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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卡塔尔世界杯开球时间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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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汇编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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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免不了有不和与矛盾,最终只能用武力解决,结果仅有两败俱伤,但若你能对他人多一些宽容,你会看到一个雨过天晴后别样的彩虹。

生活就像调味瓶,包含酸甜苦辣咸五味,人人都喜欢甜,可是没有苦,又怎样明白甜的味道,;没有酸,你又怎样明白什么是甜;没有辣,那你又怎样懂得品尝甜;没有咸,你又怎样会珍惜甜。

当别人一不细心踩到你的鞋子,你如果与他语言冲突,最终也不会唠叨好处。但如若你对别人宽容,对别人说出一句:“没关系,你也不是故意的”,这样既提高了你的素质,也加近了你与同学之间的关系。所以宽容能够让生活更完美。

今日我打开了一本旧书,阅读了一个小故事,故事讲的是士军们打完仗后开始吃午饭,一个低级士军把汤不细心洒在了军尉那光秃秃的脑袋上,大家都以为均为必须会十分生气人,然后下令处死士军,可谁能想到均为竟然笑着对士军说到:“小伙子,你的汤里是不是加了生发剂啊?”短短一句使餐厅里顿时哑鹊无声,只因一句话事情就扭转了局面,如果我们在生活中也能像军尉一样,那还有什么化解不了的矛盾呀?

你对世界宽容一点,世界将回报你更多的宽容,那生活还有什么是不完美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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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夏季更改上班时间的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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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各单位、机关部(室):

经集团研究决定,调整工作作息时间,具体调整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20xx年1月6日起,上下班时间调整为:

上班时间8点30分;

午休时间11点30分至点;

下班时间17点。

二、供水集团所属的远郊水厂(五水厂、六水厂、七水厂、九水厂、浑南分公司水厂),上下班时间调整为:

上班时间早9点;

下班时间(春、夏季节)下午15点30分。

(秋、冬季节)下午15点。

三、倒班制职工交接班时间,各单位按实际情况安排。

四、集团拟于近期全面实行职工上下班刷卡考勤制度,希望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考勤监督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工作作息时间。合理安排工作,切实解决调整后出现的个别问题。鼓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效率,确保集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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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初中国旗下珍惜时间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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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品格不是天生的,也不是不变的。优秀的品格,可以培养,可以树立,可以锻造,并且这种锻造大多不是体现在波澜壮阔的运动中,惊天动地的事业里,而是在平凡的学习和生活上,寻常的交往中。从日常学习、生活等一些司空见惯的小事中就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格。所以平淡无齐的小事,习以为常的言行,都会成为培育人生命亮点的因子,决不可有半点忽视,忽视了它,就是忽视了习惯,忽视了品格,忽视了生命。

当我们吃完点心、零食,随便将果壳、垃圾扔地时,多了一分放纵,缺少的是文明和修养;当我们看见地上有果壳、纸屑却视而不见时,又多了一分冷漠,缺少的是关爱;当我们在考试时,想通过作弊使自己获得好的成绩,那就多了一分虚荣,缺少的是人应有的内在;当我们在自习课,宿舍休息时随意讲话,那就多了一分自私,缺少的是制度的遵守和社会道德意识。

态度往往是一个人成功的关键;国内、外的许多CEO之所以能成功,不仅在于过人的专业知识、技能,更重要的是他们坚持到底的做事态度。不论是霸气的郭台铭、还是柔软的张忠谋;他们的目标一经定下,不容任何打折,不达目标绝不终止。

在最近总经理级人物问卷调查中,有80%以上的人承认,并非特殊才能使他们达到目前的地位。这些人当中没有一个人在读书时是名列前茅的,之所以能达到目前的地位就是凭借严谨、坚持的态度。

在学校紧张学习气氛下、在老师和学校领导的陪伴下,我们要珍惜高中三年的学习生活,因为这其中的点滴都将是人生的宝贵财富。要能理解和认可学校为我们所做的一切、认可老师和班主任的苦心和付出,只有这样每个班,每个年级,全校的师生才能统一认识、才能上下一心、才能步调一致。激情STU英语创始人祁国芳老师在这里说过:“要成功,先发疯,头脑简单向前冲!”我们的学生一定要崇拜我们的老师、班主任以及学校的领导,做到奉若神明的敬仰。这样才能更好的亲其师、信其道,在学习的路上走的更好,走的更远。

让我们从现在开始行动起来。凭借优秀的品格和坚持不懈的态度,同甘共苦、戮力同心,超越每刻、卓越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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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实行夏时制上班时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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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便于与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厅局工作衔接,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息时间调整安排自3月21日起: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作息时间调整适用范围

(一)市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组成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

(二)国有、集体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不违反《劳动法》规定和不缩短劳动时间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社会公益性行业以及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水、电、气、通信、公交等单位作息时间不予调整。

三、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干部职工和群众尽快适应作息时间调整,并及时协调解决因作息时间调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做好对外衔接,加强日常管理和各方的沟通联系,严肃工作纪律和规定,确保工作、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x人民政府办公室

x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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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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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学管理

我校每届新七年级招生必须按照教育局当年招生政策、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完成证书、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不予注册。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给予录入电脑档案,学生学号延用小学学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一式三份的新生花名册,一份学校教导处存档,一份上交中心校存档,一份上缴县教育局。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育学籍卡,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档案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用黑色钢笔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档案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事实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档案应由教导处专用学籍档案柜存档。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档案归档以备查考。

二、学生档案管理

1、用黑色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承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

2、学生档案材料包括:

(1)新生入学名册表;

(2)初中学生花名册(加盖县教育局学籍章);

(3)初中学生学籍卡;

(4)电脑档案材料。

3、学生受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其有关证明材料存入档案。

4、学校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籍。

三、转学与借读管理

1、转入

凡符合“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要求和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允许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按以下程序经审查合格方可入学。

(1)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由学生本人向接受方学校申请转学,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入前须由教导处审查转入学生在原学校的品德表现,如品质恶劣,学校不予接收。面试转入学生的着妆打扮,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应勒令改正后再入学。

(3)试读考察期。新生入学后,设置1个月的试读考察期。在这段时间内,如学生感觉不适应我校的学习,可申请转出,如学生有严重违纪行为可劝退。

(4)办理学籍。新生顺利通过试读考察期后,将转学手续交到教导处,由学校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5)手续不全或没有档案材料的学生不予接收。

2、转出

(1)凡有转出学生必须先到转入学校提请申请转学表,然后由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校长签字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学手续的办理。经学校研究同意转学的学生,学生到拟转入的学校联系加盖回执,学生或学生家长持转学回执提取学籍档案,连同本人学籍卡一并转出。转学回执由学校备案存档。

(3)转出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在转回本校,极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回转学生只能回原班级,坚决不允许留级或跳班。

(4)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四、休学、复学、辍学管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

五、毕业管理

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少年,经考察达到初中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经县教育局验印的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六、请假管理

1、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时,凭家长证明或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事宜。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教师批准。请假三天至一周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两周以内由主管校长批准,不请假的按旷课处理。

2、学生在校期间因病因事临时请假的必须写请假条,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告知详情,班主任在假条上签署意见,门卫检验假条并登记后方可让学生离校。

七、考核与奖励

1、对在校生,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班主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和社会实践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每学期举行期中、期末考试,全部学生参加所有科目考试。

2、期中、期末考核时,科任教师、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素质发展情况,如实填写《义务教育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3、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校可按不同情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4、对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较好发展的学生,学校应授予“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初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在毕业时,学校应发给“优秀学生”奖状和证书。

5、对学生的奖励,由班主任或有关教师提出,属于学科类奖励的由教导处副主任审核,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属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称号的,由教导处主任审核,校长批准。

八、处分

1、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

2、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习纪律、殴打同学、聚众斗欧、严重损坏公物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教师应深入了解情况,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热情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福渡初中

20xx年1月

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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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体会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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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是中国的国粹,已有200年历史。京剧的大师有很多,如:叶盛兰、谭鑫培、言菊朋……但最著名的要算梅兰芳了。

梅兰芳,名澜,又名鹤鸣,艺名兰芳。江苏泰州人,1894年生于北京,出生于京剧世家,8岁开始学京剧,10岁登台演出,1911年梅兰芳名列北京第三名探花。后来他到上海演出,风靡江南,当时有句俗话:“讨老婆要像梅兰芳,生儿子要像周信芳”。回京后,他继续排演了许多新戏,形成独具一格的梅派,被称为梅派大师。1927年被举为京剧四大名旦。

“九?一八”事变后,梅兰芳迁居上海。他宣扬爱国主义,并把京剧表演艺术和优良品质介绍给了各国人民,因此他成为上世纪中国京剧艺术的文化使节。抗战爆发后,日本想借梅兰芳收买人心,几次要他出场均遭拒绝。为了拒绝为日本演剧,他蓄须明志,深居简出,表现了崇高的民族气节。

抗战胜利后,梅兰芳曾当选为全国政协常委和人大代表,并任京剧院院长、戏曲研究院院长等职。1961年8月8日在北京去世。他为中国京剧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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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大全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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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时间——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易被忽视而又最另人后悔的东西。一步步,一程程,已走了多远,永不停留,走过秒、分、时、日,又积成周、月、年、代。

高尔基说过:“时间是最公平合理的,它从不多给谁一分。勤劳者能叫时间留下串串果实,懒惰者时间留给他们一头白发,两手空空。”我们不能让时间停留,但可以每时每刻做些有意义的事。

东汉文学家崔瑗,官至济北相。当他40多岁任郡吏时,不幸因事被捕入狱。当他听说有一位狱吏精通《礼》学,便抓紧一切时间向他学习,当狱吏审讯时,他也趁机请教有关问题。他的这种对待学习的精神,给我们每个人树立了榜样。 时间是生命的单位,有些人往往利用相同的时间比别人多做许多事情。美国的大发明家爱迪生一生忘我工作,成了有多项发明的发明大王。当他在79岁生日时自豪地宣布:“按常人的工作量计算,我已经135岁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道理人人都懂,可为什么还有人虚掷光阴、荒废生命。

现在许多青年人,找不到工作,就天天在外面喝酒寻乐,或是呆在家里无所事事,明明已经成年,还是给父母增加了许多负担,这些人一不小心就掉进了犯罪的深渊,成为社会的“危险人群”。这些人往往有一种“明天再说”的想法,认为自己现在还年轻,先尽情享乐,过几年再考虑工作。最终明日复明日,明日成蹉跎。一个“今天”值两个“明天”,当日事当日做,把什么事都放到明天的人,最终什么事都干不成。

有时我总会抱怨时间不够用,许多要干的事都没有干,但是真的怪时间吗?它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归根结底是自己不抓紧它,杰弗逊说得好:“从不浪费时间的人,没有工夫抱怨时间不够。”当你愁眉不展的时候,时间从你的抱怨中跳过,我很欣赏朱自清先生在《匆匆》里对时间的这一说法。时间就像铁面无私不动感情的一个老人,不会因你的任何举动停住脚步,它只会对你的虚度光阴抱以轻蔑的一笑,然后轻轻越过。对一个人来说,时间就是生命,时间有限,当失去它时,生命也走到了尽头。

你是想把它当作日历一天天撕去,到最后只留下一个生了锈的日历夹吗?人活着是要实现价值的,为什么有些人生命的价值大、有些人生命的价值小呢?仔细看一看吧,他们的一生都做了什么。有些人的一生在不断完成那些有意义的事,那么他的价值在学习工作中就体现出来了,只有做的事越多,做的越好,生命的价值就越大;反之,一个人不断地浪费时间,他的生命价值就会少得可怜。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就请珍惜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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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初中国旗下珍惜时间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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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上世纪九十年代,在中国南方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家著名的企业公开招聘管理人才,在应聘者当中,不乏有高学历者,有曾经从事过管理工作的人,也有口才非常出众的公关人员。但最后负责招聘的老总却选中了一位在走廊上随手捡起一张废纸的竞聘者。后来,有人问这位老总,“为什么选中那位不占任何优势的竞聘者?”这位老总回答:“一个有好习惯的员工,就是一座金矿,有这种人格魅力的人一定可以为公司创造更多的财富。”因此,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就是《有好的习惯,才会有好的命运》。

爱因斯坦有句名言:“一个人取得的成绩往往取决于性格上的伟大。”而构成我们性格的,正是日常生活中我们的一个个好习惯。好习惯养成得越多,个人的能力就越强。养成好的习惯,就如同为梦想插上翅膀,它将为人生的成功打下坚定的基石。

是的,当一个人养成了良好的习惯,他的人格魅力便会自然得到提升。其实,习惯在我们不知不觉的成长中,常年累月影的影响着我们的品德,暴露着我们的本性,左右着我们的成败。因此,在生活中,我们不妨试着去养成一些好的习惯,比如:习惯于主动打扫卫生,形成爱劳动的习惯;习惯于说声“谢谢”、“你好”、“对不起”,形成以礼待人的好习惯;习惯于每天坚持锻炼,形成健美的体魄;人际交往中习惯于理解、宽容,便能化干戈为玉帛;习惯于去用心观察,才能形成好的观察能力;习惯于提前预习,课后复习,才能形成高效的学习方法;当然,我们更应该习惯于用爱心去面对周围的世界,升华我们的人性。正如著名的教育家叶圣陶所说:唯有用行动,才能让“习惯成自然”。

人们常说:播下一个行动,便会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便会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便会收获一种命运。这是一切成功人士所具备的特质,所以,就让我们将好习惯的种子埋下,用恒心去浇灌,去成就我们生命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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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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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因事外出,必须移交出本人保管的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填写《支票临时授权书》和《印章临时授权书》,明确临时授权的起止时间,经接受人、监交人核实签字后方可办理临时授权。临时授权时间结束,接收人应及时将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交由原保管人进行保管。

临时授权应有监交人参与,原则上监交人应由省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地市分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或区县支公司经理担任。

第十九条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因岗位变动或因故;保管人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应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包;交接应有监交人参与,监交人的指定应符合会计基础工;移交清册应当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第二十条财务专用章如因公司规定、机构变动等原因停;第二十一条公司或财务部门负责人更换、离任时,各级;第二十二条银行预留印鉴因丢失、磨损严重、因故停止;等需重新制

第十九条 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因岗位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移交出本人保管的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并办理正式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岗或离职。

保管人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应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包括支票、印鉴等内容。在办理移交时,保管人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收人要按移交清册逐项核对点收。同时,接收人应根据公司印章管理制度重新办理印章领用手续,区县支公司还应向分公司财务会计部更新保管人的报备情况。

交接应有监交人参与,监交人的指定应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则上监交人应由省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地市分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或区县支公司经理担任。

移交清册应当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二十条 财务专用章如因公司规定、机构变动等原因停止使用时,各级公司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停止原印章的使用及授权,并将原印章按照申领登记数量交回上级办公室封存或归档,不得私存或私自销毁。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财务部门负责人更换、离任时,各级财务部门须及时会同办公室(综合管理部)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原财务人名章的上缴、换发等手续,并及时办理银行预留印鉴的变更。

第二十二条 银行预留印鉴因丢失、磨损严重、因故停止使用

等需重新制发,各级财务部门应按照印章制度规定提交申请,并办理原印章交回手续,经审批后重新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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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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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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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上班时间做其他事情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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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公司领导:

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对上班上网这种不良行为的深刻认识以及再也不在上班的时候上网的决心。

首先,在上班时间,我不该使用gogo的电脑,不去做销售,为此,给上级领导造成的困扰,我深感抱歉,我会深刻的做自我检讨,好好反省,不会在这么贪玩,在上班时间,我会做好本职的工作,做好销售,为公司多增业绩,做事都要先三思而后行的。

我对于我这次犯的错误感到很惭愧,我不应该在上班的时候上网,不应该违背公司的规定,我作为员工应该听从公司的安排,而我没有严肃的重视到公司的规定,我感到很抱歉,我希望公司领导及同事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这次的悔过真的很深刻。

我要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希望公司领导及同事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我保证今后一定不会在上班时间上网。

其次,我在上班的时候上网的行为也是一种对工作的不尊敬的表现。公司的规章制度,过去我一直忽视了它。我这样做,对其他员工也有一种不好的影响,所以,我深刻的体会到自己的错误,对于这件事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我做了深刻的反思:

1.在同事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在上班的时候上网,有可能影响公司纪律性,让其他同事也上网,都没有好好的做销售,这实际上也是对公司的不负责.

2.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为能提高.如今错已铸成,我深感懊悔,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

3.思想觉悟不高,对错误的认识不足,试想如果当时我就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错误就不可能发生。总之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我还未能达到一个现代营业员应具有的认识问题水平,为能对公司带来更好的效益,我越来越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的严重性,为此,我一定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在认真完成业绩,在上班的时候绝对不上网地同时,做好销售业绩。

作为在上班的时候上网,我觉得有必要对我的行为作出检讨,所以按照公司的要求缴纳保质保量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望公司能念在我认识深刻而且平时表现也不错的份上,从轻处理,请关心爱护我的同事继续监督,帮助我改正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

今后我一定会好好做销售的,上班不上网,并且积极为公司做贡献,为拉夏贝尔添光彩!请公司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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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有关时间的心得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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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朱自清先生在《匆匆》一文中发出了感叹。是啊,时间为何一去不复返?

时间匆匆,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容不得你说一句多余的话,它便快步走过;容不得你浪费一秒的时间,它便匆匆告辞。时间便是如此的奇妙,让你捉摸不透,揣摸不来。

金钱不能买回时间,时间不能与金钱衡量。这个道理人人不言而喻,可是,做到的有几人?珍惜时间的又有几人?寥寥可数。曾经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母亲吩咐女儿去便利店打酱油,女儿回家时,手中没有酱油,却捧着一本日历。母亲百思不得其解,询问其原因,女儿竟振振有词地说:买酱油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可买时间就重要得多了,买回了时间,我们就不怕会浪费时间了。母亲听后,竟也点头称是。看完这个故事,我笑了。不是为女孩的天真而笑,而是为人们竟然愚昧无知到了如此的程度而笑!这种笑,不甜也不美;这种笑,苦涩而又悲哀。因为,竟然有人对时间有如此之愚见----时间=金钱!

有人问,珍惜时间是不是仅仅就是留住时间这么简单?我说不。这戏时间,是要利用时间,而不是留住时间。利用一分一秒,去作有益社会的贡献;利用一朝一夕,让自己过得充实人降生于世上,总不能白白的走一遭啊。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上,莫非也要赤裸裸地走?我想,每个人都不会这样希望吧?尽管时间短暂,可珍惜时间并不是长与短的问题,俗话也有提及啊: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珍惜好了时间,便是对自己无愧。

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呵,也许珍惜好了时间,才能真正的体味到朱自清先生的话的深层含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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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时间管理个人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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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时间管理,书店里有各种奇奇怪怪的教人管理时间的书籍,把这个简单的事情描绘的无比繁琐。

如果你幼年时候被培养过良好的学习习惯,你长大以后根本不会被这样事情所困扰啊,更加不会有拖延症的问题。如果你小时候没有接受过这样的教育,长大以后就要用强大的意志力来克制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

以下是我个人的心得:

1. 拉一张List出来,把要做的事情分成详细的步骤,写的越仔细越好,对要做的事情进行全面的评估,才能够知道“我到底要花费多少时间”

2. 紧急的事情先做完,如果都不紧急,把容易的事情都做完,再做难的。难的事情可能会耗费很多时间,所以要放到最后做。

3. 不要偷懒。不要明天再做。不要拖到最后。不要抱着随便弄一下的心情。随便弄一下,最后回来重做,保证让你痛不欲生。

4. 意志力薄弱的同学,至少要专注的工作30分钟才可以刷社交工具,必要的时候可以关掉网页。

5. 不要在最后一刻完成工作,尽可能的预留出时间出来

我每天都会做的几件事情……日复一日……

1. 早上,做早餐

2. 路上看Kindle,学习

3. 上班,写PPT,和客户开会,管理项目,看文案、管理方案

4. 中午吃饭,看英文网站

5. 晚上下班回家,做运动、背100个单词、写微信、写豆瓣

6. 12点前睡觉(周五晚上还会看个美剧)

7. 最近打算去学画画

虽然每天只有24小时,其实可以干很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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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体会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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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认为,只要对自我的父母克尽奉养,就是孝顺了.我不反对这种看法,这是孝顺了,只是这个孝顺只限于父母罢了.虽然这种孝是最基本的,但已是孝了。

但此刻,这种看法也许会被人否认,因为许多家长都曾对孩子说:你要真的孝顺我,就拿出点成绩来.虽然此刻已不是什么功成名就、光宗耀祖的时代了,但知识却是要的,事业也总是要的。许多贫困山区的父母宁可累死饿死也要送自我的孩子上学,如果孩子真的能拿出点成绩来,那也是可谓尽孝了。

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孝顺的为什么偏偏只有父母呢.不可否认,是父母给了我们生命,而且养育了我们,也许我们无法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所以我们需要尽孝道.但我们又能报答老师的培育之恩吗?不能.可为什么我们不对老师也尽孝道呢.要明白,是老师给了我们知识,给了我们潜力,给了我们机会,在老师的耐心指导下,培养出了大批的人才,我们为什么就不对老师尽孝道呢?我们是就应的,我们需要以优秀的成绩来回报老师的努力,我们需要才华来回报老师的培育,同样需要以成就事业来证明自我。

孝道,一个永恒不变的话题,随着时代的进步,也就应扩大范围了.也许真的要我们对整个民族尽孝对一切众生尽孝是大了点,听起来也觉得十分困难,但是整个民族养育了你,你是就应尽孝的;是许多许多的人给了你一个爱的世界,所以你也是就应尽孝的;是一切的生灵给了你一个美丽的生存空间,所以你也就应尽孝的。

成就事业方能显出你的价值.尽你自我的努力,去创造属于自我的辉煌,给生你养你的父母,给辛辛苦苦培育你的老师,给养育了你的整个民族一个满意的答案,也许这是孝的一种吧!别人给了你,你就就应懂得回报别人,中国有句老话: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对父母的尽忠尽责克尽奉养并不是孝的全部。

成就一番事业,然后在自我的事业上默默地奉献,用自我的成绩与爱心来回报世界上的种.种,这也是孝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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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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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为每个教室配备了空调,改善了我校教学环境。为保证节能与安全,更合理、有效使用空调,特制订如下教室空调使用规定:

一、空调作为学校固定资产,空调所在班级班主任为空调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爱护公物的教育,切实负起管理责任。班主任根据实物清点,然后签名,一式两份,一份上墙,一份上交总务处。

二、学区对本学区班级使用空调情况列入每日常规检查,并有相关情况记录,列入班级考核。

三、如遇教室调整和班级变更时,各班应听从统一调度,并做好交接时的检查工作,分清破损原因及责任归属。

四、总务处每学期对班级空调进行期初、期中、期末三次定期安全检查,根据《校产管理制度》和《赔偿考核细则》定损。

五、班级要指定空调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和开关机。

六、空调在连续两天气温超过二十八度,当天气温超过二十八度以上可以开机且制冷温度不能低于25度。空调在气温低于零度时,可以启用,且制热温度不能超过18度。

七、切忌在开窗、开门情况下连续使用空调,否则将损坏空调压缩机。不要长时间运行空调,应适时停机开窗换气,保持教室空气清新。

八、严禁擅自移动空调内机,不得在空调边打闹推攘,擅自移动空调内机或摇动空调内机将破坏空调铜管及其他设备,造成空调损坏。空调人为损坏的,由损坏人赔偿。

九、严禁擅自插拔电源插头!严禁使用电源插座作其他用途取电!

十、爱护空调,不得频繁开关机,不得频繁翻动出风口风叶。

十一、严禁攀爬空调外机,严禁在空调内外机上摆放任何物品。

十二、不得在空调内外机上乱涂乱写,随意张贴,保持空调本身及周边的清洁卫生。

十三、及时关好窗门,做好防水防雨工作。

十四、如发现故障,不要自己处理,马上报告老师,及时填写报修单联系总务处。

十五、德育处将对空调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并纳入学区、班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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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时间管理个人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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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中层管理者总觉得时间不够用,整天被一些琐碎的事情缠身,一天下来却是该做的没做。究其原因,应是没有能对时间进行有效的管理。要成为一名高效的管理者,就应是对时间有科学有效的管理。高效管理者的时间管理并非是对时间这一资源进行管理,而是对管理者自身进行管理,通过提高管理者的时间使用效率,减少浪费,从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标。

通过学习使我了解到时间管理的意义、重要性和对管理者自身进行管理的一些基本方法。

1.掌握工作的关键。高效不同层次的管理者尽管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不尽相同,但管理活动却是一致的,可简单归结为三个掌握,即掌握关键工作,掌握关键人物,掌握关键活动。高效发展目标能否实现的重点不在于每个环节、每个步骤,而在于制约性因素。制约性因素往往体现在关键工作,关键人物和关键活动上,抓住了这三个关键,高效管理者也就解决了制约性因素。所谓“大智有所不虑,大巧有所不为”之所以成为大智大巧者,在于能够扬其长而避其短。高效管理者无论职位、社会地位、学术水平高低,都是普通劳动者,不可能是全能的,也不需要面面俱到,因此,只要掌握了关键也就抓住了时间管理的要诀。具体地说,出现重要而且紧急的事情时,高效管理者应首先进行处理,但要避免成为工作常规,应保证高效管理者的大部分时间花在重要而不紧急的事情上。高效管理者专注于处理重要的事情说明抓住了影响整个部门乃至整个高效的工作全局,主要精力放在不紧急的事情上则意味着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2.简化工作程序。工作流程越简化,越不容易出问题,执行部门及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会越加细致,执行效果越好。同时,简化程序有利于解决高效中出现的“文山会海”现象,不该发的文不发,不该开的会不开,提高行文和会议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就开会而言,会前必须明确会议的目的,是分享信息、辩论还是决策,决策性的会议材料应该在会前几天分发参会者,让参会者能尽早熟悉会议内容并有足够的考虑时间,以提高决策的质量和速度,避免会议流于形式,避免将会议时间浪费在泛泛而谈上却做不出任何科学决策。

3.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应该做好每天、每周、每月以及每年的工作计划,列出每一时间单位内应该完成的工作,排出优先次序,突出重点并确认完成时间,并适当安排“不被干扰”的时间。高效管理者常常需要整块的时间去思考一些重要决策或完成重要的任务,在进行这些任务的过程中,不能被外界打断,否则重新进入深度思考与完全工作状态往往需要更长的时间。高效管理者集中时间不受干扰地处理一些重大事项而把其他事情都推到一边,可能会给本部门甚至整个企业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但如果能有足够必要的时间,不受任何人任何事干扰地思考或者从事对整个部门甚至整个高效至关重要的工作,那么这些可能的麻烦将是微不足道的。

4.合理授权。任何一位高效管理者都不可能独自完成本部门乃至整个高效的所有工作,也不可能独自对所有的事情做出科学决策,因此将一些事情指派或授权给别人,让其他人对工作进行分担,是提高时间使用效率的有效方式之一。列出工作中所有可以授权的事项,并授权于适当的人来决策和执行,会提高整个企业的工作效率。高效管理者的授权必须充分,同时必须重视监督和检验,保证被授权者的行为符合企业的整体利益。在授权过程中,管理者应避免出现把别人当成自己提高效率多做事的资源或者障碍、干扰者的倾向,否则可能会出现控制他人的欲望,倾向于让被授权人按照要求做事,或者让“他们”不要妨碍“我们”做事。从而使授权行为适得其反。在授权中必须要克服“办事拖延”的鄙习,推行“限时办事制”。办事拖延是浪费时间的重要原因之一,实际工作中,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间往往都会超出预期。因此,严格规定每一件事情的完成期限,并要求被授权者在限定时间内报告处理结果,授权效果会更为有效。

我想我必须把时间管理运用到人生中,工作、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让我工作更有绩效,使学习时间更充裕,把生活变得更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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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时间管理个人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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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一个伟大的作者,它会给每个人写出完美的结局来。

这是这次关于时间的培训中,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时间如水,轻轻拂过脸庞,不知不觉间,就改变了你我的模样。

时间,是对每个人都公平的资源,时间无法节流、不可取代、不可再生、更无法开源。从高中毕业开始,我便觉得时间的发条仿佛被突然拧紧,然后以加倍的转速匆匆流逝。大学四年一晃而过,些许收获,却总还是觉得,那些本该被认真珍惜的时光,被我轻易浪费了太多。

毕业不到两年,工作经验却还少的可怜。同龄人有的开始创业,有的选择出国深造,有的开始组建家庭……在被小朋友突然唤作“阿姨”的时候,忽而惶恐。莫名的觉得,年轻的时光,所剩无几。

有首歌叫《趁你还年轻》,我很喜欢听。歌里面说:“也许你不相信,也许你没留意,有多少人羡慕你,羡慕你年轻。这世界属于你,只因为你年轻,你可得要抓点紧,回头不容易。你可知道什么原因有人羡慕你,只因为他们曾经也年轻,你可明白什么道理有人嫉妒你,只因为他们不能抓的紧……”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珍惜少年时。那如何才能更好的管理时间呢?

时间管理,说白了就是自我管理。晓燕讲到,管理时间,掌握命运的方法其实很简单,就是远离懒!把内心的每一个想法付诸实践,我们的人生就会有不一样的改变。鲁迅先生说:“哪里有什么天才,我不过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写作上了。”我们不需要向鲁迅先生一样争分夺秒,但我们可以抓住那些我们本可以抓住时间,每天早起一点,锻炼身体,学习新知识。在工作时间,如晓燕所讲,利用便签记事本等小工具,做好工作事项规划,提升自己的工作效率,按部就班的完成任务。下班之后,少一些用在聚会、逛街、刷微博的时间,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面,不断提升自我。

奥斯特洛夫斯基说,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哈佛大学里有这样一条校训:你所浪费的今天是昨天死去之人奢望的明天,你所厌恶的现在是未来你回不去的曾经。或许,公司里如我这般的80、90后只占一小部分,但大部分同事在人生的路上,都还有一半以上的旅程。路还很长,所以,请不要担心,不要焦虑,从现在开始,珍惜时间,为时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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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借条规范版 有利息 有还款时间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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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

本人向________(出借人)借到现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圆整,下称借款金额)。

利率为:月利率为百分之二(2%);

利息支付时间:每年____月之前支付上年度利息。

还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还款。超期还款的,利息按约定利率的150%计算。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本人确认为下列第______种

1、签署本借条时,本人已经收到出借人支付的全部借款额;

2、出借人可通过下列账户向本人支付借款金额: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

借款人电话:

住址: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

下列签名的担保人同意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

保证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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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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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只有三天:昨天,今天,明天。昨天已经过去,永不复返;今天已经和你在一起,但很快过去;明天即将到来,但也会消逝。抓紧时间吧,人的一生只有三天。

-------题记

都说时间是匆匆的,在我们的手上匆匆走过,在我们的脚下匆匆离开;都说时间是冷漠的,总是一如既往地不尽人意,不舍下半点人情。那么无奈的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在叹息,在哀求,在哭泣?

人类总是的那么可笑--总是幻想着明天,怀念着昨天,可对于今天而言,知识莫不关心,任其飞逝。数小时前,它是昨天的明天令人向往;数小时后,它又是明天的昨天,使人怀念,那么,今天是什么…..

既然懂得怀念,懂得向往,为什么不懂得珍惜。或许在多年以后,在我们已是苍颜白发的老人时,我们将会为自己人生记忆中那空白的一页而独怆涕下。

正如朱自清所说“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就在这赤裸裸与赤裸裸之间,我们并不能白白走这一遭啊?是的,因为我们希望某一天与这美丽的世界说再见的时候,将能收到时间赠送的最后一份礼物---我们的美好回忆,值得我们自己难忘的回忆,带着它安然地离开……

快乐的日子使我们,美好的回忆令我们怀念,充实的人生让我们自豪。我们默默然地来到这世界,是有目的的,图的就是那日子,那回忆,那人生,我们本来空荡荡的躯壳也因为这一切一切而变得多姿多彩。

时间,是那细水常流的无源河,而我们只是它那细微的一条的支流中的支流而已,终有一天回干涸在那蓝盈盈的天穹之下消失在辽阔的土地之上。

可悲的我们其实也并不可悲,至少我们可以养活一条生命,滋润一方净土,点缀一处风景,,无名的我们也因此而变充实,变得有意义了。

踏起我们的脚,挥动我们双臂,与时间赛跑吧!

去为我们的理想而赛跑;

为我们的生命而赛跑;

为我们的人生而赛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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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五年级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_珍惜时间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五年级,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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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珍惜时间》。

珍惜时间,这是一个古老而又永恒的话题。

古人就告诫我们:“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我们很多同学都能把这首诗背的滚瓜烂熟,可是你能真正懂得它的含义吗?

商人说:时间就是财富;农民说:时间就是粮食;医生说:时间就是生命。同学们,你们说时间是什么呢? 其实“时间是最公平的裁判者”,要看你怎样去利用它。我们每个同学都希望自己将来成为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但这并不那么容易,它要靠我们的实际行动,要珍惜一分一秒,努力奋斗。 在我们学校某班有这样两句名言:赢得时间者,赢得一切;今朝有事今朝做,明朝可能阻碍多.这两句话都是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珍惜时间,想必大家都知道是什么意思吧 珍惜时间就是节约时间,合理地利用时间.时间对我们每个人都很重要,时间不会为谁停留.当你早晨洗脸刷牙的时候,时间从水盆里溜走了;当你吃饭的时候,时间从饭碗里溜走了;当你睡觉时,时间又从你的睡梦中溜走了.你想挽留时间吗 那就得靠你把握时间,珍惜时间,并不是时间会多给你一份.一天有24个小时,这是无法改变的.合理地利用时间,就是珍惜时间,不让时间一分一秒地白白浪费掉.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它不会多给谁一分,也不会少给谁一秒.那为什么在相同的时间里,人们所得到的结果不同呢 比如说:一个班的同学,每天在一起生活,学习,同样的环境,同样的课程,同样的老师,那为什么有的人学习好而有的人差呢 那是因为有的人充分利用好课堂上的每一分钟,专心听讲,认真思考,甚至把别人玩的时间用在了读书上,所以能够取得好成绩.

花儿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草儿枯了有再绿的时候,同学们请你告诉我时间有再来的时候吗?对、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所以不要把今天的事拖到明天去做,明天还有明天的事情,这样明日复明日,何时才是尽头,况且人的一生能有几个明天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它是宇宙间最宝贵的,最值得珍惜的.正所谓: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既是短暂的,又是永恒的,时间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希望,所以不要害怕时间的无情,也不要感慨时间的短暂,我们应该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岁月光阴,随着奋起的节拍乘风破浪,让生命之舟与时间一起扬帆远航.

青少年时期是我们这个人生中最宝贵的黄金时期,希望大家能从现在做起,珍惜自己的每一分每一秒.莫等到头发花白时再去悔恨自己当初没能珍惜时间而一事无成.只要我们现在珍惜时间,便会拥有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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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大学2024年寒假放假时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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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

根据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x年元旦及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安排放假时间为:20xx年12月30日(周一)、31日(周二)、201x年1月1日,其中201x年1月1日(周三)为国家法定节日,20xx年12月28日、29日休息日两天正常上班,休息时间调至12月30日、31日。

二、寒假安排全院学生于20xx年1月10日起放寒假,3月1日报到注册,3月3日正式上课。

全体教职工于201x年1月13日起放寒假,2月28日正式上班。

三、有关要求1、元旦、寒假放假前,各部门要开展一次对本部门师生的安全教育;妥善做好假期值班人员的选定和工作安排,认真做好责任区域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排查工作。

2、寒假放假前,必须保证食堂所有窗口正常营业,水、电、暖正常供应。

3、寒假期间,全体教职工务必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若有紧急情况需到校处置时,必须服从命令,按时返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否则将严肃处理,并对造成的后果负责。

4、后勤总务、保卫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安排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水、电、暖等设施的维修、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门卫上班、值班和巡逻制度,确保寒假期间校园安全。

5、各部门要妥善保管好部门财物。电脑、投影仪等贵重办公设备要在指定地点统一存放;离校前需关闭电源开关,关好门窗,并向保卫科申请验收,贴好封条。凡未经保卫科验收合格,不得离校,否则,由部门负责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

6、寒假值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7、所有教职工不得在寒假放假前提前离校;外地教职工请提前预定返校车票,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返校日期。

8、请各部门及人事处做好教职工考勤工作。凡未请假私自提前离校或推后返校者,按有关制度严肃处理(凡未在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视为旷工)。

9、请各部门在201x年1月5日前将本学期工作总结及下学期工作计划报院办。

10、放假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原则上推迟寒假放假时间,并由各部门自行确定放假时间。

11、201x年1月14日至2月27日期间,学院通勤班车、办公车辆停发,期间到校工作的教职工自行解决乘车问题。

12、寒假期间,学院所有车辆一律在学院停放,并封存,车辆钥匙、油卡及证件交院办保管。

13、寒假期间,所有学生必须离校,且不允许提前返校,请各院系和学生处将此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值班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决不允许给提前返校的学生或非本校在职的人员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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