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物业管理条例_条例_网
“物业”一词译自英语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传入沿海、内地,其含义为财产、资产、地产、房地产、产业等。物业管理(property management),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下文是对物业管理法的介绍。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第十七条 业主公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业主公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二十九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四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第三十八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第四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六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管理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八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业主公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一条 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五十二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五十三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第五十四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五十六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八条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条 本条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相关阅读
商品房社区治理调查:近九成业主遇物业纠纷
“商品房小区纠纷问题频发,85.4%的业主遭遇过各种物业纠纷。”昨日,第二届全国“风险与治理”学术论坛在中南大学召开。现场,中南大学地方治理研究院吴晓林研究员就《中国城市商品房社区治理报告》发言指出,中国城市商品房小区迅速扩展,业主维权频发,小区治理水平亟待提升。
吴晓林表示,就“商品房小区治理”大规模开展问卷调查系全国首次。结果显示,有85.4%的业主遭遇过各种物业纠纷。就上海、长沙、厦门、深圳等9大城市的调研来看,业主群体遭遇的物业纠纷问题前三位分别为:物业费高、物业服务质量差,公用场所缺乏或者被侵占,水电、网络、电梯问题。
“商品房小区治理存在的种种问题是城市化进程中公民权利需求与制度供给不足之间的产物。”吴晓林建议,要完善商品房小区的治理结构,不但要调整法律法规、健全市场体制来促使业主与市场主体权益平衡 ,确保业主群体与市场组织利益增进;还要引入大数据技术,推进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
更多相似范文
篇1:物流管理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实习地点:
实习时间:
实习班级:物流管理0801班
一:实习目的
为了更好的了解和认知物流,在为期一年的时间里我选择了当前物流行业中的佼佼者宝供物流去实习,从宏观和微观上去感受主要的物流流程,为以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坚实基础,也同时对物流行业有了全新的认识。
二:实习要求
为了了解物流在现代经济行业中的作用,了解物流在现在工商企业中的运作模式,增强对专业的认知感。实习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入库管理
第二阶段:在库管理
第三阶段:出库管理
第三阶段:信息管理
通过这四个阶段的实习掌握了仓库的整个运作流程,了解了物流的基本特点、主要设备的使用方法及将书本上知识与现实相结合。探求物流行业的本质和规律。
三:实习单位概要
宝供物流海恒基地:
1:基本概况
海恒基地位于合肥市经济开发区青鸾路与方兴大道交叉口,规划总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 具备供应链一体化、产品展示交易、综合配套服务等功能,基地为现代物流仓储中心,该仓库于2019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基地现有的运作网络和信息网络,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物流供应链服务,集分拣、配送、加工、包装、订单处理、库存控制、分销覆盖、交叉理货、信息处理等综合物流服务。
2:主要设备
高位立体货架;电动升降平台:45扇电动升降门; 17台前移式高位叉车、3台平衡重低位叉车、10台电动托盘车、20台手动液压车强弱电控制的温度均衡设备;安全保障系统:24小时全方位的监控系统、消防自动喷淋系统、全钢管货架防护架、自动报警系统
3:功能概况
仓库占地16500平方米,空间高度12.5米,托盘位13871个,储存吨位 ; 科学的仓门设计可同时满足多种运输工具进行货物装卸。科学的仓储运作制度和流程、品牌的叉车、一流的WMS系统提供优质高效仓储运作;分销及交叉理货依托公司各平台和运作网络及自身资源整合能力,在全面订单管理系统和运输业务流程下,实现优质高效的运输业务操作;物流一体化服务:公司除正常仓储还提供一系列运输和信息服务外包装、再包装、刷唛、二次打码、分拣、回收等物注一体化服务;物流信息服务:基地利用先进的仓库管理系统、运输业务系统、全程订单管理系统对客户各个物流环节进行即时采集、分析和传递,为客户业务发展有力的保障。
四:实习感想
刚到宝供时脑海中的物流仅仅停留在书本上的概念,对于现实中的物流不够感性。对于物流我只知道他是集:运输、仓储、配送、搬运、包装、流通加工、信息处理这样的模式,但是当真来操作时发现没那么简单。通过这一年的学习掌握了该仓库的所有流程,同时发现这与国外的物流业相比差多了,当然这和中国的廉价劳动力息息相关,这是无尽切肤之痛。作为物流人深感当前的物流行业生存方式举步维艰。
五:实习结论及建议
1:存在的问题
A: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差。
B:仓库货架的利用率不够高
C:野蛮装卸导致货损货差较大。
D:与供应商之间的信息沟通交叉,导致退货较多,造成不同程度的浪费。
E:食堂伙食较差,浪费现象严重。
2:建议
A: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通过团结一致合理利用现有资源打造出强健的队伍。
B:通过代理更多客户产品,加强货物KPI管理,有效监督。
C:加强对装卸及员工的培训,要求员工有效监督装卸经济自律。
D: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保持信息交流新鲜度,了解市场动向。
E:将强对供应商要求提升伙食质量。
六:总结
通过这短短一年的实习时间里,我学到了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不光光是仓库流程运作那么简单,同时也从管理层角度去换位思考,在接下来的轮岗过程中进一步深化自己能力。
篇2:企业管理咨询战略合作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____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两方达成以下合作合同:
一、甲乙两方在符合两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两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两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两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一年,自两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合同支付。
八、本合同到期后,两方均未提出终止合同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合同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两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十、本合同经两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两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篇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承包方: 建设总公司
分承包方: 劳务建筑公司
出 租 方: 建设总公司
安 装 方:
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合理使用。保障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为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北京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协议。-
机械名称
设备统一编号
项目名称
一、 总承包方责任
1、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合理选择起重机械型号、性能,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与出租方协商确定合理安装位置,组织签定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群塔作业必须制定方案)及书面的安全交底工作。
2、 向出租方提供安装位置及地质情况,具备安装、拆卸现场条件,做好场地与道路的畅通及电力电源设施的配备,起重机作业范围内设施安全防护的搭设。
3、 提出起重机械使用计划,提前通知出租方做好安装、顶升、锚固及拆除等准备工作。
4、 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做好塔机基础施工。由出租方技术人员指导,安装方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表方可进行整机安装,整机安装验收后,经公司专业安检人员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租赁合同、安全协议、验收资料、检测报告、机械设备编号、全市统一设备编号等资料存档。
5、 对起重机械安装质量监督检查与日常作业检查,对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有权制止及采取强制处理措施。督促各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规定。
6、 所租用的起重机械自验收合格30日内,在市建委互联网进行登记,取得标志挂在设备明显处。
7、 提供司机的食住环境,保证机组人员正常生活。
二、 出租方责任
1、 严格执行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出租起重机械必须具备和出具市建委注册的租赁资质,统一编号并有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测合格证、提供状态良好的机械设备。
2、 根据总承包方提供的结构型式、安装位置及地质情况与投入使用日期,做好机械定位勘察与位置确定并制定进场计划,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签定租赁合同与安全管理协议书。
3、 做好机械设备安装方案,提供基础图纸并技术指导基础施工。总包方组织施工,出租方与安装方验收合格后才可安装。如委托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安装资质的企业承担并签定安装合同,报总包方一份,同一台设备的安装,顶升和锚固必须由同一安装企业来完成。机械安装完毕后,督促安装方按时验收、资料整理存档,保证按时交付使用。
4、 配备足够的操作司机,必须是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操作并持证上岗。机械投入使用前必须根据现场具体环境、机械性能、吊装内容等进行书面安全使用说明,对吊装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做好作业记录,维修记录并填写履历书。
5、 每月要对机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交总包方一份。司机做好日常对吊索具磨损检查与卡具正确使用,不合格的禁用。
6、 配备机械操作规程并教育司机服从总包方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十不吊”规定,做到优质服务,不得故意刁难工地,严禁违章作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7、 设备故障必须即时组织检修与排除,保证机械设备正常使用。
8、 提供操作人员的有效操作证件交总包方存档。
9、 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不得超时作业,无特殊情况不得采用鸣笛方式,不得将油污污染地面。
三、 安装方责任
1、 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提供资质证件与机械出租方签定安装合同方可承担安装任务并将拆装合同及相关资料和拆装人员证件报总包方一份备案。
2、 根据现场编制拆装方案。配备足够起重能力的起重设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做好安全交底,划定拆装作业区域并设监护人员现场监督全过程,确保安装过程的安全。
3、 拆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现场的安全管理,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带好防护用品。
4、 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必须对整机质量及安全装置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向施工企业进行书面的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签字并填写《北京市起重机械安装统一检查表》
5、 对起重机械的安装自检验收完毕必须经总包方、出租方及分包方专业安检人员联合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须立即整改,以确保机械质量与使用安全。
6、 设备安装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不得超时作业,特殊情况办理相关手续,作业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地面上泄油。
四、 分包方责任
1、 根据作业特点、施工环境制定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并对作业人员做好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签字方可上岗。严格控制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及违章作业。
2、 根据起重机械的作业班次和使用台数,合理配备信号工和司索工,每台塔机吊装作业时信号工配备不得少于2名。信号工必须经特殊工种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3、 信号指挥人员必须保持稳定,并配备相应指挥用具、佩带明显标志,根据施工现场作业环境信号工必须采用相应信号指挥工具,确保信号——塔司——信号之间视听联系畅通无阻。
4、 信号指挥人员必须了解起重机械的基本技术性能、吊装安全知识,作业中精力集中,正确有效指挥摘挂钩作业;不得从事与指挥工作无关的任何兼职性临时工作。
5、 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吊索具的超标磨损及故障使用情况。达到报废标准的吊索具必须报废更换,对设置故障必须排除,严禁侥幸、冒险从事任何吊装作业。
6、 严格执行指挥与信号有关标准规定和安全作业“十不吊”原则,严禁违章指挥和非指挥旗哨信号嬉闹。
7、 必须配备有相应吊装知识、反映灵敏的挂钩工,作业中必须做到正确绑扎和挂点,保证被吊物件重心平衡。非标构件重量其吊运就位按操作规程规定方法作业。挂点及绑扎不牢,信号工不得指挥起吊。
8、 掌握安全防护措施,严禁在重物、散料吊运下方站人,对突然出现的意外,要果断指挥塔司立即妥善处理,确保施工现场料具吊装安全。
9、 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作业的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夜间不得超时作业,不得大声喧哗,模板吊装、清理时不得有强噪声作业。特殊环境和时段作业,信号工指挥作业应使用对讲机指挥。
五、 四方其它增项:
六、事故处理
因机械在拆装、使用过程中发生机械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认定事故原因和责任后,根据京安监政法[ ] 号文件,《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进行处理。
本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持一份。
总包方负责人(签字) 出租方负责人(签字)
安装方负责人(签字) 分包方负责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4: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互助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操作甲方所出资金额用于投资资本市场(股票、基金、期货、风投等),由乙方全权管理,在操作上具有完全独立的决策和执行空间。
二、甲方出资金额封闭期为一年,起始时间________截止时间________。
三、甲方出资金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
四、风险承担: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必承担风险。
五、利益分配:甲方将获取年利润收入____%。
六、协议的终止:甲方所出资金额封闭期为____年,为便于乙方操作和安全启动交易,资金从签约日期起____年内禁止出金,半年后如非甲、乙方本人身体健康方面的原因,应尽可能的不出金;如果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必须终止合同的,则按照事情真实情况而再行商谈,可作考虑。
七、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条款自签订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八、为了尽量保证投资安全,出资方和管理方责任人应互换身份证复印件和出示近照。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5:管理公司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管理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就食堂托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条款:
A)乙方服务范围:甲方厂区内所有员工(签约时约______人)及部分客人。
开餐时间:早餐______中餐______晚餐______(若因季节更换和特殊情况依照甲方通知)。
B)伙食标准:早餐______元、中餐______ 元(中餐标准为______大荤______小荤______素)、晚餐______元(晚餐标准为______大荤 ______小荤______素)、宵夜______元。
C)乙方自行安排人员,自行采购、加工,自负盈亏。
D)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安全的厨房设备,负责水、电、燃料,并为乙方厨房员工安排住宿。乙方依照设备清单对甲方所提交的设备进行保管、维护。
E)承包期内必须添置、维护或需要的底值物件(¥30以下),由乙方承担;确因老化无法继续维修和使用的,由乙方提交申请单,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负责。
二、结算方式:
甲方按双方核定的用餐数每半月结一次餐费,于每月的5日和20日以现金或支票方式付给乙方前半个月餐费。(因我国对员工食堂经营免征税,,乙方以收款收据作为结算凭据)
(一) 甲方权利和职责:
A)甲方按承包合同有关条款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
B)提前一天核定就餐人数并告知乙方(开单)。
C)甲方监督乙方的日常运作,特别是卫生状况、服务水准,以及进菜、配菜、营养搭配、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D) 若合作终止,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将库存货物依照乙方原始进价盘点给下家。
(二) 乙方权利和职责:
A) 乙方应该努力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包括食堂人事管理、菜肴搭配与制作、服务、环境卫生等。
B) 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工作日各餐,作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特别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
C) 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不锈钢灶台及炊事用品油渍污垢经常清理。
D) 消除蚊、蝇、,鼠害。
E) 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分开存放。
F) 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
G) 监督厨房员工遵守甲方公司的厂规厂纪和乙方公司的厨房纪律等。不轻易进入厂房车间和员工宿舍。
(三) 合同终止方式:若一方有意终止合作,需提前15天通知另一方。
(四) 违约责任:
a) 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b) 甲方无故未按时结清乙方帐款超过15天(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结算日计起,遇国定长假顺延)的,应承担违约金03%/天。
c) 一方有意终止合作而没有按照第五条款规定提前通知对方的,需赔偿对方人民币五千元。
d) 一方因故不能按照合同起时间执行合同,并且没有同另一方达成推延协议的,赔偿另一方人民币两千元。
(五) 合同期限:
1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从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起始
时间若因甲方的厨房装修有所变动则顺延,甲方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乙方)试用期若双方均无修改或终止要求,则直接进入正式合同期,正式合同期内终止方式参照第五条和第六条第C款。
a)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b)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 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200__年___月___日
篇6:管理工作计划范文
20__是公司“标准化年”,将各方面的工作推上更高一个台阶,严格制定各项作业标准并认真执行。本着做对事,事做对的原则,步步稳健、事事入扣,加强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生产团队的整体素养。
一、班组建设
1、团队资源整合,将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让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落到实处,逐步实行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2、管理团队根据其20__年的工作绩效实行微调和变动,加强管理团队的梯队建设。实行内部岗位竞聘,
二、计划执行
今年在旺季到来之前,我们对生产部20__年旺季生产产能与20__年实际生产情况做出了对比分析,对旺季每一个月的生产量、人力负荷、存在风险都做出了详实的预估,并对其决定因素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确保计划达成。
三、体系建设
1、新制定设备点检管理表格,使其更符合设备管理现状要求;
2、推进6S现场管理,强力推行目标体系、日清体系、激励体系。
3、与各工段签订了《设备管理目标责任状》,并严格实施。打破做好做坏一个样吃大锅饭的格局,持续推进TPM自主维护建设与完善工作。
三、设备改造
1、__整套自动化流水线设备的设计与定制;
2、__输送带、精选机的设计与定制;
3、__烘房新建项目;
4、自动包装设备引进,色选机设备的引进。
四、设备能源改善项目
1、锅炉水磨除尘水的循环利用;
2、各车间清洗水的重复利用;
3、卤水浓缩项目;
4、多功能蒸汽回水的回收利用。
五、能力和意识培训
为增强设备管理组织能力,强化点检技能,以及满足6S管理目视化要求,拟安排以下培训目录。
PLC及自动化应用技术培训班
现代设备润滑管理与实用技术培训班
设备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应用技术培训班
液压系统维修及故障诊断实用技术培训班
设备点检管理与技能培训班
现代设备润滑管理与实用技术培训班
现代设备维修技术与备件管理培训班
特种设备管理与事故应急预案培训班
根据公司制定的20__年度生产工作计划,20__年由于全球金融风暴的持续影响,生产线仍会保持现有的收缩。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要求,设备检修大部分大中小修仍采用以往见的缝插针检修方式进行,力争有计划地进行,确保生产设备的完好运行。争取做到检修一条生产线,完好一条生产线。部分大修由生产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及设备运行情况,另行通知车间进行。在完成检修工作,及时做好备品配件的工作,同时做好修旧利废工作,做到备品配件物尽其用。20__年设备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1、各车间在日常工作中要落实好各项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包括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设备日常检修、中修和大修工作力度。
2、生产技术部和各车间要设立重要设备台帐,利用台帐统计分析重要设备的运行特点、配件的库存情况,提前进行配件计划或自制加工工作,并有预见性地提出检修计划;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设备管理员要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对各车间机修工进行设备技术培训,各车间要利用班组班前班后会对机修工进行日常的设备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机修及机器操作员队伍的技术水平。
3、设备副经理和设备管理员要经常深入车间生产一线检查和了解各重要设备的运行情况,跟踪主要备品配件的库存和采购情况,督促供应部对主要紧缺配件的采购,检查车间自制配件的加工制作情况,确保主要配件随用随有;检查和督促车间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作技术上的指导,做好安装检修、使用、维护、检查统计一条龙的工作;合理协调生产和设备检修工作,加强设备的巡回检查,增强计划性的检修工作。遇到异常情况及时作出调整,遇到抢修任务时,做好三个车间机修人员的调配工作,确保生产的连续稳定。
4、做好生产设备检修的统计调查工作,为20__年设备工作计划提供统计依据。
5、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发现适用的新材料新设备时,及时计划应用,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6、计划在8—9月份左右,对4T锅炉进行全面检查检修工作,视情况清理炉内结垢。
篇7:物流管理的实习报告
x月x日星期x
第一天正式上班,心里难免有些激动,因为我已经这是踏入工作岗位了,同时也有些紧张,担心自己的工作做不好。我告诉自己,没有谁在刚刚参加工作的时候,是一帆风顺的。工作中没有犯错误,说明你很优秀;工作中犯了错也不用害怕,在哪跌倒就要从哪爬起来,现在犯的错误是为了避免以后工作中出现同样类似的状况,这些都将是我们以后工作中宝贵的财富。早上起来,洗漱完我就开始打扫仓库的办公室。吃完早餐,杨总就给我介绍公司的一些具体情况,比如公司的规模,发展远景,企业文化等等。宏海物流(GrandseaLogistics)创建于20xx年,同年并成立了国际货代公司。通过努力,公司已发展成以干线运输、城际配送、仓储装卸、铁路行包、航空运输、国际货代及物流方案策划为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物流企业。未来的宏海,将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完善基础管理;以技术专业化、服务差异化、平台规模化、经营精细化、共同为实现国内物流现代化、专业化并跻身于国内行列,实现宏海人“以心传递,物通天下”的承诺。企业宗旨:以客户为中心,服务于客户、满足于客户;业精神:团队合作、努力拼搏、积极创新、追求卓越;企业目标:创物流品牌。虽然公司才刚刚起步,但公司对未来的定位很清晰,未来蓝图的规划很美好。只要在这样的公司里好好干,每个人都有机会去施展自己的拳脚的舞台!
x月x日星期x
从今天开始我就正式在宏海物流公司的格力外库实习,格力外库坐落在高新区格力工业园旁,格力外库就是作为格力的独立仓库。仓库的日常管理和出入库作业都由宏海物流公司负责,仓库的产品全部是格力的空调。今天没有出入库作业,我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尽快熟悉仓库的产品型号。
x月x日星期x
这两天都没什么业务,杨总让我学习下公司的入库作业的一些流程,明天再学习出库流程。入库的主要流程如下:
一、格力公司货车司机把货载到公司,仓管员清点数量和检查外包装,并与入库单上的数量核对无误后,由叉车工卸货并入库。
二、仓管员填写签收单:实收数量(大写),叉板数量,仓管员签名并填写日期和盖章。注意的是120w型号没有叉板。值得注意的是,当发现产品包装或数量与格力公司的单据数量不符合时,要在与格力公司沟通后,进行修改后再入库签收。
三、入货位遵循的原则:(1)先进先出。按照入库的日期,同样型号的产品,先入库的就优先出库。(2)进出库频率较高的型号,摆放在靠近出库口的位置。
四、建货卡:填写货卡的主要信息包括,货位号,入库单号,入库量,结存,收货签名。
入库时的单据一共有三联。第一联公司留存;第二联留存返单,月末与格力公司结算的依据;第三联司机留存。
这就是入库时的整个作业过程,看似简单的工作,可马虎不得,空调每台都是上千元,数量上的错误都会为公司带来很大的损失。
篇8:大连物业管理条例_条例_网
《大连市实施办法》业经20xx年7月31日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大连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结合大连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及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负责管理范围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价格、民政、工商、建设、城建、城乡规划、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与物业管理活动有关的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协助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支持、指导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四条 鼓励依法成立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指导和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培训从业人员,调解行业内部争议,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五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参加业主大会时遵守大会程序;
(七)向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详实、准确的联系方式;
(八)接受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对其履行业主义务的监督;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八条 新建物业项目,包括分期建设和多个单位开发建设,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是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是,该物业项目规模较大且被市政道路分割或者独立封闭的,可以划分为若干个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新建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区域,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详细规划图上明确。
第九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依法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房屋实际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
第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并准备成立业主大会的,由建设单位(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在三十日内,书面向物业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的报告,同时提供物业出售和业主入住明细、物业基本情况等材料。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报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指导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由业主代表三人、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的代表各一人共五人组成;其中业主代表由业主推选或者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选定。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
建设单位(公有住房出售单位)未提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报告的,经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可以书面向物业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的报告。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前款规定指导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建设单位(公有住房出售单位)提供物业出售和业主入住明细、物业基本情况等材料。
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的费用,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公有住房出售单位)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承担。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筹备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管理规约草案;
(三)确认业主身份,核定业主的投票权数;
(四)拟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组织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五)做好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事项,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于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三日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的意见。需投票表决的,业主赞同、反对及弃权的具体票数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会议上代为投票。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并根据委托内容进行投票表决。数人共有一个物业的,共有人可以推选其中一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应当依法选举产生一个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由委员五人以上十五人以下单数组成,具体人数根据该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任期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
业主委员会委员本人、配偶及其近亲属不得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任职。
业主大会在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同时,具备条件的,应当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候补委员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不具有表决权。在个别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时,经业主委员会决定,从候补委员中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并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模范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业主义务;
(三)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四)具备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
(五)身体健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将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等情况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备案材料中应当载明业主大会成立情况、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和各项表决结果。备案材料齐全的,物业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备案回执。
业主委员会的印章刻制,按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与市公安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物业管理区域内有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或者经业主委员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但是,已经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在下次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召开前,不得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决定。
物业管理区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以派员列席。
业主委员会不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组织召开;逾期仍不召开的,经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申请,由物业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业主召开。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法律、法规以及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 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人数的半数以上书面同意。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三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后生效。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予以改选:
(一)过半数以上委员不履行职责的;
(二)多次侵犯业主合法权益又不整改的;
(三)做出违法或者错误决定,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但拒不改正或者拖延改正的。
业主委员会不召集业主大会改选的,经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申请,物业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改选。新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示、备案。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不再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其委员、候补委员资格自行终止。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会议可以决定终止其委员、候补委员资格:
(一)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辞职的;
(二)受过刑事处分的;
(三)因疾病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四)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的;
(六)不宜继续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其他情形。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任期届满二个月前,应当召集业主大会,组织换届选举;无力召集业主大会、组织换届选举的,由物业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换届选举。
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不成立业主大会的,可以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将本办法第七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事项,委托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委托期限为三年,可以连续委托。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属于农村城市化范围内的住宅项目,需要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本区域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可以由居(村)民委员会参照业主委员会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开展工作。
第二十四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接受委托的居(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不得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接受委托的居(村)民委员会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物总面积五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以下的,为一百至二百平方米;超过五万平方米的,每五万平方米以内,增加五十至一百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中的业主委员会用房面积不低于三十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的独立成套房屋,水、电、煤气、暖气、通信、排水等设施设备齐全,具备使用条件。门卫房、电话交换机房、监控室、员工休息室、换衣间、浴室、食堂、储藏室等面积不计入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物业管理用房具体位置,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确定详细规划图时明确。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或者建设单位管理。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核查并注明物业管理用房房号。
第二十六条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招标时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十日前,持下列材料到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建设项目中标确认书或者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他批准文件;
(二)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详细规划图;
(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四)招标文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同一物业管理区域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下的,经物业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十七条 新建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工作,并与中标或者协商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方案,物业服务方案应当载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情况。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销(预)售物业时,应当将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情况、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物业管理区域图、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物业服务费标准(需注明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为准)等事项,向物业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销售场所公示。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书面承诺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及同意公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建设单位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经查验存在问题的,双方应当书面约定解决时限和方法。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有重大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双方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在物业竣工或者交接物业时,应当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资料分别移交城市建设档案馆和物业服务企业保管: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移交物业服务企业的前款资料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因管理不善导致资料丢失或者损坏的,应当负责补齐。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应当全部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或者建设单位。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对属于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到现场核查情况,予以保修。建设单位无法通知施工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进行保修的,建设单位应当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
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管。
保修期满或者保修范围以外的物业维修、保养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承担。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服务的单位应当自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不得转让、出租、出借。
第三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办公地点显著位置,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电话等公示,并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收费公示。
第三十四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按收费标准交纳。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未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 业主出租物业的,应当在物业租赁合同中,对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作出约定,并在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将物业承租人、出租期限及物业费用的交纳等约定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转让时,买受人应当要求出卖人结清物业服务费和住房维修费用。未结清的,由买卖双方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结清方式。
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邮政、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接受其服务的最终用户收取相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接受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业主委员会应当就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约定情况每年至少一次征求业主意见,认为履行合同约定的,予以确认;业主要求整改的,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整改。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前,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一方依法或者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提前二个月书面告知对方及物业所在地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二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召集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物业服务企业的聘用事项。业主大会决定继续聘用的,应当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不继续聘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不再续订以及依法解除或者依据合同约定提前解除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在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之前,应当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向业主委员会或者新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管理所需资料、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及其收支账目和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委员会与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成立移交小组,负责处理相关债权债务和物业管理资料移交等事务。原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未结清债权债务为由拒绝移交或者退出。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后,业主大会尚未选聘出物业服务企业的,环境卫生工作由城建部门委托经核准的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单位负责;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场地需要维修养护的,由利益相关的业主按照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由利益相关的业主自筹。
第四十条 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矛盾和争议的,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反映,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进行调解。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投诉制度,对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或者处理结果及时回复投诉人;属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职责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移交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四十一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约的规定,在供水、排水、通风、采光、通行、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按照有利于物业安全使用,外观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处理好相邻关系。
第四十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
(二)侵占、损坏公共场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三)擅自改变物业规划用途;
(四)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宠物;
(五)违反规定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六)违反规定倾倒垃圾、污水和抛掷杂物;
(七)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违章搭建、涂写、刻画或者违反规定悬挂、张贴宣传品;
(八)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九)违反规定从事妨碍业主正常生活的经营活动;
(十)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督促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三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应当事先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与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签订物业装饰装修协议,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协议行为的,应当制止。已造成不良后果或者不听制止的,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业主委员会应当持业主大会决议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手续,经批准的,由业主委员会持有关批准文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涉及需要改变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事项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重新约定。
业主大会决定前款事项前,由业主委员会征求物业服务企业的意见。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认为不宜改变用途的,应当向业主委员会做出书面说明。业主大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十五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邮政、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的责任。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道路、排水、通信、邮政、有线电视等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新增、养护、维修、更新和改造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或者共用部位的,应当在计划施工十五日前,持施工计划书、图纸等材料,与物业服务企业就施工时间、施工范围、恢复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签订协议后,方可施工。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无故阻挠施工。
紧急抢险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抢险同时向物业服务企业通报,施工后及时恢复原状。
第四十六条 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或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的停放、收费、管理和费用的使用办法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物业管理区域停车场管理办法的示范文本,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七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活动的,在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前,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书面同意,并征求物业服务企业意见。经批准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有偿使用协议,所得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服务企业与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者签订有偿使用协议,不得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八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影响房屋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四十九条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应当将管理规约、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应当认真履行并承担相应责任。
业主应当在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第五十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十一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在保修期满后出现严重损坏,影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正常生活和安全,业主不同意维修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并告知业主大会,维修费用在专项维修资金中支付。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建设单位(公有住房出售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不提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报告或者不提供物业出售和业主入住明细、物业基本情况等材料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将应当备案、公示的事项备案、公示的。
第五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将资料丢失或者损坏,又不补齐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转让、出租、出借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无故阻挠施工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第五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涉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权限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业主自行或者委托其他管理人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1999年12月23日公布的《大连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大政发[1999]123号)同时废止。
篇9:机房管理人员聘用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应诚信共守。
第一条聘用期限
1、聘用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聘用期限到期时双方可协商续订。
第二条聘用岗位
1、甲方根据需要聘用乙方为,乙方应严格服从公司规章制度,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职责
第三条聘用待遇
1、聘用期间,乙方月薪为________元,其中基础工资为________元,职务工资________元。
2、总经理、副总经理绩效考核。甲方根据其业绩和公司效益进行考核、发放年度绩效奖,考核标准及发放标准由甲方董事会审议决定。
2、聘用期间,甲方根据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和其他实际情况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
3、聘用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依照本公司有关规定享受高级管理人员对应标
准的休假待遇、福利待遇和生活待遇。
第四条工作纪律和奖惩
1、乙方应率先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带头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监督。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依规循矩的确定是否给予相应的奖惩。
第五条聘用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聘用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甲方章程的规定变更、终止和解除。甲方应当依照法律和章程规定作出有效决议或者决定,作为本协议变更、终止和解除的依据。
2、除双方协商续约以外,聘用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协议即自行终止。
3、聘用协议变更的,乙方的待遇适用基本工资和新的聘用待遇。聘用协议终止或者解除的,乙方不再享受协议规定的聘用待遇。
第六条竞业保密
1、乙方对甲方的经营、管理、业务信息等商业秘密在聘用期内及聘用期外均有保密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聘用期间及以任何方式终止劳动合同后_________年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或者相竞争的行业。
第七条违反协议的责任
1、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过错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第八条其他事项
1、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是本协议有效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定立日期:____________
篇10:物流公司仓储管理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一 研究动机:
经过一个学期的(仓储管理)的学习,对仓储的定义,基本功能,各个工作流程有了一定的理论基础。通过实习将对这些理论知识和实际的操作相结合,在实践中提高应用知识的能力。
二 研究目的:
了解第三方物流的主要设备,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以及各个工作岗位的作业流程,并对其进行分析,结合所学的知识,提出改进意见。
三 研究方法: 访问法,资料分析法
四 公司的概括:
青岛物流有限公司,以仓储和配为节点的第三方物流公司,总部在青岛。目前,主要以海信,长虹等品牌提供多样的物流服务,拥有一支富有激情,高素质,懂管理,专业技术过硬的经营团体和员工队伍,团队成员大都具有多年公路,铁路运输。仓库管理的实际运作经验,对第三方物流运作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公司致力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以及优质的第三方服务。
五 设备和设施
在物流rdc公司中,我们看到了有几个比较大的仓库和办公室,且办公室和仓库相隔不是很呀,便于管理。在仓库中有手推车,叉车等搬运工具。
六 各工作岗位的职责
1。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在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应根据客户的定单,利用物流系统对其进行操作,制作,打印表单,且每天早上都要对前一天的回单进行做帐,不能主观的更改,要完全照单输送相应的数据。工作人员应懂得操作word。excel等。
2。仓库保管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平时应定期对货物进行盘点,对货物保养养护,必要时应该进行必要的包装,以便于运输,在货物进行进出仓库时,一定要看到进出单或是提货单才让货物进行进出作业。在货物入库时还应该对货物进行检验,验收,验收合格才可入库,不合格时要向上级报告,要为货物备位,入库时也要为其分类,对在库的商品要对其盘点,发现过期,破损或是存在呆废物品时,应及时处理,分别管理,并向上级报告相关的情况,在出库时应确认货与票据上的数据是完全一致的,毫无差错,并对所发的货物及时登记台帐,并按不同的型号分别登记明细账。每进一笔业务都要填写如下的标示卡:
类别:
库号:
型号:
编码:
计量单位
年
摘要
期初
收入
发出
经手人
月日
在仓库中,我们发现仓库人员把仓库分为了:礼品专区,赠品专区以及商品专区,由于都是大件的货物(如冰箱,彩电,空调等)而且都有固定的形状,有外包装,我们的码放的方式也是根据货物的形状码放的,并且都是分型号,分品牌区的。
3。司机:司机先来到公司的办公室取得单据,并且要签字确认后,再到仓库中提取货物,把运输单其实的一联交保管人员确认备货,装车后,再由司机最后确认签字,方可带货离开,送货后,再带回回单。
4。守门员:在有看到载有货物的车出来时,不能随便放行,而是应该得到司机提交的出门证后,确认检查无误后,方可让其通过,最后在下班之前把当天收到的出门证都交有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以便作账。确认货物的出入情况和送货的情况。
七 业务处理
1。入库的操作流程
入库方式
仓库码头接运,专用线接运,仓库自行接运,库内接运
定货
当收到供应商的货物时,接货员在商品包装箱上贴上标签,作为该商品对应货架的记录,同时将资料输入电脑,传到后台管理系统中,使信息资料与标签一致。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11:国税局计算机耗材管理办法条例_条例_网
为加强计算机耗材领用管理,保障有效供给,切实减少浪费,提高利用效率,确保分局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算机耗材的内容
计算机耗材是指除计算机硬件设备以外,日常工作应用中经常消耗的所必需品,具体包括打印机色带、色带架、喷墨打印机墨盒、打印纸(单层、双层等)、软盘以及计算机专用清洗剂等。
二、计算机耗材的管理
区局信息中心负责全局计算机耗材的购置、组织和分配等工作。
(一)、根据各单位所需计算机耗材的型号、数量,做好资金预算,保证必要的资金供给。
(二)、信息中心建立耗材账簿进行核算,指定专人负责耗材管理,登记耗材的购进与发放数量,并定期进行盘存。
(三)、根据各单位硬件设备的需求,确定计算机耗材的型号与数量,保证及时供给。
三、计算机耗材的领用
(一)、各科、所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计算机耗材的领用、分发和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所需计算机耗材的类型、数量进行登记,确定对应型号与所需的数量,报信息中心备案。
(三)、信息中心根据各单位计算机数量和工作需要,按月核定计算机耗材领用量,实行定期定量发放。
(四)、特殊型号的计算机耗材,如喷墨打印机墨盒等,应提前在信息中心备案,以便及时组织,保证供给。
(五)、喷墨打印机墨盒、针式打印机色带架的领用,必须验旧换新。
(七)、如遇特殊情况需大量使用计算机耗材时,有关单位应在领用耗时书面说明原因,报信息中心核定后组织供应。
篇12:承包果园经营管理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发展水果生产,增强农民经营果园的责任心,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和对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体和个人的经济收入,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的果园_________亩承包给乙方,其中:_________树_________株;_________树_________株;_________树_________株;_________。土地及果树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在合同期内,乙方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但不得买卖和出租。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承包期内,自_______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费_______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费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承包费均以现金上缴,甲方收费后开出收据。交费时间均为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共为乙方提供贷款_________元,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清;甲方每年拨给乙方上级分配的化肥指标_________公斤,农药指标_________公斤,_________。
2.甲方提供果园内守护房_________间,供给乙方使用以下工具:_________。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加强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果树修枝材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如果承包期间国家有派购水果任务,乙方必须优先满足国家的需要。
4.在承包期间,乙方应加强守护,日夜有专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损坏、糟蹋果树的人或畜,由甲方协助处理,损坏或糟蹋一株果树,罚款_________元,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成。
5.乙方抓住偷摘水果者,偷摘一个水果,罚款_________元,由甲方协助处理,罚款收入归乙方。
6.在承包期内,果园范围内的空隙地,乙方新种植的果树,结果收益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满后,由甲方一次付给乙方新种果树年产价值的_________倍。
7.乙方对果树喷洒药物,应提前通知周围群众,以防发生事故。
8.合同履行期届满,乙方应全部还清贷款并将果园、房屋、工具等物资如数交还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贷款和化肥、农药_________指标,不提供看护果园的房屋和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由于乙方管理看护不善,果树被偷砍或损害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费,每俞期_________天,应向甲方偿付欠交款_________%的违约金,并限期_________月内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权收回果园另包。
5.乙方喷洒药物不按农药使用规定操作,造成人畜中毒死亡,由乙方负责。
6.合同期届满,乙方如丢失、损坏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应据实赔偿。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间,果园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当年水果减产和绝收,可免交当年承包费;如造成减产,由双方协商,据实递减乙方的承包费。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树损害,乙方不负责任。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终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发包,在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档案寄存合约管理合同
__________公司单位人事部:
兹有_____同志的档案属于贵单位管理,现因本公司招聘_____到本公司任职,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三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生效,在此期间本公司__________有限公司将该员工的档案转交公司所在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该员工与档案有关的各项事宜。
特此申请批准提档。
此致
__________有限公司负责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盖上公章)
篇14:管理顾问服务合同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立基大厦项目物业管理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1、甲方:
2、乙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第二章
1、除合约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之意义:
1.1“业主”指甲方所开发的立基大厦项目之全体业主。
1.2“工作日”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及_____有关规定正常工作之日子。
1.3“本合约”指本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
1.4“管理处”指乙方为管理甲方开发的物业而设立在物业内的日常管理、办公机构。
2、本合约内之标题乃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约的结构和含义。
注释
第三章物业
由甲方开发的项目物业,包括:物业所属之停车场、出入口处等所有公共场地和所有公共设施、设备以及附属设施。
第四章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
为使甲方物业管理达到一个高的水平,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物业顾问服务,务求使物业公司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确立日后物业的管理高水准。
第五章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
本顾问服务合同服务期暂定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期一年(具体日期视甲方开发进度而行:大致为:开盘前后1个月,交房前3个月,交房后8各月)。
第六章管理顾问服务范围
1、乙方在甲方的授权下,为甲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对甲方提供前期物业介入咨询指导服务。
2、物业销售推广配合
为了更好地促进物业之推广、销售,乙方应在物业销售过程中全面配合市场销售的宣传与推广。
乙方向甲方提供与_____有关的相关标识。
乙方应参加产品说明会、对销售人员进行有关物业管理基础知识的培训。以全面提升销售人员对物业的理解,对后期物业服务有全面、充分的认识,以便向客户更好地推介本项目。
3、员工上岗培训
乙方作为甲方物业顾问为配合物业交付使用前设备调试、验收及物业接收情况,乙方将负责安排在物业交付使用前三个月为管理处员工进行上岗前系统培训。
上岗前对员工进行企业理念、职业精神和有关知识、技能、服务态度的培训,使员工在入职时能全面掌握应具备的理念、职业素养、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为了使全体人员在接管物业后能迅速适应环境和进入工作状态,接管前将组织甲方物业人员集中组织强化培训,具体如下:
第七章管理监督及支援服务
在服务期内,乙方将协助甲方监管整个物业之前期物业介入工作,以保证后期物业管理的品质。
第八章管理顾问形式
合同签署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前期物业顾问咨询服务。
第九章管理顾问服务报酬
1、顾问费用
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向甲方收取顾问酬金,标准为每月按贰万元整。顾问差旅费另计。
2、顾问费用支付
①首期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支付定金;以后具体顾问服务期间内按季度支付顾问服务费。以上费用须乙方开具国家正规发票给甲方。
②顾问差旅费标准:
乙方顾问人员赴现场提供顾问服务,则顾问之差旅费标准为:杭州往返合肥的车费、合肥市区的出租车费,或自备车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按实向甲方报销。住宿费、餐饮费按合肥本地水平按实向甲方报销。
第十章物业推销
于合同签约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甲方的管理的物业在发售或出租时,可公布本顾问公司为甲方之物业管理顾问以协助宣传。
第十一章终止合约
1、本合约可在下列情况下由任何一方可给对方一个月的书面通知终止:
1.1甲方或乙方严重失职及未能履行本合约所列明的任何责任,蓄意或故意违约,而在对方给予一个月通知后仍无改进或采取适当之补救措施;
1.2甲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报酬予乙方;
2、在合约期内,有实证并经查实因甲乙双方严重违反本合约、履行合约职责不当、或引致重大的有责投诉,而对双方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双方有权及时通知他方终止本合约,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十二章其他
1、赔偿与保障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支付乙方酬金,乙方可于通知甲方一个月后停止顾问服务,并可要求甲方按所合同酬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合同,也按同一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转让
本合约应约束合约双方当事人,其分别的承继人及承让人及确保他们的利益。任何一方合约当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其他合约当事人书面同意前转让本合约之一切或部份权益或责任。
篇15: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本着帮扶乙方和丙方提升经营能力,增加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在_______________投资开设"尚美惠"日用品店一家。现就店面经营管理权限及股权分配方式等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管理权限分配方式:
1、甲方作为此日用品店的核心倡导人、投资人和策划人,自然是该店的合法拥有者和决策者,店面经营模式及投资形式由其决策。
2、乙方作为此日用品店的主要合作人之一,负责店面的进销存管理 、会员管理、财务管理、店员管理及店内日常事务的管理。
3、丙方作为此日用品店的主要合作人之一,负责店面的安全管理、物流管理、卫生管理、后勤管理、现金管理及销售目标管理。
二、股权分配方式:____________
1、甲方本着不以个人谋利为主要目的宗旨,拥有该店的所有权,但甲方只享有该店所有盈利的20%分红权(该红利甲方将主要用于该店的发展、营销、考察、学习等方面支出)。
2、乙方享有该店所有盈利的40%分红权(简称"干股")。
3、丙方享有该店所有盈利的40%分红权(简称"干股")。
三、分红时限约定:____________自该店的利收入能收回全部开店本金之日起(开店本金由投资人收回),甲乙丙三方才能享有该店的盈利分红权,分红时间为每隔6个自然月分红一次。
四、基本薪酬约定:乙方和丙方作为店面的主要日常营运管理者和执行者,每月享有_____元的基本月薪,外加200元的全勤奖金。基本月薪将按照乙方和丙方的出勤考核发放。
五、协议有效时间:自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如需续签,则在本协议期满2个月前商议续签事宜。
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确认即可生效。如三方在合作过程中针对合作条款有意调整,经三方同意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 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 方(签字):____________
丙 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篇16:2024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节省制作前期物业管理方案的时间,依照原有的样板做出相应的方面是比较有效的方法。
一、前期物业管理方案之高层负责人职责。
1、在业主接房中要积极宣传文明和谐小区建设要求和建设部《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告知业主禁止高空抛物及防火常识。
2、直接负责高层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
3、负责防盗门、防火门、管道井、梯间玻璃等公共设施设备的同常巡视和维护工作。
4、负责公共防火及钥匙管理,保证特殊情况的快速使用,领导装修管理员做好业主前期的装修管理工作。
5、领导电梯管理员对电梯使用管理,负责电梯、消防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对屋面进行管理,除正常设备检查维护维修需要,严禁上人。
负责高层治安秩序维护工作以及治安秩序维护人员的管理。
6、做好高层外环境(卫生)及各类装饰装修材料出售的管理,广告张贴、悬挂要有序,出售商品摆放整齐、统一。
7、负责接待业主的各类投诉,并与开发公司等相关单位积极协调联系解决。
8、做好突发事件预案,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启动预案,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协助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二、前期物业管理方案之具体工作程序和标准:
1、每天定时检查电梯的.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装修期间每小时记录一次(正常使用后,每2小时记录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管理员。
2、公共钥匙要有借有还,借出要签字,做好业主和外部人员钥匙的借用记录。
3、发现违章使用电梯、乱倒垃圾、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通过对讲系统及时记录并制止,并进行劝说。
4、如遇突发紧急事件,及时告知领导,并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如电梯进水故障、业主家中跑水等)
5、如遇业主搬运物品,告知业主注意事项,监督业主对楼道单元门、电梯的使用情况,直到搬运结束,如有损坏及时告知管理员。
6、每天对楼道消防防盗门、楼道消防箱、安全出口灯,消防报警器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时间为上班后、下班前各一次。
7、不与业主发生争执,处理问题要注重语气和态度,无法处理时及时告知管理员。
篇17:机房管理人员聘用协议书
甲方(聘用方)名称: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
乙方(受聘方)姓名: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号码: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就甲方聘用乙方为其企业中高职管理职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1.1聘用期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2乙方保证在甲方报到上班时与其它企业无劳动聘用关系。
二、双方工作职责及义务
2.1甲方聘用乙方为中层管理人员,具体岗位由甲方在征询乙方意愿的前提下根据甲方情况确定为的岗位工作。
2.2乙方工作职责由岗位责任制度和相关制度进行规范。乙方须充分运用其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保持严谨的工作风格和勤勉的工作态度,恰当且如实履行其工作职责。
2.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尊重甲方企业文化,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4乙方不得在受聘期间从事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别的企业或单位兼职。
2.5乙方离开职后,不得从事直接有损甲方利益的职业或活动。
三、乙方薪金及福利待遇
3.1乙方聘用期的目标年收入为:税后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3.2经双方约定,乙方工资发放方式:以甲方规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每月30日)为准,发放当月工资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从乙方入职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开始发放)。年薪未发放部分(每月____________元)累计到年底于当年农历春节前结合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或根据公司考核制度规定进行发放;
3.3乙方的年薪制工资奖金的结算日,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3.4乙方起薪日期为乙方到甲方正式报到之日;
3.5乙方有权享受甲方对其它与乙方同等职位所享受的其他待遇。
3.6每年调薪幅度为上年总年薪的10%。
四、工作时间、休息及休假方面
4.1乙方工作每周休息一天;乙方有权享受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元旦节等法定假日的休息。
4.2如甲方现行工作时间将来因顺应管理要求而减少,乙方自动过渡到新的工作制,不需要另行约谈。
五、“商业及技术秘密”保密条款
5.1甲方“商业和技术秘密”包括甲方和生产、技术、销售/财务、行政人事、对外投资等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各种信息。
5.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商业及技术秘密”(及载体)的有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法律规定应披露的情形以外)向他方及公司员工披露或加以利用。不仅如此,乙方有义务采取相关措施预防及防止下属泄露公司“商业及技术秘密”;若乙方纵容、暗示、指使属下转移、擅自保存、泄露“商业及技术秘密”,视同乙方违约;
5.3当甲乙双方终止本合同后,乙方须承诺遵守“商业及技术秘密”保密条款。
六、“同业竞争限制”条款
甲乙双方解除(含实际解除)合同关系后两年内,乙方必须遵守以下同业竞争限制行为,否则,甲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①乙方不得在甲方认定产生同业竞争的企业或单位任职、兼职或服务;
②乙方不得投资组建甲方认定产生同业竞争的企业和单位;
③乙方不得教唆或其它方式说服甲方员工加入同行竞争的企业和单位;
④乙方不得直接和间接对甲方客户销售或提供与甲方相同或类似的产品与服务;
⑤甲方认定产生同业竞争的其它行为。
七、“知识产权保护”条款
7.1乙方因为履行本职工作或利用甲方工作条件、资金等产生的任何技术、管理成果、作品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7.2乙方承诺保护归甲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及甲方被授权使用的他人所有知识产权。
八、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8.1本合同的变更(含补充)可由甲乙双方的任何方提出,变更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8.2乙方有下列情形一时,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①台票三下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②营私舞弊、严重失职,并在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③严重违反甲方所订规章制度,并在甲方范围内造成恶劣影响的
④乙方甲方提供虚假简历、学历证明资料的
8.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①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如数发放工资且超过发放时间两个月
②甲方胁迫乙方从事违法工作的。
8.4本合同到期,或虽未到期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而同意解除本合同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8.5乙方因非本合同8.3款所述原因想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用书面形式提出,甲方不同意的,乙方不得辞职。甲方同意的,乙方应自辞职报告经甲方同意之日起1个月内将其移交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好,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离职除承担违约责任以外乙方还应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8.6甲方因非本合同8.2款所述及因由解聘乙方时,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用书面形式提出,乙方不同意的,甲方不得解聘;乙方同意的,甲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纠纷处理
9.1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9.2乙方违反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伍仟元(必须符合《劳动民法典》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范围),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9.3甲方违反劳动合同,赔偿乙方合同中断履行期间的工资及其直接经济损失。不愿履行劳动合同的,还应向乙方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
9.4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限于以下范围:
(一)甲方为其支付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用;
(二)对甲方的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或集体合同约定的其它赔偿费用。
9.5乙方对生产工作、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造成经济损失,事先没有约定违约金,且具体数额难以计算的,应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_万元。
9.6当双方达成共识并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其违约金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9.7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依法向相关调解机构提出进行调解,也可以自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浦江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浦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0.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
用具,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章、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10.2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的
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0.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迫劳动,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的无视职业安全健康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十一、其他事项
11.1甲方的招工简章、《员工手册》中的规章制度和变更或补充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书以及下列专列协议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内规定的奖罚条例。
(2)、公司规章制度及各项通知甲方可以采取口头、书面等形式给予告知乙方。
(3)、附:《员工手册》
11.2甲乙双方同意:不管什么原因,双方合同关系终止(含事实终止)后,本合同中“商业及技术秘密保密”、“同业竞争限制”、“知识产权保护”等三年内仍然有效。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解决,如遇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11.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严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聘用方(盖章):______受聘方(签字、章):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合同确认日期:______
篇18:管理合同
饭店管理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能够采用先进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饭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之在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力,并使合同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二章?合同各方
第三条?本合同:
甲方为:_______;在?注册;法定地址: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职务:________。
乙方为:_______;在?注册;法定地址: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职务:________。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责任
第四条?饭店的最高权力机构是:______。最高权力机构的责任是负责制定财务预决算,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经营计划、工资计划、人事任免及奖惩制度等项工作。
第五条?甲方责任:
1、负责与当地政府协调,提供一切营业必备条件。
2、负责向乙方提供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条例。
3、经最高权力机构同意向乙方提供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资金和有关技术资料。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管理_____及管理模式。
2、乙方负责培训甲方的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
3、乙方负责甲方的对外宣传、推销。
4、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管理资料。
第四章?管理方式及范围
第七条?根据双方协商规定乙方向甲方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其管理范围如下:(注明管理方式即可)
第五章?_____标准
第八条?乙方每年向甲方收取营业总收入的____%作为基本管理费。
第九条?乙方每年向甲方收取毛利润(gop)的____%作为奖励管理费。
第十条?乙方还可向甲方收取统一电脑订房系统的服务费。
第十一条?乙方还可向甲方收取市场推销费和广告费。
第十二条?双方共同制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
第十三条?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审计饭店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单据、凭证、帐册。
第十四条?总经理需定期向最高权力机构提供经财务总监、审计签署的经营情况报告。
第六章?饭店固定资产处置权限及采购的审批
第十五条?乙方要确保甲方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乙方在管理的全过程中处理固定资产必须经饭店最高权力机构同意。
第十六条?乙方在采购____万元以上物品或单一商品总价值达____万元时必须经饭店最高权力机构批准,日常采购按饭店财务预算计划执行。
第七章?管理人员的薪金、福利、待遇、_____(具体合同根据具体情况自订)
第八章?印刷标记和_____
第十七条?甲方将按合同中规定统一印刷带有管理公司_____和标记的客用品、文具用品、菜单等。
第九章?合同的转让
第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将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应当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第十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条?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报原批准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最高权力机构同意,并报原批准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第二十一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严重违反合同规定,造成双方无法继续合作,即视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批准合同主管机构批准终止合同。
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二条?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通过原审批机构调解解决。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_____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_____协议,提交中国_____机构_____。
第十二章?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用中文、____文写成(一式四份)。
第二十五条?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如下附属文件包括: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
____饭店(宾馆)____管理公司
法人(签字):??法人(签字):
年?月?日
篇19: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合同书
项目名称: 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委托方(甲方):_________咨询方(乙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咨询的目的和范围
1.甲方为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特邀请乙方为其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以下简称为咨询)服务。
2.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产品服务范围:_________。
3.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人数:_________人。
二、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选用的质量保证模式标准为:gb190X9001:标准。
三、甲方责任
1.最高领导者亲自安排、指挥、监督此项工作的开展;
2.积极为乙方提供企业的与质量有关的管理和技术资料;
3.提供咨询所需的工作环境和必备的生活及物质条件;
4.指定一名管理者代表专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的管理工作,并抽调适当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成立质量管理体系办公室建立文件编写小组;
5.积极协助和支持乙方的各项咨询工作,按咨询计划和要求开展工作。
四、乙方责任
1.依据gb19000-9000系列标准要求,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指导甲方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其中包括:
a)指导甲方制订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的计划。
b)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gb19000-9000系列标准的宣贯培训、内审员的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写培训。
c)指导甲方编写质量手册和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确保文件符合gb19001-9001:标准要求,并进行审改、定稿。
d)指导甲方完善有关支持性文件。
e)指导甲方制订质量管理体系试运行计划并指导实施。
f)指导并参加甲方进行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2.派专家到甲方现场指导建立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3.指导甲方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实施,使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4.在甲方申请认证审核前进行符合性审核,以使甲方的质量管理体系达到标准要求,具备获得认证的条件;
5.协助甲方向质量认证机构做好质量认证申请准备工作。
五、合同履行期限、地点
1.履行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甲方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时结束。
2.履行地点:甲方所在地。
六、保密约定
1.甲方不得将此项合同的价格(咨询费)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2.乙方不得将甲方经营、生产状况及技术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
a)此合同签订前乙方已了解的信息或乙方已公开的信息;
b)国家法律、法规有要求时。
七、咨询合格的验收和评价办法
依据甲、乙双方的责任,甲方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审核,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即为咨询合格。
八、费用、支付方式及期限
1.费用: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甲方应将总体费用分二期支付给乙方:
a)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批咨询费(50%):_________元整。
b)甲方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现场审核、被宣布通过认证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费用(50%):_________元整。
3.培训所须资料由甲方准备或由乙方提供(每套收取成本费_________元),内审员证书费每人_________元,以上两项费用由甲方在合同外另行支付。
4.甲方应承担乙方咨询人员、咨询管理人员为执行本合同,往返甲方现场必须的交通费和食宿费。
5.认证机构审核组在认证审核过程中发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在上述费用外支付。
九、风险
1.因甲方原因无法开展或完成咨询认证工作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咨询认证工作或因乙方没有指导到位而导致甲方无法通过认证,乙方将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经双方协商可延期本合同。
十、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正式咨询工作前,如甲方违约,不履行本合同,甲方应承担乙方为准备执行本合同所发生费用的70%;如乙方违约,不履行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甲方为准备执行本合同所发生费用的70%。
2.如甲方中途违约,导致乙方的咨询工作无法进行,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不必退还已收取的咨询费,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3倍咨询费的违约费;如乙方违约,则应退还已收取的咨询费,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3倍咨询费的误时费。十
一、未尽事宜、修改和分歧
如有未尽事宜、修改和分歧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条款规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十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存一份。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附件补充条款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做好咨询后的服务工作,特拟定如下补充条款:
1、合同条款中第八条费用中已包含认证费。乙方负责帮助甲方推荐认证中心。
2、在甲方的大力配合下,乙方应保证甲方一次性通过认证。
3、认证机构的选择(选择的项目,请在□内打a;adc;)
国内□国外□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全过程甲方均委托乙方全权代理,直至获证。
返
篇20:工程装卸队承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____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装卸队 (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和双方利益,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甲乙双方就“20__年度产品包装入库、堆码、外运装车、卸编织袋入库劳务”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第一条:双方履行的安全职责
(一)甲方安全职责
1.审查乙方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乙方营业执照、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与有效证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网络体系等。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工作条件和安全作业场所;如甲方的作业场所安全设施不到位,经乙方书面提出,甲方没有整改所出现的安全事故,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3.监督检查乙方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权利。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定期的对乙方作业现场及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有权予以纠正,并按本协议的处理标准进行处罚,对危及甲方安全与利益的装卸作业有权停止。
4.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积极协助抢救,并提供其它便利条件协助处理后续事宜。
(二)乙方安全职责
1.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下列手续:
(1)、持乙方作业人员名册及安全技术措施。
(2)、按作业人员花名册,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并将以上相关资料报甲方存档。必须为作业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所有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报甲方存档。
2、施工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作业规程:
(1)作业前准备阶段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在施工方案中应有针对性强而又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
②应检查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安全的隐患必须排除,否侧不能进行装卸作业。
③认真搞好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④施工方案及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应遵守“三不伤害”原则,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2)乙方按要求为作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3)非电气操作人员均不得乱动电气设备,电工应持证上岗。
(4)作业场所的机动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速度应符合厂区内机动车辆的限速要求。
(5)成品仓库属一级防火区域,库区内严禁吸烟,禁止明火作业,确需进行明火作业,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签发动火作业证后,还需在甲乙双方安排专人现场进行监护的情况下方可动火作业,作业前必须准备好消防器材。
(6)严禁酒后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处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前必须先检查跳板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7)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遵守甲方的所有安全管理制度。
(三)共同责任和义务
1.存有争议和不可预见的问题时,双方主动协商解决。
2.由于一方的原因造成对方的事故或经济损失,在双方责任有争议时,请县安委会仲裁。
第二条:乙方单位及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处理标准
(一)未履行以上安全职责条款之一,发现一项视情节处安全管理罚金50-200元。
(二)乙方违反作业规程,发生人员伤害责任事故的,乙方负全责。除按国家有关处理外,再处安全管理罚金500元。
(三)乙方违反作业规程,发生人身死亡责任事故的,乙方负全责。除按国家有关处理外,甲方不再付给乙方任何劳务费。
(四)乙方施工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接受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落实整改意见,如有不听劝阻,态度蛮横者,出现一次处罚100元/人次。
(五)因乙方施工作业不按规定,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产生的各类罚款,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以上所有罚款,现金缴纳到甲方财务或者从劳务费中扣除。
(七)乙方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妥善做好施工作业中的协调及联系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作业。
第三条:乙方在本公司施工作业发生事故的处理规定
(一)在本公司施工作业中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民事责任,负责对事故统计,按时限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二)发生重伤及伤亡以上事故,乙方在负责按时限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同时抄送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三)乙方在本公司施工作业中由于违反作业规程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事故和自身损失,自己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在施工作业中,由于违反作业规程等原因造成甲方人员受伤或生产受损,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五)乙方安排人员临时协助甲方进行生产现场的岗位操作劳动出现工伤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以补充协议完善,但不得违背协议书规定原则,因违反本协议规定出现事故由违反方独立承担责任。
(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有限责任公司 (章) 代表:
乙方: ____装卸队 (章) 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