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诉讼委托合同
函号:___________
致________公司:
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公司”)的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师作为其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审阅了相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现就题述事项向贵司正式函告如下:
鉴于:
1、_____年____月_____日,贵司与__________公司就_____石板材的采购事宜达成了《石材采购合同》。
_____年____月_____日,双方已经完成了货物验收及结算,最终结算款为人民币_______元。
2、时至今日(_____年____月_____日),经过多次沟通,贵司尚有人民币_______元未支付,已超过了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间_______个月。
根据以上鉴于事项,本所律师代表_____公司向贵司郑重声明并通知如下:
1、请贵司务必于本律师函发出之日起7日内,向_____公司支付石材余款_____元,同时,贵司还应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赔偿(暂计算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贵司在前述期限内仍未完成上述工作,则本所律师将代理_____公司按照有关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对贵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
(1)贵司应立即向_____公司支付全部欠款及赔偿金。
(2)贵司赔偿因逾期付款而给公司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律师费用等等。
(3)贵司承担案件的全部诉讼费用。
如贵司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将被强制执行,贵司还将承担执行费用。
3、如贵司于本律师函发出之日起7日内,付清全部合同欠款及赔偿金,则_____公司将部分免除贵司的逾期赔偿金。
为此,我们真诚希望贵司能继续与_____公司保持合作关系,并请在收到本律师函后,积极与_____公司或本律师协商,归还相关欠款。
我们在维护_____公司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将切实保障贵司自身权益。
谨此专奉!
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
律师: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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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委托代理销售协议书
甲方:
乙方:北京___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拥有《阳光家庭365》的版权有效性及开发与推广权利,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及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音像教材的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保证《阳光家庭365》版权的有效性;
2、免费为乙方提供推广产品所需的宣传样单;
3、甲方在确定客户将金额存入到指定账户后,一个工作日内发货;
4、甲方负责邮寄及相关费用,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发货;
5、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6、如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为第三方调换;
7、为乙方免费提供《阳光家庭365》讲座系列样品全套,不退。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独立、积极进行《阳光家庭365》的推广及销售;
2、在经营过程中,有义务如实向甲方反馈经营情况及市场销售状况;
3、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形象之事;
4、乙方收到第三方征订的信息后,应立即与甲方沟通;
5、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击盗版行为,发现盗版现象,应及时通知甲方。
三、合作方式:
1、乙方通过自有渠道代理推广销售甲方《阳光家庭365》教育系列。
2、甲方在收到乙方定货传真单后两个工作日内发货,为客户提供全额发票。
四、结算方式:
1、购买商通过甲方账户直接汇款。
2、《阳光家庭365》教育系列产品种类及价格:
系列一:《阳光家庭365--与孩子一起成长》适合3-12岁孩子的家长使用价格:168元/套
系列二:《阳光家庭365--与孩子一起成长》适合10-18岁孩子的家长使用价格:168元/套
系列三:《阳光家庭365---如何把孩子引向成功》价格:98元/套
3、在合同期内,乙方享受该价格的折优惠。
4、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将乙方应得税后佣金汇入指定账户。
五、违约责任及终止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非法产品视为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擅自加印、复制甲方产品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做出中止合作的决定。合作期限届满而双方决定不再续签。
3、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六、协议有效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其他事宜: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同等效力。
2.议期满后,若乙方提出续签协议,应于协议期满前10天提出,甲乙双方均无异议后,则合作协议可以续签。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篇2:2024年公司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______________成为甲方_______________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责权
1. 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 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 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 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三天内不提货,或三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_______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乙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三倍)。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六、奖励政策: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结果,首批提货量为件;年任务量件;能完成年任务量者,再奖励5%货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乙方需货量较大 (一次性提货200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政策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篇3:招标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____总则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2、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各项方针和政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商业惯例。
3、双方应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做好本项目的招标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开展代理业务提供方便。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以其专业知识和商务经验做好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____委托招标项目的工程概况、总投资额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总投资额:
4、计划采购金额:
第三条____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招标项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资金落实情况负责。在招标工作开始前,向乙方提交委托招标项目的批准文件(项目审批、核准和/或备案文件),确定招标方式并落实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明文件。
如确定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需向乙方提供潜在投标人名单。(适用于邀请招标的情形)
2、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的要求,向乙方提出具体招标任务和计划。如需要,负责在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招标网上完成注册手续。
3、组织编写并向乙方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包括并不限于采购标的、投标人资质要求、设备选型、工艺流程、技术规格、技术指标等详细具体的技术要求。下同)并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总体编制质量负责;审定乙方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的汇总稿。
4、在资格预审公告和/或招标公告发布前30天,负责向乙方提供公告所需要的资料。
5、负责答复或澄清投标人提出的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问题;如需要,负责对文件技术部分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文件交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6、负责在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招标网上或以其他方式选定评标专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并承担相关费用。
7、参加组织开标工作。负责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评标工作;如需要,负责澄清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评标过程中所发现的技术问题。审定资格预审和/或评标结果并负责编写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的技术部分。
8、如需要,参加国家评标委员会对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的审定会议,并向国家评标委员会详细介绍资格预审和/或评标情况。(适用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情形)
9、就国家主管部门对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提出的技术问题作出答复。
10、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____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确定的招标方式,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编制招标计划和进度。
根据甲方要求,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的情况)
2、负责编写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并负责汇总成完整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交由甲方审定。
3、负责联系刊登资格预审公告和/或招标公告,印刷、装订、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
4、如需要,负责答复或澄清投标人就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提出的问题。如需要,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修改并负责将修改部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5、接收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或投标文件。
6、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工作,参加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评标工作;如需要,负责邀请有关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负责编写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的商务部分并汇总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交甲方核定。
7、如需要,负责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8、如需要,联系召开国家评标委员会对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的审定会议(适用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情形)。将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报送国家主管部门。
9、对于国家主管部门就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提出的问题,负责与甲方商定意见并作出答复。
10、根据甲方确定的评审结果和/或评标结果,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资审合格通知,邀请资审合格的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11、如需要,负责在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招标网上完成招标项目的建档、招标文件备案、招标公告发布、评标结果公示、质疑处理等相关程序。
12、负责整理招标、评标过程的有关文件,并向甲方移交有关文件。
第五条____代理报酬
1、本合同规定的代理报酬不包括处理招标阶段的诉讼所需的费用。
选择一(适用于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情形)
甲方同意在乙方向中标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后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中标金额的_____%作为乙方办理前述事项的代理报酬。
选择二(适用于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情形)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甲乙双方同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乙方有权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____天内向中标人收取中标金额__%作为乙方办理前述事项的代理报酬。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报酬,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中标人应支付的代理报酬。
2、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本合同解除或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代理报酬。因办理委托事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____违约和索赔
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根据法律规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方因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受损失方可向违约方提出索赔。
第七条____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____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至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甲乙双方之间对未了债务的追偿和清算。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须经双方授权代表协商一致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甲乙双方对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4、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时均应及时通知
对方。
第八条____乙方项目负责人情况
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可自行更换项目负责人,但需及时通知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篇4:委托代理项目借款合同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银行(下称甲方)和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规、法规和有关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四)本协议适用于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委托代理项目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等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
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次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应规定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经办行应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借款人报送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甲方在贷款到期前3个月,向乙方经办行抄送催收贷款通知书。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贷款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报甲方信贷局。
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上划甲方。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和乙方分别对贷款进行会计核算。
(二)贷款计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别计算,并核对一致。
甲方发放贷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还款日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代理大中型贷款项目的经办行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报告内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偿还贷款本息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____0.5‰+回收贷款本息额____
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
每年11月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
十
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甲方应对乙方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特殊情况下不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同时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五)甲乙双方对违约责任有分歧,不能协商解决时,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十三、附则
(一)每年3月,甲乙双方相互提供年度委托代理情况。
(二)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授权的信贷局与乙方授权的一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标准文本,由甲乙双方共同议定。
(三)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四)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五)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
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姚中民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苏文川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篇5:企业委托代理合同范
委托方:安徽法荣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现就代办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事务达成一下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
二、法人: 身份证号码: 占 %的股份。
股东1占的股份。
股东2: 身份证号码: 占 %的股份。
股东3: 身份证号码: 占 %的股份。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代办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办理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四、办理费用为人民币 20xx000.00 元,大写: 贰佰万元整。前期由乙方代付,办理完成后甲方一次性付清,按时带钱取证,如有延误按违约承担责任(按本合同第六条履行)。
五、乙方应在两个月内为甲方办完经营许可证业务,如因政策性
原因不能完成委托事务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注册后不得无故变更或撤销委托,如变更或撤销,应支付乙方违约金贰佰万元整。
七、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必须确认真实无误,保证申请注册是用于合法的商业运作,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所需提供材料。
八、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办理时间的延误,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九、如在办理过程中因注册公司相关法规改变按相关新法规执行。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委托代理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商标代理委托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拟定名称 申请商标注册事宜,现委托乙方办理申请文件以及申请,审查程序中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以下事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商标负有保密责任,如有泄露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
3.甲方按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因乙方责任使甲方提出的相关商标申请事项被驳回,由乙方义务重新代理申请(规费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无保留地向商标代理人陈某标申请的真实情况,提供详细、真实的资料及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委托书);
5.如甲方的申请有弄需作假或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等不正当行为,经发现和证实后,甲方应当承担相关一切责任,乙方有权利终止合同,所收费用均不予退回;
6.如甲方的申请案在审查期间,发生申请人与其他权利之间的权利纠纷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予以解决,因此而发生的审查时限的延误或终止,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乙方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约 月为甲方取得商标局核准的该项商标的证明(政府因素除外)。
8.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解除与乙方代理关系,但必须办理解除手续,所缴费用均不予退还;
9.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申请代理费:_______元
其他事项代理费用:_______元
由乙方代缴申请费:_______元
合计: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实际支付__________元)
10.代理期间双方应密切配合,有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委托代理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全部后果;
11.如甲方的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无法取得商标权证明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在乙方受到申请商标必须的资料及上述费用之日起生效,到该项商标申请获中国商标局正式授权,或因甲方原因造成视为放弃或驳回为止;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委托方: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2024版权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国家开发银行
代理方(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中国工商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利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应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篇8:全权委托借款办理合同书
受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应借款方请求,__(简称委托方)同意委托受托方利用委托方的自有资金向借款方发放人民币贷款。借款方与受托方经友好协商,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借款方承认受托方代理人法律地位。
二、本贷款为委托贷款。受托方受委托方的全权委托与借款方办理有关贷款的手续。
三、贷款用途:此项贷款只限用于____,不得挪作它用。
四、贷款金额: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向借款方提贷人民币贷款____万元(大写:____)。
五、贷款利率:此项贷款按年利率__%计收利息。
六、贷款期限:此项贷款自借款方提款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天。如借款方在经委托方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余额计收利息。
七、贷款手续费:受托方在上述贷款利率之外,向借款方收取贷款总额__%的委托贷款手续费。具体的收取方法为_______________。
八、贷款偿还:本贷款的本息按期由借款方汇入委托方/受托方帐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九、保证条款:
1.本贷款由______出具以委托方/受托方为受益人的号码为______的银行承兑汇票;
2.本贷款由______出具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函。当借款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人连带承担偿还贷款本息(包括对逾期部分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的罚息)及有关费用的责任。
十、贷款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内,受托方有权检查、监督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借款方应及时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十一、违约责任和处理:
1.如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受托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的罚息。
2.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受托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从贷款到期日起,在原利率基础以对逾期部分加收____%的罚息。
3.如借款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受托方有权向担保人追索应收的贷款本息和费用。
4.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与本协议有关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担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的贷款协议有关补充条款,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受托方、借款方、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副本数量不限。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项偿付清之日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委托代理合同样本
委托方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乙方):
地址:
邮编:委托代理合同电话:(见采购单)
传真:
一、甲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采购所需产品(详見附件)
二、乙方通过其所属公司—中国商品电子商务配送中心代理采购甲方所需产品;
三、乙方代理采购的产品应符合甲方合同提出的各种要求,如采购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所定的要求, 由乙方全权负责;
四、代理采购货款应在货到验收一切合格以后当场付款,乙方应在一天将所购产品发货到甲 方指定收货地点。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定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 (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 (盖章):
篇10:委托代理持股协议书
地址: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甲 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委托方)
乙 方: 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受委托方)
委托方因与 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 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审、二审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 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二审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个人稳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重大过错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代理费,但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1、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1)代理费为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 万元;
(3)余下的代理费待案件审结后 一次性收取
2、乙方银行:中国 银行
开户行:中国 银行 支行
账号:
名称: 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贵阳市外的差旅费、食宿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师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报销以有关部门的正式发票为依据,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签署后,如本案因增加诉讼/仲裁请求,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代理费。新增部分的律师代理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损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师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个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令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在投保的执业保险范围内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师完成委托事项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2、完成委托事项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包括判决、调解、裁定、裁决、和解和撤诉等)或本合同特别约定的代理事项完成终止。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发往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变更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到达对方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1:共同设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合同
工 程 名 称: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条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招标范围:
3、建设地点:
4、工程规模:
5、工程投资额: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
2、计价方式:
3、评标办法:
四、代理业务范围:
□ 拟定招标方案;
□ 拟定招标分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 审查报名申请人投标资格;
□ 编制招标文件;
□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 编制标底;
□ 组织开标、评标;
□ 参与开标、评标;
□ 草拟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及审核通知书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 日内做出书面的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后7日内提交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7、委托代理资质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5、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标价的 %或人民币(大写)
代理咨询服务费;上述费用中:
□ 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 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 不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 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2、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
□本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先预付 %余款在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 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 委托人与中标人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内付清:
十、委托方指定联系代表人:
姓名: 职务:
十一、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1、本咨询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标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
2、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篇12:辽宁招标代理合同律师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
3、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
2、计价方式:_________________
3、评标办法:_________________
四、代理业务范围: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分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报名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参与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及审核通知书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_________日内做出书面的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后7日内提交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7、委托代理资质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5、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不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2、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
□本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先预付_________%余款在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与中标人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内付清:
十、委托方指定联系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十一、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1、本咨询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招标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
2、________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达。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3:委托代理合同样本
编号:( ) 字 号
公关策划项目委托代理
协议书
甲方: (委托方)
乙方:南京金鹰公关企划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方)
甲方: (委托方) 乙方:南京金鹰公关企划顾问有限公司(受托方)委托代理协议书范本为了发挥双方优势,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甲方需要,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项目:
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委托公关策划代理项目,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系正当合法业务。
二、 聘请乙方为公关企划顾问单位,授权乙方 先 生(女士)作为委托项目的代理人,并与乙方签订公关顾问单位协议书,出具授权委托。
三、 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 料,中途如有情况变化及时通报乙方。
四、 项目所需时间:
五、 乙方承担委托代理项目,要指定专人办理,按月或 及时向甲方通报进展情况,以便甲方配合。
六、 为了有利于开展项目代理工作,甲方同意乙方所派 的承办人员以甲方身份开展工作(必要时提供有关证件、名片)。
七、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如实向甲方通报实际情况,否 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 代理费用:
九、 费用支付时间:
十、 如乙方代理的项目如期保质完成,甲方应对乙方承 办人员进行一定的奖励。
十一、 由于乙方的原因拖延时间或未达到预期效果(金 额),甲方将适当扣除代理费用。
十二、 如乙方项目代理不成,不得收取甲方任何费用, 退还甲方定金。除甲方同意支出的必要的差旅费、材料费、公关费由甲方负责,未经甲方认可的开支由乙方自负。
十三、 违约责任: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由 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四、 其它约定:
十五、 因国家政策性变化,造成项目无法进行时,可以 终止协议,各自承担自己已支付的费用。
十六、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 同等效力。
十七、 本协议有效期自 月 日起至月 日止。
十八、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 份。
甲方:
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签章) 日 (签章)
篇14:国际贸易委托代理合同
其注册登记营业处设在
(以下简称为“委托人”
与
其注册登记营业处设在
(以下简称为代理人)
就以下达成协议:
第一条 地区与产品
1.1 委托人委任代理人,而代理人接受委托作为委托人的商事代理,在附 件1§2中规定的地区(以下简称为“地区”),推销附件1§1所列举的产品( 以下简称“产品”)。
1.2 如果委托人决定在“地区”内销售任何其它产品,委托人应通知代理人以便讨论是否可能将这些产品包括在1.1所规定的“产品”之中。但是如果考虑到新产品的性能以及代理人的专长,而期望将这类产品交由该代理人代理是不合理的(例如完全不同类别的产品),上述通知代理人的义务就不适用。
第二条 诚信与公平
2.1 为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当事人将依照诚信与公平的原则进行活动。
2.2 本协议的条款以及当事人就本代理关系所作的声明,都应该以诚信的原则进行解释。
第三条 代理人的职责
3.1 代理人同意遵照委托人合理的指示,尽最大努力在“地区”内促进“产品”的销售,并应以负责任的商人的勤勉和努力,保护委托人的利益。
3.2 非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经“地区”之外的地方征求定货。如果代理人与该“地区”内的顾客洽谈商务导致与设立在本“地区”之外的顾客签订销售合同(注11),应适用第15.2节的规定。
3.3 除非另有专门的协议,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签约,也无权在签约中用任何方法使委托人受第三人之约束(注12)。代理人仅能为委托人经顾客处招揽定货,而委托人(除以下第4.2节的规定外)有接受或拒绝定货的自由(注1
3)。
3.4 代理人在与顾客洽商业务时,应严格按照委托人向其交代的销售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注14)对“产品”进行报价。
3.5 代理人未经委托人对该事项的事先书面授权,无权代表委托人收取付款。如果业经授权收款,则代理人必须尽快将付款转交给委托人,而在转交之前,应以委托人的名义将付款单独地存放。
第四条 委托人接受定单
4.1 委托人应不无故迟延地通知代理人对其转交的定单予以接受或拒绝。委托人对代理人转交的任何定单的接受或拒绝可由其自行决定。
4.2 但是委托人不得无理地拒绝接受代理人所转交的定单。应特别指出有悖诚信原则的反复拒绝接受定单(例如,这样做的目的只是妨碍代理人的活动),则被认为是委托人违约。
第五条 保证不进行竞争
5.1 未经委托人事先以书面授权,代理人在合同的全部期限内不得代表、制造或经销与“产品”相竞争的任何产品。
5.2 代理人可以代表、经销或制造与“产品”无竞争的任何产品,但是应在进行上述活动前事先通知委托人。然而,如果考虑到鉴于:(1)代理人打算代理的产品的性能以及(2)代理人打算为之进行代理业务的委托人的
经营
范围,委托人的利益按合理的期待可能不会被影响,则上述向委托人事先通知的义务不适用。
5.3 若委托人如此要求,并且从实际情况来看该要求是合理的,则代理人须不为与委托人竞争的制造
商代
表或经销非竞争性产品(注15)。
5.4 在本合同签字之日,代理人宣布对附件11所列举的产品作为代表(和/或直接或间接地进行经销或制造)。
第六条 销售机构、广告和展销
6.1 为了保证在整个“地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代理人应以必要的手段和人力建立充分的销售机构,并且当适宜时,建立售后服务。
6.2 当事人可同意在“地区”内联合进行宣传广告。广告的内容必须经委托人批准。代理人所作广告的费用应按附件三§1的规定,由当事人分摊。
6.3 当事人应同意参加在“地区”内举办的交易会或展览会。代理人参加交易会和展览会的费用应按附件三§2的规定由当事人分摊。
第七条 销售目标 保证完成的最低目标(注16)
7.1 当事人可每年商定来年的销售目标。
7.2 当事人应竭尽全力地实现商定的目标,但是未实现目标不应认为是某一方的违约,除非该方有明显的过错。
7.3 在附件五中当事人可以商定保证完成的最低目标以及未能实现目标的后果。
第八条 分代理人(注17)
A B
代理人可以聘用分代理人,但至少 代理人必须自己进行业务活动,不依但至少在聘用前一个月通知委托人。
代理人应对分代理人的活动责。
第九条 向委托人通报情况
9.1 代理人应以适当勤勉向委托人通报其在“地区”内的活动,市场情况以及竞争状况,代理人应答复委托人提出的合理的有关提供信息的要求。
9.2 代理人应以适当勤勉向委托人通报有关:
(1)在“地区”内要实施的“产品”必须符合的法律和法规,(如进口条例、标签、技术规格、安全要求等);(2)有关代理人业务活动的法律和法规,只要是与委托人有关。
第十条 财务责任
10.1 代理人应以适当勤勉查明他向委托人转交定单的顾客的支付能力。对于代理人知道或应该知道财务处于危急情势的顾客之定单,在未事先向委托人通报这种情况下,不得将其定单转交委托人。
10.2 只有经当事人明确商定并仅在双方商定的范围内,代理人才能充当担保买方信用的代理人。双方为此应填写并签署附件五。
第十一条 委托人的商标和标志
11.1 代理人应使用委托人的商标、商名和其它任何标志,但其唯一目的是为了识别和宣传“产品”,而且只限于在本合同的范围内和为了委托人的利益。
11.2 代理人在此同意不在本“地区”或其它地区将委托人的商标、商名或标志(或与以上商标、商名或标志相近似而可能引起混乱名)如以注册或使之被注册。
11.3 本条第一所规定的关于使用委托人的商标、商名或标志的权利,在本合同期满或由于任何原因而终止时,应立即终结。
11.4 代理人一旦发现委托人的商标、商名或标志被侵权时,应通知委托人。
第十二条 顾客投诉
代理人应立即将收到的或注意到的顾客对“产品”的意见或投诉通知委托人。 当事人应及时并恰当地处理这些投诉。除非代理人收到专门的书面授权,他无权以任何方式将委托人卷入。
第十三条 排他性
13.1 委托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授予“地区”内的其他人或企业“产品”的代理权和销售权。
13.2 然而,委托人有权与“地区”内的顾客直接进行交易而无须代理人介入(但应通知代理人);经此形成的任何销售,代理人应有权取得按本合同规定的佣金。
13.3 委托人有权与附件六§2所列举的特别顾客直接进行交易;同这一类顾客的销售,代理人应有权取得按附件六§2规定的减低的佣金。如果当事人未填写附件六§2(特别顾客与减低的佣金),则第13.3款不适用。
第十四条 向代理人通报情况
14.1 委托人应向代理人提供有关“产品”的所有必要的书面资料(诸如价格表、宣传小册子等)以及代理人为履行本合同义务而需要的其它资料。
14.2 委托人还应该不无理迟延地通知代理人,其是否接受或拒绝和/或不予执行代理人所转交的生意。
14.3 委托人应经常将其与“地区”内顾客的交往情况向代理人通报。
14.4 如果委托人预料其供货能力比代理人通常所期望的要低得多,委托人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向代理人进行通报。
第十五条 代理人佣金
15.1 代理人有权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从向设立在“地区”内的顾客销售“产品”中收取附件六§1规定的佣金。
15.2 如果代理人与在“地区”内设立的顾客进行业务中,由于招揽定单导致与“地区”外设立的顾客签订销售合同,并且如果委托人接受这种定单,则代理人应有权收取减低的佣金,其数量应根据具体情况个案决定。同样,若其他代理人在“地区”外设立的顾客招揽定单导致与“地区”内设立的顾客签订销售合同,则代理人的佣金也应减低。
15.3 在适当情况下,如果给予顾客的条款和条件比委托人的标准条件更为优惠,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可以事先商定经过减少的佣金。如果当事人已填写附件六§3,其中指明的数额应分别适用于各种情况。
15.4 除非另有书面商定,代理人为履行本合同之义务所发生的任何支出(如电话、电传、办公费用、差旅支出等)应由佣金负担。
第十六条 佣金和报酬的计算方法
16.1 佣金应根据发票的净金额计算,即实际销售价格(现金折扣以外的所有折扣都扣除)扣除任何附加费用(诸如包装、运输、保险),并扣除所有的关税和税收(包括增值税),如果这些附加费用,关税和税收在发票上分别列明的话。
16.2 代理人在顾客全部支付发票价格后即取得收取佣金的权利。如果按照销售合同部分付款,代理人有权按比例预支其佣金。如果委托人就顾客不付贷款的风险而投保,当事人可以商定,通过填写附件六、4?1款,佣金以委托人从保险人处所得到的金额中进行支付。
16.3 委托人应每一季度向代理人提交到期佣金的报表并且列举应付佣金的有关生意。佣金不得迟于该季度之后第一个月的最后一天支付。
16.4 代理人有权取得所有资料,特别是委托人帐册的摘录,以便检查其应得的佣金额。委托人应允许代理人为此目的指定独立的审计师审查有关计算代理人佣金的材料,这种审查的费用应由代理人负担。
16.5 如果委托人将佣金(或代理人应收取的其他金额)转至国外须经政府授权(例如由于委托人国家的外汇管制条例),则应在取得这种授权后才进行支付。委托人为取得上述授权应采取所有的必要步骤。
16.6 除非另有约定,佣金应以须付佣金的销售合同的币种进行计算。
16.7 在“地区”内就代理人佣金征收的任何税金都由代理人负担。
第十七条 未成交的业务
17.1 代理人转交的报价或定单没有被委托人接受,不应支付佣金。
17.2 如果代理人转交定单致使委托人签订合同,但此后合同未能生效,代理人应有收取佣金的权利,除非合同未能履行非由委托人应负责任的原因造成。
第十八条 合同条款
A B
18.1 本合同的期限为无限, 本合同自 日起生效,并在
自 日起生效。 以前继续有效。
18.2 任何一方当事人可至少 除非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合同满期之提前四个月通过保证有证据和收到日期 日前不少于四个月通过保证有证据和收的书面通讯手段(如有回执的挂号信、 到日期的书面通讯手段(如有回执的挂专门信使、电传)通知终止本合同。如 号信、专门信使、电传)提出终止合同果合同已持续五年以上,通知期限为六 ,则本合同将以一年为一期自动连续延个月。通知期限的终止日应与某日历月 长。如果合同已持续五年以上,通知期份的最后一天相重合。当事人可以用书 限为六个月。双方可以通过书面约定更面约定更长的通知期限。 长的通知期限。
第十九条 未完成的业务
19.1 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前,代理人转交的或委托人收到在“地区”内设立的顾客订单,并因而在合同满期后的六个月内签订了销售合同,代理人有权对此收取佣金。
19.2 以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所收到的定单为根据而签订的销售合同,代理人不应从中收取佣金,除非该交易主要归功于代理人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所作的努力,而且该销售合同是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的合理期限内生效。然而,代人必须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之前按本章节的规定,将尚未结束而据此款规定可能生佣金的业务书面通知委托人。
第二十条 提前终止合同
20.1 如果出现一方当事人根本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况或出现使提早终止合同成为合理的异常情况,各方当事人可以通过确保有证据和收到日期的书面通讯手段(例如有回执的挂号信、专门信使、电传)通知对方立即终止合同。
20.2 一方当事人由于不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而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以致使其基本丧失期望从本合同取得的利益,则此种不履行应视为是上述
20.1款中所谓的根本违约。若要求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仍受本合同之约束成为不合理,这种情况应视为是上述20.1款中的异常情况。
20.3 双方当事人商定,违反本合同□□(注18)的条款应在原则上视为是根本违反合同,除非经证明情况与此相反。此外,如尽管一方当事人请求另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而另一方仍再三违反合同义务,则任何违反都可以视为是根本违反合同。
20.4 另外,双方当事人同意认定以下情况为异常情况,可以作为一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理由:破产、延期偿付权、破产财产管理、清算或任何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偿付协议,以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一方执行本合同义务能力的情况。
20.5如果双方当事人已填写附件七,遵照该附件的条款,一旦作为代理的公司的控制权、所有权和/或经营发生变化,委托人也可以立即终止合同。
20.6 如果一方当事人按照本条规定终止合同,但是仲裁员确定该方所提出的理由并不能证明提前终止是正当的,终止将生效,但是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因不正当的提前终止取得损害赔偿金。赔偿金应相当于若合同正常终止所持续的期限的平均佣金,除非受损失一方证明实际损失要高于此数。(或者,终止合同一方证明实际损失低于此数)。上述赔偿金是在第21条规定应付的补偿费之外。
第二十一条 终止合同的补偿
A B(注19)
21.1 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并达 21.1 在合同终止时,代理人无权到以下程度,代理人有权要求补偿(“ 要求商誉补偿或类似的赔偿。(注20商誉补偿”): )本条款并不限制代理人要求损害赔偿
A)代理人为委托人带来新的顾客 金的权利,只要委托人的终止相当于上或是大量增加了与现有顾客的业务,且 述违约,而且未能包括在第20.6款委托人能够继续与这些顾客进行业务并 的规定内。得到实质性收益,以及B)考虑所有的情况特别是代理人与上述顾客所进行业务的佣金损失,支付这一笔补偿费是公平的。
21.2 补偿费的数额不得超过相当于一年的补偿,即按过去五年中代理人年平均报酬计算,如果合同持续期不满五年,应按实际年限的平均数进行计算。
21.3 如果在合同终止后的一年内,代理人未书面提出补偿的要求,其要求补偿的权利即告丧失。
21.4 在下列情况下,代理无权要求补偿:
A)委托人按照第20条的条件终止合同;
B)代理人终止合同,除非根据第20条该终止是合理的或由于代理人年老、体弱和疾病,要求其继续他的业务活动是不合理的。
C)根据第26.2款,代理人将其在代理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他人。
21.5 本条所规定的商誉补偿是用以代替由于合同期满或终止所产生的损失的任何一种补偿(违约损害赔偿金除外)。
第二十二条 退回文件和样品
在合同期满时代理人应退回委托人提供给代理人并由代理人占有的所有宣传广告材料、其他文件和样品。
第二十三条 仲裁--适用法律
23.1 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端,应遵照“国际商会调解和仲裁规则”,由按照上述规则指定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仲裁员进行最终的解决。
23.2 仲裁员应适用本合同所包含的条款以及
国际贸易
中普遍承认适用于 国际代理合同的法律原则,并在第23.3款管辖下,排除国内法。如果代理人是 在欧共体国家中设立,则1986年12月18日的欧共体指令的强制性条款也同样应该适用。
23.3 可能即使双方当事人将协议交付某一外国法管辖,代理人设立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则也仍得适用;仲裁员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考虑此类规则。仲裁员将考虑上述强制性规则,如果它们体现普遍承认的原则并且它们的适用从国际贸易的角度看是合理的。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动包含规则
24.1 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对第8条和第18条中字母A和B所列举的供选用的方案作出选择并删除其中的一种,而且如果双方也没有明示地用其它方法作出选择,应认为方案A适用。
24.2 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对第21条(终止合同的商誉补偿)中的字母A和B所列举的供选用的方案作出选择并删除其中的一种,而且如果双方没有明示地用其他方法作出选择,则当代理人设立在合同终止时商誉补偿为强制法律所承认的国家中时,方案A应认为是适用的;反之,方案B应适用。
24.3 本合同的附件构成协议的组成部分。各附件或部分附件未经填写者,其有效程度仅由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五条 先前的协议?修改?废除
25.1 本合同取代双方当事人之间过去有关该事项的任何其他协议。
25.2 除非以书面形式做成,对本合同所进行的补充和修改均无效。但是若一方当事人已依赖另一方的行为,则另一方可能因其自己的行为而致无权声称该非书面做成的补充或修改无效。
25.3 本合同某一条款的无效不应导致整个合同无效,除非该条款被认为是实质性的,即该条款如此重要,以致双方当事人(或该条款是为某利益而制定的一方当事人)如果知道该条款无效,就不会签订合同。
第二十六条 禁止转让
26.1 未经双方当事人事前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转让。
26.2 如果适用第21条A,并且代理人按照第21.4(C)节,经委托人同意转让了合同,根据第21条,在计算新代理人的商誉补偿时,也应考虑前任代理人的活动。在计算补偿(注21)时,双方明示商定新代理人可能向前任代理人支付的金额不考虑在内。
第二十七条 有效文本
本合同的英文文本是唯一的有效文体。(注22)
合同签订的地点
日期
委托人 代理人
篇15:委托代理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开发的广州;凯旋广场;房地产项目位于____市珠江新城,占地约10.7万平方米,以开发商业住宅为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凯旋广场;的整体广告策略、创作及执行等有关事项,本着为甲方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广告服务的原则,双方在平等协作、友好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合同范围为该项目的商业住宅部分,不包含商圈部分)。
一、服务项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凯旋广场项目的整体广告策略、设计创作及执行等全程广告策划服务,具体服务工作范围如下:
1、协助甲方做好广告推广的日常工作。
2、常规服务范畴:
(1)总体策略方案 其具体内容包括:
A、市场分析
B、品牌策略及定位
C、整合传播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建议
(3)影视以外的其它平面广告的创意、撰文设计等,包括报纸广告、车体广告、路牌广告、宣传单张、折页、展板、围墙、户外展板、楼书、
D、销售资料等。(仅限于平面设计,不含建筑外立面图、效果图、户型图等绘制工作)
(4)影视广告:创意、撰文等
(5)售楼部的平面包装设计、样板房的户型牌、社区内功能牌等平面包装设计
(6)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监控
(7)针对目标消费者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定性分析)
(8)项目视觉系统的设计补充
3、主动选择使用对甲方房地产项目广告宣传有利的第三方资源。
4、乙方以月为时间单位对项目的宣传工作成效及竞争对手状况(包括竞争品牌的广告样稿收集及分析)进行客观总结,并提交甲方;甲方有权利及时指出乙方不足,并要求乙方进行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二、服务期限
1、乙方为甲方提供广告策划服务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总服务期为六个月。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广告业务所需的各种技术性资料(包括产品知识)及市场资料,并应对提供资料负责,如因资料有误而引起的纠纷,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及各单项合同要求的付款时间和金额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3、甲方对乙方下达工作要求必须以书面的;工作委托单;形式,对于口头传达或无负责人签署的;工作委托单;,对方可不接受;
4、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的工作成果应指定专人及时审核并确认,人员变动时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之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等业务,同时乙方须确保乙方员工为甲方资料保密;合作结束后,乙方应交回一切由甲方提供的有关销售、数据等资料。
2、乙方应组成相对固定的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专业的广告策划创作服务,乙方应保持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动时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所提交的创意表现及工作成果必须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4、乙方所需各种由甲方提供之资料应提早向甲方预约索取;
5、由于乙方创意、设计引起的第三方纠纷由乙方负责。若该引起纠纷的文字及图片资料由甲方提供,则该责任由甲方承担。
6、代理期间,乙方不得承接甲方之竞争对手的广告代理工作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篇16: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甲方(受托方):珠海市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项服务:
1、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2、负责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龄;核定档案工资;
4、办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事宜;
5、办理出国(境)_____、申办出国(境)证照的有关手续;
6、出具婚姻、生育状况、公证等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7、代办缴纳社会_____费用事宜及退休的相关手续;
8、代管党组织关系;
9、办理人事调动并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转递工作;
10、接受各种培训申请,进行就业指导,提供_____素质测评;
11、单纯保管人事档案
二、乙方的责任:
1、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珠府[1998]15号文第十条规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费。标准按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务。
3、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七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4、缴纳社会_____费并签订《代办社会_____缴费协议书》。
5、自觉遵守《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
三、非珠海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_____交流服务机构)。
四、本协议签定期限最短一年。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五、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可续签。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乙方(签名):
代表:(签章):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附:计划生育合同书?(略)
篇17:辽宁招标代理合同律师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招标机构):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就(以下简称项目)的招标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双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立委托代理关系,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2.双方承诺本着对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负责的原则,为保证项目设计的质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努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工作。
二、委托范围:
2. 委托内容: 。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职责:
(1)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背景情况、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和项目招标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所需资金落实情况的证明。
(4)协助乙方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参与标前答疑会和开标大会。
(6)组建评标委员会。
(7)根据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职责:
(1)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
(2)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
(3)招标文件的印刷和发售。
(4)编写和刊登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5)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中的问题。必要时,修改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勘察和标前答疑会。
(7)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和主持开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将开标记录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8)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与甲方共同研究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中技术及经济专家由业主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当地政府专家库(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9)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与甲方签订合同。
(10) 整理招标、评标文件交甲方存档。
3、共同责任
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活动进行过程中和招标完成后,双方均有责任对对方的有关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
五、费用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招标过程中自己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乙方直接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按国家收费标准八折收取;询价和竞争性谈判等招标项目按国家收费标准七折收取。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付清。
3、乙方按有关规定收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并在招标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负责退回给投标单位(不计利息)。
六、保密:
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
七、协议书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规定与本协议相矛盾,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委托长期代理进口项目合同
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客户开立信用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开立信用证
1.1 “代理进口开证”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按甲方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甲方向乙方偿付信用证项下所有款项。
1.2甲方依据本合同委托乙方开立信用证时,应按本合同附件格式提交一式两份的《开立信用证委托书》(以下称“《委托书》”),并提交以下资料:
(1)证明已办妥开立信用证所需进口和外汇管理手续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国际收支申报、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等。
(2)进口合同、贸易代理合同等证明存在真实、合法贸易背景的文件。
(3)相关商业单据和凭证等。
(4)其他乙方所要求的资料。
1.3乙方没有接受甲方委托的义务,对甲方开立信用证的委托,乙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如乙方接受委托的,应填写《委托书》并将其中一份返还甲方,相应的代理进口开证业务适用本合同约定。
1.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的,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乙方有权拒绝开立信用证:
(1)甲方已按第二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了开证手续费。
(2)委托开立即期信用证的,甲方已按不低于《委托书》所载金额/ %的比例存入保证金;委托开立远期信用证的,甲方已按不低于《委托书》所载金额/ %的比例存入保证金;
(3)甲方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第二条 手续费
2. 1本合同项下手续费包括但不限于开证、修改/注销、承兑、偿付以及退单等手续费。标准手续费按乙方公布的费率计算,乙方有权调整手续费费率,自调整日起(含当日)所办理的相关业务,标准手续费按调整后的费率计算。
甲方应按以下公式计算的金额及通知的时间、币种支付手续费:
手续费=标准手续费×/ %
(大额开证手续费采取逐笔议定的方式)
2.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利用其他银行的服务,所产生费用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如果信用证规定被指示提供服务的银行因执行指示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任何佣金、手续费、成本或开支)由受益人负担,但该费用未能收取或从信用证款项中扣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等费用。
第三条 保证金
3.1保证金账号:。
3.2甲方在乙方开立信用证前,应将不低于约定比例的保证金存入前述账户,保证金自存入保证金账户之日起即转移为乙方占有。
3.3每次存入的保证金及利息为其对应的《委托书》下的债务提供担保。
3.4保证金的计息方式为/ 。
第四条 开立和修改信用证
4.1 乙方审查后同意开立信用证且符合第
《代理进口开证业务合同》
作日内开出信用证,并将两份信用证副本抄送甲方。
4. 2信用证如需修改,由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能否办理修改。所有修改在信用证受益人接受后才能生效,否则甲方仍按原信用证及先前已接受修改承担所有责任。
4. 3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出的信用证、修改书副本后,应及时核对,如有不符之处,应在收到副本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以乙方收到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如未通知,则视为正确无误。
第五条审单
5. 1 乙方依照国际商会现行有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包括其不时的修订)和现行有效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包括其不时的修订)的规定独立审核信用证项下单据,并仅基于单据本身确定其是否在表面上构成相符交单。无论是否征求甲方意见,乙方有权根据自身独立的审单结果对外承付或拒绝承付。
5. 2乙方确定交单不符时,有权自行决定联系甲方放弃不符点。甲方放弃不符点的,应在单到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乙方(以乙方收到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
第六条 付款赎单
6. 1乙方因以下情形对外承付的,甲方应偿付乙方对外支付的所有款项:
(1)乙方确定信用证项下交单相符并对外承付;
(2)乙方确定信用证项下交单不符,但因甲方放弃不符点而对外承付;
(3)乙方因指定银行确定交单相符并将单据发往乙方/保兑行(无论指定银行是否已承付或议付)而对外承付,即使单据在指定银行送往乙方的途中或保兑行送往乙方的途中丢失。
(4)乙方因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退还全套单据而对外承付。
6. 2乙方经审查认为信用证项下交单不符而对外拒付,但经国际商会(包括其国家委员会)下属银行技术与惯例委员会的咨询意见或法院/仲裁机构裁决属交单相符应予付款的,甲方不得以交单不符为由拒绝付款赎单。
6. 3 在甲方未办妥付款赎单手续前,乙方享有该信用证项下货物和单据的所有完整的权益,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的任何处分措施。甲方不应以转让、抵押、质押或赠予等任何方式处分信用证项下货物,无论信用证中是否要求提供全套正本海运提单。
第七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7.1 甲方具有开办外汇业务的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委托乙方开立信用证。甲方与其客户间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甲方在本合
同项下的义务。
7.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7.3 甲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乙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任何信息。
7.4经甲方审核,其客户已获得相应的政府许可、批准或登记,具有合法的进口经营权,经营的进口商品在批准的经营范围之内。
7.5 甲方委托乙方开立的信用证具有真实合法的贸易背景。
第八条 甲方的承诺
8. 1甲方负责对其客户进口开证的申请及进口开证所需资料进行审查,负责向外管局办理结售汇、国际收支申报等手续;负责向人行征信系统上报数据;负责按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客户采取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保存措施、在乙方要求时提供客户身份资料,并承担相应的授信风险和合规风险。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为遵守反洗钱或其他监管要求而需甲方予以协助的,甲方应予配合。乙方因接受甲方委托开证而遭受损失(包括支付罚款等)的,甲方应予赔偿。
8. 2除非开立的信用证明确修改或排除,国际商会现行有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包括其不时的修订)项下各条款对信用证所有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甲方同意乙方按该惯例办理信用
证项下一切事宜并按该惯例的规定免责。甲方承诺遵守该惯例并承担该惯例中规定的申请人的责任。
8. 3 外国法律和惯例加诸于乙方的一切义务和责任,甲方应受其约束,并就此对乙方负补偿责任。
8. 4所有与进口开证业务相关的与国外代理行的联系都必须通过乙方办理,甲方应承担因擅自对外联系而造成的后果。
8. 5甲方与客户或出口商与客户之间的争议不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8.6无论甲方是否收到其客户所支付的信用证款项,甲方应当于乙方单到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适用于即期信用证)或付款到期日前(适用于远期信用证),按《委托书》规定的币种将货款足额交存乙方,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8. 7甲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等。
8.8甲方应遵循乙方与办理进口开证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
8.9甲方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破产或发生任何对甲方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件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违约
下列任一事件发生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相关《委托书》项下保证金直至达到已开立但尚未付款的信用证金额,或要求甲方补交所有《委托书》项下保证金直至达到依本合同已开立且尚未付款的所有信用证金额。
(1)甲方在第七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第8.9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实际发生,乙方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
(4)甲方在履行与乙方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违约行为且经乙方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 追偿
11.1甲方未按要求将信用证项下款项足额存入保证金账户而导致乙方垫款的,自乙方垫款之日起,甲方应立即向乙方偿还垫款并按垫款日美元一年期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00BP支付利息。
11. 2乙方有权处置信用证项下单据及货物以抵偿垫款及有关利息、费用。
11.3甲方未按时足额交存信用证项下款项、未支付各项费用或或未偿还垫款、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 扣划约定
12.1 甲方有应付的信用证项下款项、垫款、利息、手续费或其他费用时,授权乙方扣划保证金及甲方在**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2.2扣划后,乙方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合同号、《委托书》编号、信用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甲方。
12.3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甲方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
12.4扣划所得款项与需要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银行在扣划时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四条其他条款
14.1 本合同项下所附《委托书》格式及在合同履行中经双方签署的《委托书》、相关银行业务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约定事项与《委托书》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委托书》为准;《委托书》中未约定的事项按本合同执行。
14.2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
单位印章后生效。
《代理进口开证业务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单位印章):__________
签署日:__________年月日 签署日:__________年月日
篇19:专利代理委托合同_合同范本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发 明 人
传 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电 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甲方就 (主题)委托乙方申请 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办理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 李瑛 代为办理上述事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3.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应负责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
4.甲方如申请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应毫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并提供详细的发明创造披露表格及有关资料与证明。
5.如甲方的申请案有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技术等不正当行为,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6.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是所交代理费不予退回,未交代理费必须向乙方付清。
7.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如下:
a、代理费: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申请 元/件。
b、代缴官方费用: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申请 元/件。
c、其他费用 元,包括制图费、摄影费、翻译费、差旅费等。
以上费用总计: 元
8.甲方必须全额支付上述费用后,乙方才启动代理事务的有关工作。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在递交专利事务文件之前,甲方 囗要求 囗不要求 审阅递交稿。
11.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1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其它约定:
甲方: (盖章)
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20:房产委托中介代理销售合同
甲方:________皮具制品厂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及履行地点:________市________区
为了促进商品流通、繁荣经济,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提供产品出厂价予乙方代理销售。详细以乙方签收的送货单为准。
(2)甲方负责广州市内的运输费用。
(3)甲方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检合格证、商标注册证及增值税发票等合法文件。
乙方:
(1)乙方负责对甲方商品的销售全过程及售后结算工作。
(2)乙方负责对甲方商品的送货费用及业务费用。乙方以甲方地区代理商的名义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使用甲方的发票按甲方的出厂价进行结算,其送货费用及业务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对甲方商品的保存。如发生非质量原因损坏、遗失,因客户的原因造成的乙方须负责追究赔偿责任,如不能追回乙方须按商品出厂价向甲方赔偿。
(4)乙方需每月向甲方提供核对销售情况并及时反馈销售信息。如商品滞销乙方应在收货后三个月内退回甲方,退货运费由乙方支付。如商品超过三个月退回,乙方须与甲方协商处理。
(5)乙方经甲方同意可自行采购其他品牌皮具商品以甲方名义销售,所购商品须有合法来源及经销授权书等合法文件并提供复印件予甲方备案。采购其他品牌业务由乙方自付资金自负盈亏与甲方无关。
二、订货结算方式:
(1)乙方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可结算客户货款,通知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予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发票一个月内把客户的货款结回,如一个月内不能结回货款,乙方须将发票退回。如不退回发票甲方将把该发票作乙方已收款处理,从乙方货款中抵扣。
(2)乙方需提前向甲方申请配货,由甲方开具送货单乙方核对并在送货单上签名交回甲方。
(3)乙方进行其他促销赞助活动须甲方提供费用及礼品,需与甲方协商,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从结算款中扣除。
(4)乙方新开客户须征求甲方同意并签定销售合同。如出现客户企业倒闭无法追回货款货品,乙方应承担其风险按出厂价的90%赔偿甲方损失。
(5)正常情况下,商品经乙方客户销售三个月内需付款给甲方,逾期甲方停止向乙方配货。
(6)乙方结算自行采购的其他品牌皮具商品,有进货发票的按结算金额的2%收取经营业务管理费,没有进货发票的按结算金额的7%收取经营业务管理费。结算货款将在到达甲方银行账户之日起10天内返还予乙方。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或对代理销售效果不满意,均可解除协议,但需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收回货品,乙方应在三十天内从客户退回货品给甲方,并结清应付款项给甲方。
(2)如乙方不能按时结算及不与甲方财务核对来往帐目,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收回乙方全部货品及货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将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四、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由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经双方同意可作修订及补充。
(2)本协议有效期由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止,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将继续有效顺延直至其中一方书面终止本合同。
(3)本协议适用于华南地区代理经销商及代销月结商场,如发生批发订货情况另行商定。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提请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广州建达皮具制品厂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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