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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惩罚制度(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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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食堂,卫生,全文共 1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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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规范食堂职工卫生管理,根据和,结合公司职工食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2本规定所称的卫生管理,指职工食堂在食品采购、运输和贮存、食品加工、餐饮具的卫生、食堂服务的食品卫生管理。

2职责

食堂经理对食堂卫生负直接责任。

3内容与要求

3、1食品的采购和贮存卫生

3、1、1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禁止采购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禁止采购无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限及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3、1、2采购车辆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1、3库房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期食品。

3、2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要求:

3、2、1墙壁有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和地面;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3、2、2地面每天洗拖干净,见本色、无积水污垢。墙壁、门窗干净、无蛛网、无积灰污垢,玻璃明亮。

3、2、3炊事机械放置有序,机械内外无积渣杂物、无污垢积尘,器皿要加盖加罩,机械定期保养维修,干净完好。

3、2、4炊具如锅、盆、刀、勺、料筒、案板等要存放整齐。每日清洗一次,达到无脏物、无油垢、铁器无锈,木器见本色。

3、2、5水池、灶台、桌台,每日清洗三次,达到干净整洁,物见本色。

3、3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

3、3、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3、3、2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行为;

3、3、3服务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戴口罩。

3、3、4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使用专用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采用。

3、3、5食堂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双手,保持双手卫生。

3、4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3、4、1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坏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4、2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3、4、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心脏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3、4、4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3、4、5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3、4、6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3、4、7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3、5餐饮具的卫生要求

3、5、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在专用水池洗净、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3、5、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3、5、3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3、6食堂服务的卫生要求

3、6、1食堂应当保持整洁,保持食堂内外整洁卫生。每周五进行一次彻底清扫,做到经常性的灭蚊灭蝇工作。

3、6、2发现所提供的食品可疑变质时,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当立即作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3、6、3供应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

3、6、4供就餐人员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3、6、5炊事人员在售饭前必须先洗手,严禁抽烟,严禁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出售食品应用盛具或夹具。

3、7卫生检查规定

3、7、1卫生管理人员每天对食堂及食堂的大厅、厨房、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3、7、2总务管理处抽调相关管理人员每周对食堂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所有检查资料须在食堂经理签字确认后交总务管理处存档。

3、7、3食堂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落实和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

4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职工食堂经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考核。

5、附则

5、1本规定由总务管理处起草,解释权归总务管理处。

5、2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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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企业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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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一人出资设立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X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XX市XX区路号XX室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针纺织品、服装、服装辅料、家纺制品、纺织原料(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拾万元,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额。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协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时间

货币 人民币10万元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 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

(3)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4)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 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 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 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推荐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向股东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议;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 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推荐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公司财务;

(2) 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 向股东提出提案;

(5)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股东。

第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十八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拾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 股东决议解散;

(3)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 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作出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二十二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

第二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的。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一式叁份,股东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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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_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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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公司的办公用车由行政部统一进行管理。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需提前到行政部门做出车辆使用申请,填写 《车辆使用登记表》 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根据情况具体安排用车。

(2) 车辆驾驶人每次出车前需认真填写 《车辆使用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预计返回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公里数等记入登记表。

(3) 车辆行驶前须进行安全检查并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修理。

(4) 车辆的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车使用人妥善保管。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并加满油。用车结束后需将机动车行驶证及备用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

(5) 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6) 公司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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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公司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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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九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第8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9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3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第14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15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6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 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第19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1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7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 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第29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0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公司执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31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2)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3)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

(4)年休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2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3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34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即员工本人的岗位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5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6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7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需查看工资清单的,公司应给予方便。

第38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15日内支付员工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39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0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第41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2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3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因私事请假,事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

第44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经员工确认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5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6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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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企业会议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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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规范企业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东粤运朗日股份有限公司高速分公司全体员工。

内容

第一条 总则

为使公司的会议管理规范化和有序化,提高会议形式的行政决策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公司会议制度本着精减、有效、节俭原则运行。

第二条 会议类别

1、领导班子会议

(1)由经理本人发起的内部高层会议。

(2)参加人员为经理、各分管副经理或相关议题的负责人。

(3)会议不定时召开,由经理本人或综合办发出通知,综合办负责收集和记录会议议题。

(4)会议纪要由综合办负责整理,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会议决议。

2、经理办公会

(1)经理办公会是由经理本人或委托人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

(2)参加人员为经理、各分管副经理及相关的科室负责人。

(3)时间原则上定为每月________。

(4)例会由综合办转发通知,并做好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

(5)会议纪要由综合办负责整理,并于次日呈经理审阅后发放至各有关科室。

3、科室例会

(1)科室例会是由各科室负责人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

(2)原则上定为每周一次。

(3)例会时间由各科室根据科室工作特点合理安排,以不影响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原则。

4、科室联合会议

(1)科室联合会议是由经理或各分管经理发起召开的跨科室协调、协作专题会议。

(2)会议由综合办转发通知,并安排时间、地点。会议纪要由综合办负责整理,并于次日呈经理审阅后发放至各有关科室。

5、其他会议管理

关人员。

(2)凡综合办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____天报请综合办调整《会议计划》。

(3)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综合办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三条 会议程序

1、会前准备

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座位、纪念品、通知与会人等)。 对定期的常规会议,在会前应明确该次会议主题和临时出席或列席人员。

对不定期的重要会议,组织者应提供会议相关资料并上报申请,该资料包括:

(1)会议名称、会议主旨和目标;

(2)会议时间、地点、议程、议项;

(3)会议主持人、出席人员(名单);

(4)会议财务(支出收入)预算、现有筹备情况及进展;

(5)(可能)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案及要求、筹划备时间进度表。

该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

2、会议通知

根据会议拟订会议通知,并提前张贴或发送。出席会议的重要或主要人员,应通过电话等方式确认是否能如期出席,并作出相应安排。

3、会场准备

会议组织者及时准备会议场所、会议文件或资料。必要时要进行会场布置、设备调试。对重点发言对象须确保其发言。

4、会议记录

会议进行中要做好记录。记录方式最好为速记笔录,必要时可录音、录像,妥善保存记录材料。

第四条 会议秩序和纪律

1、严格遵守开会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特殊情况,需由会议主持人批准。

2、会议期间手机应调至静音状态,特别事情到会议室外接听。

3、会议发言应简明扼要,避免发表与会议无关的话题,会议主持者有权提示发言人,其他人员无权打断发言人讲话。

4、凡是违反会议秩序者,会议主持人有权给予通报批评,由综合管理部行专人监督执行。

5、会议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召开,组织会议的科室会前应准备好会议议程及有关内容,并负责维护会议纪律。

6、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签到,准备好与会议有关的资料,做好会议记录,对要求传达的会议内容要及时进行传达。

7、会议涉及机密事件,所有与会者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外传泄密,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8、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由牵头部门及时书面通知有关执行部门,并负责监督落实情况。

第五条 会议记录

1、会议记录原则

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据本原则及会议议题所涉及业务的需要,临时指定会议记录员。

由经理发起、主持的领导班子会议原则上由与会的综合办主任负责会议的记录工作,经理另有规定的,依据经理指定的办法实行。

2、会议记录员应遵守的规定

(1)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的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2)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3)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会议纪要》最迟不迟于次日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

第六条 会议室管理

1、管理和使用权限

(1)会议室由综合办负责管理,各科室如因会议需要使用会议室,须事先向综合办申请,由综合办统筹安排。

(2)会议室卫生由综合办安排人员负责进行,在每次会议召开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并做好日常保洁。

2、会议室设备管理

会议室相关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由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得随意操作,否则造成设备损坏应按价予以赔偿。

第七条 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办负责解释。

2、本制度由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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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培训,全文共 3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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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规范有序地开展培训管理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全体在岗员工。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促进企业与在岗人员共发展。

(二)全面发展,注重能力。

(三)全员培训,重点培养。

(四)鼓励自学,推进学习型企业发展。

(五)把握需求,注重实效。

(六)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七)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第二章 培训管理体制

第四条 培训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分层负责。形成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其他用人单位的二级培训管理体系。在人力资源部的指导和协助下,用人单位按照人员管理权限

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管理职责:

(一)负责公司培训体系的整体规划与调整;

(二)负责制订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三)负责组织培训需求调查,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四)负责公司各级经理及后备人员、专家及后备人才、内训师等公司重点培训项目的实施;

(五)负责管理公司培训师资、培训经费、课程体系、网上教育系统、培训管理系统、公司主办培训的培训档案及培训场地设施等培训资源;

(六)负责协调用人单位培训管理工作。

第六条 用人单位培训管理职责:

(一)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制订本用人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培训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三)推荐或编写专业教材;

(四)负责本单位培训资料的整理,并反馈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 培训需求

培训需求包括公司需求、用人单位需求、个人需求三个层次。培训需求调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各用人单位配合,通过多维度访谈、调查及分析,予以汇总。

(一)公司需求:人力资源部分析公司战略、企业文化、年度工作重点,确定公司年度培训重点;

(二)单位需求:各用人单位根据上一年度绩效完成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重点,提出本用人单位培训需求,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三)个人需求:员工个人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的工作重点和职业生涯发展、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培训需求。

第四章 培训计划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需求分析及年度培训经费预算,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下发公司各用人单位,由人力资源部协助制定本用人单位年度培训计划;

第九条 公司各专业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列入用人单位绩效考核,人力资源用人单位以及其他用人单位须对用人单位所在员工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条 各用人单位应积极组织在岗人员参加各类培训,使在岗人员的能力得到持续、系统提升。年度累计平均培训学习时限达到40小时以上。

第五章 培训实施与协议

第十一条 培训实施具体包括:选择师资、场地、教材、设备、组织学员、现场管理等内容。

第十二条 培训实施形式要多元化,可通过培训班、学术讲座、业务研讨、岗位轮换、导师辅导培养、参观考察、网上学习、外派培训等形式进行。根据培训内容和人员特点,综合运用讲授、研讨、案例、模拟、体验项目实施等培训方式,确保培训效果。

第十三条 大力推广网上教育,加强网上教育培训管理,为在岗人员提供个性化、系统化的培训,促进自学。

第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和在岗人员能力发展需要,公司可安排在岗人员参加外派培训。

第十五条 参加由公司支付的培训金额(单项培训)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外派培训,接受培训者应在培训前与公司人力资源部及所在单位签订服务期限协议,培训结束后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为公司服务。员工接受培训后在公司的服务年限原则如下:

培训费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5万元以下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培训费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培训费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

若未满服务年限,擅自调离公司的,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补偿金额:补偿金额 =公司支付培训费×( 约定服务年限-约定后实际服务年限)/约定服务年限

第十六条 培训所需的外聘师资,由人力资源部履行相关程序后,签订合同执行。

第十七条 培训主办单位、用人单位按照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培训实施流程及培训纪律要求加强培训过程管理。

第十八条 培训主办单位、用人单位凭培训合同、培训通知、培训学员签到表、培训评估表、发票发起报账,及时收集整理培训相关资料并提交本单位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第六章 培训评估

第十九条 建立培训效果四级评估机制:

(一)授课效果评估:即学员对培训项目的主观感受和满意程度。由培训主办用人单位在培训结束后实施,评估结果汇总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同时评估结果作为供应商付款依据;

(二)学习效果评估:主要是考核培训者对培训课程的掌握程度。由培训主办单位在培训结束后组织相应考核。考核结果汇总后提交人力资源部;

(三)行为效果评估:评估学员培训后行为方式的改变程度。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其他用人单位配合实施。对

公司重点培训项目开展行为效果评估,评估在培训结束三个月后实施,由学员所在用人单位对其工作行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进行比对评估,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四)工作绩效评估:主要评估培训项目引起的业务结果的变化。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其他用人单位配合实施。对公司重点培训项目开展工作绩效评估,由学员所在用人单位对其绩效结果进行比对评估,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七章 培训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 各用人单位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时,需同时提出各培训项目费用预算,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审核,按照公司审批的培训项目将预算列入各用人单位预算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用人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需增加计划外培训或已列入培训计划但超出预算的培训项目,应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提供经费预算,按照公司预算审批流程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在岗人员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学习,须凭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用人单位出具的“外出培训学习证明书”,按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章 学历(学位)教育

第二十三条 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包括硕士和博士

研究生两个层次。申报学历(学位)应高于现有学历(学位)。

第二十五条 学历(学位)教育严格遵循“专业对口,学以致用,工作需要,业余学习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 在岗人员的学历(学位)教育,包括公派学习和自主学习两种方式。公派学习指公司根据人才培养需要,选派人员参加的学历(学位)教育;自主学习指根据本人及工作需要,自主要求参加的学历(学位)教育。公司鼓励在岗人员参加在岗不脱产的自主学历(学位)教育。

第二十七条 学历(学位)教育管理流程

(一)公派学习管理流程:

1、申报流程:原则上采用符合条件在岗人员自愿报名、填写《学历(学位)教育审批表》、用人单位推荐、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筛选,报公司领导审批;

2、备案及档案管理流程:经批准后,参加学历(学位)教育考试并被录取的,须持录取通知书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应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学历(学位)审核登记并存档。

3、 报销流程:参加公派学习的在岗人员凭审批材料及学费、教材费发票到本单位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二)自主学习管理流程: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

写《学历(学位)教育审批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考试后须将录取通知书、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应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学籍档案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学历(学位)审核登记。人力资源部应将其学籍档案存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八条 自主参加不脱产学习占用工作时间的,按公司事假管理规定执行;自主参加脱产学习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取得学历(学位)后,参加公司外部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二十九条 公派学习的学费、教材费等由公司统一支付,差旅费按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自主学习的学费、教材费、差旅费等由个人支付。

第三十条 公派学习期间,由直接主管和公司领导参照校方提供的学习成绩、学习表现进行绩效评估,绩效评估结果纳入所在用人单位的绩效等级分布比例。

第三十一条 为鼓励在岗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对自费学习,在岗人员学习期间每年度绩效评估等级均为良好及以上的,公司设立一次性奖学金。奖学金标准如下:

第三十二条 自费学习在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凭《学历(学位)教育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一次性奖学金领取手续。

第三十三条 在岗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在本办法下发之后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可享受本规定的奖励待遇。

第三十四条 公司公派或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接受学历(学位)教育的在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享受公司公派学习待遇或一次性奖学金待遇:

(一)学习期间违法乱纪,受到行政或党纪处分的;

(二)学习期间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在公司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

(四)违反公司奖惩制度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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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食堂,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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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公司全体员工创造健康、安静、卫生的用餐环境,搞好食堂卫生势在必得。为此,特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如下:

1.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患有传染疾病的人员严禁从事厨房工作。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不留长指甲。 厨房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禁止上班吸烟,不要随地吐痰,打餐时穿戴工作装。

2.厨房如需购置相关物品,必须呈报部门主管,再由部门指定人员采购,购回之单据按公司管理流程进行操作审批。

3.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是否变质、变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操作,防止食物中毒。

4.工作中严格按伙食标准精打细算,以最大限度内尽量做到品种多样化。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5. 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6.食堂门窗、纱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7.洗干净后的餐具要整齐且有规律地摆好,餐具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许可不能将餐具拿走供私人使用。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8.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9.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已做好等待食用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10. 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清洁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11.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区别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2.保证在食堂内无蝇、无鼠、无蟑螂。

13.食堂工作人员有义务维持员工就餐纪律,必须按秩序排队打餐。

14.厨房工作人员本着为公司节约成本,对每日剩余的食品及物料合理处置,严禁浪费公司财产。每天进行清理,每星期进行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卫生。

15.做好食堂的安全管理工作,使用炊事用具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位置放置。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应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煤气设备等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确保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望各位员工大力支持食堂工作,以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

青岛优纽蕾丝有限公司

20xx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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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经典的企业行政助理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行政,助理,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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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部门经理领导下,协助部门经理对公司(管理处,下同)行政管理部行政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具体负责。落实公司领导及行政管理部领导指示,具体负责公司行政后勤的管理工作;恪竟职守,廉洁奉公,努力做好每项具体工作。

2、在公司领导及行政管理部经理安排下,具体做好各类会议及活动的筹措和办理工作,圆满完成每项工作任务。

3、协助行政管理部经理工作,办理公司总务、后勤具体事务,制定办公设备、设施、办公用品的计划,进行物品验收、保管和发放。对公司办公设备设施的使用、保养、申购和报废进行管理。

4、负责办理有关办公安全、消防、环境布置、清洁卫生、网络通信、仓库、员工宿舍、饭堂管理工作等其它行政事务性工作。

5、按照行政管理部职责,切实做好社区文化宣传及公司品牌建设和推广工作,具体负责园区环境布置的策划和实施、公司形象宣传和品牌推广、社区文化活动及员工业余文化生活的组织实施工作。

6、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和领导指示,协助上级拟订公司行政工作规划,修订本部门工作计划,保证计划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协助上级制定、修订、完善公司行政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汇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7、修订公司质量文件体系,保证各部门工作的一致性和高效率。熟悉各部门工作流程和运作,提高行政工作质量和效率。

8、组织安排接待工作,负责与相关政府部门和业主委员会以及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9、协助领导做好部门内部考核工作,帮助部门各行政岗位工作人员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10、完成部门日常行政事务的处理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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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公司员工的宿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2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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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酒店行政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舍管理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分/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工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七、管理规定:

1、宿舍管理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2、宿舍管理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组织保安及宿舍管理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3: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酒楼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酒楼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5、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酒楼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员。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宿管员100元/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暂住证,并将复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10、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八、卫生检查规定:

1. 每周一14:00各部门派一名由后勤部主管统一安排卫生检查相关事宜;

2. 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安排参加卫生检查之人员,否则予以50元/次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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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_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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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有效使用车辆,节约车辆使用成本,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公用车辆。

二、 使用管理

1、由公司销售部指定车管专员负责公司所属车辆的日常管理;财务部负责备用钥匙的保管和对相关发生费用的审核控制。

2、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公用车辆的使用审批、安排调配、油卡管理、保养维修等。

3、员工办理公司紧急且重要的外出公务,方可申请用车,各部门负责人须严格审批,如办理公司一般性事务公司员工可领取公交IC卡出行。

4、为合理调配车辆,由用车部门/用车人填写《派车单》并须提前半天交销售部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殊情况除外)。

5、按时出车,按时返回,返回后及时通报销售部,并将钥匙当面交由车管专员,填写出车记录表。

6、销售部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用车人员应该服从。

7、因公驾车外出,原则下班前需将车辆交回公司;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回,必须在下班前,电话通知销售部。若无通知而私自驾车不还者,给予100元罚款。

8、如有不经申请私自出车,费用自理(每公里2元),并罚款100元。

三、车辆保养维修

1、按照择优、可靠、经济的要求选择保险单位,定点维修保养原则上在规定的4S店进行。维修保养事先申请,办公室审批上报后安排时间、人员。

2、 车管专员应及时保养、维护好车辆,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保证使用车辆的正常运行,要确保行车安全。如遇特殊情况,车辆不能正常运作时,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妥善解决,以备用车之需。

3、公司车辆一律停放在办公区域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驱车外出停放,如因违反而影响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每次接车或出车前,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如发现意外损坏,应查明原因。否则按驾驶员意外损坏处理。

5、如在行车途中,发生非人为的故障(如爆胎等现象),司机必须立即打电话报告,再进行维修。

6、驾驶员因个人原因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驾驶员须自行负责车辆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7、公司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公司不予报销,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如有违章而不按时交纳罚款,一经发现除赔偿外,公司将从严处分。

四、油料管理

1、公用车辆的用油由销售部按照每月实际行驶公里数做好车辆用油的摸底调研工作,实行一车一卡的形式进行车辆用油管理。

2、由财务部根据销售部提供的基数负责油卡充值,由销售部负责油卡使用管理,详细统计每车每卡每月用油情况,分别登记造册,每月与财务部门进行油量和油费核对工作。

3、本公司一律持卡加油(特殊情况除外),出车前应检查油量,如需加油向销售部领取加油卡,并填写加油登记表。

4、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过路费、油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除由规定由相关部门主管外(如保险费),驾驶员凭发票、出车单等单据按照财务报销规定进行作业。

5、车辆需要修理或添置各类用品时,先向办公室申请,并报公司核准后才可购买。

本规定自20xx年 月 日正式实施,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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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司员工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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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迟到早退

1、8:30准时做卫生,晚点按迟到扣除1分钟1元。

2、不可在工作时间在门口工作区吃东西,洗头10元。

3、个人仪容仪表在8:30之前做好(工服、工牌、发型、化妆),一次10元。

4、9:30卫生完毕,准时头牌站位。

二、卫生

1、9:00卫生做不完按不合格扣10元,不做卫生一次扣20元。

2、所有的台面卫生标准用面巾纸一擦没有尘土。

3、镜面不能有可擦掉的脏物。

4、大工椅底做不能有水印。

5、所有地方不能有死角,没有反工的机会。

6、站完位必须等一时间做末牌卫生15分钟或有人接替,发现一次扣10元。

三、吃饭

1、中午早班先吃饭助理最多不能超过两人或按当时人员比例(特殊情况除外)。

2、晚饭早班人员工作时间不能吃饭。

3、在店内吃饭20分钟外出吃饭40分钟。

4、吃饭或外出在前台签点。

四、请假

1、超休一天助理扣20元,发型师扣50元。

2、周六、周日、节假日1天抵3天。

3、重休一天助理扣20元,发型师扣50元。

4、旷工全部不带工资,一天扣200元,以后翻倍,旷工三天算自动离职,工资压金不退。

5、工作时间请小时假,每人一天不得超过一次。

6、工作时间员工不能烫染头发(早连晚除外),上班做私活一次100元,剪发须提前申请。

7、每位员工一个月最多烫染一次(扣相应的成本)。

五、仪容仪表

1、工服整齐、干净(上衣、裤子、鞋)一件不穿扣除10元。

2、工牌配戴左上胸,笑脸在上工牌在下。

3、女孩要化好淡妆,男孩头发要有饰发品。

六、接待

1、站姿挺拔、不靠门,站位不得说话或私有离岗一次10元。

2、换岗时及时替换,导致空岗一次扣10元(站位如没有客人一次15分钟)。

3、接待要来有迎声、走有送声,门岗体现店面的形象。

4、鞠躬45度要有手式引领,如没有一次扣10元。

5、洗头短发最少5分钟,长发8分钟到10分钟不够一次扣10元。

6、技师在顾客的右前方引领洗发并带入位,洗头时必须向顾客介绍自己,带到剪发椅待客坐下后向顾客介绍发型师让顾客熟悉我们增加点单率。

7、员工站位接打电话一次10元。如有紧急情况叫同事帮忙站。

8、上班时间离开工作区不得超过10分钟,超过须提前申请(打电话、去超市、厕所)避免找不到人。

七、前台

1、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前台一次50元。

2、支用产品必须通过前台私自用新产品一次20元

八、言语

说话声音不得过大,不得扎协调会(2人以上)且谈话与工作无关的事私下传播消极思想,讲话轻声细语,体现我店面与员工的素质,一次扣20元。

九、员工外出必须和经理或主管请假,并挂横牌,私自外出一次扣50元,超过1小时算旷工。

十、杠车工具及设备

1、产品不得浪费,冷烫短发不得超过1瓶的1/3,中发不得超过2/3,长发一瓶。染发短发不得超过1瓶的1/3,中发不得超2/3,长发一瓶。特殊情况提前和经理申请用完再申请无效超出部分按成本扣除。

2、损坏店内设备按价赔偿,如染膏把地面桌面或椅子染色一次最少100元。

3、干完活及时把杠车及工具收拾干净,一次扣除10元。

十一、待客

1、接打私人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如超时1分钟扣除1元。

2、招待朋友不得超过10分钟,如超进1分钟扣除1元。

十二、服务

1、烫染时助理不得离开客人做私事儿,(吃饭、长时间打电话、和同事聊天)要陪同顾客并聊天,按摩(经理或主管安排除外)。

2、干活、洗头时必须戴口罩一次10元。

十三、

1、员工要服从领导的各项分配,不得与领导顶撞辱骂、不尊重行为一次200元,严重者开除。

2、同事之间不得在工作区打架、打骂、争吵一次50元,情节严重扣100元或开除。

3、休息室一次不得超过2人,否则一起挨罚。

十四、工作态度

1、每天要带着热情饱满的态度工作。

2、不能带着情绪工作,如果不能及时调整,请事假一天或调整好之后再上班,工作。

3、情绪话严重常期调整的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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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企业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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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适用范围:

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1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

**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关于服装、装束

**1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

**2工作服要干净;

**3进公司须戴工作证;

**4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

凡遗失工作证、工作服应尽快申请补领;

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证,若要更改一定要经人事部办理;

**公司发放的安全鞋仅限在厂内使用;

**公司发放的作业服、安全鞋、围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关于上班时间

**1时间为上午

8:30----12:00下午2:00----18:00

**2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

**3雇员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4严禁无故旷工;

**5上、下班必须签到;

不许代别人签到;

不得涂改签到表。

六、关于厂内设备和备件

**1设备、备件要小心使用,应保持设备整洁美观;

**2注意整理整顿;

**3道路要保持畅通,不许摆放东西;

**4严禁对花园内的设备乱涂、张贴;

**5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6凡故意破坏设备、设施,从严处理;

凡盗窃本公司财物,从严处理;

设备引起故障时必须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不得擅动机器。

七、其它

**1服从上司的命令;

**2发生事情必须立即上报、联络;

**3严禁在花园内吐痰或丢垃圾;

**4严禁在花园内吸烟;

**5不准喧哗、赌博;

**6不准盗窃他人或公司内的东西;

物业管理公司规章制度

1、工作时间不准睡觉或做出睡觉姿势;

2、离开作业现场(岗位)时一定要跟直接主管打招呼后方可离开;

3、严禁在办公室私用电话;

4、除急事外不许接听私人电话;

5、未经许可不准在公司内演说集会示威;

6、不许用任何方式威胁、恐吓同事;

7、不许在公司内打架;凡有打架者,无论何原因,一律做无条件开除处理;

8、凡在被本公司开除的雇员,一律不准再招入公司,一经发现,即时开除并扣除所有工资;

违反以上规章制度将严肃处理,重者将严惩警告及罚款或送公安机关。

望各位雇员严格遵守。

关于上班时间

1、无故早退或迟到,罚款**元,

2、无故旷工一天扣除2天工资;

3、旷工连续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忘记签到或签错日期同样罚款**元;

5、发现代人签到,一律罚款**元;

6、擅自涂改签到表,一律罚款**元。

(所罚款项存用于公司活动基金)

关于花园内设备和备件

1、弄脏设备和备件或粗鲁使用物品情节较为严重者,则警告并罚款**元;

2、屡次不搞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的部门全体人员给予罚款**元/人;

3、凡盗窃本公司设备、备件等财物,立即开除并扣当月工资20;

4、凡故意损坏本公司设备等财物,按所购入价2倍赔偿;

5、在公司或花园内张贴、乱涂,按警告处理并罚款**元;

6、设备引起故障擅动机器而导致设备损坏,则需等价赔偿其修理费,并酌情加倍处罚。

其它

1、不服从上司的命令,按严重警告处理并罚款5—**元,屡次重犯则开除处理。

2、疏忽报告或联络而受到损害,则严重警告并罚款**元。

3、在公共场所或花园内吸烟,则罚款**元;

4、发现喧哗、赌博,按严重警告且罚款**元处理,情节严惩者以开除处理;

5、凡盗窃他人的物品,立即开除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6、上班时间内怠工或打瞌睡,则严惩警告并罚款**元起。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7、不按时上交工作报表、不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查到一次罚款**元。

8、内部培训时间无故不到者,罚款**元,并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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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4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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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 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 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

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 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 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

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

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

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

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

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

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

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 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 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

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 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

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 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

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

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

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

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

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

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

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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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3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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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__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允地处理会计事项,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对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各控股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会计核算体制

第四条财会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

1、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2、公司设立会计机构负责人岗位,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由董事会按规定的任职条件聘用或解聘。

3、公司设置财务部,专门办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财务部配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岗位责任6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模板3k_d9P#~!k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制,以满足会计业务需要。

4、财务部经理是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5、公司有权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予以推荐,并依照规定程序聘任和解聘。

第五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熟悉本单位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方法,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守公司秘密,按规定提供会计信息。

第六条账簿设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使用会计科目、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

第七条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使会计管理工作渗透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以利于改善管理。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包含:

1、内部牵制制度。必须组织分工、钱账分离、账物分离,出纳和会计分离。为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完整,涉及到资金不相容的职责分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形成严格的内部牵制制度,并实行交易分开、账物管理分开、钱账管理分开,内部稽核、定期轮岗。

2、内部稽核制度。明确会计稽核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方法。

3、内部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规定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和填制方法,按要求填制、签署、传递、汇集、审核、管理原始记录。

4、内部定额管理制度。制定原辅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定额、考核方法、奖惩措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5、内部财产清查制度。定期清查财产,保证账实相符。内部财务收支审批,按财务收支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执行。

6、内部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制定财务指标分析方法,定期检查财务指标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

第八条会计工作交接。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三章主要会计政策

第九条根据财政部财会(20_)3号文的规定,公司于20_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十条会计年度:公司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一条记账本位币: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二条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经济业务发生时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第十三条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采用固定汇率进行折算,报告期末按期末汇率进行调整,差额列入当期损益或予以资本化,在建工程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在建工程。

第十四条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己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十五条金融资产的确认、计量和转移的核算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

1、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分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确认条件:

(1)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①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②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③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2)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才可以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②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持有至到期的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4)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比如,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归为此类。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

4、金融资产后续计量

(1)交易性金融资产

①按公允价值计量。

②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③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④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①按公允价值计量。

②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③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④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①持有期间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很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②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③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4)应收款项

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企业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应按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②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③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按取得的价款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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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企业行政值班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行政,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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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行政公文、会议纪要、工作报告、对外信息发布等起草工作;

2、负责组织记录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其他会议,草拟公司文件、报告、总结及其他材料;

3、配合集团各个版块业务与子公司各部门对接工作事宜并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4、公司收文、发文、简报等文件处理并归档;

5、负责由部门代单位起草的行政公文和有关文字材料的核稿工作;

6、负责组织大型行政工作会议的记录及会议纪要的编辑工作;

7、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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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企业内部行政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行政,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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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流程,督导公司人力资源部有关招聘、绩效、培训、薪酬、员工发展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使公司整体人力资源配置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2、根据公司要求,制定公司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制度;推进管理团队的建设,塑造、维护、发展,以及公司企业文化的建设与推广;

3、负责行政管理体系搭建,各类会议活动组织、办公环境管理、公司各类采购统筹、固定资产及车辆管理等;

4、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保障各级公司资产的管理制度化、程序化;

5、负责公司范围内物业、后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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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员工请教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3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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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章 员工出入厂区管理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六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七章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八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九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十一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十二章办公室管理办法

第十三章车间管理

第十四章宿舍管理

第十五章饭堂管理

第十六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厂方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厂方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厂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厂方是指;员工是指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3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厂方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4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厂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5条 厂方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第1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3条 员工应聘厂方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4条 员工应聘厂方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5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厂方。厂方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6条 厂方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7条 厂方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2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3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4条 厂方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厂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5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厂方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员工招聘和录用条件:(此录用条件仅作参考,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标准)

A、根据本工厂特点,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

B、所招员工须通过专业知识及技能的测试(根据需要选择口头或书面两种方式)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的;(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出“严重”的标准,例如:造成公司损失达到1000元等)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厂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出“严重”的标准,损失金额达到“严重”的标准)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厂方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厂方依本条 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厂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厂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提示:厂方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必须要以书面的形式把经过何种培训及调整何种工作岗位记录下来,以便作为一份有力的证据)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厂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7条 厂方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厂方下列损失:

(1)厂方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厂方支付违约金。

第8条 非厂方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试用期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

知悉厂方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厂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规定赔偿厂方的损失。

第9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出入厂区管理

第1条 员工出入厂区需凭本人厂牌,由保安登记出入时间。

第2条 员工上下班时间出入工作场所,须服装整齐,并佩戴厂牌。

第3条 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持有签准有效的放行条 。

第4条 上班时间因私外出按请假论处,保安凭签准有效之“外出申请单”放行。

第5条 员工携带箱包等行李出厂,一律自觉接受保安开包检查,否则不予放行。

第6条 凡公司财产(无论有无用处)未持经公司指定干部(管理课主管)签核的放行条 均不得带出工厂,违者以偷窃论处。

第7条 公司车辆外出,须由需求单位填写派车单,经公司指定主管签核后方可放行。

第8条 员工下班后不得随意在生产区域走动、逗留。

第9条 来访者,由门卫问清来访单位来访事由后联系被访者,得到被访者同意后,填写“访客登记表”,发给其“访客证”(访客证须佩戴于来访者的左胸前)并指引其进入会客室等候。会谈后,来访者出厂时交还“访客证”,门卫并在“访客登记表”上注明出厂时间(访客单位上须有被访人签名)。来访人员除非由总经理以上核准,可免登记“访管登记表”。上班时间谢绝私访。

第10条 应聘人员,由门卫通知指定人员,得到同意后,由保安带其至会客室或者指定考试场所面试。

第11条 未经总经理批准,值班保安一律不得让外来人员进入参观生产车间、实验室等公司管理区域。

第12条 车辆应于指定地点停放,送货车于指定地点卸货、点收,装卸货柜时,保安监督,无关人员不得接近。

第13条 一切违禁品禁止进入厂区,员工摩托车和自行车应于指定地点停放。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1条 公司采用上下班打卡制度,除总经理特准之人员外,全体在职人员上下班、加班均需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人打卡,否则当事人双方记大过处分。

第2条 上下班在指定地点打卡,打卡后工卡必须插在指定的卡位,严守秩序,不得插队、拥挤、吵闹。

第3条 不得提前在打卡处等候打卡,下班时间铃响后方可排队打卡,若有违反,查实后予以处分,领班应负连带责任。

第4条 打上班卡后不得接着打上班卡(即打连卡),两次打卡时距最低是半小时。

第5条 不得无故提前上班或延后下班,如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后,须按公司规定进行加班申请,否则总务课在统计加班工时时,直接按正常上、下班时间进行核算,严禁不上班而打卡或早下班晚打卡。

第6条 上下班工时均以半小时为单位,未满半小时的不予计算,员工上班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卡。

第7条 因出差无法正常打卡者,总务部凭“外出申请单”签卡,因其它公务无法正常打卡者,应在公务结束后以“内部联络单”形式呈上级主管签字后交人事签卡。

第8条 因打卡机故障造成无法打卡或打卡出错,由领班或统计员清点人数,送卡交总务部签卡。各部门主管无权签卡。

第9条 保安监督打卡,上下班时工卡应置于指定卡位,不得擅自挪动工卡,涂改、毁坏或藏匿工卡。

第10条 上下班认真打卡,不得漏打卡,漏打卡一个月最多不得超过两次,漏打卡者于当天或第二天上午写内部联系单,员工找主管签,职员找厂长或经理签,人事接单后予以签卡。漏打卡超过连两次的,漏打部分不计考勤,凡打卡时间混乱、打卡模糊不清,或漏打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找人事签卡者一律不计工时。

第11条 自己签卡、涂改工卡视为无效,并给当事人记小过处分。

第12条 毁坏工卡、藏匿工卡、在工卡上乱画、粘贴他人工卡上的工时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第13条 妥善保管工卡,不能沾上油、水等污迹,不能折叠变形,如有遗失,应及时向总务部申请补办。

第六章 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1条 厂方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工作时间;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自觉打卡,无故未打卡者按缺勤处理。

第3条 厂方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4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5条 员工的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如国家法定节假日有作修改,按修改后的法定节假日统一安排休假。

第6条 工伤假: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在公司所属区域内,因公受伤者,凭医院证明,其治疗休养期间给予工作假,底薪照付(具体规定参照工伤相关规定)。

第7条 婚假:员工本人结婚方可申请婚假,假期为3天(含休息日),晚婚(初婚时子女年龄达到23周岁,男子达到25周岁)增加10天。销假时必须附结婚证明,供人事备案,婚假期间工资照付。

第8条 丧假: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给与3天的丧假,返厂时必须提供亲属死亡证明供人事备案,假期工资照付。

第9条 探亲假: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者有7天有薪探亲假期,此假期不影响年终考绩,假期为生产淡季期间。(探亲假只有国有企业才有硬性规定,一般企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给予探亲假)

第10条 年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第11条 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带薪产假,晚育加15天,难产再加30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子证再加35天,返厂时提供证明供人事备案,产假工资照付。

第12条 陪产假:女方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陪产假工资照付。

第13条 流产假:女员工怀孕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

第14条 事假:有需要先填写请假单经公司指定干部核准后方可离开,年终考绩会参考此项,请假期间不付工资。

第15条 病假:因疾病或生理原因须治疗休养者,可请病假,一般病假不得超过20天。

第16条 员工请假,需事先填写请假单,干咳嗽鼻爰傩胗兄拔翊砣耍厥馇榭鍪潞笮璨骨爰俚ィ蛹僖残璨剐辞爰俚ァ

第17条 原则上年度内请事假不得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20天(包括年假天数,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第18条 以上所有的假期申请者,必须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名批准后,再交至总务课方可生效。

第七章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1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

第2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厂方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条 厂方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厂方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条 厂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 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5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厂方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厂方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厂方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工厂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6条 厂方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依法支付应由厂方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1条 厂方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2条 厂方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条 厂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工厂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4条 厂方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第5条 用电安全

(1)普通员工应掌握用电安全的一般知识。操作用电设备的员工除应懂得用电安全的一般知识外,还要懂得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熟知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懂得电气设备在安装、使用、维护、检收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3)禁止员工违章使用电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4)工厂内的电源开关,未经授权,禁止员工随意操作。

(5)电气设备着火,要立即切断电源,并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第6条 特种作业安全

(1)特种作业是指可能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目前厂方的特种作业包。

(2)特种作业工作人员须取得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规作业。

第7条 消防安全

(1)自觉遵守厂方制定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2)厂方禁烟区内禁止吸烟。

(3)厂方内禁止私自动用明火。动火作业须得到批准,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熟知安全疏散通道位置,工作中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

(5)积极参加厂方组织的消防演习,学会使用消防栓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扑灭初期火灾技能,了解火灾报警方法,认识火场逃生要领,提高灭火自救能力。

第九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

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2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厂方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厂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厂方环境卫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厂方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厂方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厂方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厂方,维护厂方形象,敢于同有损厂方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厂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厂方的商业秘密。

第3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厂方;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1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厂方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嘉奖一次,给奖金20元。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厂方经济效益,对厂方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厂方经济效益,对厂方贡献较大的;

(3)遇到灾变,勇于负责,措施得当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小功一次,给予奖金50元。

(1)遇到有意外事故或灾变,自动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2)对于自身事业有重大改善,为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显著利益者;

(3)如公司发生盗窃事件能提供线索,最后能破案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大功一次,给予奖金100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避免危险减少者;

(2)自动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产品改良有重大贡献或使成本显著降低者;

(5)确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2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厂方,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3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厂方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情形,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厂方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厂方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情形,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

(1)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3日以上的(含3日);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厂方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厂方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厂方利益受损的;

(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玩网络游戏的;

(6)将厂方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厂方外的人阅读的;

(7)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8)未经同意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9)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经查证属实,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构成犯罪的,并报公安或相关司法、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直接造成设备损坏、停工、停产,损失一千元以上或造成重伤以上的人身事故的;

(2)工作不负责任,本人经营看管的公共财物被骗、被盗,或由于本人过失生产废品、浪费燃料、原材料,给企业造成损失1000元以上的;

(3)寻衅闹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滥用职权,违反政府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滥发奖金的;

(5)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贩私、行为的;

(6)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厂方财物,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

(7)违反厂方保密制度,泄露厂方商业秘密,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十一章 公司考核办法

目的: 为合理评核全厂所有在职人员工作绩效,鼓励表彰先进工作者, 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以达到提升全厂营运绩效之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1. 适用范围:全厂在职人员.

2. 相关权责:管理部、人事处: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全厂绩效评核,并稽核其执行状况.

3.1.评核方式 :各单位每月31号前需对在职员工绩效作出评核,以使弹性薪资发放以及岗位调动有所依据,并将评核结果填写于《月绩效评核表》送交管理部人事课。

3.2.评核方式

3.2.1评核及核定权限:

员工:由其组长进行评核,并送交单位及部门主管核定;

组级干部、技术人员:由单位主管进行评核,并送交部门主管核定;

课级干部、工程师:由部门主管进行评核,并送交总经理核定;

(副)经理级(含)以上干部:由总经理、董事长核定。

3.2.2人事课审查月、季度及年度出勤状况、奖惩状况、违规率等,并送交各单位,作为各单位评定级别之依据。

3.3.评核等级评分标准

3.3.1.绩效评分标准依据如下:

(1)绩效成绩评分依据:

a.年度营业目标中月工作计划之达成状况;

b.各立项工作计划之达成状况;

c.各项目之达成状况;

d.各业绩之达成状况;

e.个人产能、质量及日常表现;

f.其它能体现具体价值的工作。

(2)特别管理项目中,按项目或签呈中涉及的绩效考核因素,或依生产会议或经营会议中决议之评分依据。

6.3.2绩效奖金之评定等级具体办法:

评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被评定人员进行观察考核,将每项达标情况设定优、良、中、差四个级别,公司将根据员工之评定结果给予发放浮动奖金。每个员工不论职位高低,连续3个月(含)或者一年内累计3个月(含)的评定结果中出现3个“差级”的,视为该员工不适合本工作岗位,公司有权对其作出调岗工资,薪资将按照新岗位标准发放。

3.4.人事统计:人事课依各单位评核成绩计算需发放奖金并呈总经理核定.

3.5.总经理核定:由总经理依厂内营运绩效,决定绩效奖金总额,评核部分有问题时,则退回人事重新计算.

(企业可以使用根据自身指定的考核制度)

第十一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1条 工厂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厂方秘密的义务

第2条 以下内容属于厂方的保密范围:

(一)经营信息

1、厂方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厂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厂方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供销情报及客户档案;

5、厂方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6、厂方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7、厂方职员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8、厂方内部管理制度。

(二)技术信息

1、各类技术资料;

2、职员在工作期间完成的技术成果及著出的论文、著作、书籍或在工作期间总结、觉察到信息均属厂方。

(三)其他经厂方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3条 厂方密级的确定

(一)厂方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厂方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及技术信息资料为绝密级。

(二)厂方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客户资料、经营状况、管理

制度等为机密级。

(三)厂方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

秘密级。

第4条 具体的保密措施:

(一)属于厂方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经理办专人执行。

(二)对于密级的文件、 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上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三)属开厂方秘密的设备或产品的研制、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由厂方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厂方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五)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厂方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厂方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厂方秘密。

(六)厂方工作人员发现厂方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

第5条 责任与处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500元

1、泄露厂方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

2、已泄露厂方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情况之一的,给予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厂方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厂方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6条 知悉本工厂有关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均为厂方的竞业限制的人员,该人员有义务配合厂方签订竞业限制合同,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清楚。

十二章 办公室管理办法

第1条 办公室员工须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不得着背心、短裤、拖鞋等不雅服饰上班,上班时间一律戴厂牌。

第2条 公司电话、传真机、电脑、空调、复印机等严格按说明书及内部规定使用,下班时最后离开人员应确认所有电源均关闭方可离开。

第3条 上班时间严禁喧哗、闲聊、串岗、看书报、争吵,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同事间遇事应相互协调、配合、沟通,电话办公应长话短说,声音以不影响他人为限,禁止上班时间打接私人电话。

第4条 办公室随时保持整齐、干净,禁止在办公室吸烟。下班后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均应放入办公桌(柜)内(桌面除电话、笔筒、水杯、台历等不得摆放其它杂物),下班时应将办公椅推至桌下。

第5条 非办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室内,客人来访应在会客室,上班时间严禁因私会客。

第6条 维护公司形象,打接电话应礼貌客气,办公时坐姿端正,不得有架腿、半躺半坐等不雅姿势。

第十三章 车间管理

第1条 上班时间一律穿工衣及佩戴厂牌,不得着奇装异服或性感服饰,不得浓妆艳抹。

第2条 对所属主管职权范围内命令不得故意违抗、讨价还价,服从所安排的工作;不得在车间聚众滋事,怠工;不得威胁、恐吓管理人员。

第3条 爱惜公司,保持车间清洁、整齐,不得有污损或浪费现象;工具、物料、半成品要物归其位,定点摆放。

第4条 严禁在车间嬉笑、打闹、喧哗、吃零食、随地吐痰。

第5条 车间内严禁吸烟,禁止把火种带入车间,非公司指定人员开电梯,电梯严禁载人。

第6条 保安所使用的工具要有专人保管、收发,放在指定的地点。遗失或恶意损坏,查实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四章 宿舍管理

第1条 为有效推行宿舍管理,每间宿舍由本室成员共同推荐一人担任宿舍长,直属总务课管理,其职责如下:

(1)水、电设备及本宿舍人员之管理;

(2)本宿舍员工安全之管理;

(3)宿舍清洁卫生状况检查,内务整洁之维持;

(4)节约用水用电之劝导;

(5)室员纠纷之处理;

(6)清点本宿舍就寝人员;

(7)值日生每日值日情况监督;

(8)宿舍财产设备维修申请;

(9)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之状况向总务课提报处理;

(10)宿舍长要尽职尽责,若督导不周,或疏忽管理将取消其职务。

第2条 宿舍管理相关规定之执行

(1)住宿人员按公司指定之宿舍和床位就寝,未经总务课调整,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2)室内布局由总务课统一设计,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爱惜室内公共设施,若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3)节约水电,用水后随手关水龙头,宿舍无人时要关所有电源设备,不得私自接电源线、更改线路或使用煤气灶具。

(4)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将刀枪等凶器带入宿舍;

(5)不得在宿舍墙壁、公物上涂写、张贴或钉挂物件,发现可疑迹象及时向宿舍长反映;

(6)严禁在宿舍乱扔垃圾、杂物,不得向窗外、楼下扔垃圾、倒水、垃圾应倒于指定地点,个人物品要摆放有序;

(7)严禁坐在阳台走道栏杆上,或在宿舍有不雅行为;

(8)特许除外,正常上班时间宿舍不可开灯,以减轻用电负荷,使用热水时,注意节约,不得无故浪费;

(9)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按时就寝,禁止在宿舍追赶打闹,高声喧哗,播放高音量音响;

(10)禁止在宿舍赌博、酗酒闹事或有伤风败俗行为,非因公务,不得进入异性宿舍,严禁在异性宿舍留宿;

(11)本公司人员不得私自将外来人员带至宿舍区或留宿他人,需留宿的,必须经各主管签字许可,否则记过处分;未经公司允许,私自留宿者,记大过处分;

(1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严禁盗窃、挪用他人私物,宿舍内只可吃水果、干粮,其余一律在餐厅吃;

(13)各宿舍根据宿舍长排定之值日表轮流打扫,由当天值日生负责室内、室外、走道及阳台卫生。

第十五章 饭堂管理

第1条 员工依规定在用膳时间方可进入餐厅就餐;

第2条 应排队就餐,并注意不得将菜、饭、汤乱倒;

第3条 米饭吃多少打多少,不得浪费;

第4条 每一位员工只能以一张饭卡打一份饭菜,禁止在餐厅以外场所用膳;

第5条 用膳完毕后,剩饭菜渣应自行带走,倒入指定地区,不得留置桌上或洒落地面;

第6条 总务课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次月饭卡给员工,妥善保管,丢失或损毁照价补办;

第7条 请假人员与离职人员须将饭卡交回总务处才算办完手续,请假人员等销假后再将饭卡领回;

第8条 按指定的餐桌对号入座,不要占用他人座位,或错拿他人餐具。

第十六章 附则

《规章制度》为工厂内部管理资料,每个员工进本工厂工作之前必须熟读并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按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

对员工的罚款,建议每月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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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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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提高工作效率,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成长,并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试用期结束正式聘用员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不属于本办法范围。公司顾问及特聘人员、临时人员,视实际另行约定或参考本办法确定。

第三条支付原则:本办法体现以下分配原则:

1、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导入市场劳动价值理念,建立起同行业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制度。

2、有效激励的原则。强化岗位劳动要素,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体现岗位责任、任职能力、劳动条件、岗位业绩与收入相对统一,体现内部的公平。

3、坚持严考核、硬兑现的原则。薪酬分配以绩效考核为依据。

第二章薪酬体系与结构

第四条薪酬内容与结构

1、本办法中所指的薪酬主要是指经济性的报酬,包括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年终奖金、福利等。

2、员工工资采用岗位绩效工资制,即以员工的教育程度,所从事工作或岗位的职责大小、劳动强度、智能要求、岗位业绩为基础来确定员工的工资水平,其额度是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实现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为依据来确定。

员工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津贴

3、薪酬内容与结构释义:

(一)员工工资:

(1)为公司与员工最终合约确定的月工资收入,并按一定比例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参见员工工资比例表)。

(2)员工工资依照公司员工职类共划分为4个序列,各职类、各岗位的工资调整范围详见附表一《员工工资列表》;相同层级、相同岗位的员工工资级别可以不同,可在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

Ⅰ.管理序列:涉及各部门中层经理级(含副职、代理职)员工;

Ⅱ.技术及工程专业序列:涉及工程、采购、装饰、造价、设计等各类员工,依照《员工工资列表》主管及以上级标准确定工资级别;

Ⅲ.营销序列:涉及营销体系相关职能部门各类员工,销售部经理、楼面主管、一线营销人员按照《营销部薪酬激励管理办法》执行,营销部其他人员在未出台新规定之前依本办法执行,并参照职能及业务辅助序列工资比例标准;

Ⅳ.职能及业务辅助序列:涉及财务、人力资源、行政、后勤、项目开发等各类员工。

(3)《员工工资列表》的定级标准仅适用于本制度施行后的工资调整和新员工入职定级。在此之前进入公司的员工在原工资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套级和微调。

(4)员工工资比例表:

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备注

管理序列60%

技术及工程专业序列65%15%

职能及业务辅助序列70%10%

(5)员工工资的确定:

所有新入职员工,由综合部会同用人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参照《员工工资列表》拟定其工资及职级,报请总经理确定;总经理对公司所有员工工资有最终的审定权。

(二)固定工资:为员工的生活保障工资,属于基本不变工资,按月度发放。

(三)绩效工资:是指岗位工作效果的价值量化。视员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发放绩效收益。其额度是弹性浮动的,并于考核周期结束后发放。不同岗位的员工绩效工资不同。《绩效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四)津贴:为员工完成工作所发生收益性补贴。含交通、通讯等其他补助,员工一律持有效票据报销发放。

(五)年终奖金

(1)年终奖金是公司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和年度员工绩效评估结果,进行的综合奖励。

(2)年终奖金以员工月工资为基础,依据年度绩效评估结果确定。具体计算公式为:年终奖金=员工工资×年度评估系数(或拨付专门资金,由总经理及各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

(3)一年当中若发生岗位或职务变动,则取全年实际月平均工资基数。

(4)年终奖金按员工入职的实际月数发放(15日前入职算全月,15日后入职从下月开始计算)。(年终奖÷12月×实际工作月数)

(5)年终奖金通常在春节放假前一周发放。在此之前离职的员工不再享有。

(六)福利:

(1)依国家政策规定,公司为正式员工(试用期满)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其他福利是员工薪酬待遇的必要补充;其标准另行制定。

(3)试用期员工按正式员工标准的一半享受公司福利。

第五条员工缺勤及请休假管理期间薪酬标准参见《人事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第六条扣除金

1、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中依规定应由个人交纳的部分。

2、员工依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其他适用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项目。

第三章薪酬的发放与调整

第七条薪酬的发放

1、综合部具体负责全公司员工的薪酬发放以及对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指导工作,并向员工出具薪酬发放单据;

2、支付日: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从上月1日起至上月月底止)基本薪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安排在最近工作日支付薪酬。

3、支付形式:由财务部汇入指定银行员工个人账户。

4、员工薪酬自服务之日起薪至退职之日止停薪,新任用及辞职员工当月工资均以其实际服务之日数乘以日工资。

5、所有新入职的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按工资80%换算发放,特殊岗位另行规定。

第八条薪酬的动态调整

1、员工薪酬实行动态管理,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2、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地区竞争状况和企业发展战略的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

3、个别调整:指因员工试用转正、职务变动、绩效评估、奖惩等原因对员工工资级别进行的调整,分为不定期调整与定期调整。

4、各岗位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综合部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在不违反国家劳动主管部门核定的工资最低标准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决定公司内部一般员工的工资关系和工资标准;有权决定一般员工调岗调薪及其奖惩制度。

第十条公司实行每年12个月工资制。

第十一条公司薪酬管理实行制度标准公开、个人收入保密原则。任何员工不可泄露个人收入和打听他人收入。

第十二条本制度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综合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所未规定的事项,由综合部依照其他管理制度执行,需要时可及时编制新的补充办法。

第十四条本制度从20__年_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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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司员工请教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4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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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为促进企业与职工的和谐发展,确保安全生产,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

质量及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作时间:结合部门工作、生产需要经公司研究制定并公布。

三、考勤制度:

1、打卡规定:

1.1本公司计时员工采用指纹打卡方式登记考勤,打卡有效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前和下班时间后20分钟之内。考勤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打卡(个别岗位因工作需要经主管批准除外),否则视作打卡无效,当班不计出勤。

1.2员工因工作原因,上、下班无法正常打卡者,经填写《补签卡申请单》,呈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签核后,到人事部补签卡,《补签卡申请单》于人事部备案考勤。

1.3忘记打卡者须在申请时间三天内填写《补签卡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签核后方可补签卡,使用《补签卡申请单》有不实情况者经查明后,除当次以旷工论处,并扣款150元。

1.4上班无打卡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补签卡者,当班不计出勤。

1.5上班时间擅自离岗者,当班不计出勤。

2、考勤处罚条例:

2.1上下班时间内超过5分钟者视为迟到或早退,违者按迟到、早退时间双倍计时扣罚。迟到早 退5分钟以内当月累计三次以上计入绩效考核。

2.2旷工:无故缺勤或者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视为旷工,旷工一日扣款100元;连续旷工三天或一

个月累记旷工达三天者,视作自离处理,厂方将不予以结算工资。

四、休假与请假规定:

1、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相关法定节假日天数执行,如因生产和业务需要上班按加班计算,公司将按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2、请假规定:

2.1请假分为无薪假(事假)及有薪假。

(1)无薪假:即事假。无薪假期间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按请假天数做相应扣除。

(2)有薪假:按相关法规要求给予发放基本工资。

2.2请假办理时间:请假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三天以上的必须提前两天办理请假手续,并将工作移交相关人员。

2.3请假手续的审批: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依据,无《请假条》、无特殊情况说明的一律视作旷工处理。

(1)请假时间三日内的(含三天)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即可生效,请假三日以上的须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生效。部门主管请假则必须由总经理签名或其授权人签字批准方可生效。

(2)员工请假应由本人亲自办理,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本人确不能按本条规定提前申请的,应在当天上班前八小时内以口头、电话或委托他人等方式告知部门主管,事后应在上班当天由员工本

人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3)请假假期届满未上班,又未办理续假者,以旷工论处。

(4)相关审批人必须严格把关,确保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审批人员需承担相应的处罚及责任。

2.4事假:

(1)当月连续累计请假三次、七天以上影响部门正常运作时,部门主管有权申请对其无偿劝退或开除处理。

(2)全年请事假不得超过30日,超过期限以旷工论处并无偿辞退;

(3)如事假未休完而提前上班者,需到人事行政部销假。

2.5病 假:

(1)请病假需提供病历证明,有效的病历证为:县(区)级以上公立医院之医师开具的疾病诊断书;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病假时间超过30天的,原有岗位可由公司调配或新招员工入职开展。如患病员工康复返厂,原岗位仍空缺,公司应优先安排其担任原岗位职务;如原岗位已满员,公司将评估其劳动能力后另行安排岗位,如员工在指定的时间内拒绝上班,公司将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三天视自动离职处理。

2.6工伤假:

员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3)在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工伤处理步骤:

(1)工伤发生后现场负责人须第一时间通知部门主管,同时通知公司财务科负责人,由部门第一 负责人及时护送工伤者到医院治疗,必要时拔打120求助。

(2)工伤者所在部门主管或现场负责人在发生工伤后24小时内准确填写《工伤报告》,上交人事行政部审核并报送保险部门备案。【公司员工请教规章制度】

(3)发生工伤时必须到社保指定医院就医(急救除外)。

(4)员工工伤认定须有社保指定医院之疾病诊断证明等相关手续。

(5)工伤治疗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待遇,若有虚报工伤者,一经查明属实,所发给的薪资,一律予以追回,并以开除论处。

2.7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无薪)。

(2)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含1年)以上员工,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

(3)请婚假时必须持有结婚证正本,且以一次连续休完为原则,不得分次请假。

(4)婚假需在一个周内申请休假完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8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或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2)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3)丧假需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

2.9产假:

(1)合于政府法令怀孕之正式女员工产假为90天,原则上一次性休假完。

(2)产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在内。

(3)产假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请假时需出示准生证原件。

五、员工入职手续的办理:

1、新进员工到人事办理入职手续,并将下述证件交人事处复印存档:身份证、彩色一寸照片两张、体检合格表及入职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及其它必要证件。

2、员工入职后,需在厂内住宿的由行政部安排住宿,并办理厂牌,员工凭厂牌出入厂区及宿舍, 厂牌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厂牌遗失和损坏的应及时补办更换,需交工本费5元。

3、入职当天内计时员工使用指纹考勤机考勤打卡。

4、新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部门主管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公司予以正式录用。如在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公司可随时辞退该员工。试用期三天内(含三天)离职者不计发任何工资,试用期七天内(含七天)离职者按60元/天计发工资。

六、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

1、员工辞职需提前1个月由本人填写《离职申请表》,按正常程序审批完后方可离职,未按规定提 出申请擅自不到岗者,一律按旷工论处,连续三天未到岗者视自动离职处理,同时解决劳动关系,并 不予结算工资。

2、人事行政部收到已审批的《离职申请表》后,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及离职日期通知辞 职员工。

3、辞职已获批准的员工,自申请辞职日起到离职前请事假原则上不可超过两天。

4、获准辞职的员工应妥善做好工作交接,文职及办公室人员离职,需详细填写《移交清单》与相 关人员办好交接手续,经部门主管确认后将《移交清单》交人事行政部存档。

5、离职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须将厂牌、宿舍钥匙交回行政部,并在要求时间内收拾行李至大门 保安处。不能交回厂牌按遗失补办的费用双倍扣取成本费,不能交回宿舍钥匙的,按更换新锁及配钥 匙数收取成本费。

6、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由行政部开具《物资放行条》,凭《物资放行条》由厂区大门保安检查 后方可离厂。

7、离职员工必须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当天离开厂区。

七、部门、岗位调动:

1、公司因生产或业务需要,在不变更其基本工资的前提下,可调整员工之工作岗位,其流程为: 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调动申请单》,经相关部门、人事部、总经理核准后方可调动。

2、调薪:正式录用之员工,根据考核成绩和平时表现可以申请调薪,由部门主管填写《调薪申请 表》,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调薪。在三个月内有调过薪的不得再次调薪。

八、员工守则:

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随意旷工、离岗,迟到或早退。请假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违者按考勤处罚条例处理。

2、工作时间不允许串岗、禁止做私活,如有私事需离岗者,须事先向部门或上级主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批准范围,违者每次扣款10元。

3、工作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车间长头发应戴帽),违者每次扣款10元。

4、不得在现场工作时间与班长、部门主管争吵(可下班申诉),严禁上班时间互相打骂、吵闹,违者扣款50-200元/次,并作检讨。检讨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无偿解雇。

5、严禁酒后上班,酒后上班、闹事及影响工作者,扣款20元,并作检讨。检讨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者予以无偿解雇。造成事故者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6、严禁带小孩和无关人员进入厂区,违者每次扣款20元。如发生任何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7、偷窃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扣款。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 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自动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8、生产过程中不允许开玩笑、会客、接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设备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扣款20元。

9、上班必须佩带厂牌以及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随意涂改厂牌者扣款5元,违法乱纪者每次扣款10元,。

10、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禁止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电压器、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论情节轻重每次扣款10-200元。

11、严禁擅自动用、损坏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扣款10-100元。

12、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派技术人员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扣款10-200元。

13、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各岗位卫生由各岗位员工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下班前需将本岗位工作区域清理干净,文具和附件等应擦拭干净,并保持完整;未整理或整理不合格者每次扣款10-50元。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扣款10-50元。

14、车间如遇原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现场主管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质保部和生产计划部。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将对责任人按损失程度进行赔偿及处罚。

15、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安全生产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10元扣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将按损失程度进行赔偿及处罚。造成安全事故者将按损失程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分担及经济赔偿。

16、员工必须做到安全、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必须服从部门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者,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公司奖惩规定》处理。

17、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材料要及时回收利用,掉落元件必须捡起上交,否则每次扣款10元。

18、严禁在厂区禁烟区及车间吸烟。严禁带入火种、易燃品至烘干房。厂区内禁止随意大小便, 违者每次扣款200元。

19、未经特定授权人许可,不得擅自陪同或带外来人员参观公司生产车间、实验室或公司机密场所,违者每次扣款50元。严禁将车间仪器设备、生产工具、原材料及产品带出厂外,员工进出厂区时,门卫及主管人员可以要求例行检查。

20、员工应公私分明,事事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不得制造或散布不实言论、谣言,损害公司或同事之声誉,不得煽动对公司不满的情绪。从尊重自我出发,尊重他人,发扬团结友爱、以厂为家精神,在实践中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为公司的发展献计献策。

九、奖惩措施:

9.1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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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食堂,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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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食堂管理,为员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保证员工正常就餐及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堂工作人员负责食堂物质采购,要计划采购,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严禁采购烹调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并负责收集群众意见工作,以促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厨房操作间内的设施与用具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污水、无杂物。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垃圾要及时处理;食堂要清洁、卫生,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食堂内不得随地吐痰,食物不得乱堆乱放。

四、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期间穿戴工作服,坚持洗手后操作。

五、坚持按时开膳,食堂用膳一天二餐,品种要经常变化,进行食物品种调节,讲求营养均衡,每周日制定下周食谱,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六、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须事前通知。在外就餐的员工,须至少提前2小时告知食堂工作人员。

七、每30日进行盘点,定期公布帐目,接受员工的监督。每餐收取就餐人员就餐费 元,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主动自觉按规定标准缴费。

八、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九、食堂人员负责责任区域(负一层)卫生。

十、就餐一律在食堂进行,其它任何地方不得烹煮进餐。

十一、严格按食堂就餐时间进餐,其食堂开放时间如下: 中餐:12:00—12:30 晚餐17:30—18:00

十二、员工就餐时要自觉排队,并且要有良好的姿态,不得在食堂内大声喧哗,不得挥动筷、匙、叉防碍邻桌。

十三、果核骨制,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倒置指定桶类。

十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之一切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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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企业培训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培训,全文共 10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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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为打造最优秀的企业员工团队,建立学习型企业,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适应公司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提高全员整体素质与工作能力,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指导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即所属各分公司、各分厂)深入细致、有序高效地开展岗位培训和专项培训、技术练兵工作,使公司培训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培训工作基本原则:

(1)全员性: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综合素质与工作能力,所有人员都应充分认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从管理层到员工层都要积极参加培训、不断学习进步。

(2)针对性:培训要有目的,针对实际培训需求进行。

(3)计划性:培训工作要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4)全程性:培训工作要贯穿岗前、在岗、转岗、晋职的全过程。

(5)全面性:培训内容上把基础培训、素质培训、技能培训结合起来,培训方式上把讲授、讨论、参观、观摩、委培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

(6)跟踪性: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考核要有结果与奖惩,要定期、及时检验、评估培训效果。

二、培训组织体系

1、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培训组织体系的领导与管理,公司培训的计划与综合、组织与协调、监督与实施、培训效果的考核考察以及各部门培训工作的指导与管控等。

2、为保证实现公司整体培训任务以及督促各单位内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在公司内建立自上而下、权责明晰的培训组织体系和企业内部培训师队伍,保证公司以及各部门的培训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在培训业务上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指导与管理,从而保证各项培训工作的贯彻落实到位。

3、各部门、各单位设立兼职培训管理员,各部门培训管理员一般由经理或助理兼任,各单位可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兼任。原则上培训管理员尽量由内部培训师兼任,要求必须有能力有时间承担培训任务。兼职培训员在做好本岗位工作的前提下,业务上接受人力资源部指导,负责本单位训前需求调查、培训计划的制定与上报、组织实施及训后跟踪评估等工作,并完成公司交办的培训任务。

4、部门经理和各单位负责人要积极推动本部门、本单位培训工作,列入日常工作项目长抓不懈。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应知应会、提高工作能力与方法的培训,督促、指导培训员完成部门培训任务。如果培训员工作出现疏漏,部门主管要负有连带责任。

5、各部门、各单位培训管理员要随时收集与培训工作相关的基础信息,积极对公司培训工作提出反馈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作为培训员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6、每年年终,公司将根据各部门的培训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实施专项奖惩,对于培训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培训管理员本人,分别给予奖励;反之,对于培训工作开展不力、未达到规定培训要求的部门,对该部门、培训管理员予以处罚。

三、培训作业流程

1、建立规范的培训作业流程,使培训工作程序化、制度化,保证公司培训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实效地进行。

2、参训对象分析。培训前要对参训对象进行全面的分析,包括知识结构、学历水平、工作经历、知识掌握程度等,掌握参训对象的整体概况。通过人事基础数据收集、与参训对象上级和代表性人物面谈,了解当时企业在该岗位所存在的现实问题和可能解决方法。(附表一:《参训群体分析表》)

3、培训需求调查。在参训对象分析基础上,展开对参训对象客观、准确、细致、全面的培训需求调查,明确培训要解决的问题与培训目的。(附表二:《培训需求调查表》)

4、编制培训计划。根据对参训对象的分析以及培训需求调查结果,由培训部门结合受训部门实际情况,制订详细具体、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要明确参训对象、参训人数、培训目的、培训内容。要确定本次培训负责人、主持人、讲师、助教(现场音响师、纪律稽查、道具、联络),做到分工明确、保障有力,保证培训计划的可执行性与必执行性,做到形式庄重、气氛活跃、效果达到。(附表三:《培训计划表》)

5、培训计划的贯彻落实。培训计划一旦通过,负责部门要严格实施计划,不得随意更改计划内容,不得半途而废。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定期对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6、培训的组织实施。培训负责人、助教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培训地点,检视人员到场情况、现场布置、音响电器调试、教材道具等做好培训准备工作,参训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培训地点签到,讲师提前10分钟达到培训地点熟悉现场环境,保证培训准时按计划按要求进行。大型培训应提前邀请公司领导或参训人员上级领导到会致辞典礼,向学员明确培训目的、意义、纪律要求、考核奖惩等。小型临时性培训可以简化操作,人员分工可以兼任,但不能出现责任缺项,降低培训工作要求。

7、培训效果评估。

(1)训中评估:对于时间较长的培训和外训项目,在培训中场休息、第一天结束后,培训负责人要随时与关键学员交谈,了解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和学员的期望、有关领导的进一步要求,并与讲师及时沟通局部调整,确保达到最好的培训效果。

(2)讲师评估:公司级别的培训结束后,由参训人员对讲师的讲课效果进行打分测评,测评结果录入讲师档案(附表四:《讲师授课效果调查表》)。

(3)跟踪调查和回访:在培训结束后两周或一个月后安排讲师、培训负责人与参训人员及其上一级领导回访面谈,通过跟踪调查表、谈话等方式了解培训目标达成与否,参训人员行为改进、技能提高程度、新知识接受领会情况,作为培训工作考核和改进的依据。对于驻外单位的调查,可以委托该单位培训管理员实施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8、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要有考核,以强化、检验培训效果。有关部门要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参训人员如果对考核过程存在疑义,可随时到人力资源部反映情况,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调查落实,并要在一周内将调查结果通知提议人员。

9、培训结果。培训完毕后要检验是否达到了培训目的。考核结束后要有结果,成绩优异者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成绩不合格者给予处罚,奖励和处罚情况录入员工档案,作为晋升或增薪的依据之一。由培训负责人对培训过程所有的原始资料要做汇总与记录,培训记录统一交人力资源部备案。(附表五:《培训记录表》)

10、培训档案。一次完整的培训,必须要有培训计划、签到表、培训记录、请假 条、出差条等原始记录,各部门未按照要求保存培训原始资料的,公司不承认培训工作的有效性。一次完整培训结束后,要把一切相关的培训原始资料编号入档,人力资源部保存培训计划、培训记录与培训结果成绩单,培训相关部门保存培训调查、培训考核试卷、奖惩情况等其它一切原始资料。

11、培训汇总。每次培训结束后,培训人员要作出专项培训总结。各部门、各单位兼职培训管理员负责按时间顺序每月整理、汇总本环节的所有培训,作出月份培训工作总结,每月25日前上报人力资源部培训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按时间顺序整理、汇总公司级的培训。各培训管理员每年12月15日前预报本环节下一年度培训需求,12月25日前总结全年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制订年度整体培训计划,并上报公司高层领导审批后执行。(附表六:《 月份培训汇总表》)

四、培训管理职责

1、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级别培训、岗前培训、外出培训和大型专项培训的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做好各环节部门培训、部门内部转岗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培训落实情况。

2、 公司培训种类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晋升培训、公司培训、部门内训、外出培训、参观考察、业余研习会等。培训方式包括:授课式、操作训练、观摩、观看录象、案例分析、讨论、自学后互相交流、外出受训、参观以及外出受训后进行再培训、技术比赛等。

3、岗前培训与管理方法

(1)岗前培训:即员工在上岗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目的在于使新员工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与发展历程,熟悉公司组织结构,理解企业文化,学习公司规章制度与行为规范,为上岗工作奠定初步基础。

(2)所有新加入公司的员工,均要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各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要积极配合做好培训工作。

(3)成批员工录用(人数在50人以上),人力资源部与各用人部门沟通,在确定参训人员、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讲师后,结合用人部门意见制定《岗前培训计划》(见附表七),人力资源部提前两天将培训计划下发相关用人单位与讲师,并做好培训保障工作(如培训场地的确定,白板、电源的保证等),保证培训工作按照培训计划顺利进行。

(4)生产部培训管理员负责统计生产系统未经培训而上岗的零星新招员工,人数达到100人后,由生产部管理员负责口头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岗前培训申请,人力资源部与生产部结合制定岗前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讲师、安排培训课程、落实培训场地,生产部负责组织参训人员,按时达到培训地点参训。

(5)对于因岗位急需而零星进入公司的人员(20人以下),各部门的培训管理员负责登记本部未经岗前培训而上岗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与各用人部门协调,累计60人以上后统一安排岗前培训。

(6)岗前培训:公共课程,包括《企业简介与发展史》、《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行为规范》、《保险、安全常识》等,原则上不低于16个课时。专业课程:(1)生产人员应知应会知识、操作规程等;(2)供应人员采购常识、谈判技巧、合同法等。其他需在岗前培训中增加部分专业知识技能、岗位特殊要求的,由该部门在训前3天提供培训内容、要求及考核试卷,必要时应由用人单位推荐培训讲师,以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岗前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考试合格到所派部门报到,考试不合格者暂时到所派部门上岗,下期培训时接受补训、补考,考试合格转为正式上岗,考试不合格予以解聘,不参加者立即解聘。考核成绩与试卷存入员工挡案。

(8)岗前培训期间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生产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体检,结合公司对外办确定体检时间,不参加体检者不允许上岗。

(9)人力资源部负责保存:岗前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受训人员签到表、培训效果评估表、考试试卷、参训人员成绩单等培训原始资料。

4、转岗培训与管理办法

(1)转岗:即在公司内部转变岗位的工作调动。转岗人员须接受转岗培训,培训完毕后,考核合格方可转岗。

(2)转岗培训目的在于使转岗人员熟悉新岗位的基本工作情况,掌握新岗位的基本工作技能与方法,为上岗后顺利工作奠定基础。

(3)部门内部之间转岗,由所在部门进行培训与考核。

(4)跨部门转岗,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由接收部门进行培训与考核。

(5)培训实施部门要保存以下培训原始资料:转岗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人员签到表、考试试卷、受训人员成绩单。

(6)转岗之前未参加转岗培训的员工原则上不得加薪、晋职,不得参加先进评选。

5、公司培训

(1)公司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安排,针对公司多个部门或公司某个层次的干部员工进行,主要目的在于不断学习新观念、新知识、新方法,逐步提高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的素质与工作技能。

(2)人力资源部组织普遍性、广泛性的公司级别培训,各部门培训管理员要积极配合执行。可以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临时增补专项培训项目。

(3)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管理人员、普通职员和后备干部的日常培训,专业性较强、涉及面较小的现场专业培训由各部门培训专员负责计划、组织、执行,各部门培训由培训专员负责将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考核成绩上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4)公司培训采取整体规划的定期培训和解决实际需要的不定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要,每年至少安排一期提高部门员工素质或工作能力为目标的定期培训,至少安排二期以提高员工业务操作能力为目的不定期培训。

(5)公司管理人员每年参加日常培训时间不得低于80小时,普通职员每年参加日常培训时间不得低于50小时。

6、外出受训与管理办法

(1) 为开拓视野,扩大干部员工的知识面,公司鼓励有针对性的外出学习培训。

(2) 按公司统一安排外出受训。如有特殊需要时,事先纳入计划,经批准后落实。(附表八:《外出受训申请表》)

(3)外出参加培训要遵守培训纪律,注意个人言谈举止,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4)外出参加培训时领取的书本、光盘等培训资料属于公司财产,培训结束后要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和借阅手续后方可使用。

(5)外出参训回公司一周内,参训人员填写《外出受训记录表》报人力资源部,作为参加外训的证据资料保存,参训结束后有结业证或其他证明材料的,要将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附表九:《外出受训记录表》)

(6)所有参加外出培训的人员,回公司15天内将受训内容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传达讲授,传达讲授时间不得低于外出受训时间的三分之一。外出参训回公司后,未按要求进行传授培训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7)训后总结:参加外训人员回来第三十天至四十五天内,将培训感受和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效果,要写出《参加外训工作改进报告》,经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

7、部门内训与管理办法

(1)部门内训由部门主管牵头,部门培训管理员负责制定培训计划与落实方案,并要纳入到各部门年度、月度整体工作计划中,保证内训质量。

(2)部门内训讲师主要由部门主管担任,完成对本部门员工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与工作方法。亦可由培训管理员或培训讲师担任。

(3)培训方式采取授课式、电教、操作演示、角色扮演、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进行,也可以会代培等,总之要保证培训按质按量进行。

(4)公司各部门内训每月不可少于8小时,由部门培训管理员负责,每月25日把本部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月内部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督促检查。

8、参观考察与管理办法

(1)为学习借鉴先进企业管理经验和工作方法,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干部员工外出参观考察,各部门也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提出外出参观考察申请,交人力资源部及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落实执行。(附表十:《外出参观考察申请表》)

(2)公司级考察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计划、组织、协调,各部门专业考察由部门负责。

(3)需要外出参观考察的部门,提前一周填写《外出参观考察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内容包括:考察负责部门与负责人、拟考察企业或单位名称、考察目的、参加人员、考察时间、考察费用预算等。

(4)外出参观考察结束后,所有参与考察人员要填写《参观考察体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考察组织部门负责将考察中的图片、文字资料、光盘等报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附表十一:《参观考察体会》)

(5)参观考察人员回公司10天内要将参观考察内容向本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传达、讲授,将所见所闻和考察单位的先进管理方法介绍给本部门员工。

(6)外出参观考察部门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外出参观考察进行评估,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五、培训计划

1、每年12月15日前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环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需要,向人力资源部上报本部门培训需求计划。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每年12月25日前制订出下一年的年度整体培训计划(附表十二:《 年度培训计划表》),呈报主管副总批准后执行。每季度末月份28日前制订出下季度的培训计划(附表十三:《 年 季度培训计划表》),每月28日前制订出下月的月度培训计划。

2、公司级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各部门培训计划由各部门培训管理员 负责制订。季度培训计划、月度培训计划为年度培训计划的分解与落实。

3、年末、季度末各部门要总结本部门的培训实施情况,连同明年或下季度培训计划上交人力资源部。

4、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各部门的年度、季度培训计划的落实执行情况。

5、 人力资源根据公司的实际工作情况以及需要,及时调整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 保证公司培训工作紧张、有效的开展。

六、培训考核机制

1、 公司内所有培训都要在培训结束后进行严格的考核、跟踪,掌握参训情况,评估培训效果,促进参训人员行为改变,提高工作绩效,并与其晋升晋级有机结合起来。

2、 建立标准试题库,主要岗位设置a、b、c三套动态试题以便考核时使用。题型分为:填空题--主要考察学员对基本内容、基本概念、基本要点的掌握程度(每空1分,共30空30分);判断题--主要了解学员对重点难点事项的理解正确与否(每题2分,共10小题20分);选择题--适用于考察要点较多的应知应会问题(每题2分,共10小题20分);简答题--只需能够回答要点即可,不需要个人发挥展开(每题5分,共3小题15分);实务题--结合参训对象所在岗位特点和培训目的,制定理论联系实际的题目,考察对培训主题和岗位要求的理解掌握深度、宽度(共15分)。

3、 考核可采取笔试、口试、书写心得体会、实际操作技能、沟通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考核部门要负责试题的保密性,禁止在考核工作中营私舞弊。

4、 考核评定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考核成绩应在考核结束一周内张榜公布并记入员工档案。员工如果对考核的结果或过程有疑义,可到人力资源部或监察委申述,人力资源部负责调查、落实和公布调查处理结果,以保证培训考核的严肃性。

5、 按计划要求参加定期日常培训的干部员工,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公司级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认定、发放,部门内部培训由部门提出申请,连同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试卷、考试成绩一并交人力资源部,经核实认定后领取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参加培训时间未达到应参训时间80%以上的人员,视为不合格,不得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6、 培训合格证书分为蓝色、红色、紫色三种级别,蓝色证书用于员工岗前培训、 转岗培训、单项技能培训;红色证书用于专项技能培训以及部门级系统、定期培训;紫色证书用于公司级定期系统培训、日常培训、管理培训和其它高级专业知识培训。培训级别由人力资源部认定。

7、 员工按照要求参加内部培训课程并考核合格者,公司人力资源部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在公司内与学历证书同等对待。两个紫色证书等同于中专毕业证书,四个紫色证书等同于大专毕业证书,八个紫色证书等同于本科毕业证书;二个红色证书等同于一个紫色证书;二个蓝色证书等同于一个红色证书。外出受训证书由人力资源部视具体情况认定。

8、 建立员工培训档案,采用一卡式管理。对员工进入公司后参加的所有培训项目和成绩,包括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单项技能培训、专项技能培训、公司级培训、日常培训、管理培训和其它高级专业培训等填卡入档,作为员工晋职、增薪、定级、评选先进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大型公司级培训和特殊专项培训,可以由人力资源部颁发专门的培训合格证书。

七、培训师规范管理

1、为了提高公司培训专业化水平,规范内部培训师选拔、定等、晋级和培养程序, 本着"宽进严出,培养激励"的原则,由人力资源部、总裁办、行政部、监察委等相关部门组成"培训师认证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培训师选拔、考核、定等、分级工作,推动企业内训工作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

2、培训师基本条件:(1)本人相关岗位工作至少9个月以上,知识水平、技术熟练程度、行业经验在培训对象岗位或上一级岗位处于领先地位。(2)对所在岗位拥有丰富的实际经验,而且要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同时要了解我公司行业信息和所讲专业最新发展动态。(3)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生产车间操作技术特殊岗位可以为中专或正规高中学历。

3、申报、选拔、定级管理程序:

(1)报名:凡公司员工均可经部门或上级同意,个人上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课程名称、教材大纲、讲义节选。

(2)初审:符合基本条件并且申报材料合格的人员,可以参加试讲。

(3)试讲:按照"内部培训师选拔考核定级标准",申请人员按申报课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培训项目。由认证评委打分,满分100分。

(4)实习:凡是通过初审的人员,实习期1个月。必须积极配合公司培训主管人员的课程安排,按时按量完成培训任务。实习期间享受公司规定的初级讲师待遇。

(5)定等:按照培训师标准a、b、c、d共四级,参考培训学员满意度调查和培训效果评估结果、培训学时进行综合考评,确定为最低级别d。

(6)晋级:培训师必须从最低级别d逐级考核,一季度考核一次,符合条件者晋升一级,即升为c级。依此类推,同时享受相应的奖励待遇。

(7)认证:内部培训师经人力资源部认定后,发放《abcd公司培训师资格证书》,取得证书的讲师方可进行培训。

4、培训师选拔考核标准:

(1)教案:

(a)内容丰富,有深度,针对性强,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实效。

(b)主题鲜明,具有先进性、超前性。

(c)文笔流畅通顺,精炼,容易理解。

(d)逻辑思路清晰。

(e)时间安排合理,有弹性。

(f)培训目的性明确。

(2)讲台风格,亦称"台风":

(a)仪容仪表良好,气质好。

(b)亲合力强,有感染力。

(c)现场互动、反馈交流积极。

(d)讲解透彻。

(3)效果评估:

(a)训后满意度即时评估。

(b)跟踪调查。

(c)实际效果评估。

(4)培训技术:能够选择适合课程内容的培训方式,并熟练运用各种培训方法,为培训主题服务。

(5)笔试:熟悉成人培训教育规律,并能在教案准备、课程实施、训后跟踪评估等方面充分运用。

(6)前瞻性:课程方向或内容具有新颖性,可以促进我公司在某些方面有突破性的进展或创新。

5、培训师奖励机制:

(1)根据完成内训课程课时,给予讲师补贴:d级10元/课时;c级20元/课时;b级30元;a级50元/课时。讲师补助平均每两周发放一次。(附表十四:《讲师补助申请表》)

(2)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向各重点岗位培训师提供参加外训的机会。

(3)每半年或年度评选出3-5名优秀培训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4)连续两次被评为优秀培训师的,并且达到b级的,可以给予带薪参加外部培训职业培训认证培训机会。也可根据公司实际状况,提供一定比例的培训费用补贴。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晋级和晋升机会。

6、 培训师纪律:

(1)努力提供自身业务素质,尤其是熟练掌握培训技术和岗位行业信息。

(2)注意成人培训的特点,尊重参训学员,热情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3)在执行培训任务时,无故拖延或借故推拖,不主动积极配合培训处工作的,第一次提出警示,第二次降低培训师等级一级。

(4)不论何种原因不能完成既定的培训任务,未提前通知培训处而造成培训工作被动局面或不能如期举行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示、降级、撤消资格。累计两次警告,降低等级一级。

(5)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教材,补充生产实践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吸收行业最新信息和技术,保证教材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7、 公司干部员工如果具备某方面的特长与授课培训的经验,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公司讲师资格,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认定。认定后即具备了公司讲师资格,享受公司讲师的一切优厚待遇。(附表十五:《讲师资格申请认定表》)

8、 只有内部讲师达不到培训要求时,才可以申请外部聘请。需要外请讲师的部门,提前15天向人力资源部写出书面申请,申请中列明培训费用、车辆需求、住宿条件等要求,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如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而外聘讲师进行培训,一切费用公司不予报销。(附表十六:《外聘讲师申请表》)

八、培训纪律

1、参训人员在培训开始前15分钟到场,主管人员负责监督参训人签到,培训讲师应提前5分钟到场。

2、参训人员要遵守培训时间的规定,不迟到、不早退,违者一律罚款10元。到达培训场所后要自觉签到,未签到且无请假条或出差条者一律以旷课论处。

3、因故无法按规定参加培训时,提前把请假条交人力资源部,并要有本部主管人员签字,部门经理要有副总裁签字。出差在外无法按规定请假者,要由本部门人员代写请假条并要有本部门主管签字。不能参加培训而未规定请假者,经理以上人员每次罚款50,其他人员罚款20元。

4、培训开始后,培训现场要有人力资源部培训负责人员或受训部门培训管理员在 场负责,以维持纪律,协助讲师顺利完成培训任务。

6、参训时准备好学习工具,一般要带笔、笔记本等。

7、参训时将手机关闭,或将铃声关闭,上课期间手机铃响,一律处以10元罚款,参训人员不能因为自身原因干扰培训课的正常进行。

8、培训期间禁止在培训场所内吸烟,一经发现,一律处以10元罚款。

9、培训中间需要外出时,要先举手,征得讲师或培训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外出。

10、培训中间有问题需要提问时,将问题书写在纸条上传递给讲师,或举手示意,征得讲师同意后方可提出问题。

11、要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不得交头接耳,不得从事与培训无关的事情。

12、参训人员不得在桌面上胡写乱画,违者罚款10元。培训结束后要将座椅轻轻归位,保持桌面清理干净。

九、培训资源管理

1、培训所用一切资源,包括培训教材、教具等均属公司资产,要登记在册,任何人不得占为己有。

2、培训中需要购置必要的教材、教具时,要写出书面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的教材、教具必须办理报销和借用手续后方可使用。办理报销手续需持所购买的教材、教具以及正式发票到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按公司统一报销程序报销。部门购置培训教材未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批准的,购置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2、 培训场地要合理使用。根据培训的实际情况、培训规模、参加人数,确定培训地点,避免资源浪费。

3、 珍惜公司的教材、教具,必要时请专业人士操作。如因个人操作失误或对公司财产不珍惜造成教材、教具的损坏或作废,当事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十、员工继续教育管理

1、 为了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公司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与学历层次,鼓励有发展前途和学习潜力的干部员工继续学历教育。

2、集团要职、核心骨干如需参加继续学历教育的,填写《继续教育申请表》(附表十七),经集团批准后,一切费用集团给予报销。

3、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认定学习。

4、参加继续教育费用由公司报销的,在取得毕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后,其证书暂时由公司代为保管,三年以后归由个人持有。未满三年离职的,必须扣除相应费用,否则公司有权力没收其证书。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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