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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材料合同合集17篇 建设工程合同内容(推荐20篇)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24--0204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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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合同建设工程材料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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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确保乙方能按照甲方要求按质按量供给石料,按照诚信、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供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止。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后续签合同。

二、供料项目:公分石、细砂。

三、供料规格及质量要求:

1、公分石(1-2.5公分),非风化石,针、片石;

2、细砂(含泥量≤2%),非风化石,针、片石。

四、供应数量的要求: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生产需求量组织生产,细砂与公分石按每月总量比例2:1保证砂石料的供给。必须保证甲方的生产需求量,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20xx年7月1日前乙方必须保证每日供给甲方砂石料400m³以上,乙方生产若超出所供甲方需求外,乙方可以向其他方供应砂石料,若如遇气候、停电、机械故障和政策等不可预计的因素外,乙方不能无故停止向甲方供料。

五、砂石料出场价格:按公分石45元/m³,细砂45元/m³(不含运费)计价,有效期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止。

六、砂石料的运输:砂石料由甲方指派两辆厂车自行承运。乙方必须协调好甲方的两辆厂车装货时不排队,不受阻。

七、砂石料的验收: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供给的砂石料运至甲方指定料场,经甲方收料员在交易单据上签字后(驾驶员签字无效),返还至乙方的该联单据作为结算凭证。甲方收料员签名后视为此次砂石料验收合格,如不符合甲方收料员要求,甲方有权拒收此车砂石料,并要求乙方立即收回处理。

八、结算及付款方式: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每月的1至5日前为结算日,以单据为结算凭证,支付上月所供砂石料款,乙方不向甲方提供任何税收发票。

九、双方自合同签字之日起,必须认真执行本合同所有条款,不得违约,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甲乙双方互相监督。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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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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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

4. 资金来源: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

6. 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 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 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4) 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5) 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6)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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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工程所需借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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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办公室装修合同范本

六、 付款方式

完工一次性结算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饶市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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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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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词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各执______份。

业主:(签章)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8)“月”是指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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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8]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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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监理工程师对任何放线或标高的检查不应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对放样准确所负的责任,承包人应仔细保护和保存在放样中应使用的基准点、龙门板、测桩和工程放样所用的其他物件。

18.1 钻孔和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勘探开挖,除非有关此工程项目或暂定金额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第51款规定为这种要求发出指令。

19.1 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的过程中,承包人应:

(a)全面负责有权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业主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故,及(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监理工程师或任何依法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以及守卫设施,及(c)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9.2 业主的责任如果业主根据第31款规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进行作业,对于这些作业业主应:

(a)全权负责有权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及(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对上述人员的伤害。

根据31款,如果业主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承包人,业主应要求他们负有同样责任,保证安全和避免伤害。

20.1 工程的照管

从开工日起直到发给移交证书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间内,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业主接到全部工程后业主将负责这些事宜。

但:

(a)如果监理工程师发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移交证书,承包人应从发出移交证书之日起,不再对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负责,此时对那一区段或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责任移交给业主;

(b)承包人应对其担保在保修期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的照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根据第49款规定完成。

20.2 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装的工程设备,除了20.4款规定的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损失和损坏,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弥补此损失与损坏,使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项要求,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亦应对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规定的义务中由承包人一方进行作业的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

20.3 因业主风险导致报失或损害

由于第20.4款中规定的枉间风险或是与其它风险综合作用引起损失或损坏时,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程度来弥补损失和损坏,监理工程师应根据52款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的金额,同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因综合风险造成了损失和损害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业主及承包人各自应承担风险的比例。

20.4 业主的风险

业主的风险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情况下:

(1)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

共35页,当前第8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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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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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项目住宅楼工程承包施工有关事宜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面积:约 ㎡(坡屋面不在计算面积之列)

二、工程承包范围:除甲方指定的分包工程外、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

甲方分包项目如下:

1、塑钢窗、防盗门、楼宇对讲。

弱电系统的暗埋(含套管),穿钢丝及箱体封口等工作均由乙方施工。

2、凡甲方分包项目,乙方应积极配合。

甲方认为需由乙方负责施工的,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凭甲方的书面通知进行施工。

三、工期、质量要求:

1、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2、质量:合格

四、合同条款

本工程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并扫地出门,交付业主使用。

1、承包单价:元/㎡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为了缩短工期提高质量、加强安全防护等目标而采取的新工艺和新措施经监理单位和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但不得以此理由提出费用增加。

3、双方在签定协议一周内,乙方需交纳保证金30万元/栋,主体封顶后一周内解付 万元/栋,剩余部分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周内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费用损耗,均包含在乙方合同总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5、如乙方认为需要超时工作,以便能按竣工期限完成工程,则此等费用及不论任何原因等需额外开支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办理本工程质监、安监、环保、保险、劳务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7、甲方另行发包的项目,乙方计取该分部工程造价的 %作为配合费,乙方必须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验收所需资料等其他相关工作,配合好各分包单位做好施工管理工作。

若因乙方原因使其延误工期或造成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接受总价 %的罚款。

8、本工程劳保统筹费、文明工地费、贷款利息、四项保险费用均不计。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主体三层封顶 日内付已完项目的 %,主体封顶 日内付工程量的 %、工程内外粉刷即垫层完工后 日内付已完工程造价的 %,剩余部分在工程决算结束除留 %的保修金外 个月内付清(乙方所垫支的工程款不计利息)。

六、双方要履行的工作:

1、甲方的工作:

⑴、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办理土地征用、平整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协助解决协调施工周围问题。

⑵、开工前甲方向乙方须交验规划部门确定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并向乙方及时准确的发出施工指令。

按时组织工程中间验收。

⑶、开工前向乙方提供三套施工蓝图。

2、乙方的工作:

⑴、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蓝图及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规范组织施工。

确定同志为项目经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

⑵、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指令。

施工现场要严抓员工的劳动纪律及个人素质,不得发生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行为,否则责任自负,甲方并将给予重罚。

⑶、施工过程中,乙方须按照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因政府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而引起的相关处罚由乙方承担;并在交工前将所有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场,达成现场无垃圾、建筑物无污染。

⑷、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并产生费用由乙方全权承担。

⑸、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无条件负责成品工程的保护费用,在此期间发生工程损坏,乙方自费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修复。

⑹、乙方应承担劳动、安全、环保等部门的政府性质的费用;及设备、材料相关部门的检测费用。

⑺乙方在小区施工期间还应支付甲方相应的场地看护费及政府性国家号召的公益事业费用。

七、材料采购与供应:

自购材料:本工程材料依招标文件按甲方指认品牌由乙方采购,但必须确保采购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所有材料进场必须取得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水泥:按 元/t;钢材:按 元/t计入。

结算指标:钢材: kg/㎡;水泥: kg/㎡。

八、工程验收及结算:

1、工程结算价款;在本协议确定的合同价款基础上,按协议约定的变更及签证结算方式进行调整,作为工程结算价款。施工过程发生的设计变更,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做变更增减结算,费用结算为直接费乘 %的综合管理费。(变更手续齐全)

2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竣工验收程序,邀请相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保修时间以工程备案表完成作为起始时间。即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后30天内进行审核并确认。报告经双方确认后,除预留 %的保修金外三个月内付清。保修期满后支付所预留金额。

九、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

乙方:

十、其他事项:

1、乙方按甲方确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积极组织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

2、乙方应按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未达到文明工地标准按规定10元/㎡费用的扣除。

3用电及给水各施工单位自行安装用表,由甲方提供水源及箱变,乙方的施工用水、电费以当月水电表实际发生额加损耗由甲方代收代缴。

付工程款时一并扣除。

4、此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最终结算依据,其他议标文件、往来文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均为有效附件。

与此协议不相符的附件,均以此协议为准。

5、甲乙双方所有的往来工作均以书面文字为准,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盖章有效,否则无效。

6、本工程如有分包单位,乙方应提供分包单位的所有资质文件和业绩证明,经甲方考察后共同确定,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沉降观测、招标代理、节能检测和验收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招标交易费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8、地材供应及土方工程应充分考虑当地市场因素,施工中不予调整。

9、本合同的所有涉及条款甲乙双方都应该共同遵约,乙方若不能按照规章制度中相应条款履行将由甲方进行处罚。

10、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问题,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11、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约定内容完成后,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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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设工程居间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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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四条、四百二十六条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施工承包方:

居间人:

工程名称:

工程总价:

施工地点:

一、 委托人与建设方或总承包方正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按本工程的总造价支付 给居间人作为酬金。

二、 居间酬金付款方式分三交性付清,具体方式(承包方第一次拨款时给付中间费15%,第二次拨款付中间费60%,第三次全部付清中间费)。

三、 居间人促成委托方与建设方或承包方合同成立的委托,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酬金。

四、 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酬金给居间人间,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居间人也有权委托业主方或总承包方在施工承包方工程款中扣给居间人。

五、 本居间酬金不承担交纳税金等一切费用。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酬金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1、该委托人委托以上居间人联系取得本工程项目。

2、居间酬金以现金或转账支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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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设工程总承揽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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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 工作保障用房工程cfg桩、碎石桩二元复合地基处理 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

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岩土工程任务:cfg桩.碎石桩二元复合地基处理施工任务

1.4承包范围: cfg桩、碎石桩施工图设计审查、地基处理原材料、施工机具、竣工资料、地基处理施工图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1.5预计的岩土工程工作量:cfg桩、碎石桩合计3700米,褥垫层120m

第二条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

序号

资料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1

基础图

1

已提交

2

地勘资料

1

已提交

第三条 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

序号

资料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1

竣工报告

1套

施工完毕

第四条 工期

本地基处理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工期为 天不含检测。

第五条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5.1本岩土工程单价cfg桩、碎石桩 元每米,褥垫层 元每立方,预计总价 元(大写: );

5.2地基处理打桩施工完毕后支付已完成工作量50%,待工程检测合格后,支付工程总款80%,提交成果资料后15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六条 发包人、承包人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投标书、报告书、文件、设计成果、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泄露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承包人有权索赔。

6.1.2在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承包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6.1.3发包人应及时为承包人提供并解决施工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6.1.4本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责任。

6.2承包人责任

6.2.1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时间、数量向发包人交付报告、成果、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

6.2.2承包人对报告、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由于承包人的遗漏、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承包人除负法律责任和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或免收直接受损部分的岩土工程费,并根据受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

6.2.3承包人不得向第三人扩散、转让第二条中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文件。发生上述情况,承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索赔。

6.2.4遵守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对工作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现场保卫和环卫工作,并按发包人提出的保护要求(措施),保护好工作现场周围的建、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通道)、文物等。

6.2.5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承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6.2.6承包人应对施工段相应的安全责任事故负责。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由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工期延误或返工时,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停、窝工费、返工费、来回进出场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时,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7.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已进行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费的`50%的费用;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费的100%的费用。

7.3发包人应按时按双方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在约定时间未支付工程款每推迟一天应承担以应付工程费千分之一计算的滞纳金。

7.4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或未按规定时间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每延误一天应承担以工程费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

7.5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因此造成的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返工项目的收费。

第八条 报告、成果、文件检查验收

8.1 由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8.2 工程完工,发包人应在3天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8.4 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由此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开始使用日期为完工时期。

8.5 完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自验收之日起15天内,承包人应将岩土治理工程的竣工报告等相关资料向发包人移交完毕。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承包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发包人、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承包人 份。

发包人名称: (盖章) 承包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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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1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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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协议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一)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三)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五)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2.乙方责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六份,施工图设计八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二)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三)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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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样式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30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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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样式二)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22.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23.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4.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5.规定、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到《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计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1.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1.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接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部分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7.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8.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会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2.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削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3.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10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2.甲方在进行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1.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位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2.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约定的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设备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由甲方给付因此发生的费用。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4.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5.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6.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3.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乙方按约定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4.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1.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2.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3.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1.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3.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2.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3.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经甲方双方参照调试工期定额和相应的取费标准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除外。

4.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5.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6.按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交甲方。

7.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利润,甲乙双方按约定分享。

8.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9.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10.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11.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分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1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1.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或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1.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2.保修项目、内容、范围,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3.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②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③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___%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____%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5.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共同辨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6.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7.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约定的利率给付利息。乙方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3.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索赔

1.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地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10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7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为其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2.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1.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2.乙方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有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2.乙方提供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3.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和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4.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件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件、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投标书或《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2.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3.除非《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2.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2)项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6)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如有时)

1.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产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2.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3.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2.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4.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5.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2.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1.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2.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第一章 一般条款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性质

承包范围

2.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业主或主管单位

3.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

4.质量等级

5.承包方式

6.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7)_________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3.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图____份、现场存放的___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___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___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职务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___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___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___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___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___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因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职务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___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其中: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间的需要。其中:

(3)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其中:

(4)在____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线路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的协议。要求甲方_____。

(6)在___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在___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____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____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要求乙方: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____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___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___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___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___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___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___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1.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1.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___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工期顺延___天。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___计取违约金。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___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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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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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签订时期 年 月 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施工地址

工商注册机关

乙方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 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年 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年 月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工程 中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岗位(工种)上岗证号码为 .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 种工作时间制度。

1、执行定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 时间)。

第四条 实行计时工资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 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 酬。 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 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 报酬。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l46—20xx)。

第七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最低标准。

1、计时工资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日)元,试用期满后月(日)工资为 元。

2、按工程量计付工资

(1)按工程量单价 计取工资;

(2)按工程量总量总价 计取工资。双方约定的工程量单价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

费标准。实行按工程量计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额不得低于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5天内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日(3天以上30天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国家、江西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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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设工程材料采购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采购,全文共 3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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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下列标的物的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物及其价款出卖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向买受人提供标的物

1、出卖人按下表所列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向买受人提供标的物,买受人应按下表中所列价格向出卖人支付货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表中所列标的物随附物品构成标的物的组成部分,买受人不再就该等随附物品支付任何价款出卖人应将下列随附物品随同标的物一并交付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出卖人按本合同附件所列规格型号、数量等向买受人提供标的物。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标的物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双方约定,标的物质量除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外,还应达到如下要求:

第三条 交付方式、时间及地点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标的物交付方式、时间及地点:

1、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出卖人送货。

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出卖人应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将上述标的物送至上述交货地点,运费由出卖人承担。

2、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买受人提货。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应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到上述交货地点提取标的物,运费由___________承担。

3、按通知分批供货。

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出卖人送货。

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分____________批向买受人供货,按买受人通知的时间和数量将每批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运费由出卖人承担。

4、按计划分批供货。

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出卖人送货。

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

出卖人应按照下表约定分批供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装卸费及包装

1、双方约定,标的物的装卸费由出卖人承担,包装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付方式为出卖人送货的,出卖人应负责对标的物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包装应适于运输方式,并有良好的保护作用,以确保标的物安全运抵交货地点。

由于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而引起标的物锈蚀、损坏、灭失的一切责任均应由出卖人承担。

3、交付方式为买受人提货的,出卖人按国家有关标准对标的物进行包装,并应告知买受人标的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第五条 所有权转移及风险承担

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2、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按照合同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4、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 标的物的检验

1、买受人收到标的物后应在合理期限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

2、如买受人经检验后发现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买受人有权拒收、要求补齐或退换标的物,并要求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结算及付款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结算及付款方式:

1、标的物一次性全部交付的,买受人应于交付后___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总额的______%;检验合格后____个月内支付货款总额的_____%;剩余的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证期届满后_______日内支付。

2、标的物一次性全部交付的,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总额的_____________%作为定金;于标的物交付后____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总额的____%;检验合格后____个月内支付货款总额的____%剩余的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证期届满后_____日内支付。

3、标的物分批交付的,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总额的______%作为定金;其余按交货计划或买受人通知供货数量分批交付后据实结算,出卖人凭经出卖人和买受人共同签认的结算单向买受人申请支付。

买受人应于出卖人正式申请支付后_____日内支付已结算货款。

买受人预先交付的定金应先行抵付货款。

买受人可在最后结算款中扣留货款总额的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证期届满后______日内支付。

双方约定的付款依据为下列第_________种,出卖人凭付款依据向买受人申请支付:

(1)经买受人签认的验收单。

(2)经双方共同签认的结算单。

第八条 质量保证

1、双方约定,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起算。

2、出卖人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并能够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使用期限。

3、标的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出卖人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

对于因标的物质量问题导致买受人遭受的损失,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出卖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日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买受人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若出卖人逾期交付超过____天,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标的物的质量、规格、型号、品种、花色不符本合同约定要求的,如买受人同意使用,双方可通过协商就标的物价款重新达成协议;如买受人不同意使用,可以要求出卖人退换或解除合同。

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出卖人应按本条第1款向买受人逾期交货违约金。

3、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数量交货时,若少交标的物,就少交的部分,买受人如果需要,可要求出卖人补齐,出卖人应照数补交,买受人如不需要,可以要求出卖人就少交部分退货;若多交标的物,就多交的部分,买受人如果需要,可自行留用,双方按实际交货量结算,买受人如不需要,出卖人应将多交部分自行取走,买受人对多交部分不承担任何保管、付款等义务。

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出卖人应按本条第1款向买受人逾期交货违约金。

4、采取送货方式的,标的物错送交货地点或收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将标的物送交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或收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违约金。

5、买受人在合同履行期间要求退货或终止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出卖人。

第十条 补充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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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20]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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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任何此类变更均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但有效变更应按第52款规定估价。

如果变更指令是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引起的或应由其负责的,则变更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1.2 变更指令

无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不得进行任何这类变更。若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并非由于执行本条规定发出指令的结果,而是由于工程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规定者,则该项增加或减少不需要任何指令。

变更的估价

52.1 估价的基本原则

所有有关51款规定的变更及据52款(为此条起见定义为“变更工作”)规定对合同价的增加,如监理工程师认为适当,应以合同规定的单价和费用予以估价。

如果合同中未包括可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单价或费用,则合同中的单价及费用只要合理可作为估价的基础,如果上面情况均不成立,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单价或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一个其认为适合的单价或费用,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上述单价或费用未取得一致意见或决定之前,监理工程师决定一个暂定单价或费用,以便按60款规定发出支付证书。

上述任何有关确定或决定单价或费用的协议,应包括外币及其所占比例。

52.2 监理工程师确定单价的权力

如果任何变更工作的性质或数量关系到整个工作或其任何部分的性质或数量,在此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认为合同中包含的任何工作项目的单价或费用由于上述变更,不恰当或不适用时,则在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单价和费用。在双方意见不能一致的情况下,则应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情况定出他认为恰当的单价或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单价或费用未取得一致或确定之前,监理工程师可确定暂定单价或费用,以便按照60款发出支付证书。

但是,包括在计日工费率表中的单价或费用不得作任何变更(尽管该表中的工程已经实施),同时,工程量清单中的其他任何项目的单价或费用也不得作任何变更,除非这类项目单独计算其价值已超过中标通知书中所列明的合同价的5%,以及该项下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原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的25%。

同时,如果没有监理工程师按第51款规定发出的变更工程指示,则无需用第52.1款

或本款进行估价,除非在发出这种指示的14天之内(且不属于省略工程情况),在变更工程开始之前:

(a)由承包人将其要求追加付款或调整单价或费用的意向通知监理工程师,或(b)由监理工程师把其改变单价或费用的意向通知承包人。

上述任何有关确定或决定单价或费用的协议,应包括外币及其所占比例。

52.3超过15%的变更

如果在签发整个工程移交证书时,发现由于:

(a)所有按52.1和52.2规定定价的变更工程;及(b)对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概算量进行计量所做的全部调整费用,不包括所有暂定金额,计算工作费用及按第7o款规定所作的价格调整。

而不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使合同价的增加或减少值合计超过了“有效合同价”(就本条而言应指不包括暂定金额和计日工的合同价)的15%时,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在考虑据本款采取的任何步骤后,再将合同价减少或增加一笔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的金额,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监理工程师考虑承包人的工地费用及总管理费开支,确定这笔金额。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据本条做出的决定。这一数额应仅以增加或减少超过有效合同价的15%的数额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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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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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此工程项目以清包的方式承包给乙方,具体规定如下: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3、工程期限:全部工程在 前竣工。每延长一天,甲方从工程总承包款中扣除 元作为违约金。因其他原因造成的误工或工期延长,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总承包款(人民币大写): 。

5、工程款结算方式:乙方开始施工时,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款 用于施工;余款 待质保期满后付清。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等。

7、质保期: 年。期间出现一切质量问题及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8、乙方责任:一切施工用设备由乙方负责;出现施工不合格或返工造成的原材料、人工费等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视具体情况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9、安全生产:出现一切问题及损失由乙方自负。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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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工程材料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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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材料名称及花色|规格(毫米)及型号|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计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

以上项目表格略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____%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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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程材料购销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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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材料购销合同

工程材料购销合同一: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为保证合同的正确履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招投标文件有关条款,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

(1)材料(设备)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售后服务承诺;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二条 合同标的

序号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总计(大写):

第三条 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 元,分项价款见上表。

本合同总价款是材料(设备)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材料(设备)技术标准应符合 标准。

2、乙方应保证材料(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乙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或与甲方协商的送货时间、送货方式、送货地点交付货物。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货运方式:

2、乙方交付的材料(设备)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或者本合同所规定的材料(设备)、数量和规格要求。

3、乙方将合同材料(设备)运至 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材料(设备)交货日期。合同材料(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至甲方。

4、乙方应在合同材料(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材料(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材料(设备)提取完毕。

5、甲方提取合同标的物时,应检查合同标的物包装情况。合同标的物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标的物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标的物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材料(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6、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材料(设备),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 日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时间、地点、标准、计量方式

1、验收时间: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

4、计量方式:

5、甲方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书。

工程材料购销合同二: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定货明细:乙方向甲方购买以下常规产品:

注:

1、以上数量及尺寸以实际下单交货数为主计算

2、以上价格不含税,

3、甲方负责运输(仅限中山至哈尔滨长途)

二、质量检验:

1.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验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单尺寸为标准。

3.包装要求:货物的包装须满足易碎物品的运输、搬运要求,并符合乙方标准包装,包装费含在产品报价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作为订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订金后开始下单生产,天内生产完工,第天内乙方需付清余款元,货从中山发出,天内到达上海。

四、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先付款再发货,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2.交货时间: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内货到达

3.交货地点:

五、产品接收及检验:货到达指定地点后,供方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货的数量、型号及报检申请,需方需有专人(要有委托书)负责点数、验货,并签名确认。检验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以客户确定的样板型号标准验收。)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乙方在收货当日对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质量如发现有与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不相符时,应于2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出的异议给予书面解释,如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要求,甲方将无偿更换,如果在竣工后,2日内乙方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即乙方已确认所有安装的产品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能及时收货造成货物延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逾期的全部损失;

3.乙方未能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条件

1.合同变更: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合同规定内容,如需变更,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后进行。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双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中山市地方法院仲裁为主。

3.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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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设工程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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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为共同承包建设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以分包合同为准),经三方友好、坦诚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项目概况及合作条件

1.1本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中标造价约万元人民币。

1.2经过三方测算,本项目的前期进场开工等所产生的费用为万元左右,因此本工程项目计划投资万元。

1.3本工程项目的投资、股份比例分配如下:

1.3.1甲方投资万元,占%;

1.3.2乙方投资万元,占%;

1.3.3丙方投资万元,占%;

1.4在本项目资金出现周转紧张时,由各投资者按上述股份追加投资或向其他机构借贷,借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计入成本,由投资者共同承担。业主所支付的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及材料款,不得挪做它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动用资金,应经三方同意后方可付款。

1.5投资者应按照约定时间缴纳投资款,投资款应放在专用账户上,并且专款专用。各方都有权可随时查看、了解工程付款、垫款、收款的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账户及资料。在本项目资金出现周转紧张时,由各投资者按上述股份追加投资或向其他机构借贷,借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计入成本,由投资者共同承担。业主所支付的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及材料款,不得挪做它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动用资金,应经三方同意后方可付款。

第二章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

2.1该项目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如下

2.1.1该项目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由负责;承建公司内部合同应有甲乙丙三个股东签字后生效。

2.1.2该项目的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及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由主管(其中造价方面由主管,水电安装方面由主管,质量安全方面由主管);

2.1.3该项目的会计日常工作由甲方负责管理,出纳日常工作由丙方负责管理。

2.1.4施工相关材料等方面的采购、验收和保管由三方委托派工管理执行;其中主材部分采购当天应经三方共同确认签字方可入库记帐,辅材部分采购可在五天内经三方共同确认签字后入库记帐。

2.2管理人员的选用、待遇

2.2.1该项目工程建设中使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如总工、施工员、采购经理的聘用、工资待遇由三方共同协商确定。

2.2.2该项目的会计由甲方负责,出纳由丙方负责;

2.2.3该项目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施工班组的技术水平、工资的审定、应由三方共同协商确定。

2.3材料采购及其他

2.3.1在该项目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的品牌、单价、数量、采购等情况应经三方共同意确认后方可进行。

2.3.2在该项目工程中所需聘用的施工工组应由三方共同协商确定。

2.3.3合作三方应即时沟通工程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互相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时保质完成。

第三章利益分享和风险承担

3.1利润、风险分配

3.1.1该项目的利润、分险分享承担标准为在扣除该项目的各项成本费用后,按照投资比例分享承担。

3.1.2甲方分享承担%;

乙方分享承担%;

丙方分享承担%;

3.2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工资按照项目部的规定发放。

第四章其他

4.1资金和管理

4.1.1该项目的各项资金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需由三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支付。

4.1.2该项目的工程进度往来款由负责跟踪落实,并存在开立专用账户上,专款专用。

4.1.3该项目运营后,每个月号开一次工程进度例会,讨论工程相关事情。

4.2出纳与财务管理

4.2.1出纳每10天应将编制好的现金流量表、财务收支情况表及下旬支出预算给财务,并随时接受合作三方股东的银行资金查询,以便安排资金投放。

4.2.2财务每月月底应将编制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存货日记帐及相关的凭证提交给合作三方股东,并经三方股东共同确认签字后作为最终三方决算分配利润使用。

4.3合同争议与免责

4.3.1该项目在合作中必须共同遵守上述条款,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应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3.2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人力不可抗拒,如地震、台风、战争、属于免责范围。

4.4本协议生效、终止及其他

4.4.1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管理制度、票据等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4.4.2本协议在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决算和收回工程保修金,同时内部费用核算确认无争议及投资利益分享后终止。

4.4.3本协议一式六份,合作各方各执二份,本协议自合作三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4.4.4本协议于年月日,由合作三方在中国市签字。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丙方: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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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承揽建设私人住宅主体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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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项目部

乙方:

________项目部,为建设________码头工程,拟租用乙方自开体驳进行海上基床抛石作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望共同遵守。

一、 船舶名称:

二、 作业地点及内容:________码头港池内基床抛石

三、 租用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甲方不需要为止。

四、 费用计算方式:为单船抛石艘次结算,每船为________元整,工程完成后乙方出具单据现金结算。

五、 双方责任:

1、乙方责任:

① 乙方必须提供船舶符合海上施工作业所必须具备的各种手续和资料。船员配置符合要求,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确保海上作业要求。

② 船舶在性能允许的范围内,服从甲方指挥并在环境好船舶性能允许的情况下,严格执行甲方指令,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③ 在租赁期间,如果由气候、海况等原因,船舶不继续留在海上施工作业时,经甲方同意方可撤场。

④ 船舶在基地停泊时,应做好准备,随时根据甲方要求出船。 ⑤ 负责与海洋海事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手续办理,费用自理。

2、甲方责任:

① 甲方安排专业人员指挥作业

② 保证乙方在作业范围内的水深要求。

3、双方特别约定

① 甲方负责乙方在船舶作业期间的安全义务,船舶未用期间的安全一切由乙方负责。

② 属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由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③ 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各负其责。

4、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机构裁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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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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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对白水县华夏购物广场施工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防止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依法管理的原则,在甲乙双方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有权要求乙方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并进行复查。

2、监督、检查乙方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等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3、纠正乙方人员违章、违规、违纪行为。乙方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甲方有权给予制止或予以扣减监理费。

(二)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承担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2、支持乙方按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大纲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本工程实施安全监理,并对乙方自身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与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4、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5、定期参加乙方组织的监理例会,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推广优秀的安全管理经验。

6、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及时传达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受甲方委托,乙方有权对所监理工程的安全施工条件、设备、材料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等进行监督检查;

2、有权对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及规程措施、施工单位各类证件等进行审查;

3、有权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影响安全的技术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4、有权随时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整改;

5、征得甲方的同意,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

6、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7、对施工现场出现的“三违”现象有权及时制止。

(二)义务

1、受甲方委托,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管责任。

2、签订监理合同后,要进行全员安全教育,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须经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

3、监理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规章及规定。包括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规,如《安全生产法》、《劳动保护法》、《安全施工管理条例》等。

4、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

5、按时组织召开监理例会,配合甲方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填写反应现场实际情况的监理日志,按时上交(报)监理周报及月报。

6、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等原因而造成事故的相关费用。

7、监督检查(要求)施工单位是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否遵守国家有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是否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发现施工单位在安全方面与国家相关规定或施工合同要求不符的要及时制止,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8、检查落实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并严格按规定执行;

9、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是否合法有效,并进行备案。

10、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包括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技术、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查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并有效;审查施工作业人员是否已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件后上岗作业。

11、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及时制止并纠正违规施工作业。

12、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投入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13、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现场施工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并建立安全生产值班记录台账。

14、审核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包括审核施工单位是否成立现场安全施工领导小组,组织以安全生产为核心的现场安全施工活动;审核施工单位是否有明确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审核施工单位是否有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审核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并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是否适应施工方案要求及场地环境和条件要求,并符合安全法规标准;对施工单位所辖施工区域、生活区域的治安、消防、安全用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落实整改结果。

15、检查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是否到人,各项经济指标是否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奖惩办法。

16、检查落实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7、对现场要定期组织检查,并有记录。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其整改情况;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乙方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乙方应当立即向甲方汇报。监理过程中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18、检查落实施工单位按照本工程特点,是否制定有工程实施中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相关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因乙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其相关职责的,按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调减相应监理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要求赔偿甲方相

应损失。

四、附则

1、本协议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补充附件,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如有与国家法律和法规相抵触之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双方各执贰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有效期限与该工程监理合同期限一致。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公章) 有限公司 (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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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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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甲方: (“名义总包”)

乙方:各分包单位

一、乙方(分包方)责任

1、 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且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

2、乙方从业主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乙方必须自己全部完成,不允许再由第三人承包施工。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3、未经业主方、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分包。如分包也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4、乙方在和业主方签订承揽合同时必须提供给甲方承揽总工程量(合同额)1%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的形式,合同解除后,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乙方。由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乙方丧失对保证金的追回权利。

4.1、严格履行投标文件中所做出的各项承诺,确保工程用设备、材料的质量,严格按规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按时竣工(竣工是指一次性报验达到优质标准)。

4.2、服从业主、甲方的管理,遵照其指示工作,并为其日常查验提供便利和安全条件。如接到指示而未执行时,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4.3、服从业主及总包方的管理,按业主方的合理要求提供分包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大型及重要设备安装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及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一切有关的技术质量资料,书面报业主方审核确认后严格执行。

4.4、指派现场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根据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事宜;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参加业主方、甲方召开的协调会,代表乙方作出决定和遵照业主方、甲方的指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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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设后续工程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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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承包人:

______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是区政府______年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和安置项目,该项目由徐州飞腾房地产公司负责建设,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安置房未能如期交房,给拆迁户生活带来不便。为尽快解决该问题,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后续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补充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小区后续分项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小区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小区后续工程模板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日

四、付款方式

支付____万元,承包方正常供应工程所需模板。

五、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工程量有增减变化,由承包方提出申请,监理和发包方确认后,报政府批准后实施,据实结算。

六、工程质量安全等要求按原合同执行

七、违约、索赔和争议

1、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款,承包人承诺模板供应不间断,经承包人书面催告后在30日内,仍未支付的,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项的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直到按合同规定应付工程款支付为止。

2、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首付工程款后,承包人三天内仍不正常供应模板的,发包人停止支付后续工程款并不予进行工程核量审计结算且飞腾公司也不予进行结算。

八、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协议双方发生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诉讼解决。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订后生效。

承包人:(签章)发包人:(签章)

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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