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交易合作合同
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银行
_____年_____月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合同的签署构成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之外披露的涉及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应以基金合同为准。
二、释义
在基金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基金或基金: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任何有效修订与更新;
本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本《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投资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元:指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指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__________银行;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资格、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基金申购、赎回和其它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代理人;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在此情况下该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合法持有届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其它合法身份证件的中国居民;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禁止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监管部门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它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本基金募集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条件,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基金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它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基金的其它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其它投资所形成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互联网网站或其它媒体;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数据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或其它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成立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 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_____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 号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付;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委托代理业务及其他业务(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企业
注册资本:____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管理基金资产;
(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购、赎回、转托管、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及其它事先批准或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费用;
(5)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之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7)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销售代理人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对基金销售代理人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或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2)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其它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并确定有关费率;
(1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订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3)充分考虑本基金的特点,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防范和减少风险;
(4)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或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5)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与过户登记工作或委托其它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6)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和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
(8)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不得委托第三人管理、运作基金资产;
(9)接受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合同情况进行的监督;
(10)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对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行为进行纠正和补救;
(11)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12)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分红款项;
(13)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履行其他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15)依据基金合同规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并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6)不谋求对基金资产所投资的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7)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及其它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完整记录15年以上;
(19)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22)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目的处分基金资产或者因违背基金合同规定的管理职责、处理基金事务中因过错致使基金资产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3)确保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4)负责为基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
(25)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6)基金不能成立时按规定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并承担发行费用;
(2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2、监督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3、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基金托管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的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固有资产相互独立,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其托管的其它基金资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5、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
7、按有关规定开立证券账户、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资产账户;
8、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9、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1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对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12、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13、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基金托管人报告;
14、按有关规定,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和其它有关基金托管业务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6、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7、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1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事项符合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0、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资和融资的条件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1、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或因违背托管职责或者处理基金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自己受到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依据基金合同制定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2、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取得基金收益;
3、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查询或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4、按基金合同的规定赎回基金份额,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有效赎回的款项;
5、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6、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及时行使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损害其合法权益而要求予以赔偿;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事宜涉及的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以其对基金的投资额为限承担本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返还其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取得的不当得利;
6、法律法规以用基金合同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一)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修改基金合同或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提前终止本基金;
3、变更基金类型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托管人;
5、更换基金管理人;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它基金的合并;
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二)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外的其它情形。
(三)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由基金管理人选择确定。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并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3、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三十日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通知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30天,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将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3、投票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4、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5、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载明投票表决的截止日以及表决票的送达地址。 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
(五)开会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基金管理人更换或基金托管人的更换事宜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2、在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其它代表,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六)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并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如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终止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基金之间或与其它基金合并以及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它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10天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有10天的间隔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0%或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5天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提交的临时提案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0天公告。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包括临时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1)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2)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3)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或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或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六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议事程序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10天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第二个工作日在公证机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备案后生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七)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特别决议
对于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通过。
(2)一般决议
对于一般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含百分之五十)通过。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
(八)计票
1、现场开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为召集人授权出席大会的代表,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九)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按照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表决通过的事项,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八、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须更换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的;
(2)依照基金合同规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解任的;
(3)中国证监会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管理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管理职责,并依法取消其基金管理资格的;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情形。
2、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六个月内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3)批准: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新基金管理人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方可出任,原基金管理人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退任;
(4)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原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5)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6)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退任后,本基金应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上投摩根__________″的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须更换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的;
(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作出决议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解任的;
(3)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托管人不能继续基金托管职责,并依法取消其基金托管资格的;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情形。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六个月内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
(3)批准: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新基金托管人须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方可出任,原基金托管人须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退任;
(4)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原基金托管人应妥善管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与新任基金托管人进行基金财产和托管业务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5)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予以公告,同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媒体上联合公告。
九、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份额的面值:每基金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发行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发行方式:通过基金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具体名单见发行公告)公开发售。
存续期限:不定期。
十、基金的募集
(一)募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销售场所
本基金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网点公开发售。
(三)基金募集期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三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前款规定的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基金募集不得超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基金募集期限。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
(四)投资者认购原则
1、投资者认购前,需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申请的认购在募集期内不允许撤销;
(五)认购份数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法,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 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 + 认购利息-认购费用)/ 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资产所有。 (六)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十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
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设立失败
若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满足成立条件,则本基金成立失败。本基金不成立,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资产承担本基金的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本基金成立后的存续期间内,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存续期间内,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60个工作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有权利宣布该基金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十二、基金资产的托管
本基金资产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并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订立托管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基金销售代理人。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开放日办理申购与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代理人约定。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它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2、申购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成立日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时间起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确定。
3、赎回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成立日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确定。
4、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应当在当日下午三时之前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其它时间之前提出;
4、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以书面方式或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它方式进行;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应最迟在新的原则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基金销售机构如允许基金投资者进行预约或其他形式的申购或赎回申请,其申请的处理方式按有关业务规定进行。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须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足额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基金申购、赎回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可在t+2日及之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或到其提出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销售代理人将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投资者赎回款按有关规定自成交确认日起在t+7日内划往赎回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其它公告中规定。
(六)基金的申购费与赎回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水平,实际执行的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基金资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七)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2、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八)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指基金赎回份额与转出份额之和减去基金申购份额与转入份额之和后的余额)超过前一日本基金的基金总份额的10%,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即确认成交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明确作出不参加顺延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的表示外,自动转为下一个开放日赎回处理。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计算,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投资者在提出赎回申请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3)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4)连续两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本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即确认成交的)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本基金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5)当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或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已决定延迟准备或采用估值或稍后进行估值;
(4)发生巨额赎回,本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情形;
(5)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支付,将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付。
在暂停赎回的情形消除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3、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4、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5、暂停期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在各项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服务,具体实施方法以招募说明书和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布的业务规则为准。
十四、基金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本基金和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如有)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遗赠、司法执行等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合格的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
1、“继承”指基金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2、“遗赠”指基金持有人立遗嘱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
3、“司法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基金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依生效法律文书之规定主动过户给其他人,或法院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人。
(二)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其指定的网点办理。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进行确认,该确认一般情况下应在非交易过户申请经审核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申请人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缴纳过户费用。
(四)基金持有人可以以同一基金账户在多个基金销售机构申购(认购)基金份额,但必须在原申购(认购)的基金销售机构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其基金份额在不同基金销售机构的转托管手续。转托管在转出方进行申报,投资者于t日转托管基金份额转出成功后,一般情况下转托管份额可于t+1日在转入方网点办理转入手续,投资者可于t+3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一并冻结。
(六)在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业务,并会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制定、公布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十六、基金销售业务及其代理
基金的销售业务指接受投资者申请为其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其他有关业务,由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应与基金销售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之间在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事宜中的权利义务,确保基金资产安全,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销售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十七、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及其代理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享有如下权利:
1、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份额账户;
2、取得注册登记费;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承担如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3、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与赎回等业务记录15年以上;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除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八、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以长期投资为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风险管理手段,将战略资产配置与投资时机有效结合,精心选择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中国企业,通过精选证券和适度主动投资,为国内投资者提供国际水平的理财服务,最终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理念
随着中国经济正在全方位的融入世界经济,“中国主题”投资概念日益引起全球投资者的密切关注。本基金借鉴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资产管理集团150余年的资产管理经验,以国际视野审视中国经济发展,深入分析并挖掘其中行业与公司的比较优势,通过投资资产的灵活动态配置,在实现风险预算管理的基础上,最大限度争取基金投资超额回报。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它投资品种。股票投资范围为所有在国内依法发行的a股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股票类品种,债券投资的主要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回购、短期票据和可转换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债券类品种。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30-80%,债券投资比例为20-50%,现金为0-20%。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重点是那些动态发展比较优势而立足于国际竞争市场的上市公司,该部分投资比例将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今后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时,除去以现金形式存在的基金资产外,其余基金资产可全部用于股票投资。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借鉴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资产管理集团全球行之有效的投资理念和技术,以国际视野审视中国经济发展,将国内行业发展趋势与上市公司价值判断纳入全球经济综合考量的范畴,通过定性/定量严谨分析的有机结合,准确把握国家/地区与上市公司的比较优势,最终实现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合理评估、投资组合资产配置与风险管理的正确实施。
本基金以股票投资为主体,在股票选择和资产配置上分别采取“由下到上”和“由上到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国内市场的具体特点,本基金积极利用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资产管理集团在全球市场的研究资源,用其国际视野观的优势价值评估体系甄别个股素质,并结合本地长期深入的公司调研和严格审慎的基本面与市场面分析,筛选出重点关注的上市公司股票。资产配置层面包括类别资产配置和行业资产配置,本基金不仅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三大资产类别间实施策略性调控,也通过对全球/区域行业效应进行评估后,确定行业资产配置权重,总体紧密监控组合风险与收益特征,以最终切实保证组合的流动性、稳定性与收益性。
1.优势价值分析
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资产管理集团长期以来贯彻精细入微的基本面研究,逐日累积利于投资决策的信息优势,结合ddm(ddrs)、dcf等价值评估模型,全力辅助合理的证券资产选择。基于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的全球性研究资源,本基金通过优势价值评估,综合考察上市公司所具备的比较优势,在对构成上市公司比较优势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分解研究后,结合其当前的市场表现,来确定个股投资价值与投资时点的判断。根据重点研究的结果,本基金将最终建立明显具备投资价值的备选股票池,并构建出符合本基金投资风格的证券组合。 2.关注五大优势上市公司
根据优势价值分析的结果,现阶段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五大类优势上市公司。
1)具备比较成本优势的上市公司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将至少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得到保持。实际上,“全球劳动力套利”令中国成为全球制造业的外包平台之一,中国已是引人瞩目的世界性制造基地,成本优势会继续巩固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力。
2)受惠于多样化与高成长内需优势的上市公司
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刺激内需,国内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仍然可以保持相当长时期。其中,消费升级是拉动内需的重要因素之一,住宅、轿车、传媒、娱乐、旅游等需求旺盛都是消费升级的典型表现,相关上市公司将受益匪浅。
3)具有相对垄断优势的上市公司
具有垄断特性的上市公司多为行业领袖,它们不仅对市场价格有相对控制力,在长期市场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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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各股东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扶持、共同创业、共同致富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公司名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瑜伽及健身服务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性 质:__________个体经营
二、各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
三、追加投资及注资
若因公司实际发展(如增加投资项目、公司战略调整等),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追加投资,根据实际预算需要按照原始出资比例,对应出资。若部分股东在需要追加投资时已无能力出资或能力达不到预算需要,可根据实际出资能力情况,出资能力弱者可向出资能力强者借款。各股东按本合同规定的股权比例缴纳出资。
四、资金、财务管理
1、所有资金将由四共同指定的公司开立的对私、对公账户统一收支,短信提示。
2、对私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 )
3、对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
4、财务统一交由全体股东共同指定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每月结帐,三月一次小清帐,一年一次大清帐,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各方签字认可备案。所有支付流程做到有申请,有签字批准,再付款。真正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检查,相互信任,透明办事,共同把公司经营好、管理好,业务做大、做强。
五、利润分享及风险承担
1、各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按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2、公司税后利润,在合理保证下月度费用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__________
(1)分红的时间:__________每月度底分取上个月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__________根据上个月度剩余利润的实际情况分配,各方按出资比例分取。
3、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东无能力阻挡的风险(如天灾人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股东无须承担责任。
4、如果是正常的经营风险,由全体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如因公司管理层违反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或按照规定应由股东会会议决定的事项而未经股东会,而产生的风险,则由当时责任人或直接领导人承担赔偿责任和民事责任。
六、入股、退股和股权转让的约定
1、入股
(1)需承认本协议及相关条款;(2)需经全体股东同意;(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该股东向公司借款等);(2)如执意退股,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4)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3、股权转让
股份可以转让,需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七、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以下情况,可终止合伙关系
(1)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合伙关系;(2)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2、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主要清算人,并成立清算小组(可由股东组成也可外单位聘请)参与清算工作;(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八、股东的义务和权利
1、股东的义务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随着公司的发展,若半数以上股东人数提出此股东不能胜任现任职位,公司将考虑调离岗位;若经过2~3次平调后,亦不能胜任所调岗位,需退居二线,不得有异议。
(3)股东不得以公司名义谋取私利、暗箱操作或以虚假借口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
(4)公司因发展需要聘请职业经理人,所有股东均要服从合理安排与调度。
(5)所有股东均不得私自泄漏公司的重要机密,严重者将按国家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6)公司若遇不可抗拒因素或自然灾害需要出资时,所有股东必须无条件服从,若不能按所持股权比例出资,公司有权收购其部分股权。
2、股东的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
(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的权。
(3)按照股权占有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5)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公司会计报告。
(6)股东有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7)公司条件成熟后,公司有义务为股东交纳一切保险。
(8)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不购买该转让的股份,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
九、股东大会
1、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担任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整体统筹运营管理。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全体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__________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1万元;
(2)新服务的推出;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5)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需股东按股份比例共同出资。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各股东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按票数民主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如该决策致使公司出现损失或公司无法正常运转时,由全体股东共同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2、因公司发展需要,定时召开股东大会,对前期工作做出总结和企划的调整,股东会将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各股东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3、股东大会会议都应有详细文字整理记载,并贯彻落实。
4、股东大会决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
5、纠纷处理原则:__________当股东任何一方与另一方产生矛盾或纠纷时,或当某方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产生冲突时,应本着团结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的解决问题。
十、禁止行为
1、所有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资金、项目情况及其他要求保密的事项。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伙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3、股东经营与公司相同及竞争的业务,必须事先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十一、其他
1、本协议自全体股东签名(按手印)后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全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全体股东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4、本协议一式六份,除留一份在法律公证处备查外,每个股东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股东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篇2:2024公司股东合作合同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广州联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张,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刘,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谭,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张。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整(rmb元整)。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整,出资方式:货币;
乙方: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整,出资方式:货币;
丙方: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整,出资方式:货币。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发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七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坚持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对修改公司合同作出决议;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 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第五十一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旅游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_年_月_日出生,现住址:_市(县)_街道(乡、村)_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万元,甲出资_万元,乙出资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一)合伙期满;(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签字或盖章)
_年_月_日
2.说明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自愿联合。其法律特征是:①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②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③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④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
签订合伙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人的权利有:①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③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④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合伙人的义务有:①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②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③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篇3:技术投资合作协议书
服务单位: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电话:传真:
客户:_______________(“乙方”)
身份证号码:住址:
电话(手机):_________/e-mail:
鉴于乙方与甲方合作中国a股股票投资的服务,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拥有提供该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提供服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_____》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国a股股票投资合作服务所涉事宜,签订本协议。
1.定义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b)“合同”指本协议当事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____方式签订的《投资合作服务协议书》;
c)“服务”指甲方根据本协议条款为完成协议所涉之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d)“a、股股票”指在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两地挂牌交易的中国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
2.服务种类:甲方_____操做。
2.1乙方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委托甲方在北京(资金小于____)就中国a股股票投资提供投资价值分析及操作;
2.2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中国a股股票投资价值分析及操作。
3.利润分配、交付时间及方式
就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甲方确保乙方的年收益____%(记:投资____元还____元。如出现亏损全部又甲方承担)。期满后十日内以银行转帐形式向乙方退还本金加____%的收益,其余的收益全部属于甲方所有。
4.责任及义务
4.1甲方的义务
a)甲方应尽一切努力,_____和经济地按专业机构公认的标准和惯例履行服务和义务。
b)甲方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不应为私利而挪用资金。
d)甲方应对服务工作量、完整性负责。
e)没有乙方的授权,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转移基于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
4.2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a)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按量向甲方支付利润。
b)对于甲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c)乙方保证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期满后,均不承担乙方或代理人因错误行为、过失或违约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5.保密约定
5.1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于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及执行中,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及之服务的过程中知悉的乙方财务状况、商业秘密及其它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5.2乙方保证并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依据本协议所提供的中国a、股股票投资研究分析或操作之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6.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仅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种类向乙方提供投资研究分析和操作。
7.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7.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b)本协议期限届满。
7.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两个交易日内,将资金足额打入甲方指定的操作帐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资金。
7.3甲方若发现乙方私自将甲方所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意见和操作之内容,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8、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8.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个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8.2本协议一式叁份,公证方,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署: 签署: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篇4:幼儿园股东合作办学协议
投资办园,教育投国,让更多的幼儿有更好的教育,成为身心健康,胸怀全球的现代幼儿,经营幼儿园。
股东人姓名
合作办园的合伙人,以下简称"股东人",上述股东人为合作办园,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和宗旨
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决定合作开办培正幼儿园,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条:幼儿园名称、地址:
1、幼儿园全称:
2、地址:
第二条:幼儿园合作年限:20年
合作期限:
第三条:股东人的出资及股份所占比例。
1、由 出面租*幼儿园,并负责协调村有关事宜。
2、幼儿园所有收入必须存入同一存折中,户名由开户,印章、密码由保管,存折由保管。所有支出须经园长签名同意方可生效。
3、各股东出资规定如下:
第一期出资 现有资产 技术管理股 200万
第四条:利润分配分担方法
1、幼儿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均按照股份比例进行。
2、按学期进行利润换算和分配,每学期税后利润的80%双方分配;20%用于资金积累及幼儿园发展或提高福利待遇。
第五条:会计及账册保管
1、幼儿园按照通行的会计方法或法律规定的会计方法进行记录、换算、存档。
2、每学期的会计报表和账册应置于幼儿园财务部,供股东人查阅,每位股东均有权了解幼儿园财务状况,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第二章 幼儿园事务
第六条:股东会是幼儿园最高的权力机构,主要行使以下权利职责:
1、有权了解办园状况,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决策。
2、对股东向其他人转让其财产份额,做出决策。
3、对幼儿园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4、审批幼儿园的财务预算、决策、利润、分配和弥补方案。
5、园长兼任执行董事。
第七条: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学期开一次,由园长提出工作报告,决议下学期的重大事项。临时会议由园长召集和主持,在会议前1-5天前通知股东,未到会的按弃权处理,股东会议的决议做成会议记录由股东签名。
第八条:幼儿园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
董事长是股东会执行代表为最高领导人,园长为第二领导人,其它非执行董事成员不参加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
第九条:董事会职权
1、制定、执行、修改幼儿园发展规划。
2、审定幼儿园财务预算及决算。
3、决定幼儿园重大问题,决定幼儿园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制定幼儿园的基本管理制度。
4、决定园长、财务人员的任X。
5、决定园长工资及待遇。
第十条:董事会的权限
1、董事长为全体股东和董事会的最高领导人,股东或董事会成员如持不同意见并相持不下,最后由董事长决定,其他人员必须遵照执行。必须坚持合法、公平、合理,有利幼儿园的发展,充分听取股东或董事意见,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原则。董事长在闭会期间之决定是生效的,不得随意更改,如要更改,须交股东会讨论决定。
2、代表幼儿园处理较大的事务和对外事务。
3、代表幼儿园疏通上级各部门的关系。
4、董事长必须尽职尽责,忠于全体股东,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不得推脱工作并带头领导大家发展事业,做好领头人。
5、幼儿园内外非固定单项开支20__元以上的,必须先请示董事长批准方可实施,财务部所有付出单每个月底应交董事长签字方能报帐。
第十一条:董事会成员、园长的报酬和费用补偿
1、园长月薪5000元,财务1500元。
2、正常加班每工作日50元,一般加班不给补贴。
3、外出开会学习必须事先上报批准方可有效实报。
第十二条:其他事情按幼儿园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章 其他
第十三条:除非出现下列情形,股东在合作期不得退股。
1、股东人死亡,由死亡股东人的继承人继承该股份的,可以由该继承人作为新股东人而加入,否则,按退股处理。
2、股东人丧失偿责能力或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幼儿园的全部财产份额,严重影响幼儿园运作的前提下,按退股处理。
第十四条:退股人可分配的财产份额是现有财产减去所有债务,按其股份比例分配,但不包括商誉或其他形资产。
第十五条:股东申请,并经股东会同意,按不低于其实际财产份额的底价可以转让或拍卖财产份额,其它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股东会议以外的人士购买,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并接受本协议和民事责任。
第十六条:禁止事项
1、挪用幼儿园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作其他盈利活动,利用职务收支中提取回扣,虚报支出,少报收入,构成贪污的行为。
2、在幼儿园同一镇范围,不得自营或者与他人合同办同档次的幼儿园。
3、严禁用幼儿园资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利用职务未经董事长同意利用学生或家长代销产品的。
违反上述条款,由董事长对该名人员处以人民币1仟至2万元罚金。
第十七条:幼儿园的解散和清算
1、幼儿园因下列情形解散:
①本协议约定办园期届满。
②股东人退股或死亡,其余股东人不愿意继续办园的。
③因国家政策变化不让办园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④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解散合作。
2、幼儿园解散后,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幼儿园清算。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双方合作期间,单方提出解除合作关系,必须向对方赔偿违约金五万元。
第十九条:单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一条,处违约金1万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果,可以申请主管部门仲裁,如果有一方不同意无可非议仲裁应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经双方协商,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修改内容为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幼儿园章程有规定,按章程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一份备案。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双方签名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以上协议双方已认真审阅,并经双方一致认可通过。
甲: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5:景区投资合作协议
一、投资人个人信息和投资金额
1、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邮编:
电话: 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 ¥(大写):
2、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邮编:
电话: 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 ¥(大写):
3、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邮编:
电话: 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 ¥(大写):
4、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邮编:
电话: 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 ¥(大写):
5、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邮编:
电话: 账号:
电子邮件:
入股金额: ¥(大写):
二、普洱同昌顺茶业(厂)企业宗旨和质量方针
1、企业宗旨为:一切为了顾客,一切为了市场。
2、企业质量方针:永远做更好。
3、企业质量目标:顾客和市场的要求就是我们的质量目标。
三、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各方对合作满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否则,按退股条款处理。经协商,各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定合作协议,另行签定协议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四、合作方式和内容
1、股份为10000元(人民币)/股;股比为:姓名,股数股,股比%;姓名,股数股,股比%;姓名,股比%;姓名,股比%;姓名,股数股,股比%。
2、各股东入股资金共计¥元(大写):,于年月日之前由银行验资后统一存入企业帐户;开户银行为,账号为。股东入股的股份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股。有效期满后如果企业继续存在,出现退股的,必须经过召开董事会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本企业的股份转让必须依法进行并由董事会通过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本协议书所称的董事即为股东,以下同。企业发展过程中如果向社会和本企业普通职员中小企业融资招股,董事会董事成员和监事会成员按相关法规确定。
3、企业经营的内容为各种普洱茶的收购、加工、销售、服务和普洱茶文化信息的收集、整理、传播。企业以茶叶初制所为起步阶段,力争在一年之内向有限公司过度,真正实现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模式。
4、本企业的股东即为董事会成员,企业由各股东共同组成董事会,由股份比例较大并综合考虑管理能力强的股东担任董事长;董事长为企业负责人(法人),负责组织企业经营战略的制定,领导董事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由董事长召开第一次董事会,在股东中推选一名作风正、人品好、有经验,管理能力强的董事任总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和进行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有必要时总经理可以通过董事会进行外聘,必要时董事会聘任若干名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董事会有权通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罢免企业任何不称职的
企业管理
人员和一般职员。
5、第一次董事会的任务是制定企业章程,并根据章程制定企业管理和生产操作规程,各项规章制度和年度计划,经过股东协商通过。董事会委托的企业经营者严格按规章制度进行企业管理。
6、总经理生产经营中超过¥元(人民币)的重大决策必须由各股东协商确定,总经理不能擅自做主,否则发生的损失由总经理承担。
7、企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时间定于每年十二月的下旬,具体时间协商确定。除负责人外的股东不在企业上班时如果有重大决策,可通过电话协商,电话协商不了的,临时召集各股东进行协商。
8、企业的决策层为董事会,决策原则为:周密考虑,集思广益,平等协商,达成共识,维护企业和股东利益。决策要形成书面文件,企业总经理要严格执行已经形成书面文件的决策。
9、本企业从成立开始就必须参照现代企业制度,以质量管理八项原则(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领导作用;全员参与;过程方法;管理的系统方法;持续改进;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与供方互利的关系)为原则,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10、企业股东要及时进行市场预测和评估,作出正确的决策,抵御市场风险。
11、企业股东在企业正式成立后讨论决定企业的岗位制度作为工资分配的依据。
五、企业人事和分配办法
1、本企业要严防家族化,招聘员工和选择供货商、经销商等必须以能力和实力为准。
2、企业招聘员工由总经理管辖下的人事部门按照岗位需要,通过考核、评估选择,报企业董事会讨论通过。
3、总经理工资为元/月,董事为元/月,由总经理每月定期打入各董事账号;一般员工的工资由总经理按岗位初定,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工资由总经理指定财务人员每月定时发放或打入员工工资卡。企业净利润在年终结算完成后扣除%的企业发展基金后由股东按股份进行分红。
4、企业对有贡献的员工和供货商实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企业根据实际制定。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股东通过董事会有决策权和分配权、资金使用权。
2、股东是公司发展的主体,因此,收集与企业发展相关的信息,搞好与地方和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主动和销售商和供货商沟通,高瞻远瞩,进行市场推广,发展大量的客户和弘扬普洱茶文化是每个股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将根据发展的实际和为企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对有贡献者根据定单金额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合同定单金额的%。
七、保密条款
1、本协议书除各股东外,对任何个人都实行保密,请各股东妥善保存。
2、各股东要对企业的知识商业机密进行严格保密,并制定具体的保密措施和制度。
八、违约处理
股东如果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其他股东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者提出书面通知,违约者应在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 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损害赔偿。投资
入股合作协议书
九、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条款的完整性
各股东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各方关于投资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全体股东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协议(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股东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的股东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所有股东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协商修订的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十二、不可抗力
1、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股东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另外的股东。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其他股东进行确认。
2、双方尽快根据此项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协商本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履行合同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股东不负法律责任。
十三、企业发展条款
1、企业董事会和各个股东必须下定决心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最大的努力,注意借鉴中外企业发展的先进经验,不断学习,更新观念,持续改进管理中的不足和问题,使企业蒸蒸日上,做成普洱茶生产和销售、茶文化传播的“百年老店”。
2、若遇到不可抗力导致企业破产,董事会和各股东要竭尽全力,团结协作,尽量挽回损失,维护股东的利益。
3、我们各股东共同宣誓:为了同昌顺茶业的明天,我们将紧密团结,竭尽全力;我们已经看到,不远的将来,在云南茶叶市场、中国茶叶市场,乃至世界茶叶市场上,同昌顺的品牌一定有一席之地。
十四、标题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扩大的解释。对于合同内容的一切解释均以标题下的正文为依据。
十五、生效
本合同自各股东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1式份,股东各执1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股东签字和手印:
年 月 日
篇6:初创型和投资人合作协议书
本《投资和谈》(下称”本和谈”)由如下各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签订。
(1)
甲方1: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德律风:_________
甲方2: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德律风:_________
(甲方1和甲方2合称为”投资人”或”投资方”)
(2)
乙方1: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德律风:_________
乙方2: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德律风:_________
乙方3: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德律风:_________
(乙方
一、乙方2和乙方3合称为”乙方”或”开创股东”)
投资人、乙方在本和谈中合称为”各方”,各称为”一方”。
鉴于:
1.乙方为开创人,拟设立一家景内无限义务公司,称号定为______公司(如下简称”公司”),次要处置_____________(如下简称”主停业务”)。
2.投资方赞成作为天使投资人,撑持乙方的守业举动,配合设立公司(如下简称”本次投资”)。
有鉴于此,按照《公法律》和别的法令的无关划定,经友爱商议,各方分歧告竣和谈以下:
第1条公司设立
1.1.投资方赞成按照本和谈划定的一切前提和条目,与乙方配合出资设立公司,公司投后估值为______群众币(除非出格阐明本和谈货泉均为群众币)。
公司注册本钱为群众币______万元,此中:
甲方1以群众币________万元认缴出资额______万元,占比______%,此中______万元进入注册本钱,盈余进入公司本钱公积金。
甲方2以群众币______万元认缴出资额______万元,占比______%,此中______万元进入注册本钱,盈余进入公司本钱公积金。
乙方1认缴出资额______万元,占比______%,认缴出资情势为货泉;
乙方2认缴出资______万元,占比______%,认缴出资情势为货泉;
乙方3认缴出资______万元,占比______%,认缴出资情势为货泉。
甲、乙方在工商注销时许诺认缴工夫为______年内。
1.2.各方认缴明细以下:
1.3.交割:投资方应在本和谈第2公约定的先决前提局部获得满意或宽免之日起的十个事情日以内,向公司付出投资款计______万元。
1.4.在交割日的事情:
1.4.1.公司实现工商注册并获得停业执照后,该当在___日内到银行开设立公司根本账户或暂时账户。
公司应在在付款日前最少______个事情日向投资方供给付款告诉书,在付款告诉书中列明银行账户的付款途径。
1.4.2.各方该当按照本和谈商定签订公司章程,列明投资方的称号,认缴和实缴的注册本钱金额,股权比例等信息。
1.4.3.公司应向各方供给一份在工商局注销存案的公司章程的原件。
公司章程的格局和内容应与本和谈相干商定分歧,公司章程未包罗的部门,以本和谈的商定为准。
1.4.4.公司应向投资方供给一份加盖公章的停业执照正正本复印件、股东名册、董事名册。
1.5.资金用处。
公司于本次收到的投资款仅得用于公司一样平常经营所需的活动资金和营业拓展,未经投资方书面赞成不得用于其余用处。
第2条先决前提
投资方按照本和谈负担的付款任务在如下先决前提满意或为投资方宽免以后实行:
2.1.公司实现工商注册注销并获得停业执照、税务注销证、构造机构代码证。
2.2.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______名董事构成,此中包罗一位投资方委派的人士。
2.3.确保公司中心职员曾经签订内容和格局为投资方合意的休息条约、竞业制止、常识产权归属和谈。
任职限期很多于三年。
2.4.乙方已向投资方提交一份细致的贸易方案书,而且内容为投资方书面承认。
2.5.开创股东书面赞成预留投资后__%的股权用于鼓励将来办理层及中心员工,且该部门股权不会滥觞于投资方的让渡。
员工股权鼓励的详细名单、分派机制等应经投资方书面赞成方可施行。
第3条许诺和任务
3.1.开创股东许诺在公司全职事情,将一切贸易工夫和精神用于公司的运营和开辟公司营业上。
除非在获得投资方书面赞成的状况下,不得私自从公司离任,也不得再间接或直接、零丁或与别人协作处置任何其余营业或其余相似兼职举动。
3.2.开创股东在停止作为公司股东或停止与公司雇佣干系前(两者中以较晚发作者为准),不得间接或直接(包罗经由过程其联系关系方、与别人协作或经由过程任何实体)处置与公司(或公司联系关系方)有合作的行业和营业。
竞业制止任务为退职时期及停止作为公司股东或停止目的与公司雇佣干系一年后(两者中以较晚发作者为准)停止。
各方确认公司不必就竞业制止任务另行付出用度或抵偿。
3.3.开创股东许诺,作为公司董事和初级办理职员,将严厉服从法令法例的划定,对公司负有忠厚任务和勤奋任务,不处置任何违背法令法例的举动,不然须依法负担响应义务。
第4条需投资方核准事变
4.1.在及格的初次公然刊行(“ipo”)或在天下中小企业股分让渡体系挂牌实现前,如下事变须经投资方核准:
4.1.1订正或撤废章程;
4.1.2主停业务变动;
4.1.3停止清理或宣布停业;
4.1.4吞并、兼并任何第三方或分立及营业整合,或对外投资,或签订任何合股和谈、合伙和谈或其余利润分享和谈;
或出卖主要资产或主停业务及相干的资产,或任何招致掌握权发作变革的动作;
4.1.5增长、削减注册本钱;
4.1.6开创股东让渡、质押或其余方法处理公司股权;
4.1.7向股东颁布发表或付出股息或盈余;
4.1.8核准公司的具体年度估算、决算、本钱收入方案、薪酬方案和营业年度方案书等;
4.1.9任何单笔超越______万元大概______个月内积累超越50万元的估算外收入;
4.1.10任何融资计划、对外包管和联系关系买卖;
4.1.11员工持股方案的计划、施行法子、及股分分派;
4.1.12办理层变动,包罗总司理、财政卖力人、手艺卖力人等,及任何办理层职员的月薪高于_____元且1年内涨幅超越__%。
4.2.办理架谈判董事摆设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名董事构成,此中一董事由投资方委派的人士担当。
董事长由董事会推举发生,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当。
只需投资方或其指定的主体持续算计持有公司股权超越__%,投资方有权最少委派一位董事。
第5条股东权益
5.1.知情及查抄权
5.1.1.投资方享有法令划定的股东查阅公司财政记载、文件和其余材料的权益。
投资方可按期得到与开创股东不异的财政知情权。
(1)在每财政季度完毕后的二旬日内,供给未经审计的该季度的办理层报表;
(2)每财政年度完毕后的六旬日内,供给经股东会承认的管帐师事件所审计以后的年度财政陈述(资产欠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3)在每财政年度完毕前三旬日内,提交下一年度的年度估算陈述。
5.1.2._若投资方以为有须要,投资方有官僚求对公司停止自力审计,乙方该当尽力促进公司共同。
5.2.股权让渡限定、优先购置权、优先认购权和配合出卖权
5.2.1.未颠末投资方事前书面赞成,开创股东不得间接或直接让渡、质押或以其余任何方法处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5.2.2.开创股东让渡股权,投资方根据其各自的持股比例享有优先购置权。
同时,投资方有权根据各自的持股比例优先于开创股东停止该等股权让渡。
5.2.3.各方确认,公司刊行新股分或增资时,投资方根据其持股比例享有对应的优先认购权。
5.3.开创股东股分兑现及回购:
5.3.1.开创股东股分兑现:开创股东(包罗任何将来新引进的任职股东)应在公司效劳期最少为3年工夫,开创股东效劳期满1年、满2年、满3年别离兑现的股权比例_40%。
效劳期届满前开创股东如存在如下任一情况:
(1)小我私家自动离任或告退;
(2)未经投资方赞成存在兼职举动;
(3)违背竞业制止。
守约股东未兑现的股权可由投资方和其余股东配合承认的主体,根据名义价钱1元群众币回购。
守约股东应无前提共同并在三旬日内实现交割,各方应经由过程届时各自由公司的表决权促进前述事变。
如守约股东不共同,各方可请求其负担法令义务。
5.3.2.1元回购的股权作为期权池,用于鼓励退职的及将来的办理层及中心团队。
股权鼓励的详细名单、分派机制等应经投资方书面赞成方可施行。
5.4.得到公司境外优先股的权益:经各方赞成,公司可在恰当的时分转为境外构造,届时,投资方应在境外被授与与其届时在公司持股比例不异的优先股,该等优先股应具备本和谈划定的、投资方享有的局部权益、权利和特权。
5.5.清理优先权
5.5.1.投资人优先清理权。
开创人及公司赞成,在发作如下事变(统称”清理变乱”)之一的,投资人享有清理优先权:公司拟停止运营停止清理的;
公司出卖、让渡局部或中心资产、营业或对其停止任何其余处理,并拟再也不停止本质性运营举动的;
因股权让渡或增资招致公司50%以上的股权归属于开创人和投资人之外的第三人的。
5.5.2.清理优先权的利用方法为:清理变乱发作后,在股东可分派财富或让渡价款总额中,起首向投资人股东付出相称于其投资款____%的金钱或等额资产,盈余部门由部分股东(包罗投资人)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分派。
各方能够用分派盈余或法令许可的其余方法完成投资人的清理优先权。
第6条失密
6.1.各方认可及确认无关本和谈、本和谈内容和相互就筹办或实行本和谈而交流的任何行动或书面材料均被视为失密信息。
6.2.各方应答一切该等失密信息予以失密,而在未获得另外一方书面赞成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表露任何失密信息,但以下信息除外:公家人士知悉或将会知悉的任何信息(但并不是由承受失密信息之一方私自向公家表露);
按照合用法令法例、股票买卖划定规矩、或当局部分或法院的号令而所需表露之任何信息;
获得投资方书面答应而表露之任何信息;
或由任何一方就本和谈所述买卖而需向其股东、董事、员工、法令或财政参谋表露之信息,而该股东、董事、员工、法令或财政参谋亦需服从与本条目相相似之失密义务。
如任何一方股东、董事、员工或延聘机构的保密均视为该方的保密,需依本和谈负担守约义务。
第7条守约义务
7.1.因为本和谈任何一方的不对,形成本和谈不克不及实行或不克不及完整实行时,均组成对本和谈的守约举动,由不对方对违约方负担响应民事义务;
如各方均有不对,则按照实践状况由各方别离负担各自应负的响应民事义务。
7.2.关于和谈一方的任何守约举动,违约方有权以书面情势告诉该守约方;
除非守约方在一周内采纳实时、充实的弥补步伐,不然违约方有权对其丧失请求守约方补偿。
第8条法令合用及纠葛处理
8.1.本和谈的订定、注释及其在施行过程当中呈现的、或与本和谈无关的纠葛之处理,受中华群众共和国现行有用的法令的束缚。
8.2.因本和谈惹起的或与本和谈无关的任何争议,和谈各方应只管本着友爱商议的肉体予以商议处理;
商议不可时,如公司曾经设立,则向公司注册地地点法院告状;
如公司未设立,则向本条约签署地群众法院告状。
第9条其余事变
9.1.除本和谈明白商定外,各方应各自负担己方惹起的各类用度和开销。
9.2.本和谈经和谈各方具名盖印后见效。
9.3.未经本和谈各方配合商议告竣分歧并签订书面和谈,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对本和谈的局部或部门条目停止修正或消除本和谈。
9.4.假如本和谈中的任何条目或其余划定有效、分歧法或没法经由过程任何法令或大众政策停止强迫施行,则只需本和谈中所拟议买卖的经济或法令本质未发作任何会对任何其余一方形成严重倒霉影响的变革,本和谈中一切其余的条目和划定仍将连结完整的效率。
在肯定任何条目或其余划定有效、分歧法或不成强迫施行后,各方应经由过程好心商议修正本和谈以求以一种能够承受的方法最大限制地反应出各方的本意,从而使得本和谈中所拟议的买卖能最大限制根据最后的方案实现。
9.5.假如本和谈与公司章程存在任何抵触,在本和谈各方之间以本和谈商定为准,并各方赞成在法令及理论许可范畴内立刻修正公司章程,以使其最大限制与本和谈商定本质连结分歧,并在修正以前,各方赞成不会按照章程之相干商定主意或利用响应权益。
9.6.假如因当局注销或存案之请求,各方需就本次买卖另行签订满意当局注销或存案请求的和谈,则本和谈仍应片面优先于注销文件在各方之间合用,注销文件与本和谈商定纷歧致的,以本和谈为准。
9.7.和谈首部载明的电子邮箱地点为投递地点,任何一方变动地点的,须实时见告其余方,不然以原地点为准。
9.8.本和谈一式___份,和谈各方各执一份。
各份和谈文本具备划一法令效率。
甲方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7: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合作勘查追加投资协议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 由 ,(以下称“甲方”)和 公司,(以下称“乙方”)共同签署。
鉴于:
A.甲乙双方在_____________年签订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合作勘查投资协议书》(合同号某某某 ,以下简称“投资协议”),甲方在__________年度对某某某合作区完成了约定的勘查投资_________万元;乙方以合作区原探矿权评估作价______万元,并完成勘查资金投入某某某万元。由此至本合同签订日止,甲方获得合作区的勘查投资权益 %;乙方获得合作区的勘查投资权益 %。
B.甲方已审查_________年度______月_________勘查单位提交的本合同约定的合作勘查项目_________阶段的勘查报告,认为符合“投资协议”第2.3.1条的规定,有进一步投资勘查的必要,双方约定继续追加勘查投资。
C.根据勘查单位对下阶段勘查预算建议,双方认为在下阶段工作中针对合作区的勘查投资预算为_________万元。
D.[A选择]根据“投资协议”第5.3条、第六条的约定,乙方选择以资金方式追加勘查投资。
[B选择]根据“投资协议”第5.3条、第六条的约定,乙方选择不追加勘查投资的权力,约定由甲方完成下阶段勘查预算投资。
现特此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追加投资
1.1[A选择]按照“投资协议”第6.2条的约定,甲方在本年度勘查投资_________万元,占总预算的 %,投资完成后获得投资权益j %;乙方在本年度勘查投资 _________万元,占总预算的y %,投资完成后获得投资权益 %;
[B选择] 按照“投资协议”第6.2.2条的约定,甲方在本年度勘查投资_________万元,占总预算的100%;乙方选择不追加勘查投资。
第二条 权益调整
2.1 [A选择] 双方按照第1.1条[A选择]的约定完成出资后,根据“投资协议”第6.3条的计算,甲方获得的投资权益为j%,乙方获得的投资权益为 %。
[B选择] 双方按照第本合同第1.1条[B选择]的约定完成出资后,根据“投资协议”第6.3条的计算,甲方获得的投资权益调整为zj%,乙方获得的投资权益调整为 %。
第三条 其他约定
3.1 本合同是“投资协议”的补充约定,是投资协议的组成部分,“投资协议”中的其他约定适用本合同。本合同与投资协议的规定有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3.2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双方正式授权代表已于下文所述的日期在__________地区签署本合同。
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公司
(甲方) (乙方)
签署∶ 签署∶
姓名∶ 姓名∶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8:合作投资经营项目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投资经营超市商场,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经营项目:购物中心
二、合作经营的场所:位于________,以甲方所选定的经营场所为准。
三、合作经营的期限:合作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 日始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的合作期限以甲方的经营期限为准。
四、投资比例及方式
1、本协议项下的合作项目的投资总额估算为:_______万元,甲方对该项目投资________万元,占总额的___%;乙方的投资方式为:___
(1)乙方对该项目投资________万元占总额的___%。此笔资金为贷款由甲方支付利息,每月利息1%元。根据乙方自愿及经营需要,乙方的投资可以转为原始股份,参与经营、分红。(债转股需签订协议)
(2)乙方可以对该项目投资________万元占总额的___%,以加盟连锁形式进行经营。(需签订加盟经营协议)
(3)乙方可以对该项目投资________万元占总额的___%,以承包租赁门店、广场内区域等业态进行经营。(需签订承包租赁合同)
(4)乙方可以对该项目投资________万元占总额的___%, 担任艾伊斯克生态广场总经理进行经营管理。
2、乙方根据甲方商场的开办进度及甲方通知,将前述资金交给甲方,则视为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投资款已到位。甲方收到乙方投资款后,应出具收款凭证,并专款专用,不得将乙方投资资金滥用或挪用。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即投资建设,尽快组织经营,并对外签署租赁合同及办理工商登记等手续。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协助甲方考察寻找经营场所,帮助甲方尽快投资经营。
3、甲方艾伊斯克生态广场投资建设后,在乙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乙方可参与艾伊斯克生态广场的前期经营管理。
4、甲方艾伊斯克生态场开业经营后,乙方按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与甲方共同经营。
六、利润分配:
甲、乙方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额。
若乙方选择出资方式(1)乙方的资金未转为原始股,甲方按约定支付贷款利息;当乙方的资金转为原始股后,按其所占投资总额的比例参与盈利分红。
若乙方选择出资方式(4)享受总经理报酬和待遇。
七、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贸易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市区路号室的商品房,房产总价款约万元人民币(含税费等)。
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甲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比%。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比%。
三、产权比例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的产权。
四、物业考察、购买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购房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1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六、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双方约定将该共同投资购买物业登记在乙方名下。该产权登记并非合伙房屋真实的权利归属,合伙房屋之所有权由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享有,甲方享有%权属,乙方享有%权属。甲方有权利随时要求乙方将甲方所有份额的房屋过户到甲方及甲方指定人名下,乙方应积极配合(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
七、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享,每季度结算一次。
八、购置物业税费承担购房、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比例承担。
九、物权行使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
十、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2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各自享有或承担。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
十二、适用法律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三、本协议变更或解除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四、争议解决办法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提交××市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一次性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和执行。
十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3书面文件。
十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篇10:股东干股合作协议书
范本1
甲方:_____姓名___
乙方:_____姓名___
双方经反复商量一致,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写清情况)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二、双方商量确定,甲方提供合格商品,乙方负责提供业务销售。
三、双方商量确定,乙方负责业务销售的同时,甲方需根据约定的X%负责给乙方提供业务费用。
四、双方商量确定,在经营期间根据比例进行提现。
五、以上事实清楚,甲乙双方无异议。
六、(以后操作的想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支付方式:__银行转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商量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商量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范本2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身份证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所有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住所地为:
第二章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第七条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乙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丙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丁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根据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根据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可以抽回投资;
(五)不可以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无合法理由不可以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保守公司秘密。
(八)《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股东会
第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七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监事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及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可以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商量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商量不成的,根据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根据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章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允许根据《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根据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章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条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第三十二条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可以随意撤回投资。
第三十三条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三十四条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月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三十六条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现金流量表
(五)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十二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十三章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条公司营业期限为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条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章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商量解决,商量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第九章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五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商量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商量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根据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第四十七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各股东一份,如增加股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另两份由见证人留存。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丁方:签章:
篇11:宾馆股东合作协议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自愿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加盟店中文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中文地址:
电话:
邮 政?编 码:
第三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西餐、中式快餐、冷热饮料制售。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自公司批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投资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出资额和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甲方:麦田咖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珠海市港三路308号华达花园a栋二楼,占注册资本比例 %;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丁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第四章?出资人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不得抽回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五章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九条:(一)第一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于《投资预算》制订后3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50%金额汇至麦田咖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二期资金到位:
甲乙双方第一次次资金到位后25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之营运日前20日,按投资比例该投资预算之总投资50%金额汇入麦田咖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总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六章?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好本店,在与甲方互相协商的基础上,就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店。
第十二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十五条:聘请甲方对其经营成果进行月度核算,并根据具体经营业绩情况,向出资方收取一定的经营管理费用及给予经营成效奖励,具体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
(一)甲方每月纯利润的10%作为甲方的经营管理费用;
(二)当本店的纯利润在1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时,甲方除了收取当月利润10%的经营管理费用外,超出金额按利润15%作为经营成效奖励给甲方;
(三)经营管理费用计入当月份之营运成本。
第十六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均按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八章?其他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十八条:出资股东至本店享有买单原价七折优惠,本店店长及甲方短期督导人员享有本店免费住宿。
第十九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丁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篇12: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
显名投资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隐名投资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隐名出资设立XX公司的相关出资及股权、利益分配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东形式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元。甲方为显名营业人,乙方为隐名出资人。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元,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元。
二、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三、股东出资额、股权比例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甲方:XX公司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
四、出资期限甲、乙双方所认缴上述出资应分期(或一次性)到位_______,甲方须向乙方开具乙方出资证明。
五、表决权的行使表决事项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各股东作出《公司法》规定的重大决议时,必须经代表_____分之_____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表决事项为一般事项,由所持表决权_____分之_____以上的股东同意通过。
六、保密条款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七、权利限制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八、利益分配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
1、甲、乙双方均享受XX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
2、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分得红利。
九、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1、乙方应当按约定向甲方缴纳所认缴的资本金隐名投资协议书范本文章隐名投资协议书乙方未按约定按时缴纳认缴资本金的,则应向甲方承担责任。
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分配红利、或阻止乙方行使股东权利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责任。
3、XX公司出现第三人的纠纷时,由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由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隐名投资协议书范本合同范本。十
一、其它
1、本协议正本_____份,全体股东各执_____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简单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方经营的___x有限公司目前正处在关键时期,因启动公司和开拓市场,需要足够多的资金,为此,由甲方乙方共同合作,全面实施两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并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两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其拥有___x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对公司全部资产享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上述权利如存有瑕疵,双方承担以个人及家庭资产进行担保和填补的责任最新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最新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
二、经两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个有___x有限公司个拥有50%股份份:
三、公司现有
1、库存以动销产品拆价金额为:_x万元;
2、良性债权金额为:_x万元;
3、不良债权金额为:_x万元;
4、固定资产金额为:_x万元;
5、债务(欠供货商货款)为:_x万元;
以上债权、债务、资产明细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两方共同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四、为了加快发展各显所长甲乙工作方式分工与写作
甲方负责:
备注:
乙方负责:
备注:
在合作期内,两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__公司所有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清算日结束后,对___x有限公司截止清算结束之日之前遗留下来的债务或应当承担的各种支出费用,双方承担。清算时间确定为_年 _月_日。该资产或债权不作为双方的投资部分,双方股东包括业务员必须尽力追要,尽力把应收款收回,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五、双方一同清算后确认其在____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权和资产(作价计人民币_万元)作为出资最新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合同范本。甲方现共投入资金x_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x_万元,另x_万元于x_x_x_前注资到位,剩余x_元x_前到位;乙方现共投入资金x_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x_万元,另x_万元于x_x_x_前注资到位,剩余x_元x_前到位。
六、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双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50%的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50%的股权;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双方可以各提取股利的_%,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4:股东合作协议公司成立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方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公司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共赢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拟设立的公司主体
1、公司名称: 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万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即注册资本金,为 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的登记及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的运营管理、对产品的运输和销售。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三年 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执行董事兼经理由乙方担任,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组建业务团队;
(3)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但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4)审批日常事项,但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4、5款处理;
(5)每年的12月31日前,拟订公司的经营方针、营销计划,投资方案,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拟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除财务负责人之外的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具体负责:
(1)对乙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乙方委派的执行董事兼经理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由占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 季度 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6、甲方或其书面委派的人员有权在提前通知公司后,随时检查公司的资产、验核报表、复印财务账簿、财务凭证等相关文件,并与政府、核心员工沟通公司事务,有权聘请审计师及律师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尽职调查。
四、资金及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2、公司账户的U盾两个,由甲乙方各控制一个,对支出进行审核,甲乙双方均可授权专人管理。
3、公司每月的财务报表,须于次月15日前以书面或邮件的形式,提交给股东。
4、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执行董事于每年2月28日之前将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5、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现金流量表;
(5)财务状况说明书;
(6)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7)亏损原因说明书。
五、盈亏分配
1、鉴于甲方负责设备的生产、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乙方负责独家销售、售后技术团队组建,因此利润和亏损,按照如下约定的比例进行分享和承担。
(1)在公司成立后半年内,乙方完成销售及技术团队组建、设备展厅布置,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售后技术团队的培训、设备技术升级。
(2)公司如出现亏损,甲乙双方按实际分红比例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并且留足三个月的运营开支,方可进行股东分红,分红的时间为每半年下一个月的25日前分取上半年利润。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股权处分及退出
1、公司成立起 5 年内,股东不得以退出公司经营为目的而转让股权,且转让份额不得超过该方所持股权的20%。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该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且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100万 元。
3、除本协议约定外,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七、增资
1、如因公司需扩大经营规模或公司储备资金不足,乙方承诺以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有偿提供资金给公司使用,提供资金上限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金的3倍。
2、需要增加注册资本的,甲、乙方应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通过引进第三方投资人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3、如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八、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甲方可要求解除本协议:(1)公司亏损额达到 元;(2)乙方有自行或与第三方制造、仿制公司所销售的设备;(3)乙方未达到本协议所约定的销售业绩且低于50%。
2、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实际分红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实际分红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实际分红比例偿还。
九、保密义务
1、除非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要求,任何一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保密信息,或者允许其董事、职员、代理、顾问和律师披露或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保密信息:
(1)本协议及本次合作所涉及的所有相关事宜;
(2)甲乙双方关于本协议的签署或履行而进行的任何讨论、协议条款、交易条件或有关本协议拟议交易的任何其他信息;
(3)任何一方在与其他方就本协议项下交易进行协商或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得的关于其他方或其关联企业的任何非公开的信息。
2、本协议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的违反将构成该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守约方有权启动法律程序要求停止此类侵害或采取其他救济,以防止进一步的侵害。
3、本协议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对协议双方均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且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十、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未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5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其他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且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10万元。
2、守约股东有权要求违约方将股权转让给守约方,转让价款在当时违约方已实缴的注册资本金或公司的净资产评估价中,取价高者。
十一、通知及送达
1、协议各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通知,以书面方式送达方为有效。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快递、邮件、电子邮件。上述通知应被视为在下列时间送达:以传真发送,在该传真成功发送并由收件方收到之日;以快递或专人发送,在收件人收到该通知之日;以挂号邮件发出,在发出之后7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在电子邮件成功发出之后即为送达。
2、通知送达下列地点或传至下列传真号码或发至下列电子信箱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及指定联系人:
地址:
电子信箱:
乙方及指定联系人:
地址:
电子信箱:
十二、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正文完)
各方签署如下: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捺印):
日期:
篇15:投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联系住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联系住址:________
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和资源互补的原则基础上,就______的投资和经营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资期限及项目内容
1、合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元。
2、乙方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元。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元。
3、该项目总投资人民币______元,甲方所占投资比例为______%,乙方所占投资比例为______%。经营期间各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经营终止后,各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4、各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各投资方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其中盈余分配,以______为依据,按______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债务先由共同投资财产偿还,共同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投资人的投资比例为据,由各投资方按比例承担。
第四条 各投资人的权利
1、______为经营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 对外开展业务,处理社会关系;
② 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
③ 购进常用货物;
④ 支付共同投资债务;
⑤ 管理日常销售额;
⑥ ______。
2、其它投资人的权利:
① 参予共同投资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各投资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经营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 共同决定重大事项。
3、经营中的重大决策,需各方投资人一致通过,否则违约方承担因未一致通过而单独行为所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投资、退资,债权转让
1、投资:
① 需承认本合同;
② 需经全体投资人同意;
③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资:
①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资;
②不得在经营不利期间退资;
③ 退资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投资人并经全体投资人同意;
④ 退资时以当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 未经投资人同意而自行退资的,给经营造成损失的,按现金计算进行赔偿。
3、债权转让:允许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债权。转让时其他投资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其它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本合同履行债权。未经投资人同意而自行转让的,按原始投资的______%赔偿。
第六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投资人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共有财产,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投资以后禁止投资人在出资期间发展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3、如投资人违反上述各禁止行为,违约方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并无条件退出,并同意放弃其在项目中的资产。
第七条 经营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经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 合同期满;
② 全体投资人同意终止本合同;
③ 公司因违反法律被迫停业。
2、合同终止后的事项:
①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八条 纠纷的解决对于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投资人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宾馆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酒店(以下简称"酒店")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酒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酒店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酒店名称:有限责任酒店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酒店是依照《酒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酒店,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酒店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酒店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酒店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酒店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酒店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酒店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酒店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酒店注册时使用,并用于酒店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酒店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酒店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酒店管理及职能分工
1,酒店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酒店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酒店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酒店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酒店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酒店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酒店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酒店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酒店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酒店职务的行为;
(4)酒店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酒店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酒店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酒店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酒店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酒店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酒店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酒店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酒店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酒店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酒店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酒店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酒店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酒店税后利润,在弥补酒店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酒店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酒店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酒店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酒店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酒店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酒店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酒店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酒店借款,该股东行为使酒店遭受损失而须向酒店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酒店有盈利,则酒店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酒店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酒店无盈利,则酒店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酒店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酒店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酒店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酒店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酒店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酒店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酒店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酒店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酒店未能如期成立或给酒店造成损失的,须向酒店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酒店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酒店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酒店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酒店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篇17:入股合作投资合同书
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
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订立本协议旨在为提供及时优先的生产服务,质量优异的产品和专业高效的国际贸易配套服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目的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时间双方的合作期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期满双方另行续约。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乙方对甲方下发的订单合同,应当仔细阅读,全面理解。
甲方负责人应和乙方采购人员详细沟通,对合同确认无误后,甲方应及时将订单合同盖章回传给乙方。
2、对乙方客户反馈回来的产品质量问题或产品改良要求,甲方必须严肃对待,及时拿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
对于乙方提出的建议,甲方必须认真参考,并主动配合乙方的监督。
3、对于乙方贴牌产品,甲方应主动配合乙方在贴牌产品的生产和出货环节的监督、验货等工作,如甲方对乙方的监督、验货工作拒不配合,甲方对出货产品的质量负全责,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从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角度出发,谨慎处理与客户的关系,乙方必须专人专项专业跟踪,高效处理。
2、乙方应根据客户的要求,向甲方下发内容清晰,要求明确的订单合同;在每次下发订单合同时,乙方采购人员应和甲方负责人详细沟通,直至甲方对合同确认无误,并将订单合同盖章确认回传。
3、对客户反馈回来的产品质量问题或产品改良要求,乙方必须和甲方充分沟通,并对甲方采取的措施有建议和监督的义务。
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第六条、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必须审慎对待并恪守双方制定的各种保密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除非已征得对方正式书面授权,不得随意使用或披露属于对方所有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收益分配该项目所得利润根据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_____%,乙方占股权分成_____%。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
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八条、违约责任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
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客户资源。
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第九条、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签约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技术投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住址:身份证号:乙方:住址:身份证号:鉴于甲方目前投资有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公司),已拥有相当规模的市场客户,管理团队的组建和运作已趋完善,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运作资金,经营运作状况良好;乙方具有____________________的技术秘密和诀窍;因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资金、乙方以技术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一事达成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一、项目公司概况
1、项目公司名称:
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3、项目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_________________,暂定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
4、项目公司具体设立事宜和前期筹办事项由甲方安排,相关费用计入公司开办费用。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二、各方出资
1、乙方同意以其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技术秘密和诀窍(以下简称技术)的独家使用权和乙方的长期劳务服务作为出资。
2、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现金,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____年出资完毕。由于乙方出资很难在法律和财务上予以评估,公司登记时仅以甲方作为唯一股东。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3、由于乙方出资仅为使用权,因此其作为技术股东仅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其中甲方___%、乙方___%),并不享有分配公司财产等其他财产性权利。乙方股权不得转让、质押等处分。公司每年在____月前对前________年度税后利润进行分配。如扩大业务运营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双方认可方可进行。
4、乙方移交给项目公司的上述技术资料必须是清晰、完整、可靠的。
(1)清晰:技术人员能够明确和掌握有关生产、调整、检验、控制的方式;
(2)完整:包含所有的生产环节和技术细节。
(3)可靠:真实准确,无重大错误和疏漏。
(4)项目公司可随时要求乙方补齐不足的资料,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___个工作日内提供。
5、乙方保证,技术在市场中具有极强的竞争力;在合同签署时,没有通过任何渠道将其持有的上述技术应用在其它企业的生产中,并且技术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个人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保证公司和甲方免受任何损失和索赔。
三、项目公司管理
1、甲方作为项目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和资本运作,主要负责根据乙方提供的图纸生产及和生产相关的工作如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的发运、产品的销售、财务管理、人事安排等。
2、乙方作为公司技术副总经理,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产品的定型及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各类技术性问题,协助销售人员的培训和提供相关产品的销售渠道;在做出合格样品后乙方应利用自己的经验积极推广,以帮助项目公司打开产品市场;乙方有权每月预支费用___元,但该薪酬将从乙方年终利润分红中予以扣除。
3、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项目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
4、甲方每季度向乙方公布一次公司财务账目。应乙方要求,甲方可随时提供项目公司财务账目查看。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乙方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提前___天解除本合同,但在手订单需履行完毕。
5、项目公司租用关联公司场地的,或者向其采购零部件、加工服务等,按照市场公允价值与项目公司结算。乙方对项目公司作价有异议的,双方将协商价格;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提前___天解除本合同,但在手订单需履行完毕。
6、乙方同意,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项目公司。所谓职务开发结果是指乙方在受聘项目公司期间,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究、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等。
四、保密与竞业禁止
1、双方均应对技术及项目公司的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其中乙方同意履行下述保密义务:
(1)将在工作中获取的任何信息视为保密信息,不得将其中任何信息用于与乙方接受项目公司聘用的工作以外的任何方面,不得向项目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除非该等信息的披露在法律要求、有关政府部门要求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
(2)所有由乙方制作并持有,或通过其他途径持有的有关项目公司业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它材料,均为项目公司的保密材料,项目公司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或交付项目公司,乙方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离职时,同意立即将所有上述文件或资料交付项目公司,并办妥有关手续。
2、乙方不得在双方合作期间利用其掌握的技术在其它与项目公司、关联企业从事竞争性业务的企业从事兼职工作或提供技术服务,或协助第三方与项目公司、关联企业所从事的公司业务进行竞争,也不唆使亲友及项目公司、关联企业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
五、合同终止
1、如合同非因乙方过错解除的,双方将在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就项目公司利润进行清算和分配。
2、在合同终止后,前述保密义务仍然有效。
3、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双方就项目公司利润进行清算和分配。
4、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的,乙方退出合作后,项目公司仍有权使用技术。
5、无论任何原因合同终止,乙方不得引诱项目公司、关联企业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等。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项目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项目公司的用途,造成项目公司损失而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万元,另一方可同时解除合同。
2、乙方入股技术在同行业中缺乏先进性或者可行性的,又或者乙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非经甲方同意停止技术研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___万元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按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其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其他的合同义务。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股东合作协议书公司成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股份转让给乙方,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
1、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___商务酒店甲方所占百分之____________股东转让金_______________万元整。甲方退出股东,不再拥有____________商务酒店的任何权利。
2、甲方将原始股东协议交还给乙方,同时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甲乙双方所签股东协议废除。
3、因甲乙双方合伙经营期间,甲方为隐名股东,对外经营均以乙方名义,故甲乙双方协议结束后,如出现甲方单方对外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篇20:标准公司投资合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达成投资合作协议,甲方向乙方 煤矿投资________万元,乙方按照甲方投资总额40%每年向甲方支付投资收益。
2.现甲方要求退出投资,乙方同意甲方退出。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退出煤矿投资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资共同信守。
4.甲方收到乙方的款项后,不再对煤矿享有任何权益,不承担任何煤矿的债务,亦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煤矿的生产经营活动。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