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与股票附条件赠与协议
甲方(赠与人):______ , 族,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生,身份证号:______ ,住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 , 族,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生,身份证号:______ ,住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受赠人):______ , 族,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生,身份证号:______ ,住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各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达成赠与协议如下:______
一、 甲方自愿将其位于 处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购买/取得的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方与丙方。该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为:______ ,面积 _____平方米。
二、 乙方与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为夫妻关系,本项赠与为甲方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同时甲方明确本项赠与性质为附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后乙丙双方应努力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和谐且不得离婚,否则甲方有权撤销赠与。
三、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 _____日内为乙、丙方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四、 赠与之后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归乙方行使,该房屋所发生的的水费、物业费、电费等其它相关费用由乙方及丙方支付。
五、 甲方保证在赠与房屋之后,不向乙方、丙方要求任何费用。
六、 甲方撤销赠与的,需重新签订协议,单方解除赠与无效。
七、 甲方保证在赠与过户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没有任何债务、租约等纠纷。若有任何纠纷,甲方均应在赠与交付前处理完毕。
八、 甲乙丙三方认可本协议签订后立即生效,对当事方发生法律效力。未办理公证或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均不影响本协议的生效及效力。
九、 甲乙丙三方承诺对本协议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等情形。
十、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 其它(有/无)
甲方: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乙方: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丙方: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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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贷款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需要资金,特委托乙方进行融资贷款,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达成如下融资委托合同条款: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就目标项目进行融资,委托事项包括:
1.对融资项目进行调查评估;
2.对融资项目进行网上推广和线下推广;
3.寻找民间资金或小额贷款公司等,并与之进行谈判,协助签约。
第二条:甲方对项目融资的要求和承诺:
1.融资额度:人民币万。
2.融资期限:借款期限为:个月从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融资方式:民间借款或其他方式;
4.融资利息:每月1.5%以内;
第三条:甲方的其他约定
1.甲方有权询问并监督乙方在目标项目上的工作进展;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告知融资项目的情况,不得隐瞒或虚报;
3.甲方应对乙方在融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在7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4.甲方应配合乙方与贷款人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5.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报酬。
第四条:乙方的其他约定
1.乙方有权在甲方的要求范围内自主与贷款人沟通和谈判;
2.乙方有权按双方合同约定收取服务报酬;
3.乙方不能逾越甲方的要求,若在融资过程中,贷款人提出了与甲方要求相违背的事项,则乙方不能擅做主张,应征求甲方意见,待甲方正式回复后,乙方再向贷款人做出相应答复;
4.乙方的主要工作:
成立项目专项融资小组,指派项目负责人,以全程负责该项目的融资;
到项目方实地考察,并进行审慎调查;
根据审慎调查情况,制定该项目的融资策略与融资实施进度计划;
如需制作项目商业计划书,乙方应协助,有关费用另行商定;
对融资项目进行网上推广和网下推广,精心挑选合适的贷款人;
与贷款人进行初步沟通和答疑;
协助甲方与贷款人等的谈判;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协助甲方安排签约。
融资完成后进行相应的后续跟踪,与贷款人建立良好的友谊关系;
约定贷款期限届满,确需延长期限的,协助甲方与贷款人洽谈延期等事宜,并促使签订延期有关合同。
第五条:服务期限
自双方签订融资服务合同之日起融资款归还完毕之日止。
第六条:服务报酬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根据融资金额及资金使用期限情况,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
2.服务报酬标准为:融资金额__%__约定的资金使用月数;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报酬在甲方与贷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取得融资款当日支付给乙方;
4.若甲方延长资金使用期限的,应于贷款人同意延长当日按照前述标准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延长期间服务报酬。
第七条:双方的其他约定
1.在甲方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若需公证以及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其公证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保险费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2.经乙方寻找的贷款人在与甲方完成借款有关合同的签订之日,甲方应向乙方书面确认乙方的工作成果;
第八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报酬,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服务成果确认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特别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方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__乙方:___
法定代表人:__法定代表人:__
____年__月__日
篇2: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合作协议书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特约商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支持消费者购买耐用消费品,促进经济发展和市场的繁荣,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_________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双方合作的原则
双方承诺坚持依法经营、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 耐用消费品贷款适用商品
甲方就乙方依法销售的放置于_________区(市)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的_________内的耐用商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消费者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第三条 有关名称界定
本协议所称个人耐用消费品是指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场所的正常使用寿命在两年以上,单价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的家庭耐用消费品或累计价值在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上的数件家庭耐用消费品。
第四条 甲方承诺
甲方为确保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
(一)对乙方推荐前往甲方申请个人耐用消费品借款并符合条件的消费者,保证在收妥消费者全部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二)甲方与消费者签订《_________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借款合同》之后,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依据该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消费者购买耐用消费品的款项(包括贷款和客户的自付款)划入乙方在甲方营业网点指定开设的基本结算户内。
(三)甲方划转贷款资金后,应及时将自付款转账凭证回单、“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支付凭证(收账通知)”、《_________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申请书》(第二联)传真给乙方,乙方据以发货。
(四)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消费者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运转情况和其他资金信息。
第五条 乙方承诺
为保障与甲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乙方承诺如下:
(一)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发放贷款申请表、贷款资料清单、贷款宣传资料等工作,配合甲方做好营销活动。
(二)乙方保证消费者在本协议第二条所指定地点购买的商品符合国家的有关商品质量标准和商品销售的合法性。若消费者和乙方就购售的商品有争议,由消费者和乙方按国家现行法律规定解决,与甲方无关。
(三)消费者在持有甲方出具的购买个人耐用消费品自付款转账回单、“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支付凭证(回单)”、《_______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申请书》(第一联)及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后,乙方经核对转账回单与甲方传真一致后,为消费者办理提货手续。
(四)乙方在甲方开立基本结算账户,销售资金结算委托甲方办理。
(五)乙方保证将甲方发给消费者的全部贷款用于本协议第二条所指个人耐用消费品的货款支付,不得挪作他用。
(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耐用消费品销售政策、价格等有关市场信息,以利于甲方的贷款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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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汽车质押借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合同法》规定立此合同,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质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名下(有处分权)的,牌照号_____,发动机号_____大架号______。向乙方作质押。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______(大写)。
第三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月利息____%,月综合费用____%。
第五条 借款期限_________月,即由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的来源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甲方到期不能偿还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甲方到期如数偿还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综合费用时,乙方将质押物退还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3、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第八条 双方自愿通过公证处对借款合同进行公证。(公证费由甲方(借款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借款本息和综合费用,逾期3天以内的,按5日收利息和综合费用。逾期十日不还借款,按照本合同月利息及综合费用乘2,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合同到期后,没有按时偿还乙方的借款,也没有提前和乙方协商续签借款合同和续交下月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乙方可凭本合同和公证书对质押物进行处分(销售)以偿还借款,利息和综合费用。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不的提出异议并承担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起诉费,执行费,交通费等费用。
3、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它条款,应经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丛台区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强制执行。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
甲方:
乙方:
篇4: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书
借款人:______
贷款人:______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
发放。双方为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
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
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
息日为___。(复息或从存款账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
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
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
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
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
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月____万美元;
__月____万美元;
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
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
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月____万美元;
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
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
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
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
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
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
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
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
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
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
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
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
款。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
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
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还
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十一、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贷款方:______(公章) 借款方:______(公章) 保证方: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
篇5:2024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解决完成学业所需资金,经甲方所在学校批准,向乙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用途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其中:学费每年:_____________元;生活费每月: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本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或)从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支用
(一)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第一笔贷款支用。
(二)以后各笔贷款,甲方委托乙方按下列时间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1.用于支付学杂费的贷款于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提前至节假日的前一天)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2.用于支付生活费的贷款于每________月________日(遇节假日提前)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二、八月份除外。
(三)甲方同意乙方将贷款划入下述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提供的账户因挂失、销户等原因无法入账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新的账户。
(四)甲方停止支用贷款时,需经所在学校批准,并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第五条借款利率
(一)双方约定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实行一年一定,每年年初按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相应档次的利率确定借款利率;但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含一年),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影响。
第六条还本付息
(一)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甲方在读期间,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按月归还借款利息;自甲方毕业次月起至贷款合同到期日止,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甲方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法归还借款本息。
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含一年),甲方则在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
(二)甲方委托银行自动从甲方在________银行开立的储蓄(卡)账户________________中扣除每月本息额,因该账户存款余额不足等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还款日未受足额清偿的,未受清偿的贷款视为逾期贷款。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挂失,冻结等情况而造成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三)甲方全部提前归还贷款本息,需经所在学校批准,并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变化而调整。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当乙方认为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发生变化,足以影响其偿还贷款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如不能提供,乙方可以提前收回贷款。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它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甲方应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甲方自愿接受乙方对其收入情况进行检查。
(四)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
(五)乙方可以定期在学校或其他媒体上公布借款人违约情况。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还款计划偿还借款的,乙方按逾期金额和天数以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对挪用部分的贷款按挪用天数以万分之________计收利息。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并提前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借款资料的;
3.甲方拒绝按受乙方对其行为表现及收入情况进行检查的;
4.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6.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7.甲方发生转学、退学、出国留学或定居、被开除等情况。
(四)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金(包括罚息):
乙方除本条第三项规定及甲方约定账户因甲方原因无法入账情况外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乙方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以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变更住址(地址)、电话等应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一条介绍人负责向乙方推荐甲方的借款申请,并审核甲方本人资料的真实性;将甲方在校期间发生的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伤残、死亡、失踪等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相应债权保护措施。
见证人协助乙方全面了解甲方的有关情况。在甲方毕业时,见证人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的毕业去向,协助乙方了解、掌握甲方的最新有效通讯方式。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见证人签字、介绍人的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关条款如与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有不同之处,以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第十七条此合同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用款计划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介绍人、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介绍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6:2024贷款合同格式参考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
注册营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作为一方
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
注册营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作为另一方
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本合同
鉴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__________(国家)政府已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框架协议,并就优惠贷款事达成了原则意见;
2.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同意将优惠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3.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有关商务合同已由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草签;
4.贷款人经其自身的工作程序,已决定按照如下条件对建议的项目提供融资;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文中另有约定,本协议中使用的术语均有其相应的确定含义。下列术语有如下含义:
1.1 “贷款人”:指中国进出口银行,系中国政府授权承办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业务的银行。
1.2 “借款人”:指_______________,系由项目所在国政府选定并经货款人同意,负责将本贷款转贷给最终用款人的机构。
1.3 “项目国”:指__________(国家),系本贷款资助项目的所在国。
1.4 “最终用款人”:指经由借款人转贷、最终使用本笔贷款的机构。
1.5 “保证人”:指__________(名称),系由项目国政府或借款人选择,并经贷款人认可,为借款人按时将本贷款项下的债务归还给货款人提供保证的机构。
1.6 “贷款期限”:从本贷款协议生效日起至协议规定的全部债务清偿日止;包括用款期、宽限期和还款期。
1.7 “用款期”: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协议规定的最后一次提款日止。
1.8 “宽限期”:自用款期结束日起至协议规定的第一笔还本日止。在宽限期内,借款人只付息不还本。
1.9 “还款期”:自宽限期结束日起至全部本息清偿日止。
1.10 “协议”:指本协议文本及其附件。
第二条 贷款条件及使用
2.1 贷款人在此优惠贷款协议项下向借款人提供一笔总额不超过__________(金额)的贷款。为此,贷款人将在其账簿中开立一名为“___贷款账户”的账户(下称“账户”)该账户可用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货币及金额);借款人亦应在其账簿中开立一相应的账户。
2.4 本贷款期限为_____个月,其中:用款期_____个月,宽限期_____个月,还款期_____个月。
2.5 本贷款适用利率为:
2.6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支付贷款承诺费及贷款管理费。但借款人可向最终用款人收取转贷手续费,年手续费为贷款余额的_____%。
2.7 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天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一次性地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为贷款总额的0.25%。
2.8 本协议项下贷款的使用及偿还均使用人民币记账。货款支取及借款人对贷款人的任何支付,均按照贷款人出账或人帐日中国官方公布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贷款人不承担贷款使用和偿还过程中发生的汇率风险。
第三条 贷款的支取
3.1 本协议项下贷款的支取基于如下前提条件:
(A)有关的商务合同已经正式生效;
(B)借款人已按协议要求向贷款人支付管理费。
3.2 本协议签订后_____个月内可在“__________贷款帐户”项下支用贷款,用款期的截止日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双方同意此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期申请必须在用款期到期前30天内,由借款人授权签字人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在此用款期或经双方同意的延长期结束后,贷款仍未支用部分应视为自动撤销。
3.3 借款人必须按照协议规定的用款进度(见附件)及时提取贷款项下款项。
3.4 本贷款项下的提款,必须由借款人按照附件__________的格式缮制“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指示并授权贷款人将款项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借款人或供应商的)账户。贷款人在收到有效的“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并对其提款用途进行审核后方予放款。
3.5 提交给贷款人的“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需经借款人“授权书”(见附件_____)中指定的有权签字人签字。借款人在“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中应明确授权贷款人,只要贷款人按照指示进行支付,贷款人即可将支付的金额直接借记贷款账户。只要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其付款的证明,借款人即应解除贷款人与产生此项付款指示的任何商务活动有关的义务,并承担在到期日偿还该付款指示项下款项的责任,而无论此商务活动的目的如何或发生与此相关的任何以外情况。
3.6 自本协议签订30天后,借款人应在用款期内以人民币就贷款的未用金额按年率o.5%每半年向贷款人支付一次承诺费。首次支付承诺费应在贷款协议签订后_____天的季末。
第四条 还本付息事宜
4.1 借款人有义务按照本贷款协议规定的条件向贷款人偿还贷款的全部本金和利息。
4.2 本贷款项下已支取未偿还款项,借款人应按年率_____%向贷款人支付利息,自支款日起至还款期结束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的计算按照一年为360天,实际经过的天数计算。
4.3 本贷款“账户”项下的所有已支款项应在宽限期结束后_____年内偿还,并应分_____期,每半年为一期,以相等金额偿还。第一次分期还款到期日为“账户”项下用款期结束后的第_____个月,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4 用款期及宽限期内所有累计的利息或第4.8条所述逾期利息应按贷款已支未还余额计算,并定期在每年三月二十一日和九月二十一日支付。进入还款期后,利息支付日应予调整为与分期还款日相同,直至本项贷款全部清偿为止。
4.5 一俟用款期结束,贷款人将制定一还本付息计划,并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应按照还本付息计划规定的分期还款到期日偿还货款。
4.6 借款人还本付息时,应将款项在到期日汇达: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付款到期日不是北京的银行营业日,该项付款则应顺移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
4.7 若在任何本金到期日或在任何利息到期日后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支付到期款项,该笔款项应被视为逾期并产生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照年利率_____ %(日利率_____%)自迟付利息或迟付本金第1天开始计收至实际偿付日。
4.8 若逾期期限超过30天,则按第6.1条规定办理。
第五条 提前还款
5.1 借款人可在到期前的任何时候全部或部分地提前偿还一期或几期每半年为一期的分期还款款项。在此情况下,仅按照已支未还的金额计收利息。提前还款应按与分期还款到期日相反的顺序进行,需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征得其同意。
第六条 提前中止和终止
6.1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贷款人有权部分或全部中止或终止本协议项下贷款,或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A)借款人未能按本贷款协议的要求支付任何到期本金、利息或承诺费、管理费等;
(B)借款人违反了本贷款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或规定,并在收到贷款人关于有关违约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
(C)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的安全偿还;
(D)最终用款人的行为或状况将危及贷款的安全偿还;
(E)项目国出现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严重的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形式的社会动荡等,危及项目实施的正常环境;
(F)贷款人国内法律或政府相关政策的变更,要求贷款人对货款采取中止或终止行为。
第七条 借款人申述
7.1 借款人在此向贷款人做出如下申述:
(1)借款人是__________(国家)__________(性质)的机构,有权按照本贷款协议规定借款;
(2)为签订和执行本贷款协议所需的全部授权和程序已完成并生效;
(3)为使本贷款协议按照其条款对借款人构成有效的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借款人已完成_______(国家)法律和规定所要求的所有手续。
第八条 特别保证及承诺
8.1 借款人保证在本贷款协议项下的义务应与其其他非抵押外债同等位次。因此,借款人对这些债务给予的任何特惠或优先立即适用于本协议,而无需贷款人事先提出要求。
8.2 借款人应保证按照本协议第2.2条和2.3条所述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人按照本协议支付的全部金额,并根据本协议规定向贷款人还本付息。在任何情况下,借款人还本付息应是无条件的。
8.3 使用本贷款和对本贷款还本付息过程中在项目国内可能产生的一切税收、费用及开支,均应由借款人负担。因此,借款人保证本协议项下支付的所有本金、利息、承诺费及管理费等均是净值,并不做任何的扣除。
8.4 借款人应定期向贷款人汇报贷款的使用情况和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在其每一财政年度结束后向贷款人提供其年度报告、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贷款人随时合理要求借款人提供的、与执行和管理本协议有关的报告及资料。
8.5 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8.6 借款人应将如下事项立即通知贷款人:
(A)本协议项下商务合同已经正式签订的确认书及商务合同签署副本;
(B)借款人组织章程的任何修改及其活动的任何实质性变化;
(C)本协议10.1(D)中述及的授权官员和签字样本的变更;
(D)贷款项下商务合同的修改、变更或补充。
8.7 借款人及贷款人均必须保持本协议项下贷款使用及还本付息的准确财务记录,双方应定期进行财务对账。
8.8 借款人和贷款人应随时应对方的要求对本贷款协议的执行及管理进行商讨,以通讯联系或必要的会晤来解决本协议项下可能产生的分歧及项目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或形式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或所有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9.2 本贷款协议在法律上_____于相应的商务合同,因此借款人不能因商务合同中出现的问题而影响其对本协议的执行。
9.3 借款人与最终用款人之间的任何关系,应不影响借款人对本协议的执行。
9.4 在借款人未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时,本协议中的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9.5 本协议及由此产生的权利及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并按其解释。
9.6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果通过协商,争议仍未解决,则可提请_____或申请诉讼。_____可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裁决;诉讼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或任何双方商定的第三国法院进行。
9.7 可能产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执或索赔,应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应以任何方式被视为可解除借款人的义务。
9.8 本协议附件,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9 除非日后经双方同意另有变更,本协议双方的联络通信地址如下:
给贷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
100005 北京XX75号
中国进出口银行国际部贷款处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
给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
9.10 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的联络及财务往来单据一律使用英文书写。
第十条 本协议的生效
10.1 本协议在下述前提条件下生效:
(A)贷款人满意地收到借款人的《章程》;
(B)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营业执照及外汇业务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C)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所在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证明借款人有从事本协议项下贷款事务的能力,并已完成有关的批准与授权手续;
(D)双方均已收到对方有关授权官员签署和递交的与本贷款协议事务有关的文件、报告、声明等的授权书及授权签字人的样本,并经证实
(E)贷款人已收到保证人提供的有效的保证文件。
10.2 贷款人及借款人的正式授权代表已于本协议首页所写的年份及日期在__________ 正式签署了本贷款合同,合同分中文和英文两种文本,一式二份,同等有效,以昭信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
贷款人 :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
附式
一、商务合同(略)
二、保证人出具的还款保证书(略)
三、法律意见书(略)
四、贷款用款进度安排(略)
五、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
六、授权书(略)
附式二
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
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
100005 中国进出口银行
顺序号: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敬启者: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借款人)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地点)达成的政府优惠贷款协议第三条的规定,我方谨在此向贵行申请并授权贵行对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公司付款:
付款金额为 (货币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该项付款系____________与 ____________签订的第____________号商务合同项下的____________款项。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授权官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7:机器设备质押担保合同
出质人(法人):(甲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出质人(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质权人:(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本合同签约各方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订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定义:除非本合同文义要求另作解释,否则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含义为:
1.1 应收账款:指甲方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以及因受让而获得的要求债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1.2 基础合同:指产生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应收账款的合同之统称。
1.3 应收账款债务人:指依据基础合同向甲方负有付款义务的债务人及其法律上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第二条 甲方自愿以《应收账款质押清单》(本合同附件1)描述的应收账款质押给乙方,以担保________ 号(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在质押存续期间内所产生的孳息仍属于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三条 甲方保证自己是应收账款的合法债权人,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如为共有,共有权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质押给质权人,并同意接受本合同条款。
第四条 质押财产的交付和提存
4.1 本合同项下已经签订的基础合同原件及其他应收账款的相关权利凭证原件(如有),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交付乙方;
4.2 如应收账款债务人履行付款义务的到期日先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应收账款债务人支付的款项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或者存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应收账款回款专用账户,继续用作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的质押担保,也可以向第三方提存,甲方作为委托人的,提存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 的原则由甲方承担;
4.3 乙方同意甲方转让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的,甲方应在取得转让所得的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或者存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应收账款质押回款专用账户,也可向第三方提存。
第五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之主合同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质押财产的费用、律师费、差旅费)。
第六条 乙方有权采取如下方式对质押财产行使质权:
6.1 对质押的应收账款进行转让,以取得的转让收入优先受偿;
6.2 就应收账款债务人所支付的款项优先受偿;
6.3 与甲方协商将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对其进行处置;
6.4 直接向应收帐款债务人主张付款权利;
6.5. 依法通过拍卖变卖或司法程序行使质权;
6.6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乙方认为适当的方式。
乙方依据本合同处分质押财产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否则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一旦甲方发生了主合同项下任何违约行为,或甲方未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声明、承诺或义务,或发生了针对质押物的查封、扣押、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可能导致质押物价值减少的事件,或甲方发生了主合同界定的违约事件(以上统称为“违约事件”),乙方有权处分质押物并提前清偿贷款。
乙方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所得的款项,除相关政府部门另有规定外,按以下顺序处理:(一)用以支付乙方在行使其权利或其处分质押物所产生的或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开支;(二)用以支付乙方因处分质押物而需交纳的税款;(三)用以实现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所担保的债权。
如乙方处分质押物所得的款项不足以实现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债权,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索;如有余额,乙方应将余额交付给甲方。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质押担保独立于主合同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并且,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应受到乙方与应收帐款债务人之间可能或已经发生的任何争议的影响。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他人通过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甲方对此应给予积极地配合协助。质押登记的内容存在遗漏、错误等情形或者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甲方同意继续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他人按照实际情形和变化后的状况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甲方的法定注册名称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变更的,应在取得变更后的正式文件和/或证照之日起5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并提交变更后的文件/证照正本及复印件予乙方验查。甲方未按本款约定及时将变更事项告知乙方,致使乙方不能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在该等变更事项之日起4个月内通过公示系统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造成质押登记失效的,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 陈述和保证:甲方为签订及履行本合同,在此向乙方做出陈述和保证如下:
10.1 甲方保证其是应收账款的合法债权人,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如为共有的,已取得共有人同意;甲方保证设立本合同的应收账款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或造成不合法的情形;
10.2 基础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无效、效力待定或被撤销的情形;
10.3 忠实、完全地履行基础合同约定的义务;
10.4 依本合同约定解除质押前,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对质押财产馈赠、转让或放弃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财产;
10.5 不存在应收账款债务人有权抵销的情形;
10.6 质押给乙方的所有应收账款均处于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内;
10.7 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设立过任何质押,该质押财产之上亦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方权利;
10.8 甲方保证不以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履行担保义务;
10.9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基本信息、应收账款描述准确、真实;及其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质押财产的全部产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10.10 甲方保证其没有亦不进行任何有可能使乙方受到损失和使质押财产减值的行为。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 乙方有权检查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使用情况,有权根据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具体用途要求甲方提供账户信息、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并进行现场核查,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11.2 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处分质押财产,收取质押财产所产生的孳息,乙方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所取得的款项,偿还全部债权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
11.3 乙方有权对甲方履行其在基础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11.4 在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得到清偿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质押登记。乙方保管的基础合同、其他债权凭证等文件,应退还甲方;
11.5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
第十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 甲方应如实提供基础合同的履行情况,在完成基础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后应立即通知乙方;
12.2 发生(或已有证据显示即将发生)任何将对应收账款之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时,甲方应立即将该等情形告知乙方;或者甲方与应收账款债务人就应收账款发生争议,应收账款债务人决定/可能决定对应收账款之基础性文件行使解除权、撤销权,或决定/可能决定拒绝支付、迟延支付、减额支付甲方之应收账款,甲方应在争议发生后立即通知乙方并随时通报新情况;或者应收账款债务人决定转让其在应收账款之基础性文件项下的主要权利义务时,甲方应在收到其决定后五日内通知乙方;
12.3 在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2.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变更地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五日内通知乙方;
12.5 在本合同签署时,甲方应签署并向应收账款债务人发出《付款通知书》(格式见附件2);
12.6 甲方对已签署的或已履行的基础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或补充,必须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应在上述基础合同有效修改、变更或补充等行为完成后的五日内向乙方送交有关文本原件,并且甲方保证配合乙方对修改、变更或补充后的上述基础合同办理相应的应收账款质押变更登记手续;
12.7 甲方应在乙方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之前与乙方签署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
12.8 甲方应在乙方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展期、变更登记时,与乙方就上述事项签署协议;
12.9 在债务人清偿了全部债务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除本合同项下的质押。
第十三条 甲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而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
(1)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之费用;
(2) 违约金;
(3) 损害赔偿金;
(4)复利;
(5)罚息;
(6)利息;
(7)本金。乙方有权变更其顺序。
第十四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在乙方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 乙方已提请甲方特别注意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乙方已经应甲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应收帐款质押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证,承诺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担保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债务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担保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对债权人根据本合同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没有任何异议。(本条为可选条款,双方当事人选择在本合同中【 】。1、适用;2、不适用。)
第二十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__签订。
出质人(甲方)(法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出质人(自然人):
质权人(乙方):中国光大银行 分行 支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篇8:人民币委托贷款合同
受托人(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委托乙方向 (以下称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币种) 资金(大写) 整委托乙方按委托贷款程序向借款人发放和收回。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自有(币种) 资金(大写) 整一次存入专户。甲方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存款总额。
第三条 委托贷款的对象、项目、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计划,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经审查与本合同约定的各条款一致,应按《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委托贷款。
第五条 乙方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合同副本 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条 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托贷款基金;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八条 借款人不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必要制裁。
第九条 乙方对甲方“委托贷款基金专户”的余额按月息 ‰计付利息,每支付一次。委托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 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 日内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帐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甲方要求调整利率,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乙方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利率调整手续。乙方发放委托贷款,按贷款余额的月 ‰向 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 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 个营业日内,应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帐户。
第十一条 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二条 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委托贷款基金专户”,或超出“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委托贷款,或者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的,乙方可拒绝发放委托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和贷款项目发放委托贷款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并可视情况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基金,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还款,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贷款余额或提前收回贷款数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托贷款。
4.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全部提取时自动失效。
第十九条 《委托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向购买乙方开发的商品房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乙方申请,同意对乙方开发的位于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项目(楼盘)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甲方为该楼盘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合计贷款规模最高为___________万元,有效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满未使用的贷款规模经甲方同意后可展期。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项目(楼盘)的工程进度、销售情况、房产状况以及乙方资信、保证能力、机构变化等情况对本条款规定的合计最高贷款规模进行相应调整。
三、甲方根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及乙方与借款人(购房人)签订的合法《商品房普通买卖合同》等贷款申请资料,对借款条件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提供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________万元、最高贷款成数不超过总房价________%、贷款年限不超过________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按规定执行。
四、甲方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放款条件,委托委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并将贷款划入乙方的账户内,具体账户为:__________(户名),账号__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__(户名),账号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须保证所开发、销售的房地产项目(楼盘)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有关政策要求,各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确保项目(楼盘)能合法、按质、按量、按期建设完成,并全面履行在商品房普通买卖合同中明确的与购房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与购房人在售房及房屋使用过程中对房屋质量、价格、交付时间等发生纠纷,应由乙方与购房人双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为保证借款人切实履行借款合同,乙方自愿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范围为借款人的合同借款本息、罚息以及甲方实现债权和行使抵押权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保证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将抵押登记无误的房屋他项权证交甲方收执之日止。
八、保证期限内,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供超过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发生主体资格、资本结构、经营体制和财务状况等变化影响其担保能力的,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提前履行保证责任。
九、楼盘期房转现房时,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将借款人(购房人)办理房产抵押、房屋产权证的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公司,并督促借款人协助甲方及时办理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手续。
十、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协议中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十一、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履行本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0:信用社贷款合同书
出借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前有规定,甲、乙、丙三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因 的需要,向甲方借款。 第二条 借款币种和金额:人民币 整。
第三条 借款用途:乙方借款用于办理 。
第四条 出借时间
出借时间: 年 月 日。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后将全部借款给付乙方;乙方收到甲方借款后应向甲方出具借款收据。
第五条
还款时间: 年 月 日,乙方应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否则,按借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五计算滞纳金。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借款使用情况。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息和其他费用。
3、在乙方、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前提下,按期足额向乙方发放贷款。
4、在下列事项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时,甲方可以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和罚息)及其它费用。
(1)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借款;
(2)乙方拒绝或阻扰甲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隐瞒重要事项的文件或资料;
(4)乙方向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于甲方权益的合同;
(5)乙方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6)保证人丧失连带保证责任能力;
(7)乙方与丙方串通套取借款,损害甲方权益;
(8)乙方发生其它足以影响期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贷款。
2、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向甲方提供与该贷款使用有关的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发生重大变动应在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4、承担因违约而导致甲方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执行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乙方如逾期不还贷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
3、乙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甲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事后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青岛市 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期内,乙方或丙方变更住所、名称或电话的,应在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向本合同所留的住址发送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2、乙方承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自愿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丙方承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自愿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4、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本合同上述条款的前提下,就合同的未尽事宜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保证条款:
保证人详阅了借款合同的全部内容,保证人自愿对上列借款金额 万元以及滞纳金的债务做连带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本金,利息,滞纳金或违约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
担保期:自债务人 还款时间届满,即 年 月 日的次日至债务人清偿所欠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采用保证担保,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章)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电话号码: 丙方: (签章)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电话号码:
乙方指定汇款账户为: 账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乙方: (签章) 身份证号码:现住址: 电话号码: 签约时间: 年 月日于青岛市
篇11:股权质押合同样本
致 分行:
一、质押物
2.质押股权金额为 。
3.质押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质押人在你行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你行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 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书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书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你行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书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书,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书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书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你行在本质押书项下所有的权益。
6.你行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押物的处理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项或数项时,你行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的程序及方式处理质押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你行在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本质押书或本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的事项。
质押人对你行采取各项处理质押物措施,包括:
(1)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2)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 公司的股东 地位;
(3)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质押书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 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
2.本质押书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质押人(即借款人)公章
授权人签字
法定地址
公证机关公证章
篇12: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合作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特约商户):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为支持消费者购买耐用消费品,促进经济发展和市场的繁荣,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双方合作的原则
双方承诺坚持依法经营、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耐用消费品贷款适用商品
甲方就乙方依法销售的放置于_________区(市)_______路(街)_______号的_______内的耐用商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消费者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第三条有关名称界定
本协议所称个人耐用消费品是指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场所的正常使用寿命在两年以上,单价不低于人民币3000元的家庭耐用消费品或累计价值在人民币3000元以上的数件家庭耐用消费品。
第四条甲方承诺
甲方为确保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
(一)对乙方推荐前往甲方申请个人耐用消费品借款并符合条件的消费者,保证在收妥消费者全部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二)甲方与消费者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借款合同》之后,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依据该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消费者购买耐用消费品的款项(包括贷款和客户的自付款)划入乙方在甲方营业网点指定开设的基本结算户内。
(三)甲方划转贷款资金后,应及时将自付款转账凭证回单、“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支付凭证(收账通知)”、《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申请书》(第二联)传真给乙方,乙方据以发货。
(四)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消费者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运转情况和其他资金信息。
第五条乙方承诺
为保障与甲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乙方承诺如下:
(一)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发放贷款申请表、贷款资料清单、贷款宣传资料等工作,配合甲方做好营销活动。
(二)乙方保证消费者在本协议第二条所指定地点购买的商品符合国家的有关商品质量标准和商品销售的合法性。若消费者和乙方就购售的商品有争议,由消费者和乙方按国家现行法律规定解决,与甲方无关。
(三)消费者在持有甲方出具的购买个人耐用消费品自付款转账回单、“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支付凭证(回单)”、《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申请书》(第一联)及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后,乙方经核对转账回单与甲方传真一致后,为消费者办理提货手续。
(四)乙方在甲方开立基本结算账户,销售资金结算委托甲方办理。
(五)乙方保证将甲方发给消费者的全部贷款用于本协议第二条所指个人耐用消费品的货款支付,不得挪作他用。
(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耐用消费品销售政策、价格等有关市场信息,以利于甲方的贷款决策。
第六条商业秘密
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对任何一方因泄露对方商业秘密造成损失的,泄密一方负有赔偿责任。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终止
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未尽事宜,双方承诺经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同意不得提前终止。确因客观原因,一方需要终止协议时,应提前通知合同另一方,共同就协议终止后的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
第八条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贷款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一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满后,双方就是否延长合作期限可另行协商。
第十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方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后盖章生效。
第十一条协议文本份数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3:代持股票信托协议
甲方(委托方):
代表人:
企业注册号: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就委托代持股有关事宜签署如下协议条款:
一、委托持股及股权归属
1、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持有甲方所有的江苏XX公司70%的股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接受乙方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持有代持股权。
2、双方在此确认: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因持有代持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的股东权利、利益、义务和责任均由甲方享有并承担;代持股权不属于乙方自有财产,乙方仅作为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不享有因持有代持股权而产生的相应股东权益,亦不承担相应的亏损和责任。
(2)乙方因自身债务而导致纠纷、诉讼可能导致代持股权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受到其他损失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相关债权人、诉讼法院说明代持股权的性质,确保代持股权不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遭受损失;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冻结、评估、中介、律师、诉讼等费用。
(3)乙方对外行使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股权转让、质押、抵押、担保等股东享有的权利,甲方享有知情权,并乙方应书面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行使上述权利。
二、股东权利的行使
1、基于代持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及义务,均由甲方享有并承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享有的下述权利:
(1)以转让、赠与、出资、质押、抵押、托管、租赁等可能使代持股权所有权发生转移或受到限制的任何方式处置代持股权;
(2)公司股东会出席、召集及表决权;
(3)股东会提案权;
(4)公司董事、监事提名权;
(5)分红权;
(6)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7)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股东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2、甲方在行使上述公司股东权利时,乙方应无条件地给予配合和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他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等。
3、委托期限内,若甲方转让代持股权,公司实施分红、送股、转增股本,该等权利及收益由甲方享有。其中的分红款、股权受让款、现金分红款,乙方应出具委托指令,委托公司、付款方将其直接付至甲方账户,若公司、付款方直接付给乙方的,乙方应在到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划至甲方指定账户;送股及转增股本作为委托财产,由乙方按本协议规定代为持有。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授权甲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行使公司股东权利。
5、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在乙方不能或因其他任何原因未行使代持股权相应的股东权利时,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直接行使相应股东权利而不需要乙方的另行授权。
三、股权处置
1、代持股权的质押、托管、转让(包括赠与)等事项由甲方决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代持股权质押、托管、转让给甲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及个人,或以投资、置换等任何其他方式处置代持股权。
2、甲方拟转让代持股权时,乙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提供相关法律文件,配合甲方办理股权过户有关手续等。
3、甲方拟以代持股权提供质押时,乙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甲方意志与质押权人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配合甲方办理质押登记有关手续等。
4、甲方拟将代持股权托管给他人时,乙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甲方意志与受托人签署股权托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配合甲方办理托管手续等。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开始至下述情形之一发生之日终止:
(1)代持股权已全部完成股权交割过户手续,已登记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他方名下。
(2)乙方按照甲方指令,将代持股权全部出售,并将股权转让款全部划至甲方指定账户。
(3)本协议被甲方解除。
五、保密义务
1、各方同意并承诺,除非本协议中有明确规定或经另一方同意,任一方均不得擅自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单位泄露本协议或相关事宜,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信息,在确实需要对外披露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2、各方均有义务在现在和将来不以任何方式故意或过失泄露在洽谈、进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及公司商业秘密,除非:
(1)该秘密被秘密拥有者一方公开而进入公众所知领域。
(2)经秘密拥有者一方事前书面同意。
(3)执行不可上诉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裁决。
(4)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
1、双方均应沿革信守本协议,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甲方行使本协议
第二条约定的股东权利时,乙方如拒绝履行其配合和协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向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股权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拒绝与甲方签署新委托持股协议),或者乙方违反本协议
第一条
第二款第
(2)、
(3)项,乙方承诺赔偿甲方叁仟万元。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国家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协议一方或双方确实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发生不可抗力或受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影响的一方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则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自甲方、乙方签署之日生效,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内容,诚实履行义务。
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终止或解除。
4、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各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
日期:____日期
篇14:小额贷款合同样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借款,由丙方提供担保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
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 _____元: ¥:_______________元。
2.借款期限:________月;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利率(包含综合费):月息 %。在借款时一次扣取。
4、借款到期一次归还本金
5、甲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将借款扣除利息后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应于本协议规定之日向甲方归还本金,逾期按日__ __ ‰向甲方支付利息。
6、丙方对本协议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7.丙方有权利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偿还借款及利息。
8.借款到期,如乙方不按期清偿借款本息,由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负责偿还本息。
9.丙方在代乙方向甲方偿还本金及利息之后,有继续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10、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
11、本协议书壹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5:2024贷款抵押合同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车号为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为月,自___ 年 ___ 月 ___ 日起,至_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抵押款为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以上就是我对问题车辆贷款抵押合同要怎么写的解答,望采纳!
篇16:公司证券质押典当协议书
1.1、证券质押典当
系统是由创元开发的《证券质押典当业务管理与风险监控系统》的简称。
该系统通过电脑网络技术,依照《典当管理办法》,为乙方提供最短2天最长不超过15天股票当质押服务体系,包含了相关动态监管与风险监控功能。
《网上交易客户端》是甲方提供给乙方作为申请证券质押典当业务使用的软件,包括股票买卖撤单、查询、结算等功能.
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使用《网上客户端》自助申请当金购买股票,随买即借随卖即还,周而往复。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当金的天数计算和收取典当综合管理费。
1.2、账户说明
1.2.1、质押账户
质押账户(包括资金账户、股票账户)简称账户,是乙方在证券公司设立的个人账户,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已将该账户的所有资产作为质押物俗称“当物”,质押给典当行;乙方丧失账户的所有权,但可对该账户进行股票交易。
1.2.2、典当账户
典当账户是由典当行提供的资金账户(包括资金账户、股票账户)简称账户,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质押获取的当金由该账户提供;乙方取得在该账户内进行股票买卖交易(包括资金账户、股票账户)的使用授权。
1..3证券质押授信与当金额度管理办法
本合同对乙方进行授信管理。
甲方通过对乙方历史交易能力的评估确定乙方授信级别。
本合同有效期内,系统根据乙方使用账户的交易频率与盈亏状况,对该授信级别定期自动调整,若授信级别降至25分,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乙方只有在账户的现金95%购买股票后方可申请质押典当,系统自动根据乙方当时持有股票市值的评估总额乘以乙方授信级别计算并批复;乙方当日申请到的当金额度仅限当日有效。
1.4典当期限与月综合服务管理
本合同期限为半年,到期后甲乙双方重新签定合同。
本合同中,乙方应在质押典当到期前乙方应主动抛售账户的股票,否则未抛售股票视为“绝当”,甲方有权强行抛售;乙方以其账户的资产承担所有风险、综合管理费。
1.5、定期清算、平仓清算、合同到期清算
1.5.1、定期清算
甲方每月20日对乙方使用当今的所有交易及占用当金的典当综合管理费进行定期清算。
系统自动管理乙方的融资买卖记录,乙方使用《网上交易客户端》可以随时查询。
清算日乙方未抛售的股票当月不清算,至下月定期清算日再作清算;当月没有申请质押典当的乙方不参与清算。
乙方若盈利,甲方将盈利部分由账户划拨资金到乙方账户,乙方若亏损,乙方或主动支付亏损部分给甲方,或甲方使用乙方预留的授权委托书,从乙方账户划拨资金到账户弥补亏损。
1.5.2、平仓清算
乙方授权甲方在乙方账户资产及账户当金资产总市值跌落到本合同约定的平仓线以下时,进行平仓清算。
甲方有权不通知乙方,市价抛售乙方账户、账户的股票,并从乙方账户划拨资金以弥补乙方占用账户当金的典当本息及亏损。
对于账户全部划拨或股票全部买出后仍不足弥补甲方亏损,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
1.5.3、合同到期日清算:
合同到期日前20日内,停止乙方贷款权利,到期日前5天办理清算手续。
一、典当综合管理费用率及计算
甲方有权调整典当综合管理费率。系统将自动提示乙方每次申请当金的实际费率,该费率在当次质押典当期内不会变动。
甲方按乙方实际占用当金额度、及占用时限计算综合服务费;当金占用时限从乙方账户当金买入股票之日起计,至卖出日次日为法定节假日则延续计费。
违约金:乙方占用当金超过15日未归还,按日加收4‰违约金。
二、乙方出质账户及出质资产总值
甲方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乙方已将账户作为典当质押物。
质押期间,乙方可对账户进行正常的股票买卖,乙方始终以其账户内总值项下的资金和证券持续作为典当的质押物(当物)。
三、乙方自愿向指定营业部办理不可撤消的账户的《账户委托申请》和《授权委托书》指令。
同时乙方将深、沪股东及身份证复印件留置甲方。
四、质押担保范围
质押物的质押担保范围指本合同重要一栏所规定的当金、当金利息、综合费(含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
五、乙方当金申请与股票买卖规则
5.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账户授权乙方使用,乙方通过《网上交易客户端》自动进入交易及查询交易记录。
5.2本合同有效期内系统自动限制乙方买入具有风险的股票。
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对股票的风险几级别进行调整,风险级别在25分以下的股票为系统限制交易的股票,、※类股票的默认风险分别为零。
乙方认可该限制可能对乙方的投资产生影响,并承诺对此限制不提出任何异议。
5.3乙方对所持有的账户总资产享有完全的无可争议的所有权,不得将该账户的资金及其对应证券账户资产借或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
5.4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所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
六、账户冻结、合同单方终止
6.1乙方需要向甲方指定营业部提交《账户委托申请书》后方可获得会员资格。
申请书申明自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冻结账户,包括停止上述资金账户的银证转帐功能、柜面资金提取与转出,限制证券账户办理股票转托管(深圳)指令、办理撤单指定交易(上海)指令、禁止本人消户等。
6.2乙方只有在完整填写了《授权委托书》后,才能获得典当质押资格。
合同有效内遇定期清算或平仓清算,该《授权委托书》被使用后,乙方需要再次填写并提交甲方后,才能继续申请当金额度、并获得交易授权。
否则按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
6.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未使用账户资金或与甲方办理清算手续后,可单方提出终止本合同;甲方也可在乙方未使用账户资金或与乙方办理清算手续后,由于乙方授新额度降低至合同规定最低值时,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七、续当、赎当、合同绝当、交易绝当
7.1、本合同不得续当。
本合同限界满前20日内,乙方可向甲方申请重新订立合同。
篇17:公司股份质押担保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用途
种类
利率
期限
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分期提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四条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
借款人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
贷款人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
保证人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8:个人买房抵押贷款合同
甲方因____________向乙方申请贷款。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______________,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三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人民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三个月,即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4.贷款利率:货款利息按月息_._%计算。
5.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支付乙方利息。
贷款期限届满,甲方返还人民币________整给乙方,同时结清所有利息。
贷款期限内,如乙方提前还清本金,利息自还款日的下一个月终止。
届时合同终止。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期限: 年。
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三方的义务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的做为抵押物的各种契据和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
3.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或使抵押物失去抵押作用的,应在__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丙方的义务
1.丙方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若甲方不能向乙方还贷款本息或因甲方违约而被乙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和费用时,丙方将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乙方有权依据担保条款直接向丙方追索第四条 违约责任.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 00%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
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贷款利率加收 00%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就做为抵押物的各种契据和证件做出相应处理。
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5甲方每月_______号前向乙方支付当月贷款利息。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________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年__月__日
订立地点___________
篇19:质押股票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
为确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
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1)质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帐面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质押率为_____%,实际质押额为_____(大写)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五日内将质物移交乙方占有,双方商定移交事项如下:_____
第四条 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质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费_____元整。
第五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_____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交_____银行专项存储,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该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质权即自动终止,乙方应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乙方擅自挪用质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为,或返还原物,亦可请求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九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债务总额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出质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6)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三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质物移交完毕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质物清单及有关证书、单据一式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20:质押担保三方借款合同
贷款人:
借款人:
出质人: 身份证号:
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并严格执行。
出质人愿以下列动产(下称质物) ,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抵押给贷款人,出质人保证:
质物未设定过其它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不得将质物及相关权利凭证挂失。
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借款人、出质人将质押物质押给贷款人后,贷款人经审核评估后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内容如下:
借款用途: 贷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贷款期限 月,到期必须按时还清全部本息。按月计付寄售费,如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则贷款人按贷款总额每日加收5‰的管理费,贷款到期后五天内,借款
人不来办理续借手续,则质押物归贷款人所有。
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止。
质保担保的范围包括该笔贷款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质物保管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在质押期间内质押物本身所造成的费用。
质物由出质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交贷款方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出质人应将质物的权利证书或相关文件及材料连同质物一并移交给贷款人保管。
借款人应按期清偿贷款本息,如借款人不按时归还本息,则质押物的所有权归贷款方所有,贷款方有权拍卖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理质押物,出质人不得提出异议,并配合贷款方处理质物,则贷款方有权拍卖或转让质物来冲抵贷款,如果拍卖质物不够贷款额,或如果质物所有权发生争议,造成质物不够偿还贷款时,则贷款方将继续追究借款人无限责任,可继续拍卖借款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直至清偿贷款为止。
借款人承诺:
向贷款人真实的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生产经营情况,质物的所有权是借款人的,无任何担保或争议。
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用本企业资产或个人财产为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的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借款人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借款人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提前拍卖质物。
质物的保险、公证鉴定、运输、保管和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本合同发生纠纷,有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及律师费等均由出质人承担。
本合同一式 份,借、贷、出质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并依法设定质押之日生效。
本合同由贷款人、经办人签字方可生效。
借款人:
日期:
出质人:
日期:
贷款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