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 合同执行期:20_年5 月30 日— 20_年12 月 31日 三、 交(提)货方式:
四、 运费及其它费用负担:交货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货后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运费按市场价格执行,由出卖人代垫代收;
五、 煤炭单价:
六、 计价标准:
以公司验收结果(含过磅单、检验单、质量加、减)为准。
1. 4800千卡/千克
4.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5.全硫以1%为基准:全硫>1.00%,每提高0.10%扣10元/吨(不足0.10%按0.10%计算);全硫>1.20%,买受人有权拒收,买受人如果使用,每升高0.10%扣20元/吨(不足0.10%按0.10%计算);
6..挥发份20%—24.99%扣2元/吨;10%—20%买受人有权拒收,买受人如果使用,扣40元/吨;挥发份8,结算重量进行折吨计算;
8.煤炭出现掺杂使假现象,一经发现,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结算处理。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异议处理:1、质量以货物到港建堆采样并以质检中心出具的质检单作为结算依据。若出现质量异议,煤样送至买受人、出卖人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仲裁数据作为最终结算数据。买受人电告出卖人,出卖人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72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表示出卖人认可检验结果,买受方将根据情况对货物进行处理。2.数量:以公司汽车衡计量为准,双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现重量异议,买受人电告出卖人,出卖人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72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表示出卖人认可计量结果,买受方将根据情况对货物进行处理。出卖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量执行,买受人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量进行考核:90%120%,按照实际到货重量扣10元/吨。
八、结算依据及付款:货物平仓后,买受人凭秦皇岛港SGS出具的检验证书原件和装船港口、商检、船运方共同出具的水检尺计量单原件及货物所有权转移证书,加上出卖人开具预结70%煤款的增值税发票付款,剩余款由买受人凭质检中心出具的质检单和公司汽车衡计量单、出卖人开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运输发票(不超过80元/吨)进行两票结算后付清;运输发票由煤炭承运人对公司开具,进项税抵扣方为买受人;南非进口煤炭运输船离开国际港口前三天定价(锁定当天汇率),根据秦皇岛当日挂牌价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联运的费用根据当时市场价格计算,两个价格相加为最终付款价格,(电煤的卡数测试进口目的港的CIQ质检结果为准)每船一定价,确保双方利益。
九、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由违约方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合同变更及解除:合同如需变更、解除以买受方书面通知为准,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销放:鄂尔多斯市巨能煤炭有限公司 签订地址:鄂尔多斯市 合同编号:
购方: 签订日期:20_年 月 日 计量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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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委托人:
委托人:
受托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它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自主成交后签订由丙方监制的《煤炭购销合同》流水号:并委托丙方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和装车手续及交割过程。
二、委托事项:甲乙双方进入丙方搭建的交易平台并通过交易形式,拓展信息渠道,化解交易风险。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保证向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可靠,并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丙方的义务。
2、乙方保证通过丙方交割的煤炭在法律上无限制交易的情况,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由其承担,并以以下两种方式提供有交货能力证明:
乙方在丙方中转仓库台帐下有相应数量的存煤。
乙方与煤炭所有权人已签订可执行的《煤炭购销合同》,并可立即办理过户或装车手续。
3、甲方同意根据合同约定标准向丙方支付交易服务费。
四、中介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丙方将对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
2、丙方保证通过其结算资金的安全性。
3认真履行甲、乙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4丙方派经纪人负责该房产的居间活动,在委托期限内办理所委托的事项。
5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丙方将所了解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6、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否则要承担相关的赔偿。
7、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8、中介方有收取中介费的权利。
8、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五、货款支付及结算方式:委托中介方付款结算
中介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1、甲乙双方同意通过丙方结算全部货款,同时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约定交割数量、时间、合同执行期限、质量要求及相关奖罚条款,留一份由丙方备案。
2、甲方将全部货款汇入丙方账户,向丙方支付元/吨的中介服务费。
3、本合同签署完毕后,丙方监督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过户或装车手续后,丙方根据《煤炭供需合同》向乙方约定账户按%支付货款。如丙方向乙方约定账户以外的账户付款造成甲方出现任何经济损失,由丙方负责赔偿。
4、装车后,委托化验方将作为质量结算依据的化验报告及时传真给丙方,丙方依据《购销合同》约定及化验报告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结算单并传真给甲乙双方,双方若有异议,应在收到结算单2日内向丙方提出延缓结算申请,若未在2日内提出申请,则视为同意按结算单进行结算。
5、乙方向甲方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经丙方确认无误后,丙方按结算单向乙方支付余款,将甲方已支付的货款金额与实际装车结算情况对比,多退少补。
6、甲乙丙三方约定,结算按照一单一结,若应收款项方提出款项暂不结算,用作备存,应向交易市场以书面形式提出。
六、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三方商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甲、乙方交易的。
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的
5、其他造成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条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分别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元
2、按标的额的%,计人民币元。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委托期限:
此委托从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委托期到,若双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要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____个月。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中丙方与甲方、乙方之间构成居间法律关系,最终解释权归属华中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司。
九、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商定,并签署书面文件后产生约束力。
甲方:乙方: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资质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执业经纪人:
住址:住址:执业经纪人资格证书号:
签署日期:20__年月日
篇2:江苏煤炭买卖合同港口
买方:__电力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利电〈20 〉燃 号
卖方: 签订地点:江苏 江阴 利港
签订时间:20 年6月 日
一、煤炭品种,产地,发货港,船名,数量及供货时间:
煤炭品种
产地
发货港
船名
数量(吨)
港口平仓交货价
交货时间
大同优混
山西
秦皇岛
元/吨
20 年6月 日
二、煤炭质量标准:
收到基全水分
mt(%)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kcal/kg)
收到基挥发分
var(%)
收到基灰分
aar(%)
收到基全硫
st,ar(%)
灰软化温度
st (℃)
可磨系数
hgi
≤12
5000
≥23
≤20
≤1
≥1300
≥55
三、交货地点:秦皇岛港平仓交货。
四、验收:
1.数量:以装船港港航交接数量(货票量)为准。
2.质量:以装船港第三方国家承认的煤质检验机构取样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买方电厂自动化采样化验结果为参考,差距过大时,协商解决。
五、结算:
1.质量符合本合同第二条款时,按合同价结算。
2.当收到基低位发热量高于5000kcal/kg时,每上升1kcal/kg,单价相应上调0.15元/吨。
当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5000kcal/kg时,每降低1kcal/kg,单价相应下调0.15元/吨。
3.当收到基挥发分低于合同标准时的扣款办法为:
当23%>var≥22%时煤炭单价下调1.5元/吨,当21%≤var
4.当收到基全硫(st,ar)>1%时,每增加0.1个百分点下调煤炭单价2元/吨,不足0.1个百分点按0.1个百分点计算。
5.当灰熔融性温度st
6.合同签订单位、港口发货人、结算单位必须一致。买方在装船后按合同价支付全额货款给秦皇岛海运交易市场,秦皇岛海运交易市场首先支付全额货款90%于卖方,待根据质量化验结果核价后,卖方开煤炭增值税发票,除水运费外一票结算。
六、其它约定事项:
1.买卖双方约定由于卖方不能及时为买方办理装船手续,导致船的延期,由卖方负责赔偿买方应付给船务公司的船舶滞期费。
2.卖方保证在装货港提供一个安全泊位进行装货。如需移泊,须经买方同意,且移泊所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3.未经需方同意,卖方不得掺配其它煤种。在煤炭装,卸船过程中,买方有权进行抽检,一经发现有掺假现象,买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
4.来船卸空后,若在煤场或在电厂运行过程中发现有掺假情况,买方有权暂不付煤款。并根据其对电厂安全的影响程度,由买方重新确定结算价格。
5.来煤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第二条款要求,且粒度小于300mm,因煤质问题或煤中杂物造成电厂设备损坏或其他损失,其直接损失由卖方赔偿。
6.本合同将根据船舶具体卸货情况由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或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执行。
七、违约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1.协商。 2.调解。 3.仲裁。
合同发生争议时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无锡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买 方
单位名称:__港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__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帐 号:
税 号:
电 话:
传 真:
卖 方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帐 号:
税 号:
电 话:
传 真:
有效期: 20 年6月 日 – 20 年6月 日
篇3:煤矿买卖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日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货人名称
发站
到站
品种规格
质量
交(提)货时间、数量(吨)
全年合计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
买受人
鉴(公)证意见:
篇4:低硫煤炭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煤炭供需交易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____ 签订本合同。
1.煤炭供需交易数量:
1.1煤炭供需交易数量 ____ 吨,此数量为意向数量,以实际发运数量为准。
1.2品种、质量、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表1煤炭产品质量规格表
品种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吨)
全水灰分挥发分全硫发热量
Mt%Aad%Var%St%Qgr,daf kcal/kg
1.3供需交易数量根据 ____ 运输情况,由甲、乙双方按月共同协商确定,最终以实际发运数量为准。
1.4原则上甲、乙双方按各品种的合同数量均衡兑现,没有约定合同数量的煤种,作为合同补充煤种,并同意将补充煤种作为同一合同的有效品种,计入总兑现率。
2.煤质奖罚
2.1精块系列煤质无奖罚。
2.2混煤系列以表1各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加1kcal/kg,价格增加(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 ____ 元/吨,每降低1kcal/kg,价格降低(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____ 元/吨。若实际交货热值低于基准热值200 kcal/kg以上,则超过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 kcal/kg,价格降低(2×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 ____ 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以各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每超出范围高限0.01%,价格降低 ____ 元/吨;每低于范围低限0.01%,价格增加 ____ 元/吨。
2.3特低灰煤
全水:大于16.0%,每增加0.1%,价格降低(合同价格×0.1%)
____ 元/吨;15.0%~16.0%,价格不做调整;小于15.0%,每降低0.1%,价格增加(合同价格×0.1%) ____ 元/吨。
灰分:大于6.50%,每增加0.01%,价格降低 ____ 元/吨;5.00%~6.50%,价格不做调整;小于5.00%,每降低0.01%,价格增加 ____ 元/吨。
全硫:大于0.50%,每增加0.01%,价格降低 ____ 元/吨;0.30%~0.50%,价格不做调整;低于0.30%,每降低0.01%,价格增加 ____ 元/吨。
如出现大的质量偏差双方协商解决。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一票含税到站价(现汇价格),执行市场当期现货挂牌价格(各地区直达到站价格)。
3.2当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出调整合同价格并重新洽谈合同。调整后的价格以《价格确认函》的方式确认。
3.3为便于操作,双方同意将《价格确认函》传真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价格确认函》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并作为本批煤炭的结算依据。如双方无法在价格上达成共识,则停止合同的执行。
4.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4.1交货地点(即本合同履约地点):
4.2交货方式:到站交货。
4.3乙方收货人: _______________
4.4甲方将货物运至双方约定交货地点,货物的所有权及货物损毁灭失风险同时转移给乙方。
5.数量、质量的确认
5.1数量确认:煤炭数量以 _______________ 运票为准,如发生严重亏吨,双方需共同进行现场校验,以双方认可数量为准,乙方应及时准确提供到站相关信息。
5.2质量验收:
5.2.1甲方装车检验结果做为结算依据。
5.2.2乙方有到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质量检测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5.2.3甲方应在装车后3日内将检验结果传至乙方。
考虑到单批次化验偏差的偶然性,甲、乙双方以结算周期平均质量进行比对,如热值偏差在±100 kcal/kg以内,则按合同确定的化验方结果正常结算,如偏差超出±100 kcal/kg,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5.2.4乙方如对单批次煤炭的检验结果存有异议,且该批次煤炭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gr,daf)偏差±150 kcal/kg以上,可在煤炭到厂后5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应有合法资质化验室出具的正式化验报告)提出,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
甲、乙双方或协商解决,或在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该批次煤炭存货量不少于80%;2、煤炭单堆单放,能够明显识别)的情况下,有甲、乙双方认可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重新采样复检。
复检结果作为甲、乙双方最终结算依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
6.结算及付款
6.1以每一批次合同收货量进行结算。
6.2付款方式:双方自行约定.
6.3煤炭到乙方场地后经双方化验完毕,乙方即根据数量、质量开具结算单给甲方。乙方收到甲方如下资料后可在 ____ 工作日付款。
6.3.1《结算证明函》
6.3.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7.违约责任
7.1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30日内仍未完成全额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如果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的执行,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8.不可抗力
8.1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大火、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8.2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损失降至最低。
8.3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9.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可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起至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止。
11.保密义务
本合同中涉及的煤种质量指标、煤炭供应数量及价格均为甲、乙双方需保密的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两年内,除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披露或法律另有规定外,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内容。因一方泄密而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泄密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2.其他的约定事项
12.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12.2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印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篇5:低硫煤炭买卖合同
出售人:买受人: 签定地点: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货人名称
发站
到站
品种规格
质量
交(提)货时间、数量(吨)
全年合计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二、交(提)货方式:
1、甲方送货到濮阳火车站
2、乙方从濮阳火车站提货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质量验收标准:
2、质量验收地点:
3、质量验收方法:
4、质量验收时间:
5、质量异议期间:
6、数量验收标准:
7、数量验收地点:
8、数量验收方法:
9、数量验收时间
0、数量异议期间:
四、煤炭价格及执行期:
1、每吨______元(包括货款、运杂费),执行至_____年___月____日
2、任何一方如需变动价格需在发货_____日前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一致后才可发货。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
1、甲方发货到濮阳火车站的当天(以运输部门的凭证为准)乙方付清全部货款、运杂费
2、乙方如果对货物数量、质量有异议,也应在货到濮阳火车站的当天支付全部货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货款在3天内付清。
六、责任:
1、甲方逾期发货和乙方逾期付款,均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对方逾期付款利息。
2、因货物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逾期提货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解决合同的方式:
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篇6:煤矿机电产品买卖合同
关于煤矿机电产品买卖合同范文 买受人编号: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设备(配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 要求交货期:________________ 合同单价(万元):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 合同交货期: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 主辅机型号规格: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订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单项工程: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证期:________________ 防爆检验合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 验收方法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运杂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 包装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 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 交(提)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 选择供货厂家:________________ 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向人民法院起诉。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其他约定事项 承包单位(章) 此合同一式______份,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鉴(公)证机关______份。 说明: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7:低硫煤炭买卖合同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丙方:
根据甲方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及国家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相关要求,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年甲方同丙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数量,具体供货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执行。
其中丙方接卸甲方和乙方煤炭的数量,根据铁路大票及发票清单上的发货人名称,分别由甲方和乙方各自开票办理结算业务。
甲乙双方均同意丙方将甲乙双方的货款全部打到甲乙双方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结算专户;账号:;开户行:)。
2、乙方办理结算部分量的合同条款按年甲方与丙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条款执行。
3、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
代表
乙方: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
丙方: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代表
篇8:低硫煤炭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书
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货人名称
发站
到站
品种规格
质量
交(提)货时间、数量(吨)
全年合计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二、交(提)货方式:
1、甲方送货到濮阳火车站
2、乙方从濮阳火车站提货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质量验收标准:
2、质量验收地点:
3、质量验收方法:
4、质量验收时间:
5、质量异议期间:
6、数量验收标准:
7、数量验收地点:
8、数量验收方法:
9、数量验收时间
10、数量异议期间:
四、煤炭价格及执行期:
1、每吨______元(包括货款、运杂费),执行至_____年___月____日
2、任何一方如需变动价格需在发货_____日前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一致后才可发货。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1、甲方发货到濮阳火车站的当天(以运输部门的凭证为准)乙方付清全部货款、运杂费
2、乙方如果对货物数量、质量有异议,也应在货到濮阳火车站的当天支付全部货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货款在3天内付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发货和乙方逾期付款,均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对方逾期付款利息。
2、因货物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逾期提货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篇9:最新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销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签订地址: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购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元/吨
一、品种规格、质量:________
二、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三、煤炭价格:煤价含税票__________元/吨,原则上价格在一月内不变,如遇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另行商定。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购方每批次以预付款购买,批次批结,购方购煤款不够时、销方可以供给其他客户或停供。
五、验收标准:以 煤场入库取样化验为准,计量以 煤场过磅单为准。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发生经济纠纷,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如协商不成,在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如热值达不到低位大卡左右,购方可以拒收,余款销方应及时退还购方。
销方:_______________购方:_______________
篇10:低硫煤炭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包头市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签订时间: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发站:包头。到站:柳村南,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2加12个月,总量240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低硫煤炭买卖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001302
需方:
签订时间和地点:
年 月 日
合同有效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一年一签。 一、 产品名称、单价及数量
二、质量标准: 1、固定碳≥77%(干基),2、全水份≤5%,3、硫含量≤2.8%。 三、运输方及交货方式: 汽车运输,需方自行派车运输。 四、计量方法: 以需方磅房磅单计量数据为准。
五、验收方法及异议处理: 按需方验收程序进行,如有异议,应在提货前提出,并向相应城市技术监督局或省部级质量检验机构提出复检申请;提货验收,供、需双方共同确认签字。
六、供煤要求: 为便于需方验收,供方应均衡组织发货,如需超计划发货,应事先征得需方同意,未经需方同意自行发货的,需方有权拒收或不予结算,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先货后款,一票结算(增值税票),以需方结算单为准,每月月底按结算单开取足额增值税发票,货款一个月付一次,采取滚动付款方式支付,其中部分转帐,部分承兑。
八、违约责任: 1、固定碳在77%以上,不奖不扣;固定碳在72%至76%之间,每下降1%,每吨降价15元;固定碳在68%至72%之间,每下降1%,每吨降价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
十、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帐号: 电话: 年 月 日
需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开户行: 帐号:电话: 年 月 日
篇12:低硫煤炭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日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货人名称
发站
到站
品种规格
质量
交(提)货时间、数量(吨)
全年合计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
买受人
鉴(公)证意见: ;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处,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出卖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号:
买受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篇13:低硫煤炭买卖合同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天津市地区签订煤炭及制品企业及民用签订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解释,并在天津市地区推行使用。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合同编号:
天津市煤炭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煤炭供需交易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1.煤炭供需交易数量:
1.1煤炭供需交易数量吨,此数量为意向数量,以实际发运数量为准。
1.2品种、质量、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表1煤炭产品质量规格表
品种名称
品质规格
数量
全水
灰分
挥发分
全硫
发热量
1.3供需交易数量根据运输情况,由甲、乙双方按月共同协商确定,最终以实际发运数量为准。
1.4原则上甲、乙双方按各品种的合同数量均衡兑现,没有约定合同数量的煤种,作为合同补充煤种,并同意将补充煤种作为同一合同的有效品种,计入总兑现率。
2.煤质奖罚
2.1精块系列煤质无奖罚。
2.2混煤系列以表1各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加1/,价格增加元/吨,每降低1/,价格降低元/吨。若实际交货热值低于基准热值200/以上,则超过200/以上部分,每降低1/,价格降低元/吨。
以各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每超出范围高限0.01%,价格降低元/吨;每低于范围低限0.01%,价格增加元/吨。
2.3特低灰煤
全水:大于16.0%,每增加0.1%,价格降低
元/吨;15.0%~16.0%,价格不做调整;小于15.0%,每降低0.1%,价格增加元/吨。
灰分:大于6.50%,每增加0.01%,价格降低元/吨;5.00%~6.50%,价格不做调整;小于5.00%,每降低0.01%,价格增加元/吨。
全硫:大于0.50%,每增加0.01%,价格降低元/吨;0.30%~0.50%,价格不做调整;低于0.30%,每降低0.01%,价格增加元/吨。
如出现大的质量偏差双方协商解决。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一票含税到站价,执行市场当期现货挂牌价格。
3.2当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出调整合同价格并重新洽谈合同。调整后的价格以《价格确认函》的方式确认。
3.3为便于操作,双方同意将《价格确认函》传真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价格确认函》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并作为本批煤炭的结算依据。如双方无法在价格上达成共识,则停止合同的执行。
4.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4.1交货地点:
4.2交货方式:到站交货。
4.3乙方收货人:
4.4甲方将货物运至双方约定交货地点,货物的所有权及货物损毁灭失风险同时转移给乙方。
5.数量、质量的确认
5.1数量确认:煤炭数量以运票为准,如发生严重亏吨,双方需共同进行现场校验,以双方认可数量为准,乙方应及时准确提供到站相关信息。
5.2质量验收:
5.2.1甲方装车检验结果做为结算依据。
5.2.2乙方有到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质量检测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5.2.3甲方应在装车后3日内将检验结果传至乙方。
考虑到单批次化验偏差的偶然性,甲、乙双方以结算周期平均质量进行比对,如热值偏差在±100/以内,则按合同确定的化验方结果正常结算,如偏差超出±100/,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5.2.4乙方如对单批次煤炭的检验结果存有异议,且该批次煤炭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偏差±150/以上,可在煤炭到厂后5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
甲、乙双方或协商解决,或在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有甲、乙双方认可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重新采样复检。
复检结果作为甲、乙双方最终结算依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
6.结算及付款
6.1以每一批次合同收货量进行结算。
6.2付款方式:双方自行约定.
6.3煤炭到乙方场地后经双方化验完毕,乙方即根据数量、质量开具结算单给甲方。乙方收到甲方如下资料后可在工作日付款。
6.3.1《结算证明函》
6.3.2。
7.违约责任
7.1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30日内仍未完成全额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如果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的执行,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8.不可抗力
8.1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8.2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损失降至最低。
8.3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9.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可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1.保密义务
本合同中涉及的煤种质量指标、煤炭供应数量及价格均为甲、乙双方需保密的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两年内,除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披露或法律另有规定外,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内容。因一方泄密而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泄密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2.其他的约定事项
12.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12.2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印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篇14:低硫煤炭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对煤炭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煤炭品名和数量
1.1煤炭品名: 煤。
1.2数量: 万吨
第二条 交货方式
2.1 到站交货
2.2发站:
2.3到站:
2.4收货人:
第三条 质量要求
3.1煤炭的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煤炭应当符合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收到基全水分 Mt ≤38.00%t
收到基代位发热量 Qnet,ar ≥3300kcal/kg
收到基挥发份 Var ≥20.00%
收到基全硫 St,ar ≤1.00%
3.2所供应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会对卸输煤设施和、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煤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
第四条 数量确定和质量检验
4.1数量确定
以 轨道衡检斤数量为准。
4.2质量检验
以煤炭到站时乌海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如乙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五条 煤炭价格
5.1标准价格:指煤炭质量标准完全符合要求的全额含增值税一票价格。乙方向甲方销售煤炭的标准价格为 元/吨。价格随行就市,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后双方签定的合同补充协议为准。
5.2结算价格:指煤炭到港全额含增值税一票价格。
5.3基本价格
5.3.1当低位发热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计算:
基本价格=(实际结算低位发热量×0.104元/兆卡)元/吨。
5.3.2. 当低位发热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计算:基本价格=(实际结算低位发热量×0.102元/兆卡)元/吨。
5.4质量调整价
5.4.1当收到基挥发份 20.00%时,第降低1%减价钱元/吨。不足1%按比例计算。
第六条 煤款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
以银行汇票、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如甲乙双方在采、制样过程中弄虚作假,另一方有权对责任方做出任何制裁。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地震、雷电、火灾、水灾、台风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当事人可免除其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因对本合同条款解释不一致、违约、终止而引起的争议、纠份或索赔应能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红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9.2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 生效与期限
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
10.2本合同履行地为乌海。
10.3本合同一式两份,男乙双方各执一份。
10.4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5:低硫煤炭买卖合同
一、品种规格、质量:
二、交货地点:
三、煤炭价格:煤价含税票 元/吨,原则上价格在一月内不变,如遇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另行商定。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购方每批次以预付款购买,批次批结,购方购煤款不够时、销方可以供给其他客户或停供。
五、验收标准:以 煤场入库取样化验为准,计量以 煤场过磅单为准。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发生经济纠纷,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如协商不成,在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如热值达不到低位大卡左右,购方可以拒收,余款销方应及时退还购方。
篇16:江苏煤炭买卖合同港口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平等协商,就煤炭买卖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所售各批次煤炭均必须符合下列规格及质量要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灰份(Ad) 硫份 计量水份挥发份(daf)17~28% 粘结指数(G值)a;ge;80
三、甲方以汽车运输方式将煤炭运至交货地点乙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费及卸货前其他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所交付的煤炭数量以乙方过磅计量为准,如甲方有异议,应在卸货前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在异议提出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过磅地点过磅,并且以该磅过磅的结果为准。
五、甲方所交付的煤炭质量检验结果以乙方为准。如甲方有异议,双方共同取样,交煤监所化验,以煤监所的化验结果为准。
六、煤炭初始单价为1340元吨(含调节基金、含增值税的一票包到价),预付货款500万,然后随发货量支付。
1、灰份Ad的增减价:
①、区段一(Ad1
1.50%部分)Ad
10.50%,从
10.50%起每降0.10%加价3元吨;
10.50
②、区段二(1
1.50%Ad1
2.50%部分)从
10.50%起每增加0.10%减价5元吨。
③、区段三(1
2.50%
④、区段四(Ada;13%部分),按800元吨结算。
2、硫分减价条款:
①、区段一(
1.40%部分),a;0.80%从0.80%起每升0.10%减价3元吨。
②、区段二(a;
1.40%部分)从0.80%起每升0.10减价5元吨。
3、粘结指数G值的减价条款:
①、区段一(Ga;ge;80部分)扣价
一:G值a;ge;80不扣价,否则每降1减价3 2元吨。
②、区段二(75G80部分)扣价
二:从80起每降1减价5元吨。
③、区段三(G75部分)扣价
三:从80起每降1减价7元吨。
4、挥发分daf减价条款:
①、区段一(daf17%部分):从17%起每降1%减价5元吨。
②、区段二(dafa;ge;28%部分):从25%起每升1%减价5元吨。
5、减量减价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3万吨月,遇客观因素(天气、政府行为、灾害等)不能运煤的,每月基量按照25000吨,每吨20元支付给乙方。
七、结算方式:甲方按照乙方所销售焦厂的结算单为准。质量数量的奖扣归甲方所有。甲方确保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利润每吨不少于20元。
八、甲方应在结算____日内根据结算结果向乙方开具17%合法的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发票,惭愧方于收到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起____日内向甲方付清尚欠货款(转账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在上述期限未向乙方足额开具发票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除应承担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九、因本合同的效力或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一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无效、被撤销或终止的,不影响本条的效力。
十、其他约定
1、甲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是中发现供方所开具给需方的发票有 3虚开、代开或属假发票等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给需方造成进项税额转出和补交滞纳金、罚款等经济损失的,一律由供方承担损失责任。
2、煤炭价格随行就市。市场行情发生了变化,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价格。
十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
十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及传真件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煤炭买卖合同样本
甲方(卖方)合同编号:whqz001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包头市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签订时间: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发站:包头。到站:柳村南,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加12个月,总量240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篇18:低硫煤炭买卖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品种规格、质量:
二、交货地点:
三、煤炭价格:煤价含税票 元/吨,原则上价格在一月内不变,如遇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另行商定。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购方每批次以预付款购买,批次批结,购方购煤款不够时、销方可以供给其他客户或停供。
五、验收标准:以 煤场入库取样化验为准,计量以 煤场过磅单为准。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发生经济纠纷,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如协商不成,在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如热值达不到低位大卡左右,购方可以拒收,余款销方应及时退还购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低硫煤炭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出卖人:________ 签订地点:
买受人:__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日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名称(章 买受人名称(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篇20:煤矿机电产品买卖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由于甲方投资建设的项目所需,甲乙双方就项目范围的产品买卖及安装,按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调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保证和承诺
1.甲方的保证和承诺
甲方系依法设立和存续、信誉良好的公司;
甲方为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遗漏和误导;
甲方具有充分的、来源合法的资金,能够及时全面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
甲方对本合同条文之含义完全了解,不存在误解,自愿签署本合同。
2.乙方的保证和承诺
乙方系依法设立和存续、信誉良好的公司;
乙方为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遗漏和误导;
乙方有充分的、来源合法的资源,能够及时完整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产品交付义务。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甲方予以赔偿并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乙方应保证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乙方对本合同条文之含义完全了解,不存在误解,自愿签署本合同。
二、产品清单
1.产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如下表所示:
2.最终合同总价仍需扣除优惠的合同金额;
3.乙方确认自身合法拥有产品品牌或属于合法授权经销商。
三、质量标准
1.合同、附件、补充协议;
2.产品样本;
3.甲方、设计方要求,包括图纸、设计要求等;
甲方要求:等;
施工范围:等;
施工要求:等;
4.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乙方企业标准;
5.乙方承诺,包括报价单、投标文件、合同谈判及履行过程中承诺。
乙方确认已实地勘察过项目现场,保证产品规格、性能等符合现场及甲方要求。上述要求不一致的,按照甲方要求为准,甲方无要求的,按合同规定和较高的标准执行。
四、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
1.双方协议协议选择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固定总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固定单价、总价包干。
甲方可根据使用功能需求或者现场情况变更所需产品数量及种类、安装要求;在第三次付款时根据产品单价、安装单价按实结算。
2.价格包括:材料成本、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培训费、保质期保养维修费、进出口费用、机械使用费、调试费、施工管理费、利润、税费、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保险费、二次进退场费、竣工验收费、施工人员保险费、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费、所有人工的劳动保护及养老保险费等所有可预测、可认知的风险、因素。
3.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有变更,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延期履行合同或者按实结算工程款并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4.乙方须于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相应金额的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账号、请款单,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仍需按时按质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税务发票、账号、请款单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否则,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五、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1.一般约定:乙方必须根据产品的特点和需要对运输及成品采用行之有效的保护性包装,需适合长途运输,防潮、防湿、防损、防锈、防震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证产品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和长途运输而不被损伤、破坏,以保证产品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落地后完好无损。产品未使用前,需保存在原来的包装内或有其他覆盖物保护。在产品未验收前,由于乙方采用不恰当的保护措施或由于包装不良而造成的损坏或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2.内包装:乙方需提供产品的内包装方式,以适应甲方的保管和搬运需要。
3.产品包装物归甲方所有。
4.装运清单随产品发送,内容包括装运产品名称/型号/数量/装箱人/装箱日期等,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出厂证明、进出口单据等。
5.乙方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通知甲方,如因甲方原因无法交货或者安装,乙方为甲方存储产品。
六、交货方式
七、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书面形式的安装具体要求,甲方应当据此全面履行合同,需要乙方施工的部位,甲方应组织相关工种完成该作业面。
及时协助乙方做好有关资料保存。
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向乙方提供堆场、道路、垂直运输设备等现场设施。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产品及施工工具的存放地,布置临时设施的场地和临时用水水源、临时用电电源。
按时付款。
及时验收货物。
2.乙方责任:
全面履行合同,按要求交付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并转移产品所有权;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并对一切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稳妥性、安全性及工程质量负全责。
服从甲方、监理、总包方的指挥和管理,服从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负责一切施工测量、放线、绳盒、钢架等及提供甲方足够之测量器材作查核之用。
负责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施工竣工图纸,乙方保证进场的机具能满足施工和甲方、总包管理的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施工和甲方、总包管理的要求。
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监督管理等。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市容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和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受到的罚款。
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自行解决现场施工用棚架、工棚等临时设施,绝对不允许在施工现场住宿。文明施工维护现场清洁,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
乙方应当保证其施工作业人员均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质证书或上岗证书,乙方应当给其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有关教育,不得违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和工作,乙方应为其在本工程处的所有工作人员购买社保、类似保险,未购买保险者不得进行工作或作业,否则由此所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为其设备或财产购买足额保险,否则发生毁损时,责任由乙方自负。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者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和双方合同的要求返工至合格,并承担其费用,乙方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拒绝返工或者维修等要求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10.5条的违约责任。
安装完成后交付甲方验收合格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工程及设备材料的成品保护工作。
安装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递交完善的竣工资料和结算书,甲方收到后30天内完成工程结算。在结算时甲方再次检查乙方所提交的结算资料,如乙方提交的结算资料尚有不完善的地方,乙方须积极配合办理及完善相关资料并提交给甲方,否则,延期结算责任由乙方承担。
保证第三人不向甲方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产品非他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未设有抵押权、租赁权,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
八、验收
九、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十、运输及保险
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至产品验收合格前的保险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当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2.乙方擅自终止合同、拒绝履行合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等情况下,应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甲方逾期付款应当承担逾期金额0.5%每天的违约金。
4.乙方如逾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或逾期安装完成时,乙方应承担逾期部分0.5%每天的违约金,逾期部分影响整体效果或使用的,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价1%每天的违约金。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包给第三方。乙方在来往文件、合同中说明自制的零部件不得扩散到其他厂生产。虽然乙方在文件中对外购或外协的零部件作了说明且得到甲方认可,但乙方仍应对这些零部件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负全部责任。乙方擅自转包、分包、委托加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6.乙方如有下列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如甲方已付款,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将该款项退回甲方。
产品不合规格型号错误、质量不符合要求、霉烂、在产品保质期内褪色变形;
安装质量不符合要求;
属于第二次使用;
产品如有纹路,纹路无法对接;
发生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缺陷;
其他违约情形。
7.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同时赔偿相当于甲方损失的违约金。以合同总价百分比约定违约金的,如合同总价为暂定合同总价,按照暂定合同总价执行。
8.终止合同后的处理:
在甲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乙方对已交货部分产品应负的产品质量责任。
若本合同如前所述终止的,乙方不能把任何材料、机械、工具等物品迁离工地。甲方可雇用及支付其他单位去执行和完成本工程,该单位要出入工地,并可使用乙方提供的场地,供本工程用的临时建筑物、机械、工具、设备和物料,并可以购买执行和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物料。
十二、质保/保养
十四、纠纷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败诉方应当承担胜诉方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
十五、文件送达
双方文件的送达地址以本合同上注明的地址为准,本合同上注明的双方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地址、传真号码,均可作为双方往来文件的有效接收方式,任何一个通讯方式发生变更的,需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仍视为有效地址。
十六、合同份数及效力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双方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以往的一切与本合同有抵触的函电和文件随之失效。
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