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正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依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备注: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在预付款到位,且钢结构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工期总天数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_____有关验收规范合格。
五、合同价款
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价款支付
1、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应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给乙方;
2、钢架安装完成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给乙方作钢构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给乙方作工程尾款。
七、发包人工作
1、委派_____为工地代表,联系方式:_____
2、工程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提供三通一平,水电供至建筑物中心五十米以内,并承担费用,有条件为乙方提供住宿便利。
3、应办理开工前的各种文件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
4、有义务协调地方关系,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如有当地干扰或不法_____,应承担责任。
八、承包人工作
1、委派_____为工地代表,联系方式;_____
2、严格按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3、进入工地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承担自身造成的事故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工前清理好现场。
九、工程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变更通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十、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后三日内,由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如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和该工程合格。甲方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十一、维修责任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甲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停工或工期延误及其损失责任。
2、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即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的违约金。
3、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职能部门解决。
十三、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
1、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履约证书,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正本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____份。
4、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其效力同本合同。
发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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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变更(Variation)是合同履约中的基本特征,是《民法典》规范调整的重要内容。《民法典》中涉及的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狭义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的变更原则上面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丧失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同样存在大量的工程变更。既有传统的以工程变更指令形式产生的工程变更,也包括由业主违约和不可抗力等因素被动形成的工程变更。国内的研究学者通常更习惯于将后一部分工程变更视为工程索赔的内容。1994年,国外工程管理学者Semple在考察了加拿大西部24个存在索赔争议的工程项目后,把索赔定义为:非常严重和极具破坏性的工程变更。[1]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的变更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中包括的任何工作内容的数量的改变;2)任何工作内容的质量或其他特性的改变;3)任何部分工程的标高、位置和(或)尺寸的改变;4)任何工作的删减,但要交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5)永久工程所需的任何附加工作、生产设备、材料或服务,包括任何有关的竣工试验,钻孔和其他试验和勘探工作;6)实施工程的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2]。
由于工程变更对工程施工的影响,国内外研究人员对工程变更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提出了诸多工程变更的控制办法,如程序控制,强化监理制度以及加强决策者对投资行为的管理和引导等[3],美国的建筑业研究所等机构还专门任命一批工程变更管理人员定量化地研究工程变更对项目的影响和变更本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变更管理办法[4]。但由于工程变更的复杂性,对工程变更的控制还缺乏从技术手段、经济手段以及法律手段多角度的系统研究。因此,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变更控制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工程变更的分类与特征
1 .1工程变更的分类
按照工程变更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划分为如下5个类别:1)设计变更;2)施工方案变更;3)计划变更;4)条件变更;5)新增工程。
1 .1 .1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由工程不同参与方提出,最终由设计单位以设计变更或设计补充文件形式发出的工程变更指令。设计变更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是工程变更的主体内容,约占工程变更总量的70%以上。常见的设计变更有:因设计计算错误或图示错误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因设计遗漏或设计深度不够而发出的设计补充通知书,以及应业主、承包商或监理方请求对设计所作的优化调整等。
1 .1 .2施工方案变更
施工方案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因工程地质条件变化、施工环境或施工条件的改变等因素影响,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提出的改变原施工措施方案的过程。施工措施方案的变更应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查同意后实施,否则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将由承包方自行承担。重大施工措施方案的变更还应征询设计单位意见。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施工方案变更存在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如人工挖孔桩桩孔开挖过程中出现地下流砂层或淤泥层,需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方可继续施工;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路基开挖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需停工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建筑物主体施工过程中,因市场原因引起的不同的规格型号材料之间的代换等等。
1 .1 .3条件变更
条件变更是指施工过程中,因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以及不可抗力发生导致工程无法按预定计划实施。如业主承诺交付的工程后续施工图纸未到,致使工程中途停顿,业主提供的施工临时用电因社会电网紧张而断电导致施工生产无法正常进行;特大暴雨或山体滑坡导致工程停工。这类因业主原因或不可抗力所发生的工程变更统称为条件变更。
1 .1 .4计划变更
计划变更是指施工过程中,业主因上级指令、技术因素或经营需要,调整原定施工进度计划,改变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如小区群体工程施工中,根据销售进展情况,部分房屋需提前竣工,另一部分房屋适当延迟交付,这类变更就是典型的计划变更。
1 .1 .5新增工程
新增工程是指施工过程中,业主动用暂定金额,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原招标工程量清单之外的建设内容。
1 .2工程变更的特征
根据大量工程实践中存在的工程变更所揭示的特征,各类常见工程变更可从可控性、技术性、所处阶段、频率和来源方等五个不同层面加以描述,见表1所示。
从表1可见,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的可控性强,其余变更的可控性一般或较弱。从技术性角度而言,设计变更的技术性强,施工方案变更次之,其余变更则较弱。从所处阶段分析,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的可控性强,其余变更的可控性一般或较弱。从技术性角度而言,设计变更的技术性强,施工方案变更次之,其余变更则较弱。从所处阶段分析,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涵盖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其余变更则主要发生在工程主体施工阶阶段和装饰施工阶段。从发生频率来看,设计变更最高,施工方案变更次之,其余变更则较低。从变更的来源方即提出(或引起)变更的主体观察,设计变更范围最广,业主、承包方、监理方和设计方均可提出设计变更要求,而施工方案变更通常由承包方提出,计划变更和新增工程一般业主提出,条件变更则通常由业主或不可抗力引起。
2 工程变更控制程序与原则
2 .1工程变更控制程序
从论述的工程变更特征可知,常见的五类工程变更中,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频率较高,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亦较大,是合同控制的重点。而对设计变更而言,既有业主方对自身项目管理人员提出设计变更的控制,也有业主对承包方、监理方和设计方提出设计变更的控制。在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模式下,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是业主在工程招标阶段选择承包方的基本方法,承包方为谋求中标,一般只有选择低价中标的路线,而一旦中标,设计变更则成为承包方调整其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重要途径。因此加强对承包方提出的变更控制则是合同控制的重中之重。标准的施工承包方提出工程变更的控制程序见图1所示。
2 .2工程变更控制原则
2 .2 .1双效原则
双效原则是建立在效率原则和效益原则基础之上的工程变更控制原则。
篇2:建筑工程装饰施工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按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图纸和预算项目的装修工程内容。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份材料由甲方提供)
1.5、工期:________天。(按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当天计,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计)
1.6、工程质量:按图纸保质保量施工、符合环保要求、并达到合格等级。
1.7、合同工程价款(人民币):________(大写:________)(详见预算表)。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作法说明和现场交接交底,交出可施工现场。
2.2、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内水、电源。
2.3、指派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办理内部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2.4、协调办理有关的手续,解决与乙方施工的牵涉其他有关问题。
2.5、如需要拆改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办理相应手续,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与装修之间的具体问题。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作法说明的现场交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按甲方要求如期开工。对各班组施工人员作好技术和安全交底。
3.2、指派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进场前办妥施工人员的工地出入证,接受施工安全教育。
3.8、进场人员必须备齐证件,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人员检查。
3.9、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督促。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一方责任,影响工期,一切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能顺延。
4.3、因甲方逾期付款,逾期交场地,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本工程保修期
5.2、甲、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1、双方商定本工程结算以实际工程量及参考预算单价为准。
6.1、2、在预算项目内有发生施工完成才结算,没有做的项目不结算。
6.1、3、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甲方签认计算。
6.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6.2.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________%工程款。
6.2.2、乙方完成________,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3、乙方完成________,甲方支付________%工程款。
6.2.4、余款(保修金除外)在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在双方确定结算后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完毕。
6.2.5、乙方以人民币________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十天内结清。
6.3.本工程项目的增减约定
6.3.1、工程所发生的在预算项目之外的工程项目,均需双方商定并办理签认确定手续,才能进行结算。甲方确定不做的项目不能结算。
第7条 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如商定需由甲方采购的材料由甲方供应至施工现场。
7.2、甲、乙双方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可进行检验。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9条 违约责任、争议或纠纷处理
9.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10条 附则
10.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接受甲方监督外还应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10.2、本合同正、副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执行至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0.4、附件:《装修工程报价(预算)表》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场地建设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3.质量等级:
4.合同价款: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
2.适用法律法规:
3.适用标准,规范:
第四条图纸.
1.图纸提供日期:
2.图纸提供套:
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2.实行社会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七条甲方工作.
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八条乙方工作.
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4.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6.成品保护的要求:
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
第九条进度计划.
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2.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十条延期开工.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
第十四条检查和返工.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2.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十七条试车.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1.调整的条件:
2.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条工程预付款.
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预付时间和比例:
3.扣回时间和比例:
4.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
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
1.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
1.结算方式:
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
2.保修期限:
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4.保修金利率:
第三十条争议.
1.争议的解决程序:
2.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一条违约.
1.违约的处理:
2.违约金的数额:
篇4:沥青路面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将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委托乙方施工作业,双方经现场踏看并友好磋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量:预计新铺筑路面积约㎡,最终以实际收方面积为准。
四、本工程计量办法:
1、乙方按甲方要求铺筑的沥青混凝土型号(ac-13型)、厚度(平均厚度7cm)将沥青砼热料搅拌后运输至甲方指定的铺筑地段,同时人工配合摊铺机、压路机铺筑碾压成型;工程完工后,由甲乙双方依据实际铺筑面积共同验收并签认。
2、本工程沥青砼铺筑以㎡为单位作为结算依据。若有异议,应当在完工之时提出,完工之时未提出的,即视为认可。
五、工程单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细目编号单位单价(单位)
ac-13㎡
备注:以上单价不含税。
六、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预付万元工程材料款,工程路面铺筑完甲乙双方签证验收后在办理施工决算资料、竣工资料给甲方后,甲方在30日内支付清全部工程款的95%,剩余5%在壹年的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全部支付给乙方。
八、工期:根据甲方基层完成情况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着手准备,5个工作日内进场,并根据气候及基层情况实施铺筑,确保工期。
九、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乙方现场施工需求,乙方负责组织前场临工和铺筑热料辅助工人,安全执勤人员,管理人员及时到位,施工中甲方应负责协调乙方与原基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关系,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2、乙方在铺筑中如果发现路面基层有问题,及时通知甲方现场处理。
十、工程质量及保修:
1、工程质量满足建设部《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关于沥青混凝土面层的有关要求,路面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缺陷修复责任期为壹年。在缺陷修复责任期内,因乙方原因如沥青砼质量或施工质量造成的路面损坏或缺陷,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因路基或路面基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强度不符合要求、排水不畅等原因造成的路面损坏,不属于乙方保修范畴。
3、缺陷修复责任期内,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者是人为的破坏行为造成的路面损坏或缺陷,不属于乙方的保修范畴。
4、保修期内,已完成路面沥青砼铺筑地段,乙方每月巡查回访一次,发现有问题或出现病害,及时会同甲方商量,属乙方沥青混凝土自身质量或铺筑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完善;若由于加宽部分路基或基层质量造成的病害,或人为因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破坏,则不属于乙方质量修复范围。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和不按时支付工程款,以及由于甲方的行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铺筑沥青混凝土,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十二、免责条款: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十三、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该工程经双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完乙方全部工程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四、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由开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合同签订时间:20--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篇5:委托施工协议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室内装饰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双方就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
4、居室面积:________________居室间数: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附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预算报价书)
二、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
1、工期:________________天,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2、工程承包价款:________________
(1)工程承包价按双方商议的工程项目单价进行结算(附工程项目承包单价表)。
(2)工程承包总价按工程实际完成量进行汇总计算。
3、承包信誉保证及质保条款:________________
(1)根据甲方公司工程管理规定,乙方自愿在合同签定后,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个人信誉保证金元。甲方财务部出具相应收据,待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十日内返还乙方。
(2)乙方所缴纳信誉保证金主要用作其施工队信誉担保,如发生乙方在承包施工期间有违反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及施工标准、诽谤公司声誉等影响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有权在其信誉保证金中做出相应处罚。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无条件执行工程保修期一年并按乙方工程承包款总价_______________%缴纳工程质保金(即;_____________元)。保修期内发生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接到甲方电话维修通知应在12小时内安排人员进行维修。不按时间维修或维修没有让客户满意,公司有权在其工程质保金中做出相应处罚。派其他施工单位解决,加收实付费用的20%作为管理费。保修期满甲方退还质保金。
1、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自动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场地建设施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 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 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水泥板天花吊顶工程,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_____________层式__________室__________厅__________厨__________卫
三、工程时间;共计工程时间______天﹙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四、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
1、总共七栋;每栋两层。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协商确定。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装修场地可以正常施工,和施工期间的水电供应正常,乙方负责施工。
六、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
七、工程造价标准:_________________水泥板天花造型﹙包工包料﹚80元∕每平方,石膏线12元∕米,窗帘盒60元∕米,铝扣板每平方______元。﹙注;所有平方米数以实际平方米数计算﹚乙方按图施工,如甲方有更改等,应另外支付乙方增加的工程款项。
八、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为确保工程质量,完工后每栋总工程款暂扣5%元押金,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每一栋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所有工程款项。﹙收款;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正式发票﹚
九、其它;经甲乙双方协定施工前后,以及施工中途,甲方天花吊顶等各项工程如有消防管,空调管等须安装改变,乙方概不负责。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7: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31]_合同范本
上面所说的仲裁人有全权公开、复查和修改监理工程师有关对争端所做的任何决定、意见、指示、判决、证明或估价。
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向仲裁人申诉的证据或论据均不应限于与争端有关的任何事项。监理工程师按上述规定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应取消他作为证人在仲裁人面前就上述提交仲裁人的与争端有关的任何问题作证的资格。
仲裁可以在工程完成之前或竣工之后进行。但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义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因正在进行中的仲裁而改变。
67.4 未能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如果在67.1款规定的期限内,业主或承包人未发出要求开始仲裁的意向通知,且与此有关的决定已作为最终决定并有约束力,则如果一方按上述决定执行,另一方在不影响任何其权利的条件下,可据67.3款规定将该违约提交仲裁。第67.1和67.2款的各项规定不适用于任何这类提交。
退知
68.1致承包人的通知
根据合同条款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一切证明、通知或指示均应通过邮寄、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或派人送达承包人的主要营业机构,或承包人为此指定的其它该类地址。
68.2 致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通知
所有根据合同条款送至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均应通过邮寄、电报、电传或传真或派人送达本合同条件第1.6款中规定的地址。
68.3 地址的变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在事先14天通知另一方后,将其指定地址改变工程施工所在国家内的另一地址,并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经事先通知合同双方亦可如此更改地址。
业主的违约
69.1业主的违约
如果业主发生下述情况:
(a)在第60 .16款中规定的付款时间期满后的28天内,未能接监理工程师的任何证书向承包人支付其应得的款项(此款项已扣除据合同业主有权扣除的任何其他款项);或(b)干涉、阻挠或拒绝任何这类证书颁发所终要的批准;或(c)宣告破产,或作为一个公司宣告停业清理时,因整顿或合并计划进行的清理者除外;或(d)通知承包人,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由于经济混乱,使他不可能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
承包人有权通知业主终止其根据合同的受雇义务,并将一副本送监理工程师。合同的终止应于此通知发出14天后生效。
69.2 承包人设备的撤离
承包人在第69.1款规定的通知14天期限结束后,将不受本文第54.1款规定的约束,尽快从工地撤离所有其带至工地的设备。
69.3 合同结止时的支付
在合同如此终止的情况下,业主在对承包人付款方面所承担的义务与合同第65款规定终止时所应承担的付款义务相同,但除第65.8款中规定的各项付款外,业主还应支付承包人由于该种终止造成或该种终止有关或由其后果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发生的金额。
69.4 承包人暂停工作的权力
不损害60.16款规定承包人对利息的权力及据69.1款终止合同的权力,如果业主未能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证书在60.16款规定的期满后的28天内,支付给承包人应得的款项(除去合同规定业主有权扣回款项的金额),承包人在通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后28天内,可以暂停工作或降低施工速度。
如果承包人据此条,暂停工作降低施工速度,影响了工期或支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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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方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
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22.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23.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4.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5.规定、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到《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计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1.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1.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接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部分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7.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8.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会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2.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削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3.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10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2.甲方在进行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1.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位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2.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约定的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设备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由甲方给付因此发生的费用。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4.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5.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6.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3.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乙方按约定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4.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1.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2.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3.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1.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3.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2.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3.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经甲方双方参照调试工期定额和相应的取费标准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除外。
4.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5.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6.按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交甲方。
7.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利润,甲乙双方按约定分享。
8.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9.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10.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11.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分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1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1.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或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1.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2.保修项目、内容、范围,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3.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②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③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_%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__%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5.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共同辨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6.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7.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约定的利率给付利息。乙方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3.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索赔
1.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地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10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7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为其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2.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1.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2.乙方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有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2.乙方提供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3.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和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4.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件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件、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投标书或《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2.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3.除非《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2.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2)项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6)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如有时)
1.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产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2.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3.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2.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4.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5.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2.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1.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2.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第一章 一般条款
甲方:____
乙方: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性质
承包范围
2.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业主或主管单位
3.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
4.质量等级
5.承包方式
6.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___
(5)___
(6)___
(7)___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3.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
纸_份,其中包括竣工图__份、现场存放的_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_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_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职务__专业技术职称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_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_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_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_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_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_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_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_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因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_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职务__专业技术职称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_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其中: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间的需要。其中:
(3)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其中:
(4)在__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线路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的协议。要求甲方___。
(6)在_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在_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__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__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要求乙方: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__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_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_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_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_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_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_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1.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1.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_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工期顺延_天。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_计取违约金。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_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__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__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理,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__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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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方向:各种民用建筑的施工建设单位;
实习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
实习时间:XX年7月30日
指导老师: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天骄绿苑佳泰小区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亿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鄂尔多斯市天工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鄂尔多斯市亿泰建筑有限公司
实习学生:内农大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技术系04建工甲班 尹士廷
一、实习目的
通过接触和参加实际工作,充实和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培养综合应用的能力,为以后课程以及日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二、实习内容
参加测量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施工全过程的操作实习,学习每个工种的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方法,学习和应用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学习施工过程中对技术的处理方法。
三、实习概况
实习地点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绿苑佳泰小区参加施工实习,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出勤率高,积极向工人师傅请教,善于发现问题,并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在工地技术员的帮助下解决问题。对测量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等有了很具体的了解,同时对部分工程进行实践操作。实习期间完成了实习任务,达到了实习目的。
四、工程简介
(一)设计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2、建筑和有关工种提供的作业图和有关资料。
3、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
1)《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2)《采暖通风与空间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
3)《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4)《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5)《新建集中供暖住宅分户热计量设计技术规范》dbj01—605—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XX年版)
7)《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8)《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
4、已批的扩建审批意见;
5、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周围市政条件资料;
6、业主对本工程的有关意见及要求;
(二)结构:
1、工程名称:天骄绿苑佳泰小区7#、9#、10#、11#、12#、15#楼。
2、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
3、设计标准:建筑防火等级为二级;
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八级;
建筑耐久年限为50年;
结构类型为砖混住宅楼;
桩基础安全等级为二级;
屋面防水等级为三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为XX年。
4、主要经济指标:(以7#楼为例)
总建筑面积3851.12m2,共有a、b两种户型。a户型建筑面积为105.85 m2,b户型面积为101.85 m2,跃层面积为90.25 m2,楼梯面积为198.30 m2,阳台面积为171.05 m2。
5、建筑总高度、层高及标高
建筑层高为五层加跃层,建筑总高度为19.45m,一至五层层高均为2.95m,跃层高度为3.90m,室内外高差为0.900m,本工程室内地坪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442.000m。
6、建筑物的总尺寸
建筑物总长33.240,总宽11.640m。
7、基础
1)本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桩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成桩方法为干作业钻孔成桩,基础持力层为细砂岩,单桩承载力为282kn,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250kpa。
2)桩基础的桩为摩擦桩,桩径 (圆孔桩)。
3)混凝土坍落度为80~100mm。
4)边坡处单桩进入持力层深度不小于2.5m局部陡坡边坡处单桩进入持力层深度不小于3.5m。
5)桩与桩之间采用承台梁连接,承台梁的尺寸为550×500mm,混凝土等级为c25。
8、主体
本工程主体采用 普通烧结砖和 水泥砂浆砌筑,各层梁、板、柱与梁的钢筋均为绑扎搭接。
楼房屋顶为坡屋顶,局部为有组织排水(跃层露台处),雨水管的公称直径为 。
(三)功能简介
本工程均为住宅,在跃层处设有2.7m2的露台,可供人们进行户外活动。
五、具体参加工作
第一部分:测量工程
施工测量是直接为工程施工服务的,其成果不仅是进行施工及施工检查的一条准绳,而且还是验证竣工工程的位置、标高和相互间关系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重要依据。
(一)测量仪器配置及建立控制网
根据工程特点及工程结构情况,主要测量仪器有:电子经纬仪1台、普通水准仪1台。
根据规划局提供给施工单位的水平坐标和水准点,建立适合本工程的测量定位轴线网络和标高控制网络,其中重要的控制坐标要做成标准的永久性坐标点。测量放线采用预放、粗放、精确定位的方法进行反复核查,确定平面控制轴线。±0.000m采用外控制法进行平面网络控制,依据现场情况确定基准点、控制点、通视点,±0.000m以上采用内控制法进行放线控制,将规划局给定的水准点利用水准仪引测到规划建筑物周围相对比较稳定的已建建筑物上。利用水准点作为高程控制依据,将绝对高程换算成相对高程。用钢尺、水准尺、水准仪传递高程,在各层测设出高程控制点(建筑五零线),并作出标识,同时定期对各标高进行复核,保证施工人员控制楼层标高。
(二)楼层放线:(现以楼房西山墙拐角为例)
由于楼层不高,我们是用线坠和经纬仪配合使用来放楼层轴线的。从上一层向一层垂吊下一层轴线技术人员把线坠吊到一层,量出垂线与墙体的水平距离,然后上一层人员在由垂线量出在一层相同的水平距离加上外墙到轴线的水平距离得出1轴和g轴(即轴线)。在西山墙的南北两个拐点处分别用同样的方法测出轴线1轴。注意的是:如果在西山墙引轴线,那么再放下一层的时候也要在此处引测。然后在到东山墙引g轴和19轴,再用工程线(如果拉不通工程线,就用经纬仪头测)把西山墙的g轴点和东山墙的g轴点连起来,再在整个楼板上把g轴放通,并用墨线把g轴和1轴都弹出来。剩下的轴线均用放出来的1轴和g轴作为参考轴线,用钢尺量出并用墨线弹出。如图1-1 >
1-1 标准层平面图
第二部分:钢筋工程
钢筋使用必须坚持先检查后使用的原则;钢筋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按国家规范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中,钢筋在现场加工,制作加工工序为:钢筋机械安装→钢筋对焊→锥螺纹加工→弯曲成型→钢筋绑扎。
1、钢筋性能
钢筋出厂质量证明书主要包括:钢筋的化学成分、拉力试验取得 值,弯曲试验取得的冷弯、反向弯曲情况,显微组织、脱碳、晶粒度、夹杂情况,冷热顶锻及硬度情况。
钢材的力学检验主要包括:钢筋拉伸试验所测得钢材的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试验所测钢材弯芯直径及弯曲角度情况。
2、钢筋加工
本工程钢筋,技术人员根据图纸及规范认真作出钢筋翻样,对复杂节点的钢筋要求进行放样,同时给据图纸机构分区、分部配套翻样,并按施工进度安排好钢筋的加工计划。钢筋加工现场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加工。根据施工进度和钢筋下料表加工成型。钢筋制作前应对弯曲、变形的钢筋进行调直处理,剔除有表面缺陷的钢筋。加工成型后应挂有明显料牌,标明形状规格、数量、部位、分段、分层、分部位、分施工顺序堆放整齐,专人发放。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项 目允许偏差(mm)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10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20
箍筋内净尺寸±5
3、钢筋绑扎
1梁和柱箍筋应与受力钢筋垂直设置。箍筋弯勾离合处,应沿受力筋方向错开设置,梁上(下)部受力,则弯勾离合处在下(上)方。为防止柱箍筋位移,柱筋上的外伸部位要加箍固定。
2板的主筋绑扎,短向钢筋在下,长向钢筋在上,梁板钢筋绑扎完成后,及时搭设人行道和混凝土运输道,严禁踩踏负筋。
3确保钢筋保护层和负筋高度,必须放垫块,垫块要按一定间距均匀布置。
4主梁与次梁相交时,均应在主梁两侧附加箍筋,箍筋加密区可以提高主梁的抗剪强度,另外次梁底筋应放在主梁纵筋之上。
5柱与梁相交处钢筋过密,且该处有搭接时则可将搭接部分移到柱的一侧,保证该处梁尺寸便于浇筑混凝土。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目允许偏差
(mm)检验方法
绑扎钢筋网长、宽±10钢尺检查
网眼尺寸±20钢尺量连续三当,取最大值
绑扎钢筋骨架长±10钢尺检查
宽、高±5钢尺检查
受力钢筋间 距±10钢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
排 距±5取最大值
保护层厚度基 础±10钢尺检查
柱、梁±5钢尺检查
板、墙、壳±3钢尺检查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20钢尺量连接三档,取最大值
钢筋弯起点位置20钢尺检查
预埋件中心线位置5钢尺检查
水平高差+3钢尺和塞尺检查
注:1、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到其中的较大值;
2、表中梁类、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1.5倍的尺寸偏差。
3、当纵向受拉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面各百分率不大于25%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
钢筋类型混凝土强度等级
c15c20~c25c30~c35≥c40
光圆钢筋hpb235级45d35d30d25d
带肋钢筋hrb335级55d45d35d30d
hrb400级、rrb400级-55d40d35d
第三部分:模板工程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浇筑混凝土时模板及支架在混凝土重力、侧压力及施工荷载等作用下胀模(变形)、跑模(位移)甚至坍塌的情况时有发生。为避免事故,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出了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维护和发生异常情况时进行处理的要求。
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2、现浇多层房屋和构筑物的模板及其支架安装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以利于混凝土重力及施工荷载的传递,这是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有效措施。
3、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4、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5、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6、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7、无论是采用何种材料制作的模板,其接缝都应保证不漏浆。木模板浇水湿润有利于接缝闭合而不致漏浆,但因浇水湿润后膨胀,木模板安装时的接缝不宜过于严密。模板内部和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以避免夹渣等缺陷。本条还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所使用的模板提出了要求,以适应混凝土结构施工技术发展的要求。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 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轴线位置5钢尺检查
底模上表面标高±5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截面内部尺寸基础±10钢尺检查
柱、墙、梁+4, -5钢尺检查
层高垂直度不大于5m6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大于5m8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2钢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32m靠尺和塞尺检查
注:检查轴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8、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打针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9、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
项 目允许偏差(mm)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3 寸,只允许在,不允许小。在允许偏差表中,不允许的偏差都以“0”来表示。
11、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构件类型构件跨度(m)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
标准值的百分率(%)
板≤2≥50
2,≤8≥75
8≥100
梁、拱、壳≤8≥75
8≥100
悬臂构件-≥100
由于过早拆模、混凝土强度不足而造成混凝土结构构件沉降变形、缺棱掉角、开裂、甚至塌陷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保证结构的安全和作用功能,提出了拆模时混凝土强度的要求。该强度通常反映为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的强度。考虑到悬臂构件更容易因混凝土强度不足而引发事故,对其拆模时的混凝土强度应从严要求。
第四部分:混凝土工程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
材料名称允许偏差
水泥、掺合料±2%
粗、细骨料±3%
水、外加剂±2%
6、做混凝土试块:
先清理试块模,再在试块模上刷隔离剂,并把试块模的紧固螺旋拧紧,以免放入混凝土后发生跑模。注意刷隔离剂时不要刷的过多,过2到3分钟后从混凝土罐中用铁锹将混凝土铲入试模。然后用钢筋棍将混凝土捣实,直到不再有气泡冒出。最后将混凝土表面抹平,放到无震动荷载处。等到24小时后拆模,拆模时在试块上表明标号日期。
混凝土试件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
骨料最大粒径(mm)试件尺寸(mm)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
≤31.5100*100*1000.95
≤40150*150*1501.00
≤63200*200.05
浇筑混凝土板时混凝土的虚铺厚度要略大于板厚,振捣完毕后用1.5~4m的刮杠刮平,用木抹子抹平,并根据构造柱钢筋上的控制线线拉线检查板底标高,严格控制平整度,尤其在墙、柱的根部。
楼梯混凝土从上至下的浇筑,现振捣板底混凝土,达到踏步位置后,在于踏步混凝土一起浇筑,不断连续向上浇筑,并随时用木抹子将踏步上表面抹平。
混凝土垫层的浇筑:钉控制桩,垫层厚度为10公分,强度等级为c15,宽度为700mm,混凝土采用平板式振捣器振捣,混凝土振捣密实后,以钉的控制桩上的标高拉的工程线为准检查平整度,高出的地方铲掉,低的地方补平,用木抹子抹平。
六、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不实践很多问题都考虑不到,实践后才知道什么情况都可能遇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像刚刚走出校门的实习生实践经验还很不丰富,但理论中的东西要是也什么都不会,那在实习过程中就吃不开了。到了施工现场经过一段时间的实习,才体会到并不是课本中学的东西用不上,而是要看你会不会用,懂不懂得变通和举一反三的道理。本次实习中比较严重的问题有以下几个:
问题一:对理论知识掌握不够扎实,例如:混凝土、砂浆试块的养护时间,做试块时应该振捣到什么程度,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的养护温度、养护时间,另外对混凝土出现裂缝分析不出原因等等。这些概念都很模糊,实习时用到了才知道自己没学好,在学校时只是为了应付考试为了过关,才在考试的前几天报老师讲过的重点死记硬背上几遍,一等考试过去后脑子里就是一片空白,不管以后又用与否就都在记忆里消失了。等到需要时才知道自己还没记住这些,就像现在进入施工现场没有人会问你这些,但是作为一个技术人员,不知道试块该怎么养护、混凝土出现裂缝是什么原因等一系列的问题,还怎么能指导施工呢?
针对这个问题解决的办法就时在以后的学习中做到扎实掌握,不死记硬背做到灵活运用,与实践相接合。
问题二: 熟悉图纸的能力差,对平面的图形想象不出立体的样子。致使不能明确的判断出施工的对错。
问题三:对于最新的施工规范不知道,致使不能很快的判断出施工的对错。
问题四:对于一些施工顺序还不太明了,对每一个施工过程的操作不了解。
问题五: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差。对于建筑方面的一些出新了解太少。
问题六:实际中的建筑标高和结构标高在计算施工标高时容易混淆,尤其用五零线控制墙体、门窗洞口的控制高度时容易出错,分不清什么时候包括了地面做法,什么时候不包括。
七、实习的经验及收获:
首先本此实习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了适应环境。未去工地之前我从没想象国两个月的实习我能承下来。但是通过这次实习我适应了这种工地生活。虽说以后不一定去工地工作,但有了这段时间的锻炼,不论以后做什么工作心中都有了一种吃苦耐劳的毅力,也学会了适应环境。另外就是在工地上知道了一些与学校不同的问题,就是在工地上知道了作为一名技术人员应该怎样去和工人交流等。
其次,通过这次实习使我对工程方面的有关知识在实际上有了更深一些的了解。应该说在学校学习再多的专业知识也只是理论上的,与实际还是有点差别的。这次实习对我的识图及作图能力都有一定的帮助,识图时知道哪些地方该注意、须细心计算。在结构上哪些地方须考虑施工时的安全问题,在绘图时哪些地方该考虑实际施工中的问题。到即能施工又符合规范要求,达到设计、施工标准化。没有这次实习也许绘图只是用书本上的照搬照画,不会考虑太多的问题,更不可能想到自己的设计是否能施工。
集中标注说明
注写形式表达内容附加说明
或基础主梁编号,具体包括代号、序号(跨数及外伸状况):一端有外伸; :两端有外伸; :无外伸仅注跨数
界面尺寸:梁宽 梁高当加腋时,用 表示,其中 为腋长; 为腋高。
箍筋道数、强度等级、直径、第一种间距/第二种间距(肢数)
底部(b)贯通纵筋根数、强度等级、直径;顶部(t)贯通纵筋根数、强度等级、直径。底部纵筋应有1/2至1/3贯通全跨。
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根数、强度等级、直径。为梁两个侧面构造钢筋的总根数
梁底面相对于基准面标高的高差。高者加+号,低者加-号,无高差不注
原位标注(含贯通筋)的说明
注写形式表达内容附加说明
基础主梁柱下与础次梁支座区域底部纵筋根数、强度等级、直径以及用“/”分隔各排钢筋根数。为该区域底部包括贯通筋与非贯通筋在内的全部纵筋。
附加箍筋总根数(两侧均分)强度等级、直径。在主次梁相交处的主梁上引出。
其他原位标注某部位与集中标注不同的内容一级原位标注,原位标注取值优先。
篇10:2024正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施工地点:
工程项目名称: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与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本着平等、自愿、守信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土桥社区建设工程交由乙方承建,所承建的项目有社区道路、给排水设施、社区绿化、公益设施、新农村住房等新农村规划区域内的建设项目。
二、乙方在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要按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对所有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部责任,定期开展安全教育,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严把质量关,实行岗位责任制,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落实到人。
三、甲方将水、电安置到施工现场,施工用地的一切拆迁工作均由甲方按施工要求负责全部拆除,实施无障碍作业并做到“三通一平”,否则影响施工进度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已确认过的施工图纸和相关的工程确认文书,依保障乙方施工的准确性。甲方要配备专人全力协助乙方开展施工,协调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施工队与村民之间的纠纷。
四、本工程采取分项、分期的方式,甲乙双方要在施工前订立工程附加协议,以确定该项目工程量、工程进度、工程款拔付方式及其它要求。
五、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及其它公益设施,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工程总量的10%为一个结算段与甲方进行结算,待该项工程全部结束时,甲乙双方将全部款项全部结清。
六、新农村建设的户型要求按甲方提供的图纸由乙方进行施工。
七、工程款由甲方按照乙方每期实际施工进度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基础完工甲方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0%,一层板完工甲方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二层主体完工甲方付乙方总工程款的40%,室内毛墙、毛地、室外外墙漆完工、入户门安装完毕,甲方付乙方总工程款的20%.
八、施工图纸和每平方造价以甲方签字盖章后为确认依据。
九、附加协议
1、社区道路原有路面的基础上加宽6米并取直,每平方120元
/m2.按实际工程量结算,20cm三七灰土垫层18cm,30砼路面。
2、社区排水沟
全封闭排水沟,每米造价30元/m2,按实际工程量结算,24×2m×1m,阴井: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每个造价150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篇11:建设施工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二、工程建设地点或地段:
三、承包工程内容及主要工程量:
四、合同工期:
本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完工,由甲方组织竣工验收。由于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或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停工,工期顺延。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不得顺延。
五、质量等级:
六、合同价款及结算:
6.1工程结算标准:
6.2预算总价款: ¥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详见附件1)其中:安全生产费 元。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格以甲方审计部门或甲方委托的审计单位的审计定案值为准。
6.3付款方式:
6.3.1预付款:
6.3.2工程进度款:
6.3.3合同尾款:
6.4工程档案与合同尾款
6.4.1乙方应对照甲方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建设工程初验时,乙方将应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原件,提交给初验档案检查小组进行审核。工程文件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档案检查小组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进行整改。
6.4.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三个月内,乙方向甲方移交一套装订成册、质量合格的纸质档案、二套与纸质档案相同的电子档案和二套声像档案。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将纸质档案形成电子文件集,并刻录到有效载体上。乙方还应使用甲方提供的档案装具及用品。
6.4.3在乙方按期移交质量合格的竣工档案后,经甲方建设部门和档案部门书面确认,方可进行合同尾款的结算。因乙方原因没有移交合格的档案,每逾期一个月,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合同尾款的10%,直到扣完为止。非乙方原因造成竣工档案移交迟延的,乙方不承担逾期移交档案责任。
6.5合同价款调整:
6.5.1甲方代表书面确认的增减工程量。
6.5.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6.5.3合同预算中其它增减或调整,预算中没有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6.6乙方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上述账户信息由乙方提供,如因账户信息错误导致甲方错付或延付,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6.7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全部或部分中国联通应付账款,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
6.8如遇国家税收政策发生较大变化(甲方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且乙方为增值税纳税人时,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工地代表及其职责:
7.1甲方工地代表
委派 同志(职务: 职称: )为工地代表,负责批准乙方施工方案,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并对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对于符合质量要求的进行签证,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及商定的工程变更签证、审定并签证工程预、结算,具体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应由甲方负责解决的其它问题。
7.2乙方工地代表
委派 同志(职务: 职称: )为工地代表,具体组织施工、检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及时向甲方提出开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事故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工程预结算及处理施工中发生的具体问题。
7.3监理方工地代表
委派 同志(监理单位: 职务: 职称: )为工地代表,具体负责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八、双方义务:
8.1甲方义务:
8.1.1开工前15日内组织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定,并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套。
8.1.2提供机房水、电等施工条件,并协助乙方解决工地仓库、 办公及生活用房。
8.1.3办理施工所在地如穿越铁路、公路等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处理工程中应由甲方解决的其它问题。
8.1.4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8.1.5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时限供应材料和设备。
8.1.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8.2乙方义务:
8.2.1认真审阅施工图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设计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8.2.2开工前检查清点设备、主要材料、落实施工条件。竣工时做好(甲方筹料时)工余料点交工作。
8.2.3严格按审定的施工图设计进行文明施工,保证工地设备和人身安全,确保工程质量,按期报送施工进度表;履行合同条款,如期完工。
8.2.4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规定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九、适用法规、标准:
9.1本工程适用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9.2技术标准执行政府主管部门各专业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9.3其他:
十、器材筹供:
10.1甲方筹供的设备和材料为: 。
10.2乙方筹供的设备和材料为: 。
10.3双方对工余料的管理约定如下:
10.4筹供设备、主要材料的一方,应按照设计规定的种类、规格、数量筹供设备材料。其质量标准应达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产品指标和设计要求,应具有合格证及进网许可证,并于开工前运抵商定的分屯点或工程施工工地,经双方工地代表约定日期检验合格后使用。对检验不合格或种类、规格不符的设备、材料及多余清单的器材,由采购器材的一方负责保管并及时调换。
十一、验收:
11.1乙方应认真按照本合同确认的验收办法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设计和会审纪要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收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检验不合格,属乙方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11.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自检合格后,由乙方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到现场检验,经双方检验合格,办理隐蔽工程文件签证手续,该文件作为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竣工验收时不再对已签证的隐蔽工程内容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工期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1.3工程竣工验收,应以甲方规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图设计、会审纪要、工程变更单为依据。
11.4竣工验收时,乙方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 份(甲方签证后退给乙方一份)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七日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十日内签署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需由双方工地代表签署,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11.5竣工日期为甲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11.6本工程要求的验收类型为:
(1)二步验收。经初验合格签字之日,工程移交甲方管理,经试运行期满,终验合格签字之日为竣工日期。
(2)一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签字之日为竣工日期,同时工程移交甲方管理。
十二、工程设计变更:
12.1乙方必须按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施工,不得擅自修改。
12.2甲方由于使用和维护的需要或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变更设计时:
12.2.1属于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一般问题,经双方协商,由甲方工地代表签证工程变更单后,乙方可按变更后的内容施工。
12.2.2属于施工图设计的较大修改,由甲方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设计变更文件后,交乙方按设计变更文件的内容施工。
12.2.3甲方如需变更设计,应提前十天将变更单书面通知乙方。
十三、保修:
13.1本工程保修期为:自双方在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上签字之日起 天。
13.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返修,其修理费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四、安全:
14.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措施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乙方的安全隐患有权提出并要求乙方整改。
14.2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甲方的要求进行作业,应采取措施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件的发生。乙方因安全问题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坏,或造成甲方通信阻断,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五、违约责任:
15.1乙方不能及时完工,每逾期一日须按合同预算总价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5.2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合同预算总价款___%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解除,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5.4若乙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薄弱、各类安全隐患较多、问题及事故频发、出现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预算总价款___%的违约金。
15.5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材料费和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15.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对所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事项负有保密责任,并不得利用所获知的商业秘密侵犯甲方的权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乐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
委托人
(甲方):
受托人
(乙方):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技术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1技术服务目标
项目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贵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
(1)建安劳保费:人民币(大写) (¥ 元);
(2)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
(3)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4)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5)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
(2)竞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图纸(如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篇13: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层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规定内容:_________。
(五)乙方分包工程:由乙方分包的工程必须另签合同。
(六)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造价(预算或概算)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万元。
工程造价在乙方编出工程预算书送达甲方三十天内审复,逾期视作同意,并按审定的预算造价为调整合同造价。
第三条 工期
(一)按定标规定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止。实际开工期以甲方办妥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建设批文,办妥城监标牌,送达乙方之日起天内起计,并以双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字为准。
(二)开工前_________天,在具备施工条件下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每个单项工程工期的起止日期为_________。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如甲方提出赶工_________。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______________。
(二)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为一年,其中安装工程半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由_________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场地(仓库)。
(二)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_________由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场地(仓库)。
(三)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四)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需按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甲方将工程款按本条款规定划入乙方帐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二)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有关规定,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内,按以下规定额度向乙方预付备料款:
1.建筑工程按当年计划工作量35%;
2.安装工程(包括设备安装,水电安装)按当年计划工作量(扣除设备价值)的40%;
3._________。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达到50%以前(保括50%),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付(收)进度款;当工程进度累计超过50%时,每次按当月完成工程工作量的_________%付(收)款。
2.工程累计进度达到_________%时,按合同工程量付(收)款_________%;进度达到_________%时付(收)款_________%;进度达到_________%时付(收)款_________%;进度达到_________%时付(收)款_________%,其余工程进度款由备料款抵充,余额_________%待验收后结算,_________万元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__天内付清。每次付款期限均在乙方提交工程进度表或竣工结算文件给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后_________天内支付,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作同意,乙方可根据建设银行审定的数额,请求办理支付进度款或结算款。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施工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报批手续。提供本工程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一套给乙方。开工前_________天完成“三通一平”,接水、电源,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_________份,机电设备安装图_________份及有关资料_________份,地质勘探报告___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_________套)。
2.开工前_________天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3.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预算计划,并在接到预算之日起的三十天内(特殊工程六十天内)回复乙方,以此审定的工程预算为调整合同造价,作为向乙方支付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的依据。
4.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并签证。因此而发生的增加费用(包括停工、返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调迁、材料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造价。
5.委派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6.如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材料积压等的损失。
7.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8.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_________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_________天内编制工程预算送甲方审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委派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月(季)度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4:机房建设工程施工协议_合同范本
合同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住所:__________
甲方经过招选,选定乙方作为移动电视基站机房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并委托乙方负责移动电视基站建设所涉及的相关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委托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机房建设合同
(二)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委派的工程代表:
甲方代表: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项目的运作方式
(一)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由甲方将机房建设工程发包给乙方,包括机房设计、施工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等所有相关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制订机房材料和机房建设设计要求,乙方根据甲方制订的要求和细则进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其间乙方涉及到的与施工有关的各项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乙方不能确定的技术的问题或特殊突发情况应和甲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按照甲方对机房基础和墙面板材的材料参数要求进行设计施工(要达到甲方要求及安全技术指标,见附件一)。
(二)机房的设计、选材、材料采购、机房装饰、地面防静电处理、材料搬运等。
(三)机房室内设备、空调、照明等电源布线(包括材料采购)。(见附件一)
(四)配合甲方进行设备的调试、调测。
(五)机房的接地及防雷处理(按国家标准,见附件一)。
(六)其它与基站机房建设有关的事宜。
第四条 工程价款与费用结算
(一)工程施工总价款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其中包含项目内容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及税金。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办理完毕所有站点的手续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付给乙方总合同金额的30%作为工程启动资金。
2.机房建设完毕(包括机房建设装饰、电源引入、室内布线、设备接地线、避雷等)经甲方验收合格再付总合同金额的_______%。
3.剩余__________%工程合同款于工程全部完工__________个月后经甲方终验合格后全部支付完毕;
4、甲方将合同项下的应付合同款付至乙方以下指定帐户: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先按各期付款数额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税务发票甲方收到合格发票后予以支付相应款项。不开具或者开具不合格的发票,甲方有权延迟支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发票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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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港口
发包人 (全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承包人 (全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备注: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本工程在预付款到位,且钢结构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期总天数_____天。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依据_____有关验收规范合格。
五、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价款支付
1、合同签订____日内,甲方应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给乙方;
2、钢架安装完成____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给乙方作钢构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____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给乙方作工程尾款。
七、发包人工作
1、委派_____为工地代表,联系方式:_____
2、工程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提供三通一平,水电供至建筑物中心五十米以内,并承担费用,有条件为乙方提供住宿便利。
3、应办理开工前的各种文件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
4、有义务协调地方关系,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如有当地干扰或不法收费,应承担责任。
八、承包人工作
1、委派_____为工地代表,联系方式;_____
2、严格按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3、进入工地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承担自身造成的事故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工前清理好现场。
九、工程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变更通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十、竣工验收工程竣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日内,由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如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和该工程合格。甲方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十
一、维修责任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十
二、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甲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停工或工期延误及其损失责任。
2、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即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的违约金。
3、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职能部门解决。十
三、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
四、其他
1、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履约证书,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正本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____份。
4、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其效力同本合同。发包人:(公X)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编码: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人:(公X)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编码: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化学工程建设公司采购招标书范本_合同范本
招标书又称招标通告、招标启事、招标广告,它是将招标主要事项和要求公告于世,从而招使众多的投资者前来投标。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化学工程建设公司采购招标书相关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化学工程建设公司采购招标书范本如下:
招标编号:WZCG-20xx-001-FCC
编 制: (签字)
审
20xx年 月 日
一 投标邀请函
尊敬的女士/先生:
1、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邀请贵公司就 项目本招标文件所描
述的进行密封投标。
2、请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确认收讫和投标意向,并同时将填写好的收讫通知书
签字盖章传真至下述指定地点和联系人。
3、 截标时间:20xx年 月 日北京时间下午
4、投标标书必须在截标时间前密封递交到下述指定地点和联系人。
5、 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请传真至: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E-mail:
6、开标时间:20xx年 月 日上午8:00整
地 点: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部
20xx年 月 日
二 投标内容与要求
1 招标情况简介
1.1 概况: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因工程需要, 欲购臵一批;
1.2 质量技术要求:所投产品及所用原材料必须为国家法定的质检机构认证的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本工程设计的要求;
1.3 订货数量及交货时间:详见“附件4 招标物资报价清单”;
1.4 交货地点及收货人:交货,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5 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收到预付款收据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30%为预付款;所有货物全部到仓库,经买方与业主、监理现场验收合格后,收到卖方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收款收据和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65%-45%;安装完毕且待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余合同总金额的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到期后,卖方的产品无质量问题释放质保金。
2 投标商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2.1 构成投标标书的文件
投标商编制的投标标书必须单独密封包装,其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2.1.1技术标书(按照附件5 “设计院提供的产品采购说明书”的要求编制)。
2.1.2投标单位简介、资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产品介绍、资源组织供货能力、业绩、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等资质证明文件。
2.1.3无价商务标书,应包括:
a 标书收讫通知书;(附件1)
b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附件2)
c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签署人不是法人代表);(附件3)
如果投标商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有异议,投标商应填写商务偏离商务澄清文件,予以说明。若投标商未递交该文件,则在评标时将被视为无偏离。
2.1.4 价格标书,即招标物资报价清单(附件4)。
2.1.5投标承诺书(附件5)。
2.2 投标有效期:截标之日起**个日历日。
2.3 投标标书的份数及签署
2.3.1 投标标书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技术标书、无价商务标书、价格标书必须分别单独密封。
2.3.2 投标文件应打印,所有投标文件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骑缝章。
3 无效的投标
3.1投标文件未密封;
3.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本单位印章;
4 授予合同
4.1 买方在授标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在授予合同时,买方有权增加或减少供货清单中列明的货物和服务,单价或其他条件和条款不变。
4.2 中标通知书
4.2.1 除非应买方的要求并征得投标商的同意将有效期延长,买方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书面通知中标商其投标已被接受。
4.2.2 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4.3 合同的签署
4.3.1 买方在通知投标商中标后,将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格式和条款补充有关数据后发送给中标商,其中包括双方的所有协议。
4.3.2 中标商须在收到合同文本之日起2日内签署合同。
5 说明
5.1投标文件不退还,请投标方自留底稿;如需退还,请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5.2投标方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包括投标书的编制、送标书等费用。
附件1 收讫通知书
尊敬的女士/先生:
本附件为招标文件收讫通知书。请贵方一收到就在下面指明贵方报价或不报价的意向并用传真返回给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
致礼!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
TO: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
电话: 传真:
收件人: 日期: 20xx年 月 日
主题: (投标邀请函)编号:WZCG-20xx-001-FCC
截止投标日期 : 201 年 月 日下午17:00
先生/女士:
谨此告知业已收到上面所提的招标文件。
( ) 我们将在截标日期前报价。
( ) 我方不报价,招标文件退回。
姓名&职务:
公司名称:
【招标书的写法】
招标书又称招标通告、招标启事、招标广告,它是将招标主要事项和要求公告于世,从而招使众多的投资者前来投标。
一般都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传播媒介发表。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它是属于首次使用的公开性文件,也是唯一具有周知性的文件。
招标书的格式和写法:
1.标题。由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和文种三部分构成:如《XX大学修建图书馆楼的招标通告》。
由招标单位名称和招标文种构成:如((x x集团招标公告》。
只写招标文种:如《招标公告》、《招标书》。
2.正文。一般用条文式,有的也可用表格式。
(1)引言。应写明招标目的、依据以及招标项目的名称。
如《XX里住宅小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通告)):“本公司负责组织建设的XX里住宅小区工程的施工任务,经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现将招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2)主体。这是招标公告的核心。要详细写明招标的内容、要求及有关事项。一般采用横式并列结构,将有关要求逐项说明,有的还需妥列表。具体包括了如下几个方面。
①招标内容。如标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设计要求、承包方式、交工日期等。
如《XX里住宅小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通告》:“工程名称和地址:X X里住宅小区,坐落于XX市东城区内城东北角。工程主要内容:总建筑面积10.7万平方米,其中14至18层大模外挂板住宅楼7座,计7.85万平方米,砖混结构6层住宅楼5座,计2.25万平方米,其余为配套附属建筑,也是砖混结构。工程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承包方式:全部包工包料(建设单位提供三材指标)”。又如《XX大学修建图书馆的招标通告)):“工程名称:XX大学图书馆楼。建筑面积:X X平方米。施工地址:X市X路X号。设计及要求:见附件(略)。交工日期:1989年2月”。
②招标范围。投标单位资格及应提交的文件,如:凡持有一二级建筑安装企业营业执照的单位皆可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文件:A.投标单位概况表;B.技术等级证书(复制件)C.工商营业执照(复制件);D.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市参加投标许可证。
③招标程序。包括内容:A.报名及资格审查;B.领取招标文件;C.招标交底会(交代要求及有关说明); D.接受标书;E.开标;F.交招标文件押金或购买招标文件。
④招投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签订合同的原则、组织领导以及其他事项等。
(3)结尾。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电报、邮政编码等。
篇17:道路施工铲车租赁合同
立协议人:王小明 (以下称甲方)
丁政良 (以下称乙方)
甲方现有晋工ZL50型铲车一台欲对外出租,乙方因工程建设需要急租铲车,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铲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提供租赁标的物(铲车)为晋工ZL50型铲车一台,乙方自愿租赁。
二、租价为11000元/月,此租金为纯利润,不包括租期内铲车所需燃油,所需燃油由乙方负责,铲车进场时乙方向甲方另支付押金5000元,并于当月28日结清七月份的租金,同时于7月28日提前支付八月份的租金。以后每月25日支付当月租金。押金待工程完工时结算,或抵租金或退还给乙方。
三、租期为不定期,按乙方工程的实际情况具体定租期:
四、相关事宜
1、甲方提供铲车时,应随车配备良好的师傅,以保障乙方的工程顺利进行。
2、师付(开铲车)的日常生活起居由甲方负责。
3、甲方负责铲车的保养所需的附属机油。
4、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为纯包月租金,不受其它任何原因影响。
5、在租赁期内,除正常工作时间甲方应保障外,乙方不得随意超负荷延长工作时间,如需延长工作时间,应取得甲方的同意。
6、在租赁期内,乙方应保障甲方的铲车和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除非甲方工作人员人为原因造成的除外(乙方不负责甲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7、在租赁期内,乙方应保障甲方铲车的正常保养时间,以保障乙方的工程进度。
五、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应相互遵守,如果乙方、甲方有违约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篇18:建设银行寒假实习总结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开始动笔之前,由于对自己语言的组织和表达能力不够自信,于是偷懒在网上四处查找类似实习总结的文章妄想“拿来主义”。倒是查到一篇很切合实用的实习报告,可下来仔细一看,不仅信息陈旧,侧重点也与我实际接触的知识相去甚远。抓抓头,只好硬着头皮自己写了,翻阅不少老师傅的工作笔记和几本内部培训上岗资料,炮制出一篇不知道什么东西。。-_-!汗颜~好在实习单位的热心大姐不厌其烦地指正,终于有了这篇精简版的流水帐,凡是我在实习中接触到的都有所描述~恩。。就这样吧
有幸在中国建设银行(江岸球场支行)进行了两个月的实习,学到不少实用的财务知识和技能。这次实习所涉及的内容主要是个人银行业务,对会计业务(对公业务)、银行卡业务也有一般了解。
由于银行规定没有柜员号(实体柜员权限)的人员一律不准担任单人上岗,于是初来乍到的我除了协助会计主管整理每日会计凭证,就是从《建设银行柜面业务操作指南》一书中获取了不少重要的初步信息。但理论和实践是有一定差距的,通过后来的实际操作让我对书本的内容更加融会贯通,下面谈谈在这期间我对银行工作有限的认识。
个人银行
首先要提一点,建行实行的是综合柜员制,是指按照规定的业务处理权限和操作流程,由单一或多个员工的组合,通过临柜窗口为客户综合办理本外币对公会计、出纳、储蓄、信用卡等各种金融业务,并独自承担相应责任的一种劳动组合方式。
每天清晨,营业前所有当班柜员根据主管规定提前5分钟到岗做一些准备工作比如加盖存取款凭条现金讫章等等。款箱到达后,一天的工作就可以开始了。柜员要进入dcc柜面操作系统,必须先通过银行指纹对其柜员身份进行认证签到。指纹仪通过数据接口连接到网点的业务终端,安全可靠。
个人银行业务包括储蓄业务、龙卡业务、速汇通、代收代付、中间业务、个人柜台签约(网上银行)等。这些均由柜员通过在本终端dcc系统中输入相应交易代码和一系列操作才能完成。本外币一本通是将客户的本、外币活期(含现钞、现汇)储蓄存款使用同一帐号、同一存折,按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进行记载。可涵盖目前普通本、外币活期储蓄存款的一切业务种类,分活、定期两种。
活期储蓄开户和存取款的程序是这样的:
在开户时,需填写内容有存款日期、户名、存款金额的活期储蓄存款凭条,并将凭条、现金和个人身份证明交银行经办人员。银行经办人员审核后,发给客户存折;若要求凭密码或印鉴支取,要在银行网点的密码器上自行按规定格式输入密码。 活期存折支持零金额开户(但存款不能保持0余额),办卡则至少保持10元。大额款项的支取(一般是大于或等于5万元,存款标准则为10万)要登记报备,涉及到支票的该笔款项的支票也要由会计主管签字后方可支取。
定期储蓄是指在存款时约定存期,一次或按期分次存入本金,整笔或分期、分次支取本金或利息的一种储蓄方式。
零存整取有专门的储蓄存折,是按约定存期、每月固定存款、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一种储蓄。开户手续与活期相同,每月要按开户时的金额进行续存。储户提前支取时的手续比照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有关手续办理。一般五元起存,每月存入一次,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计息按实存金额和实际存期计算。
篇19:国家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条 词语涵义。
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1.协议条款约定的
2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3.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
4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
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和解释、说明。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规。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
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专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派。
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成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是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生的指令、要求组织工。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林赔偿,,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看、看守、围栏和警卫等。
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
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由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
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
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对下述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
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
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
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与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复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乙方准备验收记录。
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送交甲方。
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
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甲方有权检查,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试车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
乙方准备试车记录。
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
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
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
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
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改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
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
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
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
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
保管期间材料设备发生损坏丢失,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
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
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的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
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
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
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究投资和材料指标;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发生第二十四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
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三十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
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
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
银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质量保证期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
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份,由乙方交付。
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息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要求调解、仲裁、起诉的,可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解决:
1.向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要求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成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
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请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除非双方协议将,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但违约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的,对方可以不经催告解除合同。
第三十二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其他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
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由甲方承担保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需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
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他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
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
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
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
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损失情况。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是_______。
第三十八条 保险(如有时)
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和保险。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篇20: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略)
第二条 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两套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方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方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2.承包方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给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方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三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文件号:_________,工程项目表文件号:_________,申请建筑许可执照文件号:_________,计划任务书文件号:_________,初步设计文件号:_________,总概算文件号: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
5.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第四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
2.开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4)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五条 工程师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3.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