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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夜行》的读后感(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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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复自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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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中作者有很多用词都不是很明白。也许是由于宗教信仰的缘故吧!对于基督教、伊斯兰教、印度教我的了解并不多。所以看起来有些困难。

书中将的是男孩圣地亚哥,一个单纯的牧羊少年,追寻自己天命的过程。

每个人都有实现梦想的权利,相应的,在追寻梦想的过程中比的要付出前所未有的勇气。要勇于接受一切的考验。在这个过程中或许会失去很多的东西,例如金钱,心爱的人等等。但很多事情有舍才有得,如果你不愿放弃现有一切,那么你就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书中男孩是为了一个连续两次出现的梦,而不远万里,历尽艰难的来到遥远而陌生的金字塔,来寻求巨额财宝。但当他历尽一切终于来到金字塔下的时候,天命却告诉他,他付出所有所追求的财宝就在他发梦的那个梧桐树下。兜兜转转似乎又回到原点,但如诺他没有来到金字塔,他就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个宝藏的藏身之所。

或许生活就是这样的奇妙!它总是爱跟你开玩笑,但它又教会你很多事。

男孩所追寻的天命并不仅仅是物质的财富,更多的应该是这个奇妙的旅程!在这给过程中,羊群,老撒冷王,炼金术士以及浩瀚无垠、变幻莫测的沙漠教会了他许许多多作为牧羊人一辈子都不可能知道的知识。男孩将这些知识运用的恰倒好处,从何也改变了他的一生,他不再是一个普通的牧羊人,而是一个用于追寻梦想,并为此不懈努力,并取得胜利的让人仰望的人。

对于浩瀚宇宙而言,任何人都不过是渺小的存在。但这并不影响着人们追寻梦想,实现人生价值!我相信任何人都应为此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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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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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会对天才(神童)刮目相看,更会对他们的文章或作品产生兴趣。王勃,年少有为,初唐四杰之一,被举为神童,不到二十岁就出仕。在这里,不得不再一次用到“天妒英才”这个词了,在作《滕王阁序》的两月后,溺水而亡,英年早逝。惋惜之声,响彻苍穹。

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道出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爱国情怀。王勃在《滕王阁序》中写出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壮阔一笔。在胜景面前,他们的心灵是无法平静的,富丽的词藻跃然纸上,广阔的胸襟得到了难得的满足与震撼。内心的怒吼终于可以渲泄出来,如倾泻而下的流水,浑然一体,一气呵成。征服了当时的文才俊杰,也征服了现在的千百万人。

远离了古代,飞机、火车、汽车取代了那沉旧的马车,便不会有“俨骖騑于上路,伤风景于崇阿”的体验与感受。和自然隔了一层窗,即使看得见,也听不到;身处其中,却怎么也摸不到。飞快的行驶速度,眼前的一切是模糊的,没有了仔细的观察,切身清晰的感受,就不会道出“闾阁扑地,钟鸣鼎食之家,舸舰你津,青雀黄龙之轴”。更不会有“云销雨霁彩彻区明。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陈惊寒,声断衡阳之浦”的千古佳唱。

这壮丽的画面,大气的笔峰,对仗的文句,色彩的铺垫。动静相衬,情景相融。使我们不由自主的钻进了王勃的视野,和他一起去分离这不平凡的景象。如此的大气凌然,如此的广阔胸襟,使我们不得不佩服他的小年龄而大胸怀。

文章的每句话都似乎是仔细斟酌的成果,又好象一气呵成,信手拈来,博古今通今,无泄可击。

又如:“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怀帝阍而不见,奉宣室以何年?”多少文人志士都会有这样感受,心有余而力不足。他的年青气傲,他的傲视群芳,他的才华横越溢,他的思想与见解,潇洒与胸襟,终会为人所不容。“时运不济,命途多歼”这样总结一下,“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如此的事例数不胜数。而这又能怎么样呢?我会意志越发坚定,不放弃远大崇高的志向。“酌贪泉而觉,处涸辙以犹欢。”

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去否定自己,放弃了原本的梦想,要坚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北海虽赊,扶摇可接;东隅已逝,桑榆非晚。”上帝关上了门,但他会给你留一扇窗。如果王勃不英年早逝,他的名声会与李杜齐名。

在众名士之前,他也会自谦几句。表面的高兴隐藏着内心真正的伤痛。“胜地不常,盛筵难再”,当一切已为往事的时候,我将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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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万物简史读后感2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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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艺术大师老舍先生的中篇《月牙儿》,以高悬于空中的月牙儿为主旋律,通过主人公对它的不同感受,谱写了一曲天上人间哀怨的悲歌。其情之感人,艺术技巧之精湛都令人叹为观止。

月牙儿本是自然之物,然而在作家笔下它却成了主人公孤独寂寞时而又不可缺少的伴侣,成了主人公向黑暗社会控诉的代言人。总之,它变成了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全文中月牙儿出现了达十几次之多,其中有三处是说没再看见月牙儿,而这又恰恰划清了主人公性格发展的三个不同时期。

“那第一次带着寒气的月牙儿确是带着寒气”,“它那一点点微弱的浅金光儿照着我的泪”。小说中此时的主人公还只是个七岁的孩子,这时她感觉到那月牙儿是带着寒气的是因为饥寒和丧父的巨大不幸正降临到这个只知道冷、饿和没人理是悲惨的事的女孩子身上。或许此时她还不懂得那装着爸爸的木匣被埋到城外的哪个地方是件多么值得悲哀的事,她只是因为冷、饿和没人理而感觉到那月牙儿是带着寒气的。接下来作家又写了月牙儿的第二、三、四次出现以及它在不同情境下出现时带给小主人公的不同感受,进一步揭示了她的内心世界和悲惨命运。当“我”拿着妈仅剩得惟一不可当的东西——银簪,坐在那严严关闭着的大门前时,月牙儿在天空中歪歪着照着“我”的泪,当妈哼哧哼哧给人洗脏衣服时“我”更爱这个月牙儿,爱它给地上的那点小影子。由上可见,此时的主人公还只是个孩子,她是那么的天真、可爱、孤独、寂寞、可怜和不幸,她对自己所遭遇的不幸还没有任何准备和认识,每当她孤独寂寞时,她便去看月牙,因为只有它还能给她些许的安慰。

“我”再一次看见月牙儿是在“妈坐了一乘红轿”,“被抬到城外去”,一个陌生的男人扯着“我”走时,此时的月牙儿“象个要闭上的一道大眼缝”。这时,妈为了不饿死“我”再嫁了,她不知等待她的会是什么,此时她的脑海里一片迷茫混沌,这个世界也是迷迷朦朦看不清楚的,这月牙儿的形象恰是“我”心灵的折射,至此作家已完成了对主人公童年形象的塑造。

接下来文中写道“我”在三四年里似乎没再看见月牙,这是文中第一次提到“我没看见月牙”,此时她有了她的小屋,好久没去当当,有吃有喝甚至还上了学,生活似乎变得美好了,她已不再需要月牙的陪伴与安慰了,因而这次月牙的出现成了主人公性格发展过渡期的标志,从此作家便进入了对少年主人公心理的揭示。

“它无倚无靠的在灰蓝的天上挂着,光儿微弱,不大会儿便被黑暗包住”,这是“我”在三四年后再一次见到的月牙。因此时“新爸爸忽然走了”,之后“妈”屋里常有男人来,尽管她还不大懂这些事,但已是“要在小学毕业”的她已猜到那不是好事,因此她不得不恨妈。可后来妈也走了,只剩下了她自己,在这种无倚无靠的情况下,她又看到了月牙,感觉到它是那样“无倚无靠的在灰蓝的天上挂着”,它“只能亮那么一会儿,而黑暗是无限的。”月牙儿的形象正是主人公心里的感受,此时的她孤苦无助,但她还是努力地同命运抗争着,没有丧失做人的尊严,她不愿象妈那样,虽然她也理解妈。然而将来对她来说是渺茫的。“我又老没看月牙了,不敢去看,虽然想看。”从此作家又开始了对主人公由挣扎到最终被黑暗的社会吞噬的叙述。

毕业后她只能自己挣饭吃了,她怀着希望四处奔波,然而没有事情给她做。“我的心就好像在月光下的蝙蝠,虽然是在光的下面,可是自己是黑的”,她没有了任何希望,可是她要活着,终于她认识到“羞耻不是我造出来的”,残酷的现实已把她纯净的心灵无情地涂上了污点,竟致使她在黑暗中看到那“月牙是清亮而温柔的,它把一些软光轻轻送到柳枝上”,并感到“这个月牙是希望的开始”,于是善良、单纯和美好的希望使她陷入了爱的迷梦,她从“他的笑”“他的头发”上看到了那也在微笑的月牙,使她忘了自己、没了自己,而当月牙儿忽然被云遮住时,她也失去了自己,她的精神即将崩溃了,然而此时的她还善良,还有同情心,直到为了别人,她又没饭吃了。

“我早知道我没希望,一点云便能把月牙遮住,我的将来是黑暗”。果然,为了活着,她曾努力找事做,可最终残酷的现实使她彻底绝望了,尤其是她还得养活已完全失去了挣钱能力的妈。妈的失而又归无疑给她的心灵以更沉重的打击,她从妈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将来,“我至好不过将变成她那样,卖了一辈子肉剩下的是一些白头发和抽皱的黑皮”,是无情的现实使她“不愿为谁负着什么道德责任”而堕落下去,就这样一个曾经纯洁善良、正直倔强的女性失去了自己,然而不幸的命运也使她对这个地狱般的世界有了清醒的认识,“我所做的并不是我自己的过错”,这是对自己行为的诠释,更是对黑暗社会的无情揭露。

然而更为耐人寻味的是文章的结尾,正当她打算嫁人不再继续堕落时却被送到了监狱里。此时在心灵经历了长期的摧残后,她深刻地认识到“狱里是个好地方,世界比这并强不了许多”,于是她甘愿在此了结一生,也就是在这种心境下她又看见了她的好朋友——月牙儿。

纵观全篇可知,女主人公有文化,有个性,善良正直,聪敏倔强,不遗余力地执着着飘渺的希望,她本该有着美好的一切,然而最终她还是被黑暗的社会吞噬了。

总之,全文“我”与月牙儿形影相吊,构成了小说中的景与情,使作品具有诗一般的意境和低回婉转的抒情性。首先用月牙儿为题象征女主人公那只能亮那么一小会儿而黑暗是无限的生命,而作品前半部分月牙的频繁出现暗示着主人公虽屡遭不幸的打击,但其生命还有希望存在,尽管那希望渺茫的象月牙的微光;而后半部分月牙的不再出现却暗示了主人公已被黑暗的社会吞没了。至此,中国文坛乃至世界文学长廊中一个不朽的艺术形象便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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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儒林外史7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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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们学习了《难忘的一课》这篇课文,我被中国台湾人民热爱祖国的深感情和强烈的民族精神所感动。

课文主要写了抗日战争胜利以后,”我“在中国台湾一所乡村小学见到了一位年轻的教师,认真的教孩子们学习祖国的文字——”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虽然老师写的很吃力,读的也不大熟练,但是”我“能深刻体会到老师是用”心“在”写“,用”心“在”读“,”我“也被老师的真情所感动,也跟着他们一起朗读,下课时老师有好的对”我“说:”他的国语讲得不好是因为日本人统治不许讲国语,并且领“我”参观了挂着历代伟人图像的礼堂,听着看着我的眼睛不觉湿润了。“

这就是中国儿女挚爱祖国的一片深情,虽然日本统治了整整50年,但他们无时无刻也没有忘记:”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最简单的话语,却表达了他们最真挚的感情。的确中国台湾是中华民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海峡两岸的同胞永远骨肉相连。多希望祖国统一的那一天早日到来,让我们共同高声吟唱”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

现在我们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强盛做出贡献。

学完这篇课文联想到自己的所做所为我感到惭愧,我由中国台湾教师认真教学的态度和同学努力学习的精神想到自己平时写作业和做题,总是写的龙飞凤舞,记得有一次写作业时有同学找我玩,我想草草写完就行了,反正我也写了。我决定从此以后以中国台湾教师为榜样,认真写每一个字,每一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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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苏东坡传读后感悟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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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恩地亚家族一家七代人奇幻而凄惨的故事发生在这个八月多雨的小镇上。马孔多从兴建、发展、鼎盛,直至消亡,家族从多么透明的最初抑或多么神秘的洪荒,经历无数惨烈的战乱杀戮,遭受舛驳的摧残与变迁,如蚍蜉撼树顽抗命运的猖狂,步履维艰地推动历史的车轮向前进。时光对他们来说仿佛不存在,时间像不停地原地打转,然而时间无所不在,就像无所不在的孤独,孤独无法对抗时间。布恩地亚家族终究走向灭亡,马孔多从地球上永远的消失了。

布恩地亚家族从祖辈开始无一不将自己封闭在孤独的堡垒中,抱着与世隔绝的孤独至死不渝。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所有人与人的情感中,有怜惘,有同情,有愧疚,有妒恨,却偏偏没有爱,所有感情被埋在了深不见底的最深处,没有表述,没有出路。他们带着整个家族特有的,唯一不会被认错的孤独神情,被这场可怕的“瘟疫”侵蚀,噬啃,弥漫全身,纠缠至死。于是,他们选择用自己的方式排遣(实际上是保持)自己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周而复始的制作他的小金鱼,做了化掉,化了再做;阿玛兰塔为自己织裹尸布,日织夜拆;雷蓓卡封锁门窗,把自己关在房子中直至死亡;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在浴室里整小时整小时地消磨时间······我从他们致命却视之如命的孤独中,体会到一种因为不能掌控自身命运而产生的冷漠、绝望和疏离感。如西亚·马尔克斯说:“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于是不是追怀过去就是沉浸在自我的世界中无法自拔的他们,周而复始地做着机械劳作,痴迷于毫无意义的事情中的他们终究注定被愚昧与落后侵蚀,在麻木冰冷的注视下带着孤独走入坟墓。不懂得爱的人是多么可悲。

又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时间,是永恒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永恒的想像无边无际。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为了加倍看管好我们,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孤独,便是永恒最好的形态。孤独,确是一种境界。如此说来,布恩地亚家族无疑是伟大的、脱俗超群的。奥雷里亚诺便是我最崇敬与喜爱的人物。他是一位起义领导者,发动过三十二次武装起义,三十二次都失败了;他躲过了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埋伏和一次行刑队的枪决;他跟十七个女人生了十七个儿子,但一夜之间十六个被暗杀。在那些年里,他九死一生,颠沛流离,驰骋沙场,一门心思为胜利抛头颅洒热血。然而热血与激情骤然冷却的那一瞬间,他惊恐地发现,让他为之赴汤蹈火、不顾一切的,根本不是什么革命胜利、政治情怀,他是为了高傲在打仗——为了在谁眼里都不值一提的虚荣而战,甚至差点为之“牺牲”。他如此的憎恨军人跟他们打了那么多年仗,到头来还是成为了同他们一样的人。人生没有比这更卑贱的理想了,一切都没有意义,人生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奥雷里亚诺上校在得到了万千人民的拥护、臣服与崇爱时,不顾一切地想要放弃与了解这一切,回到与家族其他成员一样的、与世隔绝的孤独堡垒中。其实他实际上是在与诅咒般的家族命运作战,为了摆脱宿命的摆弄,拿起枪杆成为了独行侠。然而这些年来刀光血影的残酷使他渐渐疯狂迷失,却偏偏是孤独拯救了他。最终,奥雷里亚诺心甘情愿的被孤独征服,放下了一切荣誉、成就与声望,将自己关在屋里,日复一日地制作小金鱼,直至死去。他极具奇幻色彩的一生,从勇敢决绝地站出来发起战争,到超脱释然放下一切,好像从始至终的一切都毫无意义,一无所获。这就是奥雷里亚诺的伟大之处,除了孤独一无所有的他,从来都没有向命运低头,不曾认输,永不屈服。

关于奥雷里亚诺的爱情,是悲伤而凄美的。他爱的是一个天使般的女子——雷梅苔丝,并且一生只爱了她一个人,只可惜他不懂爱。当雷梅苔丝去世的几十年后,奥雷里亚诺冷漠地将雷梅苔丝生前的物品烧掉时,当他的母亲说他铁石心肠,看透他是一个没有爱的能力的人时,我特别想哭。他曾经是那么幸福,曾有一个女子为他成长,为他改变,爱他敬他,并从未质疑过他的爱,曾有一个人,爱他如生命。在他面对行刑队枪决时,当他胸口被子弹打中时,当他与世隔绝制作小金鱼时,有没有想起过曾在他制作小金鱼时会为他送一杯不放糖的咖啡的女子。

我至今铭记的是与奥雷里亚诺并肩作战的马尔克斯在被心爱的女人拒绝时给奥雷里亚诺发的一份电报:奥雷里亚诺,马孔多在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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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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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余华的这本书之后我感受颇深,即使我们负重前行,艰难不断,也要活着,因为活着才有机会去感受活着的幸福、心酸、平庸,因为活着才会有希望。

书中的主人公福富贵一生都经历了苦难,他曾是一个富家少爷年轻时挥霍无度导致家产败光,父亲也因此去世,后来醒悟,可俗话说世上没有后悔药,再后悔那也只是曾经,而曾经却已不是现在了。

最后历经各种心酸事他与一头牛度完一生,他将牛取名为“富贵”。富贵的一生如此凄惨,困难,可他依然选择活着而没有选择死亡,就像书中所说“你千万别糊涂,死人都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不能去死”。

只有活着才能体验生命,活着不仅仅是要你幸福的活着。

我们也曾问过人为什么要活着?活着的最后还不是死亡?余华也曾说过“人是为了本身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天越来越黑,星星自然就越来越亮,一晚过后,就到天亮。可那一晚经历了什么,别人也无法知道。因为懂的最后还是自己。

现在我想我们明白了只有活着才能体验活着所经历的事。可也有人说死了不是更好吗?不用经历痛苦的事。

可我想说你不经历各种事,不尝尽人生中的酸、甜、苦、辣,那你来这一趟人世又是为何?所以我们要为了活着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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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书心得:《党员就该这样干》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2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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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种起源》是一道享用不尽的“精神盛宴”。一部划时代的著作标志着19世纪绝大多数有学问的人对生物界和人类在生物界中的地位的看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震撼世界的10本书之一。今年以来仍居于多家图书榜前列,仍在读者的手上流传着。

在英国伦敦,那一天是很不平凡的一天。这一天,伦敦众多市民涌向一家书店,争相购买一本刚出版的新书。这本书的第一版1250册在出版之日即全部售罄。这本轰动一时的新书就是《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这部著作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的主导思想,即"自然选择",一定会被当做科学上的确定真理而为人们所接受。它有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并且在旧有的知识上添加了很多新的东西。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

《物种起源》是世界生物进化很有价值的作品之一,,是一部深切关注生物土地家园的,以灵魂回应灵魂之书。书的主体部分陈述了生物的变异及相互适应的途径,从家养而变异的知识,因为每种生物产生的个数,远超过其所能生存的个数,所以常引起生存的斗争,于是人生物的任何变异性质,不论其如何微小,只要是在复杂的和特殊的生活状态下有利于它本身的,即将有较佳的生存机会,因而它就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变异了的类型。

从最古老的单细胞到有着复杂生命结构与思维的人类诞生,在漫长的30多亿年生命行进征程中,形形色色的生物从出生到灭亡,从低等到高等,究竟是何种神奇的力量推动着生物的进化发展呢?多少个世纪以来,人们绞尽脑汁,企图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最终都以百思不得其解而告终。就在人们对生命演进机理持不同见解的各门各派展开激烈论战、争论不休的时候,一个划时代的人物出现了。自古以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进化论思想终于在19世纪英国伟大的博物学家达尔文手中形成了具有无可争议的说服力的体系。到了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出版后,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已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由此,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被称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 在举世闻名的《物种起源》一书中,达尔文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震惊的论断:生命只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细胞的开端;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而来的,生物在进化中不断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进行着自然选择……。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成了生物学史上的经典著作。如今,《物种起源》所提及的许多观点已成为人尽皆知的常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后来不断地得到发展。20世纪40年代初,英国人霍尔丹和美籍苏联生物学家杜布赞斯基创立了"现代进化论"。

现代进化论者摒弃了达尔文把个体作为生物进化基本单位的说法,他们认为,应当把群体作为进化的基本单位。突变本身是物种的一种适应性状,它既是进化的动因,又是进化的结果,自然选择的作用不是通过对优胜个体的挑选,而是以消灭无适应能力的个体这一方式而实现的。现代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古典达尔文主义无法解释的许多事实。遗憾的是在达尔文时代,遗传学先驱孟德尔还没有能够让世人相信他的遗传学说,否则,达尔文定会痛不欲生,因为1838年,他选择了亲舅舅的女儿、表姐埃玛作为终身伴侣。据说,到了晚年,达尔文对孟德尔和他的遗传学略有所闻,他常常为他的近亲结婚感到不安。

当然,所有的生物才是《物种起源》这本书的精神主载体,生物的智慧,生物的生命强力才是全书的看点所在。对此我想,我们应该更多地用审美的、而不是充满道德义愤的实用眼光来看待这部作品。我对书中生物在与自然斗智斗勇的大量精彩片断很感兴趣,生命意蕴甚丰,它让人的灵魂震颤、让人的心智慢慢苏醒、让人看清生物进化的本质、让人知道在基本的人性天理面前应当如何珍惜、如何拥有、如何警觉、如何拒绝、如何捍卫、如何爱、如何关怀。这样的作品在中国当代文学领域委实太少了。

我总感到,关于物种起源的话题没有完,某些非科学,非理性,非文明的似是而非的理念仍在流行,而《物种起源》最具代表性。它抓住了生物得本质,就好像找到了一把开启世界生物进化史的钥匙。

尊重所有生命的生存权,尊重所有民族的生活习惯,保护和珍惜生存环境,善待生命。使草原欣欣向荣繁荣昌盛的既不是开疆拓土的血腥厮杀,也不是各种生命在草原上的嗜血竞争草原恶化、沙化的道理是这样,所有生物生存的道理也是这样。无论牧业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电子文明,生物的进化离不开自然。社会达尔文主义者鼓吹在社会生活中弱肉强食你死我活,其结果并不是优胜劣汰,而是世界被毁坏、被沙化。难道我们对那么多物种的灭绝没有感觉?难道我们对那么多热带雨林被大规模沙化意味着什么一无所知?有报道说,臭氧层的破坏、各种污染、各种毁坏已使地球不堪重负,光是气候变异这一项,就足使人类在极端的时间里面临灭顶之灾。

它使我们触及所有生物的灵魂。我认为《物种起源》这本书的格调是再好也没有的,它可以感动那些对这个问题一无所知的人们。至于达尔文的理论,我准备即使赴汤蹈火也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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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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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性取向的原因,一般父亲比较偏爱女儿,母亲比较偏爱儿子,同样由于性本能的关系,加上父母双方的刺激,幼儿在性发展的对象选择时期,一般男孩以母亲为对象,女孩以父亲为对象,这就是心理学上的俄狄浦斯情节。

尽管一般人不承认自己有这方面情节,但不可否认,我们儿时或多或少都经历了这样一个俄狄浦斯期,只是有人安全度过了,有人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未安全度过。英国着名文学家劳伦斯就是一个受俄狄浦斯情节困扰半生的人,他的自传式名着儿子与情人描写的就是一个青年在这样一种情节中苦苦挣扎的心理历程。

小说的主人公保罗出生于一个矿工家庭,父亲是一个粗俗、帅气的矿工,和许多矿工一样,他勤劳但脾气暴躁、酗酒,保罗的母亲出生中产阶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她爱读书,喜欢探讨宗教、哲学方面的问题,什么时候都像一个“贵妇人”。

这样的家庭不可能和谐,母亲从心底看不起父亲,她用冷淡在自己与丈夫之间筑了一道难以逾越的篱笆,而丈夫因为自卑变得愈发令人难以接近。母亲为孩子营造了一种温馨的氛围,而只要脾气暴躁的父亲一进来,屋里立刻便得沉默尴尬,父亲成了局外人,无奈之下,他只好往外界寻求安慰,常常大醉而归,打骂孩子,而他的这种表现更加深了他和妻子孩子之间的距离。

保罗是这个家的第三个孩子,他刚出生时母亲是不爱他的,甚至是恨他的,因为这时她和丈夫的关系正处于冰点,她在身怀六甲时还被丈夫赶出家门,差点冻死,为了孩子,她忍耐着活下去,这时的母亲是坚强而令人尊敬的。

母亲最大的愿望是孩子能长大成人,以分担自己过重的负担。因此长子是她心中最重要的人。当长子威廉在伦敦某到一份高薪的工作时,母亲感到非常骄傲。然而,威廉由于爱上了一个花钱如流水的女人,生活凄苦,精神抑郁,最后由于肺炎死在伦敦,母亲一下子就像老了十几岁,意志消沉,差点死去。幸亏这时的保罗也染上肺炎,母亲注意力一下子转移到次子身上,才意识到不能“光为死人伤心,却忘了活人了”。

母亲振作精神,全力照顾保罗,婚姻不幸的她认为丈夫不值得她爱,女儿安妮整天疯跑,轩子没心没肺酷似父亲,因此母亲将全部的爱倾注在保罗身上。保罗长大后,腼腆、懂事,知道母亲生活不易,全身心想让母亲过上好日子。母亲很满足有这样好的儿子,保罗也很为自己的母亲骄傲。日积月累母亲的爱慢慢变成了一种占有欲,这让保罗无所适从。

保罗的初恋情人米丽亚姆是一个美丽、纯真的女孩,她崇尚那种清教徒式的生活方式,认为人不应当迷恋眼前的小事物,而应该有崇高的理想,她深深的爱着保罗,不管保罗怎么对她,她始终忍耐,并以一颗仁爱之心对待他。按说,这样的女孩,母亲应该满意才对,可恰恰相反,母亲恨极了米丽亚姆,因为她认识到,儿子与米丽亚姆是真正的心心相印,将来只怕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连一丁点地方都没有了”。于是她对儿子说米丽亚姆“能把人的灵魂都吸干”,坚决反对儿子与她在一起。

保罗在母亲与情人之间挣扎,在情人那里待得晚了,回去受到母亲的责备,不忍母亲的伤心,于是百般折磨米丽亚姆,折磨过后又后悔,赶紧和好。回去再受责备时,他就会想起情人的可怜,于是又冷淡的对待母亲,而看到母亲可怜,转而又哄母亲开心,折磨情人。如此周而复始,保罗内心痛苦彷徨,他知道自己心理有问题,却又说不出是什么。

最后,保罗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折磨,离开了米丽亚姆,在这场爱的较量中,母亲大获全胜。然而,保罗是一个年轻男人,终究会有人的七情六欲,年轻的有妇之夫克莱拉丰腴妩媚,保罗很快与她坠入情网。对于这段恋情,母亲开始是持反对意见的,因为克莱拉“是个有妇之夫”。但当她见到克莱拉时,她却很快接受了克莱拉,并且产生了深深的同情。这不是母亲对儿子让了步,而是母亲意识到儿子不过是爱上了克莱拉的肉体,他很快就会厌烦她的。母亲知道他们俩不可能结婚,儿子也不会真正爱上克莱拉,这样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还是重要的。

保罗的热情很快褪去,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不可能总是灵肉分离,他厌倦了克莱拉,而克莱拉从与保罗的恋情中意识到,自己丈夫才是真正爱自己的人,于是回到丈夫身边。

年迈的母亲因为癌症离开了人世,留下保罗彷徨、孤独的生活着,但他也终于能够正常的爱了,高尚的米丽亚姆主动回到了他的身边,只是他内心还是迷惘的,母亲在他心里能退到一个正常的位置吗?作者没说,我们也难以猜测。

与父亲相比,母亲生活圈子相对较窄,又由于女性特有的感性,母爱往往表现得较为强烈。没人怀疑母爱的伟大,爱一个人就想得到这个人全部的爱,这也是人之常情,只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都是为了团聚,而只有一种爱是为了分离,那就是父母对于儿女的爱。爱孩子,就一定要学会放手,再不舍,孩子自己的路也得自己去走,因此儿子与情人应该是本母亲必读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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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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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我读了《蓝色的海豚岛》这本书,被书中的主人公——卡拉娜深深折服。卡拉娜的意志比海豚岛的岩石还要坚硬,她的心地却比海水还要柔软。

《蓝色的海豚岛》主要讲述了蓝色海豚岛上曾经住着一群印第安人——主人公卡拉娜和她的亲人以及其他的族人。之后,由于阿留申人的到来,她的父亲和多数男性族人都被阿留申人杀害了,剩下的人准备去往一个东方的国家,善良的卡拉娜为了没有来得及上船的弟弟留在了岛上。不料,卡拉娜弟弟在和野狗作战时被野狗咬死,从此,卡拉娜独自一人历经各种磨难、克服种.种困难,顽强地活了下来。直到有一天被来到岛上的人接走,才结束了她在岛上18年独自求生的日子。

我觉得在逆境中磨练出来的坚强意志是卡拉娜战胜所有困难的利器。她独自一人在气候恶劣的海豚岛上寻找食物、制造武器、盖房子、战野狗、抓章鱼。

此外,卡拉娜的善良是她能够独自一人生活许多年的法宝。她放弃了杀死咬死她弟弟的受了重伤的野狗头领并且收留了它,并且和它成为好朋友。她和岛上的各种动物成了朋友:她养蜂鸟,捕鱼给受伤的海象吃。她还把她最珍爱的衣服送给阿留申姑娘——尽管阿留申人杀害了她的亲人。

我想到我平时遇到一点困难就打退堂鼓。比如,以前我洗澡都怕水进到眼睛、鼻子里,去年登长城时还没走多远就叫苦连天。这个假期学游泳,一开始,我也害怕被水呛,正好那两天我在读《蓝色的海豚岛》这本书,我被卡拉娜无比坚强的意志深深地感动,克服了害怕水的心理,终于学会了游泳。还有暑假登黄山,我也没有以前那么娇气,即使腿部被刮伤了,还是坚持登山。

我想即使有一天我到了一个环境恶劣的地方,我也要像卡拉娜那样,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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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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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感到幸福你就拍拍手,如果感到幸福你就拍拍手,……看那大家一齐拍拍手“,想必这首歌大家耳熟能详。对,《宝葫芦的秘密》 一书 就经常出现小主人王葆这种”幸福“的画面。

暑期,我迷上了《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王葆总想不费力,把什么都做得最好。一天,他钓鱼钓到一个宝葫芦,有了宝葫芦就会变得好幸福,要什么有什么。从此他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且不是一般人享受的”幸福“。可是,王葆逐渐发现宝葫芦原来不分青红皂白,只懂盲目服从,因此屡次令王葆哭笑不得,最后更令王葆在考试中铸成大错!最后他终于明白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道理,并用自己的能力夺得了市里游泳比赛的冠军。

书中有句话令我印象深刻,那就是王葆的老师常说的:”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只能靠自己的努力。“是啊,这句话真对,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凡事只有靠自己的努力啊!我们不能要不劳而获的东西,要用自己的劳动而换来的成果才是最珍贵的,最幸福的。

一次,邓老师布置预习新课的作业。平时的我还算是个爱学习的孩子,今天就不知为什么?无法静下心做作业,竟然抄起同学的作业。此时,我的眼睛东张西望,生怕别人发现。左手遮住同学的作业本,食指和中指之间留出一条细缝,右手不停挥动着笔尖,抖动的手时不时写出歪歪扭扭的字,甚至,眼睛连看也没看笔尖,就稀里糊涂地抄,不知抄错多少。我抱着侥幸的心里,认为老师应该不会抽查到我吧。天有不测风云,老师第一个抽查的人竟然是我。

”你今天怎么呢?作业出现这么多错误?而且字迹还这般模样……“说话间,老师皱起了眉头。

”我……我……“我用极细的声音说,”我……今天抄同学的作业……“说着说着,我的头越低越下面,恨不得挖个无底洞往下钻。

”不劳而获的东西不可取,天上如果掉馅饼也是一些不利的东西,凡事要靠自己的努力。“老师抬起头注视着我,意味深长地说。

”你作业重新做。“我在一旁使劲地点头,心里默默地说:”老师,我错了。“

有人说过:”真正的幸福是不能描写的,它只能体会,体会越深越难以描写,因为真正的幸福不是一些事实的汇集,而是一种状态的持续。“我低着头走回座位,就怕遇见同学们的眼神,从没感到这段路是这样漫长。在课间的时候,我重新做作业。我的思想在字里行间穿梭,像身临其境一样用心体会。这也许才是一种真正幸福,一种暖暖的,甜甜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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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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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了《三国演义》的古文版,它使我对三国演义有了更深的理解。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我的感受和心得吧!

首先,我为大家介绍的是主要内容,罗贯中从刘备、关羽、张飞三人从桃园结义开始,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内容,讲述了东汉末年至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的战争故事。

他们当中有许多令我敬佩的人比如:关羽,他温酒斩华雄,不管曹操对他怎样好,他也绝不背叛刘备。 马超,一柄寒光枪如银龙出海,一件银袍与日月同光。侠肝义胆的他艺压群雄,纵然置身于百万大军中,也能杀出一条血路安然脱险。赵云,他英俊潇洒,文武双全,既有过人的胆识,又有不同寻常的智谋。所到之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真是名副其实的“常胜将军”。

是啊,我们在日常生活也要重情重义,重情义可以交到朋友,朋友是非常重要的,众人拾柴火焰高,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

我们应该学习关羽不畏艰险、镇定自若、乐观直爽的精神与性格,那我们也会变得坚强起来:面对困难,毫不惧怕。我们还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勿学曹操“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心理,只学刘备宽厚仁义、知人善仁的品质;勿学关羽的心高气傲,只学他的勇敢顽强、忠心耿耿……

刘备、孙权成功也不忘与军民同甘共苦,所以他们才受到人民的爱戴,英名永存。而地位流传下去后的后皇帝却宠信奸臣,终至亡国。人们通过努力换取的幸福生活是无可非议的,但在享受中沦丧了道德,那是可悲又非常可怕的。

如今,硝烟散去,英雄不在,千年古事已俱付尘灰,但心中永远的经典——《三国演义》却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忘。有人说:“每一本书,都象一盏奇特的灯,不过它照的不是黑夜,而是求知者的心灵。”而《三国演义》更是一盏灯,一盏明亮而永不熄灭的灯,它不仅照亮了我的心灵,更照亮了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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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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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当我读到和乌鸦做邻居这一章时,令我深受感动。这这章中讲的是一群乌鸦住在一棵菩提树上,有一天,乌鸦的首领“高帽子”来到作者家叼走了一串纽扣,当沈石溪拿出剪刀来的时候,他看见乌鸦叼着纽扣的的乌鸦非常愤怒,拿起剪刀照着“高帽子”就飞了过去,“高帽子”嘴里衔着的纽扣从嘴里掉了下来,作者得意了两天,就再也得意不起来了。因为,乌鸦开始起了报复的心理。当作者晚上穿过菩提树去洗澡时,乌鸦们空投粪便,让作者落荒而逃乌鸦的报复得逞了。

还有一次,红嘴蓝鹊来冒犯乌鸦,小乌鸦们被红嘴蓝鹊扔到了地上,作者喜滋滋的把小乌鸦捡进自己的草筐里,想做一顿美餐。可是乌鸦凄惨地叫声让作者起了怜悯之心。等大乌鸦飞回巢时,他把小乌鸦一只一只放回窝里。“高帽子”摇曳它的翅膀表示感谢。再有一次,一天下午,作者去打猎。可是遇到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他打到了一只黄麂,但是他踩到了红嘴蓝鹊的蛋,惹怒了红嘴蓝鹊。红嘴蓝鹊想至作者于死地。这时乌鸦来帮他战胜了红嘴蓝雀。

半年后,一次狂风暴雨。作者在家里睡觉,“高帽子”狂叫,好像预示着什么,像要大案临头一样。作者穿好衣服,想去村长家借宿一夜。作者走后,刚上村长家竹楼,忽然一个橘红色闪电把菩提树击倒,砸在他家茅草房上,把房砸到了。乌鸦去了其他地方,可是作者躲过了一场灾难。

书中还写了很多的故事,像天鹅生死不离等。让我懂得了好多鸟类的知识……但是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乌鸦在人们眼中虽然是个不吉祥的鸟类。虽然它的羽毛没光泽、乌黑,但是乌鸦内心是很美的。也告知了我们看人不要只看外表,一个人的外表美,不代表他的内心美。做了很伤天害理的事,有的时候反倒恩将仇报。就像故事中的红嘴蓝鹊。有的人虽然长得丑陋,但是他(她)的内心很美,做了很多好事,而且不图回报,知道知恩图报。像故事中的乌鸦一样,救了作者的的命。

让我们知道了世上没有所谓的敌人,鸟类也是一样,只要我们不去伤害他,只要我们救了他,他们也会知恩图报,不要去做伤害他人的事,这样的话会遭报应的!通过这本书,呼吁我们大家要爱护大自然,爱护鸟类。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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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书心得:《党员就该这样干》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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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们都仅仅把忠诚视为一种品德。最近,机械工业出版社推出一本名为《忠诚胜于能力》的图书,作者提出:忠诚不仅仅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而且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和核心。

《忠诚胜于能力》由美国海军陆战队的团队忠诚,引申到社会各种组织的忠诚。书中包括“忠诚是一种义务”、“与公司共命运”、“为荣誉而工作”和“以生命去执行”四部分内容,阐述了“忠诚胜于能力”、“忠诚是一种义务”、“你自己才是忠诚的最大受益人”、“忠诚是执行的最大动力”、“履行职责是最大的忠诚”等见解。

通篇阅读这本生动有趣的图书后,我们发现作者从下列几个方面来说明“忠诚是品德,更是能力”的观点。

第一,忠诚,已经成为人才的第一竞争力。人才越来越市场化,人才的竞争,已经从单纯的技能竞争,转向了品德与技能两方面的竞争。而在所有品德中,忠诚排在第一位。过去,包括企业在内的各种组织寻找人才时,大多数首先看重的是文凭和工作经验,这两方面过得去,基本上就录用了,至于品德方面,不反党反-社-会主义就行了。可是现在不同了,包括世界500强在内的众多优秀企业选拔人才时,所关注的范围已经扩大了许多,他们已经把忠诚排在第一位。很多企业会通过各种形式测试应聘者的忠诚,如果被认定是忠诚度不足的人,哪怕你拥有一百个博士学位,拥有一千项成功案例,都可能不会被聘用,因为招聘考官们很清楚,一个缺乏忠诚的人,不可能为企业所用,而且,这样的“能干人”一旦背叛企业,企业遭受的损失可能无法估量。忠诚,已经成为职业场上的第一竞争力。

第二,忠诚,已经成为一种立身之本,成为求生存求发展的重要能力。作者指出,一个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上,即使是一个自由职业者,他也会和各种团队、组织和人员发生往来,在这个过程中,忠诚是最基本的能力,如果你缺乏忠诚,组织不会聘用你,团队不会让你加盟,搭档不愿意与你共事,朋友不愿意与你往来,亲人不愿给你信任,你最终将被这个社会抛弃。

第三,忠诚能力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一个人如此缺乏了忠诚,其他所有能力,诸如计划能力、组织能力、控制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等,都将失去用武之地。作者把计划能力、组织能力等形成的能力组合称为“技能仓库”,把忠诚称为“技能运输通道”,技能仓库中的技能,只有通过技能运输通道,才能到达“价值仓库”。

第四,忠诚是获取回报的前提。企业首先不会给你什么,但你必须首先给企业以忠诚;如果你给了企业绝对忠诚,企业就会给你物质和精神回报。在书中,作者指出,忠诚和回报是有先后顺序的,忠诚是回报的前提。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年轻人在求职的时候,首先强调的就是回报,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最终导致他们无法获取理想的回报。

第五,忠诚,决定你在组织中的真正地位。在任何企业里,都存在一个无形的同心圆,圆心是老板,圆心周围是忠诚于企业、忠诚于老板、忠诚于职业的人。离老板越近的人,是忠诚度越高的人,而不一定是职位越高的人。很多高层管理者天天和老板打交道,却未必得到老板的信任,可能就和忠诚度不够有关。很显然,越靠近“同心圆”圆心的人,越可能获得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回报。

在中国企业界,尤其是民营企业界,老板有一块由来已久的“心脖,那就是对能人想用又不敢用。能人是一把双刃剑,忠诚则为老板创造巨额财富,不忠诚则给老板沉重打击。而在管理上面,老板也面临两难: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现在好了,《忠诚胜于能力》这本书可以消除老板的心病,它会告诉老板怎么使员工既有能力又忠诚。

“忠诚胜于能力”这话很好理解。是说企业员工首先要对企业、对上级、对老板忠诚,企业宁用一个10分忠诚7分能力的人,也不用一个7分忠诚10分能力的人。

这话我也赞同。今天许多企业,把“忠诚度”作为聘用、提拔员工的首要条件;把考察和培养员工的忠诚度作用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待。

古人曾论“德”与“才”,列出四类人:有德有才,有德无才,有才无德,无德无才。指出有德有才当然好,但少;剩下就只有“有德少才”可用了。用古人的论述来套“忠诚度”与“能力”,也未尝不可!

但是,仔细一想,只说“忠诚胜于能力”,好象还缺少点什么。毕竟这只是对员工的要求,如果仅仅强调员工的“忠诚度”,就有可能出现——

员工对企业、对老板、对上司都做到了忠心耿耿,但就是得不到信任、或充分的信任,时间稍长,员工的忠诚会不会动摇呢?

企业高级管理者,承担了相应的责任,但所得到的管理信息不对等、没有与责任相对的决断权、老板对他说话不坦诚等等,他会不会全力以赴地去负起管理责任呢?

员工中许多人、特别是生产一线人员,他们希望并不太高,较稳定的企业、较稳定的工作、较合理的收入(待遇),如此足矣!大家努力地干,提高质量、提高产量,多劳多得。但,如果工作环境差、收入低于同行水平、管理者态度生硬粗暴等等,员工会不会想着跳槽呢? ……

于是我想:“忠诚胜于能力”,是不是还应加上一句“信任重于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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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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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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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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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对于信仰的追求,并不是从人类的起源开始就具有的,它是随着人类社会形成之后,群体之间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在与自然界进行逐步斗争中形成的。人类作为有思想的动物,在遭遇到自然灾害的过程中,为了克服困难,改造自然,树立信心,建立期望,常以天为最高的神灵而建立起鼓舞人类自身斗志和信念的至高无尚的神。因此,宗教总是属于人类精神世界层面需要的对象。然而,自从有了宗教以来就有了争议,有无神论与有神论之间的争论。有神论者可以拿出一次又一次神的预言被证实来证明神的存在。而无神论者总认为那只是谶语,是偶然被应验的巧合,他们认为人类社会中有无数的预言家,当预言失败时,人们只是当作是一次玩笑。然而,当巧合实现了的预言,他们就会利用这样一次不平常的预言,进行大肆的宣扬与渲染。从而让人们相信神灵确实是存在的。

人是物质与精神的完美结合体,精神依附于肉体之上,肉体为精神实现创造需要。肉体的追求只能是低层次的,真正高层次的追求是通过肉体而达到精神层面的追求。人类精神的空虚比肉体的饥饿要可怕的多。因此,人类社会发展到了今天,再去争论神灵是否存在已经并不是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作为一个社会人,是否建立了一种精神追求。这种精神追求会引导你的肉体去为社会做出更多的服务与奉献。正如:在雨果的《悲惨世界》中,神甫对冉阿让说的那样:“您向我保证过要当个诚实的人。我买下了您的灵魂。我把您的灵魂从邪恶的思想中赎出来,交给了仁慈的上帝了。”从此以后,冉阿让在精神上接受了上帝的旨意,好善乐施,以德报怨,始终如一地成为一名虔诚的教徒,按照的旨意为世界上需要帮助的人们,伸出自己的仁爱之手,奉献着慈爱之心而不断努力。神甫的功绩就在于使冉阿让从肮脏的肉体需要中转变为对纯洁的精神世界追求的再造过程。信仰的作用就是使我们不能做一个肉体虽然依存,精神却已经死去的人。

帕斯卡尔认为:“上帝不能被证实,也不能用科学性证伪,于是上帝不存在。一切不能获得证实的皆不存在。”这一观点并不具有说服力,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到目前也只有微不足道的一小部份而已,人类要证实自然界一切的存在,这本身就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不能将尚未被证实,也不能被证伪的事物认知,通过理性的思维宣布其不存在。人类正是因为有敏感的心灵存在,才可以通过心性逻辑用自己的心灵去感受世界的一切。理性逻辑是有限的,严密的和刻板的,心性逻辑则是无限的,感应式的。因此,在对待宗教信仰和对神的认识过程中,无法实现理性的逻辑推理,只能通过人的心智去感受神的存在。这种感受的过程可能是渐进式的,也可能存在通过细微感觉,在某个瞬间得到顿悟。心性逻辑与理性逻辑有着一个根本的区别就在于,心灵感觉认识过程形成的结果是可逆性的。而理性逻辑推理过程形成的结果则是必然的,且是不易变化的实在。理性逻辑和心性逻辑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变世界的两种有效方法。理性逻辑让人类更加的严谨,心性逻辑让人类更具创意。

对于帕斯卡尔在本书中反复论证的人是无限大和无限小的主题,我赞同帕斯卡尔观点,人作为物质的肉体在浩瀚的宇宙之中是极其渺小的,人本身也是由无数的细胞组成的。然而,人的精神世界却是无限大的,大到可以对整个宇宙进行认识。人是这个宇宙中最神奇的动物,因为他是有思维的动物,这种思维可以在不同的个体之间形成差异,没有同时存在两个人有一模一样的思维,但是思维相同又可能是形成高度的统一群体。在对待某一个事物的认识上,就有可能出现无限大数量思维一致的群体,他们有着共同的思维和认知,这就是人类精神世界的神奇之处。人的精神也存在着可变的思维精神和固化的榜样精神,可变思维精神也就是当人的精神仍然依附于肉体的状况之下,人的精神世界是一个活动的过程,是可变性与延伸性的相结合,这种思维是及其活跃的。它能够通过感观和心灵认识对世界产生感性和理性的认识。当然,另外一种精神是肉体已经死亡后精神层面的思维方法与观点依然被人类所采用。这种精神只要宇宙中人类存在一天,个人精神思维方式就会永不停止的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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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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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罪马》,我深受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马术演员娄阿甲有一匹特别亲的马,叫白珊瑚。一次表演中白珊瑚看见了一条蛇,偏离轨道,使娄阿甲丧生。虽然它是罪马,可是由于阿甲的遗嘱上只有一条:别为难它。最终他们没有杀白珊瑚。白珊瑚此后一直很忧伤,时常几个小时地望着阿甲的埋葬之地。之后,他突然把头马的位置让给了另一匹马,在一天夜里,它突然从马戏团逃跑了。在娄阿甲的石碑前,时常出现一批健壮的白马,遇见什么蛇就踩,这个故事结束于一条一条死去的蛇。

我的心被震撼了。白珊瑚是一条富有心机通人性的马,他与人一样,也有想法。他为了逃跑,怕给马戏团带来麻烦,主动将头马的位置让了出来,使自己走后不会使马戏团乱掉。他性格刚烈,讲感情。它知道自己本该被杀的,可娄阿甲保留了它的生命。它与娄阿甲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有些人会讲人话,可行为却像低等动物。白珊瑚虽不会讲人话,行为却完全可以把它当做人来看。它甚至是一些人的榜样。

人很动物都是一样的但我们却是怎样对他们的?我们虐待他们,可它们却那样忠实。我还清楚地记得,有一次,我去对面玩,从早上一直玩到晚上,我会家时,发现有个东西在门口,我拿手机一照,原来是小糖(我家的狗)听妈妈说,它一直卧在那里,没有动过,直到我回来,谁牵它,它都不走,看动物对人有感情,那人对动物呢?

看来我们该好好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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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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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著名的杯具之一,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剧作家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齐组成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杯具”。

《哈姆雷特》讲述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大学密友霍拉旭所说的:“你们能够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主人公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该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然而,使他不能理解的是,他不但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并且目睹了母亲和他叔叔克劳迪斯也就是新任国王的婚礼。最敬佩的父王的死去已经使年轻的王子倍受打击,母后对父王的背叛更使他感到痛心不已,并且疑窦在心。雷雨交加之夜,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的哀诉,使哈姆雷特知道这桩暴行是他的叔叔所为,他发誓要为父报仇。至此,哈姆雷特就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和叔叔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与此同时,哈姆雷特也难逃一死哈姆雷特不是那种意志坚决、激情澎湃的人:他思想深邃,情感细腻;他远不是英雄的主角:他年轻、纯真,充满理想与热情,拥有一颗敏感的心灵。然而他却又成了命运的玩偶,特殊的处境扭曲了他的天性。他似乎没有周密筹划的潜质,他的行动都是在情境的逼迫下无暇思考时所采取的极端之举,他错杀波洛涅斯就是例子之一。而在最需要行动的时候,他却感到迷惑、犹疑、彷徨,从而错失良机,他又会编出借口,重新沉入恍惚的思虑之中他永远都在只是下决心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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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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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母爱、父爱十分伟大,沈石溪的著名中篇动物小说《再被狐狸骗一次》当中,证实了动物之间的母爱、父爱也很伟大。

《再被狐狸骗一次》描写的是知识文化青年沈石溪,初到西双版纳时,曾遇到一只狐狸。那天黄昏,他买了一只鸡,准备回家炖汤喝。这时,一只皮毛华丽的狐狸趴在在石板上,看起来奄奄一息。沈石溪动了心,这张狐皮肯定可以买很多钱,他就把捆着的鸡放到了树下,转身去抓那只狐狸。没想到那只狐狸忽然“活”了过来,朝他狡猾的一笑,消失在了石板路的尽头。忽然他听到了唧唧的声音,扭头一看,一只黑狐狸正轻轻松松的叼着被绳子捆住的鸡跑向茫茫的树林里。可恶,这对狐狸用了“调虎离山”计!哎,沈石溪真是偷鸡不成反倒蚀把米啊!

过了几天,沈石溪来到树林里砍柴,来到一棵松树边。忽然,那只装死的狐狸又出现了。它故伎重演,不过这次的目的是为了引开沈石溪,因为它的孩子就在松树洞里,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它将腿都咬断了。沈石溪感动的甘愿受骗,甚至还希望狐狸能像原来一样,狡猾的看他一眼,然后逃走。可是,狐狸只是狡猾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喷出一口血,轰然倒地。它流血太多了,它死了。

狐狸这种狡猾而有灵性的动物,骗了沈石溪两次。第二次的本质上是沈石溪受骗,可是沈石溪是“一厢情愿”的被骗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动物的母爱、父爱尚且如此,我们父母对我们的爱会更大、更深、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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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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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个寡妇看完了,看完之后很久,心里很不平静,意犹未尽的感觉。

因为家在农村,所以里面的历史从父辈那里也是有所耳闻的,但是终究没有这个小说给人的感觉那么直接,让人猝不及防。

小说从解放前1944年开始写,直到文革结束,以葡萄的经历为主线,贯穿了30多年的中国近代史,也贯穿了葡萄从14岁到将近50岁的年华。书上的情节环环相扣,读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地抬起头算算现在的葡萄多大了,现在大概是哪一年,是不是快要走出苦难了?从葡萄的所作所为,强调了生命的可贵、可敬,葡萄说过几次“你们都不把人当人看,更何况猪呢?”,也交织了很多人的命运,借过她公公粮食后来想要还账的“老八”丁书记;“四清”和“文革”期间都来过史屯的朴同志,人人都是被历史玩弄于鼓掌之间的小人物。

我们看到了人性恐怖的一面,有为了自己进步就不惜要求组织上杀爹的少勇,也有为了自己明哲保身三缄其口的乡亲,也有文革一来第一个跳出来揭发的朴妻,同时也为我们展现了人性中善良的一面,先别说葡萄在那样的情况下始终保持的本真,在那样的情况下救下她的公爹,文中也很多次提到了,她没有想过被发现了会怎样,会怎么办,她只知道这个人不偷不抢,不该被砍头,她只知道这个人是她爹,她就是要救他!某种程序上她公爹孙二大爷救了他,他生活中的智慧教会她很多东西,如何让猪长膘,如何度过饥荒,是不是也暗示了现实中我们剪掉了传统,剪掉了千百年的智慧?也别说全村人都为葡萄保守公爹健在的秘密,经常通过她给她“舅老爷”送吃的,单就她年幼时她公爹为了让她躲过婆婆的一道道考验偷偷帮她的情景就让人感动不已,虽然艰难,却充满了温情。葡萄给人一种坚定的力量,就像闯关东里面的朱大爷一样,什么也不怕,什么也难不倒。

另外让我不能平静的还有她描写的那些动物,那只大龟、那头牛、那条老狗,他们死的时候养他们的人的心情,看了让人痛彻心扉,这种描写也是只有真正爱动物的人才能完成的。文中处处体现了作者悲天悯人,对万物生灵充满了爱护之情。

能够完整表达自己感受的人真的很幸运,我不是其中的一个。但是如果看完了不写下些什么,又让我觉得太对不起这么好的一本书,所以我推荐大家有时间都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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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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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讲述了“我”的一位叫于勒的叔叔,他决定去国外寻找发财的机会,并承诺一旦发了大财将偿还所欠的债务,并和我们一起过快乐的生活。“我们”一家兴奋极了,天天盼望着,可是过了十年之久,他仍然没有回来。但是“我们”一家的喜悦并没有消失,我们决定去泽西岛游玩一次。然而,就在那艘游船上,“我们”碰到了于勒叔叔,他衣衫褴褛,沦为了一个穷水手,母亲怕认了他,会给这个本来就不富有的家庭带来更多的麻烦,所以我们为避开于勒叔叔,返回时特地乘了另一条船。

这篇小说之所以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因为作者对人物性格特点的细致刻画。菲利普夫妇自私、冷酷、贪婪、庸俗,并且唯利是图、爱慕虚荣,在船上巧遇穷水手于勒后,他们的所有希望变成了失望,乃至咒骂于勒,丝毫不把他当作自己的亲人。尤其是菲利普太太比丈夫更精明、泼辣,更爱面子,而菲利普则又显得懦弱、无助。文中的我和父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是一个天真单纯、富有同情心的孩子。

从这篇小说中,我知道了我们不能像小说中的菲利普夫妇一样另眼看待穷人,而应该平等的对待穷人,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帮助,更何况这个穷人是自己的亲人。一个人穷和富都是外在因素导致的,而一个人只有心地善良,关心他人,不冷酷自私、爱面子,做到人们所说的“心灵美”,他的人生就会绚丽多姿、丰富多彩,才真正算得上是富有的人。我们也不能像小说中的于勒叔叔一样,低着头面对失败的命运也没有勇气面对现实,而应该学会站在失败的枝头微笑,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只要我们从这次的失败中吸取教训,相信下一次一定会做得更出色。虽然人生中有鲜花也有荆棘,但只要我们鼓起勇气,接受命运的一次又一次挑战。我相信,那朵成功之花就将为你而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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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艾青诗选寒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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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山墙的安妮》的作者是加拿大女作家露西·莫德·蒙哥玛丽,这本书讲了纯真善良、热爱生活的主人公小安妮,自幼失去父母,在玛丽拉夫妇的关爱中变得热爱生活,没有被生活的困难所挫败的感人故事

《绿山墙的安妮》中的主人公安妮是一位孤儿,她红头发,脸上长着雀斑,长得并不漂亮,可是有一副伶牙俐齿,她很善良,很善于想像,她的世界充满了亲情、友情,充满了色彩。

在安妮成长的过程中,发生了许许多多可笑的.事,比如说,为客人做蛋糕,把止痛药当成了香草精来做;一盆应到进猪食桶的脱脂牛奶,被她端进食品储藏室,心不在焉地倒进一篮子线团中;在白日梦的环绕里,她走过木桥的边缘,直接踏进了小溪中……通过这些可笑的小错误,一个童真的安妮形象浮现在我们眼前。这是一个纯真直率的女孩,这些离奇的错误,把安妮爱幻想的形象衬托得更加可爱。

在绿山墙的生活中,安妮拥有着许许多多美好的梦想,终于一个个实现了,安妮终于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女王学院,但遗憾的是她却未能如愿,正在她因为考上了大学而高兴的时候,却传来马修生病的噩耗,安妮决定放弃女王学院的学习,而留在马修居住地当小学教师,正是因为安妮那一颗令人感动的孝心。

读完了这篇文章以后,我非常的感动,我觉得安妮是一个懂事孝顺的孩子,她为了照顾年老的玛丽拉而放弃了自己永久以来的梦想。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爱啊,所以现在我要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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