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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发包人:市水电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市级水电站技改工程
工程地点:市镇村
工程内容:水电站厂房技术改造土建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厂房钢筋混凝土屋面拆除,水轮发电机组拆除,厂房下部混凝土局部拆除,厂房下部结构尾水室、蜗室、水轮机层、发电站层钢筋混凝土浇筑及其相应的临时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第一台机组混凝土结构定于二八年一月三十日浇筑结束;第二台机组混凝土结构定于二八年二月二十三日动工,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浇筑完工。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提交第二台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面。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59天。
四、质量标准:合格,争创优良
五、合同价款:贰拾点陆万元(主体工程预算价)。
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999-0201)中《通用条款》相关规定。
七、本合同《专用条款》
1、执行水利、水电行业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
2、执行省、市建筑法规的相关规定。
八、发包人工作
1、图纸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前一周内提供盖章生效施工图三套。
2、动工前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管、线接至施工现场50之内。
施工期中不间断供水、供电。
3、提供砼拌和场地、砂厂料堆放场地、钢筋、模板加工场地。
4、提供施工人员生活福利住房和临时库房、工棚。
提供生活水、电供应。
九、承包人工作
1、进场后一周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逐月提供建设计划报表。
2、负责尾水闸孔的围堰填筑、拆除及其基坑排水工作。
发包人承担费用。
3、负责1#、2#机组之间施工隔墙构筑和拆除,运行机组保护棚架的搭设和拆除。
发包人承担费用。
十、材料
所有永久和临时工程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保管、使用。
材料用量根据实际完成工程最按建筑定额计算耗用量结算。
材料价格按经发包人同意的实际发生的市场价格、运杂费、采购保管费结算。
十一、质量和验收
1、中间验收尾水室、蜗室基坑开挖结束后,必须作隐蔽工程验收,厂房旧屋顶拆除结束后,作中间验收。
凡中间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必须合格签证后方能进行下一施工程序工作。
十二、安全施工
承包人按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施工规程施工,安全事故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十三、合同价款及支付
1、按设计预算单价作为合同单价结算基数。
2、人工费补贴:按实际计量的人工工日数,发包人每工日补贴10元。
3、材料费价差:按实际计量计算材料用量,计算实际发生价扣除预算价,等于材料价差,计算材料价差金额及其税金,由发包人支付承包人。
机械用油差也参照此规定执行。
十四、工程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支付伍万元工程预付款给承我人,用作进场人员调进、临时工程材料准备、部份工程材料准备和施工机械配备等项工作费用。
此预付款在第一台机组完工结算时扣回。
十五、进度工程款支付
每月25日进度工程计量。
承包人凭发包人月计量签证报送月工程量结算申报表,发包人在次月5日前支付90%进度款给承包人。
十六、完工结算
完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颁发工程移交证书给承包人,承包人报送工程完工结算申请书,发包在一月内审批支付到完工结算造价97%的尚金额
给承包人。
十七、质量保修金
完工结算总价的3%扣作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壹年。
保修期满后半月内结算保修金。
十八、违约、索赔、争议
按《建筑工程合同》的《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
十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工程质量保修金结算后失效。
二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
发包人:市水电站承包人:水电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代表: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市镇住所:成都段号代表:电话:
篇2: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模板
1、墙砼的浇筑和质量要求
(1) 提前把板缝堵严实,洒水不得过多
(2) 浇筑时碰见洞口,大角,插板要两边同时下浆,防止移位。
(3) 第一次下浆不得过高,厚度为50㎝.要振捣到根部,否则容易出现烂根。
(4) 墙砼浇筑必须分为三次下浆振捣,第一次下浆后要仔细振捣一遍,第二次下的浆捣连同第一次下的浆一次振。第三次下浆振捣时应连同第二次下的浆一起振捣,最后把第三次下的浆再振捣一次。振动棒应快插慢拨,排出气泡。否则,墙面有麻面,气泡过多。振捣时间要合适,以砼面上不再有气泡为止。diyifanwen.com
(5) 上口的标高要掌握好,高度不够的补的浆要再振捣一遍,否则上面会出现高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不平、松散的混凝土。
(6) 墙上口有松散的砼,梁口需要打錾的,在支顶板模板前及时处理好。
(7) 浇筑完的砼要及时养护,前3天要不停顿的浇水养护,4~7天墙面上要保持湿度。(现浇板用棉毡覆盖,剪力墙洒水养护)
(8) 剪力墙砼施工缝控制在比现浇板底高出15㎜处留置。
2、顶板砼浇筑和质量要求
(1) 浇筑顶板砼之前,把模板内杂物清理干净,洒水湿润,搭设马道,禁止操作人员踩踏钢筋。
(2) 浇筑时绝不能随意向砼里加水
(3) 扶泵管的人必须是专人负责,且要泵管在前,人在管后,避免踩踏钢筋。
(4) 掌握标高的人是关键,需专人负责,此人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控制板面标高。
(5) 标高的控制是按提前抄好的50线拉线绳控制,拿刮尺的人手里必须拿尺子控制
好标高且刮平,标高平整度无误后才能用木抹子抹平,用铁抹子收光,每户平整度误差不得大于5㎜。
(6) 拉毛时的收光要看火候,基本能上人时才能上人进行收光拉毛。
(7) 拉毛的纹路必须顺直,精细一致,拉毛要用刮尺放平直,顺刮尺东西方向进行拉毛,第一刷是关键)。
(8) 压光部必须三遍成活,平整光滑,不留死用。
(9) 施工缝的多余砼要及时清理。
(10)用棉毡覆盖洒水养护,前3天必须不停的养护,放平面控制线时可暂停,以后可适当减少浇水次数,但必须保持顶板湿度。
3、砼工程不得出现蜂窝、麻面、漏筋、孔洞、夹渣、疏松、裂缝以及外形缺陷等质量问题。
4、混凝土泵车到场时、施工人员、机械、工具及洒水湿润等准备工作必须到位,否则罚款200元~1000元。
5、浇筑过程中振捣、抹面等应按要求施工,否则发现人一次罚款50元。
6、施工完毕、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罚款500元。
7、严禁将剩余的混凝土随意处理(如就地掩埋等),否则罚款500元~20xx元。
8、养护不及时,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9、混凝土应振捣密实,每个检查件蜂窝面积大于400m㎡罚款100元;孔洞面积大于100m㎡ 罚款200元;露筋每处罚款200元;外形缺陷每处罚款300元;。
10、 应安全、文明施工,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元,经处罚不改者罚工队负责人10000元并清除出场。
11、 施工中严禁嬉笑、打闹、严禁酒后作业,否则罚款500元~20xx元。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乙方班组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篇3: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如期完成本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原设计为机械钻孔桩,现采用人工挖孔桩,乙方承诺如下:
1、按设计要求达到桩体施工质量合格。
2、确保安全施工,若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确保施工工期,满足施工进度所需的人员,至少12人每天以上,工期30天。由8月14日计算工期,其它因天气影响施工的因素,以现场签证为准。
4、由机械钻孔桩改为人工挖孔桩,无论任何因素,不再增加额外签证费用。
二、乙方确保按图纸,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材料有序堆放,若因乙方未按业主安监部、保卫部、工程部要求组织施工,所发生的停工整改通知,在整改期间所用的工日不予在工期中扣除,若因甲方调协不到位,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签证给予顺延工期,窝工费按每人每天100元计取(不含管理人员)。
三、工期延误,每天考核20__元。
四、合同范围外的增项内容,以现场甲方负责人签证为准,计算增加费用。
五、原材料、砼,桩体等要求报验、报检的材料和项目,由乙方按监理的指定取样送检、报验。由甲方协调,检测、检验费由乙方负责。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篇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天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篇5: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模板
发包人:武汉东湖科技创业农庄有限公司
承包人:武汉江夏第十建筑工程公司
双方于20xx年5月28日签订了丰泽苑三期临时围墙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FZ-KQ-前期011)(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因工程需要,将环湖路地段七部分砖砌围墙变更成钢结构围墙,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特制订本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出现矛盾时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述及的均按原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丰泽苑三期临时钢结构围墙工程
工程地点:武汉东湖科技创业农庄有限公司丰泽苑三期用地范围内
工程内容:武汉东湖科技创业农庄有限公司丰泽苑三期临时钢结构围墙工程
的施工及保修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丰泽苑三期临时钢结构围墙的制作及安装,包括混凝土基础、钢构预埋件、钢构围墙制作、安装及支撑锚固等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三、合同工期: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暂定总价¥: 239880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玖仟捌佰捌拾元整 )
2、本工程采用按施工图示及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承包。按附件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钢构围墙工程综合单价按每延米399.8元/延长米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施工长度约为600米。本综合单价为包干价,费用内容与定额解释范围一致,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施工技术、采取的措施、成品保护、检验、调试、验收、样品、管理、文明安全施工费用、利润、规费、税金、风险因素,并已考虑垃圾排放、材料二次搬运、冬雨季气候条件、政府规定需交纳的费用等因素,除本合同明文规定以外,不因任何原因做任何调整。
3、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得出工程总造价。
4、其它按原合同(合同编号:FZ-KQ-前期011)相关条款执行。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后,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确认无误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
2、完成工程验收,且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及决算资料,甲方完成决算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决算总价的90%。
3、余款作为工程保修金,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甲方正式验收合格签订之日开始计算;保修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修金不计利息。
4、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可供发包人财务入账的工程建安发票。
七、其他未约定的事项均按双方于20xx年5月28日签定的原合同(合同编号:FZ-KQ-前期011)约定内容执行。
八、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九、附件:钢结构围墙设施图纸。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理人: 法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篇6:施工合同补充条款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资质等级为__________级,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以下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该项目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包括砌砖、粘贴、粉水工程)建设,按图施工,据实结算。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形式: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承包范围为该项目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初次装修工程(包括砌砖、粘贴、粉水)建设,实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等大包干形式。
2、装饰装修工程和门窗、消防、水电等安装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另行商定议价,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承包。
三、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______个月,从开工日起主体三楼封顶时间为_____________天,三楼到主体封顶为_____________天,从开工日起_____________个月内,本工程完工。若乙方_____________月内完工,甲方奖励乙方_____________万元,若逾期完工,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元。
2、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甲方完成相关部门报建手续后,具体时间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如甲方未能按照上述约定时间开工,乙方有权要求退还保证金。
3、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从开工之日起,顺推_____________个月之日为竣工之日,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延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四、双方约定的工程计价(取费)标准。
1、该项目主体工程和基础工程取费标准为四川省_____________年工程预(决)算定额三级二档标准及其配套规定取费计价,按_____________省及_____________市当月材料、人工信息价调差。
2、该项工程的赶工(加班)补偿费、临时设施费、施工图预算包干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增加费等不计价,不取费;在施工中单项工程变更,增减量的造价在_____________元内的单项工程不计价,不取费。乙方对上列全部费用进行大包干,由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万元工程费用(大包干价款)。
3、该项工程竣工结算后,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下浮,让利给甲方。
4、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和水电工程及附属工程,另行商定并议价。
五、双方的职责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的职责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完成本开发项目的正式立项手续后,乙方中标后,甲方必须以本协议条款约定为原则,与乙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正式合同及相关协议条款。
(2)、甲方应在开工前做好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以便保证该工程顺利开工。
(3)、甲方应在开工前办理好自己应办的各种证件、批文、批件。
(4)、在开工前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5)、开工前甲方应书面提供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满足施工测量要求。
(6)、在开工前7日内,甲方应组织好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
(7)、对乙方每月工程量进行审核,甲方收到每月工程量表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根据本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的职责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应在施工前办理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应处理保护好施工场地周围上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甲方协助,因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在进场开工7日内,向甲方提交总工期施工进度计划;每月____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主动提交下一月月度计划,每月_____________日前主动向甲方交付当月所完工程量表,交甲方审核。
(3)、乙方有义务和责任保护好已完工程成品,本工程交付甲方前其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接受甲方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指导。
(5)、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相关规定,程序化、规范化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避免一切不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的发生,如有发生其后果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乙方对本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的各项规定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国家及地方的各项标准,乙方对该项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增加费已大包干取费,乙方不得要求按定额(或实际开支)计价取费。
(7)、开工前,乙方应向行政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开工前应办的一切手续,并缴纳乙方应缴纳的各种办证费用。
(8)、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交付_____________万元履约保证金。乙方中标后,乙方必须以本协议约定为原则,按时与甲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保证金退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地下室施工至正负零封顶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后退付_____________万元,主体工程施工至地上三层封顶经验收合格并由乙方提供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全部资料且办得预售许可证后退付_____________万元,余下_____________万元于主体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在双方预约期内,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对本工程所需的各项建筑材料(如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砖、沙子、石子、预制构件、木材等)必须按照设计条件、施工图的要求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各项建筑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对主材(如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等)必须按甲方指定品牌购买或乙方提供品牌由甲方书面签字认可,否则按市场最低价计价,不调差。乙方对各种材料须提供材质证明书,甲方有权委托材料检测单位随时对各项建筑材料进行检测,若检测不合格,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并且乙方承担包括材料、人工等工程返工过程中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并承担本合同违约责任。
七、设计修改、变更和增减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
1、施工中,甲方如需对工程的设计进行修改和变更,乙方必须执行;乙方不得擅自对设计进行修改、变更;设计的修改和变更必须由甲方驻现场工程师签署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
2、设计变更的增减工程量,经甲、乙双方的现场工程师和监理签证,并报送甲方签字后生效,按约定的工程计价标准计算。单项工程量增减在_____________元以内的不计价、不取费。
八、工程款拨付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须向甲方交付_____________万元履约保证金,并按甲方销售部的销售价格销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商品房_____________套(房源限定为2—4楼的商品住房_____________套,4—17楼的商品住房_____________套),该_____________套商品房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银行要求交齐按揭贷款资料,此_____________套商品房首付款在应付工程款中抵扣。
2、工程款拨付:_________________主体工程建至_____________楼封顶和乙方销售完_____________套商品房且_____________套商品房的银行按揭款到甲方帐户后按甲方审核的当期所完工程量_____________%拨付当期工程款;主体至_____________楼完工验收合格,按当期甲方审核的所完工程量_____________%拨付工程款;主体封顶完工验收合格,按当期甲方审核的所完工程量_____________%拨付工程款;后续工程按当月进度完成量的_____________%按月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后乙方提供决算书经甲方审核并委托建设工程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完后一个月内办理结算,拨付工程款至全部已完工程量的_____________%,余下___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缺陷责任期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审计时间为三个月,因乙方原因除外)各期应拨付工程款在甲方审核当期工程量后,甲方先扣除乙方_____________套商品房首付款所分摊的应扣款(8楼封顶拨付时扣除_____________%,12楼封顶拨付时扣除_____________%,主体封顶拨付时扣4除_____________%),甲方于_____________套商品房的银行按揭款到甲方帐户后5日内拨付当期剩余部分工程款。
九、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项,甲方应承担应付工程款的资金利息,逾期一个月以上,甲方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停工的,工期不顺延,经甲方通知复工后,乙方在五日内未复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甲方并有权单方另行发包本工程。甲方对乙方所完工程仅按工程直接费用对乙方进行结算,乙方并按所完工程结算款2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甲方于本工程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解除合同的应付款项。
3、因甲方责任直接造成乙方停工的,乙方无责任的,甲方赔付乙方实际损失,并追究违约责任,不可抗拒原因除外。
4、乙方未按总工期施工进度计划完工,逾期十日以上的;或未在开工后75天内地上三楼未完工,未按期向甲方提供办预售许可证相关资料的;或未在开工后225天内主体未完工的;或未在开工后十五个月内未全面完工的,以上行为均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违约金,
5、本合同违约金按本工程决算价的3%计算。
十、双方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本工程施工合同,若其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双方仍按照本协议执行。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_____________万元履约保证金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余送有关部门。
本协议签订时无任何涂改或修改,涂改或修改的协议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篇7:施工合同补充契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穿越公路施工工程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丰收路与修武东口交汇处、污水处理厂前S308、云台大道路共三处。 工程名称: 焦作电厂厂外补水管道非开挖定向钻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 修武东口、污水厂、云台大道、
工程内容: 定向钻穿越公路工程(PEØ630及以下的管道)
工程质量:按设计文件及《穿越公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程开工时间: 20xx 年 12 月 日
工程竣工时间: 20xx 年 12 月 日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单价
负责以下道路或区间道路顶管、拖管工程;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组成合同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书
(2)施工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设计图纸
(4)工程量现场签证单
四、转包与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指定的不能分包的项目分包出去。
五、发包人的主要工作
5.1负责安排工程进度。
5.2开工前 1 日内,发包人组织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5.3 发包人在承包人施工期间,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5.4 隐蔽工程隐蔽之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及监理检查。
5.5 施工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查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及水压试验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施工工程。施工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5.6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在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返修。经过修理或返工、返修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
6.1本工程监理代表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
6.2审查承包人的质量管理体系及相关资质证书,审核承包人的施工组织机构,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3质量控制
对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审核、认可并监督在现场的有效运行,对现场关键工序质量进行旁站监控,并对承包人自检结果进行确认。不经工程监理对上道工序质量进行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经工程监理确认质量的工程的质量责任仍由承包人负责。工程监理认为有必要时可对任何工序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对工程质量验收提出初步评定意见,对设备和材料质量进行审核、检查、抽查和认定。
6.4进度控制
签发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按施工作业计划协调现场施工,控制工程进度,参与工程投产试运行。
6.5本工程质量管理权属于监理。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时,承包人若有异议,政府质量监督有权做出最后的裁决,此裁决为最终裁决,承包人和工程监理必须无条件服从。
6.6隐蔽工程必须经工程监理代表检查,管道下沟作业必须有工程监理代表在场才能施工。
6.7所有施工记录按工程统一表格来填写原始记录。
七、承包人的主要工作
7.1本工程项目
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承包人应开始管线的施工放线工作,发包人将派出代表配合和协助承包人完成此项工作。
7.2工程施工
承包人按照图纸的规定内容,负责施工基坑开挖、回填、作业带的清理,负责所需管材从承包人指定的厂家运至现场作业地点,负责设备、材料的运输的和施工整个环节的全部过程的一切责任;严格按相关国家规范、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
7.3报表制度
按发包人的规定,承包人按日、周定期向工程监理、发包人上报。
7.4负责工程试运转过程中的保修、抢修、维修、清除险情及故障等工作。保投产时间为投产后一个月。
7.6施工场地周围建构筑物和隐蔽物包括地下管线、通讯设施等由承包人负责妥善保护。施工中因承包人责任或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7施工场地清理
按建设部颁发的有关规定执行,做到文明施工,竣工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撤退施工机械设备,清理和平整临时征用的施工用地,建筑垃圾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及时清运,并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8承包人有义务接受工程监理的监督(如质量、工期、施工调度等),同监理密切合作,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不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或不接受工程监理监督的承包人人员。
7.9承包人应接受政府质量监督,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所要求的各方面资料,其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发包人予以配合。
7.10承包人应当遵守发包人及工程监理单位为该项工程制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7.1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件方可上岗。
八、延期工期
8.1发包人代表或工程监理要求停止施工时,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派往工地的代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命令承包人停工,在24小时之内补书面通知。
8.2因承包人的责任不能按期开工,则每延期一天罚款 1000 元,且工期不予顺延。因发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工期相应顺延。
九、付款方法
工程施工完毕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发包方,方可进行结算。工程结算后一次性支付工程款90%,剩余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支付。
十、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1年。以结算款的10%作为保修金。保修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结算保修金。保修期间,承包人在接到整改通知之日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发包人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发包人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承包人另行支付。
十一、竣工资料
12.1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将资料一式肆套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套),移交工程监理,经监理审查合格后,交发包人检查,合格后正式办理竣工资料的移交手续。
12.2移交给工程监理的各种资料要符合存档要求。
12.3各种施工记录按原始记录填写,手续齐全并经工程监理检查合格签署意见。 十二、竣工验收及移交
13.1承包人在所承包的全部工程达到工程质量标准,并备齐工程竣工资料后,应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经监理总体预验收后,将申请报告提交发包人。
13.2工程竣工材料必须齐全,如竣工材料的某部分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齐合格资料,再进行验收。
13.3发包人收到申请验收报告的20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后,要作出工程质量评价,验收合格后双方填写工程移交证书,办理正式移交手续。
十三.安全施工
14.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或因承包人职工过失造成的人身伤亡、材料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其它人为事故,其全部责任由承包人自负,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14.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人员和工程监理人身伤亡的,承包人应及时负责救护和赔偿。造成人员受伤的,承包人应支付全部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和受伤人员工资奖金、补贴及其它一切赔偿;因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和造成人员死亡的,按国家现行相关政策执行。
14.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第三方伤亡的,承包人应与第三方工作单位或亲属协商赔偿金额,并支付赔偿金。
十四、工程质量
15.1承包人应建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查机构。
15.2承包人对工程应严格按图纸、设计文件、中裕能源中低压管网施工验收规程和国家及部颁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组织制作、安装、验收,确保优良工程。
15.3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和发包人,并提交事故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书报监理核定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处理完事故,需经监理及发包人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十五.违约
16.1承包人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属于违约。工期每拖延一天,按每天 1000 元人民币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质量不合格,除限期无偿返修、返工合格外,并赔偿其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16.2发包人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属于违约,应赔偿承包人的损失,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十六、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为 个日历天数。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十八、未尽事宜及争议的解决
21.1 承包人、发包人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均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2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12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修武县 (甲方经营所在地)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为兴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 )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个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双方各执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篇9:政工程施工补充合同
甲方(发包方全称):
乙方(承包方全称):
根据国家民航总局,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和武汉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经武汉天河机场建设指挥部研究决定:20xx年2月24日指挥部(以下简称为甲方)与珠海横琴中盛海陆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的机场三期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由于设计方案变更等因素,原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的机场三期土方工程项目交由乙方承包施工,三期航站楼工程项目另行安排,其它工程项目(场道、附属设施项目)待定。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补充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湖北省武汉市天河机场三期土、石方工程 工程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工程内容:挖、运、平 资金来源:国有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湖北省武汉市天河机场三期土方工程以甲方发出的施工任务单为准。
三、 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开工通知日期为准 合同工期:共15月
四、 质量标准:合格
五、 合同工程量及价款
工程量:暂定 壹亿零捌佰万 立方米
合同单价:综合单价:运距 0-9 公里, 28.8元/立方米。
六、 双方权利和义务
1、派驻的工程师
职权:全权处理现场的一切事务
2、甲方工作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及完成以下工作:
(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
(2)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3日内双方办理书面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接手续。
七、乙方工作
1、承接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负责现场的安全护栏标志、标牌、施工灯光照明灯。
2、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八、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工程量变化及设计变更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顺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工期顺延依据,由乙方造成的工期延期责任自负。
九、安全施工
严格执行通用条款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十、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合同结算价款采用价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 风险范围:燃油费上涨或政策性收费上调引起成本增加则按相应比例调整价格。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对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约定:无 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它调整因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发生的技术措施费用等。
十一、工程预付款
开工前3日向乙方支付当月合同工程量总价额的10%,在乙方正式进场施工三个月后甲方开始扣回预付款。
十二、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自工程开工之日起乙方每月15日向甲方提供完成工程量的中期计量报表,甲方按乙方当月完成工程产值的90%向乙方支付中期工程款,下月计量时支付乙方上月所扣留10%的工程款,依此类推至工程竣工为止。最末一期所扣留的10%在乙方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完工后一个月内甲方全部付清给乙方。
十三、材料设备供应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十四、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后7日内由乙方提供完成的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
(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无
十五、违约、索赔和争议
1、违约
(1)本合同中关于甲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除赔偿乙方所有实际损失外,另按本合同总价0.3%进行追加赔偿。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除赔偿乙方所有实际损失外,另按本合同总价0.3%进行追加赔偿。
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除赔偿乙方所有实际损失外,另按本合同总价0.3%进行追加赔偿。
(2)本合同关于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乙方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双方约定的乙方其它违约责任:遇有时另行协商
十六、争议
16.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 当地仲裁 调解;
(2)采取第二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上级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其他
17、工程分包
本工程甲方同意乙方分包的工程:无
十八、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及强台风、暴雪、暴雨、洪水、地震、海啸等。
十九、保险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甲方投保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2)乙方投保内容: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二十、担保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甲方向乙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无
(2)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自行办理
二十一、合同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施工合同补充契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现甲方将北海市第三中学临时风雨长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根据现场条件及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4、承包范围:共18根桩,桩径为Φ1200、1500、1800。
5、施工工期约30天。
二、甲方责任:
1、负责桩位的放线定点。
2、负责挖孔桩所用的材料运至施工现场,桩芯商品砼泵送到桩口。
3、提供工人的临时宿舍,施工中的水电、铁线、焊条、斗车。
4、负责吊车吊桩的钢筋笼并承担费用。
三、乙方责任:
1、按甲方提供的桩基础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2、负责挖孔桩成孔,护壁砼,钢筋笼制作安装,桩芯砼灌注。
3、负责所需的施工设备,如钢模板、空压机、水泵、焊机、摇架、铲、桶等。
4、负责工人的保险费用(甲方先出钱买,每人100元,结算后从工程款中扣除)。
5、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文明施工,保证质量。
6、施工时必须戴安全帽,如因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单价及工程量的计算及付款:
1、挖孔桩包工价:泥方:桩径1200按每米350.00元/米,桩径1500按每米508.00元/米,桩径1800按每米700.00元/米。如遇到流沙,塌方泥,入岩(包括强风化岩,中风化岩,微风化岩),旧基础混凝土,旧基础石头等由双方现场确认签证,在原单价基础上增加人工费100%,即系桩径1200按每米700.00元/米,桩径1500按每米1016.00元/米,桩径1800按每米1400.00元/米计算。
2、桩扩大头按每个100.00元结算,18个×100元/个=1800.00元。
3、工程量从第一节护壁顶端至桩底的深度计算。
4、本工程施工设备、施工人员进场正式开工后,甲方支付每人每天50元生活费,桩芯砼完成三天内将工程款的90%支付给乙方,余下10%等验桩合格后三天内一次性付清。
五、有关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篇11: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合同/协议》(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二、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同签署了《合同/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原协议》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合同内容补充部分: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事项说明。
三、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与原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五、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12: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由于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合同外项目。
二、承包内容:
1、改移水管
2、水沟
3、硬路肩
4、临时网片的拆除
三、承包数量:见附件1。
四、承包总价:231235元。(大写:贰拾叁万壹仟贰佰叁拾伍元整)
五、支付方式:执行原合同条款。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协议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政工程施工补充合同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竞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合同,其他合同或协议书条款与本补充合同有冲突时,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一、 工程名称、地点:一#厂房、二#厂房;绍兴袍江工业区
二、 工作内容:施工图内土建及水电安装
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分部分项工程不得分包及转包
四、 工程约定:
1、 合同工期为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 连续三天以上停水、停电,工期相应顺延;
3、 本工程采用预应力管桩,由管桩造成对周围建筑物的影响所产生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 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如达不到合格标准,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六、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操作规程,精心组织工,确保安全生产,遵守绍兴市有关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规范和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七、 工程结算口径;:
1、 厂房一、厂房二:按图纸要求施工一次性包干920万元,增加工程和场外工程执行20xx版《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不作下浮,决算材料价格按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当月信息价执行,无市信息的参照省信息价。
2、 增加工程和场外工程量按实结算;经监理工程师初审,并经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签章确认的联系单、签证单作为结算依据。
3、 增加和场外工程结算审计事宜:工程竣工,承包人提供完整结算资料并能积极配合。
八、 工程款支付:
1、 承包人进场三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100万元;
2、 承包人基础施工完毕,支付合同造价(920万元作付款基数,下同)25%工程款;
3、 二层主体施工完毕支付合同造价25%工程款;
4、 主体结顶支付合同造价25%工程款;
5、 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并资料移交完毕后支付合同造价25%工程款;
6、 增加工程和场外工程付款按实际工程量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再定。
九、 合同争议:
补充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 工程保修:
保修期限按国家规定为土建、水电安装各二年,屋面五年,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计算。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事宜进行协商,达成共识,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工程面积: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项目工程。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保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三、合同工期
双方约定:本工程开工日期为 20xx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20xx年 月 日,有效工期为 600 天。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结算方式、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1)本工程与其全部变更签证结算时定额套用20xx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其他费用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宁夏造价管理站颁发的《宁夏建材》信息文件分期进行划价调整,材差文件中未列材料(或暂定价部分)价格按发包人和承包人认可的实际价格调整。
(2)工程取费标准:该项目工程类别按定额站核定为准,企业类别按本施工企业类别计取。
(3)项目工程90%用现金结算工程款,房屋抵顶不超过工程造价的10%。
(4)甲方应在工程竣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结算,否则视为认可乙方所做的单方结算,相关各方审定签字之日气1个月之内支付到工程结算款的95%,留5%做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5)甲方切除项目:土方、护坡、降水、电梯、消防、通风、空调及制冷机组。
2、付款方式
(1)本工程款的支付形式:现金及房屋抵顶付款共计95%(工程保修费5%,工程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2)承包人签订施工协议后,发包人开始土方开挖三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工程质量保证金300万元。质量保证金到甲方指定账户
后,甲方向乙方以书面形式告知进场搭建临时设施及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若不按约定时间交纳质量保证金,视为违约,本协议自行解除。
(3)工程付款结点:第一结点地下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到±0.000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的70%;第十层、第十八层钢筋砼结构施工完毕支付至已完工程形象进度结算价款的70%;装饰装修工程按月进度的70%支付工程款;多层主体封顶,按月进度款的70%支付。工程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各类手续之前,甲方将工程款支付到已完工程量的90%。
(4)付款形式:主体封顶后按月进度支付,承包人每月25日提交已完工程量的付款申请书交监理和甲方代表审批后,发包人于次月8日前支付工程形象进度款的70%,拨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需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表。
(5)20xx年度能达到三个月施工期的,地下室必须到±0.000,发包人因工期时间不足,致使乙方20xx年度不足三个月施工期限的,甲方应付给乙方70%形象进度款,若付款不到位时,甲方按年息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停工放人时,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工程竣工结算完,甲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按时按比例支付工程款时,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诉讼等损失,并按年息10%支付违约金。
六、其他约定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
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经建设方、监理方、甲方认可;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将甲方支付工程款优先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
3、乙方不能将本工程转包、倒卖。一经发现,乙方无条件退出,协议终止,所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等全部自己解决。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文明施工,现场维护由乙方负责。
七、约定条款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后,用于本项目的钢材、商品混凝土由甲方提供担保。
2、协议中的抵房达到预售条件时,根据乙方需求(住宅房或商业房),甲、乙双方签订抵房协议书,按挂牌价每平米降低100元抵顶工程款。
3、施工许可证办理后进行工程备案,订立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均以本协议为准,办理工程备案发生的费用各自承担相应的费用。
4、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第二节中交纳的质量保证金,按照协议第三条约定的进场时间未能进场施工,予以返还。乙方等待甲方项目启动另行进场。若甲方另行发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应视为合同欺诈。
5、乙方承接的项目工程分项工程分包,条件价位同等时,优先安排
使用甲方推荐的分包队伍。
6、质量保证金的退付:工程施工至主体封顶退50%,装饰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退50%。
八、争议的解决
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生效、分数
本协议甲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按合同第五条2.2条之约定质量保证金到甲方指定账号后生效。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开户银行:
甲方账号:295750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篇15:施工补充合同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补充协议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公平、友好协商,双方就年月日签订的就工程合同(以下简称为原合同)作如下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写明具体补充的内容。
二、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三、 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6:土建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案号(20__)浦民二(商)初字第660号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本案被告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经认真研究本案相关事实,证据及有关法规,我们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有三:1保险合同是否有效2货损原因3是否属保险责任范围原告在保险合同中并无可保利益,因此保险合同无效。此外,货损一不属自然灾害,二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所致,充分的证据表明系因承运人的过失或托运人过错导致。亦即:因绑扎不当及包装不当所致。依相关保单,保险条款及法规,不属保险责任范围,属于保险除外责任。依法保险人不负保险赔偿责任。兹提出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为便于合议庭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兹归纳本案基本事实如下:
20__年10月30日原告与中国*一冶金建设公司订立“汽车运输协议”约定:在运输途中设备如有损坏,由承运人全权负责;接受货方委托,代办货物保险(原告证据2);
20__年11月1日原告向被告投保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综合险,保险标的为:“吊车200吨”。被保险人为原告(原告证据1)。11月2日原告将中国*一冶金建设公司的7200型履带吊车运送至济*钢厂。
11月3日货运抵目的地后,经货,运双方派员查看,发现吊车臂杆磨损,并签发一份“货物运输签收单”。(原告举证附件三会签纪录第6行提及此签收单)确认因运输绑扎等原因货物有以下部件磨损(被告证据1)。
11月7日,货主,承运人,日本供方及进口商四方经现场勘验,确认有21处磨损。其中副臂头杆和臂杆主弦管严重磨损报废。另七根腹杆严重磨损需修复。其余部分需油柒修补。同时确认:在运输中出现磨损(原告证据3)。
20__年6月托运人收到原告赔偿款人民币130,722元(原告证据8)。
一本案保险合同因原告对保险标的无保险利益而无效。
本案投保人是承运人,承运人对运输中的货物并不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保险利益,不能投保货运险;货运险性质上属财产保险,其保险标的为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或灭失引起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承运人对该运输中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并无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但承运人对其承运的货物负有保管,照料之责,对由于货损造成的损失对货方负有赔偿之责,而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法第50条)。因而可以投保货运责任险。
原告作为承运人本应投保货运责任险,却向保险人投保一般货运险,并以自已作为被保险人。其事先明知只能代货主投保。在其与货主订立的汽车运输协议第8条约定接受货方委托,代办货物保险。且事先已向货主收取了保险费24000元。由于承运人对运输中的货物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原告对本案保险标的不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依保险法第12条相关规定,本案保险合同无效。
第12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就货运险而言,货主(买卖双方)作为货物所有权人,当然对货物的财产及与财产权有关的其他权益具有保险利益。而承运人仅对货运中对第三者的责任具有保险利益,对货物本身的财产权并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承运人对货运险不具有保险利益而本案保险合同属货运险而非货运责任险。因此。保险合同依法无效。
假设承运人是为货主代办保险,那么被保险人是货主而非承运人,承运人仍无权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主张赔偿。只能由货主自已依保险合同向保险人主张保险理赔。由于货损原因是承运人的过失所致,而运输合同约定:在运输途中,设备如有损坏,由承运人全权负责(原告证据2)。此外,相关的法规亦明确规定,虽然货主可依保险合同向保险人主张赔偿,但保险人理赔后可依法向承运人行使代位追偿权。承运人最终仍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而若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经取得的赔偿金额(第45条)。因此,无论原告是否为货主代办保险,也无论保险合同是否有效,承运人均不能通过货运险保障自已的风险责任。承运人应当代办保险,同时自已应向保险人投保货运责任险,才能为自已依法依约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提供相应的保险保障。
二本案货损原因是因为承运人绑扎不当及因为包装不当。
绑扎不当及包装不当两者均系保险除外责任,保险人依法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此节事实有下述相关证据证实。(1)20__年11月3日承运人与货主签定的:货物运输签收单确认:因绑扎等原因(被告证据1);(2)11月7日之会签纪录承认会签了:货物运输签收单。确认:发现7200吊车臂杆在运输中出现磨损;发现7200吊车全车臂杆中有13节臂杆共存在21处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磨损(原告证据3);(3)12月30日货主致函原告称:因你公司之故,造成运输货物破损。(原告证据5);(4)20__年11月12日原告致函被告承认: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损坏。(原告证据6);(5)20__年2月4日原告致进口商函承认:发现7200履带式起重机臂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了多处磨损。(原告证据8);上述五方面的证据相互印证证实,运输过程中发生了货损,货损发生于运输期间;货损的原因是因为绑扎不当及包装不当。该货损原因不是保单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而是属于保险除外责任。
绑扎不当显然属承运人责任。查第11条:承运人责任:货物要捆扎牢固,苫盖严密。第五十九条搬运装卸作业完成后,货物需绑扎苫盖篷-布的,搬运装卸人员必须将篷-布苫盖严密并绑扎牢固;而保单约定的保险条款第四条规定:被保险人的过失所致货损属保险除外责任。本案原告既是承运人又是被保险人。
包装不当则属于托运人责任。第156条和第306条明确规定: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对此第11条及第35条亦有相似规定。而包装不当属于保险条款第4条3款明确列明的保险除外责任。
三本案货损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保单约定的保险条款为:1994年.规定:承保因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质言之,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有二:一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二是因该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并非任何损失均属保险责任范围。
本案保险条款之综合险与国际货运险中的一切险不同,后者被保险人仅需证明货物因外来原因导致损坏即可,前者举证责任属索赔方,亦即,原告首先负有证明货损原因是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致之举证责任。仅证明货物受损并不足够。迄今原告并未举出任何证据证明货损系由于列明风险所致。反之,有充分的证据证实货损系由于承运人的原因,亦即因绑扎不当所致。
该保险之基本险中包括列明的五种情形,并不包括本案之在运输过程中受损的情况。只有当货损是由于此种列明风险之一所致时,保险人才应依约承担保险责任;而综合险列明的四种情形亦不在其列。同理只有在货损是由于此种列明的四种情况之一者,保险人才应承担保险责任。反之,除外条款明确规定:由于包装不善,由于被保险人的过失所致的货损,属保险除外责任。
本案货损不是因自然灾害所致,此点属不争之论。货损也非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所致,。反之,充分的证据证实货损的原因是由于承运人绑扎不当及包装不当。而包装不当及绑扎不当无论是托运人过错还是承运人过失均是保单条款明确约定的保险除外责任。而除外责任除非另有相反约定,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综上所述: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因原告对保险标的不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保险利益而无效。即便原告是代托运人办理保险,因货损原因是由于承运人的过失及包装不当所致,既不是基本险也非综合险承保范围,且属保险除外责任,当然不属保险责任范围。托运人已经从货损责任人处取得赔偿,依法保险人不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敬请合议庭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公司
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篇17: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事宜进行协商,达成共识,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工程面积: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项目工程。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保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三、合同工期
双方约定:本工程开工日期为 20xx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20xx年 月 日,有效工期为 60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结算方式、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1)本工程与其全部变更签证结算时定额套用20xx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其他费用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宁夏造价管理站颁发的《宁夏建材》信息文件分期进行划价调整,材差文件中未列材料(或暂定价部分)价格按发包人和承包人认可的实际价格调整。
(2)工程取费标准:该项目工程类别按定额站核定为准,企业类别按本施工企业类别计取。
(3)项目工程90%用现金结算工程款,房屋抵顶不超过工程造价的10%。
(4)甲方应在工程竣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结算,否则视为认可乙方所做的单方结算,相关各方审定签字之日气1个月之内支付到工程结算款的95%,留5%做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5)甲方切除项目:土方、护坡、降水、电梯、消防、通风、空调及制冷机组。
2、付款方式
(1)本工程款的支付形式:现金及房屋抵顶付款共计95%(工程保修费5%,工程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2)承包人签订施工协议后,发包人开始土方开挖三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工程质量保证金300万元。质量保证金到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向乙方以书面形式告知进场搭建临时设施及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若不按约定时间交纳质量保证金,视为违约,本协议自行解除。
(3)工程付款结点:第一结点地下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到±0.000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的70%;第十层、第十八层钢筋砼结构施工完毕支付至已完工程形象进度结算价款的70%;装饰装修工程按月进度的70%支付工程款;多层主体封顶,按月进度款的70%支付。工程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各类手续之前,甲方将工程款支付到已完工程量的90%。
(4)付款形式:主体封顶后按月进度支付,承包人每月25日提交已完工程量的付款申请书交监理和甲方代表审批后,发包人于次月8日前支付工程形象进度款的70%,拨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需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表。
(5)20xx年度能达到三个月施工期的,地下室必须到±0.000,发包人因工期时间不足,致使乙方20xx年度不足三个月施工期限的,甲方应付给乙方70%形象进度款,若付款不到位时,甲方按年息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停工放人时,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工程竣工结算完,甲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按时按比例支付工程款时,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诉讼等损失,并按年息10%支付违约金。
篇18:施工合同补充契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共同遵守
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龙苑中央公园地下车库基坑支护
1.2、工程地点: 明港镇军民路南侧、107国道西侧
1.3、工程类型:基坑支护。
二、承包方式及施工范围
2.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 。
2.2、施工内容:微型桩预应力锚索挂钢筋网喷砼墙、土钉钢筋网喷砼墙、挂钢丝网喷砼墙等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基坑顶、底排水沟和集水井的施工。
三、工期:
初拟开工日期:20xx年 8月 日。
工程进度随土方开挖进度。
四、 工程质量等级:
质量等级评定按照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 合格 标准。
五、工程价款:
5.1、承包单价:本合同各分项支护做法按固定综合单价形式包干,其承包单价见分项工程报价清单:
分项支护工程清单报价清单
5.2、工程计量:乙方按设计图纸施工,工程量以实质完成工程量计算所得。工程量的计算方式为:I-I剖面按土墙垂直高度加顶面一米计算、其他两个剖面按土墙斜坡长加顶面一米计算,均不包括墙顶、底排水沟(该部分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5.3、工程款计算:工程款=分项承包单价×相应施工工程量。工程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陆仟园整(¥1126000.00 元),最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5.4、如因设计变更而改变施工做法,变更部分的综合单价组价按20xx《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预算后下浮20%,作为结算依据。
5.5、该分项工程承包单价包括的工作内容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5.5.1、机械设备进出场所需运输及安拆费,维修费,人工费。
5.5.2、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
5.5.3、需支护部位的土方边坡刷边、修整。
5.5.4、所有的材料试验、检测、监测等的费用。
5.5.5、所有的税、费等的费用(包括组织专家对设计图纸的论证费用)。
5.5.6、完成该项目所需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电等费用。
5.5.7、基坑顶、底排水沟和集水井的施工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抽、排水。
5.5.8、为完成本工程所有施工项目并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施工措施以及不可预见费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六、双方责任:
为了快速、高效完成该项目,双方应完成各自工作,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
6.1.2、应在乙方进场前向乙方进行有关技术、工期、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说明资料报送时间的要求,并提供施工作业条件。
6.1.3、负责监督、检查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时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1.4、负责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
6.1.5、支护工程完工后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对支护工程进行验收
6.1.6、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6.2、乙方责任:
6.2.1、维护甲方形象,接受甲方和现场监理的施工监督。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
6.2.2、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
6.2.3、根据分项工程的规模、技术、质量要求等编制施工方案,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施工及验收记录。
6.2.4、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 因施工质量或工程使用材料不合格,必须立即整改至合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2.5、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主动配合甲方做好文明工地管理工作。有义务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安全施工教育。搞好施工区及宿舍的安全、文明工作。
6.2.6、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工伤及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
6.2.7、对已完工程进行养护及成品保护。
6.2.8、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装订成册等。
6.2.9、为在施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
七、付款方式与结算:
本工程不设预付款。支护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施工资料齐备、装订成册并移交通过后,付工程总价款的40%;地下室回填土完成,支护工作结 束,余款一次付清。
八、争议: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申请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工程保修期
保修期限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地下室工程回填土完成。
十、合同签订:
10.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履行完毕。
1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十一、其他条款:
11.1、甲方如因土建工程施工条件限制需调整施工方案或根据技术要求需分段施工,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同时也不进行费用调整。
11.2、本合同中的固定综合单价,是在乙方所报单价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所确定的,是双方共同愿望的真实体现。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结算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费用,否则甲双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拒付工程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11.3、工程结算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额正规税票。
11.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篇19: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发包人:成都(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四川(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在《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住宅工程
2. 工程地址:
3. 建筑面积:51118.13m2
4.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地上11+1层 、独立地下室1层
5. 设计单位:四川
6. 监理单位:四川
二.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 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工程(见本协议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2. 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 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二。
三. 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计)
1. 开、竣工日期
1.1 开工日期: 20__年10月2日;竣工日期: 20__年11月26日;总工期:420天(含法定节假日)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2. 施工进度
2.1 本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为一、二号楼。二期工程为三、四号楼和独立地下室(见本协议附件三:即总平面图)。
2.2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并收到施工图后10天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和监理在乙方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后的10天内若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同意。
2.3 二层顶板完成时间:一号楼:20__年12月5日;二号楼:20__年12月15日;四号楼:20__年1月20日.
2.4 三号楼一层顶板完成时间:20__年1月31日;地下室完成时间:在20__年7月31日.
3. 工期违约责任
3.1 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二层顶板工期(房屋销售起始工期),甲方按20__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20__元/天给予乙方奖励,累计奖罚金额不超过4万元。
3.2 若总工期延误,甲方按3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但奖罚累计不超过10万元。
4. 如有奖励或罚款金额在工程决算时办理。
5. 工期不顺延情况:
5.1 各种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等);
5.2 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若一周内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予以顺延);
5.3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 工期延误: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
6.1 按《通用条款》第十三条执行。
6.2 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项目影响乙方施工进度造成的工期延误。
四. 质量与检验标准
1.1 工程质量:合格.基础、主体验收及竣工验收均应一次性通过龙泉驿区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1.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必须无条件及时免费修复或返工重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工程合同造价总额的5%的违约金和相应返工价款。
1.3 乙方应及时向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1.4 设计图中室内天棚不抹灰,乙方按常规普通法施工,若甲方有其他要求,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 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3260.525215万元(叁千贰百陆拾万零伍仟贰佰伍拾贰元壹角伍分)。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1.1 合同价款中的规费、措施费(一)、措施费(二)由乙方在工程全过程中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具体包干费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1.1 规费: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1.1.2 措施费(一):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
1.1.3 措施费(二):即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1.4 其他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
1.2 本工程税金按国家税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2. 合同价款的调整: 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新增项目、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结算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2.1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已有适用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
2.2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只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确定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2.3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的,依据20__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套用相应定额子项后确定该项目的综合单价。该项目的材料由甲方认质认价,人工费按施工期间政策规定调增,综合费按27%计取,机械费按定额子项计取,(措施一、规费、措施二不计取)。
2.4 施工期间人工费按政府规定系数并结合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随施工进度进行调整。
2.5 奖励
2.5.1 若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协调配合、节约成本、现场管理等符合合同要求,甲方奖励乙方项目部10-30万元。
2.5.2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若经甲方采纳而节约的工程直接费,甲、乙双方按6:4的比例分享。
3.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1 工程形象进度必须满足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工程量进度报表经甲方及监理审核后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3.2 支付时间:一、二号楼主体三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含30%以房抵工程款、下同),三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三、四号楼主体一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一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按审定产值的90%支付上月进度款;支付总额至合同总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
3.3 若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严重安全事故(按国家有关安全质量事故规定进行界定),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
3.4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暂停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下一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在乙方将工程进度调整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范围内后,甲方才恢复支付工程进度款。
3.5 以房抵工程款的说明:甲、乙双方同意以本项目商品住宅作价支付乙方应收本项目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0%,并从每笔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按30%比例冲抵。甲方根椐需要,若全部或部份以原作价收回该部份商品住宅,应同乙方协商。甲方收回时,应将相应的应付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本工程商品住宅作价的原则、方式及相关办法由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6 如发包人出现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情况,按通用条款第26.3及26.4条执行。
3.7 工程结算
3.7.1 乙方竣工结算经审计后30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不得与3.5条相冲突);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结清。
3.7.2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各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届满、经甲方对工程质量确认无异议后14天内,按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金额,甲方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将剩余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在交工满一年后14日内,按其保修金额支付给乙方。
3.8 结算审计:
3.8.1 结算审计时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应在双方确认竣工结算资料真实、完备之日起原则上在3个月内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审计。
3.8.2 结算审计费的支付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 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五日内,在甲方专用帐户存入人民币伍拾万元,作为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三号楼、四号楼的二层封顶后10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50%;合同内工作内容竣工后10日内无息退还剩余50%。
六. 材料价格及材料的采购
1. 材料价格调整
1.1 若甲方对某项主要材料进行调整(套用定额不发生变化),仅对材料差价进行调整。
1.2 非暂定价材料不作调整,但砂、石、石灰材料价格风险系数5%,超过5%部分按实调整,税金按规定计取。乙方无权更换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材料。
2. 材料采购
2.1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品牌采购,并且在采购前15天将样品及价格送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采购。对于非暂定价材料部份,如甲方采纳乙方建议的性能相同且价格较优的其它品牌,即按第五条的2.5款进行奖励。
2.2 甲方对于暂定价格材料及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认为有必要自行采购时,乙方应予以支持。
七. 工程变更及签证
1. 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注明:事由、工作范围及部位、具体作法、尺寸、工程数量和费用组成。签证文字的表述应做到鲜明、准确,必要时应附图,且在签证单结尾处注明此项后无内容。
2. 本工程的所有变更及签证,均应经甲方代表或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生效,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均应保留原件。
3. 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4. 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工程部、监理部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签字批准后实施。
5. 甲方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乙方应谨慎保护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若乙方拆除措施不当或保护不当造成材料、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6. 需办理签证的隐蔽工程,乙方应在隐蔽前三天填写签证单,并由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确认。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量无法核实,则不予办理签证。
7. 乙方应在设计变更实施前48小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价,由甲方及监理审核,按审核后的造价决算。
8.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计价原则:按5章第2条执行。
9. 临时用工签证应明确: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及用工价格。
10. 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单原件一式四份。
八. 竣工验收:按《通用条款》执行。
九. 工程质量保修
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 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其维修费用和因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应配合检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 质量保修期限如下(以双方在工程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2.1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2 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厨房、阳台和外墙面的渗漏(包括台风、暴雨等自然条件下的影响)为5年;
2.3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4 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2.5 供热及制冷系统为2年;
2.6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3. 质量保修责任
3.1 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要求甲方给予赔偿等,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2 保修期内的维修:一般性维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紧急事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业主收房后出现渗漏水、有水区域返水,乙方应在16小时内修复。
3.3 乙方未及时维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请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在支付乙方质保金时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应负的责任。
3.4 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验收签字。
3.5 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后,由乙方实施保修。
十.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代表及职责
1.1 本工程甲方代表为 。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如另行委托其他人员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职责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文件或书面通知为准。
1.2 本工程甲方现场代表为王*辉。甲方现场代表的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负责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签署,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核,以及与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
2.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
2.1 乙方项目经理为 ,项目技术负责人为 ,其它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
2.2 乙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坚守施工现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报经甲方同意。
2.3 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或项目专用章后递交甲方。
2.4 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8小时向监理部请假、并在获得监理部同意后方可缺席。
2.5 乙方代表除以下原因外,在竣工验收完成前不能替换
2.5.1 因病而不能坚持工作者;
2.5.2 无法担任与该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
2.5.3 因刑事责任或经济纠纷无法继续担任此项工作。
2.5.4 被吊销资格证。
2.5.5 甲方认为不称职者。
2.6 乙方代表换人,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其接任人仍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乙方应有的责任。
2.7 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资质证书及岗位证书等证件。
2.8 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乙方应尽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
2.8.1 对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2.8.2 业务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2.8.3 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
2.8.4 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2.8.5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持证上岗者);
2.8.6 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及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2.8.7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
3.甲方的工作
3.1 施工前准备
3.1.1 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提供水、电接口到红线。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3.1.2 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1.3 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进一步探明。
3.1.4 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现场交验予乙方,由乙方自费负责保护,若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1.5 向乙方提供8套施工图。
3.2 施工期间
3.2.1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决算等。
3.2.2 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发出调整、变更指令。
3.2.3 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4. 乙方的工作
4.1 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与乙方有关的权利和责任。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施工现场布置方案,经甲方代表、项目总监批准后进场作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并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
4.2 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
4.3 负责搭建工地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管线的施工、保养、移位及拆除,现场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邻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防护。向甲方、监理提供现场办公室三间。
4.4 负责从甲方指定的施工用电、用水接驳点按甲方批准的接驳方案接驳。施工用水、电的费用及接驳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5 提供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年检证等资料。
4.6 乙方须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采用时标网络图绘制)、甲供材料计划及乙供材料计划,并严格按照经甲方及监理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4.7 如甲方提供的施工文件不完整,乙方须于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补充施工文件(须列清单),并提供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补充施工文件的内容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进行提示。
4.8 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甲方及监理书面报送本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若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4.9 工地实行旬报制度。旬报在每半月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及监理,旬报内容包括本旬计划和上旬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4.10 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不漏、不洒、不扬,对进出工地的车辆须派专人及时进行冲洗清扫,防止污染交通道路,达到文明施工。以上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甲方要求整改的部份,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则另行处理,并从工程款中扣除所发生的费用的两倍作为罚金。甲方指定分包单位应协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并承担同样责任。
4.11 本工程现场所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须按甲方代表指令免费清理并运出本工地(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垃圾除外)。乙方须自行联系政府规定弃置地点,不论距离远近和运输进程中发生的环保费、城市卫生费、堆放费、各种可能发生的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及时按甲方指令清运,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清运,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将从乙方进度款中按所发生费用扣除,乙方应予以支持。
4.12 在室外工程开工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影响室外工程的临时设施,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对此不予补偿。但经甲方批准的除外。
4.13 按合同约定,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进行配合管理,对分包工程进行协调及配合,参加分包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提出整体验收意见。
4.14 工程竣工前应将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工毕场清。
4.15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工作以及施工期间的例会、专题会、协调会。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作好自检工作。
4.16 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技术资料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甲方。甲方分包工程的竣工资料由分包单位按规定整理,在竣工前15日内提交给乙方,由乙方按规定整理汇总。
4.17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施工围墙的维护、提供临时厕所,直至工程全部竣工完毕并移交甲方为止。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如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发生的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18 与本工程无关的设备、材料均不得进入现场,甲方有权进行检查。
4.19 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若乙方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则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补偿。
4.20 乙方施工前应组织专业人员仔细审阅设计文件,有责任发现并提出设计文件存在的问题。若发现工程按现有施工设计文件或指令施工将要发生质量缺陷,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决定按原要求施工,乙方应予执行。
4.21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的施工。
4.22 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夜间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4.23 加强施工队伍法制教育,在工程场地内和工程场地周边不得有扰社会治安。若有违法犯罪活动和人员,应立即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不得私自违法处理。
4.24 墙改、散装水泥、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按有关部门相应要求(若有)及时提供相应资料,乙方未及时提交合格的资料或未交还占用的场地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等、由于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证金或押金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回。
4.25 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廉洁合作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4.26 乙方施工期间,其公司内部任何劳资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乙方劳资纠纷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及项目声誉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 现场管理
5.1 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组织施工,并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须的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本合同施工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2 安全防护: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尘操作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在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
5.3 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及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
5.4 文明施工:本工程以总平面红线范围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平面布置须考虑周全,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5.5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
5.6 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
5.7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
5.8 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音、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5.9 现场用水用电管理
5.9.1 乙方用电用水必须安装水表、电表(乙方水、电表安装及移位须报甲方同意)。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抄底度数,并签字认可。
5.9.2 施工中根椐水、电表用量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规定的价格支付费用。价格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出具的收费单为准。
5.9.3 乙方负责提供本工程范围内分包单位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其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自理。
十一. 其他
1. 乙方对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的配合及管理
1.1 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范围见本协议附件四。
1.2 对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乙方应负责管理配合。分包工程配合费按以下费率收取:
1.2.1 普通水电工程按中标价的2%收取;
1.2.2售楼部土建工程按中标价的1%收取;
1.2.3外墙保温隔热、外墙涂料工程按中标价的1.5%收取。
1.3 按甲方及指定分包单位的要求提供指定分包工程开工条件。
1.4 指定分包方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临时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接收。
1.5 乙方对工程进度、安全及文明协助管理。
1.6 乙方应对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
1.7 乙方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指定分包方联系,并在隐蔽工程施工前一天请各分包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由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分包方不配合,由分包方负责并承担乙方的损失。
1.8 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等。
2. 乙方分包管理
2.1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承包内容或任何分项工程对外进行转包。
2.2 乙方分包要求
2.2.1 分包须经甲方及监理书面批准,并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2.2.2 乙方应在分包施工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负责。乙方分包单位的违约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
2.2.3 乙方应在开工前30天内提交乙方分包工程内容并经甲方认可。乙方分包工程的进、退场时间,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执行。
4. 销售配合
3.1 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2 为配合销售而需要提前施工的项目,应按甲方的书面要求及时安排施工完毕,要求如下:
3.2.1 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各种施工设施、设备的迁移。
3.2.2 样板间所在楼栋中的单元门至样板间的入户门之间的楼梯间地面材料的铺贴、墙面抹灰、油漆及楼梯栏杆的安装。
3.2.3 样板间内的墙面的抹灰、油漆、地面的找平、厨房、洗手间的防水处理、防护门的安装。
3.2.4 样板间外施工通道的上层防护措施应按规范做好。
3.2.5 样板间外施工用安全网,在样板间开放前应换用新购置的安全网。
3.2.6 以上工程内容若在乙方承包范围(清单报价书)外,费用由甲方支付。
3.2.7 如乙方未按甲方以上要求及指定期限完成销售配合工作,甲方可另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部分工程,以现场签证的形式支付相关费用。
十二. 协议解除
1. 除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本协议。
2. 当乙方擅自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约定提出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依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处理。
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并在十日内向甲方完成移交工作。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现场并办理完决算手续后支付。
6.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相应损失。
7.乙方退场条款: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完工并交付购房人使用,保证双方纠纷的顺利解决,乙方均应在合同解除达成协议或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清退出场,否则,乙方按每日1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无论以何种理由起诉甲方,甲方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完工和交付购房人,以及为维护社会稳定,均可要求乙方立即退场,退场办法按上述规定办理
8.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时,乙方投入施工的工程费用,只按工程直接费进行结算。
9.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如:乙方公司内部民工闹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乙方原因延误工程关键工期、乙方不能按约定实现合同承诺等),应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按上述退场条款的约定退场。
10.因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并未提出有效的经认可的办法,乙方有权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停止继续施工。其停止施工期间的费用和其后的一切损失,甲方有责任给予赔偿
11.在竣工时,须提交竣工资料4套。
十二. 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的处理
1.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向甲方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 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
3. 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4. 本补充协议系《观景上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实质性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5.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施工补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开发建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建。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一致同意在原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称标准合同文本)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规,签订该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并且标准合同文本与本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设规模: ㎡
4、层 数:
5、工程结构形式:
6、工程承包范围:设计院设计的本项目工程施工图中所包含的建筑物2m以内的土建、给排水、采暖工程。
甲方分包的范围:人防防爆门、单元进户电子对讲防盗门、楼梯间单元防火门、住户防火单开防盗门;电梯;塑钢窗;幕墙;外墙瓷砖或涂料、装饰石材、设备,消防水电工程。
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合同承包范围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包验收。
8、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 。
9、质量标准:合格,主体工程市结构优质奖。
10、合同价款:本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 写 元。
第二条 工程造价确定及结算方式
一、计价依据
本工程为定额计价,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结算。
执行20xx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给排水、暖通、消防及生活用燃气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省定额》和《费用定额》。
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计取规定: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取费基数为53元/工日。1、通用措施费:建筑工程为3.63% ;装饰工程为2.86%;安装工程为2.82%。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由甲方统一缴纳,不再扣除乙方费用。
2.企业管理费:建筑工程为16%;装饰工程为11%;安装工程为16%。
3、利润:建筑、装饰和安装工程为20%。
4、乙方在工程总结算时按工程总造价税前让利3%,但甲方指定的材料价差、甲方指定分包工程不计入让利。
三、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找差规定:
1、 人工费价差:
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人工费价差按当年省、市结算文件执行。
2、材料费价差:
钢筋、砼、苯板、预拌砂浆、砌块、水泥、电线、水暖管件等按该种材料施工期间《哈尔滨工程造价信息》的当月下浮2%进入工程结算,不再计取采保费。
3、机械费价差:执行定额价格,不找市场差价。
四、总承包服务费:
1、甲方另行分包的项目甲方按费用定额规定基数的4%计取总包管理费。总包管理费单独结算,不参与总价让利。
2、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分包的分包商收取的总承包服务费和配合费包括分包工程质量管理、整体工期管理、现场安全管理、施工配合管理、脚手架的正常使用、所有专业安装后的正常堵补及找零、现场垂直运输、分包材料的堆放场地、成品保护、分包单位工程资料的盖章、整理、收集等费用。
五、安全生产措施费: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问题解释(第1号)的规定执行。工程结算时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安全检查、动态评价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费用费率计算。工程项目未申请安全检查现场评价、未经费用标准核定的,不得计算安全生产措施费。施工现场甲方预先搭设的砖及彩钢围挡、大门、门卫室、宿舍、食堂、农民工学校、医疗室、淋浴间、开水房、盥洗设施、公厕等临时设施等。按实际发生乙方支付(不能超出临时设施费)。
六、规费:按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承包方规费标准计取。未经核定的不得计取。
七、税金按省、市相应结算文件规定执行。以上没有提到的费率均不计取。
八、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设计变更计价:按主体工程的取费进行计算。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不予确认,并不予结算。
九、定额中没有的项目,而实际工程发生的项目执行省、市造价管理部门认定的补充定额,无补充定额的,该项目开工前报甲方协商定价,未经甲方定价的,不予结算。
十、其它费用约定:
1、乙方“水费、电费”结算办法:水费、电费由甲方向供排水、供电部门缴纳,费用由乙方
塔吊基础及越冬维护必须有监理及工程部认可的施工方案并有经上述部门按施工方案进行验收的合格单后方可列入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塔吊基础可以按本条标准计取费用,越冬维护只计取安全生产措施费、规费和税金。
第三条 工程款的支付与程序
一、本工程不支付预付工程款。
二、基础及主体工程按形象进度的50%拨付,主体封闭后付主体的70%,装饰按形象付50%,装饰完成后付85%。工程竣工,经过三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乙方承建工程实际完成总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进行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完成后,并经过质检站验收合格,除质检站预留3%的质量保证金外,工程款累计支付乙方承建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97%。 拨款阶段:地下阶段:第一次:土方施工完;第二次:桩基础施工完;第三次:施工至主体正负零。
主体结构正负零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安装工程、装饰工程阶段:按月进行结算。
三、质量保证金返回时间为5年,质量保证期限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1年且无质量问题时无息返回50%,在质量保证期满2年且无质量问题时无息返回40%,在质量保证期满5年且无质量问题时无息返回10%。
四、每月25日前,由乙方向甲方经济部报送甲方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确认的月形象进度申报表(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经济部提供统一格式。
五、如处于冬季施工期,乙方于冬季施工开始和结束后3日内向甲方经济部报送冬季施工期形象进度申报表。
六、每月30日前,由乙方向甲方经济部报送经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合格工程的月施工进度结算报表一式贰份。甲方经济部造价工程师于10日内审核完签字盖章,并于10日内向乙方支付审核后的当月工程月进度结算款。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甲、乙双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政府有关规定,均需有原出厂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等必要的质量保证文件资料,必要的还须提供符合规定的生产许可证。
二、所有与乙方施工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包括甲供材料设备)到货后,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及《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进行详细验收并对该产品的质量问题负责。
三、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及监理同意,或者与甲方认定的样品、品牌不符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乙方应立即运出施工现场;已经运用到工程上去的,应当推倒或拆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并且要求乙方重新订货安装,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负责就设计问题与设计方及监理的协调联络,审批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
二、甲方负责审批乙方的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随时检查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组织生产例会,协调安排整个工程生产;组织对工程的实施验收。
三、工程施工前,甲方应监督、检查乙方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四、甲方负责提供完整的设计图纸五套(包含竣工图两套)、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五、甲方负责协调乙方和甲方另行分包的配套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协助关系。
六、甲方负责设计变更、承包范围之外的现场签证,进度拨款、竣工结算工作的审批。
七、甲方另行分包的工程,需甲方协调分包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服从乙方管理。
第六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应按甲方有关规定要求组建相应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合甲方现场项目工作,做好现
场的自身管理工作,并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和指挥,遵守甲方、监理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认真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编制所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年、季、月度施工计划报甲方审定;按甲方的要求上报月进度计划和进度结算报表。
三、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的操作人员进场施工,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必须负责监督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
发包人: 承包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