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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优秀7篇 规章制度是什么(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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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2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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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范个人举办的幼儿园的管理,指导民办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镇幼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办园的管理 民办园实行统一管理。一是要加强对已办证民办园的规范管理;二是要把好民办园申办的初审关;三是加强对无证的非法园摸底排查并进行坚决打击、取缔。各民办园应自觉接受中心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

二、民办园的园长、教师、保育员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更新幼教知识,提高自身水平和能力。自觉接受各类人员培训。各类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资格,按规定时间应达到基本的要求。

三、民办园应每年接受一次中心校和县教育局的年检,根据年检结果,给予晋升或降级。

四、民办园的内部管理。

1、民办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由举办者任命或聘任,也可由举办者担当,报教育局备案。园长在教育部门的领导下,依照有关规定负责领导全园工作。

2、民办园应制订学年度工作计划,定期部署、总结和报告工作。每学年度末应向中心校报告工作。重要事项应随时报告。

3、民办园应接受中心校、学前教育股、教育局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4、民办园要建立相应的档案。要建立工作人员花名册、幼儿花名册和其它统计表册,每学期向中心校报送一次统计表。

5、要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教学工作制度、活动制度、安全制度、卫生制度、财务制度、家长会议制度、工作人员每年健康检查制度等制度的建设,并严格执行。

五、民办园应突出抓好安全管理。要经常检查园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发现园舍和玩具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严禁用三轮车、农用车接送幼儿上下学。民办园要每日填好安全运行记载表,一日一查,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民办园每月要填好安全隐患排查表上交中心校,中心校与民办园、民办园于各教师和工作人员要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并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六、民办园要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发生食物中毒、流行病流行时,举办者要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中心校和卫生部门。民办园每学期至少组织家长学习1—2次的食品及传染病知识,要留有纸质材料和过程性材料供中心校检查。

七、民办园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必上“安全第一课”,学期结束要上假期安全课。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和自救能力。

八、民办园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行体、德、智、美诸方面发展的教育,促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其涉及的内容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各领域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等方面的发展。

九、民办园应充分尊重教育规律,积极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十、民办园要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根据有关规定,规范办园行为,自觉接受县教育局和中心校的指导、管理、监督和评估。

十一、设置民办园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民办园的申报和设立必须符合布局的需要。

(二)有固定安全的园舍。

1、民办园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环境无污染,无严重噪音,园舍坚固、安全、适用。儿童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与其他建筑物相连的必须有独立的出入口或疏散通道。民办园的园舍必须经过房屋

鉴定部门为安全屋。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4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9.2平方米。

2、有幼儿活动室。确保每班一间,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要通风、干燥、光线充足。

3、有与民办园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所,场地平整、安全、适用。人均不低于4平方米。民办园的所有园舍和活动场所都必须设置围墙和安全栅栏。

4、有与民办园相适应的寝室、教师办公室、厨房和其它辅助用房。

5、有供幼儿洗手的流动水源设备和适应幼儿使用的厕所或便具。 6 、有符合标准、安全的桌椅和睡床,并做到一人一位,

(三)有必要的基本设施。

1、每个幼儿配备两巾一杯,有幼儿饮水用的流动盛水装置,并有幼儿的餐具、毛巾、茶具等消毒用的设施。

2、有钢琴(风琴、电子琴)、电视机、录音机、VCD以及各类教学磁带、碟片等进行教育活动的基本设备。

3、有1—2套以上大型户外活动玩具和人均2—4件供儿童游戏的各种玩具(包括桌面玩具和自制玩具)及存放柜。

4、有供幼儿阅读的图书,人均10册以上,并有开放式的图书架。民办园的教具、玩具、图书等有教育意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桌面玩具要做到经常清洗。民办园应配备消防设备。

(四)有合格的师资。

1、民办园根据规模情况应设置圆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医务保健员、财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2、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守,身体健康。

3、民办园圆长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民办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目前暂时不具备资格的,通过培训,两年内必须达到相应的资格。

4、民办园的教师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幼儿专业)毕业程度,或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在圆教师,目前不具备教师和学历资格的,三年内要经过培训全部取得相应资格。

5、民办园的保育员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水平,并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未经职业培训的,两年内必须接受至少一次职业培训。

6、民办园的医务保健员要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200人以上的民办园应配有专职或兼职医生,200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员。

7、民办园的教师、工作人员与幼儿的配编比例一般为1:7。民办园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书。不健康者,有传染病、精神病者不得从事幼儿教育管理工作。有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但已经治愈的,必须有主治医院出具有效证明,方可从事幼教工作。

8、举办者应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并按时发放。

洛源镇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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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轮滑俱乐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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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体育俱乐部名称:xx县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第二条:俱乐部是利用学校现有的体育场管、体育设施、体育人才等社会体育资源,建立起来的一种新型的社会化青少年体育组织。

第三条:俱乐部具有社会公益性特征,是广泛开展社会化青少年体育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俱乐部的任务是: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爱好和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增强青少年体质,并向其传授体育运动技能,发现、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

第五条:体育俱乐部是社团组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xx省体育局的有关政策,遵守体育法及体育竞赛的各项规定。

第六条:俱乐部日常管理工作由xx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负责,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接受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七条:俱乐部总部地址:xx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第二章:活动范围

第八条:俱乐部根据互助互和,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俱乐部活动。

(一)俱乐部依据中心、周边学校场地条件和青少年学生的需要开展乒乓球、排球、足球、田径、篮球、武术、艺术体操、体育舞蹈、羽毛球、瑜珈、跆拳套等体育活动。根据条件逐步扩展体育运动项目。

(二)负责培训各类体育运动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开展体育咨询,交流和组织体育竞赛等活动。

(三)开展体育器材、体育服装的销售、技术服务等项目,为俱乐部增加活动经费。

(四)组织会员参加全国、省、市、县一级体育比赛,选拔和推荐优秀体育人才。

(五)、完成有关部门委托的体育活动任务。

第三章:会 员

第九条:俱乐部实行“会员制”管理方法,吸收学校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入会。

第十条:申请加入俱乐部会员条件:

(一)积极参加体育活动,遵守俱乐部章程,自愿申请或会员推荐,并填写会员登记表,由俱乐部批准并发放会员证,才能成为俱乐部正式会员。

(二)省、市属学校、以及其他学校,同意本俱乐部章程均可以申请加入该俱乐部,成为俱乐部团体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俱乐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活动。

(三)可获得俱乐部活动优惠。

(四)入会自由,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维护俱乐部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支持并参加俱乐部工作,完成俱乐部交给的任务。

(四)支持会员工作,协助搞好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向俱乐部提供资料,反映情况。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俱乐部常设机构为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

第十四条:办公室职责:

(一)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二)向会员代表报告工作情况。

(三)制定内部各项报告工作情况。

(四)代表俱乐部签署有关文件。

(五)协调各团体会员单位工作。

(六)制定年度计划,并上报实施。

(七)处理日常事务。

第五章:俱乐部的法人代表

第十五条 俱乐部主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俱乐部签署有关文件,行使法律、法规和俱乐部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章:俱乐部体育指导员

第十六条 体育指导员应热爱青少年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文化修养,掌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方法。

第十七条 俱乐部对体育指导员实行聘任制,结合工作量给以适当补助。

第七章: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

第十八条:体育俱乐部经费来源:

(一)省、市体委扶持资金。

(二)会费收入。

(三)社会赞助。

(四)俱乐部培训、活动收入。

(五)俱乐部经营收入。

第十九条:俱乐部资金使用

(一)、维修场馆设施、添置器材设备。

(二)、俱乐部形象宣传。

(三)、开展培训、训练、比赛、业务交流等。

(四)、俱乐部工作人员、体育指导员补贴。

(五)、俱乐部办公活动经费及其他开支。

第二十条 俱乐部资金管理

(一)、建立俱乐部专用银行账号,保证专款专用,不得侵占和挪用。

(二)、俱乐部资金独立核算,单独建立账目。

(三)、接受主管部门的审核检查。

第八章 俱乐部活动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活动要求

(一)、保证青少年学生会员每周2-3次的俱乐部体育活动。

(二)、节假日积极组织有益的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和交流培训活动。

(三)、俱乐部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活动。

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二条 对在俱乐部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体育指导员、工作人员、会员给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章程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以批评、警告、除名等处分。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俱乐部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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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校规章制度汇编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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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

学校党政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

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

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党委工作规则

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部会议制度

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处级干部请假制度的规定

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信访工作制度

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保密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保密工作制度

9. 校园群体性突发事件紧急预案

1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公章使用规则(修订稿)

1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行政公文处理的若干规定(修订稿)

1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统计工作暂行条例(修订稿)

1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试行)

1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1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忠诠-尔纯”思想政治教育奖(二期)章程

1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师师德公约(试行)

1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18. 我院参加评选上海市教育系统文明组室和文明岗的方法

19. 校园文明“十无”规定

2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章程章程

21.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22. 关于开展基层文明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23. 关于开展文明寝室评选活动的意见

24. 关于依托东方讲坛构建我院思政教育新平台的实施意见

2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学校宣传舆论环境管理的若干意见

26.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宣传舆论管理的若干规定

2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学校网络宣传工作的若干意见

2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实施意见

2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实施意见

3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工会职工休息修养若干规定

3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爱心帮困资金”管理办法

3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特困教职工补助条例

3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3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规定

3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工会工作条例

3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工会“教工小家”考核评比实施办法

3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行政监察工作实施条例(试行)

3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

39. 关于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

4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规定

4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堕落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教学工作

42. 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43. 学分制实施细则

44. 学年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45. 关于优秀学生再选专业的实施办法

46. 学生选课管理办法

47. 关于公共选修课开设和修读的规定

48. “大学英语”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49. 学生修读体育课程的规定

50. 关于开设预科学分必修课程的暂行规定

51. 专升本教学管理办法

52. 中外合作办学教学管理办法

53. 第二专业(含辅修专业)教学管理规定

54. 授予本科生学士学位的规定

55. 关于提前毕业或延缓毕业的规定

56. 关于证书发放的规定

57. 考试(查)工作若干规定

58. 关于考场纪律、违纪认定和处分的规定

59. 本科专业管理若干规定

60. 专业建设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61. 关于本科新设置专业检查工作的若干意见

62. 人才培养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63. 校级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

64. 课程建设实施办法

65. 双语教学管理规定

66. 多媒体教学管理办法

67. 试题库建设的原则意见

68. 教材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69. 教学实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70. 关于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

71. 实验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72. 课程设计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73. 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74.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75. 大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76. 实验室工作规程

77. 关于实验室开放的若干意见

78. 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79. 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管理办法

80. 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考核办法

81. 关于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82. 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83.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84. 校内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85.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86. 教学组织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87. 教学工作分级管理职责

88. 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办法

89.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人员为本科生上课的若干规定

90. 领导及管理干部听课(看课)制度

91. 教学督导工作实施规则

92. 学生信息员工作细则

93. 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

94. 综合性、设计性与创新性实验项目设置与验收评价实施办法

95. 教材质量评估办法

96. 教案、讲稿编写基本要求

97. 期末试卷抽查、评审办法

98. 教学文档、教学资料保存类别及期限规定

99. 关于院(系)、部试卷存档的规定

100.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的规定

10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非学历教育和培训办班管理办法

102.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10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组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

10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及结算办法(试行

10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的规定(试行)

10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规则(试行)

10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实施办法(试行)

108. 关于调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要求的通知

109. 高教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110. 高教研究项目立项合同

111. 关于高教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使用的若干规定

112. 迎评促建工作规则

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

11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科研计划管理办法

11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11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科技服务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11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管理办法

11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11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119. 上海应用技术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院管理办法

12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12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发展基金校重点项目申报说明

12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办法

12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12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科技奖励办法

12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

12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术交流工作管理办法

12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研究机构管理办法

12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贵重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管理和收费使用办法

12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科技工作两级管理实施细则

人事工作

13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培训暂行规定

13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师职务聘任实施暂行办法

13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中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的实施办法(试行)

13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新进教师担任学生政治辅导员的实施办法(试行)

13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引进人才的若干规定

13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加强教风建设,全面提高师资队伍素质的意见

13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骨干教师出国进修实施细则

13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骨干教师出国进修的补充意见

13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业务进修的实施意见

13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新进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和考核办法

14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引进工程技术人员充实我院教师队伍的规定

14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工作制度

14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职工请假制度(修订稿)

14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

14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待岗人员暂行办法

14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人事调配工作的暂行规定

14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新进人员用工制度以及合同(聘约)签订的若干规定(试行)

14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我院全员实施聘用合同制的通知

14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两级管理的部门文件制定和执行的指导意见(试行)

14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实行两级管理的通知

15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对新进教师实行教学工作量补贴的暂行办法

15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双肩挑”人员的若干意见

15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百人培育工程”实施的办法(试行)

15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外聘教授的暂行办法(试行)

15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印发《2019-2019年校本部岗位聘任办法》的通知

15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实施2019年-2019年校本部各类岗位聘任的通知

15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我院加班、值班及费用支付的暂行规定

15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加班、值班、中、夜班津贴标准计算方法的通知

15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初审及享受待遇期工资、岗位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15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实行“工作出勤补贴”的实施办法

16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执行有关特定岗位津贴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16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幼儿托费报销的有关规定(试行)

16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职工家属医疗补贴办法的暂行规定

16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二OO二年一月一日以来首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工资和学院岗位津贴调整办法的规定

16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正、副主任科员岗位设置及聘任的管理执行规定

16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技术工人等级申报考核及岗位聘任办法的实施意见

16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我院高级专家延期退休的若干规定

16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我院执行退休制度、办理退休手续的规定(试行)

16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返聘人员聘用暂行规定

16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教师租用房补贴办法

17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外聘兼课教师课时津贴标准的意见

图书、档案工作

17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图书馆的管理规定

17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档案馆档案借阅制度

17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部门文件材料预立卷工作制度

17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文书立卷归档工作注意事项

17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兼职档案员职责

17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各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责

17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档案的管理制度

资产与设备管理工作

17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物资采购工作管理条例

17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学院房屋、土地使用的管理办法

18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教学场所使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

18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学院空闲房屋、教室、仪器设备借用缴费标准

18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的管理方法

18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贵重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管理和收费方法

18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进口仪器设备的管理方法

18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接受捐赠仪器设备管理方法

18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仪器设备损坏赔偿方法

18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仪器设备处置管理方法

18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条例

18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固定资产二级管理实施细则

19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家具管理方法

19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低值物品管理方法

19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化学危险品管理方法

19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规定

19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仓库化学危险品发放办法通知

学生工作

195. 学生违纪违规处罚条例

196. 优秀毕业生评选暂行办法

197. 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

198. 学生帮困助学实施办法

199.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条例

200. 关于学生帮困奖学金评定办法

201.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202. 关于学生证和校徽管理的规定

203.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204. 关于学生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探亲、定居手续的规定

20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医疗保险的管理办法

206. 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20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实施细则

208. 关于新生入学教育的安排

209. 学生行为准则

21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

211. 关于“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比办法

212. “励志”帮困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

213. 詹守成奖学金基金会章程

214. “中企建设”奖学金评定条例

215. 关于“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办法

216.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217. 校“优秀团支部”评选办法

21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21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社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草案)

22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221.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补充方案)

22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总队章程

22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22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办法

22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操作办法(草案)

22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校 “优秀社员”、“优秀社长”、“星级社团”的评选方法

国际交流工作

22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因公短期出国(境)的规定

22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教职工因公出国(境)进修的规定

22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邀请短期外籍专家的规定

23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选派交流学生的规定

23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来院交流学生管理的规定(试行)

23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聘请长期外籍专家的规定

23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中外合作专业学生第四学年出国学习的规定

23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

财务、审计工作

235. 关于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

236. 财务管理体制

237. 财务管理规定

238. 院办企业财务管理原则及方法

239. 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240. 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241. 收费管理办法

242. 固定资产有关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

243. 财务报销的规定

244. 财务会计稽核制度(试行)

245. 关于加强财经管理的若干具体规定(试行)

24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247. 发票收据的管理办法(试行)

24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内部审计工作条例(试行)

24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

25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各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的暂行规定(修订稿)

25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实施办法(修订稿)

25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

25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实施细则

25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

25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建设、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修订稿)

25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固定资产审计实施办法(修订稿)

后勤、基建工作

257. 学院电网及用电管理细则

258. 学院水网及用水管理细则

259. 基本建设项目招标制度

260. 基本建设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制度

261. 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制度

262. 基本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263. 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校园网络及综合治理工作

26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各级校务网站建设与管理基本规范

265. 校园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266. 计算机校园网络用户守则

267.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网络主页栏目及信息发布办法

26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园网管理办法

269. 保卫工作制度(校领导、院(系)、处、室、馆、校卫队及其要害部门安全保卫责任制度)

270. 安全保卫值班制度

271. 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报告制度

272. 机动车辆与交通安全的规定

273. 校园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27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防火安全制度

27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大型公众临时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其它工作

276. 校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77. 产业重大事项报告规定

27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试行)

279. 关于我院退休人员共享费发放的办法(试行)

2019年度继续执行该汇编中的若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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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1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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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工作,以降低采购成本,加强公司的物资管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采购制度。

二、范围:公司职能部门及所属各项目部需要进行采购的采购项目。

三、采购分类:零星采购、大宗采购。

一)零星采购:

1、各项目部所需物品,由办公室主任进行市场询价,经事业中心初审,报总经理审批;

2、总部办公室所需物品,由办公室主任进行市场询价,经行政部初审,报总经理审批。

二)大宗采购:

1、电子类由办公室主任进行市场询价,经工程部初审,最后报总经理审批;

2、非电子类由办公室主任进行市场询价,经事业中心初审,最后报总经理审批。

四、审批流程

请购人制单→请购部门负责人签字→事业中心或工程部审查采购必要性→办公室主任询价、供应商选定→事业中心或工程部审查→→总经理签字→采购员按要求购买。

五、询价工作

一)办公室主任在接到各部门的请购单,检查请购单上审批手续是否完善后,即进行询价工作。

二)对于公司总经理指示要求集团其它公司共同参与询价的,办公室主任应将请购单复印件送达到其它公司相关部门。

三)办公室主任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询价工作,在请购单的附页上注明操作结果,含以下内容:备选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相关价格、规格、付款条件和售后服务等。并递交给事业中心或工程部确认。

四)事业中心或工程部在接到办公室主任上交的询价结果后,应积极认真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在收到的请购单附件上注明操作结果,汇报至总经理审批。

六、询价时限

一般物品的询价和选择供应商工作正常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大宗物品最迟应在十天之内完成。

七、供应商筛选确定

一)办公室主任通过公开透明的评选过程通过比较三家以上供应商,报事业中心或工程部审查,总经理确定后,选一家供应商为长期主供应商。同时应保存选定供应商评选记录,公司备案抽查。

一)采购评选由事业中心或工程部综合评定。

1、最初比较:比较过程记录须含以下内容:相互比较三家以上(含三家)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价格、质量、服务等几方面相互比较的优、劣势。选择结论。

2、对选定主供应商的综合评述。

3、事业中心或工程部对选定供应商的意见上报总经理。

4、每季度对主供应商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进行一次总结评定,并对是否更换做出结论。

5、每季度重新进行一次选定主供应商过程记录。

6、以上所有评选记录须保存三年以上。

八、物品采购

一)供应商选定后,办公室主任安排采购员具体进行采购操作,需要其它部门配合时,其它部门应给与积极协助。

二)大宗采购要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三)合同内容须提交事业中心或工程部及财务部共同核定,并报总经理审批。

四)对有售后保修义务的应收取一定的质保金,质保金期限应与产品保修期相同。

五)经核定后的合同须由事业中心或工程部签订。

九、入库程序

一)物资验收工作由仓库保管、采购人员同时参与(仓库保管负责验收数量与质量)。专业物资验收应由相关使用部门专业人员负责检查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律不予验收。

二)验收完毕后仓库保管及参与验收人员在单据上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仓库管理开具入库单。

十、报销程序

一)零星采购的报销:

1、采购员应持《请购单》或《采购计划清单》、《购物发票(或单据)》到公司财务部门报销;

2、报销费用时,发票(或单据)上须有经手人、相关验收人员、办公室主任签字,事业中心或工程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意见。

二)大宗采购的付款:

采购员将大宗采购审批单、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准备齐全,发票(或单据)上须有经手人、相关验收人员、办公室主任签字,经事业中心或工程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公司行政部对采购工作享有例行及专项检查权力。

十一、工作要求

一)日常零星采购,未按零星采购流程进行采购的,公司财务一律不予报销,由当事人自行负责。若财务不按规定给予报销的,由公司财务当事人负责。

二)物资采购量要从实际所需出发核定数量,如随意定量,造成定量与实际不符的,出现采购量过大造成物资压库,视情节轻重考核当事人。

三)大宗采购应由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进行定购。未经总经理批准,擅自定购的,当事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特殊情况,须先电话汇报,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附则: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由签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深圳市冠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11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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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档案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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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原始档案是指员工的正式人事资料。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员工,其原始资料由本企业调入、保管。

2、凡本企业录用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员工,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按本企业调档要求,将本人档案调至人资行政部。因特殊情况不能再指定期限内完成调档手续的,本人须向人资行政部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材料,未经批准不调档者或逾期未调档者企业有权与期解除劳动合同。

3、原始人事档案资料的验收、补充、鉴别、归档和保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

4、查阅原始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1)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前必须填写《查阅员工人事档案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统一办理,其它任何部门无权查阅员工原始档案。

(2)查阅员工原始人事档案所获资料,由人资行政部统一保存或使用后统一销毁。

(3)员工存档卡由人资行政部负责统一保管,员工离职办理完毕各种手续后,退回本人或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办理原始档案调出手续。

(4)非本企业人员查阅原始档案,原则上不予办理,政府职能部门如查阅员工原始人事的档案,按原始人事档案查阅审批程序,人资行政部协调办理。

(5)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期间,如有些情况需存入其原始人事档案中,需填写《员工原始人事档案补充资料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资行政部办理。

5、员工业绩、培训档案:

员工业绩、培训档案是自员工上岗之日起建立的档案资料,包括员工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各种培训及对员工评价、考核等。

(1)人资行政部负责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日常管理。

(2)员工培训、业绩档案实行分级管理。部门主管级以上的员工档案单由人资行政部部长或其指定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培训、业绩档由人事文员管理。

(3)部门部长可以调阅本部门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

(4)员工培训、业绩档案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记入员工的人事档案。

(5)员工离职后,员工的培训、业绩档案由人资行政部留存作为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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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火锅店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员工手册,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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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忠于职守,服从上级安排和调度,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员工须知

第一条:所有员工必须穿着公司岗位统一制服及配戴员工牌。

第二条:员工离职时必须将员工牌、所用或保管的企业资料文件如数交回;相关工作用具交回办公室,方可办理手续。

第三条:员工牌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办公室补领,补领时交纳规定之罚款;属自然损耗者,则以旧换新。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由指定的员工专用通道进出。

第五条:任何员工不得携带公司物品离开,若有必要携带须有盖章的出门条。

第六条: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用餐,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秩序,爱护餐厅内设施,若有损坏将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员工应按自己饭量盛饭菜,注意节约,避免浪费。外来人员不得在员工餐厅用餐。

三、工作纪律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除规定的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请假获准外,均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调班须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上班时间做好本职岗位工作,下班后非工作需要不准在餐厅内逗留。

第二条: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不准串岗,不得私自换班。

第三条: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打卡,不得托人代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

第四条:工作时间不得吃零食、偷闲、打瞌睡、集众聊天、唱歌、吹口哨、打私人电话、饮酒、不得当着客人喝水、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不准干私活。

第五条:对客服务时,员工一律讲普通话。

第六条:除公司另有规定外,员工一律不得使用客用物品及设施。

第七条:上班期间,员工严禁在餐厅内抽烟。

第八条:严禁偷盗或者以借用名誉将公物带回家和送给他人使用。 第九条:不能在工作场所喊叫,争吵,奔跑,以免惊扰客人。不得粗言秽语,不得讥讽客人,不得与宾客争辩或不理睬顾客,不得交头接耳和品评客人。绝对禁止与客人争吵辱骂甚至殴打客人,遇到问题若不能处理应及时上报部门领导。

第十条: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一条:各级员工应服从工作安排,对所承担的工作应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每日应办事务必当日办清,如不能办妥应加班赶办。如有紧急事务需加班,主管人员通知时不得无故推委。

第十二条:上班前自检及相互检查仪容仪表,保持精神情绪愉快。 第十三条:不能在工作时间特别是客人面前埋怨领导及公司。 第十四条:不能对着客人及食品打喷嚏,咳嗽。

第十五条:员工应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制品用料,各区域责任人按时开关相应水电。

四、仪容仪表

第一条:除公司另有规定外,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工作服,保持仪表端庄、整洁。

具体要求是:

1、头发:员工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员工头发以前不过眉、发脚不盖过耳部及后衣领为适度;女员工要求发不过肩,除短发外,均需用发夹盘起,不得染怪异发色,梳怪异发型。

2、指甲:指甲应保持清洁,注意经常修剪,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染指甲。

3、胡子;男员工不得留胡子。

4、口腔:保持口腔清洁,无异味,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的食品。

5、女员工保持淡雅清妆,不得浓妆艳抹,不得使用香水,上班时严禁戴手链和戒指(结婚戒指除外)。

6、领带:不得有破损或歪斜、松弛,应保持整洁并熨烫平整。

7、鞋子: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响底的鞋。

第二条:在工作场所,要面带微笑,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要礼貌待客。

第三条:在开会或出席其他正式场合时,应尽量坐端正,把腿平行放好,离开时,应将椅子放回至原来的位置。

五、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与同事和客人相遇时,应点头行礼问好。

第二条:工作时间进入办公室或客人包间,应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后再进入,进入后,若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侯,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

第三条:在通道、走廊里正面遇到顾客或同事要礼让,不能抢行,并礼貌地向顾客或同事问好。

第四条:同事之间,不可敲击或拍打对方身体,不可以使用一些无礼的称呼招呼同事。

第五条: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宠物进入工作区域。 第六条:各部门之间、同事之间应相互配合,真诚协作。

第七条:员工必须忠实诚信,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帐目,虚报费用。 第八条:不得诬陷他人,搬弄是非。

第九条:同事之间要互助、互敬、互爱,要和睦相处,要谦让、勤勉,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他人打击报复。

第十条: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己,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和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第十一条: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未经批准,任何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有关企业的相关资料,(包括专业技术,经营方针政策,营业收入等)。

第十二条:不做任何有损公司名誉的事。 第十三条:不得向顾客索要任何馈赠或财物。

第十四条: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文件、帐簿、表册及函件。

第十五条:严禁撕毁餐厅张贴的各类公告,严禁在公司的公告栏和宣传栏上乱涂乱画或私自张贴物品。

第十六条:员工应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不得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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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服装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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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应该按时上班,上班时间衣着整洁。

二、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

三、作业时间谢绝探访,不做与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工作之事。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四、未经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五、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上。

六、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七、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八、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时,及时向车间主任报告,经车间主任确认后,方可再行按要求进行。

九、作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彻离作业现场。

十、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做到文明生产。

十一、车间所用器具、物料等,用完及时归位,按指定地点放好;

十二、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

十三、坚持每天对运转设备、工作现场和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十四、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十五、必须如实做好车间生产记录;业和违章指挥,应当予以拒绝。

十六、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十七、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十八、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十九、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

二十、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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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食堂,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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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餐厅是学生进餐的场所,保持餐厅的环境清洁、卫生,是保证学生正常进餐和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油污,墙面、屋顶无蛛网,桌子、板凳无油污、灰尘等。

二、餐厅由食堂管理人员指定责任心强,工作负责的同志负责打扫餐厅的清洁卫生。

三、餐厅清洁卫生在每餐前后都要进行打扫,保证学生在进餐时,餐厅干净卫生。

四、完善灭蝇、灭鼠、灭蟑螂、灭蚊设施,做好防四害工作。

五、引导学生文明就餐,进餐时不争抢拥挤,不大声喧哗,不要面对同学或桌上的食物咳嗽、打喷嚏,防止飞沫唾液传播疾病。

六、餐厅要安排管理人员或值周老师值班,维护餐厅正常秩序,保证餐厅的清洁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和纸屑,不要乱倒残留的食物和废弃物。

七、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餐厅的清洁卫生,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每天至少检查一次餐厅的卫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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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领导,部长,个人,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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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五、公司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保密。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公司党委、行政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九、公司党委、行政及纪委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组织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一次。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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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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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美发、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其场所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场所卫生管理负全面责任。场所内可设置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人员和场所卫生管理的具体工作。

1、每天营业之前,必须打扫、清洁地面、桌椅、门窗、墙角及工作的灰尘和蜘蛛网,物品摆放整齐、到位,场所内环境干净、整洁、舒适、明亮。

2、每天营业之中,工作场所及所有的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物品使用后及时归位,地面、桌椅及工作台上有多余的物品随时清理。

3、每天营业之后,必须对地面、工作台进行打扫、清洁、消毒,去除灰尘、污物,及时处理废弃物。同时,用品用具进行分类清洁、消毒。

4、美容美发、场所的通风设施应完备,空气流向合理,保持室内、卫生间、地板无异味。

5、场所内应配有数量充足的毛巾(面巾)等公共用品用具,其配备的数量应当满足消毒周转的要求。

6、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当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每年年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从业人员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疾病者,治愈之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7、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勤剪发、勤修甲、勤洗澡、勤换衣。工作时应着专用工作服装,着装保持整洁。

8、从业人员不宜在工作区域内食、宿,不宜在工作场所摆放私人物品。

美容美发院常规消毒步骤及注意事项:

(1)常规消毒步骤:

①用肥皂与热水彻底清洁工具。

②用清水把工具上的残留肥皂冲洗干净。

③将工具浸入杀菌液中,浸入时间请参考表4—1美容院使用的杀菌剂名称形态强度浸泡时间酒精的液体70%溶液10分钟以上新洁尔灭液体10分钟以上

④取出工具,用清水冲洗后用干净的毛巾擦。

⑤将消毒果的工具分别用塑胶套包起来,并放入消毒柜中备用,对美容院地板、抽水马桶消毒,可使用一般家用消毒品。

(2)使用消毒剂剂杀菌剂的注意事项:

①工作前必须先洗手并做消毒。

②工作场地以及所有使用的工具都要保持清洁与卫生。

③东西要放好,避免意外溢出或打破。

④工作完毕后,用过的工具及工作场地必须彻底清洁与消毒。

⑤为了避免传染,从容器中取物时不可用手拿。可用镊子取,没用完的产品绝对不可再放入罐内。

⑥消毒剂及杀菌剂必须封好放在安全的地方,同时贴上标签,不要和其他瓶子弄混。

⑦使用杀菌剂时最好戴上橡皮套,并注意通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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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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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省属驻昌和外地进昌各类建筑业企业。所称的进昌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范围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具体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管理工作。

第四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进入本市参加建设市场活动,应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到市建委办理进昌登记手续。

第五条 进昌办理登记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后归还):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在昌负责人的委托书,企业在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具有专业资格的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含社会保险凭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外省企业应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出介绍信,省内企业应提供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介绍信;

(四)由企业所在地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二年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所列举行为的证明,以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的证明;

(五)企业参加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技术、质量、安全、经济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主要技术工种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管理人员等总人数不少于15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限二级以上,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以及社会保险证明;

第六条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设立分公司的,在昌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总承包企业不小于200平方米,各专业企业不小于100平方米,并办理在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开立银行帐户及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七条进昌建筑业企业具备了第五条、第六条所列条件的,可向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直属、省属驻昌和本市各类施工企业凭资质证书副本,可到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进昌建筑业企业不设分公司的不发《诚信管理手册》。

第八条《诚信管理手册》是本市和驻昌、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合法承接工程的信用档案,记录企业及项目经理在昌的业绩和奖惩情况。持《诚信管理手册》可参加本市所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持《诚信管理手册》参加招投标时,加入3分诚信分值;有违反建筑市场行为,被处以不良行为记录的每次扣2分,扣分分值可累加(不良行为记录当年有效,不跨年度)。

第九条领取了《诚信管理手册》的建筑业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和法人代表、资质等级、指定在昌负责人等,应从变更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市建委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 国(境)外施工企业进昌施工按照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建筑业企业在昌承接工程后,应组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与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第十二条 建筑业企业应定期按要求向市建委和市统计局报送建筑业企业各类报表。

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应遵守国家、江西省及本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管理、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 、法规和规章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收回《诚信管理手册》的处理:

(一)在昌无固定的办公场所,驻昌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实际到位情况与进昌登记的资料不相符的;

(二)企业管理不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不健全,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设置与施工工程规模程度不相适应,以及项目管理人员长期不在施工现场(经3次以上检查均不在施工现场的视为长期不在施工现场),技术工种和劳务作业人员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从业资格证书上岗的;

(三)总承包企业和专业分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或未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的;

(四)出租、涂改、伪造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诚信管理手册》的,以及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使用《诚信管理手册》的;

(五)不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的;

(六)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克扣或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

(七)不按规定上报各类报表的;

(八)在昌施工期间发生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或质量安全等级事故的;

(九)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

第十五条 市建委对所持《诚信管理手册》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年度检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进昌建筑业企业应根据当年的年度检查通知进行年度检查申报,填写年度检查报表,提交《诚信管理手册》,交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昌分公司《企业非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二)外省外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昌设有办事处的,该地企业将申报资料提交到驻昌办事处,由驻昌办事处统一将年检资料交市建委;无驻昌办事处的企业将申报资料直接报市建委。

(三)对年度检查资料齐全的企业,市建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年度检查结论,记录在《诚信管理手册》年度检查记录栏内。

第十六条年度检查的内容是: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施工条件是否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是否与其在昌施工承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是否存在着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年度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第十七条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的施工条件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且与其在昌施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在过去一年中没有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经批评教育后已整改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建委收回其《诚信管理手册》,在两年内市建委不再发给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在此后的两年内参加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时,每次扣4分。

1、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2、连续两年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

第十九条年检时间为自下发年检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特殊情况企业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年度检查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其《诚信管理手册》自行失效。

第二十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遗失《诚信管理手册》,应在本市登报声明作废后,重新补发。

第二十一条 企业终止在昌承接工程,应到市建委办理离昌手续,同时上缴《诚信管理手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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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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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资的验收

1、物资入库(进场)应及时验收,认真填写“物资入库验收单”。

2、验收工作应对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逐项进行。

3、大宗物资的验收,实行三级验收制度:由仓库人员、技术人员和项目部共同进行。

4、主要物资的入库验收应具备合格证和材质证书。

5、不合格物资应拒绝入库,并通知有关人员联系退换。

(二)物资的保管

1、对库存物质应采用标识、标记、标牌等方法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2、及时做好建账、立卡、存放、保管等工作。

3、及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湿等工作。

4、做好物资盘点工作,做到月清月结,确保帐、卡、物、相符。

(三)物资的发放

1、物资发放应根据生产的需要,及时、认真、准确。

2、项目部领用消耗材料时,必须持各主管技术员签发的领料单,注明材料的数量及规格,仓库要按各项目部建立其领用、发放台帐。

3、出库物资要按照“先进先出,易损先发的原则,先发旧料后发新料,先发零料后发整料。”不再使用的工机具应及时清点入库,做好回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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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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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不断改善全村的环境卫生条件,维护环境整洁有序,保护村民(包括外来人员)身体健康,创造我村“两个礼貌”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特制定《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村规民约制度:

制定《村关于卫生管理工作的规定》,必要时制定专项实施办法。所有规定,都要发至辖区内的每个村民户(包括外来住户)、企业、单位。

二、卫生管理队伍出勤制度:

1、卫生清运队、花草管理员每月出勤不少于28日,每日出勤时间不少于5-6小时。除休息日以外,每日上、下午均安排出勤。休息时间安排在每星期日、“五〃一”节、国庆节、元旦及民间传统大节日的下午。每次休息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天。

2、公厕管理员对公共厕所全日保洁。

3、消毒组每月一次进行消毒工作。

4、卫生督导队每旬一次进行督导工作。

5、小学生“小雷锋”宣传队适时开展卫生管理宣传工作。

三、卫生清运队工作区域轮换制度:

3支卫生清运队实行工作区域轮换制。古城区和新村区清运队每半年轮换一次,工业区队每年轮换一次。轮换交接班之前,对原工作区域进行互相检查,保证不留卫生死角。

四、环境消毒制度:

每月一次全村环境进行卫生消毒。

五、收费制度:

凡居住本村的人员、单位,都应交纳垃圾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的交纳标准和方式由村民会议讨论制定。所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全部用于村环境卫生管理。收支状况按期在村务公开栏公布。

六、费用补贴制度:

对卫生清运队的工具费,公厕管理员、花草管理员、消毒人员工资、督导队茶水费、所有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具费用实行固定补贴。

七、奖惩制度:

每年评选先进卫生队伍和先进个人;评选“清洁卫生户”并予以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规定的人进行批评直至必要的经济处罚。

八、会议制度:

每个月最后一天的下午为卫生清运队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卫生管理人员会议。村“两委”成员最少1人参加会议。

九、卫生督导制度:

老协卫生督导队每月三次对全村卫生工作进行督导。督导队的任务:一督导村民遵守卫生管理规定状况,二督导各卫生管理队伍工作任务完成状况,三督导村“两委”卫生管理工作的开展状况。

村委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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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酒店员工手册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员工手册,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酒店,营业员,职员,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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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人事资料

员工须将以下个人变更事项报知人事部门:

1、 更改居住地址和电话号码;

2、 婚姻状况;

3、 家庭人员变更;

二、 个人仪表

员工应在工作中保持衣着整洁。男性员工不可留须,头发应常修剪,发脚长度以不盖及耳部与衣领为宜。女员工之发型与化妆保持清雅。酒店女员工饰物限于手表、一枚订婚戒或结婚戒及耳钉。

三、 铭牌

酒店将发给每个员工铭牌一枚,员工在酒店工作期间应佩带于胸前。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人事部,并办理补领手续,费用为人民币十五元。

四、 更衣柜

1、 酒店将安排每个员工更衣柜一只,以作更衣使用;

2、 员工须经常保持更衣柜清洁整齐;

3、 员工应将更衣柜上锁,酒店不负责任何财物之损失的赔偿;

4、 员工不得在更衣柜贮藏饮料、食物及贵重物品;

5、 员工应使用酒店发给的更衣柜锁,不得私自换用自己的锁或加锁;

6、 员工不得私自相互调换更衣柜;

7、 员工不得在更衣柜内放置易燃危险品;

8、 酒店管理人员将不定期连同保安人员检查更衣柜;

五、制服

1、 酒店将按照员工之工种发给其制服;

2、 员工不得穿着制服出酒店;

3、 员工应在岗前或下岗后更换制服,不得在岗位工作时间内更换制服;

4、 员工应按要求定期更换制服,应保持制服整洁;

5、 员工制服脱线,应及时缝补,损坏制服,按价赔偿。

六、酒店设施

酒店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得使用宾客卫生间。

七、员工签到、签退

1、 各酒店除总经理以外,所有员工均需在上下班时间,执行签到、签退手续;

2、 代人或托人签到、签退者,均属违犯店规,将受严重处分;

3、 因公未能及时签到、签退者,应及时与值班经理签名确认。

八、值班时间表

1、酒店员工必须按照酒店编制的时间表当值,不得擅自调班,否则作旷工处理。

2、值班经理以下人员调班须征得值班经理同意,值班经理以上人员调班须征得总经理同意。

九、事假申请

1、 员工如无充分理由,不能无故请事假;

2、 员工如有事需请事假,应向总经理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休假;

3、请事假期间作无薪处理。

十、无故缺勤

员工未经批准而缺勤或擅离工作岗位,按旷工处理。

十一、员工餐厅

1、 员工应按企业之安排,在指定的时间和餐厅用餐;

2、 员工在工作时间享有每日一正一副免费膳食供应。

十二、保安检查

1、 员工上下班必须从指定之通道进出;

2、 酒店授权保安人员有权检查员工手袋及包裹,员工应接受检查;

3、 员工携带私人物品进酒店应在值勤保安人员处登记;

4、 员工携带私人物品或非私人物品离开酒店时,应出具由总经理签署的出店证明,并交保安人员验证。

十三、私人财物

员工有责任保管好个人的财物。贵重物品不宜带进工作场所,倘有任何损失,企业恕不负责。

十四、拾遗

1、 员工在工作场所范围内拾到任何财物,必须立即送交上级;

2、 员工在酒店范围内若有私人物品遗失,应立即向上级和保安报告。

十五、维护声誉及爱护酒店财物

1、 员工不得擅用企业名义在外从事任何活动;

2、 员工应注意在社会上的言行举止,以免损坏企业之声誉;

3、 员工必须爱护企业之财物,不得故意损坏或偷拿。

十六、吸烟

员工应在指定地点吸烟。

十七、通告

1、 企业各类通告及指示将张贴于“员工告示栏”内;

2、 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在企业内张贴任何告示;

3、 员工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更改任何通告。

十八、离职手续

1、 凡离职员工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手续,交还企业发给的有关证件及物品;

2、 员工如丢失有关证件或物品,应按价赔偿;

3、 员工如不交回有关证件及物品,未按规定退赔有关费用,企业将拒绝发给有关离职证明并保留其法律上的追索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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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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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孩子能健康、安全、快乐的成长,愉快的学习,保证幼儿的安全,是我们的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我园特制定如下要求,希望家长理解和完全配合。

一,为了孩子的安全,请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品入园,幼儿入园前家长要查看幼儿口袋,如发现有危险品应马上取出,并对孩子进行教育。

二、请家长每天8:30分之前将孩子送入园,家长必须把孩子交到老师或是保育员手中,这是为了孩子的安全,也是对孩子负责。

三、一般不能让孩子无故缺席,迟到、除孩子生较严重的病以外,孩子因各种原因不能上课,请事先向教师递交请假条,并写明原因。

四、孩子的接送,原则是父母亲自接送,如委托他人接送,为了安全,被委托人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并提前通知老师,将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高、特征、衣着与孩子关系告诉老师。

五、家长接孩子,为确保孩子安全,请有序在校门口接送孩子,不得拥挤,并要求家长接到孩子直接离园,不带孩子在户外活动场地玩耍,以防意外发生。

六、穿行楼道时,教育孩子爱护楼道设施,有序行走,不得打、闹、跑,以免发生碰接事故。

七、玩大型玩具时,老师、保育员要在一旁保护,指导幼儿正确的方法玩耍,切忌远离幼儿聊天、说话、玩手机等,以免孩子发生危险.

八、孩子玩秋千、滑板教育孩子要轮流进行玩耍,不得推拉秋千,不能倒着上滑板,除密切注意在玩孩子的安全以外,还得照顾旁边行走孩子的安全,以免发生碰撞。

九、要求幼儿活动时,不得疯跑、推拉打架、拆卸玩具。

十、未经许可,家长不得随意进园,幼儿进餐时间谢绝家长接孩子。

十一、离园时间:夏季:5:00放学;冬季:4:00放学。每周五或是遇节期放假,均提前1小时放学,以便老师召开每周教研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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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小学补习班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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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学生参加学士学位英语统考的通过率,应考生要求,广州青年经济文化交流中心(暨南大学教育学院合作单位)举办x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水平统一考试考前辅导班。特别聘请有多年教学辅导经验的英语一线教师全程任教,按考纲的要求,结合考试的题型,针对考试的重点和难点进行辅导,悉心传授各种应试技巧,提高考生应试能力,增强过关的信心。

招生对象

计划参加省教育厅组织x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水平统一考试》的本科(专升本、高起本)考生。

班型及上课时间

班型

上课时间

收费

晚班

4月5、7、10、12、14、17、19、21晚7:00-9:00

(逢星期一、三、五晚)

600/人

冲刺班

4月8(周六)、9(周日)、15(周六)、22(周六)日上午9:15-11:45

300/人

三、上课地点:暨南大学(北门)成教楼104

四、报名须知

1、报名地点:暨南大学(北门)教育学院一楼咨询处

2、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额满为止(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报名资料:携带小一寸相片一张(办理听课证用)

4、咨询电话:

预祝广大考生顺利通过x年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了解更多请电话或QQ咨询。

x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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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卫生,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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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范文一】

1、 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和季节变化,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2、 对幼儿膳食实行民主管理,根据营养需要制定带量食谱,保证按量供给。每月进行一次营养计算及分析。讲究烹调营养,注意食品卫生。

3、 做好疾病防治工作,儿童和工作人员入园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健康档案,按要求定期给儿童体格检查,并进行评价分析,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4、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做好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消毒、隔离、检疫工作。

5、 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按要求对不同场所、物品进行清洁消毒。幼儿日常用品专人专用,培养幼儿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 重视儿童体格锻炼,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开展户外活动。

7、 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安全检查,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8、 建立健全各种保健账册,规范填写、登记、统计,定期进行分析。

9、 建立多种形式的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向家长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范文二】

1、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幼儿所、幼儿园保健制度》和省、市、区有关卫生保健制度。

2、制定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注意饮食卫生,两餐间隔不少于3小时;每日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3小时。

3、每学期全面体检一次,每2个月测量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测视力一次,对弱视幼儿每2个月测查一次;每学期验血色素一次;每2个月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建立幼儿健康档案登记、统计制度。

4、坚持晨检、午检、晚检制度,发现疾病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5、新生入园和新工作人员到岗均要先做体检,以后半年验血复查一次,发现肝炎和其它传染病立即离校隔离和治疗。

6、配合卫生部门做预防接种工作。

7、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每周制定带量食谱,定期计算营养摄取量,每月召开膳食委员会。

8、每天保证供应充足的温度适中的开水,每天起床后、课间、运动后提醒幼儿饮水,培养幼儿自觉饮水的习惯。

9、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提醒幼儿每天大便一次。

10、建立体弱幼儿档案,定期对体弱儿进行检查和分析,提出保健措施。

11、夏季注意为幼儿抹汗、换衣、洗澡、洗头、洗脚;冬季注意为幼儿防寒。

12、教师必须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正确的确坐、立、行、走姿势,为幼儿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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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幼儿园完整的规章制度说明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1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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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开发区xx幼儿园成立于x年,隶属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的公办幼儿园,是一所xx省十佳幼儿园。幼儿园分新园和南园两个园区(新园位于开发区凤台山路12号,南园位于金光小区内)。幼儿园收费包括保教费(552元/月)和伙食费(12元/天)。x年秋季面向社会招生,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计划

x年秋季xx幼儿园新园(凤台山路12号)计划招收小班幼儿210人。南园(金光小区)计划招收小班幼儿60人(其中面向原曲家台子村民招收 10 人,面向社会招收 50人)。

二、报名条件

凡居住在福莱山街道辖区内、出生日期在x年9月1日--x年8月31日的、自有住宅家庭幼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均为xx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每个幼儿只能报一所幼儿园。

三、招生工作安排

(一)xx幼儿园新园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4日-2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

2.报名地点:xx幼儿园新园(凤台山路与沭河路的交叉口,凤台山路12号)。限1名家长,不需带领幼儿。

(二)xx幼儿园南园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4日-2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

2.报名地点:xx幼儿园南园(金光小区内)。限1名家长,不需带领幼儿。

(三)报名时需出具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自有住房的:1.户口本;2.xx市六区以外户口的幼儿需提供家长一方在开发区的居住证;3.(1)房产证;(2)房产证暂未办理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款发票(收据)及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3)有贷款的提供贷款合同。

租赁住房的:

(1)开发区福莱山街道办事处辖区户口,租赁住宅家庭的幼儿,需提供:1.户口本;2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3.房管部门出具的幼儿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

(2)开发区古现、八角、大季家三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户口,在福莱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租赁住宅家庭的幼儿,需提供:①户口本;②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幼儿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③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3)六区以外户口在福莱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租赁住宅家庭的幼儿,需提供:①户口本及家长一方在开发区的居住证(xx市六区以外户口);②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③家长与开发区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一年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上一年度办理的开发区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及至少6个月以上的开发区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四)录取方式

1.幼儿园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以提供有效证件资料为依据。确定有效名单后,于6月30日上午9:30在幼儿园门前公布结果。

2.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确定录取名单。

3.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进行现场抓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现场抓阄确定录取幼儿名单时,将邀请区教体局工作人员、公证处人员、家长代表组成的监督团共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五)办理录取、入园手续

被录取的幼儿,请家长于7月7日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应的幼儿园参加新生家长会并办理入园手续。

xx幼儿园新园咨询电话:

xx幼儿园南园咨询电话:

开发区教体局监督电话:

xx幼儿园

x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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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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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负责,要对师生经常性地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检查、督促、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及各项安全工作措施。

二、各分管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总务主任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监督和执行者,要确保学校的校产符合安全要求;各项教育、教学的设施、设备完好,操作安全;各项防火设备符合消防工作要求,向师生进行消防教育,并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教务主任要向学生加强常规教育,建立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学科教学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3、政教主任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好学生的外出活动,每次活动要对各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并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三、学校教职工是各自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1、各科任课教师组织好课堂纪律,认真检查使用的设施、设备,指导安全操作,保证课堂安全,并处理课堂的偶发事故,如遇突发的重大事件,负责组织好学生,听从学校的统一安排疏散。

2、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责,除完成作为任课老师的工作责任外,要重视对学生的常规教育、安全教育,督促学生遵守纪律,关心、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处理学生的偶发事故。

3、教学专用场所的负责教师,对各自专用室安全负责,要经常检查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损坏、损耗情况要及时汇报,学生使用时要确保操作安全,如遇其他教师需使用时,清楚交接,谁使用谁负责。

4、值日教师必须按时到岗,督促学生遵守纪律,在负责范围注视学生动态,劝阻一些不安全因素的出现,如发生事故及时感到现场进行处理。值日领导检查、督促教师的值日,处理偶发的各种情况,做好记录。

6、伙房、财务、门卫工作,按各自的工作要求(另定岗位工作责任制)负相应的安全责任。

四、处罚

由于工作失职,造成责任事故,学校将按情节轻重,给予公开批评、行政记过等处分,并视情节追究经济责任。若是特别严重的重大事故,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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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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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车况良好,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1、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2、 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3、 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仓库查验并登记保管。

4、为保障维修质量,节约资金,堵塞漏洞,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指定的内部修理厂实施,定点修理厂应该是具备专业资质、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具有一定规模的正规修理厂。汽车维修定点企业的确认工作由安全维修科长确认。

5、驾驶员必须精心维护保养车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清洁,勤紧定,勤润滑。注重车辆出场前、执行任务途中和回场后的检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并按规定里程及时例保,确保车况良好。

6、车辆需维修时应由驾驶员申报修理项目,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根据申报项目检验车辆,拟定修理项目,开具车辆定点维修单,驾驶员凭车辆维修单到指定的特约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维修所需更换的材料清单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更换大配件必须将旧配件带回交办公室(车队)审验。

7、车辆在维修过程中,车管人员、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确认维修质量后在修理结算单签名。驾驶员在修理过程中不得故意多报维修项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8、车辆运输途中在外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运输服务中心主任及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根据其故障维修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决定修理地点,更换配件须带回方可报销。

9、平时车辆日常保养,所需的机油及确需更换的常用小配件等应由车辆维修厂更换,凡个人自作主张随意购买的不予报销。

10、车辆送厂维修保养费用一律凭车辆维修单、驾驶员签字认可的修理结算单由维修厂确认后统一结算。

11、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12、本规定由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修订、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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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幼儿园章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4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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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章程

军星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创建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向21世纪的现代示范幼儿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应有关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个人投资5余万元兴办了军星医院幼儿园。幼儿园集食宿、教学、娱乐为一体。幼儿园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服务于家长,服务于本系统,回报大社会”为宗旨,以“为培养具有完善的人格,扎实的学力,富有实践应用能力,个性得以健康发展的一代完美新人打下坚实的基础。即从小学做人。”为目标,以“洁·静·雅,真·信·实”为园风,以“献身·求真·创新”为教风,以“动手·动脑·乐学”为学风,以“自律·民主·开拓”为管理者工作作风。 第三条 每年的9月1日为幼儿园纪念日。 第四条 幼儿园是一所对3-6岁幼儿进行学龄前教育的事业机构。幼儿园实行全日制,办园规模为5个教学班,教学班班额按教育部门要求,大班35人,中班30人,小班25人。 第五条 幼儿园三年发展目标和工作规划: 一、抓好管理班子建设,做到清正廉洁,秉公办事,吃苦在前,为人表率,善于团结、奉献,为群众、为幼儿多办事、办实事。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政治素质。 三、重视园务建设,不断积累,沿着美化、净化、儿童化、教育化、安全化的目标创县二流的园所环镜。 四、强化科学管理,探索一套符合我园现状的管理制度,争创县二流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益。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狠抓教师业务素质的提高,争取到~年,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教师达100%,在完成正常的保教工作同时,大练基本功,每位教师逐步实现自己教有所长的特色。 六、建立一套富有特色的园本课程,力争~年通过县级规范幼儿园评估。 七、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增加卫生保健设备,办好幼儿食堂,实现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化,创我县一流的卫生保健工作和幼儿食堂。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六条 幼儿园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经济上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业务上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人员编制由经营者根据国家规定及幼儿园办学规模核定,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幼儿园按入园幼儿人数设置教师、保育员、厨师等人员。 第七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并给予奖惩; 五、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八、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第九条 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的领导核心,参与幼儿园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园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其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在幼儿园贯彻执行,依靠员工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二、参与园内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师资队伍建设、基层建设、经费管理以及学习工作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和帮助园长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幼儿园行政全面完成教育、保育工作; 第十条 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在园务委员会领导下,教职员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幼儿园、监督干部的重要形式。教职员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中包括: 一、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幼儿园的办学思想、发展方向、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审议园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惩条例及各重要规章制度。 三、讨论幼儿园范围内涉及教职工福利方面的原则。 第十一条 幼儿园成立伙委会,保证膳食费专款专用,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十二条 幼儿园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 第十三条 幼儿园接受物价、审计检察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幼儿的~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四条 幼儿园实行教职工聘用制,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园内的实际情况,定岗、定编、定人、定责、定工作量。教职工由园长聘任,聘期为一学年,对不能胜任现职的教职工,幼儿园可以不聘或安排别的工作,其待遇原则上低于同等条件的已聘人员。如不接受工作安排的,由幼儿园按有关法律、规章、政策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 新引进的人员应有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不予聘用的,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第十六条 幼儿园设园长助理一人,在园长的领导下分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七条 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相互渗透,有机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意个别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幼儿的正面教育。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第十八条 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动静交替,保证幼儿愉快地、有益地自由活动。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的合理的常规,坚持一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第十九条 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应是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多种形式的教育过程。教育活动应根据教育目的,幼儿的实际水平和兴趣,循序渐进、有计划地选择和组织。组织活动应根据不同的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周围环境的有利条件,积极发

挥幼儿感官作用,灵活地运用集体或个别活动的形式,为幼儿提供充分活动的空间,注重活动的过程,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 第二十条 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游戏。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游戏材料应强调多功能和可变性。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根据幼儿的实际经验和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保持愉快的情绪,促进幼儿个性的全面发展。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不动声色的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应在各项活动的过程中,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尤应注意根据幼儿个体差异,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不要强求一律。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和小学应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   第四章    总务后勤管理 第二十五条 总务后勤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已奉公、讲求效率。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经费来源于幼儿保教费。依据《幼儿园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幼儿园依法向社会募集办学资金并接收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幼儿园的捐赠。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 第二十八条 总务处加强园舍、园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幼儿园园产按有关规定管理。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财经人员应严守财经纪律,接受政府经济监督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五章   校园环境管理 第三十条 全体教师应齐心协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幼儿园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室外环境有整体规划,努力创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安全文明环境,做到净化、绿化、美化、童化。 第三十一条 创造健康向上的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幼儿园、年级组、班级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三十二条 全体教职工中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三十三条 加强校园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 第三十四条 加强行政值班和教师护导工作,实行“幼儿园每日一班劳动值日制度”和“文明示范岗”值勤制度,培养学习“五自”能力和文明行为习惯。 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内一律不得骑自行车,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 第三十六条 切实加强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经常检查校舍和设施,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六章    教师管理 第三十七条 幼儿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 教师应自觉按照《军星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做到:对待事业有爱心,投入工作能全心;教育孩子有耐心,生活护理能细心;教育教学肯用心,家长工作能热心;同志之间有诚心,幼儿事事能关心。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实行全员聘任制,实行定岗聘任,园长与教职工订聘用合同,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十条 严格执行岗位规范,教师自觉做到:年初工作有计划,年终工作有总结,幼儿园每月对教职工的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进行客观的考核,年终考核以月考核为主要依据。 第四十一条 对违反《幼儿园管理规程》的教职工,按《幼儿园奖惩条例》进行处分,如当事人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四十二条 教师应具备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擅自收费,不向幼儿推销商品,不接受家长的吃请,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七章   卫生保健管理 第四十三条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律、规章和制度。 第四十四条 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学期体检一次,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测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应注意幼儿的口腔卫生,保护视力。 第四十五条 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作好计划免疫和急病防治工作。幼儿园内严禁吸烟。 第四十六条 幼儿园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七条 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均衡的幼儿带量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摄取量。 第四十八条 幼儿园保证供给幼儿饮水,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的条件,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 第四十九条 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加强冬季锻炼。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幼儿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对体弱或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 第五十条 幼儿园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做好防寒饱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冻伤。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经幼儿园教全休职工讨论通过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实施。章程的修订须由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数同意,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第五十二条 幼儿园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幼儿园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由园办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nb

sp;    ~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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