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教师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切实保障我校学生人身安全,保障学生正常的学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望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专用车辆管理的通知》精神,现签订如下安全责任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1、乙方自20 年_月_日至20 年_月_日,提供车号为 车辆识别码 发动机号码 的 座 作为接送学生专用车辆,并与学生家长签订接送协议。
2、乙方提供的车辆手续齐全,须持有各种合法证件(驾驶证、行驶证、车牌、养路费、汽车各项年审及公安部门鉴定的检测合格报告证件,缺一不可)以保证车辆畅通无阻,顺利接送学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3、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误时,乙方必须自己找车按时接送学生,不得发给学生路费让学生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学生不管,引发学生或家长投诉,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照指定时间、指定路线和接送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点,如有改动,应经学生家长同意;乙方应安全送返指定接送点,学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没到接送点提前让学生下车,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5、在接送时间内,司机要注意自身言行、仪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损学校形象,要礼貌待人,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教师、家长争吵,要保持车辆的清洁。
6、乙方司机要注意安全行车,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确保学生安全”。在接送过程中如司机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由该车司机或车主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不准酒后开车,开车时不准抽烟,不准打电话或接电话,不准和他人交谈,不准开快车。
7、甲方为乙方提供学校上学、放学作息时间。
8、甲方建立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学校每天安排一名值日教师检查接送车辆,对学生上下车、过马路的秩序进行管理。
9、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车辆及司机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乙方司机依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及其它会议并落实到位。
10、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提供的车辆状况进行监督,如车辆不符合安全标准,甲方有权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20_年_月_日 20_年_月_日
另附:乙方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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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县旅游局“十一”旅游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总结_安全生产专题_网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做好XX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和玉溪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云南省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对XX年“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安全和接待工作进行联合检查的通知》,以及江政办发()120号、江食安委办()1号文的要求,经局领导研究决定,于9月22日我局召集各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和旅行社主要负责人,在县游客接待中心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对消防安全及设施设备、特种设备、景区用电安全、游路游道的安全性、公共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娱乐场所安全、防艾、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危险路段和水上娱乐安全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企业按照工作要求开展了自检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在此基础上,我局组成检查组,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9月23—24日在玉溪市旅游局的支持下,我局迎接、配合由省旅游局副局长徐光佑任组长,省旅游局执法总队、省交警总队、省工商局等部门组成的云南省假日办联合检查组,重点对我县阳光海岸酒店、明星鱼洞景区、金山游船公司,仙湖锦绣项目,以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等进行了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我局和有关企业对全县旅游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汇报。
玉溪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4日下午向省检查组汇报了玉溪市整体工作情况,并认真听取了省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和工作建议:
一、对玉溪市工作评价主要有:
1、高度重视工作。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及时下发了文件通知,启动了假日旅游协调机制,开展了安全检查工作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2、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各级各部门统筹协调好;
3、落实了“一岗双责”,健全了安全管理制度;
4、旅游市场秩序得到整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交通安全方面。交通道路路况复杂,主要体现在江通路小白坡段、澄川路、玉江路;客运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运输部门管理不严,车辆卫生状况较差、超载现象突出;
2、一些旅游企业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安全意识不强;
3、低星级酒店、小旅馆、小餐馆饮食卫生有待加强,安全生产投入不足。
三、对玉溪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建议
1、扎实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公安、交警、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客运车辆运输管理,加强驾驶人员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加强道路巡查,加强货车载客和客车小板凳、小草墩载人的整治力度,严禁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加强旅游车辆的教育、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游客生命安全;
2、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市场食品管理,要求各服务机构要完善制度、增强意识,严格把好质量关;
3、加强景区点的安全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加强安全巡逻;加强娱乐设施设备的质量管理;完善危险路段和危险区域的监管,严防因天气变化等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发生;完善抚仙湖水上救援体制;加强旅游天气、交通等信息的公开;妥善处理游客投诉;
4、加强各部门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省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抓住薄弱环节,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结合严厉打击“四黑四害”等专项行动,切实做好旅游安全工作,保障广大游客和人民群众的安全。
篇2:用工安全合同
为了维护集体和个人的利益,保障个人的人生安全,使每个工人都懂得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经双方同意,特定如下安全、质量生产合同。
一、乙方在公司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工,爱护公物,互相帮助,搞好团结,确保安全生产。
二、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帽,违者罚款 元。
三、施工期间,严禁酒后作业,禁止穿高跟鞋拖鞋上班,上班期间不准打闹、看书报,违者者罚款 元,不听劝告者,所产生一切后果自负。
四、所有机械设备及电器设备,非操作人员不得乱开乱动,违者罚款10—20元。发现的坏安全设施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未经工地负责人允许,非操作人员动用一切机械产生的伤亡事故及其它后果自负。公司、项目部概不承担一切责任。
五、对新来人员,必须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签定安全生产用工合同,未履行上述手续者一律不准到施工队施工。
六、乙方不得有偷窃行为,如发现违反者,按原物价1—10倍罚款,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七、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特别是拾垃圾者、临近厂区居民及职工所带小孩子,昼做工作使其离开现场,不听劝告者一切后果自负。公司、项目部概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在工程质量上,不按设计配比及施工程序和施工规范办事,所造成的返工,后果自负,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九、项目经理对本工地的重点工作和夜间作业,必须实行干部负责制,做到现场有指挥,并对质量、安全上有详细交底,要有签证手续,确保工作在质安方面万无一失。
十、工作时不准打架、骂人,违者罚款10—15元。对胡纠蛮缠者,项目部有权停发一切工资,责令回家(包括不服从分工,工作不负责任,搞破坏,中途不干的人)。
十一、工地上超过55岁的老人,体弱有病的不能使用,但考虑到其它关系或某些原因,确需留用者,必须有担保人担保方可留用。
十二、搞好厨房、宿舍卫生,禁购变质物品,防止食物中毒,禁止乱拖,乱接施工电线及照明电线,不听劝告者,罚款20元,后果自负。
十三、凡能遵守上述合同者,年终奖给现金20—50元。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3:旅游服务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
_x集团旅游生态
开发项目顾问咨询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_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_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委托乙方提供本项目整体定位及发展战略;启动策略及物业发展建议;规划、设计跟踪服务等顾问咨询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_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
1.2 项目规模:4600亩
1.3 规划指标:1500亩的建设用地,其中包括1000亩住宅用地及500亩的旅游用地
1.4 项目履行地址: 广东高要市白土镇195乡道广新农业生态园(暂定名称)
第二条:工作内容
2.1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__年 月 日止。
2.2甲方委托乙方执行《_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的市场调查研究及项目策划工作。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研究、市场调研、项目整体规划与建议、财务分析等。主要工作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双方声明和保证
3.1 甲方向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3.1.1 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3.1.2 甲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3.2乙方向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3.2.1 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3.2.2 乙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3.3禁止招募条款: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以及在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一年内,在没有得到另一方明确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招募或雇用根据本合同由另一方委派为此项目提供服务的现任或前任(在离职后不超过一年)员工。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要求汇报工作,并有权要求乙方对所提交的报告内容陈述理由,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形式予以安排。
4.2 甲方若需召开相关会议并要求乙方参加,提前两天通知乙方会议时间及议程。
4.3 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持有的完成本项目顾问咨询工作所必需的项目相关资料。
4.4 甲方应指定专人 负责协调各有关方面的工作,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协助。
4.5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顾问咨询费。
4.6为了保证服务质量、监控项目服务进度、确保公司品控机制的有效落实,乙方将根据不同服务阶段,提供下列文件的模版,例如:《市调服务确认回执》、《报告接收回执》、《项目鉴定书》等。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待乙方完成相应阶段服务并提交相关文件后,甲方应于7日内予以验收,并在上述相关书面文件上进行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供附件)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5.1 确定本项目之乙方项目经理,负责与甲方就顾问咨询工作事宜进行沟通、联系与推动,组织专业人员形成顾问专案团队,制定详细的顾问咨询工作执行计划并安排实施。
5.2 乙方提交的顾问咨询报告应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及适用性。
5.3 乙方自实际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顾问咨询费三日内,除不可抗力,即组织顾问专案团队到甲方办公地或项目所在地开展现场工作。
5.4 乙方应适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如甲方有要求,乙方应当安排在另日内汇报工作进展。
5.5在合同期内,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派员(或特别指定)参加甲方召开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会议,原则上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安排需给与合理解释,否则视为违约。
5.6 如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各期报告文件存在疑问,乙方应该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清晰全面的解答,并视需要提供替代方案。
5.7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顾问专案团队成员简历及资质证书(附件三),并向甲方保证该团队成员具有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
5.8乙方每阶段的工作成果以打印文本一式陆份的形式提交给甲方;在甲方付清全合同项下全部顾问咨询费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以光盘为载体的所有工作成果的电子文本一份,以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本一式两份。
5.9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参观相关项目,若甲方提出需求的项目因实际情况无法安排考察,则由双方另行协商安排其他项目进行参观,涉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乙方负责行程安排及相关介绍。
第六条:提交成果及工作时间
6.1第一阶段乙方向甲方提交《_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整体定位及发展战略》报告,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实际收到甲方该阶段首期顾问咨询费三日后起计40个日历天内完成。
6.2第二阶段乙方提供规划跟踪服务。由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为准,负责召开甲方、规划设计单位、乙方的三方沟通会议,乙方从专业角度提出调整建议与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书。本服务周期为通知发出之日起2-4个月,乙方在此期间为甲方提供共计8-10次三方(甲方、设计单位、乙方)沟通会议。
6.3第三阶段乙方向甲方提交《_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启动策略及物业发展建议》报告,自甲方下达该阶段书面任务书三日后起计20个日历天内完成(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6.4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的,则乙方工作时间相应顺延;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的,甲方有权
向乙方追讨违约责任。
第七条:顾问咨询费及支付方式
7.1 顾问咨询费共计: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小写:¥950,000元)。
7.1.1首期款:自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即支付乙方50%首付款计人民币肆拾柒万伍仟元整(小写:¥475000元),作为乙方启动项目服务的费用(包含项目团队组建、市场调研方向内部讨论、项目前期调研等服务),在乙方赴项目所在地进行首次沟通会之日起计五日内,甲方对该部分服务进行书面确认。
7.1.2第一笔进度款:乙方向甲方进行《_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整体定位及发展战略》提交报告终稿并通过甲方认可签收后十五天内,甲方即支付乙方20%顾问咨询费计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小写:¥190000元)。
7.1.3第三笔进度款:如启动《_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启动策略及物业发展建议》此阶段工作,甲方需先支付10%顾问咨询费计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小写:¥95000元),作为乙方启动该阶段服务的费用。
7.1.4终期款:乙方完成合同6.2条,并向甲方进行《_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启动策略及物业发展建议》提交报告终稿并通过甲方认可签收后十五天内,甲方即支付乙方20%顾问咨询费计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小写:¥190000元)。若因甲方或者规划设计方原因导致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未能在4个月完成,则甲方应于启动本阶段服务的任务书下达后的第4个月末之前支付此款。
7.2附加条款(非本合同正式条款):在乙方完成本阶段全部工作内容后半年内,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规划方案评审或项目发展会议,则由甲方出具参会邀请函(内附会议议题)并承担乙方与会议有关人员交通、食宿费用,乙方在收到参会邀请函后可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安排相关项目经理级别人员参会并提供专业建议,
7.3 在履行顾问咨询合同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顾问咨询服务所发生之食、宿、差旅费用,已包含在本费用中,不再另外计取(7.2条款除外)。
7.4甲方应按照本条第2、3、4、5款所规定的时间表,将每期应付的顾问咨询费用汇至如下乙方银行账户,并将有效付款凭证传真至封面所载明的乙方传真号码:
公司全称:深圳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汇入地点:深圳市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市金丰城支行
7.5 乙方在申请甲方支付的每一笔费用时,应提前5天向甲方开具等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第八条:知识产权
8.1 本合同项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工作报告、图表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甲方在全额付
清本合同顾问咨询费用后对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供的知识成果享有永久使用权。未经双方协商同意或司法机关强制,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以上文件及其复制文本。
8.2乙方应向甲方单独进行工作汇报,任何工作汇报均谢绝以下第三方在场(与甲方确有本项目合同关系者除外):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房地产顾问公司、房地产策划公司等其它同行业、同性质公司。
第九条:保密义务
9.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之日起的5年内应严格保守对方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对外发布或披露、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2双方对于在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取的对方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只可以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必需的范围内予以使用。未经保密信息所有方的事前书面同意,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披露予其各自具有保密责任的专业顾问除外。
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其财务信息、经营运作信息、项目信息等信息;乙方的保密信息包括其财务信息、经营运作信息等,保密信息须为:
1) 一方专有、并不为公众所知悉且通过公开的途径所无法获取的信息;
2) 一方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在提供时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
密性。
9.3双方承担保密责任的期限截止至双方终止合作之日起计满5年。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甲方不得以任何与乙方服务无关的理由延迟或拒绝支付已完成工作阶段的顾问咨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片区规划方案的调整、政府未审批通过、土地出让、项目整体转让等重大客观条件变更。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顾问费,则乙方有权暂时中止后续的任何服务,自甲方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之日起乙方重新启动后续服务,乙方提供服务的时间相应顺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甲方延迟支付顾问费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则乙方有权单方中止服务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作阶段的顾问费及相应违约金;如甲方延迟支付顾问费超过二十一个工作日,则乙方可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作阶段的顾问费及相应违约金,本条款中所列明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延迟部分顾问咨询费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计算。
10.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提交相关工作成果,若乙方延迟提交工作成果超过十五个工作日,需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若乙方延迟二十一个工作日仍未能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则甲方可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并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本条款中所列明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迟延阶段顾问咨询费金额为基数,按延迟时间每日以万分之四计收,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顾问咨询费余款中扣除。
篇4:安全用电管理合同
甲方:
乙方: 村委会
为明确农村用电管理的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保护农村用电户的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协议书如下:
一、产权界定
近年来,供电企业对农村配电网设备进行了大规模的建设和改造,根据《农村电网改造集体资产无偿移交协议书》的要求,在城乡用电同网同价之前,改造后的农村高低压线路产权暂时维持不变,归属村委会所有。未改造的农村配电网设备产权归属暂时维持不变。
二、村委会应配合电力部门对产权暂属本村的10KV进村分支线及以下的农村配电网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应尽快向供电所报告,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三、农村的广播线、电话线、有线电视闭路线(签有合同者除外)等严禁与电力线同杆架设,为避免人身触电、财产损坏等事故,已同杆架设者应拆除,电力线与弱电线不准混合进入室内。否则,供电企业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停止供电。
四、村委会应保证电力线廊道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规划院基、建筑房屋、种植危及供电设施安全运行的树木。
五、村委会应经常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形式,组织群众学习《电力法》、《农村安全用电管理条例》、《农村安全用电须知》及各种电力法规,使群众真正懂得如何安全用电,并自觉遵守和执行。
六、村委会应配合供电所做好家用漏电保安器的安装、投运管理工作,保证家用漏电保安器安装率、投运率达100%。
七、村委会应配合供电所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临时用电必须到供电所办理有关手续,由供电所具体承办临时用电有关事宜,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并加装漏电保安器。
八、村委会应配合供电所做好农村配电网整改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项工作;并按照供电所要求,对本村自筹配电网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
九、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产权归属于谁,谁就应承担其拥有供电设施发生事故所引起的法律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供电所、村委会各持一份,上交支公司农电股(县农电总站)存档一份。
十一、本协议经供电所、村委会双方同意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到 年 月 日为止。
供电所: (盖章) 村委会: (盖章)
负责人: (签字) 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5:农村居民安全用电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监督方:下洼镇安监站 见证方: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下洼镇农电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农电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农村居民的用电安全,保证农村电网安全可靠运行,特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监督本村用电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制止用户私自违章作业。
2、 检查用电户用电安全操作规程,有权制止非法操作、违章操作。
3、 协助乙方做好用电安全教育。
4、 协助乙方监督检查用电作业和用电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经乙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在下达整改通知书后由甲方负责督促及时处理,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
5、 介绍用电作业环境,提供必要的用电安全作业条件。
6、 协助乙方定期召开用电安全工作会议,对用电户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培训。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农电安全规定及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辖区内用电户及人员做好用电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2、根据辖区情况制定用电安全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征得监督方同意。
3、乙方应熟知《农村安全用电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及安全考核;
5、负责辖区内电力设施的巡视检查、维护检修、安装验收,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6、贯彻执行电力公司的各种安全用电管理办法,加强对村配变台区一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和农户家用漏电保护器的定期检查(包括二级、三级保护),保证各级漏电保护器的安装率、投运率和动作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7、进行农村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不断提高用户的安全用电意识,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事故,若因乙方管理疏忽,工作失职发生的人身触电事故与甲方无关;
8、依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
三、其它
此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监督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监督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见证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6:乡村旅游合作协议书
甲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乙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发展航空旅游合作达成如下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旅行社所需的国际、国内机票或酒店预定服务。
2、甲方建立全国范围的机票服务网络和酒店服务网络,完善各航线和酒店的优惠折扣提供给乙方。
3、甲方提供预定电话和网上预定机票或酒店服务体系。
4、甲方向乙方提供由乙方所产生的机票金额和酒店预订金额的统计数据。
5、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机票特价信息和酒店客房的价格信息,以配合乙方的预定要求。
6、甲方遵照航空公司规定及时为乙方出票,并提供航空公司授权内的退、改、签等售后服务。如甲方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正确了解甲方的机票和酒店预定程序。
2、乙方及时向甲方通知信息(包括实施细则的完善),以便双方更好地进行机票酒店预定业务的合作。
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出具旅行社的营业执照正本和法人信息(如身份证、手机号码)等证明材料,并将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备案,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乙方可通过电话和互联网的方式向甲方预定机票酒店。
5、甲方出票后若乘机人旅行计划改变,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取消其座位,并将退票、改期、签转、误机等产生的费用,按甲方航空公司的相关规定支付给甲方。
6、乙方提供的信息如需更改或取消须提前通知甲方,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乙方客户的退、改、签等相关服务。
8、乙方向甲方提供乘机人的正确姓名、身份证号、时间、路线等信息。如乙方提供客人信息不准确,因此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登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9、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
10、乙方订票电话:______,手机:______。
三、结算方式及义务
1、乙方保证按时与甲方结算,结算的根据是乙方向甲方发出的有效机票,及机票签收单。
2、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支持现金、支票、银行汇款等付款方式,乙方不得恶意延期付款。
3、机票预订款结算方式为月结,每月____日为甲乙双方对账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或按______票款乙方必须将上期全部票款以现金或支票支付给甲方。
4、团队及大型会议单结。
四、违约责任
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
五、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六、其他
1、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
2、本协议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自保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如有更改,须有双方书面确认。
4、如乙方未执行所规定内容,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双方在协议终止前必须在____个月内结清所有账务。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房屋使用安全协议学校
我校院内的所有教职工住房均属——类危房,按教育局规定应予以拆除。但根据我校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和生活需要,暂时由教职工居住和使用。为了确保我校校舍房屋使用的安全,更好地保护学校及教职员工生命财产,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教学区和生活区无法分割的实际,进一步明确我校校舍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自查、各种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原则,特与校舍用户签订安全协议如下:
一、协议对象:
二、协议要求:
1、本校区域内提供教职工使用的宿舍用房属生活用房,住户应当严格遵守房屋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居住区域内的各项安全工作,依法承担相关安全责任,并严格接受学校的监督管理。
2、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时回到学校。学校关大门后,任何人不得在校门内外高声喧哗、敲门。如有违反,不听劝阻,学校将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学校的教职工宿舍仅供教职工本人及家属居住,不得租住学生(尤其是教职工本人及家属不住在校园院内的),若存在安排少数学生(直系亲戚)住宿的现象,教职工本人应承担管理和监护责任,学生在教职工住房内发生的一切不良不法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由教职工本人承担。
4、严禁住户私拉乱接电线。所有住户应主动对安全用电、用火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主动自行整改。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住房时,注意关锁门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防盗贼。
5、住户不得在居住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等危险物品。
6、住户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不得擅自将房屋出租或转借他人,不得擅自将房屋与他人调换使用。否则,将根据学校规定,中止房屋使用协议。
7、住户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约定,安全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爱护并维护房屋内设施,发现房屋门窗等设施损坏脱落的,应及时自行予以维修,若因此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住户自行承担责任。(住户发现房屋的结构性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如墙体开裂、地基下沉等情况的,应立即通知学校。)
8、住户不得在休息时间大声开放音响、高声喧哗及做其它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9、住户应将剩饭菜、垃圾及其它生活杂物倒入指定位置。
10、见义勇为,自觉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三、责任追究
若住户违反我校校舍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未履行安全责任的,学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和造成损失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与住户解除房屋使用协议;导致他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相关的住户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一切刑事及民事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教职工本人执有一份,学校执有一份。
户主(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8:百货文化用品购销合同书
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七天或延后十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七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六十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十日内作出答复,要在三十天内处理完毕。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二元以下、残损在五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 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 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 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 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两方各执二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甲方:
乙方:
篇9:百货文化用品购销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的,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罴郏合搅硇薪崴恪?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
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样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如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国内旅游一日游协议书
合同编号:
旅游者( )人姓 名身份证件号码
旅行社名 称许 可 证 编 号
导游员姓 名导游证号手 机
行程安排成行团号出发时间出发地点返回地点
线路及景点 景点是否含购物含购物景点名称
交通安排使用形式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标 准
合车游( )包车游( ) 空调、无空调面包车中巴大巴
餐饮安排 早 餐午 餐晚 餐
地点
标准 荤 素 汤( 人/桌) 荤 素 汤( 人/桌)
旅游费用成人 人× 元/人+儿童 人× 元/人= 元。
含:景点第一道门票、 午(晚)餐费、往返车费、导游服务费 ;不含: 。
支付时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 银行账号
特别提示
1.行程线路须注明道路名称、途经地等信息;
2.行程景点须注明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最短停留时间;
3.旅行社不得指定购物场所或另行付费项目,如果景点本身包含购物,需向旅游者明示;
4.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
5.旅游者可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争议解决
方 式1.协商。旅行社客服电话 ;2.投诉。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投诉电话 ,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
协商或投诉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其他约定
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1.旅游者名单表;2. 旅游行程单。
是否已阅读并同意下述(合同责任)条款:
旅游者(签约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是否已阅读并同意下述(合同责任)条款:
旅行社签章: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营业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篇11:工程施工安全协议吊装
甲方:
乙方: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点:
计划工作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作为管辖电网工程承包单位之一,由于部分工程的实施具体需要,与乙方建立劳务合同关系,为明确劳务合同双方的安全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根据南*电网*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海南*网公司颁发的《外包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甲方负责对乙方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资质进行审查。
审查乙方单位持有的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施工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简历以及施工单位有关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人、技术人员的配置情况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资质审查合格后,甲方应及时给乙方发放安全施工资质合格证。
2.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安全技术交底按照《中国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在开工请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3.甲方负责审核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
审核确认工程项目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
4.甲方负责审查工程项目的组织施工设计,对乙方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作业要求事先制订安全措施。
5.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在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中的落实、执行情况。
6.甲方每月15日对工程组织安全和质量检查,并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
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安全用电等现场安全管理与安全措施。
特别是查看现场的安全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安全检查情况通知单,对严重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7.应用《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对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管理等进行检查评价,对乙方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行为进行诊断和做出相应的评断。
8.协议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二、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降低安全标准。
2.乙方应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建立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招收录用和转换岗位的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紧急救护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记录在案,经甲方审查认可后方可进入其生产现场工作。
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
国家规定属于特种作业、危险作业的人员同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操作证方可上岗。
4.项目部和施工现场应参照南*电网《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中的规定进行布置,制定各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要求乙方配备足够的安全用具和安全书籍。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应标明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工程项目名称、各参建单位名称、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目标以及主要管理制度等。
现场作业区有明显的标志、设立了专门的施工器具放置处、材料堆放站和废料堆放点。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5.遵守现场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应当佩戴工作证卡,以证明其身份,确保安全施工。
乙方应该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完备,安全警示标志齐全。
6.针对施工实际情况,乙方应做到防风防汛、防暑降温、防火、防触电、防高空坠落等,安全措施要到位。
7.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和卫生的有关规定,制订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本工种安全、卫生要求的个人劳保用品;按不同岗位的生产特点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指导、监督和检查使用情况。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着装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之规定。
施工人员要按要求佩带各种安全防护工具。
9.安全用具、安全防护设施、手持电动工器具、电气设备等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建立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和台账。
10.乙方要应用《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对工程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班组管理等进行自检查自评。
11.乙方与甲方是劳务合同关系,严禁乙方将施工项目转包。
12.对所提供的一切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3.协议中规定由乙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三、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后,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电力行业各项规程、规定和电力企业有关基建安装等规定。
共同遵守原电力工业部部颁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共同遵守中国南*电网*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要求》、《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外包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四、违约处理
在协议签订的有效期内,如有违反上述任一条款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者,将严格按照海南*网公司关于《关于印发海南*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通知》(海南电网建〔20__〕168号)和《海南*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海南电网建〔20__〕175号)文件要求及国家、行业有关条款,加强考核力度,对施工单位违反现场安全管理或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奖罚情况报海南*网公司备案。
五、其他
1.甲方应给予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尽力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
2.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属乙方责任的意外人身伤亡时,甲方应以人道主义精神尽力协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人员,但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根据双方签订的《单相计量装置轮换改造工程承发包合同书》,乙方应按单项工程(或一次性)缴纳3千元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保证金建立专户管理,甲方对乙方违反现场安全规定者进行处罚,处罚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对方,工程竣工后根据处罚总金额扣减后返还乙方,不足时乙方应补交。
六、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委托代表: 乙方委托代表: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2:广州市出境旅游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广州市旅游局制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己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
导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称“须知”)适用于中国公民参加广州市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篇13:佛山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团体或个人):
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 主要事项
┌────────┬────────┬────────┬───────────────┐
│ 旅行团名 │ │ 报名人数 │ │
├────────┼────────┼────────┼───────────────┤
│ 初定出团日期 │ │ 旅游线路与天数 │ │
├────────┼────────┼────────┼───────────────┤
│ 交通工具及标准 │ │ │ │
├────────┼────────┼────────┼───────────────┤
│ 住宿标准 │ │ │ │
├────────┼────────┴────────┼───────────────┤
│ 用餐标准 │早餐 次,正餐 次,标准: │ │
├────────┼────────┬────────┼───────────────┤
│ 导游服务 │派领队及导 │游服务 │ │
├────────┼────────┼────────┼───────────────┤
│ 购物娱乐安排 │ │ │ │
├────────┼────────┼────────┼───────────────┤
│ 预付款数额 │ │ 应交纳团费总额 │ │
├────────┼────────┼────────┼───────────────┤
│ 双方其他约定 │ │ │ │
│ │ │ │ │
└────────┴────────┴────────┴───────────────┘
2、 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14: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承诺书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 甲方
设备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作业及现场服务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经协商一致,各方签订本协议。
一、现场服务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现场服务范围:
(4)设备合同编号:
(5)现场服务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人员轻伤及以上事故、造成较大影响的人员群体轻伤事件。
(2)不发生因技术服务原因造成的电网及设备事故。
(3)不发生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7)不发生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事件。
同时应满足业主、监理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协议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 5009.2、DL 5009.3)。
(4)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5)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6)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7)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程。
(8)建设工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
(9)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10)《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 号)
(11)《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 250-
(12)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
3.各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甲方和乙方(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各方在未签订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乙方每天(次)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必须将当天工作内容报告甲方,甲方应同乙方一起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符合安全要求后,乙方方可开始工作。
(5)按照国家、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单位、物资公司、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标准与要求,设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双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由甲方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拆除、变动,及时恢复或重新设置。
(6)甲、乙双方明确对相关装置、设备等的保护责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8)现场服务过程中乙方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等事故,各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规定,及时向甲方报告事故情况;甲方发生事故,如危及乙方安全,应及时通知乙方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对发生的事故,各方均应协助事故调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9)严格执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确认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身份。
(2)组织乙方现场服务人员进行入场安全须知教育,并针对工作现场的危险点和安全措施向乙方服务人员现场交底,安全须知内容和现场交底记录由乙方确认签字,甲方保存备案。
(3)召开安全现场会议,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必要时通知甲方相关人员参加。
(4)组织对乙方工作区域的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对查出严重问题整改不力的,可停止其工作。
(5)组织协调电气试验、设备带电试运行、设备投运等工作的安全和隔离措施;在工作开始和结束前做好相关单位的交接手续,确认交接状态。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服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应经甲方同意。
(2)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进厂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服务作业人员应接受甲方组织的入场安全须知教育和安全交底。
(3)按甲方要求参加相关安全会议,配合甲方解决现场的安全生产问题。
(4)在服务作业前,由作业负责人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并经全体作业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工作。
(5)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甲方的上级单位对现场的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6)为服务作业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器具,并督促正确使用。
(7)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并在甲方专人监护下工作,不得擅自变动安全隔离措施。
(8)服务作业人员应在甲方指定区域、时间、工作范围内作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到其他区域和设备上工作。
(9)按照甲方的现场施工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要求,实施作业产生的扬尘、废气、废水、废料以及噪声等控制措施。
(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遵守甲方的防火管理制度,对带入现场的易燃物品必须向甲方申报,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带入施工现场,并准确使用和妥善保存。
(12)按照国家规定为现场服务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3)对甲方及上级单位和人员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6.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
发生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各类事故、事件及乙方的违章违规、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保证金扣款标准对乙方的扣款要求。
7.需要补充协议内容
为加强厂家服务人员安全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严格落实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要求缴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元整( 元)。
三、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4)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5:起重设备安装安全合同
甲方:
乙方:
分项项目名称: ,设备型号 ,
设备编号 ,为了搞好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安装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安装地点:
三、甲方必须准备起重设备安装有需要的场地,必要的安装工具、吊具、安装设施,保证塔机能顺利地进行安装。
四、乙方必须配备有起重机械操作上岗证的人员进行安装,必须严格按起重机械安装的有限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安装,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如在安装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自负。
五、乙方负责提供起重机械安装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装施工方案,做到正确安装、安全施工。
六、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对所安装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调试。并填写好相应的自检报告。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安装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篇16:土木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甲 方(发包方全称):
乙 方(承包方全称):
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管理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本着自愿、公平、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工程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环保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前甸采暖工程修理(一阶段)
二、工程性质:资本性支出工程项目(新、改、扩建设项目)、检维修“√”。(对应划“√”)
三、投资额:
四、相关附件:(如工程合同等)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的资质和安全环保业绩进行审查。
2、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甲方和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3、有权要求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的安全保证措施方案,并进行审查和备案。
4、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甲方的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和器材。
5、有权对乙方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6、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或其它处理。
7、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
二、甲方的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和甲方及其上级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2、对乙方进入甲方区域作业的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及办理相关入厂手续。
3、在作业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交底,如向乙方提供与乙方作业相关的甲方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线等状况的数据。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4、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作业需要的环境条件。
5、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环保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业的环境条件。
4、有权要求甲方在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提供有关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线等状况的数据。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5、发生严重危及乙方人员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强化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环保意识,服从甲方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
2、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和上级的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3、根据工程服务安全施工作业的需要,乙方应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根据甲方要求编制《安全风险评价报告书》,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措施方案,经甲方审批并备案。
4、乙方应编制并提供的相关资料:(1)安全组织机构及网络图、安全工作计划、安全防火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专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2)安全教育与培训;(3)现场安全检查和日常检查;(4)现场安全施工的协调;(5)现场安全卫生与急救;(6)现场运输与交通安全;(7)高处作业与脚手架;(8)用火作业与消防;(9)起吊作业;(10)有毒有害作业与防护;(11)施工用电安全;(12)现场照明;(13)粉尘作业防护和噪声防护;(14)有限空间内作业;(15)防暑降温与防寒防冻;(16)废料、废气及废水的处理和排放;(17)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批准;(18)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19)其它。
5、在作业前要组织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接受甲方的入厂安全教育,同时,乙方要对直接参加施工的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内容包括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法、企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规章制度、作业现场的危险性及安全措施、作业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急方法等,并进行安全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7、在作业前,必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与施工作业相关的各种票、证、书,如动火票、临时用电票、高处作业票、进车票、动土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等,要按照票、证、书及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各种安全规定;作业人员要随身携带各种票、证、书,以备检查。
8、在施工区域内搭建临时建筑物应事先提交申请,并有具体区域相邻建筑、管线位置图,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搭建。
9、在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有安全警示标志,施工作业现场危险区域,夜间设红灯警示。
10、严禁进入非施工作业区域或场所,不得乱动乱碰或拆卸甲方任何设备零件或附件;自觉维护作业区域内的建构筑物、设备管线和安全消防设施,在作业中可能对其构成影响和威胁时应立即提出并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护。
11、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配戴安全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殊工种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12、未经允许,不准占用消防通道,需占用或破路工程,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后,立即恢复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13、发现作业过程中有不安全行为、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
14、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事故。
15、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16、承担所属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以及施工期间的自有及租用设备的保险责任。
17、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废料,必须达到环保排放要求方可排放或按要求回收,存放到指定场所。
18、产生噪声污染的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采取消音措施,达到环保要求后,方可施工。
19、在环保设施施工中影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穿越或迁移污水管线等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施工。
20、注重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结束后,须经甲方安全环保部门和施工主管部门及上级部门检查验收签字
21、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经甲方审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专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要求,未造成事故时,依据协议约定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二、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上报。
三、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检修质量及购买的原材料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上报。
第五条 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发生事故,由事故责任主体单位上报事故;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七条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协议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八条 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第九条 纠纷解决的方式: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工程服务合同所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是工程服务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工程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与工程服务合同的实际履行期限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协议相应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第十二条 协议中的有关名词如违章、事故、不可抗力等,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释。
第十三条 针对协议需明确的具体安全环保要求另行说明。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基层单位 燃气中心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安全环保负责人(签字): 乙方安全环保负责人:(签字):
甲方工程建设负责人(签字): 乙方工程建设负责人(签字):
协议双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17:百货、文化用品购销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号: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确需变更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由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以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篇18:矿石破碎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协议
第一部分 总则
一、 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签定本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二、 协议双方单位名称:
总包方:中交四公局北京金辉大厦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北京誉德顺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三、 施工工程名称:
1、工程名称: 北京金辉大厦
2、施工地址: 北京朝阳区618地块2#地
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一、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及生产安全控制指标:
1. 土方坍塌事故:0,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垮塌事故:0,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及其它生产安全事故为:0;
2. 发生职业病事件:0;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0,火灾事故、施工现场交通事故:0;
3. 因施工生产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0;
4. 资质动态监管记分事件:0;
5. 教育率100%;隐患整改、复查率100%;
6. 较大、重大工伤事故:0;
7. 单位责任事故轻伤率低于2.8 ‰;
8. 单位责任事故重伤率低于0.26‰;
9. 死亡事故为“0”。
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目标:
1. 达到市级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规范标准,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工地,并结合实际参加达标验收活动。
2. 达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GB/T28001—20__和《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GB/T24001—20__体系审核标准,并通过Q/E/OHS标准体系内部审核,按上级要求参加外部审核,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 追求 “零违章、零事故、零伤亡”的安全管理目标。
第三部分 职责
一、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 甲方应在施工作业前,向乙方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提出职业病防治管理要求,在施工作业现场设置有关警示标识,并对乙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发现乙方在职业病防治管理方面有违反协议约定内容时,甲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二)、安全生产管理:
1. 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行业、施工属地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以及中交四公局及业主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 按照规定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进行总、分包联署安全管理。
3. 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4. 收集并留存乙方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资质,以及相关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备查。
5. 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6. 为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规范标准,交付使用前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7. 对乙方自行采购、租赁以及携带、配备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测验收及使用过程检查。
8. 对乙方自行搭设或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按照施工方案和地方有关安全防护设施及使用材料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
9. 按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向乙方提供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施工电源,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及使用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10. 对乙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脚手架防护设施,以及施工区域生产安全等,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发现隐患责成乙方立即整改,隐患严重或屡教不改的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和对其进行处罚,并复查整改结果。
11. 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开具隐患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12. 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练。
13. 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负责处理善后工作,甲方给予协助。
二、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 乙方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属地卫生局监督所的相关要求及甲方《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有毒有害气体、中毒预防及紧急救护实施细则》,并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2. 乙方应配备职业卫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 对本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承担所需费用,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4. 乙方应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和应急预案。
5. 乙方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对本单位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和甲方。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6. 乙方应为作业人员配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作业人员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并要求其正确使用。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7. 专业工程施工项目,乙方应采用合格的符合环保规定的建筑材料。
8. 专业工程施工,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说明。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9. 乙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0. 乙方应配置现场所需的职业病防治药品,发现作业人员发生职业健康意外时,应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立即报告甲方,并迅速将伤员送往医院检查治疗。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应对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方面的教育,遵守甲方的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2. 乙方如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受到属地卫生局监督所处罚时,承担全部责任及承担所需费用。
(二)、安全生产管理:
1. 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规;严格执行北京市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程规范;严格执行集团、局、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要求。对所承包施工范围、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本队人员安全负全面责任。
2. 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及有关管理能力的评审,在施工前及时向甲方提供本单位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资料。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和挂靠其他单位,不得将所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 按照住建部建质【20__】91号文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等相关规定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单位施工队伍、班组安全生产负责;并按要求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联署安全管理活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报甲方备案。
4. 负责对所承包施工范围、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和隐患整改,发现事故隐患,立即组织进行整改,重大隐患必须根据实际撤出施工人员,并报告甲方,同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进行整改。
5. 按规定为本单位参加施工人员投入工伤保险,并承担所需费用。
6. 进场后必须及时上报进场人员花名册,并负责组织进行本单位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做好记录。所有进场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入场教育和岗位培训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7. 凡因乙方未按要求上报新进场人员名册,影响进场人员入场安全教育,所产生后果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8. 必须保持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需变更时,须得到甲方有关部门批准。新进场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进行入场教育,同时提供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未成年(童工)和高龄人员(以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不得从事建设工程施工作业。
9. 对本队人员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乙方所属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具备本专业施工安全技能,熟知本工种、专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0.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同时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报甲方备案。
11. 因施工生产需要,乙方需临时从其他单位(或工地)借调或调入人员参加施工作业,进场后必须经安全教育,并进行详细安全交底;作业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佩戴齐全有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
12. 班组每日施工前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要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等,结合当日施工项目、施工部位、施工作业地点、作业环境和当日天气情况等,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从事新施工项目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3.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不违章,不蛮干,做到“三不伤害”,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及违章指挥行为。
14. 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必备的合格的个人劳动防护(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绝缘鞋、绝缘手套、护目镜等)用品,
15. 乙方需要自行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灭火器材及临时用电设施(漏电开关、空气开关及其它)等,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考察合格批准,并进行进厂检测后方可使用(甲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防护用安全网还必须进行冲击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同时将所使用产品产品许可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证书)等,报甲方备案。
16. 乙方自行搭设、安装的,脚手架、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设备设施等,必须经甲方、监理等,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履行有关验收程序后,方可使用。
17. 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安全网、施工洞口、临边防护等)、安全标志、标牌等,负有管理和维护责任,自觉维护分包区域范围内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脚手架架体结构安全稳定等,不得私自拆除和人为损坏。
18. 施工作业必须符合地方有关安全规程、规范标准,并符合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
19. 因施工生产需要对脚手架、防护设施进行搭设、拆除和拆改时,必须经项目部技术、安全部门同意后,由项目部技术部门编制整改方案或技术措施,并由专业架子工进行整改和恢复。
20. 施工过程发现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存在缺陷或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项目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对作业环境存在隐患部位,应立即撤出施工人员,确保施工生产过程安全。
21. 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临时用电设施安装、维护、检修及施工用电接线等作业,必须由现场专业电工进行操作,专业电工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2.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用电操作过程中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规范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用电设备,或违章使用临时用电设施等,从所辖电源设施、线路中拉接电源,及私接乱拉电源。
23. 对自行携带或租赁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操作和维护保养的责任,设备必须符合当地地方有关机具安全规范标准。并按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和试运行,同时报甲方备案。
24. 自行采购、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及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许可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其安全有效,编制安装、拆卸方案,安装、拆卸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并报甲方备案。安装完成后,必须经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并履行相关验收程序后,方准使用。保证操作人员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当地地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所承担施工项目的重大危害因素,制定专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演练并报甲方备案。
26. 按照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每天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每周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联合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甲方报告。
27. 按照当地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按照甲方统一安排,参加全国、当地地方政府及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28. 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电源箱、消防设备、中小型机具等)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验收移交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和管理。承担在使用期间由于使用和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设施、设备的损坏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29. 服从甲方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各项安全、绿色文明施工活动开展工作。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达到文明四区标准。
30. 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和通信设施、设备、文物的保护。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31.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向甲方报告,及时启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及时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或者隐瞒不报、谎报,否则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和经济责任。
32. 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相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并负责处理善后事宜及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33. 乙方自有车辆和各类机械的应有专人进行管理;所租赁的车辆及各类机械(挖掘机、吊车、运输车、送货车辆)等必须签订相关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并索要相关证照,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因此造成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 违规、违章处理
一、安全违章处罚条款:
1. 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违章作业行为、安全管理缺陷及隐患整改不力行为进行处罚,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安全处罚。处罚标准按照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有关违章处罚规定执行。
2. 因乙方原因引起和发生的属地地方政府和上级各有关部门对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等罚款处理,甲方将加倍转罚到乙方,并视情节追加2倍处罚。
3. 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北京市资质动态监管记分事件,甲方将视情节每被有关部门记一分,给予乙方5000——10000元罚款处理。
4. 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等原因,影响甲方各项安全、绿色文明施工活动工作开展,甲方视情节给予乙方10000——50000元经济处罚。
5. 因乙方原因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电气设备事故或脚手架坍塌事故等,甲方视情节给予乙方10000——50000元经济处罚。
6. 因乙方原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等,甲方将视情节给予严厉处罚,处罚金额50000——100000元。由此引起和发生属地地方政府和上级各有关部门对甲方的经济处罚,甲方将加倍转罚到乙方,并视情节对乙方追加2倍的经济处罚。
第五部分 附则
一、其他未尽事宜以补充条款形式进行,补充条款作为本协议书部分内容一并执行。
补充条款:
二、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两份。
三、乙方进场后签订本协议,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履行完毕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附件:《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附件: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1 目的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实施、监督考核,及时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防止职业病发生,确保员工职业健康。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项目部/基层单位及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加工现场。
3 术语定义:
3.1职业病:凡是在生产劳动中由生产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广义上可称为职业病。
3.2施工企业常见的职业病危害作业:防水、油漆及涂料、电焊、砼搅拌、砼振捣、木材加工、石材切割、钢材切割、钻孔、露天作业等。
3.3施工过程常见的职业病: 水泥尘肺、 电焊工尘肺、苯中毒、 电光性眼炎、中暑 、手臂振动病、接触性皮炎、 噪声聋等。
4.职业病防护措施
4.1苯中毒的预防措施
4.1.1采购使用无毒及含苯低的油漆、涂料及防水材料。
4.1.2加强材料库、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的通风及卫生防护。
4.1.3进入现场作业区,应佩戴口罩、防毒口罩或呼吸防护器。当从事油料蒸气较高的作业时,应穿防护衣、戴不透水的手套。当皮肤被油漆、涂料及防水材料污染,应立即脱掉衣物进行清洗。
4.2电焊工的预防措施
4.2.1电焊作业产生的危害主要有电焊粉尘及有害气体(氧化锰、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4.2.2采购使用低尘、低毒、符合国家标准的焊条。
4.2.3电焊作业时,应佩戴能够阻挡紫外线的防护目镜或面罩,穿长袖衣裤、绝缘鞋、避免烧伤,环境要通风。
4.2.4长期吸入电焊烟尘可引起电焊工尘肺,严重的可造成肺气肿或支气管扩张,电焊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拍×光片。
4.2.5电焊作业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离开作业现场后要清洗,不要在工作现场喝水、进食。
4.3粉尘作业防护措施
4.3.1改革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尽可能降低或消除粉尘的飞扬。
4.3.2采取经济有效、易行的湿式作业,在生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喷雾、洒水、湿式清扫等作业,防止施工现场的粉尘扩散。
4.3.3施工现场尽量密封作业,安装各类型的密闭罩等,以防粉尘飞扬扩散,同时要安装通风设备。
4.3.4上岗作业时要穿防护衣、戴好防尘口罩。下班后应及时清洗,彻底清除沾染在皮肤、眼睛的粉尘。
4.3.5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患有结核性传染病、肺部疾病、高血压等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粉尘作业。
4.4预防高温中暑措施
4.4.1进入暑期要合理安排季节期间的作息时间,开展预防高温中暑知识的宣传教育。
4.4.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患有高血压病、美尼尔综合症、颈椎病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做此项工作。
4.4.3如作业人员在管道和通风不良的环境内作业时,要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降温。
4.4.4夏季作业现场应备凉开水、绿豆汤、含盐清凉饮料等,配备清凉油、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药品。
4.5振动疾病预防措施
4.5.1改革工艺,取消或减少手持振动工具的使用。
4.5.2使用防震手套,安排适当的工作休息或轮替其他工作。
4.5.3 患有心血管疾病、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周围心血管疾病的不宜从事振动工作。
4.6噪声疾病的预防措施
4.6.1对产生噪声比较大的机械(电刨、电锯、切割机等)要进行维护,降低噪声。。
4.6.2如室内工作噪声较大,要安装消声设施,降低噪声。
4.6.3噪音对听力造成损害为职业性而聋,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戴耳塞,减少对人体的危害
4.6.4为了减少接触噪声工作时间,应定期轮换作业人员。
4.7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预防措施
4.7.1在危险作业场所:如人工挖深坑、地沟、地下道作业为防止发生缺氧窒息事故,作业前应用检气管检测一下作业地点空气氧的浓度,正常时方可进入工作地点操作。
4.7.2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场所应划定并标出警示牌,在危险区不得安排其它作业。
4.7.3高浓度的作业场所,应及时停止作业,离开现场,采取通风措施,直到刺激作用消除为止,方可继续作业,或必须佩戴防毒用具进行操作,不要一人单独进入操作现场,应有人监护,以免发生意外。
4.7.4作业人员一旦发觉头疼、胸部压迫感、恶心时,应立即脱离有害作业环境,到空气新鲜的地方。
甲方: 乙方: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9: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协议
甲方:
小区名称:
详细门牌号:
联系电话:
乙方:
天然气是一种清洁、便利的绿色能源,如果没有正确使用或使用不当,容易引起天然气事故,甚至危及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了确保甲方安全、正常使用天然气,根据《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保障乙方顺利进行通气点火、甲方安全用气,安全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义务
甲方应在通气点火前及时向乙方提供准确的用户姓名、身份证号、房产证复印件、地址(街道楼栋门牌)及联系电话号码,便于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 IC卡表用户还需预购50Nm3天然气。
甲方按双方约定的通气点火时间保证家中留人,因甲方原因造成第一次点火未能按时进行,需进行第二次补点火时(乙方工作人员需重新入户安检),乙方可依据公司规定向每户征收二次点火费。
通气点火时,甲方必须与乙方通力协作,维护现场秩序,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进户安检,确保做到“家家有人,检查到位”,确保100%入户率,避免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严禁甲方私自改动天然气设施,严禁擅自进行拆、迁改装管道、损坏天然气设施和使用不合格天然气器具等。由于上述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及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方使用天然气之前,应仔细阅读我公司提供的《客户使用手册》,熟悉天然气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甲方使用天然气时,应注意通风换气,且人不得远离,做到“人离火灭”,以防引发意外情况,甚至造成事故。
乙方提供的天然气是经过加臭处理的,发生泄漏时有较浓的臭味。如果甲方发现家里(特别是厨房)出现臭味时,应迅速打开窗户、关闭表前阀、表尾阀,如发现有天然气泄漏,迅速到户外拨打乙方报警电话:【】。务必注意:此时,千万不能在户内打电话、开关电器设备、吸烟等。
在室外闻到可疑气体时,须及时拨打电话报警或拨打乙方报警电话,使用手机时应尽量远离气味较浓的地方,也不要在气味较浓的地方使用明火火源。
甲方遇意外停气时,必须及时关闭天然气器具自身阀门和天然气表前、表尾阀门,待供气恢复正常时方可使用;离家外出、睡觉前,必须检查天然气器具自身阀门和天然气表前、表尾阀门是否关好,做到人离阀关;长期外出时,必须关闭入户总阀。
甲方严禁在安装天然气设施的房内堆放易燃、易爆等杂物,严禁住人及使用其它明火设施,如取暖器、瓶装液化气等。
甲方必须购置正规厂家生产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天然气器具、连接管,购置的产品质量、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天然气器具、连接管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天然气灶具的使用年限为八年,天然气热水器的使用年限为八年,天然气表的使用年限为十年。连接天然气器具的连接管应使用天然气专用软管或不锈钢金属波纹管,天然气专用软管每18个月至少更换一次,连接管两端应用管卡固定、防止脱落,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不锈钢金属波纹管应严格按生产厂家的要求使用和更换,不得穿墙、暗埋、穿地使用,应定期检查,发现老化、龟裂、鼠虫齿咬痕迹,立即更换。
嵌入式炉具的柜门下方必须开设有效通风口,同时建议使用保护软管的套管(套管为金属性管或带增强金属网或纤维网软管)以防鼠患;如果旋塞阀安装在地柜里,建议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或天然气泄露报警切断装置,用户若需购买无安全切断阀的报警器,可以直接到厂家或商场购买;若需安装有安全切断阀的报警器,必须到乙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安装。销售天然气报警器的营销商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并经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营销。安装有安全切断阀的报警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检定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甲方不宜在浴室内安装天然气热水器,如需安装,仅限于平衡式热水器,并安装排风扇和百叶门。
甲方若需要安装热水器、壁挂炉,必须向乙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改动天然气设施。负责热水器、壁挂炉销售安装的营销商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检定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甲方有责任对天然气设施进行保护,禁止擅自拆除、改装、移动、包覆天然气设施,禁止在天然气设施上搭挂重物、拴锁自行车、摩托车等物品,或做接地线使用。对于私自移改或损坏天然气设施的,乙方有权暂停供气,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关措施,追究其责任。如因装修或其他原因确需改动天然气设施的,请致电联系,由我公司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改装。
要求儿童不要乱拧天然气器具或者天然气设施开关,更不得让儿童单独操作使用天然气;避免让家中不能控制行为能力的人使用天然气。
盗用天然气、损坏天然气设施属严重违法行为,可能危及您或您的家人生命和财产安全。
遵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天然气设施保护范围公告。
第十八条 在天然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8.1. 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设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18.2. 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18.3. 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18.4. 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18.5. 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二、乙方应尽职责:
保证安全优质的服务。
按双方约定的通气点火时间按时到达现场,主动与用户取得联系,安排好进户安检工作。
乙方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安检、通气点火。
通气点火,乙方进行天然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指导甲方正确使用天然气器具。
配合物业在小区内张贴《天然气安全知识宣传》牌。
保证安全、正常的供应的天然气。
因甲方违反甲方责任义务第4条,乙方有权停止供气。
做好定期安检、巡查工作及应急抢修。
三、相关联系电话:
客户维修报警:
客户咨询热线: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乙方持壹份,甲方持壹份。
(备注:本协议中“燃气”特指“天然气”)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章):
本协议签订的时间: 年 月 日
篇20:文化书籍展览采购合同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基于友好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合同货物清单
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下表中所列货物:________________(货币单位:________________元)
如甲方要修改或变更货物清单的,必须提前______月通知乙方。
二、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包括合同货物的物料购置、设计、制作、运输、包装、检验、纳税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甲方不须另付任何费用。
2、本合同所列各项目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元
3、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在货到并安装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2)付款信息: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开具相关发票
三、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
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货物验收
1、甲方在全部设备签收后_____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约定,应在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
2、甲乙双方应于到货后在双方有关人员监督下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果_____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没有验收,则视为了该批设备验收合格。
五、付款方式
合同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交付,验收合格后,以人民币方式结算,乙方须提供以下资料: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甲方公章)。
(4)_____________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
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及资料齐全情况下的______个月内完成货款的支付。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的,如乙方同意收取,视为甲方完全履行合同。如乙方认为不再需要购买该产品,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2、甲方交付的产品的规格与约定不符的,应当负责调换。数量与约定不符的,对于多出的部分,乙方可以选择按价接收或者退还甲方,对缺少的部分,甲方应负责补齐或减少相应价款。
3、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与约定不符,乙方同意收货的,双方应当按质重新约定价格。乙方不同意收货的,甲方应当更换。甲方不能更换的,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4、乙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日,按照迟延给付部分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法
如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
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