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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产售卖【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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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房产遗赠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老年,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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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遗赠人):___(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___(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 单方就遗赠 事件 告竣 和谈 以下:

1、甲方 一切的___(写明遗赠 财富的 根本 状况),在甲方 灭亡后 赠予给乙方。其 一切权的 证实为:(写明 证实甲方 具有 一切权的证据 称号,如赠与 衡宇,就应有房产 一切权证)。

2、乙方应于 每个月 旬日前给付甲方 米饭钱__元,医疗 补贴费__元( 能够 商定 其余 用度)。

3、乙方应在甲方 逝世后三 旬日内 打点赠与 财富的 一切权转移手续。 过期不办的,视为 回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 担当 处置。

4、甲方应负对遗赠 财富的 保护 义务,不得 随便 处置遗赠的 财富。 假如甲方 成心将 财富 破坏 大概送给 别人的,乙方有 官僚求甲方 补缀、 改换 大概 发出;甲方拒不 补缀、 改换 大概 发出的,乙方有权 停止 和谈。

5、乙方 该当 定时给付甲方 用度。 过期给付的,甲方有 官僚求乙方 实行 和谈。 假如 持续三个月不给付 用度的,甲方有权 停止 和谈。

6、本 和谈自__日起 见效( 能够写自公证之日起 见效)。

本 和谈一式两份, 单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 具名、 盖印)

乙方:___( 具名、 盖印)

_年_月_日

2. 阐明遗赠 和谈是指遗赠人与受赠人 告竣的在遗赠人 灭亡后将其 财富 赠予给受赠人,受赠人 卖力遗赠人生 宿世活 用度 大概 其余附带 前提的 和谈。遗赠 和谈是双务的,它是 百姓生前 处置 本人 财富的 举动。 凡是用于无 糊口 滥觞的人与社会 构造之间的 相助 抚养 干系。 签署遗赠 和谈 该当 留意的 成绩有:

(1)遗赠 和谈的标的物 必需是遗赠人 本人 一切的 财富 大概某种 权益,遗赠人 不克不及把不属于 本人 大概 本人无权 处置的 财富和 权益 赠予 别人, 不然, 组成 损害 别人 权利的 举动。

(2)遗赠人有 卖力遗赠 财富 残缺的 任务。要 明白 停止、 变动 和谈的 前提。

(3) 条约中要写 分明遗赠人有权 处置 财富的 证实文件,确保遗赠 举动的 正当 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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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夫妻债务分责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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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判令两被告立即向原告归还借款_______________元及逾期还款利息_______________元(暂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计算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清之日止),共计_______________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被告_________由于资金紧张,向原告借款用于工程周转。经协商,被告当天即向原告出具借条,约定借款_________万元,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归还,月息5%。原告分别通过现金和转账方式将_________万元交付给了被告。在借款期限到期之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资金紧张为由不予偿还。鉴于该债务是在被告_________、_________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故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他们共同偿还。

综上所述,原被告之间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被告故意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故原告诉诸法院,请求法院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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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对夫妻共同债务分割约定的离婚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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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分割约定离婚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认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因________性不合________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各自归各自所有

⑵房屋:归乙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30日内办理,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_50000元给乙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甲乙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3、债务的处理:

甲乙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4、一方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5、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6、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7、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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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房产经纪人年终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经纪人,全文共 1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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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6月加入房地产中介这个大家庭的,对于我来说一个陌生行业,不管以前有多少辉煌,现在是一段新的开始,新的憧憬。从做进公司做经纪人那一天起我告诉自己我要做房产中介的champion,作为一名普通的房产经纪人,能在相同的硬件条件下,拿下销售冠军,是每一名经纪人的梦想。

经过了市场调研,销售培训以及技能培训等多个环节的考验,终于接近了一名合格的房产经纪人。参加第一次培训时,我的经理就告诉我们经纪人需要和许多不同层次的人接触,要求很强的交际能力,也要有积极的工作态度。做业务时首先是把客户看成自己的朋友,为他们解决住房问题,根据他们的经济实力选择合适的户型,包括后期还会为他们解决一些物业方面的问题。经纪人不仅仅停留在卖房子的层面,需要各方面强化自己的专业知识,不仅在房地产方面,营销学、心理学都要涉及,同时作为公司的门面,自己的一言一行也同时代表了一个公司的形象。所以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高标准的要求自己。

刚开始,我的业绩并不好,尽管也很用心,带看,派单,驻守,电话跟进这些都很努力去做,却不见成效,看着别的同事天天都有业绩,有的还成交几百万的别墅,心里有说不出来的滋味。难道就比别人差,我告诉自己,我也很优秀,别人能做到的我也一定能做到。我知道在工作中光有热情是不够的,还需要抱着一种平常的心态,于是不断提醒自己别人成交是别人的运气和能力,我想自己现在要更加努力,目标就是要征服客户。我开始改变以前的方法,没有一味地再去夸大房子的优点,说话语气也没有很明显的偏向性。自始自终把每一位客户都当成自己的朋友,处处从帮朋友看房买房的角度出发,为客户解决住房上的问题,甚至还将房子一些无关紧要的小缺点告诉客户。这样,客户体会到一种亲切感,我的第一单就这么签下来了。接下来,我便做得更加得心应手,慢慢的体会到作为一名经纪人打心理战是房产中介这门职业的拿手本领。了解客户的心理变化,推测其房型和价格的需求,并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从而促使交易成功,这些都是成功的基本技巧。同时,在与客户交流中善于察言观色,在高素质的基础上更要加强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此外,还要广泛了解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动态,走在市场的前沿。经过这几个月的磨练,我可以独立完成任务,更可以很自豪的说我现在是一名合格的经纪人,并且一直在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在房产中介这个行业,我无时无刻都处在一个学习、打基础的过程。对于每个经纪人来说这份工作休息时间很少,就是春节许多人也不准备回家,一开始大家都还不大适应,但很快就习惯了,毕竟我们都在为自己的目标努力奋斗。作为一名经纪人,在别人眼里是值得羡慕的,因为年薪10万对于这一行业来说不是梦,看着每个人光彩的一面,可又有谁知道我们要承受的压力,大家都是在风风雨雨中挺过来的。这段时间里有过欢乐也有泪水,在我最苦的那段日子,整整两个月没有开单,于是我拼命寻找客户,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付出总算有了回报。我相信只有从事了这份职业的人才能体会到它的艰难和辛酸,我曾经派单派到手软,挨家挨户上门寻找房源,被小区保安拒之大门外,打电话被业主骂,这些我都一一坚持下来,看着别的同事都那么认真,也就更加努力寻找客户。当然也有人不削这份工作,在他们看来经纪人没素质,没文化,就靠骗。但是无论怎样。我要说的是:是公司培养了我,告诉我:坚持做正确的事、先做人后做事的道理,始终保持“最信赖经纪人形象”,同时让我明白自己的价值,“中介”仅仅是房地产经纪人最基本的工作内容之一,我们工作的重心是:运用我们专业的知识,丰富的从业经验以及相关事物的数据分析,通过优质的服务帮助客户解决困难,节约客户相应的投入成本,包括时间和精力成本,实现利润的化。因此,每次接电话或接待客户时候我都告诉自己微笑面对每一个客户,拿出我的专业知识,替他们解答问题,尽可能帮助我的客户,每每成交一单业务看到客户挑选到满意的房子,露出欣喜的表情时,自己就会有很强的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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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供电大楼房产转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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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据双方协议,甲方自愿将甲方所有位于老隆镇福荣街供电大楼宿舍号房产转卖给乙方。

现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老隆镇福荣街供电大楼宿舍号房产及屋内所有一同转卖给乙方。

转买价为人民币贰拾壹万玖仟元整。

二、过户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意全程无偿陪同乙方办理公证手续和过户手续。

三、付款方式:分两期付清,第一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付拾万元。

第二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尾款人民币壹拾壹万玖仟元整。

四、付清房款之日,房产权、房产证及屋内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叁仟元整,交付甲方购房定金两个月内,甲方不得再次转卖房屋。

如甲方再次转卖须赔偿乙方人民币贰万元整。

六、如乙方到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重新处理房产,并扣除乙方贰万元整。

此合同一式四份,双方两位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公证人:

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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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简明扼要的夫妻自愿离婚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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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_,男,汉族,甲年1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女方:_,女,汉族,乙年1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男方陈世美与女方秦香莲于丙年1月认识,于丁年1月1日在湖广均州登记结婚,于戊年1月1日生育一子,名陈子秦。现因男方有婚外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经男女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方陈世美与女方秦香莲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陈子秦抚养权归女方,由女方秦香莲抚养携带,男方陈世美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20__元至儿子年满18周岁止。男方应于每月10日前将抚养费20__元交给女方或付至女方提供的银行帐户;如男方有任何一月逾期十天未足额支付抚养费的,女方有权要求男方提前一次性全部付清儿子陈子秦的所有抚养费(从未足额支付抚养费当月起计至儿子年满18周岁止,按每月20__元计算)给女方,男方不得拒绝。如儿子年满18周岁仍在读书的,儿子就读高中期间男方仍应按月支付20__元抚养费,儿子就读大学期间的学杂费、生活费等费用由男、女双方各承担一半。

男方每星期可探望儿子一次,具体探望方式:男方于每周六上午十点到女方住处接走儿子,第二天即周日下午三点前将儿子送回到女方住处。如遇特殊情况影响男方探望的,女方应提前告知男方。对于儿子的探望,双方应在不影响儿子学习、生活的前提下,互相沟通和配合。

三、财产的处理:

(1)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开封府一街一巷一号101房房屋所有权(房地产权证号:开封府001号)全部归女方所有。因该房产权现登记在男方陈世美名下,男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协助办理将该房产权过户至女方秦香莲个人名下,过户费用由男方负责。如男方在上述期限内不予协助办理的,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给女方。

因男方户口现在开封府一街一巷一号101房,男方承诺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户口迁到其所在单位驸马府。如男方未能按期将户口迁出的,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给女方。

(2)股票:男方陈世美名下现有股票“良心未泯”(证券代码:9999)10000股、市值人民币100万元,男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当日一次性支付补偿款人民币50万元给女方,男方付清补偿款后,上述股票“良心未泯”归男方所有。如男方未能按期付清补偿款的,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给女方。

(3)存款:男方陈世美名下现有银行存款人民币100万元,双方各分一半为50万元,男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当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币50万元给女方。如男方未能按期付清该款的,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给女方。女方秦香莲名下的银行存款归女方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男、女双方确认没有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双方也没有共同债权。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男、女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已在本协议书第三条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股票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共同财产,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以上所列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的财产的全部份额,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方无权分割该财产(如该财产已不存在的,过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六、鉴于男方有婚外情导致双方离婚,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女方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10万元,男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天内付清给女方。如男方未能按期付清的,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给女方。

七、双方确认男、女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本协议是在经过充分协商,并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无不同意见。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后生效。

男方:陈世美 女方:秦香莲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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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房产管理局下半年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5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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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上半年,市中区房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房管局的支持指导下,紧紧围绕建设“工贸双强,城乡共进”先行区的目标,以“四个全面”为统领,以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年”活动为总揽,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规范型、廉洁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为目标,抓好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执行力建设,突出抓好住房保障、物业管理、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难点,积极关注民生,推进城市化建设,加快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房改售房款管理等各项工作,为改善我区城镇面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四个全面”为统领,以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年”活动为总揽,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规范型、廉洁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为目标,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思想组织建设

1.以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年“四个一”活动为引领,切实增强各级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提升抓党建工作责任意识。20xx年上半年,全局根据区委组织部、机关工委有关文件部署,制定了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年“四个一”活动方案并认真进行了落实。围绕提出的“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的“党建三问”进行了讨论,强化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意识。

2.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社会评价工作。20xx年上半年,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xx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和区委十三届十九次全会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按照区纪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贪腐体系2019-2019年实施办法》的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年初及时调整和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工作小组机构和成员,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副职领导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分解,严格责任履行,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落实班子成员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检查督促、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真正做到反腐倡廉与各股、室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不断深化反贪腐工作格局,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贪腐的力度,使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xx年春节前后,房管局多次派出工作人员,来到定点帮扶的白马镇董家村和柏树村对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工作进行政策宣传和检查,促进了社会评价工作的有序进行。

3.深入持续开展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活动。我局领导带头深入联系帮扶村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白马镇白塔村村民及干部的意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20xx年包村帮扶工作计划和“联群”活动实施方案,务实开展“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以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活动为契机,加强帮扶村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实行党员结对帮扶,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农村扶贫开发、转变干部作风、服务基层群众、密切党群关系的工作实绩。20xx年2月12日上午,区房管局局机关支部书记陈四新带领帮扶工作人员到定点帮扶的白马镇白塔村开展“结对帮带春节送温暖”活动,同许国民、王淑华、何富琴等12名困难村民召开了座谈会,了解了他们的生活现状和身体情况,为他们送去了油、米等生活用品和慰问金,同时提前送上新春的祝福,让他们感受到党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3月29日上午由区房管局副局长、总支委员赵跃同志带领陈凌、周军、王国虎同志到河坝街社区开展了“党员义工日”活动,看望和慰问了社区困难群众,为他们送去了慰问金,鼓励他们勇敢树立面对生活的信心,为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希望,让他们感受到了真情以及党和政府的关爱。

4.积极贯彻上级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事劳资、信访维稳、爱国卫生运动、计划生育、行政调解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分解到人头,层层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加强督查考核,完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结合自身职能,加强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一是对上半年收到的27个信访件均进行了及时的调查和答复,做好上访群众的工作,注重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二是积极协调处理白马60万千瓦循环流化床动迁还房产权证办理问题的群众信访、上访工作,为全区社会稳定作出积极突出贡献。

二、围绕发展,强化服务,履行各项职责任务

1、抓好住房保障管理工作

20xx年,房管局继续加强对廉租住房用户的动态管理,防止违规现象的发生,进一步规范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做好廉租住房的准入审核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住户予以相应的处理,以满足更多需要住房的低保家庭。同时加大与相关部门协作力度,确保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即将启动,通过规定程序全面对在保对象进行年度审核,对新增申请人的资格严格实行准入审批制度。

4月9日,在乐贤镇举行了第三批廉租住房摇号仪式,按照廉租住房分配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核符合条件的13户贫困家庭的住房问题得到了解决,整个分配过程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加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打造便民、高效的服务性窗口。

1-6月共办理产权登记7198件,面积约14.74万平方米,其中:新建登记1523件、办理商品房备案1474件,商品房预告登记1409件、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1354件;商品房分户转移登记1112套,面积11.49万平方米;二手房交易294件,面积3.25万平方米;更正、变更登记32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2宗,共29533.85平方米,整理产权档案1500件,档案查询登记524件,扫描档案2300件。实现收入116.17万元,协助税务部门征收二手房交易税款512万元。

3、加强农村房屋登记管理,推动第二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上半年,区农房管理中心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实现了经常性工作时间过半任务过半,重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1)加强办证制度改革,认真做好房屋产权登记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房屋登记办法》的实施工作,同时严格监督落实《关于加强规范集体土地房屋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内部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进一步提高办证效率,手续不断简化,收到较好成效,确保全区农房确权登记发证有序进行。1-6月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发证203件,面积26245平方米。其中初始登记发证156件;变更登记发证26件;办理转移登记21件。

(2)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切实做好产权制度改革。农房中心承担了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本次改革包括全安镇、史家镇、靖民镇、沱江乡、伏龙乡、龚家乡、凤鸣乡7个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内40000余户集体土地房屋测绘、确权发证服务项目,目前已完成了7个乡镇的宣传、动员及外业测绘工作,正在进行资料审核,上半年共审核测绘资料7512户。上年对永安镇马家寺村和太平寺村颁证200余户。

4.加强物业管理和社区物业管理工作。

按照区政府《关于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内江市市中区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基础性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工作安排,完善了对部门、街道、社区的考核机制,加大社区物业管理相关业务的培训力度,与内江市房管局、内江市房地产业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于5月26日、6月16日举办物业服务20xx年行业培训会,接待400余人,发放相关资料400余份。同时加强对物管企业的日常管理。一是1-6月共完成2个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年审及年检工作,涉及住宅面积34.18万平方米,非住宅面积33.26万平方米;二是初审8家物业服务企业动用维修资金的申请,审核专项维修资金91.46万元,完成8个楼盘8处修缮,面积18.33万元;三是新受理了三家物管企业资信证明。同时还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要求加强卫生科普宣传、除四害工作,提高物管企业服务水平。

5.进一步加强直管公房管理。

截至6月共召开和参与了各种安全会议12次,对外进行安全教育宣传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投入宣传资金1000余元,组织了6次房屋安全大检查,7次消防安全检查。

6.认真开展白蚁防治工作。

20xx年上半年签订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合同3份,合同面积4.49万平方米,预防面积3.7万平方米,实现财政收入6.34万元。白蚁分飞期间免费上门灭治服务21户(其中单位产5户)面积2900余平方,回访白蚁预防工程12次,效果良好,受到相关人员一致肯定。开展街头宣传1次,发放白蚁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电话咨询80余次,现场咨询50人次。通过把好技术关白蚁预防工程质量达到技术规程相关要求,预防效果良好,防治过的各项工程未发现白蚁危害。

7.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强房改售房资金管理。

积极开展新形势下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课题调研,积极探索在新时期扩大和加强住房保障,让更多住房困难群众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措施和途径。1-6月办理房改产权转换登记2件,查询未享受福利房证明56件,接受房改政策咨询20余人次。

8.认真组织实施危房鉴定。

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参照现行的9项技术规程和规范对房屋质量好损、危旧房屋使用安全、拆除改造房屋结构等进行及时、科学、合理、有效的鉴定,1-6月共进行危房鉴定32宗,鉴定房屋面积5.05万平方米,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上半年,我局在局领导班子的带领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拼搏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区房地产行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难点,工作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1.随着市中区范围内老旧楼盘相继建立物业管理,房屋的修缮和管理矛盾逐渐突出,物业纠纷不断出现,我局需要与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加强沟通协调,多方共同努力解决问题。

2.廉租住房在运行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廉租房入住的属城镇低收入群体,管理困难、管理成本高,加强廉租房的动态管理还需要与多个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共同进行。

3.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今年开展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涉及范围广、数量大,而我局农房中心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工作负担沉重,还需要经常加班加点以保证进度。

四、20xx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工作安排将紧紧围绕区委和区政府工作部署,对照全年目标任务,结合本部门实际,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社会评价工作实施力度和广度,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建设文明、廉政型机关。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严格按照中纪委、省、市纪委和区委区政府的重要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抓好社会评价工作的开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斗争新成效。

2.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活动,建好“五型”党组织。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明确责任,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继续深入实施结对帮扶工程,推进“联群”活动的开展,继续抓好白马镇白塔村党支部结对帮扶工作,在结对党组织建设、党群共建、服务民生工作上加大帮扶力度,确保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3.继续推动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围绕区政府20xx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

4.进一步完善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体系。结合政务公开、依法治理等工作要求,进一步简化流程,便民、利民,切实维护物权人权益和交易安全。

5.加强农村房屋登记管理,完善农房产权产籍管理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速度;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搞好农村产权改革试点工作。

6.加强对全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监督和指导。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扶持,落实资金保障,进一步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和质量,引导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强化为民服务的意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实现“安居”和“乐居”。

7.加强直管公房的维修和管理。一是加强对公租房屋的维修养护,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二是建立常态的监管机制,随时解决安全隐患,确保房屋不倒不塌,杜绝各种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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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房产中介的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中介,全文共 2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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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出售方): (简称甲方)

委托人(买受方): (简称乙方)

受托人(中介方): (简称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自 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 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它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 合同。

第一条 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丙方出售以上房产,并代办 、 、 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转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拨付)。

2、乙方委托丙方购买以上房产,并代办 、 、 、 、 、 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证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贷款⑤抵押登记⑥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

2、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按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 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

4、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

5、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按照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用。

3、根据委托事项,乙方应于 前将各类资料备齐交予丙方,同时将由丙方代缴的 (①契税②交易服务费 ③抵押管理费④他项权证费)等约计人民币 元交予丙方。丙方将与乙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条 丙方的义务

1、认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丙方派 经纪人负责该房产的居间活动,在委托 期限内办理所委托的事项。

3、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 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4、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 泄露。

5、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6、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第六条 房款的支付与转付

甲、乙双方如不要求进行资金监管的,根据南京市存量房买卖 合同约定的房款支付时间及方式,甲、乙双方自行办理房款的文付 丙方不得代收代付房款。

第七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乙方领取产权证后——天内或于201——年—』 日前腾空房屋,并书面通知乙方、丙方办理交付的具体时间。

2、若乙方在接到上述书面通知后,不按期对该房屋办理验收 的,则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乙、丙三方共同参加房屋的交付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 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并保留原装潢、甲、乙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 接单,丙方见证签字。

第八条 佣金、代办费支付标准及方式

(一)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和代办事项,甲方按照下 列第 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 %,具体数额为人民币 元。

2、按委托代办事项支付代办费计人民币 元。

(二)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委托事项,乙方按照下列笫 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 %,具体数额为人民币 元。

2、代办产权证费 元、代办土地证费 元、代办 抵押贷款和他项权证费 元,共计人民币 元。 上述费用,甲、乙方应于 前支付给丙方。

(三)丙方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佣金和代办费,未促成合同的可收 取相关费用,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甲、乙方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屐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无法履 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的

5、其他造成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 条约定的金 额作为违约金分别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 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 元。

2、按标的额的 %,计人民币 元。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 第 项进行解决:

1、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 合同与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丙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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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房产局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医院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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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房产局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09年,我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在市房产局、县计生局的指导下,由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及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现就一年来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

1、每季度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等计划生育人口理论,增强干部职工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意识。

2、成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计划生育专干实施落实到位。

3、制订了《**县房产局2009年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考评细则》,局里与各组室以及下属单位签订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局里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年不定期地对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两次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干部、职工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

4、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常抓不懈,党组每季度定期开会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到位

1、已婚育龄妇女登记卡及生殖健康监测花名册统一、齐全、本系统内部计划生育率100%,无计划外生育及非法生育现象。

2、办理城镇房屋拆迁手续时与项目拆迁人签订拆迁项目计生合同,督促、协助开发商与当地计生部门做好衔接手续。

3、办理城镇房屋产权交易手续时,查验购房户的计生证明及户籍情况并登记造册,并及时将交易对象计生情况向当地计生部门通报。

4、办理城镇房屋租赁手续时查验承租人的计生证明和计生合同,并登记造册向当地计生部门通报。

5、房屋出租时,查验承租户的流动人口计生证明,与承租人签订计生合同,每年至少检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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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房屋买卖合同个人房产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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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方: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

购房方: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两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现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愿将自有座落于____市东____区小区单元室,建筑面积为㎡的还建房出卖给乙方,包含附属设施见附件一。上述房屋、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附件一所列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等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在本合同中均简称为“该房屋”。

第二条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该房屋的买卖价款元,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

第三条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交付房屋:

1、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入住手续及房屋钥匙等该房屋的全部手续交付乙方,并配合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

2、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将附件一所列《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等相关资料凭证签名的复印件交付乙方;

第四条甲方保证,其与开发商____市东____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义务,甲方已全部履行完毕,甲方享有的该房屋的全部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该房屋产权清楚,无任何担保等他项权利设置、查封、债务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该房屋后,因该房屋存在产权纠纷或第三方对该房屋主张权利,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或者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或者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六条该房屋出卖给乙方后,如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需以甲方名义向该房屋开发商____市东____区小区主张权利的,甲方应配合向开发商主张权利。

第七条鉴于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须先办至甲方名下后再过户给乙方,甲方应在取得该房屋的两证后____日内将该房屋的两证交付乙方。并保证在该房屋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按乙方的要求甲方配合办理该房屋过户至乙方名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除甲乙双方协商,凡任何乙方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即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应当向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的,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损失。损失的计算方式为该房屋的总价的50%,如该房屋的市场价值上涨的,甲方还应赔偿该房屋当时的市场加工与签订本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两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两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共2页一式三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本合同自甲、乙两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共有权人:________年____月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 日

公证人:________年____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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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协议书2024年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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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

男方: , 年龄: ,民族: ,职业: ,身份证号码: 住址: 。

女方: , 年龄: ,民族: ,职业: ,身份证号码: 住址: 。 经商定,达成以下自愿离婚协议:

一、双方自愿离婚

男方 与女方 于 年 月 日在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自愿离婚。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

(一)双方婚生子女_____由_____方抚养,_____方每月_____日前向_____方支付子女生活费计____元人民币,直至其_____岁。

(二)子女大学毕业之前的教育费、医疗费由双方平均分摊,非监护方应在见相关票据后5日内支付,但不排除紧急情况下非监护方的垫付责任。

(三)如果子女对外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由双方平均分摊。

(四)非监护方探视子女的具体方式为: 。

三、 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明细(单物或份额价值在___ 元以上者)如下:

(二)如果一方持有、控制的夫妻共同财产(单物或份额价值在___ 元以上者)未在上款列明,一经发现,另一方有权分得该财产的80%。

(三)夫妻共同债务如下:

(四)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下:

以下财产归女方所有:

以下财产归男方所有:

其他特别约定:

(五)夫妻共同债务承担:

四、本自愿离婚协议书一经双方签订即合法成立,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即具有法律效力。

(或:本自愿离婚协议书系在人民法院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五、上述自愿离婚协议书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因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对外赔偿等,延迟支付的一方应按日向全部垫付一方支付未支付金额千分之六的延期违约金。子女监护方阻止非监护方探视或不提供探视机会的,非监护方有权取得监护权,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精神损失赔偿金,精神损失赔偿金金额为监护方违约行为发生时的上年度全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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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年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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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拆迁财产分割协议书最新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因政府旧城改造,坐落于________房屋已于通知征收。该房屋房产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土地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房屋套内面积: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一直由甲、乙双方父母持续居住,房屋此前系甲方单位分配的房屋,现政府已经下达征收通知,并由甲方代表全体家庭成员在《征收补偿协议》上签字,现甲、乙双及其他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就房屋的征收补偿后所得的财产分割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对价补偿金及支付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需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待房屋征收补偿款发放后5日内支付剩余的陆万元整(¥:________),产权调换所得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乙方名下后支付最后的________万元(¥:________)。

二、征收补偿款归属

1、房屋拆迁后,所得的全部货币补偿款(包括但不限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及其他补偿和奖励)均归乙方所有,相应的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2、产权调换所得的房屋,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3、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无权就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两项财产主张任何权利。

三、协议各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领取征收补偿款并协助其办理产权调换所得房屋的所有权登记手续。

2、乙方有义务根据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向甲方的按时、足额支付对价补偿金,并承担征收补偿及房产登记的所有费用。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向甲方支付对价补偿款,甲方有权按照对价补偿款的15%主张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协助领取补偿款及房屋产权登记的义务,乙方有权主张其继续履行,并按照对价补偿款的15%主张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补充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补充约定,并作为主合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并经公证机构公证后发成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剩余两份留存公证处。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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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房产经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经纪人,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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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陈经理:

您好!我是房产部的__。最近我一直在想在_公司二年里做了些什么,得到了什么,我发现付出跟收获相差巨大,让我萌生了辞职的想法。对外别人都认为我们房产经纪人收入很高,可是事实事与愿违,特别是我们公司近期几个楼盘销售不是很理想,让我对这份工作更没有了信息,递交辞职信成了迟早的事情。

我的工作:

(1)采集、核实和分析客户与房源等信息,设计与管理房号体系,填报和分析业务报表等;

(2)陪伴客户查看房屋,测算购房费用等;

(3)代理契约鉴证与契税缴纳及权证办理,咨询与代理各类房贷事宜,协理房屋验收与移交等;

(4)申办租售许可证,调研房地产市场,核算与评估房价,设计价格体系,编制宣传展示与管理用图表文件,设计平面安排和处理面积误差。

因为楼市问题,再加上自身的原因,导致我的提成很少,我在想我不适合做这份工作,希望经理能够批准我的辞职申请。最后,祝愿公司能够从困境中走出来,再创佳绩。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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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私人民间房产抵押借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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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合同编号:

甲方(债权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甲方与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 “号”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或主合同),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整(小写:¥元),现乙方(以下合称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共有的房产为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为明确有关抵押担保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1、抵押物

1.1抵押人同意将其所有共同所有的下表所列房地产(《房地产证》详见本合同附件)全部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抵押担保。

2、担保范围

2.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根据《借款合同》对借款人享有的借款本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的债权。

2.2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抵押权而产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全部费用。

3、陈述与保证 抵押人对下列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并在本合同期限内持续有效:

(1)抵押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抵押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抵押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裁决及命令,也不与抵押人的章程或其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3)抵押人和抵押物所涉及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且无任何隐瞒的;

(4)抵押人保证签订本合同时对抵押物享有完全合法的财产所有权或依法处分权,该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除因本合同设定外)、转让、租赁(除非事先向抵押权人作出书面声明并获抵押权人认可)、托管或其他共有人,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司法查封等权利限制或权利瑕疵。

4、抵押登记

4.1如根据抵押登记部门的规定需办理本抵押合同公证的,抵押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证事宜,届时甲方可要求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4.2抵押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如按上述

3.1办理合同公证的,在公证后)10个工作日内,按抵押物所在登记部门的规定负责办理抵押登记。

甲方届时予以协助,抵押权利证明正本由甲方保存。

抵押人同意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抵押物的房地产权证书交由甲方收执(并用于办理抵押登记事宜),在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履行完毕前由甲方保管。

4.3依照本抵押合同约定合同终止的,甲方和抵押人应共同向原抵押登记机构提出注销抵押登记申请。

原抵押登记机构准予注销登记的,抵押权利证明由登记机构收回;抵押人可同时向甲方领回收执的房地产权证书。

5、抵押人保证

5.1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全面履行与抵押物有关的维修、保养等各项义务,及时支付与抵押物和抵押有关的一切税金和费用。

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人的经营状况和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随时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5.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在抵押期间将抵押物交换、赠与、作价入股、出租、出典、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也不得将抵押物改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变抵押物使用性质。

5.3如非因乙方过错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抵押人应当立即书面告知甲方,同时抵押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抵押人因此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及其他收益应在3日内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全部债务。

如甲方同意,也可向甲方和抵押人认可的第三人提存作为抵押财产处理。

如抵押人怠于向造成抵押物灭失或毁损的责任人追究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以代位求偿。

5.4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并可视情况要求抵押人在限期内增加抵押物;因抵押人的过错而导致抵押物灭失或毁损,甲方认为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担保主债务履行时,抵押人应当在事由发生后10日内重新提供或者增加经甲方认可的抵押物,以弥补原抵押物价值的损耗部分。

如甲方同意,甲方和抵押人也可协议采用其他方式处理。

5.5如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列入拆迁范围的,乙方应在得知拆迁信息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拆迁房屋如以交换产权作为补偿的,以补偿所得房屋重新设定抵押权;如实行货币补偿的,抵押人因此所获得的补偿金及其他收益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甲方同意,也可向第三人提存作为抵押财产处理;如实行交换产权和作价补偿相结合方式的,作价补偿部分先用于提前清偿或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以交换产权重新设定抵押。

在前述的三种不同的补偿方式下,如交换产权房屋价值经评估低于本合同所载明的原抵押物价值的、或作价补偿的补偿金低于所担保债权的,不足部分抵押人应增加抵押物或采取其他措施追加担保。土地使用权在抵押期间被列入国家征用范围的,比照上述做法处理。

5.6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可以委托依法成立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

如发生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抵押物担保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证在得知该情形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抵押物担保能力降低。

5.7因履行本合同所涉及或产生的抵押登记、抵押物评估、保险、提存、公证、通知、拍卖、代位追索等费用及保全抵押物价值或实现抵押权的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如上述费用由甲方垫付的,抵押人于甲方垫付相关费用后2日内支付给甲方。

5.8乙方对于各自或共同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5.9甲方有权将其对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如甲方全部或部分转让债权的,抵押人确认仍按本合同约定就全部抵押物向债权人(包括甲方、债权受让人)提供抵押担保。

6、抵押权的实现

6.1《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但不限于因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或抵押人违反本合同陈述与保证、约定事项等导致甲方宣布债务履行期限提前到期的),甲方未受清偿时,或者发生有关法律规定的甲方有权处分抵押物的情形时,甲方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甲方有权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6.2甲方在处臵抵押物的过程中,有权指定拍卖行、估价师、律师或其他代理人行使其全部或部分权利,抵押人对此不存在异议。

6.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时,无需首先或同时向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追索;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偿所担保债务金额且抵押人非借款人的,抵押人承诺对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部分向甲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抵押人应全面履行。

如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主债权金额千分之二的标准向相对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之日。

7.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陈述和保证事项,造成甲方损失的,抵押人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如造成受让人和承租人(若有)等第三方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相应的第三方赔偿责任。

7.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对抵押物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交换产权及其他收益的处理未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的,抵押人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予以纠正,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同时还应按主债权千分之三的标准计付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之日;如抵押人已无法继续履行的,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7.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甲方认为不足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抵押人及时重新提供或增加经甲方认可的抵押物,并按主债权金额百分之二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

7.5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物的,抵押人应承担主债权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7.6如因乙方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的,抵押人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抵押物未设定以甲方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应参照上述7.1的违约金标准向甲方计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之日。

8、其他约定

8.1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

抵押人的担保责任不因甲方同意借款展期、债权转让、债务重组,或甲方与借款人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而变更或终止。

8.2本合同自甲方和抵押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担保债权全部清偿及抵押登记注销后终止。

8.3本合同未经甲方和抵押人协商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双方协商同意变更的,抵押人应对已登记的内容作相应的变更,未作变更登记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8.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均由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

如本合同已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甲方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5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公证部门(若有)、抵押登记部门各执一份。

9、附件 房地产权证书

甲方(抵押权人): (签章)

乙方(抵押人):(签章)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深圳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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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夫妻出轨离婚财产分配协议有子女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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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朱__________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舒__________

财产概况:

我二人于年结婚,婚后育有三男三女,两人名下有一幢座落于上海市_____________路31号,占地面积约为米的私权房屋(下称该房屋)。该房屋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房屋产权证已遗失。

我们自愿立下遗嘱,对属于我们名下的以上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该房屋在政府规划拆迁前使用方案如下:

1、长子_______________及其家庭成员有权居住使用并负责维护南边二层楼房的二楼房一间,西北面(公共通道旁)车库一小间由其个人投资,归其使用。

2、二子_______________及其家庭成员有权居住使用并负责维护南边二层楼房的楼房一间。

3、三子_______________及其家庭成员有权居住使用并负责维护南边往北边的平房第一间房一间。

4、以上所分配房屋都经一户一表改造过,所以每户用电都按各户分表实用量加上公共用电计收(每户每月按实计人数摊出),用水按每户分表实用量加每户一吨水的损耗计收,具体由三个儿子轮流收管交接。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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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房产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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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房地转字第______号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在__市_________地段拥有房地产,名称:_________,数量:_________,现有偿转让,转让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售

交换

赠与

继承

第二条乙方自愿从甲方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物业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

其中:基底分摊面积:_________㎡

公用分摊面积:_________㎡

_________面积:_________㎡

共有使用权土地面积:_________㎡

物业部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对上述转让数量、面积核对无误,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___________币,单价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元,;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全部交完。

第四条土地使用年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使用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原《条例》公布前行政划拨的用地和历史用地,必须履行_________有关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从_________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在此以前的土地使用费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费由甲方负责缴纳。

第八条转让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经市公证机关公证,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乙方正式取得房地产权。

第九条乙方获得房地产权,如再发生出租、抵押、转让时,应按第八条之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如系地产商第一次售房,原房地产预售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公证处各一份。

转让方:___________受让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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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私人住宅房产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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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_________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小区_________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宅使用。

2在租赁期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_________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本校事业编制职工,甲方从乙方个人住房补贴账户上每月扣除租金。不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3非本校事业编制人员,乙方个人每月或每季5号前到房产科交费,过期不交费视为自动解除租赁合同,房屋收回另行安排。

五、房屋修缮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六、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5—0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3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内,该房屋经__________________大学批准,旧楼改造、拆除,或出现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2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3乙方,没有履行与甲方签订的有关安全、防火协议书;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日租金5倍的违约金。

八、甲方的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出租方:_______承租方: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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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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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人(男方):__________

协议人(女方):__________

协议人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登记结婚,育有一子____。现双方协商一致,就自愿分居达成如下协议:

1、分居时间为___年,从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_日止。分居期间,座落于___市___路___号的住房一套由___方居住使用,___方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2、分居期间,___由___方抚养,___方每月给付抚养费___元,在每月___日前支付,

3、分居期间,___方每周探望___一次,时间为24小时,定为每周星期六早上___时到星期天早上___时,由___方到___方居住地接送。

4、分居期间,各方取得的财产及收入归各自所有,不为夫妻共同财产,各方产生的债务归各自承担。

5、分居期间,互不履行夫妻生活义务。

6、以上协议一式___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协议人(男方):__________ 协议人(女方):__________

协议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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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个人房产使用权租赁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4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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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 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

受让方: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并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 定 义

第四条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区域。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 开发区域的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区域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和安排。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设施。

第三章 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 ,地块编号为 。(见附件 地块地理位置图)

第六条 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 _______平方米。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 _______年。自颂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同意后,经甲方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用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十二条 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 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 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 _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 %共计 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 __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四条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 _______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 乙方同意从 __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 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

第十六条 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注:___________根据具体情况定)。

美元(港元等)与人民币的比价,以合同签定当天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

第十七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账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__ 银行国分行,账户号国国国 。

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八条 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它建设用地条件(或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并建成了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面建筑物,或投资额达到总额的 %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二十条 乙方在作出转让 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 _______日内,应将经公证的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甲方,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费(税)。

第二十一条 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 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三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合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条二十四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 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和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权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作出抵押 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 _______日内应将经公证的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甲方,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 ___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九条 依据第二十八条而取代乙方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本合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 期限届满

第三十条 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该地块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 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三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四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 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三十五条 除国家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

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协商签字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负责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应相应推延。因延期而造成的损失索赔,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办理。

第三十八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 %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九条 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或连续两年不投资开发建设,除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办理外,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四十条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少 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第完成日期;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 。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

第四十一条 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 ___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 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加或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 通知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要求要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名称:___________ 法定名称: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 ___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四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采用中 两种文字书定,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于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在中国 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 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 乙方:___________ (章)

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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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房产中介合作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中介,全文共 1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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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公司名称:公司注册号:

鉴于:甲乙丙三方同为 共同合作投资出资人,为更好地经营管理公司,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公司的管理规章等一些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下列甲乙丙三方同时提及时简称三方)

一:公司股份;

三方各自享有公司相应的股份及相应的权益,其股份详细比例分别为甲方: ;乙方: %;丙方:%;

二:出勤于考勤;

① 正常上班作息时间为:

② 每月休假;每人每月休假 天,请假及矿工;

(1):事假

(2)病假;

(3)矿工;

④考勤记录三:公司财政;

① 财务记录;公司财务开支必须有专人记账

② 财务报账;

(1)公司内所有人员为公司支出或收取了任何费用必须向记账人员汇报,不得多报,否则,一经发现,扣除虚报者虚报部分三倍数额的人民币作为处罚。

(2)公司内所有人员在收取了与公司营业范围及公司所从事的服务有关的费用时经手人必须向公司及时报账。

财产安全;公司内所有人员(包括三方)必须爱护公司公共财产,维护公共财产安全,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司财产遭到损坏或遗失,损坏或遗失人员必须向公司赔偿与相当于被损坏或遗失物品的原价 相等数额的人民币。

⑤财政核算

财政的分配及承担;公司内各项开支盈亏(除房产倒卖外)均按三方各自所享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利润和承担公司亏损。

四:公司决策;

① 决策权力;三方均有对有关公司各事项决策的权力。

② 决策范围;公司规模的变动、公司各店面位置的迁改、员工的聘请、辞退、奖惩及工作调动,公司的财务支配、公司各项目的投资(不包括房产倒卖项目投资)、公司设施器材的增减、公司发展道路方向、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变更、有关公司的各种合同或协议的签订与修改、公司的转型、转让或解散等各方面,三方均有包括在上述范围内的等各方面决策权力。(决策范围包括但并不限于以上所述)

③ 决策过程;三方凡遇公司某事项决策方面发生争执可由三人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股份投票数最终拟定决策。

④ 决策结果;股份投票数必须大于50%(不含50%)决策方可通过并确立。

⑤ 决策执行;凡通过公司决策最终确立的方案,三方必须共同遵守。

⑥ 决策结果的变更;公司各事项经三方决策后确立的结果或方案若要变更必须经三方均同意认可,方可变更决策,新的决策也由三方重新拟定。

五:公司投资;

① 公司在店面扩展、公司财务支出、倒卖房产等方面的投资必须经过三方决策后同意许可,无论哪一方不得在其他两方未同意或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投资。

② 房产倒卖投资;在公司决定某项倒卖房产投资时必须经三方决策一致同意,三方任何一方可放弃决策权力不参与此项投资,若三方因投资出资问题并未达成一致,可由三方自由商定出资详细情况,若在此项投资时投资方少于三方的情况下,该笔投资收取回报后所获取的利润属于投资方所有,不计入公司帐内,未参与投资方(明确表态不参与该项投资且并未出资该项投资)无权获取该项投资所获得的利润,在三方同时出资投资的情况下在该项投资所获取的利润中抽取 %作为公司运筹资金,其余部分按照各投资方各自投资比例分别拨算。

③ 倒卖房产;在公司投资某处房地产项目后,(房产倒卖投资)该笔房产若是在公司内(即以公司名义)卖出,公司有权获得该笔房产交易的中介佣金,若该笔投资房产是以个人名义卖出的,则公司无权获得该笔房产交易的中介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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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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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

地址:______

抵押人:____

地址:______

担保人:

抵押物业地址: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字第__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年月

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港币

所有已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厘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银行深圳分行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银行深圳分行或经由银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港币壹万元整或港元壹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之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或遭到损毁破坏;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之全险;保险单须过户银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是指抵押人与

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房产买卖合同”,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是指抵押人与

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之抵押房产物业;

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之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之押品;

抵押人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予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为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的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抵押权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及

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

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

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账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之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具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业之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之损失及一切有关之费用;若有不足之数,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之数,负责赔偿予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之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

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之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伙通知书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损失,如因处理该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它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讨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后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并同时解除除担保人之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惟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之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并予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账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进,抵押权人可不预先通知,迳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之其它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它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它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之还款及其它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之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本它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国台湾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给抵押权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它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约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及房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附表及抵押人与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合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签章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

签署

抵押权人:

代表人签署

担保人:

代表人签署

19年月日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深楼花字第号

抵押登记日期:19月日

附表

抵押人资料抵押人:

业主

姓名: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电话:

附表

抵押物业详情房产地址:

大厦名称:

楼宇座别:楼数:年期:

面积:

用途:购入价:

房产权证书号码:抵押权人:

地址:______

抵押人:____

地址:______

担保人:

抵押物业地址: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字第__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年月

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港币

所有已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厘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银行深圳分行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银行深圳分行或经由银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港币壹万元整或港元壹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之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或遭到损毁破坏;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之全险;保险单须过户银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是指抵押人与

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房产买卖合同”,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是指抵押人与

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之抵押房产物业;

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之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之押品;

抵押人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予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为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的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抵押权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及

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

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

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账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之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具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业之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之损失及一切有关之费用;若有不足之数,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之数,负责赔偿予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之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

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之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伙通知书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损失,如因处理该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它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讨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后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并同时解除除担保人之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惟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之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并予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账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进,抵押权人可不预先通知,迳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之其它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它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它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之还款及其它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之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本它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国台湾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给抵押权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它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约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及房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附表及抵押人与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合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签章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

签署

抵押权人:

代表人签署

担保人:

代表人签署

19年月日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深楼花字第号

抵押登记日期:19月日

附表

抵押人资料抵押人:

业主

姓名: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电话:

附表

抵押物业详情房产地址:

大厦名称:

楼宇座别:楼数:年期:

面积:

用途:购入价:

房产权证书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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