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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合同怎么签【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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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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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甲方)

安装方: 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将建筑机械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 工程概括: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2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工作;甲方指派 1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为各种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租赁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在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查。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5、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6、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监理一份、安监站一份备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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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塔式起重机安全生产服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服务,全文共 3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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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本机械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省人大代表之家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工程地址: 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

租赁机械名称: 履带式起重机

租赁合同编号:

二、 预计租赁使用期限:自20__年 月 日起,至20__年 月 日止。

三、 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不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

达到承租单位(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执行的主要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__-11-01 九届人大28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26 七届人大11次会议通过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__-11-12 国务院第28次会议通过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__-07-03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067-85

(6)《起重机械监察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92号令

(7)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__

(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__

(1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__

3、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责任、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建设单位和甲方(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双方在未签订租赁合同或安全协议前,不得提前进场作业。

(3)双方应分别负责对各自的员工进行是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做到有据可查。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5)双方应相互协作,并按照各自的责任处理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有关安全工作以及安全问题、事件,应认真组织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6)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规定,及时向甲方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在现场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

(2)负责对乙方提供的机械租赁资质进行核查;进场机械的安装或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3)组织对租赁机械的安装拆除方案的审查,并对实施过程加强监督。

(4)负责对入场的安装、拆除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书的核查,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交底。

(5)根据合同约定,落实相关责任方负责现场道路和基础施工和承压符合起重机械的要求。

(6)按照现场机械管理制度加强对租赁机械的安全监督。

(7)对使用租赁机械进行材料、设备吊运、吊装,编制相应的起重施工方案,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交底,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8)临近有电设备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采取安全措施,必要时指定专人监护。

(9)负责起重作业的指挥,指定的起重指挥人员应持有相关的特种作业证书。

(10)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评价,作为安全保证的考核依据。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责任、权利和义务

(1) 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建设单位、上级单位、监理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负责制定租赁机械的保养、使用、维修管理制度以及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 指派有经验、有资格的操作人员,定人、定机进行操作。

(4) 负责租赁机械的进场运输安全。

(5) 提供租赁机械基本尺寸以及额定工况起重量表和载荷曲线图等相关技术参数。

(6) 负责编制租赁机械的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经乙方技术主管领导审批并报甲方审查后,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方可组织人员进行安装或拆除,安装或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7) 参加安装或拆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效的操作证;安装或拆除前,必须将全体安装、拆除、操作人员的有效作业证件复印件(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乙方单位的公章)提交给甲方。

(8) 拆装租赁机械之前,乙方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应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装或拆除方案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9) 租赁机械安装或拆除过程中,高空作业要采取防止高处坠落、高空落物的安全措施。

(10) 并向甲方提供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起重机械检测合格证和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报告。

(11) 确保租赁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按规定在租赁机械明显位置悬挂相关的安全标志。

(12) 负责租赁机械在非工作状况下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13) 负责租赁机械的例行休养、检查、维护。

(14) 随机配备的操作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在有效期内。

(15) 操作人员应服从现场甲方指定的起重指挥人员的指挥。但对不符合安全起吊的指挥信号,有权拒绝执行。

(16) 因租赁机械故障等原因,需临时使用替代机械时,应确保替代机械符合本协议要求。

(17) 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因设备本身原因和操作人员的原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机械事故以及吊运设备材料损坏事故,由乙方负责。并及时向甲方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

6、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考核标准

(1) 安装、拆除过程中,凡出现下列违章,对出租单位每起扣除200~1000元;

① 编制施工方案的;

② 特种作业人员未经过考试取证或者持过期的证件隐瞒上岗的;

③ 未通过现场专业管理单位,未按照施工方案作业程序进行、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开安全施工作业票;

④ 被施工现场领导或者安全专业人士发现的其他违章现场。

(2) 租赁吊车在使用中,凡出现下列违章,对出租单位每起扣除500~1000元;

① 违反“十不吊”规定;

② 吊车的安全装置不完善或失效(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为准);

③ 没有定期对吊车进行维护、检查、保养,并留下书面记录的(以现场专业管理单位的签证为准);

④ 没有通过检测就投入使用的;

⑤ 被施工现场领导或者安全专业人士发现的其他违章现象。

(3) 作业人员凡出现下列违章行为,对出租单位每起扣除200~1000元;

① 未参加专业管理班组的安全学习、站班会;

② 上班过程中操作人员出现玩手机、看报纸、小说、杂质;

③ 上班出现迟到、早退现象的;

④ 被施工现场领导或者安全专业人士发现的其他违章行为的。

(4) 发生机械操作、使用、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事故,比照安全事故处理。

四、 协议说明

(1) 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 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租赁期限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顺延,本协议工期相应顺延;合同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考核奖惩参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5)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6)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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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桥式起重机定制及安装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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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三辰·国际花园”5#楼地温中央空调安装工程项目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公共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工程范围是 三辰·国际花园5#住宅楼, 共 计 户;工程内容是地温中央空调正常运行需要的所有设备,包括主机、水井、生活热水、分户计量系统和住宅室内外所有管道和末端产品。前期配合土建所有预埋管件、线盒、套管的施工。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土木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总工期为:自主体工程开始至主体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 个月完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顺延事由结束后则顺延期限届满。但双方约定了顺延期限的,按约定执行。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10天,不能向乙方交付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或不能提供符合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电源,影响乙方进场施工的。

(2)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4)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或拒绝在乙方送达的文件的签收单上签字,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总住宅建筑面积 ㎡* (元/㎡),计 人民币(¥ )。本价格为初估价格,最终合同总价为住宅主体工程验收后实际建筑面积 ㎡* (元/㎡),此价包括:中央空调主机、室内外各种管网、生活热水、分户计量系统及所有工程施工中所发生的费用。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设计发生重大变更;

(3)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空调主机、末端设备和安装材料等物资由乙方负责制作、生产或采购,空调主机、末端设备和控制系统必须是 空调有限公司生产的。

2、材料、设备的检验:

(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均由乙方组织供应。

(2)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署物资验收合格单后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甲方许可并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3)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负责供应该物资的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4)具有合格证书的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5)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和构配件等,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6)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2套,以利甲方施工监督,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地温中央空调所使用的地下水必须经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探明地下水资源并提交正式报告4份。以利于确定水井的最终深度,确保地温中央空调长期正常使用。

2、甲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知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工作权限。授权不明的,视为享有全权,甲方应当为其在工程中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将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它管理人员的姓名、身份、工作职责和权限通知甲方现场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

4、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复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及时检查验收,乙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也可隐蔽继续施工,甲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后,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由乙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安装完成后,由乙方负责试车或调试。试车或调试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及在施工中与其他单位所发生的配合、协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8、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向甲方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在20日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9、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在5日内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在15日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如甲方在 15 天内未派人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本工程正式安装工期为主体验收合格 个月,超过一天罚款伍佰元,依次类推。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为交验。

11、工程交工验收后,保修期为1年,自竣工验收合格后第16天开始计算。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乙方填写交给甲方。

12、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修理或通知后6小时不到的,甲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自行请人修理,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13、工程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1)对所有产品设备免费提供终身维护、终身技术咨询服务。

(2)中央空调系统所有设备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内因制造自身质量而发生的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由乙方免费提供维修或更换服务。保修期外,终生免费维修,在更换配件时由乙方以最优惠价格提供,并保证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3)中央空调系统末端产品出现故障30分钟内赶到现场,1小时内解决问题。

(4)中央空调设备(包括主机、潜水泵、主管道等)出现故障2小时内赶到,8小时内解决问题。

(5)乙方在每年春秋两季免费为中央空调系统检修2次。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乙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2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甲方签证后,乙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施工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可以实施。

5、任何设计或工程变更经过确认后,涉及工程造价变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书经双方现场工程师签字后生效。授权书明确规定工程师没有变更签字权的,协议书还必须加盖该方的印章方为有效。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甲方负责三通一平,乙方必须自备合格的水电计量表。

(2)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3)确定管道等设施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4)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5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5)审核乙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6)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负责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负责签收乙方送达的各项文件。

(7)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尾款。

2、乙方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

(2)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3)于每月底前2天向甲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已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乙方负责无偿维修。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除实行一次性包死的固定价格外,乙方在工程竣工后 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审查,甲方在接到结算文件 天内审查完毕。

2、工程款支付方法和时间: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室内管道材料和末端产品(风机盘算、控制开关)到达施工现场,经甲方人员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 %的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中央空调主机到达施工现场,经甲方人员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中央空调工程全部竣工,经双方验收合格签字后支付剩余工程款(除合同总价 %的保修金)。中央空调保修期一年,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 %,保修金待保修期满,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 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结算工程款,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结算。除非乙方出具要求支付现金的书面通知,甲方不得在现场支付现金。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第十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履行中,双方以传真、信函、电报、电子邮件等载体向对方发出的指令、通知、签证、结算书等,对方在收到后必须按通知要求进行签收,否则,也视为违约。

2、本合同履行中乙方发给甲方或第三方的有关变更、授权、验收、结算的文书、函件、必须加盖乙方公章方可有效。

3、本合同其它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建设部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4、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 (2)全部施工图纸; (3)施工图预算; 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肆份,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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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大型起重机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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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甲方向乙方租赁50T汽车起重机壹台(为五节臂)。

二、租赁时间:从 月 日至根据施工情况工程结束为止(大约3-4个月)。

三、施工地点:

四、财务结算:

1、台班收费标准:按包月计费每月31000元。

2、付款时间:满三十天结算一次,付款60%;其余款项40%租赁合同结束后十五天内付清;租赁期间付款延期不得超过十五天,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

3、工作时间: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过十个半小时。晚上加班时间累计十个半小时按一天标准计算。

六、双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负荷起吊。(吊车本身机械问题或驾驶员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指挥不当引发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机组人员负责机械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乙方机组人员在不违反安全规程的前提下,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者承担月租金的50%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其他约定:

食宿由甲方负责;机械燃油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受甲方项目部管理;乙方机组人员若不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 甲方有权让乙方撤换乙方机组人员。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租赁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根据工程需要本合同顺延期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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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筑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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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由乙方承建的标段工程,需租用甲方的塔式起重机( 型,以下简称塔机)二台(臂长50米及53米各一台,高度满足本工程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下列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期限:

根据乙方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需租用甲方的塔机期限 约300 工作日,自 20xx 年4月20日开始至 20xx 年 2月20日止(以实际租用进、退场日期为准)。如需延期租用,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租用。

二、租费计价方法:

根据乙方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方法计算租费:自塔机进场安装完毕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日计至报停日止,按月计价,租费基价为 14000 元/月、租期不足一个月的,租费按 每 天计算(以上价格包含塔吊报验手续的一切费用)。

三、场外运输费及安、拆费:

1、塔机进、出场运输费及安装、拆除费用每台元,由乙方支付,甲方包干使用。

2、塔机检测费由甲方负责,(基础节)无法拆除的一节成本价,由乙方支付。

3、附墙杆预埋件由甲方负责制作安装,乙方派人协助。

3、塔机停机,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塔机停机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拆卸的,按实际延误天数向乙方结算租费。

四、塔机操作人员工资及工作时间:

甲方派驻塔机操作工每台塔机各两名,操作工的有效上岗证应随操作工一同交乙方备案,并应做到人、证相符,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其上班,并做为甲方违约,停工赔偿按甲方责任的第六款第六条执行。

人工工资由甲方按时发放,工作时间由乙方安排,塔机操作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乙方工作需要,保证及时上班并保证随叫随到,如有误工由甲方赔偿误工费500元/次。

五、付款方式:

1、在塔机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无塔机让乙方使用则赔偿乙方通过有关主管部门检测合格,甲方提供检测合格证等有效资料后三天,乙方支付进场安、拆费50%,塔机使用月租费支付:使用满二个月后支付第一个月租费,以此类推。塔机拆除后七天内付清全部租费。现场塔吊操作工工资由乙方支付,在甲方的承租款中扣除,如操作工不服从乙方的调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操作工,甲方应立即调换操作工,否则按甲方责任的第六款第六条执行。

2、乙方如不能按时支付月租费,超过十五天后,甲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费用照算。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合同签订生效后,认真安排塔机进场计划,保证乙方能按时使用;负责提供塔机基础预埋件、螺栓及其它构配件并负责安装、埋设,乙方协调配合。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使用而延误施工工期的按租金双倍赔偿。

3、按时完成塔机的安装、拆卸工作,并由甲方承担有关单位检验及验收工作。

4、定期派出保养人员对塔机进行检查、检修、使塔机能正常使用。

5、塔机如发生故障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修理,并尽可能利用空闲时间积极修复。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在10小时不能修复的,乙方有权加倍扣除租费。

6、派驻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为施工现场服务思想,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施工任务,操作人员不得违规操作,不得无故停工,服从乙方管理人员安排和正确指挥,否则停工一天赔偿乙方 20xx 元/天计算,在当月月租费中扣除。

7、由甲方承担塔机安装、拆除及操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并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应人员的投保资料,该费用按乙方塔机租赁期间所发生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乙方在结算时予以扣除,但办理投保事宜由乙方负责。

乙方责任:

1、应保证塔机基础地质承载力不小于图纸要求,以乙方技术负责人签字为依据。

2、确定塔机进场日期,并提前一星期通知甲方,于进场日前二天做好场地准备,保证进场工作顺利。并按要求设置总配电箱,保证一机一闸一保;电压应保证380伏35KW要求,排除塔机安装或拆卸过程中的一切障碍物及脚手架。

3、保证完成塔机的设备基础及预埋件的各种构件,并保证尺寸的准确性。

4、塔机在乙方使用期间,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塔机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按照塔机的安全规范执行,并由专人负责指挥及调度,以免发生事故及班组纠纷。吊装物必须绑扎牢固,由于绑扎不慎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以甲方的吊钩为分界)。

5、按时付清塔机租赁费用。塔机如需延期使用,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统一安排。

6、负责解决操作人员住宿等及甲方需用的临时仓库。

7、办理塔机安、拆及操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投保事宜及在发生事故后的索赔事宜,若甲方未投保或未办理索赔事宜,则由甲方负责事故发生应承担的费用。

七、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中途停工,停工期间租费照算。

八、租用期间因乙方造成塔机损坏,或由于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并负相应责任。

九、如发生安全事故,分清责任,甲乙双方各负其责,由责任方负责承担非责任方相应费用。

十、本合同未详之处因违约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作为合同附件,现本合同同等有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有效,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费用且塔机退场后失效。

十三、出租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向乙方财务结付租金。(税费由甲方支付3%)

十四、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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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起重机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89 字

+ 加入清单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就有关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租赁设备)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租赁设备使用目的: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1.3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

1.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

1.5建筑高度:_______________

2.租赁设备:_______________

2.1租用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吊)

2.2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

2.3设备编号:_______________

2.4塔高____米,臂长____米,臂头起重量____吨,轨道长度____米。

2.5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________________。

2.6塔吊设备的附件包括塔吊电缆、钢轨、枕木及随机工具等。

2.7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设备是其所有的或有权处分的。

3租赁设备数量____台。

4租赁期间:

4.1租赁期间为____年__月__日 至____年__月__日;

4.2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书面通知乙方延长租赁期限,本合同延续,双方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5.塔吊安装准备:

5.1乙方应在订立本合同后即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塔吊安装的现场和技术要求。甲方按照要求,提供拆、立塔现场条件,做好场地、道路、电源等准备工作。

5.2乙方须按甲方提供的使用要求及场地情况,向甲方提供塔基处理方案及图纸。

5.3塔吊基础预埋件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技术指导,甲方安装。甲方按乙方要求进行塔基施工,经乙方验收合格后立塔。

6.塔吊进场

6.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进场。甲方应当提前3日通知乙方。

6.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塔吊使用要求、安检部门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以及其他技术数据的复印件文本并加盖公章。

6.3塔吊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及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

6.4乙方保证进场塔吊质量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符合其所提供的单证的质量说明,并经市建委和技术质量监督局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

6.5乙方迟延进场,或不符合6.4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7.塔吊的安装、调试与验收:

7.1塔吊的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安装、调试,确保正常使用。

7.2乙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应拆装资质的企业进行塔吊拆装,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预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

7.3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有关验收资料、塔式起重机安装(包括路基轨道铺装)顶升、锚固等交底和验收记录表(八张表格),乙方应在塔吊正式作业前交甲方存档备案。

7.4调试、安装后不能达到验收或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施工安全交底与协议:

8.1甲、乙双方在施工前共同对塔机组人员和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甲、乙双方依据有关规定订立《安全管理协议》。

8.2塔吊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交底、《安全管理协议》要求。

9.塔吊作业防护

9.1吊装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

9.2甲方对妨碍塔吊回转半径内安全作业的变压器、供电线路、房屋、人行道等设施进行防护。如因防护不当而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10.塔吊作业人员:

10.1每台塔吊乙方应当配备的专业操作人员包括:塔吊司机____人;信号工___人;挂钩工___人。塔吊司机、信号工应当专人专岗,挂钩工应当相对固定。

10.2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并具备相应的实践操作能力,保证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10.3乙方应确保甲方作业班次要求,保证在塔吊性能允许的范围内满足施工需要。塔吊司机应当积极配合施工,甲方需要加班加点,塔吊司机保证随叫随到,优质服务。

10.4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应当接受甲方的工作指令,密切配合甲方工作,不得破坏甲方的工作规章管理制度。

10.5乙方应当对其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安全。甲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具。

10.6乙方应当对其指派的操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对塔吊司机进行定期体检。

10.7甲方对乙方配备的塔吊司机提供食宿条件。非因甲方过错导致操作人员在生活中发生的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10.8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对甲方施工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操作人员进行调整。

11.塔吊作业:

11.1塔吊司机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11.2塔吊司机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十不吊”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发现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责令停机,并立即通知乙方共同采取措施。

11.3塔吊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养护;操作人员离机或者作业中停电的,必须切断电源。

11.4乙方应认真执行塔吊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11. 5吊索具、钢丝绳、钢丝绳、吊钩、卡环必须使用安全产品,保证施工安全。

11. 6乙方使用塔机需要顶升、锚固,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以便安排工作计划。塔机及逮子绳以所有部件由乙方免费提供。

11.7乙方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损害的,承担全部责任。

12.禁止行为:

12.1未经乙方授权,甲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租、抵押、质押。

12.2在租赁期间,除非本合同约定,或双方另行商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停机。因乙方停机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塔吊故障:

13.1塔吊发生故障,乙方应当及时抢修或予以更换。由于未及时抢修或更换,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2塔机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组织抢修。在早6时至晚22时正常使用段内,维修时间超过4小时,扣除1日台班费;维修时间超过8小时,扣除当月10%台班费;维修时间每超过24小时,扣除 5000元。

13.3乙方对因机械故障所引发的事故及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4.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14.1设备租赁期间,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保证塔式起重机运行中装置(四限位、两保险)灵敏、可靠;保持良好的适用状态;塔机干净整洁达到卫生检查要求标准;机械噪音控制符合环保要求。

14.2乙方应认真实施维修、保养制度。塔吊维护、保养的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每月维护保养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14.3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塔吊管理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双方各备一份存档。

15.租赁费:

15.1进出场费:塔吊进场安装验收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进出场费(含塔基预埋、进场安装、出场拆卸及运输顶升及锚固等费用)____元。

15.2塔吊台班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采取按月结算的方式,每月台班租赁按____元/月,月租赁费计算按约定台班费/30×作业天数,甲方提供24小时配合服务。结算方式:支票结算;甲方出具租赁业正式发票,乙方每月按时支付甲方上月台班费,租用停止时,乙方办理报停手续,并按报停手续结算,租赁费用在拆塔后半年内结清。

15.3甲方具备承担一定风险能力。当建设单位出现资金暂不到位时,甲方应予允许并充分理解,保证不影响乙方施工生产需要。

16.其他事项:

16.1施工中,如因设计或建设单位导致使用需求改变,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费用由双方商议。

16.2塔吊设备的附件运至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经甲方查验、签收后,塔吊附件由甲方保管。如在工地丢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16.3由于政策性、上级指示或不可抗力造成停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损失费。

16.4甲方必须服从配合乙方关于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过程中的各项要求及接受乙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并在限时内整改安全隐患。

16.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双方就塔吊租赁有关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

1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19.本合同共八页。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20.补充条款:

20.1在拆塔过程中,如果场地不能满足甲方使用50顿汽车吊时,甲方所租用的大型吊车所发生的费用由乙甲 各方各承担50%。

20.2

甲方: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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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桥式起重机定制及安装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457 字

+ 加入清单

(适用于空调设备、通风系统、灯具、消防设备、安防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范围较小且无监理的工程)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工程项目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详见投标报价清单。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2.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进度、包质量。

2.2 承包范围:

2.2.1 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要求提供工程设计效果图、安装材料清单及报价单;

2.2.2 乙方根据合同中材料清单提供设备、材料,完成安装,调试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

2.2.3 乙方在设备安装完成后配合甲方对整个系统进行调试、验收等工作;

2.2.4 乙方在质保期内为甲方提供售后、培训及其他相关服务。

第三条 工程质量

3.1 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A.国家标准;

B.行业标准;

C.制造商企业标准;

D.双方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 。

3.2 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符合以下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及验收标准,且达到“合格”或以上。

3.2.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

3.2.2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

3.2.3施工图纸中要求的质量标准;

3.2.4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

3.2.5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和规范: 。

第四条 工期

4.1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4.2 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若甲方根据需要调整开工日期的,以甲方通知为准。

4.3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4.4 乙方负责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并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提交,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方可施工。

4.5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工期作相应顺延。

4.5.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不能提供符合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电源,影响乙方进场施工的;

4.5.2 不属于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的;

4.5.3 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的;

4.5.4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的;

4.5.5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第五条 施工组织设计

5.1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书面提交甲方审阅。乙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经甲方代表签证确认后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且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5.2 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书面确认。修改图纸和书面确认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5.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代表签证确认后方可实施,书面确认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5.4 任何设计或工程变更经过确认后,涉及工程造价变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6.1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安装设备、主材和辅材由乙方供应。(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6.2 所有材料设备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由甲方代表检查验收,签署材料验收合格单后方可进场。已进场的材料未经甲方许可并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6.3 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和构配件等,不得用于本工程。

第七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7.1 合同价款:本工程承包价格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大写):_______元(¥ 元)。

单位:人民币_______元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合计金额

1

2

3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元整。(¥ 元)

备注条款:

1.本合同价格包含设计、材料、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服务等所有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收取其他费用;

2.本价格为初估价格,最终合同总价以甲方审计的实际工程决算报告为准。

7.2 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A. 设计发生重大变更;

B. 在施工中新增加或减少了工程项目。

7.3 支付时间及数额

付款次序付款比例(%)付款金额(元)付款条件

第一次 合同签订且乙方进场后 工作日内

第二次 完成工程的 %后 工作日内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确认后 工作日内

第四次 质保期满后 工作日内

备注: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8.1 甲方负责提供工程需要的场地。

8.2 根据施工地区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电、用水等的需要。

8.3 审核乙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8.4 派驻 (职务: 联系方式: )为施工现场的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施工安全和文明卫生、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负责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负责签收乙方送达的各项文件等。

8.5 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尾款。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9.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

9.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9.3 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9.4 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9.5 为甲方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9.6 已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9.7 未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和各种管线设备。

9.8 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并向甲方提

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9.9 必须自行施工,不得转包、分包。

9.10 在合同规定的售后服务期内,乙方负责无偿维修。

第十条 安全施工

10.1 安全施工与检查

10.1.1 工程安全要求达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因乙方责任导致达不到此标准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须向甲方支付工程结算总价的 %违约金,并承担全部的责任。

10.1.2 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

10.1.3 乙方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为其办理人身保险。施工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后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在无违章作业情况下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和违法行为均由乙方负责。

10.2 安全防护

10.2.1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

10.2.2乙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起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0.2.3 乙方应确保与施工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0.2.4 乙方应确保施工场地邻近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10.3 环境保护

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施工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并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4 事故处理:施工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事故责任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

11.1 竣工日期: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以甲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11.2 竣工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

11.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施工中凡需隐蔽的项目,乙方应提前 2 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由甲方代表组织工程管理人员验收,并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分别签字认定合格后,方可隐蔽及进入下道施工工序,没有隐蔽记录或隐蔽记录签字不齐全的施工内容,甲方不予认可其工程量。

11.4 竣工验收

11.4.1 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份,并向甲方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在 日内进行竣工验收。

11.4.2 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在5日内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在15日内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11.4.3 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使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为交验。

第十二条 工程结算

12.1 工程量的确定

工程量按竣工图及甲、乙双方现场签证所确认的实际发生量为准。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2.2 工程结算

12.2.1 乙方应实事求是编制工程进度预算书和工程总造价决算书,报审金额超过进度审核额和决算金额 %的,由乙方分别按审减额的 %承担违约金。

12.2.2 乙方送交决算书后,在甲方认可有效的签证单内如出现漏报、少报,原则上甲方不予调增。如要求调增的,乙方按调增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12.2.3 乙方接到甲方核对工程决算的通知 日内,必须与甲方核对并提出反馈意见, 日内配合甲方完成决算审核。如 日内无书面反馈意见的,视同乙方认可甲方审核的工程造价。

12.2.4 其他未尽事宜执行甲方《施工工程结算标准》。

第十三条 质量保修

13.1 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乙方承包工程涉及材料、设备和工程(乙方提供)。

13.2 质量保修期

13.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13.2.2 质量保修期为 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乙方填写交给甲方。

13.3 质量保修责任

13.3.1 对工程免费提供终身维护、终身技术咨询服务。

13.3.2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应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提出保修方案并实施保修。

13.3.3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 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其费用由承包人双倍承担。

13.3.4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13.3.5 乙方在每年免费为安装工程检修 次。

13.4 质保金

13.4.1 竣工验收合格,决算交甲方审核后,留工程总造价的 10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经双方相关人员验收确认,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则可付清。质保金不计息。

13.4.2 甲方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给乙方。

13.5 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13.6 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未支付工程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4.2本工程工期为 天,每超过一天罚款 元,依次类推。如乙方工期迟延达 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20 %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14.3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但可以整改的,乙方负责整改并承担工程造价 %的违约金责任,工期不予顺延;经过整改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按不合格部分工程造价的 %承担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

14.4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并且无法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按不合格部分工程造价的 %承担违约金。

14.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构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

14.5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工程造价 %的违约金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 种方式解决:

A.提交_______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及其它

17.1 在签订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甲方管理相关制度及甲方安全管理制度。(详见附件2)

1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7.3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7.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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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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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确定公司名称)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甲方租赁乙方起重机进行吊装作业。为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起重机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工作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培训,要求乙方遵守吊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操作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

3、甲方指派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操作方面的工作。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施工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5、甲方及其委托的公司管理人员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操作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筑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自己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5、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6、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委托的公司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到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和甲方委托公司的监督、检查,对甲方和甲方委托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8、乙方操作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及其甲方委托的公司,并积极配合调查。

9、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甲方机械进场后,乙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机械损坏和丢失(包括吊车上的零件),乙方要负赔偿责任。

10、甲方委托公司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机指挥资质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向乙方做好安全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委托公司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委托公司负责。乙方在工作中,坚持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时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7.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8.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9.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10.非起重物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11、乙方在吊装运输、现场吊装安装过程中出现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协议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发现乙方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委托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4、乙方对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所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与现场施工人员相符,发现无效不相符情况,乙方承担20__元/次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日止。

第七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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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起重机机械零件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5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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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地址:

卖方: 地址:

买方与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买方向卖方采购原材料、消耗品、零部件等产品

(以下称“产品”)之相关事宜,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签署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 一 条 目 的

买方向卖方采购的产品将用于制造包括等在内的各类商品。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合同对于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订立的所有个别采购合同(以下称“单项

合同”)均具有约束力。单项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单项合同为准。

单项合同中术语、词汇,如没有特别说明或定义,则其含义与本合同相同。本合同需要进行变更的,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第三条 报价单

卖方应向买方发出产品报价单,经买方确认后生效。报价单应至少载明产品

的品名、单价及价格条款等。若报价单中附加本主合同已经约定的事项,除非经买方事先书面确认或特别声明,否则不发生效力。

第四条 单项合同

买方向卖方发出订单,卖方接收这一订单的,单项合同即成立。卖方应该在

收到买方的订单之日起 24 小时内以书面或双方同意的其他形式通知买方是否接

收订单。超过 24 小时既不表示接受又不表示拒绝订单的,视为同意订单。卖方拒绝订单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的原因。

买方发出的订单一般包含以下基本信息:下单日期、材料编码、材料名称、产品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付款方式、交付时间、交付地点、检查方法、其它交付条件及其它买方认为适当的信息。

第 五 条 质 量

买卖双方通过图纸、产品规格书等文件及/或样品、封样约定产品的质量、

生产工艺、生产标准等(统称“产品质量约定”),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产品的说明书或其他类似文件属于产品质量约定的一部分。产品产

地、行业内的强制性、惯例性生产标准、质量标准(包括相关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属于产品质量约定的一部分。

第六条 现场检查

买方有权进入卖方的生产经营场所,检查产品的生产过程,但应当事先通知

卖方。产品并非卖方直接制造时,卖方应当与第三方约定买方享有现场检查权利且为买方提供一切合理协助。

第 七 条 装 运

卖方在发送产品之前,应主动检查包装,确保其适于选定的装运方式。卖方

应遵守买方关于产品包装及包装上标识的合理指示,不按要求进行包装或者标示的,买方有权拒收产品。

第 八 条 交 付

产品的交付时间和交付地点在单项合同中确定或由双方另行约定。如双方在

单项合同没有约定具体的交付地点的,则推定交付地点为买方所在地或者买方事先书面指定的一个合理的地址。

卖方不能按时交货或预计不能按时交货时,应立即通知买方并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当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特别是如因卖方不能按时按量交付,导致买方产线断料的,卖方需承担买方断线的损失。

交付的产品因不符合约定而被买方要求换货的,除非买方给予卖方更换产品的宽限期,否则更换产品所花费的时间视为逾期交付期间。如果买方不得不从其他方购买相同的产品的,则实际收到其他方的产品所花费的时间,亦视为逾期交付期间。若卖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买方支付逾期交付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二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3 天的,买方有权解除单项合同。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仍须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若因卖方逾期交付而引发买方停产及额外的仓储、运输、包装等物流费用, 停产期间产生的工时损失及额外物流费用,卖方应予赔偿。

卖方应保证所供产品长期稳定供应,如供应产品有 4M1E 变更时,应提前至少 6 个月通知买方,否则需赔偿买方由此变更而引起的所有损失

第 九 条 验 收

在产品交付时,买方或其代理人应对产品的最大包装的数量进行当场验收。

最大包装是指不用拆包,即能分辨数量的包装程度。交付时发现包装破损、受污等情形的,买方可视严重情况选择拒收或者暂时接受,并注明相应情况。

自产品交付后 10 日内,买方将根据约定的或者行业内通常的检查标准和检查方式对产品的质量、型号及数量进行验收检查。

在产品验收检查时以及组装、销售、分销、使用以及买方客户使用过程中, 如发现产品不符合产品质量约定的,买方可以选择让步接受或要求卖方筛选或要求维修或用合格产品替换或者拒收(退货)或单方解除单项合同,且买方同时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买方选择让步接受的,但不影响买方行使其他可获得的救济权利。买方选择要求维修或用合格产品替换的,如更换或经修理后的产品交货期迟于单项合同中规定或买方另行指定的交货期的,卖方还应按照本合同第八条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买方选择拒收(退货)的,卖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自行运回产品,并免除买方相应合同价款,已经支付的合同价款应退回

或者在买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冲抵其他单项合同项下产品的价款。上述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

若卖方因各种因素请买方协助筛选时,经买方同意由买方执行,挑选工时按照每人 RMB40 元/小时计算,费用由卖方承担,于当月货款中扣除。

若双方对验收结果存在争议的,应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买方有权委托独立的第三方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测、检验,其结果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若因卖方产品质量异常,引起买方产线断料,或客户投诉,或客户终端损失的,卖方需承担买方或客户端损失。

第 十 条 数 量

在验收检查或者其他情况下发现交付数量不足,买方可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 要求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在买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补足产品;

(2) 从货款中扣除相应的价款。若因交付产品不足导致买方损失的,卖方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仍应予以赔偿。如果交付的产品数量多于约定数量,则买方可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 按照单项合同约定的单价购买多余产品;

(2) 由卖方负担费用将其退回卖方。

第十一条 风险与所有权的转移

产品的灭失风险自交付给买方或买方代理人时将转移至买方;但是,如果产

品被买方拒收(退货)或被要求换货的,产品的灭失风险视为自始未转移。

产品的所有权自交付给买方或买方代理人时将转移至买方;但是,如果产品被买方拒收(退货)或被要求换货的,产品的所有权视为自始未转移。

第十二条 结算与付款方式

买方应对符合本合同及单项合同约定的产品进行付款。双方对账周期为自然

月的 1 日至 31 日,卖方于每月 1 日将上月的对账单发至买方采购人员,双方人

员在每月 1 日至 5 日对上个自然月的交货情况及应付货款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

后,卖方于每月的 10 日前开具发票(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方后,买方对到期的货款进行支付。由于卖方原因影响买方付款的,或提交对账单,发票不及时的,付款期限自然顺延。如卖方未及时提供发票或发票内容有误造成买方延迟付款,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卖方提供的发票的信息须与卖方提供的银行信息相一致,若有变更须提前书面通知买方。

除非单项合同中另有约定,买方应在月结 天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或其他方式支付货款(含 13%增值税)。

卖方收到款项后,应核对收款金额与双方确认的对账金额是否一致;发现有误,应在收款后 5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买方已全面、完整履行其义务。

第十三条 产品责任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产品需符合生产地及买方明确告知的销售地(如有)关于

产品安全的强制性要求。

卖方保证产品不存在任何安全缺陷,若因产品安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时,卖方应最终承担全部责任,因卖方的原因致使买方依法有义务召回产品的,卖方应赔偿买方因召回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四条 瑕疵担保

若产品在交付后一年内被发现有潜在缺陷的,卖方应当按照买方的指示,对

产品进行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如果产品存在不适宜更换或修理情形的,卖方应退还产品价款。如果产品在交付后两年内被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普遍性缺陷时, 卖方仍应承担前述责任。若修理、更换、退款不能弥补买方的全部损失,卖方应另外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普遍性缺陷,买方有权就该批次的全部产品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即使该批次中有一部分产品经检验合格的。

潜在缺陷是指经过长时间或者反复使用才能发现的缺陷。普遍性缺陷是指同一批次的产品有百分之十以上存在同一质量缺陷。产品的品质不良是指交付的产品不符合产品质量约定。本协议中“缺陷”与“不良”含义相同。

若因卖方交付的产品发生品质不良而引发买方停产及额外的仓储、运输、包装等物流费用,以及停产期间产生的工时损失等,卖方应予赔偿。

工程不良是指由于产品的特性,无法在验收阶段确定产品质量是否符合约定,需要经过加工之后才能确定产品是否存在不良。对于工程不良,卖方除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买方因加工产生的其他零部件、工时投入等损失。

产品在已经到达买方客户时才发现品质不良的,若仍在约定的品质保证期间内的,卖方也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其他担保

卖方保证其拥有产品完整的、没有设定任何权利负担或存在任何权利瑕疵的

所有权或合法处分权。卖方保证产品的生产和适用不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各种权利。若买方(或其合作伙伴)因为使用产品而被指控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卖方应赔偿买方(或其合作伙伴)由此遭受的损失,并负担处理索赔事宜付出或应付的费用。

第十六条 采购终止

如果买方决定不再采购某一型号的产品时,买方不再发出该采购订单即可。

若卖方决定停止生产或销售某一型号的产品时,应至少在停止前六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买方,否则应补偿相应期间内的采购差价及买方的所有损失。

第十七条 售后

在某一型号产品的持续供应期间及终止后一段时间内(在采购终止时由双方

协商确定),卖方须为买方提供维修和保养所必需的保养部件和易损耗件,并以合理的价格向买方供应。除非双方达成另外的售后服务协议,否则售后服务部件的采购适用本合同。

第十八条 知识产权

买方向卖方提供的借用资料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属于买方,卖方只可在履行

本合同和单项合同的范围内使用这些知识产权。

卖方在履行本合同和单项合同过程中,基于上述知识产权开发或者创作的演绎作品、专利、设计、集成电路、先进工艺、先进方法等衍生知识产权均归买方所有;没有利用上述知识产权而独立开发的知识产权,归卖方所有,但买方有权无偿使用或实施,

第十九条 保密要求

接受方应对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履行保密义务,包括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处理,不向与合同无关的第三人披露等,保密程度不低于保护接受方自身相似的保密信息的程度。

保密信息是指披露方在提供时标识为机密的信息或者资料,或者根据当时的情况可以合理地推论为机密的资料,但不包括以下信息:

接受方独立开发的信息;接受方从其它来源得知的信息;在披露时或者其后成为公开的信息,且并非由于接受方违反保密义务所致。

第二十条 资料

为履行本合同及单项合同,一方可以向对方提供文件、数据、图纸、或样品

等(统称“借用资料”)。借用方只能将借用资料用于履行本合同或单项合同。

第二十一条 分包和转包

产品属于卖方自行制造或以委托生产形式制造的,未经买方事先同意,产品

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或者关键工艺不得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违反上述约定,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者任一单项合同。

第二十二条 企业社会责任

卖方承诺承担对劳动者、消费者、环境、社区等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包括但

不限于不歧视,不使用童工,不使用强迫性劳动,确保安全卫生工作环境和制度等。

第二十三条 保障

对于因卖方逾期交付、产品品质不良等导致买方需对第三方进行赔偿的,卖

方应使买方免受任何损失,若买方因此遭受损失,卖方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抵销

卖方同意因卖方违约产生的赔偿等,买方有权自应付卖方的费用中予以抵

销。

第二十五条 通知

一方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须立即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不动产或生产设备遭受查封、扣押、变卖或其他强制的法律程序的;(2)遭遇诉讼、且涉案金额高于其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四十的;(3)营业执照被撤销、吊销或者暂扣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政府许可到期终止或被撤销的;(4)申请破产的或被申请破产,或进入重整程序的或解散、主动清算的;

第二十六条 解除合同

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另一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或任一单项合

同:(1)根本违约或重大违约的;(2)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单项合同,致使订立本合同或单项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3)违反本合同或单项合同的约定,自收到另一方通知后 15 日内仍然没有按照对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4)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情形之一,或有充分迹象表明即将发生。

一方认为前述情形并不存在或者虽然存在但不影响其履行能力的,可以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依照前述约定解除合同不影响守约方

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除非解除通知中另有说明,否则本合同或单项合同自解除通知达到另一方之日起解除。

第二十七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形。付出一定

额外努力和成本就能克服的情形不属于不可抗力。

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不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或单项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违约方应在其能力范围内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对方要求时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不可抗力的发生。

第二十八条 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本协议生效期终止

后如本协议之附件(订货合同、采购单、报价单等)尚未履行完毕的,视为本协议在其附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如本协议一年有效期结束前一个月,如甲乙双方对此项合同未提出任何异议,在双方的认同下,同一条件下再延长一年时间。此后同理,可每至期满顺延。

第二十九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与单项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或单项合同引起的或

与本合同或单项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应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三十条 其他

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买方三份,卖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 卖方:

签名: 签名: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深圳正式签署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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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大型起重机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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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甲方向乙方租赁 50T 汽车起重机 壹台(为 五 节臂)。

二、租赁时间:从20_年 9 月 4 日至根据施工情况工程结束为止(大约3-4个月)。

三、施工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磁窑镇华阳热电厂内

四、财务结算:

1、台班收费标准:按包月计费每月 31000元。

2、付款时间:满三十天结算一次,付款60%;其余款项40%租赁合同结束后十五天内付清;租赁期间付款延期不得超过十五天,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

3、工作时间: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过十个半小时。晚上加班时间累计十个半小时按一天标准计算。

六、双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负荷起吊。(吊车本身机械问题或驾驶员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指挥不当引发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机组人员负责机械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乙方机组人员在不违反安全规程的前提下,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者承担月租金的50%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其他约定:

1、食宿由甲方负责;机械燃油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受甲方项目部管理;乙方机组人员若不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甲方有权让乙方撤换乙方机组人员。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租赁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根据工程需要本合同顺延期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甲方: 乙方:

20_年 月 日 20_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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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大型起重机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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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甲方):_

出租方(乙方):__ __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汽车起重机,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定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吊车类型及数量:根据现场施工需要决定。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1.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

2.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累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费。(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3.超过8小时台班外的工作时间为加班时间,每小时170元,在当年年底进行统计核算。

4.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吊车到现场时,费用每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安全作业的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由于甲方的误指挥或者不符合规范要求而发生的事故、施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于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确保每次施工不低于1个台班,若实际台班超过1个,按实际发生结算。

2.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按时支付出租费用。

4.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5.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枕木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吊车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燃油(柴油)等均由乙方供应。

4.如果未按时支付出租费用,乙方随时有权终止吊车出租。

六、结算方法

1.乙方吊车司机按日填写任务单,制定专人签证,作为结算原始凭据。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 ______ 乙方(盖章):____ _____

代表(签字):_____ ____ 代表(签字):_____ 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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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桥式起重机定制及安装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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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乙方承揽甲方位于 街广告位广告布安装工程,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乙方承揽的工程项目:

二、甲乙双方义务与责任

1、甲方提供工程结构中所需的材料(广告喷绘布),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安装。

2、由于此工程涉及高空作业,存在一定安全风险,乙方必须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作业,如在施工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乙方将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乙方承包单价: (人民币)/平方米

2、乙方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后付款。

四、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另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同同具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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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门式起重机拆、运、维修、安装验收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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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门式起重机的拆、运、维修安装验收工作顺利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议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

一、乙方工作范围

1、甲方在 公司购买的三台门式起重机型号:——拆、运、维修、安装(基础预埋铁以上部分)、验收,(不包括除锈、喷涂)。

2、乙方拆、运前应现场了解情况,做出拆、运、吊装方案,双方对设备现状予以确认。乙方须对在拆运中的设备负责。道路运输过程中如有违章,乙方自行解决一切事宜,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让甲方补贴费用。

3、乙方须对——起重机的跨度改造(跨度改成——)负责,甲方只负责改造所需材料费,其余规费由乙方负责,免费培训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在甲方协助下办理过户工作。

4、从 调出设备的原始资料(甲方配合)并提供完整的设备验收资料。费用自付。

二、工程工期

1、合同生效乙方收到预付款,起重机拆、运工期为30日。

2、安装工期,自土建施工验收合格交付乙方的次日起50日内安装调试结束交付甲方试用,验收期限根据 特种设备研究院分院约定。(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停电、工期顺延)。

第二部分

一、合同金额

1、本合同总造价:(人民币) 万元 ¥: 元。

二、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生效甲方预付乙方合同总金额20%,乙方拆、运至甲方现场,甲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30%,否则乙方有权延期安装。乙方安装、调试、交付甲方试用付合同金额30%;否则乙方有权延期验收。验收合格取证、结束交付甲方使用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付给乙方15%,否则乙方有权停止甲方使用。余5%作为安装质保金使用合合格6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付清时乙方开具劳务发票)

第三部分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乙方进入甲方场地施工的人员,甲方有现场安全管理、监督的权利,施工过程中,因情况紧急或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情况下,可单方阻止工程施工,待双方妥善协商后,安全隐患排除继续施工。

2、检查乙方进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合同、相关工种的资格证书、施工方应当投保的保险。

3、乙方安装调试结束后配合验收工作。

4、免费提供施工现场的用电及配电装置、叉车、验收用吊具。焊接设备。

5.免费提供改造及轨道安装的气体、焊接材料、钢板。

6、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二、 乙方权利义务

1、对本合同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备财产损坏能修复的修复,不能修复赔偿。对乙方施工人员人身安全负责,乙方必须投保能涵盖施工设备、施工现场人员人身安全的保险。

2、在安装施工前应进行设备检查,对部件损坏能够修复的有乙方进行修复,不能修复的经甲方确认进行更换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充分考虑施工中的确需要更换零部件及材料,本部分价款不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乙方负责列出清单及报价单交甲方购买。

3、在吊装、安装施工前对甲方购进的零部件及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和确认,确保不会造成设备的功效减损和安全隐患。

4、乙方施工人员凭甲方发放的进出厂证件进场作业。

5、乙方必须与进场施工人员签订规范符合劳动法的劳动合同。

第四部分

一、工程验收标准

1、验收依据: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Q7016-20__)

二、售后服务

1、对甲方提出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负责。

2、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通过电话或传真沟通解决如解决不了,乙方在24小时内派员带所需零部件到甲方公司实地解决,收取费用按市场价。

三、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按期结束交付试用,违约金每迟交一周(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超过7天,不足两周算两周)按合同价的0.3%计算,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20/%。延期两周以上,甲方可解除合同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2、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应以实际欠款额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的利率赔偿乙方的利息损失。

第五部分

一、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提交 仲裁委员会裁决。

2、仲裁裁决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仲裁裁决费由败诉方承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六部分

一、合同的修改及其它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进行协商,但由此修改所造成的损失与费用,由修改提出方承担。

2、甲方购买的起重机如因质量问题需改造,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工期则顺延。

3、 此合同不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并具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订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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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塔式起重机购买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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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经平等协商,就需方购买供方塔式起重机及相关产品事宜,根据>等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需方同意购买桂林长龙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如下产品:

产品

名称型号

规格高度工作

幅度最大

吊重(T)单 价

(万元)数 量

(台数)总金额

(万元)

塔式起重机 米 米

标准节

附着架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注:

1、附着架拉杆长度在6米内,超出此长度价格另行协商。

2、以上价格含代办运输费用。

3、需方增加购买的标准节、附着架(如没有另外协议的)按购买时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4、销售发票为13%税费。

二、结算方式:银行转帐或电汇。

结算期限:

三、质量标准:按有关产品行业标准及供方企业标准执行。

四、产品质保、维修

1、除人为原因及不可抗力外,供方对该产品保修期为 壹 年(不含易损件:包括但不限于钢丝绳、滑轮、轴承、刹车片、缓冲胶等零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因需方不使用供方提供的零部件,而造成设备故障,供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2、质量保修期内,需方所购货物(设备)发生故障时,供方应在24小时内派出售后服务人员至故障货物(设备)所在地开始维修或售后服务。因设备维修及配件发货期间造成设备停用,需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供方违反合同规定,亦不得以此为由拖延或拒付货款。

3、供方对由于下述因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1)违规操作、违规保养、使用其它厂家生产的零部件导致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

(2)由于未按要求加注合格的油料而造成设备损坏。

(3)由于偷盗等人为或发生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

五、发货条件:发货前,需方提供货物运至安装地点的运输道路条件,并按供方提供的图纸制作合格的塔机基础、配重块,且安装场地、安装及卸车所需的汽车吊应满足安装要求,否则供方有权不发货。

六、包装标准:整机、加高的标准节、附着架为裸装。

七、启运地点、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

(1) 启运地点:广西桂林市高铁产业园灵川县富兴路10号。

(3)设备安装地点:为 ,需方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

(4)运输方式:供方代办汽车运输,货交运输方后相关风险由需方承担。运输费由供方承担;需方向供方提供符合交货的条件(其条件见合同第五条),供方在确认其条件已经具备的_ 15 _日内发货。

八、安装责任:供方独立高度内包安装一次。卸车及安装吊车费供方负责(超出25T吊车费需方承担)。该产品的报装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工作由需方承担相关费用。

九、验收标准、方法及移交方式:

需方应在提货地或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后24小时内验收货物并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盖章,逾期不验收或验收合格后不签字或不盖章确认,供方视为验收合格;需方在验收时发现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时,有义务妥善保管设备及附件使之完好无损并不得使用,同时电话通知供方并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异议,供方需在接到需方通知24内将不符合要求的货物自行运走,否则发生的货物丢失等责任均与需方无关。如需方擅自使用或未在前述条件内提出书面异议的,供方视为验收合格。

、随机配件数量及供应办法:螺栓、滑轮、轴承、销轴、钢丝绳、电器等配件按独立高度所需数量配置,随整机同时供货。

十 一、供、需双方责任与义务

1、需方提供满足运输要求、塔机安装要求的道路、场地。

2、需方按照供方提供的图纸制作合格的塔机基础及配重块。

3、在塔机进场及安装期间,需方派专人负责现场安全警戒及协调工作,并负责设备进场后的安全。

4、需方负责塔机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所需材料费用由需方自行承担。

5、需方按合同要求履行付款义务。需方在设备安装完成后应立即进行验收,并在三天内支付完所有货款。

6、供方需将合格的产品按照需方要求及时送至指定地点,否则视为供方违约。

7、及时、如实的向供方反馈塔机故障或售后服务情况。

十二、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或者所提交的货物不合格;需方中途退货及因需方未支付预付款而导致本合同自然终止的,则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但如遇不可抗拒的天灾、地震、洪涝等客观因素除外)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物单价的20% 。

2、 需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应按欠款额每日万分之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且供方有权暂停发放其余货物,由此产生的后果需方自负。

3、需方货款未全部付清前,此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供方,需方不得将所购标的物进行转让、抵押担保、抵债、赠予、调换等行为,否则视为构成根本性违约,应当承担向供方承担标的物总金额30%的惩罚性违约金。 同时供方还有权要求需方提前支付完毕全部剩余货款。

4 、供方保留标的物所有权期间,如需方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导致供方销售的标的物被司法机关查封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标的物的权利负担。如在三十日内未能解除查封的,供方有权要求需方提前一次性支付完毕全部货款。

5、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30日内,需方仍未付清全部货款,视为需方不能根本履行付款义务,供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对合同标的物进行处理,其处理方式为(选其中一项):①变卖或拍卖标的物,以所得款偿还本合同欠款本金,违约金及处置费用,剩余部分退还需方。②供方取回该标的物,需方支付此标的物的使用费。使用期限自发货日到供方运回日止,使用费每台每月按合同单价的5%计收,进退场装拆费按合同单价的8%计收,运输费按本合同运费的二倍计收,需方在之前支付的合同款项均作为使用费处理,在标的物返回后多退少补。

6、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的法律含义及可能将产生的赔偿数额双方在签约前均已知悉并理解,违约方同意在守约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时,自愿放弃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约定过高或超过实际损失等为由进行抗辩。

7、需方不得以供方未开具发票为由拒付货款,否则视为未按照反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进行付款的违约行为,需按欠款额每日万分之七的标准支付给供方违约金;超过三十日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货款的,供方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主张需方一次性支付完毕全部未付货款。

8、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按照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自一方发出的书面解除通知到达违约方时即生效;违约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应当在十日内向解除方书面回复,否则视为同意解除。合同解除的,不影响双方按照本合同及法律规定履行各自的其他权利义务。

9、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诉讼争议,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十三、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由担保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贰年,货款实际付款人视同第二担保人。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定金后生效。如需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定金,供方有权顺延发货日期而不另行通知需方。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需方未向供方支付定金,则从第10日开始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其它的约定事项:

1、自合同签订需方支付定金之日起,需方应在三个月之内提货完毕,超出时间供方有权调整价格。

注: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应由需方直接汇入下表中供方账户;未经供方书面同意,需方将款项支付至其他账户的行为,不视为需方履行了付款义务,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声明:签字人在签字前已仔细看过并确认所有条款有效。

供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开户银行:

广西桂林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临桂县世纪大道支行

帐 号:

需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担保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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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大型起重机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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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单位: 淮安市荣华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 江苏宏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进场时间:月 起用时间:年日 合同期限:月

第三条 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5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10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第四条 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合格完好的机械设备和所需的各种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提供基础图;

2、 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三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25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25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

2、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

5、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安全责任: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决。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七条 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盖章): 承租单位(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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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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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甲方租赁乙方起重机进行吊装作业。为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起重机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工作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培训,要求乙方遵守吊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操作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

3、甲方指派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操作方面的工作。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施工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5、甲方及其委托的公司管理人员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操作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筑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自己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5、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6、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委托的公司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到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和甲方委托公司的监督、检查,对甲方和甲方委托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8、乙方操作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及其甲方委托的公司,并积极配合调查。

9、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甲方机械进场后,乙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机械损坏和丢失(包括吊车上的零件),乙方要负赔偿责任。

10、甲方委托公司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机指挥资质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向乙方做好安全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委托公司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委托公司负责。乙方在工作中,坚持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时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7.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8.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9.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10.非起重物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11、乙方在吊装运输、现场吊装安装过程中出现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协议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发现乙方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委托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4、乙方对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所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与现场施工人员相符,发现无效不相符情况,乙方承担20__元/次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日止。

第七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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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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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施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项目:

二、 工程地址:

三、 甲方责任

1、设备进入现场至拆除期间,甲方应对设备及配件承担保护责任,发生损坏追究责任方,如使用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使用方负责。

2、制定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 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4、 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5、 如机械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待消除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6、 向安全单位提供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

7、 审核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注明等文件,审核资质证书,和特种操作证。

8、 不能强迫出租方违规吊运规范要求不允许的物件。

四、乙方责任:

1、出租单位必须提供完整的租赁资质资料,并签订机械租赁合同。

2、进入施工现场的出租机械设备,应有制造许可证,产品合同证,检验证明,单机备案证,安装使用证明书,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

3、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机械设备,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4、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范围进行安装、拆除工程。

5、使用方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双方应明确安全责任,使用方应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设备性能要求,必须在使用安装合格验收条件下签字后使用,擅自使用由操作方负全部责任。

6、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定期保养,如因机械操作问题及机械设备自身质量问题发生机械安全事故,则由乙方赔偿一切损失并承担责任。

7、乙方应做好对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建立机械管理台账。

8、安装拆除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制定出的安装及拆除方案进行,如不按要求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说明:此机械设备安全协议仅供参考,项目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进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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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31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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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装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乙方租赁甲方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租赁物

甲方将公司持有的起重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捌 台,有偿提供给乙方使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设备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期自20xx年 7 月 30 日起,至20 19 年 6 月 14 日止。

三、设备费用交纳及付款方式

1、设备租金

1.1 根据友好协商,乙方同意按照月交纳 捌 台设备的租金,每月合

1.2 本合同下,如遇须计算设备日租金的,则日租金=月租金/30天。

2、押金

乙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交纳 75000 元(大写: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作为合同定金,乙方在计租期开始后,合同定金自然转为合同押金,合同押金(定金)不计息。合同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按合同订立时的押金原数返还给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有关违约费用。

3、付款方式

3.1 经甲、乙双方协定,本合同从20xx年 7 月 30 日开始计租,每月15日为计租日。乙方自计租日起开始交纳设备租金;由于甲方原因,设备在20xx年7月15日仍未办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的,则乙方自甲方办理完设备《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之日起开始交纳设备租金。

3.2 乙方同意采用先付费后使用的租赁方式租用设备,即乙方根据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设备租金。

3.3 逾期交纳设备租金的,乙方须按应交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五乘以实际延迟天数交纳滞纳金。

四、机械设备维护与修理

1、甲方为乙方提供 捌 台设备一年的质保期,质保期以株洲市技术监督局或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甲方负责质保期内设备的定期保养、维修等工作;乙方自行负责台设备质保期外的定期保养、维修等工作。

3、乙方对设备负有保管、日常保养的责任,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和反映设备的运行状况。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1 有义务在质保期内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

1.2 有义务负责应由甲方承担的设备检测、年检等。

1.3 有义务保证出租的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出租设备及其配套(如轨道和供电等)安全可靠,无安全隐患。

1.4 因甲方原因导致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的,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

1.5 因乙方原因导致设备损坏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品牌、型号、性能的设备或赔偿损失。

1.6 负责设备保修期内设备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2、乙方权利义务

2.1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

2.2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服务。

2.3 乙方应保证安全、正常地使用设备。因乙方原因导致设备破损和

2.4负责操作人员、指挥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现场技术交底,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报甲方备案。

2.5 由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合同约定管理使用设备,不得违规或超负荷作业。

2.6 为设备提供维护保养作业的便利和安全作业环境,负责设备及其附件(如电缆等)在施工现场的保护保管工作,保护机械设备的安全。

2.7 因乙方操作人员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或设备配件损坏,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

2.8 因乙方安全管理和保管不善而造成的设备或设备配件损坏、丢失的,由乙方照价赔偿损失或丢失的部分。

2.9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设备转让、转租及抵押,不得对设备进行改造或增设他物。

2.10 在合同期满后,乙方应保证设备配件齐全,能够继续正常、安全使用。

六、双方安全责任

1、甲方安全责任

1.1 负责质保期内设备安全保护装臵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对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负责。

1.2 在质保期内对设备进行检修、检查、维护保养作业过程中,甲方对机械设备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1.3 负责联系制造厂家为乙方操作人员提供使用前的培训。

2、乙方责任

2.1 乙方负责制定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2 施工现场有多台设备交叉作业时,乙方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设备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2.3 乙方负责做好设备周边电线、障碍物的防护工作。

2.4 乙方负责在机械设备活动范围内设臵明细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2.5 乙方应对操作人员、指挥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督促上述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方式,确保不超载,且货物放臵、绑扎符合安全要求。

2.6 当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是,操作人员应及时通知甲乙双方相关人员,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待排查故障之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双方共同安全责任

本着“谁操作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将以支付一个月设备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对方作为违约责任。

2、如乙方延期支付租金及费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第三条第3.3款缴纳滞纳金。如乙方延期一个月仍未交纳或未交齐设备租金的,经催告之日

3、如乙方延期两个月仍未交纳或未交齐设备租金,经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交齐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在补交未交齐租金和费用的同时,支付甲方一个月设备租金作为违约金。甲方在收取违约金的同时不再收取乙方本合同第三条第3.3款中约定的滞纳金。

4、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及设备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乙方擅自中途转租,甲方有权在押金中扣除一个月设备租金作为违约金。

5、如甲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设备或提供的设备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一个月设备租金作为违约金。

6、如甲方在20xx年 7 月 25 日仍未将设备安装完成,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乙方应交年租金的万分之五乘以实际延迟天数,同时,乙方有权从应交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违约金。

7、因甲方发生产权、债权纠纷等事项,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或违反合同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

七、其它

1、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乙方确认如下地址及收件人为乙方的通

讯联系地址及联系人、电话。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甲方以上述地址及收件人为收件对象向邮局投递的邮件(文件)即视为合法送达。

3、如遇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中的租金均为含税金额,乙方将款项付至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账户中,如有变动,须另行书面通知。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达成一致,可诉于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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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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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甲方):

安装单位(乙方):陕西__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拆卸的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根据经甲、乙双方方协商同意,特此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安全协议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范围:

协议期限:工程完毕协议自动解除

一、(甲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三)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四)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七)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二、(乙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三、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安全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乙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

四、因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

五、因甲方未履行安全职责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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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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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施工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进场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5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10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第四条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合格完好的机械设备和所需的各种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提供基础图;

2、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三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25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25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

2、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

5、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安全责任: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原告方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七条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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