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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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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最新办法范文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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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为了加强内部管理、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工作和企业文化氛围,塑造公司良好形象,特发布此规定。

二、适用范围

所有进入公司办公楼办公(包括临时办公人员。下同)的部门或员工个人以及所有因工作需要进入办公楼工作的外协人员均应模范遵守本规范;本规范同时还将作为新员工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之一和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总体要求凡进入办公楼工作的员工,应“精神饱满、仪表端庄,步履轻盈、着装典朴,言语文明,主动热情”。并做到“四不、三一样”。即:“不讲低级庸俗的话、不讲不三不四的话、不讲讽刺挖苦的话、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和“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忙时闲时一个样、心情好坏一个样”。

四、规范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按时上班、坚持刷卡,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岗、串岗,不闲聊、不吃零食,出门时要主动登记,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2.公司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倡导着装端庄整齐,反对穿着奇装异服;女员工上班期间严禁穿短裙、男员工不准穿短裤。所有员工工作时间严禁穿拖鞋。

3.员工见面要相互点头微笑,出入门口或电梯要相互谦让,行进时应步履轻盈稳健,反对相轻、蔑视或嘲讽,杜绝轻浮或慌里慌张;

4.上班前不吃辛辣异味食品,保持口腔无异味;

5.定时打扫自己的卫生责任区,保持个人办公桌椅、物品整洁有序。

6.遇到陌生客人造访,应主动询问来访事由,并热情引导至相关部门。

7.不在办公室会见客人,不在走廊、办公室抽烟,保持办公环境安静。会见客人时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不可心不在焉;要使用规范用语,语气要温和,音量要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8.不随地吐痰、不随意丢弃杂物,严禁随意向楼下以及电梯间、储物间、供电供水间等场所丢弃垃圾,保持办公环境清洁。严禁在门窗、墙壁、玻璃等上踩踏、涂写或划痕。

9.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修;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或报警。

10.要今日事、今日毕,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11.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暂时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员工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要作好记录;

12.下班时要关闭空调、电脑,关好、锁好门窗,并对办公桌上文件、资料和办公用品进行整理,自动传真机应确保其正常运行;

13.提倡夏季气温在30度以下、冬季气温在15度以上不开空调。

14.保卫人员遇有客人需要进入办公楼时,应主动了解情况,严格按照《门岗工作规范》规定执行。董事长、总经理办公室未经允许不准进入。对不宜进入的来访者,应礼貌劝阻;

15.做到文明如厕,便后要及时放水冲洗。

五、附则本规范由管理部负责解释,并从批准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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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项目楼盘合作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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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项目(楼盘)合作协议

协议号:

甲方: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3楼

法定代表人:万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向购买乙方开发的商品房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乙方申请,同意对乙方开发的位于 的 项目(楼盘)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甲方为该楼盘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合计贷款规模最高为 万元,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未使用的贷款规模经甲方同意后可展期。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项目(楼盘)的工程进度、销售情况、房产状况以及乙方资信、保证能力、机构变化等情况对本条款规定的合计最高贷款规模进行相应调整。

三、甲方根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及乙方与借款人(购房人)签订的合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贷款申请资料,对借款条件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提供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 万元、最高贷款成数不超过总房价 %、贷款年限不超过 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按规定执行。

四、甲方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放款条件,委托委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并将贷款划入乙方的账户内,具体账户为: (户名),账号 ; 或 (户名),账号 。

五、乙方须保证所开发、销售的房地产项目(楼盘)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有关政策要求,各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确保项目(楼盘)能合法、按质、按量、按期建设完成,并全面履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的与购房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与购房人在售房及房屋使用过程中对房屋质量、价格、交付时间等发生纠纷,应由乙方与购房人双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为保证借款人切实履行借款合同,乙方自愿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范围为借款人的合同借款本息、罚息以及甲方实现债权和行使抵押权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保证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将抵押登记无误的房屋他项权证交甲方收执之日止。

八、保证期限内,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供超过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发生主体资格、资本结构、经营体制和财务状况等变化影响其担保能力的,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提前履行保证责任。

九、楼盘期房转现房时,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将借款人(购房人)办理房产抵押、房屋产权证的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公司,并督促借款人协助甲方及时办理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手续。

十、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协议中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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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会议室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办法,全文共 1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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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会议室管理,明确各部门使用会议室的规定及申请使用流程,现对会议室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各大小会议室的使用。

三、会议室使用规定

1、 会议室均由总经办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安排使用,并负责室内卫生清洁、绿植更换、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2、 部门或个人需要使用会议室时,需提前至少半天向总经办提出申请,填写在《会议室使用登记簿》上,经办公室准许后方可使用。

3、 负责会务人员需提前至前台领取钥匙,打开会议室门,需要使用音响、投影设备的,提前安装调试。

4、 使用原则:先申请后使用,按申请的先后顺序使用。没有经过申请的部门或个人临时需使用,可以使用(仍须至前台申请后使用),但如有冲突,必须先礼让已申请使用会议室的部门或个人。特殊情况下,经相互之间协商后可以调整使用顺序(总经办不负责协商,由使用者自己协商)。

5、 遇公司级的紧急及重要会议,已申请使用会议室的部门或个人,在不能调换的情况下,部门或个人应先让公司层级的重要会议。

6、 为了提高会议室的使用效率,部门及个人应在预约的时间到达会议室,并开始使用,超过30分钟未到达会议室的,总经办有权对会议室的使用权另作安排。

7、 使用者应按预约的时间内使用完毕,不许超时使用。如需延长使用,请及时通知总经办,如在紧接的时间段内已安排了给公司级或其他部门使用时,超时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离开该会议室,终止使用该会议室。

8、 任何部门或个人在使用会议室期间,必须爱护会议室的设备设施,安全使用,严禁私自接拉电源,私自移动设备。用后应及时整理,保持会议室整洁:按6S标准(包括白板檫干

净,白板笔盖好,桌椅、设施设备还原,地面室内卫生等),离开时关闭电源、空调,锁好门、窗,将门钥匙交还办公室。

9、 会议室内所有配置、设备等,用后不能带走。会务人员必须管理和维护室内设施和物品,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将会议室的各种设施拿出会议室或转作他用。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设施设备损坏,须照价赔偿。

10、 会议室内本公司员工不允许抽烟,不能往会议室窗台及窗外丢东西。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1、 如部门或个人临时取消申请,再需使用时需重新申请。

四、程序

1、申请流程

1)部门或个人至前台查询会议室的使用状况;

2)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经前台登记确认后记录在《会议室使用登记表》上;

3)部门或个人按时间使用会议室。

2、使用流程

1)部门或个人按会议室使用规定使用会议室;

2)部门或个人自行制定人员安排会务工作(公司级或重要接待除外);

3、交换流程

1)部门或个人使用完毕后,总经办人员有权检查会议室,发现不按规定使用的,及时要求部门或个人改正;

2)如部门或个人拒绝改正,将根据本规定对责任人作出处罚:①负责会议室清洁卫生一星期;②如造成经济损失的,照价赔偿;③经劝说后仍未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将停止其继续借用会议室。

会议室使用流程图:

五、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归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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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个人,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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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方便于乙方核对数字,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先取得“_________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以下简称“发票”)后付款的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为了确保甲方开具给乙方的发票不被人冒领,乙方每次领取甲方的发票时,均需出具领取发票函(格式见附件一)并附有签名式样。领取发票函均要盖乙方的公章,每张函自签发之日起三天内有效。

第二条 乙方须在每月五日前至甲方签领发票,不得以未签领发票为由延迟或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三条 甲方提供发票的汇总表是以通知单格式为准。

第四条 乙方所指定人在领取发票时,应核对所领取的发票与通知单是否一致,若无异议,将在登记表上登记相关项目。

第五条 乙方承担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领取发票后遗失的一切责任。乙方不得以遗失发票为由而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六条 乙方应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后三天通过银行转账将相关费用如数的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 乙方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后对发票有异议须在二天内提出,否则,甲方将按发票汇总表上所记录的金额进行结算。若发生异议,将对无异议部分的发票进行先付款,后才对有异议部分的发票协商解决。

第八条 乙方只有在结清上一次领取发票的款项后,才能领取新的发票。

第九条 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的操作规程领取发票,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此协议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协议书为《费用结算协议》的必需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是费用结算协议的附件,其效力一样。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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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合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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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开头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合同的有效期的生效日期不得早于双方的签署日期。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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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办公室物品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2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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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加强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制定本制度。所有的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二采购部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

1.热爱本职工作,勤于学习新技术,了解新产品,注意市场信息的积累。

2.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违法乱纪,勤俭节约,讲究职业道德。

3.负责公司生产所需材料的采购工作。

4.负责供应商的开发、管理及维护工作。

5.坚决执行各项采购工作制度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6.大项材料必须做招标工作,其他材料询价必须三家供应商以上参与。

7.积极了解材料的短缺、发货、验收等实际情况,早知道,早处理。

8.及时协助财务部对照欠款数额或者合同要求安排对供应商进行付款。

9.做到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每年一审核。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采购工作流程

采购部作为一个职能部门,在项目的具体实施中担负了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采购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了工程的质量、工期、成本。建立高效、实用、完善的采购工作流程是提高采购效率,较低成本最有效的方法。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采购部需要生产、财务、质检等各个部门的大力支持才能顺利的完成采购工作,每个部门之间的联系需要一个标准来规划,来提升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各自的贡献。

1.在项目的初始运作阶段,采购部根据项目部、投标部的具体要求,配合进行投标的材料报价,以更好的达到在以后的生产中控制成本的目的,更要避免发生投标价低于实际采购价的情况出现。

2.项目正式运作后,采购部应该在第一时间开始进行所需材料的采购准备工作。生产计划部门依据工程合同和对比库存后的实际需求,对采购部下达《材料申购单》(附表1)此单由申请人填写,生产或者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生效,一试三份,一份申请人留存,一份发往采购部,一份发往工厂或者生产基地。

3.采购部接到《材料申购单》后,根据所需材料的规格,质量要求,数量,生产地址等实际情况,向公司已经确定的合格供应商中的3家—5家发出《材料询价单》(附表2)。供应商根据要求确认价格后对我司的《材料询价单》签字,盖公章后回传,签字盖章的《材料询价单》会做为以后向供应商付款的依据之一,需妥善保存。采购部根据几家供应商的对比研究后确定其中的一家或者几家进行供货。向其发出《材料订购单》(附表3),同时向收货的工厂或者生产基地发送传真件通知其准备收货。

4.供应商根据《材料订购单》安排生产运输,各项具体要求以与我司签订的供货合同为准。随货携带各种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

5.工厂和生产基地在所需材料到场后,应由专人负责材料的质量、数量检查,检查中必须将供应商的送货单与我司的《材料申购单》和《材料订购单》相对照,质量和数量都准确无误后才能进行收货,然后填写《材料到货单》(附表4),相关责任人签字后回传采购部。

6.工厂或者生产基地完成生产任务后,及时通知采购部,由采购部根据货物情况和送货地址等安排物流公司进行运输。建议物流公司相对固定,便于统一定价,统一结算,节约运输成本。

7.项目完成后,采购部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安排付款。付款时,采购部填写统一的《付款申请单》或者《支票领用单》,同时向财务部递交此批次材料的《材料订购单》和《到货确认单》,如有需要,采购部有义务向财务部提供《材料订购单》以及各家供应商签字盖章的《材料询价单》。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付款额度。

8.供应商应于付款前开具出相符的增值税发票或者普通发票,财务部在收到发票后即向供应商付款。

四采购部发展规划

原材料采购在任何一个公司都是决定生产、销售的关键环节,早在几年前,资深的管理专家就提出了:采购成本降低5%企业利润提升10%的战略观点。但是时至今日,又有多少个公司能真正的做到这点呢?

降低采购成本不是一个短期的目标,也不是短期内就可以达成的目标,而是一个公司必须要规划、重视的长远发展策略,是需要长期的工作经验的积累和公司整体的采购流程,采购制度的规范化来支撑的。需要公司的各个部门精诚合作,来完成这一共同目标。

我们采购部的初步计划如下,其中的时间和工作目标根据实际情况会作出相应调整,但是保证前进的大方向永远不变

(一)在3个月内完成采购体系的建立,包括采购制度,工作流程,供应商管理等制度。进行供应商资格的初步审核,每种材料确定出5—10家候选供应商。开始逐步实施采购工作流程。

(二)在6个月内完善采购体系,修正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供应商系统的开发和维护。让采购工作流程走入正轨,高效,准确的运行。

(三)在1年内建立高效的采购团队,杜绝缺货、少货、次品、残品、送货不及时、报验不及时等工作失误,不出现一起由于采购工作失误造成的公司损失,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能初步感受到采购工作流程高效、准确带来的便利,能看到采购成本降低带来的实际效果。

(四)在2年内建立起相对固定的采购团队和供应商队伍。能切实看到由于采购成本降低而带来的公司利润上涨。

(五)大胆设想:5—20xx年后,公司以自主设计,自主研发牵头,以符合科技进步的产品、技术为主打,以完善的组织结构,人员搭配为根基,以高效、先进的管理体系为依托,建立一个集研发、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为主线,涉及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物流,工业品贸易等跨行业的集团公司。争取到时候每个省份和各大城市都能有我们公司的供应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最大限度地支持。

目前起草的《采购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与《供应商管理办法》只是依据原来在工程项目公司及生产厂家的采购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做的一个现行的暂时性的文件。还需要在试行的过程中不断的发现问题,修改失误,争取在几个月内修改出一套完整的,适合公司具体情况的采购系统体系。希望公司领导,各个部门同事在具体实施中,多提宝贵意见,指出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促进我们采购部工作的进步,真正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推动公司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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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安全管理最新办法范文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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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入当地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2、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3、分包单位的选择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4、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5、分包队伍进场

(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总包方负责协助解决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笔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6、分包队伍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1)分包队伍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应由分包单位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协助总包方对施工全过程执行监控。

(2)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接受总包的监督管理。

(3)分包队伍自带各类机电设备,必须向总包提供有效的验收合格证明。

(4)分包队伍各施工班组必须进行“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并设立台账记录。

7、业主指定分包队伍的管理

(1)原则上总包单位有权利和义务对其检查、监督和管理。

(2)业主指定的分包方与总包签订分包合同,总包应同自己选择的分包方一样实施评价、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评价档案。

(4)项目部对分包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资料的积累,为以后对分包方的业绩评定提供证明材料。

(5)公司有关部门对分包方安全管理状况和能力进行年度安全业绩评定。

(6)分包方如对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频发,总包方将给予处罚,还可作清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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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城市厂房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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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协议书的范本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月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乙方应于每月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6.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 (也可以没有此条)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装修条款

11.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13.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14.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____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 广告

16.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6.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___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 其它条款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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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查封项目处置委托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3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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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处置委托管理合同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依法开发建设了项目。因债务不能及时清偿,项目被法院依法查封、冻结,项目进展遇到建设、策划、融资、债务重组等方面的经营困境。需委托乙方接盘管理。

2、乙方具备丰富的房地产咨询、融资、管理、销售、处置经验,并拥有大量优秀管理人才,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各阶段、各环节均具有强大的专业技术支持力量。乙方有意通过输出专业的管理及技术,为甲方创造更高的效益。

3、甲方充分认可乙方在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的管理能力和经验,同意委托乙方全面负责项目的融资、管理、销售、处置等管理工作,乙方也同意接受该项委托。

为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互利等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3、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为,用地性质为.

4、地块面积:宗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平方

米,最终以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登载的面积为准。

5、主要规划建设指标:容积率为.

6、与项目有关的合同文件及审批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委托方式及期限

1、甲方现委托乙方负责项目融资、管理、销售、处置等管理工作。

2、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的房产出售及回款完毕。

三、项目委托管理的基本原则

1、乙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托职责,获得协议约定的收益。

2、乙方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对甲方董事会负责,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或甲方董事会的特别授权许可行使项目日常经营管理权。

四、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管理工作内容

1、协助甲方进行项目融资、管理、销售、处置的全过程管理。

2、负责项目策划、推广、销售管理。

五、项目管理团队

1、为方便项目的开展,乙方同意派驻相关专业管理人员组成管理团队,负责具体实施本合同约定的管理事项。

2、乙方派驻人员履行甲方经营管理班子的相关职责,并以甲方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3、乙方代表为,即项目负责人。

六、委托管理的相关费用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委托事项,甲方应承担或向乙方支付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

1、乙方管理团队的基本报酬(含基本工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按项目房产预估销售额的%向乙方支付项目委托管理费元。房产预估销售额的确定方法为:委托项目预售许可证核定的面积与项目开盘均价(16000元/㎡)之乘积(项目预估销售额为亿元)。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按委托管理费总额,按三年计算等额分次于每年的前五日内支付,即每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元。

3、委托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或其指定单位。

4、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额外工作的,根据实际情况和乙方实际工作量,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甲方、乙方另行协商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中的[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合同条件]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合同条件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对委托管理项目的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进度、质量进行综合性监督、控制、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2、甲方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3、参与委托管理项目工程中招投标活动;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更换从社会招聘的不称职员工;

5、甲方应负责协调乙方及与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前期相关审批手续;

6、甲方应监督和指导项目的建设实施,并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8、甲方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应按相关合同约定及时核拨建设资金;

9、甲方应在1个工作日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答复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0、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恪尽职责,按照法律对于代理人的规定,尽心尽力履行受托管理义务,维护甲方的合同权益,并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人员支付人员的基本管理费。

2、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在项目委托管理实施过程中,乙方应根据乙方开发和管理经验,结合甲方和项目实际情况,为甲方建立公司基础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包括人力资源和薪酬福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工程营造制度、成本管理和招投标制度等,经甲方审批后执行,作为具体开展受托管理工作的依据;

(2)按要求向甲方报送计划、财务、工程、销售等工作情况报告,如遇方案、开发计划、成本等重大调整,须及时向甲方汇报;

(3)协助甲方做好项目建设中与有关专业工作单位的结算工作;

(4)协助和监督监理方进行相关的工程监理工作;

(5)组织竣工验收;

(6)负责督促、审核承包方编制的项目竣工报告;

(7)竣工验收通过后,及时与甲方办理移交手续;

(8)乙方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甲方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9)涉及款项支付的合同在签署前应征求甲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对价格及付款方式的意见。上述涉及款项支付的合同在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甲方负责人处备案。

(10)负责项目的融资、管理、销售、处置等。

第五条项目营销管理

1、乙方负责项目营销策划管理,主要工作包括:

(1)拟定项目推广案名,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确定;

(2)编制营销策划书,包括:项目市场定位,项目营销总体思路,各分期、阶段营销推广策略和计划;

2、销售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根据项目开发计划制订销售计划,经甲方审批后执行;

(2)乙方负责日常销售管理工作:

3、销售价格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提供价格定位建议包括:总体价格策略制定、项目单价设定、项目总价设定等;

(2)项目优惠方案制定,包括开盘折扣方案、持续销售期折扣方案制定等;(3)由乙方根据甲方对外负债情况,与债权人进行谈判,达成债权债务重

组协议,在销售价格管理的框架范围内,处置项目房产销售。

第六条财务和资金管理

1、委托管理项目应单独建帐,受托人处理太和广场所得的房款及其他收益,均存入该账户,该账户内所有款项的支出,必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2、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甲方负责。乙方也可充分利用其融资资源,为项目融资,具体事宜另行协商。项目融资到帐后,必须全部用于项目的开发建设,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3、项目实现销售收入后,由乙方决定用途、方式和金额。

第七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协议变更本合同;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由于甲方拒绝或怠于协助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乙方管理工作发生困难的;

(2)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履行目的不能实现或者难以实现的。

3、解除合同的程序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另一方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另一方未答复的,合同自动解除。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的,应按照应付金额承担30%的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同意的变更设计导致管理期限、工程成本总额发生变化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2)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的管理费用超支,超支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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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保护管理使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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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____的文物保护和管理,现__市(县、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甲方)与____内各文物点产权业主(乙方)签订如下保护管理使用协议书:

一、文物名称:

____(此处应列出具体的文物点)

二、甲方职责:

1及时向乙方传达上级文化文物部门对文物保护的信息。

2对该文物保护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3甲方报请所在地政府为文物保护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机构、专人负责管理。

4乙方在保护管理文物保护单位时如有问题或困难,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给予协助。

5乙方依法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时,甲方应予以协助,在经费上确实存在困难的,甲方应帮助乙方向各级政府提出申请。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同意将____申报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2____(文物保护单位名称)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但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3____由乙方负责修缮、保养。

该文物有损毁危险,乙方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乙方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4在管理期间不得擅自修缮。

确需修缮的,应当依法报经批准,由实施单位向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逐级申报,方案同意后方可进行修缮。

5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6应成立负责管理文物保护单位的机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保护管理工作。

7在管理使用期间,要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日常保养、维护。

8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建设危害文物保护安全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的活动。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设施。

9落实防火、防盗、防水、防虫、防坍塌等安全防范措施;负责管理、保护好文保单位内外的设施、物品、标志说明,保持干净、整齐,如有意外发生,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甲方;

10配合文物行政部门依法开展的各类文物保护检查工作;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代表签名:

(公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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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乡镇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范文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卫生,全文共 3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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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和动因

指出,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把扶贫攻坚抓紧抓准抓到位,坚持精准扶贫。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解决一些村“软、散、乱、穷”等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改进机关作风、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有效途径。贵州省委从各级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软弱涣散村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村担任第一书记,做到第一书记应派尽派,工作经费全面保障。铜仁市委严格执行第一书记动态管理、动态督导,每月定期到村督导第一书记开展工作,确保责任在肩,纪律在心。石阡县委推行“四子”工作法,形成集“预派制”管理、畅通第一书记任用渠道、第一书记工作例会为一体的管理体系,激发第一书记“想为、敢为、善为、能为”的工作热情和主观能动性。

在贵州调研时强调,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第一书记服务群众“四子”工作法着力在解决第一书记驻村干什么、怎么干、干成什么上进行科学引导,有效破解第一书记面对组织建设没建议、面对发展方向没思路、面对复杂局面没办法、面对群众期待没回应等问题,提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赵乐际在贵州调研基层党组织建设时强调,村党组织和驻村干部、第一书记,要一起想办法,立足本村优势,发展壮大种养殖等特色产业,通过农村电商等平台扩大市场,不断提高农村收入水平。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冲刺阶段,第一书记不失时机地投入这场攻坚战,导向鲜明,作用巨大。“四子”工作法紧扣精准扶贫“五个一批”基本方略,量化工作内容、帮扶方向和具体措施,促使第一书记最大限度发挥在人力、智力、政策力方面优势作用,一心一意搞帮扶,聚精会神抓扶贫。

二、主要做法

第一书记服务群众“四子”工作法,以脱贫攻坚主要任务和贫困群众的紧迫需要为主线,促使第一书记按照群众意愿和脱贫需要开展工作,真正发挥好作用,助推脱贫攻坚,赢得民心拥护。

(一)选准好路子,明确发展方向。两年来,该县从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232名第一书记驻进村寨,重点围绕产业扶贫、发展山地高效农业、乡村特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积极协助所驻村探索走出产业化扶贫的好路子。采取由驻村第一书记建议、党支部提议、村支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的“五议”流程,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制定五年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选准特色产业。扶持生产大户和经营能人,着力培育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农村电商为载体,搞好农特产品的营销开发,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积极推广“三变”模式,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坚守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组织制定村规民约,有效解决乱砍乱伐、滥捕乱猎、乱采滥挖、随意放牧等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大力实施生态林、经果林、景观林建设,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赢。

(二)住进好房子,紧贴群众愿望。协助村支两委认真开展评议,对有安全隐患的农村危房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对条件恶劣、居住分散、有地质安全隐患的群众,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工程。对自然条件好、群众有集中居住意愿的村,选择交通便捷、产业发展有基础、有潜力的地方实施集中建房。全力协调金融部门,帮助群众申请金融扶贫贷款,解决群众建房资金难题。引导群众按照“精致、特色、宜居”的标准建房,统一规划,统一风貌、统一格调,杜绝乱建乱搭、杜绝建“贪大求高房”、杜绝铺张浪费和债台高筑建房。把农村集中建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与城镇建设、产业发展、园区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完善配套设施,培育后续产业,增强发展后劲,实现群众住有所居、住有好居目标。

(三)养育好孩子,托起发展希望。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定期组织村组干部深入留守儿童家庭进行家访,帮助解决留守儿童生活学习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村级“QQ亲情聊天室”,为留守儿童与父母搭建沟通交流平台,让留守儿童感受父母关爱。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开展“手拉手”、“爱心妈妈”、“代理家长”、“家风教育”等活动,做好在校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辅导,让孩子在心理、情感上充分得到关心关爱。做好雁归工程政策宣传,积极鼓励外出务工群众回乡创业,减少留守儿童存量。建立初、高中毕业学生台账,强化“雨露计划”、“春蕾行动”政策宣传,协调相关部门对贫困学生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引导群众教育孩子勤奋学习和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架起家长与教师沟通联系的桥梁,努力培养品学兼优、爱国爱乡的栋梁之材。

(四)过上好日子,助推同步小康。以解决民生问题为着力点,夯实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力所能及为群众就医、医疗报销等提供服务。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和弱势群体工作台账,协助做好低保核查、低保评审等工作,探索建立困难群众长效帮扶机制。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依托产业园区实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加群众工资性收入。注重环境卫生整治,组织开展讲文明、讲卫生、树新风活动,努力实现村容整洁、民风优良。经常深入群众中开展调查走访,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促进邻里和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农家书屋平台,全面实施群众素质提升工程。努力让群众过上生产发展、收入增加、民风优良、村容整洁、邻里和谐、生活幸福的好日子。

三、取得成效

实践证明,第一书记驻村帮扶是促进贫困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效举措。第一书记服务群众“四子”工作法,有效提升了第一书记服务功效,让群众知道第一书记干什么、第一书记知道群众想什么。

(一)精准发力,促进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一是提高村级党组织决策水平。运用自身知识结构和社会、市场资源,广泛参与村级发展重点产业、重要事项的决策管理过程,提高村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目前,参与村庄规划、产业发展、落实社保政策等4331次。二是加快精准扶贫进程。协助村党支部理清发展思路,积极向上争取发展项目,实现好项目落到村。目前,全县共落实扶贫项目137个,扶贫资金6694.3万元,脱贫27289万人。三是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协助村集体、群众、产业大户所驻村发展适合自身特点的茶、经果林重点产业。目前,全县种植经果林2.54万亩,同比增长47.42%。

(二)精准帮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贫困学生关心关怀工作,推动农村家庭教育人性化、农村学生管理科学化,积极支持山村幼儿园发展,全县共建山村幼儿园132所。二是协助建立留守儿童动态管理台账,跟踪式服务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和贫困党员群众,并积极组织社会力量给予帮助。今年,共协调开展助学活动300余次,义务送医活动180余次。三是狠抓党建帮扶工作。积极推进“万名干部结穷亲”进一步落实到位。目前,党建帮扶部门“一把手”到联系村走访群众1258人次,培训党员干部群众5764人次,协调解决资金1052万元,协调项目423个。

(三)精准服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一是为民办实事。通过场天坐班和深入走访,了解群众生活生产困难并及时给予帮助,拉近干群距离,密切干群关系。截止目前,开展走访28443次,帮助群众办解难事、办实事7693次。二是为民讲政策。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工作,走进农家给群众宣传政策、传授技术,获得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三是为民树形象。县委明确驻村第一书记的工作方向、重点、任务,促进他们转变工作作风,在村干部中形成示范效应,获得群众点赞。

四、经验启示

(一)实施“四子”工作法,精准定位是关键。定位第一书记为驻村党务政务联络员、党建工作指导员、产业发展参谋员、带富群众信息员、扶贫济困服务员“五员”角色,强化驻村第一书记责任意识,促进驻村第一书记胜任现职、履职尽责。

(二)实施“四子”工作法,找准路子是基础。该县实行“四子”工作法,提出服务群众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方向和方法,有效解决部分驻村第一书记到村开展工作无思路、谋划发展无办法、帮扶群众无抓手等问题。

(三)实施“四子”工作法,服务发展是重点。“四子”工作法立足于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任务,围绕促进群众增收、注重生态建设、关注群众建房、支持农村教育、改善民生等关键问题,为服务基层发展明确方向,找准重心,深得群众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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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办公室耗材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2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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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办公环境管理,创造安全、舒适、规范、有序的工作氛围,完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包括管理职责、办公安全、环境卫生、日常秩序、检查考核及评分方法、附则等。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 所有部门(单位)及员工。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院长办公室是大楼办公环境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其有关制度、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办公环境的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由院长办公室牵头,会同机关各部门共同组成检查组实施。

第六条 办公安全、消防工作由院长办公室组织协调,高新物业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 各部门、各单位综合岗(管理科室)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办公环境的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做好本部门(单位)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自检自查工作。

第三章 办公安全管理

第八条 除吸烟室外,大楼其他区域严禁吸烟。

第九条 大楼内设施、设备调改及施工作业由院长办公室统一协调、实施,严格遵守《物业施工管理暂行规定》,按有关程序申请办理审批手续,严禁擅自调改、施工。

第十条 大楼内的强弱电施工必须由高新物业、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油瑞飞)、集团公司机关服务中心通信处(简称通信处)统一组织实施,严禁员工私自改动办公区的供电、网络、通信线路。

第十一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危险品进入办公区域;按照有关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危险品在实验室的应用。

第十二条 爱护办公区内的消防设备、器材、标识,严禁损坏遮挡或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第十三条 严禁违规使用微波炉、电热炉、电热壶、咖啡机、电烤箱、加湿器、电冰箱等非办公用电器。

第十四条 遵守各类安全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安全围栏、专用机房、配电室、设备间。

第十五条 所有电线电缆应完好无损,排列整齐,远离易燃物、热源、腐蚀品、金属管路等。

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六条 自觉维护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不堆放杂物。

第十七条 员工个人桌面资料摆放整齐,个人物品应妥善保管,地面干净无污损,无废弃物。员工下班、出差或休假前,应将个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关闭。

第十八条 不得将有异味、腥味的食品带入办公区,除应急值班等特殊需要外,禁止在办公室内用餐。

第十九条 精心布置室内环境,员工座右铭和保密禁则应摆放在统一位置,物品摆放要做到合理、整齐、有序。

第二十条 员工应将消防应急包放置在工位背柜随手可及的显著位置,不得损坏、遗失。

第二十一条 办公资料、文件、物品原则上均应入柜,确有困难的要装箱摆放整齐。

第二十二条 大楼内所有办公家具由院长办公室统一配置、编号、摆放,不得私自购置、随意摆放。

第二十三条 严禁在大楼内自行粘挂画作、海报、宣传品、挂钟或摆放物品,确因工作需要的,应经院长办公室审批同意后,由高新物业统一布置。

第二十四条 严禁擅自占用、挪动、损坏办公区域的摆件、画作等。

第二十五条 要自觉维护室内外的绿植花卉,不准自行配置、调整、更换,不准往花盆内倒污水或丢杂物。

第五章 日常秩序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关于门禁系统使用的相关规定要求,员工必须

凭门禁卡出入大楼;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人员,由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院长办公室审核后,到物业公司办理工作卡出入大楼;来访人员出入大楼必须在一层服务台办理访客卡领取和注销手续。

第二十七条 保持整洁的仪容仪表,工作时间内严禁穿拖鞋、短裤、背心、超短裙、吊带装等出入大楼。

第二十八条 员工就餐要严格遵守《科技园餐饮部就餐规定》有关内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按需取食,不得私自将食物带出餐厅。

第二十九条 非经允许,不得私自在大楼内公共区域进行摄影、摄像。

第三十条 各类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便携式电脑除外)及大件物品运送出入大楼,必须事先到院长办公室办理《北京华服高新物业公司物品出入放行条》。应自觉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所运送物品须与《北京华服高新物业公司物品出入放行条》批准内容相一致。

第三十一条 车辆出入必须按交通标识行驶,严禁车辆逆行。机动车必须凭停车证驶入地下车库并对应车位编号停放,严禁无证车辆或使用假车证驶入地下车库。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单位)应严格执行《科技园会议服务须知》,预订会议室不用的,需及时电话办理退订。不得通过反复预定会议室的形式长期占用会议室。

第六章 检查考核及评分方法

第三十三条 办公环境的检查考核工作由日常专项检查和年度检查考核组成。

第三十四条 院长办公室可根据实际需要,根据本规定的相关条款,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工作,检查结果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相关指标的计算依据。

第三十五条 办公环境的年度检查考核原则上每年集中组织一次,检查范围为各部门(单位)的所有办公用房。

第三十六条 办公环境年度检查考核分数为各分项分值之和,满分为100分。

(一)办公安全管理总分值20分,此项为一票否决制,凡检查或日常记录中发现有违反考核内容中关于办公安全事项的,该部门(单位)环境检查中办公安全项记为0分。

(二)环境卫生管理总分值40分,凡检查或日常记录中每发现一处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扣1分。

(三)日常秩序管理总分值40分,凡检查或日常记录中每发现一处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扣2分。

(四)考核中,各单项分值扣完为止,不记负分。

第三十七条 办公环境管理检查考核的奖惩措施

(一)各部门(单位)的考核结果在院门户网上进行通报。

(二)检查考核得分前3名的单位可获得“办公环境管理年度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

(三)检查考核中办公安全项得分为0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由院长办公室制订并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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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最新版」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全文共 4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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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了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最新版】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

第三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绿化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市城市绿化管理机构受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绿化养护和绿化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管理;市城市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受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绿化工程的质量及安全监督管理。

第四条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植树造林、认建认养树木绿地、参与养护管理、绿化宣传、以资代劳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

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本辖区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核定并记录单位和个人参与义务植树情况。义务植树登记卡由市绿化委员会城区绿化办公室统一印制。

第五条 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居住区级不低于1.5平方米;

(二)小区级不低于1平方米;

(三)组团级不低于0.5平方米。

属于旧城改造的,城市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居住区级不低于1.05平方米;

(二)小区级不低于0.7平方米;

(三)组团级不低于0.35平方米。

第六条 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省及本市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 新建建设工程项目因用地紧张等特殊原因,其附属绿地面积低于国家、省及本市相关规定的,经征求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可以就近在同一等级土地易地建设与附属绿地不足部分同等面积的绿地,不能就近易地建设的,应当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

第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附属绿地平面图并标明绿地的面积和位置。

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

第九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竣工后,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附属绿地面积进行确认。附属绿化工程经确认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要求的,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签发确认文件。附属绿地面积确认办法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 除住宅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按要求实施屋顶绿化的,屋顶绿化面积可按照以下比例计算为附属绿地面积:

(一)覆土厚度1.5米以上的,按100%计算绿地面积;

(二)覆土厚度1米以上不足1.5米的,按80%计算绿地面积;

(三)覆土厚度0.5米以上不足1米的,按50%计算绿地面积;

(四)覆土厚度0.3米以上不足0.5米的,按30%计算绿地面积;

(五)覆土厚度0.1米以上不足0.3米的,按10%计算绿地面积;

(六)覆土厚度不足0.1米的,不计算绿地面积。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地下设施顶面按要求实施绿化的,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附属绿地面积:

(一)地下设施顶板低于室外地坪1米以上,且覆土厚度1.5米以上的,按100%计算绿地面积;

(二)地下设施顶板低于室外地坪1米以上,且覆土厚度1米以上不足1.5米的,按80%计算绿地面积;

(三)地下设施顶板低于室外地坪不足1米的,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计算绿地面积。

第十二条 除住宅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按要求在建(构)筑物墙面实施垂直绿化,种植槽宽度0.5米以上且覆土厚度0.5米以上的,以其种植长度计算的绿化面积,可按照20%的比例计算为附属绿地面积。

第十三条 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应当按照其绿地覆土厚度、宽度合理配置植物,发挥植物的生态效益。

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按本实施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三)项、第十二条规定计算的绿地面积总额,不得超过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确定的附属绿地面积的20%。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备案时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附属绿化工程确认文件;不能提供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第十五条 铁路、城市道路及河道沿线的规划绿地,由负责绿线两侧建设用地前期开发、收储的单位一并征收、建设;以划拨方式供应绿线两侧建设用地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绿线内的绿化工程建设。

依照前款规定建设的绿地,不计入绿线两侧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地面积。

第十六条 在城市绿地区域内进行地下设施建设的,地下设施顶板应当低于室外地坪1.5米以上,且上缘覆土层厚度不得少于1.5米,并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第十七条 下列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绿化工程,其设计、施工、监理和绿化养护,应当进行招标:

(一)绿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设计;

(二)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

(三)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监理;

(四)委托专业养护单位养护且年养护经费5万元以上的绿化养护。

第十八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养护的城市绿地,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招标前对招标养护绿地的等级、面积等进行核定。

第十九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绿化建设、养护市场管理办法,完善城市绿化建设、养护从业单位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城市绿化项目招标人,可以将从业单位的信用状况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之一。

第二十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绿化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等绿化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二十一条 公园绿地和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其他绿化工程竣工后应当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时,建设单位应当填写《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单位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施工单位绿化工程竣工报告;

(三)设计(勘察)单位绿化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四)监理单位绿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五)绿化工程全过程竣工档案资料;

(六)其他相关的竣工资料。

市城市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

第二十二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建设单位备案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进行审查,并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决定:

(一)符合竣工验收条件且资料齐全的,予以备案并核发《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或者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

第二十三条 公园绿地和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其他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在约定的施工养护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养护管理单位办理绿地移交手续。

建设单位移交的绿地,工程资料齐全且符合绿地养护技术规范的,施工养护期届满后,养护管理单位应当予以接收。

第二十四条 砍伐、迁移胸径20厘米以上的树木,一次砍伐树木30株以上、迁移树木50株以上,以及修剪古树名木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提出意见后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者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作告示牌,将许可文件的主要内容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第二十六条 古树名木死亡的,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死亡原因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 禁止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从事采石、取土、堆物、倾倒有害物质、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等危及古树名木生长的行为。

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保护要求实施保护,并由养护管理单位实施现场监督。

第二十八条 胸径50厘米以上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7米区域,胸径30厘米以上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5米区域。

禁止在树木保护范围内从事采石、取土、堆物、倾倒有害物质、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等危及树木生长的行为。在树木保护范围内施工的,应当按照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采取保护措施。

第二十九条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树木,在土地划拨或者使用权出让前,由负责前期开发的单位负责养护管理。

建设项目用地界限内的保留树木,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养护管理。

第三十条 发生台风、大雪、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时,养护管理单位应当按照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对树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十一条 《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占用城市绿地应当缴纳的城市绿化补偿费包括土地价格和绿化工程建设费。

《市绿化条例》及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树木价值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树木种类、规格及近期市场交易价格等因素确定计算方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古树名木的树木价值依据古树名木的树种价值、树木级别、树龄、生长状况与位置以及养护管理实际投入来评估计算,具体办法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二条 因市政设施项目建设占用20xx平方米以下城市绿地,或者因其他原因占用500平方米以下城市绿地的,由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

第三十三条 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占用城市绿地的,不再按照《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实施易地建设;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不再按照《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需砍伐、迁移的树木为财政性资金出资种植的,建设单位和养护管理单位不再作树木价值结算,但应当办理相关核销或者转出手续。

第三十四条 违反《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不能恢复绿地原状的,处以应当缴纳的城市绿化补偿费3倍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罚款,按下列规定实施:

(一)擅自砍伐单株树木,迁移树木不满3株,或者修剪树木不满5株的,处以树木价值1至2倍的罚款;

(二)擅自砍伐树木不满3株,迁移树木不满5株,或者修剪树木不满10株的,处以树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

(三)擅自砍伐树木不满5株,迁移树木不满10株的,或者修剪树木不满20株的,处以树木价值3至4倍的罚款;

(四)擅自砍伐树木5株以上,迁移树木10株以上,或者修剪树木20株以上的,处以树木价值4至5倍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及古树名木生长的行为,或者在工程建设施工时未按照保护要求实施保护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损害古树名木或者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按《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树木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树木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严重影响树木生长或者导致树木死亡的,处以树木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发生在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决定;其违法行为发生在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外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决定。

第三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2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发布的《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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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全文共 2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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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市绿化工作。区(县)绿化委员会组织领导本辖区的绿化工作。

市、区(县)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创建花园式单位、绿化合格单位及花园社区等活动,并保障城市绿化发展所需资金及用地。

第五条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条例》规定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本辖区绿地系统规划。

第六条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实行联席会议制度。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可以适时提请市、区(县)人民政府召开由城市绿化、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发展和改革、财政、水务、国土资源、监察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协调处理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植树及其他绿化义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立体绿化等多种方式进行城市绿化。

第八条本市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义务植树登记卡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各区(县)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义务植树登记卡的发放、核定和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义务植树登记卡上记录本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义务植树情况。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城市绿化以及绿化设施的行为。投诉举报办法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机关制定。

第十条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气候、水、土壤等自然条件,编制具有本市特色的树种规划,确定适宜种植的树种和植物配置原则。树种规划公布前,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编制树种规划应当坚持适地适树,优先使用经济合理、节水耐旱的乡土植物,均衡配置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和花卉,保持植物群落的多样性、合理性。选用外地植物种类的,应当对其适宜性、安全性等进行专项论证并明确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十一条建成区内闲置的土地、依法收回的土地和城市中心区违章建筑拆除后腾出的土地,按照《条例》规定应当优先用于城市绿化。

第十二条城市绿化建设应当注重生态功能,地形坡度、标高和密实度等应当符合技术标准和规范,城市绿地内的硬铺装应当优先采用透气、透水的环保材料。

第十三条在城市绿地区域内进行地下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建设的,地下设施顶板应当低于室外地坪1.5米以上,且上缘覆土层厚度不得少于1.5米,并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城市居住区内绿地的面积、建设应当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的标准。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入居住区内绿地面积。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应当按照《条例》规定进行管理,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绿地布局(附属绿地平面图并标明绿地的面积和位置)、功能定位、植物配置、绿化供水工程设计、项目用地范围内现有树木的处置和保护措施等内容。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同步建设。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拆除占用绿化用地的临时设施,清理场地,保障附属绿化工程在不迟于主体工程建成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完成。

第十八条政府投资的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条例》规定进行核实。对验收合格、工程资料齐全且符合城市绿地养护技术标准的绿地,施工养护期届满后,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接收。

第十九条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及现有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擅自改作他用。确需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审批,并按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砍伐树木。因城市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迁移、砍伐树木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审批,并按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者迁移、砍伐树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作告示牌,将许可文件的主要内容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第二十二条城市绿地的养护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城市绿地养护技术标准实施养护管理,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园容整洁、优美,设施完好。

第二十三条树木的保护范围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划定。胸径50厘米以上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7米区域,胸径30厘米以上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5米区域。

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按照《乌鲁木齐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禁止在树木保护范围内从事采石、取土、堆物、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等危害树木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绿化资源调查、监测和监控,建立绿化资源档案,完善绿化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六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城市绿化以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实施细则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未按照《条例》规定履行相应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12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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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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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条 国家药品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其内容包括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

药品注册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给申请人特定药品的标准,生产该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执行该注册标准。

药品注册标准不得低于中国药典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 药品注册标准的项目及其检验方法的设定,应当符合中国药典的基本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技术指导原则及国家药品标准编写原则。

第一百三十八条 申请人应当选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标准的研究工作。

第一百三十九条 药品标准物质,是指供药品标准中物理和化学测试及生物方法试验用,具有确定特性量值,用于校准设备、评价测量方法或者给供试药品赋值的物质,包括标准品、对照品、对照药材、参考品。

第一百四十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标定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可以组织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药品研究机构或者药品生产企业协作标定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对标定的标准物质从原材料选择、制备方法、标定方法、标定结果、定值准确性、量值溯源、稳定性及分装与包装条件等资料进行全面技术审核,并作出可否作为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结论。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申请注册药品的名称、说明书和标签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由申请人提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根据申报资料对其中除企业信息外的内容进行审核,在批准药品生产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核准。

申请人应当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准确性负责。

第一百四十四条 申请人应当跟踪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及时提出修改药品说明书的补充申请。

第一百四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根据核准的内容印制说明书和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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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区物业管理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2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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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业主委员会):

受托方(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州××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甘肃省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兰州市城关区××路的××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将专用基金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工作,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的实施,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和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年内达到——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万元,合理支出——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3天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施?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元(全国),××元(省),××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至××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及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乙方:

代表: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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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广州市房屋出租管理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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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______区,房屋____(间)编码为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_______。

租赁房屋权利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

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本合同登记(备案)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053140设施的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所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并及告知甲方。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个工作日内给予甲方回复

租赁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屋;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天(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依据上述情形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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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线城市公交车体广告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21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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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约双方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____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二、广告形式:公交车体广告 (车身两侧)

三、媒体数量: 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____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 圆整。全部广告上道后____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 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3、若甲方未能按限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纳该笔迟延款项的滞纳金,滞纳金应连同该迟延款项在约定付款次日起一个星期内同时缴纳。如果甲方迟延付款或未按规定金额付款, 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____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 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____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十一、不可抗力 如遇到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政府行为、罢工停运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令本合同终止或部分终止时,双方停止履行合同或停止部分履行合同。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互不追究责任。

十二、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地方相关行政条例约束。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广告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正,费用均担。

十三、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合理催告后仍不按约履行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违约一方需按法律规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及时签定补充合同。

十五、如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定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视本合同为保密文件,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露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七、其它约定 甲方应将所发布产品商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产品证明文件提交给乙方用于工商局、交警队、交通局审批等,如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真实,而影响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期间所产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以上所提文件资料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广告发布期满之日终止。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代 表 人:代 表 人:____

日 期:日 期: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电 话:电 话:

联 系 人: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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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专项管理委托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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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特殊需要,甲方需委托乙方发放专项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在确定具体的贷款项目后,按贷款发放程序发放专项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向(以下称借款人)就项目发放专项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乙方根据贷款项目财务收支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编报按季分月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甲方根据乙方编报的用款计划向乙方拨付资金。

第四条乙方受托发放贷款,应与借款人签订借贷合同。借贷合同副本应送甲方。

第五条乙方应按还款计划约定的期限如期收回贷款本息,乙方收回的贷款本息,最迟应于收回贷款后的个营业日内如数划缴甲方。

第六条因甲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第七条因乙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经济责任,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贷款使用的有关资料。

第九条甲方委托乙方发放贷款,应向乙方支付手续费,手续费的计算方法和计付方式如下: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如期向乙方拨付资金,致使乙方未能按借贷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甲方应赔偿乙方向借款人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如期将收回的贷款本息划缴甲方,应根据未

缴金额按延期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用款、还款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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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编辑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编辑,全文共 1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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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统计报表管理工作,使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省境内的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制发用于搜集经济、社会和科技情况的各种统计报表,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统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报表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的综合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应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全省范围的地方统计调查报表和对国家统计调查进行补充的统计报表,由省统计局制发,或由省统计局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发。重要的统计报表应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统计局备案。

市(地)、县(市、区)范围内的地方统计调查报表和对上级统计调查进行补充的统计报表,由同级统计部门制发,或由统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发。重要的统计报表应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统计部门备案。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发往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的统计报表,包括转发上级人民政府各部门的统计报表,应报同级统计部门备案后下达;发往本部门管辖系统外的统计报表,应由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同级统计部门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 凡发往农村乡镇企业、城市街道集体企业、城乡个体工商户和公民个人的统计报表,均应报县级以上统计部门审查批准。

第七条 各级各部门所需系统外的统计资料,一般应从有关部门收集取得。不能满足需要的,可与有关部门协商,纳入其系统内统计调查中,由有关部门负责制发;也可单独制订统计报表,报同级统计部门审查批准后下达。

第八条 各级各类临时性机构、社会团体、科研机构、民间组织及信息咨询机构等,一般不得直接制发统计报表。确需制发统计报表的,应到当地统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第九条 申请审批统计报表应写明下列内容:

(一)调查目的;

(二)统计范围;

(三)调查机关、调查时间、调查对象、调查方式;

(四)申请制发统计报表的种类(式样);

(五)统计调查实施办法及指标解释(说明)。

第十条 各级统计部门应对送审的统计报表及其调查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及时退回修改或明确答复不予批准。

第十一条 在制订和审查统计调查报表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不得与国家调查、部门调查和地方调查已有的统计报表重复或矛盾;

(二)统计分类目录、标准、编码和计量单位等,必须符合法定标准;

(三)在现有资料中能够直接取得或加工后取得的,不得再制发统计调查报表;

(四)一次性调查可满足需要的,不得制发定期性统计报表;

(五)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或者行政性登记可满足需要的,不得制发全面统计报表。

第十二条 统计报表一经批准,其统计指标、计算方法、报告期别、报送周期等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或增减。必须修改的,应向原审批机关申报批准。

下达执行的统计报表,右上角必须标明制表机关、表号、批准(或备案)机关、批准文号、报表有效期限。

第十三条 被调查的单位、人员,对符合本办法规定制发的统计报表,应当按调查方案要求准确、及时填报;对违反本办法制发的统计报表,过期的统计报表,右上角未标注制表机关、表号、审批(备案)机关及有关文号的报表,有权拒绝填报,并有权向统计机关举报。

第十四条 统计报表实行年审制度。凡经统计部门批准下达的统计报表,制发单位应于每年十一月底以前报原审批的统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可继续使用;需要改变调查内容、调查范围、调查方法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 各级统计部门和部门综合统计机构或人员,应定期对执行中的统计报表进行清理,对清理出的非法统计报表,应及时予以废止。

第十六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或统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制发统计报表,达到统计调查制度化、规范化要求的;

(二)切实加强统计报表审批、管理,认真搞好统计报表检查、清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依法举报非法统计报表或违法调查行为,同违反本办法的现象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第十七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河南省统计监督检查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处罚:

(一)擅自制发统计报表的;

(二)未经审批机关批准、擅自修改统计报表的;

(三)印发右上角标注不全的统计报表和过期统计报表的;

(四)制发统计报表,不按规定备案或不进行年审的。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统计报表审批、备案的具体办法,由省统计局制定。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一九八二年三月五日发布的《河南省统计报表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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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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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与号码: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签订《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

第一条 释义

在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_________资金信托。

3.信托当事人:指受本信托关系约束,根据本信托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4.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资金而设立的信托,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5.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制定的《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

6.信托资金:指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数额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

7.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8.信托贷款:指受托人对_________公司的信托贷款。

9.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0.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受托人为发挥在_________领域的投融资优势,将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交付给予受托人经营管理的信托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运用于_________公司的融资项目。

第三条 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

第四条 受益人

本信托为自益信托,委托人与受益人是同一人。

第五条 信托资金及其交付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金额¥:_________万元)。受托人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开立信托专户。

委托人为自然人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交纳至:(填写说明:划"√"表示选择)

(1)受托人营业场所 □

(2)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 □

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划款至受托人以下银行账号: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第六条 信托期限

信托计划推介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推介期结束日为信托计划成立之日,信托期限为_________年,自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计算。

第七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2.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3.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必须是其合法所有的财产;

4.保证其享有签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信托文件的权利,并就签署行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手续;

5.保证设立本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条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收取信托报酬;

3.根据情况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4.以信托财产名义所有人的身份,作为_________公司的债权人行使债权人权利;

5.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恪尽职守,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6.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净收益;

7.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8.妥善保管信托业务交易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九条 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权;

2.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

3.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和依法继承;

4.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十条 信托财产的构成

信托财产包括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资金;

2.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第十一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的规定,与信托计划项下的其他信托财产集合管理和运用。

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受托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单独记帐,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可以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其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第十二条 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委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由信托财产承担。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信息披露费用;

(4)律师费、审计费等中介费用;

(5)收付代理机构的代理费用;

(6)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7)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8)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本款所称费用,是指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之比例分摊的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2.费用计提

本信托设立和存续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受托人的信托报酬根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计算和提取。?

第十三条 信托收益、信托收益率与信托净收益的计算

1.信托收益的计算

(1)信托收益指信托贷款利息扣除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不含信托报酬)后的余额部分。

(2)本款所称信托贷款利息,是指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之比例分摊的信托计划资金的贷款利息。

2.信托收益率的计算

信托收益率=信托收益÷信托计划资金×100%

3.信托净收益的计算

信托净收益=信托收益-信托报酬

信托净收益=信托收益-信托报酬

第十四条 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1.信托报酬的提取

受托人在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末按本条第二项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结算及划拨。

2.信托报酬计算方法

(1)若信托资金的当年信托收益率为4%以下(包括本数),当年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信托资金×0%;

(2)若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在4%至于4.6%(含4.6%)之间,当年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信托资金×(当年信托收益率-4%)。

(3)若信托资金的当年信托收益率超过4.6%,当年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信托资金×[0.6%+(当年信托收益率-4.6%)×50%]。

3.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计算。

第十五条 信托净收益的分配与信托财产的归属

1.信托净收益的分配

(1)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净收益;

(2)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仅就信托净收益部分进行信托利益的分配;

(3)信托净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由受益人凭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文件、信托合同到受托人指定的地点领取信托净收益。

(4)信托净收益分配时间为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满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

2.信托财产的归属

(1)信托终止,扣除第十二条规定的信托费用后的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

(2)受托人在信托终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财产返还受益人,由受益人到受托人指定的地点领取;

(3)信托终止日至信托财产返还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属于受益人,与信托财产一并返还。

第十六条 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在信托期限内,受益人可以通过转让信托合同的形式转让信托受益权。但不得分割转让。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持身份证明文件、信托合同、信托受益权转让申请书与受让人共同到营业场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当将本信托项下委托人与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人。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信托资金的0.1%分别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七条 信托的变更、解除、终止与新受托人选任

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撤销、解除或终止信托。

2.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信托期限届满;

(2)信托计划终止;

(3)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4)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5)本合同与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本信托终止时有权优先加入_________项目的下一个信托计划,但应在本信托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受托人。

3.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按照《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税收

受益人与受托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依法纳税。

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融资对象和融资项目的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当事人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一条 通知

委托人与受托人在本合同填写的住所地为信托当事人同意的通讯地址。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另一方。

受托人按其在本合同中登记的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挂号信件或传真、电传或电报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因委托人未及时通知受托人联系地址信息而导致任何损失,受托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其他事项

1.纠纷解决与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的组成

信托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相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

3.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签名)并由委托人交付信托资金后生效。

4.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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