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购销合同书
供 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 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含量规格、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见下表)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桐麸NY/T304-1995 有机物质≥85%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11月30日
四、送(提)货方式:供方负责运至吴圩镇南宁机场200号下院。 交货地点联系电话:0771-4208517交货签收人:南宁市广丰肥业有限公司
五、运输方式及到肥料仓库费用负担:供方
六、合理损耗计算方法:无损耗,以签收人磅单为准。
七、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外编包装、费用由供方负责。
八、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每批货到交货地点仓库后,由双方(其中需方2人参加)现场抽样壹式叁样,壹份样品送县市级以上具有合法化验检测资格的单位化验检测,双方各保存壹份样品以备检,样品均需双方签名盖章密封,化验检测费用由送检方负责,若有异议,需方在每批收货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过期后果自负。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货物到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款,并由供方提供有效发票。
十、违约责任:未达到质量要求的,将按实际化验检测含量所占主要技术指标要求的含量的百分比计算货款,同时实际化验含量要达到所规定的主要技术最低含量90%每批未达到最低要求的含量的将退货,一切后果由供方负责,且七天内供方把需清退的货物拉完离开需方场地。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生产技术科和淅川县银志油业有限公司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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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面料购销合同范本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双赢、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
三、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按照需方客人核批供方样品的标准生产。
四、布料运抵需方之日起柒天内由需方检验,如质量有异议,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叁天内派员到现场处理,否则视作供方同意需方的检验结果和处理意见.
五、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匹装入胶袋,包装单应列出布号,缸号,合同号,色名及码数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 付款方式,首付定金人民币,余款物流代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石料购销合同书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
三、交货方式及地点:由供方负责送货到工程所在地,并负责卸车。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运输方式由供方根据货物情况自行确定,全部费用由供方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后,计算数量,损耗量按计算。
六、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以不损坏货物为准,包装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以产品的国标和行业标准为依据,并参照订货标准进行验收,有异议时由供方及时协调解决或退换货。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及供应办法: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及相关技术说明资料每个项目部份。
九、付款方式:
1.货到验收合格后供方结款方式为:;
2.需方付款前,供方应提供相关票据,并到需方财务部领取支票;
十、违约责任:供迟延供货超过
天,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货物价差、误工费等损失;供方承担产品质量缺陷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需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价差等损失。
十一、廉政条款:
合作双方本着互赢互利的目的,降低成本、共同发展。
所有与公司合作的单位,都应遵守廉政条款。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廊坊开发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3:猪肉购销合同
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供货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行为,确保食品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采购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价格合理,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猪肉购销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数量与时间
供货数量视甲方每月就餐学生人数的加工、烹饪需求而定,寒暑假除外。如有变化,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须提前1天告知甲方。
二、供货价格
1、乙方所供猪肉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分浮动情况,在上涨或下降一月内,可作相应的提高或降低,但不得高其他学校猪肉供应价格和市场价格。
2、价格需要变动时。甲、乙双方方应于前一周报价。
三、供货质量与数量保证
1、乙方所供猪肉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报告,不得给食堂提供质量差,不合格的产品。
2、乙方向甲方承诺所供猪肉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供猪肉,甲、乙双方过枰,净重数量误差上限不得超过5‰。
四、供货交付与验收
1、供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送货,每次供肉斤。
2、交货地点:乙方将供货送至学校食堂并作相应的处理(剔骨、解肉等)。
3、供货验收:
(1)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5‰视为正常误差)
(2)如有掺假、变质,乙方自行收回。
(3)甲方验收后,乙方必须在进货清单上签字并留下电话号码。
五、货款结算支付
乙方供货送交甲方食堂,经验货人对数量与质量进行验收后,按次进行现金结算。
六、相关责任赔偿
1、甲方就餐师生如因食用乙方所猪肉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2、乙方如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约。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至20xx年2月22日止。
3、如乙方送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三次不按时送货,双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百货、纺织品商品购销总合同
合同编号:___
供方:__
需方:__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 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 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供方:
购方:
日期:
篇5:工程所用防弹玻璃购销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述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 工程所用玻璃,并就该工程所用玻璃事宜及有关条款签订本合同,共同严格履行:
第一条 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序号 产品结构 面积(立方米) 单价(元/立方米) 总价(元)
合计金额(大写): (¥ 元)
备注 1)本合同所订数量为暂定数,结算时按实际发货数量计算总价。
2)异型面积实际面积计算;如需钻孔则钻孔费另计。以上价格为市内甲方本合同工地交货价格,卸货由甲方负责。
3)玻璃下单切裁率在85%以上。
4)所有产品和封样一样并采用玻璃原片加工。
5)硅酮胶改为结构胶,每平方米加10元。
6)产品小于等于0.5平方米的按0.5计算,大小片按大片面积计算。
7)矩形按最小矩形面积计算。
第二条 交货期
(一)合同交货期起始时间约定:
(1)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
(2)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订金;
(3)甲方提供确认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算。
注: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若甲方提供尺寸、图纸超出合同约定加工质量标准,或超出乙方设备加工能力,则该批量交货期起始时间以甲乙双方最终确认后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算。
(二)合同交货期约定:
(1)在合同执行达到上述第一条第1、2款约定条件;
(2)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提供经甲方确认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和图纸并每页签上名字和日期,以及后续批次下单数量、下单时间(多批次下单)。
(3)乙方按甲方下单批次送货,首批玻璃产品(约m2)于 日内开始交货,每批下单产品于 日内交完(生产过程零星补片除外)。
(4)如甲方不能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提供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不可变更的首批尺寸及图纸或不能明确后续批次下单时间、下单数量的,则本合同每批次交货期按实际提供日期后延。
(三)交货地点:
收货人:
联系电话: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
(1)每次货到工地结货款,订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零星补片除外),最后补片(平方米以上厂家免费送货)
(2)乙方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货款支付:电汇、现金。
第三条 质量标准
(一)玻璃质量标准符合国标。
(二)玻璃尺寸误差范围按国标要求。
(三)玻璃的平整度达到国标。
第四条 验收
(一)乙方第一批货,需随附发货清单、《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玻璃检测报告和企业资料一式三份原件给施工方。
(二)乙方每一批货到甲方工地,由甲乙双方共同验货,检查玻璃规格、数量、外观。验收不合格的玻璃,经乙方核实后(甲方需提供不合格玻璃的投诉函及电子照片邮至,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不合格玻璃随下一批补回相同数量的合格品。
第五条 包装
采用铁架包装,每批货物上订有箱卡,标明楼层、规格、尺寸、数量等。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要求及时供货造成工期千分之 延误的,逾期交货超过一周,从第8天起每天须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累计处罚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
(二)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逾期付款一周,则从第8天起每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累计处罚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于五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履行完毕合同条款时自动失效。
(三)采用不粘胶标签,贴在玻璃右上角注明编号、楼层、规格、室内。
(四)丁基胶平直,不可有断裂,第二道封胶要均匀、饱满、平整,四周的拐角处要打胶饱满,外观干净、漂亮。
(五)玻璃清洗干净,四周上机精磨边,铝条采用“一次折弯”工艺各生产两片玻璃的叠差,控制在最小范围。
(六)甲方需用的玻璃直接下单给生产厂家,其料单文书(电子邮件、传真件、临时手写料单)具有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七)乙方只负责核对数量和结款,材料的一切技术要求、下单、图纸、送货等一切,跟施工方确认。
材料确认人:
电话:
(八)所有材料价格必须甲方签字认可。
甲方(盖章):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地址: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地址: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篇6:餐饮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双方就所需的供货事宜进行了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购销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货物价格:以______每天提供的报价单,待需方考察市场后的执行价格为结算依据时,届时逐笔或逐批次书面确定。______在协定价格周期内必须正常按要求按量供货,______必须达到需方品种、数量的要求。
2、质量要求:符合地方卫生部门的规定及需方使用部门的质量标准为准,有行业统一标准的产品,需方可参照提出其使用部门的质量标准,如查实______的产品在需方经营场所内发生食品卫生事件,______不仅要承担卫生司法部门的全部法律责任同时要对需方造成的损失和品牌声誉进行赔偿。
3、付款方式和支付条款:货到经需方验收合格后对帐,______应于15号前提供上个月的货款正式税控机打印发票,货款结算时间为次月的下旬。
4、交货与发运:双方共同认定发货、收货时间。送货到需方指定的营业场所,货物运输由______负责,费用由______承担。
5、知识产权:______应确保其供应的产品在知识产权方面没有瑕疵或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需方因______产品的知识产权问题被任何第三人(含国家机关)追索或处罚,______承担由此而造成需方的一切损失。
6、合同纠纷及仲裁:为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各种纠纷,供需双方应本着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提前15天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若______的产品因为质量、数量上的原因且在三天内无法得到改善对需方的经营造成负面影响的,需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8、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施工电梯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并顾及双方应履行之承诺及责任而订立,甲方同意购买,乙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
1.商品名称,数量,型号和价格(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一、主要零部件配置清单详见附件二):
备注:
1、乘客电梯已经包含井道内随行视频监控电缆、五方通话系统电缆、并包括五方通话系统全部设备。
2、电梯机房内控制柜已预留安防监控接口及轿厢摄像头安装孔位。
3、本合同总价已包含设备、包装、运输、装(卸)车费用、安装前保管、全部进口件的海关关税及增值税、运输保险费、维保期内的免费保修和保养、税金及电梯因井道尺寸和圈梁间距超标造成导轨支架长度及总数增加的所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4、发票类别:普通发票
2.交货的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2.1交货时间:自甲方支付预付款并提供井道土建图纸之日起计算,于____日内达到供货条件;达到供货条件后,乙方应保证在收到本合同约定款项(本合同约定6.2条)后5日内将货物送到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甲方可根据安装现场的实际情况调整货物分批到货时间及到货数量,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变更供货时间的通知为准。
2.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指定工地现场。
3.货物的包装、质量要求及技术文件:
3.1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通过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3.2乙方保证本合同产品质量符合或高于GB7588-20__(客梯)、GB16899-1997(扶梯)国家标准及20__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电梯技术条件》,同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甲方的技术要求。
3.3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等的措施。在设备交付以前,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4以下一整套技术文件应妥善包装并随货物一同发运:
1) 备件清单;
2) 一整套操作和维修手册;
3) 质量合格证书;
4)产品使用说明书;
5)进口部件的原产地海关报关单(复印件)。
3.5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4.验货:
货物运达目的地后,甲方(或其指定的委托代理人)有权对乙方送达的货物进行抽检,乙方应予以配合,如发现乙方送达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及品牌、产地、数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补发或更换,乙方因此延误货物交付的还应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甲方对货物的抽检,均不减轻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规格、质量、数量供货的责任。
5.货物的保管责任:
乙方负责将货物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运至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货物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给甲方使用前,货物的保管责任及货物损毁灭失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6.付款方式:
6.1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设备总价的____%作为预付款;
6.2甲方接到乙方供货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设备总价的____%(如甲方要求分批发货,则按实际要求发货时间及发货设备金额的比例支付),乙方在收到上述甲方所付的款项后,组织发货。
6.3货到工地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电梯合同设备总价的____%;
6.4乙方安装完毕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及准运证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电梯合同设备总价的____%;
6.5剩余合同总额____%(不少于3%)作为设备保修金,设备保修金在电梯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由甲方全部结清(不计息)。
6.6以上款项以转账方式支付至银行指定账户。达到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递交请款报告,甲方支付约定款项的期限自收到请款报告之日起算。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足额发票(支付第6.4项货款前开具的发票应包含保修金),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7.设备的安装及验收:
7.1本合同生效后5日内,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图制作电梯总布置图及其他与电梯安装有关的图纸交给甲方,作为甲方组织完成电梯安装所涉及的土建整改的依据。
7.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设备的安装及报装报检等工作,具体约定事项详见甲乙双方签订的《电梯安装合同》。
8.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8.1在电梯未经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前,甲方不得自行接管该项目电梯,否则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如遇特殊原因甲方需使用电梯(例如甲方交楼期限届满),电梯还处于调试期内的,乙方愿意提供临时用梯服务(不另行收取费用),乙方提供临时用梯服务期间,电梯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8.2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含乙方负责安装完成的视频监控及五方通话系统)的质量保证期为18个月,自电梯安装完毕经国家电梯检测部门验收合格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及准运证,并经其他质量技术检验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8.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提供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参见附件三《售后服务承诺书》及20__年4月25日实施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45/681-20__),乙方应按附件三约定的内容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范》规定的内容履行电梯维保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对电梯进行维保,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迟延履行义务造成的事故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4保修期满后,如设备出现故障、需更换本合同附件四中所列配件的,乙方同意按当时零部件出厂价的8.5折向甲方提供相关零配件,并且在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后两天内完成供货。如甲方发现乙方所报出厂价格高于约定价格的,由乙方返还多收价款。
8.5 乙方应免费提供一套电梯应急工具给甲方。
9.违约责任:
9.1甲方应依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否则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按甲方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收取违约金。计算方式从约定付款期满后第八天开始计算;如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9.2因乙方原因迟延到货的,逾期每天甲方有权按甲方已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计算方式从约定完工日期届满后第八天开始计算;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争议及索赔
10.1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0.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因设备质量、规格、性能等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已收甲方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2)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及其相应违约责任。
10.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0.4如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双方同意选定有资格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11.合同组成、合同生效及终止
11.1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____份。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12.不可抗力
若生产或装货及运输过程中或付款期内发生的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能按时发货或甲方因此不能如期付款的,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7天内向对方提供当地有关当局出据的事发证明以供对方确认。如不可抗力发生在乙方的,乙方在此情况下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以加速供货,如事故持续2周以上,则甲方应有权解除本合同。
13.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14.
甲 方_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帐 号________________
税 号________________税 号________________
篇8:液化气购销合同范本
供方:______________公司
需方:______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一、购销数量:从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供方开一套装置每月为需方供应液化气_____吨,供方开二套装置每月为需方供应液化气_____吨。
二、结算价格:随市场浮动,由供方调整。需方达到合同所规定优惠条件后享有相应优惠,详见合同附件1.
三、结算方式:采用_______存入供方帐户,款到开票装车。
四、交货地点:供方装车畅
五、保证金:为确保需方按合同内容履行,由供方按月根据购销数量收取需方_______________元保证金(不得低于一车货款价值)。
六、供货方式:依据合同量需方单位汽车均衡自提。
七、计量方式:执行国家规定标准(计量误差为千分之三点五);计量误差范围内以供方出厂计量为准;超过计量误差范围时,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八、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______________GB11174—1997
九、其它约定事项:
1、详见合同附件1和液化气信誉考核内容。
2、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检修,购销数量双方协商;因计划停工检修,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暂停送接货。
3、需方对质量、计量有异议,应在供方装车场内提出,对离开供方装车场提出的异议供方不予认可。
十、违约责任:
1、供方发现需方不正当经营一次,由供方按吨从保证金中扣罚相应金额(以_______元/吨为准);累计发现两次扣罚当月全部保证金;累计发现三次解除购销合同,因此造成一切后果由需方自负。
2、供方原因未完成当月合同量的80%,视为违约;反之,由于需方原因未完成当月80%的合同量,视为违约,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当遇有国家行政部门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本合同终止。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供方: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1:_(需方名称)考核制度
1、合同户根据合同均衡提量,以3天为考核期限,考核分为-5分/次。连续不能按合同均衡履行量,考核分为是上次的倍数。
2、配送液化气未能达指定地点,考核分为-10分/次,并且降低10%的合同量,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液化气有两次配送未能达指定地点,则取消合同。
3、合同户有倒票现象,考核分为-5分/次。
4、合同户是否有辱骂销售部员工现象,考核分为-10分/次。
5、正常情况下合同户在提货通知单有效期内没有按期提货,考核分为-3分/次。
6、正常情况下合同户开出装车通知单没有装车,考核分为-2分/次。
7、合同户没有完成合同中规定的有效量,考核分为-5分/月,如果本月未能完成合同中规定的有效量,下个月的合同量将按上月实际购买量执行。
8、外地合同户未能使用、电汇等方式购买液化气,考核分为-5分/次。
9、合同户能否帮助我公司解决实际困难如降库等,考核分为0.2分/吨*次。
10、合同户能否自主开发远途市场,扩大我公司液化气市场长期占有率,考核分为+3分/月。
11、在液化气市场疲软期间合同户主动开票(前2名),根据开票的数量考核分为0.2分/吨*次。
液化气合同每6个月签定一回,每月销售部定期考核,基准分为100分,每月客户积分达到110分时,客户下个月享有20%合同量的优惠价格,每吨优惠________元,如果客户出现两次考核分低于60分,下一次就不在签订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公司 需方: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篇9:碎石料供应协议书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现原材料供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地及质量
甲方所供原材料为混凝土用碎石,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乙方生产要求。如不符合乙方生产要求,乙方将拒绝收料卸车。
二、交货地点、计量与价格: 碎石由甲方运至乙方新立搅拌站料场计量交货,(沙、石按照双方约定的比重进行计算)。交货价格为每立方78元,如因市场价格变动,需调整供应价格的,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调整。
三、供货时间及供量:
供货时间自20xx年4月29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每天供应量按新立搅拌站生产量需求送货。如连续两天送货量不能满足搅拌站生产,乙方有权取消甲方供货资格,安排其他供应商取代。
四、贷款结算方式:
自20xx年3月1日起甲方需铺底50万元至本合同期满方可结算,以后每送料达50万元时,结算一次货款。 甲方送货量达到结算金额时,应提供新立搅拌站原始入库单至乙方成本部进行方量核对并出具对账单,经采购部确认价格后,填写付款申请单到财务部结算。
五、其他约定:
1、甲方不按规定时间送货或送货量不能满足生产,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损失(损失金额在贷款中直接扣除)。
2、乙方不按约定时间结算货款或不按结算金额付款,给甲方资金周转造成困难不能正常供应的,应按实际损失支付10%违约金。如果安排其他供应商供货,乙方必须给甲方结清全部货款和铺底资金。
3、当事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的时间内继续履行合同,可全部或部分免去该方责任。
六、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并另行补充协议,方为有效。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站长:
电话:
年月日:
篇10:2024钢材购销合同_合同范本
钢材购销合作协议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利共赢的宗旨,就钢材购销合作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指派专人于每个交易日的上午 10:00 时向乙方提供可供采购的真实货源资料。乙方根据实际需求,不定时、不定量、多批次向甲方采购钢材。(甲方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
2、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每次向甲方的采购,均以电话事先沟通、随后发出加盖公章的《采购订单》并通知甲方,甲方安排专人按照乙方的采购要求及时配合供货。(乙方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源价格应参照当日市场指导价,在双方确认的前提下,甲方可给予乙方适当的优惠价格。
4、乙方具体采购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品名、产地、规格、交货期、交货方式和采购数量”等)均以乙方提交给甲方的《采购订单》中约定为准。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钢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随货物出具当批次货物的质量保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甲方承诺按乙方《采购订单》的实际需求及时供货,甲方须配合乙方完善货源资料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3、甲方须提供授权书配合乙方工作流程中巡库的相关工作。同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货源的入库时间和锈蚀程度等信息。
4、甲方应当在3小时内及时办理完提单,因甲方原因延误提单办理而导致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若甲方所供产品不符合乙方要求(以采购订单为准),乙方有权拒绝提货,
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须承担因延误交货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除非法律规定或合作双方事先书面声明,否则本协议的任何一方都应对对方的保密信息及本协议内容负责保密,不得透露于第三方。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自采购订单得到甲方确认后的两个小时内(含),将货款支付到甲方账户(以货款实际到款时为准),如逾期支付则本次交易自动终止。
2、甲方应于乙方货款结清后的 15 工作日将增值税发票开具给乙方。如发生二次结算则应在结算完成后 15 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快递至乙方指定地点。
3、除非法律规定或合作双方事先书面声明,否则本协议的任何一方都应对对方的保密信息及本协议内容负责保密,不得透露于第三方。
四、交(提)货方式
◎乙方自提 ◎过户。
五、运输方式及风险承担
上门提货。乙方自提,运输途中发生货物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质量异议处理:
1、 验收标准:按原生产厂家技术标准执行
2、 验收方法:根据储存仓库出库码单或供方送货单验收;若有出现数量或表面质量异议的,务必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供方。
3、 质量异议处理:需方对货物质量(表面质量除外)有异议的,须在交货后七天内、且在使用前提出,否则供方不予承担退货或赔偿责任。如果货物由于钢厂生产质量问题,由供方与钢厂共同协商处理。需方不得将货物投入使用,包括切割、表面处理、安装等状况,否则视为认同。
未尽事项按国家相关法律和标准执行。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款结算。如发生乙方实提量与合同量不一致,乙方应在实提后 五个工作日内和甲方进行二次结算,并于二次结算完成后 三个 工作日结清货款。
七、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逾期供货或交货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交货量,每逾一天则按未交货部分货值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甲方提供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双方约定要求的,双方可以协商本批次货物的价格并重新订立采购订单。如果乙方同意接受,则应当按双方协议价格交易;如果乙方拒绝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调换或退货,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十、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其他约定
1、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后,本协议可以终止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件附于本协议之内,所有附件在法律上均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4、本协议共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篇11:2024购销合同模板_合同范本
2020购销合同模板【三篇】
【篇一】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标的及价格
1、标的
2、上述货物生产制造厂商为_______,产地为_______,以下简称“货物”。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为产品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符合国家相应规范标准的合格产品。卖方是代理商的,承诺向甲方提供代理销售的有效证明文件。
3、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不变价,包含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等)及后续的开箱检验、保修和维修、技术服务等费用。
4、结算条款:
(1)货到开箱检验合格后____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元;安装完毕经质量验收合格后____个工作日内付款____%即人民币;余款____%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____个工作日内,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如有)后付清。
(2)结算方式:卖方指定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卖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买方向上述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卖方账户的
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卖方承担相应后
果。
(3)买方有权直接在应付货款中扣除卖方应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等等。
二、技术与质量标准和货物包装
1、上述货物适用下列第_____种技术与质量标准:
(1)按同类货物国家标准;
(2)按同类货物部颁标准;
(3)按同类货物行业标准;
(4)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双方同意按附件_____所约定标准执行;
(5)按双方签订本合同前确认的样品(由双方确认后封存)标准执行。
2、有关配件、辅件、附件的技术与质量标准,双方同意按下列标准执行:___________。
3、货物包装:
(1)卖方应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
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专用、特殊安装工
具材料和易磨损部件应进行适当的包装并采取特别保护措施。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
需在每一包装箱(物)表明显著位置以显著方式标明合同号、箱号、收货人、目的地、内
件品名、尺寸规格、数量、重量等内容。另外卖方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
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英文或中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
用图示。
(2)对因运输和包装不当产生的货物灭失与损毁的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三、运输、交付、开箱检验、验收及异议的提出。
1、交货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买卖双方联系人:
(1)买方收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2)卖方发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3、货物的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保险由卖方负责办理,费用由卖方承担。
4、卖方按约定时间将货物运送到合同制定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应对共同对货物进行开箱检验,共同根据卖方提供的装箱单或清单检查货物的数量。卖方应派其人员参加开箱检验,费用自理。卖方拒绝或未参加检验的,买方有权单独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视为卖方自动接收。
5、若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短缺、损毁或与合同规定有不符之处的,即为检验不合格。买方有权拒收或代为保管货物,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的_____天内免费修理、更换或补足以上货物。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运输费用、因保管货物所产生的费用等,将由卖方承担。如在买方通知的期限内,卖方未能进行修理、更换或补足,则卖方应承担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的关于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6、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____________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检验。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买卖双方签署货物检验合格文件的日期视为卖方正式交付货物的日期,此后有关保管、保险、灭失与损毁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货物所有权亦同时转移给买方。
8、开箱检验合格的结果仅视为货物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完好无缺失的证明,货物检验合格文件的签署不使买方丧失因质量问题而向卖方索赔和求偿的权利,同时不免除卖方对于货物质量
缺陷或瑕疵负有的相应责任。
9、在货物安装过程中或投入使用后,出现质量或功能等其他问题与约定不符的,买方可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合理期间内免费修理、更换以上货物,直至安装验收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保修与维修
1、卖方对于货物向买方提供的保修期为自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签署的第二条起的_____个月。
2、保修期内,卖方对货物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排除,对出现故障的部件、元件或零件免费进行修理或更换。以上替换品不包括合同中规定的由卖方向买方提供的维护用的备件。紧急情况下,为了使货物正常运行,卖方可以使用买方的备件。使用结束后,卖方应及时归还或配齐使用过的所有备件、元件。对需要现场维修的,卖方技术人员应在收到买方故障通知后,在提供远程服务的同时,在____小时内赶赴现场对货物进行维修。
3、在保修期满前三个月内修理或替换的部件、元件或零件应将其保修期延长三个月。
4、保修期内,对保修范围内的保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物质损耗和人员费用,均由卖方予以承担。卖方未及时承担保修责任的,买方有权采用其他渠道和方式对货物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对因货物在保修期期间发生的质量缺陷造成的买方或第三人财产或人身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对本款中应由卖方承担的全部保修和赔偿费用,买方有权在保修金中予以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继续追偿。
五、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的,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通知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卖方除应支付上述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外,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全部损失(特别是且不仅限于由此引致的工期延误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要求向买方供货的,或买方接受卖方交货后,若发现卖方所提供的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的货物不符的,卖方应按买方要求退、换直至通过验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卖方应按前款承担违约责任。买方也可解
除合同,买方由此解除合同的,卖方应收到买方书面通知____日内按该批货物总价款的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买方为该批货物已支付的货款。
3、买方接受卖方的供货并不免除卖方对货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卖方除承担修、退、换的责任外,还应按瑕疵货物总价款的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4、买方因过错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经卖方书面催告后仍不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货款总额的__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5、在买方场所,卖方履行合同应当遵守买方对于场所的各项管理规定,造成买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卖方负责全额赔偿,买方可直接在买方应付款中扣除。
6、买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卖方所有人员、货物必须在买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离,若不撤离,造成买方任何损失,卖方应予以赔偿。买方没有保管该货物的义务和责任。
7、若同批货物在抽检时或其他方式验收时或在使用中发现不合格比例达到5%或5%以上的,则该批货物视为整体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条件退货或有权解除合同。
8、若因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导致买方或第三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概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9、卖方保证产品中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均为其所有,否则因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而造成买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因此垫付任何费用,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全部承担。如发现第三人侵犯卖方知识产权的,则买方应通知卖方并协助卖方按法律程序采取*措施。
10、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的违约金,买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可继续向卖方追偿,买方违约时,卖方有权向买方追偿违约金。
11、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六、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
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交由买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八、其他
1、买卖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___%向合同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守约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赔偿。本保密条款不因合同终止而终止。
2、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
3、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4、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5、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买方:卖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税号:
签订日期:
期:年
附件:
年月日月日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税号:签订日
【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供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供货设备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注:上述价格为不含税金及运费供货价格。
二、付款方式:
1、从双方在本合同书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甲方首先预付设备总款的15%,即:元,大写:,给乙方作为购买设备预付货款,同时本供货合同正式生效(注明:当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项后,乙方开始筹备甲方所需设备,供货周期为80天)。
2、乙方将甲方所需全部设备筹备齐前三天以书面及电话形式通知甲方后,甲方在乙方供货所在地(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6号)确认合同设备无误后再付给乙方设备余款80%,即元,大写:,乙方开始安排发货,剩余尾款5%,即元,大写:,于12个月内支付。
三、保修及售后服务:
乙方对所出售给甲方的上列全部产品提供一年内免费保修,一年后如需维修只收取相应配件成本费用;由于甲方使用不当,人为破坏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修之内,乙方为此而提供的相应服务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迟于合同规定时间付款,自超过付款期限之日起,每日承担未支付部分10%的违约金,违约金总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0%。
2、如乙方迟于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无论何种原因,自超过交货期限之日起,每日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总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0%。
五、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报经人民法院裁决。
六、其它:
1、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在任何阶段因为火灾、水灾、风暴、地震、爆炸、*、战争、政府行为、或任何其它双方无法控制的因素而未能履行其上述义务时,应尽彼此通知义务,并尽力避免损失的扩大,受阻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4日内,取得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双方同意,可凭此免除全部或部分相关责任。
2、签署人:签署人均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且签署人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充分授权。
3、转让: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
4、修改:除非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改变、修订、放弃、删除或任何其它改变均无效。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注:传真件有效)。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并形成补充条款,经双方审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原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篇三】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甲方购买如下产品: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95%付给乙方,另外5%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过后付给乙方。
三、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四、运输方式:公路运输费用承担:乙方交货时间:货到九十天内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篇12:2024购销合同书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每月需要确保向甲方提供柴油100吨左右,也可以由甲方以口头或书面订单的形式确定需要的柴油数量。
2、柴油价格由甲方采购人员与乙方销售人员商议确定。确定价格前可参考中石油、中石化当日挂牌价。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柴油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参见《0#柴油合格证》)。如因乙方柴油质量不合格,引起甲方设备损坏、延误生产、甚至停产等损失,其所有相关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4、因甲方对柴油质量鉴定较困难,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柴油质量鉴定单位的信息或帮助甲方进行质量鉴定。
5、甲方有权对每批柴油质量进行抽查。如遇质量疑问可通知业务员前往实地取样鉴定,仍无法解除疑问可要求退货并不承担运输费用。
甲方因退货影响生产可责令乙方尽快解决,如造成生产损失其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送货。如遇柴油供应紧张,乙方应该首先确保甲方柴油供应。因乙方无油可供或供油不及时造成甲方延误生产、停产等,其所有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7、油品计量以甲方为主,如乙方有异议可另行商议。
8、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需在发票开具之日起30天内向乙方结帐。如甲方逾期不能结帐,乙方有权视情况停止供油。
9、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甲方需提前一天以上通知乙方送油时间。
10、甲方须确保卸油区的安全。未达到安全要求乙方驾驶员可拒绝卸油并不视作未及时送油。
11、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如发生争议可向柴油交接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 电话: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电话: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3:润滑油购销合同书
甲 方:
公司地址: (签章):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签章):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于合作期内开设加盟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的权利
1.1 倡导经营专卖连锁事业,并拥有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1.2 根据市场需要,在 地区 设立加盟店形象店;
1.3 有权适时地得到乙方经营所必须提供的市场反馈信息;
1.4 在产品计划方面可以结合乙方所在区域的条件,对产品供应计划进行综合性援助。
2.甲方的义务
2.1 保证产品质量,如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如霉变,过期等),负责调换同类合格产品。
2.2 不得无故拖延发货时间,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3 乙方需要办理非法人执照时,甲方可提供一切合法手续,乙方办理的费用自理。
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权利
1.1 拥有的商标,名称的使用权及营业推广权;
1.2 依照甲方策划的会员促销,广告宣传,集体活动以及其它的策划方案进行共同活动;
1.3 有权获得甲方经营管理业务的诊断性建议;
1.4 乙方及从业人员有权接受甲方的职能培训;
1.5 有权接受甲方的各项专门职能的指导并进行经营活动。
2.乙方作为品牌加盟店的加盟经营者,必须恪守以下义务,诚实地从事经营活动:
2.1 认同 公司倡导的连锁经营理念,遵守甲方关于连锁经营专卖的各项规章制度;
2.2 负责经营管理本区域的加盟店以及产品的推广,开发工作;
2.3 依照甲方的标准,保持加盟店的结构及形象;
2.4 加盟店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专门从事经营活动;
2.5 维护经营并不接受
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2.6 要认识作为公司连锁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建设健康产品的品牌加盟店;
2.7 在加盟店的装修方面,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执行;
2.8 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进货标准购货,确定产品结构。
2.9 乙方必须在当地租赁铺面,以乙方资金能力确定。
2.10 乙方必须保障通迅工具的畅通并配置传真等信息传递工具,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进货与运输
1.产品的进货
1.1 乙方经营的产品,一律从甲方进货。
1.2 乙方首期进货金额为。本合同签订生效起20天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后乙方承诺不再退货(除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外)。冷静期内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的,甲方视为乙方已确认。甲方与乙方合约终止时,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乙方应及时并按要求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同时向甲方提交销售汇总表,无故拖延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1.4 乙方应及时提交购货计划书并将该购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收到货款后,三天内将货发出给乙方。
2.货物运输
2.1 货物的运输为汽车配送方式,到达乙方店铺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客户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2 如因运输途中所造成的原因,应及时通过承运方予以解决。
2.3 乙方收到货物后,在____日内验收并以书面回复甲方,如未回复,则视为合格验收。
第四条 业务管理
1.乙方及其所聘用的业务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统一零售价进行销售,不得任意降价或涨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2.本协议书签订后的三个月内,乙方累计销售额必须完成 万,以后每月的销售额不低于 万。
3.乙方如连续二个月未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另外开设加盟店,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4.甲方付给乙方的服务津贴为:
4.1 乙方每年销售量达到 万以上按销售业绩的2%计算并支付;乙方每季度销售量达到 万以上按销售业绩的3%计算并支付,支付方式以货物形式返还。
第五条 保密义务
1.乙方不得随意将有关公司连锁的计划,运营活动等内容向
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甲方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相关要求予以赔偿。
1.1 有关交易的价格,条件及供货对象的事项;
1.2 有关乙方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内容;
1.3 其它由甲方指定的保密事项。
第六条 禁止行为
1.乙方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1 向
第三者转承包或提供经营的方案或策略;
1.2 向他人转承包或转借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商情等原件和复印件;
1.3 以本人名义或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类的其它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1.4 向他人转承包或给
第三人提供担保抵押,出借经营权的证照时;
1.5 其它甲方要求禁止的事项。
第七条 不可抗力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因素给产品进货及其它甲方活动造成障碍时,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诺不追究甲方的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权
1.当乙方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 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1.2 不遵守甲方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仿制本公司的产品;
1.3 不遵照甲方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1.4 不遵守货款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1.5 停止营业时;
1.6 有损害信用言行,已妨碍或将会妨碍连锁活动时;
1.7 每月达不到规定的销售业绩时;
1.8 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使用加盟店公章,合同章对外签约合同时,乙方因此项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合同终结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1 立即停止使用“X公司”的商标及带有“X公司”的标识;
1.2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的加盟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物等,将甲方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物,资料等上交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当乙方未自觉撤掉时,甲方可自行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1.3 立即返还由甲方配备的文件及授权牌等物品。
1.4 对建筑物的损伤补修由乙方进行并负担费用;
2.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合同
第五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任何时候要保证不得有对“X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十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期限以签字之日起________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乙方需提前二个月向甲方申请续签,续签后的合同最低期限为________年。
2.本合同未尽事宜部分,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异议的,以补充协议的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自愿申请加入“ 公司”加盟店,一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货,并自动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责任(不包括中途运输问题),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功效的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1.有关甲方的说明:“ 公司”是甲方的公司名称,是甲方的专卖店品牌名称。
2.有关乙方的说明:乙方已充分的解读确认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本人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能力完成本合同应尽的义务,用于经营的款项全部属予自有资金。
3.本合同签约地: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购销合同书
甲方:内蒙古成吉思汗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拓甲方之 成吉思汗 系列高档白酒的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诚信、开拓市场、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确定销售关系: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确立销售关系,不经甲方特别书面授权,乙方只有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乙方无权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诺或立下任何债务。
2、乙方与甲方的合作性质为 经销商。
二、销售区域、期限:
1、乙方销售甲方产品,仅限于在 (以行政区域划分)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超出该区域进行销售。
2、乙方若需开辟其它区域市场,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
3、销售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销售产品:
1、销售产品为甲方现有 等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质量及包装标准以产品生产企业标准为准。
2、甲方开发其他新产品,将另行通知乙方具体销售政策,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可另行签约或以本合同为准。
3、乙方同意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销售产品(价格体系见附表)。
四、销售目标: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完成销售目标(指乙方累计购货金额)(见下表)。乙方合同期限内进货金额不得低于 万元/年。分月销售目标分解(见下表)(以当月25日前货款到甲方账上为准): (单位:万元)
产品 (第一年) 年(分月比例) 合计金额
(万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1% 5% 8% 9% 6% 5% 6% 10% 8% 9% 10%
合计
2、乙方须完成销售目标,如乙方连续三月购货低于销售目标金额的70%,或至该月累计未完成目标的70%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备注:全年分解应按上表所列比例。新开户商家第一次进货,应在此次基础上增加20万元作为首批进货。)
五、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需将订货总金额的全额货款以现金或汇票先行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六、交货和运费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在确认货款到账后十天内发出货物,若乙方订货超过1000件,甲方以不影响乙方销售为原则分批分期发运。
2、运输工具:经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安全的运输工具为主,运输手段和工具的选择由甲方决定,但一天以上的长途运输工具以火车运输为主。
3、费用承担:本合同所列双方结算价格已包含货物运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铁路到站运费以及货运保险,到站后费用,如中转费、掏箱费、装卸费、短途运输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提货验货:乙方提货时,货物破损低于3‰为正常运输破损,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货物破损超出3‰,应凭铁路部门和保险公司有效证明文件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协助乙方进行索赔,超过五日视为乙方无异议。
5、乙方在领货凭证上签收后,产品所有权即从甲方转到乙方。
若无甲方书面签章公文许可,甲方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调货或借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铺货及货款回收风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乙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传真或邮寄)给甲方,并详细列明所收货物品项、数量及金额;收货后三日内未通知甲方,视为甲方交货正确。
七、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权利:
(1)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价格执行情况、货物流向有权实施监督管理。
(2)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如发现乙方在市场运作中有不规范或配合不力的情况,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议,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和成本调整产品价格。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对乙方对于调整产品价格提出的任何主张不承担责任。
2、责任:
(1)甲方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白酒行业产品质量生产标准,并保证长期、稳定的产品质量。
(2)协助乙方做好市场营销工作。
(3)兑现以书面形式所承诺的各种支持、包括给乙方的补偿、奖励、促销品、广告及营销推广支持。口头承诺无效。
(4)按照乙方的订货要求(货款到甲方账户后),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发运。
(5)如产品滞销是由于甲方供货延迟或根据合同约定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剩余产品由甲方按原到岸价(根据甲方供货时出具的单据,货号和批次确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实现零风险经营,但包装必须完好无损(以件为单位)。
(6)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时,须提前一个月以正式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应作为合同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权利、责任 :
1、权利:
(1)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乙方可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货,经国家质检部门确认后,可以退货。
(2)有权提出对推广市场有益的经营建议。
(3)甲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 日内据具体事宜进行书面答复,若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做出书面答复,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责任:
(1)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组建15人以上的营销队伍,配送工具应即时到位,并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迅速提高服务终端能力。
(2)乙方应缴纳一定金额的市场管理保证金,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在双方协议的销售配送区域内销售,不得擅自越区销售和低价销售。(见第九条)
(3)产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产品通路价格(附价格表),如需调整价格应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严禁低价恶性倾销或刻意高价销售。
(4)乙方不得销售假冒甲方产品及成吉思汗系列产品商标、专利之任何侵权产品,如发现有假冒伪劣产品出现,应在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传真或信函),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活动。
(5)乙方应积极、主动地搞好营销工作,努力完成双方确定的集团购货销售任务。
(见附件四)
(6)做好促销活动的协调、配合工作,包括各职能部门及终端的协调,协助对活动礼品、品尝酒、形象小姐的管理。
(7)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任务量和各月订货计划,并作好市场销售预测,确保足够的产品库存,防止市场断货现象发生。
(8)严格按照合同确定的终端数和目标进行铺货(铺货目标见附件)。
(9)乙方应按月提供产品销售报表、库存及对乙方进行考核所需的资料。
(10)乙方与终端签订销售协议时,必须明确给终端配送的白酒产品,应包括成吉思汗所有系列酒,并主动协助成吉思汗系列酒的销售。
(11)乙方应收集或配合甲方人员收集的当地市场动态,竞品信息、资料传给甲方。
九、市场管理保证金和保证金管理:
1、乙方承诺应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向甲方缴纳市场管理保证金 万元,未按期缴纳保证金本合同自动终止。
2、保证金扣除:
(1)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到批发市场,如发生,甲方第一次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终止销售协议。
(2)乙方应按双方约定价格向各级客户销售产品,如低于该价格,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解除销售协议。
(3)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到约定区域以外的市场,如发生,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50%并解除双方的销售协议。
(4)乙方将甲方产品与仿冒、假劣产品搭配销售,或恶意低价销售冲击甲方重点市场的,甲方有权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额保证金并解除双方销售协议。
3、对乙方市场管理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市场管理保证金不计息。
5、市场管理保证金退还: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上述违约行为,甲方应于合同终止后10天内全额返还乙方保证金;否则,双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结清余下保证金。
十、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
甲方的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虽有本合同签订,但甲方并未授权乙方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以及其它甲方所享有的知识产权,除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方将依法追究乙方侵权责任。
十一、 签名及盖章:
1、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或附件)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新约定,均应为书面形式并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否则,该合同或文件无效。
2、所有甲方驻乙方区域业务人员或其他人员的行为必须以本合同为准,对超出本合同约定且无甲方特别授权的任何行为产生的后果,甲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均不得以对方业务人员或其他公司员工的口头承诺作为改变本公司约定事项的依据,若确需增加内容,须经双方同意,且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公章作为合同附件。
3、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盖章公文同意时,任何甲方人员向乙方的借贷行为均属于其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乙方有权向该个人追索其个人欠款。
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汇出首批进货款,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确定首批进货金额不低于 万元。
十二、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价格和区域的约定,可以根据第九条的约定处理。
双方的任何一方行为构成为违约,对方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合同解除。约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视为违约,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精神执行。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将取代合同生效前的双方的所有洽谈协议和以前甲、乙方签订的各类合同和约定。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形成合同附件,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方在经营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内蒙古成吉思汗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名称:
地 址:呼市乌兰察布西路内蒙古饭店十六层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客户经理:
电 话:(手提)
开户银行: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金盈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203100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15:蔬菜肉类购销合同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为了更好的服务农民为宗旨,帮助农民致富奔小康,以民生健康为首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蔬菜大棚合作事宜,签订本协议书,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种植地点:______。
二、种植面积(棚数)与期限:种植面积____亩,共____棚,从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分成比例
1、甲方出种苗、化肥、农药、设施蔬菜大棚硬件,比例为____%。
2、乙方出工、日常管理等所有工序,乙方所占比例为__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乙方提供种苗、农药、化肥、设施蔬菜大棚硬件及种植技术等。
2、负责制定乙方每年生产技术管理、操作规程,同时提供技术培训,现场指导等服务,有权对乙方种植蔬菜地进行检查、监督,对达不到标准的基地提出整改措施,并要求限期改正。
3、负责销售所种植的蔬菜,对合格的产品实行按质论价,协助乙方将所收获蔬菜按时出售。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土地、出人工及日常管理等所有工序。
2、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栽植、施肥、打药及管理等,对种植基地所栽蔬菜按时按质完成每个工序,发现病情及时通报甲方技术员。
3、乙方在出售蔬菜时,将蔬菜运送至甲方指定收购地点,同时对蔬菜加以保护以防对蔬菜菜品损坏。
六、在出售蔬菜时,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做好采摘准备,甲、乙双方必须在场,公开当次出售的价格和数量,并当场做账记录。
七、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出售蔬菜,如乙方私自出售蔬菜一次,按当时出售蔬菜的数量及价格十倍处予罚款。
八、在生产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甲乙双方互不承担对方所投资的一切经济损失,对受灾部分双方应及时处理,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
九、结算方式:在每月的____日,甲方统计好乙方每次出售蔬菜的单价及数量,如实支付乙方应得款额。
十、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协议约定的每项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必须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带来的经济损失____倍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签字后出现的问题,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份。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牛苗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信用的基础上,就胡柚购销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基本要求:
第二条 质量要求:符合《文成县无公害食品标准》的有关规定:果形端正;着色良好、鲜艳,呈橙黄色;果面洁净,无害虫、无刺伤;每个胡柚的重量不低于______公斤。
第三条 收购保证金: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收购保证金 __________元。交货时保证金应抵作收购款还乙方。保证金支付后,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保证金。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乙方到指定地点 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交货或乙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价款的 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日内口头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要求。
3、乙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因受天气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第八条 合同解除条件: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2、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造成无法履行的。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条款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光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并且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篇17:猪肉购销合同
一、双方当事人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需方料场交货,由供方运输,送到价112元/吨,其中运费每吨45元(含税),矿石款为67元/吨(含税),自本合同签订后按需方通知开始送货。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每1000吨结算一次,即供方供应达到1000吨后,供方将运费发票及矿石发票(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需方之日起一周内付清,过期未支付的,每延期一日按5%支付违约金。
四、产品标准,
CaO≥51% , Si02≤1%,AL2O3≤1%,MgO≤1%, Fe2O3≤1%, 研磨指数≤10KWh/t。
五、合同期限及相关规定
1、 合同同期限为一年,即自20xx年10月25日至20xx年10月25日,合同期限内,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条款供、需方不得随意发生改变。
2、 本合同期限内,供应必须保证需方石灰石的需求供应,不得延误;同时本合同期限内,需方不得再与第3方签订石灰石的订购合同。
3、 供方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供方供货车辆必须服从脱硫项目部的调度管理。
六、违约责任
供、需方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叁拾万元。
七、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供需双方通过协商友好解决,如无发达成一致,可提交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车购销合同
甲方:
负责人: 职务:总经理
地址: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编:
甲方愿意购买由 生产并授权乙方经销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易对象
品 名: 型 号: 数 量: 颜 色:
详细配臵、配件见附件1
第二条 价 格
每辆车单价:人民币大写: (¥ 元)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
第三条 付款
3.1在合同约定的交车日之后10个工作日以内,在准时如数交付并验收合格的情况下,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额车款: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 元)
3.2甲方向乙方付款应以第 方式支付:(1)电汇(2)银行转账支票(3)汇票(4)其它方式。
3.3乙方交车同时交付全额发票、车辆合格证等相关手续。
3.4乙方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之前15日,以加盖财务专用章的书面文件通知甲方。若乙方提供错误信息导致错付或迟付,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四条 交付及风险转移
4.1交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2交车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车辆交付给甲方。
4.3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自相关购买手续及车辆全部交到甲方指定地点且经甲方接收并检验合格后,车辆的所有权及风险从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五条 质量保证及今后服务
按随车保修手册执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如由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交付车辆,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下违约金:每延迟1周,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1%,不足1周的按1周计算,延迟交付达到4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继续追索违约金的权利。
6.2如乙方交付的车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和付款,甲方也可责令乙方重新交付,但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按6.1的规定处理。
6.3如因甲方原因致使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违约金:每延迟1周,按延迟支付部分合同款项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不足1周的按1周计算,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以合同总额的10%为限。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未尽事宜,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政府行为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违约除外)。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7.2本合同于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7.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19:购销合同书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供方:
需方:
篇20:公司轮胎购销合同书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公平、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轮胎及轮胎配件,达成如下协议:
一、轮胎品牌、规格型号及单价、数量、金额以订单形式确认作为合同附件。
二、商品的质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应商品时,双方可在订单上对该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甲方在供应乙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三、商品的价格
1、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价格为准,订单为每一具体商品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
2、合同期内,如遇价格调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后,执行新的价格。
四、验收标准
按照协议第二款进行验收,如轮胎数量、外观质量时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如在保质期内出现轮胎质量问题,甲方需免费予以更换。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向甲方采购货品。
2、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
3、供货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货,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开送货。
4、送货的运费有甲方负责
六、货款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在每月5日前核对甲方商品的实际数量。在双方对单后3天内为甲方结算货款。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应当继续供应少交的商品。
2.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应的商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八、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常熟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