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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有住房管理条例(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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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3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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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行政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以下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达成协议。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其他说明。

第二条 物业管理范围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一)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屋顶 □外墙面 □承重墙体 □楼面 □门厅 □各类通道

□电梯厅 □车库 □广场道路 □室外管道 □窨井 □其他

(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中央空调 □变配电室 □照明 □电梯 □弱电 □监控设备

□给排水系统 □泵房 □消防设施 □备用电源 □其他

(三)公共秩序的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治安 □消防 □车辆 □其他

(四)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公共绿地 □花木 □建筑小品 □其他

(五)其他约定(请在选择项中打“√”):

□会务接待 □后勤保障 □其他

第三条 日常管理服务职责和要求

(一)建筑物管理

做好建筑物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使建筑物公共部位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各种对建筑物侵蚀、损害行为的发生。

(二)设备设施管理

按照各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规范,做好日常养护工作。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操作以及照明、给排水等日常维修工作。

(三)公共秩序管理

物业区域内24小时全天候公共秩序管理,包括门禁巡查、中央监控和突发事件处理等。

(四)公共环境管理

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

(五)交通秩序维护

物业区域内各类车辆进出交通引导与车辆正常的停放秩序。

(六)消防防灾管理

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做好消防监控值班和巡查,注意发现火灾隐患,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一旦发生火灾配合消防部门扑救。

(七)能源管理

定期做好对电、水、燃气能耗的统计、分析工作,在甲方的指导下努力开展节能工作,制定节能措施并不断挖掘潜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八)会务及接待服务

按甲方要求提供日常会务服务和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的接待服务,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九)其他后勤保障服务

根据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餐饮、咖吧、送水、洗衣、洗车、废弃物处理、物品搬移等服务及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突击性、临时性任务。

以上各项管理服务内容或延伸服务内容可根据甲方需求,另行增加相关内容和具体质量标准。

第四条 管理服务期限

管理服务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 管理服务的质量标准

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达到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以及在管理服务方案中具体表明的质量标准。(详见附件)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按□酬金制,酬金为每月________元人民币/□包干制的方式约定, 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元/每月计算。

(二)支付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双方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每月/□每季/□每半年/□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支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

(三)结算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国库直拨 □支票 □转账 □其他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价、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增设缴费项目、物价指数上升等因素导致物业管理服务成本显著上升,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物业管理服务费作出相应调整。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费用预算。

2.有权对乙方管理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有权建议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乙方更换。

3.为乙方的管理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含相关工具、物料)、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设施和涉及本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验收图纸、资料等。为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相应的协助和配合。

4.按合同约定的费用及支付方式,按时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2.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

3.对管理服务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应及时报甲方备案。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管理服务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4.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物业费用金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五)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其他约定

合同附件

(一)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投标文件内容同本合同条款有不一致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详见附件)

(二)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从补充协议。(详见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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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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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为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工作,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并有效规范和完善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2公司和员工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本制度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1.3劳动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如下原则:

1.3.1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

1.3.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1.3.3权利和义务对等一致的原则;

1.3.4诚实守信的原则;

1.4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1.5所有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自觉履行劳动义务。

2.管理部门

2.1集团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2.2集团总裁办法务部是劳动合同及相关附件协议模板的审核部门,任何有关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模板内容条款的变更必须经过法务部确认。

2.3集团各事业部、各职能中心、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反馈信息并予以配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符合《离职管理制度》、《人事异动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人力资源制度的,并应当按照该等制度的规定执行。

2.4集团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各职能中心对于劳动合同的文本,及签署解除工作可以提出建议,共同完善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3.劳动合同的内容

3.1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书》及其附件组成。

3.2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附件包括:员工在公司服务期内所签订的各类专项协议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3.3专项协议的种类:

3.3.1薪酬协议;

3.3.2保密协议;

3.3.3培训协议及服务期协议;

3.3.4竞业禁止协议:限于需要进行竞业禁止的岗位与工种。

3.3.5双方认为应签订的其他协议。

4.合同期限

4.1试用期:

4.1.1所有首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分职级与工种,试用期均为6个月;

4.1.12对于试用期内评估已达录用条件及基本考核要求,满足其工作技能、态度、绩效等要求,根据用人部门最高负责人及行政人事总监共同签批,员工可以在试用期第3个月结束时提前办理转正手续;

4.1.3特别人才具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经部门最高负责人提议,行政人事总监及总裁审批同意的,可以提前至试用期第2个月结束时予以办理转正手续。

4.2合同期:

4.2.1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均为3年;特殊情况下需要签订短期限劳动合同的,由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中心共同确定;

4.2.2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视员工一直以来的工作绩效及其本人意愿,可续签3至5年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5.合同签订

5.1新员工入职时应提供前任单位离职证明(原件)或退工单(原件),方可订立劳动合同。

5.2新员工应在报到的第一天提供完成的入职资料,审验合格后,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安排与员工当面签订劳动合同,并在一周内返还员工一份,同时员工签署回执单。

5.3入职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力资源部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最高部门负责人及员工本人,视情节严重与否决定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5.4公司出资培训的人员,已经按有关规定与公司签订了《培训服务协议书》,再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合同期不得短于服务合同或协议尚未履行的期限。

5.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对出资培训的员工应按规定计算培训服务期;若培训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应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至培训服务期满。但主动权限归属公司。

6.合同变更

6.1合同变更是指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修改、补充、废止的行为。

6.2当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因经营、工作任务发生变化及机构调整等原因,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需将变更要求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相关内容,并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7个工作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6.3变更合同条款时,双方签署《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各执一份。

7.合同续订

7.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7.2在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向其部门负责人以及所属机构最高负责人发送劳动合同续订审批表,若部门同意续订或终止的,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向所属部门hrc(即人力资源顾问)发送续签或终止的通知。

7.接到通知后,准备劳动合同的续订或终止的相关事宜。

7.4同意续订的,应提前30日与员工面谈,并做好书面签字手续,并于期满前20日办理续订手续。

7.5已签订了服务期协议或其它专项协议后劳动合同到期的,公司与员工约定的服务期迟于部门拟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日的,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日以原签订的服务协议的终止日为准。

7.5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部门及相关部门应于终止之日办理完该员工所有的离职手续。

8.合同解除

8.1劳动合同在执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8.2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2.1对于重要岗位或特殊岗位的员工,合同内约定其辞职通知期为1至6个月,员工应遵守此项约定,并绝对服从和配合公司进行商业机密的脱密工作。

8.2.2提出辞职的员工,应至少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递交《解除劳动合同单》及个人辞职报告。部门签署意见后,交hrc及人力资源总监审批,人力资源部安排与辞职员工进行面谈,并做出回复。

8.2.3部门经理以下的辞职员工由hrc负责与员工进行面谈,并填写《面谈记录表》;

部门经理以上职级的辞职者,由人力资源部总监及其部门最高负责人面谈,并填写《面谈记录表》。

8..3员工有下列情形的,用人部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8.3.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8.3.2员工没有正当理由且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8.3.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本公司规章制度的;

8.3.4对公司的声誉、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8.3.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8.3.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的;

8.3.7按照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8.4重要管理岗位及涉及技术、财务、人事等敏感岗位的员工离职,公司会视交接情况,对其进行离任专项审计工作。

8.5劳动合同解除符合公司《离职管理制度》的,按该制度执行。

9.违约赔偿

9.1劳动合签订以后,公司和员工双方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依法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9.2员工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由此给公司损成损失的,视损失程度按双方约定的数额赔偿。

9.3员工因窃取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劳动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4员工不辞而别,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9.5员工对公司的声誉、形象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向公司支付赔偿金。

9.6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在服务期内的,应按服务期协议,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相关的约定,依法支付违约金。

9.7其它赔偿、补偿按《劳动合同书》中的特殊约定或专项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10.劳动争议的处理

10.1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各部门须及时妥善处理,无法调和时应向集团人力资源部门报告,不得推诿,禁止歪曲事实。向人力资源中心反馈的信息,应尽量以书面文件的形式提交,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10.2人力资源部及法务部应及时、积极处理群体性、突发性劳动争议,对失职渎职的,

严格追究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10.3公司应逐步建立人事争议应急处理机制,在员工入职、离职、辞退、解除及续签劳动合同等劳动争议高发期,需及时反馈争议事由,引入协商机制。相关人员应对于劳动争议的发生有一定的预判,对于可能发生争议的劳动关系,应及时向各相关人员反映事实情况。

11.劳动合同文本管理

11.1人力资源部对劳动合同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的程序、台账,应建立的劳动合同管理台帐有:

11.1.1劳动合同签订回执、试用期、合同期、变更、解除、终止台帐;

11.1.2员工违纪统计台账;

11.1.3员工特殊履行期统计台账,特殊履行其包括:年假期、医疗期、法定特殊事假期;

11.1.4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特别是本公司内同事展示所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否则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12.附则

12.1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今后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12.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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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挖掘机租赁安全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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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租赁方):

乙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车(机)型:

车号: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污水处理工程生产经营需要,租用乙方(__________)型挖机______台。为了加强挖掘机的使用管理,明确双方安全职责,增强乙方的安全责任意识,确保挖掘机的操作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就挖掘机的安全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二、工程内容:____________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平整场地、进场道路开挖、围墙基础开挖。

三、单价计算和决算:按每小时____________元,平时作业过程的耗油、磨损、保养、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每月按元支付,剩余款项在工程完工后乙方凭油发票或税票结账,否则不予支付。

四、安全生产管理

(一)甲方(租赁方)职责和义务

1、对进场挖机的手续和性能进行检查验收,防止带病挖机投入施工。

2、审查挖机操作人员上岗证书,并复印留底。

3、施工前向乙方操作人员进行工作内容介绍和施工技术交底,并解答操作人员提出的问题。

4、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5、对乙方配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6、甲方不能为赶工期,违章指挥,强令冒险蛮干。

7、乙方不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度和安排的,甲方有权清退出场,并且拒付应付的一切费用。

(二)乙方(出租方)职责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性能完好,手续齐全有效的挖机。

2、乙方在施工作业前应介绍所使用挖机的性能。

3、乙方配备的挖机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证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能熟练操作。

4、乙方操作人员必须遵守____________《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和熟悉所操作挖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严禁挖机司机酒后等违规操作。

5、乙方操作人员应按甲方指挥员的正确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违章指挥和指挥信号不明时,应立即拒绝执行并马上通知指挥人员。乙方操作人员对任何人员发出的危险警告信号,均必须听从。

6、乙方承担挖机出现故障和操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一切责任。

7、挖掘时乙方操作人员应注意地下设施,以防损坏。

8、乙方机械在作业时因操作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9、乙方必须做好防盗,防自燃等工作,如发生遗失、火灾等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10、乙方应注意安全文明操作,遵守安全规程,不得与地方及其他人员、过往车辆发生矛盾,如有特殊情况应立即与项目部联系,不得将事态扩大。

11、在施工期间该机械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12、甲方不能违章指挥,若甲方为赶工期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停止作业。

1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度,不服从管理的一律清退出场。

五、发生争议及解决途径

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协商一致的原则,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有管辖权限的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合同修改和补充。

3、因国家政策调整和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因素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附则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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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卫生监督管理个人工作计划_卫生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卫生,个人,全文共 5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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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管理个人工作计划

【篇一】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市卫生监督所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杭锦后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旗卫生监督所将在旗委、政府决策指引下,全力推进全旗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人的工作计划。

以十x大精神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以加强内涵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使卫生监督的工作经费、执法装备等按照有关规定达到要求,着力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市旗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发布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建立对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和完成情况量化考评制度,做到考核目标责任化、考核指标科学化、考核过程经常化和全程考核公开化。切实促进卫生监管模式的转变和执法效率的提高。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1、按照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卫生许可工作要与卫生监督发展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原则,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提高服务相对人满意度,缩短许可项目平均办结天数,提高许可项目(审批时限)办结率。

2、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形象,逐步建立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办结制度;继续完善和强化办事公开制度,通过信息化系统,提供有效审批结果和许可内容信息查询。

3、优化卫生许可工作流程,统一窗口受理,严格按照资料审核、现场审查、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卫生许可工作效率。

三、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巩固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进集中空调卫生监管,扩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抽检工作,及时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工作。开展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游泳、沐浴、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采供血机构血液安全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6、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实行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完成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篇二】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在卫生院公共卫生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一般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9.卫生室卫生监督具体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掌握辖区托幼机构、供水单位、餐饮机构基本资料

二:增强监管能力加强队伍管理

1.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和执法行为的督查,树立卫生监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卫生监督工作效能。实行报告制度。

2.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系列知识讲座。注重抓好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3.强化社区、村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监管作用。

三: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

1.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乡创建工作,构建科学、高效、协调的餐饮卫生监管机制,完善监督执法网络体系,深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监督结果公示、卫生管理员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等措施,实现我乡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状况根本好转;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增强公众食品安全信任度;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2)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广原料进货台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的行为。

(3)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活动,督促落实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质量安全措施。

(4)开展节假日食品卫生检查,做好假日、各种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重要活动和会议食品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曝光一批食品卫生典型违法行为。

2.加强医疗执业监督执法工作

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执业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健全并落实医疗执业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3.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水平。

(2)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

(3)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根据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等情况,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监护覆盖面,督促落实职业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等工作。开展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要的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xx年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

【篇三】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我苏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进我苏木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以加强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习,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力尽健全我苏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1、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3、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4、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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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物业管理公司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企业,全文共 1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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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实习报告范文

厦门友朋四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是具有国家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全面通过iso9001(xx版)质量体系认证 和iso14000环境管理认证体系的物业管理企业。公司拥有员工近700名,是一支具备丰富物业管理经验的专业队伍。公司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运用自己独特的经营管理服务理念、文化价值理念、先进的管理服务模式以及高效的企业运营机制,致力于打造物业管理服务行业最具核心竞争力和知名品牌的企业。

公司承接的物业类型涉及写字楼、高层公寓、住宅小区、别墅、工业园等,管理项目遍及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和温州等地市,管理楼宇面积已达300多万平方米,其中“兴鸿广场”、“皇达大厦”在获得“xx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称号后,并于xx年 、xx年二次通过国家复检,继续保持“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称号;“安宝大厦”和“中闽大厦”分别在和xx年获得“福建省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称号 ;“基金大厦”、“新乐大厦”、“立信广场”和温州“同人花园”均获得市级优秀管理示范项目。自公司成立至今,所管理的兴鸿广场、远洋大厦、皇达大厦、基金大厦、新乐大厦、安宝大厦、中闽大厦、立信广场、泉州明鑫花苑和福州金钻世家和省地税办公大楼等均得到了业主、用户和开发商的高度评价。xx年,在全国性物业招标中中标“温州同人花园”21万平方米的物业管理项目中,成为福建省第一个走向省外的物业管理企业。

“友朋四方”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为基础,具有强烈的市场竞争和服务意识,并通过强化整体管理水平和提供优质服务赢得了相当的市场份额。经过全体员工多年的不懈努力,现已成为我省物业管理企业中发展速度最快、管理水平最高、诚信服务最好、品牌效应最显著的物业管理经济实体之一,并在福建省各地市组织多期物业管理岗位培训班,为福建省培养了大批物业管理人才。

我是“友朋四方”立信广场前厅部的一名文员,主要负责办公室商务中心的工作,平时也会在大堂前台帮忙。文员的工作较为烦琐、枯燥,需要做事细心,处事严谨的人来接任,而我由于在学校的部门得到过锻炼,正适合此工作。

实习内容

我是通过招聘面试进入“友朋四方”的,这是第一次正式与社会接轨,踏上“小白领”的工作岗位,开始了与以往寒暑假兼职工作不一样的生活。每天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期间要认真准时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不能草率了事。随时都要保持良好的状态来对待工作,凡事要谨慎细心,否则随时都可能因为一个小小的错误而承担严重的后果或付出巨大的代价,这跟在校是完全不一样了,决不是一句“对不起”所能解决的,所以在公司里,我们不仅要具有求知的心态,也要善于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操作,并学会察言观色,从中获取工作经验。

在这两个多月的实习中,我的工作是协助主任及大堂经理做好日常工作。在这一过程中,我首先对公司的业务情况作了基本的认识,其次对商务文员这一职务进行详细、透彻的了解,加深了对商务文员的认知。“友朋四方”文员一职具体的工作内容主要有:

负责前台服务热线的接听和电话转接,接待来访客人、业主、住户等。在这里,礼貌是极其重要的,“铃响不过三声”,做好来电咨询工作,重要事项认真记录并传达给相关人员,不遗漏、延误。接待来宾或住户,给予基本咨询和引见,并严格执行公司的接待服务规范,保持良好的礼节礼貌,五米之外要微笑,三米之内要站立,礼貌用语至关重要。

打印、复印办公文件、资料,收发传真,领取办公用品等。打印、复印、收发传真应立即做好登记,并及时发送到所需人员手中,非本公司人员所需打印复印,要告之相关收费标准并准确记录。办公室所需物品如有欠缺应提前申请领取,并做好物品需求登记。

整理前厅部常用的表格(信件、杂志接收明细表)、文档,及时打印所需表格,配合好前厅部人员的表格需求。

接受业主咨询或处理投诉事件,解决相应问题。不同业主,使用不同的开场白,寒暄、近一步了解业主所咨询或投诉的相关信息,以便更好的协商、解决问题。

协助前厅人员分发各楼层报纸,并分摊上楼送报,及时整理相关信件送至各个人员手中,并做好签收登记。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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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项目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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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号:

甲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     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向购买乙方开发的商品房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乙方申请,同意对乙方开发的位于

项目(楼盘)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甲方为该楼盘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合计贷款规模最高为

万元,有效期自

日起至

日止。期满未使用的贷款规模经甲方同意后可展期。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项目(楼盘)的工程进度、销售情况、房产状况以及乙方资信、保证能力、机构变化等情况对本条款规定的合计最高贷款规模进行相应调整。

三、甲方根据     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及乙方与借款人(购房人)签订的合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贷款申请资料,对借款条件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提供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

万元、最高贷款成数不超过总房价

%、贷款年限不超过

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按规定执行。

四、甲方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放款条件,委托委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并将贷款划入乙方的账户内,

具体账户为:

(户名),账号

; 或

(户名),账号

五、乙方须保证所开发、销售的房地产项目(楼盘)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有关政策要求,各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确保项目(楼盘)能合法、按质、按量、按期建设完成,并全面履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的与购房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与购房人在售房及房屋使用过程中对房屋质量、价格、交付时间等发生纠纷,应由乙方与购房人双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为保证借款人切实履行借款合同,乙方自愿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范围为借款人的合同借款本息、罚息以及甲方实现债权和行使抵押权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保证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将抵押登记无误的房屋他项权证交甲方收执之日止。

八、保证期限内,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供超过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发生主体资格、资本结构、经营体制和财务状况等变化影响其担保能力的,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提前履行保证责任。

九、楼盘期房转现房时,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将借款人(购房人)办理房产抵押、房屋产权证的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公司,并督促借款人协助甲方及时办理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手续。

十、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协议中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十一、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履行本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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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自来水管理承包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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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管理承包合同范本5篇

承包合同(Contract)是指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承包合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自来水管理承包合同范本5篇,欢迎借鉴参考。

自来水管理承包合同范本5篇(一)

甲方(发包方):*村

乙方(承包方):

一、承包年限

承包年限为xx年,即: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二、关于费用

从承包之日起,自来水设备维修、卫生部门检查收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支付一分钱。用水户室内自来水维修按市场价格正常收取维修费。

三、自来水收费

自来水收费权归乙方,实行自负盈亏。收费有难度时甲方予以配合。

四、自来水定价

自来水定价结合市场物价情况,进行价格调整。定价权由村民委员会吸收乙方共同研究制定。原则参考周边自来水价格合理定价。

五、饮水卫生

乙方应严格执行饮用水卫生要求,自觉接受卫生部门的检查。做到经常清理水箱等蓄水设施。水房重地加强管理,禁止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能够封闭运行的设备要封闭运行。水房室内外及设备应保洁卫生。确保自来水质量和饮水安全。

六、关于及时供水

供水时间由村里决定,执行冬季、夏季供水时间。设备维护尽可能快捷,减少因抢修造成的较长时间的延时供水,确保及时供水,满足自来水各户的生活需要。如设备坏损需要到外地购买配件,一天以上不能供水时,应广播通知自来水用户,自行安排生活用水,取得自来水用户的理解。

七、承包期满时若自来水设备不到报废程度,乙方应保证设备能够正常供水状态,甲方验收设备收回承包权终止此合同。如乙方自愿续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以上合同请甲乙双方共同信守,不得单方面终止或违约,如需要补充或修改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进行。此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法律效率。

自来水管理承包合同范本5篇(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完善甲方修建的(或户表改造) 商住楼自来水工程,甲方将该工程按全包形式(即包工、包料)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等,根据《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造价

工程预算造价 元,工程协商总价 元(大写 元整)。

二、施工质量技术要求及工程量

1、该工程安装住房套用水性质(居民生活用水、其他用水),门面(居民生活用水、其他用水)个,安装DN15智能水表 只及表箱、DN20智能水表 只及表箱、DN25智能水表 只及表箱,安装DN50水表 只、安装DN100水表 只。

2、该工程室内由甲方自行安装,乙方只负责将供水管安至厨房或厕所或其他接水点。

3、该工程涉及的开挖、回填、恢复、打洞等普工工程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第一,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所有安装项目必须符合自来水安装工程的质量技术要求。

三、合同签订后两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元(大写 元整),乙方10内安排进场安装。

四、工期要求:安装工程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内完工。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及安装作业的施工条件、提供施工电源和材料保管室等。

2、甲乙双方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协调配合并处理与安装施工的相关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

3、乙方完成所有工程施工项目,经验收合格并与乙方结清全部款项后,乙方开始向甲方供水,否则,乙方将有权暂不向甲方供水。

4、甲方不得擅自转供水和改变用水性质,如擅自转供和改变用水性质乙方有权暂停供水,如确有需要必须经乙方同意后方可转供和改变用水性质。

5、智能水表电子计费如出现故障按机械部分计算水费。

六、如甲方对供水管道有私拉乱接情况,乙方有权对甲方停止供水。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自来水管理承包合同范本5篇(三)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自来水接入及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的相关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基本情况:

1、

2、 工程内容:自供水管网接口至甲方厂区主管道及分支管道的安装,总长度约为

3、 工程地点:

4、 工程承包方式:

5、 工程预算造价:

6、 甲乙双方工程负责人: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原则上工程期限为日,以甲方要求开工之日起计算。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或恶劣天气的,可顺延工期,但须以书面形式经甲方双方签署确认。

2、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工程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施工进度表》,工程施工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表》执行,以保障工程的顺利竣工。

3、乙方不得因施工组织不利、材料供应、劳动力调配等原因拖延工期。

第三条 工程承包指标:

1、 质量标准: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1)达到甲方使用需求;(2)达到优良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3)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

2、 安全标准:无任何伤害、死亡事故。

3、 进度标准:满足《施工进度表》的要求或者满足甲方的需求。

第四条 材料设备采购供应:

1、 施工中甲方有权对工程中的部分材料直接采购供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2、 施工中部分材料可由甲方指定价格、品牌,乙方负责采购的方式执行。

3、 施工中乙方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如:抗严寒、耐腐蚀、强耐压、使用寿命长、卫生环保)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符合约定的材料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1、 本合同项下工程由乙方直接组织施工,不得采取合约式整体转包,亦不得进行分包。

2、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并为甲方的检查检验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3、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并必须经过甲方项目负责人对施工条件和施工内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 乙方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者甲方检查检验时提出的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必须负责返修并再次按程序验收,所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5、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6、 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

7、 乙方在工程竣工前3日将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甲乙双方须同时派人参与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签发验收合格单。

8、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五年。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任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第六条 承包责任:

1、 乙方负责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与当地居民、交通部门、水利部门等相关人员、单位的关系,因乙方协调不善而出现阻工或任何影响施工的行为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因乙方协调不善而造成相关人员或单位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尽勤勉、谨慎义务,对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铺设的管道(包括但不限于天然气、光纤、电缆等)及邻近的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不得对此造成任何损坏,如有损坏亦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 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 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定,交工前现场应达到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或处罚。

5、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的损坏由乙方自行修复并承担费用。

第七条 工程款结算:

1、结算方式: 。

2、取费标准: ,乙方提供建筑行业专业发票。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结算审计后 日内凭乙方开具的正规专业发票一次性付清工程款的 %即¥ 元(大写: ),剩余工程总额 %即¥ 元(大写: )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验收后如未发生质量问题则一年后付清。

4、款项的结算以甲方工程设备部、财务部、审计部、乙方确认签字的验收核算单为准。

第八条 安全施工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关防护措施费用。

3、 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发生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4、 乙方应确保施工期间不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应确保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的整个施工期间的施工现场管理秩序稳定;应确保不发生任何伤害、伤亡事故,如有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其他纠纷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本合同预算造价总额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工程整体或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预算造价总额10%的违约金。

3、 甲方应按期支付工程款项,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款项迟延支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支付乙方应付未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如任一方有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的行为即

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预算造价总额10%的违约金(本条第1项和第3项约定除外)。守约方保留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其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2、争议进行裁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按照本合同中的规定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3、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支付的所有合理(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做出补充规定,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

1、 施工进度表。

2、 施工材料清单。

3、 施工人员资质证件。

(双方签字:)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自来水管理承包合同范本5篇(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所属的国有资产一体化自来水厂经营管理权进行公开投标,乙方以竞投的方式取得水厂的经营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地,双方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款及上缴方式

乙方一次性上缴甲方承包费 整;同时交纳合同保证金 万元。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生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事件,甲方应协助乙方依法处理,以维护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如因甲方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自来水厂在本合同生效前原有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处理。因本合同生效前的债权债务纠纷而影响水厂的正常经营,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水厂经营的相关证件由甲方办理,乙方对水厂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4、甲方应按照上级政策有关规定对乙方经营行为实行有效监管。乙方应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缴纳上级规定的各项规费,自觉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检查监督,确保供水质量和安全。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必须每半年体检一次,合格后方可上岗,如发生违法行为或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严格执行县物价部门核准的水价收取水费,如需调整现行水价以及收取新增户的开户费、安装费等,都应经县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执行,不得随意提高水费或收取安装费及开户费。因政策性水价调整,超出原价部分,按甲、乙双方各得50%。

6、合同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财产清单(附后)。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当将水厂(含管网等配套设施)的所有财产无偿交还给甲方(正常损耗除外),并保证水厂的正常供水。

7、乙方应根据集镇建设需要负责铺设供水主次管,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8、甲乙双方应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部门资金用于水厂设施优化、升级、扩建、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无故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按如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如单方解除本合同,应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给乙方,并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如单方解除本合同,应付违约金贰万元给甲方,并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水厂的财产设备由甲方无偿收回。

2、合同期满后,乙方将水厂的所有财产(含管网等配套设施设备)在保证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无偿交还给甲方后,甲方退还合同保证金伍万元。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管,如甲方认为乙方的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如乙方在规定限期内仍未整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不负违约赔偿责任。非乙方管理因素造成的安全隐患,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乙方不得将自来水厂经营权转让给他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条件收回水厂的所有财产(含管网等配套设施设备),并另行转让。

五、如遇国家的政策、法律变更以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履行本合同,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将乐县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存档、财务各一份。

甲 方:*人民政府 乙方: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

自来水管理承包合同范本5篇(五)

甲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承揽的xx煤矿供水改造工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按照发挥各自优势的原则,甲方决定将管道安装及非标设备加工工程交给乙方承包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xx煤矿供水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点:陕西省咸阳市彬县

三、工程范围:a—i段管道防腐及安装、无阀滤池及斜板沉淀池非标加工

四、工程质量:合格

五、合同价款:

1、非标设备加工:XX元/吨(含辅材)、除锈刷漆:6元/m2(含防锈漆及辅材);面漆:7元/ m2(两遍、不含油漆);环氧单刷:10元/m2(含辅材及除锈、不含主材);设备内防腐:34元/m2(做法三油两布、含辅材及除锈)设备二次倒运费(吊装及拖车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配合。

2、管道安装:dn150钢塑复合管28元/米(含辅材、运输、管道支架制作及安装、预埋件制作);dn100焊接钢管26元/米(含辅材、运输、管道支架制作及安装、预埋件制作)。

3、管道防腐:9.6元/米(五油三布、乙方含辅材)

4、管道保温:6元/米

5、如有变更增加工程量按双方协商价为结算依据。

六、工 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雨季及主材供应不及时除外)工期延误罚款500元/天。

七、安 全:见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议书。

八、承包方式:乙方包工不包主材(防锈漆除外);乙方提供完成所承包工程范围所需全部人工和工具。

九、付款方式:每月25日由乙方向甲方上报当月工程量,由甲方按工程进度审核付款,付至合同总额的80%时暂停付款,工程竣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扣除5%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剩余款项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十、材料供应:甲方提供主材及机械。

十一、甲方职责:

1、准确及时提供所需原材料

2、指派现场监督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工程质量和进度检查,并督促乙方及时整理有关技术资料向甲方移交

3、负责协调各工队之间的关系,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有关工程技术和质量方面的问题

4、负责按照工程进度,及时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5、定期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其人工、材料、设备等费用结算支付情况进行综合检查

十二、乙方职责:

1、乙方完全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内容,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及任务

2、负责按图纸及设计要求施工

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并对成本进行控制和管理,自负盈亏。

4、按照国家规范、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程组织施工,若发生质量及安全事故概与甲方无关,乙方除承担处理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外,并根据情节甲方给予乙方相应处罚

5、明确现场施工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工作,做到精心组织,文明施工,并接受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

6、按照要求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和保养期内工程的维护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7、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及时给甲方上报有关资料和统计报表

8、乙方应保证在人力、物力和资金及技术上满足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需要,若因乙方原因使业主单位对工程质量或施工进度不满意,并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施工,另行组织力量以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进度要求施工,有两次以上未完成甲方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合同。

9、乙方自行解决食宿,并配合甲方做好文明工地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力。

10、每次到工地为乙方所用材料,自行卸车,不予另计费用。

11、乙方所用材料及甲方所租材料到工地交给乙方后,乙方自行看管,若丢失或损坏除3%损耗为甲方承担外,其余费用均为乙方自行承担。

12、临时用工:70元/工日(不论大、小工)。

13、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若甲方发现乙方无故浪费材料、除照材料原价赔偿外,甲方有权每次罚款500元(从工程款中扣除)。

十三、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解决。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财务结算完成,保修期满终止。

2、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出具全额发票进行结算。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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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土方开挖承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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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土方工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挖方、倒运、填方,夯实、碾压、洒水沉降。计立方米

第二条:工程工期: 天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施工,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工期延误,工程综合单价下浮10%。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元/立方米(该单价为含税价),包括工程费用及办理排污等手续费用。一次包死,不签证其他任何费用。

3.2工程总价款:。

3.3付款方式:乙方每月3号以前上报上月完成量,由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后按审核量的50%付款,工程竣工交付后一月内,除留3%的保修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付清,保修金一年后无息支付。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开通施工场地与城市交通通道,满足施工需要。

4.2负责协调处理各种对外关系。

4.3负责施工放线,并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4.4工程完工后,负责及时组织工程验收。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负责土方挖运回填施工。

5.2安全施工:乙方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所造成的一切伤亡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5.3服从甲方的指挥和协调,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5.4及时提供工程相关资料。

5.5不服从甲方管理一次罚款20xx元,拖延工期每日罚款20xx元。

第六条:其他

6.1开挖过程中如遇防空洞、夹层等不确定因素,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再承担费用。

6.2如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必须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6.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发生会议纪要、签证、资料等应作为合同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安全施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4因停电、停水、雨天或者其他原因而停工的,以及因为设计变更延长工期的,工期顺延。

6.5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一经发现转包,立即终止合同,并且承担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付清后合同终止。

第八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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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行政管理的实习日志

范文类型:日记,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3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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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学期开学后,我进入了手机销售行业来展开实习工作,我销售的产品是联想手机。通过这一个月的实习,不断地学习摸索,我更深刻地了解了手机配置的基本知识,懂得了出色的销售人员所需心态和素养,了解到销售行业的一些概况,也增强了自己的交流信心。总之,通过这次实习的过程,我懂得很多之前不了解的事物。

我觉得自己的交际能力有些差,所以想体验销售类的工作来锻炼自己的能力。我是通过中介找到联想通信科技(南京)公司的,这家公司在南京主要负责联想手机的市场销售工作,正是希望找的。来到公司参与面试,我向面试人员介绍了自己的情况和自己的求职意向,并顺利回答他提出的问题,最终通过了面试。接下来,我要先参加公司组织的以企业发展历程、现状和企业产品特性为内容的宣讲培训课程,在不断熟悉产品后,再从事手机销售工作。

第一周内,我主要以学习企业文化、了解联想手机性能配置和基本的销售礼仪、熟悉工作环境等方面为实习内容。

与我一样,也有另外几名应届毕业生来公司实习。我们每天都要参加公司企业文化宣讲会和手机性能串讲培训会。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的灵魂,丰富的企业文化可以让企业变得更有活力,更能够使员工产生归属感和认同感,这样,员工工作起来就更具积极性,其产生的价值会更大。因此,企业文化不断向员工传播是非常有必要的,我想这也是公司组织企业文化宣讲会的原因吧。

接着是以产品性能和销售礼仪为内容的培训。之前,我对手机的配置还不甚了解,再者手机不断地更新换代,所以我需要花时间去学习这些内容。从督导的培训课中了解到,现在功能强大的智能机市场上很受欢迎,但因为性能与价格之间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简单实用的非智能机仍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因此,这两种机型配置和主要性能都有掌握的必要,其中智能机配置涉及到的一些网络和计算机的常识、一些难懂的术语都需要上网查找资料或是询问督导,这些看似无关的内容,其实很值得去掌握,这会给向顾客介绍手机时加分。参加完培训后,大多空余的时间我在查找资料去了解更多的机型和解决疑问。督导为了让我们尽快掌握市场热卖机型的的配置与性能,培训课隔天还产品讨论会,会上实习生需要介绍几款主打机型的特性,这就我们需要花时间去学习。总的来说,我还是认真地参加培训,掌握了一些机型的配置和性能,这周内我也多次去店面去体验了销售现场的氛围,并且我始终认为销售工作的实践性比较强,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销售人员,就必须要把所学的内容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去。

接下来的几周,我和其他的几位实习生被分到不同店面去从事正式的销售工作。这个过程是循序渐进的,销售从生疏到熟悉,从不太自信到驾轻就熟,在这个行业,我既体验到能力增强,又获得了很多认识,为我以后很好地工作打下基础。

第一,通过销售同事的指导和观察手机销售过程,我逐渐熟悉了手机销售的流程。销售的人员都配备了制服,这体现了公司的专业性和整体性的宗旨。一开始站在柜台,当顾客把目光投向联想手机时,我还有一些不知所措。由于对手机的款型和性能还不能脱口而出,并且还有羞怯的心理,只能对顾客说“联想手机可以随便看一下”。当老练的销售人员在销售手机的时候,我这个新手就认真地在旁看着学着。几天过去后,我熟悉了这个过程。当顾客来时,我已经可以对其脱口而出地介绍手机的配置了。当有顾客决定买下一部手机时,我已可以带他去付款、提货、试机了。其中,试机的过程稍微复杂一些。首先要向顾客展现手机包装未开封、打开让其观察外观是否有磨损并检查配件是否齐全,然后把电池装上手机并打开看有无问题,最后向顾客介绍“三包”卡并让其填写卡。整个过程既需要交流也需要动手,不过熟悉后也很简单。总之,在老手的言传身教和自己的努力下,我对整个销售过程已驾轻就熟了。

第二,向各种类型的顾客宣传和介绍产品性能和优势。产品宣传是销售的开场白,这一步给予顾客手机的第一印象,这一步骤做的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后面的工作的能否进一步展开。它同时也是是销售的主体部分,把手机介绍给顾客并打动他让他都购买的过程是一个充满销售技巧的过程。因此,产品宣传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有些难度的。它既需要基本专业知识,也需要销售技巧,如果你想达到一个熟练的程度,就不断地学习和总结经验。

对于顾客,我觉得应该把我知道告诉他,先介绍手机的基本配置、价格,然后让他体验一下真机的特性,包括手机的重量、屏幕尺寸、画面、声音、支持的网络、基本功能等内容。每当顾客看手机的时候,我这个新人都会彬彬有礼地向他介绍他所看到的机型特性并拿真机让他看看,无论他是否购买。有时销售主管也让我用耳麦来宣传手机,开始的时候,我还有些羞怯的心理,渐渐地,我克服这样的心理并适应了这样的宣传。我会说“联想千元智3G能机,欢迎大家前来选购”、“联想3G智能手机乐phone S1,功能强大,震撼登场”、“你买手机,‘沃’买单”等宣传口号。

通过这一段时间与顾客接触,我发现主要有以下几种顾客。一种是直接要说购买的机型的顾客。这类型的顾客大部分都会都手机有一定的了解,不需要销售人员多费唇舌,一笔交易就成交了。一种是对手机不太了解的顾客。我首先会问他需要智能机型或是简单实用型、需要什么价位的手机等等,然后在向他介绍手机配置和相关的一些知识。有时说了半天,他也似懂非懂,然后说再看看吧。这时候,我没有不耐烦,每来这样一位顾客,我都会耐心地向他介绍手机,因为我始终觉得这是一名合格的销售人员应有的素养。还有一种是不说话只是看看手机的顾客。有时候遇到这样的顾客,老销售人员都会问他需要什么机型什么价位的手机。我觉这样的问法可能会让顾客感到有些不知所措。他们还没有决定买什么类的手机就听到这样的问题,我感觉他们会不好回答的,所以,我在介绍手机的时候,先避免这样的问题,等到时机成熟时再问,这不免也是一种技巧。也许是由于规定的手机销量,他们才会这样问顾客的,我是实习生,可能体会不到那种销售任务的压力。总之,对什么顾客说什么话是一种销售技巧,许多技巧都需要不断去发现和学习,把技巧运用到销售过程中会让顾客容易接受些的。

第三,以耐心的心态去解决顾客反馈的问题,树立好企业形象。从某程度上说,销售人员是代表着企业的形象的。如果销售人员没有给顾客好感,那么,顾客都会对这个企业也不会有好的印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好的企业形象在自由竞争中会给企业带来重要的优势,人总是趋善避恶的,那么,优秀的企业形象可以受到更多的消费者的青睐。因此,销售人员以耐心热情的态度服务顾客对销售工作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并对企业形象的树立具有重要意义。对于自己服务态度的塑造,我始终以耐心的心态来从事销售工作。在这次实习中,我就遇到一位顾客来反馈问题。她是一个初中生的母亲,她说过来抱怨说,她的儿子在这里购买来一部A60,使用后发现手机的电池储电能力很差,因此她要求退机。当我遇到这样的问题真不知道怎么办,就让销售主管来解决此事。销售主管做的决定是,要求这位母亲手机必须先去3C服务中心检测,然后再来换机或退机。可是这位母亲急了,不愿跑来跑去地检测。于是,双方协调之后,让我陪同她一起检测中心。接着,手机问题检测之后,我就帮这位顾客换了手机。这位母亲在将离开的时候,还表示联想服务态度还不错。这就是一个销售者耐心地帮消费者解决问题的案例,要始终记住“顾客是上帝”、“顾客永远都是对的”,在销售的时候给予顾客良好的形象,这样,才会使企业拥有给广阔的市场。

时间过得很快,一个月的销售实习过去了。在来到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实习的这段时间,我感受颇多,不仅领略到了公司的企业文化——个企业艰辛而又曲折的发展历程,而且懂得企业服务态度就是企业的形象,是企业的一种市场竞争力。通过这销售的经历,我不仅对销售手机的行业有了一定的了解,还懂得了在学校学不到的知识或方法,比如要以正确的方式解决问题,真诚的服务心态,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领悟到“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含义。这次的销售经历是我参与社会工作的有意义经历,它将对我以后找工作打下基础,提供真实的经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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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委托酒店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酒店,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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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劳动局,民政局及烹饮协会的有关法规条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以供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将座落于市(县.区)地段的厨房给乙方做技术和管理工作,职务为,有效期为年月日止。

二.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工资:人民币元,(大写:万千百元整)。每月号为支付上月工资发放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如甲方拖欠工资自每月的工资发放日起7日后,乙方则无需再遵守本协议,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工资(上月未发工资加本月实做天数的工资)。如协议未果,乙方有权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解决。

三.在乙方工作期间中,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约定的生活待遇《包括免费提供乙方的食宿》。如对乙方安排烹调技术的所异议,可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改进,达到双方满意。乙方在工作期间期应遵守甲方制定的文明规章制度。甲方在营业期间若生意红火,增收营业额,应相应增加乙方工资。

四.乙方自行组织及安排厨房工作分配,管理,厨房内洗碗工,洗菜,煮饭由甲方承担工资工作。乙方为了保证出品,并对甲方清洗,清洁,煮饭进行监督。

五.乙方为了保证质量出品,并对甲方采购进行要求(乙方会明确指导甲方对菜品调料干货进行检验)甲方进行采购质量不行不收货,数量不够不收货,严格把好质量关,并希望甲方采购配合厨房工作。

六.乙方需给甲方明确指导工作,以免甲方铺张浪费。

八.乙方工作人员患病因需要妥当安排工作,保证甲方正常营业运转。

七.甲,乙方欲解除本协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提早30日向另一方提出,以便安排工作,否则,一方应加倍赔偿另一方相对应的经济(公费)损失。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方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本着互相谅解的精神,共同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果,按原则协议执行。

九.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日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协商未果,则合同到期本协议自动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盖章(手印)后生效。同时产生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患病或非工负伤,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用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

签名盖章(手印)

乙方:

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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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财务管理专业实习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7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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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的基本概况

该公司是一家集整机产品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凝聚了一批技术精湛、经验丰富的研发人员,在光电整机产品、电教产品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便携式办公设备领域更是拥有处于领先地位的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业务范围涉及政府、金融、教育、电信、医疗等领域。该公司主要生产产品为电子产品类的高拍仪、讲课仪、高拍仪专业版、以及网络摄像头等。

二、了解到的企业的财务部门主要工作岗位

该公司财务部门的人员较多,主要设置的财务岗位有出纳、外账会计、税务会计、费用会计、成本会计、总账会计、存货会计、财务主管、总经理兼财务经理。基于了解的东西对每个岗位做一个基本的说明,然后对实务中的工作流程进行说明。 (一)出纳:

1、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领取。

2、负责支票、汇票、发票、收据管理

3、做银行和现金日记账,并负责保管财务章。

4、负责报销差旅费的工作。

5、员工出差分借支和不可借支,若需要借支就必须填写借支单,然后交总经理审批签名,交由财务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出纳发款。

6、员工出差回来后,据实填写支付证明单,并在单后面贴上收据或发票,先交由证明人签名,然后给总经理签名,进行实报实销,再经会计审核后,由出纳给予报销。员工工资的发放。

本次实习跟随出纳从事的工作,公司的现金规定余额15000元,多余现金出纳会及时送存银行,每天都有公司的员工来借款和还款,员工过来借款的时候,领取一张借款单交由各级领导签字,出纳确认好签字后再支出款项,结支出的款项在每天下班的时候,记入到现金日记账,同时将相关的凭据交由会计进行账务处理。有时候这些账务处理也会延迟一天时间。当公司发生银行存款的转账处理的时候,出纳通常会到银行去办理,银行对客户会给一个银行的专用小窗口,类似于邮局的邮箱一样。该公司还设有网上银行,网上银行的证件和密码与出纳分开来保管,做到职责分离,如果发生网上银行转账,由上级领导出具相关的网银证件和密码,出纳进行网银操作。月末出纳到银行打印对账单和明细发生情况,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对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不符事项进行追查,同时在月末对经过审批的工资单进行工资的发放,工资的发放有现金发放的,也有银行存款转账的;对于现金发放的部分先从银行支取现金然后再发放,银行存款转账的工资编制好工资单交由银行代发转账。

(二)内外账会计:

内账会计,主要是对老板负责,要核算出老板的实际销售成本、销售费用以及销售收入、利润额。让他对自己的生意能够掌控。而外账会计,是要合理的利用手上的票据,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尽量使自己的企业少缴纳各种税费,也就是说,做出来的账,是对外公布的,是能够经受税务局、工商局、以及其他部门检查的。其实外账会计就是对企业发生的一些有合理原始凭证的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对一些不合规的业务进行内账处理。因此外账会计的工作可能会比较简单一点,发生的业务都可以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内账通常会处理不需要列支的收入,不需要开发票收入,无发票的支出。内账记载了公司全部的经济业务(而不管是否合法),对于抽出的部分票据,以其复印件作为记账依据,更仔细些的,还附有外帐的记账凭证。内容比较多,完全按公司的要求做帐,主要用于内部管理,比较复杂,体现了一个会计的真正水平。 外账只抽取部分合法票据做帐,按正规的方法做帐,内容相对较少,比较简单,帐做的比较完美。

本次实习通过查看企业的外账,然后再对比企业的内账,发现外账所有有的东西在内账上都可以找到,后附的原始凭证都是些合法的,而在内账中查看到的一些原始凭证明显是企业通过自己制作的仅供内部使用的附件。

(三)税务会计:

1、每月在规定日前编制地税申报表(城建税、教育附加、工薪所得税、印花税等)。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交纳各种地方税费,负责登记职工工薪所得税台帐。

负责日常开具各种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及其他票据。并保证及时将所开具的发票交到客户手中。

2、每月按时抄报税,按时填制申报表办理国税申报业务。

3、负责地税、国税每年年鉴工作。

4、负责及时购买地税、国税普票、增殖税发票的领取,并严格按照税务发票的管理规定,

5、专人保管好库存未使用的空白发票。

6、负责对已使用的发票进行装订成册入档保管,并认真按照税务规定对填写错的发票,进行冲票或重开具正确的发票。

7、配合完成税务部门安排的各种检查以及其他工作。

本次实习涉及的税务内容为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月度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过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纳税人住址、识别号、对方账号这些内容必须填写齐全,如不填写齐全税局对这方面的查处会很严厉的,而对增值税普通发票各地规定则不太一样的,有一省份要求比较严格,有的则可以不用填写。填写这些完后,开始填写的就是经济内容,如销售的是摄像头,则要写明摄像头的数量、单价、税金等,填写完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开出了。月末的时候对增值税发票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的过程如下:

从企业的税控机上导出开出去的地销项,对取得的进项首先用扫描的机器进行扫描进去,然后再到国税网上进行认证比对,比对通过后,对增值税进行网上纳税申报。当然还得出了报表,要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生成申报盘。

(四)费用会计:

1、熟悉会计制度和财政部门对各项费用开支的有关规定,在预算范围内,严格掌握费用开支标准,坚持原则,节约费用,不该支付的费用不予报销;

2、认真审核各种费用单据,授权审批人和经手人签字齐全,原始单据数字清楚,业务情况反映明确;

3、收到费用单据及时填制记账凭证,金额和摘要清楚,按照规定分清各部门和各项费用的小细目,制单和复核手续齐全;

4、每月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有关费用预结入账;

5、对各内部营业口的对内服务费用进行分配;负责每月工资的审核;

6、月末编制部门费用汇总表,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对每月的费用进行预警,对超当月预算的费用,提请各部门关注;

7、对预算的执行进行总体跟踪和控制,保证在预算控制范围内开支,对异常费用做专项分析,编制相关的管理报表;

本次实习从中了解到的关于费用会计的工作过程,对企业中报销的各种费用凭据,检查其领导的签字和相关办理人的签字是否齐全,费用会计检查了一笔关于业务招待费用12万元的报销凭证,些凭证有财务经理和总经理的签名,同时出纳也有签名。企业规定对于超过10万元的费用必须有总经理的签名。月未对所有的费用进行总结分析,与企业年初的预算进行分析比较,对超支的部分作分析备忘录,找出超支的原因,以及应采取的应对措施。同时费用会计也会更新对预算费用的数据,以便下次制定预算费用的金额。

(五)成本会计:

1、负责编制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方案,并定期组织产品成本核算工作;

2、汇集各批产品当月成本,编制各月产品成本核算表;

3、根据各月的产品成本核算表登记产品成本明细账;

4、根据目标产品成本与实际产品成本编制成本分析表,分析产品成本升降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方案

5、月末应对产品的库存与账面数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的一致性。

本次实习中了解到的实务知识,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高拍仪、讲课仪、高拍仪专业版、以及网络摄像头,成本会计制定的产品成本核算方法是品种法,按品种对其进行成本的核算。成本会计首先会从仓库部门那取得当月的车间领料单,对领料单进行归结起来,取得月末的工薪分配表,核算出生产车间部门应承担的工薪费用,对其他的一些杂费进行汇总。费用会计取得上述资料后,按照既定的成本核算方法,将上述数据进行处理,合理结转产品的成本。对于生产出来的产品成本与预算的成本存了的差异,成本会计会对进行详细分析说明,是企业的耗料过多,还是人员工资发生了变化等。

(六)存货会计:

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材料物资管理与核算办法;

2、审查采购计划,控制采购成本,防止盲目采购;

3、负责存货明细核算,对已经验收入库尚未付款的存货要暂估入账;

4、参与库存盘点,核对账上存货与实际存货;

5、分析企业存货的储备情况,防止存货的积压,防止存货的缺货。

本次实习主要的参与了存货的盘点情况,企业存货的比较多,对于存货的盘点企业是设以每月的1号进行盘点,通常要对企业的存货进行整理,有相关的仓管人员对存货进行分类贴标,盘点的时候会同仓管人员,采购部门的人员,还有就是存货核算会计等人一起对存货进行盘点,盘点完成后编制盘点表,对账实差异进行处理。

三、账务处理流程

企业的账务处理流程,从流程方面去把握整个企业的状况,只有对企业的整个情况了解的清楚,才能把财务工作做得更好,单纯的离开企业的实情去讨论企业的账务如何处理对企业是没有多大的帮助的,那仅仅是出于理论的讨论。展开对企业实际情况的了解再按财务处理情况

(一)采购与付款的实务流程

企业采购与付款的流程涉及到原材料的入库、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的支付和进项税额,企业的主要流程情况说明,由采购部门寻找供应商,协议采购事项,相关领导确定采购价格、货运方式、付款方式等,原材料到达入库,发票开具问题等,财务部门根据采购单、入库单、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确定应付事项,根据相关授权确定支付款项。

1、银行存款的问题

由于企业行业的特殊性,以前企业收现销售的情况大有发生,根据相关的规定企业一定金额以上的销售必须要经过银行转账进行,这样可以让企业的资金流动在银行的监管下留下印迹,而企业采用收现销售的情况很多,无形中企业发生财务风险的可能性就行大。书本上的知识只说从银行提现或转账等借:银行存款货:其他,书本根本没有告诉什么才能作为会计处理的依据,什么不可以作为入账的依据,据我发现该公司好多没有银行的客户入账通知单,只是一张和银行差不多内容加盖了银行的业务专用章,结合实务处理,通过银行发生的交易银行都会给企业一个回单,作为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依据,据些了解到会计账务处理的前提是有真实发生的交易及合法的凭据,而不是简单的一个会计核算、一笔会计分录等 。事物所的审计人员提出的建议是:企业交易必须通过银行的转账来进行,规范企业的财务操作。

联想书本所学的,书本只是教会我们企业的一定金额要通过银行转账来操作,但没有具体说明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会产生什么风险(从前辈了解到的审计知识)等,感悟所学太肤浅,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对知识的把握没有透彻。

2、采购发票进项抵扣问题

企业采购货物等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会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期间要缴纳增值税。以前只是停留在企业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没有注意取得过程中发生的一些问题,通过此次的实习,企业采购货物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购进的货物凭票会计处理,期末对增值税的销项-进项等进行计算增值税。但在该公司发生了一个问题,并对会计处理表存在问题,发现的问题如下:

采购原材料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额

货:银行存款

期末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额

如未去税局认证则直接留在应交税费中

企业上述处理主要是考虑了平衡每个月的税负,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有180天的认证期(20xx.1.1以前取得的只有90天的认证期),企业通过对专用发票的认证时间来控制企业当期的进项税额,而达到平衡企业当期增值税。

问题是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中没有待抵扣税额这个明细科目,这样的话此明细科目是企业自己增设的,因此如果税局来检查的话肯定会了解到些情况。综合考虑企业的情况认为这样处理会比较合理:

购进货物

借:原材料

预付账款-待抵扣税额

货:银行存款

期末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货:预付账款-待抵扣税额

期末没有去认证的放在预付账款中

3.原材料采购涉及暂估的问题

企业采购原材料通常会由于销售方的原因而迟迟没有开具发票的问题,企业没有取得销售方的发票通常不能依此确认原材料的所有权问题,根据资产的定义,资产是指企业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企业的这些交易由于没有发票,故不能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资产。期末企业对这部分资产已经使用的情况下,应当对些部分的存货进行暂估入账,暂估入账又涉及税费的问题、发票何时才能到达的问题,综合所见实务中的几种暂估入账的处理对其进行的思考如下:

第一种方法:

借:原材料(材料价款和税费)

货:应付账款

月初红字冲回

借:原材料

货:应付账款

发票到达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

货: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货:银行存款

此种方法由于原材料的暂估中含有税费,如果当期已经生产销售完成的话,而后期又取得了进项发票的话,企业的成本会虚高。

第二种方法是原材成本中不考虑进项税的问题,直接按原材料的成本入账,企业应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未到发票的存货采购进行严格的控制。

借:原材料(实际成本不含税费)

货:应付账款

月初红字冲回

借:原材料

货:应付账款

如果预先支付税款

借:预付账款-----待抵扣进项税

货:银行存款

发票到达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

货:银行存款

预付账款----待抵扣进项税

实务中还有其他的账务处理方法,此处不列出来。

对此的总结的是:书本上的知识只是粗略的描述未开具发票的应该按暂估入账,但对实务中的财务处理系统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对此的认识是暂估入账涉及到的进项税和迟迟到次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还末开具发票的问题。

(二)销售与收款的实务流程

企业销售与收款流程主要是,销售业务员接受到销售订单,业务员对销售事项进行协议并制作销售单,销售部门领导确定销售的单价,再由相关领导确定赊销政策,上述事项确定完后,销售单一份传递给仓库,一份传递给客户,一份给财务部门,销售部门自己留一份,仓库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单发货,仓库制作一式三联的发运单,一联仓库部门留底,一联给财务部门,一份给销售部门(具体其他企业可能会有不同),最后财务部门根据销售合同、销售单、发运凭证等开具销售发票,确定应收事项。

1、应收账款的问题

该公司半年的应收账款增加2亿多,所实习事务所对应收账款的增加表示极大的怀疑,所以对应收账款进行了大量的程序以验证其是否真实发生的。在对应收账款的检查中发现了大量的问题相关问题如下:

企业应收账款与购货方对账发生不一致问题。企业销售时销售发票账面上有两家公司开具,但实际中只有一个公司的委托凭证。企业的销售合同都是同一个模式。应收账款开具发票的问题。

根据上述问题,该公司的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值得怀疑。应收账款书本只是涉及如何核算,即发生的一笔销售如何进行分录处理,期末如何对该笔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处理,以及对应收账款是否发生减值进行处理。实务中这样的会计处理是很简单的,而主要是应收账款所依附的凭据是否充足,是否有充分的证据说明应收账款是否真实发生。结合理论与实务,对应收账款进行思考如下:

企业的销售流程是否明确,销售是否有足够的凭据来支持,销售过程中会发生哪些销售政策,销售的发票处理问题。

2、存货发出的问题

书本最为理想的存货核算只是简单的借:主营业务成本、货:库存商品,但最难的核算也是成本结转的问题,成本核算是企业中最为重要的一块,成本会计最核心的是了解企业的生产流程和各个关键的作业,了解车间最新的生产情况,月底通过编制成本核算报表将财务与业务结合,及时地分析每个月的成本波动,坐在办公室每天进行核算去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因此要经常下车间去了解工人的生产情况,但又不能摆架子,工人的理解你来了是认为来监督他们的,因此也要注意下车间的量。

成本核算不只是财务部门、财务人员的事情,而是全部门、全员共同的事情。一是成本核算需要生产车间、技术部门、采购部门等多部门的配合;二是计算出的成本是否合理,不但需要财务部门的自我评价和时间的验证,还需要生产、技术等部门的评价,让生产等部门对自己计算出的结果做个论证等,是有必要的。有时仅财务部门自己检查有时难以发现问题(注意:实际中,财务部门和其它部门检查的角度或指标多有不同,这是产生差异的原因。)

3、销售发票的开出问题

本次实习从企业的实务中了解到了销售发票的开具流程,即在什么情况下开什么不情况下不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部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从仓库部门那取得发运单,从销售部门处取得经批准销售的销售单,并经过他人的独立核查比对,然后方可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从该企业也看出一些问题,有些发票后面没有附件(发运单和经批准的销售单),由此加大了对销售发票的开具理解,要是没有附件,企业开具的销售发票可能会出现问题,有可能是企业虚开发票,虚增收入,也有可能暂时不满足收入的确认条件等情况。

作为增值税纳税申报系统,对这方面的了解也是很重要的,便于以后在实务中能够很好的开展工作。对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进项抵扣的过程:先要对取得进项发票用一个扫描的机器扫出来,然后到税局再去比对扫出的结果(看看是不是合法的发票,要是合法认证通过,不合法不通过,认证通过进项成立)。对于进项转出等也相应申报。销项税的过程:申报已经开具发票的销项额,申报未开票的销售额(实务中偷税主要从这里开始的)申报其他免税等。

由于会计事务所的职业情况带有很大的自由性,本次实习处于一个很轻松的环境中,对于事务所的相关规定都能够遵守的(如保密、独立性),事务上班的时间不太稳定,有项目的时候忙的很,没有项目的时候就比较闲。

总结:作为会计实务与会计理论有很大的区别,会计理论是否能够用于理论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如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等。感觉偷税是小企业生存的必须之路一样的,所以才会出现实务与理论的太大差别,实务中讲究能够避多少税、偷多少税的问题。带着千万的疑虑走进大三的会计理论课堂,相信在以后的理论课上能够对所学有更多的反思,能够想到如何去学会那些知识,将所学理论与实习心得融入到一起,做到从理论到实务再到理论,最后将实务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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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安徽物业管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28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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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安徽物业管理条例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欢迎阅读!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营造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物业管理定义】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或者业主自行对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原则】 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依法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物业服务行业逐步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机制,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

第五条【部门职责】省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其他有关部门,发展改革、公安、司法行政、民政、财政、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工商、价格、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依照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街道、乡镇职责】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履行以下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

(一)指导和协助业主大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

(二)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

(三)协调监督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

(四)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之间关系,调处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纠纷;

(五)协调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交接;

(六)监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

第七条【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的作用】物业管理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十五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原条例第十五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充分考虑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规模经营、方便管理、降低管理成本等因素,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一)新建住宅小区,包括分期建设或者由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应当按照小区整体规划设计范围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二)新建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应当与住宅小区划分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三)地理上自然连接规模较小的住宅小区,经各自的业主大会同意后,可以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四)商贸、办公、医院、学校、工厂、仓储等非住宅物业及单幢商住楼宇具有独立共用设施设备,并能够封闭管理的,可以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建成并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可以继续作为一个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创造条件实施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以有利于实施物业管理为原则,依据批准的规划方案,综合考虑规划条件、建筑物规模、共用设施设备、业主人数、自然界限、社区布局、社区建设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八条【物业管理区域确定】(原条例第十六条)新建物业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现售备案前,应当按照前条第七条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向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划分登记备案。建设单位应当将划定的经备案的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买受人明示。

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后,确需调整的以及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听取业主意见后作出决定,并在相关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八九条【业主身份确定】 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身份的确认,以房屋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效证明为依据。

第九十条【业主权利和义务】业主除享有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以下权利:

(一)向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二)推选业主代表,并享有被推选权;

(三)依法使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权利;

(四)要求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停止违反共同利益的行为。

业主除履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当配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实施的物业管理活动。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第十十一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产生】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七十二条【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条件】(原条例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一)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二)首批物业交付满二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三)首批物业交付满三年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或者首批物业交付满三年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及时报送下列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资料;

(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

(三)业主名册;

(四)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五)共用设施设备的交接资料;

(六)物业服务用房配置确认资料;

(七)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十三十八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组成】(原条例第十八条)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组织协调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1/2二分之一。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大会筹备组做好相关工作。

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之一,但未及时召开大会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书面报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组建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其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告。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四十九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职责】(原条例第十九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人数、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以及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四)提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确定候选人条件和名单;

(五)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六)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对前款规定的内容,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着位置公告,并将公告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全体业主。业主对业主身份、投票权数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等提出异议的,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或者修改,并告知异议人。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90日三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自行解散。

第十一十五条【业主大会的职责】业主大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开展活动。

除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外,业主大会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决定以下事项:

(一)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关系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批准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制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三)(四)听取和审查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五)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五)(六)决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相关事项;

(七)确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八)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九)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十)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十一)利用共用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十二)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制定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批准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等。

第十二十六条【业主大会表决机制】业主大会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决定其他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应当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前款规定的面积和业主人数,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按照专有部分面积之和计算。

(二)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业主总人数,按照两者之和计算。

第十七二十一条【业主代表制度】(原条例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幢、单元或者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代表的推选、权限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前,应当就业主大会会议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代表的业主意见;对需业主投票表决的,业主赞同、反对或者弃权的具体意见应当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时如实反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及期限。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不得以业主代理人身份出席。

物业使用人可以列席业主大会。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会议形式和表决办法】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凡需投票表决的,表决意见应由业主本人签名。

提倡采用信息化技术,改进业主大会表决方式。

第二十二十九条【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原条例第二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有20%以上业主提议的;

(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业主委员会未按照上述规定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或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应当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专项维修资金、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应当按照财务要求建账并及时入账。业主委员会对原始凭证及形成的会计资料应当妥善保管。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 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或者具备成立条件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经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等组成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自行或者聘请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应当在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着位置公示。

第二十二二十九条【业主委员会产生办法】(原条例第二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业主推荐或者自荐,经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五至十一人的单数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三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主任1一人、副主任1一至2二人。经业主大会同意,业主委员会可以聘请执行秘书,负责处理业主委员会日常事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三十日内,将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等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书面告知相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前款规定的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三十日内重新备案,并书面告知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在地的相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第二十三二十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条件】(原条例第二十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代表;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三)遵守业主大会的决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三)(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四)(五)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

(六)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任职或者有其他利害关系。

第十三二十四条【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决定开展活动。

除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职权外,经业主大会批准,业主委员会还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管理方案、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工程和重大维修工程项目年度计划;

(二)审议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业主委员会工作和物业管理实施情况,报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和公共收益的分配与使用情况;

(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八)调解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纠纷;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十四二十五条【业委会公开义务】除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外,业主委员会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遵守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经营和管理活动予以支持和配合;

(三)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其不合法、不适当的行为予以制止。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开下列情况和资料:

(一)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三)物业服务合同;

(四)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五)物业共有部分的收益和使用、分配情况;

(六)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车位的处分情况;

(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

(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第二十六三十条【业主委员会会议制度】(原条例第三十条)业主委员会任期一般为三年,其组成人员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0日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逾期未换届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或者组织其换届。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应当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召集和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应当在七日内召开。主任、副主任无正当理由不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指定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委托他人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列席会议的,物业服务企业的负责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列席会议。

第二十七条【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三个月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逾期未换届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组织换届选举;逾期仍未组织的,可以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任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拒不移交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督促其移交。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本届业主委员会。拒不移交的,业主委员会、业主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请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督促其移交。

移交过程中出现治安事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十八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管理】(原条例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并其委员职务自行终止,由业主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着位置公告:

(一)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二)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三次以上的;

(三)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四)因犯罪正在受刑事追究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辞职的。

(六)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七)收受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不当利益或者报酬的;

(八)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增减或者调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二十九条【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或者持有百分之二十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可以决定终止其委员资格:

(一)收受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或者报酬的;

(二)向物业服务企业销售商品、承揽业务,牟取不当利益的;

(三)损坏公共设施,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观和承重结构,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拒缴物业服务费和专项维修资金,以及违法出租房屋的;

(四)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业主大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时,应当允许该委员提出申辩,并记录归档。

第三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调整增减】 经业主委员会或者持有百分之二十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增减或者调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十五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充分考虑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规模经营、方便管理、降低管理成本等因素,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一)新建住宅小区,包括分期建设或者由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应当按照小区整体规划设计范围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二)新建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应当与住宅小区划分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三)地理上自然连接规模较小的住宅小区,经各自的业主大会同意后,可以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四)商贸、办公、医院、学校、工厂、仓储等非住宅物业及单幢商住楼宇具有独立共用设施设备,并能够封闭管理的,可以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建成并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可以继续作为一个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创造条件实施物业管理。

第十六条 新建物业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现售备案前,应当按照前条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向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划分登记。建设单位应当将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买受人明示。

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后,确需调整的,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听取业主意见后作出决定,并在相关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会议:

(一)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二)首批物业交付满二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三)首批物业交付满三年的。

第十八条 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组织协调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其中业主代表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1/2。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大会筹备组做好相关工作。

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之一,但未及时召开大会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书面报告之日起45日内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5日内,将其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告。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九条业主大会筹备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四)提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候选人条件和名单;

(五)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对前款规定的内容,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将公告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全体业主。业主对业主身份、投票权数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等提出异议的,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或者修改,并告知异议人。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90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第二十条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一般应当制定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批准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等。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应当出具委托书。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幢、单元或者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前,应当就业主大会会议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代表的业主意见;对需业主投票表决的,业主赞同、反对或者弃权的具体意见应当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时如实反映。

第二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有20%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业主委员会未按照上述规定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或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业主,并将业主大会会议讨论的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二十四三十一条【管理规约内容】管理规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的名称、地点、面积及户数;

(二)业主大会的召集程序及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方式;

(二)公共场所及共用设施设备状况;

(三)业主使用其物业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权益;

(四)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五)业主对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权;

(六)物业的使用、维护、装饰装修、维护和管理;

(七)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

(八)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与收益分配;

(九)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费用的分摊方式;

(十)专项维修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

(九)(十一)违反管理规约的责任;

(十)(十二)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五三十二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以下事项作出约定:

(一)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

(二)业主大会的表决程序;

(三)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

(四)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召开的时间或次数;

(四)(五)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六条【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生效时间】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二十七三十三条【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效力】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予以撤销,并通告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二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业主大会的决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三)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二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经业主大会同意,业主委员会可以聘请执行秘书,负责处理业主委员会日常事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等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书面告知相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前款规定的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30日内书面告知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第三十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一般为三年,其组成人员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0日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逾期未换届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或者组织其换届。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应当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一)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二)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3次以上的;

(三)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四)因犯罪正在受刑事追究的;

(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职的;

(六)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七)收受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不当利益或者报酬的;

(八)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增减或者调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三十二三十四条【业主大会经费和业主委员会委员补贴】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贴和执行秘书的酬金,其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确定。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具体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确定。

前款规定的费用的筹集和使用情况,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的监督。

业主委员会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上一年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经费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经持有百分之二十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

提倡建立业主委员会主任离任审计制度。

第三十五条【监事会制度】 业主大会可以设立业主监事会或者独立监事,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

业主大会设立业主监事会或者独立监事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对业主监事会或者独立监事的职责、议事规则和工作经费,监事的选举规则、资格、人数、任期等事项进行约定。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十三条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的建设,应当按照住宅小区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设计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

第三十六条【前期物业管理规定】新建物业实行前期物业管理。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十四三十七条【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办法】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前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者其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物业、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物业,经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建设单位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于购买物业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

第三十五三十八条【建设单位有关物业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建设单位可以邀请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提前介入项目的开发建设,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设备运行管理等事项,提出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建议。

建设单位组织项目工程验收和分户验收时,应当通知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参与。

第三十六三十九条【建设单位报送有关物业管理的资料】新建物业的建设单位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现房销售备案前,应当向市、县、区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房地产主管部门报送以下材料:

(一)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经批准的物业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三)标注物业服务用房具体位置、面积的样图和配置标准的书面承诺;

(四)应当招投标的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材料;

(五)物业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清单及产权归属说明等资料。

第三十三四十条【执行标准】(原条例第三十三条)新建物业的住宅小区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的建设,应当按照住宅小区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设计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

第三十七四十一条【新建物业的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住宅小区的交付条件】新建物业住宅小区的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符合下列条件后,建设单位方可办理物业交付手续:

(一)水、电纳入城市管网,安装分户计量装置和控制装置,并对物业服务用房、共用部位公用场地、公共用设施设备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用户配置独立的水、电计量装置;

(二)在城市管道燃气、集中供热主管网覆盖的区域,完成住宅室内、室外燃气、供热管道的敷设且与相应管网连接,并按照规划要求安装分户计量装置和控制装置;

(三)电话通信线、有线电视线和宽带数据传输信息端口敷设到户,安全监控装置及其他安全防范设施设备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配置到位;

(四)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消防和人民防空工程设施建设;

(五)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教育、邮政、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环境卫生等设施以及社区管理用房建设;

(六)按照规划要求完成小区道路建设,并与城市道路或者公路相连;

(七)按照规划要求完成绿化建设及车库、车位的配置;

(八)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的标志标识完整、清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八四十二条【物业主管部门的职责】设区的市、县(市)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条例第三十七条四十一条规定的事项进行现场综合查验。对综合查验发现的问题,责令建设单位及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不得交付使用。

综合查验结果和整改情况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三十九四十三条【临时管理规约的备案】建设单位应当依照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制定临时管理规约,报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在首次业主大会通过的管理规约生效后,临时管理规约即行失效。

第四十四十四条【销售物业的公示内容】建设单位销售物业时,应当在销售场所将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临时管理规约及物业服务用房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并向物业买受人提供书面公示材料。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书面承诺就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第四十一四十五条【前期物业管理明示内容和终止条件】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和起始时间等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对物业买卖双方和物业服务企业具有约束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约定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承担,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四十二四十六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使用权】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处分。

业主大会成立前,建设单位或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获得的收益应当单独列账,收益百分之七十纳入专项维修资金,剩余的百分之三十可以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

第四十三四十七条【业主共有的物业服务用房权属登记】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业主共有的物业服务用房等配套建筑,由建设单位在物业项目综合查验合格后60日内负责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中对属业主共有的物业服务用房等配套建筑予以记载。业主有权查询。

第四十四四十八条【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规定】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总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建筑面积一百平方米配置;

(二)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总建筑面积二十五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2‰千分之三配置;总建筑面积超过二十五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千分之一1‰的标准配置;

(三)新建住宅小区按照不少于物业地上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配置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

(四)物业服务用房应当在地面以上,相对集中,便于开展物业服务活动,并且具备采光、通风、水、电、通信等正常使用功能和具有独立的通道。

物业服务用房应当包括物业服务办公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其中,用于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二十平方米。议事活动用房的,应当按照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的比例合理确定,一般按照建筑面积二十至四十平方米配置。

物业服务用房不得计入公摊面积,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建设单位移交物业服务用房,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并提交登记证明。

未经全体业主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或将物业服务用房出租、抵押、转让。

第四十五四十九条【公共服务设施的归属】规划要求在住宅小区内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中的会所、幼儿园、车库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归属权属,应当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注明。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供产权归其所有的证明文件,并优先满足业主需要。

第四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四十七五十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新建物业项目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发现问题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新建物业交付使用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承接查验;未进行承接查验的,不得交付使用。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承接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的物业。

第四十八五十一条【建设单位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资料】在办理物业承接查验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分户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共用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建筑物、场地、设施设备的清单;

(五)园林施工图纸及树种清单;

(六)业主名册;

(七)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服务用房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资料移交业主委员会。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业主个人信息资料。

第五十二条 【承接查验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交接后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临时管理规约;

(三)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四)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

(五)查验记录;

(六)交接记录;

(七)其他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

第四十十三条【工程质量保修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建设单位提取的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应当专户存储,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内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并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质保期满后,建设单位申请返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应当征求物业服务企业意见,并经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提取的比例与管理使用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四条【公共服务专业经营单位职责】 新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终端用户的分户计量表或者终端用户入户端口以外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专业技术规范。

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专业经营单位参加;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将物业管理区域内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负责管理,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并承担维修、养护和更新的责任,有关费用由专业经营单位承担。

老旧住宅小区内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需要改造的,按专业经营单位要求改造后,业主大会决定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管理的,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十五十五条【资质与信用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具备相应的资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服务业务。

物业服务企业在非注册地承接物业服务项目,应当向物业项目所在地市、县设区的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房地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档案,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动态监督管理。及其管理人员的信用档案。

第五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权利】物业服务企业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及其环境、相关秩序进行管理;

(二)依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三)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约的行为;

(四)选聘专营企业承担专项经营业务;可以将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第三产业优惠政策。

第五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义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以为业主服务为宗旨,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范、卫生保洁、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等服务物业服务;

(三)按照规定每半年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

(四)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五)协助有关部门提供社区服务,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六)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未履行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选聘】业主大会应当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者其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人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大会决定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两家以上备选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情况、拟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委员会根据多数业主意见对公示内容调整后,提请业主大会投票表决。

第五十三五十九条【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及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和项目负责人;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三)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使用、维修和管理;

(四)公共绿化的维护,以及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相关秩序维护;

(五)车辆的停放管理;

(六)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七)物业服务费用收取标准和方式;

(八)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九)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十)双方的权利义务;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物业服务合同终止、解除条件;

(十三)其他事项。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送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第五十四六十条【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将拟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后,再提交业主大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内容确如需调整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将调整变更的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并按照业主大会规定的程序确认调整变更合同。

前款规定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日。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指派项目负责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及时告知业主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着位置进行公示。

第五十五六十一条【物业服务合同续签】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业主委员会应当召集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物业服务企业的聘用事宜。业主大会决定继续聘用的,应当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不继续聘用的,应当依法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决定不续聘的,应当及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于六十日前书面告知合同另一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书面告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第五十六六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交接】 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并在新的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后十五日内退出,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下列交接义务:向业主委员会或者其他代管单位移交下列资料和财物:

(一)移交本条例第四十八条五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二)移交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有关物业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的有关资料及物业服务档案;

(三)物业服务用房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四)移交清算预收、代收的有关费用及相关账册、票据;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移交的其他事项。

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后,业主委员会或者其他代管单位应当将前款所列资料和财物移交重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交接工作。

原物业服务企业在办理交接至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期间内,应当维持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但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业服务企业未办理交接手续,不得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

第六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交接的监管】 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交接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管。

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撤出,发生治安事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第六十四条【物业服务应急管理】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时,业主大会仍未选聘到新物业服务企业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进行应急管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和监督下,根据应急管理的需要负责组织不超过六个月的基本保洁、秩序维护等服务。

第五十七六十五条【物业服务费用确定办法】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质量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国家和省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类型、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和物价指数变动等情况,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

物业发生转移或者灭失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

第五十八六十六条【物业服务费收支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所公布的内容进行监督核查,并将核查报告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

物业服务企业应将一定比例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独立建账,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每年公布一次收支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撤出后,将剩余部分按本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一并移交。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

第六十七条【公共设施设备费用分摊】物业服务收费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方式,具体收费方式由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物业服务各项资金的收支建立台账,并接受业主委员会的核查。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公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的用量、单价、金额,并按照实际费用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方式由全体业主分摊。

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对公布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费用的分摊情况提出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答复。

第六十二六十八条【专业经营单位公共服务设施收费】(原条例第六十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应当对最终用户实行装表到户、收费到业主,直接为业主服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电视等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并按约定支付手续费。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最终用户使用的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向其收取费用,不得转嫁户外管线或者其他设施的损耗和损失。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路灯、楼梯灯、人防工程、车库、电梯、二次供水的用电,绿化用水用电,消防用水等的收费,应当执行居民用水用电价格标准。

专业经营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并按约定支付手续费,但接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五十九六十九条【物业交付】 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未交付业主的或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前款所称交付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妥相关交付手续。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后,在通知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相关交付手续的,视为交付。建设单位没有事先书面通知的,以业主实际办妥相关交付手续为准。

第六十七十条【物业维护报告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物业服务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加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日常检查;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应当于每年第四季度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报告,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六十一七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安全责任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对突发性事件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并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安全防范的约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导致业主、物业使用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业主、物业使用人对人身、财产安全有特殊保护要求的,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二条【专业经营单位公共服务设施收费】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应当对最终用户实行装表到户、收费到业主,直接为业主服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电视等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并按约定支付手续费。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六十三七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房地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

市容、公安、工商、环保、卫生、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治安消防、市容卫生、房屋使用等的监督管理,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推进建立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机制。

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从事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物业管理协会可以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自律制度,提倡对项目负责人实行考核,配合房地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信用档案。

第六十四七十三条【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对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或者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属于其他部门、单位职责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转交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并告知投诉人。

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公安、价格、工商、环保、卫生、规划、园林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物业服务收费、环境卫生、房屋使用、小区绿化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着位置公布联系方式,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或者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

第七十四条【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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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济南市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6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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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辽宁电力第四工程公司办公大楼(电力大厦)及其附属和共用设施全权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管理的范围及事项

(一)、管理范围:

甲方将位于文圣区青年大街九十九号及其区域范围内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物业类型:写字楼

建筑占地:17666.49平方米建筑面积:13556平方米

(二)、管理事项: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包括:屋顶、梁、板、柱、墙体等承重结构,楼梯间、门厅、走廊、墙地面等。

2、区域内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供水、供暖、供电、照明、消防及其他设备设施。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5、公共卫生的清洁、垃圾收集、清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安全巡视、门岗值勤、安全监控、人员登记。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二、委托管理期限:一年。即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三、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5、向乙方提供商业用房和管理用房。

6、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

7、负责保证按规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8、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11、参与确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2、对违反合同规定的乙方和乙方人员,有权终止或要求调换人员。

13、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各项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和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权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

5、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定期报告工作。

6、对物业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7、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管理区域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标准收取费用。

9、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有权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等措施。

10、管理期满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2、负责编制物业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四、物业管理服务费

根据物业管理有关规定收取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管理费、保养费及特约服务费等。

总计:428626.83元。

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参照相关标准,制定本合同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

一、清洁卫生费及绿化管理费

1、保洁费:

0.351213556=56935.20元/年

2、绿化费:

0.5513556=7455.80元/年

3、化粪池清理费:

0.3013556=4066.80元/年

二、保安费:

0.351213556=56935.20元/年

三、小修费:

每年40,000元

四、电梯、高压水泵运行保养费:

0.451213556=73202.40元/年

五、供电、供水、供暖运行费:

880012=76800.00元/年

六、收发:

380012=28800.00元/年

七、特约服务费:

280012=19200.00元/年

八、管理费及其他:

1、管理费:

3.513556=47466.00元/年

2、办公费:

0.3513556=4744.60元/年

3、其他应急费:

每年5,000元

4、法定税费:

420606.005.5%=23133.33元/年

九、中修以上和设备、设施更新费用,由物业公司提出项目并套用相关定额,履行各种手续并由业主审核批准后施行。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保洁:

内容:

区域内公用部分的日常清洁,设立专职卫生人员以确保为业主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环境。

标准:

1、庭院、门厅、走廊

每天利用业主休息时间彻底清扫庭院、门厅、走廊一次,垃圾及时清运。业主办公时间设置专职卫生员对区域内的卫生进行保洁维护。保持区域内停车畅⒌缆贰⒙痰匚薹掀物,使区域内地面无杂物、污渍。对灯具、开关、把手、楼梯扶手及时擦拭。走廊放置的痰桶及时清理,门厅附近的玻璃幕墙每周擦洗一次。

2、电梯

每天清洁、擦拭电梯门、镜面、墙面。每晚彻底清理地面一次。由卫生维护人员随时清理电梯间,每天负责更换地毯,以保持电梯清洁无杂物、污渍。

3、卫生间

每晚对卫生间进行彻底清洁。包括:垃圾和方便饭盒及时清走,墙面便器具、洁具、墙瓷砖、地砖的洗刷,拖布和日用品要摆放整齐,每周对卫生间彻底冲刷一次,开水器每周放水、除垢一次,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保证无异味。

4、绿化

及时对楼内外绿化植物进行浇水、施肥、修剪,及时清除里面的杂草,每天清除花卉、叶茎的尘土,保持盆内、草坪内无杂物,定期喷洒药剂,使花木无明显枯萎及病虫害现象。

5、地下停车场

每周彻底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水、污物,保持四壁无灰尘。

6、化粪池

定时清理、保证正常使用。

二、保安

内容:

设立专业保安人员以保证业主的人身、财产、消防等方面的安全。

标准:

1、值勤

保安人员按照职责坚持门岗值勤,交接班要准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加强日常巡视和监控,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保证物业安全。

2、来访登记

对外来办事人员要进行人员登记、记录和引导,懂得礼仪知识,讲究文明礼貌。对内工作人员要检查、督促持证进入办公楼。

3、监控室

监控室要实行24小时监控值班,做好值班记录,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保证仪器和设备的安全,随时提供监控资料。

4、消防设备

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和保养,保证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火灾事故或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5、停车场

停车场的车辆要排列整齐,随时指导车辆停放位置,督促车辆锁闭情况,检查车库的安全性,严防偷盗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6、其它突发事件

严防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发生,随时处理紧急情况和制止突发事件,维护工作秩序,确保正常办公。

三、小修

内容:

设备、设施小损、小坏的维修,保持房屋原来完好等级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工程。

标准:

1、电气

随时更换和修复损坏的灯泡、灯具、开关等电器设备,保证各种电气设施和元件的完好。

2、水暖

上下水和暖气的保养,水暖设施跑、漏水的止水和修补,水阀、便器具、管道的检修和更换等。

3、土建

房屋的主体结构,各种墙、梁、板柱和门窗洞口的修复。

4、设备

各种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的简单修复。如:开水器、热水器、空调器、供电开关、盘柜、窗帘等。

5、其他维修项目

业主要求其他需要维修的项目。如:外点运抵的设备、室内要求装其他设施等。

6、维修率

维修及时率达到100%,人员10分钟到位。电气、水暖维修不超过24小时,土建维修不超过3天。

四、电梯及高压水泵

内容:

对电梯、高压水泵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处理随机问题。

标准:

1、维护

按有关规定及时维护,处理随时发生的问题,使机械始终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保证设备运行率达98%以上。

2、保养

乙方应定期对电梯和高压水泵进行保养。如:管道刷防腐漆、电梯抹润滑油等。

3、检修

按照设备说明书规定时间和操作规程进行检修,

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4、应急情况处理

设备因停电、机械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停运、损坏时的人员反应,事故原因的查明,事故处理的结果和当事人受处罚及收教育情况。

5、各项记录

值班的人员安排及时间,安全责任及规章制度,运行记录,检修记录,保养记录等。

6、费用统计

设备每次维护、正常运行、定期检修及处理突发事故的各项费用统计数据。

五、供电、供水、供暖

内容:

设立专业人员对供电、供水、供暖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按时对各种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做到“业主叫,人员到”,及时为业主服好务。

标准:

1、运行记录

做好人员安排、工作职责和交接班记录,设备正常运行的各项数据,计划停电、停水、停气应提前12小时通知业主并做好解释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检修记录

依据设备规定要求及操作规程按时检修并做好记录工作,定期派专业人员对系统进行测试、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系统安全、可靠。

3、日常保养

定期对破损和老化设施进行更换和修补,定期擦拭灰尘、污渍和刷防腐漆等。

4、事故处理

发生设备事故造成停电、停水、停气的,要提交事故报告,向业主说明事故原因、事故处理意见、当时人的责任及受教育情况。

5、应急情况处理

接到用户报告紧急情况时,维修人员应10分钟内到位并立即修复,在最短时间内处理突发性影响并向业主详细解释清楚,做到小修12小时内完毕,大修要连续修复并安排工程人员24小时值班,对在时限内不能完成的,要向业主说明原因。

6、费用统计

设备每次维护、正常运行、定期检修及处理突发事故的各项费用统计数据。

六、收发

内容:

负责公司内部的信函、报刊、文件的邮寄与分发。对职工个人的报刊、信件、包裹等及时通知领醛

标准:

1、登记

对邮寄和收取的报刊、文件、信函、包裹单、汇款单等及时登记,保管好收据以便查询。

2、投递

对要发出的办公信函、公司各种文件、通知、报表、包裹、汇款等要及时投递,不得延误。因投递原因而发生的不良后果,要追究责任。

3、收取

对从邮局或邮递员中领取的物品、报刊、信函和各种单据要逐一登记,不得冒领或错领,对有问题的,要提出疑议。

4、分发

分发报刊、文件、信函、包裹单、汇款单等要做到准确无差错。同时制止内部的冒领或错领行为。如有错误,要追究当班人的责任。

5、服务

及时通知收件人领取邮件,做到准确无误,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达到业主满意。

6、保密

对公司的机密、重要文件、信函负有保密责任

七、特约服务

内容:

为领导办公室、会议室提供清扫、保洁服务。确保领导在清新、优雅的环境中舒心、愉快地工作。

标准:

1、清扫

每天清扫一次,定期进行彻底保洁。

2、擦洗

随时擦拭桌椅、各种会议牌、装饰物、花卉等,要求无灰尘、无污渍,椅罩、沙发罩、布窗帘等要定期洗涤、更换。会前、会后要及时倾到垃圾、矿泉水瓶等。

3、门窗

门窗和玻璃要随时擦拭,会前要打开门,会后要关闭好门窗,百叶帘要完好无灰尘,做到窗明几净。

4、物品摆放

室内物品要摆放整齐。

5、室内环境

定期喷洒空气清新剂,保持室内环境整洁、空气清晰。

6、服务

会前要摆放好各种会议用品,会间要随时更换需要的用品,同时讲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会后要及时清理会畅4锏剿媸本弑甘褂锰跫。

八、管理

内容:

对乙方的人员、制度、工程、财务、资金等方面的综合考察,宏观控制。

标准:

1、管理人员的素质

管理人员要有过硬的思想素质,熟悉分管的业务范围,对业主交代的任务要清楚、明晰,能够统领一方面工作。

2、制度健全情况

各项规章制度应完整、配套、齐全,具有约束力。

3、人员分管情况

人员安排应合理,具体工作时间及分工明确无误。具有奖罚措施。

4、工程施工情况

施工前有报告与立项,履行各种相关审批手续,施工中保证安全和质量,竣工后要验收,合格率在95%以上,并提交验收报告。

5、资金使用情况

甲方缴交的物业管理费要专项利用,不得挤占,保证物业的维修标准。

6、双方结算情况

乙方按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交财务决算和财务预算报告,按规定时间结算物业管理费和工程量,由乙方代收的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按时、足额上交甲方,不得截留。

未列标准参照国家及有关省市标准执行。

资金结算

一、乙方应于每年初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二、甲方有权审计和清查乙方帐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三、甲乙双方每季度结算一次物业管理费。

四、乙方负责收缴外租单位的物业管理费每季度与甲方结算一次。

五、乙方负责收缴外租单位的电、水费每月与甲方结算一次。

六、除小修以外的其他维修工程量每季度与甲方结算一次。

监督管理与检查考核

为使物业管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给业主创造一个优雅、舒适的学习和工作环境,规范乙方的物业管理行为,制定本办法。

一、监督管理

1、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2、乙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及人员分管情况,制定出内部相应的考核办法。

3、中修以上和设备、设施的更新项目要立项,履行审批手续,竣工后要提交验收报告单。

4、经行政事务部考核不合格项并限期下达整改的措施必须按时完成。

5、及时收缴出租单位的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工作。

6、做好各方面的记录工作。

二、检查与考核

检查时间:

每月日、日为定期检查日,遇到节假日或公休日,检查时间顺延。

考核形式:

1、采取定期检查并实行打分制;

2、机关或外租单位问卷形式;

3、主管部门及公司领导综合评定。

考核标准:

1、以《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所列标准项进行考核,并辅以打分形式;

2、按考核标准,70分应为物业管理达标标准分;

考核方法:

1、每月日由行政事务管理部人员负责检查并负责打分,占总积分的30%;

2、每月日由行政事务管理部检查和机关或外租单位双打分,双方各占50%,合计占总积分的40%;

3、每季度由主管部门及公司领导综合评定一次,占总积分的30%。

三、奖惩

1、由于乙方原因影响甲方工作秩序、工作环境,每发生一次罚款300~500元。

2、乙方工作质量达不到《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所规定,经考核后低于70分的,物业管理费按同比例削减。

3、乙方工作质量基本达到《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所规定,经考核后为70分的,物业管理费全额缴交。

4、乙方工作质量超过《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所规定,经考核后高于70分的,物业管理费按同比例奖励。

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因合同原因造成乙方执行错误,可对甲方提出复议意见,以书面形式为准,并由甲方负责解释及处理。

三、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做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四、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调处理。

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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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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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

立协单位:

承包单位:

凡属改建、扩建、检修、安装电力承发包工程的项目均应执行本协议。

发包单位应是设备主人(业主)方,受设备主人(业主)委托代理发包的甲方单位,应对委托方负完全责任。

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乙方承包的工程与其资质相符合。

甲方将本电力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上海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月日 起开工至 年月日 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国家电力公司和上海市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法令、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乙方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人员,3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经考核,有相应上岗证书或资质证书。

3.乙方应有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4.电力工程项目如同时满足:有两个及以上施工企业在工地施工;工地施工人员总数(包括临时工)超过100人;项目工期超过180天三种情况,必须成立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由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聘任人员组成安全监督机构,按规定开展安全监督工作。

5.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拟订开工报告,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详细了解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的施工日期、停电范围。

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施工,甲方应事先向乙方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实施,甲方应监督乙方实施情况。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

6.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职工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7.工程开工前,甲方可以预留一定比例(额度)的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国家一级企业除外)。乙方施工人员在电力生产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应予制止。在发生乙方责任的人身死亡或重伤事故时,由甲方根据违章程度、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扣除比例,直至停止乙方工作。

8.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要求;乙方按规定使用电气工作票及动火工作票。乙方施工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乙方若在施工中要新进、增添施工人员必须向甲方提出申报,由甲方组织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9.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10.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方面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进,甲方应认真整改。

11.乙方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

一经开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2.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验收已过期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3.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用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乙方必须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用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设备、工用具使用特殊说明应书面交代清楚。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用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用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4.乙方使用人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

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15.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6.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系统动火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7.乙方在架空线工作时,施工人员只有看到线路已接地,得到工作负责人许可工作的命令后,在监护下方可登杆工作。施工中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看不到接地线的施工地点工作,应验电、放电、加挂接地线。在复杂地段施工,应增设足够的专职监护人。

18.承发包工程贯彻先订合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

19.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光缆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明确施工方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后施工。严禁冒险作业、野蛮作业。

20.建筑、新建、扩建项目乙方在签订电力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向市、区(县)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零星工程、小项目工程可定期(1-12个月)签订一份总经济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书。

2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行人等)人员伤亡),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国家电力公司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等有关部门。乙方人员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2.其他未尽事宜。

23.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国家电力公司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照国家、国家电力公司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4.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送市、区(县)有关部门各一份备案。

2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代 表 (签字) 代 表 (签字)

地 址 : 地 址 :

电 话 : 电 话 :

年 月 日 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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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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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办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相关内容进行保修。

2、该工程在市质量监督站、市安全监督站及许昌安全管理局监督下,施工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3、保证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建筑材料用证制度,严格建筑材料采购、产品合格证、复验报告手续,确保使用建筑材料的合格率达100%。

4、该工程竣工后按建设部()号规定,经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方验收、质量监督部门核定为合格工程。

5、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用户在使用时,向用户提出交《建筑工程保修书》、《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已备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了解应注意事项和发现问题及时向我方反馈。

6、我公司承建的建筑产品,在保修期内和出现因施工原因所造成的工程质量方面的一切问题(除人为的和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我公司保证随叫随到,及时进行处理,且在工程交付使用期后进行工程回访工作,以观察询问工程在使用期间的情况。

7、用户使用过程中如有需施工解签的技术问题和出现质量问题,可直接反馈到我公司或打电话进行咨询,我方接通之后____日内给予答复,并进行维修处理。保证达到用户满意。8切实搞好建筑产品的质量,实行建筑产品交付使用后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联系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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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门面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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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某商场

公司住址:

承租方(乙方): 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促进某商场的繁荣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管理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乙方承租某商场摊位并进行经营等相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守。

第一条、摊位基本情况

乙方承租的摊位系甲方位于××某商场内第__层___号摊位(以甲方统一编号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保证对乙方的摊位具有合法的经营使用权和租赁权。

第三条、租金及管理费

乙方承租的铺位面积为___㎡(含公摊面积)。租赁期内摊位租金及管理费(均不含税金)按以下方式计算:

1、租金每月为__元,租金按季缴纳,应交租金总额为___元(大写: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

2、管理费为每平方米每月___元,管理费按季缴纳,应交管理费总额为___元,(大写: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

3、上述租金及管理费均不含税金。

4、上述管理费包括购物中心摊位经营管理费、广告促销宣传费、卫生费,公共部分水、电费等。取暖费按国家标准收取。

5、租赁期内摊位租金及管理费单价及计算方式严格按上述约定执行。租赁期满续签租赁合同时,甲方可以根据购物中心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上调或下浮租金,管理费按实际发生情况酌情予以调整。

第四条、经营类别

乙方承租的购物中心摊位用途为商品经营销售,经营类别为____类。乙方不得擅自经营其他楼层或区域经营的商品,应严格按甲方划定的经营商品种类范围(见附件二)选择经营种类。如需变更或增加经营项目,须报甲方审批,审批后交纳经营项目变更费500元,如增加经营项目,交纳项目增加费100元,如乙方私下变更或添加经营项目,甲方不予认可,有权责令乙方更正,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或终止合同。特殊情况或经营未划入购物中心经营范围内的商品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五条、付款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一个季度租金___元,一个季度管理费___元。租金及管理费先交后用,自第二季度起租金及管理费最少提前10天缴纳,最后缴纳日期为__号,以此类推。

第六条、保证金

1、乙方须于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___元作为保证金。保证金是乙方为其履行本合同以及进行商品经营行为提供的保证。

2、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单方面从乙方所交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数额先行赔付:

⑴因乙方原因或过失导致摊位设施、商场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及商场装修损坏时,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未按核定损失数额缴纳赔偿金。

⑵乙方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按相关规定应对消费者承担某种义务,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时,未在事发后三日内按《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质量承诺之规定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⑶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商场管理制度受到违约金处罚时,未在三日内上交罚金。

⑷乙方出现违约行为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出现依照本合同约定保证金需要扣除或不予退还的情形。

3、保证金不足以进行先行赔付时,乙方应当自减少之日起15日内及时补清,否则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主张留置权求得赔偿。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保证金数量减少时,乙方应自减少之日起15日内补足保证金。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5、乙方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且退出摊位后三个月内无消费者投诉及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应在三个月期满后将保证金如数(不计利息)退还乙方。

第七条、续租和退租

乙方须于租赁期满三个月前书面向甲方提交续租(退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承租摊位享有优先续租权。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续(退)租手续,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续租权。甲方有权另行租赁。

第八条、甲方的主要权利及义务

1、甲方拥有对某商场的整体管理和经营权,并可根据市场发展变化及总体经营战略改变的需要,对经营结构和商品布局进行适宜的调整。

2、甲方有权针对商场的管理和经营制定相关制度。对乙方的经营商品、经营行为和现场环境进行监督管理,并有权对乙方违法、违规和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采取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要求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和赔偿等必要措施。

3、甲方为乙方提供摊位和相关服务,并按约定收取费用。

4、甲方负责商场正常的供水、供电和供暖,保障电梯、自动扶梯等设备的正常运行(因水电暖供应部门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除外),并做好必要的安全保卫、消防管理、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5、甲方负责商场整体的对外广告宣传和营销企划。

6、甲方对乙方承租摊位营业人员的日常工作及服务质量具有监督和管理的权力。

7、如因设施维修,乙方必须完全配合甲方进行维修,造成停业,按停业时间扣减租金。

8、因自然灾害或政府行为造成停业,租金不予扣减。

第九条、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对所承租摊位的合法经营权和收益权。

2、乙方拥有根据楼层和区域划分按本合同约定选择经营项目的权利,并依法自主经营、自担责任、独立收支、自负盈亏。当乙方的经营项目变更时,应事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征得同意。

3、乙方对其摊位内从业人员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因其摊位内从业人员所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权益损害时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乙方有向甲方提出经营、管理建议的权利。

5、乙方应遵守商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

6、若乙方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有及时告知甲方的义务。

7、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按要求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并按时交纳相关税费。

8、乙方有按时交纳相关费用,并依法照章纳税的义务。

9、乙方有依法诚信经营、保证所售商品质量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义务。

10、乙方应按摊位卫生管理制度保持摊位内卫生状况。

11、乙方如需在商场增设宣传物,用电设备等事项,必须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费用按实际支出结算,由乙方承担。

12、爱护商场的公共财产,如有设备损坏或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13、树立防火意识,杜绝一切火险隐患,由于乙方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商场装修

1、甲方负责商场内公共公用的基本装修(含商场外立面、地板砖、天花吊顶和照明灯具,不含各商铺门头部分)以及电梯扶梯、消防设施设备、通风供暖设备的配套安装等费用。

2、甲方根据不同经营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摊位的分隔,费用由甲方承担。对甲方已经确定的摊位分隔设施,乙方不得损坏、再次分隔和更改。

3、摊位内部经营区域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及规定进行装修和制作柜台货柜,并自行承担费用。乙方装修范围不得超出摊位分隔红线,货柜高度不得超过2.4米,摊位临通道50公分内货柜及摆放商品高度不得超出1.3米。

4、摊位内如需二次接电,使用电线最低不少于2.5平方铜芯线且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线路须加套线管,摊位布线完毕后,由我商场电工检查合格后方可接火碰电;所使用管线等材料必须具备合格证,并须将合格证交至商场管理部门存档。

5、乙方在对承租摊位进行内部装修时,应确保该摊位的装修设计、材料、施工等符合消防部门及环保部门的要求。并于装修15日前向甲方提交书面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6、乙方在对承租摊位进行内部装修时,必须使用防火材料。(木工板、木龙骨等,必须在进行防火处理后:涂刷防火涂料等方法,方可使用)。经营期内,消防部门如对装修、验收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应当予以整改。

7、乙方接到甲方进场装修开业的通知后,应立即组织进场装修和制作货柜,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如超过规定期限不进行装修开业,甲方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摊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摊位另行租赁,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8、乙方装修时不允许改变商场主体结构(包括原装修整体结构、风格),不得损毁公共装修或设施,不遮挡消防设施、供电、供水、供暖设备设施和公共通道,不得违反装修各项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进行现场装修时应服从甲方的现场监督管理,并严格遵守施工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应按期完成装修和货柜制作,完工后由甲方根据事先提供的装修标准和要求或经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整改或拆除重做。

11、乙方如需对摊位进行二次装修,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装修设计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可在非营业时间按甲方要求进行装修,并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12、因合同解除、终止或其它原因乙方不再继续租赁使用摊位时,摊位装修(包括乙方自装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或拆除。

13、商场营业期间,甲方根据需要对商场内部进行整体装修改造时,乙方应按时清理货品,歇业配合装修。

14、乙方进场装修时需向甲方缴纳装修押金 元。待乙方装修完毕,如未对商场设备、设施等公共部位造成损坏,且完全清理装修垃圾后,通过甲方验收后全额予以退还。

15、甲方在装修过程中的审核及管理,仅是出于商场管理的需要,不能视为甲方对不当装修承担责任的依据,不当装修的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商品管理

1、乙方所经营的商品种类不符合甲方规定或与其它楼层区域经营的商品种类冲突时,应按甲方要求更改成符合规定的商品种类。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违反各楼层区域经营商品划行分类表擅自更改经营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该分类表经营商品。。

2、乙方应按甲方所实施的品牌管理制度规定进行经营,如发生重货现象经甲方协调仍恶意重牌经营的经营户,按违约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3、商品价格由乙方自行确定,且所售商品一律明码标价。乙方不得进行价格欺诈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发生此种情况经查实,乙方除应按规定进行退换商品外还应按商品销售价格向消费者做出赔偿。

4、乙方完成装修后,未及时上货且有可能影响到商场正常经营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摊位另行租赁,且不予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乙方装修费用甲方不予补偿,乙方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

5、乙方应保证所承租摊位足够的商品库存,并按统一规范进行陈列,以免影响商场整体的经营氛围。

6、乙方须保证所售商品的质量合格且符合有关技术安全标准要求。因商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负责赔偿。因商品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造成商场利益受损或被处罚时,乙方应对商场所受损失向甲方做出赔偿。

7、乙方陈列销售的商品遇政府部门抽检时,乙方应主动配合,并按规定承担检验费用。因抽检结果不达标被处罚或要求整改时应及时主动履行。

8、营业时间内由乙方照看自有商品,发生丢失、偷窃由乙方自行负责。非营业时间商场清场以后,商品由甲方负责看管。因甲方管理不当造成乙方商品损失时(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售后服务

1、消费者因商品质量、服务等问题到商场管理部门投诉、索赔或出现纠纷由甲方商场管理人员出面协调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协调处理决定。因乙方的责任引发客诉,但乙方又拒不接受甲方协调处理时,甲方有权依照“先行赔付”制度先行向顾客支付赔偿,后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追偿,乙方在接到甲方追偿通知7日内,必须将相应数额的赔偿金交至甲方财务部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从乙方所交摊位保证金中扣除。

2、商品质量售后服务问题应本着“顾客第一”的原则及时妥善解决,乙方不得在商场内与顾客争吵;出现纠纷应及时请求商场管理人员协调解决。

第十三条、促销活动

1、甲方负责策划组织商场各种促销活动,并负责办理活动审批及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促销工作,如发生应当由乙方承担的相关费用时,乙方应及时交纳。

2、乙方因经营需要可自行组织宣传促销活动,但事先应将活动方案以书面形式报甲方批准,并自行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活动审批手续,甲方给予必要配合。促销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商场外立面、摊位以外的公共空间、墙柱、广告灯箱等部位均属甲方所有,并由甲方统一管理使用,乙方如需使用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统一安排有偿使用。

第十四条、商场管理

1、商场营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时令或节庆日活动安排统一制定,乙方应严格遵守。

2、乙方应遵守统一的作息时间,经营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停业,否则甲方有权进行违约金处罚。如有拒交处罚违约金者,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保证金中扣除。

⑴乙方承租摊位经营人员迟到一次罚款10元,早退一次罚款10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无条件清场,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所交保证金。

⑵乙方承租摊位无故歇业,每天处以200元的违约金处罚,一年内无故歇业超过三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所交保证金。

⑶乙方承租摊位经营人员,上班打卡后关门的,每月累计达三次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所交保证金。三次以下者,每次处以200元的违约金处罚。

⑷凡享受租金下调优惠的经营人员,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不再享受下调优惠,租金恢复至原价。

3、乙方及摊位从业人员应按甲方要求办理上岗证,并遵守某商场上岗证管理办法,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4、乙方及摊位从业人员在经营中应积极向顾客介绍、推销产品,但需注意商场形象、服务礼仪,严禁在摊位通道内采用拦截顾客、强买强卖的方式销售。否则,将视为违约,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5、乙方运送货品时,不得使用自动扶梯或观光电梯,并不得阻碍公共通道和消防通道。

6、乙方不得占用摊位以外的公共通道和空间摆货或进行其它任何销售活动,发生此种情况甲方有权立即撤除并给予违约金处罚。特殊情况确有需要,在不影响整体经营和安全的前提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可按规定时限暂时使用,但不得长期占用。

7、乙方必须按商场卫生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摊位内的卫生工作;垃圾入桶,摊位内商品摆放、字牌标识和广告张贴应符合安全要求和甲方统一规定。

8、乙方需在摊位内另接电源或增加照明时,应提出申请由甲方统一装表接线,并收取相应初装费。乙方摊位内部的用电由乙方自行购买使用,每度1.5元,如电力部门提价,甲方按相关规定提价。

9、乙方不得随意损坏商场内广告画面,不得随意破坏商场内整体氛围。

10、乙方未经甲方批准、审核,不得随意在商场内粘贴广告画及悬挂广告牌等。

11、甲方的管理人员有权按相关制度和合同约定对乙方的摊位经营行为进行管理协调。对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乙方有监督和投诉权。

12、若乙方在经营中出现严重违规或违约行为,且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协调、制止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业整顿,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13、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商场相关管理规定,甲方在行使限期整改、停业整顿、收取滞纳金、收取违约金、扣除保证金、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摊位、货品留置等权利主张时,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若乙方拒绝签收相关通知,则甲方有权采取在商场公共区域张贴的形式送达通知,该情形视做书面通知已送达乙方。并视为乙方知悉所张贴通知内容。

14、乙方须按时足额交纳商铺用电电费,如不按时交纳,甲方有权按每天 元收取滞纳金,并采取停电措施。

15、甲方不得违反制度或约定强制干扰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否则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摊位转租、转让

1、在确保商场的正常发展、经营的前提下,允许乙方将所承租摊位进行增值转让、转租,但必须报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转租手续。

2、乙方对承租摊位需转让或转租时应提前三个月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对新入驻经营户的综合经营能力进行审核,符合商场经营需求的,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转让、转租。

3、如甲方认为拟入驻经营户不符合商场经营需求时,则有权拒绝乙方的转让、转租申请。

4、严禁乙方私自转让、转租摊位,任何未经甲方同意而私自办理的转让、转租均属违约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办理转租手续每次交费100元,同时转租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20xx元。办理转让手续每次交费500元。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约定期内,甲乙双方非依本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一致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承担守约方合同约定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同时还应给予对方相当于乙方所交保证金50%的赔偿。

2、乙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条及第五条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租金及管理费,每延期一天应承担应交租金及管理费总额10‰的滞纳金,延期超过15日仍未交清租金及管理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违反合同第四条约定及其它相关规定,违反某商场各楼层区域经营商品划行分类表,擅自改变摊位用途和经营范围时,则乙方除立即纠正外,还须支付甲方本合同约定年租金的25%的违约金。对拒不纠正者或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4、乙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按时、足额交纳(或补足)保证金,每延期一天应承担应交保证金10‰的滞纳金,超过十五日未付清,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5、乙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约定,未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甲方可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续租。

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除应按甲方要求立即整改外,还需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7、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约定,除应立即纠正外,还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摊位另行出租,并不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第十七条、合同变更、解除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依合同约定之情形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当日将摊位(包括装修)完好退还甲方,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腾交摊位,乙方每天向甲方支付500元的赔偿金,超过15日甲方有权对乙方商品清点并撤出摊位进行留置,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仓储保管搬运等一切费用,并自行承担商品变质、过期、破损等风险损失及一切后果。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本合同附件如下:

附件一:承租人相关证照复印件

附件二:某商场各楼层区域经营商品划行分类表

附件三:备忘录

附件四:某商场经营户守则

附件五:某商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附件六:某商场经营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附件七:某商场经营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附件八:某商场问题商品“先行赔付”暂行办法

附件九:某商场经营商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附件十:某商场经营户关于促销活动的承诺书

附件十一:某商场经营户交费承诺书

附件十二:某商场乘坐自动扶梯须知

附件十三:消防常识

附件十四:逃生常识

附件十五:某商场上岗证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特别说明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签订,双方对合同约定条款无异议,本合同不视为格式合同。

第二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第二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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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财务管理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1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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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实习报告范文

由于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以及实习企业单位的大力支持,在XX年12月15日到28日两个礼拜期间进行了实习活动。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之下,这次实习取得不错的成绩。当然其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总体来说,这次的实习是非常有意义的!

一 实习基本情况

1 实习时间

XX年12月15日—28日 两周

2 实习地点

(1)江西省x有限公司

(2)江西省x公司

3 实习内容

(1)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的创建和发展史,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企业的目前的管理状态以及企业的发展目标和前景。)

(2)了解企业的管理方式和方法,企业的财务管理理念和财务管理方针

(3)了解企业的主要生产过程和供应流程

(4)了解企业的主要产品和市场

4 实习人数

(1)实习学生 XX届财务管理专业四个班的133名学生

(2)实习指导老师 两次不同地方的实习分别由两名老师带领

5 实习形式

根据学院教务处的要求,为了便于管理,财务管理四个班分两批去实习单位实习。在企业相关人员的带领和指导下参观企业的生产车间,由企业的管理人员以坐谈会的形式向实习学生介绍产品的生产流程及企业的发展概况等相关知识。

6实习成果数据统计

收到学生实习报告133份

受到学生实习日记1064篇

二 实习表现与效果

1 实习表现

总体来看,同学们都能够严格按照实习的基本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任务,较好地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受到实习单位的较好评价。在实习过程中,绝大多数同学积极参与实习的每一个过程同时认真完成实习日记,撰写实习报告。通过参观生产车间,间接地了解企业的运作过程,学到了实践知识,同时进一步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使理论与实践知识都有所提高。

在实习过程中,指导老师们在整个实习过程中尽职尽责,对保证实习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1)实习开始时,老师们深入学生和实习单位,阐明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内容,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

(2)实习过程中,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帮助学生学会具体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学会深化专业知识,用专业知识指导实践,

(3)实习结束后,老师们检查学生实习工作日记,掌握实习情况,督促学生认真完成实习报告,并认真做好学生的实习成绩考核及评定工作。

2 实习效果

较好地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使理论与实践知识都有所提高,圆满地完成了学校教学的实践任务。也为以后就业和将来的工作取得了一些宝贵的实践经验。

三 实习改进建议

1 加大教学改革力度

通过实习,我们了解到在校期间所学知识一方面总量偏少,另一方面又存在与实践脱节现象。为此,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和观念,紧紧以社会需要为导向,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力求实现理论与实践最大程度的衔接。

2 增加实践环节

一个普遍反映的问题是,同学们认为此次实习根本没有深入专业知识并且没有真正参与社会实践,所以增加社会实践环节,是实现财务管理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建议学校把专业性社会实践纳入教学计划。

四 实习体会总结

在这次的实习中要引起重视的,就是美国金融危机的巨大影响。无论是瑞丰生化企业还是中核铜业都不同程度的受到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两者中,铜业受到的冲击更为严重。铜价连续狂跌使得人心惶惶。从中我们深刻的领悟到一些道理!

1 机遇与挑战并存

任何一场经济和市场的收缩都意味着行业的重新洗牌和重组,也就意味着一些企业的更大发展。以其说是挑战,不如说是机遇。在危机面前,勇敢地面对,用智慧去化解,然后抓住机遇,更加健康地生存。一个企业要禁得起挑战,把挑战化成机遇,使企业在市场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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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合同能源管理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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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商业条款

1.总则

乙方),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 项目 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 项目名称:

2.2项目内容: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运行成本,减少电费支出,减少维护费用,延长设备( )使用寿命,改善环境的目的。同时也为国家“”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作出了企业的一份贡献。

3.项目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为目合同总额的20%(人民币 元)给乙方,作为设备的保证金。收到甲方保证金此合同生效。

2.2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始,至。

2.3 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 。

4.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根据项目设计方案乙方对项目组织实施安装,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内,由甲方按设计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5天,试运行其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无任何异常现象后,由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5.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5.1 效益分享期内项目节能量/预计为

5.2 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 乙方分享 %的节能效益,甲方分享 %的节能效益。

5.3 每年测试一次节电效果。当节电率不超过或不低于确定的节电率的5%时,分享数额不变;当超过或低于确定的节电率5%时,调整分享期。

5.4 节能效益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A) 甲方应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后,自每个月后的1-7日内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数额为5.1中规定的乙方应分享的数额,直至分享效益数额届满。甲方付给乙方的保证金可作为尾款冲抵。

(B) 付给任何人。

(C)乙方应当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6.甲方责任:

6.1按合同之规定,按时付款给乙方。

6.2提供乙方安装与数据测试的便利,提供真实与准确的节能对比数据。

6.3维护节电设备( )使之不受人为破坏、受损或盗窃,否则其修理或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

6.4甲方应当按节电设备( )使用说明正确使用节电设备( ),非质量瑕疵导致第

三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责任:

7.1乙方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交货时提供该批产品的认证书,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乙方保证产品使用寿命 年,效益分享期内,节能设备的维修、零部件更换由乙方负责。

7.2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好甲方所订购的节电设备。

7.3负责节电设备有关使用方法的咨询、指导。

8.所有权

8.1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和乙方付清全部款项之前,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8.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按规定付给乙方应得全部款项之后,取得

设备的所有权。

8.3设备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同时移交设备的技术资料。

9.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

9.1.1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能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每日按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9.1.2甲方连续三次不能向乙方按时支付应分享的款项,乙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将全部节电设备撤走,并不退回甲方的保证金和前期已支付的款项。

9.2乙方违约:

9.2.1乙方应按期交货并安装完毕节电设备,逾期每日乙方应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9.2.2若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定属实,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部分 一般条款

10.乙方的服务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认真考虑,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化建议,爱护甲方的设备和其它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项目的安装运行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11.节电设备的改进、改动、拆除和损坏等风险

11.1设备的改进。在乙方没有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下,为了改善设备的运行状况,提高经济效益,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随时改进设备或修改有关程序。甲方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不得拒绝乙方的改进意见。

11.2设备的改动。甲、乙一方如需对设备进行改动,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11.3设备的拆除。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也不可以委托他人拆除设备或者进行实质性改动。如果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性改动,乙方有权立

即终止合同,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

上述设备的改进、改动和拆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书面文件予以认可,此种认可视为对方的接受。

11.4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本合同项下的节电设备经双方出具试运行正常文件后,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如果甲方不能证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员所致,则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11.5设备的意外损坏。由于意外事件导致设备损坏,如果甲方不能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应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如果甲方能够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11.6如果因为发生本章规定的情况而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超过10天停止运行,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弥补效益分享期限。

12.对节电设备的大规模改造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能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如果为提高节能效率,在合同有效期内,欲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甲、乙双方应事先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之后,方可开始施工。

13.节电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

13.1停止运行或关闭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设备,甲方应至少提前60天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应及时和尽可能地向乙方通报情况。任何停止或关闭行为都不能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

13.2如果因甲方关闭或停止设备运行而导致合同终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

14.甲方自有设备的使用和更改

14.1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与项目相关的自有设备能够完全正常运行。如果因甲方自有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到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降低,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项。

14.2如果甲方欲对自有设备进行更改或调整,可能对项目的节能量造成影响时,甲方应至少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说明这些变化可能对项目节能量产生的影响。当这些改变致使节能量下降时,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项。

14.3如果甲方对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减

少,甲方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款项。

14.4如果甲方对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大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或停止运行,大修期超过30天,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弥补效益分享期。

15.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5.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15.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责任。

15.3由于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项目无法进展或与本项目实施前相比根本不能达到节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

16.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转让

16.1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前,应征得乙方同意,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都是无效的。

16.2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将本合同及所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所属的分公司或者有关联的公司,此类转让无需甲方同意。

17.侵权和赔偿

17.1因乙方或乙方所聘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甲方的任何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除非甲方因保险而得到赔偿,乙方同意对甲方给予赔偿并使其不因上述损害或伤害而受到损失。但乙方职员或所聘人员的恶意违法犯罪造成的损害不在此列。

17.2因甲方或甲方所聘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乙方的任何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除非乙方因保险而得到赔偿,甲方同意对乙方给予赔偿并使其不因上述损害或伤害而受到损失。但甲方职员或所聘人员的恶意违法犯罪造成的损害不在此列。

17.3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

18.保密条款

18.1对于项目所涉及的属于乙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甲方应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

18.2乙方在项目建设和运作中获悉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亦应对任何第三方

予以保密。

19.不可抗力

19.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暴乱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15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详细情况告知另一方,并随后提供事件详情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延期履行或终止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

19.2本合同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的义务将中止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但中止最长时间不超过60天,超过60天应终止合同。

19.3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双方协商免除不能履行的条款,并对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其余条款继续履行。

19.4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如果因为未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应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0.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一方提出书面协商请求后15日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20.1调解

(A)任何一方均可向 (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或双方另行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提出申请,由其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就争议进行调查和调解,并出具调解协议,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同意接受该调查和调解。双方应根据第三方机构的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数据、资料,并接受其实地调查。

(B)如果双方无法对第三方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或者在一方书面提起调解申请后的45日内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采取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最终解决争议。

如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的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摊。

20.2诉讼/仲裁

双方同意不经由调解程序,直接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最终解决争议: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之外,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21.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21.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A:项目工程描述

附件B:节能量的确认

附件C:节能效益的计算

21.2本合同及附件之间规定不一致时,优先适用合同附件的规定。

21.3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应遵守行业惯例。

21.4甲、乙双方用电话、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过特快专递通知对方。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21.5本合同的修改应采用书面方式。

21.6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

21.7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人或授权代表于

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开户名: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开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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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区物业管理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18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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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合同范本3篇

物业管理合同也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委托方和物业服务企业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小区物业管理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范本一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号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

第八条 A、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B、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为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___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十四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层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_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__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_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_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引用,由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承担。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九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二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范本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区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第五条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 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

3.停车费;

4.装璜垃圾清运费。

第十三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

6.按《_________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其租金用于物业管理;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和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 、绿化带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________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 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双方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_________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范本三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编制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试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物业管理活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试行)的内容。

2.本示范文本(试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1)业主,是指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所有权人。

(2)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实际使用房屋的其他人。

(3)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房屋购买人。

(4)物业首次交付使用日,是以物业买受人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之日计。

(5)共有部分,包括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和相关业主共有部分。全体业主共有部分,是指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路灯、沟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体设施、物业服务用房、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的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业主共有部分,是指一幢建筑物内部,由该幢建筑物的相关业主共有的门厅、户外墙面、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走廊通道、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以及该幢建筑物的相关业主共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燃气线路、消防设施、邮政信箱、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设施设备。

(6)公共区域,是指一幢建筑物内部,由整幢建筑物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建筑物外、建筑区划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7)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8)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是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9)物业服务费用:是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率和利润。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示范文本(试行)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4.本示范文本(试行)所称的甲方为物业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者经市或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核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的具有相应条件和相应专业服务人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5.本示范文本(试行)中所指建筑区划类型分为: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当建筑区划内(整体、单体),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小于60%的,以住宅物业计;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大于60%的,以所占比例最大的物业类型计。

6.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本合同的主要内容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7.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8.本示范文本(试行)条款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资质证书编号: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_段(巷)__________号附___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__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_(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 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 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建筑区划内: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别墅除外)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

第八条 物业买受人自物业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首次交付使用之日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缴纳。

第九条 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计费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__________(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_(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审计监督。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一。

第十四条 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______________元/月;

2.按费用收入_______%/月。

乙方提取上述报酬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甲方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______________元/月;

2.按费用收入_______%/月。

(三)机动车停车场(库)的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 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 本建筑区划内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经营的,其经营收费约定如下:

(一)网球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游泳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电梯轿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乙方应当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_________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 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和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并将其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

(二)在销售物业前,应在其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中的注意事项、禁止事项等事项;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保证本建筑区划内的附属设施设备符合《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并完善本建筑区划内的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包括物业的安全防范和消防设施、标识系统、环卫处理系统等;

(五)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交存、补存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六)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七)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协助乙方催收。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本建筑区划内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配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物业服务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

(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

(五)接受业主的监督,定期向业主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业主公告本建筑区划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采取酬金制计费方式的,应当每_________个月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物业服务资金收支帐目;

(六)结合本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等;

(七)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建筑区划内的_________、_________的专项服务,但不得将本建筑区划内的整体服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并对专业公司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区划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十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但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_________日,业主大会尚未设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_________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选举产生的,移交给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并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乙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条 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除前条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_________项约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业主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_____倍返还。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应依法解除本合同;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造成业主、使用人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经济赔偿。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_________日内与甲方作为招标人选聘或全体业主共同决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导致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_____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物业保修义务的,业主、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维修,维修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在本建筑区划内的物业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

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15日内足额补存。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违约金__________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双方协商解决;

(二)申请调解;

(三)调解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九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由甲方或乙方抄送一份样本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物业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的,向市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物业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外的,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

附件二: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

附件三:物业服务力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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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机房管理人员聘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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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本协议为本公司劳动合同书以外的补充协议),双方应诚信共守。

第一条聘用期限

1、聘用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聘用期限到期时双方可协商续订。

第二条聘用岗位

1、甲方根据需要聘用乙方为,乙方应严格服从公司规章制度,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具体责权和工作内容见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条聘用待遇

1、聘用期间,乙方月薪为________元,其中基础工资为________元,职务工资________元。

2、总经理、副总经理绩效考核。甲方根据其业绩和公司效益进行考核、发放年度绩效奖,考核标准及发放标准由甲方董事会审议决定。

2、聘用期间,甲方根据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和其他实际情况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

3、聘用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依照本公司有关规定享受高级管理人员对应标

准的休假待遇、福利待遇和生活待遇。

第四条工作纪律和奖惩

1、乙方应率先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带头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监督。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依规循矩的确定是否给予相应的奖惩。

第五条聘用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聘用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甲方章程的规定变更、终止和解除。甲方应当依照法律和章程规定作出有效决议或者决定,作为本协议变更、终止和解除的依据。

2、除双方协商续约以外,聘用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协议即自行终止。

3、聘用协议变更的,乙方的待遇适用基本工资和新的聘用待遇。聘用协议终止或者解除的,乙方不再享受协议规定的聘用待遇。

第六条竞业保密

1、乙方对甲方的经营、管理、业务信息等商业秘密在聘用期内及聘用期外均有保密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聘用期间及以任何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以时间在后者为准)后_________年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或者相竞争的行业。

第七条违反协议的责任

1、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过错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第八条其他事项

1、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是本协议有效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定立日期:____________

订立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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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2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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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的管理标准;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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