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事代理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保障公民权利及相关待遇的落实,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按政策规定将本人党关系、人事档案、户口及社会保险委托甲方管理。并随时将其工作变动情况及联系方式报告甲方。
二、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有关归档材料,乙方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聘任书)和有关材料。
三、甲方按有关政策规定为乙方提供如下人事服务:
(一)代理管理组织关系、人事档案及户口(仅限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二)管理人事关系:认定个人身份和工龄、转正定级、按国家政策规定调整档案工资,对符合条件的办理录(聘)干身份手续;
(三)办理因公、私出国、出境政审及相关手续;
(四)组织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
(五)组织参加岗位培训;
(六)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
(七)办理聘用合同鉴证;
(八)其它与人事管理相关的服务工作。
四、乙方按规定向甲方支付人事管理服务费 120 元/年,中途终止合同者不退还服务费。
五、乙方如不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经催缴后超过三个月仍未补交的,应向甲方缴纳20%的滞纳金,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继续追缴有关费用及其滞纳金。
六、乙方工作发生变更,需调转人事关系及档案时,应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商调函办理。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 年,合同期满,双方可根据意愿终止或续签合同(合同期满档案未转出或续缴档案管理费同视为续签合同)。
八、如乙方是我中心代理单位聘用人员,则本合同以代理单位与我中心所签人事代理合同为准。
九、本合同归入档案,未尽事宜由双方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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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人事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被代理人员为 等共 人,人员名册附后。),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人事代理的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提前中止合同。要求提前中止合同的一方,需补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限届满,要求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未通知,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之日止。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可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务:
1、人员人事关系接转;
2、代办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申报审批;
3、代缴养老保险;
4、代缴失业保险;
5、代缴医疗保险;
6、代缴生育保险;
7、代缴公积金;
8、出具代理人员工龄证明;
9、代办劳动手册、视作缴费工龄年限核定;
10、办理外地人才引进;
11、办理应届毕业生集体户口挂靠;
12、人事档案管理;
13、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
14、首次就业成人教育毕业生人事代理;
15、代办各类考试报名;
16、有关人事政策咨询;
17、有关单位人员档案工资审核报批。
(二)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乙方人事代理服务费(与档案管理费语义完全相同) 元/年/人,乙方应在每年十二月底前付清当年费用。
(三)乙方每年4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通知甲方。如乙方未及时向甲方通知,乙方同意甲方将按当年的平均基数报社保部门。基数一经报出,乙方不得修改。如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未按时向甲方缴纳,甲方有权为其办理终止手续。
(四)合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乙方人员办理转档或个人人事代理等服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允许任何单位(司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除外)或个人(包括甲方与乙方员工在内)借阅或查阅乙方人员档案。
(五)合同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档案材料缺损或遗失,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款第一条中所列第等项人事代理服务。
(二)乙方在移交委托代理人员档案时应按甲方要求补全档案材料与用工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档案材料与用工手续不全,由此引起的有关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缴纳代理服务费。每迟延一日,甲方有权按照迟延支付的代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五/日收取滞纳金。
(四)乙方委托代理人员如有增减或其他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当月以书面通知告知甲方。
(五)乙方委托甲方的各种单项人事代理服务,除代理服务费外,具体协作事项甲方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及与乙方签订的单项人事代理服务合同要求办理。
(六)乙方如须增减人事代理服务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签订有关补充条款。
(七)合同期间,甲方如未按合同要求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
(八)根据宁波市人事局甬人[1999]27号文件规定,已在各人才中心落户的毕业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户口必须迁出:
1、与人才服务中心终止人事代理关系的;
2、工作单位已建立了集体户口的;
3、具有固定合法住房的;
4、已办理结婚手续的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人事委托代理协议书
一、双方当事人
甲方:
乙方:
二、1、根据《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订立合同如下:
2、甲方所负责具体义务,以国家及我省人事代理的有关规定为依据;
3、甲方应努力做好人事代理的有关服务工作,并尽可能为乙方提供方便。
三、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委托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有关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交付甲方相关管理费用,并在有关人事代理前付清;
3、如工作单位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变动材料。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六、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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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个人人事委托代理协议范本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_________项服务:
1.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2.负责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龄、核定档案工资;
4.办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事宜;
5.办理出国(境)政审,申办出国(境)证照的有关手续;
6.出具婚姻、生育状况、公证等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7.代办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事宜及退休的相关手续;
8.代管党组织关系;
9.办理人事调动并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转递工作;
10.接受各种培训申请,进行就业指导、提供人才素质测评;
11.单纯保管人事档案。
二、乙方的责任
1.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_________政府_________号文规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费。标准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务。
3.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_________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4.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代办社会保险缴费协议书》。
5.自觉遵守《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非_________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三、其他
本协议签定期限最短一年。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满可续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
附件一续签记录(略)
附件二办事记录(略)
附件三
计划生育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和《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的同时,自愿订立合同如下: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一旦乙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时,有权根据计划生育部门,所在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意见,相应作出人事行政方面包括除名,退档等处理。
根据国家《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和《_________省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根据自己的情况,保证做到:
1.未婚人员(含已离异)自觉执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申请结婚,自觉按法定程序办理结婚手续。
2.已育人员,保证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之内不生育。
3.已婚人员,如需生育,自觉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申领计划生育指标。
4.已婚已育人员,坚决做到不计划处怀孕,不计划超生。
5.计划外怀孕人员,自觉接受计生部门,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采取的措施终止计划外妊娠。
6.计划处生育人员,按《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交由计生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处理。
若乙方情况有变,须及时通知甲方,并签定新的合同,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篇4:人事代理标准合同书
代理机构: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共____市委组织部、____市人事局关于印发《____市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发46号文件) ____市人事局《关于印发〈____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发199894号文件),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人事代理协议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进行人事代理(被代理人员名册).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政府人事部门授权的以下 人事代理服务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向乙方提供国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管理乙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保留原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技术等级考核、年度考核、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办理因公,因私出国(境)政审及出具以人事档案内容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3、毕业生人事代理。为乙方代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批、档案接转、转正定级等手续,提供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
4、为乙方代办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引进人才,工勤人员的接转手续;
5、组织办理社会保险归缴手续;
6、协调人事、人才流动争议.受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委托,受理人事、人才流动争议申请,进行调查、取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解或提交仲裁;
7、协助乙方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8、帮助乙方的辞聘、解聘人员推荐就业;
9、代办理与人事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 甲方义务:
1、以党和国家人事人才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人事代理工作;
3、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四、乙方义务: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与甲方联系人事代理工作;
3、乙方人员如有工作单位变动或其它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五、人事代理的工作程序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的法人资格证明与代理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
2、甲方接到乙方的法人资格证明与代理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后,要及时审核有关证件和材料,并调查核实乙方的情况. 3,甲方在办理好乙方员工的有关调动和毕业生报到手续后,双方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
4、甲方按合同履行职责,承办代理业务。
六、人事代理的有关费用
1、人事代理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____市物价、财政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服务项目,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甲方向乙方收取人事代理费用元人年。
3、乙方未按期交纳人事代理费,甲方有权停止服务。
七、其他事项:
1、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期满,双方若无异议,则本合同书自动延续,并应由双方予以书面确认。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本年度人事委托代理费,每人每年度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
3、人事委托代理费应当在每________年度的合同续延之日起____日内结清。
4、乙方未按期交纳人事代理费,甲方有权终止服务。
八、甲、乙双方就特定服务项目而签定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合同双方如有一方需解除合同,须提前三十天告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后,方可解除人事代理关系,若有争议,当事人可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人才人事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负责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详细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编码:编码: 经办人:经办人: 委托人事代理单位人员名册(表)序 号 姓名 毕业学校 和 专 业 现存档处 进单位时 间 备 注
返
篇5:人事代理通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市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单位编码: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人事代理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提前中止合同。要求提前中止合同的一方,需补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限届满,要求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未通知,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之日止。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务:
1.办理人事关系转移;
2.代办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申报审批;
3.代缴各项社会保险;
4.出具代理人员工龄证明;
5.代办劳动手册、视作缴费年限核定;
6.代办外地人才引进;
7.办理应届毕业生集体户口挂靠;
8.代理人员党组织关系挂靠;
9.人事档案管理;
10.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
11.首次就业成人教育毕业生人事代理;
12.出具与档案材料相关证明;
13.有关人事政策咨询。
(二)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乙方人事代理服务费(与档案管理费语义完全相同)________________元/年/人,乙方应在每年十二月底前付清当年费用。
(三)甲方办理乙方人员因公出国政审、大中专毕业生首次定职等其他人事代理服务按国家与本市有关规定另行收费。
(四)合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乙方人员办理转档或个人人事代理等服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允许任何单位(司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除外)或个人(包括甲方与乙方员工在内)借阅或查阅乙方人员档案。
(五)合同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档案材料缺损或遗失,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移交委托代理人员档案时应按甲方要求补全档案材料与用工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档案材料与用工手续不全,由此引起的有关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二)合同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缴纳代理服务费,每迟延一日,甲方有权按照迟延支付的代理服务费的万分之________/日收取滞纳金。
(三)乙方委托代理人员如有增减或其他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当月以书面通知告知甲方。
(四)乙方委托甲方的各种单项人事代理服务,除代理服务费外,具体协作事项甲方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及与乙方签订的单项人事代理服务合同要求办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6: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一、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______号文的有关规定,乙方委托甲方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施人事代理。
二、甲方的责任如下
1、甲方在代理人事关系时,保留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原有身份,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工龄计算、职称评审、大中专毕业生转正、代管档案、办理退休、出具因公因私出国政审等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等工作。
2、甲方努力做好人事代理的有关服务工作,并尽可能为乙方提供方便。
三、甲方不负责乙方人员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有关材料,存入档案。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交付甲方相关代理费用,并在有关人事代理前付清。
五、合同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
六、合同期满后,乙方如继续委托甲方实施人事代理,应在一个月内续签,逾期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被代理人员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篇7:人事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为乙方委托人事代理的员工(以下简称“委托代理人员”)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务:
1.人事代理基础服务:(代理服务费按每人每月20元计收)
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保管和整理人事档案;接收补充的人事档案零散材料并归档;提供人事档案查阅;根据人事档案记载内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和相应手续;为接收满一年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为符合保留身份员工保留原有身份,确定档案工资,办理人事关系调动手续;为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已婚人员代办《计划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证》,提供相关服务。
2.人事代理选择服务:(请在以下需要委托代理事项前的□内划“√”):
①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手续(初级50元、中级120元、高级150元,均不含评审费);
②办理外地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接收、入户手续(每人次300元);
③办理人才引进(即:学历、职称入户,每人次300元);
④户口关系托管(每人次150元);
⑤人事档案扫描等数据加工服务(另行协商);
⑥建立电子图像档案,并提供远程阅档(另行协商)。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须以单位的名义与甲方联系办理上述人事代理服务的相关事宜,甲方不接受乙方员工以个人名义联系办理。
三、甲方以实际提供上述人事代理服务项目的人数、月数或人次作为计费事实依据。按月计费的,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
四、本合同期限首签最短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本合同期限将自动逐年延续。
五、甲方义务:
1.维护乙方合法利益,在无乙方单位介绍信(或授权)时,不得应乙方指定经办人员以外的人员要求,提供乙方委托的人事代理相关服务。
2.除依据法律规定接受查询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对外提供委托代理人员的有关情况。
3.妥善保管委托代理人员人事档案,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4.及时将乙方移送的应归档材料归入委托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5.向乙方提供方便的业务办理、业务咨询和代理费用缴纳情况查询渠道。
6.在费用结算日前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本期人事代理应结算的费用清单。
六、乙方义务:
1.在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提供注册登记之《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非法人机构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书)。
合同期内注册登记内容如有变更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依据。
2.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办理相关事宜。
3.向甲方如实提供委托代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填写《成都市流动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发生变化后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按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相关的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有效。
5.及时将新形成的应归入委托代理人员人事档案的材料移交甲方审核归档。
6.委托代理人员增加时,需向甲方出具《委托代理人员增加通知》和已与委托代理人员建立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员减少时,需向甲方出具《委托代理人员减少通知》及变更、解除或终止委托代理人员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书面证明材料及乙方出具的相关人员现实表现和工作情况的鉴定材料。
7.乙方解除或终止委托代理人员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除乙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该委托代理人员档案继续由乙方委托甲方保管外,乙方应在与委托代理人员办理解除或终止手续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委托代理人员其人事档案存放于甲方的事实,要求其在10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转存或转移手续。
乙方应将能证明其已履行上述告知义务的书面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因乙方未提供此证明材料且委托代理人员未及时办理档案转存或转移手续所产生的人事代理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8.根据合同约定的人事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结算方式、结算时间支付人事代理费用。 七、根据省、市物价部门规定,乙方以下列第种方式按(月、季、年)结算,乙方应于日前到甲方结算付费。
1.以整体服务方式支付人事代理服务费元/人、月,申办“人事代理选择服务”时不需另行付费;
2.以单项服务方式支付人事代理服务费,其中:“人事代理基础服务”根据委托管理的人数按月计算,“人事代理选择服务”以实际提供服务人次计算。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
九、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须对本合同内容进行相应变更的,双方协商变更合同。如因国家法律、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解除合同,但须提前15日通知对方。
十、乙方未按人事代理服务的需要和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不配合甲方业务办理,经甲方催告仍未改进的,或因乙方原因超过合同约定结算日满12个月仍未结清费用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通知10个工作日内将尚未结清的相关费用全额支付甲方。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为委托代理人员按以下第种方式办理单位代理终止手续:
1.乙方提供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甲方按规定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2.档案由甲方继续保管,乙方告知委托代理人员10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转存手续。
乙方选择以上第1种方式的,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或方式为原委托代理人员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保存人事档案费用由乙方按月统一支付给甲方。
乙方选择以上第2种方式的,应将能够证明乙方已履行告知义务的书面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因乙方未提供此证明材料且委托代理人员未及时办理档案转存或转移手续所产生的人事代理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乙方及委托代理人员信息发生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或乙方未按人事代理业务办理需要提供相关材料,不履行相关手续等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从支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应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付款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十四、甲方与乙方及委托代理人员不存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范围外的其他关系,甲方不承担委托代理人员的就业、工资、福利待遇、伤病残亡和其他日常管理及法律责任。乙方及委托代理人员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活动。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乙方申明: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仔细阅读过本合同条款,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内容和了解本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乙方(盖章):
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盖章)
负责人(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028-62811133 联系电话:
邮箱: 邮箱:
联系地址:成都市宁夏街136号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8:人事代理合同范本
发布部门:
发布文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韶关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
二○年六月十二日
韶关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人事代理工作,使人事工作更好地为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事代理,是指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依法代理有关人事业务。
第三条人才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人事代理工作,为委托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人事代理服务。委托人事代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人事代理所需的合法、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人才服务机构与人事代理对象不发生行政隶属关系,仅为其代理有关人事业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是同级人事代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事代理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人才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承办本行政区域内的人事代理业务。
第五条从事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熟悉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熟悉人事工作业务;
(三)经过人事行政部门组织的人事管理专业培训,并获得上岗证书;
(四)符合人事行政部门的其他有关要求。
第六条人事代理服务对象:
(一)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外国企业驻本市代表机构,外省、市在本市及驻本市办事机构,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律师、会计、审计、公证等社会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辞职或者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与用人单位中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国有企事业单位见习期内的高校、中专学校毕业生;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中专学校毕业生;
(六)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
(七)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八)经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确认具有技术职称的农村乡土人才;
(九)通过人才市场招聘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十)国有和非国有单位需要代理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十一)党政群机关(含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进的工勤人员;
(十二)其他需要人事代理的各种各类相关人员。
第七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可以实行单位代理,也可以实行个人代理;可以全员代理,也可以对部分人员进行代理。
第八条以下人事代理的内容可以全部委托代理,也可以部分委托代理:
(一)协助委托单位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和人事管理方案;
(二)为委托单位代办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引进、推荐和招聘业务;
(三)为委托单位代理人事考核、培训、人才素质测评等业务;
(四)办理委托单位的人才流动手续;
(五)办理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传递等管理工作;
(六)为委托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聘用鉴证;
(七)按照有关规定代委托单位、个人收缴社会劳动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八)为委托单位招收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办理接收手续,办理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见习期转正定级、初次专业技术职称认定等手续;
(九)出具因公、因私出国出境等其他证明材料;
(十)办理档案工资的调整和工龄连续计算业务;
(十一)代管委托单位和个人的党员组织关系;
(十二)出具户口证明材料或者代办户口迁移手续,协助管理相关的集体户口;
(十三)代办职称(资格)的考试、评审的有关手续;
(十四)根据委托单位和个人的要求,代理其他可以代理的人事管理业务。
第九条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按照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办理。
第十条人事代理的程序:
(一)委托方向人才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1、企业单位委托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工商行政部门发给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事业单位委托的,应当提供事业单位登记证或者该机构成立的有效批文复印件;
3、个人委托,应当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及与原单位脱离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委托方填写人事代理专用文书表格:
1、单位委托:填《人事代理合同书》、编报《委托人事代理人员花名册》,逐人填写《委托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
2、个人委托:填写《人事代理合同书》和《委托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
(三)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委托代理单位和个人的资格。
(四)委托方和人才服务机构双方代表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五)委托方向人才服务机构移交人事档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人事代理合同应当明确代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条款由代理双方依法约定。
第十二条人事代理双方应当认真履行人事代理合同,承担各自的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利。如有违反人事代理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违反人事代理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依据人才流动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失业后委托人事代理或在人事代理期间失业的人员,凭企事业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人事代理机构的审查意见,由同级政府社会保障机构审核后办理失业登记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发放失业救济金。
第十四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当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二o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篇9:人事代理标准合同书
甲方(代理方)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邮 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E-a:乙方(委托方)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沈阳办事机构地址:联系电话:沈阳办事机构电话:业务负责人:沈阳办事机构负责人:邮编:传真:E-a: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雇员人事业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人事代理是指乙方根据管理需要,将全部或部分人事业务委托甲方依法办理的服务业务。
第二条 委托方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法人组织。
第三条 代理方是指____市人才中心所属的、经授权的、依法从事人事代理及人才派遣业务的实体中介机构。
第二章 甲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 甲方有权力询问乙方与委托人事业务相关的情况,有权力核实乙方提供相关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五条 甲方有义务在合同期内按乙方要求开展如下委托人事代理服务:
1、提供国家、当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人事代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服务功能等咨询服务;
2、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保管乙方员工的人事档案,负责办理出具各种以人事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3、提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推荐、招聘、测评、初步面试等服务;
4、负责代办乙方工作人员的社会统筹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的申报和缴交;
5、负责代办乙方与其员工的劳动合同鉴证相关手续;
6、乙方要求办理的其他人事服务。
第六条 甲方有义务保守乙方人事、劳资相关商业机密。
第七条 甲方按乙方委托要求,在办理过程中遇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三章乙方权利义务
第八条 乙方有权力委托甲方为其代理、代办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人事代理业务,有权力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经与甲方协商后对本合同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后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合同。
第九条 双方签订合同后,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力通过甲方对其员工的档案及相关人事资料进行管理、调用、控制。
第十条 乙方有权力对甲方的代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办理本项业务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与本项业务相关的公司背景资料及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其员工的人事相关资料、劳动关系证明和其他与委托人事代理服务相关的资料。
第十三条 乙方有义务按委托代理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数额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第四章 费用及付款
第十四条 乙方应向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过程中遇
第三方收费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五条 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之前支付代理服务费,或划款至下列帐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 号:
第五章 争议与仲裁相关的合同样本183;房地产代理标准版标准合同书;委托购房标准版标准合同书;财务代理委托标准版标准合同书;人事代理协议书183;委托协议书183;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第十六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七条 由乙方提供的与委托甲方代理服务相关的数据、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六章 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应定期核对委托人事服务情况和账目等资料。
第十九条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提出单方中止合同的,乙方应按如下要求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双方签订合同时间未满________年的,乙方按当月代理服务费金额交满________年服务费;双方签订合同时间满________年未满________年半的,乙方按当月代理服务费金额支付满________年半的服务费;双方签订合同时间满________年半以上的,乙方违约金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 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第二十二条 其他需约定的协议见附页。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甲方:沈阳人才交流服务经营管理中心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人)签字: 签字:(公章) (公章)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篇10:委托人事代理合同范文
代理机构:浙江省衢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简称甲方)
委托单位:单位(个人)(简称乙方)
个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人事代理计人(人事代理人员名册附后)。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被委托代理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乙方要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项目:
1、人事档案管理;
2、聘用或劳动合同鉴证;
3、户籍党籍管理;
4、身份管理;
5、职称评定;
6、社会保险;
7、出国出境、考研政审;
8、档案工资调整;
9、人事关系接转;
10、人事政策咨询;
11、人才素质测评;
12、协调流动争议;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条中所列
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础上的具体义务。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人事档案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篇11:人事代理通用合同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珠海市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项服务:_________________
1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2负责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龄;核定档案工资;
4办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事宜;
5办理出国(境)政审、申办出国(境)证照的有关手续;
6出具婚姻、生育状况、公证等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7代办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事宜及退休的相关手续;
8代管党组织关系;
9办理人事调动并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转递工作;
10接受各种培训申请,进行就业指导,提供人才素质测评;
11单纯保管人事档案
二、乙方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珠府[1998]15号文第十条规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费。标准按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务。
3、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七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4、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代办社会保险缴费协议书》。
5、自觉遵守《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
同书》。
三、非珠海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四、本协议签定期限最短一年。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五、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期满可续签。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_____ 年 _____ 月 ____
篇12:委托人事代理合同范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和《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的同时,自愿订立合同如下: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一旦乙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时,有权根据计划生育部门,所在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意见,相应作出人事行政方面包括除名,退档等处理。
根据国家《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和《_________省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根据自己的情况,保证做到:
1、未婚人员(含已离异)自觉执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申请结婚,自觉按法定程序办理结婚手续。
2、已育人员,保证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之内不生育。
3、已婚人员,如需生育,自觉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申领计划生育指标。
4、已婚已育人员,坚决做到不计划处怀孕,不计划超生。
5、计划外怀孕人员,自觉接受计生部门,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采取的措施终止计划外妊娠。
6、计划处生育人员,按《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交由计生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处理。
若乙方情况有变,须及时通知甲方,并签定新的合同,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人事代理标准合同书
甲方:深圳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x人才资源开发(上海)有限司
地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路号xx大厦楼
邮编: 邮编:20xxx
电话: 电话:86-21-5169
传真: 传真:86-21-5106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其提供人事事务代理服务。现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代理服务形式与内容
甲方负责将所需代理的员工名单和员工相关资料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委托后向甲方提供服务。
乙方依法为甲方提供以下代理服务内容:
1.服务地区:上海市行政区域;
2.代办录用、退工手续;
3.代缴社保、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
按社保缴纳地区有关政策,负责为被代理员工核算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费用和承办具体手续(包括月报表,人员增减时的转移、补缴,年终对帐,每年核定基数等工作);
4.就代理内容和具体操作流程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5.其他服务事宜根据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配合向乙方提供代办手续所必需的全部材料、单据和印鉴(印鉴经甲方同意后使用);
2.甲方应于每月15日以前向乙方确认当月的员工变更情况,超过15日的,列入下个月度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于员工离职发生之日起的3日以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完整的退工办理材料;
4.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5.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手续时,需要支付国家规定费用、行政性收费、其他机构合法收费或工本费的,甲方须向乙方足额预付;
6.甲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或代理员工实际工作地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员工的正当权益。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代理委托并确认代办材料完整无误时,应及时受理;
2.乙方应每月15日前将上月代理的有关结算报表交于甲方;
3.收到甲方按时支付的费用后,乙方必须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缴纳代收代付费用;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应出具合法的收款凭证;
5.乙方提供代理服务时,应依法操作,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乙方对甲方单位及员工资料保密;
第四条 费用结算
1.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为每人每月 150元 。
2.代理服务中发生的国家规定费用、行政性收费、其他机构合法收费或工本费,由甲方承担;
3.乙方为甲方提供员工人事代理服务的时间,以乙方实际提供人事代理服务的月份作为起始月,以该员工办理正式退工手续为终止月份,按月核算代理费用;期间如因甲方或甲方员工的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其他服务内容,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凡牵涉到甲方员工需合法补缴社会保险或公积金的情况,乙方可提供补缴的服务并按照补缴人数结算服务费用,对于已有人员增加缴费金额的,乙方不再另行收费;
5.甲方应于每月24日前根据乙方的结算报表将当月所有应付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的收费账户,逾期不能支付的,乙方有权停止服务,甲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负责。乙方指定的收费账户如下:
户名:x人才资源开发(上海)有限公司
账户: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行
账户: 015 203 130 500
第五条 本协议期限、续约、解除及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从20__年3月18日起,到20__年3月17日止;
2.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双方没有异议,本协议可自动顺延;
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时,均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否则,仍应按照乙方实际提供服务的期限支付费用。
第六条 协调原则和争议处理
1.本协议期内,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或法定征缴费用的标准发生重大变化,甲、乙双方应遵照最新的规定执行,必要时可协商修订本协议条款;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期内若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已经(或将要)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技术信息;(2)经营计划和经营状况;(3)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资料;(4)商业操作手段、业务经办流程、收费标准和财务数据;(5)其他依法受到保护的事项。
2.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为止。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均不影响甲、乙双方对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于上海市签订,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并由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
1、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甲方需要提供人事代理服务的员工详单(合同签订后可通过《代理员工社保缴纳通知书》增加服务对象)。
甲方:深圳市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x人才资源开发(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14:人事代理通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人事代理站(以下称甲方)和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签订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其代理人员提供人事管理方面的综合服务。作为被代理人的人事主管部门。
二、甲方提供如下服务:_________________
1.为乙方办理接收毕业生手续和人员调入手续;
2.负责被代理人的档案接收和报到手续;
3.管理被代理人的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并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4.负责乙方与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办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回_____________省人才中心的手续;
5.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调整档案工资、计算工龄;
6.办理有关资格考试、职称申报等手续;
7.负责乙方与被代理人聘用合同的鉴证。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负责被代理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2.负责支付被代理人的工资、劳动保护费用;
3.为被代理人建立社会保险,并支付单位所承担的费用;
4.与被代理人的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协商同意续签合同,应提前30日到甲方办理续签合同的有关手续。如合同期满双方不办理续签手续,视为合同终止。
5.与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应将解除合同手续交到甲方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人事代理合同书范本的格式如上
篇15:人事代理协议_合同范本
甲方和乙方就________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受乙方委托为________人员办理委托人事代理的有关事宜。
二、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负责办理________人员的接收,联系及办理委托人事代理、社会险的有关手续和事宜。接到乙方与________人员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按规定办理________人员转回代理机构的手续。
2.根据代理机构授权管理________人员人事档案关系,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未有乙方的书面通知或介绍信,甲方不得应________人员个人要求出具有关证明或介绍信。
3.按规定时间向乙方收取管理服务和人事代理费,并向代理机构缴纳。
4.不负责________人员工资、劳保、福利、医疗、社会保险、养老等费用及住房等事宜。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负责________人员的日常管理。
2.乙方应统一对甲方办理委托有关事宜。________人员个人到甲方办理手续时,乙方应为其出具证明或介绍信。
3.聘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于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出具考核鉴定及人事归档材料,结清________人员管理服务和人事代理费及社会保险费等。________人员应于20日内持书面通知到甲方办理转代理机构手续,无故不办或逾期的,甲方将其转代理机构,乙方与甲方保留对________人员违约责任追究的权利。
4.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________人员管理服务和人事代理费每人_________元/月(随标准提高增加)。逾期不缴视为滞纳,按日加收3‰-5‰的滞纳费。
5.乙方与________人员续签合同应提前30日办理有关手续,并于合同期满_________日前将续签合同报甲方一份。逾期不报视为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将________人员关系转代理机构。
6.负责________人员工资、劳保、福利、医疗(按乙方规定)、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负责未实行人事代理和未实行养老保险人员的退休费及其他费用。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年月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人事代理通用合同
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浙江省衢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简称甲方)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单位(个人)(简称乙方)
个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人事代理计人(人事代理人员名册附后)。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被委托代理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乙方要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项目:_________________
1、人事档案管理;
2、聘用或劳动合同鉴证;
3、户籍党籍管理;
4、身份管理;
5、职称评定;
6、社会保险;
7、出国出境、考研政审;
8、档案工资调整;
9、人事关系接转;
10、人事政策咨询;
11、人才素质测评;
12、协调流动争议;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条中所列
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础上的具体义务。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人事档案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篇17: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甲方(受托方):珠海市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项服务:
1、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2、负责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龄;核定档案工资;
4、办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事宜;
5、办理出国(境)_____、申办出国(境)证照的有关手续;
6、出具婚姻、生育状况、公证等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7、代办缴纳社会_____费用事宜及退休的相关手续;
8、代管党组织关系;
9、办理人事调动并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转递工作;
10、接受各种培训申请,进行就业指导,提供_____素质测评;
11、单纯保管人事档案
二、乙方的责任:
1、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珠府[1998]15号文第十条规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费。标准按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务。
3、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七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4、缴纳社会_____费并签订《代办社会_____缴费协议书》。
5、自觉遵守《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
三、非珠海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_____交流服务机构)。
四、本协议签定期限最短一年。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五、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可续签。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乙方(签名):
代表:(签章):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附:计划生育合同书?(略)
篇18:委托人事代理合同范文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责任】
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_________项服务:
1.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2.负责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龄、核定档案工资;
4.办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事宜;
5.办理出国(境)政审,申办出国(境)证照的有关手续;
6.出具婚姻、生育状况、公证等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7.代办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事宜及退休的相关手续;
8.代管党组织关系;
9.办理人事调动并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转递工作;
10.接受各种培训申请,进行就业指导、提供人才素质测评;
11.单纯保管人事档案。
【乙方的责任】
1.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_________政府_________号文规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费。标准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务。
3.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_________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4.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代办社会保险缴费协议书》。
5.自觉遵守《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非_________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本协议签定期限最短一年。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满可续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代办人事代理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生效之日起到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未明确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未办理档案转出手续的,视为乙方继续接受甲方代办的人事代理服务。
三、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办理人事关系挂靠等人事代理服务,有关职责和服务内容如下:
1、发函调档案,接转人事关系、工资关系。
2、保存乙方的档案材料,负责其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别、归档。
3、保留乙方的人事关系和原有就业身份,负责其干部统计,按有关规定计算工龄。
4、保留乙方的工资关系,按国家调资规定办理工资调整登记,存入乙方档案。
5、按规定为乙方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甲方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乙方须主动于每年5月底或10月底前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到甲方。其他系列的申报材料应根据相关部门每年具体要求上报,由甲方分批送相应的评委会评审。
四、乙方的.责任义务:
1、按时按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其中人事关系挂靠,每人每月20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支付办法:存档时一次交清不少于12个月的管理费,以后在到期之月的次月内乙方主动到甲方交清不少于12个月的管理费,以此类推。如推迟交费,每推迟一月,乙方增交滞纳金10元。第一年内终止本合同的,所交一年的人事代理费不退。未交足管理费的,甲方不提供有关服务。
2、职称评审、年度工作考核及其它需装入档案的材料乙方应主动按时申报和归档;管理费乙方应主动按时交付,甲方均不另行通知。
3、在人事代理期间,乙方应认真发行本合同约定,遵守国家和我市的人事政策及相关管理规定;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乙方应按人事管理规定出具所需证明。如因乙方手续不全而导致部分或全部人事代理服务无法提供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代理期间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病、残、伤亡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负。
5、乙方的人事、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出时,必须交回本合同,遗失者由本人写遗失证明声明作废。
五、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终止:
1、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
2、一方有违约行为,给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对方要求解除合同;
3、乙方转出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
4、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委托他人代签,具有同等效力。
七、其他说明: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