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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开发产品合同范本(热门20篇)

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老外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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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物业装修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3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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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物业装修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兹就乙方委托丙方在甲方管理的_______花园社区内进行乙方所拥有房屋装修工程事宜,经叁方协商签定本协议书,具体条文如下,系叁方共同遵守:

1.应注意之事项

______________花园社区为一个高级商住物业,管理公司必须严格管制各项装修工程,以使_______花园社区能成为高尚而环境优美的高级物业,并祈达成下列目的:

(1)促使物业价值日增;

(2)减少火警发生及因擅自加建或改装而引致之安全及卫生问题;

(3)避免扰及邻居;

(4)减少日后物业保养难题;

(5)确保遵守_______市政府及房管机关有关法规。

业主应严格遵守有关现行法规的规定,并聘用法律规定的认可人士进行工程。若有任何疑问,应向_______市政府及有关房管机关查询。?

2. 装修及施工工程守则

单元的业主如需在该单元内进行装修,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安装标准进行装修工程,不得损及社区房屋的建筑结构。一切费用由业主自行负担。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应遵守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 在对该单元进行装修前,业主必须向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如附件),并提供该单元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有效图签的装修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平面配置图、水电施工图)和资料。在不影响社区房屋结构、管道、电源、整体外观、公共设施等和不触犯本公约规定、有关政府法规下,管理公司会对业主的申请进行审批,审批工作自资料完整的申请表提交後叁个工作天完成,若有资料欠缺或资质不符,自补件完成后个工作天完成审批;

(2) 施工单位或装修公司在进行装修前必须对所装修工程投保有效的、具足够保险金额的“安装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期间)。 投保保险所需的保险费或任何其他费用均由业主、施工单位或装修公司自行负担。 未经管理公司审阅和批准的安装工程,任何加建及改装工程一概不准动工。

(3) 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社区,经管理公司批准并办妥各式出入通行证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社区必须遵守管理公司对于门卫保安要求的作业规 登记等手续。

(4) 业主经管理公司同意对该单元进行装修后,业主须与管理公司安排施工材料的搬运时间、地点及所经通道,不得占用、阻塞公共地方,亦不得弄污、损坏、堵塞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

(5) 进行装修时,业主须保持社区公共地方和公共设备的清洁和该单元内部卫生,对施工用的材料、易燃物件或有挥发性的化学物品一定当心保管及使用,不可抽烟,以免发生灾害。一切废物和施工垃圾由业主自费并即时清除和运走;

(6) 管理公司有权在施工期内进入该单元视察各项工程是否符合管理公司的审批规格。如发现有违章施工情况,管理公司可要求业主和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并采取相应步骤纠正和补救违章施工情况,其间所引起的一切费用、损失或经济责任,均由业主自行负担,与管理公司无涉。

(7) 因装修施工或其他任何行为引致他人受伤或财物损失均由业主负责。?

(8)其他禁止项目

?? 业主不得

(1)改变任何渠道、管井及其他公共装置;

(2)悬挂或装设任何物件于窗外(绿化植栽除外但须注意安全);

(3)更改楼宇主要结构(如支柱横梁、结构墙、楼面及天花);

(4)装置神位或任何物体于单位外;

(5)更改原有屋外设计及外貌,例如不可击穿外墙装置空调机或其他用途;?

(6)在单元大门或窗口装置铁闸或窗花。

(7) 空调机

社区所有单元内已备有适当的位置可供安装空调设备,管理公司严禁业主击穿墙壁作安装空调机或其他物件。及任何空调设备、室外管线任意垂悬、安置于非指定位置(尤其是外墙墙面)。

(8) 电视天线

客厅及主人房间均设有电视视讯插座,接收有线电视节目及卫星电视节目,因此严禁在窗户及外墙装置任何形式天线。

(9) 抽气风扇

社区所有单元内厨房及不直接采光浴室皆预装抽油烟机及抽气扇,业主不得另击穿墙壁或天花以安装抽气扇。

(10) 遮阳篷帐及檐篷

任何临时或永久性之遮阳篷及檐篷不得设置。

(11) 门窗

所有业主不得拆除或更换建筑物外观门窗,门窗亦不可改装反光玻璃或是其他类似材质,以免影响其他住户。

(12)装修工程施工时间:

为避免装修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噪音、污染影响小区住户的安宁,施工时间订为上午08:00至晚上20:00时,在此时段以外时间禁止施工,如因特殊状况需要在规定时段以外时间施工,必须先向管理公司申请施工许可,经审批通过以后才准许施工(但一定要遵循审批时要求的条件)。

3.装修公司及装修公司保证金

业主可自由选择及聘用装修公司,但该装修公司必须具备合乎现行法律规定的资质及证明文件。如自行聘用的装修公司或其员工有任何违约、疏忽或任意行为造成社区或其他业主经济或精神损失,该业主须负责。故恳请各业主在选择装修公司前,必须考虑该公司的声誉及其可靠程度。为保障业主利益及维持良好的社区环境,所有申请在_______花园社区施工的业主都需要向管理公司登记、申办施工许可并责成施工单位缴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整(金额可按需要随时调整)。此项保证金作为保证该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在装修某单元完工后,清理所有装修废料、自费修理所有因装修工程而导致损毁的公共设施,及将管理公司发出的工作证交回。该等工人出入本社区时,必须出示其工作证供驻守社区入口的保安管理员查验登记。装修公司须缴交每张临时工作证保证金人民币伍拾圆整及制作费每张人民币_______元(此金额可依实际状况需要而随时变动),管理公司才发给临时工作证。管理公司会随时突击检查装修工人是否领有管理公司发给的工作证。管理公司有权拒绝任何未领有工作证之装修工人在社区内进行任何工程。管理公司在确定装修公司完全遵守有关条款后,并经有关业主在装修工程申请表背面签认该公司装修其单元妥当后,装修保证金可以免息发还。未经业主背书之装修公司保证金,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发还。 倘若装修保证金不足弥补上述费用时,有关业主须责成施工单位向管理公司缴付其差额。装修保证金一经退还后,如业主再欲装修,必须重新申请并再缴装修保证金,方可施工。为保障业主本身利益,殷望各业主衷诚合作,管理公司办理登记,主动提供装修公司资质证明及缴交保证金。

4.改装及加建工程

当业主装修物业时,谨请留意切勿违反政府条例或“业主公约”,否则业主须将物业恢复原状,或有可能受到_______市政府有关机关检控。

未经_______花园社区管理公司书面批准之加建及改装工程,一概不准动工。经_______花园社区管理公司批准加建及改装工程申请书,只表示管理公司不反对所拟加建及改装工程,而任何工程若有违反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或/及公约或/及市政府法规各条款,发展商及管理公司概不负责。加建及改装工程批准书须经市政府有关机关或其他有关政府部门的允许及批准方能成立。

倘若发现有非法或未经批准的加建及改装工程正在进行或存在,管理公司可依法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动加以制止,或依据公约条款要求作出更正。如有任何法律费用或/及有关支出或/及赔偿,须由有关业主全部负责。如有疑问,请寻求独立专业意见及向管理公司查询。

5.装修工程如用重型机械须知

除非已得管理公司书面批准及由装修商交付特别装修保证金,任何重型机械不得进入本社区内。

6.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议处理之。

甲方:_____________花园物业管理处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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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产品设计委托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3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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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年__月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定制开发甲方所需的软件产品,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合同标的

1.依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产品(以下简称:软件)为:

2.乙方负责完成软件的设计开发、交付、培训及相关其他服务工作,并保证该软件满足甲方的要求,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

3.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取得为开发本软件所需的其它软件的许可使用权,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本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在向甲方交付软件产品之前,乙方不得自行将软件转让给第三人或交第三人使用。

三、开发进度及软件成果交付

1.自签定本合同起30日内,乙方完成软件的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工作,并交付甲方使用。

2.软件产品交付地点为,交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

四、开发费用

软件总开发费用为(人民币) ________ 元整,费用包括:完整的软件交付成果、技术文件开发费用;乙方应承担的提供技术服务及技术支持的费用;其他软件的全部接口费用;税费;技术培训费用(包括教材、课程费等);以及乙方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所需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

五、付款结算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后7____元)。

2.在乙方完成软件开发并交付甲方后,甲方在可正确使用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计人民币(¥:____元)。

3.软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开发费用17%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凭增值税发票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余款:计人民币(¥:____元)。

六、知识产权条款

1.根据本合同产生的全部研究开发成果(包括软件产品和以此为基础研发出的其他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

3.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开发过程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时,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乙方所提交的软件交付成果、服务及相关知识产权。

(2)甲方有权及时了解和监督软件开发的进展情况。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成软件开发所必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

(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合同价款。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软件开发所必需的资料和支持。

(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软件产品是完整的、全新的、技术上先进和成熟的,并在性能、质量和设计方面满足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与方便维护的全部要求,能够满足甲方的个性化需求与接口的相关开发工作。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应是完整的、清晰易读的、准确无误的,能够满足软件交付成果的检验、安装、调试、测试、验收、运行、维护和培训的需要。

(4)乙方应派遣身体健康、有工作经验和相应技能的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提供开发实施、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维护及培训等技术服务,该技术服务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5)如果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甲方要求时,乙方应负责无偿地排除缺陷、替换或更换所交付的软件产品。因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存在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工作障碍的,乙方应承当相应的责任。

(6)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应负责免费向甲方提供与软件有关新的或改进的运行经验、技术开发和安全方面的所有资料及信息,且负责对本合同项下的软件进行免费更新、升级。

(7)乙方保证其所交付软件产品及服务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任何第三方就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及服务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承诺所提供的软件产品不含有任何安全隐患,并在软件使用期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除安全隐患、退款、赔偿损失等)。发生任何由于软件产品安全引起的事故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及相关用户因此所发生的损失。

八、验收

1.乙方向甲方交付所开发的软件产品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限为2个月,如果在试运行期间,如发现软件产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甲方要求时,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正。同时试运行期依据上述修改、更正期间进行相应顺延。

2.试运行期届满,在甲方可正常使用乙方所交付的软件产品,且乙方向甲方提交软件设计文件后(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计划及管理变更日志、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设计文档、软件架构文档、软件系统设计、软件安装前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模块设计、模块组织、模块流程及模块间接口设计等,同时应提交软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软件全部源代码),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两份软件验收合格证书,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3.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须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售后服务支持

1.在验收合格后,乙方对所开发的应用系统提供一年免费的售后服务。

2.在售后服务期的前两周,乙方协同甲方使用该软件。

3.售后服务内容包括软件缺陷、故障等,用户因工作需要要求对部分功能作小范围改动时,乙方应免费给予完成。

4.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保证在出现应用系统故障时应及时、积极响应,遇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十、培训

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软件产品后,负责为甲方的管理员提供软件操作指导和培训。

十一、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保证本软件产品的所有技术信息和资料,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十二、不可抗力

1.如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战争和其他双方都认为的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按期履行合同。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合同执行的时间做相应延期。

2.受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话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14天内尽快用传真和挂号信将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3.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阻方应尽快用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关于不可抗力形势的解除并以挂号信加以确认,并继续履行合同。

4.如果不可抗力阻碍合同的履行超过180天,双方就合同的进一步履行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十三、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提请仲裁。

2.仲裁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3.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仲裁结果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4.仲裁地点为合同签订所在地。

十四、其它事项

1.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合同签订地点:。

3.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二份。

5.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

乙方:(公章)__________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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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机电产品采购合同[页5]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1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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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机电产品采购合同

26.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6.3 除了合同条款第25条阶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6.2条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7.误期赔偿费

27.1 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8.违约终止合同

28.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同意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公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和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借款人(或业主)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8.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8.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26条、27条和28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9.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理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达成协议。

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1.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31.2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a.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

b.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2.争端的解决

32.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32.2 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其仲裁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32.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2.4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2.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3.合同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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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技术开发合同法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7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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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通过并公布施行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正式废止。以下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技术开发合同法全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技术开发合同法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科学技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保障技术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技术市场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法人之间,法人和公民之间、公民之间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但是,当事人一方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合同除外。

第三条

订立技术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第四条

订立技术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技术合同的内容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职务技术成果。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单位,单位有权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单位应当根据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的成果的个人, 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权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就职务技术成果或者非职务技术成果申请专利和被授予专利权的,依照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本系统或者管辖范围内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具有重大意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有权决定在指定的单位中推广使用。使用单位对该项技术成果负有保密责任。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作出决定的机关确定合理的使用费。

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非专利技术成果,对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需要推广使用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参照上款规定办理。

第八条

技术合同的管理机关由国务院规定。

折叠第二章

第九条

技术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条

技术合同自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后成立;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的,自批准时起成立。

第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技术合同的担保。由第三者作保证人的合同,自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后成立。

第十二条

技术合同中的价款或者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技术合同。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出具委托书。代理人应当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订立合同。

第十四条

为订立技术合同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应当遵守本法有关规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可以收取合理的费用。

第十五条

技术合同的条款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当包括:

(一)项目名称;

(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价款或者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 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

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图纸、表格、数据和照片等,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

技术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第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技术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损失。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也可以约定因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上损失的扩大 ;没有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十八条

当事人都违反技术合同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的原因,不能履行技术合同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其他补救措施,再由上级机关对它因此受到的损失负责处理

第二十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技术合同的,免除其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下列技术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的;

(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采取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订立的。

无效的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二条

订立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技术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技术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经过有关机关批准的合同,其变更或者解除应当征得原批准机关的同意。

第二十四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致使技术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一)另一方违反合同;

(二)发生不可抗力;

(三)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

第二十五条

技术合同的变更、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在技术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其权利和义务的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折叠第三章

第二十七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第二十八条

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二)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并完成协作事项;

(三)按照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研究开发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二)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三)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方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第二十九条

委托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研究开发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除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条

合作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合作开发各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

(二)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

(三)与其他各方协作配合。

第三十一条

合作开发各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二条

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原则是:

(一)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方。研究开发方取得专利权的,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研究开发方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的申请权。

(二)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各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

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 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 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三)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

第三十三条

在履行技术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生败或者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同分担。当事人一方发明前款所列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当事人一方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折叠第四章

第三十四条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第三十五条

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转让方和受让方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但是,不得以合同条款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三十六条

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或者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专利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许可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

(二)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并不得许可合同约定以外的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

第三十八条

技术转让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项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在专利权有效期限终止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以后,专利权人不得就该项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第三十九条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

(二)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

(三)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技术;

(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

(三)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四十条

转让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未按照合同约定转让技术的,除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二)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三)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四十一条

受让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必须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交还技术资料,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二)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三)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 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

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专利、使用非专利技术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转让方承担责任。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非专利技术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合同没有约定的,任何一方无权分享另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

折叠第五章

第四十四条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第四十五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阐明咨询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二)按期接受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委托方的问题;

(二)提出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第四十六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

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未按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所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顾问方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委托方承担。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的勘探、设计、施工、安装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

第四十八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按照合同约定为服务方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

(二)按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

(二)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第四十九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违反合同,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

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五十条

在履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的过程中,顾问方或者服务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顾问方或者服务方。委托方利用顾问方或者服务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方。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折叠第六章

第五十一条

发生技术合同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国家规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决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技术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和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 自当事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折叠第七章

第五十三条

本法施行以后订立的技术合同,不适用经济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五十五条

本法自1987年11月1日起施行。

合同法全文中有关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

第三百三十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

第三百三十一条 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第三百三十二条 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第三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四条 研究开发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五条 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

第三百三十六条 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七条 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百三十八条 在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责任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

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规定的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三百三十九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三百四十条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第三百四十一条 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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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质量检验委托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化验室,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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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验委托合同范本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委托人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合同法》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但是,应当指出,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质量检验委托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有关乙方对甲方的_________产品的质量检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检验情况

1.抽样/送样方式,选择如下第_________种:

(1)抽样;(2)送样。

2.检验类别:

(1)委托检验;(2)委托型式检验;(3)摸底试验;(4)合格证检验;(5)进网检验;(6)生产许可证检验;(7)动模试验。

二、检验项目及方法

按照“检验委托书”中的项目进行。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检测方法,甲方必须在检验前向乙方递交检验委托书。

三、检验时间及地点

检测时间由双方另定,检验地点在乙方所在地。

四、检验费用

检测费用共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甲方在检验之前将检测费用汇至乙方账号。若因工作需要,乙方人员到甲方所在地的出差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其它事项

1.在检验过程中,若甲方的被检设备出现指标不符合项而造成检验时间拖延,乙方可考虑酌情另外收费。

2.检验过程中,甲方要派专门技术人员配合乙方共同完成试验项目。

3.在检验过程中,若甲方对乙方检验人员或工作程序等有意见,可向乙方提出申诉。

4.附件“检验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参考文件(附件略)。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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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房地产开发保证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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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保证合同

甲方:_______市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路

甲乙双方此前共同参与了合作开发____市____街以北地块的项目,并参与签订了相关的合同文本。为保障乙方的权利,双方经过协商,达成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交付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用以保证乙方在上述合作项目过程中对合作项目的借款利息和收益的收取没有任何法律风险、在上述合作过程中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否则,一旦出现乙方因此而承担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的,甲方同意乙方以上述保证金先行处理。如出现保证金不足时,则甲方继续愿意承担乙方对外承担的责任。

二、保证金的留置期限为________年,期间,对最终因乙方没有风险而应当返还甲方的部分(下称余下保证金),由乙方按照________的利率支付给甲方利息;

三、余下保证金的归还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交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市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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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英文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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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英文

contractregistration no: ______    _____

合 同  登 记  号:

supervision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project name:

工程项目名称:

entrustor (client):

委托方:  (业主)

service provider: shanghai tongji project management       (supervisor)        and consulting co. ltd.

服务方:    (监理人)

place of signing:

签订地点:

date of signing:

签订时间:

valid period:

有效日期:

shanghai, p. r. china

中国,上海

XX年  月  日

supervision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project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part iagreement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this agreement is signed between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client") and shanghai tongjiproject management and consulting co. ltd. (hereinafter referred toas the "supervisor")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委托人      与监理人---------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i.    brief information of the project for which the client desires thosesupervision services should be performed by the supervisor (hereinafterreferred to as "the project") is as follows: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project name:

工程名称:               908新基地建设项目

projectlocation:

工程地点:          重庆北部黄茅坪组团经开园b04地块

project size:        about  185252 m2

工程规模:             约185252 m2

totalinvestment:     about           yuan rmb

总投资:           约       万元人民币

ii.    in this agreement words shall have the same meanings as areassigned to them in part ii of this supervision contract (hereinafter referredto as “the contract”) - standard conditions.

本合同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iii.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shall be deemed to form part of thisagreement: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this agreement;

此协议书;

(2)        standard conditions of the contract;

本合同标准条件;(条款)

(3)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本合同专用条件;( 条款)

(4)        supplementary documents and amendments jointly signed by the twoparties during the execution of the contract.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⑸  监理人在报价时确定的的拟派现场监理人员名单和现场监理人员进场计划作为本合同附件。

iv.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payment to be made by the client to thesupervisor as hereinafter mentioned, the supervisor hereby covenants with theclient to perform supervision services in the scope as stated in the conditions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in conformity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contract.

考虑到以下提到的委托人向监理人的付款,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v.      the client hereby covenants to pay the supervisor, inconsideration of the performance of the supervision services, such amount asmay become payable under the provisions of the contract at the times and in themanner and currency type prescribed by the contract.

考虑到监理人提供的监理服务,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inwitness whereof the parties hereto have caused this agreement to beexecuted from april, to october, . if for any reasons the project stops for more than one month uninterrupted, the ending date will be postponedwith same periods.

本合同自施工单位进场时开始, 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止完成. 如果项目进行中,被停止连续时间超过一个月,完成时间应该被顺延。

this agreement has sixsets of original copies, they have the same legal effect, and each party shallhold three copies.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各执 叁 份.

the client:

委托人:

(seal)

(签章))

the supervisor:     shanghai tongji project                                   management and                                      consulting co. ltd.

监理人:

(seal)

(签章)

address:

住所:

address:     73 chifeng road

shanghai, XX92

住所:             上海市赤峰路73号,XX92

legal representative: (signature)

法定代表人: (签章)

legal representative: (signature)

法定代表人: (签章)

principal bank:

开户银行:

principal bank:

开户银行: 交行赤峰路支行

bank account no.:

10017215-09300007736

帐号:

bank account no.:

帐号: 310066344010141052919

tel.

电话:

tel.           8621 65989931

电话:        8621 65989931

this contract is signedon   ,

本合同签订于: XX年 -- 月  日

part ii    standardconditions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definitions,applicable languages and laws词语定义, 适用语言和法规

article 1  the following words and expressions shall havethe meanings assigned to them except where the context otherwise requires: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所赋予的含义:

(1)          "project" means the projectfor which the supervision services are to be provided.

"工程" 是指实施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

(2)          "client" means the party whois responsible for the direct investment and who employs the supervisor, andlegal successors to the client.

"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人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     "supervisor" means the party whois employed by the client to perform supervision services and assumesupervision liabilities, and legal successors to the supervisor.

"监理人"是指受委托人委托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                 "supervision team"means the group of staff sent by the supervisor to carry out supervision on thesite of the project.

"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                 "chief supervisionengineer" means the person certificated by the local authority as  chief supervision engineer and designated bythe client and supervisor to be fully responsible for supervising the executionof the contract.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当地政府部门认证为的总监理工程师并且由委托人及监理人指定对监督履行本合同全权负责的人.

(6)                 "contractor" meansthe person(s) other than the supervisor with whom the client signs contract inrelation to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本工程的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                 "normal services"means the scope of supervision work prescrib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作的范围.

(8)                 "additional services"means: 1) works outside of the scope of supervision work, and added to thecontract by written agreement of the parties; 2) additional works as a resultof addition to the scope of construction work or program delay on the part ofthe client or the contractor.

"附加工作"是指: 1)监理工作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如本合同的工作;2)建设工作范围的增加或者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致使进度的延误,而造成的附加的工作.

(9)                 "exceptionalservices" means the works other than the normal services and theadditional services, but which are necessarily performed by the supervisor inaccordance with article 33.

"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三条规定监理人需要完成的工作。

(10)        "day" means the period betweenany one 0:00 a.m. and the next.

"日"是指任何一个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               "month" means a periodof one month according to the gregorian calendar commencing with any day of themonth.

"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article2  this supervision contract shall begoverned by chinese laws, statutes,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anddepartmental rules & regulations, local laws, rules & regulationsspecified in the standard conditions and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第二条   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中国的法律,条例,行政法规,以及标准条件及专用条件中载明的部门规章或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article 3  the contract shall be written in both englishand chinese, both of which shall be equally binding.

第三条   本合同应以中文和英文记载,中英文应具有同等效力。

obligations of the supervisor监理人的义务

article 4 the supervisor shall designate the supervision team andsuperintendents necessary for carrying out the supervising works; provide tothe client a name-list of the chief supervision engineer, main staff of thesupervision team and a supervision plan and perform the supervision serviceswithin the scope of work as stat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during the execution of the contract, the supervisor shall submit supervisionreport to the client at regular interval as stated in the contract.

第四条 监理人应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article5  thesupervisor shall exercise reasonable care and diligence, provide advice at anappropriate level in the performance of the obligations under the contract tothe client and indemnify the lawfu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various parties.

第五条   监理人应认真,勤奋地工作,在履行合同义务时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article6  any facilities and articles supplied by theclient for use by the supervisor shall be properly used and maintained andremain the property to the client . when the services are completed orterminated the supervisor shall deliver to the client such facilities andunconsumed articles in good working order.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应恰当使用和维护。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完好地移交给委托人。

article7  during thecontract period or after the contract is terminated,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client, the supervisor shall not disclose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inrelation to the project and the contract.

第七条   合同期内或本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和本 合同有关的保密信息。

obligationsof the client

委托人的义务

article 8  the client shall pay anadvance payment to the supervisor prior to the commencement of the services ofthe supervisor, if such advance  payment is stated in the conditions ofparticular application.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如果该预付款在专用条件中陈述。

article 9  the client shall beresponsible for all coordination of external relationships in relation to the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if the client assigns part or all of suchcoordination works to the supervisor as is necessary, then the work to beassigned and relevant terms of remuneration shall be specified in thesupplemental clauses.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本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监理人所属协调关系除外)。根据需要,如需将 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需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条款。

article 10  theclient shall, within the agreed time, provide to the supervisor free of chargeall information pertaining to the project and necessary for the supervisionservices.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并为监理工作需要的所有信息。

article 11 on all matters properly referred to him in writing bythe supervisor, the client shall give his decision in writing within the timespecifi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of the contract.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向委托人以恰当的书面形式提交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article 12  the client shall appoint aclients representative (to be specifi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application) who is familiar with the project and able to make decision withinspecified time for the purpose of contacting the supervisor. should theclients representative be replaced, the client shall notify the supervisor inadvance.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委托人的代表(将在专用条件中明确)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委托人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article13  the client shall timely notify theawarded contractor, in writing, of the power of the supervisor, roles andauthorities of main staff of the supervisor. such information shall be madeclear in the contract signed by the client and any third party.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合同承包商,并在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article14  the client shall notify to contractorto provide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to the supervisor within such a time thatthe supervisors work will not be hampered: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通知承包人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向监理人提供如 下资料:

(1)   listof suppliers & manufacturers of the raw materials, components and parts,mechanical equipment etc. to be used in the project;

与将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的供应和生产厂家名录;

(2)     list of coordinators, cooperators inrelation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oject.

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人,配合人的名录。

article15  the client shall furnish free ofcharge (including utility fees ) to the supervisor the site office,telecommunication connection, accommodation and other facilities specifi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包括使用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场所、通讯接口,网路接口住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设施。

article16  given certain circumstances, if thetwo parties agree that the client shallarrange at his own expense for the provision of other personnel to thesupervisor, such agreement shall be reflect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application.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经双方同意委托人将可以自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 应在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反映。

rights of the supervisor

监理人的权利

article 17  the supervisor should  havethe following rights within his scope of work. it is hereby understood that anyand all of the following activities shall also be considered as the obligationof the supervisor, who shall perform the following activities whenever it isneeded in order to ensur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in the best possible mannerand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contractual documents and applicable laws: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应具有以下权利, 而且在此双方确认任何如下活动也应作为监理人的义务,即其有义务在有必要的情况下为了以最好的方式并以符合全部合同文件和适用的法律的方式完成本项目的目的而进行如下活动。

(1) the right andobligation to make recommendations on the selection of the general contractor

(1)        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和义务;

(2) the right andobligation to make recommendations on the selection of the sub-contractor

(2)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建议权和义务;

(3)the right and obligation to make recommendations to the client in the respectsof the project including project size, design standard, planning design,technological design and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和义务;

(4)the right and obligation to advise, in the principles of safety and optimum,the client on the technical problems in the design. if the design is found tobe not in conformity with the quality standards promulgated by the state orspecified in the design contract, the supervisor shall report to the client inwriting.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最优化的原则,有权利和义务向委托人提出建议.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 并提供处理方案

(5)the right and obligation to review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plan and thetechnical proposal and to  makerecommendation to the client for changes that the contractor could implement toensure quality, on-time completion and cost reduction.

(5)对审查工程施工组织和技术方案, 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 并就承包人有可能采取的变化监理人有权利和义务向委托人提出建议并提供处理意见.

(6)   conduct appropriate arrangement andco-ordination with relevant organisations, which can exert beneficial influence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oject. for all such matters the supervisor shallfirst report to the client in advance and seek the authority of the client tomake such arrangements and co-ordination.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 对于所有协调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并要求委托人授权以进行组织协调工作.

(7)   having obtained the consent of the client,the supervisor has the right to give command with regards to commencement,suspension and resumption of the works. but before doing so, he shall report tothe client.  the client’s representativewill be available for contacting in phone to discuss emergency and other matters.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委托人代表将可以随时电话联系到以就紧急情况和其他事宜与监理人进行研究.

(8)   right and obligation to check and inspect thematerials to be used in the project and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and to advisethe contractor immediately of any non-conformities. should the contractorcontinue to use the materials after the non-conformity has been identified,then the supervisor must advise the client that the contractor should stopusing them. for materials, components and parts, equipment that are not in conformitywith the design requirements, provisions of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andnational quality standards, the supervisor has the right to notify the clientthat the contractor should stop using them; for working sequence, divisionaland sub-divisional works that are not in conformity with relevant codes andquality standards, and construction operations that pose safety concerns, thesupervisor has the right to notify the client that the contractor should  stop and make corrections or redo the works.the contractor can resume construction only after he has received the workresumption command from the supervision team via the client..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和义务.发现不合格材料应通知承包方,如果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仍继续使用该不合格材料, 监理人必须及时通知委托人, 让承包人不得继续使用.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监理人有义务通知委托人让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 监理人有义务及时通知委托人,监理人有权让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承包人只有通过委托人收到监理机构发出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rights and obligation to check, supervise the progress of theconstruction.  right to ratify that theactual completion is ahead or behind the completion date specified in theconstruction contract.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和义务,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和义务;

(10)right and obligation to check and certify by signature that the payment to theconstruction contractor is within the scope of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torecheck, confirm, and negate to the settlement of the accounts. without thesignature and confirmation from the chief supervision engineer, the client willnot make payment to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or.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和义务,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article 18 during supervision, if theemployee(s) of the contractor is found to be incapable of his job, thesupervision team shall notify the client of the views of the supervision teamon this matter.

第十八条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作不力, 监理机构应将其对此事的观点告知委托人.

article 19 within the scope of work,if the client and the contractor have any dissent and requirement (includingclaim) to each other, and where such dispute is being mediated by an administrativedepartment in charge of construction or being arbitrated by arbitration body(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shanghai), thesupervisor shall provide relevant proof.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对对方有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双方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h1] )仲裁时,监理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

rightsof the client

委托人的权利

article20  the client has the right to appointthe  contractor and enter into a contractwith that contractor.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承包人,以及与其签订合同的权利。

article21  the client has the right to decidethe project size and agree the design standard, planning design, technologicaldesign and designed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he right to approveconstruction cost, programme and design variation.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享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 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造价、进度计划和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article 22  in the event that the supervisor want to replace the chief supervisionengineer, he shall obtain the client’s consent in advance during the contractconducting period.

第二十二条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article23  the client has the right to requirethe supervisor to submit  supervisionreport and specific report in each discipline within the supervisor’s scope ofwork..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及监理人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article 24  in the event that the client find the supervisor’s staff fails to performduties under the contract, or cause any loss to the project or the clientthrough collusion with the contractor, the client shall be entitled to requirethat such staff be replaced by the supervisor or even terminate the contractand demand the supervisor to assume responsibilities or contiguousresponsibilities in paying compensation.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的职员不按本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本工程或委托人造成任何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该职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liabilities of the supervisor监理人的责任

article25  the supervisor’s liability period isthe valid period of the contract (contract period), including the maintenanceperiod. in the event that the project programme is postponed or delay whichresults in the contract period to be extended, the two parties shall makefurther negotiation to agree an extension of the contract period.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合同期),包括维护期。如果因工程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导致合同期将要延长,双方应进一步协商约定的延长合同期。

article26  the supervisor shall perform hisduties during the contract period. should any financial loss be caused by thefault of the supervisor, he shall pay compensation to the client. accumulatedamount of compensation (except for the compensation specified in article 24)shall not exceed the total payment by the client to the supervisor (excludingincome tax).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合同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责任。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任何经济损失,其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赔偿以外)不应超过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的报酬总数(除去税金)。赔偿按相关法律执行[h2]

article27  the supervisor shall be notresponsible for any contractor’s nonconformity in quality requirements andcompletion time (for submitting drawings or delivery of goods). in the event ofany force majeure which cause part or all of the execution of the contract tobe impossible, the supervisor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but for anyinfringement to article 5, the supervisor shall pay compensation to the client.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 货)时限,因监理人失责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应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article28  if the claim made by the supervisorto the client cannot be justified, the supervisor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anycost incurred by the client in relation to the claim.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 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任何费用支出。

liabilities of the client委托人的责任

article29  the client shall carry out his dutiesas stated in the contract. the client shallbe liable to the supervisor if a breach of his duty to the supervisor isestablished against the client, and shall pay compensation for the supervisor’sdirect financial loss.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article30 if the claim made by the client to thesupervisor cannot be justified, the client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any costincurred by the supervisor in relation to the claim.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commencement, alteration and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本合同的开始、变更与终止

article 31 if  the normal services are impeded or delayed bythe client or the contractor so as to incur additional services or increase theduration of the normal services, the supervisor shall timely inform the clientof the circumstances and probable effects. the time for completion of theservices shall be increased accordingly and the supervisor shall be remuneratedfor such additional services.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正常的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正常监理工作的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报酬。

article 32 if circumstances arise which make it legally or physically impossible forthe supervisor to perform in whole or in part the services in accordance withthe contract he shall promptly dispatch a notice to the client. the time forthe completion of the services shall be extended. when the services are resumed,a reasonable period not exceeding 42 days for resumption shall be added and theclient shall pay the supervisor as agreed between them.

第三十二条         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由于法律原因或实际原因不能根据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经委托人认可,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article 33 after the supervisorhas finalized the acceptance check or handover procedures with the client, andthe contractor has signed a defect liability agreement with the client, thesupervisor has received all the payments due from the client, this contractshall be deemed to come to an end, except for any clauses referring to theparties’ liabilities, which may be used, according to statute of limitationsstipulated by the law, for claiming compensation. as to liabilities during thedefect liability period, the two parties can make provisions in the conditions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所有监理报酬,本合同即终止,除了有关双方的责任的条款,其应可按照相关法律的时效期限用以索赔。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article 34 if either party hereto wishes to alter or abandon thecontract, he shall notify the other party in 42-day advance. if loss is causedto the other party as a result of the abandonment of the contract, theresponsible party shall pay compensation except for circumstance where hisresponsibility can be remitted in accordance with laws.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h3] 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article 35 if the supervisor has not received a paying voucher within 30 days fromthe due date of payment and nor has he received any written explanation fromthe client, or the supervision services has been suspended for more than sixmonths, the supervisor can notify the client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ifwithin 14 days from the date of notice the supervisor still has not receivedany response from the client, he can make further notice. if within 42 daysfrom the date of the second notice the supervisor still has not received anyresponse from the client, the supervisor can terminate the contract or suspendor continue suspending from performing all or part of his services at hisdiscretion. the client shall assume the responsi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article 36 if the supervisionservices are suspended or terminated due to causes not on the part of the supervisor, works required to resume services orpost-termination settlement works shall be deemed as exceptional services. theperformance of exceptional services shall entitle the supervisor to payment forperforming them.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不可抗力除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致使监理工期延长,经委托人认可,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article 37 if in the opinion of theclient that the supervisor is not discharging his rights without justifiablereasons, he can inform the supervisor of such opinion. if within 21 days from the date of notice the client has not receivedany response from the supervisor, he can, within 35 days from the date of thefirst notice, inform the supervisor by notice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thesupervisor shall assume the responsi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article 38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 shall not prejudice or affectthe accrued rights and liabilities of the parties.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payment监理报酬

article 39  the remuneration for normal services,additional services and exceptional services shall be calculated in accordancewith article 9 of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the client shallpay the supervis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ime and amount stated in thecontract.

第三十九条 正常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九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article 40  if the supervisor does not receive payment within the time specified heshall be paid compensation calculated from the last day of the specified payingperiod.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article 41  the currency, exchange rate applicable to thecontract is that stated in the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货币币种、汇率在专用条件中陈述。

article 42  if any item or part of an item in a paymentapplication submitted by the supervisor is contested by the client, the clientshall give notice with reasons within 24urs from receiving the application andshall not delay payment on the remainder of the invoice.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理由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others其他

article 43 under the consent of theclient, cost necessarily incurred by the supervisor for visits to cities otherthan shanghai on investigation purpose, testing of materials and equipment canbe reimbursed by the client, within the budget scope, as it actually happens.

第四十三条         委托人根据建设工程需要邀请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article 44  within the scope of supervision services, if expert is needed to beemployed for consulting or assistance purposes, the supervisor shall bear suchcost when the expert is employed by him, the client shall bear such cost whenthe expert is employed by him.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在监理业务范围外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article 45 if profit is generated forthe client as a result of recommendations made by the supervisor, the clientmay give bonus to the supervisor.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在可以给予监理人经济奖励。

article 46 the on-site supervisionteam or its staff shall not accept any remuneration or money provided by thecontractor.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the supervisor shall not take part inany activity that may have conflict with the interests of the client and withthe work to be performed according to this contract.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article 47  the supervisor shall notdisclose any information that is declared by the client to be confidential. thesupervisor shall not disclose any information provided and declared to be confidentialby the designer or the contractor either.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 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article48  the supervisorretains copyright of all documents prepared by him.  the client shall be entitled to use them orcopy them only for the project.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settlement ofdisputes争议的解决

article 49  anyclaim for loss or damage arising out of breach or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shall be agreed between the client and the supervisor or failing agreement shallbe referred to a governmental department in charge of construction formediation. if agreement still cannot be reached, the dispute shall be referredto the arbitration body agreed by the parties or start a prosecution in thepeople’s court.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part iii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article 1 laws applicable to the contract andrules & regulations and reference standard on which the supervision isbased are: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的法规和标准:

1.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2.      this supervision contract

3.      the national and shanghai municipal laws,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on the construction

4.      complete sets of constructiondrawings and related documents.

5.       current national regulations for constructioncode and the quality inspection, acceptance, and assessment standard/codes

6.      the specifications on theproject

7.      the supervision documents andprocedure on the project

8.      applicable laws and regulations

1、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  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3、  国家和上海市重庆市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4、  设计图纸和其它有关文件

5、  现行的国家工程建设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6、  为本工程制定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规定。

7、  为本工程制定的有关监理文件和程序。

8、相关法律法规。

article 2 the scope of supervision

第二条 监理工作内容

tosupervise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progress, contract, and project information,to coordinate between the client and the general contractor, and to urge thegeneral contractor to construct in a safety and civilized manner. the detail ofthe supervision service is the follows,

负责本项目的建筑质量、进度、合同、项目信息管理,协调委托人与总承包方的关系,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 监理工作具体有:

1. to assist the client to sign theconstruction contract

1.      协助委托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2. to assist the client and thecontractor to draw up the construction commencement report

2.      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编写开工报告;

3. to organize the meeting on theconstruction drawing explanation and check

3.      组织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

4. to review the construction plan,scheme and the master schedule of the contractor

4.      审核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5.to supervise the contractor to execute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and thenational technical and construction code, as well as the documents referred toat article 1 hereof, to deal with the contractor’s violation against theregulation or the code;

5.      对承建单位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以及第一条所规定的文件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参与承包方违约事件的处理;

6.tocheck the list of the material and equipment of the contractor’s; to inspectthe raw material, semi-product, and parts which will be used in the project; toreject the disqualified material, parts and equipment against the constructioncontract and standard.

6.      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 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件、设备进行检查,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规定的材料,构件,设备;

7.toinspect the construction progress and quality; to inspect and accept thedivisional, sub-divisional and concealed works; to evaluate the constructionprogress

7.      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和各项隐蔽工程, 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估。每周书面向委托人报告工程进度,每周组织召开施工例会。

8.toorganize the client, the designer and the contractor to handle the qualityaccident; to supervise the execution of the technical scheme for the qualityaccident; to inspect, accept and issue the certificate after the qualityaccident is settled.

8.      组织委托人、设计、施工单位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并提供处理方案和责任划分方案, 监督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的实施, 并对事故处理进行验收和签证;

9. to compile the supervisiondocuments and specifications for filing

9.      整理监理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10. to organize the designer and theconstruction contractor to pre-inspect and pre-accept for the constructioncompletion

10.  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11. to assist the client to executethe completion acceptance.

11.  协助委托人进行竣工验收工作;

12. to submit the supervisionevaluation report for the project to the client .

12.  向委托人提交项目监理评估总结报告;

13.   to organize hse site service:safety strategy, site safety supervision, health control, security of site office.

13. 负责提供安全策略,现场安全监督,现场健康控制,以及现场办公室安全。

article 3 external conditionsinclude: the client is responsible for all the public relations andcoordination for the project including the local government and authorities

第三条   外部条件包括:委托人负责本工程建设的所有包括政府等在内的外部关系的协调;

article 4 project informationrequested by the supervisor should be provided by the client, where it isavailable, shall be issued beforehand.

第四条   对于监理人让委托人提供的工程资料,如果有,应事先提供。

article 5 on all matters properly referredto him in writing by the supervisor, the client shall give his decision inwriting within 5 days.

第五条   委托人应在5天内对监理人适当地书面提交并要求其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article 6 the clientsrepresentatives are        。

第六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

article 7 during the contract period, the client shall at his own cost provide, orarrange for the provision by others, of personnel to work within the client’sown site team.   the supervision teamshall co-operate with the client’s own team but shall not be responsible forthem or their performance or rely on them or their performance for any of theservices for which the supervisor is responsible.

第七条            在合同期间,委托人应自费提供或安排其他方提供人员组成委托人的现场工作组。监理机构应与委托人的现场工作组合作,但不对他们及其行为负责,也不依靠他们及他们的行为来开展监理人负责的工作。

第八条            监理人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数量和人员资质,必须符合双方商定的人员表和分阶段专业人员进场计划表的规定。根据各阶段实际施工需要,监理人有义务根据委托人要求,在人员表人员的范围内调整和增加人员。委托人有权根据专业人员进场计划表进行人员资质检查和出勤考核。如发现有不符资质及缺员情况,将斟情扣发监理人报酬。

article 9 the supervisor agrees topay compensation if he fails to discharge his duties, [accumulated amount ofcompensation shall not exceed the total payment by the client to the supervisor(bar income tax ), except for the compensation specified in article 24 ofstandard conditions.

compensation fee =the direct loss xthe supervision fee’s charge rate (bar income tax). the supervision fee’scharge rate is equal to total supervision fee divided by total cost of theproject.

第九条            内如果失职,同意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本合同标准条件

第二十四款规定赔偿的情况除外。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报酬比率为监理费和项目总造价的比率。

article 10 the client agrees to pay thesupervisor for his normal services in an amount calculated in the following wayand at the following time:

第十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就监理人提供的正常监理工作支付其报酬:

1.the supervision service period: start from the day, on which the supervisioncommencement notice is issued from the client, and the supervision serviceperiod (interim) is eighteen months

监理服务期:按委托人通知监理服务开始日起算,监理服务期(暂定)为18个月。

2. the supervision fee: fixed lumpsum during the above-said supervision service period(18months)is 1,480,000 rmb yuan.

监理服务费:在监理服务期(18个月)内的固定总价为: 148.0万元。

3. payment method:

支付时间与金额

1) the client should pay to the supervisor 15% of the fixed lumpsum within one week as of the signature date of this supervision contract.

1)合同签定日后一周内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监理费总价的15%;

2) then, the client shouldpay the supervisor another 15% of the fixed lump sum every two months (90days), and the number of the payment times is three (i.e. 75% of the fixed lumpsum fee).

2)随后,每三个月(90天),委托人向监理人另支付监理费总价的15%,共5次(计为监理费总价的75%)。

4) the client should paythe supervisor final 10% of the fixed lump sum within one week after theproject passes the completion acceptance examination.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最后的监理费总价的10%

4. the service fee beyond the above-said supervision service period:if the supervision service is beyond 18 months, the client will, on the monthlybase, pay the supervisor at the sum of 82,000 rmb yuan/month.

4. 监理服务期延长期的服务费用: 如果监理服务超过18个月,委托人要按工程内容和现场监理工作要求,合理支付费用,延长期监理费用由双方商定。

article 11 the parties hereto agree that the paymentshall be effected in rmb.

第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

article 12 bonus clause; depending on mutualconsultation

第十二条             奖励办法:由双方协商解决

article 13 if a dispute arises betweenthe parties in connection with, or arising out of the contract, consultationshall be made promptly to find a solution. when consultation fails, the partiesagree to refer the dispute to an arbitration commission. the arbitration body shall be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enter, shanghai branch.the arbitration language shall be chinese and english..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机构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语言为中文和英文。

*

由法律部门定

[h2]由法律部门定

[h3]42天太长,由法律部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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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新药技术委托开发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3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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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_____________工作。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_____________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及后期技术服务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_____》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

1、技术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阶段性计划内容。

2、项目开始之日、阶段性目标、项目完成之日。

3、具体进度。

三、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总体计划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阶段性时间分配:

第1段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此阶段为设计阶段内容为_______________。

第2段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此阶段为设计阶段内容为_______________。

第3阶段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此阶段为调试阶段。

第4阶段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报告和鉴定以及后期提供技术服务。

3、达到的计划目标: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1)现有结构设计资料;

(2)有关背景技术资料;

(3)目前结构的基本状况。

2、提供时间和方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当事人当面交付。

3、其他协作事项:配合、协调并提供乙方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

五、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圆整)。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分期(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依据工作进展分期支付:

(1)第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技术完成之日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后期技术服务结束时支付¥_________元,支付方式通过银行汇款。

3、开发经费和报酬由甲方出具委托函,委托代付费用。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包干制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合同约定监督研究开发进度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七、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九、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1、双方约定,按约定优先原则来承担。

2、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当事人认可的专家权威机构确定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30?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十一、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按合同在指定现场安装。

十二、双方确定,按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应用评审。

十三、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

十四、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乙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十五、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十六、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十七、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培训甲方技术人员和主要操作员掌握该技术成果。

2、地点和方式:按甲方要求执行。

3、费用及支付方式:由甲方委托___________代支付所有费用。

十八、双方权利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双方享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合同约定,约定优先。

2、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合同约定,约定优先。

十九、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按照约定联系时间、联系方式和联系地点完成交办的相关工作。

2、防止因人事变动而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或无法履行。

3、保证以适当的时间、方式、标准履行本合同。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十、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技术风险指当事人努力履行,现有水平无法达到,有足够技术难度,同行专家认定为合理失败。

3、在合同履行中,第三人公开相同的技术成果。

二十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十二、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对于双方在本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的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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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旧机动车委托出售/购买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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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委托(出售购买)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出售/购买旧机动车_________辆,达成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证明:

(1)单位名称:_________, 证照号_________,最近一次通过年检的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单位代码_________。

(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现常住地址_________。

(3)机动车行驶证、车牌号码_________;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编号_________;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_________,有效期_________。

2.甲方委托乙方出售旧机动车的车辆类型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登记时间,颜色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委托出售价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价格浮动率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3.甲方委托乙方出售旧机动车的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签订成交后,乙方为甲方处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委托事务后,甲方应当按旧机动车成交额的_________%支付乙方佣金。

5.甲方因债权、债务等原因致使成交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的,应当接收乙方退回的车辆,全数退还车款,并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和实际发生的费用。

6.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委托出售的旧机动车应存放指定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内,并按规定支付停车费,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2.乙方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转委托。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处理委托事务,报告委托事务处理情况,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4.乙方应按约定或依规定收取甲方支付的款项并开具收款凭证。

5.乙方不得采取胁迫、欺诈、贿赂和恶意串通等手段促成交易。

6.乙方不得伪造、涂改、买卖交易文件和凭证。

三、甲乙双方都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的车辆管理规定,并遵守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规定。

四、变更和解除

甲方变更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按实赔偿。乙方需要变更甲方委托要求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七、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八、解决争议的办法

双方产生争议时,自行和解不成的,提请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调解,调解成功的,双方应当履行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和诉讼中选择其一,将不选择的划除)。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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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产品委托开发某某用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2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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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委托开发合同 委托方(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受托方(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委托乙方开发 (以下简称本软件)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所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交付文件指在本软件开发完成后乙方需要交付给甲方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程序文件、编译前的源代码、数据库文件、操作手册、产品制作原型图、技术开发文档等。

第二条 项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可以在 操作系统下运行的软件,软件需求,a应用开发的栏目架构及相关功能开发细节,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 履行期限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的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软件开发并交付软件和相关文件。乙方可提前交付,并协助甲方进行软件的测试、鉴定工作。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本次项目开发费用合计为人民币(币种下同) 元(大写: ),甲方按以下方式分期支付:

4.1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元(大写: );

4.2 乙方实现软件功能需求,提供功能演示,甲方验收完成后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元(大写: )。

4.3 乙方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第五条 验收 乙方完成本软件开发工作后,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逾期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详见附件)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提出的本软件需求及内容不含有反动、黄色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

(2)按时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逾期支付需负违约责任;

(3)支付完成所需款项后,即获得本软件的全部所有权;

(4)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开发成果验收。

6.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双方确定的功能需要独立完成软件开发,保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执行报告;

(3)当甲方增加或者修改需求时,乙方有权利增收开发费用,具体数额及开发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

(4)文件交付后提供 个月的维护服务,此维护仅包括软件bg的修改及相关代码技术支持。但是甲方未经乙方私自修改代码致使软件运行出问题除外;

(5)乙方在文件交付后提供________年的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支持,确保甲方应用程序访问畅通; (

6)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允许将甲方的营业数据及提供的任何资料、项目创意、项目整个文件以任何方式泄露给

第三方。

第七条 知识产权约定

7.1 甲方与乙方未结算本合同费用之前,本合同乙方开发的a软件(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源码、程序、文件、文档资料等)所有权和版权属于乙方,甲方对该a软件(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源码、程序、文件、文档资料等)不享有任何权利。

7.2 甲方将本合同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将a软件(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源码、程序、文件、文档资料等)转让给甲方。未经许可,乙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反编译、出售、出租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相关的程序、文件、源码和反编译等。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 甲乙双方应对在履约过程中获悉的对方之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期限的约束,一直有效。

8.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复制出售或以任何形式泄露给

第三方。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9.1 因项目开发存在技术障碍或者市场障碍,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协议。

9.2 任一方想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 7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签字同意后方可解除。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无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由此引起甲方的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每逾期付款一天,应按照乙方开发费用的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0.2 乙方未按时交付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将扣除开发费用的. %作为补偿,如因甲方未提供相关技术资料、调试环境支持、需求沟通不明确等原因,致使乙方延期交付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0.3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妥善履行本协议下任何条款被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另一方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 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通知与送达 1

2.1 甲方、乙方确认,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沟通可采取面谈、电话、传真和电邮的方式,本协议所载的双方联系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均为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双方确认,一经向对方发送电邮,即视为收到通知;一方按本协议载明地址所发出的书面文件,自发出之日起____日内视为送达,无论是否签收或拒收。 1

2.2 甲方指定本协议的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 ;乙方指定本协议的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 。甲方、乙方指定的联系人为履行本协议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和行为均分别代表甲方、乙方。 1

2.3 如任一方的联系方式有改变,应在3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

3.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附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3.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

3.3 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1

3.4 本协议一方延迟或未能行使本协议下的权力、权利或救济不应作为对任何该等权力、权利或救济的弃权。 1

3.5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在任何适用法律下被认定为全部或部分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其应(在该等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范围内)从本协议中被排除,但本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和规定均保持全部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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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家队信息化平台数据库软件设计与开发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1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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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队信息化平台数据库软件设计开发合同

项目名称:

委 托 人:

(甲方)

研究开发人:

(乙方)

签订地点: 省 (市) 市、县(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国家队信息化平台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二、标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及要求

包括开发项目应达到的开发目的、使用范围、技术经济指标及效益情况。

三、研究开发计划

包括当事人各方实施开发项目的阶段进度、各个阶段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期限等。

四、本合同书的履行方式(包括成果提交方式及数量)

1、产品设计、图纸、论文、报告等技术文件;

2、磁盘、光盘、磁带、计算机软件;

3、样品、样机;

4、成套技术设备。

五、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六、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国家队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技术服务,经协│

│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

│ │

│一、标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及要求 │

│ │

│ │

│ │

│ │

│二、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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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光盘制作委托协议书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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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人: 电话: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 甲方应主动提供网站制作所需原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其网站正式上传后的所有信息资料版权归甲方所有。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制作和刊载,乙方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2.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原文件或直接影响当前制作的原文件交给乙方;双方对所提供的资料加以确认。甲方应在网页制作及维护的过程中给与乙方便利条件,并积极配合。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 乙方所制作的网页需兼容 IE 6.0 版以上IE浏览器、Chrome、Firefox浏览器。

2.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文件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并对甲方所提供的原文件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乙方在本合同签定生效并确认甲方的原文件到位后的 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所有网页的制作,并在完成当日通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

4. 乙方有依据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网站制作、相关程序开发、网站相关源代码的移交和网站相关内容培训等项目服务的责任。

第三条:验收方式

1. 在乙方按期将所有网页制作完成后,甲方可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完成全部网页。

2. 甲方不得在不同的时间提出相驳的修改意见。

3. 甲方付清应付乙方的全部款项后,甲方正式独立享有网站的全部所有权。

第四条:制作费用与付款

1. 本合同涉及的总金额预计为¥ 元人民币。如超出规定页面或增加相关程序,可协商另外收取开发费用。

2. 甲方共分两期付款,第一期预付款在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交纳¥ 元人民币;第二期在乙方将所有网页制作修改完成后一个月内向乙方付清余下全部费用。

3. 乙方在收到甲方制作服务费第一期预付款后,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条:网站相关服务

(一):网站建设制作

1. 乙方将甲方的所有网页及程序在合同规定日期前上传到甲方指定的位臵,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乙方根据甲方需求进行相关修改,但不得更改创意风格。如无问题甲方支付其余款项。

2. 如甲方改动较大(如风格、结构、大量文字内容或图片更改、程序功能),可协商另外收取开发费用。

3. 网页其它语言版本内容翻译如由乙方负责,费用按市场价以实际字数收费;

4. 乙方提供网页文字和图片内容修改及程序管理和使用的免费上门培训;

(二):培训服务

1.提供网页文字和图片内容修改的培训。

2.合同规定相关程序系统的管理和使用。

3.FTP上传软件的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处理

1. 由于甲方未及时提供资料而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向甲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 乙方如未完成合同规定的相关制作和维护责任,甲方有权利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敦促乙方完成,如乙方仍未按期完成相关服务,将退还甲方相关费用并不得收回相关作品。

第七条:争议与服务中断处理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或补充条款,经双方协商可以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附件,同样生效。

3. 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本合同服务和责任的中断,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连带责任,善后问题协商解决。

第八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 月技术支持期满有效。

第九条: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详细开发计划和功能要求,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同等有效,本合同内容涂改无效。两份合同并具法律效力。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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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委托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3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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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武汉 市黄陂 区 横店大街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65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20387平方米;其中住宅 5166.2平方米;商业 5166.2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88.17 平方米。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88.17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 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 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 %;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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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2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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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项目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综合办公楼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甲方委托给乙方管理的项目包括:

1、房屋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综合办公楼房屋的房顶、地面、墙台面、吊顶、门窗、楼梯、灯具、通风道等的日常养护和维修。

2、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器照明装置等的管理维护;

3、中央空调机组、高压水泵房、给排水设备等的管理维护;

4、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管理维护;

5、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的管理维护;

6、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7、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8、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楼内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楼层及院内垃圾的收集、清倒,楼内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

9、部分室内的卫生保洁,包括局长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

10、会议、接待、传达服务;

11、安全保卫管理,维持公共秩序,包括来访人员登记通报、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防火防盗报警、突发事件处理等;

12、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等档案资料。

第四条乙方负责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元/年。甲方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支付给乙方上季度的物业管理费用(元/季)。

第五条除人工及必备的工具以外,零配件、材料等维修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公约的行为,乙方应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止。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年度服务计划;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无偿使用;

5、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6、负责按时交纳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7、协调、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十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乙方须按甲方的标准要求,实现目标管理。

2、甲方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及时通知乙方,需要整改的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整改。

第十一条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施工。

第十二条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更新、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服务项目变动时,由双方协商服务费的具体调整办法。

2、甲方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交纳滞纳金;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___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六条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十七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经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方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九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三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优先续订合同,双方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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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设计委托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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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委托 ( 乙方)的专利代理人 就名称为 代理以下业务:

1.代办专利文献检索。(根据需要另定)

2.代理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文件的撰写(包括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等),代办专利申请文件提交手续,代交专利局的专利申请费。

3.代办专利(技术)许可证贸易。(根据需要另定)

4. 其它事项: 。

为顺利完成以上委托任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必须密切合作;

二.甲方:

1.应无保留地及时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全部技术细节,包括提供全部技术资料、信息资料和口头答询,积极配合代理人工作。

2.应当及时满足乙方根据法定程序提出的要求,如因甲方原因延误程序期限,其责任后果由甲方承担。

3.应向乙方提供申请人、发明人的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如果甲方变更通讯地址的,应及时将变更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延误各项规定专利申请及审查程序的时限所带来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按规定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周内,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

(1)代交的专利申请费 元,实质审查费 元;

(2)撰写和提交专利申请代理费 元;元;

(3)代办请求实质审查代理服务费

(不包括)实审答辩费。

(4)文献检索费 元;

(5)其他费用;元

(6)费用的合计:

公司账号:

公司地址:

三.乙方:

1.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代理费后(除协议另有规定者外),即着手进行代理业务,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在法定期限内,承担委托项目的技术保密义务。

3. 除甲方提供资料和费用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原因之外,由于乙方的过失延误法定期限的,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和变更,必须以书面方式一周前通知对方,并办理好合同终止和变更手续,所付代理费用按实结算。

五.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务完成终止。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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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委托贷款合同范本热门版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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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人:

住 所:

邮 政编 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电 话:

传 真:

开 户银 行:

账 号:

借 款 人:

住 所:

邮 政编 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电 话:

传 真:

开 户银 行:

账 号:

受 托 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邮 政编 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电 话:

传 真:

委托人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自愿将自有资金:币种 ,金额 (大写 )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根据我国有关委托贷款业务之法律规定,为明确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各方之权利、义务,经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定义

第1条 公司委托贷款(以下简称“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贷款人(即受托人)只收取相应委托贷款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第二章 委托贷款事项

第2条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2.1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币种为: ,金额为 (大写) (小写: )

2.2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贷款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贷款实际发放日与上述贷款期限约定的起始日不同的,以贷款实际发放日为贷款期限的起始日,但上述约定的贷款期限不变,贷款到期日自动变更。贷款实际发放日以实际放款时的借据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第3条 贷款用途

3.1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借款人的用途为用于: .

3.2 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

3.3 委托人应自行审核借款人的贷款用途的合规性,受托人不对借款人运用贷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担任何责任。

第4条 贷款利率

4.1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 .

4.2 如果委托人或借款人依法要求调整利率且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的,应提前5个对公营业日通知受托人,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方可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应符合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

4.3 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须自该笔贷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罚息利率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

4.4 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借款人须自未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挪用罚息利率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

4.5对借款人未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受托人有权按照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三章 账户开立

第5条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委托人应当在受托人处开立结算账户作为“委托贷款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为“委托人账户”),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收取贷款本息等;借款人应当在受托人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为“借款人账户”),用于办理提款和还本付息等。委托人账户内的资金不计利息。

第四章 委托贷款的发放

第6条 委托人应在本合同第7条、第8条规定的贷款发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 个对公营业日将委托贷款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以用于发放委托贷款。

第7条 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保证合同、质押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正式生效并且受托人取得委托人签发的《委托贷款通知书》后,借款人方可办理提款。

第8条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发放方式为一次发放或分次发放,具体发放日期和金额以委托人《委托贷款通知书》通知内容为准。

第9条 借款人在办理提款时应向受托人提交借据,由受托人在相应的贷款发放日期当日将委托贷款金额从委托人账户划入借款人账户中。如果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贷款发放金额,则受托人划付的责任仅以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受托人并不承担未能足额发放贷款的违约责任。

第10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提取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项下之委托贷款。

第五章 委托贷款的偿还

第11条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还款来源是 ;偿还方式为下列第 项:

1. 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 一年以上的贷款,按 结息,利息支付日为 ,利息共分 期支付,每期付息金额为 ,到期结清本息;

3. 其他: .

第12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并应按第11条的约定于本合同所约定的利息支付日或本息结清日将应付款项汇入借款人账户,由受托人划入委托人账户。如果借款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应付款项金额,则受托人划付的责任仅以借款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受托人并不承担未能足额还款的违约责任。

第13条 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日向受托人按时足额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14条 借款人如欲提前归还贷款,应提前30个对公营业日日向受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同意后方可提前归还贷款。

第六章 委托贷款的担保

第15条 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担保方式为以下第 项:

15.1 受托人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 编号为 担保字第 号《保证合同》;

□ 编号为 担抵字第 号《抵押合同》;

□ 编号为 担质字第 号《质押合同》;

□ .

15.2 委托人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另行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第六章 委托贷款的手续费

第16条 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委托贷款金额和委托贷款期限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手续费费率为 .

对于因借款人未按期还本付息的违约行为而向借款人加收的罚息,受托人按照罚息金额向委托人加收手续费,手续费费率为 .

第17条 委托贷款手续费由委托人承担,受托人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的具体方式及时间,按下列第 项约定办理:

17.1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由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从委托人账户中一次性扣收;

17.2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由借款人代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一次性扣收;

17.3其他 .

第18条 受托人对于委托贷款手续费的收取不受委托贷款是否归还或提前归还的影响。

第七章 委托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19条 委托人自愿委托受托人,以受托人名义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并自行承担该贷款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委托人声明其已知悉并完全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和内容。

第20条 委托人保证其提供的委托贷款资金是其拥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合法自有资金,其来源和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21条 委托人保证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格与能力,并已办妥对委托人而言属于必要的批准、登记、备案手续;代表委托人签署本合同的签署人已获委托人的正式授权,有权代表委托人签署及递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关文件,以使委托人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22条 委托人签署、递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关文件,不违反任何委托人已经签署、递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协议,且不违反委托人的任何义务或任何管辖委托人及其财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亦不违反委托人的章程或其组织文件。

第23条 委托人在签署本合同时,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签署或履行本合同的情形。

第24条 委托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贷款的手续费。

第25条 委托人保证所提供的一切书面文件均真实、完整、有效。

第26条 委托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委托贷款发放前将自有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并保证该账户上的资金余额能够满足本合同所规定的贷款发放金额。

第27条 委托人声明: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借款人系委托人指定,委托贷款金额、用途、利率、贷款期限等均经委托人确认。

第28条 委托人承诺: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本合同项下贷款损失的风险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受托人不承担贷款损失的任何风险。

第八章 借款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29条 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其他经济组织,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并从事经营活动。

第30条 借款人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格与能力,并已办妥对借款人而言属于必要的批准、登记、备案手续;代表借款人签署本合同的签署人已获借款人的正式授权,有权代表借款人签署及递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关文件,以使借款人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31条 借款人签署、递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关文件,不违反任何借款人已经签署、递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协议,且不违反借款人的任何义务或任何管辖借款人及其财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亦不违反借款人的章程或其组织文件。

第32条 就本合同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以及其他足以影响到委托人或/及受托人判断本合同项下的风险或决定是否签署本合同、是否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是否采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行动之所有重要方面,借款人都已尽其所能向委托人和受托人均提供了充分的、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和完整的文件资料、陈述、说明、解释和其他信息;借款人保证所提供的一切书面文件均真实、完整、有效。

第33条 截至签署本合同时为止,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签署本合同的或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责任的、任何针对借款人的诉讼、仲裁、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强制措施或其他法律程序,并且借款人基于善意和诚信原则已合理预期直至贷款发放日都不会出现上述情形。借款人未隐瞒任何业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可能使委托人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事件。

第34条 借款人声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借款人已知悉并完全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和内容。

第八章 受托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35条 受托人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委托贷款经营资格。

第36条 已发放的委托贷款尚未到期或到期后尚未收回的,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归还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受托人不承担委托贷款的任何风险。

第37条 受托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对于借款人在付息日支付的利息,受托人应于到账后5日内划至委托人账户。若借款人在合同到期时支付了其应付的本金和利息,受托人应于到账后5日内划至委托人账户。

第38条 受托人在向委托人划付利息收入时,应依法履行为委托人代扣代缴相关税费的义务,受托人实际划付给委托人的利息应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缴纳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第九章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39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39.1 委托人有权委托受托人协助其催收贷款,但委托人应承担催收费用;

39.2 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按本合同之约定及时划付借款人按期偿还的委托贷款本息;

39.3 委托人有义务依照本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39.4 委托人有义务承担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风险;

39.5 委托人有义务在受托人处开立账户,用于办理交付委托贷款的本金和收取借款人偿还的委托贷款的本息。

第40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40.1 借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并使用委托贷款。

40.2 借款人在使用委托贷款前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发放计划,向受托人一次或分次订立借款借据;

40.3 借款人有义务在受托人处开立账户,用于办理提款、还款、付息等手续;

40.4 借款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并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40.5 借款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贷款用途使用贷款,并保证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0.6 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如发生借款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地址变更等重大事项,应提前三十个对公营业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7 借款人在清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前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停业整顿、解散、破产以及其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构成重大威胁的事件,应提前三十个对公营业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并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否则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40.8 借款人如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外的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理影响的其他任何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9 如借款人发生隶属关系变更、董事会成员变动、公司章程修改的,须得到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发生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职位变动的,借款人须在变动后十个对公营业日内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10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委托人、受托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41条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41.1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提供委托贷款服务,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负责办理委托人委托之贷款的发放及催收等手续;

41.2 受托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

41.3受托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

41.4因借款人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收回的委托贷款,受托人可根据委托人的书面通知,终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受托人未收到委托人书面通知,则在委托贷款逾期满1年后,受托人有权将该笔委托贷款注销,受托人不再履行委托贷款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一切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十章 委托贷款风险的承担

第42条 根据我国有关委托贷款的法律规定,委托人、受托人明确约定,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若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时未能清偿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等债务,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或担保责任,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返还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

第43条 委托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偿还的,如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追索,受托人无义务为委托人的利益主动提起诉讼。经委托人的要求并经受托人同意由受托人向借款人提起诉讼的,委托人应承担受托人为此产生的一切支出和费用。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44条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之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45条 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

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 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与保证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

4. 借款人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表,或者拒绝接受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的;

5. 发生本合同第40.7条之情形,未能做出令委托人满意的偿还安排的;

6. 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的;

7. 借款人破产、被解散、关闭或撤销的;

8. 借款人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行为。

第46条 发生上述任何借款人违约事件后,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申请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 按照本合同第4.3条规定向借款人收取逾期罚息;

2. 按照本合同第4.4条规定收取挪用罚息;

3. 限期要求借款人纠正违约行为;

4. 停止使用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贷款额度;

5. 宣布所有已发放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

第47条 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委托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 未按本合同规定在委托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贷款资金;

2. 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不合法或不合规;

3. 委托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48条 发生上述任何委托人违约事件后,受托人或借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 限期要求委托人纠正违约行为;

2. 受托人有权拒绝为委托人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3. 如造成受托人或借款人损失的,借款人和受托人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第49条 如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须按本合同第14条规定办理手续,并按如下第 项处理:

1. 借款人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2. 借款人需要按照提前偿还本金数额的 %支付违约金;

3. 其他: .

第十二章 受托人的除外责任

第50条 受托人不负责审查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贷款项目的可行性,且不发表任何意见。

第51条 受托人不负责审查担保人的资信情况、担保物状况以及担保物的监管等工作,且不发表任何意见。

第52条 贷款催收工作及保全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受托人仅限于协助出具并代为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且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52.1 借款人、担保人地址变更后没有通知受托人的,受托人不承担未送达责任。

52.2 委托人的邮寄凭条作为已送达凭证,无论借款人、担保人是否收到邮件,受托人已寄出的催收单、利息清单的复印件及邮寄凭条均作为履行监管职责的证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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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委托贷款合同范本最新版(4)

发布时间:20__-11-21 来源:合同范本

第53条 无论委托人是否收到贷款本息,受托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章 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第54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55条 本合同一切争议采取诉讼方式解决,各方有权向受托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56条 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57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章 其他

第57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均应发送至被通知方在本合同首页列明的通讯地址或传真。如果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及时地书面通知其他方。

第58条 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所有通知将被认为是于下列日期正式送达被通知方:(1)如为递交,则以被通知方的任何工作人员或收件代理人收到之日为送达日期;(2)如为在同一城市(包括市区与郊区)采用挂号邮件、快递或邮政特快专递,则以邮件发出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3)如为异地的挂号邮件、快递或邮政特快专递,则以邮件发出之日起的第三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但是,前述规定的送达日期与被通知方实际收到或正式签收的日期不一致时,则以各日期中最早的日期为送达日期。(4)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

第59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相关的其他任何合同、协议或承诺,不受后者存在、有效性、终止、被撤销或可执行性的影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内容被依法撤销或被认定为无效时,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不受影响,仍为有效

第60条 本合同构成三方就该本合同项下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事宜的全部合同,并取代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做出的一切书面的和口头的有关合同、协议、约定、承诺、保证、陈述与说明,但委托人或/及借款人为同受托人订立本合同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向受托人提供的申请、承诺、保证、陈述与说明对委托人或/及借款人仍有约束力。

第61条 委托人、受托人给予借款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委托人、受托人依据本合同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委托人、受托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十六章 附件

第62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63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 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书 ;

2. 委托贷款通知书;

3. 公司委托贷款业务利率调整通知书。

第十七章 附则

第64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委托人、借款人及受托人各执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65条 在签署本合同时,受托人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委托人、借款人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各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各方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66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由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在 签订。

委托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借款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受托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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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委托开发技术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服务,全文共 4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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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成 都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技术开发服务(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成都技术转移中心 住 所 地: 成都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真:

根据XX年X月XX日在成都召开的“研究线隧道监测初步方案” 的会议精神,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线隧道安全监控工作。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智能化铁路隧道安全监控系统 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及后期技术服务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开发一套智能化铁路隧道安全监控系统。该监测系统具有:1)全天候的在线自动监测,自动分析和监测隧道内的裂纹和剥落物,足不出户即可观察隧道内监测段的情况;2)信息数字化传输,系统现场采用3G/2G无线网络传输方式(取决于现场所提供的条件),将远端图像、报警信息高效率地传输到中心控制室;3)具有可视化图像监测手段,便于快速方便地了解现场,采样间隔可从秒到小时任意设定,中心控制室人员可以根据异常点的具体位臵打开摄像机获得更直观的异常点信息; 4)分散式监测集中式管理,绝大部分分析、计算在前端进行; 5)系统性能稳定,使用寿命长、经济且安装方便,不需在隧道内安装高大支架,采用完全非接触监测,不会对隧道造成损害。

2.技术内容:开发全天候实时监测和网络信息化传送实时观测数据的铁路隧道安全监控系统。内容包括: 1)前端监测设备和现场信息集控器。以高精度智能摄像机为核心,激光定位器通过现场总线受控于高精度智能摄像机,摄像机采集到数据后通过现场数据传输网络传送到现场集控器中;现场集控器完成隧道内总体威胁性分析和通讯管理任务,将最终的运算结果通过3G/2G无线传输网络发送到远隔千里的中心控制室中集中显示和管理。2)中心控制系统,主要包括网络接入系统、数据存储服务、监控和报警控制终端。中心控制室由公网接入线路进入,在安装必要的交换机和防火墙设备后,信息一方面进入数据存储服务器进行保存,另一方面将报警或预警信息在监控和报警控制终端上集中显示。3)如果系统有必要和GIS系统连接,可以在电子地图上实时标识报警和预警的位臵,以便于指挥中心人员及时快速地作出应急策略。3)所开发的监测系统具有养护维修量小和现场安装简单的特点,并且不会对隧道造成损害。安装效果图见附图。

3.技术方法和路线: 智能化铁路隧道安全监控系统由安装在隧道两侧的高精度智能摄像机完成隧道内的数字化影像采集、处理和传输。其中拱顶的裂纹、剥落和坍塌情况信息直接由这些高精度智能摄像机分析完成,对于拱顶的形变和沉降分析由分布在隧道内部的高精度红外激光发射器和高精度智能摄像机共同完成。高精度智能摄像机采用高达500万像素级别的工业照相机完成设计,分辨率高,热稳定性好,在摄像机中,安装高达800MHz主频的32bit高性能电脑芯片,芯片中固化有专业数字图像处理算法,可以有效地处理这些图像信息。同时,也可以将这些图像信息编码为低速率的JPEG或H.264数据流,以便于图像信息在网络中传输。通过对比各时间段成像的差异快速确定隧道内有无异常情况及其位臵。红外激光发生器使用人眼不可见激光射到隧道内壁中,通过摄像机完成对激光的定位和跟踪,通过特殊公式计算出拱顶的微小形变,同时完成数据信息的转换。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一周 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阶段性计划内容;

2. 项目开始之日、阶段性目标、项目完成之日; 3. 具体进度。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 总体计划于 年 X 月X 日至 X 年 X 月 X 日;

2. 阶段性时间分配,第1段从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此阶段为设计阶段及导线现场安装;第2段从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此阶段为现场调试阶段,依据试验结果修正监测系统及再试验阶段;第3阶段从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此阶段为系统调试阶段;第4段从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报告和鉴定;后期提供技术服务。

3. 达到的计划目标: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①现有结构设计资料;②有关背景技术资料;③目前结构的基本状况。

2.提供时间和方式: X年X月X日在成都,当事人当面交付。

3.其他协作事项: 配合、协调工务段提供乙方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退回当事人一方。 第五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 人民币XX万元(大写:万圆整)。

2. 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 分期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分期支付:依据工作进展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X万元;隧道监测系统完成之日支付¥X 万元;后期技术服务结束时支付¥X万元,支付方式通过银行汇款。

3. 开发经费和报酬由甲方出具委托函,委托工务段代付费用。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 址: 帐 号:

第六条 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 包干制 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 合同约定监督研究开发进度 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5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不涉及和损害甲方技术权益、经济利益和商业秘密。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

损失: 双方约定,按约定优先原则来承担。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 当事人认可的专家权威机构确定 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 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 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10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 30 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当面交付8个断面的智能化铁路隧道监控系统及必需的监控单元、一套中心控制室软件;根据现场情况,具体断面位臵由遂宁工务段提供。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按合同在指定现场安装。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应用评审。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 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 2 种方式处理: 1. 甲、乙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2.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第十六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七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 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臵的用于监测的设备、器材、资料等,由乙方按照成都铁路局相关意见移交相关设备使用管理单位。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培训甲方技术人员和主要操作员掌握该技术成果。 2:地点和方式: 按甲方要求执行

3.费用及支付方式: 由甲方委托遂宁工务段代支付所有费用。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双方享有。

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合同约定,约定优先。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合同约定,约定优先。

第二十二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张建经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按照约定联系时间、联系方式和联系地点完成交办的相关工作; 2. 防止因人事变动而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或无法履行; 3. 保证以适当的时间、方式、标准履行本合同。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 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 技术风险指当事人努力履行,现有水平无法达到,有足够技术难度,同行专家认定为合理失败。

3. 在合同履行中,第三人公开相同的技术成果。

第二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当事人约定的成都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对于双方在本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的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4 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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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网站日常更新及维护委托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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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日常更新维护委托协议

甲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e-mail:

乙方:

电话:

传真:

网址:

e-mail:

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负责其互联网站点,域名:______________的日常更新及维护,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以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自正式签定协议后的______日内支付乙方代维网站费用,支付方式可选择在线支付、银行(卡)转账或邮政汇款( ______________);

2.甲方需将网站更新维护资料及方案提前_______小时通过email发往乙方的电子信箱,甲方提供的更新维护资料必须合法并无版权纠纷;

3.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错误或存在版权争议导致乙方更新页面后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此协议正式生效并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额网站代维费之日起代甲方维护其网站;

2.代维形式为包年制:

⑴ 包年以_____年为期限,乙方一次性收取甲方代维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

⑵ 包年期间乙方为甲方更新、维护的页面数量为不限,并免去甲方一年的域名服务和虚拟主机租用费;

⑶ 如甲方需要对网站的结构、模板、图片、动画等进行修改或制作,乙方另行向甲方收费,收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在代维网站期间应即时响应甲方的要求,在收到甲方的email通知后,乙方应在_______小时内完成相应的更新维护工作,如更新数据量较大,不能在_______小时内完成的,需预先通知甲方。

4.乙方保证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年。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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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机电产品采购合同[页4]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1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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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产品采购合同

13.3 对从国外供应的货物:

a.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电报或电传的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卖方应将下列单据寄给买方,并拷贝一份给保险公司:

(1)标有“运费已付”的已装船清洁提单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3)标明每箱内容的装箱单一式5份;

(4)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以发票价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险的保险单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6)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的合同货款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7)卖方出具的证明运输工具名称和国籍的证明书一式5份;

(8)卖方有关机构出具的来源国证书一式5份。

b.对从国内供应的货物:

(1)说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2)买方出具的证明已收到相应货物的证书一式5份;

(3)详细的装箱单一式5份;

(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5)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价格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6)交货收据/铁路收据/货车收据一式5份;

(7)货物来源地证书一式5份。

14.保险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全面保险。

14.2 如果买方要求按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其货物保险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按离岸价(fob)或货交承人价(fca)交货,则保险是买方的责任。

14.3 如果是出厂价(exw)合同,装货后的保险应由买方办理。如果是到岸(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合同,卖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

15.运输

15.1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fob)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直至包括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船港装上船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货交承运人(fca)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在买方指定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交由承运方保管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项目现场,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卖方(a)以离岸价(fob)或货交承运人价(fca)交货,和(b)替买方和由买方承担费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挂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来安排国际运输,而指定的船只或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用于运输货物,卖方应用别的船只安排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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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商标代理委托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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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代理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一案委托乙方代理商标事务,现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商标事务如下:_________________□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异议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商标注销申请□注册人死亡/终止注销商标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变更/提前终止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撤回商标异议申请□商标评审事宜□其他:_________________具体委托事项包括:______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

二、费用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商标代理人、担任甲方代理人;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乙方应负责另行指派其他代理人接替,并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依法对商标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3、甲方可以取消与乙方的委托关系,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对商标局的通知或决定需甲方办理的,应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通知甲方,通讯地址以本合同联系人地址为准。书面通知以挂号信函寄给甲方,甲方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因此而导致答复期限耽误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若委托事项为商标申请注册,则乙方工作至该申请取得“商标注册证”,或该申请被商标局被驳回之日。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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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租赁委托合同范本介绍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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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委托合同范本介绍

本站介绍下租赁委托合同范本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文号 )和乙方的 《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 ),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

┌─────────────────────────┬──┬──┬──┐

│ 品名 │规格│数量│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 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 (大写: )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 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 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 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 帐号: )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2%,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2.5%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

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 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 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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