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享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享设施设备(共享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享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享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小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数据;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数据(工程建设竣工数据、住用户数据、。),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小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数据;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方式: ;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享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 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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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委托物业卫生服务协议书
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对甲方提供日常保洁服务,协商如下。
1、合同的范围
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作业内容及清扫周期以《_________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为准。
2、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合同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无偿为乙方提供保洁用水、电。
3.对乙方保洁质量应及时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4.教育有关人员遵守_________物业保洁制度,共同维护_________业内环境,爱护园内设施。
5.积极采纳乙方在_________物业内保洁方面的合理化建设,协助乙方处理有关投诉。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进驻现场书面通知后,要积极做好准备,准时进驻现场。
2.乙方在甲方设立作业所。作业所在业务上受乙方和甲方双重领导。
3.认真完成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卫生质量,达到客户满意。
5.乙方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配戴本公司名牌,进入工作现场的出入证上甲方配发,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业务。
6.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主管保洁负责人的监督指导,并按甲方的保洁工作标准进行检查。
7.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保洁工作质量检查和保洁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于每月____日之前将当月的保洁工作总结和下月的保洁工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8.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定劳动协议,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总价
本合同月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此款取费所列项目见《_________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
第七条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如未发现保洁质量问题,以转帐支票方式于每月____日(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全额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日常保洁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如发现保洁质量问题,甲方按照月保洁费的10%先行扣款,然后双方协商。
第八条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方式解决。
4.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服务费25%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合同解除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2.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3.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交付金额的3‰支付滞纳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保洁服务(按合同标准)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3‰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①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_________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及其他附件共_________页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老年社区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使用人(甲方): 物 业 公 司(乙方)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吉林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吉林 市 船营 区 (街道)号
占地面积: 3000 平方米
物业类型: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1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 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 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清运。
5. 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 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 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 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 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2.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3. 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4. 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缴纳;业主入户后不论是否入住,都要足额缴纳物业费;
5.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 有权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等措施。
第六章 违约责任
1.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4.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逾期不交物业费的,视为甲方放弃物业公司对其服务。
5.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响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6.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1.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各执一份。
7.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3:提供商业咨询服务协议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年月____日在___签署。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被委托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a)甲方愿意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委托乙方就第一条约定的咨询服务事项;
b)乙方愿意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
为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协议如下:
第一条服务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参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商务咨询服务及有关合同签订及履行的法律服务,服务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1.2具体服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甲方承诺乙方是上述服务事项中唯一的委托人。甲方亦可委托其他第三方,但不影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对双方的约束力。同时,甲方在签定本合同前所委托的其他第三方不受本条款的约束。
1.4乙方应尽忠实义务,除非甲方明知并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担任同一项目中与甲方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服务人,并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利益之行为。
第二条费用
2.1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咨询服务费具体支付办法见第3.3条款。
2.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额外支出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长途通讯费用、复印费用、公关费用中没有列明的费用或其他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一切费用或支出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费用支付
3.1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该项目的部分利润作为乙方的咨询费用。该项目的详细描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方式支付咨询费:
乙方咨询费用:¥_________(乙方领取咨询费用不提供增值税票)
3.2第2.1款约定的咨询服务费用,甲方应以现金方式给付,除非乙方另有书面指示,任何费用应汇至下列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事务执行
4.1乙方将指派______具体执行第一条约定的代理服务事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另行指派其他人员。
4.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理指示,依法尽职尽责执行咨询服务事务,维护甲方的利益。
4.3经甲方同意或在情况紧急时,乙方有权将代理咨询服务事项的一部分临时性地委托合格的第三人进行,委托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4甲方应为咨询服务事务的执行提供必要的和不迟延的协助,包括签发必要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相互报告
5.1甲方应尽其所能,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所有相关资料,并尽力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在任何一方认为必要时,乙方应对此给予协助,如向甲方提供所需文件清单。
5.2乙方应不迟延地向甲方报告该项目的最新进展,并提供专业意见供甲方参考。
5.3在任何一方采取对该项目构成实质性影响的行动前,应提前合理的时间告知另一方。
5.4任何一方均有权不时地要求另一方提供关于该项目的口头或书面报告。
第六条保密
6.1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知悉或取得的另一方的资料和信息,应视作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除非法律要求或事先取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不得将其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6.2本合同终止时,如任何一方要求,另一方应将因履行本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的资料不迟延地返还。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7.1双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尽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八条期限
8.1本合同的有效期为60天。只要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无权作出解除、终止、中止本合同的效力及对方依据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
第九条完整性
9.1本合同构成双方迄今为止唯一的全部的协议,并替代双方此前达成的任何书面的或口头的约定。
第十条独立性
10.1本合同的各条款应视作相互独立,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有效性,除非该种结果将根本性地破坏本合同的目的,或造成完全不合理的结果。
10.2对于任何无效的条款,双方应不迟延地修改本合同,使之符合双方的原本意图。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合同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内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或有充分协商的机会而被放弃,双方均有充足的机会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提出废除、变更、增删及修改意见,双方均对最终定稿的本合同文本的每一条款的含义及法律后果有充分的理解和预见。
11.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
篇4:2024广州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确保消防报警系统正常运行,经协商就甲方有关消防设施的维护、
保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委托乙方维护保养,维保期自 20__ 年 5 月 1日至 20__ 年 4 月 30 日止。
二、甲方应提供消防系统的档案资料(工程竣工图、验收报告、检测报告、编码表等),并保证移交乙方维保的消防报警系统运转正常,以便乙方开展日后的维保服务。
三、维保期间乙方应确保甲方的消防报警系统能正常运行,全部设备均能达到消防使用范围的要求。
四、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甲方应在乙方服务过程中提供尽可能的帮助;乙方应主动了解、熟悉该消防报警系统的运行情况。
五、乙方的服务承诺:
1、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的24小时内派人修复(如遇特殊情况,说明原因后可适当调整);
2、每月一次上门服务,包括巡检、回访、维护及操作讲解,使消防设施管理责任人熟悉本系统的基本操作规范和一般自检技术;
3、免费进行烟感测试;
4、免费更换打印纸、色带;
5、免费进行点位移位(仅限10个点位以下,增加材料另计);
六、乙方的优惠服务:
1、探头清洗收费标准为50元/只;
2、涉及设备、材料更换的按成本价收取,免收人工费。
七、根据甲方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现状,双方约定维护保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贰万 元/年,付款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签订协议后一次付清 。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不能擅自拆、装、移该系统的每一个部位,如要变动则应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处理。
2、维护保养期内乙方不承担因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费用及更换材料设备的费用。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维保电话:
年 月 日
篇5:武汉市物业服务合同简单
委托方:
联系地址:
受托方: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的保洁、绿化、会议客服、工程维护等业务委托乙方实行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第二条:委托服务管理事项
1、保洁、绿化服务
1.1物业区域内的地面、墙面、门窗、公用卫生间等区域的卫生保洁。
1.2物业区域内的办公家具、办公电子设备、会议设备、健身设备、空调通风口、银行内设电梯等设备设施的卫生保洁。
1.3物业区域内部摆放的指示标牌、宣传牌、宣传栏等区域的卫生保洁。
1.4 对物业区域内的绿化租摆和养护与管理。
2、会议客户服务
2.1负责来访人员的身份登记、临时出入牌的发放;负责银行快递信件、报刊等的收发登记等工作。
2.2负责客户的引导、领导客户接待、茶水服务等服务。
2.3负责会议前的各种布置、摆放,提供会场茶水服务。协助甲方人员对会场灯光、电子设备的调试、安放等工作;会后收拾整
2、会议客户服务
2.1负责来访人员的身份登记、临时出入牌的发放;负责银行快递信件、报刊等的收发登记等工作。
2.2负责客户的引导、领导客户接待、茶水服务等服务。
2.3负责会议前的各种布置、摆放,提供会场茶水服务。协助甲方人员对会场灯光、电子设备的调试、安放等工作;会后收拾整理工作。
3、工程维护服务
3.1负责银行内部的设施的维护、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共用的上下管道、落水管、电线、供电线路、公共照明、消防设施、安防设施,会议音控设备的日常维护等。
第三条: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每年度支付总计 人民币元(其构成见附件-报价表),每季度支付人民币元,每季度的首月15日之前付清本季度服务费用(以本合同约定金额为准)。甲方如增加服务需求,双方参照本合同相关约定价格另行协定费用。
二、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经与甲方协商可适当调整。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使本合同“物业管理服务预算”中的费用(如社保基金、薪资、税费等)发生相应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核实后,当月开始按照变化后的数额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含:客户服务会议辅材、卫生间用纸,垃圾外运、设备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空调维护等费用。
第四条: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委托服务期限 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日常服务享有监督权及检查权,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要求质量标准;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如甲方对乙方派驻服务人员的服务不满意,可责令乙方调换服务人员;乙方应无条件在5日内调换。
3)甲方有对乙方服务提供便利的义务,以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发现租摆的花卉、植物有枯萎、凋谢现象,应及时与乙方联系,乙方必须及时调换。
4)甲方在租摆期间,可按自己需求增加或减少租摆花卉、植物,增加或减少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减清单双方签字确认,结算时由乙方提供结算明细单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每月租金以实际租摆植物的规格、数量和时间计算,如果甲方当月无增减或减少租摆植物,则以本协议约定的租金合计付给乙方;如甲方有增加或减少租摆植物,则增加或减少租摆植物的租金在下一季度支付的租金中增加或减少。
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6)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料仓库,面积不超过 20平方米,但不提供住宿场所;
7)甲方有权聘请其他服务商,对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外有偿项目提供服务,乙方必须全力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托、阻扰。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派驻甲方现场的负责人、业务上受甲、乙两方领导。
2)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提供优质、高效的各项服务,并严守安全作业规范。
3)乙方负责在所有派驻服务人员上岗前2日,将派驻甲方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及人员基本信息提交给甲方,经批准后方能上岗。
4)乙方为派驻的服务人员提供上班时穿着的统一工作制服并承担费用,服装样式须统一。驻场服务人员应按甲方要求衣貌整洁,佩戴名牌,进入工作现场的出入证须由甲方配发,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5)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并按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检查;
6)乙方须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检查、加班调度及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于每月2日和25日之前将上月的工作总结和下月的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7)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订劳动合同,且该劳动合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合法存续,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外,没用承担任何劳动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服务人员在为甲方服务期间产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且乙方处理此等纠纷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8)乙方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乙方保证所有上岗的服务人员均经过岗前技能培训,包括职业道德、工作规范、服务态度等,工作期间注意言行举止,维护甲方良好的公司形象。
9)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规程操作,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影响他人工作。
10)乙方为保证本合同约定的保洁质量,须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原料和操作方法。乙方应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甲方及相关人员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相关人员的财产、人身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向甲方提供盆栽花卉植物种类、规格、单价及金额见附件(花卉植物租摆清单)。
12)甲方承租乙方花卉、植物,由乙方安排专人进行养护管理,包括:剪枝、清洗植物叶面和花盆,每周护理1-2次。
13)乙方应按季调换花卉、植物,并对每次调换的数量进行清点核对,并做好记录;并报甲方一份。
14)乙方负责提供服务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和消耗品(但不包括:因维修、更换而需采购的零配件或易耗品),由乙方负责购买并承担费用;对于化学药剂等危险物品应尽到充分的保管义务和安全注意义务。
15)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享有收取协议约定服务费用的权利;
16)本合同服务范围之外的收费服务项目,甲乙双方参照本合同的约定确定费用,乙方应遵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时提供服务。
第六条: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1、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解聘乙方的意见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继续服务的,是为合同自动延续。
3、甲方在审核乙方管理期间未存在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发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继续聘用乙方,合同另行签订。
篇6:202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聘用乙方为 (注:物业名称)(以下简称“物业”或“本物业”或“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车位(库)、库房、储藏室、地下层。(注:根据物业的实际情况填写)
座落位臵:
四 至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其中:住宅 平方米(可细分多层、小高层、排屋、别墅等),办公用房 平方米,商业用房 平方米,地下车位 个,其他物业 平方米。(根据实际填写)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项目由委托人另附,并作为合同附件。(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物业交付时间: 年 月 日前。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本着对全体业主和使用人负责,参与前期介入,熟悉场地,掌握开发地块的管网、线路布臵及设施设备功能,对设计建设方案提出优化修改建议。本物业竣工后,乙方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对竣工验收资料、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与甲方进行书面交接。
第四条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五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使用、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按实际情况填写,或以附件形式罗列明细);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合同的约定,相关业主对物业的共用部位或公共部位享有专有或独占使用权的,由相关业主负责该等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及清洁卫生,并承担费用。
第六条 物业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公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油烟排气道、公共照明、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按实际情况填写,或以附件形式罗列明细);但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乙方不需承担义务的设施设备或根据合同约定由专业单位维修、养护的设施设备(如电梯等)除外。
第七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八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维护与管理等。
第九条 附属配套建筑及其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十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一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二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三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竣工总平面图,单位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第十四条 协助组织开展社区居委会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业主自用部位属保修范围的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八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2、 甲方要求乙方代为保修的,应另行签订委托维修协议,乙方收取相应管理费;
(此条如有特殊约定的服务内容的应列明,反之应删除。)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目标:(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收取,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服务费标准如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小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商业用房: 元/月〃平方米;
办公用房: 元/月〃平方米;
幼儿园: 元/月〃平方米;
会所: 元/月〃平方米;
地下车位: 元/月〃个;
库房: 元/月〃个;
储藏室: 元/月〃个;
其他:……。
(物业服务费中未计入能耗共用设施设备(如:电梯、增压水泵、中央空调、景观水系等)运行所需的能耗费用,能耗费用按各地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交纳,没有建筑面积的,按个交纳。
3、 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 办公费用、管理费用;
7. 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 法定税费;
9. 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0.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1. 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4、 空臵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业主未住的空臵房,由业主按上述标准全额向乙方交纳,纳入物业管理范围,未销售的空臵房由房屋开发商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按上述标准全额向乙方交纳。
5、 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当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6、 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7、 房屋交付前,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的,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第二十一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物价部门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 露天车位: 元/月;
2、 地下车库: 元/月;
3、 外来临时停车: 元/车〃次
(具体名称为车位使用费或车位停泊管理费以各地政府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物业服务地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三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
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建筑面积或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按规定许可的物业维修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按规定续筹。
第五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业主共有的场地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设施(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设施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游泳池、网球场等。)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由乙方经营管理。上述各项物业的经营管理收入扣除必要的成本外,其余收入作为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专项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配套设施经营亏损的弥补。归全体业主共有的该部分收入由乙方代管。
(注:根据项目是否有此配套设施填写)
第二十五条 业主共有的车库车位的经营管理,使用人应按照物业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上述停车费扣除必要的支出成本外,其余收益归全体物业买受人共有,专项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配套设施经营亏损的弥补。归全体业主共有的该部分收入由乙方代管。
第二十六条 甲方所有的车库车位的经营管理(注:若没有此条款可删除)甲方所有的车库车位的经营管理
1、甲方所有车库车位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应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人收取停车费,但法律或政策对停车费收费标准作调整的,则乙方收取的停车费作相应调整。
(1)地下车库车位: 元/次; 元/小时; 元/日; 元/月。
(2)地上车库车位: 元/次; 元/小时; 元/日; 元/月。
2、上述停车费中的 %作为乙方必要的成本和收益,其余归甲方所有。
3、甲方所有的停车场地的车库车位,不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行使用、保留、空臵或自行出租,均按本合同第二十条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前期物业服务费。
第二十七条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述及的各项物业的经营管理收支帐目单独列帐,每6个月将详细情况报告甲方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乙方应每 个月将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述及的物业的经营管理收支帐目的详细情况报告甲方。(注:如甲方所有的车库车位分成比例未作约定的,此条款则不需要。)
第二十八条 乙方根据物业服务的需要,有权将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述及的各项物业出租或委托专业公司或其他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为了全体业主的利益,乙方将各项物业出租或委托上述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的期限可以约定为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的一个合理期限。
第二十九条 对于甲方已经移交的物业管理用房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共同使用的其他财产、设施,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乙方从有利于全体业主利益考虑,可以决定该等财产、设施的使用、经营和管理等事项,而无需再行征得全体业主同意,但乙方应在该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将该决定在本
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示。
第三十条 乙方对本合同条款下的车辆管理仅指对车辆行驶、停放秩序的管理,并不承担对车辆的保管义务。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提供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访客代为泊车的服务,乙方禁止乙方员工代为泊车。
第六章 物业维修经费
第三十二条 本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使用和续筹均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七章 物业承接验收
第三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承担解决查验时发现问题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物业区域内附属配套设施、道路、地下停车库、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 物业管理用房、共用设施设备清单;
3、 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技术资料以及各类公共设备等有关维保合同书复印件;
4、 已购房业主姓名和联系电话、所购房屋位臵和面积;
5、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6、 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第三十六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养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八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三十七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由乙方制定,经甲方确认后生效。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配合。
第三十八条 乙方可采取劝告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
第四十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四十一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
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臵、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四十二条 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为提供物业服务方便由乙方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乙方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九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对《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甲方在物业买受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应包含本合同的内容,并要求物业买受人承诺在本物业具备入住条件后承继本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协助乙方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共同遵守《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物业买受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承担保修期内由于设施设备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费用。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7、甲方不得有利于物业销售擅自向物业买受人承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否则,由甲方向乙方作出补偿。
8、在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在交付使用前 日(一般为90日,具体根据项目前期介入时间而定)向乙方按规定提供房屋总建面积千分之 计 平方米建面积的商业用房,由乙方按规定进行经营,其经营收入用于物业管理经费及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
9、在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在交付使用前 日(一般为90日,具体根据项目前期介入时间而定)向乙方按规定提供房屋总建筑面积千分之 计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公共活动用房,和员工宿舍 平方米及员工食堂 平方米(宿舍和食堂根据与开发公司洽谈内容而定),由乙方无偿使用;有些项目不提供宿舍,可由开发商直接补贴费用,若面积等无法确定的,则可删除。 (以上管理用房比例可各地区规定填写)
10、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前 日(一般为30日,需根据项目实际来定),,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物业区域内附属配套设施、道路、地下停车库、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物业管理用房、共用设施设备清单;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技术资料以及各类公共设备等有关维保合同书复印件;
(4)已购房业主姓名和联系电话、所购房屋位臵和面积;
(5)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11、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12、由于甲方在销售过程中违反对业主的承诺或违反原规划设计而导致业主拒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甲方必须承担偿付责任;
13、协调、处理乙方在前期介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发现的问题。解决在综合验收时提出的各项遗留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整改完成;
1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体活动;
15、已竣工并集中交付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前期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全额交纳,但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约定由物业买受人承担和交纳的除外;
16、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前期物业服务费审批或备案手续。如果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前期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甲方补足,直至本合同期满。(此条款主要针对外接楼盘,可放在补充协议。)
17、补偿乙方前期开办费,标准为按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计算,(浙江一般为6-12元/平方米,各地区根据地方行情拟定)合计金额为________元。支付办法为业主交房前一月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18、为了保证物业服务企业和楼盘的品质的形象,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由甲方进行装修后交付给乙方使用。(如是外接楼盘,可由双方进行协商。)
19、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所进行的物业管理服务和经营活动。
20、在物业交付使用前 日,甲、乙双方应共同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检查验收,甲方应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竣工验收合格。
21、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保修责任。
22、指定专人负责跟踪、协调、处理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遗留问题。
23、物业管理区域外的设施设备的管理,管理费用另行支付。
24、甲方单独所有的配套设施(如会所)或其他单个业主所有的配套设施由乙方管理的,物业服务费用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25、甲方开发建设的市政配套设施应按相关规定移交给市政管理部门或其他部门。
26、如果物业交付期间甲方尚有建设行为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另行支付管理费用,直到建设完成,如果因此产生的业主投诉由甲方负责处理。(注:如果不存在这种情况,可删除)
27、根据政府规定需乙方协助参与前期分户验收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注:此条内容根据项目当地规定填写或修改,如当地未要求物业公司参与一房一验,可删除)
28、本物业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后,甲方应当及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
29、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四十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权利、义务。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招标书或协议方案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物业 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3、结合本物业情况,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4、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5、配备有资质的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维保计划;
6、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报告甲方或业委会、提请有关部门处理以及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处理。
7、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8、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期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9、以《业主手册》或其他适当方式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示物业使用的有关事项,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订立书面装修管理协议,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并负责监督。
10、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帐目和商业用房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的经营性收入;并应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1、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2、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15、开展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年度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整改。
16、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17、对于甲方明确约定给单个业主专用的绿地、露台及其他单个业主享有专用权的部位,告知有关保养、维护、清洁事宜,并负责监督。
18、本合同终止时且业主大会未成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移交时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则向业主委员会移交。
19、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四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定为 年。(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日)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已生效的,本合同自然终止。(或前期物业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或物业交付之日)起至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止。)(注:杭州市的项目必须签此合同期限,否则房管局合同备案不能通过。))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物业已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甲方应当促使本物业成立业主大会、产生业主委员会。自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移交,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本合同期限届满,但本物业尚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本合同自动延续至本物业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之日。此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六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支付对方人民币 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四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四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四十九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前期物业服务费的,乙方有权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并按应付金额每日千分之 支付违约金(注:违约金具体支付比例,应结合当地相关规定填写!)。对于欠费不交纳的,乙方可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迟延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有权直接在属于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收入中支取;乙方直接在属于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收入中支取的,业主委员会或其他业主可以向迟延交纳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追偿。
第五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和业主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有费用,并按多收金额每日千分之 (注:同第四十九条!)支付违约金。
第五十一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损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应向权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五十三条 甲方不得因有利于物业销售擅自向物业买受人承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否则,由甲方向乙方作出补偿。
第五十四条 双方约定因为下列事由所导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即乙方均不负赔偿责任:
1、因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之事及非乙方能够控制的其它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或政策法规变动等所导致的损害。
2、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等事由所导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不在此限。
3、因甲方、业主或第三者之故意或过失所致,或业主、使用人违反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和其它物业管理服务规定所导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4、非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业主专有及约定专用部分之火灾、盗窃等治安、刑事案件所导致的损害。
5、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6、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且事先已经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7、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如若因乙方不作为造成连续发生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的不在此列。
8、乙方书面建议改善自用、共用及约定共用部分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导致的损害。
9、自业主迟延给付服务费用至清偿日期间(含票据未兑现部分)产生的任何损害。
10、因本物业区域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而产生的相关损失,但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而导致以上事故者除外。
11、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员工提供服务所导致的任何损害(如代为泊车等)。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车辆毁损、灭失,财物被盗等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事件的,由责任方承担刑事或民事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该损失是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当年物业服务费总额的1%为限;单户赔偿不超过该户当年应缴物业服务费的10%。(比例仅作参考)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在物业交付使用前 日内,甲方应按照乙方制定的共用设施设备系统接管验收规程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查验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应及时予以解决。对于查验中的问题(含工程遗留问题等)及解决办法等,甲乙双方在《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予以明确。
第五十六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乙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第五十七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件共 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报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六十二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 天(一般为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六十三条 小区交房后纳入乙方管理,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7:2024广州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 主委员会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
资质等级: __
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中洋水景园管理规约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 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四至范围:
东至: 、西至 、
南至: 、北至: 。
管理面积:住宅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查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拆除违章建筑、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纳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催缴催改;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5、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6、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
7、全力支持乙方对拒缴物业费的业主采取的有效措施;
8、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筹集、使用、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9、法规政策约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事项和责任。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秩序、交通等实施管理与服务。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物业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行为;
5、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进行来访人员登记控制,安全巡逻。
6、汽车、两轮车停车位无偿提供全体业主停放车辆,乙方负责场地清理、车辆整理,不负保管责任
7、对交通秩序、车辆停放、出入登记进行管理。
8、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9、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0、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11、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业主,并与业主订立《装修管理协议书》,每日对装修现场不少于2次的巡查监管;
12、向业主提供房屋自有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3、开展有效的便民服务工作;
14、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15、适时向甲方报告本管理区域内重大物业服务事项;
第四条 维护物业及业主安全和美好环境的规则
业主在使用物业时,以下为禁止条款: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改变住宅入户门、外立面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规格、功能和布局,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在外墙面安装各种设备设施,影响整体建筑美观。
3、更改阳台布局、功能及外观颜色,随意打孔、改变排烟、排污、排气管道,改变安装空调位置等。
4、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5、在区内道路、活动广场等公共区域,搭建、晾晒、私设摊点。
6、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即家教、麻将馆、生产加工场所,或产生噪声、污染等经营性活动。
7、安装卫星接收器、外置防盗栅栏、雨棚、搭建阳光房、封闭晾晒阳台、外置花盆架等,在非预留的平台或墙面上安装其它物品等。
8、破坏住宅围墙灯光、景观照明。
9、入户门厅、楼道、楼梯间摆放车辆及杂物。
10、封闭排气、排水口;不配合物业公共部位、设备设施维护。
11、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12、汽车、两轮车在道路公共区域乱停放。
13、车库、小车库单独出售出租区外停车、储物、住宿、经营等。
14、不按规定饲养宠物。
15、高空抛撒物品。
16、践踏损坏绿化。
17、在区内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18、在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敬斗香、做佛事等。
19、在大树、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物品、张贴广告、涂改宣传文字、画面或随意刻画等。
20、利用物业窝藏犯罪人员、赃物或其他从事危害共有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管理服务费构成主要有公共物业维护保养费,包括物业的外墙、地面道路、共用活动区域、楼梯、消防系统、智能化系统、灯光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等;共用水电费,包括共用照明、保洁绿化等;聘用的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保洁维护、绿化维护费;物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办公及法定税费等。
2、管理服务费调整根据用工成本上升、维修费用加大、物价指数上涨、周边同行价位、服务品质保持等因素,经双方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征询意见通过,对物业服务费进行调整,按照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
3、管理服务费标准
(1)20_年度 元/㎡·月;20_年度 元/㎡·月。
(2)因业主原因闲置房屋,按全额计收物业管理服务费。
(3)业主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缴纳。
4、物业管理服务期间,乙方按照包干制收费形式。
5、物业服务费用按 一年一次性缴纳 ,业主应在每年的第一个季度内履行缴纳义务。逾期缴纳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纳金额3‰的违约金。
6、对不履行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义务的业主,甲方应予协助乙方催缴,催缴无果,乙方可采取停电、停水等有效措施;对拒交或者拖欠者,乙方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不可抗力及特殊情况
在物业管理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火灾、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和战争、疫灾、恐怖等突发事件,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
2、因业主自身保管不善、或物业己尽到巡查维护责任,丢失、被盗物品的;
3、高空坠物造成伤害的;
4、业主在区内不遵守交通安全规则,造成人身和财产伤害损失的;
5、业主在公共活动休闲场所,因自身原因不守规则、使用健身活动器材不当,或个人野蛮操作造成身体伤害的;
6、乙方已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非物管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的;
7、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气、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造成损失的;
8、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其他事项:
1、合同一订两年,一次定价,逐年递增,按年度收缴。
2、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60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完整地移交给甲方。
5、本合同有效期自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提供商业咨询服务协议范文
甲方 : 房地产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地产销售及市场策划事宜达成如下的协议:
乙方为甲方就其座落在______ 路______ 号,______ 大厦的商品房,共壹栋______ 层______单位,销售面积合共______ 平方米提供商业咨询服务的内容及条件如下:
1. 管理咨询内容
市场策略评估策划
销售价格评估策划
景观设计评估策划
帮助选择营销队伍评估
2. 乙方提供管理咨询的酬金
经协商地上建筑及地下车库以销售总金额的______ %作为乙方代理佣金所得
3.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该楼盘销售完毕
4. 佣金结算方式
销售总面积超出______ %后方可结算。
结算时间:按销售进度,完成______ %后先结算______ %佣金,其余______ %到完成销售进度的______ %后一星期内结算。
汇款方式:乙方指定的账户内
5. 关于市场评估费用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由乙方提供市场推广,总承包费用为______ 万,多则不补,少则不退。
6. 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提供真实资料及信息,包括相关评估手续。
7. 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______ 大厦所有销售面积
完成时间:办公用房在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商铺在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8.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途中发现未写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
代表签署: 代表签署: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9:医院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甲方医疗环境的保洁管理,协助甲方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创造优美、整洁、舒适、文明的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xx县医院提供物业管理及配套服务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xx县医院保洁及相关配套服务
2、坐落位臵及服务场所:xx县医院内
3、物业管理范围:详见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乙方提供管理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物业使用人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物业管理范围、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xx县医院采购项目的服务规范及要求)、附件二(报价明细表)、附件三(设备及工具耗材目录清单)附件四(物业管理服务承诺书)
1、门诊楼1-4层、住院楼1-7层、供应综合楼1-3层、发热门诊地面、外围环境。
2、全院中心运送服务。
3、负责洗衣房日常布类洗涤工作。
第五条配套服务
1、协助晨间护理护士整理床、被。
2、被服管理,负责清、污被服的清点和回收工作。
3、整理出院病人床、被及清点物品。
4、手术室、产房、供应室、输液室、ICU按要求做好相关清洁杂工。
5、在工作期间协助为病区送药及院内标本。
6、医疗垃圾交接。
第三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依照本合同规定将xx县医院所属物业的保洁委托给乙方实行专业化的管理。
2、对乙方的乙方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及考核评定,乙方有下列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1)乙方经甲方考核评定连续两个月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2)乙方或乙方聘用人员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__元以上)或人员伤亡。
(3)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
(4)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冒用甲方名义,造成甲方名誉和财产受损。
(5)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未能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管理部门的工作,影响或妨碍甲方正常医疗和办公秩序。
(6)出现医疗废物(医疗垃圾)流失、泄露、扩散等事件的。
(7)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未按服务清单内容提供服务及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
3、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按约定向乙方提供托管区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资料(由甲乙双方签确认书为依据),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开展工作,但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但如乙方工作人员表现不好或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乙方应在日内更换,并向甲方报备。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管理工作用房、办公桌椅(由甲乙双方签确认书为依据)。提供约平方米的场所作为乙方办公室及主任宿舍、工作间等物业管理用房。工作用房水电费由甲方负责(不含乙方煮饭和空调用电)、车辆维修费、电话费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7、结算、审定支付给乙方的费用。
8、概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法律纠纷。
9、教育好本院干部职工配合乙方物业管理工作。
10、提供专业的消毒液及工具。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同时结合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该服务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及考核、奖惩办法(具体详见xx县医院采购项目的服务规范及要求)。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托管区实施物业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执行甲方委托事项,自觉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3、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对物业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4、乙方持有效证照与甲方签订合同,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有效岗位证书及资格证书上岗。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目转包给第三方经营。
6、甲方原有后勤服务临时工人员人事关系、待遇及管理等,乙方应按原劳动合同(甲方与后勤人员签订)约定继续履行,乙方未能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
7、乙方应建立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在合同期满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各类管理档案、财产等资料;乙方自己购臵的用具及设备仍归乙方所有。
8、乙方聘用员工仅与乙方发生劳动关系,乙方应承担与管理服务有关的直接运营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费用:乙方员工工资、社保费用,培训材料,与承担管理服务有关的所有清洁材料、工具、消耗品和其它费用,乙方公司法定税费,物业管理日常办公费用等费用。
9、不承担对物业使用人及非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险义务。
10、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参与甲方组织的有关会议及有关考核(甲方考核标准以xx县医院采购项目的服务规范及要求);确保甲方保洁工作每天正常运行,向甲方提出物业管理的建议。
11、政策、法规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2、乙方提供配套服务中涉及与医疗相关事务而发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章物业管理及服务要求
第八条关于物业管理目标与保洁质量约定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项目制定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并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全面负责甲方委托的规定范围的保洁及养护,后勤服务综合满意85﹪以上;
2、对医院日常工作任务的派发落实100﹪。医院的满意率85﹪以上。
3、完成根据医院工作要求制定的其它工作指标。医院的满意率85﹪以上。
4、各科内服务要求完成率100﹪,服务满意率85﹪以上。
一、病区
(1)除护士站、治疗室、护士长办公室外,病区地面(包括病房内卫生间)每日湿式清扫二次,床头柜、生活柜、电视机、盥洗室内水槽、开水器、护士站吧台、卫生间洗脸盆、马桶或蹲盆每日擦拭冲洗,其中床头柜、马桶用施康液擦拭,施康液由病区护士配比后提供;医生办、主任办(示教室)、值班室每周清扫二次(包括家具、墙面、天棚);病区墙面、门、窗(包括卫生间内)、病床、凳子、陪人床、热水瓶架每周擦拭,污染时及时擦拭;病区天花板、空调表面等每月清洁一次;出院病人床头柜、生活柜、病床及时擦拭,按要求消毒。
(2)ICU、手术室、产房按现有工作要求做好保洁工作。
2、门诊楼
门诊1—4层大厅、走廊、楼梯、各诊室、急诊科、急诊抢救室地面每日湿式清扫二次,墙面、门、窗每周一次擦拭,有污迹及时擦净,室内外所有玻璃窗、天花板、灯管每月擦拭清洁一次,并保洁;各办公室内、诊室、检查室家具每日擦拭1-2次;4层会义室、行政值班室至少每周清扫一次,使用后及时保洁,公共厕所每日清扫二次,水箱等每日擦拭一次,并保持无臭、无污垢。
3、放射科、检验科、体检中心、值班室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卫生间参照门诊楼保洁要求。
4、室外广场、道路、绿化等每日一次清扫,垃圾、烟蒂随时清理,绿化及时除杂草。
5、垃圾每日收集二次,并及时清理。
6、供应综合楼:按现有供应室保洁要求做好工作。
1-3层走廊、厕所、楼梯、办公室、阅览室、信息中心至少每日清扫一次,每月大扫除(天棚、灯管、家具、墙面),并保洁。
7、保洁时间:住院楼6:00-20:00、门诊楼、供应综合楼按医院上班时间提前1小时,下午下班推迟半小时。
第九条配套服务质量要求
1、人员要求固定,到岗人员情况及调换应及时告知各病区护士长,门诊部主任及相应科室负责人。若要调离必须告知科室负责人。
2、对不负责任,工作表现差的人员,护士长及科室负责人有权提出调离建议,乙方应安排顶替人员到岗。
第五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条委托管理期限:自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时效期限年。
第六章费用标准及支付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和配套服务收费金额全年为叁拾陆万捌仟元整。
按每月平均转账支付合同款,支付时间由医院财务科根据月考评分情况核算后次月初7日内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服务费,甲方不得拖延。乙方按照上述收费,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如果本合同服务费在应付日后60天内未支付(非甲方原因造成延期支付除外),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1、鉴于甲方所处行业的特殊性,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在双方合同约定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或暂停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违约金2万元整。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完成约定的管理目标或造成甲方不良影响、以及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导致甲方保洁工作不能正常运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按当月收费10%计付的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在每月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抵扣。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及时支付物业管理费,每逾期1天支付违约金200元。
4、本着甲乙双方长期合作、共同发展双赢的原则,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请示甲方是否继续签约(续签合同另行约定),但甲方在没有增加服务范围的情况下,续签合同时乙方服务费不变。
5、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服务承包商接管本项目之前,甲方若有要求,乙方应在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按合同标准继续支付服务费用。
6、本合同期满且双方未能就续约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乙方应在期满之日当天撤出甲方场所,并积极配合甲方的交接工作。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如何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不允许采取包括阻扰、破坏正常办公秩序、拒不搬离或不交接等办法。
乙方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约人民币50000元。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三条甲方如因医院业务扩大,增加医疗项目,加大工作量,须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及其他文件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下述附件应被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
附件一:xx县医院物业管理(保洁)方案
附件二:报价明细表
附件三:设备、工具和消耗品清单
附件四:物业服务承诺书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xx县政府采购中心存档。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20xx年月日
篇10: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_________
(五)_________
(六)_________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_________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_________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
6、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_________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_________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
6、_________
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二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11: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万平方米
容积率:_________%
绿地占有率:_________%
公建配套用房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小区总户数:_________
受益人口: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付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板、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户外墙面、楼梯间、直廊通道、门厅、楼内共用存车库、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落水管、住宅区道路、绿地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车库、游泳池、小区自管公厕、垃圾间、垃圾箱、_________。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建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教育场所。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修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年_________次。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月_________元/m2;
2、代收代办费:_________。
3、特约服务费:_________。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首届业主委员会正式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止。
首届业主大会召开后,本合同自行终止,首届业主大会可按照规定选聘或者续聘物业企业,并签订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产权单位)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要求物业买受人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3、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立案制度;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账务预算及决算;
7、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1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委托管理费_________元/m2;合计_________元。
11、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12、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由乙方负责催交;
13、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
(2)_________。
1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5、_________。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与物业购买人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负责编制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年度养护计划和维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维修经费来源_________;
7、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9、每___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帐目;
10、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1、本合同终止或业主大会决议解聘乙方时,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或在接到解聘通知后7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2、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参照《江苏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填写)。
1、房屋外观: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_________元/m2及非住宅房屋_________元/m2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产权人收取;
3、业主或使用人逾期未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业主临时公约中的有关约定,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约定支付费用。
第二十五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房屋保修期满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维修、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维修、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3、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资金,由_________负责筹集;维修资金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未设立维修资金的维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4、维修资金的其他约定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其他约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四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条 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辽宁省物业服务合同试行示范文本LF-2024-27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 称(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位于舜华路20xx号的舜泰广场8#楼(以下称本物业)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舜泰广场8 号楼
物业类型: 办公写字楼
坐落位置: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华路20xx号
甲方拥有本物业 层 房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章 物业委托服务事宜
第三条 本物业范围内所有的公共地上、地下建筑物,附属配套设施,其中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玻璃幕墙、楼梯间、电梯井、设备管道井、走廊通道、门厅等该物业共用部分的清洁、维护、保养和管理。
第四条 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供配电系统、供暖系统、给排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公共照明、安全秩序管理系统、消防系统、楼内消防设备、电梯、地下层的排风系统等。
第五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地漏、化粪池、各类地下管线及管井、泵房、地上下停车场等。
第六条 安全秩序与消防管理,其中包括:维持该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巡逻、门岗执勤、装修管理、访客登记),项目区域内的警卫以及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火灾的预防和发生火灾的救护和处理;保安监控和消防监控;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
第七条 道路交通与停车场管理,其中包括:负责物业道路交通管理,停车及车辆疏导服务等。
第八条 日常保洁与定期清洁,其中包括:该物业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卫生;每日办公垃圾的收集、分拣和清运,化粪池定期清掏服务等;物业室外通道的地面道路清洁。
第九条 本物业绿化,其中包括为本物业的花木及绿地提供日常养护服务。
第十条 管理本物业及本物业相关的工程竣工图纸、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档案与竣工验收数据。
第十一条 代收代缴服务,负责向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代收代缴水电费等。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十三条 对于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的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服务要求,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在其能力及服务范围内,接受委托并另行收取合理报酬。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乙方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三章 服务期限
第十五条 本物业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5 日内,乙方须按照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向本物业服务区域的三分之二以业主确定的代表或者其新聘选的物业管理公司交还有关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物业服务用房及代管的专项维修基金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第十六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应达到《山东省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章 物业服务等费用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在本物业拥有的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将其房产用于餐饮、超市、银行等商业用途,物业服物收费标准为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3.80 元。
2、车库或车位费用:执行《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济南市物业管理辖区内交通工具看管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
3、物业服务费、看管费每半年交纳一次,在每半年首月5日前交纳,甲方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车辆看管费的,每逾期一日,按欠交物业服务费、车辆看管费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车位租赁费每半年初月5日前交纳一次,逾期不缴纳的,乙方不再提供车位。
4、水费按照5.4元/立方,电费按照0.9元/度收取,如遇政策性调整水、电价,则执行调整后的价格。对于乙方代收代缴的水、电等费用,甲方应当于次月5日前缴纳,逾期按照拖欠应缴纳费用的日千分之三标准支付滞纳金,该滞纳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需要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将物业出租给他人使用,并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设施设备运行费用的,从其约定,甲方负连带交纳责任。
6、业主应于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起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注:不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相关物业,均需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承担全额物业服务费】
第十八条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 约服务的费用,乙方另行收取合理报酬。
第六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遵守本物业的《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等物业管理制度,监督乙方的物业服务行为;
2、甲方应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甲方将位于本物业的房产出租、出借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甲方对基于其房产所应缴纳的物业服务费、水电费、采暖费等全部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4、甲方有权利和本物业的其他业主共同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物业管理方案、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财务预算及决算,但上述制度、方案、计划、预决算应根据《临时管理规约》的程序确定,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管理服务方案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办理产权登记时,按购房价款的3%缴纳专项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由乙方代为保管。
6、甲方不得利用本物业外墙及本物业的其他任何公用区域为载体发布广告等任何图文信息。
第二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交纳相关费用或者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可采取公示、停止服务等正当的、合法的催缴、催改措施,但不能影响正常交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5、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经本物业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 中修方案,按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的程序通过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0、乙方享有本物业的楼顶广告设置权,楼顶广告位的出租收益的归属乙方;乙方在物业服务期间,考虑提升本物业整体形象、营造商务氛围的需要,可以在本物业的通道、楼梯、电梯、大堂等公用区域设置广告,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但所设置广告不得影响业主对上述区域的合理使用,不得影响上述区域的美观。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区域物业公用部位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收益归属乙方,以弥补乙方可能发生的管理亏损。
第二十二条 如果政府部门需要对本小区建筑实施亮灯工程,如政府部门不承担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共同承担,按照业主的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与本物业建设单位基于委托建设合同所产生的任何遗留问题,除本 合同另有约定外,由甲方与建设单位协调解决,与乙方无关。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装饰装修房屋前,同意与乙方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施工人员的管理、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国家装饰装修规定等事项进行约定,乙方应事先告知甲方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物业服务费时间,直至乙方完成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除上述条款外,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
第九章 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但本物业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业主表决同意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时,本合同解除。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材料设备供应商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伴海山庄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共识并订立本合同。
第1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3条 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4条 本物业小区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5条 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6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施、配电房等。
第7条 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公共场所内的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庭院内的绿地、花木可以应业主要求给予适当管理。
第8条 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9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第10条 进一步完善物业档案管理。
第11条 按照《维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做好小区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2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
第13条 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14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二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15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6.查阅本小区物业档案资料(与物业公司内部管理有关的资料除外);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8.监督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及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
5.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第16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编制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
3.编制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伴海山庄管理规约》的行为;
7.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8.当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9.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3.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定时向业主公布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况;
6.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7.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
9.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17条 依据国家、山东省和日照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设备管理
1.小区园区、房屋幢号、户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指路牌和引导牌。
2.物业管理人员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进一步完善房屋档案资料,包括按幢、户立档,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便于查阅。
(二)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保持道路畅通。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
(三)绿化及养护管理
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四)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洁设施。
2.道路、公共绿地、公用场地,保持清洁。
3.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4.公共场所发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制止或处理。
5.发现小区内有乱搭乱建的现象及时劝阻。
(五)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严禁脱岗。
2.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责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进一步完善小区内的监控工作,监控设备完好,监控画面尽量保持清晰;无特殊情况监控资料7天有效。设施设备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关条款执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七)公共文体娱乐场所原则上仅对小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开放。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18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依照日照市物价局的批复,住宅房屋,乙方按业主房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二)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19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20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甲方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
第21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2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23条 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
第八章 附则
第24条 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商。
第25条 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但是补充协议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6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7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报请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双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 其他约定:
1.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物业管理内容
一、保洁
1.公共保洁
A.公区域院内及外围卫生、南北生活区院内卫生。
.人员编制:_____人。
C.保洁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2.楼宇保洁
A.主楼__________层__________层走廊、卫生间、墙面玻璃及地面卫生。__________楼电梯口。__________层地面及电梯间及楼面平台卫生。电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卫生。一楼室外平台及两侧通道。
综合楼两侧楼梯、__________楼走廊卫生间及玻璃卫生。
群楼两侧楼梯、二楼卫生间及走廊、平台卫生。
人员编制主楼_____人、综合楼及群楼_____人。
保洁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绿化
1.绿化范围:办公及外围区域、生活区域的草坪及树木管理。
2.人员编制:_____人。
3.绿化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卫
1.保卫范围:生活区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人员编制:_____人
标准:______________
四、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室外保洁:____________________
2.室外保洁: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
4.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委托物业管理承包经营、自负盈亏形式
费用包括:
1.工资及福利费、管理费用、税费。
2.保洁工具、保洁用品及劳服用品。
3.保安器械及劳服用品。
4.绿化工具及劳服用品。
第五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物业的委托物业管理费用为(大写)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委托物业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及办公区域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4)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6)如有重大活动有权支配乙方人员,乙方人员必须服从安排。
(9)对乙方人员有有任免权,如出现一个月内同一员工连续投诉三次有权要求换人
(5)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
(6)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定期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公布管理费支出帐目。
(6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物业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
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1
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九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招标书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
时间
篇15:2024广州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其中试用期_____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二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担任岗位工作。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述工作制,甲方并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安排乙方执行:
1、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2、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即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甲方遇有紧急任务时,有权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认真负责地按要求完成紧急性工作任务。
4、根据工作需要和特殊岗位特点,月工作工资包括固定超时工作部份。
5、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用具,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及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乙方必需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应的岗位、部门工作规范、规程及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
6、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及有关规章制度等的教育和培训。
7、甲方为乙方每日提供_____次工作餐或相应的餐费补贴。
第四条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岗位工资制。乙方试用期间月工资标准为_____元。试用期满,甲方根据乙方所担任的岗位工作,按考核结果确定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甲方于每月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
3、甲方视本企业经济效益状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根据乙方工作考绩结果发放奖金。
4、增薪。
1)乙方有特殊贡献时,甲方予以增加工资,或提前晋升岗位工资。
2)乙方职位晋升时,甲方按职位增加工资。
5、减薪。
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时,甲方按一定比例减发工资。
2)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受到停职处罚时,甲方在乙方停职期间减发工资。
3)乙方犯有严重错误时,甲方可酌情减发工资。
4)乙方被解职或调整岗位时,其工资由甲方按照新职位或岗位确定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福利
1、乙方试用期满转为正式员工后,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并根据岗位需要办理工伤保险。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公司规定的医疗期内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基本工资百分之_____的病假工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满_____年的由甲方发给乙方相当于标准工资一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按国家和x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程、规范员工守则等;爱护甲方的财产,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隐瞒严重既往病史的;
3)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的;
7)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的。
5、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公司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无法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的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经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而需精简职工时,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7、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_____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需在妥善交接工作后方能正式离职。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
不得解除本合同。
8、有下列情形时,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9、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续延或一方虽提出续延,另一方未同意时,本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10、乙方达到法律规定的退休、退职条件及死亡或出现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11、乙方被甲方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解除本合同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八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天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乙方未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前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其它
1、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甲方根据经营需要而于未来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构成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x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以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6:武汉市物业服务合同简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区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第五条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 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
3.停车费;
4.装璜垃圾清运费。
第十三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
6.按《_________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其租金用于物业管理;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和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 、绿化带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________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 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双方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_________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篇17:标准商场物业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邮编: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受托方(乙方):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邮编: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资质等级: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证书编号: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合同标的物
物业名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物业类型:公建
坐落位置: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建筑面积: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物业管理区域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自单击此处输入日期。起至单击此处输入日期。止。
第三章 物业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
第三条 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养护;
2、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及雨、 雪 、污水管道的疏通;
3、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协助维护;
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
5、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交通及停放秩序管理;
6、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具体服务内容与标准见附件二《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条 物业服务费
1、收费标准: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 物业服务费于本物业交付使用之日起计收。甲方应于每季10日前向乙方交纳,非因乙方原因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应交纳欠费总额的0.3%作为滞纳金。
第五章 物业经营与管理
第六条 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统一委托乙方经营,所得收益部分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作为代理服务费由乙方计提,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为物业共用部位收益,甲方同意:
(1)补充物业服务费用不足;
(2)在单击此处输入文字。项目盈亏持平的基础上,共用部位经营收益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
(3)按照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七条 甲方同意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位所有权属依照法定或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签定的
第八条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地面停车场,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根据地面停车场实际运营
第九条 甲方自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及提供其他特约服务,服务报酬由乙方与甲方另行约定。
第六章 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
第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属业主共用的公用设施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除日常维修保养以外的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开支,其筹集、管理与使用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问题上,甲方同意服从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作出的决定。
第十一条 乙方按相关规定,编制年度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报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业主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当维修资金利息不敷使用时,业主委员会将委托乙方使用维修资金本金或向业主筹集。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不批准乙方所编制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或资金不够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业主承担。业主大会批准后,乙方未及时按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2、按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3、遵守《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的规定,不乱堆杂物,乱弃垃圾,高空抛物,随意践踏绿化用地,乱涂乱画,不随意悬挂宣传牌、广告牌;
4、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甲方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5、甲方应对物业维修相关工作提供通行和维修的便利,如因此造成损害的,由责任人承担;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所进行的物业管理服务和经营活动;
7、不侵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因搬迁、装饰装修需要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2、编制房屋、设施设备大中修方案报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
3、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日常管理,履行本合同有关权利、义务;
4、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对于拖欠物业服务费的行为可以通过将欠费业主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布等合法手段催收、催缴。未缴纳物业服务费超过6个月的,乙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变更情况;
7、开展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年度安全检查工作及日常维修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8、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9、明示物业管理服务及特约服务的项目和收费标准;
10、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11、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12、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并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13、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的行为,有权采取劝止、在管理区域内公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报告业主委员会请求协助管理、报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请求依法处理、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1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时,订立书面装修管理协议,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15、本合同终止,乙方退出本物业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资料。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因为下列事由所导致之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即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1、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之事及非乙方能够控制的其它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或政策法规变动等所致之损害;
2、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等事由所致之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不在此限;
3、因本物业内设备或相关设施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4、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或过失所致,或甲方违反本合同、《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和其它物业管理规定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5、非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甲方专有及约定专用部分之火灾、盗窃等治安、刑事案件所致之损害;
6、乙方书面建议改善自用、共用及约定共用部分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之损害;
7、自业主迟延给付服务费用至清偿日期内(含票据未兑现部分)产生之任何损害;
8、因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而产生的相关损失,但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而导致以上事故者除外;
9、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致任何损害;
10、由于供暖公司进水温度不达标造成的室内温度低于大连市规定标准;
11、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者。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达到规定物业服务标准,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乙方重大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标准,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经业主大会依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部分,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和解、向有关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调解或向乙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2024广州物业服务合同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及配套设施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甲19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一条 根据《怡清园业主公约》、《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怡清园业主委员会委托________公司为怡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第二条 委托服务的事项
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2、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门禁、电梯等;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
5、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
6、用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手段维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进入本小区,将在本小区内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办;
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8、按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
9、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限于紧急状态且不得使用器械)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向法院起诉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条 服务收费标准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
1、保洁费(含化粪池清掏费和垃圾清运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
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
4、门禁、监控、消防系统运行费公共照明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无水泵的二、三号楼不收;
6、电梯费(含电梯检验费与电梯用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无电梯的二、三号楼不收;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XX元收取;
8、管理费(含营业税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利润),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 X元收取;
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 元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 XX元、地下每车每季 XX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XX元、地下每车每季 XX元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2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 1 元、地下每车半小时 1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
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100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第四条 交费办法
上述第1-7项收费及第9项供暖费、第10项车辆管理费应与受托方完成相关任务的支出(含提供相关劳务的工人工资)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场地使用费应于收费后按季交给产权人或共同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受托方的利润与受托方管理层的工资只能从管理费中提取。
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五条 家庭服务
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服务费内)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受托方必须接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标准收费;在保质时间内出现修理质量问题的,受托方应当免费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购买,如需受托方提供则应先跟用户就材料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服务标准
受托方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服务:24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理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
4、绿化管理:绿地无杂物,基本无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及病虫害现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定期巡查、检修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6、车辆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设有专人负责看管,对区内停放车辆的人为损伤与区内停放车辆的失窃负补充责任(就侵权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的损失负责)
7、装修管理:监督业主和施工单位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控。
8、档案资料管理: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对物业基础资料和业主入住后的相关资料统一管理。
9、急修:1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95%以上;小修:7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80%以上。
10、供暖:保证门窗长时间关闭的情况下顶楼北向房间气温不低于15度。
第七条 保障措施
为保证以上约定达到目的,委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1、审定受托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及需要业主与物业使用人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2、检查受托方管理、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3、审查受托方的费用支出情况(管理费除外)并在小区内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众意见的强烈程度而定)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的样本数不得低于100人。
委托方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履行如下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向受托方无偿提供套内面积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这些材料已由开发商交给受托方);
3、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受托方催交;
4、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服务与收费遗留问题。
第八条 奖惩
受托方提供服务或进行管理应尽量做到服务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使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的服务与管理满意。民意测验将对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分别按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四个指标打分后取平均值。民意测验对受托方的平均满意率达到60%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费的条件。平均满意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应扣减测验前一季度和测验后一季度的管理费各5%.平均满意率不足40%,委托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负违约责任。平均满意率超过80%,或平均满意率超过70%且有明显的通货膨胀(10%以上),委托方应建议业主大会适当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费标准。
第九条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不愿续约的,应当提前30天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但因服务质量太差导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低于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条款限制。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受托方必须于10日内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委托方应当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证明材料、出庭作证等方式协助受托方追收欠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草签后需依《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15天后无异议或异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补充协议实质性地修改了合同条款的,需要完成《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篇19: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书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结构类别:
预算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决算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物业管理企业:
3、施工单位:
4、监理单位:
5、其他:
第二条 合同内容(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
( )1、甲方委托乙方编制该工程预算(或概算);
( )2、甲方委托乙方审核该工程预算(或概算);
( )3、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工程造价技术经济鉴定;
( )4、其他。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技术经济报告;
2、甲方可向局方询问委托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政府有规定者例外);
3、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书面资料;
5、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6、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7、其他。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接受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委托内容的,应当加强维修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检查;
5、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6、其他。
第五条 合同费用
1、甲乙双方按照市房地资源局和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基本费: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差额费: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双方商定:
按______________元,一次确定,不另调整。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5、上列三款费用不得同时计取,如发生差异,应按其中金额一类收费。
6、付款方法:
第一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如有余款,待合同履行完毕时,一次结清。
第六条 合同时效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双方确定,本合同所含工作内容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结束。
3、双方完成工作,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乙方______%违约金;
2、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甲方______%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法
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日期:年 月 日
篇20: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 (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
四至: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 。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 、 。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 、 、 、 。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场所 、 、 。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垃圾的收集、 、 、 。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 、 。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
2.保洁费:
3.保安费:
4.房屋设备运行费:
5.维修养护费: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 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 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
(2)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 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管理满意率达到 %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小修: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户 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户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户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 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 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 倍取。
第二十三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下:
1.
2.
第二十六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 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 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请 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 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附:
业主公约
为加强 (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直辖市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贪污处理。
八、业主发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恬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佥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共他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