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制作与安装加工承揽合同
承揽方
委托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加工承揽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广告承揽要求
1.1 项目:________
1.2 制作地点:________
1.3 颜色、规格或材料:按委托方确定的设计稿制作,以委托方签字稿为准;
1.4 起讫时间、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条、广告制作费及支付方广告制作费
2.1广告制作与安装费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制作。
2.2结算方式和期限合同签定后,在制作前委托方予付30﹪合同款给承揽方即人民币;制作及安装完毕后余款马上付清。
第三条验收方式及时间委托方指定人员现场验收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 委托方擅自不覆行合同,按未履行部分广告制作费的2 %,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2 ‰,偿付违约金。
4.2 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按未覆行部分广告制作费的2 %,向委托方偿付违约金;不能按期覆行合同,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广告费的2 ‰,偿付违约金。
4.3 其它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1、2)项规定办理。
1、向广州当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广州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附则。
6.1 本合同附件两件,名称广告制作与安装承揽合同。
6.2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
承揽方
委托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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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天然彩沙加工承揽合同
定作方: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承揽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 的有限责任公司,并需要加工 部件;
鉴于乙方是在 合法注册的,经营范围为 的公司,具备承揽加工的资质和条件。
依据《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如下产品 :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二、原材料提供:
1、 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为: 规格为: 数量为: 提供时间为: 年 月 日。
2、 甲方将原材料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应当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确实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予以更换、补齐。
3、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为: 规格为: 数量为: 提供时间为:: 年 月 日。
4、 乙方应当将所提供的原材料交由甲方检验。甲方应在乙方通知的次日前进行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在 日内予以补正。
三、技术资料及图纸
1、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
2、甲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应当进行检验。乙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日内书面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3、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
4、乙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之次日前,甲方应当进行检验。甲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于当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做出修改。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加工产品应当符合 标准。
2、乙方按甲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也可不约定此项目)
五、加工成品验收:
1、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进行验收。
2、验收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封存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3、乙方加工成品经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加工成品交付后,甲方在 时间内发现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加工成品交付:
1、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将产品全部送至甲方仓库,地址为 。甲方如指定北京市以外的交付地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2、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事先与对方达成书面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3、实际交付日期,乙方自行送达的,以甲方在乙方送货单上或承运单位货运单据上签收的日期为准。
4、乙方交付的加工成品超过约定数量的,甲方认可的,就超过的部分按照超过的比例支付报酬。
七、报酬及支付:
1、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加工报酬为:每件 元(或总报酬 元)
2、报酬的支付采取以下 方式
A甲方应于 年 月 日支付乙方 元,于 年 月 日支付乙方 元,余款于乙方交付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乙方应于每次收款同时将发票给付甲方。发票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B甲方于乙方每交付 件时给付甲方 元,乙方于收款时向甲方出具收据。收据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收据载明款额累计达到 元,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同时收回相应款额的收据。
八、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责包装,以加工产品不受损坏为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运输及费用承担:
1、 甲方提供材料的运输由甲方负责,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2、 加工成品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
十、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加工成品的,每逾期交付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总报酬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6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报酬,并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部分予以据实赔偿。
2、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成品,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 元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3、乙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乙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不能交付加工成品的,应向甲方偿还交付部分报酬,并支付该部分报酬的30%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6、由乙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加工成品损坏,乙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十一、甲方违约责任 :
1、甲方如中途变更加工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由此造成的乙方交付迟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或原材料的,对延迟提供的期间,乙方交付成品的日期得以顺延。甲方并应当偿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的造成的损失。
3、 甲方延迟付款的,就所延迟付款的部分,每延迟一天支付乙方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1、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成品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2、 如乙方延期交付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损失,不免除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不能交付的违约责任。
3、 在甲方迟延接受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如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合同作为附件。
十五、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 区 ,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甲方: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篇2:承揽加工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定作方)
地址:_________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承揽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证号: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_________工业城内
乙方是为甲方加工_____________所需零部件的生产厂家,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指加工行为是:
甲方向乙方下达加工订单,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加工图纸、技术指标、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其它约定条件,加工产品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的行为。
二、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见下表:
甲方企业物料代码产品品名、规格单位单价备注
1.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增加上表以外的同类型零部件加工,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以下简称“加工零部件”
三、加工零部件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甲方企业物料代码产品品名规格技术标准或要求
备注
四、加工零部件价格及加工费的确定:
1.乙方加工零部件的价格,由双方依据《报价核算表》确认,该价格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因市场价格的变动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价格的,按该程序重新确认,之前仍按原价格执行。
2.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加工零部件必须最具市场竞争力。如乙方销售与加工零部件类似的产品给其它客户,则乙方必须保证加工零部件与这些类似产品相比价格最低;在其它厂家能以比乙方更低的价格提供相同质量的加工零部件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价格调整到与其它厂家相同或更低。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15天内不予调整价格也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加工费计算方法:
(1)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应在核定加工零部件价格基础上,扣除甲方提供之原材料、零部件价格,余额为乙方的加工费。
(2)由甲方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到甲方指定仓库办理领料手续,领取物料并按照甲方规定之原材料、零部件损耗标准进行加工,超过规定标准,造成甲方原材料、零部件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加工费中扣除。
五、加工订货:
1.甲方向乙方下达订单,乙方接受:
(1)甲方以传真或电脑下单(下同)的形式向乙方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订货,乙方确认订单的具体要求后回传,该订单作为甲方向乙方订货的依据。
(2)电话通知订货。但订购的货值或甲方提供给乙方加工的材料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同时,甲方必须填写《电话通知订货记录》,作为电话订货或更改订单的原始记录凭证。
2.因甲方的生产计划变动,要求更改订货时,乙方接受:
(1)甲方向乙方发出《加工订单更改通知单》或取消原《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从新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乙方确认后回传。
(2)电话通知更改。但更改的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
3.如甲方通知取消订单:
(1)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订单取消。
(2)在一个货期段内(非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乙方在接到通知时应立刻停止该订单的生产,并将己生产数量如实反映甲方,经核实是在乙方生产力范围内的数量,甲方仅负责安排此数量已生产的加工零部件的使用,协助乙方消化为该订单生产的正常备料。
4.乙方需领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于订单下达之日,凭甲方订单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办理领料手续。
六、加工零部件的包装、运输与交货:
1.加工零部件的包装,按甲方企业技术规定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包装物标识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如某加工零部件没有甲方的企业技术规定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或采用适宜运输与保证质量的包装。
4.乙方必须按合同及订货单的要求将加工零部件送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输、装卸费用自负。送货时应包装完整,标识明确,规格统一,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制订的物料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及生产厂的合格证。
5.甲方收到乙方的加工零部件时,经检验合格开具合格检验报告后,开具《收料单》。
6.甲方负责乙方要求回收的加工零部件包装物的保护并统一地点存放。乙方应在七(7)天内将加工零部件的包装物运走,否则,对包装物的任何问题甲方不负责。
七、双方就合同产品所需模具,约定如下:
1.图纸的设计与提供:乙方进行图纸的设计开发,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经甲方确认,费用由乙方承担。
2.模具的制造及其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3.模具的验收及其标准:由甲方或甲方确认的图纸及零件检验标准确定。
4.模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5.模具的知识产权:甲方所有;
6.模具的所有权:甲方所有。
八、知识产权保护
1.按照双方签订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规定执行,有_____许可的,还须签订《_____使用许可合同》。
九、产品技术、质量标准与控制
1.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检验标准及下列文件、资料:
(1)
(2)
(3)
2.产品质量控制:
(1)乙方须先按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首样等要求,制作样品,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进行小批量生产。小批量产品质量经甲方检测合格确认后,才能进入批量生产。
(3)甲方原则上每年一次派具内审资格人员对乙方的质保体系进行检查评审,并出具由甲方管理者代表签发的审厂报告,乙方有责任按照质保体系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工厂审查,并对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项目及时进行整改。甲方针对乙方质保体系中的不合格项进行二次评审,如仍未达到要求,则可中止或终止本合同。
(4)乙方同意将加工零部件之主要原材料及关键零配件供应商名单及价格之详细书面资料送甲方备案,乙方更改零配件及其供应商前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已通过3C认证的产品品种,零部件不得更改。
(5)一般情况下,乙方可在甲方推荐的供应商范围内选择,也可选择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其它供应商,但应向甲方提供该供应商生产的关键零配件足够检验数量的样品,经甲方检测合格并书面确认、封样交甲方后,方可采购并投入生产。
3.质量整改
(1)同一型号的加工零部件,乙方若连续出现二次不合格,甲方可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可应乙方要求,派出技术检验人员予以帮助,但其费用由乙方支出,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之间的合同履行。
4.产品技术、质量与控制,不合格品与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适用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
十、加工费的结算
1.加工费的结算方式为:每月二十五(25)日前结清截止上月二十五(25)日检验合格的加工零部件之加工费,扣除加工费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根据余额开具发票,甲方以三(3)个月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加工费(乙方如要求将承兑方式改为现汇支付,由乙方不低于月息0.28%贴息给甲方)。
2.质量保证金于双方终止业务来往的年内结清。第一年结算_______%,第二年结算________%,第三年结算____________%。
十一、验收方法
1.甲方自合同物料入库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标准与手段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或行业通行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双方如对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按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结果为准。
十二、对加工零部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加工零部件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和检验情况;提出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处理意见。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加工零部件在用于甲方生产的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甲方负责协助。造成甲方无_____常使用的加工零部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此引起所涉及之加工费无法按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由此造成甲方不能生产或延误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加工零部件出现售后质量问题的,由甲方将存在问题的产品提交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报告确认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退货的,扣罚当批货值的5%,但不低于500元,不高于5000元;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做出返工、挑选、重新生产或其它手段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不能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品的,应及时知会甲方,并按第(4)条接受扣罚。
(2)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让步接收的,扣除当批货值的10%;
(3)因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停工、返工或全检的,按未能按期按量交货造成停工处理,按50元/工时累计扣罚,物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4)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计划调整的,扣罚违约金3000元/次;
(5)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出货延误,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出货延误的,扣罚违约金5000元/次,损失另计;
(6)故意将不合格的加工零部件混放在合格品中,或明知是不合格品却冒充合格品的,扣罚_________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
(7)未经确认,私自更换、更改原材料、零部件规格型号或供应厂家,扣罚_________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
(8)送货实物数量或重量不足,扣除欠货价值10~100倍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的加工零部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还必须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加工零部件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加工零部件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提前交货的、多交的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的,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并自动解除乙方未按时完成部份的订购计划。
6.加工零部件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负责应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十四、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当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五、合同的变更、解除:
1.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经协商一致均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有《_____》第94条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出现,均可解除合同。
2.乙方连续或累计二个月未能按时交货的,或生产的合同产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合同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乙方应在30天内将甲方所有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乙方使用的物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模具、_____标识、技术资料、供应商名单等,归还甲方。
十六、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加工零部件或其他货物来充抵。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或终止于合同完全履行或其他解除事由出现时。
3.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业务交往若干问题备忘录》、《_____使用管理合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八、其他需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3:加工承揽合同
( )加字 号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同法》及有关规定、鉴定本加工承揽合同,并严肃地履行。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加工费
单价
金额
定作方供应原材料:
原材料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日期
成品单位耗用量
1.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检验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及运输办法、运杂费用和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货款及费用结算办法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一方提出修改或停止执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方能生效,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由此而造成了损失则应赔偿损失。
篇4:汽车零件加工承揽合同书
定作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开发car dvd整机(型号dv-200),委托乙方加工散热器模具和零件,乙方根据自己的设备、技术和能力,并依据甲方提供的零件图纸上的规格与质量要求,自愿承接dv-200散热器模具和零件的加工业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有关生产dv-200散热器模具和零件之事,自愿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委托之dv-200散热器的零件图纸,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有效图纸进行模具设计,制作和加工产品,并保证模具的寿命不少于10万次(甲方提供的零件图纸在本协议签字后交给乙方)。
2. 乙方为甲方加工的产品,原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原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材料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3. 零件的价格,甲乙双方都同意暂按附件1执行。由于供需双方市场行情的变化,双方可以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另行协商零件价格。
4.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dv-200散热器零件,生产规模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产量根据甲方订单确定。在批量生产时,第一次订单数量不少于1k(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以后每次3k以上。甲方需要产品发订单时,一般应给予乙方30天的生产时间(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乙方接到甲方的订单后应及时组织生产,保质保量,按时交货。
5. 为了生产dv-200散热器,需要制作模具一套,模具价格为43000港币(大写: 肆万叁仟元港币)。由乙方负责制作模具,甲方向乙方订购该套模具,在甲方支付完全部模具款后,模具所有权归甲方。
6. 模具的付款方式为:先付30%订金,交板后付40%,6个月后付30%.
7. 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向甲方提交模具设计、制造详细进度表。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20天内,向甲方交付20套样品,要求样品能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
8. 甲方收到20套样品后,在7天内验收,确认其是否符合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9. 在模具费完成之后,甲乙双方即行办理模具财产转移手续,并委托乙方负责保管。
10.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符合甲方技术质量要求的产品,乙方生产的产品如果达不到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1. 在模具财产转移后,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作为零件供应厂商。甲方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如乙方产品的质量长期得不到保证,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等),不能单方面收回模具,终止本合同。
12. dv-200零件图纸及乙方依此设计的模具图纸,装配图纸,维修图纸等有关资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或出售dv-200零件,否则要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3. 由于甲方的原因进行的设计变更,乙方应积极配合改模,但有权向甲方收取一定的改模费用.
14. 甲方收到乙方产品在1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给乙方产品款。零件价为外销价,需要办理转厂手续。在双方合作一段时间之后,付款方式可以改为月结60天。
15.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本合同签订地仲裁机关仲裁。
16.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附件1、2、3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5:柜台加工承揽合同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户:————账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品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定作物品名或项目规格
型号————计量————
单位数量————价款————或酬金————交货数量————及交货期限————
单价总金额————
合计————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户:————账户————
———年————月———日
篇6:委托承揽加工合同
甲方: (定作方)______ 地址:______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 ______ 营业执照证号:______
乙方: (承揽方)______ 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 营业执照证号: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
乙方是为甲方加工 _______所需零部件的生产厂家,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 本合同所指加工行为是: 甲方向乙方下达加工订单,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加工图纸、技术指标、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其它约定条件,加工产品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的行为。
二、 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见下表: 甲方企业物料代码 产品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备 注
1. 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增加上表以外的同类型零部件加工,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以下简称“加工零部件”
三、 加工零部件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甲方企业物料代码 产品品名 规格 技术标准或要求 备 注
四、 加工零部件价格及加工费的确定:
1. 乙方加工零部件的价格,由双方依据《报价核算表》确认,该价格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因市场价格的变动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价格的,按该程序重新确认,之前仍按原价格执行。
2. 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加工零部件必须最具市场竞争力。如乙方销售与加工零部件类似的产品给其它客户,则乙方必须保证加工零部件与这些类似产品相比价格最低;在其它厂家能以比乙方更低的价格提供相同质量的加工零部件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价格调整到与其它厂家相同或更低。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15天内不予调整价格也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 加工费计算方法:
(1) 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应在核定加工零部件价格基础上,扣除甲方提供之原材料、零部件价格,余额为乙方的加工费。
(2)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到甲方指定仓库办理领料手续,领取物料并按照甲方规定之原材料、零部件损耗标准进行加工,超过规定标准,造成甲方原材料、零部件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加工费中扣除。
五、 加工订货:
1. 甲方向乙方下达订单,乙方接受:
(1) 甲方以传真或电脑下单(下同)的形式向乙方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订货,乙方确认订单的具体要求后回传,该订单作为甲方向乙方订货的依据。
(2) 电话通知订货。但订购的货值或甲方提供给乙方加工的材料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同时,甲方必须填写《电话通知订货记录》,作为电话订货或更改订单的原始记录凭证。
2. 因甲方的生产计划变动,要求更改订货时,乙方接受:
(1) 甲方向乙方发出《加工订单更改通知单》或取消原《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从新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乙方确认后回传。
(2) 电话通知更改。但更改的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
3. 如甲方通知取消订单:
(1) 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订单取消。
(2) 在一个货期段内(非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乙方在接到通知时应立刻停止该订单的生产,并将己生产数量如实反映甲方,经核实是在乙方生产力范围内的数量,甲方仅负责安排此数量已生产的加工零部件的使用,协助乙方消化为该订单生产的正常备料。
4. 乙方需领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于订单下达之日,凭甲方订单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办理领料手续。
六、 加工零部件的包装、运输与交货:
1. 加工零部件的包装,按甲方企业技术规定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包装物标识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如某加工零部件没有甲方的企业技术规定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或采用适宜运输与保证质量的包装。
4. 乙方必须按合同及订货单的要求将加工零部件送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输、装卸费用自负。送货时应包装完整,标识明确,规格统一,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制订的物料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及生产厂的合格证。
5. 甲方收到乙方的加工零部件时,经检验合格开具合格检验报告后,开具《收料单》。
6. 甲方负责乙方要求回收的加工零部件包装物的保护并统一地点存放。乙方应在七(7)天内将加工零部件的包装物运走,否则,对包装物的任何问题甲方不负责。
七、 双方就合同产品所需模具,约定如下:
1. 图纸的设计与提供:乙方进行图纸的设计开发,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经甲方确认,费用由乙方承担。
2. 模具的`制造及其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3. 模具的验收及其标准:由甲方或甲方确认的图纸及零件检验标准确定。
4. 模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5. 模具的知识产权:甲方所有;
6. 模具的所有权:甲方所有。
八、 知识产权保护
1. 按照双方签订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规定执行,有商标许可的,还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九、 产品技术、质量标准与控制
1. 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检验标准及下列文件、资料:
(1)
(2)
(3)
2. 产品质量控制:
(1) 乙方须先按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首样等要求,制作样品,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进行小批量生产。小批量产品质量经甲方检测合格确认后,才能进入批量生产。
(2) 甲方有权向乙方派驻技术管理人员并对乙方的产品、材料、零部件及生产装配过程随时进行抽检;乙方应予配合,并安排住宿。甲方及时将每次抽检、验收结果通报乙方,以帮助乙方解决质量问题。
(3) 甲方原则上每年一次派具内审资格人员对乙方的质保体系进行检查评审,并出具由甲方管理者代表签发的审厂报告,乙方有责任按照质保体系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工厂审查,并对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项目及时进行整改。甲方针对乙方质保体系中的不合格项进行二次评审,如仍未达到要求,则可中止或终止本合同。
(4) 乙方同意将加工零部件之主要原材料及关键零配件供应商名单及价格之详细书面资料送甲方备案,乙方更改零配件及其供应商前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已通过认证的产品品种,零部件不得更改。
(5) 一般情况下,乙方可在甲方推荐的供应商范围内选择,也可选择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其它供应商,但应向甲方提供该供应商生产的关键零配件足够检验数量的样品,经甲方检测合格并书面确认、封样交甲方后,方可采购并投入生产。
(6) 虽然甲方根据经验或样品检测结果向乙方推荐供应商,或者同意了乙方选定的供应商,或者借甲方名义采购原材料、零配件后向乙方提供,或对加工零部件进行了检验。但是甲方的认可或受托购买行为并不代表乙方进货质量控制责任的免除,由乙方对所采购零配部件的质量承担责任。虽然甲方进行了上述质量检验与控制活动,但甲方不对加工零部件的质量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产品质量责任。
3. 质量整改
(1) 同一型号的加工零部件,乙方若连续出现二次不合格,甲方可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可应乙方要求,派出技术检验人员予以帮助,但其费用由乙方支出,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之间的合同履行。
4. 产品技术、质量与控制,不合格品与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适用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
十、 加工费的结算
1. 加工费的结算方式为:每月二十五(25)日前结清截止上月二十五(25)日检验合格的加工零部件之加工费,扣除加工费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根据余额开具发票,甲方以三(3)个月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加工费(乙方如要求将承兑方式改为现汇支付,由乙方不低于月息0.28%贴息给甲方)。
2. 质量保证金于双方终止业务来往的________年内结清。第________年结算_______%,第________年结算________%,第________年结算____________%。
一、 验收方法
1. 甲方自合同物料入库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标准与手段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或行业通行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双方如对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按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结果为准。
二、 对加工零部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加工零部件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和检验情况;提出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处理意见。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 加工零部件在用于甲方生产的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甲方负责协助。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加工零部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此引起所涉及之加工费无法按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由此造成甲方不能生产或延误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 加工零部件出现售后质量问题的,由甲方将存在问题的产品提交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报告确认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 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退货的,扣罚当批货值的5%,但不低于500元,不高于5000元;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做出返工、挑选、重新生产或其它手段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不能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品的,应及时知会甲方,并按第(4)条接受扣罚。
(2) 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让步接收的,扣除当批货值的10%;
(3) 因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停工、返工或全检的,按未能按期按量交货造成停工处理,按50元工时累计扣罚,物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4) 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计划调整的,扣罚违约金3000元次;
(5) 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出货延误,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出货延误的,扣罚违约金5000元次,损失另计;
(6) 故意将不合格的加工零部件混放在合格品中,或明知是不合格品却冒充合格品的,扣罚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
(7) 未经确认,私自更换、更改原材料、零部件规格型号或供应厂家,扣罚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
(8) 送货实物数量或重量不足,扣除欠货价值10~100倍的违约金;
2. 乙方所交的加工零部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还必须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 乙方因加工零部件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加工零部件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 乙方提前交货的、多交的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的,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并自动解除乙方未按时完成部份的订购计划。
6. 加工零部件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负责应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四、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当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五、 合同的变更、解除:
1. 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经协商一致均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有《民法典》第94条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出现,均可解除合同。
2. 乙方连续或累计二个月未能按时交货的,或生产的合同产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合同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乙方应在30天内将甲方所有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乙方使用的物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模具、商标标识、技术资料、供应商名单等,归还甲方。
1.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 其他
1.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加工零部件或其他货物来充抵。
2.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终止于合同完全履行或其他解除事由出现时。
3.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业务交往若干问题备忘录》、《商标使用管理合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 其他需约定事项: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加工承揽协议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____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篇8:委托承揽加工合同
需方:________(甲方)
供方:_______(乙方)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了规范建筑门窗购销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建筑门窗用途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层次:__________
2、建筑门窗供应要求
2.1本合同中的单价是指门窗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的价格。
2.2交货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其它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和付款方式
3.2结算方式:
3.2付款方式与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术要求
4.1乙方供应的产品应严格执行并符合__________标准,(标准名称代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应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
4.3产品运输方式及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5.1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5.2 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质 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5.3 如发现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甲方应在48小时内向____市建材业质量监督管理中心和门窗分中心报告,同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及时分析解决。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6、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双方的约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的 ____%的违约金。
6.2 如另行商定责任赔偿规定的,应在8.5“其他约定”一栏中予以写明赔偿方式、方法与金额。
7、解决争议的方式
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或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8、其他约定事项
8.1 乙方在门窗运抵交货点后,甲方应提从堆放场地,并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
8.2 乙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供货时,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乙方负责。
8.3 甲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缴付货款时,应及时主动通知乙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8.4 如遇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洪水等)和其他不可预见事故发生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8.5 其他约定:
9、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____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建筑门窗分中心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
篇9:委托承揽加工合同
定做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承揽方:
地址: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2.1 定做方和承揽方一致同意,只能向承揽方委托加工承揽方目前和将来的可批量生产的产品,可批量生产之外的产品,双方另行协商。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 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 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如果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有另行规定,以相应的标准为准,承揽方应提供完整的成品以及相关的资料文件。
四、订单确认
4.1 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或者快递给承揽方。
4.2 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双方另行协商交货期。
4.3 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4 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 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定做方验收货物后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
5.2 产品包装要求:采用承揽方的中性包装,并加印定做方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联系方式等,具体的包装,以具体的订单要求为准。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 (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 (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 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 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7.4 由承揽方提供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图纸和技术资料发生变更的,承揽方应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认可后方可按照订单生产。
八、价款
按照具体的订货单进行价款结算。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 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报告。
9.3 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 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 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 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 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 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十三、保密条款
13.1 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 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 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 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5 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做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价格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 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
13.7 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3.8 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做方。
13.9 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再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
13.10 应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定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做方。
13.11 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 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3 定做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和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
13.14 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违约责任
14.1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 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 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 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4.5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 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14.7 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8 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9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 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1 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2 承揽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定做方的所有损失,并加付合同标的额的20%的违约金。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6.2 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揽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0:加工承揽协议
签定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定作方(甲方):___
电话: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
电话: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加工承揽合同,并严肃履行。
品名
规格单位数量加工费单价金额
定作方供应原材料:原材料
规格单位数量日期成品单位耗用量
1.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
2.产品检验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及运输办法、运杂费用和负担:______。
4.货款及费用结算办法及期限:____________。
5.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甲方(盖章):___
乙方(盖章):___
时间:__________
篇11:玻璃定做加工承揽合同
甲方(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得的原则,依据《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就___________(地点)玻璃供需问题,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加工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品种、规格、数量、单价:
玻璃品种: ___________,规格: 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方式、费用:
1)由乙方负责送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玻璃卸车前破片由乙方负责,落地验收后出现破损由甲方负责.
2)产品必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每片附加标签、规格、品种、楼号楼层等识别编码,标签编统一贴在白玻面,以便区分。
二、交货期:
合同签定后,乙方收到甲方订单后十日内供货,补片玻璃应在七日内完成。
三、验收方式:
1)玻璃送达甲方工地后应当场验收当批玻璃,发现有不符合下单尺寸的产品应以及时予以检验,若有异议应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视为验收产品合格。
2)_________玻璃制作按国家标准执行,相关规定以行业标准为准.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玻璃保修期给乙方一张远期支票,乙方发车后,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方可存支票并提供发票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乙方若延期供货,每日应向甲方支付3%作为违约金.
2)如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八、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至本项目结束本合同自行解除。
十、保质期及保修
1、保质期为二年(验收之日起)
2、执行本项目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发现玻璃质量问题,乙方无偿更换,执行保修内产品所附有的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12:委托承揽加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在____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并需要加工部件;
鉴于乙方是在合法注册的,经营范围为的公司,具备承揽加工的资质和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如下产品:
品名______规格______单位______数量______备注______
二、原材料提供:
1、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为:______规格为:______数量为:______提供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甲方将原材料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应当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确实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予以更换、补齐。
3、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为:______规格为:______数量为:______提供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乙方应当将所提供的原材料交由甲方检验。甲方应在乙方通知的次日前进行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日内予以补正。
三、技术资料及图纸
1、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
2、甲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应当进行检验。乙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日内书面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3、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
4、乙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之次日前,甲方应当进行检验。甲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于当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做出修改。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加工产品应当符合标准。
2、乙方按甲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也可不约定此项目)
五、加工成品验收:
1、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进行验收。
2、验收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封存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3、乙方加工成品经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加工成品交付后,甲方在时间内发现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加工成品交付:
1、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产品全部送至甲方仓库,地址为。甲方如指定____市以外的交付地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2、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事先与对方达成书面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3、实际交付日期,乙方自行送达的,以甲方在乙方送货单上或承运单位货运单据上签收的日期为准。
4、乙方交付的加工成品超过约定数量的,甲方认可的,就超过的部分按照超过的比例支付报酬。
七、报酬及支付:
1、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加工报酬为:每件______元(或总报酬______元)
2、报酬的支付采取以下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乙方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乙方______元,余款于乙方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乙方应于每次收款同时将发票给付甲方。发票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甲方于乙方每交付件时给付甲方元,乙方于收款时向甲方出具收据。收据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收据载明款额累计达到元,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同时收回相应款额的收据。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篇13:贴牌加工承揽合作合同
委托方:
住所地
受托方: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就双方以OEM方式合作开发生产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产品
第二条 :订货和运输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具体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及运输和交货方式以双方的订单协议为准,该订单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将乙方作为甲方的主要OEM供应商。
3、乙方收到订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经确认后订单有效。
4、甲方不能取消乙方已生产的订单,一旦甲方违约,将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价格的确定方式
1、产品价格的计算方式为:双方协商确认。
2、乙方开具的发票应为增值税发票。
第四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协议厂址、生产线以外的地方加工或包转产品。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或乙方为甲方研发而提供的)工艺文件、技术标准来组织生产,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甲方的签章的技术工艺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如果乙方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技术标准或产品配方,乙方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产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第五条:质量负责条件及期限
1、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保证对该产品的生产质量和乙方负责范围内的保存和运输始终负有法律责任。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货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第2条至第4条的规定。
2、乙方产品必须符合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技术资料的要求。(以上文件会不时通过书面通知修改)
3、产品达到乙方的有关产品品质的说明和保证。
4、产品符合有关行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5、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全套的生产记录,质量控制记录,产品合格分析报告,以及其他相关单证。
6、如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标准发生变化,甲方必须遵守新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六条:原辅材料和包装物
1、原辅料、包装材料、胶带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费用(包括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和预测准备所有的设备(人员)和辅助材料,并自负费用和风险;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按照订购的数量运送到乙方工厂。生产配方中的所有原料辅料和产品包装物,乙方必须使用且仅能使用甲方专供的物资。
3、乙方应当对到达的上述材料的数量进行核对。如发现有关材料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当将该数量2天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乙方须对送达的所有上述物资应自担费用负责管理。不得出现交叉污染或与其他非甲方专供原辅料内包装混放混用现象。
5、所有半成品和其他包装材料的损耗必须控制在核定范围之内。超过核定标准的半成品和包装材料,由乙方承担费用,具体损耗标准有所不同,详见相关附件。
6、甲方存放于乙方的所有产品、半成品、次品、相关原辅材料和内部包装物,其所有权属于甲方,但乙方须承担所有材料和产品灭失或损害的风险。乙方不得将其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其它用途。
7、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条款仅将上述材料用于产品制作。无甲方事先书面确认不得将任何材料或产品用于其他任何用途、或流入第三方。
第七条 产品验收
1、甲方对产品在收货冷库进行验收。验收方式为抽检。甲方在收到产品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此批产品抽检合格。
2、验收的抽检标准按照甲方已告知乙方的验收书面标准(甲方亦可能随时对标准进行修正)。乙方应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产品检验、检疫报告。
3、如果甲方抽检产品不合格,得到乙方确认后,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产品,乙方必须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第八条 食品安全责任
1、双方同意,当发现产品存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或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2、第1条所述的食品安全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危害到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并有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如:产品中发现有危害性异物、碎玻璃、铁丝、硬的尖锐物等;食品被致病菌污染: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等。
3、第八条1所述的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产品的质量的特性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如:产品中存在头发、蝇虫、草梗、纤维等异物。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大肠杆菌)超标。产品颜色异变、异味,包装破损,产品尺寸超出规格、温度超标,净量不足、质保期超出等。
第九条 交货期限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以本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当双方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后即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
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订单和交付计划按时按量完成产品的生产和交货。
第十条 交提货方式及费用
1、交货地点在甲方指定的仓库,甲方负责货物运输的工作和费用。
2、如甲(乙)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应当在事先与乙(甲)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
乙方须在每次货物发出并在甲方验收入库后,需根据发送的产品数量,按价格明细表,开具增值税发票至甲方,甲方需在发票日期始30个工作日内,结算所有货款,付款方式为银行汇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定做的产品,乙方应承担未按期交付产品为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此事的追诉权。
2、乙方逾期交付定做产品,应由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产品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五个工作日未能交付甲方定做的即视为不能交付定做产品。乙方不能交付定做产品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产品的金额的200%作为违约金,另外必须承担甲方所产生的所有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
4、乙方要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由于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物资损毁、灭失的,应当首先支付甲方物料损失的200%作为赔偿费,另外必须承担甲方所产生的所有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1、"机密信息"表示乙方从甲方所得到和学到的,以及乙方为甲方所研发的相关信息、物质材料、公司信息(含下属机构)、合作信息及相关事项。乙方为甲方所研发的相关信息和物质资料,所得的完整或是不完整的内容,也属于"机密信息",并且乙方应当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所有信息和物质材料。
2、乙方同意对以上"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以为了乙方公司的利益或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肢解或间接的泄露该信息,
3、 商标归 所独家拥有并使用。乙方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为了乙方公司利益和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的利益使用该商标。造成经济损失或品牌损失的,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利在这种情况下随时终止本合同和与乙方的其他合同,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保留对乙方追诉的权利和其他权利。
4、乙方承诺对以上"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以为了乙方公司的利益或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直接或间接的泄露该信息。
5、任何乙方一旦违约,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另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双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任何一方员工违反"机密信息"条款,由其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在本协议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或产品订单的,应在24小时之内书面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后,可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乙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方法,可由协议双方协商决定。
第十五条 解决纠纷方式
1、当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有限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4:外包承揽工地加工合同
出租方:承租方:____________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金融租赁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的标的1.1根据________文件批准,乙方拟增添_____________,因资金困难,特向甲方申请办理金融租赁。甲方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________,购进租赁物件后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以租赁物件明细表、货物验收证明和购货发票影印件作为合同附件,交甲方保存。
第二条对租赁物件的权利和义务2.1在租期内租赁物件属甲方所有,乙方承认甲方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租赁物件进行改造,也不得对租赁物件做出任何形式的抵押、转让、分租及其他任何侵害租赁物件所有权和处分权的行为。2.2租期内租赁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件,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件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2.3为了保证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件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负。租期内,租赁物件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2.4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每季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报表,并向甲方报告经营情况。2.5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明对租赁物件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件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2.6租赁期满时,租赁物件由乙方留购,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的转让价款。自乙方交付该价款之日起,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即无条件地转移给乙方。
第三条租期和租金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赁物件的租期共计_____个日历月,即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宽限期为_____个日历月,即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宽限期期间利息按月利率________‰计收,该项利息由乙方按季支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3.2在本条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件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3.3本条第一款所列租期的租金总额包括设备价款、利息、保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按租金偿付表向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分________________次交付。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手续费为融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乙方应将该项手续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全额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3.5为按本条规定支付租金,乙方应在规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前三日将租金划入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人的帐户。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6如乙方未按本条规定的时间支付租金或宽限期利息,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日数和每日应交租金或利息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付费。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保险4.1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所列租期内,由甲方对租赁物件统一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费共计_______,按下列第种方法支付。1.由甲方支付保险费,并计入租金。2.由乙方支付保险费,并计入租金。4.2租赁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承租企业应立即书面通知当地保险公司和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检验和索赔工作,如在租赁物件发生灭失或损害后,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和当地保险公司,贻误检验和索赔工作的进行,乙方应承担对租赁物件的赔偿责任。4.3如租赁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抵作乙方未支付的租金。该项赔付的款项多于乙方应付租金的部分,甲方应转付给乙方如该项赔付的款项少于乙方应付租金,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及时如数补交给甲方。如租赁物件发生部分损害或已灭失,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可由乙方使用,但仅限用于更换或修复被损害或已灭失的部分,使租赁物件恢复可正常使用的原状自发生部分损害或灭失至恢复租赁物件原状时止,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条经济担保甲方同意___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济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上年度末资金平衡表,并由该经济担保人出具不可撤销的经济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不论发生任何情况,凡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应无条件地、及时地承付乙方所欠租金及连带发生的损失费用。在甲方认为必要时,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有权从该经济担保人在银行的各种存款中扣收全部应由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
第六条合同的代理监督6.1甲方委托________为本合同的甲方代理人。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人代甲方监督本合同的执行,享有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并愿为甲方代理人就其为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提供方便。6.2甲方代理人作出的任何与本合同规定相抵触的意思表示视为无效,乙方不得以此种意思表示作为对抗甲方的依据。
第七条违约和争议的处理7.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交纳租金,并遵守合同中关于租赁物件使用的有关规定。如乙方在应付租金到期后一个月内未能支付租金,或违反租赁物件使用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并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赁物件。收回、处理租赁物件所发生的任何开支与费用应由乙方承担。7.2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均有权依法通过诉讼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一租赁物件明细表附件二宽限期利息支付表附件三租金偿付表附件四经济担保书附件五租赁物件购货发票及货物验收证明附件六租赁物件保险单。
第九条合同文本及生效9.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合同项下有关方执存。9.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5:某产品承揽加工合同书
合同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书架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书架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暂定为:________元。
最终标的以________县财政局预算审查中心决算价为最终标的。
第二条:制作书架的数量、规格、价格计取
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书架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加工制作与安装的要求
1、书架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
2、使用材料:所有材料须按甲方要求的规格进行多家比选采购,且有材料合格证书。
3、规格:图书馆钢制双柱双面书架 ,规格型号:高__年 月 日前全部交货。
②、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③、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书架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六条 书架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①、乙方对制作的书架进行安装;
②、经乙方安装的书架,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 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书架价值扣除 %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
③、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书架因质量出现问题, 年内免费进行保修,超过 年或属甲方原因损坏进行维修的,需付工本费;
④、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书架进行终身维护。
第七条: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①、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 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
②、乙方交货后 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90%。
④、剩余的合同标的额 0%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书架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2‰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 ‰的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2‰违约金;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书架,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 ‰的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2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书架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书架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
篇16:承揽加工合同_合同范本
承揽方(甲方):_________
定作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
┌─────┬───┬───┬─────┬────┬───┬─────┐
│定作物名称│ 型号 │ 规格 │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 加工费 │
│ │ │ │ │ │ ├──┬──┤
│ │ │ │ │ │ │单位│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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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
┌─────┬────┬──────┬──────┬────┬────┐
│定作物名称│完工时间│检验时间地点│检验标准与方│包装标准│包装费承│
│ │ │ │法 │ │担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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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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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作物名称 │ 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运输方法 │ 运输价款承担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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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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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等及图纸、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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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承揽加工合同范本
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_
乙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议,就有关承揽加工事宜,拟结本合同,以兹双方信守。
一、 产品名称及加工数量。 名称:焊接轨道板。 数量:附加工图纸36份,按图纸数量要求加工。以上产品由甲方委托乙方才承揽加工。
二、 相关事宜:
1、 由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原材料至乙方指定加工场所。 乙方按产品图纸规定要求进行加工,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技术文件规定要求。
2、甲方委派质检代表跟踪乙方加工过程及时解决质疑问题。 乙方加工过程的切削余料由甲方回收。 产品出厂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适当的运输车辆及司机,乙方承担油料耗费及搬运事宜)
3、 产品出厂前由甲方委派代表按图纸规定要求全面验收,其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4、 加工后的变形度由乙方按图纸要求校正。
三、 时间要求: 自甲方提供原材料之后起,乙方在30天内全部按数完成该批产品加工合同,如甲已双方各自遇到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影响到材料提供及加工阻力时,必须提前通知对方,协商解决。
四、 加工费用: 该项目合同总体加工费用20万元,由甲方承担增值税务,甲乙双方不得中途变更。
五、 付款方式: 乙方交付产品后,甲方一次性付款 ,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至业主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余额,如甲方违约,则按日向乙方支付2%的39;违约金。
六、 其他事宜: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协商解决,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可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补充。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已方: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商场货架加工承揽合同协议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一般来说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等。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揽人用自己的设备、技术、材料和劳力,应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定作合同与买卖合同经常被混淆。
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
法律之所以区分各种有名合同,并在实体法和诉讼法中针对各类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原因在于立法者对各种契约关系中的利益关注程度不同。首先,从实体法即《_____》的规定来看,虽然二者具有相似性,但定作合同还是有着与买卖合同的显著区别:比如_____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承揽方未经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等。法律赋予定作人如此诸多的权利,也就是让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反过来也就是说,只有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合同,法律才确认其为承揽合同。从合同当事人的角度来解释也就是说,只有在定作人有控制生产人生产过程、而相关商品生产人也同意定作人对自己的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时,双方才称得上达成了“加工承揽”的合意。在现实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诸如“留置权”的约定,但如果该合同中没有定作方控制生产过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该合同明确排斥定作方对生产方的必要控制,则不论双方在合同中如何约定留置权,都不能认定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承揽合同。 其次,从诉讼程序法来看。最高法在关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解释中,明确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诉讼管辖地,做如此规定,是为了达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通过诉讼管辖权的制度构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实的发生地,以方便办案。这说明司法机关关注的也是承揽合同的加工过程,审查的重点也是加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从这一方面来看,说明法院系统亦认为注重加工过程约定的合同才是承揽合同,反过来解释就是,不注重加工过程而只注重标的物交付和转让的合同的应当是买卖合同。
由此可见,二者的区别关键在于: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如果一个合同规定了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的控制权,而且这些控制权显然属于该合同的重要部分,则该合同应属于承揽合同,反之则属于买卖合同。
二、其他具体区别:
1、买卖合同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承揽人完成工作后的一项附随义务。
2、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都是一定的物;在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是一定的行为。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应交付的物;承揽合同中的标的物只能是承揽人严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
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工作成果,这种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着特定的尺寸和功能。
5、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在工作成果未完成之前,随时可以解除合同;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并无此权利。
6、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起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可由买受人承担,也可以由出卖人承担。承揽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工作物意外灭失的风险。 因此,实务中最重要的是审查该合同有无意在强调标的物的接受人对生产进行控制的内容。比如审查合同有没有约定标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选材或者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权、是不是享有单方设计变更权或终止定作权。这些约定不一定全部具备,但是必须能显示出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没有体现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应认定为买卖合同。反之则认定为承揽合同。
篇19:加工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男、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民族、汉、籍贯、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现住地址: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路__________巷__________号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男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民族、汉、籍贯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现住地址: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路__________巷__________号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加工款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__________元(利息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按__________利率暂计至起诉之日止),二项共计_______________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原告为被告加工__________制品,加工费共_______________元。被告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支付了__________元给我,余下_______________元被告至今未付,被告并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立下欠条承认欠款。后经我多次追收,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
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20:外包承揽工地加工合同
___________商铺工程,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同志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预留洞口中坠落,造成脾破裂,送徐舍医院救治,现经医院治疗已全愈,经本人同意出院,回家疗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 经徐舍镇医院治疗已全愈,在医院治疗期间所有医疗费及生活费均由项目部和瓦工班组长支付,病人同意出院回家调养。
二、 本项目部及瓦工班组合计赔偿病人回家期间的调养费、护理费、生活补助费及误工费、伤残补助费等一切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整。作一次性了结。项目部及瓦工班组长先付______元整。
三、 伤者必须配合项目部做好后期保险公司处理工作。伤者来回费用由项目部及瓦工班组负责承担。如果确实病人不能坐车由瓦工班组长去接或包车,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并补偿陪同人员的误工费。待处理终结后,______元立即支付给伤者。或者由___________带回。
四、 伤者是经医院复查及病人家主同意,并要求回家调养,在路上或回家无论发生任何不测,均与项目部及瓦工班组长无关,由病人家主全部承担。
五、 此事由瓦工班组长负责处理,并邀请伤者家主及同乡亲戚共同协商处理。公平、公正。
六、 在项目部要求当事人来做签定时,必须伤者本人在事发地办理一张银行卡交项目部。此协议一式叁份,项目部,伤者,及瓦工班组长各执一份。作为此事的终结处理,所有未尽事宜包涵其中,誓不反悔。
伤者及家主:
此事是我委托亲戚朋友参加处理,同意以上的处理意见,决不反悔,出院后无论发生任何不测事件,均与项目部和瓦工班组长无关。
伤者邀请处理事宜人员签字:_____
瓦工班组长签字:_____ 项目部负责人签字: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