出明确的告知或警示,且事后履行了必要的救助义务,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十六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境内旅游服务的费用,包括:交通费(含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2、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3、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5、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程结束前解除合同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餐饮住宿、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及导游服务等已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含预订金)。如旅行社代购的是团队包机票,执行的是团体优惠价格,附有严格的限制使用条件(不能改、不能转、不能退),行前解约后机票价格作为实际损失。

6、公共交通,指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开放的提供运输服务的交通方式,包括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旅游者委托他人签订合同的,受托人有义务将本合同相关信息及时、全面地向旅游者作出必要说明,受托人在合同中签字即表明其所代表的旅游者对本合同及相关信息具有同等知悉程度,相关信息包括对旅游者的特别提醒、警示以及合同中对旅行社责任免除等约定。

2、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及组成

1、本合同一式两份,旅游者、旅行社各持一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旅游预订单》、《旅游行程单》、《行程须知》以及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变更或者补充的协议和声明,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旅游者(签字): 旅行社(盖章):

合同经办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合同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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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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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团旅行社)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旅游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订合同。

2.甲方在签约时,应将全部旅游费用付讫,费用包括:

(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本运)公司等部门购买的交通客票费:

(2)餐饮住宿费:乙方代甲方按排的餐饮、住宿费:

(3)旅游费:乙方代甲方安排的旅游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旅游地交通费、门票费。

(4)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游的接送费用:

(5)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获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用)

(6)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各项目的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医疗费;行李超重费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个人保险的费用。

4.如甲方要求提高饮住宿费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5.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成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6.“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属号__________________(如签约时暂无循号,此项可空缺)团体人数_________(附名单)

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束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

游览重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隔餐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及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交纳团费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应尊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履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保留航空、轮船、铁路因国家政策性调价而变更旅游总价格的权利。但乙方应当提供相应证据。

4.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因航空、轮船、铁路班次和时刻临时变更,乙方保证在行程天数和安排基本不变动的前提下,保留调整出发时间和行程的权利。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遵循: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须承租乙方已经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的第5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日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二)乙方取消:如因乙方原因,既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三)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四)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五)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旅游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5%的违约金,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八)中途高速: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的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让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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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县旅游局2024年国庆黄金周旅游工作总结_单位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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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2009年国庆黄金周旅游工作总结

县旅游局2009年国庆黄金周旅游工作总结

今年“十一”黄金周适逢建国六十周年,又和传统的中秋佳节重叠。为了圆满完成十一”黄金周各项工作,##县建立健全假日旅游协调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使国庆旅游黄金周成绩斐然。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十一” 旅游黄金周主要经济指标

今年黄金周为8天。假日期间天气晴好,气温宜人,为游客旅游度假提供良好条件。全县各旅游景区景点人气旺盛,主要旅游经济指标全面刷新。

一是游客接待增长超过两成。全县累计接待游客10.6万人次,同比增长28.36%。其中,白鹭岛生态旅游区日最大接待游客量为1.1万人次,皖东烈士陵园日均接待游客300人次。

二是旅游收入增幅超过三成。全县旅游总收入586.6万元,同比增长39.81%。

三是星级宾馆客房入住率增幅近两成。全县旅游宾馆黄金周期间客房入住率达90%,同比增长18.65。其中,白鹭山庄和碧云山庄客房入住率120%(加床),白云宾馆客房入住率平均为90.2%。

四是星级宾馆餐饮收入增幅超过三成。全县旅游宾馆黄金周期间餐饮收入116.42万元,同比增长35.23。其中,白云宾馆餐饮收入为58.64万元。

五是星级农家乐营业收入增长超过两成。全县农家乐黄金周期间营业收入16.84万元,同比增长21.76%。其中,柏露山庄黄金周期间营业收入7.51万元。

二、“十一” 旅游黄金周游客特点

一是今年黄金周游客主体是散客,占游客总数82%,其中全家外出度假又是主力军;二是自驾游越来越多,白鹭岛生态旅游区日均收停车费1.5万元;三是江苏等外地游客人数超过省内游客;四是游客停留时间增多,过夜游客比例增加;五是游客消费大增,今年白鹭岛养生温泉公园、白鹭岛水由游乐公司和舜耕农业园相继开业,皖东烈士陵园纪念馆改建后重新开放,为游客提供更多的消费选择。

三、“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是旅游管理部门加强监管。县局领导多次深入景区景点调研,协调解决问题。黄金周期间无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和游客投诉。

二是旅游企业一手抓旅游促销,一手抓员工培训管理。黄金周期间虽然游客众多,接待服务井然有序。

三是市县旅游和统计部门主要领导黄金周期间深入景区调研接待统计工作,加强对旅游统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四是市县海事、交通、安全等部门黄金周期间深入白鹭岛生态旅游区暗访水上游乐安全工作,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五是各单位和旅游企业加强黄金周期间值班工作,及时上报统计数据和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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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生态农业休闲养生旅游度假山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旅游,全文共 2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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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山庄

二、项目地址

自然村域内。

三、项目内容

根据项目区自然地形地貌、资源的分布状况,结合旅游市场需求实际,本着因地制宜、文化为魂、错位发展的原则,将本项目建设成为以农耕文化体验为主要内容,集田园旅游观光、农耕体验、农家餐饮、乡野休闲、郊野养生于一体的多功能复合型生态农业休闲养生旅游度假山庄,使园区成为**市民乃至域外游客投身自然怀抱、体验农耕文化、找回童年记忆、获得身心健康的全国知名休闲农业旅游景区,成为**市和xx省的“悠游”经典景区。 从功能上,一是打造成本地及周边城镇居民的第三生活空间,成为人们观光旅游、感受农耕文化、丰富农业知识、体验农业生产劳动与农民生活、享用农业成果、利用田园休闲度假的场所和农业深层次开发的样板。二是充分利用凤凰沟风景区的社会认知,发挥其边际效应,与凤凰沟风景区形成明显反差、集聚成片的景群,更好地满足游客的需要。从文化上,打造成传播宝玉石文化、传统农耕文化的体验中心,弘扬中国农业文明。从品牌上,通过循序开发,日臻完善,打造成**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旅游新名片;xx省著名、全国知名的休闲农业旅游目的地;xx省AAAA级乡村旅游点;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四、项目背景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城市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竞争的日益激烈,人们渴望在原始古朴的乡村生态环境中放松自己,越来越多的人有着强烈的回归大自然的愿望。另外我国城市居民与农村的千丝万缕的血缘联系,加之过去“上山下乡”的历史经历,寻根的潜意识驱使他们寻找一个恰当的时机与方式重新体验过去生活,休闲农业旅游恰恰

以其返璞归真的体验吸引了大量的消费群体,成为一种新的休闲旅游度假时尚,发展势头迅猛,并受到政府和社会各个部门的鼎力支持。

本项目正是在此背景下提出的,区内地形平坦开阔,有山有水,交通便利,农业生产资源丰富。优越的基础条件和市场需求、休闲农业的蓬勃发展之势为本项目的建设带来无际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五、项目环境情况

项目位于xx省**县向自然村域内。东邻抚河,北部紧靠316、320国道和浙铁路,距向塘火车站6公里,距火车站28公里。离**市游客集散中心不到20公里,交通极为便利;南部与xx省蚕桑茶叶研究所(xx省凤凰沟风景区)接壤,周边旅游资源丰富;西部与G60沪昆高速相望,有黄马高速公路出口,从园区上高速公路只有3公里。项目处在**县重点打造的“两江生态农业

走廊”上,电力及公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均已具备,可和**市及省内的旅游资源形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格局。

向塘镇是xx省最大的建制镇,拥有优越的地理条件,被誉为**市的“南大门”,既可以直接承接区域中心城市和县城的辐射带动,又有利于快速全面融入昌城市发展体系。向塘素以中国最大的交通枢纽重镇而闻名全国,316、320、105国道和G60沪昆高速公路穿境而过,沪昆铁路、在建的杭南长高铁沟通东西,京九铁路飞架南北,在建的向莆铁路连接经济区。它地扼浙、粤交通要冲,从向塘到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只要6-8小时,江南最大的货运编组站——向西货运编组站也坐落在境内,独特的区位,强势的交通,使向塘成为全国“承东启西、南北贯通”战略要地和连通港、澳的重要节点。

六、项目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约3260亩。由316国道通往G60沪昆高速的连接公路(蓝园公路)横穿东西,使项目规划区分为南北片区,其中南部片区约3000亩,北部片区约260亩。项目区水库、山地较多,水库900余亩,山地1450余亩,低洼田750余亩,耕地140余亩,水塘20余亩,土地大多属荒地或未利用地,用于开发建设的潜力较大。项目区南高北低,南部片区以山地、水库、低洼田为主,北部片区以耕地、水塘为主,区内土地肥 沃,水质优良,草茂林丰,自然景观较好,是人们放松心情、陶冶性情、愉悦身心的好地方。

七、项目开发计划

本项目由凤凰山庄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开发原则:

项目开发按“整体规划、分期建

设;总体包装、专业运营”的原则进行。开发战略规划上,主要分为“生态农业区、休闲养生区、旅游风景区、旅游度假区”。

旅游风景区设在项目区内的唯一山地上:凤凰山。风景区内主要有凤凰山、藏宝洞、日月潭、红谷湾、宝石滩等主要景点。山庄的主要设施宾馆安排在进场的显著位置,其他休闲、娱乐设施围绕宾馆建设,农业种植业项目安排在现有耕地上,养殖业项目安排在项目区边缘处,林地深处,与旅游区远离,以避免相互影响。各区域相对独立或天然隔离,水、电、路按旅游和生产需要进行统一设置。加强休闲度假区消防及救生等设施建设。

八、项目策划

体验生活与劳动已成为旅游的热点和时尚,许多游客到旅游地不仅是为了欣赏独特的景观,而且还希望自己能够亲自参加劳动,体验生活的乐趣。策划中将强调旅游体验性、参与性、娱乐性和知识性的紧密结合,项目设计尽可能地把休闲、旅游及生产过程变成可参与性的操作,给游客提供尽量多的直接体验的活动和机会,比如参加探宝、耕作、播种、采收、加工、烹调等,让游客在深度参与体验享受农村生活的乐趣,留下美好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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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样式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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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样式二)

合同编号:

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旅 游 者:

组 团 旅行 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

二○○五年九月修订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出境组团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出境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4条。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通 用 条 款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旅游者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应当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货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 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书面告知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境外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合同法》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6、团队签证费;

7、国外机场税。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护照费;

5、境内地面服务费;

6、出境机场税;

7、国内段交通费;

8、境外小费;

9、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10、“(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行程国家或地方的法令而被拘留、遣返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被擅自转社出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15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的,旅行社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旅行社解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3、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旅游者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第九条 换汇规定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旅游者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专 用条 款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 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

第二条 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旅游者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 、 。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 人以上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 (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 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儿童( 岁(含)以下)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总计为 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

(十一)国际间交通工具: 。

(十二)住宿标准: 。

(十三)餐饮标准: 。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 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

第四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 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五条 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 。

(二)旅行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

旅游者(签章): 旅行社(签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证照号码: 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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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旅游企业发展环境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企业,全文共 1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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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旅游企业发展环境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优化旅游企业发展环境,国家旅游局组织开展了《旅游企业发展环境》专题调研。调研组在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调研提纲、收集资料的基础上,于3月上中旬,先后到北京、河北、上海、山东、河南、四川等地,以典型企业访谈、召开小型座谈会等方式,开展了实地调研。3月下旬和4月初,调研组对实地调研及有关资料进行了汇总分析和集体讨论。现以调研中所了解的旅游企业发展环境方面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意见和建议为主要内容,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积累和融资困难

旅游企业的发展资金积累较为缓慢。旅行社是微利行业,酒店投资量大、成本高、回收期长,景区与酒店基本相同。有的企业发展几十年规模仍然有限,资金的原始积累过程较长,旅游企业普遍受到资金短缺的困扰。融资困难主要体现在,第一,旅行社、旅游商品企业、旅游汽车公司等非资源经营性企业多为中小规模,固定资产小,缺少高附加值的抵押财产,难以达到银行贷款规定的条件,申请贷款困难;第二,酒店、景区等资源经营性企业难以将资源资本化,金融部门只规定将景区门票作为质押条件,而不将旅游资源价值作为申请贷款抵押的条件,使得企业申请贷款渠道窄;第三,很多景区仍然是行政管理,政企未分,产权不明,限制了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直接融资;第四,农家乐(包括民居接待点)的企业身份不明确,金融部门没有出台农家乐担保、贷款优惠的具体政策,大多数农家乐经营户不能获得银行贷款,持续发展能力受到限制。

(二)旅游项目用地困难

一是缺乏旅游用地专项支持政策,《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旅游用地的范畴、定义及类型没有明确规定,没有对旅游项目用地及旅游投资建设用地优惠等政策的具体规定;二是绝大部分地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对于旅游用地规定不明确,旅游用地规划没有真正与本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有效地结合起来,可变性较大,操作性不强,很多旅游项目用地指标不足,往往只能通过置换集体用地来满足,供需矛盾突出;三是农家乐、乡村酒店等乡村旅游用地多采用租赁方式,办不了“两证”,使得业主很难大规模投入,限制了乡村旅游的提档升级,同时多为当地村民经营,有较大资金实力的外来投资者很难介入,土地紧张和流转规模小、难度大及“差别”待遇等因素制约了乡村旅游的发展壮大;四是旅游业对环境要求高、用地规模大,且没有优惠政策,旅游用地成本高于工业用地,增大了投资商的成本,项目招商困难;五是各地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旅游用地审批程序繁琐、部分旅游景区和度假村等旅游用地不合理或实际开发不到位等土地浪费现象和旅游用地产权不明确等问题。

(三)员工队伍不稳定和素质呈下降趋势

首先,长期的价格竞争和成本压力,使得旅游企业无力负担较高的员工薪酬,宣传引导不够和社会评价不高,员工职业自豪感和忠诚度下降,事业凝聚力和向心力减弱,导致旅游行业员工流失率较高、流动速度快、初次就业比例高,员工队伍素质呈下降趋势。此外,旅游高等教育脱离行业需求,职业教育的技能培养滞后,难以为旅游业输送合格的人才。

(四)认识方面存在的不足

很多人认为“旅游就是吃喝玩乐”,对旅游产业改善国民经济结构、增进国民福利、提升城市形象和改善城市人居条件的战略性作用认识不足,导致很多地方缺乏对旅游产业发展的主动思考和系统规划,旅游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较为困难,还导致了政府和企事业组织等难以保障公民的旅游福利,影响旅游的公开采购。

二、旅行社面临的问题

(一)合理税负问题

旅行社中小企业多,利润水平低,资金周转量大,促销投入多,经营中有大量代收代付项目。很多地区的营业税等地方税费的征缴,往往采取按比例(多为80%)扣除代收代付部分,然后按照法定税率计征,有的还对小旅行社实行定额税,宣传促销经费也都不能计入成本扣减。从年检数据看,我国旅行社全行业的收入利润率,已经从上世纪90年代初的3%左右,逐步下降到不足1%。另据了解,目前作为旅行社主要收入项目的综合服务费,占旅游报价的比重低于10%。因此,旅行社的营业税等税费负担明显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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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涉外劳务合同含签证办理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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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总部设于 (以下简称“雇主”),和中国 公司,总部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中国公司”)通过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本合同。

鉴于雇主希望为其在 (国) (地)(以下简称“工地”) (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提供劳务,中国公司愿意为本工程提供劳务;

现双方同意如下条文:

第一条 总则

一、雇主负责实施本工程,中国公司负责为本工程提供劳务。

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到双方间全部遗留问题,包括财务问题处理完毕之日止。

第二条 人员

一、中国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劳务明细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种、人数、技术条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为本工程派出其授权代表、各类技术人员、工人、管理和服务人员(以下简称“人员”)

二、附件一和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般不得变更,在特殊情况下雇主要求变更时,经中国公司同意应按下述规定办理

1.人员离开 (中国城市)之前如需变更时,雇主应将变更内容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司。如雇主变更计划未能及时通知中国公司,而中国公司已按计划集中人员和订购机票,雇主应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人员工作期限期满之日前,如需终止雇佣,雇主应在终止雇佣之前,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司。

3.人员工作期限如需延长,雇主应在期满之前,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司。

三、中国公司授权代表负责组织人员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中国公司的义务,并负责管理人员的内部事务。

第三条 签证和其它证件

一、中国公司应按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中国国境的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二、雇主应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项目所在国及居留、工作许可证和司机驾驶执照等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雇主为人员办理上述手续,应向中国公司具体明确提出由中国公司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证件,如因雇主的要求不明确而引起证件不足致使人员不能入境或无法获得居留和工作许可证,则中国公司不负责任。

三、如雇主未能为人员获得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工作许可证和司机驾驶执照等,而使人员无法进行工作,则雇主应付给人员在此期间的合同工资。如人员因此被迫返国时,则雇主应负担人员的回程旅费,并支付每人 个月合同工资的赔偿费。

如中国公司没有按雇主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证件,从而使雇主无法为人员办理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和工作许可证等使人员无法工作或被迫或返回中国,人员工资、回程旅费等由中国公司负担。

四、中国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将人员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职称、护照号码、发照日期和单位、出发日期通知雇主或雇主在项目所在国的授权代表。雇主应在接到中国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项目所在国政府办理申请入境的必要手续,并通知中国公司。同时雇主应通过项目所在国有关机构通知该国驻华使馆,以便办理入境签证。

第四条 对中国公司人员的要求

人员应:

(1)符合双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术条件;

(2)遵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和法令,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3)尊重雇主人员的技术指导;

(4)不参与项目所在国的任何政治活动;

(5)遵守工地和驻地的纪律和规章制度;

(6)与雇主为实施本工程而雇佣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合作共事。

第五条 对雇主的要求

雇主应:

(1)对人员给予正确的技术指导;

(2)尊重人员的人格,风俗和生活习惯;

(3)不干涉人员在非工作时间的活动自由;

(4)保障人员的安全;

(5)对人员解雇和更换,应由双方工地的授权代表商定。

第六条 工作时间

一、人员每周工作 天(遇有节日应包括在内),每天工作白班 小时,夜班 小时,每天工作时间安排由雇主与中国公司授权代表在工地商定。

二、凡由于待料、停电、气候恶劣等非人员的责任而造成的停工,应计为工作时间,合同工资照付。

三、驻地至工地的单程所用时间,不应超过20分钟,超过的时间应计入工作时间。

四、人员自中国到达工地后和本合期满自工地回中国前,应分别享有 天有薪休息。

第七条 合同工资

一、人员的月合同工资(包括伙食费)在本合同期第一年内按以下标准(美元)支付:

1.半熟练工,帮厨,服务人员:

2.熟练技工,厨师:

3.工长:

4.技术员,护士,翻译,会计员:

5.驻地经理:

6.工程师,医师,会计师:

7.高级工程师:

8.副授权代表:

9.授权代表:

二、如本合同期超过1年,人员应自第二年始,每年月合同工资递增 %。

第八条 夜班及加班

一、根据工程的需要,雇主要求人员在夜班工作和加班,应商得中国公司授权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时原则上不得超过 小时。

二、夜班时间系指从当日晚上九时至次日晨5时,人员夜间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雇主应按合同工资150%支付工资;人员夜间加班,雇主应按合同工资200%支付加班费。

三、人员平日加班(指八小时之外的工作小时,非属于夜间),雇主应按合同工资150%支付加班费。人员在节假日或每周休息日加班(指所有工作小时不论是否属于夜间),雇主均应按合同工资200%支付加班费。

四、小时的合同工资,按下式计算: 月合同工资÷(25X8)=每小时工资

第九条 工资和加班费支付

一、人员工资支付应自人员离开中国 之日起至回到中国 之日止。平均日工资为月合同工资的1/25。

二、中国公司在工地的授权代表应按雇主提供的表格填写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编制工资单,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即 日后 天内即 日前提交雇主在工地的授权代表审核批准。

三、工资单审批后,雇主应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后 天即 日内将工资和加班费以美元支付给中国公司。其中: %电汇至 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公司帐号 ; %支付给中国公司工地授权代表。如雇主延迟付款应按延迟天数,每天支付所欠付款总额的 ‰(千分之几)以美元向中国公司支付利息。

付款自汇款银行把所需汇款的电传发至 中国银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条 税金

中国公司应负责为人员交纳中国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税金;雇主应负责为人员交纳项目所在国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税金。

第十一条 节假日、每周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一、按项目所在国的政府规定,每周的休息日为星期 。

二、人员应享受项目所在国政府颁布的法定节、假日和中国春节2天,国庆节1天的休假,共 天。

三、人员每工作期满一年,享受为期 天的回国年度休假。雇主应承担休假人员从驻地至中国 间的返往旅费。人员工作不满一年,其实际休假天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实际工作月数×(回国年度休假日÷12)=休假天数

四、人员在项目所在国的节、假日和中国上述节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间,应享受全部合同工资。

五、因本工程需要并应雇主要求人员可不回国休假而留在工地继续工作,但需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在此种情况下,人员年休假工资及其从工地到中国 (城市)间的往返旅费雇主照付,同时支付人员在年度休假期间的实际工作天数的合同工资和加班费。

第十二条 预付工资

一、雇主在每批人员抵达工地后,即应向中国公司授权代表(以当地货币)支付每人相当于 美元的预付工资。

二、中国公司对上述预付工资从人员低达工地后第 个月开始偿还,分 个月还清,每月偿还 分之一。

第十三条 动员费

一、雇主应向人员每人支付 美元的动员费。

二、上述动员费应在每批人员抵达工地后由雇主随同人员的机票费以美元一并电汇民至中国银行中国公司帐号。

第十四条 保险

一、中国公司为人员自其离开中国 之日起至返抵中国 之日止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保险费由雇主承担。雇主应随人员的月合同工资以美元一并向中国公司支付每人每月 美元保险费。

二、人员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后,雇主对于人员在整个合同期间因工伤患病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残废或死亡均不再承担赔偿费。

三、人员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后,如经雇主要求,中国公司可向雇主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免雇主为人员在项目所在国重复投保。

第十五条 医疗和病假

一、雇主应为人员在整个合同期间因病或因工伤提供免费医疗、药品和住院治疗。所需中药中国公司可代购,但药费、包装费和运费由雇主承担。

二、人员如因病或因工伤休假不超过1个月,雇主应支付全部月工资。如休假超过1个月但不足3个月,雇主应支付 %月合同工资。如休假超过3个月仍不痊愈需送回中国继续治疗,雇主不再支付第四个月的工资,但应承担其回中国的旅费。如雇主要求中国公司派人替换该伤或病人员,则替换人员由 (中国城市)至工地的旅费亦由雇主承担。

三、人员在合同期间如因病或因工伤死,雇方应负责其遗体处理并承担死者遗物运回中国的费用。

第十六条 交通、通讯工具和差旅费

一、雇主应负担人员中国 至工地间的往返旅费及每人往返随身携带 公斤超重行李费。雇主应于人员合同期满后回中国前 天,将回程旅费及超重行李费支付给中国公司授权代表。

二、雇主应免费向人员提供驻地至工地间(1.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三、雇主应免费向中国公司授权代表、工程师、驻地经理提供一辆小轿车和供人员采购食品及生活用品的一辆小型货车。如人员人数每超过 人,雇主应增加一辆小型货车。上述车辆所需的司机、燃料,应由雇主免费提供,并负责检修。此外,人员在节假日可以免费使用雇主的交通工具,用于正当的目的,诸如游览、购物等。

四、中国公司授权代表和人员可以免费使用雇主的通讯工具如:电话、电传、图文传真等。

五、人员如经雇主批准出差,其差旅费应由雇主负担,差旅费的支付标准和使用的货币按雇主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生活和膳食设施

一、雇主应为人员免费提供适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积的标准为:工人为 - 平方米;翻译、会计、技术员为 - 平方米;授权代表、工程师、医生、驻地经理为 - 平方米;雇主还应免费提供水、电、卧具、空调、沐浴、卫生、洗衣设备和用品及必要的家具和备品(卧具和家具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和四)。

二、雇主应向人员免费提供厨房、餐厅、炊具、餐具、制冰机、电冰箱和备品以及水、电、燃料(炊具、餐具,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和六)。

三、中餐专用的餐、炊具,可由中国公司在中国代购。所需费用(包括运输费和包装费)由雇主承担。雇主应在收到中国公司代购上述物品的的帐单后 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中国公司帐户。

四、中国公司自费购买人员的主副食。但中国公司为此而派遣的必要数量的厨师和帮厨在平日加班和每周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应享有标准小时工资。

五、人员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从中国空运或海运至项目所在国,物品到达机场或港口后,有关报关、提货、运输等工作,雇主应给予协助。

第十八条 劳保用品及小工具

一、雇主应为人员免费提供一般劳保用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和专用劳保用品(详见本合同附件八)以及办公用品,本合同附件七中所列的一般劳保用品可由中国公司在中国包干代购,雇主应向中国公司支付每人 美元。专用劳保用品,如需中国公司代购,由雇主据实支付货款,并承担这些物资的包装费及运费。

二、雇主应免费向人员提供各工种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中国公司在中国代购,所需费用(包括运输费、包装费)由雇主承担。雇主应在收到中国公司代购手工用小工具的帐单后 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中国公司帐户。

三、本合同未列的,但为顺利实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它用品应经双方工地授权代表协商同意后,由雇主免费提供。

第十九条 保密

一、中国公司及其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工程的一切资料及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二、雇主及其任何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合同规定的中国公司提供劳务的条件和价格以及其它有关的资料和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第二十条 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一、人员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雇主出面处理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二、人员因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雇主协助中国公司出面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中国公司负担。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由于天灾,战争、内乱,封锁,暴动,传染病,政变等,使本工程无法继续进行时,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暂停。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应负担人员的回国旅费。

第二十二条 仲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在 (被诉方所在国名称),由 (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的名称)根据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补充的修改

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文字

本合同用中英文写成,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 国 市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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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旅游发言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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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公司领导、各位股东和来宾、同事们:

大家上午好!

每逢年终岁首时,亦逢年终总结时。玉皇剑茶业x年改制,x年3月,县电视台安排我为玉皇剑公司编导电视系列节目,有幸结识了改制后的玉皇剑,并被公司张总“不拘一格降人才”,委以广告部部长重任。近六年来,在公司主要领导指导支持下,依靠销售部和其他部门同事的大力配合下,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和媒体宣传,逐渐培育和扩大了玉皇剑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了项目的整体宣传策划能力,为公司今后的项目储备了人才。刚才,周总已将x年公司可圈可点的宣传工作向大家作了演示。在这里,我要说的,成绩是属于大家的,功劳也是属于团队的。

今天,玉皇剑将成立一个新的旅游开发公司,玉皇剑再次委以我重任。为减轻今后的工作负担和压力,在接受总经理这个职务之前,公司免去我策划部部长一职。尽管几年来,由于本人能力和水平有限,所做的宣传工作,比如在品牌的定位、项目营销推广、活动策划、企业品牌宣传、新闻媒体公关、内部管理工作还有这样和那样的不足,但是,我还是想借此机会强调一下品牌宣传的重要性。

作为企业与消费者之间沟通最有效的方式,品牌宣传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塑造企业形象、建立企业美誉度、培养品牌忠诚度,为促进企业的发展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但企业传播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既要着眼于服务现实的营销需求,又要兼顾到企业品牌资本的积累,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传播目标与市场营销目标要有一致性,品牌传播目标是为市场营销目标服务的。在实施品牌传播时,要搞清楚自己品牌的核心价值、内涵,才能将公关、促销、视觉、宣传语等工具达到统一、和谐的传播效果。

尽管,我的工作并没有达到大家的要求和期望,尽管我已将这几年积累的各界媒体资源和所有关于玉皇剑的各项素材做好交接,我对宣传这项工作也有很多的眷恋和不舍,在今后的日子里对宣传上需要我做的事情依然会有求必应,但是,我更相信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人才辈出。“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相信下一任会做的比我更好。

接下来,我将围绕对经营养生山庄布局中的信心与责任,人才与任用,发展与前景的认识粗略地谈一下个人看法。将要开发的经营项目一会儿将由玉皇剑旅游开发公司助理总经理、法人代表龚文军同志向大家作ppt演示。不到之处,请大家谅解。

一、信心与责任

玉皇剑旅游开发公司的着力点为玉皇剑养生山庄,它是玉皇剑茶业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在我们张总带领下,经过七年来的励精图治,奋力拼博,应运而生的大手笔。它的建成,一砖一瓦、一草一木可说是大家的寸土寸心,凝聚了大家太多的日夜辛劳,酸甜苦辣。它是玉皇剑公司的形象与脸面,是公司企业文化、综合实力的折射与反映。它将带动我们的品牌和产业,引领玉皇剑未来的成功与辉煌。

人气带来财气。通过到玉皇剑养生山庄观光旅游,让人们了解玉皇剑的产品,并在认知产品后,让人们在何时何地都能购买到玉皇剑的产品,提高公司的造血功能,这才是公司建养生山庄的目的和长期的发展战略。酒店是玉皇剑公司的下属经营单位,为拉动玉皇剑品牌茶叶的销售作保障服务。只有搞好酒店的经营与各项管理,才能起到对玉皇剑形象展示和宣传的作用,才能更好地为集团公司获得项目支持。

作为伴随改制后的玉皇剑公司成长了六年的我,与大家共同见证了今天的发展轨迹。几年来,从激情四射,壮怀激烈,到犹犹豫豫,踯躅前行,我也经历了许多现实与理想,外界功名与利禄的诱惑与考验。但是,因为玉皇剑的精神和海纳百川的性格和胸怀,使我与公司一路走到今天,发自内心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

一个茶叶项目,振兴了整个五山。x年,我在谷城日报社编排了五山“路书记、茶书记”陈炜波的事迹,x年,调任电视台后,我又采播了“茶乡功臣”刘显廷的事迹,x年,开始近距离了解改制后的玉皇剑。玉皇剑从无到有,起起落落22年,到今天,我才知道成就一项事业,一位领头人,带领他的团队上行下效的执着、奉献精神是多么难能可贵。今天,我能够舍弃一切,全身心融入到玉皇剑的团队,与大家并肩作战,正是这种精神无时无刻不在感染着我。

我想,经营好这张王牌,只有经营人信心坚定,百折不挠,把事情当事业做才能做好。我的优势在于对玉皇剑人与产品的品质百信不疑,对玉皇剑的发展历程如数家珍,也可说是有一定的文化素养、有一定的底蕰内涵,有一定的统筹协调能力与责任担当。更值得庆幸的是,在公司筹备的这两个月中,得到了公司全体同仁的支持。在此,我代表新组建的公司同仁对大家表示深深的感谢。虽然养生山庄属于新生队伍,独立核算,但是大家都是有远见卓识的人,你们深深地相信受玉皇剑公司委任的我,经营玉皇剑养生山庄的目的就是为了深化品牌、深化产品。知道养生山庄与玉皇剑是骨肉相连、共荣共辱、不分彼此。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大家一如既往地相互帮衬,肝胆相照齐努力。

二、人才与任用

不少人都知道,我在文化界、媒体界工作近20年,可以“谈笑有鸿儒、往来有白丁”,可让我去经营一个如此规模的酒店真是无稽之谈。但无论成功与否,为什么我又敢接受这个挑战呢,前提是以上所说的,是因为公司全体的同仁支持。再有就是通过20年间的工作环境与积累,使我不断地结识了各类能人志士。

古语说“做对事,不如选对人。三军易得,一将难求。”经营酒店我不懂,但不代表今天我带到公司来的龚文军他不懂。你们不要看他仅有26岁,自古英雄出少年!诸葛亮出师时年仅27岁,一样为三国鞠躬尽瘁,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你们有兴趣,可以在谷城几家知名的建敏、王府、元春酒店,打听一下他在任酒店职业经理的口碑。他16岁涉入餐饮界,如今已有x年的酒店工作经验,凭着一颗上进心和学习力,多次参加酒店管理培训,对酒店各项工作得心应手,在多年的酒店工作中锻炼了各项工作能力。他的兴趣广泛,交友广阔,对宴会筹备、成本管控、人力资源管理、团队培训、活动策划执行、婚礼喜宴主持、书画等都有所建树。

我与龚文军于x年前相识,近两年来,随着我们的园区建设,为给公司物色和储备各类人才,我以有心人,其间以工作之便利近距离地接触他两年,亲眼目睹、见识了他所组织、主持的一场别开生面的王府酒店内部员工晚会,在王府大厅为80多人的员工开晨会,王府扩张建敏美食广场时他的先期筹备和后期管理所显示的才能。我认为,“良禽择木而栖”,这样的凤凰就应当停靠在我们玉皇剑所栽下的这棵团结、奋进的梧桐树下。

事成有心人,通过半年时间的沟通与跟进。现在,他已成为玉皇剑公司的一员和旅游开发公司股东、法人代表。已任劳任怨、没有休假日,加班加点为酒店的各项筹备事情工作了两个月。相信他会在玉皇剑这个大舞台和五山这个广阔天地中,通过搞好酒店的经营与各项管理,起到对玉皇剑形象展示和宣传的作用。

还有一位要向大家介绍的是公司文化顾问,他是我非常敬昂和敬重的老师汤局长,也曾是五山的下放知青。汤局长是我县乃至襄阳文化名士,我们大薤山门联、堰河流水居、界美居名称等都是汤局所撰。我在文联工作过五年,参加过全国、省市县文学笔会和培训,在我所识的数众文化名人中,汤局长的文学造诣极其深厚,诗词歌赋出类拔萃。他曾任谷城县委办信息科科长、县旅游局副局长。x年前主动申请改非后,就职于市委市政府一直属单位至今。他的思想理念与时俱进,五年前汤局长接触我们公司后,为我们公司的品牌文化和队伍建设,经营管理出谋划策,为公司的管理人员的培养、选拔,以及公司对外与各单位的协调沟通等方面作出了无私的指导性建议,使我们公司的组织框架得到提升。

品牌形象的提升和延伸,在于文化内涵的厚重和渗透,相信汤局长一定会凝聚文艺界和社会各界人士,渗透旅游文化,赋于不会讲话的五山与玉皇剑的建筑及茶山鲜活的灵性和色彩。更难能可贵的是,今天,他为玉皇剑张总的无私无畏精神,带领改制后的团队为玉皇剑上了一个很高的台阶,所取得的成就感佩和折服,加盟玉皇剑,成为公司的一位新股东,为玉皇剑未来的征程继续出智出力。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表示由衷的欢迎和感谢!

还需要值得一提的是,从改制之始就加入到公司元老级别的杨辉经理,为帮忙酒店采办食材上尽心尽力。期望大家公认的顾大局识大体,责任心强,灵活度高,对工作一丝不苟的杨经理能够参与到酒店管理中来。我代表新公司先感谢!

三、发展与前景

养生玉皇剑,健康长相伴。在蓬勃发展的茶产业发展大趋势下,异军突起的乡村旅游将成为这个时代人们追逐的精神放松方式。作为襄阳高香茶引领者的玉皇剑茶业公司紧跟时代步伐,通过园区建设,一定会助力秀美五山早日建成集生态茶园旅游、特色茶艺表演、乡村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综合旅游区。相信我也会在公司的领导下,积极进取,排除万难,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相信玉皇剑养生山庄在大家的共同呵护下,进一步彰显以茶会友、以茶迎宾,做大茶产业,打造茶品牌的“福民”形象,一定会成为即将绽放的荣耀之光,即将怒放的生态之花!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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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组团旅游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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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组团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组团社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地接社应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构成

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计划书》;

2.双方业务往来书面确认件;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4.财务确认单及团费结算单据;

5.其他约定: 。

第二条 合同当事人

(一)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二)双方均应于订立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条 《接待计划书》订立

(一)组团社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地接社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二)《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

2.旅游行程安排;

3.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安排及标准;

4.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5.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6.接待和服务费用、导游服务费;

7、付款期限、方式;

8、对导游的要求;

9、其他: 。

第四条 《接待计划书》变更

(一)《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单方不得擅自变更。

(二)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下,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 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五条 接待服务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务应符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

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六条 接待费用结算

(一)、付款期限:

(二)、结算方式:

1、地接社应配合组团社关于接待费用结算的要求及时填写结算单,并加盖地接社财务专用章,送达组团社财务部门。

2、组团社应在收到结算单据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和结算单确认的数额支付接待费用。

第七条 合同义务

(一)组团社义务

1.组团社应将包价旅游合同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向地接社提供包价旅游合同副本、补充协议(条款)。

2.组团社应向地接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

3.按约定的期限、数额支付接待费用;

4.组团社应真实、明确说明接待要求和标准;

5.组团社应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二)地接社义务

1.地接社不得提供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费用的旅游接待业务。

2.地接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和委托合同提供服务。双方确认的《接待计划书》是委托合同的组成部分。地接社不得因与组团社团款纠纷擅自中止旅游服务;

3.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不得增加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4.地接社应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5、要求导游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6.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做好接待服务质量测评工作,按约定通报团队动态和反馈接待服务质量信息,服务质量测评方式及达标标准双方约定为: 。

(三)双方共同义务

1.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2.组织、接待旅游者,包价旅游合同中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3.双方约定的接待费用不应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

4.双方均应保守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5、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八条 风险防范

(一)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二)组团社应提示其组织的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地接社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安排的车辆及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有效资质,地接社选择的客运经营者应已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且保险金额不低于 万元;

(四)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对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和扩大;

(五)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地接社应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垫付医疗抢救的必要费用,及时向组团社反馈信息,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组团社和地接社在责任划分明确后 日内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结算,属于第三方责任的,地接社应协助旅游者索赔。

第九条 旅游纠纷处理

(一)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提出投诉的,地接社应尽力在当地及时解决,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组团社,未能在当地解决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

(二)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处理旅游者投诉、仲裁、诉讼等服务质量纠纷,及时提供所需证据材料。

(三)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根据调查情况,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于责任划分明确后 日内进行结算。因组团社原因导致行程延误、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组团社承担,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地接社承担。

(四)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组团社依照或参照如下标准做出赔偿后,地接社应在组团社提出追索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后 日内对组团社予以全额赔偿:

1.依照组团社和地接社约定的赔偿标准;

2.参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

3.依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所确定的数额标准。

第十条 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

(一)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组团社和地接社应及时与旅游者协商变更旅游行程,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组团社退还旅游者。

(三)造成旅游者滞留的,地接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组团社和地接社社与旅游者协商分担。

(四)旅游过程中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组团社和地接社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救助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五)合同解除的,地接社扣除已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明细报组团社。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减少的费用,由组团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应以未支付团款为基数,按日 %向地接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组团社未向地接社提供包价旅游合同副本的,每次赔偿 元。

(三)组团社因下列情形造成地接社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向地接社承担违约责任:

1、接待要求、标准等信息说明不明确或错误;

2、未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四)地接社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五)地接社未按合同约定选择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履行辅助人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六)地接社未能在当地解决旅游者提出的投诉,又未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的,地接社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组团社和地接社双方违法违规导致受到行政处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方违法违规导致另一方受到行政处罚的,应向对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八)地接社未能在当地解决旅游者提出的投诉,又未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的,地接社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组团社和地接社双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组团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一)组团社超出约定付款期限 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费用的,地接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组团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达标标准 次(含本数)以上的,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因地接社原因引发旅游者有责投诉、仲裁或者民事诉讼 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因地接社违约给组团社或旅游者造成经济损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拒绝赔偿 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双方约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组团社和地接社因单团接待业务引发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双方约定仲裁委员会为 (标明仲裁委员会所属地区和名称);

2.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 (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与期限

(一)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届满前 日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

(三)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已确认的接待计划应当继续履行。

组团社签章: ________________ 地接社签章: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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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员工旅游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职员,旅游,全文共 2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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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乡党委的带领下,我乡以寿山石国家矿山公园建设为契机,以“生态旅游文化”为主题的旅游格局,突出皇帝洞景区建设为重点,加快旅游开发建设,促进旅游业逐步复苏,现将今年以来旅游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以来旅游工作简要回顾

(一)加快景区景点建设,促进景点多样化。

日溪旅游业从年起步建设,随后逐年升温,到年底,初步形成了以皇帝洞景区为龙头,辅以桃源溪漂流、畲家百年兰府、密溪漂流的旅游格局。年共接待游客近5万人次,增加了村民的经济收入,成为农村重要经济增长点。年10月皇帝洞景区发生游客意外安全事故,停止营业,加上受20xx年“龙王”台风袭击,景区设施损毁严重,开发商不愿再投资恢复建设,皇帝洞景区长时间的停业,失去了其龙头作用及品牌效应,全乡的旅游业受此影响,进入萧条期。为扭转旅游业这种不利的局面,乡党委、政府始终把促进旅游业复苏作为全乡工作的重点,积极协调,加快开发建设。

1、恢复皇帝洞景区建设。坚持不懈地与皇帝洞景区开发商进行协调、谈判,经两年多的努力,取得突破性进展,通过高位嫁接的办法,完成了皇帝洞景区二次招商,由龙腾贸易公司转让给实力雄厚的国广一叶装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帮助国广一叶完成日溪村54亩征地和皇帝洞景区部分用地工作。目前,皇帝洞景区正在建设中,为加快景区建设,我乡专门成立了旅游开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加强督促、协调、指导,切实帮助开发商解决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土地征用、用电、与周边村民关系等问题和困难。

2、开发建设卧龙谷、桃花岩新景区。为减少皇帝洞景区长期停业给我乡旅游带来的影响,由区旅游局牵头,邀请对乡域内的旅游资源进行整合,重新规划旅游业发展。对景区景点进行功能定位,力求功能互补,各有侧重。通过各种渠道融资,引导社会闲散资金在华林溪投资建设卧龙谷景区。目前卧龙谷景区开发有滑草、射击、悠波球、攀岩等运动参与型旅游项目,总投资近390万元。该景区已于20xx年5月1日对外开放,自开放以来,已累计接待游客3万多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益。在皇帝洞景区尚未开放的情况下,该景区的建成进一步丰富了旅游内容,改善了单一靠桃源溪漂流支撑日溪旅游的局面,在培育壮大旅游客源市场,树立旅游品牌,实现日溪旅游由季节性向常年性转变起到一定的作用。同时,桃花岩景区也完成了规划,并进行建设。根据规划建设项目有游客休闲、渡假、农家乐、果树采摘、烧烤、饮食一条街为一体的旅游观光园。同时今年还完成了矿山公园景观标志选址工作,景观标志目前正在审定中。

(二)完善旅游配套,实现产业多元化。

目前,我乡旅游配套服务单位主要集中在日溪村中心集镇。去年以来,为提高产业间的配套能力,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为解决“行”的问题,硬化了日溪至坝坑3.5公里的道路,及日溪集镇中心至日溪二队畲家百年兰府的道路,建设了日溪农村客运站。目前,水上交通工具2艘环保船只正在购置中,预计明年三月到位。为解决“购”的问题,正在与坝坑绿龙竹木制品厂民间工艺人员、农副产品生产者商洽开发旅游产品相关事宜。并收回了原皇帝洞景区接待站,作为旅游产品的展销窗口。为解决“住”的问题,中止了乡招待所承包合同,并进行重新装修,增加住宿床位40张。为解决“吃”的问题,利用库区移民后期扶持的有利机会,建设日溪集镇自来水厂,以缓解餐饮企业与村民用水紧张的状况,并确保饮水卫生安全。目前,该项目已正在建设中。

(三)强化旅游环境整治和安全管理。

为旅游者创造安全、舒适、有序的旅游环境,结合家园清洁行动,在旅游重点村日溪村、梓山村店坂自然村开展了畜禽整治,共取缔搬迁畜禽养殖场所17900M2。积极开展创建省级优美乡镇活动,并通过了验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活动,加强安全管理,与各景区景点签订了责任状,对桃源溪漂流、卧龙谷景区、餐饮住宿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桃源溪漂流河道过窄、危险地段没有设置友情提示、卧龙谷景区护栏不牢固、餐饮住宿企业灭火器配备不齐、过期的情况,当场发出通知,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

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1、旅游项目建设方面:全力支持皇帝洞景区建设,充分发挥旅游开发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采取全程跟踪服务的办法,协调解决开发商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重点抓好景区配套项目码头、停车场、酒楼等项目建设。

2、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整治日溪坝坑至凤凰亭旅游主干道交通黑点,整修日溪至梓山店坂皇帝洞景区的道路。

3、旅游规划方面: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编制修订《日溪乡旅游发展规划》,用于指导日溪乡今后的旅游开发建设,正确处理在开发中保护旅游资源与在保护旅游资源中开发建设的关系,达到资源利用有效,开发建设有序的目的。

4、旅游招商引资方面:理顺汶洋山景区的开发关系,利用各种招商平台,做好二次招商工作。

5、旅游管理方面: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督查,强化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6、旅游营销、包装方面:一是制作旅游宣传品;二是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三是组织促销、推介活动,扩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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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门峡黄河旅游国际文化节活动策划书_策划书范文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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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黄河旅游国际文化活动策划书

三门峡黄河旅游国际文化节活动策划初案

一、策划背景

1、基本概况

三门峡市总面积10475平方千米(根据民政部《简册XX版》)/10309平方千米,总人口227.48万人(XX年底)(根据《三门峡市行政区划简册》)。

2、行政区划

三门峡市辖1个市辖区、3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市人民政府驻湖滨区。

三门峡市 面积10309平方千米,人口227.48万。

湖滨区 面积 219平方千米,人口33.22万人。

义马市 面积 112平方千米,人口16.10万人。

灵宝市 面积2997平方千米,人口73.23万人。

渑池县 面积1368平方千米,人口33.64万人。

陕 县 面积1610平方千米,人口34.49万人。

卢氏县 面积4004平方千米,人口36.80万人。

3、历史概况

地处黄河流域的三门峡市是华夏文明发祥地之一。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先民们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用勤劳的双手创造了光辉灿烂的历史文化,成为华夏浩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历史文化对于推进历史的前进乃至当今社会各个方面都产生了重要及其深远的影响。仰韶文化、虢国文化及由老子《道德经》衍化而来的道家、道教文化便是这诸多历史文化的典型代表。

4、经济发展

“十五”以来,市委、市政府立足于我市实际,确立了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培育特色经济,构建区域特色经济体系的发展思路;突出五大产业基地建设,构筑九大产业链条,使三门峡经济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成为河南省最具发展潜力的区域之一。

5、科技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三门峡市的科技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科技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全民科技进步意识显著提高,科技发展社会环境得到大力改善,同时科技工作以技术创新为主线,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扩大科技对外开放为动力,以优化科技发展环境、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实施人才战略和加大科技投入为主要措施,大力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有力地推动了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和农业科技进步,科技已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支撑力量,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

6、旅游资源

三门峡地处豫、晋、陕三省交界处,东与洛阳市为邻,南依伏牛山与南阳市相接,西望古城长安,北隔黄河与三晋呼应,是历史上三省交界的经济、文化中心。华夏的古老文明、祖国的今朝奇迹、南疆的湖光山色、北国的秀丽冰川,在这里得到了巧妙的浓缩和展现,发展旅游业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和十分广阔的前景。厚重的历史文化为这里留下了许多名胜古迹和人文景观。自然景观主要有融观光、登山、避暑为一体,享有“ 小华山”之美称的亚武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四面环山三面水,半城烟村半城田”的陕州老城风景区;风光旖旎、 景观险胜、古迹遍布的三门峡黄河游览区等。近年推出的“黄河之旅”旅游线路,已被国家旅游局定为14条旅游专线的第二条,推向国际市场。

7、历史沿革

1986年1月18日,国务院批准,三门峡市升为地级市,原洛阳地区的渑池、陕县、灵宝、卢氏4县划归三门峡市管辖。义马市由三门峡市代管。

1990年,全市共设93个居民委员会。1992年,为适应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形势,三门峡市内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驻地在陕州城遗址;开发区管委会下辖向阳、后川、南关、三里桥、韩庄等5个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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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川旅游业发展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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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旅游发展考察报告

四川旅游业发展考察报告

省政府赴四川考察组

2004年11月3日

10月29日—11月2日,省政府副省长韩忠学率省直发展改革、财政、交通、建设、旅游、政策研究等部门和黄冈、神农架、武汉市黄陂区、武当山等地区政府负责人,赴四川省就旅游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为期5天的考察。考察组一行考察了成都杜甫草堂和“农家乐”项目,阿巴州九寨沟和黄龙景区,广汉三星堆古遗址等景区以及基础配套建设情况,听取了四川省旅游业发展情况的介绍。总的认为,四川省发展旅游业的决心大,动作大,声势大,规模大,效益大,有许多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一、四川省旅游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四川是旅游资源大省,也是目前我国旅游业发展势头强劲的省份之一。在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四川省加快了旅游资源优势向旅游经济优势转化的进程,加快了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迈进的步伐,使旅游业在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进入了良性的快速发展轨道。

——旅游资源丰富、有特色。四川自然风光雄奇秀美,巴蜀文化积淀深厚,民族风情多姿多彩。旅游资源具有数量多、类型全、分布广、品位高等特点。现有九寨沟、黄龙、峨眉山—乐山大佛、青城山—都江堰等4处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14处国家4A级旅游区,15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5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5处国家级森林公园,8处国家级地质公园,6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座中国历史文化名城,9座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其单体旅游资源优势明显,整体开发的前景广阔。

——旅游产品开发力度大、有品位。四川省按照以市场定产品、定规划的思路,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地编制旅游规划。在1997年率先完成《四川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了中国“第一山”国际旅游区、大九寨国际旅游区、卧龙中华大熊猫生态旅游区、三星堆古遗址文化旅游区和都江堰—青城山生态文化旅游区等五大旅游区规划,从基础设施、环境整治、宣传促销等方面增加投入,加快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国宝大熊猫、古蜀文化三星堆、童话世界九寨沟三大旅游品牌和九寨沟、黄龙、峨眉山—乐山大佛、青城山—都江堰等4处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等,已成为海内外旅游市场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吸引力的旅游产品。

——旅游产业要素配套完善、有档次。目前四川全省高速公路里程近1700公里,拥有10个支线机场航空网络, 旅游的可进入性大大提高。特别是九寨黄龙机场的建成通航,很快地提高了这两大品牌景区的交通便捷性,进入了民航航班穿梭、景区客源大增、互促互动的良性发展。开通了同往欧洲、东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10条国际旅游航线,为出入境特别是入境旅游的快速增长提供了便利条件。加快重点旅游公路以波形防护栏、各种路标路牌为重点的安全设施建设,遏制了重特大涉旅交通事故的发生。全省重视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和旅游服务功能的完善,形成了成都、绵阳、自贡、乐山等一批环境优美、文化浓郁、设施完善的旅游城市。全省有旅行社540多家,星级饭店380多家;重点旅游景区都建有具有一定规模的游客中心、购物场所和特色文艺表演场所,以及规范的停车场和生态型、环保型旅游厕所。各类旅游服务设施有规模、有档次,增强了景区的品位和对外吸引力。

——旅游产业效益增长快、有规模。四川省旅游总收入从1998年的126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421亿元,增长了3.34倍,旅游总收入相当于GDP的比重由1998年的3.6%上升到2003年的7.8%。今年截止“十一”黄金周,全省共接待旅游者突破1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484亿元,预计今年旅游总收入超过500亿元,接待入境旅游者突破70万人次,外汇收入突破2亿美元。在市场分布上,国内旅游增长很快,入境旅游稳步发展,省内市场和省外市场比重各半,旅游业呈现出效益型、规模型增长的态势。重点旅游景区经济效益快速增长,如按九寨沟景区目前的接待量计算,今年的门票及景区内交通收入达7亿元,旅游综合收入有望超过15亿元。

二、四川省发展旅游业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在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四川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发展目标,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落实发展措施,保持了旅游业的快速增长和规模发展。目前四川正在以一流的旅游资源、一流的发展理念、一流的开发模式、一流的运作机制,打造一流的旅游品牌,营造一流的旅游环境,实现一流的发展目标,旅游业的发展态势十分看好。

(一)创新协调机制,大力实施政府主导型旅游业发展战略。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坚持把旅游业作为全省国民经济的六大支柱产业之一来重点培育,明确提出了“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目标,加大了政府主导旅游业发展的力度,推出了一系列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措施。一是率先在国内召开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去年以来,四川省委、省政府两次召开“四川旅游发展大会”,进一步明确了发展目标和战略重点,提出了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各项措施。省委书记、省长、“四大家”领导,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市州和重点县(市)党政一把手,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海外投资商都参加了会议。两届的旅游发展大会至少达到了三个目的:一个是省委、省政府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工作会议;一个是烘托旅游产业发展的节庆活动;一个是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全民动员大会。同时,他们还将采取各地申办的形式,每年召开一次旅游发展大会,力争把“旅发会”办成国内知名的节庆会展品牌。二是制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去年以来,四川省委、省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四川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的通知》,提出了支持旅游业发展的一系列措施。三是加强了对旅游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全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由省长张中伟担任,3位省委、省政府领导任副组长,27个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调整了省政府领导的分工,明确分管计划、交通、建设的副省长分管旅游行业。同时还加强了省旅游局对全省旅游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和指导服务等方面的职能。四是省领导全面督导旅游产业发展工作。省委书记、省长利用周末多次带队深入景区调研,解决旅游发展的重大问题。书记、省长去年就旅游方面的批示达66次之多,今年开始在家的省委常委每个周末到旅游景区调研,现场解决有关问题。五是政府将旅游产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拿在手上来抓。今年初,由省长任组长在国内率先编制的省级生态旅游发展白皮书——《四川省生态旅游发展报告》正式出版,成为全省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和可持续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目前省政府正在组织编写《四川省文化旅游发展报告》,以指导推进省内特色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

(二)加强部门联动,加快实施大旅游发展战略。四川省在加强对旅游业领导的同时,也加大了部门联动推进旅游业发展的力度。在首届全省旅游发展大会上,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大旅游”发展目标,明确了“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旅游业发展模式,研究制订了大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级政府分别将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产业定位,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省政府从1998年开始每年安排2000万元发展资金,今年增加到3000万元,明年将新增1000万元,一并列入部门预算。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规划、宣传促销、景区开发引导、人才培训和市场监管等5个方面。省交通、旅游部门建立旅游交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旅游交通建设问题。省交通厅每年安排6000万元的旅游公路建设专项资金,会同省旅游局研究解决旅游景区公路建设问题。省级新闻单位特别是电视台每年安排一定时段免费播放四川旅游形象广告。目前各级政府抓旅游发展的工作热情空前高涨,发展改革、交通、财政、建设等部门支持、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全省上下形成了团结一心倾力培育旅游支柱产业、加快发展大旅游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发展重点,全力实施旅游精品名牌战略。四川省发展旅游业的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有效地推动了全省旅游精品名牌建设。全省将国宝大熊猫、古蜀文化三星堆、童话世界九寨沟三大旅游品牌和“第一山”国际旅游区、大九寨国际旅游区、卧龙中华大熊猫生态旅游区、三星堆古遗址文化旅游区和都江堰—青城山生态文化旅游区等五大旅游区作为战略重点,加大了资金投入,加强了政策倾斜,推进了旅游精品名牌建设。四川省按照大旅游的发展思路,引入旅游经济区的开发理念,2003—2005年将投资300亿元建设179个旅游及其相关项目,逐步推进了五大旅游区上规模、上配套、上水平、上档次。如九寨沟景区投资4000万元添置环保厕所,投资1.6亿元购置200多台车辆用于景区内的往返客运,方便了景区管理,也提升了景区的品位。四川还率先在国内探索景区开发的新模式,对碧峰峡景区进行了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相分离的尝试,得到了有关方面的认可。

(四)加强综合治理,整体实施旅游环境优化战略。近年来,四川省委、省政府在整治软硬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保护自然生态等方面,突出重点,创新手段,加强督办,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强旅游法制建设。在已经制定的《四川省旅游管理条例》基础上,四川省率先在全国出台了《四川省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条例》,目前正在对《四川省旅游管理条例》进行修订。二是加强旅游综合治理。四川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强化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扩大旅游综合治理的内容和形式,成立省、市(州)两级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统一开展旅游综合执法和监督检查,从而推动了旅游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至今为止,四川省政府针对环境问题已给5个市(州)或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到位。利用省内1700多名森林警力,创造性地开展了“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中学生爱我家乡游”活动,使旅游环境建设与两个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得到了有机结合。三是加强旅游行政执法机构建设。省政府批准组建了“四川省旅游行政执法总队”,给予25个行政编制,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成都市旅游行政执法大队也安排了20个行政编制。四是加强行业管理。制定了旅游交通安全、线路设计、景区景点、购物场所、宗教场所、餐饮和宣传报道等多个规范管理办法,规范并提升了全省总体服务水平。五是率先在国内开展“农家乐”旅游项目,推动了农业生态旅游的发展,延伸了旅游产业链。

(五)扩大对外宣传,全面实施旅游整体形象战略。近年来四川省按照统一省内形象、整体对外宣传的思路,以五大旅游区的整体促销支撑全省旅游形象推广,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政府主导推动。省委书记、省长亲自参加旅游宣传和招商活动。分管副省长一般都要带队出席大型展销、促销活动。各地特别是五大旅游区政府不断增加对外宣传的投入,以大手笔造就大轰动,以大投入赢得大效益,形成了良性循环。今年省旅游部门的3000万元发展基金,有三分之一以上用于了整体形象宣传。目前四川省初步建立起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各方联合、市场化运作的宣传促销工作格局。二是统筹省内形象。四川省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对全省旅游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宣传促销,初步形成了以九寨沟、黄龙旅游区为重点的北环线,以国宝大熊猫为品牌的西环线,以佛教文化、竹文化为主题的南环线,以革命历史文化和川东将帅故里为主题的东环线等四大旅游环线。三是突出宣传重点。由省宣传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地区配合,对五大旅游区进行整体策划包装,加强整体形象宣传、精品组合宣传、境内外重要媒体组合宣传、网络宣传、主动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宣传,在促销方式上有所创新,在宣传效益上有了新的突破。2003年五大旅游区的国内旅游人数和收入占全省70%左右,入境旅游人数和外汇收入占全省90%以上。四是加强区域合作和对外联合。开发建设一批跨行政区域的精品线路,积极推进建立川滇藏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与重庆共推乐峨—蜀南竹海—长江三峡精品旅游线;与重庆、贵州合作开发川黔渝“金三角”旅游线;与陕西合作推出生态文化旅游线。同时,四川还采取互通航线、互送客源的形式,加强了港澳台、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旅游合作。

三、几点启示和建议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推动下,我省旅游业初步形成了突出龙头、抓住重点、培植精品、带动全面的格局,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正在成为全省第三产业的龙头,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但同时也要看到,我省旅游业与四川相比,无论从资源的种类和品位来看,还是从发展的力度和步伐来讲,都还存在着较大差距。目前四川省发展旅游业的做法和经验,给我们很多启示,有一些还值得我省借鉴。

(一)强化政府主导旅游业发展的模式,建立比较完备的发展机制。四川省的经验进一步表明,在旅游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必须强化政府在加快发展旅游业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调控、协调、引导、监督和服务等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逐步建立起系统完备、运行畅通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大旅游发展机制。为此,建议:一是尽快筹备召开类似于四川旅游发展大会的全省性高规格、大规模的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动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二是为筹备好这次会议,请省委政研室或省政府研究室牵头,发改委、财政厅、交通厅、旅游局等部门参加,组成专班开展全省旅游调研工作,负责草拟省委、省政府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三是尽快调整、充实省旅游协调领导机构,成立由省长任组长、省委副书记和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全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二)进一步明确战略重点,加快旅游精品名牌建设。四川省的经验表明,在各级政府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一方面要想办法挤出资金,增加对旅游业的投入,一方面要突出重点,集中各方面力量,大力加强精品景区建设。特别是要把旅游精品名牌建设当作一项系统工程,在内抓基础配套建设、外抓整体形象宣传上增加财政性投入,为重点景区招商引资、规模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为此,建议:一是进一步明确战略重点。按照围绕产品搞开发的要求,继续实施“一江两山”(三峡、神农架、武当山)重点发展战略,把世界遗产·三国文化旅游区、三峡·神农架旅游区、武汉都市旅游区、亚洲第一洞·清江民俗风情旅游区,作为国际精品旅游区进行开发建设。各部门和相关地区应围绕四大旅游区,按照各自的职责增加投入,加快建设,力争3—5年内将其打造成国际旅游精品。二是加强对重点景区的内涵式、高品位开发。学习四川经验,自然生态型景区要从严格保护的角度,加强景区道路、车辆、厕所、停车场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历史文化型景区应注重挖掘、整理,创新表现方式,像三星堆那样既讲究内外设计风格的新颖、美观,又追求文物展示内容的细腻、别致,使人们在享受美感之中获取知识;重点景区还应加强地方特色文艺节目的开发,提高档次和水平。三是各级财政应增加对旅游业的投入。省财政应增加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四是创新重点旅游景区开发模式。积极支持重点旅游景区在开发建设上探索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相分离的模式,吸引大集团、大公司投资参与景区经营管理,扩大规模,提高档次。

(三)继续加强宣传促销,塑造湖北旅游的整体形象。四川省的经验表明,各级政府应在对外旅游宣传中发挥强有力的引导作用,在推广旅游形象中切实发挥主导作用。为此,建议:一是建立旅游宣传工作的联动机制。要加强对旅游宣传促销工作的领导,协调外宣、外事、外贸等部门、相关地区和旅游企业,集中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开展旅游宣传促销工作,塑造统一的对外形象。各级政府部门要像抓工农业产品销售那样抓旅游产品的宣传促销。二是整合全省旅游形象,精心加以策划、包装。要以四大旅游区为依托,突出各自的主打产品,根据旅游市场的不同需求进行整体设计、包装,形成统一的旅游产品形象。三是不断地创新宣传促销的方式和手段。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借助各种传媒,采取多种形式,大手笔、多层面、有针对地开展对外宣传促销工作,不断提升统一的旅游形象。同时,各级政府要逐年增加对旅游宣传工作的投入,并列入部门预算。

(四)继续加强旅游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四川省的经验表明,塑造精品名牌、拓展客源市场,内部需要良好的旅游环境和市场秩序;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需要有一套相关法规和制度来规范,更需要有一支良好的行政执法队伍来维护。为此,建议:一是加快旅游法制建设。尽快修订出台《湖北省旅游条例》,使之成为促进旅游发展、规范行业管理的有力保障。二是积极制订旅游各行业要素的管理办法,规范服务标准,促使全省旅游整体服务质量迈上一个新的水平。三是加强旅游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议成立“湖北省旅游行政执法总队”,安排行政编制20人,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各市州也应成立相应的行政执法机构,安排一定的编制和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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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国内旅游一日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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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旅游者( )人姓 名身份证件号码

旅行社名 称许 可 证 编 号

导游员姓 名导游证号手 机

行程安排成行团号出发时间出发地点返回地点

线路及景点 景点是否含购物含购物景点名称

交通安排使用形式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标 准

合车游( )包车游( ) 空调、无空调面包车中巴大巴

餐饮安排 早 餐午 餐晚 餐

地点

标准 荤 素 汤( 人/桌) 荤 素 汤( 人/桌)

旅游费用成人 人× 元/人+儿童 人× 元/人= 元。

含:景点第一道门票、 午(晚)餐费、往返车费、导游服务费 ;不含: 。

支付时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 银行账号

特别提示

1.行程线路须注明道路名称、途经地等信息;

2.行程景点须注明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最短停留时间;

3.旅行社不得指定购物场所或另行付费项目,如果景点本身包含购物,需向旅游者明示;

4.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

5.旅游者可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争议解决

方 式1.协商。旅行社客服电话 ;2.投诉。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投诉电话 ,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

协商或投诉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其他约定

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1.旅游者名单表;2. 旅游行程单。

是否已阅读并同意下述(合同责任)条款:

旅游者(签约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是否已阅读并同意下述(合同责任)条款:

旅行社签章: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营业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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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旅游局年度个人工作总结怎么写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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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__年_月_日进入公司,_月_日被分配到接待中心成为正式公司职员,在依主管的带领下我也履行了本职工作。20__年_月_日被调到了办公室当文秘。在公司领导的引导下,这一年以来,凭着敬业、勤奋、学习的心态,虽然平时偶尔有些懒惰,眼中无事,但这并不代表我内心贪婪,我也想有朝一日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办公室文秘。在这期间我也不断学习有关知识,也谢谢领导们能给我这样一个发展平台,我也想利用这样一个平台不断突破自己,以提高自己内心的素质。现将这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为了工作需要,提高自己的水平,我注重加强自身学习。这一年当中,我也利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到__县旅游局实习,也领悟到了那句“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感觉到自己所掌握的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知识的匮乏。在做好工作的同时,坚持“工作学习两不误”的指导原则,挤时间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这一年来,我认真学习公司的各类文件、邮件、收发传真等。通过学习,在工作实践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通过学习,自身素养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工作思路更加开阔。

二、虚心请教,履行工作职责

网上的知识与实际工作所接触的内容有很大的差异。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对于我这个从来没有接触过文秘工作的新手来说,工作中常常在细心、认真、专业上做的不够,时刻感觉到有巨大的工作压力。面对压力,我没有畏惧、没有退缩,虚心向办公室主任学习请教,主动接受办公室薛主任的指教,改正错误并不断的从网上学习一些有关的知识。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学习,能明显感觉到自己有了一定的进步。

三、虚心进取,努力更新工作思路

从参加工作以来,我始终把学习放在首位。

一是,切实加强办公室文员制度。

二是,虚心听取领导的指导意见;

三是积极参加有关的学习培训。总之,这一年以来,在办公室的工作上,虽然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成绩,但一直都能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堂堂正正的工作,切实履行了“办公室文员的规章制度”。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继往的工作,扬长避短,为了更好的适应发展,更进一步系统的学习文秘知识,充实自己专业知识和观念的转变,使自己对文秘的工作有了更准确的把握。

为公司景区未来的发展,也为了自己家乡以后的昌盛,作出自己不懈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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