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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合同汇总7篇 建设工程合同怎么写实用20篇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24--0204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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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5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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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发包人:

设计人:

工 程 名 称 :

工 程 地 点 :

设计证书等级:

签 订 日 期 :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为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竣工验收配合阶段的工作。为明确发包人、设计人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包人要求及附件的内容。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第三条 发包人须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注:发包人所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的文字应为中文简体,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当地的相关法规。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说明:

1、上述序号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应以设计人顺利收到发包人提供的齐全设计资料为前提。设计人提交阶段设计成果后,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发包人对阶段设计成果有异议且向设计人书面提出的,设计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2、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发包人确认可顺延。

3、上述设计文件的提交地点为 。

4、合同外设计文件的加晒、复印和制作按实际量结合下表单价计算收费。

5.设计人在提交各阶段设计图纸时应同时向发包人提供该阶段图纸完整电子文件一套,图形应为由AutoCAD绘制的dwg格式。

6.施工图顺序编排应考虑项目分期施工或分为几个施工单位使用的需要。

7.施工图纸应统一为A1图幅。对于大面积楼层(如地下室底板、顶板),一层结构图可以多张图表示,图纸划分应与现场施工段划分一致。

8.图纸目录须包含“有效出图日期”,并与施工图图签内的出图日期吻合。

9.施工图进行修改时,应在图签的“图号”栏内添加修改版号(如“修A”),并同时修改图纸目录内的“图号”栏,目录的图纸版号应与施工图严格吻合。

第五条 设计费及支付进度

5.1本合同项下设计工作设计费用(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等)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计算:

A.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设计单价为 。上述设计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设计费、人工费、发包人向设计人就本次项下设计有关工作的说明(详见发包人就本次项目招标补充文件内容)及咨询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无论物价如何上涨,设计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设计面积按实结算,由甲方根据 审定。

B.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形式,固定总价已包含设计费、人工费、发包人向设计人就本次项下设计有关工作的说明(详见发包人就本次项目招标补充文件内容)及咨询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无论物价如何上涨,总价均不作任何调整。

5.2根据5.1约定,本合同含税暂定总价为:大写:人民币 (¥ 元)。

5.3以上费用已包括 人次乙方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至甲方处及工程项目现场产生的差旅、住宿、餐费、交通、通讯费,每次为 小时。超出上述次数,甲方除承担乙方的交通差旅住宿费外,还应支付予乙方技术咨询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 元计算。

5.4设计费支付时间:

5.5 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图纸和资料,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合格后,设计人提交书面的付款申请,发包人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审核付款申请并向设计人付款。若发包人对设计人提交的付款申请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设计人,由双方协商确认后再行付款。

5.6设计人在收取发包人每一笔设计费时,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直至设计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为止。

5.7本合同款项以现金/支票/转账形式支付。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6.1 发包人责任及义务: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及义务: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并对其正确性、及时性、经济性、优化性负责,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资料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在发包人约定的时间,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2.6因设计人的错误,导致设计图纸及资料需进行更改时,设计人应当及时更改,不得据以要求发包人增加费用,且提交图纸的日期不顺延。

6.2.7设计人应提供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给发包人,甲乙双方就设计人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达成一致后,设计人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作为本合同附件(详见附件 ),发包人有权根据各设计人主要负责人具体工作表现提出增加、更换要求,设计人应予以增加、更换,不得要求发包人额外增加任何费用,设计人在未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时,不得随意更换或减少项目组设计成员。

6.2.8设计人对发包人提交的资料文件发现有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改正。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设计人应妥善保管。

6.2.9设计人应按协议约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配合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在设计图纸会审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并协调和解决施工部门及其它部门(如发包人、监理部门、质监部门等)对施工图所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

6.2.10设计人应确保在接到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书面通知后,在二十四小时内派出有关专业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并提出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

6.2.11设计人应在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派出设计代表参加有关设计问题的专业会议和联络会议,对关键的、新的施工工艺进行指导施工,对某些关键部位,作出相应的现场检查落实;设计人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解决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有关设计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参加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的验收、各阶段工程的竣工验收及总体验收等工作,务求达到设计的质量要求和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

6.2.12设计人应按工程需要及发包人要求参与工程质量验收,负责本工程设计联络工作。

6.2.13设计人有义务指出施工单位技术上的缺点及对物料及机械的标准及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提出意见。

6.2.14设计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完成。

6.2.15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设计人提供的系统配置清单产品应有至少三个或以上的同档次品牌可供选择。

6.2.16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

6.2.17设计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或转让发包人提交的图纸等技术资料。

6.2.18工程开工后,如发包人需要,则设计人应派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到施工现场人数视工程进度而定,所发生费用均由设计人支付。

6.2.19施工图设计要求尽量不引用标准图,如确需引用,需向发包方提供标准图复印件。

6.2.20设计人的设计需在发包人提供的合理的成本控制指标范围内进行,在初步设计审查时核定此限额。如施工图设计造价超过设计限额要求,设计人应免费进行调整,经多次调整后仍未达到设计限额要求的,应经过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7.2发包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发包人根据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设计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设计人需向发包人双倍返还定金,并同时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7.3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设计人支付所欠设计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7.4设计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交付设计资料或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确认合格,或未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进行竣工图审核盖出图章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累计超过10天的,发包人可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退还发包人全部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7.5设计人设计文件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应立即无条件进行修改、返工直至符合本合同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按本合同第7.4条执行。

7.6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的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合同的总设计费金额相等。

7.7发包人按阶段付款,设计人只有在完成该阶段工作并经发包人确认后,设计人才可收取该阶段的设计费。如果因设计人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设计任务而造成发包人不认可设计人任一阶段的工作,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发包人有权另聘其他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该阶段及该阶段后其他阶段设计费发包人无需支付。

7.8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擅自减少或更换已经发包人确认的项目成员(详见附件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应退还发包人全部的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7.9设计人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未付给设计人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设计人应在发包人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发包人付清。

7.10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

8.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所有成果及相关书面文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

8.2设计人因本项目所知悉或获得的一切发包人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及不合理使用。

第九条 其他

9.1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9.2双方约定只有以下人员在以下规定范围内有签字权:

商务:

姓名职务

发包人

设计人

设计成果确认:

姓名职务

发包人

设计人

图纸交接:

姓名职务

发包人

设计人

9.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起诉方向发包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5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9.7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9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章): 设计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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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建设招投标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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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业主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职责。

1 、甲方职责

1) 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责任及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条款。

2)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3)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指出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 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5) 依据甲方制定的《广州亚运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广州亚运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进行工程项目管理。

2 、乙方职责

1) 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责任及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条款。

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驻项目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农民工)及各职能部门都必须有明确的安全责任,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有责任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各种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所在岗位(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平安卡后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登高作业、焊接等特殊工种的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行业无证上岗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责任。

6)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能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 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佩带平安卡及穿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处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名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有针对性地悬挂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

11)遵守《广州亚运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广州亚运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失职违约,将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合同及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安全生产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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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商用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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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包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合同造价(含应纳税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工期:

施工工期为___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实际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的次日起计。

四、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5768-1999《道路交通和标线》和行业标准JGJ100-98《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并符合交警部门验收标准。

(二)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算。车位标线保修期为_________年,反光标牌保修期为________年,其余保修期为________年。人为或不可抗力影响损坏除外。保修期内,如发现施工及材料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及时维修。

五、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由负责采购至施工现场施工。

(二)工程材料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工程款;乙方取得公安交警支队停车场验收合格证交付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工程款;余下的工程款,待保修期满年后一次性付清。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按本合同第六条中所规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完成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组织材料进场;

2.按施工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甲方要求报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

4.委派为项目经理为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问题;

5.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及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6.施工中如发现设计与现场施工实际情况不符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处理;

7.工程竣工天内完成场地清理,保质保量、按时交付甲方。

八、工程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工期顺延,实际工期以甲方确认为准。

1.不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接通水、电源;

2.因图纸或设计变更未及时送达乙方;

3.逾期组织验收;

4.其他甲方原因造成的。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用料与约定不符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为与约定相符的用料,且工期不顺延。

2.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________%的赔偿金。

3.如因乙方质量原因无法通过交警部门验收,乙方须及时无偿返工,工期不顺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其它约定条款:

(一)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如施工图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教育好工人,搞好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及卫生工作。在施工期间乙方做好安全措施,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源、电源,由乙方自行安装分表计费,施工及生活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十一、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期限及时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付完款保修期满后止。本合同正本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单位:_________(盖章) 施工单位:_________(盖章)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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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广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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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施工班组):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本工程 主体结构混凝土、砌体、粉刷、地坪、屋面 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双方在签订单项经济责任制协议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承包工程项目: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施工范围: 主体结构混凝土、砌体、粉刷、地坪、屋面本工种内标化

4、承包方式: 清包工、自带小型工具机械设备、易耗品

5、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工程实际竣工。

协议内容: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工程所在地省、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按规定配备专职的安全的干部,应有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职能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工程项目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承包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单项施工方案;

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认真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承包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乙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按“三定”规定进行整改,整改后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方准进行施工。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由乙方自备的机械设备,安装完毕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记录,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乙方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乙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乙方负责,并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乙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班组负责。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进 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 省/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贯彻先订协议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协议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协议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擅自损坏责任由乙方承担。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 江苏 省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双方一致同意,损失赔偿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1万元以上的部分,由甲、乙双方按照商定的 5 : 5 的比例分担。

其他末尽事宜。(后附《项目部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乙方不得招收无身份证、身体残疾、年龄不满18周岁的人员进场务工。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1、 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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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0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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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 则1.1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行为,全方位加强项目管理,推行精细化管理,使工程项目真正成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源头,弘扬企业文化,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2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管理是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后,从项目经理聘任、项目部组建、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结算、回款到保修期满为止的全过程管理。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工程的项目管理适用于本办法。1.3XX公司对工程项目管理负总责,并对工程项目实行全面管理,其管理方式是:XX公司直接管理和授权委托分公司、直属项目部进行管理。XX公司直属项目由XX公司直接管理,分公司(含直属项目部,下同)的工程项目由分公司管理。无论XX公司、分公司的工程项目都要减少管理层次,优化作业层次,采用适宜的组织形式。1.XX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生产要素市场,加强计划和经营管理,保持资源的合理分布和有序流动,实行集约化管理,为项目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提供服务和支持,对项目管理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监管和考核,以适应项目管理的需要。1.5本办法是明确企业层次与项目层次、项目层和作业层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考评项目经理和项目部的基本依据。1.XX公司服务控制、项目授权管理。XX公司与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是项目管理目标责任监管与执行、服务与服从的关系,是有限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而不是利润承包的关系,更不存在利润分成与项目留利的问题。强调项目管理一次性的特点,防止项目部固化而造成企业内部利益主体多元化,从而削弱企业总体经济实力和肢解企业的整体优势。1.7工程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企业是利润中心,项目是成本中心的原则,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XX公司对工程项目要一个项目一核算;,一个项目一审计;,一个项目一兑现,项目竣工后一封帐;。1.8XX公司主管施工的副总经理负责主持项目监管工作,分公司经理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监管

第一责任人。

1.9在项目管理工作中要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动力支持和精神保障。项目管理中思想政治工作、党建等工作,应按照XX公司有关制度的具体要求执行。

第二章 项目管理策划

2.1项目管理策划是实现管理目标的一项有效的事前控制手段,是对项目全过程中的各种管理职能工作,各种管理过程以及各种管理要素,进行完整的、全面的、整体的计划。有效指导项目未来工作的开展和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通过加强项目管理,优化项目资源配置,以发挥企业优势,达到XX公司资源共享,增加项目收益的目的。

2.2项目管理策划是项目管理的指导文件,其作用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规定各项管理业务的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和管理方法;二是把履行施工合同和落实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任务贯穿在项目策划中,作为项目经理的管理依据以及项目管理人员的行动指南。

2.3项目管理策划包括:项目管理目标策划、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经营策划。

2.

3.1项目管理目标策划,是预测和制定项目各项管理目标指标,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予以确定。

2.

3.2施工组织设计,对投标阶段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其编制和审批执行中。

2.

3.3项目经营策划,其策划是围绕合同管理主线,以项目经营为核心,实现施工技术与工程经济有效结合为手段,以增加项目收益为目的,对成本管理计划、二次经营措施和实施重要新技术及针对施工重点、特点、难点等内容的策划。

2.4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是项目管理策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编制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标准、验收规范以及《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 50502-》和XX公司的《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

2.

4.1根据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

第二十六条及建质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特殊、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应经过专家论证;

2.

4.2项目应当积极利用工程特点组织开发、创新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推广应用新材料和新设备,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施工;

2.

4.3项目策划应坚持科学的施工程序和合理的施工顺序,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手段(如6软件等方法),科学配置资源,合理布置现场,通过多种实施技术方案的比较确定最优方案,使项目达到最佳的技术经济指标;

2.

4.4以下(不仅限于此)需要大量进行设计、计算、仿真模拟类型的工程应重点进行技术方案的策划和准备工作;

2.

4.

4.1 深基坑支护:根据基坑周边环境、地质条件组织专家制定出完善的基坑支护方案(包括监测)并做出详细的设计图纸;

2.

4.

4.2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高大模板及其支撑架、脚手架的强度、刚度和局部稳定与整体稳定性计算与验算;

2.

4.

4.3 起重吊装工程起重机械的选择应根据现场作业面条件及施工工艺要求,合理选择起重机械的类型、数量,吊装方案要有完整的计算书;

2.

4.

4.4 网架结构、大跨度桁架和桥梁工程施工对结构吊装、合拢、卸载全过程作计算机模拟仿真以及完整的力学分析计算书及结论,并根据计算结果选择对结构应力、应变进行监测的各种仪器设备并制定监测方案;

2.

4.

4.5 对高层、超高层建筑工程应使用计算机模拟技术,实现虚拟施工,在计算机上执行建造过程,对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施工过程进行模拟及施工方案优化等,并实现构件、管道、缆线、设备等碰撞检查等;

2.

4.5 对于XX公司范围内技术能力不足或达不到的技术方案制定,如设计、计算、受力分析等工作,应聘请外部有资质的专家,在外聘专家的带领或指导下进行或委托科研院所等单位。

2.

4.6 工程项目从投标阶段开始即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初步技术创新策划,中标后及项目实施前期提出详细的科技创新项目方案。

2.

4.

6.1找出该项目的创新点,工程项目中要优先应用国家住建部和地方建委重点推广的新技术,确定技术方案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找出该项目的创新点,并制定出拟攻关技术题目和技术创新成果(专利、工法、科技成果奖、论文等等)计划。

2.

4.

6.2工程项目策划时要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要申请加计扣除项目费用列表,以利财务账目的处理和技术资料的准备;

2.

4.

6.3工程项目上所采用的技术(或关键技术)为XX公司目前尚未掌握或达到XX公司先进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项目,可提出XX公司当年或下________年度重大技术研发课题立项申请。

2.

4.7施工组织设计中除主要的技术方案外,还应着重以下几方面:工期计划,至少还应包含以下内容:条形图或网络图(建议使用

6):基于业主的合同工期计划;人员计划:说明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及其各工种的计划人数,各个工种的总工时做出劳动力工期计划曲线(或直方图),时间以月、周或日为单位;做出一个近期工作计划(36个月),说明合同签订后近期的主要工作,包括人员、设备、材料进场、材料采购等;

2.

4.8分包计划(如果有分包的话);

2.

4.9应有临建设施计划;在业主指定区域内所有的临建设施,包括总布置图,办公室、库房,停车场,卫生间,更衣室,门卫室,制作场地,堆场区域;临建设施要求的面积汇总表;临时施工设施的进场、 退场计划;临建设施区域和施工区域的水、电力计划和配水、配电系统;通讯和办公(电脑、网络)系统计划;围挡和保安系统;

2.

4.10应做出一份计划使用的施工机械清单,包括设备性能描述、生产厂家的名称、型号、出厂日期、自有或租赁的、数量、使用期限等;

2.

4.11应做出安全、健康、环境计划;安保应包括:员工身份识别系统,现场的进出管理制度。

2.

4.12应做出采购计划,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合格的供应商清单,并从供应商清单中选择供应商,并要提供供应商的报价、供货周期的优势等;预计工程需要的主要采购清单,包括每个采购单签定日期和交付现场日期; 主要定单的催货和检验计划;在采购计划里要有采购条形图(最好集成在6中);

2.

4.13应做出设备、材料管理计划,显示项目对甲供材和自供材的综合控制管理,计划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设备、材料的领取、验收、运输、保管、发放等程序;对于设备和材料在仓储期间和安装后提供维护和保管工作;制定对仓库的要求,包括仓库的平面布置图、围墙保护等,特殊材料诸如焊接气体、油漆、化学品存放要求等;设备类型、数量和来源,如何运输。

2.5项目经营策划应依据中标通知书、项目投标阶段经营策划资料、施工合同、设计图纸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进行编制。(编制内容见附件:项目经营策划书提纲)。

2.6编制项目经营策划前基础工作

2.

6.1市场开发部门进行经营交底,其内容包括:

2.

6.

1.1建设单位招标资料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补遗书、澄清、修改、答疑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商务谈判备忘录等)、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安全生产协议书、廉政协议书、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甲供材料数量及价格表、甲供设备数量及价格表、甲控材料表等)招标图纸

2.

6.

1.2 设计单位资料单项概算表综合概算表招标控制价(或限价)详细工程量清单设计总体思路和原则、设计特点、特殊设计情况(新材料、新工艺等)、业主关注点、设计总体负责人、各专业及工经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有关经营关系情况。工程当地自然资源情况、社会及自然环境情况(社会环境是否复杂,是否潜在施工干扰;地质条件是否复杂,是否具备更多的变更理由)

2.

6.

1.3 本单位投标资料报价分册(报价编制说明、降本措施、各类材料数量及价格表、运输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等)技术分册(项目工程简介、施工组织设计)商务分册投标人澄清、补充的确认资料投标报价交底资料 (盈亏分析、合同风险提示、经营策划、现场调查等)

2.

6.2全面系统研究通用合同.

6.

2.1 收集构成合同文件的全部协议书、文件。

2.

6.

2.2 合同整合将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等整合成一个有效范本,分发给分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合同条款,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分工,找出合同中前后矛盾或对我方有利的条款,归纳可以突破的关口,积极创造效益。

2.

6.

2.3全面研究合同,找准切入点研究合同条款

1)有利与不利合同条款分析,重点对可调整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确定二次经营工作方向。

2)变更索赔条款是现场变更设计的关键性规定,是否有利,如何变通执行,要认真分析,提出具体思路。

3)业主验工计价管理,可以看出业主对投资控制的态度和意向,对变更索赔工作方向具有重大影响。研究费用情况

1)工程量及费用、不平衡报价情况,量差、盈亏分析,其它事项;

2)了解本项目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费金额,业主是如何使用该费用的,我们可通过哪些方式要回来;研究计量规则、投标报价说明重点是认真研究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明确各项合同单价包含哪些子项目和工程内容,确定合同中缺单价工程项目内容,提前着手增加缺单价工程项目数量和新增单价的编制工作。分析清单单价根据现场实际工料机单价分析成本,并结合清单单价,明确合同中哪些单价较低,可做负变更减少亏损或利用相关合同条款调整单价;哪些单价较高,可多做正变更争取最大效益。进行风险评估

1)工期风险

2)安全、技术、质量风险

3)盈亏风险

4)审计风险

2.

6.

2.4 熟悉冶金项目、公路项目、市政、房建项目等行业变更索赔调差相关规定。

2.7项目经营策划编制的过程

2.

7.1进行合同和实施条件分析。

2.

7.2确定项目经营策划的目录及框架。

2.

7.3分工编写:项目经营策划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工作,按照专业和管理职能分别由项目部的各部门编写。分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编写。

2.

7.4汇总协调:由项目经理协调上述各部门的编写工作,编写完成后,由项目经理指定专人汇总编写内容,形成策划书。

2.

7.5审查:由分公司职能部门对项目经营策划进行审查,结合分公司对项目部要求,提出审查意见。

2.

7.6报批:按审查意见由原编写人修改完后,由项目部报送分公司领导批准项目经营策划。

2.8项目部按照管理策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XX公司两级监管职能部门定期对项目管理策划编制及评审进行检查和考评。在项目管理策划实施过程中,依据策划内容进行服务、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对重、大、特、新项目(业主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项目;大型或特大型项目;涉及市场开拓、科技创新、企业品牌、XX公司信誉、难点特色等有特殊意义和重大影响的项目;____区域、新领域、新方式项目),由XX公司确定并组织XX公司领导层、相关职能部门、技术专家等共同对其项目管理策划进行评审,提出意见,优化完善。分公司及项目部应制定相应的检查规定和奖罚办法。对项目管理策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将实际情况与策划要求进行对比,判断是否有偏差,是否要纠正偏差,或对策划进行调整。

2.9项目管理策划实施完成后,应按DCA循环原理进行总结,总结出在项目管理策划编制、实施中的经验教训,新技术应用成果,技术和管理创新成果等,形成文件。也可制定工法,报有关部门审查、鉴定、批准。在以后的新项目中应有效利用这些资料,作为改进后续工作的参考和管理资源的储备,使XX公司的项目管理能够持续改进。

2.10项目管理策划中的项目实施总体安排、风险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和技术经济分析等内容只作为XX公司和项目内部管理资料。

第三章 项目经理责任制

3.1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在工程项目上的委托授权代理人,是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者,是实现项目管理目标的

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授权,履行职责,承担责任。

3.2项目经理必须接受XX公司的领导,对工程项目从开工准备到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全面负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控制,合同信息和现场管理,内外组织管理协调工作,确保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

3.3项目经理的基本素质要求

3.

3.1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造师资质等级应与承担的工程类别和规模相适应。

3.

3.2 项目经理既要具备工程技术管理和经济方面的专业和经验,还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工程管理实践经验和业绩。

3.

3.3 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3.

3.4 分公司党政一把手原则上不能担任项目经理,如遇特殊情况时,应报XX公司审批。

3.4 项目经理的聘任

3.

4.1 项目经理是岗位职务,项目经理的产生采用择优选聘和竞争上岗相结合的办法。

3.

4.2 对大型综合性工程或重点工程,由XX公司或分公司根据项目经理资质和业绩择优选聘项目经理。

3.

4.3 其他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产生采用竞争上岗的办法,XX公司或分公司应根据施工合同,明确工程项目的成本、质量、工期和安全等责任指标,通过内部招标方式,公开招聘,择优聘任项目经理。

3.

4.4 项目经理聘任,应报XX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3.

4.5 项目经理在同一时间内只宜担任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时,应报XX公司主管施工的副总经理审批。

3.5 项目经理的主要职责

3.

5.1 代表XX公司实施工程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XX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维护XX公司的合法利益。

3.

5.2 在XX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全面完成工程项目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等各项指标。

3.

5.3 主持编制项目管理策划书,认真贯彻XX公司的三标管理体系文件,负责企业各项业务在项目上的贯彻执行,及时汇总、上报各种业务报表。

3.

5.4 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和工期要求,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进度控制体系;根据工程的特点,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内外组织管理协调工作。

3.

5.5 建立项目成本控制体系,组织编制项目成本控制措施,严格履行与XX公司或分公司签定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按时足额上缴XX公司的各项费用。

3.

5.6 强化合同意识,加强各种合同制定、签定和履行的全过程管理,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接受XX公司的审计和考核。

3.

5.7 负责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结算,移交资料,清理和处理一切债权债务。

3.

5.8 负责解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的有关遗留问题,回收工程款,并做好保修期间的有关工作。

3.

5.9 强化管理,带好队伍,诚信经营,沟通和协调好与业主、监理等外部关系,管好用好施工机械设备,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树立企业形象。

3.

5.10 项目经理必须如实、定期向XX公司(分公司)汇报项目管理工作情况,接受XX公司(分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3.6 项目经理的权限

3.

6.1 有权提名组织项目班子,经XX公司(分公司)审批后组成项目班子;有权择优聘用和解聘业务管理人员。

3.

6.2 有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指挥权,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

3.

6.3 依据XX公司的有关规定,对项目内部具体的分配方案与分配形式有决定权。

3.

6.4 在XX公司的授权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签定有关业务文件。

3.

6.5 企业法人授予的其它权力。

3.7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3.

7.1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是XX公司或分公司与项目经理签定的明确项目经理部应达到的成本、质量、进度、安全和环境等管理目标极其应承担的责任的文件,并作为项目完成后审计评价的依据。

3.

7.2 工程项目中标后,在标后预算的基础上,XX公司或分公司的合同管理、工程管理和财务等部门及项目经理对中标的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分析、论证、预测和计划,确定项目实施的管理目标,并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确定。

3.

7.3 XX公司(分公司)对工程项目实行一项工程签订一项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一式三份,XX公司(分公司)执两份,项目部执一份。

3.

7.4 XX公司对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和条款做了统一规定,分公司必须认真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和条款见附件。

3.

7.5为了完善项目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项目部的成本意识和风险意识,XX公司对项目部班子实行集体风险抵押制度。风险抵押金总额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挂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应交风险抵押金总额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建议明细)

3.

7.6 风险抵押金由项目部班子集体交纳,项目经理交纳比例为应交总额的______%。项目部班子其他人员交纳抵押金比例,由项目经理确定。风险抵押金必须由本人交纳,不得借用或变相借用公款交纳。风险抵押金上缴项目所属分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3.

7.7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签订后,项目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XX公司需终止责任书的执行,XX公司将视情节轻重限定项目经理资质升级、不予审检、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给予行政处分(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罚,并解聘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风险抵押金不再返还。

3.

7.

7.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媒体曝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对XX公司信誉造成重大影响的;

3.

7.

7.2施工生产管理混乱、工期延误,已对施工合同履约造成重大影响的;

3.

7.

7.3项目成本不清、不实,非正常原因严重透支的;

3.

7.

7.4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章不循、滥用职权、违章指挥的;

3.

7.

7.5有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3.

7.8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后,必须坚持先审计,后兑现的原则。

3.

7.9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并经XX公司终结审计后,工程项目完成各项项目目标指标时,债权债务清理核实完毕,项目部公章交回XX公司后,XX公司将风险抵押金本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利率计息)一次返还个人。超额完成降低成本指标(超额完成项目收益指标)时,XX公司对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3.

7.10 工程项目竣工后回收的资金,必须先偿还债务,在还清债务的前提下,XX公司再按回收资金的比例兑现奖励,直到工程款回收完毕,项目兑现奖也支付完毕。个人所得税由XX公司代扣代缴。

3.

7.11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实行成本一票否决制,工程项目成本超支出现亏损由项目部集体承担责任,XX公司将根据工程项目的亏损情况进行经济处罚,XX公司以扣除风险抵押金为最高限额。项目经理50%,项目部班子其他人员50%。扣除的风险抵押金上交XX公司财务部。

3.

7.12 施工过程中原施工合同内容和价款有较大变动而对责任书的执行有较大影响时,项目部应及时向XX公司或分公司报告,XX公司重新评审合同后,由XX公司或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项目管理目标责任指标。

3.8XX公司严禁项目经理的下列行为:

3.

8.1项目经理不得以项目部名义自行对外签订施工合同;

3.

8.2项目经理不得以项目部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3.

8.3项目经理不得以项目部名义对外借款;

3.

8.4未经XX公司同意,项目部不得私自刻制、使用各类公章。

3.9 项目经理的离任条件

3.

9.1 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竣工验收证书。

3.

9.2 项目部对内、对外的债权债务核实确认完毕,实物资产核实无误。

3.

9.3 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总结,交工资料齐全并向XX公司办完移交手续。

3.

9.4 竣工结算完毕,并取得拖欠工程款签证手续。

3.

9.5 工程回款完毕,质保期结束后。

3.

9.6 如遇特殊情况离任,须经XX公司或分公司批准。

第四章 项目管理组织

4.1 项目管理组织设计

4.

1.1 工程项目中标后,XX公司(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大小、难易程度等进行项目管理组织设计,筹建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部。

4.

1.2 项目管理组织设计指导方针是:目标统一性,分工协作性,责权对等性,指令统一性,兼顾管理层次与管理跨度的适当性。

4.

1.3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设置程序流程是:按照项目管理规范要求,确定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工期等各项管理目标;划分项目管理的责任、义务、权力;制作工作任务分配表;确定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建立规章制度;设计管理信息系统。

4.

1.4 项目管理组织设计的原则是:组织与机构科学合理,有明确的管理目标和责任制度,项目成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4.

1.5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一般采用矩阵组织结构模式。

4.2 项目经理部

4.

2.1 项目经理部是项目管理的中枢,在项目启动前建立,在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完成后解体。

4.

2.2 项目部的组建

4.

2.

2.1 特大型、大型综合性工程或重点项目,由XX公司负责或委托分公司组建,其它类别的工程由分公司自行组建。

4.

2.

2.2 大中型项目部的机构一般设三部一室,既工程部、经营部、物资供应部和综合办公室,一般工程或专业单一的项目部可不设部室,只配备专业管理人员。

4.

2.

2.3 项目部必须配备技术负责人、安全经理和经营负责人,财务主管由XX公司或分公司委派。项目部业务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制,既XX公司或分公司业务部门与项目部共同对业务人员进行管理与考核,以项目部管理为主,业务人员既要对项目经理负责,又要对业务部门负责。

4.

2.

2.4 项目部应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和岗位,主要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人员可以兼职,一人多岗。管理人员中的高级职称人员原则上不低于10%。

4.

2.

2.5 特大型、大型综合性工程项目可设常务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和副总工。

4.

2.

2.6 通常情况,项目总工(副总工)按以下原则配置,其职别同项目副经理。按项目合同总额,5000万元合同额至少配置一名项目总工;10000万元以上合同额至少配置两名总工(一正一副),30000万元以上合同额至少配置三名总工(一正两副)。XX公司对其配置进行监督和检查。

4.

2.

2.6 项目经理或项目班子成员的子女、配偶及亲属不允许在该项目上从事财务和物资采购工作。不允许分包工程或变相分包工程,不允许提供材料供应和机具及设备租赁,一经检查发现XX公司要严肃处理。

4.

2.

2.7 制定项目经理部工作制度、考核制度、与奖罚制度。

4.3 项目部的运行

4.

3.1 特大型大型综合性工程

4.

3.

1.1 应设立总包项目部,参与施工的专业分公司设立专业分包项目部;

4.

3.

1.2 为了有效解决项目指挥协调难度大,多头管理和内耗等管理问题,总包项目部和专业分包项目部应避免职责重叠,岗位重复设置,以提高管理效率,使总分包项目部形成有机的整体,共同实现项目管理目标。

4.

3.

1.3 总包项目部代表XX公司全面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总承包管理,统筹部署和实施总包项目经营管控,拥有项目生产经营的决策权,其主要职能是统一对外、统一组织和协调、统一指挥和部署、统一计划和管理、统一资源调配,对分包单位实施计划、组织协调、监管、服务。

4.

3.

1.4 专业分包项目部要接受总包项目部的统一管理,按内分包协议的约定对总包项目部负责,充分发挥专业分包项目的专业技术管理优势,负责分包专业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4.

3.2 中小型的工程项目要推行一级化管理,项目部只能有一个管理层,不允许层层设管理层。

4.

3.3 项目管理的每一过程,都应体现计划、实施、检查、处理DCA的持续改进过程。

4.

3.4 项目部在运行过程中,骨干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能变动,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连续性,个别因工作需要调动的需办清全部手续后,经项目经理同意,XX公司或分公司安排人员接替后方可调动,工程未竣工验收、交工和结算,有关手续不交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不能调离项目部。

4.

3.5 项目经理要确保项目经理部运行的高效化,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调整经理部构成,加强对现场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动态管理。

4.

3.6 未经XX公司同意,项目部不得进行购置固定资产等活动。

4.

3.7 项目部是成本中心,XX公司是利润中心,XX公司监督服务于项目部,项目部一定要遵守XX公司各项制度,接受监督。

4.4 项目团队建设

4.

4.1 项目团队主要指项目经理及其领导下的项目经理部和各职能管理部门。由于项目的特殊性,特别需要强调项目团队的团队精神,团队精神对项目经理部的成功运作起关键作用。

4.

4.2 项目经理在团队建设中起主导作用,对团队建设负总责,项目经理应通过奖励、表彰、集中办公、召开会议、学习培训等方式和谐团队氛围,统一团队思想,定期评估团队运作绩效,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个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4.

4.3 项目团队的分阶段建设

4.

4.

3.1 项目形成阶段:主要依靠项目经理来指导和构建团队为共同的目标而奋斗,团队成员来到后,进入团队磨合阶段,成员与成员之间需要磨合,成员与内外环境之间需要磨合,项目团队与XX公司、上级、业主、监理等需要磨合。

4.

4.

3.2 团队规范阶段:项目部的各项工作进入有序化状态,各项规则已经建立,成员经过认识、了解与相互定位,形成了自己的团队文化,新的工作规范,培养了初步的团队精神。

4.

4.

3.3 团队表现阶段:团队成员彼此高度信任、相互默契,工作效率大有提高,工作效果显著。

4.

4.

3.4休整阶段:项目工作即将完成,进行项目总结表彰工作,如有新的工程项目,经过团队整顿后,准备接受新任务;如果没有新项目,团队面临解散,要为团队成员下一步的去向考虑。

4.

4.4 项目经理部应通过改善工作环境、为成员提供培训与教育、表彰与奖励、项目团队建设的检查与反馈等持续培育团队的凝聚力、战斗力。

4.

4.5 项目团队建设的标准

4.

4.

5.1团队成员有明确共同的奋斗目标,团队和谐一致,项目管理高效运行;

4.

4.

5.2团队成员有合理的分工和合作;

4.

4.

5.3团队各层次具有相应的权利和责任;

4.

4.

5.4团队成员有高度的凝聚力;

4.

4.

5.5大家积极地参与团队建设,从而产生强大的战斗力;

4.

4.

5.6团队成员相互信任,民主气氛浓厚,大家能够进行有效的沟通;

4.

4.

5.7学习和创新能力持续增强。

第五章 项目内分包管理5.1 为了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保持企业的综合和专业技术优势,地基基础处理、市政路桥、钢构制安、机电安装、炉窑砌筑、管道、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及特种起重机械安装等专业工程只允许内部分包,即由专业分公司组织施工。

5.2 区域分公司(含直属项目部)和项目部要按专业分工的要求进行专业工程内分包,做好组织协调和管理,不得擅自外分包和转包专业工程。5.3 专业分公司要做专做精,加强与区域分公司和项目部的合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支持总包项目部的工作,确保专业工程施工的顺利实施。

5.4 对总包项目部与专业分包项目部实行契约化管理,双方必须签订内部专业工程分包协议书,以明确彼此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并严格履约。

5.5 内部专业工程分包的价格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内分包项目综合价格专业工程分包价专业工程项目管理费其他直接费综合项目收益40%专业工程分包价按XX公司制定的《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指标》(见附件5-1)执行。遇有特殊情况时,由总包和分包项目部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5.6 在内部分包协议书履行过程中,总包项目部负有对专业分包项目部进行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的责任,内部专业分包项目部要服从总包项目部的协调和管理。

5.7 内部分包协议书约定付款率不能低于与业主合同付款率,因业主实际付款率低于合同约定付款率不能履约时,总包应积极与专业分包单位沟通、协商妥善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专业分包单位不能因此而停工。

5.8 专业内分包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移交工程资料,总包项目部与业主完成了竣工结算的三个月内,必须与专业分包项目部完成内结。

5.9 总包项目部必须依据实际工程形象进度,对内部专业分包进行月度结算,跨年度的工程应进行内分包年度结算。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合理公正进行最终结算,总包单位不能将自营专业的亏损转嫁给专业分包单位。由专业分包单位取得的专业工程超额收益,专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按7:3分配。

5.10 总包项目部与专业分包项目部发生争议时,由总包项目部与专业分包项目部协商解决。经协商双方达不成共识时,由XX公司工管部进行仲裁、调解。调解不成时,由双方报请XX公司领导裁决。

第六章 项目外分包管理

6.1工程施工外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外分包和劳务作业外分包(统称外分包)。工程施工外分包,是指项目部依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将总包和专业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成建制的其它单位完成的施工活动。

6.2项目部应严格执行XX公司《工程施工外分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工程分包应由分公司和项目部组织招议标,分包队伍、分包价格(不得超过工程分包指导价)确定,应由分公司经理批准,分包合同应经分公司评审报分公司经理批准签订。

6.3工程外分包的原则:

6.

3.1确因施工力量不足,不能保证施工合同履约的工程。

6.

3.2XX公司尚未取得专业施工资质的工程。

6.

3.3由于特殊原因,XX公司审批的分包工程。

6.

3.XX公司禁止挂靠转包,禁止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6.4合格外分包商的评价准则:

6.

4.1具有三级(包括三级)以上施工资质,且能够满足分包施工要求的能力;

6.

4.2各种证件有效齐全,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6.

4.3近两年无质量、安全和其它重大事故;

6.

4.4已取得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具有同类工程相关施工经验的分包商优先;6.4.5专业分包商应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要的机料具,专用工器具,一定的流动资金等;6.4.6与本企业或其它企业合作的业绩,合同履约信誉良好。信誉包括:

a)服从项目部协调和管理情况;

b)遵纪守法及信用。

6.

4.7工程外分包施工要求的其他条件。

6.5外分包工程的招投标

6.

5.1外分包工程必须采用招投标或议标的方式,运用竞争机制,择优选择信誉好,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报价合理的外分包单位。

6.

5.2建立外分包方的选择、准入和淘汰机制,建立合格外分包商清单,并进行动态管理。

6.

5.3项目部必须在本单位和XX公司合格外分包商清单中选择使用外分包商。

6.

5.4如合格外分包商清单不能满足要求的,分公司可引进新的外分包队伍,但必须先评价,后使用。

6.

5.5项目部在工程实施中原则上只能进行劳务作业分包,以降低施工成本,提高项目创效能力。

6.

5.6工程外分包价格,执行工程项目外分包指导价格及《工程施工外分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6.6工程外分包的基本要求

6.

6.1项目部与外分包商必须按照《工程施工外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书面分包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

6.

6.2未签订工程外分包合同,外分包队伍不能进场,不能支付预付、进度款。

6.

6.3外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项目部应及时(____日内)将变更协议报分公司评审、备案。

6.

6.4为保证外分包合同顺利履行,外分包商应提供分包工程履约担保(按分包合同价款5~1 %确定)。项目部对外分包工程的履行担保,可采用抵押外分包商进入施工现场的周转料具、机械设备、专用工器具或抵扣部分工程款等方式进行。

6.

6.5外分包商必须遵守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XX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的统一指挥、协调、管理和监督,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对项目部负责,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

6.

6.6项目部必须加强对外分包工程的施工准备、队伍进场、现场施工、安全生产和交工验收等工作的管理。

6.

6.7外分包单位必须按《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允许拖欠。XX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有责任定期对外分包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6.7外分包工程的结算程序

6.

7.1分包工程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未达到分包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或有关遗留问题未处理,项目部不予办理工程最终结算。

6.

7.2分包工程最终结算的工程量必须经项目部工程部门或施工技术、质量和安全管理人员审核,并签字认可。

6.

7.3分包工程最终结算的单价及总价须经项目部经营部门或预算人员审核,并签字认可。

6.

7.4项目部要将分包工程最终结算书上报分公司审定后,项目经理对分包工程最终结算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公章,方可进行分包工程结算。

6.

7.5项目财务人员要依据分公司审定的分包工程最终结算书,办理财务结算手续,核对往来帐项,在扣除进度款、材料款、水电费和质保金等款项后,支付剩余工程款。

6.

7.6分包工程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再返还分包单位的质保金。

6.8对外分包商的考核

6.

8.1对评价合格的外分包商实施动态考核管理,考核内容应包括:专业分包施工技术管理及施工能力、人员素质及持证上岗、工程质量和进度、安全管理、分包合同履约及信誉等内容。

6.

8.2外分包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a)分包方的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b)违章作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c)不能满足工期的要求;

d)合同发生争议时采取不正当手段滋事闹事的;

e)其它影响工程施工或XX公司信誉和形象的行为。

6.

8.3因外分包商自身原因发生管理混乱、工程拖期、出现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已对合同履约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部可以中止分包合同。

6.

8.4每项工程结束后分公司要对外分包商进行考核,跨年度的工程每年至少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填入考核表(见附件61),对考核不合格的外分包商,从本单位合格外分包商清单中除名,予以淘汰,并上报XX公司工管部,由XX公司工管部及时书面或网上通报XX公司各单位。

6.

8.5凡考核不合格、淘汰的外分包商,其它分公司均不得继续使用。一经检查发现,XX公司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第七章 项目合同管理

7.1合同的策划

7.

1.1合同的种类:外部合同分为总承包合同(EC),合作开发合同(BB),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

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GF--021

3),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GF--021

4),工程材料购销合同(见附件7-

1),设备(料具)租赁合同(见附件7-

2),专业工程内部分包协议书(见附件7-

3)。

7.

1.2合同的计价模式:单价计价模式(固定单价和可调单价),总价计价模式(固定总价和可调总价),成本加酬金计价模式。

7.

1.3合同计价模式的选用原则:业主合同结合市场需要,首选开口型合同(如定额预结算、成本加酬金),次选可调单价合同,后选固定价合同。分包合同结合经营方式首选固定价合同,次选单价合同,慎用开口型合同。

7.2合同的评审

7.

2.1合同理解:内外合同签订之前,需全面分析和正确理解招标文件、业主意图和要求,认真检查、审阅图纸和相关规范,避免随意理解和粗心遗漏。

7.

2.2合同评审:按照合同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合同评审,业主合同由中XX集团及其授权的分公司审批,内外分包合同由分公司审批备案。材料采购合同、设备料具租赁合同经分公司评审和审批由项目部签订,报分公司备案。业主合同应报中XX集团市场部、工管部备案。

7.3合同的实施

7.

3.1合同签订后,要按照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对合同的总价进行明确,对合同价按年、季、月进行分解,并实施收入预算向资金预算的转化工作。

7.

3.2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订立,合同名称、性质、要素等重要内容必须描述准确无误,完整无遗漏。

7.

3.3施工过程中各种原因造成的洽商、变更,如补充协议、例会纪要、备录、签证、代用等,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认,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

3.4为保证内部经济关系顺畅,总包项目部必须与专业分包项目部签订专业工程内分包协议书。

7.4项目部合同代理的权责项目部对施工合同、内外分包合同及其它合同负履行职责,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应配备经营人员负责合同管理。

7.5合同质保金、保证金约定

7.

5.1项目部要按合同规定,同比例收取分包单位的工程质保金。

7.

5.2分包单位正常履约、保修期内无返修等问题,保修期满后,项目部应将质保金返还分包单位。

7.

5.3业主要求开具履约保函的项目,项目部对外分包单位必须按分包工程量的比例,要求外分包单位开具相应的履约保函或收取一定的保证金以减少项目经营风险。

7.6合同索赔及反索赔

7.

6.1合同履行中涉及合同主体变更、价款调整、付款方式改变、承包范围较大变化、重大索赔等问题时,项目部应及时与发包方沟通,签订补充协议,报中XX集团合同管理部门评审。

7.

6.2非正常中止(终止)合同涉及索赔的,应由项目部写出索赔报告,分公司策划索赔方案。

7.

6.3合同反索赔管理以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为主,预算、材料、物资、机械、财务等人员配合,主动把握工期的合同进度,牢牢控制施工质量,努力降低对方反索赔的机会。

7.7合同风险管理

7.

7.1合同风险识别合同履行前分公司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合同内容、要求、重点、难点等问题进行风险分析及识别。

7.

7.2合同风险评估XX公司各职能部门做好合同风险的评估及预警。

7.

7.3项目部应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对高风险合同,项目部必须及时掌握市场变化,采取得力措施,避免、转移、减少项目经营风险。

第八章 项目成本管理

8.1成本管理原则

8.

1.1合同签订后,要按照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

首先进行价成分离确定合同总成本,

其次按年、季、月分解合同总成本,

最后实施成本预算向现金预算的转化工作。

8.

1.2项目部应该按工程部位、专业和成本项目进行成本分解,细化成本并制定成本控制措施、落实责任,用目标管理法进行有效控制。

8.

1.3项目部以目标成本为最高控制限额进行支出核算。成本控制要坚持增效节支,全面控制、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量入为出,以收定支。

8.

1.4优化施工方案,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处理好成本与工期、质量、安全等多目标综合优化关系,综合平衡降本增效。

8.2成本管理依据。

8.

2.1在认真分析施工合同的基础上,在综合考虑工程规模、复杂程度、施工条件、地域远近、工期长短和当地市场情况等因素的前提下,按照中标合同价与目标成本价分离的原则,参照同类工程施工的成本经验,科学的测算工程项目的目标成本。

8.

2.2目标责任成本的确定应按照XX公司规定的外分包指导价,内部专业施工成本价及有关规定,由分公司按施工专业分类测算确定。

8.

2.3项目部承担的目标责任成本由分公司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明确规定。

8.

2.4施工合同有较大变更,目标责任成本由分公司调整。

8.

2.5工程项目因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事故等问题,业主方扣除质量款时,被扣除的质量款将计入项目成本。

8.3成本管理责任人及环节

8.

3.1项目经理是成本管理的

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项目成本管理体系。

8.

3.2项目成本控制包括成本预测、计划、实施、核算、分析、考核、整理成本资料,编制成本报告。

8.4成本管理内容

8.

4.1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根据《项目管理策划》,进行工料机及分包成本分析,预测项目的实际施工成本,编制成本计划,做好项目成本的事前控制,计划成本应低于目标责任成本。

8.

4.2清包管理模式下,人工费需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和使用劳动力,避免劳动力窝工或不足。

8.

4.3项目部应做好材料及构配件的采购工作,大X材料要按规定实行招标制,以降低材料的采购成本,项目部要搞好材料的验收、保管、发放工作,材料发出要限额领料,并合理使用材料。

8.

4.XX公司自有机械设备不能满足要求时,项目部方可从外部租赁设备。外租机械设备必须执行XX公司有关规定。要合理配置机械设备,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设备在场时间。

8.

4.5项目管理层要合理配置管理人才,精干高效,一专多能。

8.

4.6项目部要加强分包成本核算,经常按照各项分包合同的履约情况、内外分包结算情况,来实施分包核算管理。

8.5成本考核

8.

5.1施工过程中项目成本的控制,宜以每月为一控制期,成本应坚持与施工形象、产值、收入四同步。

8.

5.2项目部应在每月项目成本控制核算的基础上,进行二额、二量、二价的对比分析(即实际工程额与预算工程额、实际消耗量与计划消耗量、实际价格与计划价格),找出增减差异,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的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措施,使项目成本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8.

5.3工程竣工决算后,XX公司通过对项目实际成本的审计,并与目标责任成本对比,作为对项目团队的奖罚依据。

8.

5.4总包项目部应全面负责项目成本管理与监督,应对XX公司的整体利益负责,正确处理与内分包项目部的利益关系,切实做好对内分包项目施工过程的成本监督工作。

8.

5.5项目竣工结束后,项目部要及时整理成本资料,编制成本报告并上报XX公司工管部备案。

第九章 项目材料和设备管理91项目材料管理

9.

1.1项目部应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对材料预算、计划、采购、检试验、分供方管理、验收保管、使用、索赔等进行管理。

9.

1.2项目部应建立相应的材料管理制度,编制材料计划,并负责材料采购合同的实施。材料的采购按照《物资采购控制程序》的要求,对供应商、采购信息、原材料的验证进行控制。

9.

1.3材料的采购应货比三家,择优选择材料供应商。对大X主要材料和价值较大的构配件的(见附件)采购要由分公司组织实行招标采购;其采购价格应经招标小组评审,报分公司领导审批确认。材料采购合同经评审后签订,报分公司备案。一般材料可实行询价、比价的采购方式,以降低材料采购成本。

9.

1.4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安排,合理组织材料、构配件的分批进场,材料的进场数量应保证均衡施工。

9.

1.5项目部对进场的材料必须进行数量、规格和质量的验收工作,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和标识。进场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材质证明和出厂合格证,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9.

1.6项目部应安排适宜的存放场地,管好在库、在场材料,有防湿、防潮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湿、防潮措施。有保质期的库存材料应定期检查,防止过期。现场存放的材料应按品种分区,有序堆放,标识清楚,防止发生材料的丢失、毁损。

9.

1.7要求复检的材料要做好取样抽检、试验和复检工作,做好材料、构配件的取样抽检、试验和复检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件(块),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检单位验测。建立材料检(试)验台帐,保证质保资料真实、完整、可靠。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现场配制的材料应经试配,使用前应经认证。

9.

1.8要求复检的材料未经检验和已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材料,不得投人使用。对业主提供的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和验收,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9.

1.9建立健全分类材料台帐,分类整理材料的质保资料和原始记录,做到帐、物、卡一致。

9.

1.10项目部必须严格办理材料的出库领用手续,建立材料耗用台帐,记录使用和节超情况,有消耗定额的材料,必须制定发料标准,实行限额领料,准确及时填写发料单。

9.

1.1 1项目部应严格计量管理,监督现场材料的合理使用,做到工完、料净、场清,防止材料的损失和浪费,现场的剩余材料应及时办理退料手续。

9.

1.12项目部应定期对材料预算价与实际采购价、材料定额消耗量与实际消耗量进行对比分析,并采取措施,降低材料采购成本。

9.

1.13项目部应制定周转材料的保管和使用制度,加强周转材料的核算管理。材料员应与预算、成本人员共同搞好核算、结算工作。

9.2项目设备管理

9.

2.1项目部应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对进场的所有机械设备(包括自有和租赁)应检查验证其技术状态,做好检查记录,并建立项目在用设备台帐。

9.

2.2对XX公司自有机械设备,项目部要坚持做好三定(定人、定机、定职责)工作,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施工机械设备技术操作规程,采取各种安全技术措施,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9.

2.3 坚持机械设备的强制保养和按时保修制度,做好机械设备使用中的维修管理工作,不准拖保、失修,以保持设备的过程能力。

9.

2.4 项目部应加强对现场在用机械设备的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

2.5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项目部在用的厂内机动车和起重机械应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测。

9.

2.6 项目部应采取技术、经济、组织、合同措施保证施工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提高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降低项目的机械使用成本。

9.

2.7 项目部使用起重机械应严格执行《中XX集团机械设备管理办法》、《中XX集团大型起重机械使用管理办法》及《中XX集团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9.

2.8 XX公司内部机械设备不能满足需要时,租用外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由分公司和项目部组织招(议)标确定租赁价格,租赁合同经评审报分公司领导审批并备案至XX公司工程项目监管部,由项目部签订并实施。其他机械设备租赁也要询价比价确定,签订租赁合同经评审报分公司备案。

第十章 项目财务管理

10.1工程项目是企业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基础和重点,各分公司要通过检查、指导、监督、考核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其所属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预算控制、资金收付、会计核算、以及基础资料等工作的管理,保证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的统一、规范和有序。

10.2项目部必须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2名以上会计人员,分别从事不相容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一人兼管两个以上工程项目的财务会计工作时,也必须符合此要求。

10.3项目财务人员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分工和职责权限,分工和权限要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10.4工程项目进行独立财务核算,全面反映项目盈亏及资金收支情况。有条件进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应积极实施会计集中核算。会计核算时既要对工程项目设立单独的账套或通过明细科目进行清晰完整的辅助核算,还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10.5工程项目实行预算管理。项目规划过程中,项目经理应组织财务、预算等有关人员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工程进度等编制包括资金预算在内的项目财务预算,报其上级公司批准后实施。各分公司要将所属项目部全部纳入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当年新增项目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进行预算调整。项目部要编制滚动月度预算,月保季,季,切实进行预算控制。

10. 6根据项目策划的情况做好税务筹划工作,降低税务成本,按时申报纳税。

10.7项目部要严格执行XX公司统一制定下发的各项管理费用开支标准和费用预算指标,没有特殊情况不准突破,尽可能降低项目管理的间接费用。10.8工程项目的资金收付实行预算管理。项目部的所有付款都要以经批准的资金预算和有关契约文件、原始凭证为依据,按XX公司规定的内部审批流程办理资金支付事项。10.9项目部的资金收支原则上全部纳入和XX公司的资金集中结算系统,执行统收统支、以收定支制度。项目部的资金预算要按月或周及时上报,其作为XX公司审核下划款项的依据。因特殊情况暂不纳入资金集中结算系统的至少必须进行资金预算控制。

10.10项目部为办理资金收支结算,无须单独开立银行,统一由XX公司进行收款与支付。确因业主特殊要求单独开立银行账户的,统一由XX公司办理并进行结算及管理。

10.11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XX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不许坐支现金和大额支付金。严格禁止合同以外的垫资,不得私自进行借贷、投资、担保等各类投融资活动。

10.12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是资金回收

第一责任人,组织并负责资金回收的各项工作。在办理完竣工和财务决算后,项目部应及时取得债权确认资料,并与债务人签定还款计划,落实还款保证,债权债务工作未清理完毕,原则上不安排项目经理新的工作。

10.13项目部要严格履行规范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料具租赁、领用回收、维护保养、折旧核算等内部工作流程,建立固定资产和周转料具以及材料物资卡片,详细登记资产的领用日期、使用单位或个人、资产数量和金额、租赁费用支付约定等信息,定期盘点,在年终财务决算时进行一次彻底的盘点,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在项目竣工后或资产不再使用时,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10.14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建造合同准则和《中XX集团建造合同管理办法》、《中XX集团建造合同实施细则》进行收入、成本和费用的确认与核算,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工程结算和债权债务的确认与核算。

10.15项目部要全面加强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

10.1

5.1逐步推进以网络和财务软件为基础的项目集中会计核算,保证项目会计核算的统一化、规范化,保证对项目财务信息的适时调度和监控。

10.1

5.2建立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盘点、索赔制度。

10.1

5.3建立健全与项目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和工作量统计制度。

10.1

5.4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登记账薄和财务报表要健全、完整、准确、清晰和及时地进行项目核算。

10.1

5.5建立健全各项实物资产、债权债务、成本项目等管理台账,详细记载工程项目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内容。

10.1

5.6工程项目结束后,项目经理要按XX公司的并账工作规定组织并账工作,并组织有关人员将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财务文件、签证函件、图表说明、计算分析资料、会计报表、会计账薄和会计凭证等收集、整理、按规定的交接程序移交其所属XX公司统一归档保存。

第十一章 项目分配管理1

1.1工程项目部薪酬收入分配的主要内涵1

1.

1.1项目部除项目部班子成员外,其他员工的日常工资、奖金的发放。1

1.

1.2项目部班子成员在组织项目生产经营期间按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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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2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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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人)

乙方:(被委托人)

甲方作为石家庄市桥西区南花园商贸区“金世界”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作为具有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1.工程建设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桥西区南花园商贸区“金世界”项目拆迁B区。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南小街以西,木利街以东,裕园广场规划路以北,永安街以南。

项目内容:商品楼及回迁楼。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总投资:约30000万元。

2.委托范围

2.1委托代理招(议)标范围: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点设备和材料采购。

2.2委托代理的工作内容:

(1) 代拟发包方案,办理项目登记;

(2) 编制工程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公告;

(3) 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负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4) 对投标人有关资质证件,社会信誉及工作质量、能力和其他

(5) 组织评审机构,按评审标准和办法确定资格预审合格单位,

(6) 编制招标文件,并办理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

(7) 编制工程量清单;

(8) 根据甲方委托编制标底并负责保密;

(9) 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对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并做好会议

(10)组织开标、评标;

(11)协助甲方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发放中标及未中标通知书;

(12)草拟工程合同,可参与承包合同的签订,根据招标文件及

(13)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将代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种

(14)将所有备案资料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通过,完成承

(15)与发包有关的其他事宜;

3.代理费用的负担及支付方式

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依据,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甲方的权利

4.1甲方有权确定招(议)标形式及方式。

4.2甲方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有权确定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交招(议)标代理工作阶段性的工作报告,及招标备案资料。

4.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招(议)标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5甲方可自行编制标底,也可委托乙方负责编制标底。

4.6甲方有权审阅乙方编制的招(议)标文件,并提出修改意见。

4.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招(议)标代理前对其所要进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详细的计划,包括:招(议)标工作的组织、招(议)标工作的人员安排、招(议)标工作的进度安排、招(议)标工作的阶段性会议、向甲方应作的阶段性汇报,并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计划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4.8在出现非正常情况或重大问题时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而不是自行决定。

4.9在代理业务中,乙方应充分听取甲方的意见和要求,并且将甲方意见和要求深入地贯彻到招(议)标文件及代理工作中,以确保完全实现甲方的委托意愿。乙方同时保证代理工作的合法有效。

4.10如果乙方的工作成果未实现甲方在本合同4.9中的合同目的,或者是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泄露招标的秘

4.11自拟定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必须经甲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5.甲方义务

5.1项目招标前甲方根据招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完整、正确的基础资料、相关文件及便利条件(包括:资金来源、报建手续、场地条件等)。

5.2甲方授权熟悉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

6.甲方的责任

6.1甲方按双方商定的内容、时间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相关文件和要求,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时限性负责。

6.2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导致乙方不能收到应得代理费,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索赔。

7.乙方权利

7.1在审查投标人资质中,遵照招(议)标文件的规定及甲方的授权,有权提出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确认与否的建议。

7.2对甲方要求的投资、质量、工期目标内容有进行改进的建议权。

7.3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8.乙方义务

8.1针对甲方的委托,乙方应成立专门的招标代理项目组,并

8.2在代理招标中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宣传解释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合法性。

8.3在履行甲方委托工作期内,乙方应运用合理的专业技能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关于招标人的各项义务,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8.4乙方应积极协调甲方做好招(议)标前期的准备工作,提供有关咨询服务,并严格履行招(议)标工作的全部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议)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8.5乙方应对招(议)标工程的各种数据、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接受与此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

8.6乙方不得与被代理招(议)标工程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着其他利益关系。乙方的工作人员如与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乙方不得参与任何可能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9.乙方的责任

9.1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招(议)标工作内容,对招(议)标有关的各项数据、技术经济分析结论等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9.2在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要求终止代理工作,或解除合同,

9.3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因乙方过失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及其他当事人进行赔偿。

9.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投标单位的回扣,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任何礼品及宴请。

10.招标代理业务时限

自勘察设计招标至拆迁B区整体工程验收投入使用。

11.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其他

12.1投标担保要求

乙方需在招(议)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具体方式和数额由甲方在招(议)标工作开展前确定。

12.2完成招标代理工作中费用承担的约定:

合同生效期间发生的通知费、打字复印费、会务费、专家评审费(包括外埠专家的差旅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3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自身过错而导致的工程项目不可实施,或本合同无法执行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

12.4根据《招标投标法》之规定须重新开展招(议)标代理工作时,乙方不再重复收取代理费。

12.5补充条款: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3.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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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5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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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发包人:

设计人:

工 程 名 称 :

工 程 地 点 :

设计证书等级:

签 订 日 期 :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为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竣工验收配合阶段的工作。为明确发包人、设计人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包人要求及附件的内容。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序号

分项目名称

暂定建筑面积

设计阶段及内容

1

工程设计

第三条 发包人须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2

3

4

注:发包人所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的文字应为中文简体,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当地的相关法规。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时间

有关事宜

1

2

3

4

说明:

1、上述序号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应以设计人顺利收到发包人提供的齐全设计资料为前提。设计人提交阶段设计成果后,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发包人对阶段设计成果有异议且向设计人书面提出的,设计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2、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发包人确认可顺延。

3、上述设计文件的提交地点为 。

4、合同外设计文件的加晒、复印和制作按实际量结合下表单价计算收费。

规格

A0+

A0

A1+

A1

A2+

A2

A3

A4

单价(元/张)

3

2.5

2

1.2

1

0.8

0.4

0.3

5.设计人在提交各阶段设计图纸时应同时向发包人提供该阶段图纸完整电子文件一套,图形应为由AutoCAD绘制的dwg格式。

6.施工图顺序编排应考虑项目分期施工或分为几个施工单位使用的需要。

7.施工图纸应统一为A1图幅。对于大面积楼层(如地下室底板、顶板),一层结构图可以多张图表示,图纸划分应与现场施工段划分一致。

8.图纸目录须包含“有效出图日期”,并与施工图图签内的出图日期吻合。

9.施工图进行修改时,应在图签的“图号”栏内添加修改版号(如“修A”),并同时修改图纸目录内的“图号”栏,目录的图纸版号应与施工图严格吻合。

第五条 设计费及支付进度

5.1本合同项下设计工作设计费用(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等)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计算:

A.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设计单价为 。上述设计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设计费、人工费、发包人向设计人就本次项下设计有关工作的说明(详见发包人就本次项目招标补充文件内容)及咨询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无论物价如何上涨,设计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设计面积按实结算,由甲方根据 审定。

B.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形式,固定总价已包含设计费、人工费、发包人向设计人就本次项下设计有关工作的说明(详见发包人就本次项目招标补充文件内容)及咨询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无论物价如何上涨,总价均不作任何调整。

5.2根据5.1约定,本合同含税暂定总价为:大写:人民币 (¥ 元)。

5.3以上费用已包括 人次乙方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至甲方处及工程项目现场产生的差旅、住宿、餐费、交通、通讯费,每次为 小时。超出上述次数,甲方除承担乙方的交通差旅住宿费外,还应支付予乙方技术咨询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 元计算。

5.4设计费支付时间:

序号

付款阶段

占暂定总设计费比例

付款额

(万元)

付费时间

1

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

2

提交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提交发包人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审核设计人付款申请报告后10日内支付。

3

完成全套施工图

提交全套施工图经发包人确认合格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发包人审核设计人付款申请报告后10日内支付。

4

现场施工配合

工程施工完毕后,发包人审核设计人付款申请报告后10日内支付。

5

其它及竣工验收配合

本项目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审核设计人付款申请报告后10日内支付。

6

合计

100%

5.5 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图纸和资料,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合格后,设计人提交书面的付款申请,发包人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审核付款申请并向设计人付款。若发包人对设计人提交的付款申请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设计人,由双方协商确认后再行付款。

5.6设计人在收取发包人每一笔设计费时,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直至设计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为止。

5.7本合同款项以现金/支票/转账形式支付。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6.1 发包人责任及义务: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及义务: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并对其正确性、及时性、经济性、优化性负责,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资料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在发包人约定的时间,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2.6因设计人的错误,导致设计图纸及资料需进行更改时,设计人应当及时更改,不得据以要求发包人增加费用,且提交图纸的日期不顺延。

6.2.7设计人应提供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给发包人,甲乙双方就设计人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达成一致后,设计人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作为本合同附件(详见附件 ),发包人有权根据各设计人主要负责人具体工作表现提出增加、更换要求,设计人应予以增加、更换,不得要求发包人额外增加任何费用,设计人在未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时,不得随意更换或减少项目组设计成员。

6.2.8设计人对发包人提交的资料文件发现有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改正。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设计人应妥善保管。

6.2.9设计人应按协议约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配合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在设计图纸会审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并协调和解决施工部门及其它部门(如发包人、监理部门、质监部门等)对施工图所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

6.2.10设计人应确保在接到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书面通知后,在二十四小时内派出有关专业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并提出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

6.2.11设计人应在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派出设计代表参加有关设计问题的专业会议和联络会议,对关键的、新的施工工艺进行指导施工,对某些关键部位,作出相应的现场检查落实;设计人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解决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有关设计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参加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的验收、各阶段工程的竣工验收及总体验收等工作,务求达到设计的质量要求和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

6.2.12设计人应按工程需要及发包人要求参与工程质量验收,负责本工程设计联络工作。

6.2.13设计人有义务指出施工单位技术上的缺点及对物料及机械的标准及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提出意见。

6.2.14设计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完成。

6.2.15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设计人提供的系统配置清单产品应有至少三个或以上的同档次品牌可供选择。

6.2.16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

6.2.17设计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或转让发包人提交的图纸等技术资料。

6.2.18工程开工后,如发包人需要,则设计人应派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到施工现场人数视工程进度而定,所发生费用均由设计人支付。

6.2.19施工图设计要求尽量不引用标准图,如确需引用,需向发包方提供标准图复印件。

6.2.20设计人的设计需在发包人提供的合理的成本控制指标范围内进行,在初步设计审查时核定此限额。如施工图设计造价超过设计限额要求,设计人应免费进行调整,经多次调整后仍未达到设计限额要求的,应经过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7.2发包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发包人根据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设计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设计人需向发包人双倍返还定金,并同时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7.3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设计人支付所欠设计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7.4设计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交付设计资料或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确认合格,或未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进行竣工图审核盖出图章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累计超过10天的,发包人可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退还发包人全部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7.5设计人设计文件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应立即无条件进行修改、返工直至符合本合同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按本合同第7.4条执行。

7.6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的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合同的总设计费金额相等。

7.7发包人按阶段付款,设计人只有在完成该阶段工作并经发包人确认后,设计人才可收取该阶段的设计费。如果因设计人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设计任务而造成发包人不认可设计人任一阶段的工作,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发包人有权另聘其他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该阶段及该阶段后其他阶段设计费发包人无需支付。

7.8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擅自减少或更换已经发包人确认的项目成员(详见附件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应退还发包人全部的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7.9设计人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未付给设计人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设计人应在发包人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发包人付清。

7.10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

8.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所有成果及相关书面文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

8.2设计人因本项目所知悉或获得的一切发包人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及不合理使用。

第九条 其他

9.1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9.2双方约定只有以下人员在以下规定范围内有签字权:

商务:

姓名职务

发包人

设计人

设计成果确认:

姓名职务

发包人

设计人

图纸交接:

姓名职务

发包人

设计人

9.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起诉方向发包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5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9.7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9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章): 设计人(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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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代理建设工程招标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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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一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一市重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的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招标方预算造价下浮_____%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质量、工期履约金各______元。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即_______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若违约,除罚没全额的工期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再罚_______元。

4.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使施工的工程质量达到市优。若违约,除罚没全额的工期履约的保证金,再按结算总价的_________%人作为违约处罚金。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本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

7.根据惯例,我方将承担所有的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从(签字并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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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设工程所需借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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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促进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和________________有关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________________关于《________________》,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_________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做到

(一)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二)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一)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二)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三)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等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风险告知:在结算工程量上实事求是,做到手续齐全,工程结算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要廉洁自律,提高遵纪守规的自觉性,严格按结算管理办法执行。

四、乙方如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当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或刁难、延误工作。

五、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应向乙方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作为工程承发包合同的附件,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送交见证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各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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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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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发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具备条件 。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已接通 。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接通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后3天内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后30天内 。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以书面形式交验,并于交付施工现场时,在现场实际交验,并做交验记录。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后15天内 。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八、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监理单位填报《已完工程量报表》及下月计划完成工程量报表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墙和警卫等 。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保持整洁卫生,及时清理施工废物,保证建筑建设施工正常进行,不影响施工工人的工作和和休息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1)需要办理交通特别通行证时,由承包人负责办证。

(2)施工现场需要排放有害污水时,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

(3)施工噪音超过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时,由承包人提出措施,以上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实支付。

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九、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工期进度: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每月_____日前提供下月工程进度计划。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工程师收到后_____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则视为同意。

2、工期延误: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开工日期以及竣工日期时间,非因特殊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的,由承包方承担责任;由于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支付相应的费用。

十、质量与验收

1、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专职质量检查员应进行检查。

2、施工时对路基的中线桩位进行放样测量,对箱涵的基坑开挖及所有基础位置进行放样,由专职质量检查员组织监理对测量放样进行复测,保证施工的准确性。

3、台背或墙后填土、路基填筑碾压完成规定作业遍数后,在平整度符合规定标准的基础上,采用灌砂法进行检验路基压实度,检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层填筑。

4、钢筋施工过程中专职质量检查员应对钢筋规格、数量、位置随时进行复核检查,特别注意一些较复杂部位的钢筋如桥头搭板钢筋,在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钢筋必须绑扎牢固,钢筋不得有滑动、转折、移位等情况。

5、挖基坑专职质量检查员应会同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对基坑进行质量监控和及时验收。

6、混凝土施工前专职质量检查员应对钢筋模板进行全质量检查和技术复核。

十一、安全施工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要进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施工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许私自用火,严禁酒后操作。

5、在高空、钢筋、结构上作业时,一定要穿防滑鞋;电钻、电锤、电焊机等电动机具用电、配电箱必须要有漏电保护装置和良好的接地保护地线,所有电动机具和线缆必须定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使用电动机具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6、现场用电,一定要有专人管理,同时设专用配电箱,严禁乱接乱拉,采取用电挂牌制度,尤其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人身、线路,设备事故的发生。

7、作业前应对相关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非操作者严禁进入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

8、凡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先挂牢后再作业。

9、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各部委关于工程消防法规和有关条款。

十二、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保修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十三、工程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____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办理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一般公式为:

竣工结算工程款=预算(或概算)或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保修金。

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质量保证金,发包人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质量保证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十四、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在每月____日将下月采购的材料设备以报表形式报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采购。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发包人派出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十五、违约、索赔和争议

1、发包方、承包方应当共同遵守上述约定,如果一方违反约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六、其他

1、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履约证书,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正本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____份。

4、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其效力同本合同。

发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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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基本建设工程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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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贷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 (大写)元。预计用款为________年____ 元;________年____ 元;________年____ 元;________年____ 元;________年____ 元;

第三条 借款利率: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就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____年____ 元;________年____ 元;________年____ 元;________年____ 元;________年____ 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代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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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设工程建筑市场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建筑,营销,全文共 1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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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

监理人(全称):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____________。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____________。

五、签约酬金

监理酬金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最终工程结算价为计费基数,结合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方式进行计算。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为____万元,监理服务投标中标费率为 ,签约酬金为(大写):____________(¥:元)。

六、期限

1.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应为自委托人通知监理进场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原则上招标人应设定为与所监理项目的施工工期一致,特殊情况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均不能大于施工工期的110%。如施工工期超过110%,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相应延长但要追加延期费用。)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____无 。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____无 。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____无 。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2.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3.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盖章)监理人:____________(盖章)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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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精选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5]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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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13.1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就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与否写明。承包人应只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14.1应提交的施工计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28天内,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两份工程施工计划以征求其同意,工程施工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监理工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总说明提交监理工程师,以供参考。

14.2施工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施工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a)已制定的每月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b)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如果监理工程师随时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取得批准的最新进度计划不符合时,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确保工程在工期内竣工。

14.3须提交的现金流动估算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作为参考的详细的季度现金流动估算表,此现金流动估算应为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支付金额。如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每季度对现金流动估算表进行一次修订。

14.4承包人不能免除的职责

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得到其同意的施工计划以及提供总说明和现金流动估算表,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负的任何职责。

15.1承包人的监督

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是为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所必须时,承包人就应在施工过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其授权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监理工程师可以随时撤回批准)称职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工程的监督。该授权代表应代表承包人接受监理工程师或根据第2款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如果监理工程师撤回对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虑到如下所述的更换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从速将其调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代表。

15.2承包人代表的语言能力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代表对英语/中文的运用均不熟练,则承包人至少应安排一名称职的翻译随时留在工地现场,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监理人员应会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或承包人应随时在工地现场保持足够数量的称职的译员,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16.1承包人的雇员

承包人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助理,及能对工程施工予以适当监督的领班和工长以及(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的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及普通工。

16.2当地的雇员

根据当地规定,要求承包人在可行和合理的范围内尽量雇用当地劳务。

16.3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和要求解雇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监理工程师看来行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在工地的出现是不适宜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17.1放样

承包人应负责:

(a)根据监理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精确放样。

(b)按上所述,正确布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行高、尺寸及基准线。

(c)与上述责任有关而提供的一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劳力。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出现了误差。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下,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等误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除非这种误差是基于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发出错误数据造成的,在此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将根据第52款规定确定应增加的合同价格,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监理工程师对任何放线或标高的检查不应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对放样准确所负的责任,承包人应仔细保护和保存在放样中应使用的基准点、龙门板、测桩和工程放样所用的其他物件。

18.1钻孔和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勘探开挖,除非有关此工程项目或暂定金额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第51款规定为这种要求发出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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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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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Variation)是合同履约中的基本特征,是《民法典》规范调整的重要内容。《民法典》中涉及的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狭义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的变更原则上面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丧失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同样存在大量的工程变更。既有传统的以工程变更指令形式产生的工程变更,也包括由业主违约和不可抗力等因素被动形成的工程变更。国内的研究学者通常更习惯于将后一部分工程变更视为工程索赔的内容。1994年,国外工程管理学者Semple在考察了加拿大西部24个存在索赔争议的工程项目后,把索赔定义为:非常严重和极具破坏性的工程变更。[1]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的变更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中包括的任何工作内容的数量的改变;2)任何工作内容的质量或其他特性的改变;3)任何部分工程的标高、位置和(或)尺寸的改变;4)任何工作的删减,但要交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5)永久工程所需的任何附加工作、生产设备、材料或服务,包括任何有关的竣工试验,钻孔和其他试验和勘探工作;6)实施工程的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2]。

由于工程变更对工程施工的影响,国内外研究人员对工程变更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提出了诸多工程变更的控制办法,如程序控制,强化监理制度以及加强决策者对投资行为的管理和引导等[3],美国的建筑业研究所等机构还专门任命一批工程变更管理人员定量化地研究工程变更对项目的影响和变更本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变更管理办法[4]。但由于工程变更的复杂性,对工程变更的控制还缺乏从技术手段、经济手段以及法律手段多角度的系统研究。因此,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变更控制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工程变更的分类与特征

1 .1工程变更的分类

按照工程变更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划分为如下5个类别:1)设计变更;2)施工方案变更;3)计划变更;4)条件变更;5)新增工程。

1 .1 .1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由工程不同参与方提出,最终由设计单位以设计变更或设计补充文件形式发出的工程变更指令。设计变更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是工程变更的主体内容,约占工程变更总量的70%以上。常见的设计变更有:因设计计算错误或图示错误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因设计遗漏或设计深度不够而发出的设计补充通知书,以及应业主、承包商或监理方请求对设计所作的优化调整等。

1 .1 .2施工方案变更

施工方案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因工程地质条件变化、施工环境或施工条件的改变等因素影响,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提出的改变原施工措施方案的过程。施工措施方案的变更应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查同意后实施,否则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将由承包方自行承担。重大施工措施方案的变更还应征询设计单位意见。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施工方案变更存在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如人工挖孔桩桩孔开挖过程中出现地下流砂层或淤泥层,需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方可继续施工;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路基开挖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需停工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建筑物主体施工过程中,因市场原因引起的不同的规格型号材料之间的代换等等。

1 .1 .3条件变更

条件变更是指施工过程中,因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以及不可抗力发生导致工程无法按预定计划实施。如业主承诺交付的工程后续施工图纸未到,致使工程中途停顿,业主提供的施工临时用电因社会电网紧张而断电导致施工生产无法正常进行;特大暴雨或山体滑坡导致工程停工。这类因业主原因或不可抗力所发生的工程变更统称为条件变更。

1 .1 .4计划变更

计划变更是指施工过程中,业主因上级指令、技术因素或经营需要,调整原定施工进度计划,改变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如小区群体工程施工中,根据销售进展情况,部分房屋需提前竣工,另一部分房屋适当延迟交付,这类变更就是典型的计划变更。

1 .1 .5新增工程

新增工程是指施工过程中,业主动用暂定金额,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原招标工程量清单之外的建设内容。

1 .2工程变更的特征

根据大量工程实践中存在的工程变更所揭示的特征,各类常见工程变更可从可控性、技术性、所处阶段、频率和来源方等五个不同层面加以描述,见表1所示。

从表1可见,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的可控性强,其余变更的可控性一般或较弱。从技术性角度而言,设计变更的技术性强,施工方案变更次之,其余变更则较弱。从所处阶段分析,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的可控性强,其余变更的可控性一般或较弱。从技术性角度而言,设计变更的技术性强,施工方案变更次之,其余变更则较弱。从所处阶段分析,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涵盖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其余变更则主要发生在工程主体施工阶阶段和装饰施工阶段。从发生频率来看,设计变更最高,施工方案变更次之,其余变更则较低。从变更的来源方即提出(或引起)变更的主体观察,设计变更范围最广,业主、承包方、监理方和设计方均可提出设计变更要求,而施工方案变更通常由承包方提出,计划变更和新增工程一般业主提出,条件变更则通常由业主或不可抗力引起。

2 工程变更控制程序与原则

2 .1工程变更控制程序

从论述的工程变更特征可知,常见的五类工程变更中,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频率较高,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亦较大,是合同控制的重点。而对设计变更而言,既有业主方对自身项目管理人员提出设计变更的控制,也有业主对承包方、监理方和设计方提出设计变更的控制。在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模式下,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是业主在工程招标阶段选择承包方的基本方法,承包方为谋求中标,一般只有选择低价中标的路线,而一旦中标,设计变更则成为承包方调整其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重要途径。因此加强对承包方提出的变更控制则是合同控制的重中之重。标准的施工承包方提出工程变更的控制程序见图1所示。

2 .2工程变更控制原则

2 .2 .1双效原则

双效原则是建立在效率原则和效益原则基础之上的工程变更控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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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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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

发包人: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年 ____月 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 份,各执 ____ 份。

发包人: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号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三、“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六、“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七、“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九、“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至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十、“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十二、“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十三、“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十四、“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第四条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联系

第五条 发包人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六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人身、设备或工程事故的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七条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承包人应从监理机构取得工程建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 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十条 在监理期限内,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人备案。

第十一条 监理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十二条 在监理期间,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监理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人或接受其利益。

第十三条 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第十四条 监理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 监理机构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人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十六条 监理机构所使用的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人。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人。

第十七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人同意,监理机构和所有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 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人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人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人和监理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人应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条 监理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发包人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发包人的书面决定,监理机构可认为发包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二十五条 发包人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机构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人。

第二十六条 发包人应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人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第二十七条 如双方约定,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机构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发包人应当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监理业务的开展。

第二十九条 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人应接受监理人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发包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监理人有如下权利:

一、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二、对承包人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三、协助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四、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五、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六、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七、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

八、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九、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

十、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十一、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十二、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十三、对承包人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十四、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订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发包人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十五、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十六、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发包人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三十三条 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第三十四条 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五条 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人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第三十七条 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程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报酬后即终止。

第三十九条 因非监理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监理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的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额外工作,监理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并相应延长期限:

一、由于发包人、承包人和不可抗力等非监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监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三、由于非监理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四十条 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时,签订双方应在充分协商后对包括监理报酬计取在内的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过程中,如因情况发生变化,本合同必须变更时,须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因变更产生的费用等问题的解决办法应在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四十二条 发包人或者监理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在56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没有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在此后的14天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发包人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终止。双方应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四十四条 由于监理人的责任致使本合同终止时,监理人无权取得未履行监理范围的费用。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 发包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约定的义务。

二、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支付监理报酬。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此而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约定义务和责任。

二、监理人不再具有承担本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能力而终止合同,或因监理事故而给发包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监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监理报酬

第四十八条 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第四十九条 监理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第五十条 发包人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第五十一条 发包人对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通用合同条款第四十九条的约定支付。

其他

第五十二条 监理人员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必须出外考察的,经发包人同意,其费用向发包人实报实销。

第五十三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监理机构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帮助,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在监理范围之外的咨询和帮助,经发包人同意,费用则由发包人承担。

第五十四条 因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人得到了直接的经济效益,发包人应给予监理机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第五十五条 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56天内,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种类办理保险,并向发包人提交保险合同的副本。保险合同的条件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七条 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的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监理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专用合同条款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 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规章为: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____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 监理人的监理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措施:(参照合同附件中有关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____天内,派出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 需旁站监理的工程关键部位是:________。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________ 。

第十六条 监理机构使用发包人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的设备、设施和物品,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天内移交发包人。

第十九条 因监理人的过失造成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应赔偿发包人的赔偿金计算公式为: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税金等各项应扣费用扣除后)比率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资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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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提供时间│收回时间│ 保存和保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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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对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监理人或监理机构的时限:

一般文件____天;

紧急事项、变更文件____天。

第二十六条 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必要工作生活条件为:________。

上述条件提供的时间:________。

监理人自备的,发包人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设备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上述设施、设备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是: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由发包人提供的工作人员名单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第六款独立处理设计变更处置权的金额为:________。

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 发包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

二、经济损失: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违约,应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

二、经济损失:________________。

监理报酬

第四十八条 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并支付监理报酬:

一、监理报酬的组成及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报酬的调整与调差方法和计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两项均需注明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

三、监理报酬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监理报酬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九条 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额外监理工作的监理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条 发包人延期支付监理酬金应向监理人支付利息的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第五十四条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一、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奖励金额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奖励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五条 监理人需参加保险的种类:_______________。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调解和仲裁机构:

一、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一、监理内容(以下内容供发包人、监理人双方签订合同时参照采用,可由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双方协商决定)

(一)设计方面

1.协助发包人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图协议。

2.管理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人按合同和协议的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审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4.代表发包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施工人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向发包人报告。

6.组织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施工人对设计文件夹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发包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施工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采购招标工作。

2.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设备监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设备(监造合同另行议定)。

4.协助或代表发包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5.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施工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施工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8.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发包人。

13.其他相关工作。

二、监理机构应向发包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一)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

2.大事记。

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

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

6.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

7.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

8.监理工作:包括监理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9.施工人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

10.安全和环境保护。

11.进度款支付情况。

12.工程进展图片。

13.其他:包括水文和气象等自然情况。

(二)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

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3.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三)日常监理文件

1.监理日记及施工大事记。

2.施工计划批复文件。

3.施工措施批复文件。

4.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5.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

6.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7.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8.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四)文件报送份数: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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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工程施工格式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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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格式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建设工程施工格式,仅供参考!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位于 建筑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工程内容:除本工程所需的商砼及钢材两项材料由甲方自行采购至工地外,其余所有本工程施工图中包含的内容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卫生承包施工。(但甲方采购的商砼及钢材质量由甲方负责)。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单价 元,工程总造价 。

五、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进度,在每月底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余款在本工程全面竣工并做好卫生清理后,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除扣留2%的工程质保金外)一次性结清,保修期满后,退还质保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并负责工地上与周边的一切协调工作。本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本工程的工伤保险由乙方自行购买,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在施工期间,甲方必须保证工程款的按时支付,如果由于工程款的拖欠,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工期:有效天气为能超出陆个月,如在超期陆个月后再超期,每超期一天,甲方惩罚乙方壹仟元人民币,以此类推。

八、保修责任:按国家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派人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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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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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一、标的情况:

1.坐落于;

2.承包面积为平方(共计层……),建造结构、式样、要求等见设计、施工图纸;

二、承包价格及付款

1.承包价为 元/平方,总价 元;

2.付款时间及额度:

完成第 层建造后,付款 元;

完成第 层建造后,付款 元;

尾款 元,待完工 月后付清。

三、甲方权利、义务

权利

1.要求乙方按照设计、施工图纸里的要求完成工程;

2.有权要求乙方加快建造,并提供足够劳动力建造房屋。

3.乙方违约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义务

1.建造材料自行购买,范围:钢筋、水泥、石子、沙、砖、管道、瓷砖、铝合金窗(按情况填写);

2.按照约定付款。

四、乙方权利、义务

权利

1.在依约完工后,有权要求甲方依约付款;

2.甲方违约情况下,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义务

1.乙方负责完成本合同项下房屋的建造工程,乙方提供除甲方自行购买的材料外所有劳动力、设备、设施。

2.乙方对施工场地内人员、财物的安全等责任负全部责任,如有因乙方及其雇员造成的任何人员、财产损害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涉;

3.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完成建造工程,不得偷工、减工、错误施工;

4.施工期间保证及时清理有关垃圾,处理好相邻关系,如有因施工导致的损害和赔偿,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任一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则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2.违约金为 万元;

3.乙方未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要求施工视为根本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4.乙方故意拖延或因非因甲方原因低于正常建造进度施工,视为根本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5.甲方未依约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负违约责任。

6.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双方互不相承担违约责任。

六、生效及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签约之日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之处,双方可另行书面约定,效力与本合同一致;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设计、施工图纸另外提供,双方在设计施工图纸上签章确认方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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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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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总工期为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结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人民币元整(¥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整(¥元);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六、工程验收

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

七、验收标准

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指派人员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

(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

(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

(4)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

(5)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送甲方。

(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

(5)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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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土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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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承包方式:1.按承包范围实行包工包料。1.2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所承包范围内的除劳务分包和材料采购之外的任何部分进行分包。1.3为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都应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标准,乙方应根据投标时送交的样品或甲方书面确认的样品购买材料、设备。第二条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_________________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甲方驻工地总代表签发的有关通知、工程联系单、工程指令单及工程会议纪要等;3)本合同、双方确定的工程报价单;4)中标通知书;5)经双方协商认可的投标书及其附件;6)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书面文件;7)图纸;8)工程量和设备材料清单;9)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第三条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1.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化工程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2.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以及绿化图纸内及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的内容以及追加的设计变更的景观和绿化施工,场地水电工程施工,本工程所用材料的采购、材料的运输、装卸、至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因工期或者甲方开放要求采取的赶工措施、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样品提供、产品保证、赶工措施、成品保护、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等。第四条工程的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开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完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若有调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_________________期项目室外景观图纸及绿化图纸、景观工程构造做法、绿化标准。第六条合同价格本合同暂定价为¥: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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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集团大厦试验基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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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蔚蓝印象环境景观工程委托给乙方进行深化及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范围和内容

工程范围:按甲方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工程内容包括:硬景(硬质铺地、园林小品等)、软景(乔木、灌木及草坪等)、水体、景观照明等。

第三条设计周期

本合同签订以后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完成对扩初图的深化设计,其中包括总平方案调整、硬景部分施工图深化、材料替换、植物配置及水电安装设计、,以求达到施工图纸要求。设计内容需另行补签设计合同。

第四条设计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项目乙方按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正)人民币包干进行设计取费。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正)人民币的设计定金,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设计尾款即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正)人民币。

第五条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施工报告为准(开工时间最迟不超过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竣工日期:在有施工场地的条件下,工期为_____天。

因甲方原因、重大设计变更及特殊天气原因(如下大雨等)所耽误的时间应不计工期,并作相应顺延.

第六条取费原则

1、本工程执行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行的20__定额:SGD1-20__至SGD7-20__,收费级别按四类工程二级Ⅱ档。

2、苗木部分由甲、乙双方对苗木品质共同进行认定,乙方按苗木送到工地价的_____%收取栽植、养护及包成活费用。乙方报送甲方的苗木报价表必须注明品种、规格、高度、冠幅、胸径及数量等,大型乔木及价格高的植物在起挖栽植前须经甲方工程人员确认效果,并经价格确认。甲方对照验收,数量按实收方结算。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如甲方要求须增加预算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应另行办理签证。

3、施工期间发生国家认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经双方核实后协商解决。

第七条工程施工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为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实际造价以甲、乙双方共同审定的决算为准。

2、本合同备料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其中_____%为乙方施工人员、相关机械、设备等进场三日后,甲方在三天时间内将该款项支付到乙方帐户上。剩余_____%作为在成都采购材料及苗木的材料款。由甲方汇同乙方直接支付给材料及苗木供应商,不足部分亦由甲方增补。

3、乙方每月_____号上报已完成的工程产值,甲方5日内审核并拨付乙方完成量的_____%的工程进度款。

4、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于_____日内办理完成决算,甲方扣除工程总价的_____%的质保金,将剩余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5、本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造价的_____%,在相应项目质保期满后,如未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于_____日内付清全部尾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八条材料供应

该工程所有材料原则上由乙方采购,甲方认质认价。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先报甲方,按设计要求双方进行封样,作为乙方采购和甲方验收标准。如甲方核定价格后,认为个别材料、设备或植物高于市场价,可提出要求,如乙方认为所认定的价格不能将材料、设备、植物购回,可书面通知甲方组织供应。

第九条工程质量及质保期

1、由于景观工程的特殊性,为确保美观、经济和适用,经甲方认可后,乙方在施工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一、二款执行。

2、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积极配合甲方、监理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监督,若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期限内进行修补或返工,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3、质保期:质保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土建、装饰、水电安装一年、草坪养护三个月、灌木养护半年、乔木保活一年。

4、苗木在质保期内由乙方保活,若出现死亡,乙方无条件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一星期内到现场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或更换时间,逾期甲方有权另行安排,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条双方协作事项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适用国家现行的该行业各项施工验收规范,若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双方及时处理。

2、甲方现场负责人,乙方现场负责人,负责处理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

第十一条甲方职责及义务

1、在施工期间甲方及时将设计变更、变更通知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做好现场签证工作。

2、对乙方报送的材料样品,48小时之内进行认质认价。

3、对隐蔽工程24小时之内进行验收。

4、甲方负责提供与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相关的技术资料,指定临设位置及负责现场三通一平工作。提供施工用的水源和电源,乙方按规定承担相应费用。

5、接到乙方交工验收通知后,甲方应于两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交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办好验收手续。

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应认真保质、保量、准时完成工程。

2、乙方应对工程进度采取措施,发现影响工程进度因素在24小时内报甲方。

3、对已完工程在甲方验收前,应做好保护工作。

4、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其他施工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责任。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防范,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乙方自身因素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交工前乙方产生的垃圾清运工作由乙方负责。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纸一式两套。

结算办法:

1、本合同价款为暂定价。

2、结算范围包含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所列的硬景、软景、小品、水电等全部内容以及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隐蔽纪录等。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期拨付工程进度款超过3日,乙方有权暂缓施工,施工工期顺延。甲方每逾期一天付款按合同总造价支付乙方同期银行利率的违约金。

2、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施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造价支付甲方同期银行利率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并结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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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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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上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20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索陪: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人,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J序、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

5.2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分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设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322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他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分包人应按照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的条款履行。

17.3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e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歇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大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7天内,将竣35212程交付承包人。

24.3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人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人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他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以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他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陪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件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撮失虚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他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条款、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语言文字。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年月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年月日。

4.图纸

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年月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4.2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年月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年月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定生效后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年月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年月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年月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本合同价款采用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扣回时间和比:。

21.2承包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年月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2分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3其他提保事项约定: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7.2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份,其中,承包人份,分包人份。

38、补充条款: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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