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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台湾问题(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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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试用期劳动合同的问题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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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的争议是实践中最为常见的劳动争议之一,但就是围绕这一看似简单的争议,其中存在诸多疑难问题,比如解雇理由是否可以事后补充或变更、违法解除后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如何确定、何种情形下劳动关系不可恢复等。

【案例】:

20__年10月25日,张铮与泰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合同约定张铮担任北京地区区域销售经理,月薪14000元。同年12月28日,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单方解除张铮的劳动合同,且拒绝任何解释。

张铮申请仲裁,提出6项请求:1、撤销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支付20__年11月20日至12月29日被拖欠的工资18505.7元及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3、报销差旅费、交通费、通话费等费用。4、支付20__年12月30日至20__年3月26日的工资收入损失10万元及25%经济补偿金。5、支付年终奖励工资56000元及25%经济补偿金。6、公司向其赔礼道歉。

公司认为,因张铮不符合录用条件,构成对雇佣协议的实质违约;再者,张铮个人缺乏基本诚信,在工作履历中弄虚作假,拒不提供公司要求的背景调查材料;其三,张铮的工作能力无法胜任岗位要求,工作严重失职,缺乏基本商业道德,对公司利益和商业伙伴造成重大损害,严重违反公司制度。鉴于这些行为,公司有理由解除其劳动关系。但是,公司的相关证据未显示其告知张铮试用期考核内容、标准和结果,《试用期评估表》及员工手册无张铮签字确认,且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将员工手册向张铮送达或公示以及将录用条件告知张铮,张铮对此均不认可。所以,公司无法直接证明张铮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解约证据不足理由不充分,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张铮主张其工作至20__年12月29日,公司每月20日发放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的工资,其工资支付至20__年11月19日,故公司应支付其自20__年11月20日至12月29日工资。因公司未就其关于张铮工作截止时间、工资发放周期及发放情况的主张提供证据,所以仲裁认定公司以张铮未归还备用金为由拖欠工资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补发,同时应加付25%经济补偿金。

仲裁委还认为,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张铮在20__年12月29日后无法正常工作获得劳动报酬,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2条第4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及第3条第12项规定“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给付劳动者,并加附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的规定,公司应按14000元的标准支付张铮20__年12月30日至20__年3月26日的工资收入及相关赔偿费用。

【仲裁最终裁决】:撤销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应按14000元的标准,支付张铮20__年12月30日至20__年3月26日的工资收入及相关赔偿费用;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补发,同时应加付25%经济补偿金。由于张铮的年终奖励请求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协议,由公司向张铮支付一次性赔偿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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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职场新人问的最多的五个问题_职场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适用行业岗位:新人,全文共 1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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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新人问的最多的五个问题

怎样利用下班时间学习充电?

小时候,看过这样一句话:“人与人的差别在于业余时间,而一个人的命运决定于晚上8点到10点之间。”前半句好像是爱因斯坦说的。

一天睡觉8小时,上班8小时,这两个8小时大家几乎是一样的,剩下的8小时则完全是自己的时间,怎么利用真的很重要。我一般下班后会做好多事情,有一项就是写博客,坚持写了4年,很快就要出版自己的第一本书。有人坚持在下班后学习岗位和行业知识,在跳槽的时候,很有底气地去更好的公司要一个更好的薪酬,即使在工作中没有实战过,可有一个正确清晰的思路,也是很重要的。

有人说,我平时上班就挺累了,还经常加班,回去就想歇会儿,什么也不想干。也行,毕竟生活最重要的是过得开心,只是如果你有心的话,完全可以随身带一本书,利用在地铁上的碎片时间,看上十几页,别小瞧这十几页,上下班路上的时间如果都能利用起来的话,一本书一周左右就可以看完。

朋友Victor毕业时进了500强企业,每天工作很忙,可工作一年多后,他跟领导提离职时,已经考上了我们当地的公务员,大家感受下他是怎样利用下班时间学习的。

到底怎样才算一份好工作?

记得今年夏天跟产品部的同事一块儿开会,一个毕业于中科院的同事问:“怎样才是一份好工作?”我和另一名同事综合起来的回答是:“在一个热门且喜欢的行业中的一家飞速发展的有名的大公司,在一个核心的部门,有一个在公司能说得上话的直属领导,且愿意带你,身边有几个同样岗位的同事在一起能共同学习,共同交流,且工资给得不错。”当然,这是按照完美的标准在说,很少有这样完美的工作,且有点偏向于互联网公司。

其实我眼里最完美的工作是:不工作。因为工作几年后你就会发现,去再好的公司也会有各种吐槽,会有各种不满意,因为欲壑难填。我们上班是拿钱的,什么东西一旦跟钱扯上关系,都变得不那么单纯,而且拿多少钱,操多大心,顶多大压力,越往上越难。只是如果你选的是自己喜欢的工作,这样烦恼会相对少一些,你坚持的时间也会长一些。

什么情况下可以辞职,怎样辞职?

在HR眼里,如果跳槽太过频繁,简历是会直接被拒的。正常来说,一份工作至少要做一年,在HR眼里才算过关。如果真的不幸,跳槽有点频繁,要跟HR讲清楚跳槽的原因,要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在一家公司,一定要拿到自己想拿到的东西,有时候是钱,有时候是学到经验。那正常情况下什么时候才能辞职?当你发现在公司已经接触不到新东西,而且看不到发展空间时,可以考虑,当然只是考虑,并不是说这时候就要走。自己可以先看一些机会,看自己喜欢的岗位有什么新的要求或者技能,如果缺乏的话,工作中接触不到,可以在下班时间自学。

如果真到了那种在公司待一天就烦,恨不得马上就要辞职的时候,也尽量找好下家、拿到offer再提离职,因为如果直接裸辞,一是没有收入来源,二是在新公司谈钱的时候,HR会拿这个压你,而自己也没有太多底气。当然,如果实力够硬或是资金充足,可以忽略。

怎样跟同事处好关系?

在公司,每天和同事接触的时间还是挺多的,如果每天跟一群不喜欢的同事在一起上班,那种感觉真的很难受,所以,跟同事处好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虽然多数同事,工作上不一定有交集,只是认识或是点头之交,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跟同事多打打招呼,平时一起多吃吃饭,或是买水果和零食的时候,多和大家分享下,起码大家会比较喜欢你,这样真的能增进感情,起码在工作中,跟大家不会有太多的阻碍。

上班时老抓不住重点怎么办?

这个很常见,尤其是对于刚参加工作的新人。比如一会儿邮件来了,QQ弹消息了,微信有人点赞了,一会儿电话响了,只恨自己没多长几只手。一周开始的时候,可以先在本子上列一个计划,大概写下这周要做哪些事情,按优先级一件一件地做,最好是一件事完成后再去做另一件事,完成以后可以在后面打个钩,这样每周汇总的时候,之前写的工作计划,加上做的结果,就可以成为一个大概的工作总结。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职业习惯,可以让你有条不紊地处理各种事情,而且在自己可以控制的范围内。类似职场上的好习惯还有保持学习,有主观能动性,多和领导沟通,多换位思考等。

记得快毕业时,学校的一个老师跟我聊天,中间他说的一句话直到现在我都记忆深刻:“人这一辈子,其实说到底就4个字—自作自受,你不要把它想成一个贬义词,而是想成一个中性词,自己做的,自己去承受。成功是自作自受,失败也是自作自受。多努力一点,你就能多享受一点,少努力一点,你就多忍受一点。”

职场相对来说还算是一个比较公平的地方,多努力一些,多承受一些,时间花在哪里,最后的结果都是能看到的,只是我更加明白了:自己没有展露光芒,就不能怪别人没有眼光。希望大家在自己的岗位上勇往直前,光芒四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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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浅谈解决问题策略教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教研,全文共 1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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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工作室的必读书是《课程改革与问题解决教学》一书,我利用假期时间认真读了这本书,领悟到了很多。《课程改革与问题解决教学》书中提到课程改革要建构的课程目标是:“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这个目标明确指出新课程改革注重学生的基础知识的同时也关注学生情感、以及价值观的体现。

“问题解决”教学的终极目标是培养有效的问题解决者,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与新的课程改革的目标不谋而合。书中还提到“问题解决”教学必须使学生掌握坚实的基本知识(能够深层理解并运用知识)、提升其思考技能(能够分析与综合信息等),发展其研究能力(能够搜集、处理和利用信息等),精练其沟通技术(学会表达、说服、多媒体呈现等),强化其合作的社会技能(学会倾听、处理好角色关系、具有团队精神、民主素养等),增强其学习能力(会利用自己的智能强项解决问题,会反思),促进其实践能力(动手操作)和创新精神(能以灵活、多样、新颖、非常规的方式解决问题)的发展等等。

在本书中,重点强调了好的教育的评价标准就是能够让学生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因此,“问题解决”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模式,和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是相融合的,也可以理解为“问题解决”教学模式是实现新课程改革具体目标的一个有效的策略

对我们教师而言,如何把新课程改革的理念转化为具体的教育实践,需要各种各样的行动策略,而“问题解决”教学模式则为它们寻找理念转化指明了一个方向,即任何教学策略最终的目的之一都是要实现学生问题意识和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

书中还提到如何培养和促进后进生的转化。对于这个 问题我们每位老师都是深有体会。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是学生教育之本也是学校工作的重点。如何有效合理的开展此项工作本书也给了一些很有效的指导思想。当一个人面临挑战时,不仅是他的认知兴趣、好奇心会得到充分的激发,他的智力潜能也可以得到最为充分的调动。因此作为教师应该从孩子的兴趣点出发培养孩子的学习兴趣,如何采取激励教学法。

读了《课程改革与问题解决教学》,觉得“问题解决”教学不仅可以培养学生能独立自主地学习。面临需要解决的问题时,能主动寻求资源以求解决之道。而且还告诉孩子们要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并养成勤思、善思的学习习惯,这些都是当代小学生必须从小具有的一种学习能力。

读过这本书后觉得自己的教学理念也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着变化。我觉得它能够让我这些年轻教师从大方向上对当前的新课程改革进行的现状有一个很全面理解和认识,并为年轻教师在教学的道路上点亮了一盏前进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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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对法释29号未及问题的探讨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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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释(2019)29号未及问题探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和发展,对作为一国之上层建筑的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等制度进行改革的实际要求和呼声也日益强烈,并且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和我国成功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对司法制度的改革已经成为首当其冲要解决的工作。司法改革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也是一项宏大的工程,其不仅涉及面宽广,而且是深层次的变革。陪审制度的改革就是其中一个近来备受法律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李鹏委员长在1998年谈到司法改革时指出:“要实行人民陪审制度,这也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近来,众多学者与实务部门的工作者们就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提出了多种观点和想法:     有的学者认为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应该被废除。因为我为的人民陪审制度其设立之本意是作为人民参与政治,管理国家的一种民主形式,但由于受历史传统,制度的构建以及社会心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实践与本意相去甚远,致使陪审制度徒具形式。一项形同虚设的法律制度长期存在,对于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会是一种极大的嘲讽,对于法治社会的形成则有百害而无一利,故应该对该制度予以废止。     另一些学者则认为我国的陪审制度立法应当缓行。他们认为从陪审制度发展的国际潮流来看,陪审制度正呈现出一种普遍的衰微趋势;从陪审制的法律依据来看,我国的陪审制度缺乏宪法基础;从陪审制的现实运作来看,我国的陪制度产生了严重的“异化”。并且由于实行陪审员制度所要求的社会条件较高,对公民的整体素质的社会氛围有很大的要求,而在当今尚未完全“开化”的中国,公民的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让部分老百姓参与陪审,他们也难真正体验出陪审制的好处来。同时,从司法体制来看,现在一些制度设置的不合理最终使该制度流于形式。故他们认为,我国的陪审制度应当缓行。 还有一些学者则认为虽然我国目前的人民陪审制度还有较大的欠缺,但只要将其进行一些改革和完善则可使它重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所以当务之急不应是草草将其摒弃,而应是对其进行改革和革新,以使其能焕发新的活力。                                     一     我本人则同意第三种观点。虽然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但其在我国的社会制度中仍然有存在的价值,我们应该根据现实情况和需要适时的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而不能因其暂时的不适应而因噎废食。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陪审制度的历史渊源。     陪审制度最早起源于欧洲奴隶制时期的雅典和罗马。当时在雅典设置了被称之为“赫里埃”的公民陪审法庭,后来罗马也设置了类似的陪审法庭,这些法庭专门负责审理刑事案件。现代意义上的陪审制度最早产生于公元11世纪的英国,当时其陪审团是起证人作用的调查审团,其宗旨不在于司法审判,而是国王对地方加强行政管理的一种手段。1215年《自由大宪章》的公布,使陪审团制度得以发生质的变化。按照《自由大宪章》的规定:人民有接受与自己同等人审判的权利。这一规定促使陪审团从起诉职能转向审判职能。此后,随着两种法系——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逐渐形成和发展,在这两种不同的法系中又分别形成了两种不同的陪审制度,即参审制(大陆法系)和陪审团制度(英美法系)。这两种陪审制度也是当今世陪审制度的主流,为众多国家所采用。     其次,我们再看陪审制度在我国的历史发展。     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起源于革命战争时期根据地的有关法律规定。在1931年江西革命根据地颁布的《裁判条例》已具体规定了陪审员参加审判的制度,其主要沿习的是原苏联的模式。新中国建国之初,人民陪审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的司法审判制度最早出现在《中国人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一宪法性的文件中,该文件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法律实行人民陪审制度”,当时该制度的建立只是为了让人民获得“翻身解放,当家作主”的心理满足,而并没有司法民主和权力制约的精神。在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治背景下,建立人民陪审制度也还没有制约法官和防止司法~的意义和要求。随后,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人民陪审制度逐渐成为阶级斗争的工具,成为“群众专政”的象征,而不再具有初始建立时的意义。到了“文化大革命”时, 人民障审制度实际上已经被抛弃,只剩下形式上的存在,其只被规定于人民法院组织法之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然通过人民法院组织法、诉讼法等恢复(也可以说是再次确立)了人民陪审制度,但该制度始终没有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以致于人民陪审制度在我国日渐衰微,难以有所作。     最后,我们再来看一看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现状。     我国人民陪审制度在名称上与英美法系相似,但在其实际内容上主要沿习了原苏联的模式,而原苏联的陪审制又是在借鉴法国、德国的参审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所以我国人民陪审制度主要与大陆法系国家相似,即没有区分事实审和法律审,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陪审员是怀法官组成合议庭参与审判,其本身并不独立地进行审判。由于我国相关理论和制度的不完善和不配套,以至人民陪审制度在实务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以下几点经较突出:     (1)在立法上,仅将人民陪审制度作为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协助司法机关进行司法审判活动的制度体现,若说其是“陪审”不如说其是“参审”,事实上这种陪审制度并没有起到监督司法行为、制约法官专横、防止司法权滥用的民主机制作用。     (2)由于人民法院或法官往往认为人民陪审员不懂法律,业务能力有限,庭审中是摆设,因而在审判工作中大量出现了“不陪不审”“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议而不判”的现象。人民陪审员应有的作用得不到发挥,从而使“陪审”变成了“陪衬”,这是有悖于设立人民陪审制度的初衷的。  

;   (3)陪审制度本身也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陪审员产生的程序,陪审员的任职条件以及陪审员的任期问题和其回避问题等等,都有待完善和发展。     (4)在思维形式上,由于中国拥有较强的“官本位”思想的传统,所以当法官遇到重大案件、疑难案件,自然而然地首先想到的是向上汇报,而不是去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使人民陪审员在审判中形同摆设,而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我国人民陪审制度出现以上的诸多问题,其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在立法上,人民陪审制度还很单薄、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在司法实践中,缺乏统一标准的陪审员管理机构和相应的选任等机制,并且往往法官们也对该制度不够重视,在理论研究上,对该制度的研究也越来越被淡化和不为所重视。                                     二     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虽然现在被许多人忽略,甚至有人还认为应该将其废除,但其存在还是有其价值和必要性的。陪审制度作为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部分,也是国家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它们的存在和发展要受经济基础的制约和决定;反之,作为上层建筑的陪审制度亦会反作用于起着决定性作用的经济基础,以体现出其存在的价值。法律价值观决定着某一法律制度的形成、特征、发展轨迹乃至其兴衰。因此讨论陪审制度的价值的有否是决定陪审制度存废的关键。     通过对陪审制度的历史的渊源、发展及其现状的了解,我们可以认识到陪审制度的价值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同等者审判”价值,即法律(公正与正义)存在于人民之中,应该由人民参与判断、裁定被告人是否有侵权行为或是否有罪。二、“制约司法权”的价值,防止法官在司法决策过程中的主面片面和独断专行,抵制专业法官囿于其专业的视角、思维的定势或行业的利益所出现的某些偏见,以及防止作为权力集团中成员的法官在裁判时可能偏向当权者一方,从而压抑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通过对陪审制度的价值的分析,我们知道陪审制度作为司法民主的象征,是人类优秀的法律文化传统,其存在是符合促进社会民展的需要的。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目前的人民陪审制度所出现的问题,所以我们现在所要做的就是在确立人民陪审制度的价值基础上改革和完善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                                     三     我们要改革和完善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要做的首要工作是,首先确立下人民陪审制度的价值基础。若将整个陪审制度比作一棵大树,则其价值基础则是这棵大树的根本,就此我们可以知道,人民陪审制度所想要实现的终极目标是“公正”二字,反之这个“公正”二字则是人民陪审制度的终极价值,该价值又包含了三个方面的价值,即司法公正价值、司法民主价值和司法监督价值。这三个方面的价值相辅相成,构成了人民陪审制度的价值基础。     在确立了人民陪审制度的价值基础后,我们就要对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各种制度按照其发展的规律和社会现实的需要进行一定的改革和完善。我本人觉得应主要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     (1)关于人民陪审制度的定位。我们认为,陪审员不是法官,也不应是法律职业者,陪审制度仅仅是让普通老百姓参与到诉讼过程中来,使案件中的当事人能够“接受自己同类人的审判”,监督法官庭审的一种有效方式。故我们将人民陪审制度定位为一种有效的“监督方式”,并将此作为人民陪审制度立法以及适用的总的指导思想。     (2)必须明确人民陪审制度适用的范围。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所采取的是参审式陪审形成,仅在一审案件中适用该制度,1983年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1989年通过的行政诉讼法、1991年通过的民事诉讼法以及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都作了与人民法院组织完全相同的规定。从人民陪审制度的目的和意义看,我们认识到并不是所有的一审案件都必须要适用人民陪审制度,同样也不仅仅只有一审案件可以适用人民陪审制度。我们认为,对于不同类型的案件可以划分不同的适用等级。总的来说,我们可以将人民陪审制度的适用级别分为三等,即强制性适用、任意性适用和申请许可适用。强制性适用即是由法律作出明确规定,应当适用陪审制度的案件,如一审的刑事案件和涉及人身权利的民事案件等。任意性适用即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以适用陪审制度的案件,比如一些专业性很强的案件。申请许可适用是指必须由当事人申请适用,并且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而作出是否准许适用的决定后方可适用的一种类型。这种等级划分可以使人民陪审制度更具有操作性,也更趋于合理化。并且,将人民陪审制度只规定于一审案件中是不够的,还应扩大到诸如上诉、抗诉案件、未成年人审判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各类案件和程序中,因为人民陪审制度的价值基础——“公正”决定了该制度应该被更广泛地适用。     (3)关于人民陪审员遴选程序的规定。我国法律规定,除了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外,凡有选举或被选举权的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可以被选举为人民陪审员。从该条文的立法本意上讲,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范围是相当广范的,但目前由于实际选任途径主要立足于法院自身的选聘,加之选聘制度不健全又造成了选聘程序的随意性很强,人民陪审员往往由法院的院长或庭长在自己所熟悉的社会群体中直接选聘。这样的选聘既违反了立法者的本意,又使得选聘范围变的极为狭窄,故而常使人民陪审员的代表性受到质疑。所以我们觉得,人民陪审员的遴选方法可以采取相对固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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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国农村养老问题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0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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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养老问题调查报告

摘要:农村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固有的道德体系的崩溃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通过构建和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法律体系来规范农村养老已是大势所趋第一范文网,“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价值定位既符合中国农村的实际,又有利于操作和实施。

人总是要老的,这是一种客观的不可逆转的趋势。人老的直接后果就是获得生存条件的各种能力逐渐丧失,那么,曾经为这个社会做出过贡献的老人们在其获得生存的能力逐渐失去时,谁应该向老人伸出援助之手,为其提供物质和精神的帮助呢?这就是养老问题。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实施,拥有中国大多数老年人口的农村地区将迅速出现家庭小型化的倾向。同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农村年轻一代道德观念的下降等因素,都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形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不难想象,在新的世纪,农村养老问题将是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农村养老这个被我们回避了半个世纪的课题,在人权制度逐渐完善、社会物质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我们已经没有了回避理由。

一、中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的基础分析

养儿防老是中国农村几千年的传统养老方式,这种以家庭作为最基本的养老模式得以长期存在的基础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深层次研究将成为我们设计今天的农村养老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家庭养老的客观条件分析

1.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家庭养老的前提条件

新中国建立以前的两千多年中,中国农村一直处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是一种不发达的经济形态,低下的生产力将农民紧紧地束缚在一块块土地上而无其它谋生手段,封闭的交往形式又使农民只能依靠自身积累经验而无其它获取知识的途径。于是,对土地和耕作知识的拥有就成了社会继承与世代交替的重要内容。土地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退出生产领域后,并不放弃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权,子女要想获得土地必须以赡养父母为代价。同时,子承父业是传统农民家庭的突出特点,后代不仅由父母抚养成人,而且还从父祖那里学会谋生的技能,继承一定的产业和土地,这种生活上经济上的高度依赖使得他们自觉服从父辈祖辈的制约,不敢有丝毫违抗。

父辈们靠土地生产生育,培育后代;子辈们靠土地维持生活,赡养老人,土地构成百姓们家庭养老的重要经济来源。为了确保农民拥有土地,历代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土地分配政策,如井田制,占田制和均田制等。除了土地制度之外,政府还通过法律条文,严禁子孙与父母分家分财。《唐律•户婚律》规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明律》规定,“凡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一百。”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其目的就是为了稳定家庭养老的经济基础。

2.非货币经济是家庭养老的必要条件

马克思主义认为,“随着人类由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和后工业化社会,家庭赡养功能就慢慢脱离家庭而社会化。”(1)米特罗在《欧洲家庭史》中进一步描述道:“农民经济是一种无货币经济,以致于赡养老人只在家内是可行的,提供实物在超出一定距离时就会是不可能的,因为这需要用现金支付并用此钱购买食物,而在前工业时代,在农业地区中,这两个都是不存在的。”(2)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几千年来中国农村的生产力极其落后,工第一范文网业化程度很低,非货币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始终占有主导地位,在这种非货币的农业社会中,农民生产自己几乎全部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对于每一个人来讲,都要不停地生产以获得生活资料的供给,否则便无法保障自己的生活。而事实上,每一个人都有因年老而丧失生产能力的时候,此刻要想获得生活资料,就必须依赖于家庭其他成员的生产。很显然,非货币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家庭存在的必要性,也决定了家庭养老的必然性。

(二)家庭养老的主观条件分析

1.传统的孝道思想是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内在动力

在任何年代里,老人的赡养不仅是由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决定,而且还受到建立在这种生产力基础上的赡养观念的制约。历史上,我国的老年赡养是以孝为核心在家庭内部进行的,孝道思想在中国有着长久的发展历史和深刻的社会影响。儒家认为:“孝为百行之冠、众善之始,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德之本也。”(3)所以儒家立教以孝为起点,“孝字上半部为老,下半部为子,有老人扶子之义。”(4)因此,孝的道德观最初是调解长者与小辈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但是,到了封建社会,孝被抬到了极高的地位,成为一切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的起点,并做为封建伦理纲常的基础。封建统治者就是用孝束缚着每个人的思想和行为,孝的原则为:“父之所尊,子不敢不承,父之所异,子不敢不同”。(5)封建统治者重孝的目的是为了效忠,显然以孝治天下,本身就包含了伦理和政治双重意义。在封建思想文化的熏陶下,广大农民总是认认真真地行孝,孝顺父母的意识逐渐成为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内在动力。

2.享受天伦之乐的本能是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精神动力

人是社会的动物,不仅有物质上的需要,而且有精神上的需要。老人害怕孤独,乐于和儿孙生活在一起,于是在长辈与晚辈之间形成一种强烈的群体感情,这就构成了家庭结构变化的向心力,形成一种牢固的封建家庭关系,成为一个团结的整体,具有强大的保护职能,共同保护家庭成员和财产安全。每个家庭成员都脱离不了家庭生活,更脱离不了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依赖。而且家庭还有一定的稳定性,每个人都重家庭,轻个人,为了家庭的生存、利益和光荣,个人便可以忽略,为了维护家庭内部的和谐,个人必须各安其分,在人伦规范所界定的范围内,将自己的社会角色演好,而个人的真实意见和感受则慎藏于角色、行为之后。于是又形成近代农民家庭的内聚性和封闭性,主观上要求赡养老人必须在家庭内部进行。

3.政府的强力推行是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外在动力

中国传统社会自实施君主专制制度以来,国家权力日益集中在极少数人的手中。在“家天下”的政权模式下,统治者为了确保统治权力,努力造就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和绝对服从的心态。孝的本意是顺从和“无违”,将孝扩展到政治关系方面,就形成了“以孝移忠”的思想观念。另外,老年人是政府业绩的形象代表。在传统社会,老年人是知识和智慧的代表,更是国泰民安和国运长久的象征。乾隆三下江南,其间五六次都有百岁“人瑞”迎驾道旁,他认为是“太和之气”,“用征寿世”的吉兆。显然,当老年人被赋予国运和德治的象征意义时,家庭养老就不只是家庭的私事,而是政府的公事了。因此,历朝历代的政府官员都将维护家庭养老作为国家任务进行推动。政府强力推行家庭养老的标志有三:第一,有负责相关事务的中央和地方行政机构或专司其职的官员;第二,有保障家庭养老的制度和法规;第三,有维护家庭养老的思想观念和道德。(6)中国历史上的家庭养老是通过民政部门主管,县级机构直管,吏部考课,监察部门分察,孝文化灌输等逐渐纳入政府行为范畴的。

二、现代社会中国农村家庭养老方式面临的挑战

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社会经济现代化以及人口流动的过程中,中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开始面临许许多多的挑战:

(一)家庭规模缩小、核心家庭增多、家庭功能弱化。1982年到1990年两次普查之间,家庭户规模从4.3人/户降到3.97人/户,到1995年中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平均家庭户规模降到3.9人/户,20xx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平均家庭为3.44人/户。中国的家庭结构也转变为以核心家庭为主体的结构,1990年核心家庭占家庭总数的67.31,其中父母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完全核心家庭占57.81,比1982年增长4.92个百分点。家庭户平均规模的缩小和完全核心家庭的增多导致纯老年户不断增加。1990年四普时城乡合计60岁及以上老年人生活在单身户和一代户中所占比例为25.6。据1992年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对全国12个省市的一份调查,老人中一代户的比例,城市达到41,农村达到43。(7)

生育率下降、子女减少和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还使得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照料产生了许多困难。子女多意味着老年人有较多的支持来源,独生子女现象的出现使得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变得异乎寻常的困难。总之,家庭的小型化和核心家庭的增多,使得家庭的养老功能弱化,同时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也意味着健康不佳的老年人在经济供养之外还面临生活不便、照料不够、精神苦闷等问题。

(二)竞争压力增加、人口流动加快、代际倾斜严重。现代社会人口流动越来越快,大量农村的年轻人进城打工。迫于岗位的竞争压力,忙于工作和事业,使他们无暇顾及老父和老母;同时,一些青年夫妇较重视子女的教育和成长问题,有限的时间、精力和财力都向独子或独女倾斜,产生了“重幼轻老现象”,这对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实际的生活质量都产生了负面影响。

(三)老年人平均寿命延长、患病率、伤残率上升、自理能力下降。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寿命也在不断延长。同时,随着年龄增长(特别是超过75岁之后),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有所恶化,患病率、伤残率会上升,自理能力下降,将更多地需要日常护理、生活照料和社会服务。这一切必将加大家庭的负担,也必将导致年轻人消极拒养老人情绪的增加。

各种挑战因素的结合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开始瓦解和分化,这就是子女养老和在家养老相分离的态势,而且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照料和慰藉也不象过去传统模式下那么密集和经常了。这是传统家庭养老制度在现代化冲击下的一种变革。导致这种变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以下两个因素在农村正在逐渐突出:第一,两代人的居住偏好。喜欢分开过,是现代人特别是青年人的时尚,也可以说是人的现代性的一种表现。对我国14省市的一项调查表明,2/3的农村青年婚后一二年都要建立自己的小家庭。(8)在老人那一端,也有个图清静、少麻烦的想法。第二,家庭人口外流或外迁因素。子女不在身边,在外地学习或工作,条件不成熟,两代人只好分居两地。显然,作为家庭养老,无论是传统模式抑或现代模式,有二个基本因素决定家庭养老的质量,一是子女的支持和关照程度,二是自身的一些因素,如经济实力、健康状况、人际关系。在农村,传统孝道观念的淡薄和老人自身经济实力的弱小,决定了农村养老质量的下降,也决定了养老社会化在农村存在的空间正在形成。

三、当前中国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分析

现代社会,中国农村的养老方式已不再是单一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多种养老方式并存的农村养老格局。许多新的养老方式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认真分析比较研究不同的养老方式,寻求一种适合中国农村情况的养老制度,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将具有重要意义。

(一)家庭养老。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这是一种最完美的养老方式,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的主流养老方式。有关资料显示:老年人口的全部经济来源构成中,来自子女供给部分城市占16.8,镇占21.0,县(农村地区)占38.1。这说明子女供养在城镇老年人中占有一定地位,而在农村中则占有重要地位。(9)

(二)集体养老。集体养老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完善和物质的丰富,存在的心理基础是老人社会交际的广泛和子女对养老认识的多元化。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农民意识的落后直接影响了集体养老的普及化和规模化。笔者认为集体养老只能作为农村养老的重要补充形式而不可能象有些地方官员所言成为家庭养老的替代形式。

(三)养老保险。面对农村老年人口数目的迅速增长和家庭养老的弱化,农村养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从1991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民政部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xx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10)应该说,农村养老保险从无到有并初具规模,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以上数字对于8亿农民来说,社会化养老保险对大部分农民来说还是离他们较远。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且地区间极不平衡,差异较大,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与现实情况相脱离。

(四)储蓄养老。依靠平时的积蓄用来防老,在农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场。据笔者对河南省部分农村的调查,15的农民对养儿防老已丧失信心,他们认为只有钱财是可靠的,因而尽可能省吃俭用,节约储蓄以备老年之用。但是,低利率、高膨胀、天文数字的医疗费以及农民收入的降低,使得储蓄养老已失去太大价值。

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基础

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国农民人口多,占全国12亿人口的74,其中60岁以上的老人7285万,占农村人口的8.2,并且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应如何建立和完善,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我国“”计划和20xx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农村养老以家庭保障为主,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险”。20xx远景目标纲要为中国农村养老指明了方向。特别是指明了今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思路,那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基础是什么、是否已经成熟?能否替代家庭养老?”就成为每一个理论工作者必须关注的焦点。

根据笔者多年来对农村养老问题的研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基础主要有:

(一)货币经济的发展

非货币经济决定了交换只能在相同的时间和空间进行,从而使生产者和消费者无法分离,家庭养老成为必然。只有到了工业化的现代社会,社会化生产达到了极度发达的程度,生产单位由家庭变为工厂,家庭成员各自都是独立的商品者,依靠参加社会化劳动而取得工资收入,即以货币经济完全取代非货币经济,老人才能挣脱作为生产单位的家庭的桎梏,用货币来购买自己喜欢的商品维持生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才算成熟。因此,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的前提条件就是现代化的货币经济的存在。哈瑞斯说:“我们正在用老年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办法取代工业化以前孩子照看老年父母的制度。当这一过程完成之后,父母孩子之间真正的反哺关系的遗迹也将消失”。(11)可见,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他们的社会处于非货币经济即农业经济阶段时同样也是实行的家庭养老,不可用其它方式取代。

(二)农村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形成

养老的两个要素是物质保障和生活服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关键是解决了养老的物质基础,但是对于一个人特别是对于一个没有生活能力或者生活能力很低的老人来说,仅有钱是远远不够的,这就必须具备相配套的生活服务体系。生活服务的提供有三个来源,第一,老人自我服务;第二,家庭成员的服务;第三,社会化服务。家庭养老之所以经久不衰,就在于家庭成员不仅提供了充足物质资料,还提供了完善的生活服务,而且亲人提供的服务又是最细致入微和完美周到的。因此,不管将来社会养老保险多么发达,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家庭养老都是其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老人自理能力的降低和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就使得社会化生活服务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一个关键因素。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个村的经济发达程度、社会化服务程度、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认可程度是完全成正比的。据《经济日报》记者王培楠报道,XX年初,广东省东莞市率先覆盖全社会的农村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开始正式运作。全市参保农民76万,16.2万符合退休年龄的农村老人领取了首笔养老保险金。这意味着,从XX年起,东莞所有20岁至60岁的男性农民、20岁至55岁的女性农民,将全部进人“社会养老保险的安全网”中。广东省东莞市之所以率先实施覆盖全社会的农村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就在于小小的东莞20xx年的财政收入总额已达103.56亿元,市、镇、村三级公有资产已达1168亿元,净资产652亿元;就在于每一个村的第三产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社会化生活服务水平已大大提高。

(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

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起步较晚,许多地方现在还处于摸索阶段,国外没有现成的模式供使用,国内没有完善的法律作依据,操作的时候难免有种种不尽人意的地方,不当的管理和不周到的服务都会影响农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受管理体制改革、利息持续下调及政策变动等因素的影响,20xx年中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方面的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12)

从国外成功经验来看,养老保险制度越完善、服务越到位,投保者的热情就越高,保险基金也就越充足;反之,越没钱,服务就越无法提高,投保者越没有热情,保险基金就越不充足,周而复始,形成恶性循环。

四、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现状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制度也不完善,再加上农民素质、社会心理、东方文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农民对保险制度的信任度、非货币经济等等因素的影响,与城市职工养老保险相比,状况很不如意。尽管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xx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但以上数字对于8亿农民来说,社会化养老保险对大部分农民来说还是离他们较远。从目前农民缴费的情况看,人均缴费不到150元钱,根据他们的缴费额,几十年后,平均每人每月拿不到几元钱(相对于目前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养老保险金,根本达不到保险的目的。

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承认,随着农村经济情况的好转,部分参与社会保险并最终获得部分社会经济来源的条件已经产生:第一,除极少数未脱贫的地区之外,中国农民已经过上了温饱生活,很多农民已经在向小康生活水平迈进,具有了一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经济承受能力。经济较发达的浙江省杭州地区农民,开展养老保险的乡镇覆盖率已达到95,一些富裕的年迈农民通过一次性交纳几千元养老基金,已开始按月50元、60元不等数额领取养老保险金(13)。第二,随着全国保险业务的发展,社会影响的扩大,计划生育政策手段的强化等等,农民参加保险的观念不断增强。他们开始理解到了参加社会保险对自身利益的保障作用,自觉性不断提高。上海市早在1984年即顺应农民需要而推出了《农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山东烟台从1989年开始,大胆地进行农村社会保险体制的改革,取得了极好的社会效果。

这种喜忧参半的现状是和我国的基本国情完全一致的。我国的农村人口多、生产力水平低、经济发展差距大,因而在养老问题上,各地情况差别很大,有些地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全面覆盖,如东莞、温州以及山东的一些地方,而有些贫困地区,连一般的保费还无法收齐。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且地区间极不平衡,差异较大,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与现实情况相脱离。因此,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老年人的主要方式。

五、解决我国农村养老的方式选择及立法的价值取向

根据当前中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传统文化模式、社会化服务状况以及养老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家庭养老仍然是中国农村中的主要养老方式,只不过这种家庭养老已不再是传统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作为养老的载体辅助于多种养老方式的农村养老模式。可以这样说,不管今后农村养老如何改革,家庭作为养老载体的地位是其他养老方式无法替代的。因此对于家庭养老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我们应给予高度的重视,切不可以偏概全,随意放弃对家庭养老的研究和规范,更不可武断地认为社会养老保险能够完全替代家庭养老。

之所以说家庭作为养老载体的地位是其他养老方式无法替代的,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家庭养老的成本较低。同居一室,家庭成员更便于照顾老人,无需由专人脱离生产而专职对老人进行看管,既不影响生产,又不影响养老,符合帕累托效率最优原则。第二,我国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程度不高。由于诸多的原因,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的全面推广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在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程度还很低的情况下,家庭养老这种古老的养老方式不能随便地减弱或放弃。第三,家庭服务业不甚发达。即使人人都参加了社会养老,年老时有一笔可观的收入,但由于农村家庭服务业刚刚起步,从事家庭服务的人员十分有限,因而,如果没有家庭这个养老载体,老人们即使手中握着钱也仍然无法安度晚年。第四,思想观念、传统文化和生活习惯对老人养老载体选择的影响。传统的“子孙满堂”观念在农村依然根深蒂固,年老人随着年龄的增加,对家庭的依赖性、对子孙理解的渴望会进一步强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拿到保险金的老人会选择离开自己的家人而与他人生活在一起吗?很显然,家庭永远都是最理想的养老载体。但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的观念更新以及人口的流动对家庭养老造成了强烈的冲击,单靠原有的道德、法律法规对家庭养老进行规范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因此,建立完善的农村养老制度,必须将家庭养老放在重要的位置。

养老的载体与养老的内容是相辅相成的,家庭愿意承担养老责任,但没有物质上的支持,老年人的生活仍然无法得到保障;或者相反,老年人仅有资金上的保证,但无人对其进行照顾,其生活也是难以得到满足。所以,在巩固原有的家庭养老模式的前提下,必须在农村强制推广社会养老保险,使农民建立防患意识,在其年轻力壮、创造力最强时,能有少部分的储蓄,以备年老、多病没有生活能力时所用。

鉴于上述分析,根据我国农村的基本国情,参照“”计划和20xx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对农村养老的基本精神,我国农村养老立法的价值目标应该定位于: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14)

解决农村养老问题,除了加强对全社会的尊老、敬老的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外,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还要依靠完善法制。但是,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单独的农村养老法,有关农村养老的问题散见于《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继承法》、《保险法》、《民法通则》等等之中,这种分散的规定方法不仅容易造成彼此的不协调,而且影响到农村养老制度的实施。考虑到中国农村的特殊性和养老保障的复杂性,笔者认为,本着“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农村养老立法价值取向,我国农村养老法律体系可按以下思路构筑:

第一,尽快制订农村养老基本法——《农村养老保障法》,农村养老保障法可以作为我们正在制订中的《社会保障法》的部门法。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农村养老的原则、农村养老的形式、农村养老的种类、农村集体养老机构及其性质、家庭养老的内容、集体养老的内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内容、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及其性质、农村社会养老基金的筹集管理发放、法律责任等等。

第二,根据《农村养老保障法》的基本原则制订如下部门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法》、《农村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农村家庭养老示范法》等等。

第三,制订农村养老的行政法规。这一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法律规范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方面,在整个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具体应该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农村家庭养老条例》、《农村集体养老条例》、《农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办法》、《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税收减免办法》。

综上所述,农村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固有的道德体系的崩溃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通过构建和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法律体系来规范农村养老已是大势所趋。“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价值定位既符合中国农村的实际,又有利于操作和实施,相信其研究对国家今后的农村立法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108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迈克尔•米特罗著《欧洲家庭史》第145页,华夏出版社。

(3)岳庆平著《中国的家与国》第91页,吉林文史出版社

(4)刘英著《中国婚姻家庭研究》第355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5)张德强著《嬗变中的婚姻家庭》第79页,兰州大学出版社。

(6)参见姚远《政府在家庭养老中的地位与作用》载《西北人口》1999年第2期

(7)中国老龄科研中心《中国老年供养体系调查资料汇编》,华龄出版社1994年版,第86页。

(8)参见姚远《传统型家庭养老面临危机》,载《视点》1996年第11期,第10页

(9)参见《田雪原文集》,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年

(10)参见《中国统计年鉴》,(1998年)

(11)马文•哈瑞斯著《文化的起源》第178页,华夏出版社。

(12)王延中《不应终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载《中国经济时报》20xx年5月24日时事版

(13)参见揭新华《国内外农村社会保险的比较研究》载《上饶师专学报》1997年第2期)

(14)参见杨连专罗军《论农村养老立法的价值取向》,载《人大建设》20xx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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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银行四风问题整治情况报告_情况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5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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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四风问题整治情况报告

篇一

为了迎接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检查,规范支行个人理财业务,根据银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支行对20xx年以来的经营业务进行了全面、逐项、细致的检查,现将开展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员配备情况

为了确保个人理财业务的合规销售,支行配备了专职理财经理一名,该人员已通过银行总行的理财经理资格考试、并取得了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所有银行理财产品、基金、保险、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均由专职理财经理销售。

鲜有一般产品销售人员向客户介绍理财产品情况发生,现已全面杜绝。

二、销售流程

支行理财经理均是在充分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的、投资经验、风险偏好、投资预期等的前提下向客户推荐理财产品,并为每一位购买产品的客户填写《个人客户投资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理财经理根据其评估结果,向客户推荐相应得理财产品。《评估报告》经理财经理与客户进行签字后,交由支行理财主管审核并签字,单笔购买金额超过100万的客户,《评估报告》还经由支行分管个人理财业务行长签字。自查中发现有少数客户的《评估报告》未经支行理财主管签字审核,已补交给支行主管审核。

在具体的理财产品销售前,理财经理均向客户说明了产品结构、风险、收益等相关信息,让客户在充分了解产品的基础上作出选择。理财产品的《合约》、《合同》、《风险揭示书》中客户资料均填写完整。

三、资料档案保存

20xx年以来,所有理财产品的《风险评估报告》、《合约》、《合同》、《风险揭示书》等文件资料均保存完整,并按期装订成册,入库统一保管,其中,《客户风险评估报告》实行专夹保管、一年内有效的保管机制。支行理财经理为每期产品和《风险评估报告》建立了详尽的客户电子档案,方便及时了解客户情况和日后与客户沟通。本次自查中发现有些风险评估报告未装订建表,拟定于今天下班前完成建表装订工作。

四、今后工作计划

支行虽一直坚持专职理财人员介绍、合规销售理财产品,但本次自查中仍然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我们将在近几天集中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支行将继续坚决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合规销售、定期开展个人银行理财业务自查工作,保证银行芜湖支行理财业务的健康、规范发展。

篇二

根据市分行《关于开展“四风”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吉水县支行领导班子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切实抓好问题落实,对“四风”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回头看”,县支行党支部在全面认真学习有关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着问题,在全行内、外部单位认真开展了调查研究,班子成员之间、班子与干部职工之间进行了谈心征求意见活动,以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重点查摆了班子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作风方面、在纠正“四风”方面和服务群众、群众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全方位的查摆、梳理和剖析。

一、“四风”整治开展情况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坚持把学习作为完善自我的重要途径,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着力在班子中营造崇尚学习、热爱学习、勤奋学习的浓厚氛围,从提高认识着手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系统性.进一步完善县支行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定期组织集体学习活动,通过建章立制真正把学习落到实处。在积极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与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大力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养.着力把抓好学习与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学以致用,着力解决“学归学、用归用、学了不用”等“学”“用”脱节问题,做到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知行合一,充分把学习的成效转化为能力的提升。

(二)解放思想,不断推进县支行工作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坚决摒弃旧意识,勇于克服“条条框框”的束缚,求真务实,一切从实际出发,使做出的决策和制定的政策措施更符合县支行的现状。贯彻落实好上级领导决策部署的同时,善于结合实际情况有创新的开展工作。坚决克服求稳怕乱、患得患失、畏首畏尾的心态,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子,着力围绕县支行发展中一些全局性、战略性、关键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思考研究,努力探索更加符合县支行实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法。

(三)强化落实,更加注重县支行工作跟踪问效。把抓落实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关键环节,通过严格督促检查确保出台的各项政策、布置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把督查和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对决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加大调度和协调力度,及时予以解决。把抓落实于目标管理、督查督办、绩效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以督查落实促进效能提升,以效能提升促进决策部署落实。切实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确保更高效的落实决策。

(四)正风肃纪,更好地做到干部清正、清廉、清明.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坚决与以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维护中央,服从大局,令行禁止.确保上级分行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县支行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坚持求真务实,做到察实情、出实招、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脚踏实地,以经得起实践、客户和历史检验的工作成果.加强廉政建设,认真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艰苦奋斗,勤俭办事,不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不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外出考察,不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四风”再反思

(一)形式主义方面: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持之以恒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的精神,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没有深入细致地去分析思考、指导实践。

(二)官僚的主义方面:在办公室思考问题较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较少,在感情上对基层员工贴得不近。

(三)享乐主义方面:主动作为意识、创新意识还不强,在新事物、新任务面前更多的是老思路、老办法,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发展。

(四)奢靡之风方面:存在接待超标准的现象。日常与各单位和客户交往中,碍于面子、迫于工作,在饭菜、酒水的数量和质量上有时会有一定程度地超标,偶然浪费的现象依然存在。

总的来说,我们这个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做得也是比较好的,大家能够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规定,不断加强自律意识和制度观念,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自觉用党纪政纪刚性约束和严格要求自己,没有出现“四风”方面的违规违纪现象,在突出狠抓制度、机制的补充、完善、创新和落实上取得明显成效。经过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原因,更有主观原因。从客观上看,面对业务发展和繁重的事物性工作压力,人员工作力量明显不足;从主观上看,主要是班子成员在宗旨意识、党性修养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着差距和问题。

三、下一步整改方向

(一)抓学习提素质。要带领班子成员继续深入学习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用党的理论和政策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同时,完善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制度,系统地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

(二)抓制度强管理。进一步完善支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制度切实科学、可行、管用。同时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发挥管理人员工作的主观能动性,通过教育培训,考核激励、竞争上岗等措施,充分调动管理人员抓管理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使县支行的基础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三)抓作风求实效。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相关规定,坚持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务求实效的工作作风,把工作的重心转到服务发展、服务员工、服务客户上来,创建让“领导放心、客户信任、员工满意”的和谐支行。

(四)抓落实促发展。要求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着力发扬廉政、勤政、优政、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工作精神,狠抓任务落实、目标落实,着力提高落实责任,强化执行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篇三

照xx819会议精神的指示,我们更加明白作为一名党员领导班子成员的一份,更要践行党员的先进性的宗旨义务,即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社会各界中的引起了高度的关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聚焦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此,作为党员的我也积极履行党员尽职尽责为党和人民事业服务,坚持什么、反对什么,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要符合党的要求。现就自查自己的“四风”整理一下,现就把相关内容罗列如下:

一、“四风”存在形式、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由于自身长期的工作作风,从而在不自在情况下产生了一些的小插曲现象的存在即以下的几个问题:

(一)形式主义走过程、走形式、跑龙套等方式的突显;形式主义不注重调查研究,不了解实际情况,思想认识上落实不到位;还存在只注重传达会议文件的固有模式;即还存在走过程、走形式的思想。大部分的思想认识力度不够(泛泛空谈,坐而论道,纸上谈兵,“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

(二)官僚主义的过时的思想的存在,即基层群众言路的传递速度没有及时收集上来。生产经营制度上存在不合理工作流程:一方面,对大部分合作伙伴来说,审批流程太冗长,太复杂,行政审批制度有待于改进;另一方面,在生产经营模式上,还存在大项目、大业务方面,总体把握不到位;

(三)工作方面存在享乐主义理念,即革命的优良作风有消减之趋、理想信念动摇,奉行及时行乐的人生哲学。

(四)经营方面存在奢靡之风,即办公用品的铺张浪费有一定变动规律之势,在这方面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

工作中,还存在其它形式的问题如:习惯于用传统的定向思维办事,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中有畏难情绪,感到压力较大;对下面提出的问题落实得不够,重视得不够,落实能力不强;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抓落实不够;在布置一些工作任务时,未完全考虑基层的承受力和压力,下面感到不堪重负;对基层的干部成长关心不够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会议文件多,难以应付;各种检查多,有的流于形式,针对性不强。经营方法制度改革力度不够,等等

作为一名经营方面的领导班子成员的一份子,针对以上的问题的存在,我认真分析其产生原因。为什么会出现此类问题的出现?原因要根源于自己长期的固有工作方式的存在,还有对存在的小问题关心度不够,对基层群众的反映信息的传递时间没有及时作好掌握而导致的;还有最重要的原因:在平时的工作中,存在工作时间合理化程度不够完美,即时间安排上,没有安排好处理文件精神的空档期。

二、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及解决问题的措施

广大党员干部和专家学者普遍认为,“四风”问题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其要害是使党脱离群众,丧失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政治优势。长此以往,必将从根本上败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对“四风”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总之,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应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它。

(一)从思想上,加强群众路线意识的认识力度

1、紧抓学习文件不放松,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思想上要增强党的意识,尽职尽责为党和人民事业服务,坚持什么、反对什么,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要符合党的要求,真正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做好自身的思想工作,必须讲人民性。坚持人民性,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服务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结合起来;要坚决克服有些宣传方式脱离生活、不接地气、同群众贴得不够紧的问题,坚决克服一味迎合市场带来的低俗化现象。

2、学习要抓在“深”字上下功夫,做到真学真懂真用

当前,思想文化不断交流交融交锋,观念意识日益多样多元多变,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传播手段迅速发展,思想工作上社会条件已大不一样了。有些做法过去有效,现在未必有效;有些过去不合时宜,现在却势在必行;有些过去不可逾越,现在则需要突破。“不日新者必日退”,做好思想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创新;因此,加深真学真懂真用的思想意识必不可少。

3、整改要抓在“实”字上下功夫,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必先正己。教育实践活动,关键在整改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如何,就是看有没有解决问题,不解决实际问题就是形式主义,就会失信于民。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一方面拍手叫好,另一方面也担忧会不会搞形式走过场、“四风”能不能真正刹住。

(二)观念上,要牢记把握“常”、“长”的精髓

凡事贵在“恒”字,切忌一暴十寒,虎头蛇尾。持久才能长久,深入才能深刻。改进作风,去除“四风”重在“恒”字、难在“恒”字、成效更是出在“恒”字。要让群众看到自己作风建设的新变化、新气象、新成效,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是经常抓,一是长期抓。除“四风”要用时间来验证成效,不能只做表面文章,搞“一阵风”,而应坚持“常”、“长”二字,形成长效机制,要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形、实化于行,进而养成个人良好的行政行为习惯。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除“四风”也一样,不能抓一阵,松一阵,更不能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时刻牢记“常”、“长”二字,树立经常抓、长期抓的思想,建立常态化、长效化自我意识观念。

(三)生产经营方面,践行好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生观

享乐主义是艰苦奋斗的大敌,作为领导班子成员一份子要抵御诱惑,抵御堕入腐败的深渊。在平时的工作中,必须高度警惕享乐主义的侵蚀。我们在工作上要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不逃避责任,遇到困难和矛盾不绕着走,愿意到生产工地和基层指导工作、开展工作;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及世界观。

(四)行动上,提高自身带头作用,做好办公用品的节约工作

总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这样的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牢牢把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个根本方法,才能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来一次大排查、大检查、大扫除,集中彻底解决“四风”问题。认真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像过“检测仪”一样,对照标准检视自己的言行举止。“镜子”照得准不准、“衣冠”着得正不正、“洗澡”洗得净不净、“治病”治得好不好,不能仅限于“自我评价”和“自我满意”,应更多地听听群众的意见和看法,接受群众的检验,敢于下决心、下狠劲、下猛药,才能真正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只有这样做好了,才能更好地实现自已更高的人生价值;更好地引领正能量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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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为官不作为和作风问题治理工作调查报告范文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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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作为作风问题治理工作调查报告范文

根据《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中开展领导干部为官不作为和衙门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区发改委党委班子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工作职责,认真对照为官不作为和衙门作风的主要表现,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发改委党委班子高度重视,把开展“为官不作为和衙门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党委书记、主任杨天彬承担主要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承担分管责任,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认真查找“为官不作为和衙门作风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二、开展自查自纠

“为官不作为、衙门作风”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密切相关,是“四风”的综合反映。认真分析产生“为官不为”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理念信念不够坚定,党的宗旨意识淡化。无论哪种“为官不为”,归根结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三观”改造没有做到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加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降低,对个人的荣辱得失看得重,对事业的兴衰成败看得淡。群众观念没有牢固树立起来,没有真正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比如,个别班子成员当官久了,“高高在上”多了,离群众越来越远了,久而久之,身不沾土、脚不沾泥,与群众一起奋斗的热情和精神减弱了,对待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没有做到勤勤恳恳、踏踏实实,更没有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去解决,一个困难一个困难去克服。这些都与焦裕禄同志所表现的那种“敢教日月换新天”的奋斗精神大相径庭。

2、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缺乏开拓进取精神。一些班子成员觉得要求严了、“束缚”多了,感叹工作越来越不好干、官越来越不好当,产生了明哲保身的错误思想,想当“老好人”“太平官”,不敢动真碰硬,遇到矛盾就绕,遇到问题就躲,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存在盲目攀比思想,比收入、比舒适、比待遇,导致心理失衡、行为失准、工作失职,不仅助长了奢靡之风、违反了纪律规定,而且意志消退、贻误了事业发展。有的班子成员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存在按部就班、求稳怕乱思想,害怕承担风险,不敢打破常规,导致一些工作没有实质性突破。

3、能力水平欠缺,没有干事创业的过硬本领。一些班子成员不是不想作为,而是存在“能力恐慌”“本领恐慌”,缺乏真本事、硬功夫,导致工作上力不从心。有的科学发展观树得不牢,发展理念和方式比较落后,没能随着形势发展需要自觉转变思想观念,在经济工作中更多沿用传统思维方式,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对于国家发布一些新的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不熟悉、不学习、不钻研,指导经济工作实践不够,担当区委区政府“参谋助手”不够。

4、畏手畏脚,缺乏敢干意识。个别班子成员工作时间久了,安逸久了,求稳怕乱的意识越来越重,与时俱进的精神明显衰退,不想“找麻烦”,怕工作失误、怕冒风险、怕得罪人、怕承担责任,畏手畏脚,不敢“大刀阔斧”的干一场,有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的思想负担。比如,个别班子成员认为自己不贪、不占、不损公肥私,但就是工作上无所用心、无所作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混”日子,有时还认为,“多干多错,少干少错”,只要自己不拿、不贪、不违纪,就风平浪静,在其位不谋其政,坐其职不做其事,工作不积极、不作为,甚至消极懈怠。其实这就是一种庸官懒政、失职、不负责任的表现。

三、制定整改措施

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为官不作为、衙门作风”问题,区发改委党委班子坚持以解决思想问题为核心,以强化纪律约束为重点,以完善制度机制为根本,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以营造良好环境为保障,深挖病根、找准病灶,对症下药,充分调动和激发班子成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开展活动形成的优良作风转变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1、端正思想,引导为官有为。坚持把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放在首位,切实解决干部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的问题,筑牢“为官有为”的思想基础。把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这条红线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把学习先进群体精神列为核心重点。通过学习,班子成员进一步端正思想,解决理想信念、群众观点、思想方法、精神状态、执政能力等五个方面的问题,积极推动领导干部转变思维方式、转变工作模式,增强“为官有所作为”意识。

2、打消顾虑,鼓励大胆作为。把开拓创新、克难攻坚作为工作的基本动力,树立夙夜在公的奋发精神,多谋大事、抓大事、干大事,不断提高工作实效。面对经济发展的繁重任务和诸多难题,拿出焦裕禄同志“拼上老命大干一场”的气魄,改变按部就班、被动应付的状态,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假大空”,只要是符合中央精神的、符合改革方向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就大胆放手去做,解决消除畏难退缩的不良倾向,注重超前谋划,着眼改革创新,增强工作主动性,以强烈的担当意识、团结意识,以饱满的工作干劲,克难攻坚、开拓进取,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3、增强意识,对群众有作为。党委班子要树立正确导向作为推动干部“为官有为”的核心要务,着力改进“衙门作风”,以焦裕禄同志和先进群众为榜样,围绕经济发展中的大事要事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计划,开展调查研究,每月撰写一篇经济分析,每季度至少到基层调研2次,撰写1?2篇调研报告。同时为进一步深化为民情怀,开展“三进”(进项目、进企业、进基层)活动,带头到困难群众家中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倾听群众真实呼声,回应群众的关切,坚持把是否符合群众要求,群众是否拥护作为工作标准。重点突出抓好一批民生工程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解决好教育、医疗、交通、饮水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帮群众所需,解群众所难,急群众所忧,用实际行动树立起心系群众、情系群众的良好形象。

4、完善制度,规范从政行为。制度管长远、管根本,治本还要靠制度。党委班子将出台《关于建立强化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意见》等制度文件,就解决干部不作为、工作不落实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考核机制、问责机制,逐步建立推动“为官有为”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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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国际商务谈判技巧巧提问题_涉外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适用行业岗位:商务,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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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谈判技巧--巧提问题

谈判的第二个重要技巧是巧提问题。通过提问我们不仅能获得平时无法得到的信息,而且还能证实我们以往的判断。出口商应用开放式的问题(即答复不是“是”或“不是”,需要特别解释的问题)来了解进口商的需求,因为这类问题可以使进口商自由畅谈他们的需求。例如:“Can you tell me more about your campany?”“What do you think of our proposal?”对外商的回答,我们要把重点和关键问题记下来以备后用。 发盘后,进口商常常会问:“Can not you do better than that?”对此发问,我们不要让步,而应反问:“What is meant by better?”或“Better than what?”这些问题可使进口商说明他们究竟在哪些方面不满意。例如,进口商会说:“Your competitor is offering better terms.”这时,我们可继续发问,直到完全了解竞争对手的发盘。然后,我们可以向对方说明我们的发盘是不同的,实际上要比竞争对手的更好。如果对方对我们的要求给予一个模糊的回答,如:“No problem”,我们不要接受,而应请他作具体回答。此外,在提问前,尤其在谈判初期,我们应征求对方同意,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若对方同意我方提问,就会在回答问题时更加合作;二是若对方的回答是“Yes”,这个肯定的答复会给谈判制造积极的气氛并带来一个良好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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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承包合同的问题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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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单位名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针对养老保险问题本着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态度,经友好协商,特拟订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成为甲方员工至今。

二、乙方于近日了解查实养老保险金少交,乙方立即向原单位即甲方人事部反映情况。经甲方查核,因历史原因延续下来,导致甲方为乙方缴纳的社保基数不足。

三、甲方因历史延续养老保险没缴纳足额,甲方在一定成度上存有主观过错;

双方研究后鉴于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本着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态度,乙方同意甲方一次性给与乙方人民币伍万元整作为补偿,乙方收到后要签收条回执。

四、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并收到补偿款后,本事务结束,乙方应对此事予以保密,并乙方与甲方因劳动合同关系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即被消灭,不得再因与甲方之间就曾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壹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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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专业房屋质量问题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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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______市建委工程处协调下,经多次协商,就______房屋质量问题处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乙方在收到经济补偿金后,承诺放弃由质量问题引起的退房、投诉、经济赔偿、仲裁及法律起诉等不利于甲方的行为。甲方继续履行该房屋购房合同中规定的保修责任,并承担因维修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如装修破坏、无法入住等损失)。乙方如将该房屋转让出售,有义务告知该房屋的实际质量情况,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二、由于二、三、四楼业主每户的实际质量装修情况不同,甲方对各业主的经济补偿肯定不同,故乙方不得对其它业主的补偿提出异议。甲、乙双方承诺此协议内容不向其它业主透露。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市建委执一份。

四、凡有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若有争议,甲方双方同意通过仲裁或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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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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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和党风。“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明确提出党内政治生活新要求,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在全党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将成为从严治党新常态。

“补了课、充了电,思想受到洗礼,灵魂受到触动”,这是很多党员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感慨。查摆问题,一些人的对照检查材料数易其稿,自我剖析触及痛处;互相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充满辣味,脸红心跳揭短亮丑……教育实践活动让党员经历了一次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发扬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优良传统,探索出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效途径。

党内生活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如果炉子长期不生火,或者生了火却没有足够的温度,那是炼不出钢来的。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同是否经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密切相关。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执政党,要不断增强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党内生活就必须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决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

这些年,为什么一些地方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盛行,为什么一些单位出现了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搞利益集团、利益交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少了严肃的党内生活。活动收官,要把清朗的政治生态保持下去,就需要继续下大气力解决好影响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种问题,提高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

强调,“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坚持集中统一,决不能表面上喊着和中央保持一致、实际上却没当回事甚至自行其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党内各种重要关系都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来设定和处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每个党员、干部都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锻造政治品格、坚定做人准则、激发信念精神,我们的党就一定能够成为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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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在问题中探索  在实践中成长”综合实践课题总结_学校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2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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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问题探索  在实践成长综合实践课题总结

“在问题中探索  在实践中成长”综合实践课题总结

吴 小 敏

XX年8月,我校申报了天河区综合实践活动课题——《以猎德文化为基础,开发综合实践活动资源的研究》。自方案通过以来,课题组全体成员群策群力、精心设计、大胆实践、及时总结交流,目前已顺利进入实验探索阶段,并初见成效。我是XX学年下学期参与到本课题研究的。下面把我参加课题研究以来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果总结如下:

一、  参加课题活动情况

(一)学习培训,夯实基础

为加深对综合实践课题的了解,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我经常抽时间学习综合实践理论知识,并积极参加校、区、市教研活动,与同行观摩和交流课例。同时多次在学校的组织下,聘请市、区专家到校指导,进行培训;XX年12月参加在杭州举行第七届全国综合实践研讨会,走出去学习、考察、取经,在学习中积累了一定的一线教学经验,少走了很多弯路。一年多来,使自己的业务素质得以迅速提高。

(二)立足常态,合理实施

通过学习和培训,认识到综合实践活动课并不是让学生们“大张旗鼓”地开展系列活动,开始以为研讨课都是以“汇报课”为主要课型。后来在专家和同行的指导下明确了综合实践活动的各种课型以及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困惑。也给我指明了今后综合实践活动的一个方向,只要立足常态开展活动,合理去实施,就会使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更有实效性,避免流于形式!平时的日常教学能真正落到实处,一些成果都是可以信手拈来,水到渠成,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真正去体验了,感悟就深刻了,收获和反思也就真实深刻,教师只要从中引导,学生的汇报课上会还你一片精彩。

(三)注重积累,敢于创新

在课题实施过程中,我们特别注意成果的积累和方法的创新。为了在教学过程中能够充分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我们以学生的生活经验和成长需要为依归,把教科书这本“小书”与生活这本“大书”融为一体,有效利用本校所在的猎德社区资源,开展别具特色的探究活动。

同时,在学校重视综合实践教师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的理念下。我校从XX年8月开展课题活动以来,多次组织教师到各地参观、学习,多次邀请省市教室领导、课改专家、心理学教授到我校讲座,并指导我校的课题开展。每次活动之后,我们都进行小结与反思,并积极撰写教学学习中的心得体会,在“我们的综合实践活动”博客中发表近30篇日志。XX年12月,我积极承担广州市现场会公开课“猎德龙舟探究”中期汇报课。从理论和实践多方面进行知识和方法的积累,在积累中不断努力创新教法。

通过多种途径的学习,不论是理论水平还是课堂驾驭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增强对综合实践活动教学实践的理解和领悟,从而更加科学地指导自己开展课题工作。

二、课题研究成果

两个学期多来,我紧密围绕课题《以猎德文化为基础,开发综合实践活动资源的研究》认认真真地开展课题研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综合实践活动学科培训,积极阅读相关书籍,从理论上充实自己;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探索中不断前进,在前进中不断反思提高。

(一)有效地促进了自身的专业发展

1、反思能力提高了

反思是人自我觉悟的过程,是自我提升的过程,通过反思,人们才能够意识自己与价值标准、行为规范之间的差距,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发挥自己的优点,可以不断觉醒自己的教育理念,更新教育思维方式,改善教育行为方式,凝练教育教学艺术。在课题实施中通过反思发现:综合实践不能依靠老师的“教”,但又离不开必要的“教”。这后一个 “教” 就是指导,教师还得精心设计活动方案,对于学生的反应做好充分的“预设”,以便能及时有效地对学生进行引导,这样才能从不同的角度、不同层面来激发和挖掘学生潜在的、个性化的兴趣,养成观察的习惯,学习探究的思维方法,让学生体验成功的喜悦。

2、本人在课题实验中取得的成果

(1)XX年12月广州市综合实践活动现场会执教中期汇报课《猎德龙舟探究》

(2)《走进猎德端午节》案例获第七次全国综合实践研讨会案例评比二等奖

(3)《以少先队组织为依托,彰显综合实践活动新活力》获广州市年会论文三等奖

(二)学生综合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在课题实验过程中,通过教师有意识地设置层次渐进的培养目标,学生在有序的活动中获得能力的发展。

无形成果。在《走近猎德端午节》主题活动的反思小结中我这样写道:“学生提问题的角度拓宽了,问题意识增强了。在活动中,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能力均得到了提高。学生学会查资料,学会学会整理、归纳、利用信息,感悟活动前进行合理规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猎德龙舟探究》主题活动探究过程中我这样总结:“通过这学期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教学,我发现学生在语言表达,热爱家乡意识都有所提高。  通过调查我发现“大部分的学生能初步懂得运用多种方法来获取信息,73%的学生能用自已的语言对所获取的信息进行简单的描述,制成调查表。90%以上的学生能根据设计图来制作纸浆画。”等等。通过对每个主题活动进行反思总结,我们发现学生的全面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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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和7解决问题反思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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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音乐教师,首先应该明确音乐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悟,以审美教育为核心,在整个音乐教学过程中要以音乐的美感来感染学生,要以音乐中丰富的情感来陶冶学生,进而使学生逐步形成健康的音乐审美能力。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和推进新课程改革,我认为,在教学中,要使学生先对音乐产生浓厚的兴趣,感受、体验和表现音乐中丰富的情感内涵。只有这样,学生才会逐渐喜欢音乐,从而才能对音乐有更深一步的了解。要积极引导学生,从而使学生不仅做到现在受益,而且做到终身受益。因此在音乐课教学上,我会从下列三个方面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培养:

1、根据音乐教室现有的乐器,通过音乐欣赏的形式,让学生认识和了解各种乐器,并且让学生参与其中亲身实践,讲解各种乐器基本的演奏方法,这样一来,学生不仅对乐器有了进一步的接触,而且还对我国的各种音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从而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观念和审美情趣。

2、通过丰富多彩的音乐教学形式,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和爱好,活跃空气,在紧张的文化课学习之余可调节情绪,有利于其他课的学习。

3、通过打节拍的方法,记住基本节奏,培养学生乐感。课堂注重音准与节奏,能够完成每一首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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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形势与政策心得体会15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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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在为止,我们学习《形势政策》这门课程已经有几个星期了,我们从没接触这门课程到学习了这门课程之间的思想转变真的是天壤之别。在我们没有学习《形势与政策》这门课程之前,我们根本不了解这门课程是学什么的,学这门课程是干什么的,有什么意义,觉得这门课程与那些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没什么区别,上课的老师授课的时候肯定像上这些课程一样的枯燥、无味,可是,到我们上完了第一天的两节课之后,才发觉,原来我们的所想的、所担心的、所忧虑的都是错误的,《形势与政策》并非像我们所想的那样枯燥、无味;也并非像我们说说的那样没什么用、没意义,相反的,《形势与政策》直接与我们现在和未来挂钩,可以说是我们未来去向的指引灯。下面是我们组集体讨论出来的学习形势与政策的意义与体会:

《形势与政策》这门课程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我们学生进行形势政策教育的主要渠道、主要阵地,是我们每个大学生的必修课程,在我们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中担负了重要的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更好地贯彻落实了中央的有关精神,是我们当代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帮助我们掌握正确分析形势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同时,我们认识到,形势与政策左右我们的发展,包括了总结过去经验、指导我们的现在和未来,对我们的发展和生存具有重要意义。历史有“识时务者为俊杰”,今应为“适时务者为俊杰”。社会历史的大发展已决定了个人发展的最大环境、最大上限,制约着可选择度,决定着大学生成功的机率,影响很具体,也很深远.因此,我们应学会认识和把握形势与政策。“形势是制定政策的依据,政策影响形势的发展”。我们必须吃透政策的原意,懂得灵活变通,具备创新能力。与此同时,我们还应顺应形势与政策,发展自我:找准自己的发展目标,结合自己的优势,定位自己的方向及发展地位;依据个人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努力奋斗,构建知识结构体系,拓展素质,不断提高个人能力,打造出“诚、勤、信、行”的品牌大学生;利用形势与政策,为我所用,形成对形势与政策的敏锐的洞察力和深刻的理解力,培养超前的把握形势与政策的胆识,利用形势与政策,实现自我大发展。树立一个远大理想,做一个对祖国、对社会、对家庭有贡献的成功人士!

另外,我们也认识到,我们必须要关注世界。当今世界飞速发展,“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时代过去了。世界不断在更新变化,地球村里的变化也日新月异。生在当代,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我们需要的不是静静地呆在教室里做一个默默无闻的四角书橱,我们需要的更是抛掉陈旧的观念,拥抱外面精彩的世界,授课的叶老师也经常跟我们说,她希望她的学生能够到社会上走一走,走的地方、越多、越远越好,因为她总说“一个人走得越远,心就会越大”。见识多了,才能够把握好自身发展的条件。

其次,青年是推动社会和历史前进的一支重要力量。无论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中,还是中华民族发展的历程中,青年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大学生是青年中,知识层次较高,最具潜力,最有创造性的群体,因此,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面貌和人生价值取向,将直接影响到国家的未来,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历史复兴的全局。

再者,当今国内外形势风云变幻,进入21世纪的中国正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巨大的挑战,当代大学生也面临着深刻的国内外环境,所以,在高校大学生中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对当代大学生如何在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正视我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坚定信念,振奋精神,努力学习,报效祖国,具有重大的现实价值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综上所述,作为21世纪的大学生,我们更应该把握住自己,根据如今的形势与政策,努力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发展自己,力求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有知识、有才能、有人品的优秀人才,为未来的祖国、社会、家庭作出应有的贡献。

最后,得到的总结是:学校开设的《形势与政策》课非常必要而且非常有意义。因为,高等学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是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开阔胸怀视野、增强责任感和大局观十分重要的方面,它使我们更深刻地认识了世界,认识了中国,认识了我们与世界的差距,以及我们自身的不足,使我们在思想上迈进了一大步。思想进步了,才能够把握住现在的形势,力求做到更高的人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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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违纪问题的通报

范文类型:通报,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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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单位,机关各股室:

20xx年10月8日上午,县作风办对我局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督查,绝大多数同志都能遵守工作纪律,全身心地投入本职工作,但X局稽核股股长在上班时间利用办公电脑玩游戏,该行为违反了县委关于《严明工作纪律的规定》第一条,给全人社系统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经研究,决定对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现就其违纪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严肃处理违纪问题。该事件发生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免去机关事业社保局稽核股股长职务;扣发本年度目标管理奖;责成其在全局大会上作深刻检讨;取消及机关事业社保局领导班子成员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进行全系统通报。

二、进一步统一思想,从认识上再提高。机关工作作风是党风政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勤政廉政的主要内容,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社系统的整体形象,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工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工作作风整顿工作,吸取本次事件的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学习,切实增强搞好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进一步强化措施,从行动上再落实。从即日起,各单位、各股室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县委关于严明工作纪律的规定;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全局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一经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一律严格按作风建设规定给予处分。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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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形势与政策心得体会15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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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飞速发展,“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时代过去了。地球村里的变化日新月异。生在当代,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岂能做那四角的书柜?抛掉陈旧的观念,拥抱外面精彩的世界,才是我们应该做的。新世纪的接班人就该有自己的思想,不能人云亦云。面对变化莫测国际形势,我们应有自己的主张。因为只有抛弃过去才能前进。由于知识面的限制,有些观点可能不成熟,还请老师谅解。

先说说中美关系,我眼中的中美关系没那么复杂。国家间利益就是一切,是敌是友只是实现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手段。作为国家领导阶层,其施政思想是国家利益最大化。不管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不能为国民谋利益就会被推翻。因此,国家间没有永久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英国和美国的关系很明显反映出这一点,以前英国是老大哥,美国跟在后面跑,后来位置逐渐改变,英国要听美国差遣。现在随着国家实力的不断变化,英国开始有自己的声音。同样,二战结束后,日本也要处处看美国脸色,但现在日本领导人开始逐渐摆脱美国的控制。当然,能否真正摆脱是另一回事,这个问题之后再说。

现在的世界一哥是老美,无须质疑。中国以后能否取而代之,不好讲。我认为希望不大,因为国情不同,美国从建国到现在与中国比,太年轻了。也正因为此,负担轻,有能力,有魄力改革。如今各国都有很严重的社会问题,这点不容质疑。贫富悬殊、暴力、等等一系列问题摆在眼前。中国负担太重,而且几千年的封建思想不容易改变,我们总在宣扬传统文化,以悠久的历史为荣,张口四大发明,闭口黄河、长城。靠吃祖宗饭有意义吗?我看不见得。历史应该铭记,但落日的辉煌说多了就要被人笑话。

历史在不停的发展当中,未来如何谁也不敢说。我们活在当代还是说说现在有点实际意义。曾看过一篇报道讲美国的贫富悬殊异常严重,其实中国也差不多,有人穷奢极欲就有人在死亡线上挣扎。没有真正的公平,一切只是相对。社会的黑暗面不如说是人类的劣根性在作怪。我们活在现实的世界就不祈求柏拉图式的天堂,但我们可以努力让世界变得更美好。那就是合作。国与国之间需要合作,人与人之间同样需要合作。

有问题就解决问题,粉饰太平毫无意义。“重脸面轻实利”要不得,哪国都有自己的问题,总唱赞歌不解决问题。中国的中庸之道由来已久。它有一定价值,但害处也不少,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没人愿当出头鸟,总希望别人来说。今年的两会有何成果在此不做探讨,只是一些代表不涉及敏感问题,竟扯什么“男人节”“女人节”让人捧腹。有问题就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以后或许会有办法,但回避绝对不行。有人讲今天的中国还是小家子气,不肯在世界面前承认不足,是因为自卑,对自己的严重不自信。要面子是传统,别人不会理解“面子”对中国人的意义,但有人会利用这一点占我们的便宜,吃亏了还得表现的很高兴。想必也只有我们愿意干了。

中国有实力、有能力左右世界,这是事实。只要我们能静下心来一件件解决问题,未来一切都有可能。所谓外交无非是各国在世界范围内追求国家权利的最大化,即国家利益。国际关系格局的演化是各国外交不断“博弈”的过程。这一切都是以国家实力为基础的。中国不能乐观,但也无须悲观。

我个人一直认为中国真正的劲敌是日本。大和民族有其自身优势,我们一贯不把日本放在眼里,曾看过一本书讲述大和民族精神。不管是樱花还是武士道都不可小觑。一个国家是否真正强大,民族精神很重要。日本几次能从瓦砾中迅速崛起,难到不可怕吗?只是我们一直不愿承认这个事实。日本的学者大量来研究中国文化,中国历史,难道人家真就对你有兴趣吗?不是!是在准备!“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是孙子的教诲,人家应用在国际关系中,我们用在内杠上。中国人在外有“一人龙,三人虫”之说。不管对错,我们都该警醒了!现在不早做防备,当事实发生了再做事后诸葛毫无意义。

国际关系就是人的关系。只要国民整体素质上去了,国家在世界舞台上才有发言权。回归到底还是要抓教育,从儿童抓起。我们作为当代青年大学生,有理想、有抱负,更要珍惜大好时光学习,奋斗。国家的路需要我们走出来,自己的人生之路更需要一步步踩出来。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快速发展,中国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新时期当前的经济形势在波动中实现平稳增长、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目前我国经济的发展现状是投资、消费和出口增长都比较稳定。中西部经济增长速度快于东部地区,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内需对经济的增长的贡献度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经济发展实现了量的扩展与质的提升。但是,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固,消费需求的扩张力不够强劲,投资的接续能力不足,出口面临的国际环境偏紧,结构性矛盾依旧突出,消化过剩的产能,节能减排的压力还比较大;地方政府债务和国际金融风暴有待化解和防范。从当前我国的发展现状看,有好的方面也有坏的一方面,对此,为稳定经济的发展,我们应该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

纵观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导致腐败增生,腐败是人类尚未攻克的顽疾,它的出现时经济发展带来的结果。对此,我们现正在积极应对,以来,党中央对反腐败从战略上予以高度重视,实施了多项措施,包括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上打出“组合拳”,扎实推进反腐败行动,反腐败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再次是反腐败不留死角,法律面前不分国企、外企、和私企,反腐子弹不长眼,不管你是教授、官员、医生还是高人,击中谁就是谁,打‘老虎‘’苍蝇’绝不手软。20xx年反腐有一新亮点,就是纠正不正之风,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列为“靶心”动员全党对作风上的弊垢扫除,全面改革以清除腐败土壤。同时加强监督力度,监察机构履职能力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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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单位公款旅游问题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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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款旅游问题自查报告

根据文件以及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公款旅游问题自查自纠活动》号文件要求,我局针对本单位的公款旅游问题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公款旅游是严重的违纪行为,与建设清正廉洁型政府背道而驰,严重违反八项规定,助长“四风”问题的滋生,为继续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我局专门针对公款旅游问题召开了局务会,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多次申明,严禁单位或个人以考察学习、交流等名义外出旅游,严厉查处借出差之机,绕道或中途滞留旅游、借用公车旅游或度假等违纪行为,因公事出差的要限期返岗,鼓励全体职工互相监督,勇于举报。

经自查,今年以来我局没有组织干职工外出旅游,未发生领导干部借用公车旅游、度假,借出差之机旅游、配偶或子女利用领导干部职权要求和接受公款私人旅游等违纪行为。我局将继续抓好公款旅游问题的监督管理,为领导干部敲警钟,一经查处将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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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从一起抗诉案的审理引起的对相关问题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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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抗诉案的审理引起的对相关问题思考

简要案情及裁判:    原审原告李某曾于1998年2月向法院起诉与吴某离婚,后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1998年8月,吴某向法院诉讼要求与李某离婚,后又撤诉。1999年1月,李某第二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吴某离婚。经法院审理认为,双方长期分居,互不履行义务,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1999年6月25日,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双方所生一子由李某抚养,家庭财产按李某提供的财产清单依法进行分割。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XX年8月,吴某以原审判决关于家庭财产分割严重不公,原审时自己提出的相关财产请求未被原审法院采纳。同时认为导致与李某离婚的原因是因为李某有第三者,要求李某赔偿相应损失5万元为由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XX年2月,检察机关以该案原审判决事实不清,判决有误为由向法院提出抗诉。 检察机关随抗诉书一并移送至法院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诉人吴某提出的尚未分割的轻摩一辆,空调一台的票据,检察机关调查相关证人的调查笔录,李某因经营在税务部门纳税的谈话记录,税务检察报告,因漏税在税务部门的处理决定书及李某在离婚后在某储汇中心存款10余万元的查询记录等证据。 再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被告吴某提出的均是原审判决中未出现过的新的证据,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按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也应当再审。但民诉法没有现定检察机关可以以当事人提供的新的证据及检察机关依职权调查的新证据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故再审法院以裁定形式从程序上驳回检察机关的抗诉。 评析 这是一起检察机关抗诉引起的普通再审案件,在案件的处理上曾有过二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检察机关依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既然已经再审,就应当在再审中对当事人提出的及抗诉机关调查取得的原审中未出现的新的证据进行审查,经过再审审理,确定争议事实的真实性,如果经查实,确有部分财产未予分割,应重新作出再审判决,对尚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分割,体现再审的救济原则。另一种意见认为,抗诉机关以原判决事实不清,判决有误为由向法院提出抗诉,虽然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且民诉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对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但从当事人提供给抗诉机关的证据及抗诉机关调查取得的相关证据来看,均是原审判决中未出现过的新的证据。法律没有规定抗诉机关可以以新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相反,对当事人来说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就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也应当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9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到原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因而认为抗诉机关的抗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从严肃执法角度,应驳回其抗诉。再审的结果是裁定驳回抗诉。笔者同意第二种处理意见。 但这起普通的抗诉案件,所涉及的以下问题笔者认为值得探究。 一、关于抗诉案件的审查立案问题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下级法院由于自身裁判错误,被上级法院发现并指令再审予以纠正,必须立案进行再审。但如果是由于抗诉机关的抗诉。上级法院书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对下级法院来说,是否进行必要的立案审查,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确定,实践中,对下级法院(笔者在这里主要指基层法院)来说,往往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而无须进行立案审查,从前述案件不难看出,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抗诉是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履行民事监督的独特方式,目的是启动法院再审程序对错案予以纠正。但法律规定抗诉必须在法院生效裁判出现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情形的情况下才能提起,且是向同级人民法院(上级法院)提起抗诉,由于不同于上诉,上级法院在不了解下级法院原裁判过程的情况下,很难发现抗诉机关的抗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因而也不会去审查抗诉机关抗诉内容,而是书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下级法院将本应立案时的审查转移到再审时的“审查”(实际是一种审理过程),人为地增加了法院人力、物力的开支,甚至浪费有限的审判资源,更为重要的是不合规定的抗诉,动摇了法院裁判的稳定性和既判力,有时甚至加剧公众对司法不公的错误认识,因而笔者认为对基层法院而言,上级法院在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时一并指令予以必要的立案审查,避免出现上述的几种情况。再说法律没有规定因抗诉机关的抗诉而放弃对抗诉案件的立案审查。 二、关于对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理解 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检察机关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也是检察机关能够提出抗诉的理由之一。为了对检察机关的抗诉正确与否进行准确的审查和判断,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该条款中“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形进行分析和再认识。我们知道,如果据以认定某一事实存在的证据足以能够证明该事实的客观真实性,并能反驳它事实的,那么该证据就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尽管由于在对某一事实证据的论证上由于证据的多重性而表现出在审判实践中对相关证据理解和把握上的不确定性,不难看出,既然是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而直接证据不存在足与不足的问题。因而,首先对该条规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主要证据”应推定由于它不是直接证据,需要我们在判决、裁定前对它作出是否与法律规定的要件事实有逻辑上联系的推断,作出正确的采信与不采信的判断。而由于目前法官素质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在对证据的采信上极易出现偏差,这亦是出现法律规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形的原因之一。其次,抗诉机关如何以此条款进行抗诉,从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5月10日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理程序试行规则》第十一、十二条的规定中可以看出检察机关对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理解。该条规定检察

机关不仅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要进行全面地审查,同时对当事人要求补充证据,或者要求进行勘验、鉴定的,应审查是否属于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新的证据,只有在不属于新的证据的情况下,才能接受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并可以依职权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法院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有学者认为,由于现行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的监督对象的不当性,决定了其监督方式的唯一性和监督时机的事后性,使得检察机关只能在裁判生效后进行监督①,为了监督的成功,利用职权帮助申诉人来收集相关证据(有时自觉不自觉地成为申诉人的代理人的角色),前述案件正是如此。有一时期则追求抗诉的数量,而忽视监督的质量,使抗诉这种监督的唯一方式显得极其随意。因而必须明确检察机关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只能就原审中提出的证据及认定的事实和裁判进行审查,当事人只能以其在原审中提供的而法院无正当理由没有认定的证据,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不能通过提出新的证据向检察机关进行申诉,检察机关亦不应依职权进行调查以获取新的证据,更不应以新的证据来证明法院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而向法院提出抗诉。 三、关于基层法院裁定驳回抗诉问题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诉讼认为不符合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依照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裁定不予受理,而对于不符合抗诉规定的抗诉案件,法院能否裁定驳回抗诉?有人认为,抗诉启动法院的再审程序,从理论上来说也是一种诉权,抗诉机关既可以撤回抗诉,法院亦可以裁定驳回抗诉。当抗诉经审查存在如下三个方面的情形,且是在抗诉机关不同意撤回抗诉的情况下,可裁定驳回抗诉:一是原判决、裁定不存在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能引起抗诉的四种情形;二是申诉人本应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再审,而向检察机关申诉,检察机关据此提出抗诉的;三是检察机关依据申诉人的申诉,以职权调查收集新的证据而向法院提出抗诉的(笔者认为不应包括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四项的规定),笔者基本同意这种观点。虽然有一时期,检察机关追求抗诉的数量,忽视对抗诉的质量要求,出现法院裁定驳回抗诉的情况也属正常,但笔者认为裁定驳回抗诉应由立案庭在对抗诉进行立案形式审查时作出,而不宜由再审法庭作出,对基层法院而言,还应向上级法院报告备案。首先,由于法律规定,抗诉是由上极检察机关向同级法院提起,然后由上级法院指令作出原裁判的下级法院进行再审,下级法院再审是在指令的情况下针对上级检察机关的抗诉内容,因而对抗诉的处理结果必须报上级法院备查。其次,虽然民诉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对抗诉案件必须再审,但必须是符合抗诉形式要件的抗诉案件,法院在对抗诉的审查过程中,不能因为检察机关有对法院生效裁判进行监督的权力而随意地使已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处于待定状态,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抗诉案件,由立案庭经审查后告知检察机关并建议撤回抗诉,否则,可作出裁定从程序上驳回抗诉。但是,经立案再审的抗诉案件,再审合议庭必须再审。在再审中,依据检察机关的抗诉,对原裁判进行是否存在抗诉所反映的问题的实质审查,此时,要对抗诉的内容作出实质评判,如果原裁判存在抗诉所反映的问题,则须予以纠正,由再审合议庭作出新的再审判决。有一种情况,如果抗诉虽能反映出原裁判中存在一些问题,但不足以动摇原裁判的(不完全是实体判决结果的)则不能用裁定的方式驳回抗诉,而应是以再审判决方式维持原裁判在再审判决中对抗诉不予支持的理由作充分地阐述,一方面反映出法院接受检察监督的态度,同时作为抗诉机关也较能够予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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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大学形势任务教育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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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作为综合服务处的一名基层员工有幸参与到了“20xx年形势,目标,任务,责任主题教育宣讲会”。20xx年1月21日—23日,中国石油集团20xx年工作会议在河北廊坊召开。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国资委部署要求,总结20xx年和“”工作,分析公司发展面临的形势,部署“十三五”和20xx年重点工作,动员全体干部员工认清严峻形势,坚持稳健发展,开创建设世界一流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新局面,为国家推动能源革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回顾过去、使命在肩,展望未来、任重道远。蓝图已经绘就,号角已经吹响,只要我们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拼搏进取,就一定能够战胜一切困难,把油田发展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为开创百年油田建设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20xx年是充满挑战的一年。面对成品油资源供大于求,油价频繁调整等不利形势,企业干部员工克服困难,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推动油田的可持续发展。20xx年,将是提升发展之路的关键一年,也是内外部环境复杂,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

通过陈总的报道,我们还看到了“十三五”时期油田的发展思路:优先有效发展勘探开发;稳步高效发展炼油化工业务;协同有效发展工程技术服务业务;稳妥有序调整矿区服务业务;业务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

通过五大发展理念的全面贯彻,做到油田发展业绩稳步改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管理科学精细,各类风险有效防控,油田大局和谐稳定,社会责任切实履行,企地关系融洽友好,使油田发展更平稳、更健康、更可持续。

纵观宣讲内容,我也深深体会到打造百年油田的目标指日可待。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公司总体要求上来,搭理推进改革,强化创新驱动,降本增效,转型升级,为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为加快建设百年油田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为油田基层新员工,我们一定会迎难而上,争当时代的弄潮儿,勇于面对风险与考验,在自己平凡又艰巨的岗位上完成好自身角色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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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几个问题及相关规定综述_调研报告_网

审理劳动议案件中的几个问题相关规定综述

一、临时工     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后,“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XX年10月,在清理行政法规时,即宣布《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失效,理由是“调整对象已消失”。 “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和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用工,无论是城镇职工,还是经批准使用的农村劳动力或外地城镇职工,都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各种保险。在临时性工作岗位的用工,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订立一年以内的短期劳动合同”(江苏省劳动厅《当前劳动关系调整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10条,苏劳〔1998〕4号)。 “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XX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其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第一条,劳办发〔1997〕88号)。     二、事实劳动关系    我国承认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劳部发〔1995〕309号)。“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法释()14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规定进行赔偿”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劳部发〔1995〕309号)。 对事实劳动关系中发生的劳动争议,“按以下原则处理:(1)双方同意维持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补签劳动合同,补办社会保险手续;(2)一方不同意维持劳动关系的,如属于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应予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如属于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条件的,事实劳动关系应予解除,建议有关部门予以查处。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裁决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相应赔偿;(4)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与职工未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由此而引发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参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进行处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原劳动合同,双方应协商补办劳动合同续订手续。经协商不能就续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裁决解除劳动关系,由企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江苏省劳动厅等《关于目前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8、9条,苏劳〔1998〕49号)。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法释()14号)。 可见,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期间的有关劳动权利和义务,国家予以同等保护,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等,但是,毕竟事实劳动关系不符合现行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的形式要件的规定,故当双方当事人就是否延续这种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时,一般对延续请求不予支持。前列司法解释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做法有细微差别,但并不矛盾,后者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因此在理解司法解释条文时可以扩充其涵义,即: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经调解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支持。 三、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机关事业单位三块,目前,公务员及类似的国家公职人员尚没有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1、历史脉络:我国自1991年6月开始城镇职工养老制度改革(《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主要适用面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可以参照执行;对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也要逐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第十一条),经过1995年的深化改革,1997年7月16日建立了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但此时仍处于“要逐步扩大到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阶段,1999年1月22日颁布《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确立了强制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制度,并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扩大到城镇各种类型的企业及其职工。这里的“职工”,没有区分非农或农业户口。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是否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各省自行决定。 江苏省自1996年1月1日开始对城镇企业实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1999年8月后将该保险扩展适用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江苏省劳动厅等《关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苏劳险〔1999〕25号)。但是,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工作,仍存在着非公有制企业参保率低、保险覆盖面不全、欠费严重等问题,XX年7月以后,南京市加

强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强调“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不分单位所有制性质、不分职工户籍性质和从业形态都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对在规定限期内未参保的单位,实行社会保险费预征”(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第五条,宁政发〔〕172号),为此,市劳动保障职能部门先后发布了《关于对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预征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劳社征〔〕4号)和《关于外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劳社征〔〕10号),前者进一步强化了强制征缴力度,后者扩大了参保面。外来人员,是指用人单位使用的农业户口的从业人员,从XX年7月1日起参加我市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2、作为劳动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劳动法中未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是其法定义务,该法第七十条只是原则性的提到“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但早在1986年10月1日,“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退休养老基金的来源,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二十条,国发〔1986〕77号,现已废止),对企业从城镇招用的临时工和从农村招用的农民合同工,也实行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现已废止;和《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其中,农民轮换工实行回乡生活补助金制度。在江苏省,1996年1月3日制定并实施的《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中明确规定:“职工享有参加养老保险并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企业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履行缴费的义务”(第五条),“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手续”(第八条),企业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处以罚款。 3、缴费: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和强制全额征缴制度。 个人交纳8%,单位交纳13%(外来人员为:个人交8%,单位交14%),两项合计为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记入个人帐户(南京市政府《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第5、10条,宁政发〔1998〕269号)。城镇企业或城镇个体工商户招用离退休人员的,发给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纳入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但离退休人员本人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江苏省劳动厅《关于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苏劳险〔1999〕27号)。 1999年1月22日国家实行由税务或社会保险经办机关强制征收社会保险费后,还存在着差额缴拔的结算方式,自XX年10月1日起全部改为全额征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第四条,劳社部发〔〕9号)。 通常,用人单位是缴费义务人和代扣代缴义务人,“每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企业逾期不缴纳的,强制征缴,加收滞纳金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令〔1999〕2号)。 4、补缴:允许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理保险登记手续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因某种原因欠缴养老保险费用的,应按规定补缴(江苏省劳动厅《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三条,苏劳险〔1996〕9号),“凡不按时办理补缴手续的单位,也可对其实行社会保险费预征”(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预征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宁劳社征〔〕4号);并且,只有补足欠缴的保险费用后,职工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在职或从事社会劳动期间单位和个人欠缴或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在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依法缴纳滞纳金之后,再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保人员应缴未缴或未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到退休年龄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苏劳社〔〕15号)。 “1998年6月底前参加工作,应参加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在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和职工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职工缴费年限(含当地实行基本养老保险或退休费用统筹以前可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及15年以上的,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规定条件时,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企业和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一次性支付其个人帐户的全部储存额,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江苏省劳动厅《关于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苏劳险〔1999〕27号)。 但是,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劳社部发〔〕20号);“职工原在乡镇企业工作的时间不能视同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也不得以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执行宁劳社险〔〕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二条第二款,宁劳社险〔〕27号)。 “企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经办机构是根据补缴款到帐日期记载职工个人帐户,并按到帐时间和金额起息。补缴的金额,应先满足当月的欠缴,然后再从前往后清欠,也可按企业指定补缴月份清欠”(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第二部分第13条,苏劳社险〔1998〕26号)。 5、发放条件(南京市政府《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第十三条,宁政发〔1998〕269号;江苏省政府《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第二十、二十一条,省政府令〔1998〕第139号):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①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②从事井下、高空、高温、低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③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江苏省劳动厅《〈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苏劳险〔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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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发展学生党员上报材料写作规范及常见问题汇总_申报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党工团,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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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学生党员上报材料写作规范常见问题汇总

1、各类材料用黑色签字笔或黑色墨水填写,不允许打印或复印。

2、所需材料:

ø    入党申请书2份,1份原始的,1份最新的;

ø    自传1份;

ø    思想汇报4份及以上;

ø    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

ø    政审材料1份及以上,父母在一个工作单位的可以是1份;

ø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ø    英语过级证书复印件;

ø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ø    群众评议原始记录,有调查对象每个人的手写签名。

3、上报材料目录

ø    班级:规范写法:会计专21201,会计21201;

ø    学生类别:二级学院本(专)科;

ø    综合测评情况:阿拉伯数字填写排名。

4、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的格式

标题存在的问题:

ø    标题未居中;

ø    没有标题(思想汇报、自传、入党申请书);

ø    标题混乱(χχ思想汇报、个人自传);

称呼写法:

ø    思想汇报、入党申请书没有称呼(敬爱(尊敬)的党组织(支部);

正文要求:

ø    段落首行应空两格;

ø    篇幅过长或过短,各文体长度要求3000字左右,一般3页左右;

ø    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内容不符合要求,过于空泛,理论理解比重过大,

结合个人实际不足,入党申请书未写明自己优、缺点,未分析缺点产生的原

因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ø    自传要用第一人称书写。

结尾:

ø    入党申请书:“请党组织审查,并给与帮助”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 或“此致敬礼”;

ø    此致空两格,断行敬礼顶格;

署名和日期:

ø    落款:入党申请书为申请人,思想汇报为汇报人,断行写时间,落款需右对齐;

ø    思想汇报落款时间过于集中,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汇报内容与落款时间不一致,汇报内容中表述的身份是预备党员或与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不相符合;

5、政审材料

组织发展对象函调提纲:

ø    函调对象为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主要指父

母以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及其与本人的关系,一般调查父母的政治情况;

ø    发展对象父母在同一工作单位者可集中函调,在不同单位者要分别发放;

ø    函调提纲可由支部集中邮寄,或封好交发展对象寄发(带回);回函必

ø    须密封;

ø    回函需说明调查对象与被调查对象的关系(系父亲,母亲),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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