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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高考报考时间和截止时间(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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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个人高考目标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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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三的学生都比较辛苦,每天都会早早的起床,因为早上的学习时间是很宝贵的。很多高三学生一般都会六点半起床,七点前坐在教室,甚至是更早。

2.高三的早自习差不多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可以把这一个小时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可以背英语的语法和单词,这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大家要坚持住哦!第二部分是根据自己的实际状况,可以背诵理综的公式,知识点或是背诵语文的诗文等等,这都是需要长期积累的知识。

3.上午的学习时间主要是在课上,老师们一般都会将前一天留下的试卷,这个时候要做好笔记,不懂的地方,错的题都要记下来。如果课上的时间不够,就可以课下或是自习是抽时间解决,但是一定要做好笔记。

4.在中午午休的这段时间里,身为高三生是没有更多的时间来休息的.,中午吃完饭的时候可以把上午发下来的试卷做一些,中午休息的时间留下15-30分钟就可以了,在最困的时候睡20分钟都是很管用的。

5.一般下午的学习时间划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老师继续讲卷子或是习题的时间,另一部分就是高三学生自己自习的时间了。这段时间中,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完成试卷和习题上。

6.晚饭后的晚自习,是一天中很重要的学习时间,除了要完成部分作业,还要把这一天中遇到的不会的问题,题目都拿出来解决。你可以边对照答案边看,但是要记住,不懂的一定要弄懂,不要拖到明天。这样你的问题才会越来越少,以后的复习生活才会轻松些,也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研究其他的知识。

7.高三学生的晚自习一般是十点左右下课,回到寝室后你还有一段时间可以学习,不能浪费。这段时间你可以把英语单词或是语法拿出来看30分钟,睡前看一会儿各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的知识点,这也算是一种巩固,晚上就不要再做题了,也不要太熬夜,12点就可以洗漱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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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考百日誓师大会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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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各位家长、高三年级的全体勇士:

大家下午好!

今天,离高考仅剩一百天,一百天后,高三的你们即将踏上高考的战场。今天,我在这里,代表全体高三教师,给各位奋战在高考复习最后关头的同学们加油、鼓劲、呐喊。希望一百天之后,大家能精神振作、激情昂扬、信心百倍地走进高考考场。

这是黎明前的黑暗,这是最困难的一百天,也是改变你命运的一百天。在这最后的时刻,不要去计较你以前曾经的挥霍和浪费,要为自己而打一场战斗。请抛弃你的胆怯和迷茫,聚集你的精神,做最后的拼搏。

我知道,此时的你们已经极度疲惫,身心都是如此。那现在还有什么能拯救你们?只有“毅力”二字。即使你会随时倒下睡着也要随时醒来战斗!拿出纸笔、丢下最后的心理障碍,去找我们这儿的所有老师,从我们这里汲取最后的信心和力量,去看看还有哪些能够弥补的,圈出最后的考点、你们能得分的,如作战地图上的堡垒,一个一个摧毁它们——用你们的头脑,更用你们的意志!你们的每一分钟,都要用来追赶,你们的每一分气力,都要用在走向考场的路上!

丢掉任何杂念,战胜一切恐惧,忘掉所有的疲劳,咬紧牙,沉住气。你们所有的时间,都要在备战中度过。吃饭,仅仅是为了积聚能量;睡觉,仅仅是为了恢复体力。除此以外,更无任何意义。所有的意念,只集中在一点上,那就是高考!

你们不需要调试心理,所有心理疏导仅仅是欺骗弱者的谎言!你们只需要去战斗——从醒来到睡去,在梦中也要回忆。让每一分钟都在背诵和解题中度过,你就没有任何机会叹息,也没有任何机会疲倦。

我们的信念是:不到最后决不放弃,到了最后也不能放弃。喝彩总是留给战胜自己的人,只有战胜了自己,才有可能战胜别人!要从千军万马中杀出一条血路!这就是高考,这就是你们成人以后的第一次考试。改变命运不是从提高你们的分数开始,而是从改变你们的态度开始!

不要再去关心能否考上,你们要做的,就是无休止的复习,复习,再复习!复习到进考场的前一天;纠错,纠错,再纠错!纠错到进考场的前一秒。只有这样义无反顾的人,才有资格获得上帝的垂青。今天,我们还要再坚定一个共同的信念,一天涨一分,100天涨100分。只要你坚信不疑,只要你尽心尽力,只要你永不放弃,最后的奇迹,一定属于你。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我们高三全体教师坚守在这里,做你们坚强的后盾,并为你们送上最好的祝福,等待着你们一百天后的凯旋!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音乐起)

不管你曾经多少次跌倒在路上,不管你有多少次折断过翅膀,相信此刻的你已经不再彷徨。同学们,让我们超越这平凡的生活,坚持到底!让你的生命怒放!!!(音乐推高,背景音乐《怒放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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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高考复习计划怎样制定?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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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谈判主题:以适当价格购买4种型号本田雅阁汽车各10辆

二、谈判团队人员组成:

小组成员:徐燕萍、李虹

朱国芳、陆燕(组长)

小组分工:主谈:陆燕(公司谈判全权代表);

决策人:朱国芳(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

记录员:李虹(负责记录谈判内容);

财务顾问:徐燕萍(负责计算价格、核算利润);

三、双方利益及优劣势分析:

我方利益:我方是汽车代理商,要求尽早交货,力求建立双方长期合作关系;

对方利益:要求对方尽早付清货款,力求建立双方长期合作关系;

我方优势:我公司拥有大量的客户资源,购买需求量较大;

我方劣势:目前属于汽车销售淡季,我公司资金流动紧张,付款日期会延迟;

对方优势:款式新颖,型号齐全,能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

对方劣势:由于交通等方面原因,交货日期较晚;

四、谈判目标:

1、战略目标: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以适当合理的价格完成此次交易;

原因分析:双方都有意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2、成交目标:

①报价:第八代雅阁Accord2.0MT18万

第八代雅阁Accord2.4ATEXLNavi24万

第八代雅阁Accord3.5AT28万

第八代雅阁AccordV63.531万

②交货期:1月后,即20__年1月31日;

③技术支持:要求对方派一个技术顾问小组到我公司提供技术指导;

④优惠待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供货;

⑤底线:保证我公司有20%左右的盈利空间;

五、准备谈判资料:

①合同、背景资料、对方信息资料、技术资料、财务资料

②相关法律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际合同法》、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经济合同法》

备注:《合同法》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六、程序及具体策略:

(一)开局:

因为这是双方第一次业务往来,应力争营造一个友好、真诚的气氛,以淡化和消除双方的陌生感,以及由此带来的防备甚至略含敌对的心理,为实质性谈判奠定良好的基础。

方案一:情感交流式开局策略:通过谈及双方合作情况形成感情上的共鸣,把对方引入较融洽的谈判气氛中。

方案二:采取一致式开局策略:以协商、肯定的语言进行陈述,使对方对己方产生好感,产生双方对谈判的理解充满“一致性”的感觉,从而使谈判双方在友好、愉快的气氛中展开谈判工作。

(二)中期阶段:

1、唱红百脸策略:由两名谈判成员其中一名充当红脸,一名充当白脸辅助协议的谈成,适时将谈判话题从价格上转移至交货期及长远利益上来,把握住谈判的节奏和进程,从而占据主动;

2、层层推进,步步为营策略:有技巧地提出我方预期利益,先易后难,步步为营地争取利益;

3、把握让步原则:明确我方核心利益所在,实行以退为进策略,退一步进两步,做到迂回补偿,充分利用手中筹码,适当时可以退让赔款金额来换取其它更大利益;

4、突出优势:以资料作支撑,以理服人,强调与我方协议成功给对方带来的利益,同时软硬兼施,暗示对方若与我方协议失败将会有巨大损失;

5、货比三家策略:利用对方存在竞争对手的可能性来与正在进行的谈判进行场外对比,给对手造成同一产品的压力,让其能够做出相应的让步;

6、打破僵局策略:合理利用休息时间,首先冷静分析僵局原因,再运用把握肯定对方形式,否定对方实质的方法解除僵局,适时用声东击西、角色互换策略,打破僵局;

(三)休局阶段:

如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原有方案进行调整。

(四)最后谈判阶段:

1、最后通牒策略:适时运用折中调和策略,把握严格把握最后让步的幅度,在适宜的时机提出最终报价;

2、埋下契机:在谈判中形成一体化谈判,以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3、达成协议:明确最终谈判结果,出示会议记录和合同范本,对方确认,确定正式签订合同时间;

七、制定应急预案:

1、对方使用权力有限策略,声称金额的限制,拒绝我方的提议。

应对方案:了解对方权限情况,“白脸”据理力争,适当运用制造缰局策略,“红脸”再以暗示的方式揭露对方的权限策略,并运用迂回补偿的技巧,来突破僵局;或用声东击西策略。

2、对方使用借题发挥策略,对我方延迟付款问题抓住不放。

应对方案:避免不必要的解释,可转移话题,必要时可指出对方的策略本质,双方以长期合作为目标,不能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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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上海市区优惠价房购买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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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合同双方:

出售人:_____买受人:_____(以下简称甲乙方)

代理人:_____

双方根据《_____市优惠价房出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市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路_____(新村弄)____支弄_____号_____室计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优惠价出售给乙方。

2.上开房屋按住房综合造价的_____%_____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元计价,另计房屋地段、层次、朝向、设施因素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_____元,共计售价(大写)____元。

3.乙方在合同签定时交纳定金____元整。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付清购房款,甲方给予_____%优惠,乙方实付价款(大写)____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首期付款占应付款_____%,计(大写)____元。余额计(大写)____元,分_____年付清,月利率_____‰,余额款本息共计(大写)____,每月月底前交付(大写)____元,最后在_____年_____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购房款作违约金由甲方收取,从未交款当月起向甲方缴付按公房租金标准计价的临时使用费,补交住宅建设债券。

预付维修费按已支出的维修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7.乙方购房款未付清前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继承人付款。

如乙方去世又无继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区、县房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法院申请按绝产接管,未付清的购房款由接管单位补交。

8.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维修费,在合同签订30天内交割房屋。

9.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交付有关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

乙方分期付款则要购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10.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预付住房售后维修费。

甲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_%(高层住宅_____%),提取维修费(大写)____元,连同乙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_%(高层住宅_____%)预付维修费(大写)____元,落实维修单位,负责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11.上开房屋的基地和园地属国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设施属同幢所有权人共有,乙方保证不侵占使用。

12.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私房、建筑管理等的各项法规和规定,按时向提供售后服务和管理的管房单位或组织交纳管理费用。

1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购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

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双倍偿还乙方。

14.本契约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门或组织,房产交易所各执一份存证。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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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考口号标语

范文类型:口号,提示标语,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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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今天,你羽翼已丰,天高任飞翔。但要准备好时刻面对风雨。今天,木已成舟,海阔凭远航,但要准备好时刻挑战骇浪。

2. 成功要靠自己努力,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希望也不能放弃,坚信自己我能行。天道酬勤,宁静致远。

3. 多年的寄宿苦读,终于要迎来最后的高考了。但是请你不要害怕,不要慌张,尽力而为。加油。若干年后,回头看看曾经走过的路,没有遗憾。请相信自己。

4. 在高三最关键的时期,要时刻对自己的目标和理想充满信心,同时要坚定信念,敢于挑战,善于思考和总结,不断充实和积累考试经验,为实现我们共同的理想而努力拼搏。

5. 过去的已成为过去,吸取经验教训,努力让自己发挥应有的水平,努力让自己不在考后后悔。女儿,在你成长的道路上,我们的祝福会永远相伴你左右,我们永远是你最有力的支持。孩子,向着你心中的梦想,展翅高飞吧。

6. 孩子,爸妈爱你,学习不要有压力。无论结果如何都没人怪你。爸妈最大的心愿还是你健康快乐。

7. 不苦不累,高三无味。不拼不搏,等于白活,拼一载春秋,搏一生无悔。

8. 虽然只有不足zz天,但还是要保重身体,身体是成功的本钱。努力就好,放松心态,坚持到底。只有上不去的天,没有趟不过的河。有志者,事竟成。

9. 和笔墨纸砚做伴,与琴棋书画为友。因为你能够全面发展,所以我坚信,你一定会拥有光辉灿烂的明天。

10. 恒心,通过自己脚踏实地的奋斗,你心中的理想就一定能够实现。

11. 今天,你们是蜜蜂,在知识的花园中辛勤采集,明天,你们就会奉献出甜美的醇浆。今天,你们是幼苗,汲取雨露和阳光,明天,你们就是建设祖国的栋梁。你们是未来,是希望。

12. 今天,你已经取得了可喜的进步,在成绩面前,你有新的目标吗。在荣誉面前,你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了吗。

13. 给你一份信心,送你一份决心,要对自己放心,面对考题平常心,要把自己关心,注意考前身心,考试保证全心全意。高考考试,祝你成功。

14. 又要高考,不要烦恼。沉住心气,相信自己。进了考场,啥都别想。先易后难,统筹时间。会与不会,正常发挥。高考过去,大学录取。鲤鱼化龙,锦绣前程。

15. 播种了,才会有收获。奋斗了,才会问心无愧。拼搏了,才会获得成功的人生。

16. 仰望天空时,什么都比你高,你会自卑。俯视大地时,什么都比你低,你会自负。只有放宽视野,把天空和大地尽收眼底,才能在苍穹泛土之间找到你真正的位置。无须自卑,不要自负,坚持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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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考复习计划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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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复习计划要合理

制定计划不要过于理想和主观。一些考生认为考前复习是决定一生命运的关键时期,这个时期要玩命学,所以制定计划时,目标和时间安排得过紧,除了吃饭和睡觉,计划排得满满的。但实际上总是做不到,于是走向另一个极端,认为定计划根本无用,不如凭感觉学习呢!

其实,一般人每天的精力是有限的。考前复习期间虽然比平时需要更为充沛的精力,但也不能长时间超负荷运转。考试成功在某种意义上并不取决于一时的成效,而取决于整个学习过程的时效。在制定计划时,一定要把体育锻炼、看电视等运动、娱乐的时间适当留出一些。一天的活动要富于变化,各有固定的时间和步骤,健康、有规律的生活,才是有效学习的基础。另外,制定计划还要考虑到自己现在的学习情况、家庭环境、体质、最佳用脑时间、各科的难度特点等等。复习计划不是学习目的,只是学习的一种打算,一种安排,是借此来循序渐进地获取知识的一种手段。

2、要有明确的目标

通过一个阶段的学习,要达到什么水平、掌握哪些知识等,都是在制定学习计划前应该明确的,这些目标应明确、具体而且符合你的实际水平。如3000多个英语单词,全都复习一遍需要多少时间?现有的数学分数是80分左右,经过多长时间的复习能达到85分并能保持稳定?如果你把这些具体目标写出来,过一段时间再去核对,你会发现自己原来取得了如此大的进步,你会为自己拥有的潜能而骄傲。这就像我们小的时候,每一年都把自己的身高画在门上做一个记号,再过一年,你会发现自己居然已经长高了那么多。

3、复习计划要长短结合

长远计划和短期安排要相互结合好。应先制定长远计划,据此确定短期安排来促使长远计划的实现。如考前的几个月,要有每月的复习目标,还要有每周的目标,然后是每天的和每个单元的目标。也许你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实现学习目标,这不能说明制定目标本身是错误的,而只能说明你需要调整学习目标。

4、划分好各科的复习时间

根据自己对每门课的掌握情况,应合理分配各科复习所需要的时间,弱项多分配一些时间。另外,从制定计划开始到考前,对相应科目的复习遍数,以及每遍所采取的复习方式和所应达到的程度,最好都有明确的规定。

5、要从微观上划分复习的时间

以一周为单位,除上课外,有多少时间可用于自己复习?把这些时间以1小时或1。5小时为单位划分成时间段,根据不同的时间段,安排相应的复习内容。目标分配得越精细、越明确,越有利于提高复习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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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上海巿房屋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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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契约书人: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状况

1.1 房屋名称:

1.2房屋所有权证名称及编号:

1.3房屋坐落:

1.4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5房屋使用性质或用途:

1.6房屋结构、楼面荷载、房屋配套设施、乙方固定车位及员工车位等情况(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租赁期

2. 1房屋有效租赁期为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日(起租日)起,至_______________。

2.2租赁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租房屋。乙方续租时,应在租赁期届满前[ ]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乙方通知后的[ ]个月内给予乙方明确答复。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3.1 租金(含税价):每建筑平方米每月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2免租期:甲方给予乙方_______________个月的免费承租期,自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起租日起计算,作为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和配备必要设施的时间。

3.3租金从免租期满后开始计算,支付方式及交纳期限为:每季度支付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或以前,且在收到甲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以及甲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支付租金。

3.4租金包括乙方因使用房屋产生的、除本同第5.3条约定费用以外的一切费用,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取暖费、空调费、燃气费以及公共设施维护费、维修基金等物业管理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除另有约定外,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或其他方支付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并且,甲方应负责提供附件三物业管理协议中所述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

3.5本合同租金的所有支付由乙方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甲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对房屋的装修

4.1 乙方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

4.2乙方可以自行装修,也可委托甲方装修。如乙方委托甲方装修,甲、乙双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_______________日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3乙方对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等添附归乙方所有,租赁期届满后,乙方有权处臵该等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变卖或无偿赠送甲方。

4.4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等添附时,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并应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约束性规定。

4.5房屋消防责任约定:

第五条房屋的交接

5.1 甲方应于起租日前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将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对甲方所交付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验收后,在交接单上签字,以示交接完毕。

5.2租赁期届满后不续租的,甲方将提供_______________日宽限期(自租赁期届满之日起算)供乙方搬迁物品与设备。

5.3乙方租用房屋期间的用水、用电及电话等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合同补充协议中或第六条规定的管理维修公约中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与维护

6.1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附件五,公约)。若公约与本合同正文存在冲突,应以本合同正文为准。有关公用部位、公用设备和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及相邻租户间的协调工作,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负责。

6.2甲方应当在租赁期内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自然损耗及时进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甲方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因此影响乙方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6.3房屋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及养护等事项由甲方负责。

6.4对于乙方造成的房屋非自然损耗及相关设施设备的损坏,乙方有义务维修和恢复。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对房屋拥有持续、合法、完整、有效的所有权,无任何第三方对房屋主张权利。

7.2甲方承诺,本合同签订时,房屋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情况。租赁期内,如房屋被抵押、查封的,则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如因此影响或可能影响乙方对房屋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并应退回乙方已预缴的相应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装修标准交付房屋。

7.4甲方承诺和保证房屋的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的正常供应及通讯设施的正常接通,保持热力、空调等系统、防火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和正常运行,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修保养。

7.5甲方将定期检查及维修房屋的整体结构、墙壁、屋顶、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区域和设施,确保该等公共区域和设施可供正常使用。如有故障,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派人修复(应由其他承租人或使用人负责者除外)。如上述责任属物业管理部门责任,甲方应尽力要求该部门履行责任。如果该等故障影响到乙方对房屋的正常使用,且这种影响持续_______________日或以上,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6租赁期内出现征地、拆迁事件或其它政府行为的,双方应共同遵守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按各自的产权进行理赔。甲方并应提前告知乙方,维护乙方作为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7甲方不得干扰乙方对房屋的正常使用。

7.8甲方自行负担因出租房屋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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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高考状元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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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很公平,给每人每天都只有24小时。但是,同是24小时,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效率。如有的同学善于科学安排自己的学习时间,学习、生活、休息井井有条,学习效果很好;而有的同学却相反,不善于安排时间,整天忙作一团,但学习、生活无规律,学习质量也不高。所以,科学安排学习时间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怎么安排才算合理?拟好计划。首先要清楚一周内所要做的事情,所要达到的目标,然后制订一张日作息时间表。在表上填上那些非花不可的时间,如吃饭、睡觉、上课、娱乐等。安排这些时间之后,选定合适的、固定的时间用于学习,必须留出足够的时间来完成正常的阅读和课后作业。当然,学习不应该占据作息时间表上全部的空闲时间,总得给休息、业余爱好、娱乐留出一些时间,这一点对学习很重要,值得注意。

在计划中,自学时间集中使用不如分散使用效果好,尤其是对前后内容连贯性不强的功课,如记英语单词,与其花40分钟集中强记,不如在睡觉前和起床后各花20分钟记,后者效果肯定好于前者。见缝插针利用空余时间。如果我们注意一下自己的生活,就会发现我们还是有不少的空闲时间的。如上学路上、等车的时候、饭前饭后等。如果利用这些点滴的时间,记一两个单词,看一段阅读等,日积月累也挺可观。最忌浪费时间。应注意以下几点:1.切实加强学习时间的计划性,按计划进行学习,在最佳的时间内尽可能的多安排学习任务,“乘胜追击”;2.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如上课认真听讲,不做小动作,自习时不宜一边看电视或听耳机一边解题等;3.注意在每天临睡前

作一下总结,看今天的学习任务是否完成及时间是否抓得紧等。牢牢抓住今天。要牢牢记住今天的事今天完成,不要总安慰自己明天一定完成,养成拖拉习惯,要养成好的学习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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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高考冲刺口号

范文类型:口号,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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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三高考高目标,苦学善学上好学。

2. 眼泪不是我们的答案,拼搏才是我们的选择。

3. 让我们将事前的忧虑,换为事前的思考和计划吧!

4. 任何业绩的质变都来自于量变的积累。

5. 辛苦一年,收益一生。

6. 不要等待机会,而要创造机会。

7. 拼一载春秋,搏一生无悔。

8. 不苦不累,高三无味;不拼不搏,高三白活。

9. 作业考试化,考试高考化,将平时考试当高考,高考考试当平时。

10. 做一题会一题,一题决定命运。

11. 不思,故有惑;不求,故无得;不问,故不知。

12. 保持平常心,营造好环境,扬起常笑脸,轻松迎高考。

13. 不要轻言放弃否则对不起自己。

14. 十年一博六月梦,赢得寒窗锦绣程!

15. 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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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高考学生口号_口号标语_网

范文类型:口号,提示标语,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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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学生口号

1.争分夺分,分分是金!(这里的分既指时间又指金钱)

我们高考那会儿就用的这个口号,每天早上还唱“飞得更高”,有时晚上也唱“最初的梦想”

2.此刻打盹我将做梦,而此刻学习我将圆梦!

今天不走,明天要跑!

竞则进,颓则退,不进则退!

(这3句话是我高三那段时间最喜欢的)

3.忍天下人不能忍之忍

苦天下人不能苦之苦

为天下人不能为之为

4.认识自己,降伏自己,改变自己,才能改变别人

5.我发誓

不负父母的期盼

不负恩师的厚望

我承诺

不作懦弱的退缩

不作无益的彷徨

我将带着从容的微笑

考取我梦寐以求的大学

赢得我志在必得的辉煌

誓言铮铮一朝圆梦捷报传

十载拼搏金榜题名声远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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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上海住房转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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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路____弄(新村)__________支弄__号__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____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

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见(附件一)]。

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该公有住房座落、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情况确认无误。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有住房转让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

第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不约定的划除):

1、乙方应按《试行办法》的规定,以甲方的名义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存入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由该银行开具个人住房特种存单。

一次性付款时间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2、按《试行办法》规定,经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乙方将上述价款直接支付给甲方,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3、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第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___日内,持本合同及规定的材料到该公有住房所在地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公有住房承租一权的转让手续。

第五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之日起的__月内,持有关材料向该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办理公有住房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

甲方同意,自该公有住房租赁关系变更手续办妥后的__日内,腾出该公有住房并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

第六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公有住房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若被损坏被拆除,则除应按被损坏、或拆除的住房装修及附属设施估值赔偿给乙方外,还应按估值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承诺,凡转让前该公有住房内原有设施因有变动,而按规定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的装修、养护费用,转让后则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本市的有关规定承担各应缴纳的税费。

在验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该公有住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约定外,均应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约定付款的,应按逾期应付款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滞纳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应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逾期应付款的___%计算。

逾期__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下列[一][二][三]款约定向其追索违约责任(不选定的划除):

一、乙方除应支付上述滞纳金外,还应按逾期应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应付款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或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部分,均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住房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约定收交割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验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___%计算。

逾期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内容处理(不选定的划除):

一、甲方除应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价款和逾期利息(自乙方支付价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不违背本合同各条款原则的基础上,可不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订立补充条款。

本合同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补充条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并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 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前该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已经其同住成年人之间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均与乙方无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正本)壹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该住房所在地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和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公有住房同住成年人意见书

我们一致同意,甲方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将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同时推选________为"个人住房特种存单"的存款人代表。

甲方: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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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高考励志口号

范文类型:口号,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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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激情澎湃,高考不败;斗志昂扬,属我最强!

2. 拼搏高考,今生无悔;越过高三,追求卓越!

3. 不苦不累,高三无味,不拼不搏,等于白活。

4. 高三某班、青春无限;超越梦想、勇于争先!

5. 雄关漫道,谁与争勇;烈火熊炉,我自称雄。

6. 冷静沉着,审慎思考;艰难困苦,玉汝于成。

7. 磨砺意志,奋发冲刺;团结拼搏,展现自我。

8. 有大目标,须大动作;有大追求,须大改变。

9. 青春如火,超越自我;z年z班,奋勇拼搏!

10. 团结进取,开拓创新;顽强拼搏,争创一流!

11. 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再接再厉,勇攀高峰!

12. 天道酬勤,勤能补拙,拼搏一年,天高地阔!

13. 不苦不累,高三无味;拼不搏,等于白活。

14. 高一十班,团结一致;自强自律,学有潜力。

15. 尽职尽责,持之以恒;争强好胜,笑傲苍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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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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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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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珍惜时间勤奋读书国旗下发言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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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珍惜时间勤奋学习》。相信很多同学都猜过这样一则谜语:“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珍惜的东西是什么?”对,是“时间”。不知不觉,从开学至今,多少个日日夜夜已经从我们的手中溜走,转眼下周就要期末考试了。亲爱的同学们,我想问一问:本学期应该掌握的知识你掌握了吗?对于考试你是否已经胸有成竹了吗?

常言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未来的成功之路需要勤劳的汗水来铺就。在紧张的复习冲刺阶段里,每天24小时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的。但在这24个小时里,如何利用时间,我们却表现出不同的行为。有的同学把时间送给了小吃店和电脑游戏,有的同学迎着晨光,伴着朝阳,大声背诵、朗读;有的同学在校园中闲逛、游荡;有的同学在课堂上专心致志的学习,回家后抓紧时间复习;有的同学放学后则迷失在那总也看不完的电视节目中。

时间是公平的,慷慨的,但它又是不公的,吝啬的。它给勤奋,刻苦的同学带去优异的成绩与成功的喜悦;却给懒惰,散漫的同学留下尴尬的低分和失败的痛苦。我真诚的希望同学们都成为时间偏爱的人,成为惜时如金的人,在这有限的时间里,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踏踏实实地学习,争取获得优异成绩,度过一个轻松快乐的暑假。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做呢?首先,要抓紧时间,善于合理地支配时间。一天的在校学习是挺累的。放学以后,参加一些文体娱乐活动也是必要的。但是,打球把“学习”打跑了,跳绳把“作业”跳没了,下象棋不吃饭,看电视不睡觉,课余那么多宝贵时间,都一门心思地去玩了,多么可惜!要心中有数。定计划并不难,严格执行计划,合理支配时间,要有毅力!其次,还要学会挤时间。珍惜时间的人,都是会挤时间的。“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挤,总还是有的”。养成这样一种好习惯:就是再忙,今天应该完成的学习任务,绝不能拖到明天。一定要挤时间。做到“今日事今日毕”。

同学们,只有珍惜时间,我们才能掌握更丰富的知识;只有珍惜时间,我们才能拥有美好的未来。人生能有几回搏?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珍惜时间,勤奋学习吧!

我的国旗下讲话结束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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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上海公司劳动合同万能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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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佛山市三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依照国家劳动法规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 关于甲方商业秘密的约定

1、 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 甲方的下列商业信息均属商业秘密:

(1) 生产经营管理方法;

(2) 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工艺流程、技术手段;

(3) 原材料的供应渠道及其价格;

(4) 甲方已注明为保密、秘密、绝密的文件资料等涉及的信息;财务报表、统计资料等资讯信息;市场管理网络、营销策略、销售渠道、客户分布情况及销售资料;各项业务合同;

(5)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制造设计的成果;

(6) 其他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

3、 乙方对其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上述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此项义务不仅存在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还延续至乙方离开甲方后二年内;在没有甲方书面授权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的以任何形式和方式进行工作需要以外的复制、留存、向他人披露或允许他人使用。

4、 乙方因故意或者疏忽而泄露甲方上述商业秘密的,视乙方的情节给予处分,直至辞退。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乙方行为构成犯罪的,甲方将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二、 竞业限制的约定

合同期间内,未经甲方的事先批准,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任何工作。

三、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约定

1、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严重违章,甲方有权立即予以辞退或开除,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有权追究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1) 拒不听从上司指挥监督,与上司发生冲突;

2) 对同事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

3) 在公司内聚众赌博、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

4) 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

5) 盗窃同事或公司财物;

6) 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

7)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或利用职权受贿等以下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的行为;

8) 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判刑处理者。

2、 乙方当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以上的、全月累计旷工2次或以上的、全年累计旷工3次或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甲方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并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四、 违约责任

1、 乙方在转正后合同期间内主动辞职的,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向甲方移交各种与工作有关的资料、文件和办公用品、工衣工卡等,赔偿甲方所列支的:

1)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所造成经济损失等费用;

2) 因“培训、实习及考察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等费用(按“培训、实习及考察协议”规定执行)。

2、 合同期间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合同期间内,乙方因犯罪、严重失职、徇私舞弊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以及本协议第

一、二、四条的约定被甲方辞退的 ,乙方应赔偿对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所造成经济损失等费用。

五、如甲乙双方签订了“培训、实习及考察协议”,则乙方的劳动服务期限除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外,还应按“培训、实习及考察协议”所约定的期限执行。

六、 附则

1、 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与相关法律法规想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2、 双方履行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协商无效的,经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解决。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与双方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字)

(盖章)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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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上海门市店铺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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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门面_________间,乙方自愿承租,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的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3、租赁经营时间:租赁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

4、租金:

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___________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每年首日前_________月_________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______________,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______________,电表底数度数______________。

5、租赁责任:

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需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乙方向甲方交押金_________元。

6、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注:(只能在合同期内转让,并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

7、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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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有关高考祝福短信

范文类型:祝福语,全文共 1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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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者常至,为者常成。

2.王者决非偶然。

3.对于世界,我微不足道,但对于我自己,我就是全部。

4.拼一个春夏秋天,赢一个无怨无悔。

5.一个有信念者所开发出的力量,大于99个只有兴趣者。

6.要成功,先发疯,下定决心往前冲。

7.高考没有捷径,祝君步步高升。

8.遇难心不慌,遇易心更细。

9.脚踏实地,心无旁骛,珍惜分分秒秒。紧跟老师,夯实基础。

10.眉毛上的汗水和眉毛下的泪水你必须选择一样!

11.我自信,故我成功、我行,我一定能行。

12.不要轻言放弃,否则对不起自己。

13.不比智力比努力,不比起点比进步。

14.诚实,朴实,踏实。

15.没有那么多的意淫,只有更多的踏实与努力!

16.我拼命,我怕谁?

17.没有一种不通过蔑视忍受和奋斗就可以征服的命运。

18.每道错题做三遍。第一遍:讲评时;第二遍:一周后;第三遍:考试前。

19.只有经过地狱般的磨练,才能拥有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的绝唱。

20.提高一分,干掉千人。

21.我因x班而自豪,x班因我而骄傲。

22.做对的事情比把事情做对重要。

23.三年我誓要把高考踩在脚低下!

24.高三高考高目标,苦学善学上好学。

25.眼泪不是我们的答案,拼搏才是我们的选择。

26.让我们将事前的忧虑,换为事前的思考和计划吧!

27.任何业绩的质变都来自于量变的积累。

28.辛苦一年,收益一生。

29.不要等待机会,而要创造机会。

30.拼一载春秋,搏一生无悔。

31.不苦不累,高三无味;不拼不搏,高三白活。

32.做一题会一题,一题决定命运。

33.不思,故有惑;不求,故无得;不问,故不知。

34.不要轻言放弃否则对不起自己。

35.就算撞得头破血流,也要冲进一本线大楼。

36.当你感到悲哀痛苦时,是去学些什么东西。学习会使你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37.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下去。

38.人之所以能,是相信能。

39.世界上那些最容易的事情中,拖延时间最不费力。

40.不经风雨,怎见彩虹?

41.进更理想大学,铸更辉煌人生。

42.人格的完善是本,财富的确立是末。

43.欲望以提升热忱,毅力以磨平高山。

44.高三只有一次。

45.行动是治愈恐惧的良药,而犹豫拖延将不断滋养恐惧。

46.征服畏惧建立自信的最快最确实的方法,就是去做你害怕的事,直到你获得成功的经验。

47.有志者自有千方百计,无志者只感千难万难。

48.精神成就事业,态度决定一切。

49.为五月最后统考拼搏,稳做王者看谁与争锋?

50.学练并举,成竹在胸,敢问逐鹿群雄今何在?师生同志,协力攻关,笑看燕赵魁首谁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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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考优秀学生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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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我们的生活中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当你觉得受了欺负,受了委屈,怎么办?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打架是最愚蠢的行为,发生矛盾和摩擦要立即向老师或家长说明情况,请老师和家长协助处理,相信学校、老师和家长一定能够正确的处理,这样才是处理问题正确途径。家庭、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作为一名中学生,要从中受到警示,受到启迪,受到教育,进一步增强对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的认识。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这是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论述中提出的一项要求。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法规就叫遵纪守法。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而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我们必须引以为鉴,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知荣辱,明是非。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健康成长。“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作为新时期的我们,在学习、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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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上班时间做其他事情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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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公司领导:

公司的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每个人的工作行为,以便为大家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是人人需要遵守和认真学习的。

本人在公司利用公司资源下载工作之外的资料,占用公司资源,侵犯了公司的利益。首先是本人对于公司规章制度的精神,领会不够透彻,通过这次的通报,一定会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且严格遵守。

对于以往的错误行为,我不能改变,但是一定会彻底的检讨,改过。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严格要求自己,工作时间绝对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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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高考冲刺口号

范文类型:口号,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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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

2. 要成功,先发疯,下定决心往前冲!

3. 拧成一股绳,搏尽一份力,狠下一条心,共圆一个梦。

4. 贵在坚持、难在坚持、成在坚持。

5. 我高考我自信我成功!不做地下虫二班云中龙。

6. 精神成就事业,态度决定一切。

7. 忘时,忘物,忘我。诚实,朴实,踏实。

8. 高三某某班:卧薪尝胆,尝破茧而触痛。破釜沉舟,圆金色六月梦。

9. 高三某某班:站在新起点,迎接新挑战,创造新成绩。

10. 高三某某班:拼一个秋冬春夏!赢一生无怨无悔!

11. 高三某某班:志坚智达言信行果。

12. 失败的尽头是成功努力的终点是辉煌。

13. 高三某某班:十年寒窗磨一剑,是非成败在今朝。

14. 遇难心不慌,遇易心更细。

15. 摒弃侥幸之念,必取百炼成钢;厚积分秒之功,始得一鸣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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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高考考前标语

范文类型:提示标语,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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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2年的长跑,只剩下100米的距离了。眼看着胜利在望了。但最困难的时候,也是离成功最近的时间。虽说高考不是人生的全部,但对人生很重要。只要你心中充满阳光、希望和信念,你一定成功。我们相信你。

2. 我自信,我追求,我拼搏,我骄傲。

3. 昨夜江边春水生,艨艟巨舰一毛轻。向来枉费推移力,此日中流自在行。

4. 寄语盛火及鸿鹄十八同学们:豁然顿悟,趁势而为。

5. 成熟的大男孩。盼你高考乐逍遥,成为真正的逍遥客,同时也希望你们王者之班的诸位精英,成为真正的“王者”。

6. 没有平日的失败,哪有最终的成功。老爸、老妈一直坚信:女儿是最棒的,你一定能成功。加油,宝贝。我们等你凯旋。

7. 写给高三的勇士们:大战在即,勇士磨枪,剑拔弩张。塞北风尘,旷野苍苍,战火熊熊。最不惧少年郎,看我豪情万丈。披袍马上,纵西风烈烈,战马嘶嚎,定旗开得胜。看我河山大好,前程锦绣,气吞万里。不负我尝胆卧薪,三千岁月苦与甜。亲人遥寄,望前程大好,金榜题名。

8. 十年寒窗为今朝,临危不惧迎高考。十年艰辛来苦读,只为今朝收获足,十年磨剑剑更锋,考场之上逞英雄。十年辛苦十年盼,更为人生立宏愿。祝莘莘学子高考顺意。

9. 高考,好好发挥。心态,保持冷静。答题,仔细分析。科科,沉着应对。努力,定能成功。梦想,变为现实。愿你,如鱼得水。祝你,马到成功。

10. 决定心里的那片天空是否阴霾甚至是乌云密布的唯一因素是你自己,不能让自己永远有一个阳光灿烂的心情的人本身就是一个失败。

11. 努力的苦读,就为这一刻啰。把你的实力全部发挥,所有关爱着你的人,都会为你祝福、祈祷,相信你会考出满意的成绩,榜上有名喔。

12. 高考在即,紧张难免。适量放松,方位上策。书本暂放,好好休息。临阵磨枪,效果甚微。心态良好,至关重要。平常心待,万事皆宜,愿你高考,取得佳绩。

13. 出类拔萃不是一蹴而就的,出人头地不是一想就来的,出将入相不是一梦即可的,所以你必须走对高一,走实高二,走好高三。

14. 从容应对,倾出所能,走过风雨必现彩虹。

15. 生命之中最快乐的是拼搏,而非成功,生命之中最痛苦的是懒散,而非失败。

16. 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放弃一定失败。命运不是机会,而是一种选择。命运不能靠等待,只能靠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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